院內急救接診、診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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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內急救接診、診療管理制度
一、目標
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設施配置,規範操作程序,利於急救患者及時得到救治,提高院內急救服務質量。
二、適用範圍
急診科對院內急救接診、診療的過程控制。
三、職責
(二).由科主任、企業管理長負責配置、領用急診科急救所需設施及器材。
(三).由企業管理長、質控企業管理負責對急診科設施及器材的管理、保護和使用記錄進行掌握。
(四).急診科各級醫護人員實施院內急救接診、診療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急診科設施謀劃及配置:
按國家對急診科設施的規定要求配置所需的設施及器材。(詳見《急診科設施配置及管理制度》
(二).日常工作安排:
科主任、企業管理長負責急診科工作人員的日常工作安排,擬定必然時候內的醫、護人員值班表,並對醫護人員的缺勤情形舉行搜檢以包管急診科24小時開診。
(三).急診就診範圍:
為了急診患者便利就診,及時獲得救治,故制定急診就診範圍:
1、急性外傷;
2、急性腹痛;
3、突發性高熱;
4、各類休克;
5、各類大出血;
6、心、肺、腦、肝、腎功能衰竭或多臟器功能衰竭;
7、昏倒、抽搐、吐逆;
8、耳道、鼻道、咽部、眼內、氣管、食管內異物或疼痛、出血;
9、中毒、中冷、自縊、淹溺、觸電;
10、急性過敏;
11、其他急性病症。
急診患者常常對照複雜,浮現千差萬別,因此不要死卡條則貽誤病情。
(四).院內急救患者的接診:
1、急診值班人員苦守崗亭,要嚴厲、賣力、敏捷、急迅地救護患者,對患者立場和善、熱忱負責。
2、當逢有急、危、重患者時,分診企業管理應坐行將其收往急診專科診室停止救治,後補登記腳盡。
(五).院內急救患者的診斷、治療:
1、首診醫師對就診患者認真負責,細心詢問病史、細緻查體,作必要的輔佐檢查,在最短時間內進行救治。具體工作程序參照《常見疾病基本診療規範》和《醫療護理技術操作常規》中各種急診疾病的診療常規。
2、若是首診醫師發明便診患者的病情觸及其他專科或確係他科診治侷限時,在完成各項檢查並作了需要的處理、寫好病歷後,再請有關專科會診。危重患者應由首診醫師伴送。
3、病情較重的患者,當值醫師應決意是否收急診留觀或收住院,經搶救後的患者,如病情穩定或容許移動時,應迅速送進病房或手術室。
4、值班醫師對急救留觀患者負責觀察病情變化,及時寫好留觀病歷及觀察記錄,並做好交企業管理工作。
5、對感染病患者或疑似流行症患者應做好註銷及陳訴工作,遇有交通事故、吸毒、他殺或有傷情貳言等患者及觸及公安、司法狀況時,由值班人員陳説總值班,告訴有閉單元。
6、企業管理認真執行醫囑,及時共同醫生搶救工作,要對急診搶救設備、藥品保證無缺、充沛,並做好護理考察記錄。(詳見《急診醫囑執行管理制度》)
7、急診科主任、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要主持各種搶救工作及死亡病例計議、會診工作,及時總結履歷、教導。
8、當遇有非凡情況時,當值醫師要及時、照實向上級嚮導告訴,白晝應向急診科主任及醫務科主任敷陳,夜間講述醫院總值班,要求處理定見,避免造成不良影響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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