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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精選23篇)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精選23篇)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

一、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值班工作。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好節日期間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表執行,做到帶班領導要坐班,值班人員按時上下班,值班期間認真接聽電話,做好記錄,遇到緊急情況及時處置。值班人員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班,如遇特殊情況確需調班的,必須報經帶班領導同意後方可調班。分局值班人員每天下午5時前向縣局值班人員彙報當日值班情況,縣局值班人員要加強對分局值班工作的督查。各單位負責人要加強春節期間的人員管理,確保工作日期間人員在崗在位。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精選23篇)

二、嚴明公車使用管理有關紀律。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公車使用管理,嚴格執行公車管理規定。節假日期間公車一律入庫,機關車輛停放在縣局大院內,分局車輛停放在分局院內。值班期間確因公務需要經批准可以派車,機關值班車輛由帶班局長批准,需要增派車輛按用車規定向辦公室申請;分局車輛需經分局長批准方可用車。嚴禁公車私用,嚴禁不按規定停放公車。

各單位負責人要切實加強對值班和公車的管理與督查,縣局將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造成不良後果的予以責任追究。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2

一、全廳所有公車一律實行入庫封存。根據我廳實際情況,全廳公車封存地點設省委大院、省政府二院和廳機關南院三處地方。上下班交通車一律停放機關南院。省就業培訓中心、省勞動人事學校公車就地封存。

二、全廳所有公車鑰匙一律上繳集中保管。其中,南院公車鑰匙集中保管由徐文華負責,北院由徐電宇負責。有公車的廳屬單位由各單位綜合處(辦公室)明確專人負責。

三、節假日期間,嚴禁公車私用。

四、確因公務需要使用公車的,要嚴格審批程序。由公車使用人填寫“節假日公車使用派車單”,所在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報請分管廳長審批同意,方可派車。廳屬各單位確因公需要使用公車,必須經主要負責人批准。

五、節假日期間,廳後勤服務中心將加強對全廳公車入庫情況的檢查。凡違反上述規定私自用車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3

1、加強公車使用的管理。節日期間要嚴格公車使用的規章制度,除值班應急工作可以動用公車外,所有公車一律實行封存管理。有特殊公務活動的,要嚴格履行派車審批手續,公務活動結束後,車輛要及時返回封存。

2、嚴格遵守嚴禁公車私用的有關規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嚴於律己,模範遵守加強公車管理的各項規定,嚴禁動用公車走親訪友、參加宴請、參與婚事、接送子女讀書、外出旅遊或學習駕駛技術等。嚴禁公車私駕,非專職駕駛人員,尤其是嚴禁領導幹部私駕公車。

3、加強監督檢查。端午期間市紀委將各單位的公車管理進行抽查,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規違紀的單位和個人,將在全市範圍內通報,在新聞媒體上曝光,並對相關責任人處以經濟處罰,對單位主要領導進行問責。

4、市局各領導、主管公車辦公室主任、各公車司機都是執行規定責任人,市局要求,嚴格執行“八項規定”和公車管理辦法,接受監督,凡違紀違規者嚴肅處理,責任自負。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4

1、 目的

為規範公司出差管理程序,提高出差人員在外的工作效率,合理控制出差成本,特制定本規定。

2、範圍

公司出差人員

3、定義

出差: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到公司所在地以外地區辦理業務的行為。原則上當天能夠返回工作所在地的,不按照出差對待。

4、出差審批程序

4.1出差前必須填寫《出差申請單》,經總經理批准後,一式兩份,一份交公司人事部門作為考勤依據,一份交財務部門作為差旅費借支和報銷依據;若出差前需要借款的,應做出差期間的費用預算。

出差審批流程:

4.2公司管理人員出差,必須註明出差期間的崗位代理人。

4.3外出辦公當天能夠返回工作所在地者,經部門主管批准後,可到公司人事部門登記,按正常上班處理。

4.4出差期限應根據工作需要予以核定,原則上需按《出差申請單》批准時間返回公司,若因工作需要續期的,出差人員應電話請示部門主管同意,返回公司後補辦相關手續。

5出差管理

5.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若有特殊情況來不及填寫時,應在出差返回後兩日內補辦相關手續,交公司人事部門,逾期未辦理者,人事部門有權按照事假處理。

5.2 出差人員不得私下宴請招待客户,贈送禮品等,如確有業務需求,必須徵得總經理同意確定禮品價值方可。返回後應做出書面説明,否則期間產生的費用不予報銷。

5.3員工不得因私事或無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出差期間差旅費不予報銷,未經許可因私事延長時間的按曠工處理。

5.4員工不得虛報報銷金額,一經查處,將以虛報金額的兩倍罰款,並作通報處理。

5.5員工出差期間除公司規定假日外,不計算出差人員加班時間的加班費。

6出差費用管理

6.1出差期間按正常上班計算出差人員工資; 6.2差旅費報銷審批流程

6.3職級報銷分類

A類:公司總經理及以上人員;總經理特批人員(外聘專家等); B類:二級部門正、副經理;其他由公司總經理特批的人員; C類:正、副部長/主任人員; D類:除上述人員之外的其他人員

6.4報銷範圍

出差人員報銷範圍限定為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費、業務費; ■交通費包含出差路途費、市內交通車費;

■住宿費是員工在外地出差需要住宿的,按照一定標準報銷住宿費; ■生活補助費主要是指出差人員在外地的用餐費用; ■高層管理人員出差可申報業務費。 6.5報銷標準

6.5.1乘坐交通工具標準

6.5.2員工在出差地原則上應儘可能乘坐市內公交車,確因地域偏僻生疏時,可報銷住宿地到目的地來回的出租車各一次。

6.5.3一般情況下,員工出差不能超標乘坐交通工具。特殊情況需要超標乘坐的,應提前報總經理同意,報銷時先由當事人在每一超標票據背面註明原因,並經當時同意的領導逐張簽字後,按正常費用報銷程序報銷。除此之外的超標乘坐費用一律由當事人自己負擔。

6.5.4由公司派車直接到異地的,出差人員不得再報銷交通費,報銷其他費用時,司機作為同行人員填列;由公司派車到機場、車站、碼頭接送的,出差人員不得報銷該區間的交通費。

6.5.5出差住宿費及生活補助標準

6.5.6員工出差應按規定標準住宿,超過標準的住宿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少於標準的節約部分,按20%的比例作為節約提成發給出差員工本人。住宿費標準限額和節約提成均可在當次出差時間累加計算。

6.5.7數人同行出差時,可按職級較高的人員標準執行;同性別人員出差時,每兩人按一人標準計算住宿費,依此類推。

6.5.8出差員工在出差地投靠親友或以其他方式自尋住處而不報銷住宿費用的,按實際應住宿天數每天發放30元的住宿補助,實際應住宿天數由財務部門按實際情況計算。對於由客户或供應商提供住宿的,出差員工應主動放棄住宿補助;隱瞞事實繼續填報的,一經發現,立即收回已發放的住宿補助,並處以虛報金額兩倍的罰款。

6.5.9公司外地員工到其家庭所在地城市(或縣)出差時,不得報銷住宿費,也不計發生活補助及住宿補助。

6.5.10上表所列標準均指城市市區,如出差地為城市的郊區、郊縣的,住宿費和生活補助均按降低一級標準執行。

6.5.11由客户或供應商提供用餐的,出差員工應主動説明情況,放棄與此相關的生活補助,否則按6.5.8條規定處罰。

6.6生活補助發放的規定:

6.6.1出差生活補助的發放按上表所列標準與實際應發放天數綜合計算,實際應發放生活補助的天數由財務部根據具體情況計算。

6.6.2公司嚴格控制出差員工計劃外宴請招待客户,確因工作業務需要宴請的,應提前電話申請,經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返回後應立即寫出書面報告,報原同意申請的領導批准後,方可按正常費用報銷程序單獨填單報銷,但應同時取消宴請當日的生活補助,出差員工每報銷一餐招待費用即取消一天生活補助,依次類推,如先報差旅費用再報招待費的,已發放的生活補助從應報銷的招待費中直接扣回。

6.7其它報銷規定

6.7.1出差期間發生的正常費用必須在返回工作單位後一週內報銷,不能按時報銷者應到財務部門説明情況,否則將按照10元/天予以扣款。

6.7.2出差人員報銷費用必須經部門經理核實。

6.7.3報銷時應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報銷單的填制應字跡清楚、項目完整、

金額準確無誤,所附票據必須真實、合法,票據粘貼應整齊、美觀、方便查詢。

6.7.4票據與報銷單的正面應保持同一方向並在左上角對角對齊粘貼,較小的票據應分開粘貼在專門的票據粘貼單上,再將票據粘貼單貼有票據的一面與報銷單的背面在左上角進行粘貼,其四邊均不得超過報銷單的範圍。

6.7.5所有費用報銷均需取得合法票據,公司財務部門有權對不符合要求的單據責成當事人重新整理,直至符合要求;對不合乎規定或其他認為不合理的報銷行為拒絕報銷。

6.7.6公司外派培訓、學習及參加會議人員的差旅費用報銷標準由派出部門領導和財務部門主管領導共同商定後報總經理批准。

6.6.7出差期間非因公繞道回家或辦理其他私人事務的,不得報銷繞道的所有費用,當程差旅費參照直行時的有關標準執行。

6.6.8在接受對方單位或個人提供勞務時,除合同已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承諾為對方報銷差旅費用。

7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修訂,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8 附件:《出差申請單》

瀾桂坊酒店財務部

二Oxx年五月二十三日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5

1、在小區沒有租車位的車主,請把車停放在小區臨時車位,小區商鋪前面的車位為臨時車位。不得佔用他人車位,每個車位如果貼有車牌號碼則表示已有主人的了。

1、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2、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須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應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並在規定位置停放。

3、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4、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嚴禁超車。

5、機動車輛在小區內禁止鳴號。

6、不準在小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及練習。

7、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8、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架空層的非機車位。

9、車輛帶貨駛離小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户到物業服務處辦理有關物資放行手續,方可放行。

10、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巡邏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6

為規範機關財務行為,開源節流,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運轉,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促進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制定本辦法。

一、經費管理及審批原則

1、局機關經費開支必須堅持節約和效能原則;

2、局長審定全年機關經費預、決算;

3、經費開支實行分管財務副局長“一支筆”審批制度;

4、各項經費收支由局財審科負責管理;

5、各項經費開支均應貫徹“先報告、後開支”的原則;

6、1萬元以上的開支,由局長審批後,再由分管財務副局長批示;無預算安排單筆5萬元以上大額支出由黨委會研究決定通過後執行(特殊情況由局長召集相關局領導研究決定)。

二、審批程序

報銷經費須取得合法憑據,由經辦人簽名並載明用途,經證明人、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屬實,(1)對於常規性經費項目,財審科依據財政財務制度和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審核,報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報銷;(2)對於應由局長批示的項目,必須先報局長批准同意,再由財審科審核,最後報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報銷;

三、經費開支的具體規定

(一)辦公費

各類辦公設備、辦公傢俱、辦公用品和文印耗材由辦公室或電子商務科統一採購,對於按規定需要辦理政府採購的項目(含印刷)由辦公室或電子商務科填列採購申請表,經局長同意後由財務科辦理對口財政的手續;

(二)公務接待

1、局機關接待工作要堅持節儉原則,嚴格控制次數、標準和陪客人數;

2、接待費用的結算方式分為定點單位多次記賬統一結算和公務消費卡結算兩種方式;

3、公務接待範圍 上級來本局檢查指導工作的;外地或本市相關單位來我局交流工作的;各縣(市)區等基層單位來局辦事確需安排的;各科室召開的部門工作會議確需安排的;招商引資活動等專項接待;

4、公務接待審批程序 負責接待的科室(部門)需先按要求填制“接待用餐申請單”,經本部門分管領導簽字後,由分管財務領導審批,財審科依據批准限額審核報銷;

5、公務接待標準

①接待地廳級領導按1500元/桌的標準執行;(四星以上或同等檔次酒店)

②接待處級領導按每800元/桌的標準執行;(四星以上或同等檔次酒店)

③平級部門因工作確需安排的按40元/人標準執行;

④本局機關幹部確因公務需用餐按30元/人標準執行;

⑤市領導或局長主請的客人視情況開支;

⑥接待省部級領導或重要客商視情況開支。

6、公務接待的物品實行領用制,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各科室需事先按要求填寫“物品領用審批單”,原則上中餐不得領用白酒;本局系統內開會,原則上不安排用餐、不安排煙酒。

7、禮品、煙酒等貴重物資的購入由辦公室、財務科共同辦理,保管和領用由辦公室派專人負責,實行出入庫登記制,待擬購下批物資時,由財審科負責對該物資盤存和核銷,再辦理購入;

8、未經批准開支的接待費用,財審科將拒絕審核報銷,各類娛樂休閒場所(如保健、洗頭、足浴、KTV、釣魚等)費用票據一律不予報銷。

(三)差旅費

1、出差省內市外,出差人員需交納會務費或培訓學習費的,須由分管領導和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擬派出省、出境的,還須事先報局長批准同意方可列支;

2、除局領導外,其他幹部職工出差的交通工具原則上為火車和汽車,確需乘坐飛機和火車軟卧的須報局長批准同意方可列支;

3、出差補助標準

①伙食費補助:每人每天省內12元、外省一般地區15元、特區20元。

②交通費補助:出差期間發每人每天市內交通費3元,不再憑票報銷市內交通費;報銷了市內交通費的不再補貼;

4、隨公務車出差,在接待單位就餐或因公誤餐而在外就餐報銷了餐費的,不再報銷出差補助,凡乘公共汽車出差,未在接待單位就餐又未報銷餐費的,其出差補助按制度規定標準執行;

5、探親路費

①已婚職工探望配偶、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車船費(不含飛機和火車軟卧)可予以全額報銷;

②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不含飛機和火車軟卧),在本人月基本工資的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單位負擔;

6、差旅費報銷由本人在出差返回後一週內按規定報銷,預借了差旅費在報銷時一併多退少補結清。

(四)汽車開支

1、公務用車費用嚴格按照市公務消費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的總限額控制使用,財審科建公務消費台帳;

2、公務用車嚴格執行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和統一保險的有關規定;

①定點維修

一般維修(20xx元以下) 由司機填寫維修報告單,辦公室負責人現場核實審定維修項目,分管辦公室領導審定,再送定點單位維修;

大修和保養(20xx元以上) 由司機填寫維修報告單,辦公室負責人現場核實審定維修項目,財務科經詢價後核定維修額度,分管辦公室領導審核簽字,送定點單位維修;

②定點加油

規定用中石化IC卡定點加油,執行一車一卡制,用加油主卡統一結算。由辦公室登記每台公務用車的行駛里程和用油量,並定期公佈每台公務用車的100公里油耗。

3、汽車補胎、充氣、洗車等 洗車實行1200元包年制,其他零星費用由辦公室提供定點維修單位的發票一年一次結賬。

(五)大型外事活動

舉辦召開外經外貿、招商專項活動(會議)必須年初有計劃安排(異動項目年中調整),貫徹精簡、高效、節約的原則,嚴格按預算執行,量入為出,不得鋪張浪費突破經費預算;

(六)幹部學習培訓費

1、由本單位派出參加黨校短期學習班、業務崗位培訓班的學費全額報銷,不予報銷有關生活補貼;

2、經本單位同意參加各類專業職稱考試,取得證書的,憑有效的學習發票報銷:高級證書1500元,中級證書1000元,初級證書500元;與商務經濟業務相關的在原有的報銷標準上提高100%。

3、經本單位同意在職幹部利用業餘時間自學,取得學歷證書的,憑有效的學習發票報銷:研究生學歷3000元,本科學歷1000元,專科學歷500元;取得學位的在原有的報銷標準上提高100%。

(七)其他開支

1、撥給其他單位經費單項金額在1萬元(含1萬元)以上的,須先報局長批准同意;

2、機關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包括工會活動、三八節活動、八一節活動、老年節活動、春節慰問等)開支,須先報局長批准同意;

3、以現金或物資形式發放的各種福利均應先報局長批准同意;

4、探望病人 看望住院的幹部職工按每次200元標準慰問,由工會牽頭報銷,其他科室(部門)看望病人不再報銷費用;

5、因公借款 凡因公務需要預借現金的,先由業務分管領導簽字,再由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方可借支,應及時報賬結算歸還;

6、鼓勵機關各部門和幹部職工個人積極爭取預算外資金和省部級專項資金,可適當開支一定的業務費。

7、其他不可預計開支,視情況處理。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三十日後執行。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7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持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餘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和工人。

術 語

第三條 公司宿舍包括公司在A地的宿舍和在各工廠的宿舍,分為員工宿舍和工人宿舍。

第四條 員工宿舍指專門為公司員工提供的宿舍,包括總部員工宿舍和工廠員工宿舍。

第五條 總部員工宿舍指公司為所有在公司工作不滿6個月(自人職之日起開始計算)的員工及工作滿6個月以上外派到××市以外地區長期工作的員工所提供的宿舍。

第六條 工廠員工宿舍指公司在各工廠為駐廠工作員工提供的宿舍。

第七條 工人宿舍指公司為在公司各工廠工作的工人提供的宿舍。

工作職責

第八條 行政部負責公司所有宿舍的安排、管理、協調和控制。

第九條 各工廠辦公室負責對所在工廠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十條 各宿舍舍長負責對本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十一條 行政部負責解釋此制度。

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宿舍入住的條件。

1.在公司工作不滿6個月的員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2.在公司工作在6個月以上但外派到××市以外地區長期工作的員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3.在各工廠工作的工人可人住公司在工廠安排的宿舍。

4.所有住宿人員必須符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等條件方可入住。

5.所有人員在人住前必須自願接受並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十三條 宿舍管理。

1.住宿人員在申請住宿之前應填寫《住宿登記表》,由公司行政部或工廠辦公室統一整理備案。

2.宿舍租金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煤氣費及物業管理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工廠自建宿舍由工廠統一支付水電費),住總部員工宿舍的員工不再享受公司有關制度中規定的相應的住房補貼。

3.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應於離職或到期之日起3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4.嚴格宿舍分類,員工和工人不得混住。

5.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情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徵得行政部或工廠辦公室的同意,並填寫《外來留宿人員登記表》。

7.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設施(如電視、牀鋪、牀墊、衣櫃、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廚衞設備、門窗、牆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8.公司行政部及工廠辦公室應當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並填寫《公司宿舍檢查情況表》,住宿人員不得拒絕接受檢查。

9.每間宿舍設舍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負責監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內務。

(2)負責監督宿舍人員維護宿舍環境衞生。

(3)負責住宿人員的相關材料的管理,如個人安全、緊急聯絡人等。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宿舍長應當及時通知行政部或工廠辦公室。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節嚴重。

2.宿舍內出現違法行為或火災等事件。

3.住宿人員身體不適以至病重的,並且應當及時送醫院及通知其親友。

4.住宿人員需要留宿親友的。

第十五條 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起牀後將被褥疊放整齊。

4.換洗的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陰雨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鞋等必須放人櫥內和牀下,不得隨意擺放。

5.使用電視、收音機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儘量不要存放於宿舍,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後果自負。

7.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8.房間衞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並嚴格執行。

9.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十六條 住宿人員發生一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如實呈報其部門經理和總經理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鬥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為的。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予以實施。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8

目 的:

為了對夜間保安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處理夜間突發事件,公司擬訂了夜間值班制度,設立夜班值班經理職位,負責督促、檢查各區域當班保安員的工作情況,對違規、違紀現象進行指正,做好值班記錄。為使公司夜間秩序正常運行,夜間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夜班值班經理管理制度。

此制度為試行版,在具體實踐中將進行改進和完善。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適用範圍:

X公司夜班值班經理

具體規定:

一、值班經理職責

(一)監督夜班值班保安考勤情況;

(二)檢查夜班保安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情況,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三)在夜間值班過程中,要認真檢查門、窗、倉庫等的安全情況,協同保安對重要地點着重檢查。一旦發現可疑現象或不法分子,要立即通知所有夜間保安,及時處理並上報有關領導;

(四)監督夜間商户加班、進出貨情況,沒有加班條或進出貨物審批單者一律不允許夜間作業。(特殊情況須在客户服務部副經理及以上領導的允許下方能代辦進、出貨作業);

(五)及時處理突發事件,保證商場夜間的安全,遇有重要事件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二、工作流程

(一)值班經理上班時間為19:00(值班經理當日下班打卡取消),下班時間為次日09:00。指紋打卡上下班;

(二)保安人員交接班時,值班經理應佩帶值班經理胸牌,在交接處監督保安員簽到情況;

(三)值班經理應督促當班保安做好商場門、窗、水電等的安檢工作,杜絕一切安全隱患,防止重大事件的發生;

(四)對於加班的商户,值班經理應帶領保安班長對加班現場進行檢查,向加班商户説明商場內的嚴禁事項,對違規者進行警告或處罰;

(五)值班經理應在做好自己本職工作的同時對監控情況密切注意、掌控,並做好定時巡查監管工作;

(六)值班經理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問題時,應迅速瞭解事件發生的經過並適當的做出處理,或直接向相關部門負責人彙報,等待處理意見;

(七)值班過程中如有突發事件發生,如:打架、現場糾紛、偷盜跡象等,應親臨現場處理。如遇不能處理,應及時上報上級領導並通知派出所處理,並詳細做好相關記錄,以備查詢;

(八)值班經理帶領保安班長巡查次數不得少於4次(上半夜2次,時間間隔2小時;下半夜2次,時間間隔3小時),並做好巡查登記;

(九)值班經理應做好當夜值班日誌,於次日將當晚情況反饋給保安部經理。保安部經理將情況彙集,每週呈送上級領導(人力資源部每週一負責檢查夜班值班經理上一週當班日誌)。

三、值班紀律及處罰措施

(一)要求值班經理手機24小時開機;

(二)值班經理的值班室設置在保安部,值班期間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脱崗、離崗或怠崗。若遲到或早退,罰人民幣10元;脱崗、離崗或怠崗,罰人民幣50元。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需提前告知當週巡查領導進行調整,確保值班工作正常運轉;

(三)值班經理必須是值班表安排的成員,不得僱請臨時人員。若發現,則罰人民幣50元;

(四)值班人員夜間巡查內容:現場有無異常情況、在崗人員值守情況、安全狀況等,並認真做好記錄;

(五)公司副部長級以上領導將組成夜間巡查領導小組,巡查領導將對夜班值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採取抽查形式。如發現值班經理有睡覺、串崗、離崗、聚眾聊天、賭博、醉酒現象或聯繫不暢的,視情節輕重處以20-50元不等罰款,嚴重者,予以辭退處理。

(六)巡查領導發現值班經理帶頭違反紀律的,將在處罰保安員標準的基礎上加倍處理,對不服從者以辭退處理;

(七)值班經理應不定時在現場巡視,發現睡覺、串崗、離崗、聚眾聊天、賭博等違規違紀行為應立刻制止。對情節嚴重者,值班經理有權對其進行當場處罰,並以書面形式在夜班記錄上進行記載,次日向上級領導反映;

(八)值班經理如不能處理突發情況,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如隱瞞不報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將追究值班經理的經濟責任,並通報批評,不服者以辭退處理。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9

1.目的

為維護公司各類資產安全,避免個人在非允許條件下攜帶公司資產離開公司,提高保安人員檢查效率,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類資產出門的管理,公司員工及外來人員都必須遵守。

3.職責

3.1 經辦人負責填寫合乎要求的《物品出門條》,並留存《物品出門條》第一聯。

3.2 經辦部門負責人負責對物品名稱、數量、物品類別、出門事由信息的準確性及合宜性進行審核。不符合準確性及合宜性要求的,一律不予審批。

3.3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物品的出入進行檢查,辦公區的物品外出由審核批准,與生產有關的物品由車間負責人進行審核批准,審核批准後方可將相關物品帶出公司。

3.4 當班保安員需要做好嚴格檢查,所攜帶物品必須與《物品出門條》的填寫內容相符,才可放行。

3.5 針對貴重物品及發貨《車輛放行單》的外出,保安人員必須要保存相關材料,並交回公司(具體按照之前的方案執行)。

4.管理規定

4.1公司範圍內各類資產出門,經辦人須填寫信息完整的《物品出門條》。

4.2《物品出門條》簽字、審批基本步驟:

當班安全員檢查確認所攜帶物品與《物品出門條》上所註明信息一致,予以放行。 經辦人完整填寫部門、物品名稱、數量、物品類別等相關信息。 根據物品所屬部門分別由行政部負責人(辦公區物品)或生產部負責人(生產相關物品)簽字確認。

4.3保安員發現所攜帶物品與《物品出門條》上所註明的信息不相符(物品名稱、數量等)或者《物品出門條》填寫、審批不規範時,有權不予放行,其物品予以扣留。 5.處罰規定

發現違犯本制度的行為,給予當事人每次20元的處罰。 本規定從20xx年5月1日開始實行。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0

一、目 的:

為使本公司員工之國內出差或派外受訓之申請及報銷作業有所依循, 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凡本公司員工之國內出差或參加短期業務培訓等,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司機除外)

三、內容説明:

(一)、名詞釋意: 國內出差分為長(時)程出差及短時(程)外勤兩種:

1、 長時(程)出差: 指出差地點跨越辦公或工作處所在地以外之省市或至各機關、分公司處理耗時業務,無法於正常上下班時間內往返者。

2、 短時(程)外勤: 前往市區各機關洽公,且能於工作日內往返者屬之。(工作性質屬於常態外勤者不屬本辦法規範)

(二)、出差之申請:

1、 短時(程)外勤時,部主管須於事前向直屬主管口頭報備,始得外出。若需公車,則填寫"車輛調派單"(附件一),權責主管核准後,轉車管單位派車;其他人員一律事前填報"出差申請單"(附件二)或"外出單",經部門主管核准後始得外出。

2、 長時(程)出差則任何人皆應於出差前填報"出差申請單"。

3、 如需預借旅費,應填寫"預支款申請單"(附件三),述明預借款項用途明細,經核准後憑以向出納預借旅費,但借支金額不得超過本人之出差費用標準額。

4、 各級人員的長時(程)出差的申請,均依"核決權限表"之規定辦理。

(三)、出差旅費報銷標準:

1、 長時(程)出差:

出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雜費三種。標準如附表(一)。行銷部門之業務代表報銷以另核之。

2、 短時(程)外勤:

a、 短時(程)外勤交通以大眾客運為主,工作需要須搭乘計程車者, 經經理特准後方可搭乘。

b、 出外勤(杭州市以外地區)當天可往返者,除車費核實報支之外, 另可支領出差補助,其標準為:經理級(含副經理和經理助理)以上人員30元/天,其他人員20元/天。

c、 出外勤(杭州市以內地區),當天可往返者,除車費核實報支外, 其有耽誤用餐時間者可報誤餐費補貼每餐6元,能立即返回未耽誤用餐者,不得報支本項費用。

d、 由出差處所或由公司免費提供膳食者,不得報支誤餐費。

(四)、出差旅費報銷規定:

1、 出差人員銷差後,應於七天內檢具"差旅費報支單"(附件四),依"差旅費報銷標準表"之規定詳填出差費用並檢附原出差單及各有關單據憑證,依"核決權限表"之規定申請核准。

2、 出差人員未事先核准而以計程車為交通工具者,應於返回公司申報差旅費時,於請款單上述明理由;可利用大眾客運工具方便完成出差任務而搭乘計程車者,不予報銷。

3、 公司員工因參加教育訓練、講習、研討會等事宜出差者,其差旅費於呈准時要附上"心得報告"。如主辦單位提供食宿者,不得請領住宿費及膳雜費。

(五)、交通費報銷規定:

1、 交通工具以搭乘火車、國營客運等公開訂有價目表者為原則。交通費應檢附憑證報銷。

2、 乘座公司交通工具者,不得另支領交通費,司機則按實際加油費報支。

3、 多人出差起止地點相同時,若共同乘座同輛計程車出(返)差,交通費僅能由一人代表申報。

4、 低階人員隨同高階人員出差,得視實際需要情形,同高階人員搭乘同級標準車船。

5、 由出差處所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得報支交通費。

(六)、住宿費報銷規定:

1、 住宿費按實際出差夜數支給,並應檢附與出差時、地一致之旅館有效發票。

2、 出差處所免費提供住宿者,不得報支住宿費。

3、 低階人員隨同高階人員出差,得視實際需要同高階人員住宿同級旅館。

4、 因實際需要招待賓客住宿者,按其檢附憑證呈報核准後,列支費用科目,實數報銷。

5、 經理以下人員兩人(同性別)同時出差同一地點時,應以同住一房,只得由一人報銷住宿費為標準辦理住宿。

(七)、膳雜費報銷規定:

膳雜費為行程中的膳食及雜支費用,應按日數報支,由出差起始時間至凌晨零點為止,為一天。

(八)、電話、電傳、文件運費報銷規定:

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所發生的電話費、電傳費,託運文件、樣品時發生的運費,應於報銷時檢附憑證,實數報支。

(九)、出差期間加班規定:

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如遇節假日繼續工作,經主管核准後可計加班。

(十)、出差時間之延期規定:

1、 從業人員出差期間,由其主管視實際需要核定,在限期內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滯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應事先以電話請示主管,核准後為之。返回後,由主管核定追認。

2、 因患病及因事故阻滯者,應檢附醫院診斷證明或天災事故證明,可報支延時日的膳、宿、雜費。

(十一)、罰則:

1、 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不得有危害國家民族名譽或本公司利益的行為言論,並遵守出差地區之法律及習俗,任何惹事生非之後果,由出差人自行負責,與公司無關。

2、 出差人員如有違反規定虛報旅費之事,一經發現, 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四、本辦法經呈公司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附表一: 國內差旅費報銷標準表

附件一: 車輛調派單 附件二: 出差申請單

附件三: 預支款申請單 附件四: 差旅費報支單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1

為給員工提供一個更加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公司特為宿舍增設一台洗衣機,同時為規範洗衣機的使用,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一、洗衣機的使用 1、洗衣機放置在一樓洗衣間內,未經允許禁止隨意挪動;

2、洗衣機每次最大洗衣量? 公斤,禁止超負荷量操作;

3、使用前要仔細閲讀使用説明,每天使用時間為8:00—22:00;

4、使用洗衣機前請檢查電源線及插頭是否有水,避免觸電,如發現電源插座有燒糊、冒火、冒煙等現象,應及時斷電並立即報修;

5、所有鞋類和硬質物品(如提包等)禁止使用洗衣機洗滌;

6、洗衣完畢後,使用者應及時提取衣物,禁止在洗衣機內長期存放衣物,以免影響其他人員使用;

二、洗衣機的維護和維修

1、洗衣機屬公共財物,要愛護使用,禁止隨意拆卸,以免損壞;

2、宿舍管理員應經常檢查洗衣機運轉情況,以確保洗衣機正常運轉;

3、如洗衣機不能正常運轉,不得隨意拍打,不得私自維修,應及時聯繫宿舍管理人員或上報行政部,由行政部聯繫維修人員維修;

3、由於使用操作不當或者其他人為原因造成洗衣機故障的,追究使用者的責任,並照價賠償;

5、除人為原因外的洗衣機故障或者洗衣機自然磨損、老化的,由公司負責維修或者更換。

人事行政部

20xx-06-12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2

為進一步規範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行為,建立長效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管理辦法》的通知及自治區、銀川市有關軟件正版化工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稱軟件為操作系統軟件、辦公軟件、殺毒軟件。本制度適用本單位全體工作人員。

一、計算機軟件採購制度

1、局機關計算機軟件系統的採購按銀川市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執行。

2、更新、購置軟件應從滿足實際工作需要出發,堅持勤儉節約,從嚴控制,合理配置。應在全面掌握全局軟件資產情況、工作人員人數、配備各類計算機數以及需要更換和採購的軟件數的基礎上,區分操作系統軟件、辦公軟件和殺毒軟件以及國內企業軟件和國外企業軟件,細化軟件配置需求,科學合理地確定軟件配置計劃。

3、採購的商業軟件應嚴格按照採購合同的約定,重點加強對軟件授權證書或許可協議等資料的管理工作,切實維護採購軟件版權的合法性。

4、採購軟件應當對軟件互相兼容、授權方式、信息安全、升級等售後服務提出具體要求,注意加強軟硬件採購的銜接,確保採購的計算機辦公設備符合預裝正版軟件的要求。

5、對採購的產品,由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員負責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由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員進行系統調試、加密、設置使用權限,編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檔案,並做好與使用人的交接。

二、計算機軟件日常管理制度

1、本局計算機辦公設備及系統必須使用正版軟件,禁止使用未經授權和未經軟件產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軟件。

2、各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在計算機辦公設備及系統中安裝或卸載軟件。

3、我局一把手是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負領導責任,信息系統管理員負具體責任。使用人員負直接責任。

4、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員經局機關任命,並由熟悉計算機的個人擔任,在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方面接受局領導的直接領導。

5、每一個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人都是計算機安全員,計算機安全員負責本人在用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正確使用、日常使用維護,發現故障、異常時及時向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員報告;

6、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員負責局機關:1.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制度、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2.計算機信息系統檔案的建立、健全,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情況的檢查;3.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日常維護(包括信息資料備份,病毒防護、系統安裝、升級、故障維修、安全事故處理或上報等);4.計算機信息系統與外部單位的溝通、協調(包括計算機信息系統相關產品的採購、安裝、驗收及信息交換等);5.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指導。

7、管理員每年要在11月底前對本局使用正版軟件情況及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總結,形成年度報告,並將年度報告材料報送市級軟件正版化主管部門。

三、計算機軟件資產管理制度

1、為規範和加強我局軟件資產的管理,維護軟件資產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提高軟件資產的使用效益,按照的要求,以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軟件資產屬於國有資產管理範圍,應當納入本單位資產管理體系,確保軟件資產的安全完整。

3、局辦公室是本單位軟件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承擔軟件資產的配置、使用、處置審批管理,並指導、監督我局軟件資產的管理工作,對軟件資產實行綜合管理。

4、各科(處)室應增強保護知識產權意識,嚴格執行軟件正版化的有關規定,使用正版軟件,從源頭上杜絕盜版侵權軟件使用行為。

5、所有能夠證明軟件合法性的證書及文件,包括授權證書、載體、填妥的登記證及其他證明文件等,應集中存放和保管。

6、各科(處)室應加強軟件資產登記、領用、維護、保管等內部管理。

7、軟件資產處置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堅持優先整合利用。以授權形式購置的軟件資產到期後,應當停止使用,並及時辦理處置手續。

8、每年結合單位固定資產盤點,對軟件資產情況進行清查,確保所使用的全部軟件均為合法軟件並登記入賬。

四、計算機軟件管理責任追究制度

1、局辦公室每半年對各單位、各(處)室計算機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巡查或抽查。

2、定期檢查計算機網絡信息系統運行是否正常,網絡系統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操作員對業務操作是否熟練等。

3、及時檢查計算機是否定期清潔設備,計算機室內環境清潔情況。

4、定期進行培訓,提高計算機使用人員對計算機是否有病毒,是否正確安裝、使用殺毒軟件,操作員是否具有防範病毒意識。

5、定期檢查計算機是否安裝、使用與工作無關的軟件和遊戲。

6、對隨意下載、安裝、使用非正式授權軟件的工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

7、因使用盜版軟件引起糾紛和訴訟、損害國家機關形象,造成不良影響、致使單位承擔法律責任的,按“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追究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同時追究領導和管理人員的行政責任。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3

一、員工休息室的所有配置物品均屬於公司財產,每個人都應珍惜愛護,如有惡意破壞的現象,一經發現將按員工手冊規定的處罰制度嚴格執行,如未能發現肇事者,將追究車間主任的連帶管理責任。

二、車間應設休息室職責劃分:(責任人:潘道遠、吳芳、張昌家)

1)管理及監督休息室設施的安全使用並及時排除故障

2)指定休息室衞生清潔人員對衞生狀況進行日常監督

3)培訓、指導員工正確使用電器、設施等

4)對損壞行為進行追查並向行政部提出處理建議;

5)區域責任劃分到個人:略

三、車間員工應學習正確使用休息室公共設施(包括桌子、椅子、櫃子)的方法,對因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將予以追究,並由相關責任人賠償損失。

四、員工在休息室期間不得成羣喧譁、打鬧、抽煙等;需維護專營店形象。

五、任何對休息室有益的建議都可通過車間主任反饋到行政部,經公司領導審核確認後予以施行。

六、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所有員工需嚴格遵守,違者嚴懲。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4

一、檢查工作

1、查鼓風機系統是否工作正常;

2、查排煙系統是否通暢,工作正常;

3、查閥門開關是否牢固,密閉;

4、查爐內是否通風順暢;

5、查燃氣開關是否操作靈活。

二、準備工作

1、操作人員在崗,要嚴肅認真;

2、所需工作(打火機、點火棒)齊備。

三、操作步驟

(一)點火

1、打開鼓風機電源開關;

2、打開排煙機系統開關;

3、打開爐內門;

4、將打火機點着後,將點棒噴嘴對着打火機火頭,緩慢開啟點火開關,將點火棒點着。

5、調節好點火棒上火焰,將點火棒伸進爐內燃燒器中,緩慢開啟燃氣開關,點着爐內明火。

6、取出點火棒,擱置在固定位置,並掉點火開關。

7、調節鼓風閥門,將火焰調至所需狀態,並閉爐門。(灶具工作中,根據所需火焰調節風門,即用既開,不用則關)。

(二)熄火

1、工作時,調節空氣閥門和燃氣開關。

2、工作結束熄火,先關燃氣閥門,後關空氣閥門,最後關停鼓風機電源開關。

四、注意事項

1、燃氣設施的安裝必須符合燃氣規範要求,系統試壓合格,具備鼓風和排煙設施且保證工作正常,排煙通暢,方可點火使用。

2、點火前必須對管道設施、氣表、灶具進行置換,排出空氣,並注意爐內通風,防止存有燃氣,點火時發生燃爆。

3、使用前做好五個檢查:

(1)查鼓風機系統是否工作正常;

(2)查排煙系統是否通暢,工作正常;

(3)查閥門開關是否牢固,密閉;

(4)查爐內是否通風順暢;

(5)查燃氣開關是否操作靈活。重點檢查閥門連接點有無漏氣,一旦漏氣,應立即報告,並暫停使用。

4、點火時要嚴肅認真。嚴禁氣等火,只能火等氣,嚴禁拿着點火棒開玩笑,防止傷人和燃爆。

5、平時使用時,應隨用隨開,嚴禁違反操作規程操作,注意點火棒噴嘴及燃氣管道和灶具的清潔。

6、嚴禁燃氣設備運行時操作人員離崗,造成乾燒和燃氣泄漏而引發事故

看了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5

為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提高公司員工防火安全意識,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創建企業文明生產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禁煙範圍:

1、公司內公共場所、道路、廣場等公共區域禁止吸煙;

2、各車間除吸煙區外的所有區域禁止吸煙;

3、辦公樓所有辦公室、會議室、廁所、樓梯、過道等區域禁止吸煙;

4、食堂、廁所及走廊禁止吸煙;

5、有重要客人時,會議室經批准後方可吸煙;

6、車間、辦公樓根據具體情況設置固定吸煙點,。

二、禁煙對象:

1、公司所有員工;

2、進入公司的外來人員。

三、管理職責:

(一)管理部

1、負責本管理規定的制定和監督實施;

2、負責對違規人員(部門)的處理。

(二)保安公司

1、保安公司負責公司內公共場所、道路、廣場等公共區域的禁煙管理;

2、保安人員負責對上述區域進行不定期巡查,發現違規行為,有權依照本規定進行制止和處理(通知管理部開具處罰單)。

(三)各部門

1、各部門(單位)主管領導,為本部門(單位)禁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2、各部門(單位)負責本部門(單位)責任區的禁煙管理,發現違規行為,有權依照本規定進行制止和處理(通知管理部開具處罰單)。

(四)總經辦

總經辦負責會議室,各辦公樓、廁所、樓梯、過道,食堂及走廊等除保安公司和各部門負責以外的公共區域的禁煙管理;發現違規行為,有權依照本規定進行制止和處理(通知管理部開具處罰單)。

四、處罰條例:

1、凡發現在禁止吸煙場所、區域內吸煙者,第一次罰款20元,以後再發現加倍處罰(第一次20元,第二次40元,第三次80元)。

2、違規吸煙,不服從管理,態度惡劣者,另外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罰款100元、全公司通報批評、停職檢查、留廠查看、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3、凡在各部門(單位)禁止吸煙的責任區內發現煙頭、煙盒,對責任區的部門(單位),每次每個罰款10元。發現3次以上,對部門(單位)的第一責任人罰款50元。發現5次以上,對部門(單位)的第一責任人罰款100元,並進行全公司通報批評。

4、凡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道路、廣場,辦公樓走廊、過道,會議室等公共區域發現煙頭、煙盒,對保安公司或總經辦,每次每個罰款10元。

5、對違規者給予罰款處理的,由各管理口開具罰款通知單,被罰者將罰款交到財務部。三天內不交的,在其工資中加倍扣除。

6、對部門(單位)給予罰款處理的,由管理部開具罰款通知單,在部門(單位)第一責任人的工資中扣除。

五、附則

1、本規定從發佈之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相牴觸的地方,按本規定執行。執行以後公司如有新的規定另行通知。

2、本規定的解釋權歸管理部。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6

一、目的

為加強對市場人員費用管理力度,確保市人員更好開展工作,有效節約用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市場部及其它相關部門。

三、出差管理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和《員工外勤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後,報市場總監批准(可電話確認)。

2、員工出差結束三日內必須完成《出差報告》的《出差總結》部分。

四、差旅費

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外出公幹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費用,具體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其他公務雜費等。

1、員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為火車、汽車、輪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可選擇飛機。

3、違反公司規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車票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支付)

4、市場交通工具應使用公交車、中巴等,如因特殊情況,可以乘出租車,但需在票據上註明起始地點和原因。

5、員工出差期間,標準內住宿費用實報實銷(但不包含酒店清單上所列私話、餐費、洗衣費等費用)。

6、員工外出期間產生的公務費,如郵電費、文件複印費、傳真費等,實報實銷。

7、辦事處主任、部門經理的手機話費在公司報銷標準內,扣除私人話費,實報實銷。

五、備用金管理

1、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出差或業務活動可預先向公司借支備用金,借支額度根據實際城要確定,由總經理籤批。

2、備用金借支後應及時沖帳,備用金佔用時間應不超過15天,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沖帳,可書面申請,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延期,但最長不可超一個月。

3、對於長期佔用備用金的,財務部將從員工的個人收入中扣減,直到完成沖銷,在此之前不允許再借支備用金。

六、報銷管理

1、駐外人員原則上每月報銷一次,各辦事處人員的報銷票據由各事業部總監簽字後交由出納審核。

2、費用報銷單應嚴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貼好,不符合標準,或填報單據不符、金額不符、重複報銷,一律退回業務人員。

3、單據報銷規定填寫和粘貼方法:

差旅費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照《差旅費報銷單》單上的要求填寫。

b、粘貼注意事項:將各類車標按面額的大小分類粘貼,並在粘貼處註明各類面額票據的張數和總金額。

費用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單上的要求填寫。費用一般是指銷售人員在工作中所產生的辦公、餐費

等(不含差旅費)。

b、粘貼注意事項:原則上只報銷發票,無發票,需事先向財務説明情況。或以其他票據充抵,但需要票據背面註明情況。

c、充抵票據與正式發票分別張貼。不能在一個報銷單中報銷。

此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各企業銀行賬户管理,保證資金安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層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第三條 集團公司財務與產權管理部為銀行賬户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各企業銀行賬户的開立、變更、撤銷、使用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四條 本辦法所指銀行賬户為各企業在商業銀行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開立的基本存款賬户、一般存款賬户、臨時存款賬户和專用存款賬户。

第二章 銀行賬户審批權限

第五條 集團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直屬企業開立的銀行賬户,須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集團公司審批;原有銀行賬户的變更或撤銷,須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六條 分公司管理企業、子公司所屬企業開立的銀行賬户,須以正式文件形式報上一級企業審核後統一上報集團公司審批;原有銀行賬户的變更或撤銷須由各分公司、子公司統一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七條 上市公司銀行賬户開立、變更及撤銷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三章 銀行賬户開立、變更、使用和撤銷

第八條 開立銀行賬户只限於國有商業銀行和集團公司認可的其他金融機構,同時須滿足集團公司結算中心和財務公司銀行賬户體系和資金管理的要求,不得在非認可的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開立銀行賬户。

第九條 銀行賬户必須由本企業財務部門統一開户,統一管理,嚴禁違反規定多頭開户,嚴禁出租和轉讓賬户。

第十條 各企業原則上只可開立兩個賬户:一個基本賬户(即支出户);一個一般賬户(即收入户)。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有特殊規定的可以申請開立專用賬户。需要設立臨時機構、異地臨時經營和註冊驗資,可以申請開立臨時賬户。

第十一條 基本賬户和一般賬户均統一納入集團公司結算中心和大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管理。為滿足結算要求,須選擇同一家銀行開立基本賬户和電(熱)費結算一般賬户。網上銀行可以選擇中國工商銀行或者中國建設銀行。

第十二條 銀行賬户核算內容

(一)基本賬户用於核算各企業的支出;

(二)一般帳户(收入賬户)用於核算各企業的電(熱)費收入;

(三)納税、還貸等專用賬户用於規定的用途,不得存放其他資金;

(四)臨時賬户只能用於核算臨時機構的支出。

第十三條 銀行賬户開立程序

(一)申請開户。以正式文件提出申請,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新成立企業需要提供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文。

(二)審批賬户。集團公司根據各企業的申請進行審批。

(三)開立賬户。各企業按照批覆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四)辦理網上銀行登記。

第十四條 集團公司對各企業銀行賬户實行年檢制度,每年年底,各企業對截至上年12月31日保留的所有銀行賬户填寫《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銀行賬户年檢申請表》(見附表1),集團公司根據審核情況簽發年檢結論和年檢處理決定。

第十五條 集團公司財務與產權管理部將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各企業銀行賬户存款限額。

第四章 銀行賬户管理責任和監督

第十六條 集團公司建立銀行賬户管理檔案制度,統一管理各企業銀行賬户開立、變更、銷户情況,並對各企業銀行賬户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第十七條 各企業主要領導、主管財務領導、財務負責人、直接責任人要對本企業的銀行賬户負責,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本辦法的規定,作好銀行賬户的管理工作。

第十八條 各企業須明確銀行賬户管理直接責任人,直接責任人須具備會計人員從業資格,並依照本辦法規定,正確辦理賬户開立、變更、銷户、年檢手續,建立健全本企業賬户管理檔案。 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作以下處理:

(一)責令限期糾正錯誤;

(二)給予通報批評,並結合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對違紀單位給予經濟考核或行政處分;

(三)有關人員如有循私舞弊、貪污受賄、縱容違法行為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考核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集團公司財務與產權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20xx年6月10日發佈的《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銀行賬户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附表1.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銀行賬户年檢申請表

2.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銀行賬户開户審批表

3.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網上銀行申請表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本市户籍制度改革,規範户籍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本市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廈門市常住户口登記、遷移及其管理適用本規定。 暫住人口登記管理按照《廈門市暫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 建立城鄉統一的户口登記管理制度,實行以居民合法固定住所、職業、經濟來源等主要生活基礎為户口遷移落户依據,逐步消除本市跨區户口遷移的政策差別。

第四條 公安機關是户籍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規定的實施。

公安派出所為户口登記機關,具體負責轄區內户口登記管理工作。

組織、人事、勞動保障、教育、民政和僑務等部門在職責範圍內,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户口遷移管理工作。

第二章 常住户口准入條件

第五條 本市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中央省部屬單位、外地人民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駐廈機構,從外地調動、錄用、招收、聘用的人員,符合本市調入或人才引進條件的,本人及其配偶、

未成年子女户口可遷入本市。

第六條 普通中等以上院校的畢業生,符合本市接收條件的,其户口可遷入本市。

第七條 來本市創業、工作或願來本市工作但單位未落實的留學人員和海外引進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遷入本市。

第八條 就讀於本市普通大、中專院校和普通高中的學生,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户口遷移手續。

第九條 獲得“市十佳(優秀)來廈務工青年”、“市十佳(優秀)外來女員工”或在本市獲得市級以上“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範”、“科技重大貢獻獎”、“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見義勇為英雄”等榮譽稱號以及獲得其他全國性榮譽稱號的外來人員,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遷入本市。

第十條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外來人員,可將户口遷入本市:

(一)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滿規定年限;

(二)參加本市社會養老保險滿規定年限;

(三)有固定職業並簽訂勞動合同;

(四)擁有符合規定的住所;

(五)無違法犯罪記錄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行為。

第十一條 經批准成建制遷入本市的單位,其幹部和工人分別報市組織人事部門和市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後,可將户口遷入本市。

第十二條 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來本市

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國內親屬或本企業骨幹員工的户口遷入本市。本市以外的企業和個人來本市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投資者本人、直系親屬或本企業骨幹員工的户口遷入本市。

第十三條 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住房建築面積達市政府規定標準的,房屋所有權人及其符合條件的一定數量的直系親屬可將户口遷入本市。

第十四條 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符合本市親屬投靠規定的投靠人,可將户口遷入本市。

第十五條 新生嬰兒申報落户按隨父或隨母的原則辦理。現役軍人所生子女按規定申報出生户口。

第十六條 退休、退職、辭職、下崗或無業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可以將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遷回本市。

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在本市無子女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申請回本市時可以同時申請一個已成年子女及該成年子女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遷。現留在廈門市以外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其子女户口均不在本市的,可以選擇其一名子女回本市投靠上山下鄉知青的近親屬,將户口遷入本市。

第十七條 原常住户口在本市且在本市連續居住滿20xx年以上、在本市以外的地區離休、退休,需要返回本市的人員,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將户口遷回本市。本人或其配偶原籍為本市或由本市遷出的歸僑,離退休後要求將户口遷回本市,在本市又有居住條件

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落户。落實僑房政策退還產權的僑房業主或繼承人要求來本市落户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將户口遷入本市。

第十八條 本市居民收養的子女,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規定,可落户本市。

第十九條 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駐廈部隊隨軍家屬以及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離退休無軍籍職工安置入户本市的,按國務院、及省、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申請在本市落户,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核准,可落户本市。

第二十一條 因留學、探親、勞務等事由被註銷本市常住户口的中國公民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永久居留權的,申請在本市落户,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可落户本市。

第二十二條 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以及解除少年管教返回本市的人員,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恢復户口。

第三章 户口遷移登記管理

第二十三條 符合户口遷入條件的人員,按下列規定辦理户口:

(一)符合本規定第五條至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條件的人員申請遷入落户,由相關行政部門核准調入、遷入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分別持有關審核部門簽發的手續到公安機關

辦理落户手續。

(二)符合本規定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至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到公安機關辦理落户手續。

第二十四條 公民應當在實際居住地申報登記常住户口,一個公民只能登記一個常住户口。公民有兩處以上合法固定住所的,應當在一處實際居住地登記常住户口。

第二十五條 未成年人不得單獨立户。但國家和福建省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在思明區、湖裏區之間遷移常住户口,或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之間遷移常住户口的,應當在遷入地擁有合法固定住所。

從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將常住户口遷入思明區、湖裏區的,應當符合規定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 本市幹部在本市跨區調動,經組織、人事、教育部門審核,可辦理本人及其符合隨遷條件人員的户口跨區遷移手續。

第二十八條 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單位接收的符合條件的人才和畢業生,在思明區、湖裏區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思明區、湖裏區落户。其中,海外引進人才在思明區、湖裏區落户的,不需要具備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條件。

第四章 監督與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有關行政部門在户籍管理工作中,應文明執法、熱情服務,向社會公佈審核條件、程序和辦事時限,嚴格按規定辦事,

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條 在申請户口遷移中弄虛作假的,有關行政部門不予辦理户籍關係遷入,已經落户本市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將户口遷回原户籍地。

第三十一條 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户籍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20xx年 月 日起施行。20xx年5月2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07號頒佈的《廈門市户籍管理若干規定》同時廢止。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9

1、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存放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櫃)內,並設專人管理,不得隨意亂放。各單位應本着既要保證安全又符合節約;既統一,又可因地制宜的原則建立永久或臨時的化學危險品倉庫。

2、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的建築和設施,應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倉庫區必須與生產區、生活區有適當的間隔。

(2)庫房一般應採用一層建築,每間庫房應設有足夠的獨立安全出口,儲存氧化劑、易燃液體、固體和劇毒物品的庫房,應該採用容易沖洗的不燃燒地面。

(3)化學危險品庫房應當符合安全、防火規定,應有良好的通風和必要的避雷設備,並根據物品的性質和不同的儲存方法設置相應的防爆、防火、滅火等安全設施。

(4)儲存易爆物品的庫房必須採用封閉、防爆或其他相應的安全電氣照明設備。如採用一般玻璃時,應安裝在玻璃窗的外面。電燈開關應該安裝在庫房外面。無電源的倉庫應有蓄電池燈照明。

3、化學危險物品的儲存應符合下列要求:

(1)化學危險物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堆垛不得過高、過密。堆垛之間以及堆垛與牆壁之間,應該留出一定的間距通道及通風口。

(2)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須單獨存放於專門的倉庫中,起爆點火器材,不得與炸藥在同一庫房中存放。

(3)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或同一儲存室內存放。如果施工工地的短期存放條件確有困難必須同庫房存放時,則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隔離存放。

(4)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物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

(5)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怕凍、怕曬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潮濕、露雨、低窪容易積水、低温和高温處存放;對可以露天存放的化學危險物品,根據不同性質,應具備確保安全的有效措施。

4、化學危險物品倉庫應該建立下列安全措施:

(1)化學危險品倉庫應加強警衞,嚴格出入庫制度,禁止柴油車和拖拉機進入庫區內。

(2)倉庫區內嚴禁煙火,杜絕一切可能產生火花的因素,如因工作需要必須用火時,應經單位領導或保衞部門批准,在指定的安全地點進行。

(3)不準在庫房內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試驗、分裝、打包和進行其他可能引起火災的操作。

(4)容器包裝要密閉,如果發現破損滲漏,必須立即進行安全處理,改裝必須在安全地點進行,對易燃、易爆物品應使用不發生火花的工具。

(5)加強貨物入庫驗收和平時的檢查制度,對性質不穩定、容易分解、變質、引起燃燒、爆炸的化學危險品,應該定期進行測温化驗,防止自燃爆炸。

(6)盛裝化學危險物品的空容器和運輸工具,在使用前後必須進行檢查,徹底清洗,以防引起燃燒爆炸和中毒,對遺留地上的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及時清除處理。

(7)化學危險物品倉庫應健全安全保衞機構,建立義務消防隊,配備滅火設施及通訊、報警裝置,消防隊應經常進行訓練和業務學習。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20

為進一步規範機關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國家財經制度、法規要求,局機關各項財務收支活動都應納入辦公室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各項支出均應嚴格執行行政單位經費規定。

2.認真組織會計核算,辦理會計業務;及時清理債權、債務,正確編制會計報表。

3.局機關各項開支均應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必須由經辦人簽名,按規定審批程序批准後報銷。出差或因公借款須經主要領導批准,任務完成後及時辦理報帳手續。自制原始憑證格式由辦公室統一規定。

4.加強現金、支票管理,不得“坐支”,出納、會計分設,各司其職,互相制約。

5.財務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既維護國家和集體利益,又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

6.會計人員應做好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時將各類會計帳、證、表等資料分類裝訂,立卷歸檔。

7.機關各項支出報銷時間原則上定於每週週一、週三。

二、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為節約開支,減少浪費,局機關各項開支必須經主要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嚴格履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1.局機關各項開支均應實行計劃管理,發票回來後,均由財務人員初核,經分管領導審核後,報主要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開支數額較大的,還應由局黨組會研究後報銷。

2.所有經費開支,必須憑税務局統一監製的正式發票報銷,非正式發票或非行政事業單位收據不予報銷。

3.千元以上的經費開支,必須通過銀行轉帳結算。領用支票必須填寫支票申請單,註明用途及限額,辦理完畢後,必須在十日內憑正式發票履行正常報批手續。

三、 對原始憑證(發票)的基本要求

1.只有國家財政部門監印的收據和税務部門監印的發票等合法單據,才能作為報銷單據。

2.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

3.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4.一式幾聯的發票和收據,必須用雙面複寫紙(發票和收據本身具備複寫紙功能的除外)套寫。

5.原始憑證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出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四、財務報銷的具體要求

1.會議費的報銷:除會議費發票外,還必須附會議通知文件、參會人員簽到名冊、會議費用清單。

2.接待費的報銷:所有公務招待費報銷,必須具有接待方案、菜單、正式發票。

3.資產(禮品)購置費的報銷:必須嚴格按照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執行,除購置發票外還應附政府採購有關手續和驗收小組成員的簽字手續。

4.外出學習考察費的報銷:除發票外還應附學習考察組織單位的有關文件。

5.差旅費的報銷:實行出差事前審批制度,工作人員出差前應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實行出差逐次報銷的原則,按實際出差的人數和天數,填寫財政統一格式的差旅費報銷單。出差必須寫明出差事由。

6.報銷單據填寫要規範,字跡要工整。支出報銷要及時,原則上應在一週內報銷,最晚不能超過兩週。

五、報銷單據的粘貼要求

單據粘貼應使用原始憑證小型單據粘貼單,將所有原始憑證整理後逐張粘貼在粘貼單上,單據中不能有訂書釘、回形針等金屬物品。根據單據的大小形狀,粘貼方向應從左上角開始依次向右邊粘貼,超出粘貼單的部分應進行摺疊。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21

1、學習制度。準時參加學校政治、業務學習,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經常讀書看報,每學期閲讀一本教育專著,做好讀書筆記。每學期課改實驗老師撰寫5篇教學反思或隨筆,1篇教學經驗論文,餘者撰寫1篇教學反思或隨筆,1篇教學經驗論文;

2、研討制度。樂意承擔公開課教學,主動蒐集教學信息和改進教學方法。評議要注意聽取他人意見、汲取他人精華、發表自己見解。每學期每位教師在南安教育信息網和九都教育網上發表的信息報道分別不少於1篇;

3、請假制度。嚴格執行《南安市教職工管理暫行規定》,堅持做到有事先請假、無事不請假、小事少請假。請假須按程序按手續辦理,3天以內的公假或私假應自找老師代課並告知教導處,假後自找時間補上;

4、辦公制度。在時間上做到“四準”:準時起牀、準時用膳、準時上課、準時下課。辦公期間杜絕玩遊戲或做影響他人辦公的事;

5、課程制度。認真執行課程計劃,開齊上足每門課程,無經教導處批准,不得隨意調換功課;

6、早會制度。做操或集會時全體教師均應到操場維持秩序,做操後班主任應根據集會時提出的要求,結合學生思想動態,及時進行強調、宣傳、引導;

7、上課制度。做到“三不”:不上無準備的課,不坐着上課,不歧視後進生;力求“三多”:多采用直觀教學,多采用普通話教學,多給學生思考的時空;

8、聽課制度。建立跟班聽課、幫扶聽課制度,養成專心聽課、認真做好聽課記錄的良好習慣,聽課後要及時跟授課老師交流。每學期校長、教導和課改實驗老師聽課不少於15節,非實驗老師聽課不少於8節;

9、備課制度。圍繞學科課程標準、班級學生實際和學校工作計劃制定任教學科教學計劃。教師課前必須寫好教案。教案一般應包括課題、教學目標、教學重難點、教學準備、教學過程等;

10、作業佈置。少佈置機械重複的作業,多佈置實踐性、發展性、自選性的作業。學生作業量要適當,一般一、二年級不留書面的家庭作業,其他年級的書面作業控制在一小時內。應督促教育學生獨立、認真、按時完成作業,養成良好習慣;

11、作業批改。語文科作業按課批改,數學科作業當天批改,美術科、自然科實驗作業按次批改。每次批改都應註明批改日期,使用統一的修改符號,批註提倡短語加等級。學生作業中的錯誤之處應讓學生更正並批改。應要求學生使用統一規格的作業本,按規定的格式完成,字跡要工整,少寫錯別字,按時按量完成。學生作業應及時批改,及時反饋,多采取面批面改形式。作業批改可把教師批改與學生自主批改、學生互動批改有機結合。

12、家校聯繫。班主任和科任老師每學期對每位學生至少進行一次家訪。各個班主任應健全學生家長的聯繫電話,學校應健全住宿學生家長的電話簿,遇到學生曠課或突發事件應及時與家長聯繫,該緊急處理的及時處理,該向上報告的要及時報告。

      教師管理規定範文3

為了更好的管理我校教師,樹立良好的形象,努力造就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不斷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教師是學校教學工作的執行者。用現代科學文化知識武裝學生,努力把學生培養成德才兼備、素質全面、適應未來社會需要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教師要加強自身的學習和修養,努力使自己成為工作勤奮、能力突出、作風紮實、品德高尚的合格教師。在工作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三、教師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應遵循八大原則:整體性原則,教育性原則,理論聯繫實際的原則,啟發性原則,因材施教原則,循序漸漸進原則,鞏固性原則,直觀性原則。

四、教師的教學工作分為備課、授課、批改作業、輔導、考核學生五個環節。對教師在各個環節內的基本要求是:

一、備課

1.開學前組織教師學習課程標準,瞭解課程理念,明確課程要求,擬訂學期教學計劃。

2.通讀全冊教材,熟悉內容體系,瞭解教材編寫意圖,明確本冊教材的三維目標的基本要求,明確教材各單元知識的聯繫與銜接。

3.教師備超周課,不能臨教臨備,更不能教後補備。中青年教師備詳案,老年教師寫詳簡案。

4.正確對待教學參考資料和他人經驗。一是要先“鑽”後“參”,不能以“參”代“鑽”;二是對他人經驗(或優秀教案)應聯繫實際,分析研究,消化吸收,不能照搬照抄。

5.備課時教師心中要有學生,要把“假如我是學生”作為座右銘。既要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把握教學最佳時間的教學密度,完成教學任務,又要從學生的實際出發選擇教法與學法。

6.做好集體備課工作。同年級同學科教師,每兩週組織一次集體備課,每次時間不少於1.5小時,做到“三定”(定時、定課題、定主備中心發言人)認真研討集思廣益,並做好集體備課記錄。

二、授課

1.教師按照課表上課,做好課前準備。

2.發揮課堂最大教學效益,進教室上課要關閉通訊工具,無特殊情況不會客,不走出課堂,準時上下課,保證學生課間活動時間。

3.上課時教師要做到精神飽滿,不帶個人情緒,站立講課。用普通話,語言要準確、精煉、生動,教態要端莊、親切、自然。

4.嚴格要求學生,使他們全神貫注,精神飽滿。課堂秩序應始終良好,教學氣氛應活潑而不亂,嚴而不死板,教師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5.課後認真撰寫“課後反思”。

三、作業與輔導

1.作業應根據教學目標和學生的學習情況,設計富有針對性,有彈性的作業,以適應不同程度的學生,作業形式講求多樣化,有書面作業,口頭作業和實踐性作業等,不佈置機械重複和大量抄寫的作業。

2.減輕學生作業負擔,控制家庭作業量。語文、數學、外語以外的學科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可佈置適當的其它形式的作業。語文、數學、英語可留書面家庭作業。一、二年級一般不留書面的家庭作業,其他年級書面家庭作業,每天控制在一小時以內。

3.教師要認真批改作業。課堂作業和練習冊要全批改,批改作業所使用的符號應當規範統一,批註提倡短語加等級,適當做好記錄。不得叫學生批改作業。

4.加強對學生課外閲讀的督促與指導,以保證完成課程標準所規定的課外閲讀任務。

四、評價與考核

1.評價學生要以《綱要》和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國小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為指導,以課程標準為基本依據,明確評價的目的、內容,以開放、多元、多樣的評價方式,對學生的學習態度、興趣、習慣、方法、知識與技能、實踐能力、創新精神和解決問題能力發展現狀等方面進行檢測和評價。

2.重視過程性評價,採取階段性(終結性)評價和過程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考查和評價學生。每學期、學年結束時,教師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評價內容應包括各學科的學業狀況評價和教師的評語評價。要發揮評價的激勵、反饋、調整和改進功能,使評價成為促進學生髮展的過程。

五、教學研究

1.完善教研機構,健全以校為本的教研製度。要整合學校教導處、教研組(室)、備課組和課題組等力量,建立直接服務於教學,服務於教師專業成長的開放的學校教研網絡。教研組每兩週活動一次,每次時間不少於1小時,做到“三定”:定時、定主題、定中心發言人,認真研討,並做好記錄。

2.教師要積極參與課題研究,教研組(備課組)應根據本年段的特點,承擔課題研究的一部分任務,及時整理研究經驗,一學年結束要進行階段性結題。

3.每位教師每學期上一節公開課,每學期聽課不少於15節,要做好記錄和簡評,並積極參加評課活動。

4.教師對於“有效教學”、“自育自學”課題研究取得的成果,要及時形成文字材料,在並積極投稿,對發表的論文、教學設計、教學隨筆等,學校給予獎勵。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22

1、 目的

對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庫存、呆滯、過期物料進行及時有效的預防控制和處理。降低庫存物資積壓,提高物料儲存能力、提高存貨週轉率,促進公司物資的良性運作。

2、庫存、呆滯、過期物料定義

是指儲存期限超過一定時限仍未使用過的物料,或一年內有使用但存量過多、用量極少、庫存週轉率極低的物料,以及超過可儲存期限的物料。

3、範圍

適用原材料、包裝物、低值品、半成品、在製品及成品呆滯、過期物料的處理。

4、職責

4.1生產部:負責定期對車間的物料進行盤點、清理、退庫工作,同時實施返工返修工作。

4.2 品質部:負責庫存、呆滯、過期物料質量的判定工作,判定結果可分為:合格、返工返修、報廢、回收利用等。

4.3技術部:因客户產品改變、產品優化,技術變更(包括更改原材料、更改配件、工藝單變更、品質變更、成本優化等引起的變更),技術部應在變更發生後一天內通知採購部並給予相關指引,以防止庫存、呆滯、過期物料的產生。已造成呆滯、過期物料情況發生的,應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4.4 業務部:因銷售訂單取消或變更、市場需求預測變化,業務部應在變更發生後一天內通知採購和生產部並給予相關指引,以防止庫存、呆滯、過期物料的產生。對造成呆滯、過期物料情況發生的,由採購部的安排,參與評審,並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4.5 倉庫:負責定期對在倉的庫存、呆滯、過期物料進行盤點、清理、退庫工作,並接受採購部安排,參與呆滯、過期物料的評審和處理工作。

4.6 生產部:負責生產過程中呆滯、過期物料產生的預防控制工作,提出呆滯、過期物料處理申請,判定呆滯、過期物料產生的原因,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評審工作,對評審結果提交相應的部門進行處理,並對評審工作做出結論上報公司領導。

4.7倉庫:負責呆滯、過期物料的接收、儲存管理工作;負責提供庫存、呆滯、過期物料統計清單;配合相關部門作好庫存、呆滯、過期物料處置工作,包括可回收利用的呆滯、過期物料的更換以及物料產生的呆滯、過期物料返工返修或處理、配合採購部退換等聯繫工作。

4.8後勤部:負責呆滯、過期物料的變賣等處理工作,並在接到報廢通知起兩週內按環保體系的要求處理廢品。

4.9 財務部:負責對庫存、呆滯、過期物料處置過程的監控、核價、評估及賬務處理等工作

4.10 總經理:根據此規定的權限對呆滯、過期物料的處置進行審批。

5、庫存、呆滯、過期物料處置程序

5.1 呆滯、過期物料處置每一年組織一次盤點清理工作。

5.2 採購部在接到清單後兩天內提出處理申請並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呆滯、過期物料處置評審工作,相關部門在兩天內提出處理意見。

5.3 技術部、生產部及品質部同時對提報的呆滯、過期物料清單及申請在兩天內進行判定,作出評審意見。

5.4 評審意見完成次日,倉庫將相關處理報告和清單提交財務部,財務部在三天內完成核價工作,作出審核意見並報送總經理審批。

5.5 後勤部根據最終的審批意見,在收到審批意見後一週內進行一一處理。

5.6 倉庫負責配合呆滯、過期物料現場處理工作。

5.7 後勤部將處理的相關單據移交財務進行銷帳處理

6、相關文件

6.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23

一、 目的:為了規範公司報紙、期刊、信函、快遞等郵件收發操作,提高信息傳遞、處理效率,確保郵件安全,制定《郵件收發管理制度》。以下簡稱《郵件收發制度》

二、 適用範圍: 《郵件收發制度》適用於凡經郵政/快遞渠道送達本公司內所有單位(個人)的報紙、期刊、信函、快遞等郵件的管理。

三、 職責: 公司保安負責郵件的簽收、送達及管理。

1、每日郵件/快遞和常規郵件/快遞的收發工作由值班保安負責。

2、在保安室放置3天以上沒有人領取或無法送達的特殊郵件/快遞由保安室交綜合辦公室處理。

四、 收發程序

1、值班保安負責簽收送達的郵件/快遞,並檢查有無開封、損壞現象,收件單位/個人名稱是否明確,發現異常現象要郵遞員簽字證明,並獲得準確的聯繫方式和地址;損壞嚴重的要通知收件單位/個人到場處理。

2、非公郵件/快遞應由保安公示並告知收件人簽收。

3、匯票/發票一律由收件人簽收。

4、保安對送達的公函性的郵件/快遞簽收後應及時送到綜合辦公室。其中副總級以上的公司領導的郵件/快遞直接送達本人辦公室,由本人確認後簽收。

五、附則

1、已經與本公司解除一切關係員工或單位的郵件/快遞在保安室保存期限為三個月,具有重大價值的要送到辦公室。保存期限已滿三個月的報請綜合辦主任或更高職位人員處理,不得長期存放,不得擅自處理。

2、未經授權許可,所有人員不得接收非本單位(個人)郵件/快遞,不能開看,違者視情處罰。

3、報紙不在登記簽收之內,直接由值班保安按規定分發。

4、《郵件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以前相關制度不再執行。

5、《郵件管理制度》未規定的事項,按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浙江中煤機械科技有限公司

二○xx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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