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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間安全管理規定3篇

車間安全管理規定3篇

為了確保人身安全、機電設備正常運行,降低消耗,保證生產用電,特制定車間安全管理規定,歡迎參閲。

車間安全管理規定3篇
車間安全管理規定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確定生產秩序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企業的發展,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生產相關全體員工。

第二章 員工管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省籍觀念或行為區分。

第四條 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於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 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組的出勤情況報給人事部門,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寫加班人員申請表,報經理批准並送人事部門作考勤依據。

第六條 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打卡。嚴禁代打卡及無上班、加班打卡。違者依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七條 工作時間內,除組長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關係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組長申請並佩戴離崗證方能離崗。

第八條 上班後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須離崗者,須經事先申請經批准登記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每5次請假離崗按曠工1天處理。

第九條 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厂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幹部應起立適當問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集體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十條 禁止在車間聊天、嘻戲打鬧,吵口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注:脱崗指打卡後脱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一條 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進入車間前,須換好防靜電服(鞋),將鑰匙、手機等物品放進與廠牌編號一致的保險櫃,確保產品質量。

第十二條 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非上班時間員工不得私自進入車間,車間內劃分的特殊區域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第十三條 任何人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線上,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四條 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班組須完成本組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

第十五條 車間如遇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有權拒絕生產,並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後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 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通過物料員,不得私自拿齲生產過程中各班組負責人將車間組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並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

第十七條 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

第十八條 在工作前仔細閲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第十九條 生產流程經確認後,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並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並簽字後更改。

第二十條 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設備。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設備、儀表儀器、電腦等工具。對閒置生產用具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第二十一條 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組長級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並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公司處理。

第二十二條 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三條 修理員在維修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誌,不能混料。設備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第二十四條 員工有責任維護工作之環境衞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須撿起。

第二十五條 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設備及工作崗位清掃乾淨,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衞生整潔,工作台面不得雜亂無章,生產配件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二十六條 下班時應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當日值日生打掃場地和設備衞生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值日生及車間主管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設備完好。生產後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組當日值日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我是祕書免費公文網做你最貼心的夥伴

第二十八條 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需領導批准外),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並扣發當月工資。

第二十九條 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並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章 員工考核.版權所有

第三十條 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範。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組長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一條 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第四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生產部負責制訂、解釋並檢查、考核。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報總經理批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車間安全管理規定2

1.目的

為保證安全用電,防止事故發生。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車間的所有用電設備和操作。

3.工作制度

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室。

高壓配電室只准持證電工操作,並嚴格執行電工操作規程,經常監視變電室和低壓室運行情況,並做好記錄。發生故障由電工處置。

變電室接地檢查每年自行進行兩次。避雷器每年請指定認可機構檢測一次。

配電室操作,必須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送電時,先合上閘刀開關;

停電時,先停空氣開關,後停閘刀開關;

設備運行時,嚴禁帶負荷拉閘刀開關。

每台生產設備應設專人負責,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設備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閘送電。 設備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

每天下班前,車間崗位的班組長負責檢查、停開關、關電房門。

遇上加班時,加班後由組長或帶班負責人檢查是否停電、關電房門。

按安全消防規定,有防靜電接地夾的設備,使用前一定要夾上接地夾才能開機,使用者要經常檢查接地夾兩端接觸金屬的情況。

要經常檢查樹脂、溶劑輸送管的防靜電鋼絲是否妥善接到管頭上。

輸送泵、風扇接地電源線,嚴禁人踩車壓,有違反者,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及檢查處理,所造成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4.注意事項

車間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維修部,不得私自處理。

嚴禁任何崗位將溶劑灑在電纜橋架或電纜溝內,如發生此類事件,必須及時通知維修部處理,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配電室不能堆放雜物,要定期做清潔,經常檢查設備運行及電線線路情況,消除事故隱患。 出入變電室或配電室,大門必須隨手關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動物竄入配電房,造成線路被咬損或短路等故障。

5,配電室的消防器材不得挪動。

車間安全管理規定3

一、車間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搞好生產車間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控制車間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車間遵照執行:

1. 現場生產員工應該嚴格按照生產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 車間應禁止酒後上崗,生病員工不得安排上崗,切實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3. 員工嚴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於安全生產的服飾上班,女員工長髮應盤於頭頂,否則自己承擔後果。

4. 車間不得安排員工帶病工作或超負荷工作,否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5. 在開機工作前,要對機器進行檢查,確認無異常後可以開機,空機運轉確認無異常情況後才可以正式生產操作。

6. 在工作中發現機器異常時,應該停機檢查或請專業維護人員進行修理,嚴禁擅自無證進行修理工作。

7. 下班前應該關閉機械,切斷電源,將工作區域清理後才能離開現場,不等空崗運轉。

8. 對電器線路不得擅自移動,不得私自搭接,發現有電路電線裸露、損壞要及時反映,安排專職電工修理。

9. 對機械設備要按期進行保養,保持正常運行,要加強安全防範。

10. 生產區域內嚴禁煙火。

二、車間焊接防火安全制度

1、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接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獨立操作。

2、焊接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接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4、不可於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接,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接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5、焊接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

8、焊接工作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接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覆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9、焊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三、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2、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3、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4、嚴禁使用電熱器。

5、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6、倉庫管理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7、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8、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標籤: 車間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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