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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車管理規定範文

公司用車管理規定範文

公司的車輛為公用的財務,需要進行規範的管理,那麼公司如何制定用車相關的管理規定呢?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公司用車管理規定範文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公司用車管理規定範文
公司用車管理規定範文一

一.目的

為了加強和規範公司管理,減少用車費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着安全、節約、有序、高效的原則,更好地為公司服務,提高工作效率,特擬定此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公司的業務辦公用車。

三.權責單位

1.公司車輛由辦公室調度,主管人員管理。

出差及業務用車應向主管人員登記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領取鑰匙,出襄樊市需由總經理批准。

2.公司業務辦公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養路費支出等事項統一由主管人員負責管理。

四.用車管理

1.員工外出辦事,三公里以內,應首先選擇公交車為主要交通工具(經理以上人員及財務部支取大額現金用車除外)。

其他符合條件的用車,一律登記、記錄、申請。

2.主管人員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

如公司車輛一時調配不開,到主管人員登記申請批准後方可打車外出。

在發票上要註明始點和終點及所辦事宜否則不予報銷。

3.員工因私借用公車,需經辦公室同意,並經總經理簽署派車單後,主管人員方可派發車鑰匙。

交還公車前必須保持車輛整潔、外觀無損傷、車況正常,並按行駛里程計收油費。

4.節假日或業餘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主管人員負責人核准後方可調派。

五.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車輛實行節假日及夜間歸位管理,下班後必須按公司指定的存車地點存放,任何車輛不準隨意更換存車地點,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報主管人員並請示主管領導批准。

2.車輛日作任務結束後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並將車門鎖妥。

3.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

如情況特殊,經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

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4.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徵得主管批准。

5.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於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6.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後果。

7.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

其餘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

8.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並立即與主管聯絡處理。

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9.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後,按3.13條執行。

11.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按3.13條執行。

12.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13.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14.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15.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16.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後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17.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18.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幹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d.當乘車人上車後,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19.離車注意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後行李箱後加鎖。

20. 出發前後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衞生,確保整車乾淨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於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後需向管理責任者報告。

21.個人形象 a.司機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衞生; b.注意頭髮、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

22.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後返回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況憑票報銷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車費。

23.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户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

24. 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25.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26.本制度經人事主管人員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准後發佈施行,人事主管人員對其負有解釋權。

第四章 行車紀律及駕馭員管理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經常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和車外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5.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

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主管人員負責人,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

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6.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

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7.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10.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

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11條 公司員工乘車時在車內不準吸煙。

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11.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説話應文明。

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

12.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等候出車。

有要事確需離開公司時,要告知主管人員負責人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主管人員報到。

13.司機對主管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14.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主管人員負責人,並説明原因。

15.不論什麼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傳呼機或手機。

對公司領導或主管人員負責人的傳呼,應儘快復機。

16.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規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7.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18.司機應對各級領導在車內的談話保密。

19.主管人員負責人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對於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表揚、記功、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除名處理。

20.違規與事故處理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警告,罰款或開除處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4)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立即通知公司主管人員。

如屬小事故,可進行處理後向主管人員報告。

(5)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公司共同負擔。

(6)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司機與公司共同負擔。

第五章 附則

1.主管人員將定期抽查車輛的停放情況,如發現車未按指定地點停放或無出車安排時車輛不在場,按照規定對司機做出處理。

2.私事用車時,其停車費、公路橋樑收費一概由使用者自負,對於因私事使用車輛造成事故所發生的各項費用,除了保險公司的理賠外,其實際費用與理賠之差額,由使用者承擔,且其他責任由使用者自負;

3.用車審核流程:

(1).因公司業務使用車輛時,提前填寫《用車申請單》,經上級主管領導審核批准後,交主管人員統一調配車輛。

(2).節假日或上班時間外車輛的使用,應書面或電話呈請總經理核准後,始準調派,但第二天必須補交《用車申請單》,並由總經理在“行車記錄表”的“備註”欄簽字。

4.出車

(1).司機應愛護公司車輛,每天清潔車輛和出車前保養,檢查車輛油料、有效證件、水位等使用情況,保證車輛隨時處於良好狀態及行車安全。

(2).主管人員根據車輛的使用情況及用車的合理性安排出車,同意出車後,主管人員應在用車人填寫的《用車單》上簽字,並將《用車單》交出車的司機。

(3).司機接到《用車單》後,隨用車人出車。

(4).每次出車前,應認真詳細地填寫《行車記錄表》,核對內容,應將駕駛人員,用車功能,實際出車時間和起始公里等內容準確填寫,並得到用車人的確認,填寫時字跡不得潦草,更不得弄髒、丟失。

(5).車輛行駛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因違章造成的各種罰款,由當時的駕駛人員負全部的責任。

(6).因車輛停放、保管不妥導致車輛被盜、毀損而造成的損失,由當時的駕駛人員承擔所有責任。

(7).車輛須保持乾淨整潔,每次使用車後,要主動打掃清潔車輛,保持公司良好的形象。

車輛駛回後,應停放在固定停車場,並將車門鎖妥,填好《行車記錄表》。

(8).出車回來,所有駕駛該車的人員均要如實填寫《行車記錄表》,並交回主管人員主管或者主管人員主管授權的其他人員. 主管人員主管負責對《行車記錄表》各項內容予以審查,並於每週將此表彙總上交公司統一的檔案庫。

如《行車記錄表》資料不全、不實,公司將對相關人員予以處罰。

5.車輛維修及保養

(1).公司車輛統一由主管人員保管,出車途中由司機負責保管。

(2).車輛的保養、檢修、年檢和養路費、保險費的繳納及其辦理相應手續,保險事故的索賠由主管人員負責,並由司機協助辦理。

(3).車輛如未按時辦理年檢、繳費[税]、保險等其他相關手續,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罰款,由主管人員負責。

(4).車輛的附帶資料如保險單、年檢資料等,除行駛證、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卡由各使用人隨車攜帶外,統一由公司統一檔案庫保管,不得遺失。

(5).車輛損壞,須填好《車輛維修申請單》,説明損壞原因和損壞程度,經主管人員同意,方能到定點專業修理廠進行維修,如需大修時請示副總經理同意方可進行。

如果屬人為損壞,由導致損壞的人員承擔相關費用.

(6).車輛去修理廠維修前,司機應提出應修處和所換零部件並事先談好價格。

維修時,要求該車的司機必須在場,看着自己車子的修理,發現問題及時向修理廠提出。

換零部件時,零部件自己購買。

6.對司機要求和考核制度

(1).司機必須服從安排調配。

積極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及《道路交通安全法》。

要有較高的責任感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及嚴格的紀律性。

(2).司機不得多填或少填《用車單》中的起始公里數和返回公里數,允許的誤差不超過1Km, 如發現多填或少填的里程數超過1Km,則按多填少填的公里數,每公里罰款20元處以罰款

(3).車輛造成交通事故後,經交警防判決不是我方司機的主要責任時,扣發當月工資的20%,如事故的主要責任在我方司機時,由司機承擔所有的責任;

(4).司機在出車途車中,不得用車辦私事等,一旦發現上述情況,將嚴肅處理。

(5).司機要不斷提高服務質量,熟悉行車路線,保證公司正常業務用車並降低車輛的費用。

(6).司機要注意休息,沒有特殊工作上的需要,不易睡覺太晚,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4.5.7節約用油,降低消耗。

司機要控制空調的使用,規定冬季用車時不開空調,天氣不十分炎熱和長時間等人辦事時,司機不準在車上開空調,因此公司按照每部車不同情況限量用油,控制修理費用,並實行節約獎勵、浪費罰款的規定。

公司用車管理規定範文二

一、為降低費用,合理調配使用公司車輛,特訂立本制度。

二、車輛管理

1、公司的所有機動車輛(含摩托車),由行政人事部實行統一調配使用、維護和保養。

2、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可以給副總經理以上人員配備工作專用車,並配備熟練專職司機,除特殊情況下可由行政人事部出面協商調用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專車,公司配車僅供工作用途,不得隨意轉借、出租等,如查實有此類行為,董事會有權隨時取消其所配車輛,並責成其交回行政人事部統一調配使用。

3、除董事會決定配發的專車外,其餘一切車輛均由行政人事部管理調度,行政人事部委派行政主管受理用車計劃,但所有用車計劃須經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批方可執行。

4、公司安排員工上下班交通車,除已配備專車的人員外,其他員工一律乘坐公司交通車上下班。

5、下班後,公司所有機動車均停放在廠區停車場內,無特殊情況,未經車管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因私用車。

三、用車程序及紀律

1、部門用車應先填制“用車申請表”,經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報行政人事部統籌安排,部門經理不在時可與行政人事部協商先行派車,但事後必須補辦手續。

2、行政人事部不受理除救護以外的任何因私用車業務,特殊情況且在海口市範圍內活動的,須請示主管行政副總經理同意,並辦理上述手續後方可予以派車。

3、未經行政人事部同意並辦妥相關手續而擅自用車,每次處罰司機500元。

4、凡指定專職司機的車輛,任何用車業務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如查獲有他人駕駛者,行政人事部除將對值班司機罰款500元外,將不再受理該部門用車業務。

5、公司車輛原則上不外借,如屬特殊情況,應請示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必要時應請示總經理。

四、司機職責:司機應負責公司車輛的專職駕駛、日常維護保養及送修,應努力做到低消耗、高效率,並嚴格遵守以下操作規程:

1、出車前檢查:

①檢查燃料、潤滑油、冷卻液、電液是否足夠,掣動器、離合器總泵油是否合乎要求。

②檢查輪胎氣壓是否合乎標準,輪胎螺絲是否緊固。

③檢查手、腳掣動器性能是否良好,各連接管道是否漏油。

④方向機、轉向器、傳動軸及轉向橫直拉桿是否緊固、有效。

⑤檢查喇叭、燈光、雨刮器是否正常,電瓶搭線是否牢固清潔。

⑥檢查行車日。

公司用車管理規定範文三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節約公司公務用車費用開支,提高公務用車的效率,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公務車輛為公司現有的:

l ××商務車一輛

l ××××商務車一輛

l ××轎車一輛。

車輛管理規定

第三條 對司機的要求:

1. 公司車輛應用於公司處理公務事宜,駕駛員未經行政部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練習駕車;

2. 司機應愛惜所駕車輛,由於駕駛不當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3. 駕駛人員在沒有出車任務時,應在司機辦公室待崗,不得擅離職守;

第四條 車輛用油管理要求:

1. 行政部按每月核定的出車公里數購買油卡,油卡由行政部辦公室管理,司機加油時需要登記後領取油卡。不得無卡加油,特殊情況應通知行政部後方可加油,且無卡加油的次數不得連續超過兩次;

2. 司機因公出差需在途中加油時,應提前告知行政部,回公司後應及時提交部門審核及報銷;

第五條 車輛維護管理:

1. 所有車輛由公司統一安排定期檢修、保養。未經允許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否則費用自付;

2. 需要維修的車輛,由司機提出申請,經行政部批准後在公司指定得維修站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財務劃帳轉撥,不予支付現金;

車輛使用規定

第六條 行政部安排用車應按照使用者重要性來安排優先級,派車必須首先考慮優先等級高的人員用車。下級申請用車必須在確認優先等級排在其之前的人員無用車需求,方可出車。

第七條 具體關於每輛公務用車駕駛員、使用範圍及使用權限優先級的規定如下:

1、××商務車:

l 駕駛員:

u 第一駕駛員:×××;

u 第二駕駛員:×××

l 用途:主要用於每日接送董事長、總經理等公司高層領導上下班和到機場、火車站、賓館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賓朋友及上級領導等

l 服務對象優先級:

u 董事長、副董事長

u 總經理、 VP

u 重要客户

u 政府要員

u 投資人

2、××轎車:

l 駕駛員:

u 第一駕駛員:×××;

u 第二駕駛員:×××

l 用途:到機場、火車站、賓館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賓朋友及上級領導等;接送公司高層或技術人員出差到乘車、乘機地點接送及外出辦理公司日常事務;

l 服務對象優先級:

u 公司重要客户;

u 政府要員

u 投資人

u 董事長、副董事長

u 總經理、 VP

u 技術人員

3、××××商務車:

l 駕駛員:

u 第一駕駛員:×××

u 第二駕駛員:×××

u 第三駕駛員:×××

l 用途:主要用於接送往來客人,技術人員外事工作及因出差至機場、火車站;公司日常外出辦理事務、採購物品或經行政部批准的全公司性的或部門組織的職工有關活動用車。

l 服務對象優先級:

u 公司客户

u 技術人員

u 員工集體活動

u 行政外出採購人員

第八條 公務用車的審批制度。

1. 除附錄Ⅰ所列的固定性出車之外,員工如需用車,應提前一天至行政部填報派車單(見附錄 II),司機憑行政部門簽字批准後的派車單方可發車。如確有緊急情況可以當天填報派車單出車;

2. 公司內部用車應由行政部統一調度,車鑰匙統一放在前台進行保管,非固定性用車發車之前和返回之後需要到前台進行登記。除非特殊情況,每晚鑰匙必須歸還至前台。

3. 用車人必須讓車輛在規定時間內返回,並做返回登記;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部門,並説明原因;

4. 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機和車輛出車。董事長、總經理用車必須告知行政部門;其他員工需要用車,如駕駛員未接到經有關部門的派車單不準出車。

第九條 因私用車規定:

1. 員工因私用車不能影響和妨礙公務用車;

2. 員工私人用車收費標準為 1 元/公里,公里數核算自出車庫地至回庫地之實際距離,所收取費用補充到當月郵費預算中

3. 員工在因私用車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

第十條 管理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有關未盡事宜,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標籤: 範文 用車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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