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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管理規定(通用14篇)

涉密管理規定(通用14篇)

涉密管理規定 篇1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實施辦法》。

涉密管理規定(通用14篇)

二、工作人員要熟悉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計算機安全保密制度並認真貫徹實施。

三、不得隨意複製保密數據和擴大涉密範圍,如有確需複製的數據、文件、材料,應徵得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複製。

四、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泄露本單位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本單位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本單位祕密。

五、堅持涉密計算機及系統不得入網,和外網進行物理隔斷。不得插用非本辦公室的u盤、移動硬盤、光盤、軟盤。

六、凡入網的計算機不得涉密,即不得存儲、處理、傳遞國家機密和工作機密。

七、筆記本電腦因工作原因經常帶出,不得存儲保密數據及信息。如確需存儲保密信息,需經部門領導同意並記錄。

八、涉密機器要配備必要的保密措施,儘量採用成熟的、經有關部門認可的綜合技術防範手段。

九、在國際互聯網上發佈信息需經領導同意並記錄。

十、樹立保密意識,定期檢查各項安全保密措施,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及時採取措施。

涉密管理規定 篇2

1、涉密計算機必須與非涉密計算機網絡實行物理隔離,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任何非涉密計算機網絡。

2、涉密計算機要專機專用。在使用、管理、維護等方面要嚴格區別於非涉密計算機,禁止混用、亂用。

3、每台涉密計算機均須確定專人負責日常管理,並明確使用人員及使用手續,嚴格控制使用範圍。

4、涉密計算機的編號及密級要按照要求,統一粘貼於計算機主機和顯示器正面左上角的位置。

5、在涉密計算機中產生存儲的各類涉密文檔、圖表、圖形(多維圖形)、數據等,應在文檔首頁左上角用三號黑體字標註密級標識。因標註密級標識影響程序正常運行的,在文件或文件夾名稱上標註。

6、涉密計算機內存儲的國家祕密信息輸出時,接受輸出信息的載體均要按照相關涉密載體的保密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7、涉密計算機的維修應在單位進行,維修時將硬盤涉密信息導入到移動涉密存儲介質中,並由本單位兼職保密員現場監督,確保所存儲的國家祕密信息不被泄露。

8、涉密計算機的報廢,要首先辦理涉密計算機的變更手續,經批准變更後方可辦理報廢手續。

9、加強放置涉密計算機場所的管理,減少無關人員進入。要按照安全保衞的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防盜措施,防止涉密計算機丟失。電磁輻射泄漏超標的涉密計算機,必須安裝電磁干擾器。

涉密管理規定 篇3

第一條 涉密和非涉密計算機由局辦公室統一購買,並建立台帳,登記配發。局辦公室負責涉密和非涉密計算機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維修。

第二條 涉密和非涉密計算機必須安裝殺毒軟件,定時查殺病毒。

第三條 涉密計算機與國際互聯網和其他公共信息網必須實現物理隔離。

第四條 連接黨政內網的計算機,堅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

第五條 涉密計算機實行專人負責,堅持“專機專用”的原則。 第六條 涉密計算機按計算機分級保護規定確定密級後,不能處理高密級信息。

第七條 涉密計算機只能使用涉密移動存儲介質,非涉密計算機只能使用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不能交叉使用。

第八條 用涉密計算機處理的信息在打印輸出時,打印出的文件應當按照相應密級文件管理,打印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廢頁等過程文件應按保密要求及時銷燬。

第九條 嚴禁用非涉密計算機以任何形式製作、存儲、處理、發佈、傳遞涉密信息。

涉密管理規定 篇4

一. 適用範圍:工業園區各經營體及職能部門

二. 目的:準確及時掌握人員出勤情況

三. 實施細則:

1. 考勤卡僅限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替別人刷卡。如發現代刷卡現象,刷卡人與代刷卡人各負激勵100元。

2. 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刷卡規定,上下班按時刷卡。上班未刷卡按遲到論處,負激勵當事人10元/次。下班未刷卡,按曠工論處,負激勵當事人50元/次。

3. 忘記刷卡一律按曠工論處, 負激勵當事人50元/次。

4. 各經營體員工必須到指定的刷卡機進行刷卡,不得擅自到非本部門刷卡機上刷卡。否則,因違反操作規程而導致的無刷卡記錄,責任自負。

5. 所有人員因工作需要外出而不能正常刷卡的,必須向部門負責人遞交申請,並嚴格按照申請表中的內容認真填寫,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方可外出。申請單必須在當日填寫,不得事後補辦,外出時及返回時必須刷卡。申請單每月必須與考勤一同上繳部門考勤員處留存,月終與工資核算表一同上繳總裁辦,以便複審及核對。

6. 所有人員若無書面申請或申請未經領導確認外出的,一律按曠工論處,負激勵當事人50元/次。

7. 新入廠員工進廠5日內,必須辦理考勤卡。否則,將對各部門考勤員進行負激勵10元/位。

8. 各部門考勤員每月應不定期對刷卡情況進行數據採集,並排查員工遲到、早退、請假情況,月終進行工資兑現。如發現一次弄虛作假及因此而引起的投訴,經落實情況屬實後,將對責任人進行50-200元/次。

四. 正常考勤時間:

1. 白班:早8:10以前—16:30以後

夜班:19:40以前—次日8:00以後

注:正常考勤時間如有變動,將隨時更改並通知各經營體及管理部門。

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

總裁辦

涉密管理規定 篇5

一、適用範圍

公司在冊採用公休制上班的員工需加班時,適用本規定。

二、原則

1、儘量限制加班,保障員工休息、休假等權利。

2、職工應認真履行職責,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高勞動效率。

三、加班申請及監督

1、在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由戰線或者主要領導指派需要完成的工作,可以申請加班。

2、加班須以部門名義申報,經戰線或者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加班,部門領導的加班應由分管戰線領導安排。

3、需加班部門,提前報勞資科備案,並填寫《加班情況登記表》。

4、工作日加班的由當日值班人員對加班情況進行監督,休息日加班的由當日黨政辦公室值班人員對加班情況進行監督。

5、加班完畢後,將《加班情況登記表》交於勞資科,

由勞資科統一交主要領導批示給予加班補償。

6、加班前無備案、加班後未按時提交《加班情況登記表》的將視為自願加班,公司將不給予任何加班補償。

四、加班補償計算方法

1、加班補償按照集團有關規定辦理。

2、工作日加班時間最多計4小時/天,休息日、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時間最多計8小時/天,且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者按36小時計。

3、以4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即4小時為0.5個工作日,4小時以上至8小時為1個工作日,依此類推。

五、本辦法與國家和上級規定有牴觸的,按國家和上級規定執行。

六、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生效,原頒發的相關文件與本辦法有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七、本辦法解釋權歸ⅩⅩⅩ站。

涉密管理規定 篇6

為了讓大家共同度過一個快樂、祥和的春節,並確保此期間項目部財產安全,特制訂20xx年春節值班制度,希望大家認真遵照執行,確保值班期間不出任何問題。現對春節期間的值班工作做如下規定:

1、春節值班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管理規定,並認真執行。

2、春節值班人員在各自值班區域內應進行不間斷巡邏,不得離崗和串崗;嚴格按值班表排定班次上、下班;不得在值班期間飲酒或干與值班工作無關事情。

3、使用電氣設備時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不得私拉亂接;所使用的電器設備(尤其是電取暖器),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閒置電源必須關閉。

4、使用液化石油氣時應注意防止煤氣中毒及罐體爆炸事故,使用結束應及時關緊閥門,嚴防燃氣泄漏引發的火災及爆燃事故。

5、值班人員應每天做好工作區域內的衞生保潔工作,確保用電安全;嚴禁用明火取暖。

6、不得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無關人員在值班場所內逗留;日常應關閉大門和所有出入口,防止不良分子進入尋釁、滋事。

7、春節值班人員對施工現場所有材料要加強監護,不得擅自拿出工地、出借、轉讓;春節期間不得有任何物料出場。

8、春節值班人員須對倉庫、辦公區、生活區、工地等重點部位加強監護和巡視,防止發生盜竊案件;大風、雪後要對以上重點部位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項目部彙報、由項目部協調解決。

9、春節值班人員不得私自外出,尤其嚴禁夜間外出,外出購買日用品等要注意交通及人身、財物安全。

10、堆放木料和竹笆等易燃品區域要重點加強巡查,嚴防火災事故發生;嗅到焦糊味要找出根源,及時切斷電源或滅掉火源。

11、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過程中發生和處置的各種情況,均應在登記簿上進行詳細記載,交接班時一併移交清楚,責任明確。交接的對講機及其他其器材必須當面檢查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向值班負責人反映。值班過程中,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項目部財產損失由值班者承擔。

12、下雪後要做好門前三包工作,大門前要清理好積雪。

值班人員(簽名):

*集團有限公司 建築工程項目部

二〇xx年一月

涉密管理規定 篇7

(一)目的:加強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管理,杜絕惡性事故的發生。

(二)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防火防爆管理。

(三)內容:

1、消防組織管理:

A逐級建立領導防火責任制,公司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者,領導企業消防安全工作。各片區、科室、班組的主要領導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各級負責人要盡職盡責,各級負責人變動時,要做好交接工作。

B生產崗位實行防火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每個職工必須明確並認真履行自已崗位的防火職責。

C企業組建義務消防隊,每年都要進行消防業務學習訓練,熟悉防火、滅火知識。

D按照《建築滅火器配製設計規程》,根據防火和滅火的需要,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各類消防器材必須放在取用方便的固定地點,有明顯標誌,並勤檢查、勤維護、勤擦拭,不許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消防用供水系統均應有可靠的保障設施,確保消防用水量和壓力要求,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E對火險隱患及時發現並立案整頓,公司級每季度組織檢查一次,車間每月檢查一次,班組隨時檢查,並認真做好檢查記錄,重大火災隱患要有“三定”(定人、定措施、定時間)整改方案,火險隱患消除前要有可靠的防範措施。

F全公司職工必須達到“四懂”、“四會”(懂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辦法、懂火場逃生知識;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級火災、會報警、會組織逃生)的要求。

G消防安全工作與生產要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承包。對消防有功的單位或個人及時表彰、獎勵,對違反消防規章制度的部門、個人和火災、火警、火情事故的責任者,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火源控制管理:

A企業禁火區內,禁止使用一切明火,嚴禁吸煙,並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B因特殊情況需要電、氣焊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動火作業管理的要求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C火災爆炸場所的照明、佈線和電氣、電動儀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並保持清潔、乾燥和絕緣良好。

D需要臨時安裝的設備、線路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批准後,由正式電工安裝,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並限期拆除。E建築物、配電設備、易燃液體罐區、突出層面的排放、可燃氣或蒸汽的放空管和呼吸閥等,都應設避雷保護裝置,並應每年檢測一次,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F搬運危險品容器或者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搬運鐵製物品,不得拋擲、拖拉和滾動,應使用防爆工具,防止使用中摩擦碰擊產生火花。

G禁止穿釘子鞋進入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禁止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使用手機、對講機。

H運轉設備的摩擦部分,應及時加潤滑油,防止摩擦生熱達到危險温度。

I加強設備、管道的保温,防止設備、管道表面達到危險温度。

J嚴格控制可燃氣體、液體在管道、設備內的流速在限速之內。

K在用蒸氣置換、吹除可燃氣或者蒸煮易燃儲罐、設備時,嚴格控制噴射速度。

L禁止裝、灌易燃液體過程中取樣、檢驗或將金屬物品置入罐內。

M在易產生靜電的設備、管道上必須安裝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法蘭間安裝導除靜電的跨接線。

N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不得穿化纖等易產品靜電的服裝和飾品上崗。

3、易燃易爆物品的控制管理:

A生產中嚴格控制工藝指標、嚴格控制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濃度,不得超過規定的爆炸限值。

B加強對易燃易爆物料儲罐設備和管道的維護保養,消除跑、冒、滴、漏。

C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儲存、運輸、使用,應符合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要求,並按其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防火、滅火、防爆、泄壓、中和、防潮、監測、防曬、通風、調温、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措施、設備,並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D生產車間使用的易燃易爆物料,禁止接近火源、熱源和陽光下暴曬,露天存放必須要有防曬、防雨措施,存量不得超出當天生產用量。

E生產系統應按其物料性質和工藝特點,採取相應的密閉及負壓操作,通風置換,惰性氣體保護等安全措施。

F嚴禁使用易燃液體擦洗設備、衣物和清洗地面等。

G生產中含有大量易燃液體的污水、含油或者非水溶性易燃液體污水等排入廢水池進行進一步處理,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

4、工藝生產裝置控制管理:

A嚴格按“三同時”原則對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中的防火防爆設施同時進行設計、施工和驗收。

B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應在易泄漏擴散處設置監測和報警系統。

C生產和儲存、使用壓力容器必須設置相應安全閥、壓力錶、温度計、液位計、爆破片、爆破帽、易熔塞、緊急切斷裝置等,並按時驗檢。

D在易燃液體易燃氣體管道應設置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止回閥等,管道及放空管末端應設阻火器或水封,放空管應有靜電接地,並應在避雷設施保護範圍之內。

E生產、使用和儲存輸送可燃氣體和易燃液體的設備管道;用於空氣分離、乾燥、摻和輸送可燃粉狀體或者易產生靜電積聚的固體物料的設備和管道,都應有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四)此制度解釋權由安全部負責,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涉密管理規定 篇8

第一條 為明確和規範加班審批程序、有效控制加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本制度所指加班為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員工休息時間安排工作。

第四條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於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加班費。

第五條 各部門/項目負責人負責本部門/項目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項目及基層單位的加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同時按規定將本部門/項目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行政部。

第六條 行政部協助各部門/項目做好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門/項目的執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核實,並根據加班管理制度給予處罰。

第七條 對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1小時以內的不計加班;應酬、出差的不計加班;工作性質屬倒班的不計加班。

第九條 員工加班要向部門負責人申請,並事先得到分管領導同意後報行政部備案,否則,公司不予認定,也無須支付加班費。

第十條 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單需由部門負責人及時提交行政部,特殊情況必須在實際加班發生後的兩個工作日內及時補交。

第十一條 法定節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註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負責人需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第十二條 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 相關部門主管或負責人要加以額外的説明,並在事後兩個工作日內及時將領導補批後的加班申請單提交行政部。

第十三條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在外出差,應由該崗位授權替代崗位人員籤審批意見。

第十四條 所有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十五條 員工加班後應在三個月內優先安排調休,調休以加班的同等時間計算。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工資。

第十六條 加班費計算方式如下:每小時加班費=月基本工資/21.75天/8小時加班時數 係數

系 數:周 一 至 周 五 為 1.5 周 六 至 周 日 為 2 法 定 節 假 日 為 3

第十七條 加班工資由行政部核實加班考勤記錄及加班申請後隨工資一起發放。

第十八條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第十九條 發現虛報加班的,除追回已發加班費外,另按照100%的加班工資扣罰。審批領導及申請加班的人員各承擔一半,對情節嚴重者予以處分。

第二十條 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將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並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同內容規定自行廢止;如有 與公司其它規定相牴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涉密管理規定 篇9

一、本局的會議室,由局辦公室統一管理,各處室需使用會議室應提前1至2天預約,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各樓層接待室原則上由各樓層處室管理使用。

二、處室使用會議室和接待室,應保持室內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扔煙蒂、紙屑等雜物。

三、各會議室、接待室內的桌、椅、茶具、煙缸等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拿走,損壞東西照價賠償。

四、各處室使用會議室、接待室結束後,要及時關好門窗,對不按規定使用會議室並造成損失的,由有關使用處室負責。

涉密管理規定 篇10

一、目 的:

為使本公司員工之國內出差或派外受訓之申請及報銷作業有所依循, 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凡本公司員工之國內出差或參加短期業務培訓等,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司機除外)

三、內容説明:

(一)、名詞釋意: 國內出差分為長(時)程出差及短時(程)外勤兩種:

1、 長時(程)出差: 指出差地點跨越辦公或工作處所在地以外之省市或至各機關、分公司處理耗時業務,無法於正常上下班時間內往返者。

2、 短時(程)外勤: 前往市區各機關洽公,且能於工作日內往返者屬之。(工作性質屬於常態外勤者不屬本辦法規範)

(二)、出差之申請:

1、 短時(程)外勤時,部主管須於事前向直屬主管口頭報備,始得外出。若需公車,則填寫"車輛調派單"(附件一),權責主管核准後,轉車管單位派車;其他人員一律事前填報"出差申請單"(附件二)或"外出單",經部門主管核准後始得外出。

2、 長時(程)出差則任何人皆應於出差前填報"出差申請單"。

3、 如需預借旅費,應填寫"預支款申請單"(附件三),述明預借款項用途明細,經核准後憑以向出納預借旅費,但借支金額不得超過本人之出差費用標準額。

4、 各級人員的長時(程)出差的申請,均依"核決權限表"之規定辦理。

(三)、出差旅費報銷標準:

1、 長時(程)出差:

出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雜費三種。標準如附表(一)。行銷部門之業務代表報銷以另核之。

2、 短時(程)外勤:

a、 短時(程)外勤交通以大眾客運為主,工作需要須搭乘計程車者, 經經理特准後方可搭乘。

b、 出外勤(杭州市以外地區)當天可往返者,除車費核實報支之外, 另可支領出差補助,其標準為:經理級(含副經理和經理助理)以上人員30元/天,其他人員20元/天。

c、 出外勤(杭州市以內地區),當天可往返者,除車費核實報支外, 其有耽誤用餐時間者可報誤餐費補貼每餐6元,能立即返回未耽誤用餐者,不得報支本項費用。

d、 由出差處所或由公司免費提供膳食者,不得報支誤餐費。

(四)、出差旅費報銷規定:

1、 出差人員銷差後,應於七天內檢具"差旅費報支單"(附件四),依"差旅費報銷標準表"之規定詳填出差費用並檢附原出差單及各有關單據憑證,依"核決權限表"之規定申請核准。

2、 出差人員未事先核准而以計程車為交通工具者,應於返回公司申報差旅費時,於請款單上述明理由;可利用大眾客運工具方便完成出差任務而搭乘計程車者,不予報銷。

3、 公司員工因參加教育訓練、講習、研討會等事宜出差者,其差旅費於呈准時要附上"心得報告"。如主辦單位提供食宿者,不得請領住宿費及膳雜費。

(五)、交通費報銷規定:

1、 交通工具以搭乘火車、國營客運等公開訂有價目表者為原則。交通費應檢附憑證報銷。

2、 乘座公司交通工具者,不得另支領交通費,司機則按實際加油費報支。

3、 多人出差起止地點相同時,若共同乘座同輛計程車出(返)差,交通費僅能由一人代表申報。

4、 低階人員隨同高階人員出差,得視實際需要情形,同高階人員搭乘同級標準車船。

5、 由出差處所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得報支交通費。

(六)、住宿費報銷規定:

1、 住宿費按實際出差夜數支給,並應檢附與出差時、地一致之旅館有效發票。

2、 出差處所免費提供住宿者,不得報支住宿費。

3、 低階人員隨同高階人員出差,得視實際需要同高階人員住宿同級旅館。

4、 因實際需要招待賓客住宿者,按其檢附憑證呈報核准後,列支費用科目,實數報銷。

5、 經理以下人員兩人(同性別)同時出差同一地點時,應以同住一房,只得由一人報銷住宿費為標準辦理住宿。

(七)、膳雜費報銷規定:

膳雜費為行程中的膳食及雜支費用,應按日數報支,由出差起始時間至凌晨零點為止,為一天。

(八)、電話、電傳、文件運費報銷規定:

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所發生的電話費、電傳費,託運文件、樣品時發生的運費,應於報銷時檢附憑證,實數報支。

(九)、出差期間加班規定:

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如遇節假日繼續工作,經主管核准後可計加班。

(十)、出差時間之延期規定:

1、 從業人員出差期間,由其主管視實際需要核定,在限期內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滯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應事先以電話請示主管,核准後為之。返回後,由主管核定追認。

2、 因患病及因事故阻滯者,應檢附醫院診斷證明或天災事故證明,可報支延時日的膳、宿、雜費。

(十一)、罰則:

1、 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不得有危害國家民族名譽或本公司利益的行為言論,並遵守出差地區之法律及習俗,任何惹事生非之後果,由出差人自行負責,與公司無關。

2、 出差人員如有違反規定虛報旅費之事,一經發現, 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四、本辦法經呈公司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附表一: 國內差旅費報銷標準表

附件一: 車輛調派單 附件二: 出差申請單

附件三: 預支款申請單 附件四: 差旅費報支單

涉密管理規定 篇11

1.目的

為加強重大節假日、重要時期、重要活動期間的安全生產動態管理,及時解決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突出問題和突發事件,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秩序正常,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重大節假日、重要時期、重要活動期間的安全生產值班。

3.職責

3.1辦公室、安全科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值班的組織和落實。

3.2公司領導,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值班的組織和落實。

3.3安全科對公司安全生產值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4公司領導負責安全生產值班期間的全面領導和統籌安排。

4.相關要求

4.1值班時間

4.1.1重大節假日期間。

4.1.2重要時期、重要活動期間。

4.1.3上級指令要求期間。

4.2值班計劃

4.2.1公司的安全生產值班計劃,由安全科會同辦公室制定,報公司領導批准。

4.2.2公司的安全生產值班計劃,由分子公司制定,報公司領導和安全保衞處備案。

4.3值班人員

4.3.1公司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編制進行輪流值班,所有值班人員執行24小時值班制。

4.3.2公司領導值班:由當日值班領導帶班,成員由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組成。

4.3.3公司領導值班:按值班編制表名單進行值班。

4.4值班人員責任

4.4.1公司值班領導,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事務的督促檢查、突出問題和突發事件的處理。

4.4.2公司值班領導,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積極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信息傳遞工作。

4.4.3安全科負責人,負責全司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的突出問題,積極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信息傳遞工作。

4.4.4其他值班人員,負責本單位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4.5值班工作紀律

4.5.1公司在重大節假日、重要時期、重要活動前,應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確定必要的值班人員。

4.5.2公司應及時通知值班人員,做好值班前的準備工作。

4.5.3值班人員應嚴格執行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按時到崗,盡職履責,不得擅離職守或隨意缺崗。在值班期間,嚴禁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找人替崗時,必須請示當日值班領導進行批准。

5.5.4值班人員應對要害部位、重點設施設備情況、車輛運行安全情況、生產作業安全狀況、消防等進行巡視檢查,對發現(發生)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和報告,並做好相應記錄,記錄應簡明扼要,突出重點,文字通順,字跡清楚。

4.5.5值班人員應在值班記錄上籤到,值班記錄交由檔案室存檔備查。

4.5.4公司對失職瀆職的行為,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5.相關文件

5.1《領導帶班督查檢查制度》

5.2《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制度》

5.3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6.相關記錄

6.1安全生產值班計劃表

6.2安全生產值班記錄

涉密管理規定 篇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用報銷管理,規範差旅費支出審批程序,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範-基本規範》、《內部會計控制規範-貨幣資金》等財會規章,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差旅費是指員工因公外出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其開支範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會議費、培訓費、公雜費等。

第三條 差旅費報銷要嚴格執行財務聯籤辦法,據實報銷。各單位(部門)應嚴格執行出差報銷審批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不得隨意延長出差時間,不得繞道遊覽名勝古蹟。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第四條 員工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票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標準如下:

(一)公司中層及以下人員出差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需要乘坐飛機的,事前經副總指揮批准方可乘坐,並在機票上簽字後方可報銷。

(二)兩人及兩人以上人員出差,可按職務高的人員標準乘坐交通工具。

(三)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由公司經營部按年度統一辦理。

(四)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晚8時至次日晨7時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的,可購同席卧鋪票,憑據報銷。乘坐硬座時,按硬座票價的60%發放補助。可以乘坐軟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給予補助。

(五)非特殊情況不得租賃公司以外車輛出差。

第三章 住宿費

第五條 住宿費

(一)凡在省內出差,可以住延安市車村煤礦在延安和西安辦事處,若辦事處員滿,辦事處主管應出據相關證明,方可在外住宿。西安辦事處住宿標準50元/人,出據西安辦事處住宿收款收據,回本單位予以報銷。

(二)住宿費要按規定的標準,憑住宿發票報銷(注:住宿發票需填寫住宿人單位名稱、住宿人數、住宿天數),高於標準部分自理。確因特殊情況住宿費超標準,需經公司副總指揮批准後方可據實報銷。

參加會議出差的員工,如果會議統一安排住宿,住宿費超標準,經公司副總指揮批准並憑會議組織單位出具的有效憑證據實報銷。

(二)辦事處員滿時住宿標準:

單位:元/間/天

(三)公司中層及以下人員出差住宿,原則上兩人一個標準間。單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員為單數,其單個人員可選擇單間住宿或標準間包住,其住宿費按照不超過上述規定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四)兩人及兩人以上出差,職務低的員工可隨同職務高的住同一檔次的酒店或賓館。

第四章 伙食補助

第六條 伙食補助

伙食補助主要用於員工出差期間就餐開支。

(一)員工的伙食補助費,以城市間交通費票據和住宿費

票據為憑據,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

(二)不分途中、住勤和職務級別,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遠離縣城城區以外進入項目地的野外補助35元;一般地區50元;省會城市60元;直轄市、特殊地區(指深圳、廈門、珠海、汕頭市及海南省,下同)80元。

(三)連續乘坐車船超過8小時(含8小時)的,途中伙食補助費50元。

(四)發放伙食補助後出差期間就餐費不予報銷,因工作需要所發生的招待費報公司副總指揮批准方可招待。

(五)經工會組織安排到外地療養、休假的人員(途中實行包乾),持療養證明,按療養天數每天全額發放20元補貼。

第五章 公雜費

第七條 公雜費主要用於員工的訂票費、退票費、寄存費、市內交通費等。

(一)公雜費除市內交通費外,其他費用憑票據實報銷。

(二)市內交通費實行每人每天費用包乾辦法。

標準為:公司領導60元;公司中層人員40元;公司主管及以下人員30元。

(三)出差地車站(或機場)至賓館往返一次的交通費據實報銷,不在包乾費用以內。

(四)員工自帶交通工具或由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不再補助市內交通費。

第六章 會議、培訓差旅費

第八條 會議、培訓期間差旅費

(一)員工外出參加會議,比照出差標準報銷。凡交納會議費的,會議期間不發放伙食補助費,在途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規定報銷。

會議費需憑領導批准的會議通知和合法票據報銷,報銷費用不得超出會議通知中所列標準。

(二)員工外出學習、培訓,培訓費中包括食宿費的,學習培訓期間(不包括途中)不發伙食補助費,乘車途中按正常出差發放。培訓費中明確不包括食宿費的,可發放伙食補助。學習、培訓期間公雜費不予報銷。培訓資料費和培訓費憑培訓通知及合法票據報銷,報銷費用不得超出培訓通知中所列標準。

(三)員工出差、培訓期間,因遊覽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參觀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用公款進行的請客、送禮、遊覽等。

(四)所有的學習班、研討班、培訓班等,必須經副總指揮批准後方可參加。

第七章 調動、錄用等人員發生的差旅費

第九條 調動、搬遷發生的差旅費

(一)員工調動工作,由單位(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可報單程交通費、託運費、住宿費,費用不得超過出差人員標準。

(二)新錄用來公司的高校畢業生、安置的退伍轉業軍人等只報銷來單位的單程路費。

(三)赴外地支援工作等人員,在途期間(僅指首次前往和期滿返回)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原單位(部門)按照上述差旅費規定報銷;工作期間的生活待遇、出差差旅費等由接受單位承擔。

(四)被借用人員,公司只負擔借出人員在途期間(僅指首次前往和期滿返回)的城市間交通費及伙食補助。

第八章 探親旅費

第十條 探親旅費

(一)探親人員應按直線乘車路線購買車票,繞道的路費自理,由於交通不便,必須中途轉車、轉船的,可按出差規定標準報銷一天的住宿費,超過規定天數及標準的住宿費自理。

(二)職工因家屬來單位,本人不再回家探親,經單位(部門)領導批准,可將其家屬來單位的往返路費視同職工本人探親報銷。

(三)符合探親條件的職工,應以其父母或配偶户口所在地為準,如到其它地方探望,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一)差旅費單據和差旅費以外單據必須分別粘貼,差旅費報銷憑證不得粘貼其他與差旅費無關票據。同時必須按照財務部門的要求粘貼差旅期間的費用原始單據。

(二)員工出差,可按財務聯籤辦法等規定到財務部門辦理預支借款。借款應限制在辦理出差事項所需開支的額度內。

(三)員工出差歸來,應於十天內到財務部門辦理出差費用報銷。前款不清,無特殊理由可拒絕其辦理再次借款。出差歸來三個月不辦理報銷手續,一律不予報銷。

(四)員工的短途差旅費按月度歸集、統一報銷。

第十二條 工作人員公出應遵守公司關於職工外出的相關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公司經營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打印之日起執行。

涉密管理規定 篇13

一、總則

1、 為了加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公司具體情況的有關制度制定本規定。

2、 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公司防損部、倉庫日常管理相關部門負責。

二、組織管理

1、 倉庫擴建,改建要符合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並給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倉庫改擴建竣工時,給公安消防監督部門進行驗收未合格的不得交會使用。

2、 倉庫最高負責人為倉庫防火責任人,負責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以下職責:

4、 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5、 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視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6、 組織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培訓和考核,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

7、 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8、 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9、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向防損部及公司消防安全委員會備案。

10、 倉庫應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11、 倉庫管理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

12、 對倉庫新入職員工應進行倉庫包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位工作。

三、儲存管理

1、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少於1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少於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米。

2、 容易相互發生化學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圖示規定的甲,乙類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的滅火方法。

3、 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温度較低,通風良好的空氣乾燥場所儲存,並安裝專用儀器定期檢測,嚴格控制温度與濕度。

4、 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5、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的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6、 使用過的油棉沙,油手套等沾細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入在安全地點,定期檢查。

四、電器管理

1、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範的規定。

2、 倉庫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温燈照明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温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3、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於0.5米。

4、 庫房內鋪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硬塑料管保護。

5、 庫區的每一個庫房應當在庫房處單獨安裝開關箱,倉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6、 庫房不準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設備。

7、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室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

產生火花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8、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範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並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9、 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五、火源管理

1、 倉庫應當置醒目防火標誌,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攜帶的火種。

2、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申請動火證。經倉庫或大廈防火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3、 庫房內不準使用火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有防火負責人批准。

4、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並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5、 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不準吸煙,燃放煙花爆竹。

6、 庫房倉管人員及入庫人員,入庫前應當交出攜帶的火種,接受防損人員的檢查。

六、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1、 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雜物。

2、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保養、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3、 對消火栓,滅火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不準堵塞、隔離、挪用。

4、 庫區的消防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涉密管理規定 篇14

一、 生產一線及各車間申報流程:

申報部門——部門主管——生產調度——後勤管理員——公司食堂生產一線及各車間加班用餐的審批,由加班單位填寫申請單,部門經理核定簽字,生產調度審核無誤、簽字後,由申報單位上交行政部後勤管理員。由行政部後勤管理員通知公司食堂,並將申請單複印件交與食堂一份。

如遇緊急加班,可先行由電話通知後勤管理員申報加班用餐,然後3日內補寫申請單,並交與行政部後勤管理員,行政部後勤管理員將複印件送至公司食堂。

二、後勤及辦公樓科室申報流程

申報部門——部門主管——後勤管理員——公司食堂後勤及辦公樓科室加班用餐的審批,由加班單位填寫申請單,部門經理核定簽字後,由申報單位上交行政部後勤管理員。由行政部後勤管理員通知公司食堂,並將申請單複印件交與食堂一份。

如遇緊急加班,可先行由電話通知後勤管理員申報加班用餐,然後3日內補寫申請單,並交與行政部後勤管理員,行政部後勤管理員將複印件送至公司食堂。

三、加班用餐結算管理

公司與食堂月底結算,依據食堂存留的加班用餐申請單複印件,同行政部後勤管理員存留的加班用餐申請單原件核對無誤後結算。

各車間部門及後勤科室未按流程,不經過行政部後勤管理員進行申報,直接同公司食堂聯繫加班用餐,公司視為集體訂餐,所產生的費用由各部門自行承擔,公司不予結算,由公司食堂同訂餐部門自行協商解決。

以上流程和結算管理辦法自本管理辦法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望各部門依照此流程進行申報加班用餐。

標籤: 涉密 通用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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