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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裝管理規定(通用13篇)

着裝管理規定(通用13篇)

着裝管理規定 篇1

一、總則

着裝管理規定(通用13篇)

員工工服和工號牌是本公司向各工作崗位提供的工作服裝。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範化管理,提高公司整體形象及員工素質,由公司統一為員工訂製工服,並制定本規章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的全體員工。

三、工作時間着裝及儀表要求

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形象,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着裝,保持工服的乾淨、整潔,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如有髒亂、破損等情況一經發現應根據規定予以處罰;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着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脱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號牌;

5、工服樣式、工號牌為公司統一制定,各部門、各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違規者一經發現將視情節予以處罰。

四、工服的發放

人事部負責公司工作服和工號牌的統一發放管理工作,辦理員工工服領用手續,包括押金或身份證的抵押、領用核籤、檢查考核等工作,員工領用時在確認相關信息後在工服發放登記表上登記簽字。

五、員工工服的管理

1、員工入職後領取工服及工號牌;

2、員工所領取的工服和工號牌要注意愛護、保管,應儘量減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不得任意修改、損壞或者將各種顏色灑於工服上,如果違反此管理制度,員工必須要承擔工服制作的所有費用並且需要再購買新工服

3、員工因工作原因發生意外導致工服和工號牌損壞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換髮時,由本人填寫申請表,寫明情況,經部門領導核實後,准予換髮;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服或工號牌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髮,並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

4、員工不得擅自修改工服式樣;

5、工服或工號牌丟失者,按原價格賠償;

6、員工的工服和工號牌不得借給其他人使用,如果因為借給他人使用,造成的損壞需要個人承擔費用並且要給予罰款處理;

7、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8、部門負責人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着裝及佩戴工號牌者,每發現1次予以30元的處罰,並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9、主管上級有指導與監督員工穿用工作服和工號牌的責任。

10、員工離職時應將其工作服事先洗乾淨疊好和工號牌一起交還;員工離職時必須退還工作服及所有配件,如有遺失、損壞照價或折價賠償。

五、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30元/次;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保存方法不當),按工作服制作費2倍進行賠償處罰;

3、員工穿着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着裝管理規定 篇2

一、男員工週一到週四必須穿正裝,即西裝或唐裝。特別注意:

西裝後開氣必須剪開,否則有暗袋之嫌;袖口商標必須剪除,否則有民工之嫌;領帶夾必須使用不會褪色的,否則有鄉鎮企業家之嫌;棉毛衫褲不得從袖口或褲腳管露出,否則有體虛腎虧之嫌;唐裝不得使用黑色紗綢材料,否則有漢奸、土匪之嫌;顏色不得使用紅底黑福字,這與我公司行政級別不符。

另:男士被發現前門未關好的,每次罰款五元。

二、女員工週一到週四必須穿套裝,裙子、褲子皆可,但請注意:

服裝尺寸不得過緊,否則關鍵部位曲線過於明顯,將極大影響男員工工作效率,如實在天生身材魔鬼、無法遮掩,將調證券事務部負責向監管機構彙報工作;襯衫鈕釦只能解開一到>兩個,要解開三個及以上的需報行政管理部和人力資源部會籤,如第一顆鈕釦就低於下巴20公分以上的,必須同時繫好長不少於100公分、寬不少於80公分的胸巾;裙子長度不得少於20公分(臀部肥大者可酌情增加),違反者將負責向上級領導和職能機關彙報緊急和疑難事務;暫不規定上限,但走路因穿着裙子而時常摔倒的,自第二月起將以智商過低為由不再續簽勞動合同

另:女士被發現上衣或裙子拉練、鈕釦鬆開的,每次也罰款五元。

三、週五可以隨便穿着,休閒為主,但以下服裝禁止:

軍裝、警服———不管你哪裏搞來的,反正不許嚇着其他員工;哈韓哈日的肥褲之類——日語、韓語達到國家專業八級者例外;麻袋片——人力資源部將發放特種生活補貼每月一元;透視裝——為避免公司其他員工用眼過於費勁,請上班時寄放總枱。

着裝管理規定 篇3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規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着裝管理,樹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以下簡稱公安民警)着裝,是指公安機關在編在職的職業制人民警察按照規定,穿着全國公安機關統一的制式服裝。

第三條 除規定情形外,公安民警在工作時間應當着裝。

第四條 公安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着裝:

(一)執行特殊偵查、警衞等任務或者從事祕密工作不宜着裝的;

(二)工作時間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性公安民警懷孕後體型發生顯著變化的;

(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裝的情形。

第五條 公安民警辭職、調離公安機關,或者被辭退、開除公職、因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審查、停止執行職務、禁閉的,不得着裝。

第六條 公安民警在工作時間,通常着執勤服;參加訓練時,通常着作訓服;參加授銜儀式、宣誓、閲警、重大會議、外事等活動時,除主管(主辦)單位另有規定外,着常服。

第七條 公安民警着裝時,應當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規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與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內着非制式服裝時,不得外露。

(二)按照規定綴釘、佩戴警銜、警號、胸徽、帽徽、領花等標誌,系扎制式腰帶,不同制式警用標誌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掛與公安民警身份或者執行公務無關的標誌、物品。

(三)保持警服乾淨整潔。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

(四)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應當穿制式皮鞋、膠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腳穿鞋或者赤腳;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於3釐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於4釐米。

(五)不得系扎圍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發、戴首飾。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長髮、大鬢角、捲髮(自然捲除外)、剃光頭或者蓄鬍須,女性公安民警髮辮(盤發)不得過肩。

(六)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鏡。

第八條 公安民警着裝時,除在辦公區、宿舍內或者其他不宜戴警帽的情形外,應當戴警帽。

(一)進入室內時,通常脱帽。立姿可以將警帽用左手託夾於左腋下(帽頂向體外側,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將警帽置於桌(台)前沿左側或者用左手託放於左側膝上(帽頂向上,帽徽朝前)。

在辦公室和宿舍內時,警帽掛在衣帽架上(帽頂向外,帽徽朝下),或者統一放置在牀鋪被褥正上方。

(二)除緊急情況外,駕駛或者乘坐警用摩托車時,應當戴警用頭盔。

第九條 公安民警着裝時,應當儀表端莊,舉止文明,精神飽滿,姿態良好。

第十條 公安民警着裝時,不得在公共場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不得飲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

第十一條 公安民警着裝時,應當隨身攜帶《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證》。 第十二條 2名以上公安民警着裝徒步巡邏執勤或者外出時,應當行列整齊,威嚴有序。

第十三條 公安民警應當愛護和妥善保管警服以及警銜、警號、胸徽、帽徽、領花等標誌,除工作需要外,不得贈送、轉借給公安民警以外的人員。

第十四條 公安民警季節換裝的時間由省級以上公安機關根據氣候條件和工作需要確定。

第十五條 對違反本規定的公安民警,由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依照《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等規定進行處置:

(一)情節輕微的,當場予以批評教育和糾正;

(二)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或者拒絕、阻礙警務督察人員執行現場督察工作任務的,可以暫扣其證件及相關物品,通過下發《公安督察通知書》等方式通報其所在單位要求整改。必要時,可以採取帶離現場、停止執行職務或者禁閉措施。

第十六條 違規者所在單位收到《公安督察通知書》後,應當對違規者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對再次違規者,應當在本級公安機關範圍內予以通報,並取消當年參與評功受獎資格;對屢教不改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按照規定予以紀律處分或者辭退,該單位集體和主管領導當年不得參與評功受獎。

違規者所在單位應當及時向發出《公安督察通知書》的警務督察部門報送處理結果。

第十七條 本規定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機關,鐵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機關和海關緝私部門及其人民警察。

第十八條 離休、退休公安民警在參加重大禮儀活動時,可以根據需要,參照本規定穿着制式服裝,並佩戴專用標誌。

試用期尚未評授警銜的公安民警以及公安警察院校學生着裝,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着裝管理規定 篇4

一、保安員服裝由公司統一購制、配發。

二、保安員服裝分為冬裝和夏裝兩種款式。

三、保安員轉正後到辦公室領取服裝,在次月的工資中扣除服裝成本價的一半,即人民幣300元。

四、保安員自動離職或被公司除名,服裝費用扣除比例:服裝穿用不滿三個月的,按其原價的70%折價(即個人上繳服裝原價的70%);服裝穿用滿三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按其原價的50%折價;服裝穿用滿六個月的,不滿九個月的,按其原價的30%折價;服裝穿用滿九個月,不滿一年的,按原價的10%折價;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或以上者免費。

五、保安員必須妥善保管自己的服裝,嚴禁將服裝外借給他人使用。保安員丟失服裝或非工作原因嚴重損毀服裝者須按原價賠償。

六、保安員在離職或更換服裝時,舊服裝一律予以回收;若

七、保安員上班時間必須穿制服,如上班時間不穿制服的,發現一次,罰款20元。

孝義市浙商房地產置業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七月四日

着裝管理規定 篇5

1、總則:

1.1 根據《大冶有色金屬公司企業視覺形象實施細則》制訂本規定。

1.2 凡公司員工在崗工作期間或參加公司組織的相關會議、集體活動,必須按照公司安全環保部門頒佈的勞保着裝規定以及本規定的要求穿着公司統一制式工作服。

1.3 公司規定的統一制式工作服為:工作服、司服正裝。各單位應按照工作崗位性質及人員類別分類組織穿着。

1.4 公司工作服是指:公司統一規定製式的藍布工作服;公司司服正裝指,公司統一配發的西服、長斷袖襯衣、西褲等。

2、人員着裝管理:

2.1總部人員着裝管理:

2.1.1凡按服裝項目配發服裝的總部工作人員,均按本規定實施着裝管理。

2.1.2 進入公司各單位生產區域的(除外事接待、陪同參觀考察外)的總部人員和總部操作崗位有勞保穿戴要求的人員,必須穿着公司藍布工作服,同時佩戴相應的勞保用品;

2.1.3下列情況須穿着公司統一服裝:

A、週一至週五正常上班時間可着短袖襯衣、夾克衫、西服、冬裝短套等工作服裝,外出或其它時間可着個人服裝;

B、參加公司重大慶典、儀式、重要集會活動應着長袖襯衣、西褲、西服正裝;

C、外事接待、重大涉外活動應着長袖襯衣、西褲、西服正裝;

2.1.4 春夏季節着春夏裝,秋冬季節着秋冬裝,必須成套穿着,不得混穿。員工可依據季節温度的變化,自動進行工作服換季穿着事項。

2.1.5 穿着工作服時應配掛工作牌或黨徽、團徽於左胸前口袋位置。

2.1.6 穿着正裝時男士應着西服、打領帶、穿皮鞋,女士應着西裝大套裙、穿皮鞋。

2.1.7上班或公務活動嚴禁員工穿短褲、短裙、背心、拖鞋,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

2.1.8員工應當愛護和妥善保管服裝,不得借給外單位人員使用,不得任意改動服裝的樣式和穿着方法,保持清潔,服裝有損壞,應及時修補。服裝遺失的,在繳納成本費用後,方可補領。

2.2 各二級單位着裝管理:

2.2.1生產單位處職人員及機關管理人員、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以及參加單位組織的重要集會、會議活動必須統一穿着公司制式的工作服。

2.1.2後勤單位的操作人員,有勞保着裝要求的,必須按規定必須統一穿着公司制式的工作服。後勤單位、外埠單位管理人員着裝參照公司總部着裝管理規定執行。

2.1.3有行業要求的,如總醫院、設計院等單位人員的着裝,按照行業規範要求着裝。

2.1.4 凡參加公司重大慶典、儀式、重要集會、會議及外事接待、重大涉外活動的各單位處職人員應着長袖襯衣、西褲、西服正裝;

2.1.5 員工對個人領用的工作服應妥善保管並愛惜使用,在統一換髮新工作服時員工需上交以前配發的工作服,並進行回收處理。

2.1.6 員工工作服在使用不足一年破損換新者,由員工本人自行承擔服裝成本費用,在交回破損工作服並經檢查後換髮新工作服。

2.1.7 員工工作服遺失補領者,繳納服裝成本費後,方可補領。

2.1.8 員工離職時,需將工作服清洗乾淨、摺疊整齊,交回所在單位。

2.1.9 提供外來三隊人員使用的工作服必須拆除“大冶有色”標誌後,方可發放使用。

3、着裝的管理與考核:

3.1 有安全勞保穿着要求的崗位人員着裝(工裝),由公司安環部依據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實施統一管理;公司企業文化部門協調檢查考核。

3.2 公司員工司服的穿着,由公司企業文化部門根據本規定實施管理,並依據本規定進行考核。

3.3公司成立督查小組對員工着裝規範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對未按要求着裝的人員,將進行考核,同時對人員所在單位進行掛鈎考核,考核結果納入績效考評。

4、相關説明:

4.1 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4.2 規定中的未盡事宜,由公司企業文化中心負責解釋。

着裝管理規定 篇6

1. 目的

為樹立公司整體形象,提高員工素質, 對員工行為進行管理,在上班時間內穿着得體,大方整潔。特對員工着裝做以下規定。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3.內容

3.1行政管理人員着裝

3.1.1 男員工着裝要求:一般要求穿工作服,也可穿其它便裝。服裝要整潔、得體、正常穿着。

3.1.2男員工上班期間禁止穿短褲、穿背心、穿無袖衫等非正式上裝,不得穿拖鞋,禁止坦胸露背、赤裸上身、敞胸、挽褲腿等行為。

3.1.3女員工着裝要求:女性禁止穿低胸衫、超短裙等奇裝異服。禁止穿拖鞋,拖鞋式涼鞋,禁止穿帶鐵掌的高跟鞋,避免在辦公樓內走動產生較大噪音影響他人。

3.2生產一線人員着裝

3.2.1進入生產作業崗位的員工要求佩帶勞保用品(工作服、安全帽、勞保鞋等), 在特殊作業崗位還要佩帶特殊保護用品(指專用工作服、防塵口罩、耐酸手套、絕緣鞋等)

3.2.2生產一線員工上班期間禁止穿拖鞋、穿短褲、穿背心、穿無袖衫等太暴露的衣服,禁止袒胸露背、赤裸上身、敞胸、挽褲腿等行為。

3.2.3進入生產工作場所的所有人員,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鞋式涼鞋。進入不同的車間,按車間要求佩帶勞保用品。

4.本規定從發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5.公司領導、相關部門將進行不間斷檢查。發現違規者將通報批評。

着裝管理規定 篇7

為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進一步規範化管理,駐場人員及渠道專員規範公司着裝,配置工作服。

工作服的訂製、保管

1、 工作服由公司人事部統一定製、採購。

2、 工作服領取後進行登記妥善保管,西裝、西褲各一條,本工作服因量身購買,故未工作滿一年者繳納工作服費用的50%。

工作時間着裝及儀表要求

1、上班時間或者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重要會議,需要求規範着裝。

2、穿着工裝時,應搭配與工裝顏色、款式得當的白色襯衣、領帶、襪子和皮鞋;皮鞋應保持清潔,無破損。

3、工裝內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繫袖釦。

4、工裝保持清潔,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脱線現象。

要 求

1、 各部門應認真遵守本規定。

2、 公司將對員工穿着工作服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一次不規範着裝罰款50元。

3、 員工損壞工作裝的,費用自行承擔。

其 他

1、本規定由總經辦、人事部負責擬定、監督,由各事業部、銷售部、渠道部執行。

2、如有特殊情況視情況確定。

3、本規定自20xx年10月14 日起執行。

着裝管理規定 篇8

1、總則:

1.1 根據《大冶有色金屬公司企業視覺形象實施細則》制訂本規定。

1.2 凡公司員工在崗工作期間或參加公司組織的相關會議、集體活

1.3 公司規定的統一制式工作服為:工作服、司服正裝。各單位應按

1.4 公司工作服是指:公司統一規定製式的藍布工作服;公司司服正

2、人員着裝管理:

2.1總部人員着裝管理:

2.1.1凡按服裝項目配發服裝的總部工作人員,均按本規定實施着裝管理。

2.1.2 進入公司各單位生產區域的(除外事接待、陪同參觀考察外)的總部人員和總部操作崗位有勞保穿戴要求的人員,必須穿着公司藍布工作服,同時佩戴相應的勞保用品;

2.1.3下列情況須穿着公司統一服裝:

A、週一至週五正常上班時間可着短袖襯衣、夾克衫、西服、冬裝短套等工作服裝,外出或其它時間可着個人服裝;

B、參加公司重大慶典、儀式、重要集會活動應着長袖襯衣、西褲、西服正裝;

C、外事接待、重大涉外活動應着長袖襯衣、西褲、西服正裝;

2.1.4 春夏季節着春夏裝,秋冬季節着秋冬裝,必須成套穿着,不

2.1.5 穿着工作服時應配掛工作牌或黨徽、團徽於左胸前口袋位置。

2.1.6 穿着正裝時男士應着西服、打領帶、穿皮鞋,女士應着西裝大套裙、穿皮鞋。

2.1.7上班或公務活動嚴禁員工穿短褲、短裙、背心、拖鞋,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

2.1.8員工應當愛護和妥善保管服裝,不得借給外單位人員使用,不得任意改動服裝的樣式和穿着方法,保持清潔,服裝有損壞,應及時修補。服裝遺失的,在繳納成本費用後,方可補領。

2.2 各二級單位着裝管理:

2.2.1生產單位處職人員及機關管理人員、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以及參加單位組織的重要集會、會議活動必須統一穿着公司制式的工作服。

2.1.2後勤單位的操作人員,有勞保着裝要求的,必須按規定必須統一穿着公司制式的工作服。後勤單位、外埠單位管理人員着裝參照公司總部着裝管理規定執行。

2.1.3有行業要求的,如總醫院、設計院等單位人員的着裝,按照行業規範要求着裝。

2.1.4 凡參加公司重大慶典、儀式、重要集會、會議及外事接待、重大涉外活動的各單位處職人員應着長袖襯衣、西褲、西服正裝;

2.1.5 員工對個人領用的工作服應妥善保管並愛惜使用,在統一換髮新工作服時員工需上交以前配發的工作服,並進行回收處理。

2.1.6 員工工作服在使用不足一年破損換新者,由員工本人自行承擔服裝成本費用,在交回破損工作服並經檢查後換髮新工作服。

2.1.7 員工工作服遺失補領者,繳納服裝成本費後,方可補領。

2.1.8 員工離職時,需將工作服清洗乾淨、摺疊整齊,交回所在單位。

2.1.9 提供外來三隊人員使用的工作服必須拆除“大冶有色”標誌後,方可發放使用。

3、着裝的管理與考核:

3.1 有安全勞保穿着要求的崗位人員着裝(工裝),由公司安環部依據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實施統一管理;公司企業文化部門協調檢查考核。

3.2 公司員工司服的穿着,由公司企業文化部門根據本規定實施管理,並依據本規定進行考核。

3.3公司成立督查小組對員工着裝規範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對未按要求着裝的人員,將進行考核,同時對人員所在單位進行掛鈎考核,考核結果納入績效考評。

4、相關説明:

4.1 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4.2 規定中的未盡事宜,由公司企業文化中心負責解釋。

着裝管理規定 篇9

一、目 的

為樹立良好公司形象,保持良好精神風貌,便於進一步規範化管理,公司所有員工應按本規定的要求統一着裝代表公司企業文化的工作服。

二、 工作服的訂製、保管

1、 工作服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定製、採購。

2、 備存工作服由辦公室倉庫進行妥善保管。

3、 工作服的備存量不得低於員工在職數的10%。當備存量不足在職員工數 的10%時,倉庫必須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進行採購。

三、 工作服的發放、配置説明

1、發放對象:公司在職正式員工。

2、 新進員工:辦理完畢所有入職手續,試用期轉正後,發放工作服。

3、見習員工及臨時工暫不發放工作服。

4、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1) 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2) 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50%費用。

(3) 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70%費用。

四、工作時間着裝及儀表要求

(一) 生產系統、行政辦公樓着裝要求 :

1、 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着裝,扣上所有的鈕釦,拉鍊拉至衣領釦處,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 生產系統工作時間須着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裝;注意儀容儀表,穿着整潔、得體、大方。

3、行政辦公樓人員進入生產廠區時,必須着工作裝(至少一件上衣);

4、 着工作裝時,應搭配與工作裝顏色、款式得當的襯衣、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並符合工作要求;

5、在車間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和露腳趾涼鞋。

6、工作裝內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繫袖釦。

7、 工作裝保持清潔,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脱線現象。

8、 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對講機在左肩工作裝條布的適當位置。

(二) 男員工着裝要求 (生產系統管理規定)

1、 頭髮梳理整齊、大方;頭髮前不過眉,旁不過耳,後不蓋衣領;不得剃光頭、不得留鬍鬚、不得戴耳飾。

(三) 女員工着裝要求 (生產系統管理規定)1、 頭髮梳理整齊,髮型(包括髮式、顏色)不得太誇張;提倡化淡粧,金銀首飾或其他飾物應佩戴得當,(耳環不得長於耳垂一公分),頭髮放在安全帽內。

2、 不得用過濃的香水。

五、處罰措施

1、 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2、行政辦公室樓人員進入生產廠區不穿工作服者,車間一線工人有權拒絕其進入車間;

3、 生產系統工作時間不着工作裝者,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檢查、監督並視為當天缺崗,並扣罰當日日工資。

4、 各部門、單位在一個月內所屬員工違反本規定累計超過3人次的,該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

5、 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6、 員工損壞工作裝的,公司予以補發,費用自行承擔。

六、其 他

1、本規定由各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由安全生產科負責監督、執行。

2、如有特殊情況視情況而定。

3、本規定開始執行日期為:20xx年6月1日。

着裝管理規定 篇10

根據我公司發展需要,結合6S管理的相關要求,現對公司員工統一着裝作如下規定:

一、工作期間着裝要求

1、下井人員入井時,必須穿井下工作服。

2、公安科、保衞科、醫院、飲食隊、賓館人員上班時,必須着特殊崗位或行業工作服。

3、科室管理人員、學校及在辦公樓內工作的科室工人上班時,實行週一至週五統一着裝制(夏季半袖、西褲;春秋季長袖、西褲;冬季西服或棉衣),不在辦公樓內工作的科室工人根據工作需要穿地面工作服或科室管理人員着裝一致。

4、地面其他各單位人員上班時,必須穿地面工作服。

5、所有在崗員工在上班期間必須按公司規定統一着裝,並佩戴胸卡。不得穿戴奇裝異服或危及到安全生產的服飾。勞資科會同相關部門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未按要求着裝或不着裝者,將對單位和個人嚴格按《勞動紀律考核辦法》和《員工獎懲暫行實施細則(試行)》處罰。

6、公司所有在崗職工(除公安科、保衞科着保衞服裝外)每逢重大節日慶祝活動、升旗儀式、大型集會、集體活動,應按要求統一着裝(時間、着裝類型另行通知,一般為地面工作服)。

二、着裝的管理

1、員工對所發放的工作服要珍惜愛護,勤洗、勤換。着裝時,必須服裝整齊,保持乾淨整潔。

2、工作服作為員工上班必備的防護用品,不得私自轉借或贈送他(她)人。

3、本規定解釋權歸人事勞資科。

4、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着裝管理規定 篇11

為了進一步加強辦公室員工着裝管理規範,展現公司員工良好的職業風貌和公司良好的對外形象,現對總部辦公區員工着裝管理規定修訂如下:

一、適用範圍:

北京市金漢斯餐飲連鎖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總部辦公區全體員工,含各區域的辦公區全體員工。

二、週一至週四工作時間員工着裝要求:

1、男員工:

1)須着白色或淺藍色、淺灰色長袖襯衫(夏季可着短袖襯衫),襯衫 顏色須為淨色,或顏色相近的單色或雙色暗細條紋或格紋,格紋或條紋色彩不得對比明顯,格紋或條紋寬度不得大於1釐米。

2)天涼時另着西裝(非純棉面料),不得穿休閒西裝,西裝顏色以深色為宜。保持衣着得體、乾淨、整齊。

3)須着深色西褲(非純棉面料),不得穿休閒褲,顏色須為黑色、深藍色、深灰色。

4)穿黑色或深咖啡色皮鞋(非休閒皮鞋)。

5)公司有重要客人到訪或參與重要接待任務時,須着白色長袖襯衣、黑色或深藍色西裝套裝,打領帶,穿黑色皮鞋(非休閒皮鞋),穿黑色、深藍色或深灰色襪子。

2、女員工:

1)須着職業裝。上着西裝或中式商務正裝,夏季可着襯衫(非休閒襯衫),下身為西褲或西裙;或着連衣裙,同時上身須另穿西裝外套或中式正裝外套。衣裝不得過於鮮豔、花哨、暴露、透明、短小、過於寬鬆、無袖,西裝上衣、西裙或西褲不得為休閒類款式或面料,褲長不得短於9分褲,裙長不得短於膝蓋以上10釐米。

2)須穿皮鞋(非休閒皮鞋),以高跟皮鞋為宜,顏色須為黑色、深藍色、棕色、白色、灰色、暗紅色,款式簡單大方,不得過於花哨或裝飾過多。夏天可穿只露腳趾的魚嘴皮鞋或只露後跟的皮鞋,不得穿同時露腳趾和後跟的涼鞋。冬天可穿高度低於20釐米的光面皮革短靴,不得穿着高於20釐米、翻毛皮革、款式休閒的靴子。

3)穿着裙裝時須穿長筒絲襪,絲襪顏色須為肉色、深灰色、淺咖啡色或黑色,不得穿色彩豔麗、圖案花哨或網狀性感的絲襪。

公司有重要客人到訪或參與重要接待任務時,須着職業套裝,其它要求同上。

3、裝飾得體。女員工可化淡粧,但不得濃粧豔抹,不得在上班時間化粧。不論男女員工均不得戴有色眼鏡上班,不得佩戴雜亂、誇張的飾物。

4、頭髮整潔。髮型須大方得體,經常洗理,無頭屑無異味。男員工不得染異色,蓄長髮,保持面部潔淨,不留鬍鬚。女員工不得有造型誇張、染色鮮豔或多色的怪異髮型。

5、所有員工進入辦公區均須按要求佩戴公司統一配發的工牌,不得自行更換非公司配發的掛繩和吊袋。

6、公司重要對外形象展示崗位,將統一製作工服。

着裝管理規定 篇12

為規範環境監察人員執法服裝着裝行為和着裝風紀,保證着裝的統一性、嚴肅性和權威性,進一步提升環境執法的威懾力,樹立環保隊伍的良好形象,結合崑山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環境監察人員執法服裝着裝,是指在編在職的環境監察人員按照規定,穿着國家環保部統一規定的制式服裝。

第二條 在下列時間和場合,必須着裝:

(一)本單位上班工作時間;

(二)執行環境監察任務;

(三)參加聯合執法檢查;

(四)參加環保會議、培訓、宣傳或重大集體活動的;

(五)其他需要統一着裝的場合或情形。

第三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着裝:

(一)非工作時間;

(二)執行暗查或特殊任務不宜着裝的;

(三)工作時間非因公外出的;

(四)女性環境監察人員懷孕後體型發生顯著變化的;

(五)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裝的情形。

第四條 退休、辭職、調離(含借調)環境監察機構不從事環境監察工作的,或者被辭退、開除公職、因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審查、停止執行職務的,不得着裝,並由市環境監察大隊收回帽徽、肩章、臂章、胸牌等專用標誌。

第五條 環境監察人員着裝時,應當儀表端莊,舉止文明,精神飽滿,姿態良好。並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必須嚴格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不得在禁煙場所吸煙,不得在公共場合飲酒;非因工作需要,嚴禁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

(二)按照規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裝不得混穿,制式服裝與便服不得混穿;制服內着非制式服裝時,不得外露。

(三)按照規定佩帶帽徽、肩章、臂章、胸牌等專用標誌,系扎制式腰帶,不得佩戴、系掛與環境監察身份或者環境執法任務無關的標誌、物品。

(四)佩帶大檐帽時不得歪戴,帽檐前緣與眉同高,大檐帽飾帶應併攏,並保持水平;大檐帽風帶不用時不得露於帽外。

(五)保持着裝形象,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

(六)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應當穿制式皮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不得穿拖鞋或者赤腳。

(七)不得在制服外罩便服,不得紋身、染指甲,不得化濃粧、染彩發;男性不得留長髮、大鬢角、剃光頭或者蓄鬍須;女性發辮不得過肩。

(八)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鏡。

(九)不得穿着制服外出閒逛或辦私事。

(十)執行公務時,還必須隨身攜帶《行政執法證》或《環境監察執法證》。

第六條 環境監察人員參加考試、培訓、會議等集體活動,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和順序入場,在指定位置就座,遵守考場、課堂、會場紀律和秩序,不得遲到早退,結束時按照要求有秩序地退場。

第七條 兩名以上環境監察人員着裝外出時,應當行列整齊、威嚴有序,不得勾肩搭背、嬉笑打鬧、高聲喧譁。

第八條 制服必須保持乾淨整潔。

第九條 環境監察人員應當妥善保管服裝、標誌,不得變賣、出租、抵押、偽造或者擅自拆改,不得贈送、轉借,不得與他人調換胸牌。

第十條 着裝標準和更換頻次按照《蘇州市環境保護局環保執法人員着裝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季節換裝的時間由市環境監察大隊根據本市氣候情況和工作需要確定,保證着裝規範統一。

第十二條 不定期對着裝情況進行稽查,對違反本規定的個人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一)情節輕微的,當場予以批評教育及糾正;

(二)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報局黨組討論,採取暫停執法資格、通報批評、紀律處分等處理措施。

第十三條 本規定由崑山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着裝管理規定 篇1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展示員工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樹立公司良好的社會公眾形象,體現公司和諧規範的服務風貌,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集團公司本部及下屬公司、指揮部。

第三條 本規定所指公司司服為公司統一製作的工作套裝(套裙),現場施工人員為統一工作服。

第二章 着裝規範

第四條 在公司辦公場所工作時及集體出席會議、其他禮儀場合,公司所有員工均應着公司司服,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一律着工作服。

第五條 沒有公司司服的公司新進員工,在工作期間要求着與紅色司服顏色款式相近的職業套裝(套裙)。

基本標準為:

1、男士:着深藍(黑)色西服套裝、白色襯衣,系領帶,穿深色皮鞋;夏季着白色襯衣,深藍(黑)色西褲,系領帶,穿深色皮鞋;

2、女士:着深藍(黑)色套裝/套裙,白(粉)色襯衣,穿深色皮鞋;夏季着白(粉)色襯衣,深藍(黑)色職業短裙,穿深色皮鞋。

第六條 着裝要規範,服裝要整潔、美觀、得體。

男士領帶節頭位置居中,領帶下端應與皮帶扣平行。春秋季佩戴小號司徽,司徽置西裝左側邊領釦眼處;夏季佩帶大號司徽,司徽置襯衣左胸前。着西裝時,男士應打好領帶,女士若不打領帶,應將襯衣領翻襯在西裝領表面。男女均應將襯衣扎入褲內(女士收腰及下襬造型裝除外),長袖襯衣不得捲起袖口。着長褲應整潔乾淨,不得翻卷褲腳。

第七條 要注意儀容儀表,講究個人衞生,保持整潔美觀。男士頭髮梳

理整齊,發不過耳,不留鬍鬚;女士的髮式端莊大方,淡粧得體,飾物佩戴得當。皮膚要保持乾淨清爽,粧容得當,口腔清潔無殘渣異味。

第八條 在工作之外的正式場合,如宴會、慶典、會見等比較正式和隆重的場合,參加人員應當按要求着裝,未明確要求時衣着應與出入的場所相和諧,應更加註重着裝的細節和利益。

第三章 監督與查處

第九條 行政辦公室為着裝規範的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條 未按規定着裝者,給予通報批評並處以5元至50元/次的罰款。 應着職業裝時間與場合未着職業裝的處罰50元/次;

施工時不着工裝及司服與其他服裝混穿的處罰40元/次;

着西裝未打領帶及佩帶司徽的及施工時工裝與其他裝混穿的處罰30元/次。

司徽佩帶位置錯誤的處罰10元/次。

襯衣未按規定扎進褲內的處罰10元/次。

挽袖口、卷褲腳及鈕釦未繫好的處罰5元/次。

第十一條 罰款一律在處罰當日上交到財務部,逾期未交按雙倍處罰。 第十二條 因保管不善造成司服和司徽的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同相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行政辦公室,從頒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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