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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安全管理規定(通用14篇)

倉庫安全管理規定(通用14篇)

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篇1

1目的

倉庫安全管理規定(通用14篇)

為了加強物資存放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公司員工和財產免受損害,制定本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物資管理場所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環保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執行部門:物資管理科。負責在日常工作中認真執行本制度。

4內容與要求

為了更好地發揮倉庫對材料的調配功能,規範公司倉庫的材料管理程序,促進公司倉庫的各項工作科學、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運作,確保公司資產不流失和所需原材物料的品牌、型號、規格以及質量符合要求,保證倉庫材料供應不延誤生產進度,並加速資金週轉,適應公司發展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倉庫日常管理

1、保管員必須合理設置各類物資和產品的明細賬簿和台賬。原材料倉庫根據實際情況和各類原材料的性質、用途、類型建立相應的明細賬、卡片;半成品、產成品應按照類型及規格型號設立明細賬。

2、嚴格按K3系統和物資管理規定進行日常操作,倉庫保管員對當日發生的業務及時逐筆錄入K3系統,做到日清日結,確保K3系統中物料進出及結存數據的準確無誤。及時登記手工明細賬並與K3系統中的數據進行核對,確保兩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類物料和產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倉庫保管員必須對各類庫存物資定期進行檢查盤點,並做到賬、物一致。

4、保管員要嚴格控制各類物資的庫存量,貴重的或非常用物資實行零庫存。並定期進行各類存貨的分類整理,對存放期限較長,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貨,要及時編制報表報送上級領導,由相關部門及時加以處理。

5、倉庫物資存放要搞好科學管理,分類清楚,排列有序,整潔衞生。特殊物資要與一般物資分類存放,確保安全。

6、經常檢查倉庫安全,做好五防:防火、防盜、防潮、防爆、防腐蝕。發現問題和漏洞應及時向領導報告。

7、先進倉的物料先發,舊廢料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利用。

8、庫存物資系公司財產,不得任意挪用;認真做好各種公用工具的借、收登記工作。

二、入庫管理

新購材料入庫,保管員根據計劃單憑供應收料通知單/供應簽字的供方送貨單、質檢檢驗合格單等,當場查點物資的數量、規格等準確無誤後,辦理入庫手續。如不能確定驗收標準的原材料,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和公司領導,確定驗收標準後,方可辦理入庫。產成品入庫,保管員據質檢單確定為檢驗合格的產品後,指定車間入庫人員按相應品名、規格分類堆放,經雙方核實數目後辦理入庫手續、開具產成品入庫單。成品退貨,保管員憑物流部門簽字的退貨通知單接貨並認真、準確的填寫退貨單相關欄目;保管員和物流員雙方核對品種、規格、數量正確後共同到財務開據退庫單;由保管員登記相關的帳頁及K3系統。

各種單據的填開必須正確完整,字跡清楚,並有保管員及經手人簽字。

材料接收後,保管員及時登記相關的帳頁並錄入K3系統。

三、出庫管理

1、各類材料的發出,原則上採用先進先出法。物料出庫時必須辦理出庫手續。保管員憑車間主任或統計員開具的領料單發放物料,需領導批准的必須有相關領導的簽字方可發放。領料員和保管員應核對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狀況,核對正確後方可領料。

2、成品發出,保管員必須憑物流部門簽字的發貨通知單發貨並認真、準確的填寫發貨單相關欄目;保管員和物流員雙方核對品種、規格、數量正確後共同開據出門證及出庫單。

四、報表及其他管理

1、保管員在月末結賬前協助車間及相關部門做好物料進出的銜接工作,與各相關部門的計算口徑應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確性。

2、必須正確及時報送規定的各類報表。各種領料單、材料接收單每月20日前送財務部門,並確保其準確無誤。

3、庫存物資清查盤點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並進行相應處理。如屬短缺及需報廢處理的必須按審批程序上報領導審核,經批准後才可進行處理,不準自行處理。發現物料丟失或出現質量問題(如滲漏、受潮、生鏽、老化、變質或損壞等),應及時向有關部

門彙報。

五、保管員工作職責

1、保管員必須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公私分明。努力學習、鑽研業務知識,做到四懂二會:懂品名、規格、型號、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識,懂業務手續,懂消耗規律;會保管維護,會利廢節約代用。

2、準確地做好材料進出倉庫的帳務工作和各種報表。

3、嚴格按照材料的驗收要求做好材料驗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堅決不予驗收。

4、認真做好倉庫材料的分類擺放和保管工作。

5、認真做好倉庫安全防範及倉庫衞生工作。

6、保管員必須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及時準確地記好物資賬目,隨時反映庫存變化情況,在規定時間內辦好核算、結賬和有關報表。

六、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倉庫重地,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實。

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篇2

1 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

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內所有倉庫安全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 職責

3.1 財務部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負主要責任。

3.2 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3.3 倉庫辦公室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的自檢和執行。

3.4 總經理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相關事宜的審批和總監督,負第一責任。

4 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倉庫安全管理原則 倉庫管理“六要”“六不準”

4.1.1六要:

a) 倉庫內堆放物品與牆之間要有適當距離; b) 倉庫內外要保持道路暢通;

c) 倉庫內要保持乾爽、內外清潔,堆放整齊; d) 倉庫外要保持不準有火種、易燃物品接近; e) 倉庫內電源距物品要有不少於1米; f) 要提高警惕,防止盜竊。

4.1.2六不準: a) 倉庫內不準吸煙; b) 倉庫內不準設灶; c) 倉庫內不準點蠟燭; d) 倉庫內不準亂接電線; e) 倉庫內不準把易燃物品帶進去寄放;f) 倉庫內不準無關人員出入。

4.2倉庫物資安全管理

4.2.1 倉庫應設專職倉庫安全員,負責倉庫物資安全的日常管理,並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勞動保護政策。

4.2.2 倉庫使用專用系統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置標識卡、台帳,做到帳(包括紙質和電子台帳)、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4.2.3 對輔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裝器具等物資應按規定放置,並分類標識管理、分規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

4.2.4 存放物品的倉庫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濕,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手續,分類物品應標識明顯,分類分區存放,不合格品應單獨隔離。

4.2.5 對輔助材料、零部件,在製品和成品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執行。防止其在包裝和存在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

4.2.6 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後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

4.2.7 嚴格堅持物資、出倉手續,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監督庫存量,根據公司庫存量標準,如有超標、不足現象,及時向倉庫負責人反映。

4.2.8 倉庫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4.3倉庫設施、設備的管理

4.3.1 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4.3.2 倉庫設施、設備設有專人管理,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提請公司行政部報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後,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4.3.3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4.3.4 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4.4倉庫消防安全的管理

4.4.1 倉庫負責人為主要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2 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4.4.3 倉庫管理部門協助倉庫做好定期消防演練,提高倉庫員工消防意識。

4.4.4 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牴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或同室存放。

4.4.5 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4.4.6 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誌,禁止帶入火種。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4.4.7 倉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並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的同意。

4.4.8 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4.4.9 倉庫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於取用的地點,並有明顯標識;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並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4.4.10 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4.4.11 一旦發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並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後協助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篇3

人員出入管理規定:

一.本倉庫屬於重點防火單位,倉庫所有場地嚴禁吸煙,禁止攜帶火種入內;

二.其他人員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管理,閒人免入;

物資加工存放管理規定:

一.本倉庫物資系易燃物,必須專庫專用,嚴禁存放其他任何物品;

二.存放物資的庫房必須做到乾燥,通風狀況良好;

三.物資入庫後必須及時進行分類加工,按規定打包成型,堆碼;

四.物資放於地面上時應墊有枕木(大概高20cm)並保留空間,距離牆壁40cm左右。

電源設備管理規定:

一.嚴禁在倉庫使用其他任何用電設備;

二.對供電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違規操作。

車輛出入管理規定:

一.車輛入庫必須裝上防火筒,停車後立即熄火,不得在倉庫內檢查排除車輛故障;

二.機動車輛必須在規定位置停放,非本單位的機動車輛一律不得入內。

4.5.1 安全培訓的管理

對新入職員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 (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 教育培訓後,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轉崗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對從事電氣、起重、車輛(包括叉車)駕駛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篇4

為了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確保學校不受損失,特制定本規定。

一、倉庫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倉庫區域應按消防技術規範要求設置醒目防火示意標誌,嚴禁明火,並切實加強監督檢查。

三、嚴格執行《學校公用物品管理規定》,履行倉管員職責,做好物資防潮、防腐、防火、防暴、防鼠、防盜等安全工作。

四、倉庫物資的存放應做到按類別整齊、規則,堅決執行“六不準”:

⒈不準在倉庫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⒉不準隨意進行動火作業;

⒊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設備;

⒋不準在庫內住宿和讓無關人員進入;

⒌不準將性質相牴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⒍不準堵塞庫內的消防通道。

五、倉庫內禁用碘鎢燈,日光燈等電器設備和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得使用60瓦以上燈泡。

六、下班時,倉管員必須檢查貨物,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七、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嚴禁堆放其它物品,並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保持完整好用。

八、禁止在庫內進行焊接切割作業,特需時,應先取得安全部門批准,並落實防範措施方可進行。

九、發現隱患,及時採取防範措施,發生火災時,立即撲救,並及時報告。

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篇5

為保證倉庫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進生產發展,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公司財產物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節 通則

第一條 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辦法及注意事項,並會正確地使用本倉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條 倉庫負責人應經常向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教育。

第三條 各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門窗一律向外開。

第四條 庫內存放的產品要按規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產品日期分別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損失。

第五條 庫內產品不得擅自堆積太高,應規定庫內安全容量。

第六條 庫內應保持良好通風,必要時可安裝通風設備。

第七條 同一庫內不得亂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響的產品,應放置性質相同的產品。

第八條 各庫的照明系統,須按時聯繫有關部門及時作好技術檢查,檢修,以免失效。

第九條 倉庫用的一切防火設備要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其數量按規定配備。

第十條 倉庫內部和周圍,嚴禁煙火。

第十一條 倉庫保管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要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狀發生,如有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以便追查處理。

第十二條 倉庫周圍和內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積存,以免引起火災。

第十三條 外來人員未經倉庫主管領導批准不得擅自進入倉庫,安全檢查人員憑證件可進入檢查。

第十四條 處罰

(1)對本規定執行不力的當班人員、管理人員分別處100元、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輕重和損失大小處200-1000元罰款,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2)對違反規定,在倉庫抽煙動火人員處100元罰款,並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

第二節 油類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 油庫管理人員必須精通倉庫各種油類安全存放的知識及有關注意事項,並會正確使用該油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第十六條 油庫主管負責人經常對油庫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有關安全及消防知識的教育,並進行考試。

第十七條 各油庫的建築及設備必須適合各種油類貯存。

第十八條 油庫內嚴禁煙火,庫內外應保持清潔整齊,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倉庫附近道路必須暢通,不得有礙消防車通過的障礙物。

第十九條 各種油庫必須設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設備和黃沙,並經常進行檢查。

第二十條 油庫照明必須是防爆燈,電線要有保護管,禁止使用明電線或破電線。

第二十一條 各類油物要分開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領取出現錯誤。

第二十二條 搬動油桶時不得亂撞亂摔,要輕拿輕放,防止發生事故。

第二十三條 倉庫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以保持室內温度適宜,如室温達到32℃應儘量避免搬運發放。

第二十四條 開啟油桶時,禁止用鐵器敲打,必須使用銅質或鋁質工具。

第二十五條 非油庫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入內,嚴禁穿鐵釘鞋,帶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內。

第二十六條 處罰

(1)對本規定執行不力的當班人員、管理人員分別處100元、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輕重和損失大小處200-1000元罰款,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2)對違反規定,在油類倉庫抽煙動火人員處100元罰款,並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

第三節 藥品試劑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 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對所有存放藥品試劑的性質,保管辦法及安全注意事項精通熟悉,並會正確地使用本庫的安全及消防設施。

第二十八條 倉庫主管領導須經常對倉庫管理員進行業務,安全及消防知識教育,並定期進行考試。

第二十九條 倉庫周圍要保持清潔。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暢通無阻。

第三十條 倉庫的電氣設備及照明必須是防爆型,並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損。

第三十一條 庫必須備用足夠,合適的消防設備。

第條 倉庫存放的藥品試劑,要排列整齊分類保管,不得將性質不同的和有牴觸的藥品試劑混放在一起。

第三十二條 倉庫存放的藥品試劑必須貼有明顯的品名標號,以防領錯。

第三十三條 搬動藥品、試劑時,必須輕拿輕放,禁止摔打和撞擊,如包裝有破捐損的應立即處理。

第三十四條 庫內嚴禁煙火及攜帶引火物。

第三十五條 非本庫人員不得隨意入庫,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入庫時,應在登記簿上登記,經倉庫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進入。

第三十六條 處罰

(1)對本規定執行不力的當班人員、管理人員分別處100元、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輕重和損失大小處200-1000元罰款,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2)對違反規定,在藥品試劑倉庫抽煙動火人員處100元罰款,並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

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篇6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消防法》的相關規定,依據“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為保證倉庫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進公司快速生產發展,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公司財產物資的安全,結合本倉庫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確保公司倉庫資產安全。

二、範圍:公司內供應部所屬倉庫

三、職責:公司經理、生產部經理、供應部經理、各區域主管、班組長、及倉庫保管員、倉庫作業員及相關人員。

1、公司經理、生產部經理、供應部經理、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倉庫、各倉庫區域日常安全管理監督和檢查。

2、各區域主管、班組長、及保管員負責各自庫區域的安全、5S、衞生、紀律及消防防火、防爆等日常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組織,做到制度上牆、責任到人、逐級把關、不留死角,本着誰主管誰負責、宣傳教育在前的原則,堅持部門責任制。

(一)、倉 庫 安 全 管 理 規 定

第一條.倉庫管理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條.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辦法及注意事項,並會正確地使用本倉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第三條.倉庫負責人應經常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學習和教育。

第四條.各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門窗一律向外開。

第五條.庫內存放產品要按規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產品日期分別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損失。

第六條.物品進出庫都要認真複核品名、批號、規格、數量及其他需要的檢查項目,防止混錯、漏記、拿錯、等。

第七條.嚴格執行專人負責責任制,對倉庫物料及危險品進行嚴格安全管理,倉庫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類物料、器材的收發、領、退核制度。金、銀等貴重金屬、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實行:即雙從管理、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帳目、雙人鎖。即五雙”制度。提貨單據、憑證、印章專人保管,班後鎖入櫃內。已發貨的單據須當場加蓋註銷章或有發貨人簽名,並每日裝訂成冊,以備查考。

(一).收出貨安全管理:依「收出貨程序」規定作業。

(二).領料、發料安全管理:依「領料、發料程序」規定作業。經審核簽章確認後,倉管憑以發料。

(三).退料安全管理:依「退料程序」規定流程作業。

( 二)、儲 存 安 全 管 理 規 定

第一條.本倉庫物資堆放須符合5S標準,必須專庫專用,嚴禁存放其他任何物品。

第二條.庫管員應根據物料説明書的要求,採取適當的保存措施,確保物料存儲環境(如温度、濕度等)符合規定。

第三條.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應單獨設庫,確無條件時,也必須隔離單獨存放,並做好專門的標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應急處置方法。

第四條.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五條.庫房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或區域)應定期組織盤點。

第六條.倉庫管理者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七條.物料安全庫存規劃:物料以分類、定位、標示清楚為原則。

1.物料儲存原則:安全、有序、容易清點。

2.產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齊有序,而且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

3.堆放成品或原料時,應注意堆疊高度,保證不發生倒塌事故。

4.不同物料間距不小於0.3米,物料與牆間距不小於0.5米,物料存放的高度不得超過2.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米

第八條.倉庫內嚴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應嚴格按照倉庫的安全五距要求堆放(牆距、堆距、柱距、燈距、頂距),不得違章作業

第九條.倉庫應通風、乾燥、防曬、防潮、防擊、防撞、防跌落,遠離易燃物,禁止與易燃物、有機物、還原性物質同庫儲存,倉庫周圍按要求設置滅火裝置,以及警示標誌,倉庫門窗應牢固並有鎖。

第十條.原料、產品入庫後,應防塵、防雨、防火、庫管員對庫內的產品包裝、產品數量、產品安全、產品標識負責 。

(三)、人 員 出 入 庫 安 全 管 理 規 定:

第一條.任何時候,禁止外來人員和其他非授權人員進入倉庫。

第二條.非本庫人員不得隨意入庫,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入庫時,應佩戴入庫證件或在登記簿上登記,經倉庫安全管理人員或倉庫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進入。否則不可入內。違者按公司安全處罰條例處罰。嚴格堅持:倉庫重地,閒人免入。

第三條.本倉庫屬於重點防火部門,倉庫所有場地嚴禁煙火,禁止任何人攜帶火種及易爆物品進入倉庫。

第四條.嚴禁穿帶鐵釘的皮鞋進入倉庫,防止摩擦產生火花。

第五條.嚴禁在危險品庫區使用手機。

第六條.保持通風以便降低儲存區溶劑蒸汽濃度,春秋冬季每天抽風換氣2小時,夏季每天抽風換氣4小時,以便降温和降低氣體濃度,並作好記錄。

第七條.倉庫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如需離開倉庫時,必須關好門窗,關好電源。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工作期間倉管員不準擅離工作崗位,不得脱崗、睡覺、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等,違者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處罰。

第八條.倉庫(含門、窗)必須安全牢固。易於侵入的窗户需加裝鐵柵欄等防範設施,倉庫門配備大號掛鎖或其它鎖。

第九條.倉庫必須制定倉庫管理、防火、防爆、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範制度和工作人員守則。無關人員不得入內,離庫時、鎖門、斷電。

第十條.倉庫保管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要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狀發生,如有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報告以便追查處理。

第十一條.倉庫內不準吸煙、私自外接電源、不準用電爐及火爐取暖。

第十二條.倉庫內要有消防設施並嚴加管理。

第十三條.倉庫管理人員及保管人員應學習消防知識,會使用滅火器材,會使用消防栓。

第十四條.倉庫內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變。

第十五條. 倉庫照明設備符合安全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電源線路

(四)裝 卸 過 程 安 全 管 理 規 定

第一條.不同的物料按照不同的裝卸搬運流程作業,裝卸搬運貨物要按照管理人員指定的區域放置(或按固定的區域放置)不得亂放亂扔等不良行為,違者按公司處罰制度處罰。

第二條.人力裝卸搬運時,應量力而行,配合協調,不可冒險違章操作。任何人不準用手動叉車在庫房劃跑。機動叉車搬運時,需公司認可專職叉車司機方可作業,違者按公司處罰條例處罰。

第三條.卸料或出料時,要輕拿輕放防止發生嚴重撞擊損壞,如人為損壞按公司規定進行處罰賠賞。行為惡劣者按物料的原價5倍或10倍罰款賠賞(或開除並解除公司勞動合同)。

第四條.在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操作前,預先做好準備工作,認真細緻地檢查裝卸搬運工具及操作設備。工作完畢後,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學物質必須清除,防止相互牴觸的化學物質引起化學反應。

第五條.裝卸危險化學品作業完畢後,應及時洗手、洗臉。中途不得飲食,並且必須保持現場空氣流通,防止沾染皮膚,黏膜等。如裝卸人員出現頭暈、頭痛等中毒現象,應按救護知識進行急救,嚴重者要立即送醫院治療。

第六條.產品及原料為氧化劑的要單獨存儲及裝運,不得與酸類、有機物及自燃、易燃、遇濕易燃的物品混裝混運。

第七條.裝卸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進行作業。

第八條.裝卸危險化學品應輕搬輕放,防止撞擊摩擦、震動摔碰。避免發生危險。

第九條.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學品,應及時清除乾淨。

第十條.安全管理部要定期檢查,各區域的安全裝置,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五)倉 庫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規 定:

第一條.倉庫內不準吸煙,不準用電爐及火爐取暖等。

第二條.倉庫內嚴禁煙火,任何人不得將易燃易爆品帶入倉庫。

第三條.倉庫設有專人負責安全消防監督和檢查人員,做到消防、安全組織健全,責任落實到人,任務分工明確。第四條.劃分防火安全責任區,並設有醒目的防火安全措施及標誌。

第五條.倉庫管理人員應學習消防知識,會使用滅火器材及消防栓。

第六條.按照國家有關的消防技術規範,設置配備消防器材和設施,做到安全、有效,消防器材應當由庫管員,負責檢查、保養,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第七條.設立應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標誌。

第八條.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庫區消防通道保持隨時暢通。

第九條.滅火器保險銷應每季度檢查其靈活性,防止因鏽蝕而卡死。

第十條.定期檢查安全防火,防盜及報警設備,制定應急處理措施,定期進行安全消防演練並做好檢查記錄., 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種教育"的培訓工作。

第十一條.消防水道必須確保水源充足暢通,並備有消防水桶等;滅火器必須按時按規定進行更換,確保器材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條.庫房應配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庫管人員應會熟練使用。

第十三條.公司各區域內必須按規定定置定位配備滅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設施,各崗位人員要熟練操作,每月(季)定期檢查.

第十四條.易燃,易爆物品要遠離火種,單獨存放在指定場所,並加強防火,防盜的管理.

第十七條.運轉的傳動設備不得用手直接觸摸或處理異常情況;設備發生故障待機械停穩後,再進行處理;操作工違章操作,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各級人員有權制止或拒絕,否則,本着"三不放過原則",負有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倉庫消防設備、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得隨意停放車輛,嚴禁堆放其他物資;庫房內部必須按規定留有消防安全通道並保持暢通。

第十九條.每半年要對倉庫安全,消防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大節日前一週對倉庫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泡沫滅火器每年要換一次藥。對安全隱患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或清除隱患。

(六)倉 庫 安 全 火 源 管 理 規 定

第一條.倉庫應設置醒目的防火標誌,通道、出入口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第二條.倉庫內嚴禁使用明火。倉庫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

理動火作業:許可證,經部門經理及主管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工、批准人等

(七)監 控 系 統 安 全 管 理 規 定:

第一條.監控系統24小時運行,每隔5分鐘自動存檔畫面一次;

第二條.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如畫面出現可疑人員,應馬上記錄時間及其相貌特徵並上報。

第三條.如發現異常或盜竊必須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如實報告給公司有關領導或公安部門,不得拖延時間、隱瞞事實或不報。

(八) 倉 庫 獎 罰 規 定

第一條.對嚴格遵守管理制度,並做出良好成績的員工將給予精神和物質的獎勵,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不同的獎金:

第二條.對違反以上管理制度並造成不良後果的將給予嚴格的處罰(行政處罰 經濟處罰或解除公司勞動關係);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產生嚴重後果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置。

第三條.員工在倉庫內嚴禁私接電源線,臨時線,電爐子,電暖風,電飯鍋等,違者罰款100元,對造成一定後果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並免發1-3個月的效益工資,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或除.

第四條.倉庫內非緊急情況堅決杜絕"跑,冒,漏,滴"現象,各崗位,休息室,辦公室的電燈,電扇,電腦等電器設施人走關閉,違者一次罰30元

第五條.對本規定執行不力的當班人員、或違規管理人員分別處100元、 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輕重和損失大小處200-1000元罰款,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條.對違反規定,、動火、打架、盜竊等惡劣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負法律責任,並處500元—1000元罰款外,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在倉庫抽煙者,予以開除。

第七條.對違反以上倉庫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處50元/次—100元/次罰款,並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

第八條.倉庫內操作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管理人員安排(危及生命安全除外),若屢次不服從安排指揮,有權清理該操作人員退出倉庫,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倉庫材料必須按指定地點堆放,嚴禁亂堆亂放,若第一次發現予以警告,發現二次以上按50元/次進行處罰。安全通道不得隨意放置物料,違者按10~30元/次處罰,並要立即清理。物料管理人員承擔連帶責任。

(九)倉 庫 員 工 行 為 安 全 懲 罰

第一條.現場不良行為當班管理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在本負責區域發生的不良行為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由行為人直接承擔責任,負責本區域的管理者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條.對不按時上班、擅自離崗、脱崗、不服從管理的人員,如造成公司財產被盜竊、丟失、虧損等等,根據實際情況要承擔行政處罰、經濟處罰、產生嚴重後果的交司法機關處置。區域管理人員負有連帶責任.行為具體懲罰如下:

第三條.對於外協商到公司有業務來往的人員(指外廠商進出貨車輛人員、施工單位人員、外協駐廠人員、外廠返工人員等等)進入本公司倉 庫一律穿相應的反光背心,違者視情節嚴重性每次處以50元/次—100元/次的罰款。

第四條.外來人員必須在指定的區域施工和作業,不可隨便在倉庫內任意走動穿行。違者按《外廠商入本公司的行為管理規定》相關條款處罰。

(一)對倉庫初等、中等行為過失責任者、按以下處罰規定

1.不按規定位置佩戴或不戴廠牌及(不按要求)穿廠服,罰5元/次,同月內二次10元/次,依此類推;

2.不使用指定的員工通道行走,罰5元/次;

3.未經允許工作時間外出私會親友(包括庫管人員),罰50元/次;

4.個人工作場所不整潔、5S很亂;要求整改不聽者,50元/次。

5.未經允許下班後無故在崗位逗留、倉庫內逗留,罰20元/次;

6.當值時間擅自換崗、調班、替班,未釀成事故,罰50元/次;

7.上班時間處理私事,影響工作,罰50元/次;

8.阻塞公共通道,在消防器具及電櫃、開關邊堆放物品,至使消防器具、電櫃、開關等不能正常使用狀態,罰50元/次;

9.擅自離崗,脱崗、睡覺、下班後不鎖(不關)本負責區的門窗者,未造成事故的、50元 /次

10.部門管理人員因工作失職或信息傳遞不及時,引起不良後果,罰50元/次

11.部門管理人員工作失職、督導不力,未造成嚴重後果,罰50元/次

12.沒經授權或負責人批准擅自帶領他人進入倉庫者,罰300元/次

13.塗改、假造單據、證明或弄虛作假等。罰300元/次;

14.工作失職或不負責任,產生廢品,損壞工具,摔壞產品,浪費原材料、能源等不按規定程序處理者或因工作過錯或個人行為過失造成的安全或其他責任事故,致使倉庫蒙受經濟損失或其他後果者,罰300元/次;

15.對他人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不報告、不制止,罰100元/次

16.不服從管理、拒絕或故意不完成分配的工作、無理頂撞上司,阻止授權人員正常工作罰50元/次。嚴重阻止工作罰200元/次

17.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影響聲譽,罰100元/次;

18.未經許可擅自移動倉庫規定物品和設備,消防器材,罰50元/次

19.損壞公物,不愛護公司財產,罰100元/次,另外按物體的原價損失賠償 ,行為惡劣的按物體的5倍或10倍賠賞。

20.違反操作規定,造成損失者 ,罰100元/次

21.不履行倉庫及本身負責區域的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罰50元/次

22.管理人員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督察不力或工作失職不妥善處理,推卸責任,導致不良影響,使工廠財產受損,罰300元/次;

23.一個月內兩次違反同一條輕微行為過失條例者,按輕微行為過失條款3倍處罰。嚴重行為者供應部開除。

(二)有重大行為過失責任者,按以下標準處罰規定

1.工作不負責任、搞情緒化,造成嚴重差錯或惡劣影響罰300元/次;

2.故意包庇違紀、違法行為、窩藏贓物或作偽證者,罰500元/次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不按規範操作或故意毀壞公司財物者,造成損失金額大的,按物料的原價賠賞,並處罰500元/次。

4.因工作失職使公司倉庫財產被盜、詐騙、經濟損失較大者,罰500 元/次;並記大過一次

5.三個月內受兩次行為過失處罰,按該條行為過失2倍處罰;代別人刷卡和被刷卡者各罰款300元/次,第二次再代替刷卡供應部給予開除

6.在倉庫現場內打架鬥毆者立刻勒令退出倉庫,並開除。在廠外毆打管理人員者,罰1500元----3000元,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同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開除。

7.不服從管理,侮辱、漫罵、恐嚇、威脅領導或同事,除罰1000元外,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8.經員工舉報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法律而受到刑事處罰者,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9.一年內員工若有三次輕微行為過失、二次行為中等過失、一次重大行為過失,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10.員工偷竊倉庫財產,按以下標準處罰,並移交公安機關;

(1)、偷竊倉庫普通財產:200元以下價值者,按200元處罰;

(2)、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價值者,按500元處罰;

(3)、500元以上價值者凍結個人全部工資,交公安部門處理,並承擔經濟損失,解除公司勞動關係。

11.參加反動組織或利用黑社會組織,罰500元/次;

12.組織煽動罷工、鬥毆、聚眾鬧事,罰500元/次;記過一次

13.以任何形式或與同事串通偽造倉庫單據、文件及資料以謀取私人利益,罰1000元/次;

14.惡意造謠滋事,嚴重損害倉庫聲譽,罰500元/次;

15.私帶凶器或盜具等其他危險物品進入倉庫,罰1000元/次

16.對多次違反倉庫規定並且無悔改表現者,罰300元/次;

17.對違規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制度》處罰兩次以上,屢教不改者,供應部給予開除、在倉庫抽煙者開除

18.公司處罰被連帶8次者記過一次,被連帶15次者記大過一次,超過15次被連帶者供應部給予開除。

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篇7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倉庫安全管理,保護公司的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 公司所屬倉庫包括A、B棟成品倉、WP事業部工具室小倉庫、化學品倉、調漆室、管料倉、皮膜藥水倉、避震系統與複合材料冰庫、成品倉庫。本制度不適用於液化石油氣站、氧氣、氬氣槽罐、柴油儲罐。

第四條 危險(化學)品和易製毒化學品除遵守本制度外,應同時遵守公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和《易製毒化學品管理制度》。

第二章 倉庫管理人員職責

第五條 認真執行物資出入庫登記制度。

第六條 倉庫保管人員要及時登記各類物資明細帳,做到日清月結,達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第七條 對於採購人員購入的物資材料,庫管人員要認真驗收物資的數量、品名、規格、型號及外包裝是否完好無損(除原材料由品保單位驗收、勞保用品由安全主任驗收的除外);核對送貨單與ERP採購單是否相符。

第八條 根據各種物資的不同種類及其特性,結合倉庫條件,保證倉庫物資定置擺放,合理有序,保證物資的進出和盤存方便。

第九條 對於目前使用的油漆、溶劑、表面處理藥品、液壓油等油品,應按照已經劃分的專庫分開儲存,專人管理,設置的安全標誌不得移除。如有增加使用化學品,必須先在公司安全辦備案,方可採購入庫。

第十條 庫管人員每天上下班前都要做到“三檢查”,如有異常情況,要立即上報主管和相關部門。

(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2)下班檢查是否鎖門、拉閘、斷電及不安全隱患。

(3)檢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單獨存儲、妥善保管。

第十一條 每天檢查滅火器等滅火器材是否有效,通風、温度等設備是否有效,參數是否超標等。

第三章 物資儲存保管安全規定

第十二條 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合理有效使用倉庫面積,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週轉量小的用貨架存放。

第十三條 在物資堆放上本着“安全可靠、作業方便、通風良好”的原則,合理安排垛位和規定的距離(燈距、堆距、行距、柱距、牆距)。

第十四條 對於A、B棟成品倉、管料倉,每垛佔地面積不應大於200平方米、垛與牆與柱的距離不應小於0.5米、垛與垛的距離不應小於1.5米、主通道的距離不應小於3米、跺與燈的距離不應小於1.5米。

第十五條 對於化學品倉的塗料與溶劑、皮膜藥品,儲存的容量不宜過多,桶裝的不得疊放,袋裝的粉狀化學品疊放高度不宜超過1米,並且所有化學品都要有相應材質的第二容器。通道的距離不能小於1.5米,化學品與燈的距離不能小於2米。

第十六條 對於避震系統與復材事業部貨倉,貨架與貨架之間的通道不能小於1.5米。

第十七條 甲、乙類貨物和化學性質相互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貨物,應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貨物的品名、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十八條 庫存物資在裝卸、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使用容器裝的各類化學品,容器蓋必須要密封,並且保證物資完好無損。

第十九條 做好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資安全保管。防患內容包括:防火、防盜、防潮、防鏽、防腐、防黴、防鼠、防塵、防爆、防靜電。

第二十條 倉庫物品發生被盜後,倉庫管理人員應及時報告並注意保護現場,協助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 對於化學品倉、皮膜水處理藥品倉、工具倉,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確保倉庫安全。

第二十二條 倉庫的環境衞生要每日打掃並作好保持工作,每次作業完畢要即時清理現場,保持庫容整潔。

第四章 出庫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 辦理出庫時要認真審核“領料單”,核查出庫手續是否齊全,嚴格依據所列數量、種類、型號辦理出貨或發料,並籤核有關單據。發現數量或種類、型號有誤時,要立即報告主管或者拒發,更正後再發貨或發料。

第二十四條 對於手續不全的提貨、領料事項,保管人員有權拒絕發貨,並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

第二十五條 對於具有“有效期”的化學品,應堅持“推陳儲新、先進先出、按規定發放”的原則,包裝破損的化學品不能發放使用。

第五章 倉庫防火管理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倉庫防火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適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 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器設計規範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

第二十八條 倉庫電線應地下敷設,已經架空敷設的其垂直下方與儲存貨物水平距離不小於1.5米,化學品倉不小於2米。

第二十九條 倉庫應採用國家主管部門認可的帶防護裝置的照明燈具,並應設置在主要通道上方。甲、乙、丙類倉庫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第三十條 倉庫敷設的配電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難燃材料管保護。

第三十一條 倉庫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熱杯等電熱器具。

第三十二條 倉庫應按 《建築防雷設計規範》設置避雷裝置,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三十三條 倉庫應設置明顯防火標誌,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四條 倉庫內嚴禁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須嚴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填寫《動火作業審批表》經審批,並報備安全辦公室。

第三十五條 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必須放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位置,周圍1米內不得堆放貨物和雜物。

第三十六條 嚴禁在倉庫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處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條 裝卸易燃液體貨物時,操作人員應嚴禁使用易產火花的工具, 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採取消除靜電措施。

第三十八條 甲、乙類貨物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貨物變質、分解等情況,應及時妥善處置,防止跑、冒、滴、漏。

第三十九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物品,不應露天存放,應儲存在安裝有自動控温排風設施的倉庫內。

第四十條 倉庫不得搭建臨時建築物。甲、乙類貨物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它庫房必須設辦公室時,經消防監督機構批准,可以貼臨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其門窗得直通庫外。

第四十一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必須以《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為原則,同步規劃、設計消防設施項目,並經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倉庫竣工時,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負責專項驗收;末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十二條 倉庫管理員必須熟悉儲存貨物的性質、分類、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四十三條 倉庫新職工必須經過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崗前培訓。

第四十四條 倉庫應建立義務消防組織,並定期進行消防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易燃易爆貨物倉庫,應設專(兼)職防火安全員,負責防火工作。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篇8

1、酒店倉庫的倉管人員應嚴格檢查進倉物料的規格質量和數量,發現實物與發票數量不符以及質量規格不符合使用部門的要求,應拒絕進倉,並立即向採購部遞交物品驗收質量報告。

2、驗收後的物資,除直撥的外,一律要進倉保管,進倉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堆放要有條理,注意整齊美觀。不能擠壓的物品要平放在層架上。

3、庫存物品要逐項建立登記卡片,物品進倉時在卡片上按數加上,發出時按數減除,結出餘額。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對庫存物品要勤於檢查,防蟲蛀、鼠咬、防黴爛、變質或過期,將物資的損耗率降低到最低限度。

5、凡領用物品,根據規定須提前作計劃報庫管,庫管員將報來的計劃按順序編排好,做好目錄,準備好物品,以便取貨人領用。

6、領料人要填好領料單並簽名,經部門經理簽字,庫管員才能憑此單發貨。領料單一式三份,領料部門一份,負責人憑此單驗收;庫管員一份,憑單入帳;財務一份,憑單記明細帳。發貨時庫管員要採用先進後出法發貨。

7、倉庫物資要求每月月終小盤點,半年和年終徹底盤點,將盤點結果和明細表報財務部審核,盤點期間停止發貨。

8、倉庫建立檔案應有驗收單、領料單和實物帳薄。

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篇9

(一)物資的驗收

1、物資入庫(進場)應及時驗收,認真填寫“物資入庫驗收單”。

2、驗收工作應對物資的品種、規格、質量、數量逐項進行。

3、大宗物資的驗收,實行三級驗收制度:由倉庫人員、技術人員和項目部共同進行。

4、主要物資的入庫驗收應具備合格證和材質證書。

5、不合格物資應拒絕入庫,並通知有關人員聯繫退換。

(二)物資的保管

1、對庫存物質應採用標識、標記、標牌等方法分類存放,妥善保管。

2、及時做好建賬、立卡、存放、保管等工作。

3、及時做好防火、防盜、防潮濕等工作。

4、做好物資盤點工作,做到月清月結,確保帳、卡、物、相符。

(三)物資的發放

1、物資發放應根據生產的需要,及時、認真、準確。

2、項目部領用消耗材料時,必須持各主管技術員簽發的領料單,註明材料的數量及規格,倉庫要按各項目部建立其領用、發放台帳。

3、出庫物資要按照“先進先出,易損先發的原則,先發舊料後發新料,先發零料後發整料。”不再使用的工機具應及時清點入庫,做好回收登記。

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篇10

為了規範管理,服務好運行維修工作,特制訂材料倉庫管理辦法如下:

一、入庫

倉庫保管員按照採購清單所列的名稱、數量、型號、質量標準等與實物對照、檢查,完全相符的,方可點收入庫,登記入賬。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接收。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倉庫保管員承擔。

二、出庫

材料出庫時,倉庫保管員必須憑領料單辦理出庫手續。申請人在領料單上簽字,寫清名稱、數量、型號,次日上午請_簽字確認。然後,倉庫保管員登記入賬。前日手續未辦到位,不得再行出庫。

出庫管理必須遵循“以舊換新”的原則,每次領用維修材料時,必須將對應的破舊物品交與倉庫,方能領取新的維修材料。

三、退庫

申請人將剩餘材料送交倉庫保管員,倉庫保管員清點入庫,並調整出、入庫記賬。

四、盤庫

倉庫保管員每月末最後兩天對倉庫進行一次盤點,確保帳物相符。其結果報_抽查。

五、保管

倉庫保管員對入庫材料要分類存放,保持倉庫整潔,保證倉庫安全。

六、其他

為減少維修材料資金的佔用,除燈泡、燈管、膠布、標準件等常用消耗材料外,其它材料原則上實行零庫存。

本辦法從即日起執行。

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篇11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內所有倉庫安全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職責

3.1 財務部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負主要責任。

3.2 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3.3 倉庫辦公室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的自檢和執行。

3.4 總經理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相關事宜的審批和總監督,負第一責任。

5 工作程序和要求

5.1倉庫安全管理原則

倉庫管理“六要”“六不準”

5.1.1六要:

a) 倉庫內堆放物品與牆之間要有適當距離;

b) 倉庫內外要保持道路暢通;

c) 倉庫內要保持乾爽、內外清潔,堆放整齊;

d) 倉庫外要保持不準有火種、易燃物品接近;

e) 倉庫內電源距物品要有不少於1米;

f) 要提高警惕,防止盜竊。

5.1.2六不準:

a) 倉庫內不準吸煙;

b) 倉庫內不準設灶;

c) 倉庫內不準點蠟燭;

d) 倉庫內不準亂接電線;

e) 倉庫內不準把易燃物品帶進去寄放;

5.2倉庫物資安全管理

5.2.1 倉庫應設專職倉庫安全員,負責倉庫物資安全的日常管理,並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勞動保護政策。

5.2.2 倉庫使用專用系統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置標識卡、台帳,做到帳(包括紙質和電子台帳)、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5.2.3 對輔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裝器具等物資應按規定放置,並分類標識管理、分規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

5.2.4 存放物品的倉庫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濕,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手續,分類物品應標識明顯,分類分區存放,不合格品應單獨隔離。

5.2.5 對輔助材料、零部件,在製品和成品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執行。防止其在包裝和存在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

5.2.6 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後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

5.2.7 嚴格堅持物資、出倉手續,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監督庫存量,根據公司庫存量標準,如有超標、不足現象,及時向倉庫負責人反映。

5.2.8 倉庫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5.3倉庫設施、設備的管理

5.3.1 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5.3.2倉庫設施、設備設有專人管理,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提請公司行政部報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後,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5.3.3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5.3.4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5.4倉庫消防安全的管理

5.4.1 倉庫負責人為主要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4.2 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5.4.3 倉庫管理部門協助倉庫做好定期消防演練,提高倉庫員工消防意識。

5.4.4 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牴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或同室存放。

5.4.5 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5.4.6 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誌,禁止帶入火種。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5.4.7 倉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並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的同意。

5.4.8 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5.4.9倉庫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於取用的地點,並有明顯標識;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並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5.4.10 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5.4.11 一旦發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並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後協助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5.5倉庫安全培訓、生產及檢查的管理

5.5.1 安全培訓的管理

對新入職員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 (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 教育培訓後,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轉崗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對從事電氣、起重、車輛(包括叉車)駕駛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篇12

一、庫房重地未經部門經理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庫房內,庫房管理員每天必須按規定領取庫房鑰匙,如果庫房管理員不在而必須打開庫房時,必須由部門經理指定的專人領取庫房鑰匙並登記,並且由他人陪同才可進入庫房,拿完所需用品後進行登記,及時歸還庫房鑰匙。

二、需到庫房領貨的人員不得進入庫房,應在門外等候。

三、對客房部客用品的保管和收發負有重要責任,嚴格依據各樓層住客率發放客用品,嚴格控制數量。

四、庫房員工應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不準串崗、閒談,必須遵紀守法,嚴格遵守酒店店的各項規章制度,以高度的責任心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五、保持庫房的清潔和整齊,對物品分類碼放,保證快捷及時的發放。

六、把好質量關,對劣質商品、過期食品拒絕收貨,並上報經理。

七、收貨時嚴格按領貨單上清點商品,如無差錯,可與供貨部門辦理收貨手續。

八、定期進行物品的盤點,對自己保管的物品經常檢查——有無過期,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到貨帳相符。

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篇13

倉庫管理制度是指對倉庫各方面的流程操作、作業要求、注意細節、7S管理、獎懲規定、其他管理要求等進行明確的規定,給出工作的方向和目標,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且在廣的範疇內是由一系列其他流程文件和管理規定形成的,例如“倉庫安全作業指導書”“倉庫日常作業管理流程”“倉庫單據及帳務處理流程”“倉庫盤點管理流程”等等。

一、物資的驗收入庫倉庫管理制度

1、物資到公司後庫管員依據清單上所列的名稱、數量進行核對、清點,經使用部門或請購人員及檢驗人員對質量檢驗合格後,方可入庫。

2、對入庫物資核對、清點後,庫管員及時填寫入庫單,經使用人、貨管科主管簽字後,庫管員、財務科各持一聯做帳,採購人員持一聯做請款報銷憑證。

3、庫管要嚴格把關,有以下情況時可拒絕驗收或入庫。

a)未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批准的採購。

b)與合同計劃或請購單不相符的採購物資。

c)與要求不符合的採購物資。

4、因生產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庫的物資,庫管員要到現場核對驗收,並及時補填"入庫單"。

二、物資保管倉庫管理制度

1、物資入庫後,需按不同類別、性能、特點和用途分類分區碼放,做到"二齊、三清、四號定位"。

a)二齊:物資擺放整齊、庫容乾淨整齊。

b)三清:材料清、數量清、規格標識清。

c)四號定位:按區、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庫管員對常用或每日有變動的物資要隨時盤點,若發現誤差須及時找出原因並更正

3、庫存信息及時呈報。須對數量、文字、表格仔細核對,確保報表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三、物資的領發倉庫管理制度

1、庫管員憑領料人的領料單如實領發,若領料單上主管或總經理未簽字、字據不清或被塗改的,庫管員有權拒絕發放物資。

2、庫管員根據進貨時間必須遵守"先進先出"的倉庫管理制度原則。

3、領料人員所需物資無庫存,庫管員應及時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寫請購單,經總經理批准後交採購人員及時採購。

4、任何人不辦理領料手續不得以任何名義從庫內拿走物資,不得在貨架或貨位中亂翻亂動,庫管員有權制止和糾正其行為。

5、以舊換新的物資一律交舊領新;領用的各種工具均要上工具卡,並由領用人和總經理簽字。

四、物資退庫倉庫管理制度

1、由於生產計劃更改引起領用的物資剩餘時,應及時退庫並辦理退庫手續。

2、廢品物資退庫,庫管員根據"廢品損失報告單"進行查驗後,入庫並做好記錄和標識。

倉庫管理制度小結:

1、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種物資週轉儲備的環節,同時擔負着物資管理的多項業務職能。它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週轉。

2、倉庫設置要根據工廠生產需要和廠房設備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內部要加強經濟責任制,進行科學分工,形成物資分口管理的保證體系;業務上要實行工作質量標準化,應用現代管理技術和ABC分類法,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一、庫房管理目的:

(一)倉庫標準化管理,保證材料及產品在存儲期間的質量。

(二)及時為生產提供優質的材料、零配件以及半成品。

(三)及時為銷售部門提供合格優質的產成品。

(四)明晰、完整、及時記錄出入庫情況,定期與財務部彙報數據。

(五)出入庫管理辦法:原材料和成品按以下九個大項分類管理。

1、塑料件;

2、橡膠件;

3、標準件;

4、電子件;

5、電機;

6、軟化劑;

7、外加工;

8、包裝物;

9、產成品;

二、原材料入庫。

外購原材料到貨後,庫房管理員應按實際情況填寫《入庫單》,並仔細核對物資的數量、規格、型號,核對無誤後入庫。

三、產成品入庫。

(一)經品質部驗收合格並填寫《檢驗移交單》後入庫。

(二)對需要質量驗收的原材料。

四、入庫時先標識。

(一)待驗品,按規定及時通知質檢部門進行驗收,經認定合格的原材料放入指定合格品區域。判定不合格則標識“不合格品”標識,隔離堆放。

(二)在驗收過程中發現數量、規格型號、顏色、質量及單據等不符合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反映,以便及時查清、解決問題,必要時通告對方。

五、對臨時寄存在庫房的貨品,必要時劃出區域,隔離存放,做好“待處理品”標識。

六、對退貨產品的處理應按《退貨單》進行清點和出入帳,並查明退貨原因。對退貨屬返修產品,需報生產部與供應部,由生產開具《返修產品領料單》進行返修;對退貨屬報廢產品由品質部驗收簽字後入廢品庫,並報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報耗。

七、對於不合格品、生產過程中合理消耗產生的廢品需入廢品庫,經品質部和生產相關責任人簽字後方可入庫。廢品庫需明確劃分。

八、入庫物資的堆放必須符合先進先出的原則。

九、入庫物資應及時入庫。

十、原材料的出庫與發放:

(一)凡屬產品配套原料,由生產部出具生產通知單和生產領料清單。由倉庫保管員進行分解消化,車間專人來領取原材料,嚴格按《生產領料清單》的規格、型號、數量等發放。

(二)用於生產過程中造成報廢或損失而需進行補料,則需由生產部開出《補料單》後方可發放。

(三)非生產所用的物資發放,需嚴格審批手續、必要時需務副總經理批准,憑《領料單》發放。

(四)物資(包括成品)的發放力求先進先出,具體按倉庫物資先進先出執行規範進行操作。當面點清數量,核對規格名稱,並及時登記處入帳(手工及電腦帳),做到帳、物相一致,帳、帳相符。

(五)廢品庫內物資由生產部負責處理,並保留處理清單。並負責組織出庫,倉庫人員嚴格清點數量,出庫時開具產品出庫單,並及時登記入帳。

十一、物資貯存與防護

(一)物資定期盤點數量,確認庫存的餘缺情況,上報相關部門,並有財務部進行抽查。

(二)倉庫應編制平面定置圖,將物資合理佈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裝破損,妥善保管,杜絕積壓,反對浪費,及時提供相關信息。

(三)倉庫做到通風、乾燥、清潔、安全,防塵和避光防止產品損壞變質。儲存易燃物品的庫房還應做到密封、並遠離火源、熱源。

(四)有色金屬上貨架,保持通風,非金屬及電器材料,應分品種、規格、型號存放,擺設合理。

(五)做好物資的標識管理,包括產品標識及監視和測量狀態標識,嚴防誤用。

(六)對有貯存期限要求的物資,按時檢查庫存情況,以便及時發現變質苗頭。對超期物資標誌待處理標識及時開具送驗單交品質部重新驗證,驗證符合要求的標誌合格品可繼續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標誌“不合格品”識移交廢品庫。並作好記錄。

(七)對於長期庫存(既超過質保期限經質檢部合格的庫存物資)在電腦帳及手工帳中做好標並及時及通知財務部。

(八)非工藝損耗或其他原因而產生的材料多餘,倉庫必須及時配合車間做好退料工作,退料需查清餘料原因,核對材料的應餘數,及時辦理退料手續及入帳。

(九)對於殘餘的原材料或不滿包裝的材料根據實際包裝情況,進行封口或封箱處理。

十二、應急情況處理

(一)遇到緊急情況如失火及突發性天災時應及時聯絡值班領導,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

(二)滅火使用泡沫及乾粉滅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滅火器)。

十三、庫房管理規定

(一)公司各類庫房由指定專人負責。

(二)採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核查,如發現實物與入庫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庫房管理人員應向交貨人提出並通知有關負責人。

(三)庫房物品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帳卡。

(四)嚴格管理賬單資料,所有賬冊、賬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塗改。

(四)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

(五)庫房物資未經允許不得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外借手續。

(六)每月需對庫房進行盤點、整理,對帳實不符及時上報,不得隱瞞。

(七)嚴格按照公司管理規定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八)庫房管理要做到清潔整齊、碼放安全、防火防盜。

(九)庫房內嚴禁吸煙,禁上明火,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防鼠,相關管理制度張貼於明顯位置,禁煙、禁火標識應設置於庫房大門外。

(十)因管理不善造成物品丟失、損壞,物品管理人員應承擔不低於物品價值20%的經濟損失。

十四、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標題:倉庫管理制度範本20xx

沙發回目錄倉庫管理規章制度

歌德 | 20xx-01-21 09:24

倉庫管理規章制度

1、倉庫管理的分類:

酒店倉庫管理總的來説有:餐飲部的鮮貨倉、乾貨倉、蔬菜倉、肉食倉、冰果倉、煙酒、飲品倉,商場部的百貨倉、工藝品倉、煙酒倉、食品倉、山貨倉,動力部的油庫、石油氣庫,建築,裝修材料倉,管家部的清潔劑、液、粉、潔具倉,綠化部的花盆、花泥、種子、肥料、殺蟲藥劑倉,機械、汽車零配倉,陶瓷小貨倉,傢俱設備倉等等。

2、物品驗收:

(1)倉管員對採購員購回的物品無論多少、大小等都要進行驗收,並做到:

①發票與實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不相符時不驗收;

②發票上的數量與實物數量不相符,但名稱、規格、型號相符可按實際驗收;

③對購進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鮮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對購進品已損壞的不驗收。

(2)驗收後,要根據發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稱、規格、型號、單價、單位、數量和金額填寫驗收單,一式四份,其中一份自存,一份留倉庫記賬,一份交採購員報銷,一份交材料會計。

3、入庫存放:

(1)驗收後的物資,除直撥的外,一律要進倉保管;

(2)進倉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條理、注意整齊美觀,不能擠壓的物品要平放在層架上。

(4)凡庫存物品,要逐項建立登記卡片,物品進倉時在卡片上按數加上,發出時按數減出),結出餘數;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保管與抽查:

(1)對庫存物品要勤於檢查,防蟲蛀、鼠咬,防黴爛變質,將物資的損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倉管員要經常對所管物資進行抽查,檢查實物與卡片或記賬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時查對;

②材料會計或有關倉庫管理制度人員也要經常對倉庫物資進行抽查,檢查是否賬卡相符、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5、領發物資

(1)領用物品計劃或報告:

①凡領用物品,根據倉庫管理制度規定須提前做計劃,報庫存部門準備;

②倉管員將報來的計劃按每天發貨的順序編排好,做好目錄,準備好物品,以便取貨人領取;

(2)發貨與領貨

①各部門各單位的領貨一般要求專人負責;

②領料員要填好領料單(含日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用途等)並簽名,倉管員憑單發貨;

③領料單一式三份,領料單位自留一份,單位負責人憑單驗收;倉管員一份,憑單入賬;材料會計一份,憑單記明細賬;

④發貨時倉管員要注意物品先進的先發、後進的後發。

(3)貨物計價:

①貨物一般按進價發出,若同一種商品有不同的進價,一般按平均價發出。

②需調出酒店倉庫管理制度以外的單位的物資,一般按原進價或平均價加手續費和管理費調出。板凳回目錄家電企業倉庫管理制度範本

歌德 | 20xx-01-21 09:25

家電企業倉庫管理制度範本

(一)總則

1、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種物資週轉儲備的環節,同時擔負着物資管理的多項業務職能。倉管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發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週轉。

2、倉管主要是根據工廠生產需要和廠房設備條件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內部要加強經濟責任制,進行科學分工,形成物資分口管理的保證體系;業務上要實行工作質量標準化,應用現代管理技術和ABC分類法,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二)物資驗收入庫存

3、物資入庫存,保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按物資交接本上的要求籤字,應當認識簽收是經濟責任的轉移。

4、物資入庫存,應先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5、材料驗收合格,保管員憑發票所開列的名稱、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鋼材應塗色標誌,入庫存單各欄應填寫清楚,並隨同託收單交財務科記賬。

6、不合格品,應隔離堆放,嚴禁投產使用。如工作馬虎,混入生產,保管員應負失職的責任。

7、驗收中發現的總是要及時通知科長和經辦人處理。託收到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發票,均應向經辦人反映查詢,直到消除懸事掛賬。

(三)物資的儲存保管

8、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並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週轉量小的貨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類和規格的次序排列編號,上架的以分類四號定位編號。

9、物資堆放的原則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據貨物特點,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齊。

10、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驗材料以及設備、容器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因此堅決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倉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不得采取“發生盈時多送,虧時剋扣”的違紀做法。

11、保管物資要根據其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處理,加強保管措施,達到“十不”要求,務使國家財產不發生保管責任損失。同類物資堆放,要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迴旋餘地。

12、保管物資,未經科長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總成物資,一律不準折件零發,特殊情況應經科長批准。

13、倉庫要嚴格保衞制度,禁止非本庫存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保衞科批准。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四)物資發放

14、按“推陳儲新,先進先出,按規定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發材料。發料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發料,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物資失效、黴變、大料小用、優料劣用以及差錯等損失,保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15、領料單應填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領料數量、圖號、零件名稱或材料用途,核算員和領料人簽字。屬計劃內的材料應有材料計劃;屬限額供料的材料應符合限額供料制度;屬規定審批的材料應有審批人簽字。同時,超費用領料人未辦手續,不得發料。

16、調撥材料,保管員要審查單價、貨款總金額並蓋有財務科收款章時方可發料。發現價格不符或貨款少收等,應立即通知開票人更正後發貨。

17、對於專項申請用料,除計劃採購員留作備用的數量外,均應由申請單位領用。常備用料,凡屬可以分割折另的,本着節約的原則,都應折另供應,不準一次性發料。

18、發料必須與領料人和接料車間辦理交接,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門。

19、所有發料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

(五)其他有關事項

20、記帳要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託收、月報及時。

21、允許範圍內的磋差、合理的自然損耗所引起的盤盈盤虧,每月都可以上報,以便做到賬、卡、物、資金四一致。

22、創造五好倉庫是每個保管員努力的方向,每月對倉庫進行一次檢查,以促進創五好倉庫的開展。

23、保管員調動工作,一定要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關憑證,要列出清單三份,寫明情況,雙方簽字,科領導見證,雙方各執一份,報科存檔一份,事後發生糾葛,仍由原移交人負責賠償。對失職造成的虧損,除原價賠償外,還要給紀律處分。

24、庫存盈虧反映出保管員的工作質量,力求做到不出現差錯。

職務分析樣本—後勤服務類—倉庫保管員崗位職責

1、在部長領導下,負責倉庫的物料保管、驗收、入庫、出庫等工作。

2、提出倉庫管理運行及維護改造計劃、支出預算計劃,在批准後貫徹執行。

3、嚴格執行公司倉庫保管制度及其細則規定,防止收發貨物差錯出現。入庫要及時登帳,手續檢驗不合要求不準入庫;出庫時手續不全不發貨,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領導籤批。

4、負責倉庫區域內的治安、防盜、消防工作,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對意外事件及時處置。

5、合理安排物料在倉庫內的存放次序,按物料種類、規格、等級分區堆碼,不得混和亂堆,保持庫區的整潔。

6、負責將物料的存貯環境調節到最適條件,經常關注温度、濕度、通風、鼠害、蟲害、腐蝕等因素,並採取相應措施。

7、負責定期對倉庫物料盤點清倉,做到帳、物、卡三者相符,協助物料主管做好盤點、盤虧的處理及調帳工作。

8、負責倉庫管理中的入出庫單、驗收單等原始資料、帳冊的收集、整理和建檔工作,及時編制相關的統計報表,逐步應用計算機管理倉庫工作。

9、做到以公司利益為重,愛護公司財產,不得監守自盜。

10、完成採購部部長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4樓回目錄倉庫管理制度範本

歌德 | 20xx-01-21 09:25

倉庫管理制度範本

1、目的

本制度對於倉庫的收、發、存、管作了規定,以確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庫、不發出,儲存時不變質、不損壞、不丟失。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原料庫和成品庫及待處理品庫的管理。

3、職責

3、1原料倉管員負責原材料、外協品、半成品的收、發、管工作。

3、2成品倉管員負責成品的收、發、管工作以及被退回的貨物的前期驗收。

3、3待處理品倉管員負責待處理品的收、發、管工作。

4、入庫管理

4、1原材料、外協品、半成品的入庫

4、1、1原材料、外協品到公司後,由倉管員指定放置於倉庫待驗區內,大宗的貨物可以直接放在倉庫合格區內(左棧板上碼垛存放),但應做出“待驗”標識。然後,倉管員按《過程和產品的監視和測齲,孝序》的規定進行到貨驗證和報驗。驗證的內容包括:品名、型號規格、生產廠家、生產日期或批號、保質期、數量、包裝狀況和合格證明等。經驗證合格的,倉管員提交《採購收料通知》報質管部檢驗;經驗證不合格的,通知採購部進行交涉或辦理退貨。

4、1、2庫管員接到質管部檢驗結論為“合格”的檢驗報告後,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並將待驗區內的貨物轉移到庫內合格區存放,已放在倉庫合格區的待驗品,應將“待驗”標識取下;接到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的檢驗報告時,應按規定做出不合格標識,等待不合格品審理。接到《不合格品評審表》後按處置結論執行。

4、1、3採購部打印“採購收料通知單”交生產部庫管員作為收貨入庫憑證。

4、1、4半成品經檢驗合格後,檢驗結論為“合格”的產品生產部打印入庫單到半成品庫辦理半成品入庫手續。倉管員應核對豐成品的品名、型號、數量、批號、生產日期,確認無誤後方可入庫。

4、2成品入庫

4、2、1檢驗結論為“合格”的產品,生產部打印《入庫單)到成品庫辦理成品入庫手續,在辦理入庫時,倉管員應檢查、核對產品的品名、型號、數量等標識是否正確、規範以及外包裝是否乾淨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庫。

4、2、2成品入庫後應放置於倉庫合格區內。

4、3待處理品入庫

4、3、1成品庫倉管員負責退貨和超過保質期滯銷產品入庫工作;生產部負責半成品和準成品待處理入庫前期工作;庫管員應檢查核對產品的品名、型號、數量、批號等是否屬實,對入庫單進行審核。

4、3、2產品入庫後,倉管員應及時審核,在賬上記錄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批號、生產日期、數量、保質期和入庫日期以及注意事項。並對《產品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規定做出標示。

4、3、3未經檢驗和試驗或經檢驗和試驗認為不含格的產品不得入庫。

4、3、4倉管員應妥善保序入庫產品的有關質量記錄(驗證記錄、原始質量證明、檢驗報告單等),每月將這些質量記錄按時間順序和產品的類別整理裝訂成冊、編號序檔並妥善保管。

5、儲存管理

5、1儲存產品的場地或庫房應地面平整,便於通風換氣,有防鼠、防蟲設施,以防止庫存產品損壞或變質。

5、2合理有效地利用庫房空間,劃分碼放區城。庫存產品應分類、分區存放,每批產品在明顯的位置做出產品標識,防止錯用、錯發。具體要求如下:

5、2、1庫存產品標識包括產品名稱或代號、型號、規格、批號、入庫日保質期,由倉管員用掛標牌的方法做出。若產品外包裝已有上述標識的,僅掛產品型號的標識牌即可。

5、2、2庫存產品存放應做到“三齊”“五距”:堆放齊、碼垛齊、排列齊。離燈、離柱、離牆大於50釐米,並與屋頂保持一定距離;垛與垛之間應有適當間隔。

5、2、3成品按型號、批號碼放,高度不得超過6層。

5、2、4原材料存放按屬性分類(防止串味),整齊碼放,紙箱包裝碼放高度不得超過規定層數;袋包裝和桶包裝碼放高度不宜過高,以防損壞產品。

5、2、5放置於貨架上的產品,要按上輕下重的原則放置,以保持貨架穩固。

5、2、6有冷藏、冷凍儲藏要求的原料、半成品均按要求儲藏於冰箱、冰櫃、冷庫或有空調的庫房。

6、發放管理規定

6、1生產部生產人員憑《配料單》和《領料單》到原料庫領取原材料或半成品。

6、2原料庫庫員每天按《配料單》每罐原料的實際數量備料、發放。

6、3在備料時,如果發現計劃數量和實際發放數量不符時,庫管員應在《配料單》備註欄中填寫每罐實際發放的數量。

6、4實行批次管理的原料,倉管員每天備料、發料時在《配料單》上填寫該原料的批號,以達到可追溯的目的。

6、5技術部開發人員憑經部門經理審批的《出庫單》到原料庫領取原材料或半成品。

6、6提取成品時必須有營業部打印的《出庫單》和《調撥單》。

6、7原料庫和成品庫的倉管員憑經審批的《領料單》或《出庫單》、《發貨單》發放原材料、半成品或鹹品,發放時應做到。

6、7、1認真核對《領料單》或《出庫單》、《發貨單》的各項內容,凡填寫不齊全、字跡不清晰、審批手續不完備的不得發放;

6、7、2發放時,應認真核對實物的品名、型號和數量,符合領料或出庫憑證要求的才能發放。

6、7、3發放完畢,倉管員應對《領料單》或《出庫單》、《發貨單》進行審核,《配料單》交會計部,單據應妥善保管。

6、7、4發放時,若產品標識破損、字跡不清,應重新作出標識後發放。

6、7、5同一規格的原料、半成品、成品應按“先進後出”的原則進行發放。

7、倉庫內部管理

7、1抽查

7、1、1成品庫的主管部門應對倉庫進行不定期的抽查,檢查賬、物、卡相符狀況,存放情況、標識情況。

7、1、2原料庫主管應抽查物料的倉儲情況、環境條件、有無錯放、混料及超期儲存、變質、損壞等現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2倉管員應經常對庫存產品進行檢查和維護,發現變質、發黴或標識脱落等現象應及時向直接上級報告,及時處理。對有保質期的產品要防止失效。發放距保質期不到(含)一個月的原料前應報驗,檢驗合格後才能發放。距保質期不到(含)三個月的成品一般不發放(顧客同意的除外),但應及時報驗,根據了驗結果進行處理。若超過保質期,應及時報驗,並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規定處理。

7、3倉庫人員應進行經常性動態盤點,做到日清日結,保持賬、物相符,年中和年末應配合財務部搞好盤點工作。

7、4倉庫做到通風、防潮、清潔,無蒼蠅、老鼠。冷藏、冷凍庫温度應控制在規定範圍。倉庫內嚴禁煙火,不允許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危險庫除外),並設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允許佔壓。

7、5對有毒有害及帶有腐蝕性的物品應分別儲存,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7、6退庫的成品應按品種、型號分別碼放並予以標示,經質管部檢驗為合格的辦理入庫,並儘快發出。經檢驗為不合格的,按不合格評審處置意見辦理,並作出待處理標識。

7、7成品庫另劃待處理品區,存放退貨並予以標示,同時配合有關部門按程序做好退貨處理工作。

7、8原料庫根據生產計劃,做好查料、備料工作,嚴格按領料制度發放原料。根據生產計劃和庫存填報採購申請計劃,保證生產需要。

7、9對於噴粉產品要嚴格按照產品的儲序條件儲存,經常檢查並通風,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直接上級並與技術部聯繫,做到及時處理。

7、10凡打開包裝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都應重新包裝,保證密封,不允許敞開存放。沒有標識的應做出標示。

7、11成品庫負責樣品的包裝、發放。樣品包裝上應有標識,標識內容包括:品名、型號和生產日期。樣品應在生產後的三個月內發放。若要將超過三個月的產品做樣品發放,應報驗,經檢驗合格後才能做樣品發放。

7、12安全事項

7、12、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7、12、2下班檢查是否已鎖門、拉閘、斷電及是否序在其他不安全隱患。

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篇14

1、主食、副食分庫房存放,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庫房每日清掃,保持庫房及貨櫃貨架清潔衞生,經常開窗或機械通風設備通風,保持乾燥。

3、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易壞先用的原則。

4、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牆、離地均在10cm以上整齊擺放,散裝食品及原料儲存容器加蓋密封,同時經常檢查,防止黴變。

5、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温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温度範圍要求。

6、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櫃(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誌,宜設外顯式温度(指示)計,以便於對冷藏、冷凍櫃(庫)內部温度的監測。食品在冷藏、冷凍櫃(庫)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7、冷凍(藏)設備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過1cm)、氣足。

8、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及時發現和處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螂工作,安裝符合要求的擋鼠板;不得在倉庫內抽煙。

標籤: 倉庫 通用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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