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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服管理規定(通用17篇)

廠服管理規定(通用17篇)

廠服管理規定 篇1

一、廠服管理目的

廠服管理規定(通用17篇)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範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着裝及儀表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着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着整潔、得體、大方。

3、廠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脱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廠牌。

三、廠服的使用及發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的員工,一週後由主管到行政部領取當季廠服。

2、廠服配發期間為兩年,自配發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發生意外損壞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換髮時,由本人填寫申請表,寫明情況,經人事部核實後,准予提前換髮。廠服配發到期不能繼續使用的,由本人填寫申請表,經人事部核實後換髮。換髮時交舊。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廠服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髮,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批發價)。

4、員工離職時,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入職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廠服成本的100%費用;

(2)入職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廠服成本的50%費用。

(3)入職一年以上離職者,免收廠服費用。

四、廠服穿着要求

(1)桔紅夏服:在車間裏上班的人員穿着。穿着時所有衣釦、衣袋扣、帶扣扣上,保持整潔,不得污髒損壞。允許在天氣較熱時解開最上方一個衣釦。不得卷褲腿。

(2)黑色冬服:在車間或辦公室裏上班的人員穿着,要求穿着時拉鍊要拉上,允許最上方釦子不扣,拉鍊必須拉至與NDC水平位置以上,下方釦子必須扣上。褲子穿着整齊,內衣扎入褲內,不得外露於上衣下襬之外。保持整潔。

(3)淺紅短袖:辦公室人員穿着。穿着時允許最上方釦子不扣,其它釦子扣上,上衣下襬必須扎入褲內,褲子允許穿着暗色便褲。保持整潔,不得污髒。

(4)女空姐夏服:辦公室女同事穿着。要求整齊、清潔、挺括、大方。不得着便褲、便裙。

(5)西裝:要求整齊、清潔、挺括、大方。平時允許不扎領帶,不扣上衣釦,但衣袋蓋要蓋上,保持上衣平整、褲線筆挺,衣褲不起皺,內衣扎入褲內,不得外露於上衣下襬之外。

(6)鞋子:要求穿着勞保鞋或黑色或棕色皮鞋,鞋帶繫緊。

(7)客服人員工服:(未發放之前按以上要求執行)

(8)辦公室人員星期六允許着便裝。但男士嚴禁穿短褲,女士嚴禁穿超短裙,高腰、低領衣服。

(9)5-10月份着夏服,10-5月份着冬服。季節交換時,如5月份、10月份允許自選夏服或冬服,但不得冬夏裝混穿(如上身着夏裝,下身着冬裝)。

五、處罰措施

(1)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着廠服的,處罰10-20元/次。

1、上班時間着便衣的;

2、上班時間冬夏裝混穿的(如上身着夏裝,下身着冬裝);

3、上班時間廠服、便服混穿的(如上身着廠服,下身着便裝);

4、擅自改變廠服的式樣的;

5、隨意丟棄廠服,影響公司形象的;

6、在廠服上亂寫亂畫或印染其它圖案的。

7、其它嚴重違反穿着規定的情形。

(2)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着廠服的,處罰5-10元/次。

1、衣釦不按規定扣上的;

2、上班時間捲袖、褲腿的;

3、衣領不整或較髒的;

4、內衣不按規定扎入褲內外露於上衣下襬的;

5、廠服較髒或有異味的;

6、廠服有損不及時修補的。

7、將衣服放在肩上或披在身上的。

8、穿拖鞋、布鞋、涼鞋上班或參加早會的。

9、鞋帶鬆了,未及時繫上的。

10、其它違反穿着規定的情形。

六、遵守注意事項

1、員工臨時穿着廠服在公司外或進出公司門口更要注意維護公司形象,保持衣着整潔;

2、員工對配發的廠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應儘量減少廠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4、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廠服的式樣;

5、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廠服;

6、廠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7、行政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着裝者,每發現1次予以扣款處罰,並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班組長和主管有指導與監督員工穿用廠服的責任。

廠服管理規定 篇2

為規範公司廠服的管理,使其制定、發放、領用納入程序化管理軌道,確保提高此項工作的有效性與合理性,更好地樹立公司形象,特制訂本規定。

第一條 公司廠服的面料、顏色、等級、樣式、數量、品種、發放的時間、範圍、條件所有標準由總經辦負責制訂,由人事部負責具體實施

第二條 本廠建議所有員工着廠服上班,廠服由工廠統一發放:冬裝:兩件,夏裝:兩件提供給員工。

第三條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廠服款式,顏色等

第四條 發放標準:公司員工每人發放冬裝兩套,夏裝兩套;新員工辦理完入廠手續後才可領取廠服(臨時工均不發),發放夏裝2件、冬裝2件.

第五條 廠服領用程序

1、廠服發放由人事部人員負責,員工領取廠服須出示廠牌,並登記領取數量、類型、日期、領取人簽名;人事部人員需將記錄備案存檔。

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 夏裝廠服使用期限為一年,冬裝廠服使用期限為二年;按員工領用之日起算。如公司統一換款式將另行通知。

3、廠服使用期到期後,若員工需要再領取廠服,須填寫《廠服領用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核准、審批後,方可到人事部重新領取新的廠服

4、如在廠服使用期限內,如屬人為破損或丟失需填寫《廠服補領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核准後,並照人事公告價自行補買(費用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如因公破損可填寫《廠服補領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核准,總經理審批後,至人事部補領廠服

第六條 每年換髮廠服發放時間根據每年實際情況而定。

第七條 超額領取的廠服的成本費用均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八條 從領用日期算起,夏裝領用滿一年後可以領換一件新廠服,冬裝滿二年後可以換一件新廠服,換裝後不再扣除廠服成本費。但必須提前三天向人事申請,並填寫廠服領用申請表。

第九條 有下列情況,不扣廠服費用:工作服發放之日滿3個月後,員工離職,可帶走工衣,離職時不扣廠服費用。

第十條 有下列情況,離職扣回廠服費用:

1、入廠不滿一年的新員工,領取廠服之日起不滿3個月,如員工離職,廠服由員工帶走。扣回廠服費用。

2、人為損壞或丟失,爛工作服由員工帶走,扣回廠服費用。

3、試用期內的,把廠服帶走的,扣回廠服費用

第十一條 穿廠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須保持整潔,不得遺失或損壞,上班時間必須穿着廠服,假日可以不穿。為方便工作,廠服可以穿出廠外。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首次發放廠服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條

本規定由人事部負責解釋及修改,並由人事部負責安排檢查與考核

廠服管理規定 篇3

1. 目的: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範化管理,管理好本公司的廠服及員工着裝,特制定為本辦法。

2. 範圍:本公司除保安人員外所有的廠服管理及着裝管理。

3. 內容:

3.1 廠服的製作與發放:

3.1.1廠服的製作由總務部招商承製,按員工實有人數加制10% ~ 15%以備新進人員之用。

3.1.2 廠服有兩種(不發褲子):

A. 辦公室人員:冬裝為淺灰色縮腰夾克衫,秋裝為白色長袖T恤衫,夏裝為白色短袖T恤衫。

B. 車間人員:冬裝為灰色夾克衫,秋裝為藍色長袖T恤衫,夏裝藍色短袖T恤衫。

C. QC人員:

3.1.3 新員工入廠發夏秋冬服各兩套。

3.1.4 員工辦理完入廠手續三天後才可領取廠服。

3.1.5 制發服裝時由總務課依據入廠手續登記表予以發放領。

3.1.6 廠服大小尺碼有特大號、大號、中號、小號四種。

3.2 使用年限:

3.2.1 廠服穿着及保管以3個月為期,按領用之日起算,滿三個月期限者公司則不予扣款。

3.2.2 廠服如未達使用期限遺失或故意損壞者,重新領用需按原價付款,其使用期限按原先領用之年限計算。

3.3 員工着裝規定:

3.3.1 穿廠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須保持整潔,假日可以不穿。

3.3.2 為方便工作,廠服可以穿出廠外。

3.3.3 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大方、整潔、得體。

3.3.4 員工上班必須戴廠證,廠證應正面戴在左胸前規定位置上。

3.3.5 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髮梳理整齊。男職員頭髮不過耳,不準留鬍子,女職員不得濃粧豔抹,金銀或其它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3.3.6 員工違反本規定的通報批評。

3.3.7 各部門車間負責人應認真配合、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廠服管理規定 篇4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有效提升員工工作效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二、作息時間

公司上班時間:上午 9:00至12:00

下午 13:30至17:00

三、考勤時間

1. 打卡次數:全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一天共計兩次。

2. 打卡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班到崗時間—上午9:00

下班離崗時間—下午17:00

3. 週末及節假日加班人員按實際打卡時間計(前台工作人員實行週末輪休制,不計加班)。

四、實行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除高層及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可不定工作時間無需打卡。)

五、考勤辦法

利用指紋生物識別唯一性特徵進行考勤,更加客觀、公平、公正。

六、實施細則

1.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外出辦事,未能按時打卡的,須在前一日或當日到前台填寫《打卡異常登記表》(附表1),登記未打卡時間,並説明原因。

2. 上班後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返回打卡的,須在次日到前台登記説明。

3. 上下班忘記打卡的,須在次日前到前台登記説明。每月累計忘記打卡五次,按遲到一次處理,以此類推;累計三次遲到按事假半天處理,以此類推;累計三天事假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 遲到、早退超過1個小時,以事假半天處理。

5. 週末及節假日加班人員嚴格執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加班務必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附表2)交至人力資源部(臨時加班請於之後第一個工作日補交);換休時間以實際加班打卡時間為準,並且提前填寫《換休申請表》(附表3)交至人力資源部方可換休。

6. 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按時打卡也沒有登記説明的,根據時間按遲到或事假處理;每天缺少一次打卡的,又沒有登記説明的,按曠工半天處理,全天未打卡又沒有登記説明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7. 因遇停電或考勤系統故障無法正常打卡時,至前台進行簽到和簽退。 七、考勤統計

1. 每月初,前台根據指紋打卡記錄和《打卡異常登記表》進行考勤統計。 2. 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核對考勤記錄,記錄結果作為員工領薪的基本依據。

八、附則

1. 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執行本細則;

2. 本細則自頒佈起執行,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廠服管理規定 篇5

公司出差費用規定

一、 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出差費用的管理,嚴格控制費用支出,達到節約高效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報銷原則

1.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因私發生的費用嚴禁報銷。 2.原則上要一人多差,減少多人出差。 3.公司採用在核準的標準內實報實銷原則。

二、出差實施細則

第三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1.出差前3日內應該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部門主管負責人視情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序審核。

2.出差人依實際情況憑核准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門暫借一定數額的備用金,返回後7日內填寫“費用報銷單”,並結清備用金。

3.出差人員返回後,須在7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門報銷,逾期不予報銷。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時的應及時請示,不得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延時期間費用不予報銷。

第五條:出差後必須每日向部門負責人以郵件形式彙報當日工作情況。

第六條:出差返回後,3日內向主管負責人彙報出差的工作情況。 第七條:出差費用分為住宿費、伙食費、交通費。

三、 出差人員費用報銷標準

第八條:住宿費、伙食費報銷標準:

1.出差人員住宿費要在規定的範圍內憑當日的住宿發票按實報銷,高出標準部分原則上自理。如屬特殊情況,出差人員應在報銷單據上註明超標事由,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按費用報銷程序審批後,財務部門給予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給予免費部分,不得報銷費用。 3.參加各類會議、培訓期間,由會議統一安排住宿的,憑會議通知或學習證明,據實報銷。會議及培訓未統一安排伙食及交通的,按照補助標準執行,超過會議安排天數的住宿及其他費用不予報銷。

4.陪同領導及業務單位有關人員外出辦公,經主管領導批示後,按照核定標準執行。

5.出差人員提供的住宿票、餐票必須和出差車票、出差日期吻合,不能使用其他發票衝抵,經財務審核的發票一律不得報銷。

6.公司同行兩人同時出差的,須合住一個房間,出差住宿標準為公司核准住宿標準的50%。

7.出差人員需在公司指定酒店住宿(待定)。 第九條:交通費報銷標準:

1.外出辦公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交通工具,乘坐飛機要嚴格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任務緊急的,經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乘坐飛機。

2.出差人員在出差城市要首選公共交通,如有特殊情況需註明詳實理由,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籤批後,財務部門審核後給予報銷。

3.出差人員乘坐的火車票、輪船票、長途汽車票據實報銷,車、船票與住宿發票時間必須吻合。

4.出差人員帶公車出差及到外地參加會議、學習、參觀、培訓期間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

第十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十一條: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廠服管理規定 篇6

(一)目的:加強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管理,杜絕惡性事故的發生。

(二)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防火防爆管理。

(三)內容:

1、消防組織管理:

A逐級建立領導防火責任制,公司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者,領導企業消防安全工作。各片區、科室、班組的主要領導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各級負責人要盡職盡責,各級負責人變動時,要做好交接工作。

B生產崗位實行防火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每個職工必須明確並認真履行自已崗位的防火職責。

C企業組建義務消防隊,每年都要進行消防業務學習訓練,熟悉防火、滅火知識。

D按照《建築滅火器配製設計規程》,根據防火和滅火的需要,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各類消防器材必須放在取用方便的固定地點,有明顯標誌,並勤檢查、勤維護、勤擦拭,不許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消防用供水系統均應有可靠的保障設施,確保消防用水量和壓力要求,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E對火險隱患及時發現並立案整頓,公司級每季度組織檢查一次,車間每月檢查一次,班組隨時檢查,並認真做好檢查記錄,重大火災隱患要有“三定”(定人、定措施、定時間)整改方案,火險隱患消除前要有可靠的防範措施。

F全公司職工必須達到“四懂”、“四會”(懂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辦法、懂火場逃生知識;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級火災、會報警、會組織逃生)的要求。

G消防安全工作與生產要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承包。對消防有功的單位或個人及時表彰、獎勵,對違反消防規章制度的部門、個人和火災、火警、火情事故的責任者,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火源控制管理:

A企業禁火區內,禁止使用一切明火,嚴禁吸煙,並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B因特殊情況需要電、氣焊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動火作業管理的要求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C火災爆炸場所的照明、佈線和電氣、電動儀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並保持清潔、乾燥和絕緣良好。

D需要臨時安裝的設備、線路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批准後,由正式電工安裝,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並限期拆除。E建築物、配電設備、易燃液體罐區、突出層面的排放、可燃氣或蒸汽的放空管和呼吸閥等,都應設避雷保護裝置,並應每年檢測一次,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F搬運危險品容器或者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搬運鐵製物品,不得拋擲、拖拉和滾動,應使用防爆工具,防止使用中摩擦碰擊產生火花。

G禁止穿釘子鞋進入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禁止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使用手機、對講機。

H運轉設備的摩擦部分,應及時加潤滑油,防止摩擦生熱達到危險温度。

I加強設備、管道的保温,防止設備、管道表面達到危險温度。

J嚴格控制可燃氣體、液體在管道、設備內的流速在限速之內。

K在用蒸氣置換、吹除可燃氣或者蒸煮易燃儲罐、設備時,嚴格控制噴射速度。

L禁止裝、灌易燃液體過程中取樣、檢驗或將金屬物品置入罐內。

M在易產生靜電的設備、管道上必須安裝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法蘭間安裝導除靜電的跨接線。

N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不得穿化纖等易產品靜電的服裝和飾品上崗。

3、易燃易爆物品的控制管理:

A生產中嚴格控制工藝指標、嚴格控制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濃度,不得超過規定的爆炸限值。

B加強對易燃易爆物料儲罐設備和管道的維護保養,消除跑、冒、滴、漏。

C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儲存、運輸、使用,應符合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要求,並按其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防火、滅火、防爆、泄壓、中和、防潮、監測、防曬、通風、調温、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措施、設備,並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D生產車間使用的易燃易爆物料,禁止接近火源、熱源和陽光下暴曬,露天存放必須要有防曬、防雨措施,存量不得超出當天生產用量。

E生產系統應按其物料性質和工藝特點,採取相應的密閉及負壓操作,通風置換,惰性氣體保護等安全措施。

F嚴禁使用易燃液體擦洗設備、衣物和清洗地面等。

G生產中含有大量易燃液體的污水、含油或者非水溶性易燃液體污水等排入廢水池進行進一步處理,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

4、工藝生產裝置控制管理:

A嚴格按“三同時”原則對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中的防火防爆設施同時進行設計、施工和驗收。

B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應在易泄漏擴散處設置監測和報警系統。

C生產和儲存、使用壓力容器必須設置相應安全閥、壓力錶、温度計、液位計、爆破片、爆破帽、易熔塞、緊急切斷裝置等,並按時驗檢。

D在易燃液體易燃氣體管道應設置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止回閥等,管道及放空管末端應設阻火器或水封,放空管應有靜電接地,並應在避雷設施保護範圍之內。

E生產、使用和儲存輸送可燃氣體和易燃液體的設備管道;用於空氣分離、乾燥、摻和輸送可燃粉狀體或者易產生靜電積聚的固體物料的設備和管道,都應有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四)此制度解釋權由安全部負責,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廠服管理規定 篇7

本着正確使用、安全管理、健康節能的原則,根據季節氣温的變化,我公司對空調的啟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 空調的啟用

1、 嚴格控制空調機使用開啟温度,夏季室內温度高於29 攝氏度方可開啟製冷系統。

2、 空調的啟動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開啟,嚴禁在冬天開啟製冷或在夏天開啟制熱,否則,將對壓縮機造成嚴重損壞,影響其正常的使用。

3、 為節約能耗和延長空調使用壽命,空調開啟後,設置的温度要適中:製冷温度應設置在26攝氏度以上,制熱温度應設置在25攝氏度以下;以免空調機長時間工作,壓縮機發熱、發燙,影響正常使用。

二、 空調的使用與責任管理

1、 嚴禁在辦公室及操作崗位無人員或人員長時間離開的情況下開啟空調。

2、 各部室及白班崗位應做到下班前十分鐘及時將空調關閉。

3、 各部室及生產單位空調使用管理責任人為各相關單位主管領導。會議室的空調,本着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加強責任管理。

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實施。如有違反以上相關規定的現象發生,發現一次將扣發當事人、責任人100元。生產技術部及公司內各相關自查活動將定期、不定期組織檢查,並將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希望全體員工嚴格遵守上述管理使用規定,並認真貫徹勤儉節約、按需使用的原則,做到下班後及時關掉飲水機和電腦、打印機等用電設備的電源。

廠服管理規定 篇8

一、為合理使用公司網絡資源、保證網絡安全和暢通、禁止違規上網現象,特訂立本辦法。

二、網絡行為規範

1、不得在公司網絡上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户、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這些活動主要包括(但並不侷限於)散佈電腦病毒、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電腦、以不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攻擊和修改公司總路由器設置等。

2、不得利用公司網絡從事危害公司安全、泄露公司祕密等違規、違法活動。

3、不得製作、查閲、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4、不允許在網絡上發佈不真實信息、傳播小道消息或進行人身攻擊。

5、禁止瀏覽色情、反動及與工作無關的網頁。

6、工作時間內,不得在線收看視頻、聽音樂、玩遊戲、看小説。不得下載或上傳與工作無關的資料(包括音樂、電影、視頻、遊戲及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東西)。

三、網絡安全

1、每部電腦必須安裝殺毒軟件,並經常更新,定期殺毒、清理插件。建議安裝“360安全衞士”和“360殺毒”。

2、不要隨意打開不明來歷的郵件及附件,避免網上病毒入侵。使用外來光盤、U盤等介質時,要及時殺毒。

四、網絡管理

1、長期固定直接連接到公司網絡上的台式電腦和筆記本電腦,需將“計算機名”及“IP地址”向綜合管理辦公室報備,公司有權對未經報備的電腦通過上網行為管理路由器關閉其上網權限,直至該電腦報備“計算機名”及“IP地址”後再開通上網權限。

2、各部門網絡擴展必須經過綜合管理辦公室批准並報備。由公司網絡派生出來的無線網絡也是公司的辦公資源,包括部門無線路由器及單機隨身WiFi均需在綜合管理辦公室報備,無線路由責任人必須承擔該無線路由的管理責任,要設置密碼,並經常更新密碼,不得將密碼隨意外泄,要掌握本無線路由連接人的情況,保證網絡安全及節約流量資源。

3、公司有權監視連網電腦的網絡上傳下載流量。對異常流量,公司有權限制,由於違反前述網絡行為規範產生的異常流量,公司視情節輕重分別對其進行警告和罰款處理。

4、為避免浪費電力、保護電腦設施及安全考慮,下班時,應將電腦主機和顯示器關閉,若因工作需要不能關機的應在電腦上貼標識説明“電腦在處理工作運行中”,避免他人不知情誤關電腦。 5、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網絡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地址: 電話: 郵箱:

某某公司綜合管理辦公室

20xx年 月 日

廠服管理規定 篇9

一、 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貨梯使用管理,進一步加強對貨梯安全檢查工作和對公司財產、人員安全管理,結合有關貨梯使用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員工貨梯的使用

三、 使用管理

1、 即日起,各部門正常上班時間使用貨梯需直接聯繫物業使用,非上班時間使用貨梯;

2、 非上班時間使用貨梯需提前1-2天申請,系統上填寫《貨梯使用申請》,經部門領導審批,行政人事記錄,前台聯繫相關聯繫人開通貨梯;

3、 貨梯由專門人員操作管理,物業對於使用貨梯提供無償服務和有償服務兩種;

4、 大型貨物(集裝箱、儀器設備、傢俱、大批量貨物)需從貨梯運送,其它小型貨物(快遞、小推車可裝貨物)可從樓梯運送;

5、 貨梯只限於載運貨物,運貨時不允許人員進入,如特殊情況需人員隨貨物運送的,只允許送貨人員(最多2人),告知電梯負責人後,待電梯負責人進行安全措施警示後,方可跟隨貨物上下貨梯,貨物出電梯門後請隨手按關門按鈕關上貨梯,以便其他樓層使用;

6、 運送貨物時儘量避開生產高峯期,運送過程務必由電梯負責人進行監管;

7、 不得隨意開啟,不得損壞電梯及公共設備,不得載運未經妥善封閉包裝的液態物體、揚塵物體和易燃易爆物品,對違反本通知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需報行政人事部批准,並採取安全保護措施,派專人監督裝運;

8、 各部門不得私自聯繫物業開通使用貨梯,因擅自使用造成貨物及電梯損壞或生產延時造成的損失由使用部門自行承擔。

9、 如有特殊緊急情況,請及時聯繫行政人事部處理。

本《辦法》即日起執行。

行政人事部

二0xx年六月七日

廠服管理規定 篇10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內部控制及合規管理,規範支票的日常管;第二條本細則所指支票包括日常業務結算中使用的現金;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的為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只能;第三條本細則適用省公司本部、各地市公司及其下屬機;第四條各級分支公司須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細;第二章支票購領;第五條支票購領必須建立審批程序;在省公司本部應由複核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內部控制及合規管理,規範支票的日常管理,防範資金管控的風險,根據《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此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指支票包括日常業務結算中使用的現金支票、轉賬支票和普通支票。

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的為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只能用於支取現金。支票上印有“轉賬”字樣的為轉賬支票,轉賬支票只能用於轉賬。支票上未印有“現金”或“轉賬”字樣的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於支取現金,也可以用於轉賬。

第三條 本細則適用省公司本部、各地市公司及其下屬機構,以下簡稱各級分支公司。

第四條 各級分支公司須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細則的規定,準確、及時、安全地進行支票結算和管理。

第二章 支票購領

第五條 支票購領必須建立審批程序。出納崗人員到開户銀行購領支票前,應填寫《支票購領申請單》和銀行要求的“票據和結算憑證領用單”,其中領用單需加蓋銀行預留印鑑,經相關人員簽字審批後方可到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在省公司本部應由複核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員、資金管理部經理簽字審批;在地市分公司應由資金管理崗人員和財務會計部經理簽字審批;在區縣支公司應由櫃面主管人員和支公司經理簽字審批。

第六條 支票購領後應及時進行支票購領登記。出納崗人員應將購領的日期和所有支票號碼順序填入《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並在《支票購領申請單》上回填購領支票號碼的起止範圍,交相關人員進行復核。

複核人員根據銀行反饋的《重要空白憑證登記簿》或銀行資金回單檢查支票實際購買、登記入庫數量與購領申請、《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等記錄信息是否一致,複核後在《支票購領申請單》簽字確認。

在省公司本部應由複核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員複核;在地市分公司應由資金管理崗人員進行復核;在區縣支公司應由櫃面主管人員進行復核。

第三章 支票簽發及登記

第七條 支票簽發與支票登記應同步完成。

支票應按銀行賬户分別設立對應的《支票使用登記簿》,由管理賬户的出納崗人員保管。《支票使用登記簿》必須採用訂本式,登記簿封面需寫明單位名稱、所屬賬套、開户銀行、銀行賬號以及所屬年度。

第八條 支票簽發人必須根據審批無誤的原始憑證順號簽發支票,不得跳號。簽發支票前,須核實銀行賬户是否有足夠的存款餘額,避免簽發空頭支票。

第九條 支票簽發人須按規定填制支票,支票簽發金額與原始憑證的金額應一致。支票簽發工作由出納崗人員或資金複核崗人員完成。

支票簽發人填制支票時應同步填寫《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登記項目應包括時間、金額、用途、簽發人等,不得遺漏登記項目。

支票簽發人填制並登記完畢後將支票、原始憑證和《支票使用登記簿》一併交給銀行預留印鑑保管人複核。

第十條 簽發支票記載的內容須真實、完整和準確。支票必須記載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金額大小寫、款項用途、銀行預留印鑑等,並按約定使用支付密碼。支票存根必須記載日期、賬號、金額、用途、簽發人及領取人簽名等。支票和支票存根的簽發信息應確保一致。

對於普通支票作轉賬支票使用時,應在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並延伸至支票存根。

第十一條 銀行預留印鑑保管人須審核支票記載項目、原始單證和支票登記項目,無誤後在支票上加蓋銀行預留印鑑並在《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中籤名。

第十二條 支票領取人核對支票給付信息無誤後,在支票存根和《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中籤名領取支票。

第十三條 省公司資金管理部經理、地市分公司財務會計部經理和區縣支公司櫃面主管人員每月檢查本級公司《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的填寫、核實剩餘支票數量並於每月最後一筆後簽章確認。

第四章 支票及銀行預留印鑑保管

第十四條 銀行預留印鑑應由財務人名章和財務專用章構成,銀行預留印鑑不得少於兩枚。

各級分支公司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自行決定預留一枚或兩枚財務人名章作為銀行預留印鑑。財務人名章須為本級公司負責人名章或經其授權的財務負責人名章。財務人名章應為專用,不能與該人的其他人名章相同,並只能和財務專用章配套使用,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原則上各級分支公司只能刻制一套銀行預留印鑑。

第十五條 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應指定專人保管。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工作時間應放入抽屜保管,非工作時間應放入保險櫃存放保管,防止遺失和被盜用。有條件的分支公司應由不同崗位人員分開保管保險櫃的密碼和鑰匙。

第十六條 支票應由出納崗人員或資金複核崗人員保管,不得私自使用。

第十七條 銀行預留印鑑應由兩名以上專人分別保管,嚴禁一人同時保管可以支付款項的所有印鑑。嚴禁A/B櫃麪人員保管和使用財務專用章、財務人名章。

廠服管理規定 篇11

第一條目的:

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保障員工正常作息時間,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

適用於x有限公司全體員工加班和調休。

第三條責任:

3.1、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督檢查,同時按規定程序將本部門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行政人事部,並負責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督核實。

3.2、各部門負責人對所管部門人員的加班頻次、時間安排,部門經理負責審核,行政人事部進行審批。

3.3、各部門負責人和行政人事部經理要嚴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

第四條 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但對於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實行(指星期日)加班調休。

第五條 加班申請及記錄

1. 星期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後一個星期五或星期六的下午

五點鐘前,把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單交到公司的行政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請單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 法定假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的下午五點鐘前,把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單交到本公司的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 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4. 加班時數:星期日和法定節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註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5. 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説明.

6. 領導出差: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行政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准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

7. 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週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8. 未經批准的加班,員工出差超過正常工作時間或在假期內,員工參加講座、會議、培訓或公司社交宴請等超過正常工作時間或在假期內。上述情形均不屬於加班,公司不會為此支付相應報酬或給予調休。

第六條 加班調休與工資支付

6.1 、加班調休

(1) 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享受不定時工作制,則不享受加班調休。

(2)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但按現目前公司上班作息時間並未達到標準工時制度,所以星期六加班不拿入調休。

(3)員工加班後各部門首先安排調休,星期日加班與平時延時加班給予同等時間的調休,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給予3倍同等時間的調休,所在部門經理須儘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調休單位為半天,不足半天的不能調休。

(4)員工也可要求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一週,調休時間公司將視具體情況在六個月內安排員工調休。

(5)調休需填寫《調休單》。

6.2 加班工資計算

(1)員工如無法得到調休的或在法定節假日加班,按照《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工資標準按照基本工資除以21.75天計算,用日工資標準除以8小時卻得小時工資標準,在計發加班加點工資和請事假扣發工資時,均按此標準執行。

(2)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員工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加班補貼;安排員工在公休日(星期日)工作的,按照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加班補貼,依法安排員工在法定休假節日{新年(1 天)、春節(3 天)、清明節(1 天)、勞動節(1 天)、端午節(1 天)、中秋節(1 天)、國慶節(3 天)。}工作的,按照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補貼。

第七條 附則

(1)本制度之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3)本制度自20xx年09月01日起執行

廠服管理規定 篇12

為進一步規範機關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國家財經制度、法規要求,局機關各項財務收支活動都應納入辦公室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各項支出均應嚴格執行行政單位經費規定。

2.認真組織會計核算,辦理會計業務;及時清理債權、債務,正確編制會計報表。

3.局機關各項開支均應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必須由經辦人簽名,按規定審批程序批准後報銷。出差或因公借款須經主要領導批准,任務完成後及時辦理報帳手續。自制原始憑證格式由辦公室統一規定。

4.加強現金、支票管理,不得“坐支”,出納、會計分設,各司其職,互相制約。

5.財務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既維護國家和集體利益,又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

6.會計人員應做好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時將各類會計帳、證、表等資料分類裝訂,立卷歸檔。

7.機關各項支出報銷時間原則上定於每週週一、週三。

二、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為節約開支,減少浪費,局機關各項開支必須經主要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嚴格履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1.局機關各項開支均應實行計劃管理,發票回來後,均由財務人員初核,經分管領導審核後,報主要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開支數額較大的,還應由局黨組會研究後報銷。

2.所有經費開支,必須憑税務局統一監製的正式發票報銷,非正式發票或非行政事業單位收據不予報銷。

3.千元以上的經費開支,必須通過銀行轉帳結算。領用支票必須填寫支票申請單,註明用途及限額,辦理完畢後,必須在十日內憑正式發票履行正常報批手續。

三、 對原始憑證(發票)的基本要求

1.只有國家財政部門監印的收據和税務部門監印的發票等合法單據,才能作為報銷單據。

2.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

3.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4.一式幾聯的發票和收據,必須用雙面複寫紙(發票和收據本身具備複寫紙功能的除外)套寫。

5.原始憑證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出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四、財務報銷的具體要求

1.會議費的報銷:除會議費發票外,還必須附會議通知文件、參會人員簽到名冊、會議費用清單。

2.接待費的報銷:所有公務招待費報銷,必須具有接待方案、菜單、正式發票。

3.資產(禮品)購置費的報銷:必須嚴格按照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執行,除購置發票外還應附政府採購有關手續和驗收小組成員的簽字手續。

4.外出學習考察費的報銷:除發票外還應附學習考察組織單位的有關文件。

5.差旅費的報銷:實行出差事前審批制度,工作人員出差前應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實行出差逐次報銷的原則,按實際出差的人數和天數,填寫財政統一格式的差旅費報銷單。出差必須寫明出差事由。

6.報銷單據填寫要規範,字跡要工整。支出報銷要及時,原則上應在一週內報銷,最晚不能超過兩週。

五、報銷單據的粘貼要求

單據粘貼應使用原始憑證小型單據粘貼單,將所有原始憑證整理後逐張粘貼在粘貼單上,單據中不能有訂書釘、回形針等金屬物品。根據單據的大小形狀,粘貼方向應從左上角開始依次向右邊粘貼,超出粘貼單的部分應進行摺疊。

廠服管理規定 篇13

一、黨費上繳

集團公司所屬企業每季度10日前,將上季度本企業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40%上繳集團公司黨委(匯入集團公司黨委組織部賬户)。其中黨的關係屬於雙重管理的,每季度按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30%上繳集團公司黨委,10%上繳所在地方黨委。

集團公司黨委每年2月底前,將集團公司黨員上年度實交黨費總數的20%上繳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匯入國務院國資委黨委組織部賬户)。

黨費利息作為黨費自留部分不必按比例上繳。

二、黨費使用和下撥

黨費使用和下撥,實行預算管理,嚴格審批手續。

1、使用原則: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節餘。

2、使用範圍。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使用範圍是:(1)培訓黨員;(2)訂閲或購買用於黨員學習、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設備;(3)表彰先進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

3、預算審批。每年3月底前,在上年黨費決算的基礎上,根據集團公司黨委年度重點工作任務需要,由黨委工作部(組織部)提出年度使用黨費預算建議方案,按照目標管理的要求,不得編制赤字預算,原則上不得低於上年實際數進行安排,報集團公司黨委研究決定。

黨費預算由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兩部分組成。預算收入包括:(1)集團公司所屬單位黨組織上繳黨費;(2)上級黨組織撥款;(3)利息;(4)其他收入。預算支出包括:(1)上繳國資委黨委黨費;

(2)下撥集團公司所屬單位黨組織黨費;(3)集團公司黨務活動及相關經費支出(按照規定的使用範圍列出項目)。

4、預算的調整。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需要增減收支的可對預算進行調整,預算調整每年以一次為限,一般可在第三季度末以前調整。預算調整方案由黨委工作部(組織部)提出,報集團公司黨委研究決定。

5、經費支出審批權限。預算內黨費支出,由集團公司黨委工作部(組織部)部長審批,集團公司黨委書記審核;預算外支出,由集團公司黨委會決定。

6、黨費使用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審批手續一般是:使用黨費的單位和部門應提出書面申請報告,説明理由、用途和數量,報集團公司黨委工作部(組織部);集團公司黨委工作部(組織部)根據黨費使用原則、範圍,按照審批權限辦理審批手續。

黨費使用後,經辦人將發票等單據按要求粘貼在粘貼單上並簽字,按財務制度規定,經黨委工作部(組織部)負責人或黨委領導審核簽字,方可報銷。

7、黨費支出要嚴格按照規定的使用範圍,不得任意濫用黨費,不得把黨費作為其他費用的週轉金或墊付款挪用。上級黨組織下撥的黨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凡是違反規定的一切開支,主管黨費人員有權拒絕支付,並向上級黨委反映。有違反規定者,一經查出,追究相關負責人和黨費管理人員責任。

8、黨員電化教育經費,按照中央組織部和財政部組通字19892號文件的規定,可在企業管理費中列支,黨費作為不足部分的補充。

三、黨費管理

1、專人管理。黨費由集團公司黨委工作部(組織部)代集團公司黨委統一管理,指定專人負責。黨費必須單立賬户,實行會計、出納分設;會計負責賬簿和憑證管理工作,出納負責現金管理和辦理銀行業務工作,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財務制度。黨費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時,應及時辦理移交手續,重點核對單據憑證、日記賬、銀行賬單、現金結存等是否相符;記賬憑證、報表、單據是否齊全;審批手續是否完備等。交接清單應一式三份,存檔一份,交接雙方各存一份。

2、賬簿管理。嚴格按照會計賬目管理規定,做好建賬、記賬、用賬和賬簿歸檔工作,做到月清、季核對、年決算,及時準確反映黨費增、減、結存情況。

建立黨費收支明細賬,及時將每筆黨費收入、支出金額登記入賬。啟用新賬簿時,應在賬簿內側附啟用表,並編印頁碼,不允許缺頁跳號記賬。

《黨費日記賬》由專管人員根據審核後的有關收、支憑證,逐日逐筆順序登記;每發生一筆收、支業務,都應及時結出餘額。《黨費現金日記賬》由專管人員根據審核後的有關現金收、支憑證,逐日逐筆順序登記;每發生一筆收、支業務,都應及時結出餘額。

記賬前要嚴格審核憑證。黨費的收入支出,應有原始憑證,支出報銷應有規定的單據憑證(發票、收據、賬單)。符合規定,方可記賬列銷。

黨費對賬一般每季度賬證核對、賬實核對,將《黨費日記賬》與黨費會計憑證相互核對,確保賬目數據準確無誤。

黨費管理人員要根據《黨費日記賬》、《年黨費決算表》及其他有關資料,對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分析,發現問題,及時改進。

《黨費日記賬》、《黨費現金日記賬》必須長期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和銷燬,用完後要及時審核、整理,按規定歸檔。《黨費日記賬》和各類會計憑證保存20xx年,《黨費現金日記賬》保存20xx年,保存期滿,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銷燬。

3、現金管理。在銀行設立黨費賬户,及時將收入或留存的黨費存入銀行,嚴禁個人長期保管現金。配備專用保險櫃,將按財務有關規定限額的少量現金妥善保管。

4、黨費年度決算工作主要是對全年的收支結餘進行分類計算,寫出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報告。黨費年度決算的起止時間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5、檢查報告

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黨委要在黨代會(黨員大會)上報告(或書面報告)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接受黨員或黨代會代表的審議和監督。

集團公司黨委工作部(組織部)每年至少檢查一次集團企業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黨委會每年在審批當年黨費預算時,要聽取對上年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報告。按照管理權限,所屬企業和集團公司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書面報告,分別於次年2月底和3月底前上報集團公司黨委組織部和國資委黨委組織部。報告內容應包括: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結存的數額;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存在問題及改進意見和建議等。

6、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其他有關事項未在本辦法規定的,按上級和集團公司黨委有關規定執行。集團所屬企業應注意加強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可參照此辦法,結合本企業實際建立和完善相應制度。

廠服管理規定 篇14

1、門衞室值班人員必須以高度的責任感和警惕性堅守崗位。值班人員值班時,不準幹私活,不能擅離崗位;

2、門衞室內,不準搞娛樂活動,非值班門衞人員不得長期滯留門衞室,以免分散值班人員精力;

3、值班人員按學校規定時間開啟和關閉大門;

4、出進人員和車輛應接受和配合門衞值班人員的檢查,門衞認定可疑的,有權盤查;在大門開啟時間外進出的人員,應向門衞值班人員説明原因。否則,門衞值班人員應拒絕其進出學校;

5、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的物品進入學校;

7、門衞室及周圍不準寄放任何物品,以保證出入暢通;

8、門衞值班人員應及時指揮車輛人員出入、停靠,確保大門暢通無阻;

9、門衞值班人員對出入學校的人員,應嚴格進行登記;

10、門衞值班人員要逐日對執勤點及周圍進行清掃,保持經常性的整潔乾淨。

廠服管理規定 篇15

一、目的

客服電話是公司與客户進行溝通和提供服務的重要途徑之一。為了提高公司的客服水平,提升公司的整體形象,特制定400客服電話管理規定。

二、適用範圍

青海創一翔商貿有限公司及青海一翔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400客服電話接待工作

三、服務標準

(一)客服人員素質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服務思想,以服務客户為原則。

2.能受理客户的各種問題投訴、來電及諮詢。

3.熟悉公司相關客户的要求,熟練掌握工作技巧。

4.普通話標準流利,聽懂方言。

5.具備一定的溝通能力,通過有效的溝通與客户達成共識;一定的應變能力,反應機敏,能掌控局面恰當的解決問題。

6.工作時間使用規範的服務用語,態度端正幫客户處理問題。

7.客服人員應不斷學習,總結客服工作經驗,提高自身業務素質與業務技能。

8.對客服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9.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客服服務細則

1.聽到電話響鈴,應當調整坐姿,收腹提氣以保持語氣的平穩;面帶微笑,神情自然。

2.電話響鈴三聲之內,必須接起電話,受理客户來電。

3.受理過程中禮貌用語,多用“請、您好、謝謝、X女士/先生、再見、感謝”等禮貌用語。

4.認真傾聽客户所要諮詢的問題,並做好記錄;若是沒有聽清楚,可禮貌的要求客户再複述一次問題。

5.再受理過程中,如果需要客户等待則應提前説明講明原委並徵求客户意見,得到迴應後再進行下一步定做,返回時應向客户致歉;若等待時間較長,則每30秒迴應一下客户,不要讓客户茫然等待。

6.在受理過程中,不得打斷客户的説話。

7.受理完畢後詢問客户是否清楚,如果客户沒有聽清楚,應再向客户解釋問題直到客户聽清楚為止。

8.接聽電話中,語氣要自然,音量應該根據現場環境及客户需求作出調整,切忌音量過高。

9.再回答問題時,主動幫客户記錄較長的回覆以方便客户需知。

10.遇到投訴電話,首先應穩住客户情緒,平息客户怒氣,並儘快進行問題解決。

11.對於不熟悉的投訴業務,應先向客户解釋清楚,讓客户等待,在及時反映問題給相關負責人解決後恢復客户。

12.若遇到需要較高人員處理問題時,要讓客户知道會有適當人來處理,並及時將電話轉接出去或是叫人。

13.投訴處理後及時給客户回覆,講清上次未處理的問題並將處理結果告訴客户。

14.客户提出意見或建議後,客服應及時記錄,表現出接受的態度並表示感謝。

(三)服務注意事項

廠服管理規定 篇16

為加強金色家園科技有限公司新辦公區管理工作,倡導文明辦公,為全體員工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舒適的工作環境,特制定辦公區域管理規定,請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公環境管理

(一)每位員工應時刻保持自己的辦公桌面物品整齊、整潔無雜物,不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二)辦公室內擺放的文件櫃、辦公桌、電腦等設備設施,應規範、合理、整齊並隨時保持清潔;

(三)員工應注意保持地面、牆面及其他公共區域的環境衞生,不亂丟垃圾、不吐痰、不亂張貼;

(四)員工個人垃圾桶由使用人自行清理更換垃圾袋,於當日下班前將垃圾放入樓層指定垃圾箱內;

(五)茶葉水應倒入指定濾桶內,嚴禁倒入洗手池或小便池內;

(六)工作期間,辦公樓內所有獨立辦公室的門在工作期間要敞開,百葉窗要全部打開,提倡陽光辦公;

(七)公司行政事業部將不定期對辦公室環境衞生等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由各部門相關責任人及時作出整改。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確保消防安全是公司全體員工的職責,如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通知公司安保人員。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二)日常工作時間,禁止員工隨意操作和故意損壞樓層各類通信系統配套設備,強、弱電控制箱、消防設施、報警按鈕等;

(三)不準損壞或擅自挪動各樓層安全疏散標誌;

(四)不準在辦公室區域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

(五)不準在辦公室內焚燒任何物品、使用大功率熱水器等電器設備。

三、用電安全管理

(一)每位員工都要提高節能降耗、節約用電意識,辦公室必須做到人走燈滅,並斷開電腦等電器電源開關和空調開關;

(二)不許亂拉、亂接電源和自行移動各種電器設施;

(三)不準用水沖洗或用潮濕物品擦洗電器;

(四)行政事業部派專人不定期負責對各部門工作時段外的用電等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建立通報機制。

四、員工行為規範

(一)辦公區域內禁止員工吸煙;

(二)禁止員工在樓道內大聲喧譁、奔跑或打鬧嬉笑,保持安靜、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要保持桌面物品、資料擺放整齊、美觀;

(四)不準在辦公室存放貴重物品、現金及辦公無關的物品;

(五)不許亂扔垃圾和隨意堆放各種物品;

(六)工作期間必須衣着整潔;

(七)要愛護辦公桌與各樓層公共區域內的綠植,不得隨意損壞。

五、治安防範

(一)每位員工都要提高治安防範意識,發現形跡可疑的人或意外事故跡象,應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告知具體情況;

(二)公司員工在下班後,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要負責關閉門窗、電器、空調、電燈等設備,公司員工要自覺服從保安人員身份識別驗證;

(三)上班期間,公司所有員工必須佩帶工作牌以便識別,對於公司外來人員,由前台接待人員或值班保安負責聯繫相關部門並做好外來人員信息登記工作。

六、緊急事故處理

(一)火災事故處理

如發生火災事故,應採取下列措施:

1.在火勢無法控制的情況下,立即撥打緊急情況火警聯繫電話:119,準確説明事故情況;

2.立即用滅火器進行撲救或按下就近的火災報警按鈕;

3.發生電氣火災時,切勿用水撲救,應先斷電後滅火;

4.發生火情,切勿乘坐電梯;

5.在火勢無法控制時,要聽從統一指揮,保持現場秩序,從樓層西側消防步行梯撤離。

(二)治安事故處理

如發生人身意外或罪案情況,應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撥打公司值班電話,準確説明事故情況;

2.如有任何人士自稱是公共機構或政府人員,須檢查其有效證件。如有疑問,請致電有關機構或通知物業公司要求協助;

3.如果發生治安案件,要及時報告保安或警方,在有關人員未到達之前,不得隨意翻動,並阻止無關人員進入,保護好案發現場;

4.保持鎮靜並向警方或保安人員敍述詳情。

(三)停電事故處理

若發生停電,應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撥打物業緊急情況聯繫電話:010—57789110,準確説明事故情況;

2.不得使用有機燃料點火作為照明,防止引起火災;

3.使用大廈西側的步行梯通行;

4.電力供應恢復正常後,應檢查室內電源情況,如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知物業公司。

(四)電梯困人事故處理

若發生電梯困人事故,應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撥打物業緊急情況聯繫電話:010—57789110;

2.保持頭腦清醒,不要試圖強行打開或敲打電梯門;

3.如有警鈴等通信設備,要藉助該設備求助,物業公司人員會採取措施援救困在電梯中的員工。

七、違規處罰

(一)對無視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將給予通報批評;

(二)對造成惡劣影響及財產損失的責任人,除通報批評外,並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對於觸犯治安和刑律的人員,報公安部門處理;

(四)本規定由行政事業部負責解釋,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行政事業部

20xx年6月12日

廠服管理規定 篇17

第一條 為規範出差管理規範,本着既節約開支、減少成本,又保證出差員工順利完成公務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條 適用範圍。出差指員工離開公司辦公區域,需外出辦公完成公司指派工作或參加學習培訓的行為。公司在職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轉正員工、兼職會計。

第三條 員工出差依照以下程序辦理: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辦理出差手續。其中出差當日可返回的,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出差一天以上的須由總經理批准。出差申請表報辦公室留存,記錄考勤,並由辦公室根據出差申請單安排差旅、住宿等事宜。沒有按規定辦理出差手續的,視為曠工,且公司不予報銷出差期間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第四條 交通費

交通費主要包括往返經濟艙飛機票、火車票、長途汽車票、市內公交等;員工可根據需要選擇安全、有效交通方式抵達出差目的地,並遵循以下原則:

1、出差目的地距離在800公里以內,可以選擇火車硬座,長途汽車;

2、出差目的地距離在800公里以上或需10小時以上交通的,可以選擇飛機經濟艙。

3、員工在外出差時,選擇安全、便利、快捷的公共交通方式,如:公共汽車、巴士、地鐵、輕軌等,所發生的市內交通費實行實報實銷原則,確因公務需要乘坐出租車的,可選擇乘出租車,但在報賬時,應註明乘車事由,乘坐人員,乘車起始點。

第五條 住宿費

1、住宿費指因住宿發生的房費,其他個人餐費、電話費、上網費、洗衣費以及其他服務類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出差員工報銷住宿費時,不得將其他費用開在房費中,且在辦理費用報銷手續時,須將住宿費用明細單作為明細粘在報銷單後。公司已為出差員工安排住宿的,則不予報銷因其他原因發生的住宿費用。

2、員工出差如需預定酒店的,須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辦公室,由公司負責統一安排預定。

3、凡出現在同一時段,有多名員工在同一地點出差的情況,在條件符合的前提下,辦公室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員工合住。

4、住宿費用報銷標準:總經理級別,實報實銷;科長級別,150元/日;主管級別,100元/日;主管以下其他員工,80元/日。員工出差實際發生的住宿費低於標準的,實報實銷,超過標準的,按標準報銷,超出部分由員工承擔。

第六條 差旅補助

差旅補助包含出差員工因公務發生的餐飲費和通訊費,出差1個月以內,補助按30元/天,單次出差超過1個月,按25元/天。如發生招待餐費,則取消當天一半補貼。出差補助天數以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如當天往返,且出差時間超過8小時的,則按一天計算。

第七條 出差借款與費用報銷

1、出差借款

(1)員工出差可事後報銷也可事前借款。員工出差需事先借款的,可在辦理出差手續後,到財務處辦理出差借款。借款時應註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並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經審批後到財務領款,其中借款金額小於1000元的,由辦公室審批,借款金額大於1000元的,由總經理審批。

(2)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鈎,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普通員工借款在1000元以內,主管級員工及以上借款金額在20xx元以內,特殊用途超過20xx元的應由部門負責人註明原因報總經理審批。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後3個工作日到財務部結算還帳。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2、費用報銷

(1)員工出差完畢後應立即返回公司,並於3個工作日內憑有效日期證明(如車票)到財務處辦理費用報銷、差旅補貼等手續。費用報銷嚴格按照以下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範填寫部審批(1000元以下的由辦公室審批,1000 財務部領款報銷。

(2)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個人承擔。

(3)如因工作需要發生招待費、應酬費等,應在費用發生前獲得公司批准: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報辦公室批准;費用在1000元以

上的報總經理批准。未經事先批准的此類費用,責任人自行承擔。 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

第八條 其他注意事項

1、出差途中生病、遇以外情況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的,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2、員工出差後,必須於每日下午5點前向部門負責人彙報工作。

3、出差結束後,應於3天內提交出差報告。

4、本管理辦法自總經理簽字後實行,公示7天后正式生效。

5、本管理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公司可隨時做出調整。

二〇xx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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