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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護理管理工作制度

醫院護理管理工作制度

一、護理部工作制度

醫院護理管理工作制度

(一)在院長的領導下,負責全院護理工作的組織和管理。

(二)負責組織制定護理工作計劃和制度,嚴格護理技術操作規程和無菌技術,促進全院護理質量的提高。

(三)做好經常性的醫療差錯和事故的防範工作,保證醫療護理工作的安全,對護理差錯或事故及時調查瞭解,認真進行討論並提出處理意見。

(四)負責組織護理人員的業務技術培訓,定期進行考核,加強護理技術管理,開展護理工作的科研和技術革新,不斷提高護理技術水平。

(五)督促科室護士長,搞好病房管理,達到環境整潔、安靜、舒適安全、工作有序的要求,對病人進行住院指導和生活管理,搞好基礎護理,合理控制陪護,積極創造條件,使病房設置規範化。

(六)定期對各科常備藥品、器械物品的領取及無菌消毒隔離等情況進行檢查。

二、護理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應嚴格遵照醫囑和護士長安排,對病員進行護理工作。

(二)值班者必須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項工作,遇有特殊情況,必須做詳細交待,與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離去。

(三)交班報告應由交班護士填寫,要求字跡清楚,內容簡明扼要,應用醫學術語,有連貫性。

(四)晨間交班時,由夜班護士重點報告危重病員或新病員病情診斷以及護理有關事項。

(五)早晚交班時,日班護士應詳細閲讀交班簿,瞭解病員動態,然後由護士長或主管護師陪同日夜班重點巡視病員作牀前交班。交班者應給下一班做好必須用品的準備。

(六)交班中如發現病情、治療、器械物品交待不清,應立即查明,接班時如發現問題,應由接班者負責,接班後如因交班不清,發生差錯、事故或物品丟失,應由接班者負責。

三、差錯事故登記報告處理制度

(一)各科室均應建立差錯事故登記本,及時登記所發生的差錯事故的經過、原因、後果。護士長經常檢查,定期組織討論,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二)發生嚴重差錯或事故後應立即採取補救措施,儘可能減輕病人痛苦或不良後果,並應立即向科主任、上級醫師或護士長報告,同時應報告護理部、醫務科、院領導,對重大事故、應做好善後工作。

(三)發生事故差錯的有關各種記錄、化驗及造成事故的藥品、器械均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塗改、銷燬,並保留病人的標本,以備鑑定、研究之用。

(四)發生差錯和事故,科內應及時組織討論、分析原因,分清性質,明確責任,及時報告醫務科或護理部,24小時內交書面報告。

(五)對已發生的差錯事故根據情況,應嚴肅處理給予處罰。對發生差錯事故的部門或個人,如不按規定報告,有意隱瞞,事後經領導或其他人發現時,須按情節從重給予處罰。

(六)護理部應定期組織護士長分析事故差錯發生的原因,並提出防範措施。

四、護理文件書寫制度

(一)護理文件要嚴格按規定填寫,要用鋼筆書寫、文字簡練、應用醫學術語記錄病情,記錄整潔無塗改,外文或藥名要寫全名或按規定縮寫。

(二)病人住院期間,護理文件要定點存放、病歷各種表格要排列整齊,不得撕毀、拆散、塗改或丟失。

(三)病人出院或死亡,應記錄出院或死亡時間,按規定整理好病歷由病案室保管。

(四)病房交班報告本,須保存一年以上以備查閲。

五、分級護理制度

傷病員入院後,由醫師根據病情決定護理等級,下達醫囑,護理等級分為特別護理及一、二、三級護理,並分別設統一的標記,在傷病員一覽表和牀頭牌上顯示,傷病員住院期間,應根據病情變化,及時更改護理等級。

(一)特別護理

l、指徵:

①病情重危,隨時可能出現病情變化需要搶救者。

②病情複雜的大手術或新開展的大手術、複合傷等需監護者。

⑧昏迷、休克、大面積燒傷等重危病人。

2、要求:

①設特別護理小組,實行24小時監護。嚴密觀察生命體徵及病情變化。

②根據病情配備搶救器材及藥品,能及時配合搶救。

③制訂護理計劃,書寫護理病案,認真填寫各種護理記錄。

④正確落實各項治療護理措施,保證各輸液、引流管道通暢。

⑤認真做好基礎護理,按規定做好皮膚、口腔及會陰護理,防止併發症和褥瘡發生。

(二)一級護理

1、指徵:

①病情危重,需絕對卧牀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②特大手術後七天內,各種大手術後1—3天:

③高熱、腎衰、糖尿病與酸中毒、各種內出血、外傷及極度衰弱者。

2、要求:

①嚴密觀察病情變化,每15-30分鐘巡視一次,每四小時測體温、脈搏、呼吸、血壓。

②制定護理計劃,按時詳細填寫護理病程記錄。

⑧加強基礎護理,做好口腔護理,督促病人經常翻身。

④生活上給予周密照顧,按時餵飯、服藥、送便器。

⑤認真做好心理護理,鼓勵病人進食、加強營養。

(三)二級護理

1、指徵:

①病重期間急性症狀消失,大手術後病情穩定,但生活不能自理者。

②年老體弱或慢性病患者,不宜過多活動者。

⑧善通手術後或特殊治療病人。

2、要求:

①注意觀察病情,觀察特殊治療或特殊用藥後的反應及效果,每1-2小時巡視一次。

②根據病情可在牀上或牀邊進行輕度活動。

⑨幫助病人做好晨晚間護理,如洗腳、刷牙、洗臉等,並鼓勵病人多翻身。

④針對不同疾病,做好衞生宣傳教育。

(四)三級護理

1、指徵:

①一般慢性病、輕症、術前檢查準備階段的病人,正常孕婦等。

②各種疾病術後恢復期病人。

③能下牀活動,生活自理者。

2、要求:

①每日巡視二次,掌握病人病情及思想情況,注意病人飲食及休息。

②每日測體温,脈搏,呼吸二次。

③督促遵守院規,做好衞生宣教。

六、責任護理制度

(一)責任護士由護理專業水平較高的護理人員擔任,並帶領一組輔助護士共同組成責任護理小組,對一定牀位的病人負責全面護理。

(二)護士長是實施責任制護理的具體領導者與組織者。其職能是抓好行政、技術和各級護理人員的管理丁作。

(三)責任護士在護士長領導下,對所管牀位的病人實行八小時在班,二十四小時負責。做好入院介紹,闡明白己的職責。對所負責牀位病人病史、飲食、生活等作全面瞭解,制定護理計劃,參與醫師查房,瞭解對護理的要求,有效地預防各種併發症,做好恢復期病人的功能護理及飲食護理,進行衞生宣教,辦理病人出院、轉科、轉院。及時寫好護理小結。

(四)輔助護士在責任護士帶領下,完成日常的治療、護理工作和必要的護理記錄,嚴格交接班制度。責任護士不在班時,輔助護士應對分管的牀位病人全面負責,執行護理計劃。

七、病房管理制度

(一)醫務人員

1、定期向病員宣講衞生知識,做好病員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2、保持病房整潔、舒適,肅靜、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輕、操作輕、説話輕。

3、病區牀單位的陳設,室內物品和牀位擺放整齊並固定位置,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

4、保持病房清潔衞生、注意通風,每日至少清掃一次,每週大清掃一次。

5、醫務人員必須穿戴工作服、工作帽、着裝整齊,必要時帶口罩,病房內不準吸煙。

6、病員被服、用具、按基數配給病員,出院時清點收回。

7、護士長全面負責,保管病房財產、設備,並分別指派專人管理。建立帳目、定期清點。如有遺失,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處理。管理人員調動時,要辦好交接手續。

8、定期召開病人座談會,徵求意見,改進病房工作。

9、病房內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會客。醫生查房時不接私人電話,病人不得離開病房。

(二)住院病人

1、住院病人應遵守住院規則,聽從醫護人員指導和管理,與醫護人員密切合作,服從檢查、治療和護理,安心休養。

2、住院病人應遵守醫院作息時間,在查房、診療時間內不得擅自離開病房。

3、住院病人飲食要嚴格遵守醫囑,院外送進的食物,須經醫生或護士同意方可交給病人。

4、住院病人及其家屬不得自行邀請院外醫生診治,不得指名要藥或強求不必要的檢查治療,也不得隨意到院外購藥應用。

5、住院病人不得在醫護辦公室逗留、閒談,不得翻閲病歷及其他有關醫療記錄,未經醫護人員許可不得進入診療場所

6、住院病人不得隨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否則按自動出院處理。查房和治療時不得離開牀位。

7、住院病人應注意個人衞生,經常保持病房內外整齊清潔和安靜。

8、住院病人除攜帶少量必須生活用品外,不得帶入其他物品,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

9、住院病人不得亂串病房或自行換牀位。非探視時間,不準會客。

10、住院病人可隨時對醫院工作提出意見,幫助醫院改進工作。

11、病人如不遵守以上規定,院方應予以勸阻教育,必要時通知其家屬或工作單位協助處理。

八、探視陪伴制度

(一)探視病人應嚴格遵守探視時間。每次探視不得超過兩人。

(二)學齡前兒童不得帶入病房,傳染病人一般不得探視和陪伴。搶救病人的探視應服從治療需要,危重病入禁止探視。

(三)陪伴應保持病房整潔、安靜、不準吸煙和隨地吐痰。

(四)探視和陪護人員必須遵守院規,聽從醫護人員指導,不得擅自翻閲病歷和其他醫療記錄。遇查房或進行診療工作時,陪護應退出病房,不得談論有礙病員健康事宜。不得私自將病員帶出院外。

(五)探陪人員要愛護醫院公物,節約水電。凡損壞醫院設施、物品者應照章賠償。

(六)探視和陪護人員只准到所探視和陪護的病房,不得亂竄其它病房。

九、病人轉院轉科制度

(一)醫院因限於技術和設備條件,對診斷或治療有困難的病員,由科內討論或科主任提出,經業務院長同意,醫務科批准,方可轉院。

(二)病員病情較重,如估計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應待病情穩定後再行轉院。較重病人轉院或途中需治療時應派醫護人員護送。

(三)病員轉科須經轉入科室會診同意。轉科前,由經治醫生下達轉科醫囑,並寫好轉科記錄,通知住院處登記,按聯繫的時間轉科。

(四)轉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轉入科,向值班人員交待有關情況。轉入科寫轉入記錄,並通知住院處備案。

十、病人出入院制度

(一)入院管理

1、病人住院,須持本院門診或急診醫師簽發的住院證辦理入院手續。

2、病人住院後,病房護士應準備牀位及用物,對急診手術或危重病人,須立即做好搶救的一切準備工作。

3、病人進入病房,醫護人員應做好交接工作,並主動熱情接待病人,向病人介紹住院規則和有關事項,協助病人熟悉環境,主動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狀態、生活習慣等,及時測體温、脈搏、呼吸、血壓、體重。

4、護送危重病人入院時應保證安全、注意保暖、輸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斷,對外傷骨折病人注意保持體位,儘量減少病人的痛苦。

5、病人入院後應及時通知負責醫師檢查病人,及時執行醫囑,制定責任制護理計劃。

(二)出院管理

1、病員出院,須由經治醫師提出,經上級醫師或科主任同意,方可辦理。

2、病員出院,經治醫師應於出院前一日下醫囑,填寫“出院通知單”,護士長辦理出院手續,提交住院處。

3、病員出院時,應交清公物,辦理醫療費用結算手續後方能出院,其用過的物品,要進行終末處理。

4、對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員本人或家屬要求出院者,醫師應加以勸阻,如説服無效應由病員或其家屬簽署有關手續後,方能辦理出院。

5、對診斷明確而又無須在本院繼續治療的一般慢性病患,應作出院處理。

十一、治療室工作制度

(一)治療護士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操作前應洗手,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規程,做到一人一針一管。

(二)器械、藥品應分類定位放置,標籤明顯,字跡清楚,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及貴重藥品應加鎖保管,交接班時要認真核對。

(三)室內應分清潔區、污染區,無菌物品與有菌物品應分別放在固定位置,治療完畢用過的物品清洗乾淨,放在指定的位置。

(四)定期檢查各種治療包及無菌物品的失效期,超過失效期應重新消毒、滅菌,無菌持物鉗(鑷) 及其浸泡液和容器,敷料罐,碘酒和酒精瓶等每週高壓消毒或更換l-2次,器械消毒液應每天更換一次,用酒精作浸泡液時,應保持75%的濃度。

(五)室內保持整潔,每天濕式清掃及通風,物體表面及空氣每天消毒,每月進行空氣細菌培養,報告單留存備查。

十二、換藥室工作制度

(一)換藥室須有專人負責,操作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換藥前後應洗手。

(二)嚴格遵守無菌操作,換藥時做到一人一碗(盤)、二鉗、一份無菌物品,先換清潔傷口,後換感染傷口,特殊感染傷口不得在換藥室換藥。

(三)每次換藥完畢,敷料分類倒入污物桶,用過的器械和換藥碗分別泡入消毒液中。

(四)室內無菌物品與有菌物品分別放在固定位置,無菌物品應標明失效期,過期或潮濕時應重新消毒。

(五)開包後未用完的換藥碗、盤、鉗、鑷、敷料等每日消毒一次,放持物鉗(鑷)的無菌瓶、敷料罐、剪刀盤以及浸泡液每週消毒滅菌1-2次,啟封的外用無菌溶液(生理鹽水、呋喃西林溶液)僅限當日使用。

(六)室內每天濕式清掃及通風,物體表面及空氣每天消毒,每月進行空氣細菌培養,報告單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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