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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護理工作交接班制度

醫院護理工作交接班制度

(1) 交接班制度是護理工作連續性的重要保證。

醫院護理工作交接班制度

(2) 各班護士應嚴格遵照護理管理制度,服從護士長安排,堅守工作崗位,履行職責,保證各項治療護理工作準確及時地進行。

(3) 交班前,組長和當班責任護士應檢查醫囑執行情況和危重患者護理記錄,重點巡視危重患者和新入患者,在交班時安排好護理工作。

(4) 每班必須按時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min到科室,交接患者、護理記錄、醫囑執行和物品(急救車、麻醉藥品等)。對患者情況和病情觀察、護理要交接清楚。

(5) 上一班責任護士必須在交班前儘量完成本班各項護理工作,處理好用過的器械物品和牀邊各種引流物品,為接班者做好工作提供便利條件及用物準備,如消毒敷料、試管、標本瓶、注射器、常備器械、被服等,以便於接班者工作。遇有特殊情況,必須做詳細交代,與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離去。

(6)早交班的方式可以是在護士之間進行,也可以是全病區醫護聯合交班。為減少夜班護士持續工作時間,醫護早交班內容,可以由日班組長接班後傳達。醫護聯合交班時,日班組長或夜班護士報告病情,全體人員應嚴肅認真地聽取,之後由護士長或組長帶領a班和n班護士共同完成牀邊交接班。牀邊交接班要避免走過場。

(7) 其餘班次除詳細交接班外,均應共同巡視病房,進行牀邊交接班。

(8) 交接班內容。

1)患者總數,出人院、轉科、轉院、分娩、手術、死亡人數,以及新人院、患者、搶救患者、大手術前後或有特殊檢查處理、有行為異常、自殺傾向的患者情變化及心理狀態。

2)醫囑執行情況,重症護理記錄,各種檢查標本採集及各種處置完成情況,未完成的工作,應向接班者交代清楚。

3)查看重點患者,如新入、當日手術或術後3天患者、危重患者、特殊檢查治療用藥患者、有多重耐藥菌感染患者等,昏迷、癱瘓等危重患者有無壓瘡,以及基礎護理完成情況,各種導管和通暢情況。

4)貴重、毒、麻、精神藥品及搶救藥品、器械、儀器的數量、技術狀態等,並籤全名。

5)交接班者共同巡視檢查病房是否達到清潔、整齊、安靜的要求,檢查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9) 交班中如發現病情、治療、器械、物品交代不清,應立即查問。接班時如發現問題,應由交班者負責;接班後如因交班不清,發生差錯事故或物品遺失,應由接班者負責。

(10) 責任護士或組長填寫“病房護理交接班日誌”。“病房護理交接班日誌”的書寫應當

字跡整齊、清晰,重點突出。護理記錄內容客觀、真實、及時、準確、全面、簡明扼要、有連貫性,運用醫學術語。進修護士或實習護士書寫護理記錄時,由帶教護士負責修改並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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