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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安全管理制度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安全工作總則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確保醫院人員、物資、財產和醫院管理安全,保證醫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安全工作法規制度,結合醫院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彙編。

二、安全工作是醫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貫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實到各科室、各崗位、各人員及各項工作之中。任何人員、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十分重視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痺繞幸心理和疏忽大意。

三、堅持“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在思想上、認識上築牢安全防線,築起安全預防壩堤;在物質上、技術上打牢安全防範基礎,提供安全預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預防力量、提高安全預防警覺;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規範、建立安全工作機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將安全工作的目標分解到科、到人,將安全工作的責任落實到人頭,建立全方位、全時制的安全工作網絡,努力創建平安型醫院。

疏忽大意。

三、堅持“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在思想上、認識上築牢安全防線,築起安全預防壩堤;在物質上、技術上打牢安全防範基礎,提供安全預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預防力量、提高安全預防警覺;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規範、建立安全工作機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將安全工作的目標分解到科、到人,將安全工作的責任落實到人頭,建立全方位、全時制的安全工作網絡,努力創建平安型醫院。

第二章 安全宗旨和目標

一、堅持安全工作為醫院建設、改革、發展服務,為人民羣眾、廣大患者和職工服務的宗旨。

二、全院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進行各項工作時保證安全,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認真做好各項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兩不誤”。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標:圍繞“沒有危險、不受威脅、不出事故”的安全工作內涵,努力達到全院年度安全工作實現“五無”即:無我方有責任的政治案件、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刑事案件、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經濟案件、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二級以上醫療事故和嚴重醫療糾紛、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行政事故、生產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消防、偷(被)盜、食物(藥物)中毒、觸電、氣體泄漏或爆炸、鬥歐等嚴重事故。

四、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範疇和工作責任,做好本範疇內的政治、行政、醫療、生產以及人、財、物和行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類案件、事故的發生,具體目標是:

1、辦公室:年度內無責任性行事故,無影響醫院形象和聲譽的、影響全院工作有效進行的責任性黨政管理工作差錯事故。

2、人事科:年度內無人事管理、執業管理、勞資管理、社保管理方面的責任性差錯事故和嚴重糾紛。

3、宣傳科:年度內無正反宣傳方面的失實、失策、失度責任性差錯事故及違反廣告法的虛假、誤導性廣告責任事故。

4、經管科暨行政監察審計室:年度內無經濟運行管理和經濟考核方面的責任心嚴重差錯事故,無行政監察失察、審計失真、失職、失誤、監察不到位導致發生的責任性監察審計差錯事故和嚴重問題。

5、紀檢監察科:年度內無授理投訴、接待來訪、查辦案件和查處問題方面的責任心、人為性嚴重差錯事故以及因此而導致發生的其他連鎖事件和嚴重問題,無對黨員、領導幹部監督失察而發生的責任心案件及嚴重問題。

6、司機班:年度內無由我方負主要責任的等級車輛事故、車輛機械事故以及違反交通法規的規定、制度的嚴重問題,無領導和工作用車方面的嚴重責任問題。

7、財價科:年度內無現金、資產、帳務管理方面的責任心差錯事故,無財務工作人員監守自盜、貪污挪用、私報公款、收支差錯導致醫院或患者利益嚴重受損等嚴重問題,無亂立項目、亂設價格、亂收費用因而導致發生經濟責任事故和嚴重經濟糾紛問題,無違反財務法律、法規、制度導致發生的經濟案件。

8、總務科:年度內無水、電、氣斷供及水、電、氣機械設備設施方面的責任心嚴重事故,無物資採購及供應方面的嚴重差錯問題,無採購中收受“回扣”的商業賄賂問題,無在檢修、維修方面的生產事故。

9、基建科:年度內無因監督管理不到位出現責任性嚴重工程質量問題和生產事故,無在工程、維修項目承發全方面收受商業賄賂等問題。

10、保衞科:年度內無因檢查、巡查、監控不到位出現被盜、失火及安全生產、人為破壞等方面的責任事故,無保衞人員參與各種不利於治安、安全方面的嚴重問題。

11、信息中心:年度內無因安裝、檢查、檢修、調試、監控不到位和操作規程、編程不正確發生網絡失靈、內部病毒侵害、數據丟失以及信息發佈方面的嚴重錯誤的案件,無信息工作人員違反法規制度發生治安、安全方面的嚴重問題。

12、醫教科:年度內無因管理、監督不到位發生責任心等級以上醫療事故和嚴重糾紛,無醫務人員違反醫療制度、技術規範和醫療職業道德發生的嚴重工作差錯和責任事故。

13、護理部:年度內無因護理管理不嚴、執行醫囑不嚴、護理不到位發生醫療事故和嚴重醫護患糾紛,無護理人員違反衞生法規、護理規則、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發生嚴重責任心差錯事故,無因對實習、進修人員管理失控導致發生事故和嚴重問題。

14、院感科、預防保健科:年度內無因院內感染控制不嚴、預防不力,導致發生責任性嚴重感染事故、傳染病流行以及醫療糾紛,無因制度不健全不落實和違反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導致發生嚴重責任性工作差錯和嚴重問題。

15、門診部:年度內無因違反醫學原理和醫療技術操作規範失診、誤診導致發生責任心嚴重醫療差錯、事故和糾紛,無因違反各項醫療核心制度和醫療職業道德發生嚴重工作差錯和問題。

16、住院部:年度內無嚴重責任性醫療事故和醫療糾紛,無因違反醫療制度和醫療職業道德發生嚴重工作差錯和問題。

17、藥浴科:年度內無責任性藥浴醫療事故和嚴重醫患糾紛,無因洗浴醫療保護措施不到位及藥水壓力容器使用維護不當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無違反醫療制度和醫療職業道德發生嚴重工作差錯和問題。

18、外治科:年度內無責任性外治醫療事故和嚴重醫患糾紛,無違反醫療制度和醫療職業道德發生嚴重工作差錯和問題。

19、外科:年度內無責任性手術醫療事故和醫患糾紛,無違反手術等級管理制度、患者及家屬簽字同意制度發生責任性嚴重工作差錯和問題,無收受“紅包”等嚴重違反醫療職業道德的問題。

20、麻醉科:年度內無違反麻醉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導致發生的責任性醫療事故和糾紛,無收受“紅包”等嚴重違反醫療職業道德的問題。

21、內科及各臨牀專科:年度內無違反醫學原理和醫療規範導致發生責任心醫療事故和醫患糾紛,無收受“紅包”等嚴重違反醫療職業道德的問題,無錯診、誤診以及使用違規藥品導致發生的責任性嚴重工作差錯和問題,無推銷個人或非法使用藥品導致發生的其他嚴重問題。

22、疫病科(傳染科):年度內無違反傳染病管理制度造成嚴重院內交叉感染的責任心醫療事故和醫患糾紛,無違反醫療核心制度和醫療職業道德發生嚴重工作差錯和問題。

23、急診科(普通急診、icu):年度內無因誤診和工作失職導致發生延誤搶救時機造成責任醫療事故和醫患糾紛,無違反急診(急救)制度和違反職業道德發生重大工作差錯和問題。

24、放射科、化驗科:年度內無因技術性檢查錯誤、診斷錯誤導致發生責任心醫療事故和醫患糾紛,無違反醫技檢查制度和醫療職業道德發生嚴重工作差錯和問題。

25、藥劑科:年度內無因錯發藥和使用過期、不合格藥品或對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不嚴導致發生責任心醫療事故和醫患糾紛,無違反藥品管理法規、制度以及職業道德發生嚴重工作差錯和問題,無在藥採購過程中發生“回扣”等問題。

26、藥劑科(包括藥材採購):年度內無因使用不合格藥材、加工炮製不規範、檢驗不規範導致發生責任性醫療、用藥事故和醫患糾紛,無違反gpp管理規範、製劑工作制度、職業道德發生嚴重工作差錯和問題,無私自銷售藥品、私拿藥材、藥品的嚴重問題,無製劑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第三章 安全組織和職責

一、醫院安全工作在省衞生廳以及有關部門對口指導下進行。在綜合安全方面接受衞生廳安全管理部門的指導和檢查,在醫療安全方面接受醫政部門的指導和檢查,在社會安全方面接受轄區政府部門的指導和檢查,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理方面接受治安部門的指導和檢查,在消防、人防、交通安全方面,接受相關對口部門的指導和檢查。醫院和相關科室、人員,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上級和相關部門的指導、督導和檢查考評。

二、醫院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擔任組長,行政副院長和業務副院長分別任副組長,成員由各辦公室、人事科、紀檢辦、財務科、總務科(後勤)、保衞科、醫務科、護理部、門診部、住院部、藥浴科等科室負責人組成。

醫院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及時傳達貫徹上級及有關部門關於安全工作的文件、會議、電話、電報精神,結合醫院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分工專人抓好落實。

(二)及時研究佈置醫院安全工作,制定相關安全工作文件和制度,動員和組織全院各科室和各類人員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完成各項安全工作任務,落實各項安全工作制度,確保正常的醫療、工作、生活秩序。

(三)及時瞭解掌握醫院安全工作形勢,發現和研究解決在安全方面的各種具體問題,為醫院安全工作提供人力、財力、物力保障。

(四)及時分析總結醫院安全工作情況,如實向上級和對口部門彙報醫院安全工作情況,認真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督導,整改上級部門檢查時指出的問題,採納上級部門提出的意見建議,有針對性地做好醫院安全工作。

(五)及時宣傳、表揚安全工作先進典型和先進經驗,對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給予獎勵;及時調查研究處理各種違反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嚴厲懲處違反安全制度造成的案件、事故和嚴重問題。

(一)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安全方面的重大事件。

(二)指導醫院各安全組織做好安全工作。

(三)搞好責任分工,把安全工作具體事項分工到有關小組、科室和個人,抓好落實。

三、醫院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行政安全組、醫療安全組、生產安全組:

1、行政安全組由一名行政副院長擔任組長,辦公室主任任副組長,組員由辦公室、紀檢辦、人事科、審計科、宣傳科、財價科、信息中心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行政安全組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負責行政管理方面安全制度的制定、安全責任制的檢查、考核、總結、彙報等工作。

(二)負責各種重要文件起草、領取、發放、傳閲、辦理的安全,嚴防發生政治性、原則性差錯和失誤,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政令暢通、令行禁止。

(三)負責查辦各種違反黨紀、政紀及行業作風紀律、違反職業道德規範的案件和問題。

(四)負責做好人事、勞資、執業資格、職稱、人事管理方面的安全工作。

(一)負責做好檔案文件方面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二)負責做好經濟運行管理、績效工資分配、行政監察和審計方面的安全工作,做證審計數字的安全。

(三)負責做好廣告宣傳、新聞宣傳、各種媒體宣傳、網絡宣傳、信息網絡管理、醫院網站、網頁的安全工作,保證網絡宣傳各硬、軟件的安全、有效。

(四)負責醫院各類財產、物資、資金、帳目的安全,尤其要注重做好支票、現金、收支方面的安全工作。

2、醫療安全組由一名業務副院長擔任組長,醫務科主任任副組長,組員由門診部、住院部、護理部、藥浴科、醫技、藥劑、製劑等科室負責人組成。

醫療安全組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負責醫療管理方面安全制度和標準的制定、醫療安全責任制的簽訂、檢查、考核、總結、彙報等工作。

(一)負責對各種醫療文書(處方、病歷、檢查單、報告單、醫囑等)的規範化管理,對各種醫務數據的統計、歸集、分析、彙報,對各種業務材料的起草、整理等,確保醫療文書、數據、文件、材料的安全有效,從機制上有效杜絕各種醫療事故和糾紛的發生。

(二)負責對各項醫療工作核心制度、急救制度、手術麻醉工作制度、醫囑制度、醫患談話制度、護理工作制度、放射工作制度、檢驗工作制度、藥劑管理制度、藥品不良反映監測制度、製劑生產安全制度、機械維修保養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建立和檢查落實工作。

(三)負責對各專科診療規範和技術標準、護理規範和操作規程的制定和檢查落實工作。

(四)負責對門診、住院工作的安全管理,確保門診住院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五)負責對門診、住院病人的管理,確保病人在門診、住院時期的人身和個人財產、物資安全。

(六)負責對門診部、住院部、藥浴科等部門使用的資產、機械設備和用品的管理,防止人為的丟失、損壞和發生故障。

(七)及時進行醫療安全工作形勢分析,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3、生產安全組由一名主管後勤、保衞工作的副院長任組長,總務科科長為副組,總務科、基建科、保衞科及配電房、鍋爐房負責人為組員。

生產安全組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負責後勤保障(包括水、電、氣、暖、基建、維修和安全保衞[包括治安、消防、防盜、防災害事故、外來危險、威脅侵害]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處置方案[預案] )的制定、檢查、落實,使安全保障、安全保衞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二)負責做好對地方政府和治安部門、消防部門、人防部門、環保等部門和組織的協調工作,建立有效的聯防、防控、處置機制。

(三)負責對各項基本建設、維修工作、檢修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基建事故、營房塌陷、牆體脱落、圍牆損壞、營房設施出現故障和險情的責任性事故和嚴重問題。

(四)負責對各類物資、機械設備、水、電、氣設備的檢修、檢驗、檢查工作,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彙報並組織進行維修,保證各類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保證各類物資的及時供應和安全使用。

(五)負責對全院消防、人防和防盜、防災及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及時彙報並留好資料。

(六)做好對各種壓力容器、消防設施、防盜報警設施的保管使用和安全檢查工作。

(七)負責制定和簽訂各年度安全保衞工作責任制並做好檢查考核工作。

(八)搞好全院的安全保衞和綜合治理工作,有效預防各類刑事案件的發生。

第四章 安 全 教 育

一、醫院全體人員要牢固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安全是最大的節約”、“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證”、“安全工作、從我做起”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為一項十分重要、非常必要、特別緊要的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要把安全教育工作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礎性工作抓緊抓實。做到在社會上、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及時進行教育,在本系統、本單位、本科室出現安全事故、事故隱患、事故苗頭時及時進行教育,在國家、省上、廳系統和醫院舉行重大活動,佈置重要工作任務前進行教育,在重要節日(元旦、春節、藏曆年、五一、中秋、國慶節)前進行教育。平時要結合工作實際和安全工作開展情況、形勢任務及時進行教育。

重點抓好以下幾項教育

1、政治安全教育。及時傳達黨的現行路線、方針、政策,傳達貫徹黨的代表會議、中央政治局有關會議、全國“兩會”、全省黨代會和省委全委會議、衞生廳有關重要會議精神,從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和上級精神保持一致,防止發生貫徹執行大政方針方面的錯誤和失誤。

2、國家安全教育。醫院國家安全工作委員會要定期組織開展維護國家安全、反對“xx”、“西xx立”、“恐怖主義”活動的教育;反對“台灣獨立、一中一台”、反對一切外國勢力干涉我國內部事務的教育;遵守憲法,維護人民當家作主權力的教育。

3、國防安全教育。及時瞭解和掌握國際、國內發生的重大事件,堅持和平發展主題,堅持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4、法制教育。按照上級和醫院安排,堅持不懈地抓好“普法”、“依法治理”教育工作,不斷增強法制意識。尤其要抓好對各項衞生工作法律法規、特別是有關衞生安全的法律法規的學習教育。每年組織一次以上的法律知識考試,鞏固和擴大教育成果。

5、正反典型教育。及時通報社會上和兄弟單位發生的有教育意義的典型案件,結合醫院實際進行鍼對性教育,汲取別人的教訓,促進自身的安全。對在安全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科室和個人的事蹟要及時宣揚,並予以獎勵表彰。

6、普遍性教育與即時教育、個別教育。利用晨會(週會)、全院職工大會開展普遍性教育,安排佈置、總結安全工作任務,分析安全工作形勢,宣教安全工作制度。對發生的安全事故及重大事故隱患,進行即時教育,指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關具體要求;對不安全的具體人、具體事,要找有關責任人(包括直接責任人、管理責任人、相關責任人)進行談話教育。普遍教育由院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即時教育由安全組或科室即時組織進行,個別教育由院領導、科室負責人或指定人員進行。教育情況做好記錄,做為檢查考核依據。

四、院辦公室、宣傳科和醫教科要認真做好安全宣教工作,採取印發安全宣傳材料、簡報、信息、網絡、專欄宣傳等多種形式,及時宣傳安全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經驗,及時進行典型案例和剖析和宣傳,營造良好的安全工作輿論氛圍。

第五章 安 全 責 任

一、全面推行安全工作責任制。醫院年度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中要有安全方面的條款,結合年度工作一併進行考核。保衞科每年要制定《綜合安全工作責任書》,由主管醫院安全工作的院領導與科室負責人簽訂,年底進行專項考核,考核情況向全院通報,並與工資、獎金和評比工作掛鈎;保衞科同時要制定並與院內住户簽訂《院內住户安全責任書》,把住户的安全責任落實到户主,實行目標責任管理。

二、實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一崗雙責”的責任制。院主管領導對全院安全工作負總責,分管行政的領導對醫院行政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分管醫療的院領導對醫療(含醫、護、技、藥)負直接領導責任,分管後勤保衞的院領導對全院的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包括消防、人防、防盜、防意外不法侵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負直接領導責任。各科室負責人對本科室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每個崗位工作人員對本崗位工作(包括所管理、使用的設施、設備、用品、文件)負直接責任。個人安全由個人負責。

三、公共安全責任。凡在院內因工作原因造成意外傷害、工傷、不法侵害、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危險、威脅,醫院承擔相應的責任;但由於個人執行規章制度不力、麻痺大意造成的損失和傷害,醫院只承擔附帶責任,對個人的責任要進行追究並嚴肅處理。

一、責任分類:

1、院內發生安全事故、嚴重隱患、嚴重工作差錯、嚴重問題的安全責任,按照百分比劃責任。100%負責的為全部責任,51%以上的為主要責任,49%以下的為次要責任,50%的為對等責任。

2、領導責任分為集體領導責任、主要領導責任、次要領導責任、直接領導責任、間接領導責任、指導責任。

①集體領導責任。為宏觀性、廣義性責任,代表醫院單位和領導班子,一般適用於學習、教育、思想工作不力方面,不做為獎罰和劃分具體責任的依據。

②主要領導責任。屬於行政、業務方面的安全事故和問題由醫院法定行政主管(法定代表人)所負的責任;屬於黨建、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安全事故和案件由醫院黨委主要負責人所負的責任,此項事故的處罰具體由上級部門或執法部門實施。

③次要領導責任。屬於在宏觀管理、集體決策中只有參政權、沒有最後決策權的副職或參與人員應負的責任,次要領導責任是由主要領導責任派生的,但對主要領導責任程度的確立產生直接影響。必要時,主要領導責任和次要領導責任也可以以百分比來劃分和確認。

④直接領導責任。指因為領導決策失誤或指揮錯誤管理不到位或忽於管理導致事故、案件發生所承擔的責任,屬於領導直接主持操作發生的事故,直接領導責任也可以轉化為直接責任。

⑤間接領導責任。指直接領導責任人的上級領導或下級領導或配合完成某項任務的事故責任人。間接領導人在完成某項任務中分管負責某一部分的工作出現失誤,可負部分直接領導責任。

⑥指導責任。在工作上沒有隸屬關係的領導,在工作指導過程中發生事故而應承擔的責任。在沒有直接或間接領導參加的情況下,如果雙方有協議或委託,指導責任也可以上升為直接領導或間接領導責任。

3、直接責任、間接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

⑦直接責任。指直接從事某項工作、保管使用某項設備、用品失職或直接事故或案件的當事人應當承擔的責任。例如:主刀醫生髮生的手術差錯事故、麻醉師發生的麻醉差錯事故;內科醫生本應進行化驗檢查而未進行盲目做出錯誤的診斷結論造成患者健康傷害的醫療事故;外科(外治)醫生不做放射檢查盲目做出錯誤的診斷結論並進行治療給患者健康造成的傷害事故;醫技人員不懂裝懂得出錯誤檢查結果導致治療錯誤發生的醫療事故;護理人員拒不接受患者合理要求態度惡劣導致發生的醫患糾紛;藥劑人員錯發藥品導致發生的藥物不良反應事故;採購人員明知是假劣藥品、藥材、用品仍然採購的問題以及所造成不良後果和影響;壓力容器操作人員違反規程操作發生的爆炸事故;水電氣工作人員知道管道、電路、汽具有故障經安排不及時進行維修繼續使用發生的故障和傷害;保衞值班人員擅離職守導致不法分子鑽空子發生的刑事案件和盜竊案件、火災;接受紅包、回扣、商業賄賂的當事人;財務人員私挪公款、監守自盜、虛報冒領;出納因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公款丟失、被盜;收費人員發生較大數額的多收、少收費用問題;財務和醫療統計人員因統計錯誤導致發生的重大工作差錯;傳染病直報人員發生錯報、漏報、誤報問題;信息管理人員未經領導或宣傳部門同意發佈錯誤信息造成的不良後果和影響,保管人員因保管不當造成貴重物品(包括工作用電腦、電視、辦公用品等)丟失損壞;祕書未經領導批准發佈錯誤文件造成嚴重工作差錯、失誤;文印員不守保密規定造成人為的失泄密;通訊員領、發文件人為丟失給工作帶來不良後果;檔案員傳閲文件失誤造成重要文件遺失;人事因違反人事工作紀律造成人事(包括執業、職稱、聘用合同)等方面的工作錯誤、勞動糾紛;行政監察審計因監察審計不到位、不及時,使有關經濟、行政問題未能及時發現而發生案件或嚴重問題;經濟管理因核算錯誤造成經濟糾紛;紀檢因不及時如實查辦案件或弄虛作假造成處理失策引發矛盾和糾紛;司機因嚴重違反交通規則或操作規程或檢查保養不到位導致發生車輛事故等等,當事人都要對其負直接責任。

⑧間接責任。由兩人以上共同完成某項工作發生事故和問題,從屬或配合完成人員應承擔的責任。

⑨主要責任。在發生的事故、案件、嚴重工作差錯、嚴重安全隱患、重要問題中,該事故、案件的直接負責人、當事人在行為上有主要主觀錯誤,應負主要責任,主要責任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例如:因醫生誤診開出錯誤處方導致發生醫患糾紛,醫生在診斷方面應負主要責任、藥劑人員在處方管理不嚴方面應付主要責任,醫生在診斷時使用了錯誤的化驗結果,化驗人員也化驗方面要負主要責任。

⑩次要責任。在發生的事故、案件中,負主要責任的從屬、協助人員或事故的另一方也在一定程度上有責任,可負次要責任。如發生盜竊案件,策劃和直接參與盜竊人員負主要責任,而窩囊髒物或知情不報人員也要承擔次要責任。

二、發生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發生的侵害、火災、水災等,屬於管理、建設方面的原因導致受到不應有損失和不應有侵害的,也應從管理、建設方面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標籤: 管理制度 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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