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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優秀規章制度(精選16篇)

企業優秀規章制度(精選16篇)

企業優秀規章制度 篇1

企業規章制度是指用人單位為加強勞動管理,在本單位實施的保障勞動者依法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的行為準則。這種行為準則對單位的全體人員都具有約束力。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制定勞動規章制度應該遵守法定程序。

企業優秀規章制度(精選16篇)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第四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是企業的一種內部“立法”行為,這是法律賦予企業的一項重大權利,用以體現和貫徹企業的管理意志。但是,企業規章制度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制定。企業如何制定和執行規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維護經營秩序的作用?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考慮:

一、企業職工民主參與

現代企業是以民主管理為基礎的,它強調全員管理,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從而提高內部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經營決策的準確性和透明度。而且,勞動規章制度只有在吸收和體現職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職工認同的情況下,才能確保很好地實施。但是,職工代表大會的通過不能作為勞動規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因為職工代表大會僅存在於全民所有制企業,而我國《公司法》只對國有股參股的公司要求有職工代表大會和職工股東、監事,而對非國有股參股的公司卻沒有規定。按照《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應通過以下程序:

(一)召開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二)由企業工會參與制定;

(三)如果既未召開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也未設立工會,則應通過適當方式,在制定規章制度的過程中使員工有提出意見、建議的權利,並且員工的建議和意見應充分反映在規章制度的制定過程中。

值得注意的,企業在採取上述方式制定規章制度的過程中,應注意保留職工大會、工會或者員工參與制定規章制度的證據。

二、規章制度的公示

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的適用對象是本企業的全體職工和本企業行政的各個組成部分,所以它必須為企業的所有成員所知悉。《勞動合同法》對此已有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也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的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依據”。目前,在我國的一些企業中,僅將勞動規章制度寫在員工手冊裏就作為正式公佈,這是不妥當的,此種方式僅是使勞動規章制度的內容為員工所知曉,而不是對勞動規章制度的正式公佈。企業對規章制度進行公示的時候,要注意保留已經公示的證據。通常,以下方法可以達到這樣的效果:

(一)將規章制度交由每個員工閲讀,並且在閲讀後簽字確認。閲讀規章制度

的簽字確認,可以通過製作表格進行登記,也可以製作單頁的聲明由員工簽字,內容包括員工確認“已經閲讀”並且承諾“遵守”;

(二)在廠區將規章制度內容公告,並且將公告的現場進行拍照、錄像等方式的記錄備案,並可由廠區的治安、物業管理等人員見證;

(三)召開職工大會公示,並以適當方式保留證據;

(四)委託工會公示,並保留證據。

三、規章向勞動行政部門報送備案

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的內容體現了國家法律、法規、勞動政策的執行,因此各國立法都將勞動規章制度的制定置於國家的.監督之下。在我國,因為不能將職工代表大會的通過作為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的生效要件,所以,報送備案就顯得更為重要。報送備案的環節能夠及時發現和解決用人單位在制定勞動規章制度的過程_葉t可能存在的問題,預防違法行為的發生,以此保障勞動規章制度內容的合法性,保護全體職工的利益。但是,企業在向勞動行政部門報送的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企業規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時間,應以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生效要件為準,是否送交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並不影響規章制度的效力;

(二)遇到勞動糾紛需要適用企業規章制度時,如果證明規章制度生效的三個要件存在一定困難,那麼,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和備案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起到證明和使規章制度合法化的作用。

因此,如果企業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對企業規章制度提供審查和備案服務,建議企業在規章制度制定後送交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和備案。

企業優秀規章制度 篇2

1.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工程業務。

2.總公司給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繳納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處以5000-50000元的嚴厲處罰或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發生的全部經營成本,包括:開辦費、交易席位費、工程項目工程費開支、所有税費、分公司日常開支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生的等所有費用。

4.分公司所承接項目工程費發票和税金統一在總公司所在地開具和交納。

5.分公司在承攬工程項目時,必須自己組織工程隊伍,項目經理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徵得總公司同意,並按公司規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內分公司資格或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6.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以辦理註冊備案及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為2個星期,最多1個月。借用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7.分公司在承攬工程業務時,招投標項目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文件,並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工程服務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招投標工程如需總公司編制投標文件,總公司將收取標書編制費。

8.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核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因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項目工程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分公司及項目工程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彙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工程項目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外地可用傳真、電子郵件和總公司網站等形式上報總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紀守法,按章納税,要按照總公司的規定,根據分公司工程費收入按比例及時向總公司上繳管理費,分公司年產值達不到承包目標的,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1.分公司以總公司名義承接業務,所承接項目工程費必須進入總公司財務,憑總公司發票收取工程費。嚴禁私自收取工程費,如發現私自收款的,查實後按10倍罰款,罰款金額歸總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簽訂的工程合同,在合同規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該工程工程費收取情況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13.分公司管理費須按與總公司簽訂的合同要求按時交付給總公司,如不能付清,則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給總公司。

企業優秀規章制度 篇3

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崗位實行聘任制。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副總經理、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由總經理聘任。員工經部門經理提名由總經理聘任。

2、新聘員工實行先試用後錄用的原則,試用期最長為三個月,試用期內,經考試、考核合格者可正式錄用,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勞動合同書》

3、在勞動合同期內,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對合同進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條款將對以上情形予以明確。

4、在聘任期內,根據員工的品德、能力、勝任聘任約定崗位工作的程度、業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公司制訂的規章制度,有權解聘、換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對造成經濟損失嚴重者和影響惡劣者追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勞動合同期和聘任期滿,公司對能遵守規章制度、工作業績顯著者優先錄用和聘任。

6、員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按公司規定執行。

工資管理制度

為明確公司員工的工資待遇,規範公司對員工工資的發放標準,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特訂立本制度。

一、公司員工實行標準工資與績效掛鈎工資制,另計發獎勵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等相結合的工資制度。

二、員工工資每月10日前發放(特殊情況除外),遇節假日順延。

三、加班工資標準:全天為20元,半天為10元。連續加班近4小時為半天,近8小時為全天。

四、工齡工資標準:

按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計算工齡,工作滿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為5元,以後按此幅度逐年遞增,按月發放。

五、考勤工資標準:

月全勤獎每月30元,全年滿勤獎300元。(每月出勤26天為滿勤)。

六、其他獎懲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業績考核工資另定方案。

獎勵制度

1、工作中的改革、創新被採納並給公司帶來效益的,獎勵100—500元;

2、發現重大問題並及時解決、處理,為公司減少不必要損失的,獎勵100—500元;

3、工作中任勞任怨,卻遭他人無理排擠、打擊,但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計較個人得失的,獎勵200元;

4、發現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敢於指正和揭發的,獎勵200元;

5、一年中,連續5次獲獎勵,年終再次給予5次獎勵的總和。

懲罰制度

1、對公司不忠實,謊報情況及散佈流言蜚語的,予以除名。

2、對公司及公司的職工(包括管理者)的缺點及錯誤不能正面提出而私下進行議論的,解聘,情節嚴重者予以除名;

3、私做交易而謀求非法收入的,予以除名。

4、由於對公司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在行使權力時不能理解又不通過正常渠道申訴,或由於其它任何原因而消極怠工的,予以除名。

5、對客户的疑問不解釋、不解答、不落實的,罰款20—100元/次;對上級佈置的任務不按時完成而又不能説明原因的,罰款20—100元/次。

6、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職責的、發現公司財物受損、丟失而不管不問的,解聘。

7、應急情況離開,未交接好自己手頭工作而又沒向公司彙報的,罰款20元/次。應急請假、正常請假及正常調休,在自己安排的天數內,不能如期回公司又未補辦手續的,視同擅自離崗,罰款20元—100元/次。

8、工作時談論與公司無關的話題、説風涼話及冷言冷語的,罰款20元—100元/次。

9、管理人員如採用正確的手段指出自己的缺點、錯誤及對自己提出批評的,職工採取不理智的態度,泄私憤或打擊報復的罰款50元—200元/次,並免職同時解聘,情節嚴重者予以除名。

10、在彙報工作時報喜不報憂,對同事及上級進行隱瞞的,解聘。

11、不服從工作安排,拒不執行的,予以除名。

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2、公司執行國家規定和企業實際相結合的作息制度,每日正常工作不超過8小時。

3、上下班按部門認真填寫考勤記錄,實行上班簽到、下班簽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記錄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統計,並於月初將上月考勤情況及時報送財務部作為扣發工資、支付加班工資和發放滿勤獎的依據。

6、遲到、早退超過五分鐘者,按每五分鐘(不足五分鐘按五分鐘計算)計扣5元的標準執行,超過三十分鐘者,扣半天工資,超過一個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一個月累計遲到達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曠工三天者,當自動離職

7、公司實行月滿勤獎和年滿勤獎制度。每月上班26天為滿勤,月滿勤獎為30元/月,連續12個月滿勤為年滿勤,獎為300元/年,經考核達到滿勤標準的員工滿勤獎年終公司一次發放。

8、上班外出辦事需要向行政人事部或部門經理講明所去地點、時間、所需辦理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響工作的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無事不離崗、不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之事,否則,每次罰款10元。

9,因工出差,須填製出差審批單後,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不報銷差旅費,並每次罰款10元。

休請假制度

1、公司建立休、請假制度。所有請假都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申請,按審批程序經審批人簽字同意後生效。

2、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休假、請假半天,員工二天以上(含二天),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經分管領導審批後,最後由總經理批准;部門副經理休假、請假半天,員工一天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由分管領導審批;一般員工休假、請假半天由部門經理視工作情況予以審批。

3、所有休假、請假均應履行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離崗,並將休假、請假申請報行政人事部備案登記。未履行休假、請假手續而離崗的,視為曠工。

4、婚、喪假、女員工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5、事假按請假天數,每天扣發30.00元工資;連續請事假超過5天的,當自動離職。

6、因病請假3天內(含3天)不扣發獎勵工資;3天以上--10天內(含10天)按每天扣日獎勵工資;10天以上--20天內(含20天)扣月獎勵工資的50%;20天以上取消當月全部獎勵工資。病假必須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凡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作除名處理。

財務管理制度

1、公司財務收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不得坐支現金。當天發生的經營收入當天必須存入銀行。

2、收款收據、發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重要憑證和票據由出納統一管理、登記,不得缺號、跳號使用。領用、存根收回由出納設立專項登記簿登記。

3、費用開支嚴格執行公司的規定的標準,不得超標,儘量減小財務支出。

4、財務印鑑必須分離保管,財務收支日清月結,財務手續合規齊全。

財務報銷制度

1、費用報銷嚴格執行先審核後報銷的制度。一切費用的報銷應先由會計按規定的'標準審核票據,由分管領導籤暑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報銷。

2、公司財務支出實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資金支付憑證必須附有經會計審核、總經理審批的有效票據。

3、費用經辦人員一般應在費用發生後三天內及時報銷(特殊情況除外)。費用報銷原則上實行兩手製,一人經辦,一人證明。

養老保險管理制度

1、為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愛,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使員工老有所養,對符合條件的職工一律申報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2、員工社會養老保險工資標準以我市規定的為起點。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按國家規定執行。

3、聘用的離退休、退養人員公司不為其購買養老保險。如下崗人員原單位不再為其交納養老保險金,由其本人將養老保險轉到公司後,由公司按此制度為其申報交納社會養老保險。

衞生管理制度

為規範員工日常工作行為,營造一個舒適、健康和諧的辦公環境,維護公司對外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上班後應將辦公室打掃乾淨並整理好各自辦公桌上的文件及材料。

2、每週末對公司整體環境進行一次集體大掃除,

3、不得在辦公室亂扔紙屑及煙頭等垃圾,更不得隨地吐痰。

4、應保持辦公桌上的文件、辦公用品等擺放有序,不得亂扔亂放,雜亂無章。

5、報刊雜誌閲讀後應及時放回報刊架,按序擺放。不得隨意堆放更不得四處亂扔。

6、隨時保持梯步、走道等公共區域衞生整潔。

7、注意個人衞生,勤剪指甲,隨時保持儀容整潔得體。

檔案管理制度

1、為加強對文件統一管理,防止文件丟失,公司行政人事部設立文件收、發文登記簿,逐日逐項登記清楚。

2、收到的文件應及時交總經理或部門分管領導閲示,對不按制度辦事所造成的損失,按本規章制度的獎懲制度執行。

3、要建立健全的檔案管理體系,檔案的分類應科學合理,各歸檔的資料應收集齊全,裝訂成冊,鑑定準確。

4、各部門對檔案要實行科學管理,以保證檔案資料的保管安全。

公文辦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範公文辦理程序,提高辦文效率和質量,按照“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加強協作、統一管理”的原則,對公司的收發文進行規範管理。

一、收文辦理:

1、凡是收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登記,並根據文件內容,由行政人事部籤批擬辦意見,分別呈送各級領導閲示及有關部門辦理,急件及時送辦。

2、承辦部門應按文件時限要求抓緊辦理不得延誤、推諉,對不屬於部門職權範圍或不適宜本部門辦理的,應當迅速退回行政人事部並説明理由。總經理籤批由具體部門或個人負責辦理的,則必須按要求辦結。

3、對已辦結的公文,各部門均應及時送交行政人事部歸檔。密級公文辦完後立即送交,業務指導性公文需留用的,可採取複印件的辦法備用。

4、簽收登記後批辦的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催辦。領導批示限期辦理的文件,重點催辦並及時反饋辦理結果。

二、發文辦理:

1、各部門在職責範圍內需要對外發文的,由各部門擬定文稿,經總經理批示後發文。

2、公文送總經理簽發前,應交副總經理及行政人事部審核。在不改變原意的的情況下,核稿人可對文稿進行刪節和文字加工,需對文稿進行較大修改時應提出意見,由經辦人(主辦部門)修改。

3、所有發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發文號,確定文種、發放範圍、打印份數及時間要求。

4、公司的發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起草,並按程序辦理。

企業優秀規章制度 篇4

關於企業規章制度合法性的流程及依據

1、企業可以依法制定規章制度。

1.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1.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2、怎樣制定有效性的規章制度(流程)

2.1、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14號)第十九條: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2.2、制定流程:

2.3、有效性作用: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3、關於民主程序、公示

3.1、如何走民主程序

3.2、如何公示

勞動規章制度應當以用人單位的正式文件形式向全體職工公佈,從公佈之日起才能在本單位生效。在公示的過程中,用人單位應該注意保存公示的證據,公證的方式一般有如下幾種:

3.2.1、將規章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做到人手一冊,在勞動合同中專款約定“勞動者已經詳細閲讀,並願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規章制度》”;

3.2.2、將規章交由員工閲讀,並且在閲讀後簽字確認。確認的方式有:①在規章的尾頁簽名;②另行製作表格進行登記;③製作單頁的《聲明》或者《保證》。簽名的內容應包括員工確認“已經閲讀、明瞭”並且承諾“遵守”;

3.2.3、在廠區公共區域將規章內容全文公告,並且將公告的現場以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備案;

3.2.4、召開全體職工大會或者組織全體職工進行集中學習、培訓,讓員工在報到表上簽名。

3.2.5、委託工會公示,並保留證據。

注1:按照廣東省勞動廳發佈的《廣東省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審查備案辦法》(【頒佈時間】1998-05-01,【實施時間】1998-05-01)用人單位應自勞動規章制度審議通過之日起15日內或接到勞動行政部門通知後將其勞動規章制度連同《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審查備案送審表》一式兩份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之日起30日內應將《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審查備案意見書》送達用人單位。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之日起30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勞動規章制度即行生效。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廢止《廣東省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審查備案辦法》的通知(【頒佈時間】20xx-12-19,【實施時間】20xx-12-19)廣東省勞動廳《關於印發〈廣東省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審查備案辦法〉的通知》(粵勞監〔1998〕50號)內容與《勞動合同法》規定不符,現決定予以廢止。

企業優秀規章制度 篇5

一、制度的作用

1、明確安全生產職責

企業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本單位各崗位的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使全體從業人員都知道“誰應幹什麼”或“什麼事應該由誰幹”,避免為實現安全生產應乾的事沒有人幹,有利於避免互相推諉,有利於各在其位、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2、規範安全生產行為

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明確了全體從業人員在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或生產操作時應“怎樣幹”,有利於規範管理人員的管理行為,提高管理的質量;有利於規範生產操作人員的操作行為,避免因不安全行為而導致發生事故。

3、建立和維護安全生產秩序

企業明確規定了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的具體方法、生產的工藝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使企業能建立起安全生產的秩序。

企業制定了違章處理制度、事故處理制度、追究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責任的制度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建立了安全生產的制約機制,能有效地制止違章和違紀行為,激勵從業人員自覺、嚴格地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本單位的安全生意規章制度,有利於企業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維護安全生產秩序

二、制度的分類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組成

不同企業所建立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也不盡相同。應該根據企業的特點,制定出具體且操作性強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可概括劃分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兩大類,前者是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章程、規定的總稱,後者是各類安全操作規程、標準、規範的總稱。

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個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根據管理面向的對象不同來劃分,例如面向一般管理,應建立各種綜合安全管理制度;面向安全技術,應建立安全技術管理制度;面向職業危害,應建立職業衞生管理制度等。通常可把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劃分為以下四類:

(1)綜合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總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安全檢修管理、事故隱患管理與監控、事故管理、安全用火管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安全值班等規章制度。

(2)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包括特種作業管理、危險設備管理、危險場所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廠區交通運輸管理、防火制度以及各生產崗位、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定等。

(3)職業衞生管理制度。包括職業衞生管理、有毒有害無物品監測、職業並及防治、職業中毒、職業衞生設備等管理。

(4)其它有關管理制度。如女工保護制度、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員工身體檢查等。

例如,鋼材深加工行業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檢查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安全作業證制度、安全裝置管理制度、安全檢修制度、防火、防爆制度、要害崗位安全管理制度、勞動防護用具(品)和保健發放管理制度、場所交通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等。

2、安全操作規程

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同時,企業還必須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技術規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規程:

(1)種產品生產的工藝規程和安全技術規程;

(2)各生產崗位的安全操作法,包括開停車、出抖、包裝、倒換、轉換、裝卸、運載以及緊急事故處理等操作的安全操作方法;

(3)生產設備、裝置的安全檢修規程;

(4)各通用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如管、鉗工、焊工、電工、運輸工等的安全操作規程;

專門作業的安全規程,如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管理規程,氣瓶、液化氣體氣瓶、使用和儲運的安全技術規程,易燃液體裝卸罐安全操作規程。

三、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原則

企業在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與國家的安全生產法規保持協調一致,應該有利於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的貫徹落實;

(2)要廣泛吸收國內外安全生產管理的經驗,並密切結合自身過去和現在的實際情況,力求使之(制定的制度)具有先進性、科學性、可行性;

(3)要包括安全生產的各個方面,形成體系,不出現死角和漏洞;

(4)規章制度一經制度,就不能隨意改動,以保持其嚴肅性和相對的穩定性,但也要注意總結實踐經驗,不斷地修訂完善;

隨着國家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企事業單位的經濟經營管理、生產技術等會不斷出現新的情況,產生新的變化,要據此及時地修改、補充直至制定新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保持其健全和有效。

企業優秀規章制度 篇6

衞生管理制度範本

為創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衞生管理的範圍為公司各部門、工地辦公室的辦公室、會議室、微機室、廁所、花壇、綠地及走廊、門窗等辦公場所及其設施的衞生。

二、衞生清理的標準是:門窗(玻璃、窗台、窗櫺)上無浮塵;地面無污物、污水、浮土;四周牆壁及其附屬物、裝飾品無蜘蛛網、浮塵;照明燈、電風扇、空調上無浮塵;書櫥、鏡子上無浮塵、污跡,書櫥、檔案櫥內各類書籍資料排列整齊,無灰塵,櫥頂無亂堆亂放現象;辦公桌上無浮塵,物品擺放整齊,水具無茶鏽、水垢;桌椅擺放端正,各類座套乾淨整潔;微機、打印機等設備保養良好,無灰塵、浮土;廁所牆面、地面、便池清潔乾淨,無雜物、無異味;花壇、綠地內無雜草、雜物。

三、衞生清理實行部門責任制,部門負責人為責任人。各部門辦公室的衞生,由各部門負責日常保潔。

四、責任區衞生清理每週集中進行一次,日常保潔每月由辦公室牽頭進行衞生檢查評比。

五、各部門要認真對待衞生清理和衞生檢查評比工作,積極主動地搞好衞生清理,不得因衞生清理不達標而影響公司的整體評分。

六、衞生檢查評比結果累計存檔彙總,列入年終評先樹優工作的內容。

公司衞生間管理制度

衞生間管理是企業管理水平和員工文明素質的綜合體現,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創造一個乾淨、衞生的生活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一、 公司男、女宿舍樓衞生間管理由專人負責,其它區域衞生間管理由所在單位責任人負責。

二、 衞生間必須保證設施完好,標誌醒目,上下水道暢通,無跑、冒、滴、漏現象,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

三、定時打掃,全天保潔,通風良好,做到各種設施乾淨無污垢,地面無積水、無痰跡、無異味、無蠅蛆和煙頭,一處不合格罰款10元。

四、 衞生潔具做到清潔,無水跡、無浮塵、無頭髮、無鏽斑、無異味,牆面四角保持乾燥,無蛛網,地面無腳印、無雜物,一處不合格罰款10元。

五、 便後及時沖洗,做到手紙入簍,當天清理,便池內嚴禁丟棄報紙和雜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六、 衞生間牆壁上嚴禁亂寫亂畫,對故意損壞衞生設施者,將根據情節輕重罰款50—100元。

衞生管理準則

1.本公司為維護員工健康及工作場所環境衞生,特訂定本準則。

2.凡本公司衞生事宜,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準則行之。

3.本公司衞生事宜,除總務及生產單位(安全衞生委員會)負責外,全體人員,須一體確實遵行。

4.凡新進入員必須瞭解衞生的重要與應用的知識。

5.各工作場所內,均須保持整潔,不得堆積足以發生臭氣或有礙衞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場所內之走道及階梯,至少須每日清掃一次,並須採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

7.各工作場所內,應嚴禁隨地吐痰。

8.飲水必須清潔。

9.洗手間、廁所、更衣室及其他衞生設施,必須特別保持清潔。

10.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保持清潔暢通。

11.凡可能寄生傳染菌的原料,應於使用前施以適當的消毒。

企業優秀規章制度 篇7

員工守則

1、遵紀守法遵章守制

2、愛企如家愛崗敬業

3、誠實做人踏實做事

4、服從領導服從分工

5、盡職盡責盡心盡力

6、廉潔奉公勤儉節約

7、誠實守信嚴守祕密

8、相互尊重互敬互愛

9、文明禮貌講究衞生

10、待客如賓服務為本

十不準

1、不準矇騙説謊6、不準油腔滑調

2、不準拉幫結派7、不準賭博酗酒

3、不準打罵偷竊8、不準損害公物

4、不準隨地吐痰9、不準遊嬉好閒

5、不準欺上瞞下10、不準自以為是

職工守則

1、遵紀守法,堅決服從有關上級的管理,杜絕與上級頂撞。

2、禁止對公司的職工品頭論足。禁止對公司的制度及公司處理問題的方法和其它一切與公司有關的事宜進行議論。如對某些問題不理解或不認同可通過書面方式反映或要求公司召開專門的會議傾聽你的陳述,以便公司做出判斷。

3、不得談論其他職工的工作表現及自己對該職工的看法,更不得探聽其他職工的報酬及隱私。

4、職工之間的關係要簡單化,不得勾心鬥角,互不買帳。如有此情況發生,只要影響到公司的利益,將受到嚴肅處理。

5、工作時間要衣冠整齊,不得打鬧、不得穿拖鞋(特殊工作除外)、不得影響別人工作。

6、不得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

7、必須做到筆記本不離身,對客户的疑問、上級安排的任務及同事拜託的事情都應做記錄,並儘快落實或一一答覆(回話)。自己解答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立即解釋清楚並向有關人員彙報,任何事情都必須有個回話。杜絕石沉大海、有始無終。

8、對公司要忠實,不謊報情況,不散佈流言蜚語及報喜不報憂。

9、不得向公司提供假文件(假文件包括:假證書、假體檢報告、假證明信等一切文件及其複印件或塗改過的文件)這在現代社會裏是極不道德與違法的行為。

10、講文明,懂禮貌,不説髒話、粗話;真誠待人,不恭維成性,不溜鬚拍馬成習。

11、一個好公司對某些人來説如魚得水,對另外一些人來説則如喝毒藥。金豪的任何一位職工都有權利做出以下兩種選擇:

⑴職工如果有辭職想法的,請儘快辦理辭職手續,公司可以考慮給予一定的補助;

⑵可以請1至3年的長假出去闖蕩,公司為其保留公職及工齡。

如未做出以上選擇的職工,若擅自議論同事或公司事務的,一經發現立即解聘。

12、不得對外吹噓、炫耀金豪公司及有關的事情。樹金豪形象,為金豪增光。

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崗位實行聘任制。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由總經理聘任。部門副經理、員工經部門經理提名由總經理聘任。

2、新聘員工實行先試用後錄用的原則,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察合格者可正式錄用,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勞動合同書》,同時簽訂《崗位聘任書》。

3、在勞動合同期內,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對合同進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條款將對以上情形予以明確。

4、在聘任期內,根據員工的品德、能力、勝任聘任約定崗位工作的程度、業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公司制訂的規章制度,有權解聘、換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對造成經濟損失嚴重者和影響惡劣者追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勞動合同期和聘任期滿,公司對能遵守規章制度、工作業績顯著者優先錄用和聘任。

6、員工養老保險等福利待遇按《職工福利及報銷制度》執行。

工資管理制度

為明確公司員工的工資待遇,規範公司對員工工資的發放標準,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特訂立本制度:

公司員工工資實行基本工資、職務工資、職稱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考勤工資等相結合的工資制度。

一、員工工資每月16日準時發放,遇節假日順延。

二、基本工資標準為:

董事長:1600元/月總經理:1200元/月

副總經理:1000元/月部門經理:600元/月

部門副總經理:500元/月一般員工:400元/月

三、職務工資:

董事長:800元/月總經理:600元/月

副總經理:400元/月部門經理:200元/月

部門副總經理:100元/月

四、職稱工資標準:

高級職稱(包括大學本科):200元/月

中級職稱(包括大專學歷):100元/月

初級職稱(包括中專學歷):50元/月

五、加班工資標準:按平時公司發放員工工資的兩倍計算

六、工齡工資標準:

按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計算工齡,第一年每月50元,以後按此幅度逐年遞增,按月發放。

七、考勤工資標準:

月全勤獎每月50元,全年滿勤獎600元。(每月出勤28天為滿勤;請假三天內工資據實發放,超過三天以上部分全額扣除)。

八、補助:過節費標準(50—200元),另外夏天降温費及冬天烤火費由公司定額定時發放。對工作做出特殊成績或有突出貢獻者,年終公司給予重獎。

九、其他獎懲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業績工資另定。

獎勵制度

1、工作中的改革、創新被採納並給公司帶來效益的,獎勵100—500元;

2、發現重大問題並及時解決,為公司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獎勵100—500元;

3、工作中任勞任怨,卻遭他人無理排擠、打擊,但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計較個人得失,獎勵200元;

4、發現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5、一年中,連續5次獲獎勵,年終再次給予5次獎勵的總和。

懲罰制度

1、對公司不忠實,謊報情況及散佈流言蜚語的,開除。

2、對公司及公司的職工(包括管理者)的缺點及錯誤不能正面提出而私下進行議論的,解聘,情節嚴重者開除;

3、私做交易而謀求非法收入的,開除。

4、由於對公司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在行使權力時不能理解又不通過正常渠道申訴,或由於其它任何原因,而擅自對其他職工及人員揚言“不想幹了”等類似語言的,解聘。

5、對客户的疑問不解釋、不解答、不落實的,罰款20—200元/次;對上級佈置的任務,同事拜託的事無回話的,罰款20—100元/次。

6、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職責的、發現公司財物受損、丟失而不管不問的,解聘。

7、應急情況離開,未交接好自己手頭工作而又沒向公司彙報的,罰款20元/次。應急請假、正常請假及正常調休,在自己安排的天數內,不能如期回公司又未補辦手續的,視同擅自離崗。上班時擅自離崗的,罰款20元—200元/次。

8、工作時談論與公司無關的話題、説風涼話及冷言冷語的,罰款20元—50元。

9、管理人員如採用正確的手段指出自己的缺點、錯誤及對自己提出批評的職工採取不理智的態度、泄私憤或打擊報復時。罰款20元—200元/次,並免職同時解聘,情節嚴重者開除。

10、在彙報工作時報喜不報憂,對同事及上級進行

11、上班時,工作有工作的樣子,走路有走路的姿勢。對丟三落四的工作方法和吊兒郎當的走路姿勢,公司將提出嚴重的警告,五次不更改,解聘。

12、員工在工作時無意中犯了錯誤而能主動向主管人員承認的,象徵性地處罰1元錢;對企圖隱瞞錯誤的要從重處罰。

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2、公司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原則上每週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42小時,每日正常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時工作如有加班在2小時內不支付加班工資。

3、上下班認真填寫考勤記錄,實行上班簽到、下班簽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記錄由辦公室負責統計,並於月初將上月考勤情況及時報送財務部作為扣發工資、支付加班工資和發放滿勤獎的依據。

6、遲到、早退超過五分鐘則一次扣款2元,超過10分鐘則一次扣款4元,超過三十分鐘扣半天工資,超過一個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一個月累計遲到達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曠工三天當自動離職。

7、公司實行月滿勤獎和年滿勤獎制度。每月上班28天為滿勤,月滿勤獎為50元/月,連續12個月滿勤為年滿勤,獎為600元/年,經考核達到滿勤標準的員工滿勤獎年終公司一次發放。

8、上班外出辦事需要向辦公室或部門經理講明所去地點、時間、所需辦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響工作的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無事不離崗、不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之事。

休請假制度

1、公司建立調休、請假制度。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休假、請假半天、員工兩天以上(含兩天)應提前半天向總經理報告,履行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離崗;部門副經理、一般員工休假、請假兩天由部門經理視工作情況予以審批;所有休假、請假均由辦公室進行登記。未請假離崗視為曠工。

2、每月工作平均天數為21.17天,加班計發工資、請假扣發工資以此標準計算。婚、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女員工產假為30天,哺乳期內,上下班時間每天縮短2小時。

財務管理制度

1、公司財務收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不得坐支現金。當天發生的經營收入當天必須存入銀行。

2、收款收據、發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重要憑證和票據由會計統一管理、登記,不得缺號、跳號使用,領用、收回作廢(聯數齊全)存根收回由會計設立專項登記簿登記。

3、公司的費用開支標準嚴格執行財政部門、地方政府、董事會或經理辦公室所規定的標準,不得超標,儘量減小財務支出。

4、財務印鑑必須分離保管,財務收支日清月結,財務手續合規齊全。

財務報銷制度

1、費用報銷嚴格執行先審核後報銷的制度。一切費用的報銷應先由會計按規定的標準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報銷。

2、公司財務支出實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資金支付憑證必須附有經會計審核、總經理審批的有效票據。

3、費用經辦人員應在費用發生後三天內及時報償。費用報銷原則上實行兩手製,一人經辦,一人證明。

4、因工作需要出差車船費據實報銷。

5、住宿費、伙食費省內每人每天按120元包於,省外每人每天按160元包於,由會議統一安排的食宿費據實報銷。

6、董事長、總經理手機費據實報銷;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工、總監手機費每月180元內據實報銷;部門經理、司機手機費每月100元內據實報銷。

社會保險管理制度

1、為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愛,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使員工老有所養,對符合條件的職工一律申報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2、員工社會養老保險工資標準以400元為起點。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按國家規定執行。

3、員工自願離開公司時,在公司工作期間由公司承擔交納的養老保險費員工要求

企業優秀規章制度 篇8

1、賓客離開賓館時,服務員應及時進入客房檢查。發現遺留物品應及時追交賓客.

2、如未能及時交給賓客應立即上交總枱,總枱應查清並記下賓客單位、地址、姓名,並對遺留物品進行封存。同時報告主管領導,並設法與失主取得聯繫,以便歸還。

3、在歸還物品前,應將賓客的姓名、單位、遺留物和數量核對清楚,確實無誤後方可將遺留物歸還。

4、如得到失主收到遺留物品的消息應及時報告領導。

5、因特殊情況在1—3個月內確實找不到失主的應將遺留物品上交,客房轉交招待所保管。

6、對處理遺留物品有顯著成績的視情況給予獎勵。

樓層物資保管制度

1、樓層公用物資由各樓長負責保管。每月定期全面清點一次,並將物資增減情況如實反映在清查表上報客房部。

2、客人離開賓館時要及時清點客房內用具。發現減少或損壞時應及時追賠。如有特殊情況要及時記錄下來以備後查。

3、凡樓層公用物資不得隨意挪用、外借。如有工作需要應報部門領導,經同意後辦理借用手續。

4、送洗、回收被褥時,應與洗衣房當面點清交接,並妥善保管送洗清單,不得遺失,保證數量準確無誤。

5、如發現有將公物外流者以一罰十,嚴重者開除處理。

6、發現樓層物資減少,損壞應及時追查原因,屬責任心差遺失、損壞的要照原價賠償。

7、樓層物資移交時,須有監交人和移交表,並將移交情況如實反映清楚,由交接人、監交人簽名蓋章。

8、全體人員要樹立主人翁思想,加強責任心,愛護一切公物,共同做好樓層物資保管工作

企業優秀規章制度 篇9

一、 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 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 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 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財 務 管 理 制 度

總 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複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設備20xx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衝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都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帳户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户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户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十六、銀行帳户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帳户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帳户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彙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餘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餘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後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兑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准,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税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企業優秀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規章制度管理,規範規章制度制定程序,保證規章制度制定質量,提升規章制度管理水平,根據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規章制度”,是指為規範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保證公司有序、高效運轉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性、反覆適用性、權利與義務並存的的規範性文件。

第三條規章制度種類主要包括:辦法(實施辦法)、制度、規定、細則(實施細則)、章程、規則、指導意見等。

第四條規章制度管理堅持體系化、規範化、標準化的原則,不斷健全規章制度體系,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的廢、改、立管理流程,統一應用規章制度格式模板及其他相關規範。

第五條規章制度制訂(修訂)的基本流程:計劃→起草→審核與審查→審批與發佈。

第六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本部及系統各單位。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七條公司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是公司規章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編制和完善規章制度體系,組織編制和督促落實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歸口審核規章制度的合法性、規範性和協調性,定期彙編出版規章制度。

第八條公司本部各部門是其業務範圍規章制度建設的責任部門,主要職責:根據本部門的職責分工,配合建立規章制度體系,制定規章制度建設計劃,起草併發布規章制度,負責業務範圍相關規章制度的專業性審核,以及本部門規章制度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審計部是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部門,負責定期檢查規章制度在公司系統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九條系統各單位規章制度管理歸口於其承擔企業管理職能的部門,工作職責參照前款執行。

第三章計劃

第十條規章制度建設實行計劃管理,本部各部門、系統各單位應將規章制度建設納入年度計劃管理,並於每年12月31日前將規章制度管理年度報告報公司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規章制度管理年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本單位規章制度建設和變更情況,規章制度培訓情況,規章制度管理成效,以及次年規章制度廢、改、立計劃和培訓計劃等。

第十一條公司企業管理部負責彙總、分析公司本部和系統各單位的年度規章制度建設、管理情況,並於每年1月底前向公司作專題彙報。

第十二條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在彙總、審核各部門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的基礎上,編制公司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經公司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後下發執行。

第十三條各部門根據公司下發的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將本部門的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分解、落實到季度計劃和月度計劃,確保按計劃如期完成起草工作。

第四章起草

第十四條起草規章制度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

(二)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

(三)符合企業發展戰略和企業文化,服務於企業使命和目標的實現;

(四)結構嚴謹、邏輯嚴密、文字簡練、用語準確,並符合公司規章制度模板(見附件1)和編寫規範的要求;

(五)職責和權限界定清晰、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

(六)相關制度之間邊界清楚,相互協調,有機統一。

第十五條規章制度原則上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目的、適用範圍、職責劃分、具體規範、解釋部門和施行日期等。

第十六條規章制度內容涉及其他部門工作的,起草部門應主動徵求相關部門意見,並協調一致;無法協調一致的,應將有關意見和規章制度送審稿一併提交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協調。

第十七條規章制度分章、節、條、款、項、目結構表達,內容單一的也可直接以條的方式表達。章、節、條的序號用中文數字依次表述,款不編序號,項的序號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表述,目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依次表述。

第五章審核與審查

第十八條規章制度送審稿由公司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負責統一審核,審核內容包括:

(一)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三章的規定;

(二)是否與現行規章制度協調、銜接;

(三)是否存在法律風險;

(四)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的體例、文字要求。

(五)需要審查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規章制度起草部門應將規章制度送審稿送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和審計部,就規範性、合法性和內部控制進行審核,審核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出具審核意見。

(一)規範性審核由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負責,主要從規章制度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管理要求,與已有的規章制度在內容上有無交叉、重複和矛盾之處,是否符合規章制度模板和編寫規範要求等方面進行審核,確保規章制度符合規範。

(二)合法性審核由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負責,主要從國家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公司規章制度等角度進行審核,確保規章制度與現行的國家、地方法律法規不發生衝突,滿足合法合規的要求。

(三)內部控制審核由審計部負責,主要從規章制度內容能否涵蓋所規範業務的主要控制點,是否能有效控制風險等角度進行審核,確保規章制度滿足公司內部控制及全面風險管理的要求。

第二十條規章制度起草部門依據審核意見對規章制度送審稿進行修改,然後根據規章制度實施範圍在本部、公司系統廣泛徵求意見。

第二十一條規章制度送審稿經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審核後,由起草部門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查,審查確定後形成規章制度草案。

第二十二條規章制度起草部門依據反饋意見對規章制度送審稿進行修改,經部門分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審核部門會籤(會簽單表樣見附件2),形成規章制度草案。

第六章審批與發佈

第二十三條對一般性的專業、專項規章制度,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後發佈實施。

企業優秀規章制度 篇11

工資薪金制度範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範圍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鈎,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後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鈎,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度

第十一條適用範圍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

採用結構工資制。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佔%(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繫;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佔%(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於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於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3)人事部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於工齡工資。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範圍:

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

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第二十五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税工資,根據國家税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税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條本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企業優秀規章制度 篇12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門為企管部,對上向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負責,對下由人力資源主管負責日常事務。

公司的部門設置、人員編制、企管部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由總經理負責;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項由董事會負責。

第二條 企管部有關人事管理的職責如下:

(1)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情況,制定並實施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和具體計劃。

(2) 根據各部門的人力需求計劃,負責對人才引進和招聘工作進行具體操作。

(3) 負責擬訂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勞資、培訓等方面的政策及規章制度,經批准後,負責監督執行。

(4) 負責擬訂員工崗位薪酬制度。

(5) 負責擬訂本公司員工績效考核體系及獎懲方案,並組織實施。

(6) 根據公司員工實際狀況和企業發展的需要,制定並實施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7) 負責組織員工的各種崗位培訓。

(8) 負責公司員工的社會保障工作。

(9) 負責員工辭退及內部調配,代表公司處理勞動糾紛。

(10) 負責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入職和離退職等人事手續。

第三條 本制度除另有規定外,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員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職人員,包括正式職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本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後,若願意繼續受聘,經公司同意後可與公司續簽聘用合同。

第五條 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規範員工和公司雙方的行為。

第二章 聘用

第六條 公司聘用的原則是:“任人唯賢,擇優錄用;競爭上崗,崗上競爭”。

第七條 聘用各級員工應綜合考慮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等,以適合於所任職務或工作為考察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會負責向社會公開招聘。具體方式由董事會制定、執行。

各部門經理、副經理的聘用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公司其它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

第九條 公司的人員編制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崗位設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崗位設置。公司鼓勵通過員工增加崗位技能的學習,達到“一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併崗位,減少人員,增加勞動效率。

第十條 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的編制程序如下:

(1) 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企管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後,上報企管部。

(2) 企管部彙總後,結合崗位編制、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編制下一年度人力資源需求方案,報總經理批准;

(3) 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企管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條 普通員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員需求部門的負責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由企管部結合年度計劃審核需求,給出審核意見;

企管部審核同意後,會同需求部門,根據崗位説明書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崗位任職資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計劃,經企管部經理批准後執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崗位要求確定初始人選,送需求部門審核,確定最終候選者名單;

企管部會同需求部門共同進行面試(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試的次數),並共同決定聘用人選;

企管部負責聘用人員的通知,進入試用期管理;

企管部負責落實崗前培訓。

第十二條 部門經理的聘用,參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經理的聘用,由總經理會同副總經理進行;其它的部門經理由企管部會同總經理、副總經理進行。

第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與集團中層以上幹部有親屬關係的人員(對歷史形成的此類情況不予追溯)。

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有賭博、吸食記錄者。

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品行惡劣,曾被其他單位辭退、開除人員。

體格檢查不通過者。

第十四條 公司招聘採用內外一視同仁的原則,即外部招聘與內部推薦共舉,統一考察標準,擇優錄取。

第三章 試用

第十五條 新聘用人員均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條 試用期為1-3個月。

第十七條 新進員工的試用,由所在部門進行,企管部負責監督。

第十八條 新進員工向企管部報到,並以其向企管部報到的日期作為起薪日。

第十九條 公司員報到時應交驗的材料:

(1) 公司統一印發的登記表

(2) 身份證(複印件)

(3) 畢業證明書(複印件)

(4) 技術等級證(複印件)

(5) 健康檢查表

(6) 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張

(7) 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二十條 企管部應於新員工報到當日與其簽定“試聘協議”;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檔,一份由試用員工自留。

第二十一條 試用員工經試用期考核成績合格者,其服務時間統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計算,公司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書(訂立集體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不可請求任何遣散費或補助。

(1) 品行欠佳,違反公司有關規定;

(2) 申請事假超過規定;

(3) 經試用單位認為不適合工作崗位;

(4) 發現進入公司前曾有不適合崗位的違法行為;

(5) 遞交的個人資料被查證為虛假的;

第二十三條 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後,應即赴目標部門工作,不得藉故拖延或請求更換;並由企管部填發工作記錄卡,按照規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事先以書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條 試用期的考核

(1) 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後,向企管部領取“員工轉正考核表”,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

(2) 部門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並寫出初核評語。

(3) 人力資源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填寫考勤狀況。

(4) 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a) 考核結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為合格;

b) 考核不合格的新員工由企管部辦理退職手續;

c) 考核合格的員工由企管部負責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核定崗位及相應的崗位薪點數;

d) 考核分數在90分以上的員工可以晉級確定崗位薪點數;

第四章 服務

第二十五條 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各項規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條 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1) 建立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而奮鬥。

(2) 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產品。

(3) 牢記“質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則,努力消除可能給顧客帶來不便的任何瑕疵。

(4) 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新技能,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5) 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6) 培養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 保持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和挫折。

(8) 善於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9) 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10) 明確公司的奮鬥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二十七條 員工行為準則包括:

(一) 忠於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二) 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職務。

(三) 不斷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 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六) 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出廠。

(七) 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 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後始得離開。

(九) 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點的環境清潔。

(十) 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誌、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並防範危險。

(十一) 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鬥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閒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 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務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 工資及福利

第二十八條 公司執行崗位薪點工資制,即工資包含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年功工資三部分。各部分工資均採用薪點數計算,彙總後結合薪點值確定工資。

第二十九條 崗位工資、年功工資按月核算,績效工資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條 公司的年度工資總額須與公司的經營效果密切相關。

第三十一條 工資採用“下發薪”制,即每月5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提前。績效工資(獎金)按季度發放,最遲不晚於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條 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龍江省規定的社會統籌保險,以及公司規定的各項福利措施。

有關工資及福利的具體內容見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 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條 公司員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時間為:

夏季: 8:00-17:00

冬季: 8:30-17:30

生產崗位的作息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安排。

第三十四條 各班、組、部門宜設置兼職考勤員,負責本單元員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員月底將考勤表交本部門彙總,彙總表經部門領導簽字後報企管部。

第三十五條 考勤中有關事項的確認條件如下:

(1) 遲到:

超過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15分鐘以內;

(2) 早退:

提前考勤規定的離崗時間15分鐘以內;

(3) 曠工: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a) 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b) 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c) 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d) 到崗後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4) 病假:

在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前15分鐘,或事先向直接負責人申請(急診除外),且於恢復上班後即日交付正規醫療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5) 事假:

事先向主管領導書面申請,經批准後休息的。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8小時為1日。

(6) 公假: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經申請批准後休假的:

(1) 行使選舉權;

(2) 當選代表出席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區級以上的代表會議;

(3) 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 出席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大會;

(5) 《工會法》規定的不脱產工會基層委員的工會活動,每月佔用工作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時;

(6) 接受區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 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羣眾性活動時。

(7) 福利假:

根據公司福利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於符合條件的員工給予福利假,包括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具體標準參加《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病假(除急診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領導批准後執行。各類假期1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准,超過1日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有關考勤的具體規定及獎懲措施,詳見《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 考核及異動

第三十七條 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 員工轉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試用”章節規定的辦法執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則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 員工的異動主要指部門經理(含)以下的員工,包括調動、晉升、降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調整由董事會負責。

第四十條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調動和部門間調動兩種情況:

(1) 部門內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後,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經企管部批准後執行。

(2) 部門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調出部門、調入部門、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後,由企管部申請,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第四十一條 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前5%的,可以向上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後5%的,可以向下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

第四十二條 員工的晉升和降級,除《員工獎懲制度》規定外,主要依據考核成績、個人技能、工作態度決定。

第四十三條 普通員工的晉升和降級,由人力資源主管和員工所在部門共同負責擬定,報企管部批准;部門(副)經理的晉升和降級,需報總經理批准;

第四十四條 公司根據考核成績實行“末位淘汰”制,具體規定見“末位淘汰制管理辦法”。

第八掌 獎懲

第四十五條 公司獎懲的目的在於鼓勵和鞭策員工勤奮工作,奮發向上,做出更大成績,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法失職行為,保證順利的實現企業和員工的發展目標。

第四十六條 公司的獎勵包括: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榮譽獎勵等。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等;榮譽獎勵包括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先進工作者、勞動模範等;行政獎勵包括晉升、擴大職權、參與決策等。

第四十七條 公司的懲罰包括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獎金、降薪等;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免職、辭退、開除。

有關獎懲的具體規定,見《員工獎懲制度》。

第九章 培訓

第四十八條 公司鼓勵員工進行業務深造,貫徹“一崗多能”政策,將組織定期與不定期的崗位培訓及其他技能的培訓。

第四十九條 培訓由企管部會同業務部門,通過分析考核結果後確認需要培訓的人員及內容,在此基礎上制定培訓計劃,經企管部批准後執行。

第五十條 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1) 崗前培訓為新進員工入職前的培訓,由人力資源主管組織,內容為:

a) 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b) 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c) 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説明;

d) 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2) 在職培訓:在崗員工的技能培訓,以提高本職技能或增加第二崗位技能為需要,由各級主管組織,採用內部培訓與外部培訓結合的方式,並加以總結,形成固定的培訓教材;

(3) 專業培訓:視業務的需要,對優秀的員工進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訓。專業培訓包括:

a) 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班

b) 邀請專家進行專項講座

c) 脱產學習

d) 國外深造

第五十一條 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參加專業培訓的員工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後服務協議”;

第五十二條 參加培訓的員工應認真學習,公司將考察培訓效果;並據此決定員工承擔培訓費用的比例。

培訓的具體規定見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第十章 解職

第五十三條 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死亡”、“退休”、“辭職”、“停職”及“辭退/解僱”“開除”六種。

第五十四條 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員工死亡的撫卹條件及標準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五十五條 公司員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五十六條 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於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七條 公司員工停職分為“自請停職”及“命令停職”二種。

(一)員工因服兵役、預備役期間超過一個月者可自請停職。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1. 員工不適合繼續本職工作又無法調整工作的;

2. 因病延長的假期超過規定者。

3. 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十八條 自請停職和命令停職,如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自請停職者,於免除兵役、預備役後15日內報道復職。否則,以辭退處理。

(二)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癒申請復職者,可按退休或辭退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職在3月內還無法安排合適工作的,按辭退處理。

(四)因訴訟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僱,但偵查處分不起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後,可予復職。

第五十九條 公司員工於停職期間,停發所有薪酬,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六十條 員工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根據其行為及後果,根據相應的規定給予解僱或開除處理。解僱或開除的決議應通過公司辦公會決定,並將辭退及解僱的決定通知工會。

第六十一條 因公司調整業務結構,或發生重大經營變動導致的解僱員工計劃,應事先與工會協商,共同制定解僱及補償方案。

第六十二條 公司員工離職,除“死亡”及“命令停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妥交卸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籤準後才能離職。財務部憑籤準單辦理有關結算。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六十四條 如有未盡事宜,可由董事會另行補充規定,修改時亦同。

第六十五條 本制度由企管部負責解釋。

企業優秀規章制度 篇13

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包括五個方面:

一、公司員工出勤考勤管理制度。

二、員工崗位責任制。

三、業績考核制度及獎懲制度。

四、物資領用和財務管理制度。

五、領導班子決策管理制度

公司規章制度的作用

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是每一個企業的權利和義務,一套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可以在企業與勞動者出現勞動爭議時,為企業提供重要保障。《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因此,符合該條規定的企業內部規章制度,會成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重要依據,從而為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起到重要作用。

某加油站《員工手冊》中有這樣的規定:員工在工作區域內吸煙,屬於嚴重違紀行為。小張於XX年2月到該加油站工作,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時,加油站值班經理髮給小張一本《員工手冊》,並要求其閲讀後簽字確認。4月的一天,小張在工作中遇見多年不見的老同學,兩人聊到興頭上,老同學遞給小張一支煙。小張剛吸兩口,值班經理就飛奔到二人身邊將其香煙奪下踩滅。第二天,小張便接到加油站的解僱通知書,理由是小張在加油站內吸煙屬於嚴重違紀行為。小張覺得自己只是吸了兩口就馬上熄滅了,而且也沒有造成什麼影響,於是他便將加油站告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加油站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繼續履行。仲裁委員會認為加油站的工作環境特殊,《員工手冊》中規定“在工作區域內吸煙構成嚴重違紀行為”是合理的,小張在工作區域內吸煙雖未導致嚴重事故,但已經構成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因此,仲裁委員會駁回了小張的仲裁請求,認定加油站的解僱行為合法。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給用人單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的勞動合同。而對於何謂“嚴重違紀”、“重大損害”,法律並未作出具體的規定,這些就需要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中根據本單位的特點和現狀進行明確、具體的規定。眾所周知,加油站內是禁止吸煙的,本案中的加油站為了本身的安全及社會公共安全規定“在工作區域內吸煙屬於嚴重違紀行為”是合法合理的。因此,貌似“小錯誤”的吸煙行為被認定為“嚴重違紀”,加油站依據規章制度作出的抗辯最終得到了仲裁委的支持。

規章制度不論是在企業的用工管理中還是在解決糾紛時都會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每一個企業都應當花費心思進行規範。

企業優秀規章制度 篇14

企業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公司管理,維護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明確要求,規範行為,創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係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第二章人事制度

第三條招聘制度

(一)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第四條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時間

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其中,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為工作時間,12:00-13:00為午餐休息。週六,週日實行雙休制度。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實行簽字報道。

2、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5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前一天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交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

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

4、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五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規章、公告及通告。

第六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1、盡忠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

2、不得經營、從事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商業活動。

3、不得兼任其他廠商的職務。

4、不得泄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

5、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或以本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6、不得私自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入公司。

7、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包括業務資料及複印本)出公司。

8、對外接洽業務,態度謙和,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之行為。

9、上班時間要保持肅靜,不準串崗聊天、嘻鬧、高聲喧譁和爭吵。

10、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及礦工。

第四章薪酬福利制度

第七條本公司遵循公平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薪酬及福利待遇。

第八條員工薪酬組成:

(一)基本工資

1、視工作人員的學歷、經驗、能力、體格及其工作性質而定。

2、工作人員的年度工資調整方案由人事部擬定,呈總經理核定後調整。

3、職務工資:依員工所任職務的繁簡與責任的輕重發給。

(二)獎金

1、全勤獎金

(1)全月未請假、遲到、早退者,發給全勤獎金50元。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發給25元。

全月出勤中,請假4小時(含)以內者,超過4小時以上不發給。

全月出勤日中,遲到、早退累計未超過三次(含)者,四次以上不發給。

2、年終獎金

視本年度利潤狀況發給(給予標準另訂)。服務未滿一年者,以基本工資服務月數1/12的標準發放。

第九條員工薪酬,採用月工資制,每月工資發放一次,於次月10號發給(如遇假日提前發給),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次月發給;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第十條福利待遇包括:

(一)休假福利

為了照顧員工的身心健康,全體員工每年均享有國家規定的所有假日。

(二)保險福利

公司為正式員工辦理五險一金。

(三)健康福利

為了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更出色地為企業服務,公司每年出資為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四)補貼福利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和企業的實際情況,發給員工餐費補貼、住房補貼及交通補貼,具體補貼金額依具體情況而定。

以上規章制度在通知之日起實行,望各位員工共同遵守。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制度20xx-09-18 19:22 | #3樓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制度

第1條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5條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員工應聘職位時,應滿18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8條公司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

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10條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三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1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2條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13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申報勞動部門失業登記備案,符合失業待遇條件的,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單位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5)

被勞動教養的;(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5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4)公司開展業務活動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6條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3)對公司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17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業祕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19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1條的情形除外)。

第20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期滿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1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解除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2條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制度。

企業優秀規章制度 篇15

會議是企業處理重要事務實現科學決策的重要途徑,同時也是有效進行信息溝通、協調管理各方面的重要手段。為規範公司各類會議管理,必須建立健全的會議管理制度。

一、會議的分類

會議是公司上傳下達,管理溝通的重要方式。公司會議按會議召開的時間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按級別分為公司級會議和部門級會議。

二、會議的組織

公司級會議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其主要內容包括會議準備,參會人員的通知(需提前一天,特殊情況除外)、接待,會議記錄等。部門級會議由部門組織召開,辦公室協助。

三、公司級定期會議召開要求

(一)辦公室根據公司工作安排,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員,通知內容包括:開會時間、地點、會議性質、主要議題、主持人及參會人員應準備的內容等。

(二)公司級會議召開前,辦公室根據會議有關要求準備相關的資料並確認其議程。

(三)會議期間由辦公室作好記錄並形成會議紀要,以便追蹤落實。

(四)會議要求

1、總經理辦公會(經營例會):

參加人員:公司總經理、各部門負責人、辦公室祕書。

會議地點:總經理辦公室。

會議時間:每月26—28日。

主持人:總經理或常務副總。

會議議題:總結上月工作,剖析、解決、協調有關問題;佈置下月工作。

與會人員要求:與會人員陳述本部門當月工作完成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彙報下月工作計劃,並作好會議記錄。

2、半年工作總結會:

參加人員:公司全體人員。

會議地點;會議室。

會議時間:每年七月中旬。

主持人:總經理或常務副總。

會議主要內容:總經理作半年工作總結報告。

3、年終總結大會:

參加人員:公司全體人員

會議地點:會議室。

會議時間:來年元月下旬。

主持人:總經理或常務副總

會議主要內容:總經理作全年工作總結及來年工作計劃報告。

四、部門級定期會議召開要求

(一)各部門根據部門工作安排,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員,通知內容包括:開會時間、地點、會議性質、主要議題、主持人及參會人員應準備的內容等。

(二)部門級會議召開前,各部門根據會議有關要求準備相關的資料並確認其議程。

(三)會議期間作好記錄,以便追蹤落實。

(四)會議要求

參加人員:部門全體人員

會議地點:部門辦公室

會議時間:每週五下午

主持人:部門負責人

會議主要內容:部門負責人總結上週工作完成情況及存在的問題,佈置下週工作。

參會人員要求:積極參與,提出在工作中存在的具體問題;細心聆聽,按部門負責人佈置的工作內容及要求作好記錄。

五、公司級臨時會議參照公司級定期會議執行;部門級臨時會議及生技部班組長會議參照部門級會議執行,

六、會議要領

(一)與會人員發言內容不能偏離了議題,應就會議議題積極發言;

(二)發言一定要客觀、公正,不能借機徇私或爭奪個人利益;

(三)與會人員要專心聆聽發言,嚴禁打斷別人發言;

(四)發言者不能過於針對於某些人,應就具體事實展開發言;

(五)與會人員應根據準備的資料積極發言,嚴禁迴避發言;

(六)發言應抓住重點,簡明扼要,通俗易懂,不能過於宂長;

(七)發言時應多提改進建議,少談失敗理由和做某項事情的具體經過。

七、會議紀律

(一)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

(二)會議進行之前,參會人員必須把手機、傳呼機調到振動無聲狀態;共2頁,當前第1頁12

(三)在會議進行過程中有事應先舉手請示,經領導同意後方可離席辦事;

(四)積極參與,嚴禁交頭接耳;

(五)嚴禁在會議進行其間,做與其無關的事情。

企業優秀規章制度 篇16

(1)目的:為了保障倉庫貨品保管安全、提高倉庫工作效率和物流對接規範,制定倉庫管理制度,確保本公司的物資儲運安全。

(2)範圍:針對物流部倉庫和理貨區。

(3)內容:

1、嚴格遵守公司和部門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罷工、不代人打卡;上班時間內在各自崗位上盡職盡責,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非本公司員工不得進入倉庫,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員經請示上級同意後,在倉管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任何進入倉庫的人員必須遵守倉庫管理制度。

4、非物流部員工不得進入理貨區,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員經請示上級同意後,在理貨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理貨區;物流部配送人員在進入理貨區後,及時完成各配送線路的包裝箱交接清點和單據簽收工作,任何進入理貨區的人員必須遵守倉庫管理制度。

5、任何人員不得在倉庫和理貨區內吸煙。

6、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交待的任務。

7、嚴格執行倉庫的貨物保管制度。

8、規範倉庫貨物管理。

9、倉管員、理貨員必須全面掌握倉庫所有貨物的貯存環境、堆層、搬運等注意事項,以及貨品配置、性能和一些故障及排除方法。

10、理貨員對所有入庫貨物的質量進行嚴格檢查和控制。

11、貯存在倉庫的貨物,按照貨物的品牌、型號、規格、色號等分區歸類整潔擺放,在貨架上作相應的標識,並製作一個《倉庫貨物擺放平面圖》,張貼倉庫入口處。

12、同類型的貨物,不同批次入庫要分開擺放,發放貨物時,要按照先進先出的順序原則出庫。

13、嚴格遵照貨物對倉庫的貯存環境要求(如:温、濕度等)進行貯存保管,定時對貨物進行清潔和整理。

14、保證倉庫環境衞生、過道暢通,並做好防火、防潮、防盜等安全防範的工作,並學會使用滅火器等工具,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各種電器電源、門、窗、等安全情況。

15、倉管員按照財務要求及時地記錄好所有貨物進出倉的賬目情況,每天做好盤點對數工作,保證賬目和實物一致。

16、倉管員、理貨員不得挪用、轉送倉庫內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員需要到倉庫借用貨物,必須經過本部門負責人在借條上批准後才能讓其借走。

17、倉庫、理貨區、包裝箱及其它貴重物品的專櫃鎖匙由主管保管,不得轉借、轉交他人保管和使用,更不得隨意配製。

18、嚴格執行貨物進出倉庫規程。

19、嚴格執行倉庫的貨物進出倉的運作流程,確保倉庫區域的貨物的貯存安全。

20、倉管員在接到理貨員入庫通知時,按照入庫單與理貨員做好貨物清點交接工作,並在入庫單上簽字確認。

21、倉管員在接到理貨員出庫通知時,按照調撥單與理貨員做好貨物清點交接工作,並在要求理貨在調撥單上簽字確認。

22、倉管員、理貨員必須按照進出倉流程做好各項交接工作。

倉庫主管職責

1、負責倉庫整體工作事務及工作日常管理,協調部門與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工作。

2、負責制定和修訂倉庫收發貨、作業流程等管理制度,完善倉庫管理的各項流程和標準;建立規範、完整的物流倉儲操作報表,及時反饋倉儲操作;

3、庫房的合理化佈局和管理,合理規劃各分倉的儲存空間及貨物的儲存方式,倉位調整;負責制定各倉庫儲位的規劃、標識、防火、防盜、防潮及物料的準確性管理標準;

4、制定倉庫工作計劃;制定部門每月工作計劃、分析、總結部門工作狀況與下一步工作思路,帶領督促員工完成目標任務,

5、負責分配倉庫員工工作及日常工作監督;充分調動和帶領倉庫工作人員完成日常工作,做到高效、準確、有序;、負責對倉庫運營效率、成本、人員管理、流程改善等方面進行統計、分析、改進。

6、負責對倉庫進、出庫,庫存等操作進行審核與監督對各項工作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簽收貨倉各級文件和單據;

7、及時地反映倉庫的庫存狀況,確保庫房帳、卡、物數量一致;確保庫存數據的正確性。數據統計分析能力;完成業務數據的整理和分析;

8、審訂和修改貨倉的工作規定和工作績效;檢查和審核貨倉各級員工的工作進度和工作績效;

9、監督各項管理制度的執行,制訂質量改善計劃,

10、負責倉庫的貨物、人員安全及防護,進行安全評估,不斷改善庫存管理安全,確保倉儲物資免受損失。倉庫安全管理。倉庫安全設施的維護,指導倉庫人員的安全行為及倉庫的安全。及時地定期回顧並彙報倉庫的安全及運行狀況,採取預防措施,

11、組織倉庫日常盤點。報表賬目實物之相符;定期組織實物盤存,做到帳實相符、帳卡相符。出具盤存及分析報告。

12、建立安全庫存機制,進行存量分析和控制,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庫存成本;

13、能夠按照成本會計的要求提供物料消耗情況並進行有效控制;

14、督促各分倉對各類報表的準時上呈及監督。負責加強報表填寫準確性和分析管理,參考分析結果提出改進建議並組織落實;物料數據管理和統計,

15、負責督促及時評估和處理不良物料及呆滯物料;

16、倉庫人員工作指導、業務知識培訓和考核,不斷改善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17、負責落實執行品質安全政策的要求,確保ISO9001得到有效實施

18、按時按質地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

19、負責庫存盤點缺損率;收貨及時率;發貨及時率;收發貨準確率;單據完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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