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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企業規章制度(精選5篇)

物業企業規章制度(精選5篇)

物業企業規章制度 篇1

一、員工守則

物業企業規章制度(精選5篇)

(一) 管理人員必須保持服裝整潔,儀表端莊、精神飽滿。

(二) 對待住户、訪客、同事和各階層人士,均應以禮相待,保持彼此間良好關係。

(三) 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輪值時間,按時上下、班(交接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四) 管理人員不得在當值時間內為個別住户做職責範圍以外及對私人服務的工作

(五) 管理人員不得參與樓宇買賣或租賃事物,若業主、住户提出要求,應請其直接向公司諮詢。

(六) 大廈負責人應該執行公司之各項指標,並定期召開該大廈各級員工的會議,向公司做定期工作彙報。大廈員工應服從大廈負責人之工作調配及崗位編排。

(七) 不準損壞公司信譽和對公司有欺詐及不誠實行為。

(八) 不得假借公司名義或利用職權對外做有損公司聲譽或利益之行為。

(九) 不得向業主、住户或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禮物、賞錢。

(十) 所有公物不得用於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損壞公司財務,對各公物如有損壞,須負責賠償。

(十一) 雨雪天氣,各員工必須依時當值,監守崗位,並按照公司所頒佈之指示進行防風防雨工作。

(十二) 必須尊守和執行公司所發出的一切通告辦事。

二、管理公司

(一) 按照規定時間當值,不可擅離職守。

(二) 在當值時不得飲酒、吸煙、打瞌睡、閲報、看書、聽收音機或與同事閒談、開玩笑。

(三) 每日上班時間,必須穿着公司規定的制服及佩帶員職員工作證,完成自己的崗位職責。巡視各層樓宇及走火通道,巡視時需特別留意大廈清潔及有否損壞、破舊須要維修的地方,並進行登記,如遇有不尋常事件應立即處理、記錄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四) 颱風或暴雨期間,管理人員必須按公司所頒佈的員工共值程序上班,做好一切防風防雨工作,以保護公共財產。

(五) 服從上級指導,完成所指定工作。

(六) 留意各種公用設備有否被破壞或塗污,並通知有關人員修理和清除,必要時須協助維修工作。

(七) 執行各項任務時,必須要有禮貌,謹記“服務至上,禮貌第一”。

(八) 如有住户發生意外,例如:受傷、暈倒等,應立即協助其家人招呼救護車或代辦報警。

(九) 熱情接待來訪人員,詳細記錄住户投訴,並迅速處理。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的,則立即通知有關人員處理解決。處理情況立即向上級報告。

(十) 管理處須設置急救藥品,如繃帶、藥棉及搶救藥品等。

(十一) 大廈公共地方之鑰匙,如:電機房、機房、泵房等,必須小心存放,以備緊急時使用。若有需要外接鑰匙時,必須登記借用人姓名及身份證,用後及時歸還。

三、保安工作

(一)必須明瞭和掌握大廈內各種保安設施之操作和效能。例如:對講機、警鐘、密碼鎖、閉路電視等。更須善用以有設施,以免減弱防盜效果,特別強調大門必須緊閉,住户出入可自備防盜門鑰匙或密碼鎖,訪客則可用對講機。嚴禁大門敞開,防止壞人有機可乘。

(二)應熟悉大廈內各住户、識記住户之姓名、年齡、家庭成員、職業及聯絡電話。此等資料必須保密,不得泄露。

(三)與住户保持密切聯絡,以便就保安問題,經常交換意見和互通消息。

(四)各更管人員交接時應傳達防盜信息,做好交接班記錄,以備核查,務令保安人員高度警惕。

(五)嚴禁借推銷之人士進入大廈。尤其是自稱公務人員或公共機構人員,更應查驗身份證、文件,如有疑問,應致電有關機構查詢。

(六)應有禮貌詢問進入大廈的來訪客人,登記身份證或工作牌照。如有懷疑,應用對講機與有關住户聯繫。如訪客攜帶可疑物品時,更需提高警覺。

(七)當值管理人員至少每兩小時巡樓一次(但不固定時間),以免壞人乘隙而入。巡樓時必須有警覺性,特別注意樓梯、走廊、電錶房及其他隱蔽地方、通道等,以確保無可疑人物匿藏大廈內伺機作案。留意公眾地方之間邊暗角,後巷水渠側、水箱底是否預先暗藏盜竊工具等。

(八)如聽到住户呼救或發現可疑人物,須立即報警並封閉大門及通道,以待警方人員到場處理。切勿採取魯莽行動而不知會警方。

(九)切記管理人員只有一般市民之拘捕權,並無搜查權。因此拘捕疑犯後,應儘快交公安部門處理。

(十)詳細記錄各有關政府部門電話,以便需要時尋求協助。

(十一)若發生罪案,應採取下列步驟協助破案。

1. 立刻報案,並留在現場制公安人員到達,遇有傷員(被害人、案犯)應立即搶救和監護。

2. 切勿移動、也不許他人移動、觸摸、踐踏現場物品,協助公安部門保留證據,方便調查工作。

3. 切勿開動風扇、冷氣機或其他電器用具,以免證據破壞。

4. 禁止任何人在現場走動,以方便公安部門到現場調查。

5. 向公安人員提供有關罪案詳情,如案發經過,與本案有關人物之相貌、衣着、有關之車牌號及壞人逃走方向。

四、公共衞生

(一)清潔工人必須依時清潔大堂、走廊、樓梯、電停車場及天台等公用地方。

(二)勸喻各住户勿將垃圾桶或垃圾袋置於走廊、樓梯等公用地方,以免影響衞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發現有雜物棄置於走廊、天台或樓梯間,應勸喻住户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無法找到住户除清潔工人清理外,並登記在管理處記事簿內,向上級報告。

(四)如發現天台、天井或公用地方積存污水,應立即清理,以免蚊蟲滋生。

(五)如發現屬於本樓宇之污水渠及沙井等淤塞或破爛,應速安排處理。

(六)勸喻住户淋花時要特別小心,勿將水淋到陽台外面,以免影響下層和下面行人。

(七)如發現空調滴水或發出大量熱氣或噪音時,勸喻住户從速處理,以免影響鄰居和市容衞生。並根據城管條例,影響市容者,處以罰款。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頭勸喻住户切勿拋垃圾出窗外,既影響衞生,又可能打到過往行人身上;也不得將可引致淤塞之雜物投入廁盆及污水渠內。

(九)若上層住户之水喉或水管破爛而導致下層天花板滲水,則通知上層住户修理,如無結果,則應詳細記錄及請示上級處理。

(十)如有不顧公共衞生的住户,經屢次勸告仍不改善,應做詳細記錄並報告上級和有關衞生部門。

五、電梯

(一)電梯發生故障停留空中時,乘客按響緊急呼救鈴後,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保修人員迅速修理,同時用電梯內對講機善言安慰被困乘客,請其耐心等待,切勿自行開啟電梯門,以免發生危險。

(二)勸喻用電梯搬運物件者,不可超重,防止造成事故。

(三)乘用電梯人數過多時,應維持秩序,指導分批搭乘,以免超載發生危險。

(四)住户應留意,切勿讓幼兒單獨搭乘或進入電梯,以免發生危險。

(五)保安值班人員時刻注意閉路電視,警惕壞人惡意破壞電梯或梯內設備。

(六)經常清除電梯門路軌內經常積存的垃圾,以免影響梯門開關。

(七)如發現電梯有震盪、不正常的聲音或電梯有損壞時,應急時通知保修人員進行修理。當修理人員到達時,管理人員應詳述電梯不妥之處,以便研究毛病,一切詳細情況,必須詳細記錄送管理處。

(八)狂風暴雨時,如發現機房頂或接近電梯的門窗有滲水時,應即儘量阻止雨水進入電梯槽,暴風雨後,必須根治漏水情況。

(九)電梯槽底有積水時,應及時報告上級處理,同時研究水的來源,及早修理。

(十)凡有水進入電梯,應即停止使用,以免觸電,並設法將電梯升高至較安全的地方。

(十一)電梯機房鑰匙及電梯門鑰匙,除修理人員或保安消防人員外任何人不得使用。

(十二)電梯每年“年檢”一次,並取得年檢合格證。 (十三)沖洗走廊及樓梯時,勿讓水流入電梯內,以免損壞電梯設備。

(十四)火警發生時,勸喻住户切勿搭乘電梯,因電梯可能隨時停在半途,將人困於電梯內,被困者可能因濃煙而致命。

(十五)經常檢查電梯機房是否有足夠的通風,温度是否過高,氣窗玻璃是否完整。機房門須特別上鎖,加上“不準擅闖”之類的告示牌。

(十六)電梯內求救警鐘、電風扇必須保持正常工作狀態,以免緊急時無法求救及導致窒息。

六、電力系統

(一)修理電氣設備,應聘請持證的合格技師。

(二)應明瞭大廈各種電力供應的設備所在。如:大廈的電力總制、用户的電路分線、保險絲、消防電泵制等,並且明瞭其緊急開關的操作程序。同時必須購置後備保險絲、消防總制、電錶及各水泵制等,以備急修時使用。

(三)如部分用户電力中斷,應由管理處派人檢查修理大廈供電系統,如屬住户室內設備故障,應由住户自行請人處理,管理處可提供適當協助。

(四)全座樓宇電力突然中斷,應先檢查大廈之總制是否正常,如屬於正常則與供電公司聯繫詢明情況。

(五)公共使用的電力設備,如:電梯、總制走廊及電梯之電燈、水泵及消防系統之電線等應經常檢查,如有損壞或過熱現象,應立即派人修理。

(六)接到供電公司通知停電時,應即帖出通告,清楚列明日期、時間及受影響設備,如供水系統、室內電器以便住户有所準備。公共照明、電梯不停,由大廈自備發電機供電解決。停電完畢後,貼出恢復供電通告,並檢查各系統是否恢復正常。

(七)經常檢查、保養弱電系統,如:大廈與各户的對講系統和電梯監視系統必須保持完好正常運行。發現問題立即修理。

(八)在大廈出入口處,應備有充電式緊急照明系統。

(九)大廈內的總制房、機房、及各層的電錶均應保持整潔,不得放置雜物。

(十)大廈供電系統由專業人員定期檢查保養,以保證安全正常的供電。

七、消防

(一)消防中心值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中心各種設備的操作使用,並應熟練其他消防設備的使用。

(二)組織大廈員工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和掌握各種消防設備的操作使用。組織員工進行消防設備的使用訓練,使其成為大廈合格的義務消防隊員。

(三)值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須經常檢查防火設施等,如有損壞和失效時,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四)利用通告、圖片等形式使住户瞭解如何使用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以備應急。

(五)每日上班時檢查天台、前後樓梯、走廊、走火通道等,千萬不可有阻塞情況發生。

(六)教育和制止孩童不要玩火和燃放煙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七)留意公用電線,如有破損和不符合規定時,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八)留意擅自將住宅改為工廠的單位,尤其是原料與製品容易着火者,當發現住户有大量易燃物品時,即刻查詢是否有特許證明和安全措施,沒有時,當即令其搬走(搬出大廈外),並儘快報管理處和公司。

(九)勸告拜神的住户小心燃點香燭,並制止住户在走廊燃燒香紙。

(十)如發現某户有濃煙冒出或火燒濃味,又無人開門時,如能及時撲滅,應儘快使用滅火器及消防設備撲滅。否則電“119”報案。

(十一)若發生火警,即電“119”報案,同時按動警鈴,通告住户疏散,在安全的情況下,使用滅火筒或滅火喉設法施救。

(十二)火警發生時,勸喻住户切勿搭乘電梯。

(十三)切勿將放火門打開,以免萬一發生火警時,濃煙散播及火勢蔓延。

(十四)報案時,必須清楚説明現場地址,報案人姓名及管理處電話。

(十五)所有消防裝置,應由認可的消防監查單位每年最少檢查一次。

八、氣體燃料泄漏

(一)如發現氣體燃料泄露時,應立即熄滅現場附近所有火源。

(二)打開氣體燃料泄漏單位及附近有關住户的門窗,使樓宇空氣流通。

(三)切勿吸煙、點火、按動門鈴、電開關等任何電制及電器。

(四)管理員應立即關閉單位系統的氣體燃料總制,阻止氣體燃料繼續泄漏,查找泄漏地點,迅速進行修理。必要時,電話通知氣體燃料公司或撥“119”報警。

(五)“用手拍門”的方式通知住户氣體燃料泄漏事件,請住户關閉氣體供應制,打開門窗使空氣流通,並要求協助通知其他住户實施上述一、二、三步驟。如情況嚴重,應通知住户撤離。

九、樓宇結構及維修

(一)樓宇結構如被更改或破壞,對該樓宇的安全有重大影響時,管理員應予以注意,並向上級報告。

(二)如住户擅自拆建牆壁、增開窗户、或加建建築物,如外牆鐵籠、檐壁、平台或在天台上加蓋小棚屋時,應予以制止並向上級報告。

(三)天花板或外牆有漏水,應即通知單位主管及有關住户修理。

(四)在巡邏時發現下列情況,應立即向上級報告並研究修理方案進行修理:

1. 牆壁或天花板有明顯裂縫或水泥爆裂;

2. 氣窗的玻璃爆裂;

3. 樓梯邊的欄杆鬆拖;

4. 防火門及消防設備損壞;

5. 內外牆壁批蕩脱落。

(五)住户安裝的鐵閘掩出走廊、阻塞通道,應予以制止並報告上級。

十、停車場管理

(一)車管員必須認真執行停車場管理規定,禮貌待人。熱情服務,保證車輛安全,維護車場良好的行車秩序。

(二)車輛進場後,必須按指定位置停車、排列整齊,不得阻塞通道,認真檢查車型、車牌號,,避免出現差錯。

(三)瞭解和掌握車主的車型姓名、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居住樓層、座號等等以便與識別。

(四)汽車、摩托車必須購買車輛綜合保險,便於丟失後向保險公司索陪。未買“車輛綜合保險的,本車場不予停放保管。

(五)本停車場實行有償停車保管服務,必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經濟手續清楚,做到錢票相符,日清月結。

(六)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場停放保管,以免發生意外。如有車輛違反此規定進場,應即令其開出車場,立即報告管理處或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七)車管員交接班時必須認真交接:如清點停車場內車輛有多少,時租車的停車計時票的張數、現金點清,並詳細登記,雙方簽字負責。

(八)車管員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報告班長或管理處,並注意事態發展。交接班時叮囑接班人注意,並記錄在交接登記簿上,同時將其他注意的事項必須記錄在登記簿上,以備查。

(九)車管員必須認真執行收費制度,堅持原則,不得徇私舞弊,如不開票停車或亂收費,一經發現定嚴肅處理。

(十)保持停車場內清潔衞生,每日必須清掃一次。

十一、有關廉潔條款

(一)良好及有效的大廈管理工作有賴於住户及業主的合作和各級管理人員的信心及支持。如各級人員都採取一種廉潔奉公的態度辦事,住户和業主定會全力支持管理工作,使環境能進一步改善,因此各級管理人員均須有清正廉明的精神。

(二)凡受僱於大廈從事執行大廈事物者,包括管理人員、保安員、清潔工人、修理人員、經理等人,均屬大廈的職員。故執行工作期間均受本工作守則的約束,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

物業企業規章制度 篇2

一、目的:

規範全體員工行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的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

二、適用範圍:

花園物業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三、職責:

**1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員工有義務嚴守規章制度、為公司利益而做出貢獻。

**2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規章制度教育,並全面貫徹下去。

四、關於服裝、裝束

**1進公司必須穿好工作服;

**2工作服要乾淨;

**3進公司須戴工作證;

**4嚴禁工作證借給別人或借別人工作證入公司;

凡遺失工作證、工作服應儘快申請補領;

不得擅自塗改工作證,若要更改一定要經人事部辦理;

**公司發放的安全鞋僅限在廠內使用;

**公司發放的作業服、安全鞋、圍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關於上班時間

**1時間為上午

8:30----12:00下午2:00----18:00

**2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外出;

**3僱員請假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主管批准後方可請假(特殊情況例外);

**4嚴禁無故曠工;

**5上、下班必須簽到;

不許代別人簽到;

不得塗改簽到表。

六、關於廠內設備和備件

**1設備、備件要小心使用,應保持設備整潔美觀;

**2注意整理整頓;

**3道路要保持暢通,不許擺放東西;

**4嚴禁對花園內的設備亂塗、張貼;

**5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6凡故意破壞設備、設施,從嚴處理;

凡盜竊本公司財物,從嚴處理;

設備引起故障時必須要及時報告相關領導,不得擅動機器。

七、其它

**1服從上司的命令;

**2發生事情必須立即上報、聯絡;

**3嚴禁在花園內吐痰或丟垃圾;

**4嚴禁在花園內吸煙;

**5不準喧譁、賭博;

**6不準盜竊他人或公司內的東西;

物業管理公司規章制度

1、工作時間不準睡覺或做出睡覺姿勢;

2、離開作業現場(崗位)時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後方可離開;

3、嚴禁在辦公室私用電話;

4、除急事外不許接聽私人電話;

5、未經許可不準在公司內演説集會示威;

6、不許用任何方式威脅、恐嚇同事;

7、不許在公司內打架;凡有打架者,無論何原因,一律做無條件開除處理;

8、凡在被本公司開除的僱員,一律不準再招入公司,一經發現,即時開除並扣除所有工資;

違反以上規章制度將嚴肅處理,重者將嚴懲警告及罰款或送公安機關。

望各位僱員嚴格遵守。

關於上班時間

1、無故早退或遲到,罰款**元,

2、無故曠工一天扣除2天工資;

3、曠工連續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忘記簽到或籤錯日期同樣罰款**元;

5、發現代人簽到,一律罰款**元;

6、擅自塗改簽到表,一律罰款**元。

(所罰款項存用於公司活動基金)

關於花園內設備和備件

1、弄髒設備和備件或粗魯使用物品情節較為嚴重者,則警告並罰款**元;

2、屢次不搞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的部門全體人員給予罰款**元/人;

3、凡盜竊本公司設備、備件等財物,立即開除並扣當月工資20;

4、凡故意損壞本公司設備等財物,按所購入價2倍賠償;

5、在公司或花園內張貼、亂塗,按警告處理並罰款**元;

6、設備引起故障擅動機器而導致設備損壞,則需等價賠償其修理費,並酌情加倍處罰。

其它

1、不服從上司的命令,按嚴重警告處理並罰款5—**元,屢次重犯則開除處理。

2、疏忽報告或聯絡而受到損害,則嚴重警告並罰款**元。

3、在公共場所或花園內吸煙,則罰款**元;

4、發現喧譁、賭博,按嚴重警告且罰款**元處理,情節嚴懲者以開除處理;

5、凡盜竊他人的物品,立即開除並送公安機關處理;

6、上班時間內怠工或打瞌睡,則嚴懲警告並罰款**元起。情節嚴重者開除處理。

7、不按時上交工作報表、不按時填寫工作記錄,查到一次罰款**元。

8、內部培訓時間無故不到者,罰款**元,並給予警告。

物業企業規章制度 篇3

一、 目的:

規範全體員工行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的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

二、 適用範圍:

玉龍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三、 職責:

3.1玉龍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員工有義務嚴守規章制度、為公司利益而做出貢獻。

3.2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規章制度教育,並全面貫徹下去。

四、管理規定

4.1工作期間必須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乾淨;

4.3工作期間須戴工號牌;

4.4嚴禁工號牌借給別人;

4.5公司發放的工作服、工號牌等妥善保管使用。

4.6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外出;

4.7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主管批准後方可請假(特殊情況例外);

4.8嚴禁無故曠工;

4.9上、下班必須簽到;

4.10不許代別人簽到;

4.11不得塗改簽到表。

4.12服從上司的命令,對同事和上級講禮貌,執行正確的工作指導,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4.13發生事情必須立即上報、聯絡;

4.14嚴禁在公共區域吐痰或丟垃圾;

4.15嚴禁在工作時間內吸煙;

4.16工作時不準喧譁、打鬧;

4.17不準盜竊他人或公司內的東西

4.18工作時間不準睡覺或做出睡覺姿勢;

4.19離開作業現場(崗位)時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後方可離開;

4.20不許用任何方式威脅、恐嚇同事;

4.21不許在公司內打架;凡有打架者,無論何原因,一律做無條件開除處理;

4.22凡在被本公司開除的僱員,一律不準再招入公司,一經發現,即時開除並扣除所有工資;

4.23熱愛公司、團結同事,不説不利於公司的話,不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

4.24工作上團結協作,不拖拉、不扯皮、不推卸責任。

4.25不利用職權謀私利,不損壞公司利益。

4.26上班時間不會客、不串崗、不脱崗、不辦私事、不扎堆聊天。

違反以上規章制度將嚴肅處理,重者將嚴懲警告及罰款或送公安機關。

望各位員工嚴格遵守。

五、員工行為規範

員工行為規範是員工在公司內一切行動的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認真執行。

5.1總則

5.1.1愛祖國、愛生活、愛公司。

5.1.2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5.1.3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5.2勞動紀律

5.2.1遵守職業道德,忠誠敬業,鑽研業務,恪盡職守。

5.2.2服從領導,服從分配,服從調動,服從安排。

5.2.3高度負責,認真學習專業技術知識,及時完成本職工作。

5.2.4不遲到,不早退,自覺簽到,不弄虛作假。(一次扣5元)

5.2.5維護公司聲譽,提倡部門之間、員工之間的真誠合作,嚴禁散佈流言蜚語,傳播小道消息。(一經發現給予警告,二次開除)

5.2.6不得擅離職守,工作時間不準串崗、聊天、吃零食、嬉鬧、大聲喧譁。

5.2.7專心工作、精神振作、緊張有序,工作期間不得辦理私事。

5.2.8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為親友或個人謀私利。

5.2.9不得挪用公司財物,更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財物化為己有或轉送他人。

5.3、儀容儀表

5.3.1着裝整潔、大方、得體,着工作服。

5.3.2員工必須注重儀容、儀表,保持衣冠、頭髮整潔,按指定位置佩戴胸卡。

5.3.3注意個人衞生,無汗味異味。

5.3.4嚴禁酒後上班。(一經發現立即開除)

5.3.5員工着裝必須保持清潔、平整,不得污跡、開線、掉扣,保證定期清洗。

六、胸卡管理

6.1員工進入工作區域應按規定佩戴胸卡。

6.2胸卡須自行保管,不得借於他人。如有遺失,應按規定辦理交費不領手續。

七、考勤

7.1考勤

7.1.1考勤設專人負責,實行簽到考勤制度。

7.1.2主管必須按公司統一制定的考勤表認真填報,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隱瞞、虛報、漏報,若有違反,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7.2遲到、早退與曠工

7.2.1上班前十分鐘為簽到時間,員工應在該時間內將自己的名字按規定簽入考勤表。(班組長應提前二十分鐘到崗)

7.2.2簽到時應認真逐日上、下午簽寫,不準補籤、代簽或預籤,嚴禁弄虛作假。

7.2.3凡因外出公幹未能簽到者,由負責人登記證明。

7.2.4未按規定時間簽到者為遲到,遲到人員不得簽到,考勤員將上班時間如實填入考勤表。

7.2.5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下班為早退。

7.2.6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作曠工處理。

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或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者。

7.3全勤獎與缺勤處理

7.3.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20元。(當月滿勤者,可獲得60元出勤獎。遲到、早退者罰款5元,並且扣除當天出勤獎2元,事假相同)

7.3.2員工每月上班遲到或早退超過三次以上的每次罰款10元,並處以警告;超過五次辭退。

7.3.3每曠工一天,除不享受當天出勤獎外並扣除2日工資。

7.4.1加班:八小時以外,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休息時間工作的稱作加班。

7.4.2加班時間2—4小時的記半天加班(10元),6—8小時的記1天加班(20元),中午不休息的同樣記1天加班(26元)

7.4.3凡是加班的必須有部門經理批准,並且填寫加班條(單據)

7.4.4公司安排的拓荒活動,各單位應積極參加,利用休息時間參加按加班計算。

八、請休假

8.1請假及執行程序

8.1.1如無特殊情況,請假須提前一天提出書面申請,主管批准。臨時急事不能提前請假者,必須在四個小時內通知主管。

8.1.2一天以內(含一天)由主管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含三天)由主管報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由經理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8.1.3所有請假必須獲得批准後方可執行,否則按曠工論處。

8.1.4請假後及時將假單交主管計算考勤。

8.2婚假

員工婚假三天(帶薪休假)

8.3喪假

公司員工直系親屬去世,給假三天(帶薪)家住外地者,可根據路程給予假期。

九、獎懲制度

9.1獎勵

有以下表現者,應予以獎勵:

9.1.1工作勤懇踏實、任勞任怨,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成績顯著者,獎勵20—100元。

9.1.2愛司如家,善於總結學習,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者併產生效益者,獎勵30—100元。

9.1.3發現並制止危害公司利益的人或事,使公司減少損失的,獎勵30—100元。

9.1.4領導有方,使工作成績顯著者,獎勵20—50元。

9.1.5尊重領導、團結同事,積極幫助他人的獎勵10—50元。

9.1.6每季度評選先進工作者一次,獎勵20—80元。

9.1.7每季度評選先進班組一次,獎勵100--200元,

9.1.8每半年評選一次先進工作者,獎勵100--200元。

以上三項做為年底評先的依據。

9.2違紀處理

有以下表現者,將給予處罰:

9.2.1無故早退或遲到,罰款5元,

9.2.2無故曠工一天扣除2天工資及2天出勤獎;

9.2.3曠工連續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9.2.4忘記簽到或籤錯日期同樣罰款5元;

9.2.5發現代人簽到,一律罰款5元;

9.2.6擅自塗改簽到表,一律罰款5元。

9.2.7當班時間飲酒者,給予警告並罰款20—50元。

9.2.8不服從管理,頂撞領導者,罰款20—50元。

9.2.9貪污、盜竊公司及同事財物者,記過並罰款30—100元。

9.2.10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者,罰款50—100元,或者開除。-

9.2.11工作期間與客户或同事發生爭吵、鬥毆,罰款30—100元,或者開除。

9.2.12客户投訴視情節輕重,罰款30—100元,或者開除。

9.2.13搬弄是非、傳播謠言,不利於團結者,警告並罰款30—50元。

9.2.14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損害公司利益的,處分並罰款50—100元。

9.2.15對於違紀情節嚴重者,除以經濟處罰,並追究法律責任。

十、安全與保密

10.1安全

為確保公司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員工要牢記“安全第一”,公司實行“主管誰負責,誰在崗位誰負責”的安全崗位責任制。

10.1.1正確使用各種工具和設備。

10.1.2嚴格按作業指導書及操作規程執行。

10.1.3嚴禁私自動用、安裝各種電器設備和亂拉電線。

10.1.4及時清理地面油跡、水跡,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10.1.5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上級和有關部門。

10.1.6不得擅自挪用或動用消防設施。

10.1.7下班前認真檢查本崗位的環境,着重防火、防盜,發現隱患及時報告上級。

10.2保密

公司的保密文件資料要及時歸檔,妥善保管,嚴格借閲手續。任何人不得向外界透露、傳播公司的機密(包括經營決策、市場推廣方案、規化設計方案、財務收支情況、預慨算標準、施工訂貨合同、員工 收入數額等),做到“該説的不説,不該問的不問”,作廢的資料、單據要及時清理。

物業企業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繫,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⑸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複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説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採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並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⑵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情況;

⑶辦公室財產台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衝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户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託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採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採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瞭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複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後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於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並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並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複核,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 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範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台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⑵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台賬;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賬;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説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物業企業規章制度 篇5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我司全部員工。

第三條:獎懲類別:

1、獎勵——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

2、處罰——罰款、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辭退。

第四條:公司對於表現傑出或在工作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等榮譽,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第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獎金獎勵(每次30~5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

1、工作積極、忠於職守、遵紀守法、文明禮貌、模範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奮,出色完成工作任務者;

3、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於未然,確保公司人員及財物安全者;

5、樂於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況應該給予獎金獎勵的。

第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書面嘉獎一次(含獎金10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等同一次記功):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户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採納者;

4、超額完成產量等指標,並能保證工作質量者;

5、維護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於制止、批評、揭發者;

6、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7、嚴格按照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遵守,符合5s標準併為他人楷模者;

8、對社會做出貢獻,使公司獲得社會榮譽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書面嘉獎獎勵的。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功一次(含獎金30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功等同一次記大功):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2、對工作流程加以簡化,並切實可行者;

3、為公司經營管理、質量提出好的建議和方針,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

6、努力節約費用開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潤效果明顯的;

7、工作認真,表現出色,為公司創造較大經濟效益的;

8、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記功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功一次(含獎金50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大功自動晉升一級工資):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並取得顯著經濟效應者;

2、年終被評選為公司級以上優秀員工者,為公司樹立了良好信譽的;

3、維護公司名譽和利益,為公司減少或避免損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體制,拓展經營渠道,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採納起到積極效果的;

5、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6、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者;

7、其他情況應該給予記大功獎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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