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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規章制度十篇

設計師規章制度十篇

設計師規章制度 篇1

1. 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考勤制度,不遲到早退。

設計師規章制度十篇

2. 對客户文明、禮貌,不講髒話。

3. 上班着裝要得體,樹立好良好的個人形象和公司形象。

4. 上班時間外出需要提前向上級説明情況,實行登記制度,標明外出地點和原因,外出期間保持通訊暢通,方便隨時聯繫。

5. 及時參與每日晨會,彙報前一日的工作內容及遇到的問題。

6. 上班時間不允許利用電腦、手機玩遊戲看視頻或從事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宜。

7. 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個人隱私,不得擅自將客户資料外泄,查看其它員工的電腦及資料,不得打聽其他員工的工資。

8. 每日下班前打掃各自的辦公區域,做到整潔明亮,未達標準者,每次罰款10元。

9. 設計師分階段到現場定期勘察,保證按圖紙施工並及時與業主協調:簽約後進場時,設計師需到場與客户、工程部進行現場交底,重點部位要進行重點説明,填寫施工管理手冊,未填寫的按沒有交底論處;工程木工骨架完成時,設計師需到場進行設計驗收;施工中出現設計疑問或更改,設計師需及時到施工現場解決問題,並與客户溝通;施工完成後,設計師需與客户、項目經理共同現場驗收。

10. 未經公司允許,以低於公司標準報價簽約者,設計師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連帶罰金;簽約後雙方協商事宜,未在合同體現出現的糾紛及損失,由簽約人承擔。

11. 嚴禁私下收取客户設計費或訂金,嚴禁設計師以公司名義接私單,嚴禁設計師代買施工材料,如被客户投訴經查屬實,公司有權扣除當月工資及剩餘所有提成並直接辭退處理,造成公司損失的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12. 如被公司發現設計師違規收受客户禮品或現金,將視情節輕重給與罰款,公司有權扣除當月工資及剩餘所有提成並直接辭退處理,造成公司損失的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13. 設計師未簽字的增項款,工程施工人員擅自添加的,不計入提成範圍,並追究相關工程施工人員責任;如因設計師拖延未及時與客户溝通,導致增項款未收回,設計師承擔相關責任,造成的損失在本單提成中扣除。

14. 不論任何原因、任何情況,在公司與客户發生爭執,將承擔相應處罰。

設計師規章制度 篇2

1、工作時光

上午工作時光為9:00~12:00,下午工作時光為14:00~18:00.

2、加班

在正常加班的狀況下,公司賦予員工餐費及車費的補貼(走報銷流程)

3、考勤

以下幾點是要注重的:

1.每個月8次不定期考勤,允許半小時內遲到3次,超出部分按每次100元罰款;

2.無故曠工半天罰款100元,全天罰款200,並通報批判。

3.若員工請假半天需提前向宋姐報備,暫時請假或一天及一天以上需熊總批示(可用微信或)。

4.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公司負責人説明外出緣由、返回公司時光及是否需用公車,公司可酌情支配,否則視為外出辦私事。

5.當月全勤者(不遲到),公司嘉獎100元,並通報表揚。

4、平安

廣州智海旨在向全部員工提供一個平安和健康的工作環境。

下班後,每個辦公區域的最後一名員工離開前需檢查該區域門窗、水電及各種電器設備是否平安,公司最後一個離開辦公室的員工必需再次落實並檢查全公司門窗、水電及各種電器設備,防止事故發生。

最後一位員工離開公司時,確保大門鎖好,密碼鎖的鎖頭扣入鎖眼中。

外來人員(快遞、辦信用卡……)只能在公司的.入口處辦理相關內容,閒雜人等不得在辦公室內任意亂轉。

若是甲方,在中庭或是相關負責人的辦公區域款待。

ps:下班後,辦公室電腦一律關機,不允許浮現關機下載等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5、工作行為原則

作為廣州智海團體的成員,員工的個人行為方面也要對公司負責,在任何時候員工的行為都要表現出和公司的高度統一。

這不僅包括敬重他人的權力和感觸,也要求員工在工作中及工作以外不要有任何可能對自己、同事和公司有害的行為。

由於這會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以下行為是公司認為應當避開的:

(1)泄漏公司機密

(2)私自拆裝個人電腦

(3)工作時光下載電影,玩嬉戲等(若被網管查獲,斷網一週)

(4)上班時光箇中午歇息時光聽音樂的請佩戴好自己的耳機

此外,公司要求每位員工樂觀使用微信工具,便利公司在工作上的業務聯繫。

6、個人儀表

每位員工的着裝代表着廣州智海的形象,因此公司要求員工在衣着和行為方面都有適當的考慮。

在和客户會面時僱員應當挑選正式的商業服飾。

對於個人儀表問題,提出以下幾點:

(1)工作時光不允許穿拖鞋;

(2)女生天天需淡粧上班;

(3)男生天天需梳洗整潔(刷牙、洗臉、洗頭、洗澡),衣着乾淨整潔,不允許兩天着裝相同。

(4)公司會支配夏/秋兩套定征服裝7.辦公環境的保持

員工應保持工作環境的乾淨,全部員工都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公司辦公員工應保持工作環境的乾淨,全部員工都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公司辦公區域的乾淨和環境衞生,做到一週打掃一次個人的辦公區域,允許在辦公桌上擺放小型盆栽做裝點;公共場所及廁所不允許抽煙,抽煙到指定吸煙;廁所處理個人問題需要速戰速決,男生小便時儘量貼近小便池並且不允許用馬桶小便。

公司公用面積的衞生由公司支配專人負責。

(包括門廳、衞生間、各個辦公室等)。

其他人員應注重保持衞生,茶葉不得倒入洗臉池內。

各人負責自己工作台範圍的衞生,每日上班前應做清潔,隨時保持工作台面乾淨,物品和辦公用品的擺放應符合乾淨便利的原則,下班前應清空垃圾筒。

ps:請大家自覺傾倒廁所垃圾桶垃圾,吃完的一次性餐具扔到辦公區

域外的垃圾桶,不允許辦公室過早,以免影響辦公環境。

另,員工不得使用公司的一次性杯子,請自備茶杯8.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1、本規定所指辦公用品包括辦公文具、計算機耗材、傳真機耗材、複印機耗材及其他辦公消耗品等。

如若耗材浮現問題,請上報相關負責人處理。

2、員工使用打印機是遵從節省的原則,能使用雙面打印的儘量雙面打印或是用廢舊紙張打印,避開打印紙的浪費鋪張。

如若打印機浮現卡紙等問題,請不要亂自處理,跟宋姐報備,請專人解決問題。

ps:關於吃飯的問題,請大家能吃多少添多少,不要鋪張,否則懲處參加廚房勞動一週。

設計師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xx省高速公路公路局(集團)(以下簡稱高管局(集團))局屬在建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管理,規範高速公路設計變更行為,保證公路工程質量,控制工程投資,節約社會資源,保護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根據交通部《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和《xx省交通廳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管理實施細則》,結合局屬在建高速公路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高管局(集團)局屬所有在建高速公路(包括土建工程、機電工程、交通工程,房建及附屬設施工程、綠化工程、線外工程等)及獨立大橋、特大橋和隧道的新建和改、擴建工程。

第三條本細則所稱設計變更,是指工程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批准之日起至通過竣工驗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對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技術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所進行的修改、完善和調整等行為,包括優化設計、完善設計、新增工程和取消工程。

優化設計是指在工程正式開工之後,通過現場勘察、核對、分析、論證和比選,在保證使用安全和不降低技術標準的前提下,通過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的應用,對原設計進行優化的變更行為,其目的是保證質量、減少病害、方便施工、降低造價、縮短工期、減少運營費用等。對設計工程取消實施、或分期修建等變更行為不屬優化設計。

完善設計是指在工程正式開工之後,發現因測量勘察深度不足、調查預測失當,導致設計方案不合理、設計錯漏,或因項目實施過程中新頒佈生效的國家標準、技術規範等原因,必須對原設計文件進行修改、完善和補充的變更行為。

新增工程和取消工程是指在工程正式開工之後,至項目進行竣工驗收之前,因社會經濟發展或提高服務水平等方面的需要,對原批准設計規模新增和取消內容並予以實施的變更行為。

第四條高速公路工程設計變更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公路工程標準和技術規範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相關部門(國土、水利、鐵路、電力、電訊、軍事、林業、文物、管道、地礦、環保等)的要求。

第五條設計變更管理實行逐級負責制,高管局(集團)工程管理部負責局屬在建高速公路設計變更的審核和管理,並接受省交通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籌建處可參照本細則規定的設計變更分類和管理權限,結合項目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另行制定適合於本項目的公路工程變更管理實施細則(辦法),報高管局(集團)核備。

第二章變更的分類和管理權限

第六條公路工程設計變更分為重大設計變更、較大設計變更、一般設計變更和較小設計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重大設計變更:

1、連續長度10公里(包括10公里)以上的路線方案調整的;

2、特大橋的數量或結構型式發生變化的;

3、特長隧道的數量或通風方案發生變化的;

4、互通式立交的數量發生變化的;

5、收費方式及站點位置、規模發生變化的;

6、超過初步設計批准概算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較大設計變更:

1、路線起訖點和主要控制點發生變化的;

2、連續長度2公里(包括2公里)以上的路線方案調整的;

3、局部技術標準:包括技術等級、路基寬度、設計荷載等級發生變化的;

4、連接線的標準和規模發生變化的;

5、連續長度1000米(包括1000米)以上或累計長度20xx米(包括20xx米)以上,特殊不良地質路段處置方案發生變化的;

6、路面結構類型、寬度和厚度發生變化的;

7、大中橋的數量或結構形式發生變化的;

8、隧道的數量或方案發生變化的;

9、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發生變化的;

10、分離式立交的數量發生變化的;

11、監控、通訊系統總體方案發生變化的;

12、管理、養護和服務設施的'數量和規模發生變化的;

13、任何單項工程規模或技術方案發生變化的,變更費用增減總額超過500萬元(包括500萬元)以上的;或需要調增已批准施工圖預算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一般設計變更:

1、連續長度2公里以內的路線方案調整的;

2、在不影響路基穩定的情況下,連續長度在1000米以內或累計長度在20xx米以內的特殊不良地質路段處置方案發生變化的;

3、天橋位置、座數的調整和增減,以及結構形式、孔徑、地基處理方式的改變;

4、大、中橋非主要結構、基礎埋深的改變;

5、除重大設計變更和較大設計變更以外,並且單項變更費用增減總額在150萬元(包括150萬元)―500萬元之間的設計變更行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較小設計變更:

1、小橋、涵洞、通道位置、座數的調整和增減,以及結構形式、孔徑、地基處理方式的改變;

2、排水工程位置、斷面形式、材料的改變;

3、防護工程、調治構造物位置、結構、數量的改變;

4、對使用功能和運營安全影響不大的其他工程技術方案變化;

5、其他一般性對施工圖設計的完善、調整等行為;

6、除重大設計變更、較大設計變更和一般設計變更以外,並且單項變更費用增減總額在150萬元以內的設計變更行為。

第七條公路工程重大、較大設計變更和一般設計變更實行審批制,較小設計變更實行備案制。

公路工程重大、較大設計變更,屬於對設計文件內容作重大修改,應當按照本細則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批。未經審查批准的設計變更不得實施。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違反本細則規定擅自變更已經批准的公路工程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文件。不得肢解設計變更,逃避審批。經批准的設計變更一般不得再次變更。

第八條重大設計變更,由省交通運輸廳審查後報原初步設計審批部門審批;較大設計變更,由高管局(集團)組織審查後,報省交通運輸廳審批;一般設計變更,由高管局(集團)負責組織審批,建立設計變更台帳,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備,並負責對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的實施進行管理;較小設計變更,由籌建處負責組織審批,建立設計變更台帳,報高管局(集團)核備,並負責對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的實施進行管理。

民間資本全額投資的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較大設計變更不適用本細則審批程序規定。

第三章變更程序

第九條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及監理等單位可以向籌建處提出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的建議。籌建處對設計變更的建議及理由應當進行審查核實。必要時,籌建處可以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及監理等單位及有關專家對設計變更建議進行經濟、技術論證。對超出籌建處管理權限的工程變更上報高管局(集團)。

高管局(集團)或籌建處也可以直接提出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的建議。

第十條設計變更的建議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

(一)較小設計變更建議,由籌建處根據審查核實情況或者論證結果決定是否開展設計變更的勘察設計工作。

(二)一般設計變更建議,由籌建處經調查論證確認後,向高管局(集團)提出設計變更申請,由高管局(集團)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調查論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開展設計變更勘察設計工作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籌建處。

(三)較大、重大設計變更建議,由籌建處經調查論證確認後,向高管局(集團)提出設計變更申請,由高管局(集團)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調查論證確認,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省交通運輸廳提出設計變更申請,設計變更申請由省交通運輸廳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論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開展設計變更勘察設計工作的決定,並書面通知高管局(集團),高管局(集團)及時通知籌建處組織實施。

(四)設計變更申請材料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設計變更申請書。包括擬變更設計的公路工程名稱、公路工程的基本情況、原設計單位、設計變更的類別、變更的主要內容、變更的主要理由等;

2、對設計變更建議的調查核實情況、合理性論證情況;

3、設計變更工程量計算(估算)書、增減費用計算表、設計變更後施工組織安排等。

第十一條在省交通運輸廳或高管局(集團)批准同意開展設計變更勘察設計工作後,籌建處應及時組織完成勘察設計,形成設計變更文件。設計變更的勘察設計應當由公路工程的原勘察設計單位承擔。經原勘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高管局(集團)或籌建處也可以選擇其他具體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承擔。設計變更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及時完成勘察設計,形成設計變更文件,並對設計變更文件承擔相應責任。

設計變更勘察設計文件應包括以下材料:

1、設計變更申請表(內容應包括工程名

稱、設計變更工程名稱、位置、費用、論證結論等,相關各方簽署的意見):

2、設計變更説明(主要闡述設計變更提出過程、變更理由和論證材料);

3、原設計圖紙及設計變更的勘察設計圖紙;

4、工程量和費用變化清單、合同價變化情況,重大設計變更和較大設計變更應編制概、預算;

5、其他資料(計算書,原勘察設計單位意見等)。

第十二條設計變更文件完成後,應當及時組織對設計變更文件進行審批或審查。

(一)對較小設計變更文件,籌建處應在15個工作日內按照合同條款約定完成相應工作。

(二)對一般設計變更文件,經籌建處審查後,高管局(集團)應在15個工作日內按照合同條款約定完成相應工作。

(三)對較大、重大設計變更文件,經籌建處審查後,高管局(集團)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提出初審意見,上報交通運輸廳並送達廳公路局,廳公路局應在10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並上報省交通運輸廳,省交通運輸廳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或審查上報工作(包括必要的定額管理部門提出的造價意見)。

(四)無正當理由,超過審批時間未對設計變更文件的審查予以答覆的,視為同意。需要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含在上述期限內。審批機關應當將所需時間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十三條對需要進行緊急搶險的公路工程設計變更,在徵得高管局(集團)主管領導同意後,籌建處可先進行緊急搶險處理,同時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設計變更審批手續,並附相關的影像資料説明緊急搶險的情形。應在開始變更發生10個工作日內按變更程序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十四條公路工程設計變更工程的施工,原則上由原施工單位承擔。原施工單位不具備承擔設計變更工程的資質等級或能力時,高管局(集團)將通過招標選擇施工單位。

第十五條籌建處應重視設計變更台帳管理工作,隨時對所有設計變更情況進行分類彙總,並於每季度末定期將彙總情況上報高管局(集團)。高管局(集團)於每季度末定期將審查後的彙總情況上報省交通運輸廳並送達廳公路局備案。省交通運輸廳和高管局(集團)可根據情況隨時對設計變更台帳管理工作進行檢查。

第四章變更費用規定

第十六條設計變更工程建設費用的調整:

(一)重大設計變更的費用變化按照現行《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及交通部《關於完善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有關內容的通知》(交公路發[20xx]230號)有關規定編制,並調整概算;

(二)較大設計變更的費用變化原則上只計建築安裝工程費和徵地拆遷費,確需發生第二、三部分其他費用的經省交通運輸廳批准後執行;

(三)一般設計變更、較小設計變更的費用變化原則上按合同約定執行。

第十七條由於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發生的建築安裝工程費、勘察設計費和監理費等費用的變化,按照有關合同約定執行。

由於勘察設計單位原因引起的設計變更,其勘察設計費由原勘察設計單位承擔;由於施工單位原因引起的設計變更,其勘察設計費由施工單位承擔;其他原因引起的設計變更,其勘察設計費由高管局(集團)承擔。

由於勘察設計單位原因引起的設計變更並對工程造成損失的,該損失由勘察設計單位承擔;由於施工單位原因引起的設計變更並對工程造成損失的,施工單位應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十八條按照本細則規定經過審查批准的公路工程設計變更,其費用變化納入決算。未經批准的設計變更,其費用變化不得進入決算。

第五章獎罰

第十九條高管局(集團)和籌建處工作人員在設計變更審查批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由主管部門或者監察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建議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第二十條高管局(集團)和籌建處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交通主管部門有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暫停項目執行。構成犯罪的,建議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權限、條件和程序審查、報批公路工程設計變更文件的;

(二)將公路工程設計變更肢解規避審批的;

(三)未經審查批准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實施設計變更的。

第二十一條原勘察設計單位違反本細則規定,不能及時認真履行設計變更職責的,由高管局(集團)按合同約定處理,並報省交通運輸廳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建議省交通運輸廳暫停其參與本轄區內其他項目的投標並建議其上級主管部門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不按照批准的設計變更文件施工的,由高管局(集團)按合同約定處理;交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返工、修理,並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情節嚴重的,建議省交通運輸廳暫停其參與本轄區內其他項目的投標並建議其上級主管部門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三條對於優化設計類設計變更行為,經交工驗收後,認定合理可靠,有明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經在同等技術標準、工程數量情況下比較降低工程造價顯着,且項目總投資控制在審批概算範圍內,籌建處可申請優化設計獎。經省交通運輸廳批准,可對優化設計者予以適當獎勵,費用在節省的投資內列支。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細則由高管局(集團)負責解釋。

設計師規章制度 篇4

1、負責產品移動平台的圖形界面設計;

2、參與產品前期界面UI研究、設計流行趨勢分析;

3、設定移動端產品的整體視覺風格和UI設計(軟件界面和圖標等);

4、配合技術工程師進行界面優化,提高美觀性和用户體驗;

5、對產品的界面改善和UI優化提出合理化建議。

設計師規章制度 篇5

1 目的

對設計變更進行評審、驗證與確認,保證設計變更的及時性、合理性和經濟性,消除設計變更對工程成本和進度帶來的消極影響。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施工圖完成後的設計變更管理。

3 術語和定義

設計變更:指由設計單位或設計部對設計成果進行的修改。

4 職責(由各單位自己決定,以下為參考職責)

4.1 設計部

4.1.1 設計變更信息收集、整理;

4.1.2 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設計變更進行設計技術論證;

4.1.3 負責設計修改和設計單位的聯繫管理;

4.1.4 填寫設計變更單下發項目經理部同時送現場銷售備案;

4.2 工程管理部:參與設計變更的技術論證;

4.3 成本管理部

4.3.1 負責變更成本測算;

4.3.2 成本管理部經理負責審定單項大於2 萬元的變更;

4.4 公司管理層:負責審定單項金額大於5 萬元的.變更。

5 程序

5.1 設計變更的一般來源:

5.1.1 設計缺陷或設計錯誤引起的設計變更。

5.1.2 客户需求變更:在項目施工過程中,來自營銷、業主、物業管理等方面提出的修改建議進行的變更設計。

5.1.3 現場施工管理引起的設計變更:在施工過程中,因施工錯誤、材料/設備變更、施工現場條件誤差、施工工藝技術等原因引起的設計變更。

5.2 設計變更控制原則

5.2.1 事先變更原則:不管是設計缺陷與錯誤、客户需求,還是現場施工管理引起的設計變更,儘量在需要變更的部分施工之前進行變更,避免返工、浪費成本和影響工期。

5.2.2 先算後做原則:對設計變更必須事先測算成本,經相關領導批准後才能施工。

5.2.3 設計變更完工確認原則:設計變更完工後必須予以確認,避免重複計算或“變而不做或少做”。

5.3 設計變更流程(由各單位自己決定,以下為參考職責)

5.3.1 設計部根據現場情況提出設計變更或接受其它部門的“設計變更申請單”。

5.3.2 設計部組織相關工程師進行技術論證,做出是否可行的結論,如可行,由現場成本組進行成本測算;測算結果在2-5 萬元的變更,需成本管理部經理審定,設計部項目負責人填寫《設計變更單》,設計部經理簽字確認。

5.3.3 測算結果大於5 萬元的變更,需報公司管理層審批,公司管理層不批准的則不通過。公司管理層批准的,審批過程結束。

5.3.4 設計部發《設計變更單》或將變更要求提供給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出設計圖紙或設計變更單。

5.3.5 設計單位發出的圖紙或變更單,統一由設計部填寫《設計變更單》發給項目經理部執行。

5.3.6 項目部負責設計變更的執行,完成後給予確認。

6 支持性文件

7 記錄

7.1 設計變更單

7.2 設計變更完成確認單

7.3 設計院所出的設計變更或圖紙

設計師規章制度 篇6

1、編制原則

1.1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規範及規定編制。

1.2科學合理安排施工順序。

1.3貫徹執行施工各種規定標準,積極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推廣應用科技成果,節約能源,降低成本。

1.4合理規劃施工平面圖,做到文明施工。

2、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審批

2.1工程部經理負責組織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各有關部門協助,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和分項工程技術交底由各段技術負責人編制。

2.2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完成後,並經過工程部討論通過後,報公司副總審批。

3、施工組織設計的執行

3.1施工組織設計是組織施工生產的'法規,有關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變更施工組織設計中選定的方案必須經過審批,對擅自行事,違反施工組織設計造成損失者要追究其責任。

3.2施工組織設計未經審批不得施工。

設計師規章制度 篇7

一、好的環境是高效的工作前提,8點40分打掃後準時參加每天的晨會。

二、自覺準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三、辦公桌允許擺放私人物品,設置成自己最高效的工作環境,但嚴禁改成自家住處一樣,雜亂無章。

四、上班服裝要求得體,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及個人形象。

五、工作中秉着熱情、禮貌、認真、誠懇的原則,使用文明語言,公司內煩遇到客户必須打招呼(例如:您好!)

六、設計師每天報告一次自己的開始工作(方便上級瞭解自己的工作進度方便上次做出決定)。

七、上班時間外出向上級説明,實行登記制度,需註明外出地點原因(外出期間電話保持暢通,方便聯繫)。

八、參會及時,未能及時參會者需得到上司的批准。

九、每週制訂工作計劃,部門必須每月上交即下月工作計劃以及本月工作總結

十、設計部由總監全權負責管理。

十一、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個人隱私,維護公司的'機密性,做到不聽不傳。

十二、設計師分階段到現場定期勘察,保證按圖紙施工並及時與業主協商。

十三、未經公司允許,以低於公司標準報價簽約者,由於設計造成是失誤者,設計師承擔責任;並承擔連帶罰金。

十四、私下不允許收取客户設計費及定金,不允許設計師以公司名義接私單;不允許設計師代買主材,如被客户投訴屬實者,承擔處罰。

十五、上班無故遲到、曠工者,按公司考勤管理辦法嚴格執行;嚴格遵守公司作息時間。

十六、每月休息4天,為串休工作日,上班請假須提前1天找上級品準後生效;並簽寫請假條上交,凡口頭請假均視為無效。

十七、不允許私自挪用或私藏客户定金、工程款,違反者嚴格處罰。

十八、設計師有責任對所設計的工程協助辦理中期增減項目並簽字;因設計師未簽字的增現款,不計入提成範圍;如因設計師原因,增項款未被收回或未達到公司標準;設計師承擔處罰。

十九、不論任何原因、任何情況,在公司與客户與員工發生爭執者,嚴格處罰。

以上日常行為規範,請各設計師嚴格遵守,本規範自20xx年5月1日起嚴格執行;不允許任何人違反上述條例;如有違反者,嚴格按照規範執行。

設計部座右銘:

業精於勤,而荒於嬉;行成於思,而毀於隨。

設計師規章制度 篇8

1、由工程部經理主持圖紙會審,最終報公司副總審批簽字。

2、會審前有關人員要認真熟悉和學習施工圖,有關專業要進行翻樣,結合施工能力和設備情況找出圖紙問題,對現場有關情況進行調查研究。

3、圖紙會審要抓住以下幾個重點:

3.1設計是否符合國家有關現行政策,是否符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

3.2工程的結構是否符合安全、消防、可靠性、經濟合理的.原則,有哪些合理的改進意見。

3.3本單位的技術特長和機械設備能力是否滿足安全施工要求。

3.4圖紙各部位尺寸、標高是否統一、圖紙説明是否一致、設計的深度是否滿足施工要求。

3.5工程的建築、結構、設備安裝、管線工程等各專業圖紙之間是否有矛盾。

3.6各種管道的走向是否合理。

4、會審記錄是施工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施工圖具有同等效力。要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簽字,並及時上報公司工程部。

裝飾公司施工技術交底管理規定

1、技術交底必須使施工人員明確負擔作業項目的特點及技術要求、工藝流程、質量標準、安全措施,以便更好地組織施工。

2、明確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之間的責任。

3、技術交底必須在單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施工前進行。

4、技術交底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並輔以口頭講解,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應履行交接簽字手續,交底資料及時送到資料員處歸檔。

5、技術交底的實施按下列程序進行:

5.1施工組織設計的交底由項目經理主持,並向各段技術負責人,各段工長及有關職能部門進行交底。

5.2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由各段技術負責人向工長交底。

5.3各段技術負責人在施工前應根據工程施工進度,按部位和操作項目,向工長進行技術交底,填寫技術交底記錄,技術交底後必須辦理技術交接手續。

裝飾公司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辦法

1、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必須真實地反映工程實際情況。

2、按系統歸類整理,保證完整準確。

3、工程項目施工技術資料應隨施工進度,隨時彙集整理,所需表格按有關規範、規定認真填寫。

4、簽字手續必須齊全,嚴禁偽造和後補資料。

設計師規章制度 篇9

第一條 每週五天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

全年 上午8:30—11:30

下午 1:30——5:30

第二條 遲到、早退

(一) 實行考勤統計制度,因工作性質所至考勤統計僅作為約束機制,員工一月內有三次上班

時間遲到超過15分鐘,扣除工資的10%。如果遲到6次以上,扣發當月工資50%。當月員工的'考勤統計記錄必須交財務室,作為核發工資的依據之一。

(二) 早退15分鐘三次者,扣發工資10%。早退15分鐘六次以上者,扣發工資50%。

(三) 每月遲到二次者,在院務會上通報批評。

第三條 曠工

(一) 沒有請假或假滿未續假擅自不到者,以曠工論處。

(二) 員工曠工不發當日薪資。

(三) 連續曠工七日者,予以辭退。不發任何經濟補償。

設計師規章制度 篇10

為加強圖文輸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第二條、打圖室第一責任人:何麗瓊;第二責任人:林遊輝。

職責:

1、負責打圖室進出管理,妥善保管打圖室鑰匙。

2、負責公司內部打圖、曬圖。

3、負責定期更換打圖室電腦開機密碼。

4、打圖機、曬圖機故障或需要更換配件及時上報。

第三條、打圖室、圖檔室屬於公司重要關鍵部位,鑰匙由相關責任人保管,禁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出。

第三條、公司設計人員如需要進行打圖或曬圖,必須先填寫《圖紙輸出申請表》,寫明打圖或曬圖項目的具體名稱、數量,報總經理(或授權人)審批後存入網絡共享區或用U盤存儲後,由打圖室相關責任人進行圖紙輸出。未經審批一律不予打圖或曬圖。發現擅自打圖曬圖者,給予5元/張罰款。

第四條:打圖曬圖應認真細緻,防止打印廢圖。因人為原因(打印紙設置錯誤、重複打印等)導致打印廢圖的,給予5元/張罰款。

第五條、連接打圖機的電腦必須每月更換1次開機密碼,圖檔室責任人負責做好保密工作,禁止向任何無關人員泄露密碼。

第六條、打圖機、曬圖機出現故障或需要更換配件,及時上報至行政部進行維修,確保設備處於完好運行狀態。因維修不及時導致延誤工作的,給予50元/次罰款。

第七條、委託外部圖文公司製作

1、除總經理及其授權人外,任何人無權將圖紙送到外部圖文公司進行曬圖或方案本製作。

2、需要到外部圖文公司進行曬圖或製作方案本,應先填寫《圖紙輸出申請表》,寫明曬圖或方案本項目的具體名稱、數量,報總經理(或授權人)審批後方可委託製作。如遇特殊情況(總經理外出、客户急需等),必須先電話請示總

經理(或授權人)同意後方可委託製作。

3、員工未經審批擅自交由外部圖文公司製作的,製作費用自行負責,並給予100元/次罰款。

第八條、複印打印應厲行節約,儘量做到雙面複印、打印。禁止為私人打印複印材料,違者給予3元/張罰款。

第九條、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接受人員。因收發不及時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50元—200元罰款。

第十條、圖文存檔

1、公司圖檔指:設計底圖、白圖、玻璃圖、曬好的圖紙、方案本、設計決算書等

2、圖文存檔第一責任人:何麗瓊,第二責任人:張亮。

職責:

負責公司圖文存檔工作,並妥善保管。

3、圖紙經審核加蓋出圖章後,設計專業線負責人應及時提供設計底圖到行政部,行政部將相關文件刻錄光盤,與設計決算書一同存檔登記,進行編號,放置在存檔室制定位置。

4、施工圖紙審核後寄送至施工方前應先編號,明確寄送方式(快遞、貨運),制定專人負責追蹤。寄送時明確寄送過程的.查件方式,送達時間,快遞單號或貨運單號。在寄送時間內及時查詢圖紙寄送情況,施工方收到圖紙後及時反饋。

5、圖文存檔工作應注意防火、防潮、防蟲、防盜工作。

6、因保管不當導致的圖檔損壞,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50—20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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