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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精選15篇)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精選15篇)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1

一、目的

1、加強物業企業內部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服務水平,確保落實公司經營目標;

2、調動員工積極性,強化員工的責任意識和目標導向,促使員工不斷地改進和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二、適用範圍

1、公司所有部門;

2、公司除領導班子成員、試用期員工以外的所有在職員工。

三、考核週期

分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具體週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為一個月考核週期,年度考核取該年12個月考核結果的平均值。

四、考核原則

1、指標量化考核原則。考核實行量化指標優先原則,難以量化的指標必須具體。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2、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3、可行性原則。工作任務和工作標準是可以達到的。

4、績效改進與提升原則。通過與員工進行績效溝通,幫助員工全面客觀地瞭解自身不足和優勢,促進其績效得到改進、提升。

5、監督和控制原則。對績效考核過程和績效工資二次分配進行監督和控制。

五、考核結果的應用

1、部門績效考核結果與部門績效工資總額掛鈎,作為年底評選優秀單位的主要參考依據;

2、員工績效考核結果與月度績效獎金髮放、薪資增減、職級升降、評選先進的依據。

六、考核的組織與職責

1、公司設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由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組成,總經理任組長。職責:一是負責對考核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二是負責對爭議、申訴問題的裁定。

2、績效考核領導小組下設績效考評小組。由人力資源部及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組成,人力資源部經理任組長。職責主要是負責組織每月對職能部門、項目部、專業公司計劃重點工作完成情況的審核以及日常工作、臨時工作的抽查、評分;負責月度考核結果的公示、報批。

七、考核對象

分為部門考核和個人考核兩部分。

八、部門考核

(一)考核依據

1、公司年度、月度計劃工作;

2、與公司簽訂的目標管理責任書;

3、公司確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4、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和相關工作制度、標準以及重要的會議決議;

5、部門工作職責。

(二)考核內容

1、對項目部的考核內容。項目部綜合收費(含水、電費)指標考核按照《項目部提成工資計提分配辦法》執行,部門管理業績按照以下內容進行考核。

(1)月度計劃重點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對公司核定的項目部月度計劃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2)服務指標(3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按照公司確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對項目部進行抽查、評分。

(3)管理指標(2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從公司財務指標、客户指標、基礎管理指標、學習改進指標四方面進行考核。

(4)月度計劃及時性與編制質量(10分)

按照《公司計劃管理辦法》要求,對月度計劃編制的時效性進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每月負責提供。

以上對項目部考核內容詳見《項目部月度績效考核表》(附件1)

2、對職能部門/專業公司考核內容

(1)月度計劃重點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對職能部門/專業公司月度計劃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2)日常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將職能部門/專業公司日常各項工作列成各項量化指標,每月對其進行抽查、評分。

(3)臨時工作(10分)

當月公司領導或公司突發事件臨時安排給部門的重要工作,如當月部門無臨時工作,分值列入日常工作範圍。

(4)月度計劃及時性與編制質量(10分)

按照《公司計劃管理辦法》要求,對月度計劃編制的時效性進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每月負責提供。

以上對職能部門/專業公司考核內容詳見《職能部門/專業公司月度績效考核表》(附件2)

(三)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總額計算

1、考核結果與部門績效工資總額兑現的計算係數

績效成績區間 對應績效工資係數

分數>97 1.1

93≤分數≤97 1

90≤分數<93 0.95

87≤分數<90 0.9

84≤分數<87 0.85

81≤分數<84 0.8

78≤分數<81 0.75

75≤分數<78 0.7

72≤分數<75 0.65

69≤分數<72

分數<69

級名稱 0.6 0.5 對應績效分數區間 對應績效工資係數 優秀

良好

達標

待改進

不合格 分數>95 85≤分數≤95 75≤分數<85 60≤分數<75 分數<60 1.1 1 0.9 按實際分數對應系數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2

為努力實現快一拍公司的發展目標,進一步調動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切實提高員工規範服務的自覺性,促進各項業務的穩步增長,壯大資金實力,經 月 日公司會各部門負責人討論決定 ,在公司各部門實行績效工資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如下:

一、指導原則

堅持按勞分配,實行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以本績效工資考核

二、考核對象:公司全體員工

三、考核內容

實行本績效工資考核以體現工作業績為主,分工作業績獎勵和職工日常行為處罰二個部分。

工作業績獎勵指:自己的責任領域內是否成功地達到了目標;有些因提高了銷售額而受到嘉獎,有些則是因為降低了成本或縮減了不必要的資本性支出而受到嘉獎

職工日常行為處罰分職工違反包括組織紀律、工作責任心、團結協作、工作效率及執行規章制度等方面所承擔的處罰。職工日常行為處罰實行積分制考核,處罰積分每分按10元按月掛鈎績效工資。

四、考核方式

公司內部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考核小組負責對考核內容進行檢查和核實,每月根據檢查、核實結果進行績效工資的分配。

五、考核小組按員工所在部門設立處罰積分檔案,扣分標準如下:

1、工作面不整潔,桌椅物品不乾淨整齊扣1分;

2、辦公區域紙簍內雜物不及時清理,地面不潔,扣1分;

3、上班時間內看與工作無關書籍、雜誌,上網玩遊戲、看電影扣1分;工作時間打牌、下棋、幹私活,扣5分;

4、辦公時間內,員工間不允許閒聊,違者扣1分;

5、出入公司大門不隨手關門,扣1分;

6、員工工作時間飲酒,扣10分;

7、上班時間未經請假私自外出,扣5分;

8、下班時不關閉計算機、打印機電源的或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撤設防,扣1分; 9、早7:00——晚10:00時間段,要保持手機開機,違反扣10分;

10、辦公用品由行政統一採購,使用辦公用品一律到行政登記領用,違反扣20分;

11、因私交通費不予報銷,違反扣10分;

12、未經同意不參加公司內各種培訓及會議的員工扣5分;

13、因管理不善導致辦公設備、用品丟失、損壞扣2分;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3

一、考核範圍

(一)專項考核

政務中心及各進駐政務大廳窗口單位。

(1)常駐單位:指市政府決定納入政務大廳集中受理、辦理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具有行政審批職能以及需要提供其他政務服務職能,在政務大廳設常駐窗口的部門和單位;

(2)聯絡單位:指根據有關規定,分階段定期進入政務大廳集中受理、辦理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部門和單位及承辦由政務大廳綜合窗口受理後轉辦相關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部門和單位。

進駐單位名單(含納入全市目標績效管理考核的市政府相關工作部門和中央、省直管部門)由政務中心提供給市政府目標辦。

(二)綜合考核

1.政務中心。政務中心正式掛牌後,作為市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單位,從20xx年起制定本單位績效目標,簽訂目標責任書,參加全市目標績效管理考核;

2.各進駐政務大廳窗口單位。納入全市目標績效管理考核的市政府相關工作部門和相關單位,20xx年相關工作作為新增目標,從20xx年起相關工作納入年度綜合績效目標進行考核。

二、考核依據

(一)《貴陽市政務服務大廳管理辦法(試行)》;

(二)《貴陽市政務服務大廳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審查規定(試行)》;

(三)《貴陽市行政審批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四)《貴陽市行政審批投訴舉報管理辦法(試行)》;

(五)《貴陽市政務服務大廳窗口工作人員考評辦法(試行)》;

(六)《貴陽市政務服務大廳窗口工作人員選派輪換制度(試行)》;

(七)《貴陽市目標績效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

(八)《貴陽市行政機關行政首長問責辦法(試行)》(貴陽市人民政府令〔20xx〕3號)。

三、專項目標考核辦法

(一)考核組織

由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市政府目標辦、市監察局、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務服務中心參加組成考核組。

(二)考核內容及分值(總分100分)

1.政務中心:

(1)政務中心正常運行情況(50分);

(2)各進駐政務大廳窗口單位履職監管情況(30分);

(3)投訴受理、處理情況(20分)。

2.各進駐政務大廳窗口單位:

(1)市政府決定納入政務大廳、分廳集中受理、辦理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落實情況(50分);

(2)政務大廳、分廳各工作窗口及聯絡員職責的履行情況及工作效能情況(30分);

(3)政務大廳、分廳各工作窗口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有關規定及投訴的處理情況(20分)。

市政府目標辦會同政務中心擬訂年度專項工作目標和具體考評細則,經考核組審核後報市政府審定。

(三)計分原則

1.各項目標儘量量化,按完成比例及質量計分;

2.政務中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加重扣分:

(1)對在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過程中出現重大失誤,導致政務中心不能正常運轉的;

(2)因進駐政務大廳窗口單位、分廳窗口單位工作失職、瀆職、違反廉政規定,造成重大惡劣影響,除考核相關進駐單位外,同時考核政務中心;

(3)政務中心服務場所發生重特大治安事件、安全事故的。

3.各進駐(聯絡)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考核:

(1)應當進入而未進入政務中心的;

(2)進駐政務大廳窗口單位不按要求派員進駐,或敷衍了事選派不符合條件人員,導致不能正常開展工作的;

(3)應當納入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的行政審批事項,相關部門不提供數據的。

(四)單位考核評比檔次及比例:

1.優秀(95分以上),評比比例20%,按得分高低產生,給予一等獎;

2.良好(90分以上),評比比例50%,按得分高低產生,給予二等獎;

3.合格(80分以上),給予三等獎;

4.不合格(79分以下),取消專項獎勵,並根據《貴陽市行政機關行政首長問責辦法(試行)》(貴陽市人民政府令〔20xx〕3號)規定,有相應情形的按相應方式追究責任。

(五)工作人員(含政務中心工作人員、部門派駐政務大廳窗口工作人員和聯絡員)按公務員年度考核分為:

1.優秀;

2.稱職;

3.基本稱職;

4.不稱職。

(六)獎勵標準按考核組擬訂的年度考核獎勵方案執行。

四、綜合績效目標考核辦法

(一)計分原則

1.政務中心按年度綜合績效目標對應檢查考核計分;

2.納入全市綜合績效目標考核的各進駐政務大廳窗口單位,年終綜合績效目標考核根據專項考核結果計分。其中:專項考核合格以上單位按比例折算計分;不合格單位年終該項綜合績效目標不得分;

3.專項考核評為優秀單位的,年終綜合目標績效考核評先中,同等條件優先考慮;

4.部分中央、省直部門按《貴陽市目標績效管理辦法》規定,作為協作單位根據專項考核情況兑現協作獎勵。

(二)獎勵

根據《貴陽市目標績效管理辦法》和《貴陽市目標績效評比獎懲實施細則》規定兑現獎勵。

(三)懲罰

根據《貴陽市目標績效管理辦法》和《貴陽市目標績效評比獎懲實施細則》規定,考核不合格,按以下追究責任:

1.取消部門年終目標績效綜合獎和領導班子目標績效責任貢獻獎;

2.公務員年度考核優秀比例不得超過20%;

3.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分管領導不得參加其他評先;

4.誡勉;

5.通報批評;

6.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7.涉及領導班子考核的按幹部管理權限進行問責。

(四)進駐單位派駐政務大廳窗口工作人員雙向考核辦法

1.派駐政務大廳窗口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和平時考核以政務中心意見為主,其崗位考核按政務中心有關規定執行,考核結果存入其編制所在單位檔案。

2.凡因考核評議不合格被退回、年終考核評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的,取消個人所有目標獎勵。

3.其他情形從《貴陽市目標績效評比獎懲實施細則》規定。

五、本辦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4

為進一步加強醫院的制度建設,強化醫院管理,明確工作職責,提高服務質量,樹立“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的醫院管理宗旨。內強素質,外樹形象,進一步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更好地完成上級下達以及本院的各項工作任務。使管理規範化,制度化、程序化。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經院委會研究決定,在區衞生局制定績效考核基礎上制定此方案。

一、行為準則

(一)道德守則

1、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醫療衞生事業。

2、崇尚科學,開拓進取,團結合作,勇於奉獻,自覺承擔為人民健康服務的社會義務和責任。

3、遵守診療技術操作規範,合理檢查,合理用藥,科學施治。

4、恪守職業道德,一視同仁,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

5、文明行醫,不以職業牟利,不向患者索要饋贈,不開搭車藥,搭車檢查,拒收“紅包”,自覺抵制各種商業賄賂行為。

6、注重醫患溝通,保護患者知情權和隱私權,關心、愛護、理解、尊重患者。

7、遵紀守法,遵守執業範圍和類別,客觀、真實、及時書寫醫療文書,依法出具有關醫學證明,依法開展診療活動。

8、勤奮學習,鑽研業務,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和服務水平。

9、履行職責,隨時接受應對突發事件醫療救治的指令和義務。

10、履行社會義務,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宣傳和普及衞生保健知識。

(二)行為守則

1、在醫療場所或診療活動中應着裝工作裝,佩戴胸卡(標明姓名、科室、職務或職稱等)。

2、儀表端莊,衣帽整潔。男醫務人員不留鬍鬚、長髮,不穿背心、短褲、拖鞋等;女醫務人員不濃粧豔抹,不留長指甲,着裝忌薄、露、透。

3、提倡講普通話,語言温和、清晰、親切、通俗,使用尊稱。

4、使用文明用語。

5、工作期間不進行非醫療性活動,不大聲喧譁、聚眾聊天,不在醫療場所及公共場所吸煙。禁止酒後從事醫療活動。

6、診查患者時態度和藹、神態自然,親切耐心,舉止優雅。

7、診療行為體現人文關懷,注意保護患者隱私,檢查前、後規範洗手,冬天要先暖手後檢查。

8、嚴格落實醫療質量、醫療安全和醫療護理核心制度。

9、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書寫醫療文書,不得塗改、偽造、隱匿、銷燬醫療文書及有關資料。

10、進行試驗性臨牀醫療,需經醫院批准並徵得患者或家屬同意,並簽署知情同意書。

11、在醫療活動中發生醫療爭議時,醫務人員須立即向科室責任人報告,同時依法按程序處理,並向患者耐心解釋説明,防止矛盾激化。

12、嚴格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衞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廢物須分類棄置,廢棄的針頭、刀片等鋭器棄置於專用利器盒內,敷料、棉球、棉籤等棄置於內襯黃色塑料袋的密閉容器內;易患感染性疾病患者使用後的敷料、棉球等棄置於雙層黃色塑料袋內並加以警示標識。

二、考勤、休班制度。醫院實行定時考勤不定時抽查相結合。早8:30分,12點下班,下午2: 30分上班,4:30點下班。點名不到者為遲到,每發現一次扣當事人5分。每月6天休班,經科主任同意。院委會成員向院辦公室交休班條。在班人員抽查二十分鐘不在崗,按休班處理,如累計曠班3次扣除當事人當月績效工資。

三、值班期間禁止搞娛樂活動,如:打撲克牌、玩麻將,如發現一次扣當事人10分。上班時間不得幹私活,如發現扣當事人10分。本院職工因工作或其他原因發生爭吵,聽從勸解者不追究,若不聽勸阻,逐步升級有院內外人員參與者,不問誰是誰非,雙方一律停班,凡在院內打架鬥毆,鬧事的,扣除當事人當月績效工資。對不服從管理的報鎮政府,區衞生局處理,後果自負。

四、收款室為臨牀科室收款的合法科室,發現其他科收款為私收款,發現一次扣除當事人當月績效工資。停職檢查者上報鎮紀委,衞生局紀委處理,嚴重予以除名。收款室應嚴格按省物價局的規定收款,收款後開發票,項目必須填全填清,杜絕開假髮票,誰違反規定,所引起的一切後果自己承擔。各科室每天對帳,一日一清。

五、衞生制度

1、醫務人員應樹立講文明、講衞生的風尚,做到勤打掃、勤整理,保持室內外清潔。

2、積極維護公共財物及辦公室衞生,做到不亂扔紙屑、果皮、不隨地吐痰,室內及走廊不隨意放置雜物。

3、院內衞生實行分區管理制度,衞生區由院辦公室統一劃分到各科,並責任到人,各衞生區域應保持潔淨。

4、每週一或週六,院辦公室將組織衞生檢查小組成員逐科檢查,當月如發現三次清掃不徹底,扣除該科室責任人的當月績效工資的50%,扣除該科室人員當月績效工資的10%。

六、藥庫、中西藥房是醫院的經濟重地。非本科室人員不得隨便出入。藥品應分類擺放,保持清潔,同類藥品先進的先賣,近期失效的及時登記,報藥庫負責人,同時報告院長辦。藥庫微機化管理,不定期抽查藥品,發現藥品短缺,扣該科室所有人員當月績效工資。

七、嚴格財務管理,實行院長財務一枝筆。所有開支報銷均有院長簽字即可報銷,無院長簽字任何人不得隨便支取現金。否則,扣除財務科人員的當月績效工資。

八、婚假15天(包括六天休班),喪假半月,產假六個月,其他按有關文件執行。病假、意外傷害由對方賠償的,休班期間一律沒有工資。經調查核實,確為病假,工資照發,無獎金、無點名費,病假工資為區財政每月對每人的撥款數額。凡弄虛作假,開假病歷者,一經發現核實,除停發工資,並交區衞生局處理。事假期間無工資,每月總工資除26天,休幾天扣除幾天。

九、每月28號前各科負責人把下月排班表一式兩份交院辦公室審定,否則扣科室負責人10分。

十、科室出現醫療事故,科室承擔30%,其餘職工承擔30%,醫院承擔40%,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不認真一切後果自己承擔,醫院不負責任。

十一、經醫院同意派出進修人員,每月450元。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5

為明確鄉村醫生職責,確保各村醫療、公衞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紀律

1、衞生院每月對鄉村醫生進行考核,動態管理。

2、必須按時參加鄉衞生院例會,不得遲到、早退。對無故不參加例會者,對村醫一次20元,遲到、早退者5元。

3、對縣衞生局、疾控中心、婦幼保健站等上級單位臨時安排的各種培訓,要無條件準時參加,對接到通知後無故不參加者,村醫一次扣發200元。

4、愛護公共財產,衞生院應每半年清點一次村衞生室固定資產,丟失、損壞者照價賠償。

5、如發生突發事件,應無條件接受上級部門派遣,按時完成應急醫療工作,發生突發傳染病要按要求及時做好應急接種,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等工作,如無故推諉,不聽調遣者,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當月工資或取消村醫資格等處理,並上報衞生局。

二、新農合工作及門診報帳

1、村醫不得誘導參合農民無病消費、過度消費,嚴格控制按照生病產生的門診醫藥費才能享受報銷補償。

2、嚴格按照新農合有關規定比例補償門診。

3、規範門診報帳,在門診報帳時,要在《合作醫療證》上認真填寫拙記錄,做好報帳登記,報帳農民要在登記表和處方上簽字確認。處方留底備查;嚴禁開假處方。每半年鄉衞生院對村衞生站的進藥與銷售藥品進行查對,嚴禁虛開醫藥費用為參合農民報帳,發現套取基金,一次罰款100元,三次以上取消鄉村醫生資格。

4、按《處方管理辦法》正確書寫處方,中心衞生院或上級業務部門考核查檢中發現不合格處方在3-5張者扣除10元,超過5張者扣發30元,責令其在中心衞生院進修學習10天。

5、積極開展合作醫療知識宣傳,確保本村合作醫療知曉率達100%,抽查每下降5%,罰款100元。

三、公衞衞生管理

1、認真做好公共衞生服務,對轄區常用住居民建立健康檔案,以0-36個月兒童、孕產婦、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羣為重點。並協助衞生院為轄區內常住居民建立統一規範的健康檔案。

2、設置健康教育宣傳欄,定期舉辦健康知識講座。

3、傳染病管理:對本村各類傳染病(甲、乙丙類及其他重點監測傳染病)要及時發現與報告;結核病人按要求最少督導4次,記錄卡與藥品要相符,如發現傳染病漏報、瞞報、謊報者,一例扣除50元,情節嚴重者取消村醫資格,並承擔其法律責任;結核病人管理不到位,藥卡不符者,扣發其管理費,並視情節輕重扣除50-200元。

4、做好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各項目,衞生院按照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各項目考核標準對村衞生室進行考核,考核方式以積分制進行。對村衞生室的撥款以所得分數為準。

5、及時完成衞生院院所要求的九大公衞各種報表。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6

一、被考核人員

財務會計和倉庫工作人員 。包括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保管員、統計員。

二、考核責任人:

財務負責人的考核人為董事會。

財務部會計、出納、倉庫保管員、統計員的考核人為財務負責人。

三、考核方法:

1、個人自評:個人自己打分。

2、部門評價:部門主管打分。

3、董事會評價:董事會打分。

四、考核時間:

1、會計、出納、倉庫保管員、統計員應於每月 30日前將個人全月工作績效考核表交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於次月 5日前完成評價並交總經理,經總經理審核後,10日前報財務部工資表編制崗位人員。

2、財務負責人應於每月 30日前將個人全月工作績效考核表交總經理,總經理於次月 5日前完成評價並交董事會,經董事會審核後,10日前報財務部工資表編制崗位人員。

五、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以考核表的形式計分,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崗位職責(工作表現)考核(考核的重點) :指對具體職務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經驗性能力進行測評。 基本要素包括擔當職務所需要的理解力、創造力、指導和監督能力等經驗性能力以及從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效率、方法等。權重:70%。

2、職業操守考核: 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工作責任感、工作勤惰、 協作精神以及個人修養等構成。

3、組織紀律考核: 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紀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進行測評。 基本要素包括遵紀守律、儀表儀容、環境衞生以及接聽電話語言規範等。 説明:2—3 項考核佔總考核分數的 30%

六、考核等級:

1、A 級(優秀級)95—100 分 工作成績優異,有創新性成果。

2、B 級(良好級)80—94 分

3、C 級(合格級)65—79 分

4、D 級(較差級)60—64 分

5、E 級(極差級)59 分以下

七、考核紀律:

1、考核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不可對部屬予以過高評價;考核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降職或扣分。

2、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組織、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極應付、敷衍了事者,一經查實,將給予扣分。

3、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會計、出納、倉庫保管員、統計員當月 30日之前未按時交績效考核表者扣除考核總分的 10%;每月 5 日不按時報送考核表的部門負責人,扣其考核總分的 15%。

4、扣分必須要有依據,做到認真、客觀、公正。

5、弄虛作假者,一律按總分的50%記分。

八、績效考核實行“月考核扣分制度”,即月考核滿分為 100 分, 每月實際得分=100-每月實際扣分;月績效工資=每月實際得分/65×月績效工資。

通過將財務和倉庫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與考核扣分掛鈎的形式, 最大限度地鞭策了公司財務和倉庫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公司的各項管理要求去做。

長沙金錦橋機械有限公司

績效考核表

姓名:

序號 項目 自評分 部門評分 上級評分 綜合評分

1 工作表現(70) 工作業績30分

2 計劃能力5分

3 溝通協調5分

4 分析判斷5分

5 指導能力5分

6 工作可靠度5分

7 工作方法10分

8 工作習慣5分

9 職業操守(20) 保密意識5分

10 團隊意識5分

11 敬業精神5分

12 服從性 5分

13 紀律(10) 上下班時間2分

14 工作時間內5分

15 假日安排 3分

16 合計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7

一、組織紀律方面

1、遲到、早退、曠工(按考勤制度罰款扣分);

2、未按要求佩戴廠牌,穿廠服(扣1分);

3、穿拖鞋進入車間作業(扣1分);

4、未參加會議(扣1.5分);

5、未開早會(扣2分);

6、工作時間內擅自竄崗、脱崗(扣1分);

7、在車間聊天、嬉鬧,吵架(扣1分);

8、離崗經過批准但時間超過規定(扣1分);

9、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有省籍觀念或行為區分(扣1分);

10、在生產車間違規吸煙(扣1分);

11、不服從工作安排、協調與指揮(扣2分);

12、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扣2分);

13、漫罵、污辱、攻擊、威嚇上級或同事(扣2分);

14、作業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扣1分);

15、拖拉怠工效率低(扣1分);

16、不樂於接受批評指正且屢教不改(扣1分);

17、未召開周例會(扣3分);(是否為生產主管的責任呢)

18、日常行為考核未記錄(扣2分);(是否為生產主管與生產廠長都有責任呢)

19、私自攜帶公司物品出車間(扣5分);

二、計劃落實方面(是否為生產主管與生產廠長都要承擔責任,按以下標準扣份呢?)

1、未制定且提報月或周生產計劃(扣5分);

2、未將周生產計劃分解為日生產計劃(扣2分);

3、車間未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扣5分);

4、車間當日出勤情況未統計上報(扣2分);

5、未進行耗料計算(扣2分);

6、材料浪費嚴重(扣2分);

7、可用餘料未重新入庫(扣1分);

8、未完成當日生產任務(完成95%以上扣5分,80%以上扣10分,80%以下扣15分);

9、故意塗改生產記錄(扣5分);

10、產成品未按時入庫(扣3分);

11、未統計且提報車間生產日報表(扣5分);

12、交貨耽誤交期(扣15分);

三、工藝規範方面

1、未領取加工圖紙(扣1分);

2、未按圖紙要求加工(扣5分);}是否為生產主管的責任

3、未閲讀作業指導書違反作業規定(扣1分);

4、未按規定私自領取物料(扣1分);

5、未按工藝規程操作擅改工藝(扣5分);

6、加工件未跟隨工藝流程卡流轉(扣1分);}是否為生產主管與生產員工都要有責任呢?

四、產品質量方面(那些是員工、檢驗員、生產主管應該承擔的責任呢?

1、毛壞件未檢驗(扣1分);

2、外加工件未檢驗即交付使用(扣2分);

3、外加工件檢驗問題未記錄未報告(扣3分);

4、未拒絕且報告不符合規定的原輔材料(扣1分);

5、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未立即停止並報告(扣1分);

6、出現質量問題未停工、未報告、未制止、未檢舉(扣2分);

7、加工件出現質量問題(扣1分);

8、首件未檢驗導致批量錯誤(扣10分);

9、不合格品未按標識區分擺放(扣2分);

10、不合格品未按要求處置(扣1分);

11、成品出現批量質量問題(扣10分);

12、成品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扣15分);

13、檢驗記錄不全不實(扣5分);

14、客户質量投訴(扣5分);

15、出現質量問題索賠(扣20分,按索賠金額另行計算罰款)。

五、設備管理方面(那些是機修、員工、生產主管應該承擔的責任呢?

1、未制定年度設備維修及保養計劃(扣10分);

2、設備未按計劃做好日常保養(扣5分);

3、設備故障未及時排除影響生產(扣2分);

4、設備維修人員未跟班作業(扣2分);

5、擅自折除設備(扣2分);

6、設備維修與保養無刻錄(扣5分);

7、未按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機台設備(扣1分);

8、未正確使用測量計量器具(扣1分);

9、擅用使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設備與器具(扣1分);

10、閒置生產用具未送到指定區域放置(扣1分);

11、工裝夾具未定置擺放(扣5分)。

六、安全衞生方面(那些的責任區域由那些責任人承擔責任呢?

1、車間地面髒亂未清掃(扣5分);

2、通道堆放雜物堵塞不暢通(扣2分);

3、車間物品存放雜亂無章(扣5分);

4、在車間亂扔雜物、亂丟亂放(扣2分);

5、加工件擺放與碼垛雜亂(扣1分);

6、將私人用品放在機台設備上(扣1分);

7、生產後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未清理到指定位置(扣1分);

8、現場物料未標識亂堆放(扣1分);

9、未執行安全操作規範(扣2分);

10、消防器材未標識或標識破損(扣1分);

11、消防設備附近堆放其他物品(扣1分);

12、擅自運用消防器材(扣1分);

13、氣瓶未定期安檢且作標識(扣1分);

14、氣瓶未按安全要求放置(扣2分);

15、電器閘箱破損未維修(扣1分);

16、攜帶違禁、危險物品進入車間(扣1分);

17、損毀廢棄物料未標識導致混料(扣1分);

18、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發生盜竊(扣10分);

19、發生工傷事故(輕微事故扣5分,一般事故扣10分,重大事故扣30分);

20、每班完工後工位、設備及工作台未清掃(扣5分);

21、下班後門窗、設備、照明電源未切斷關閉(扣5分)。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8

一、出勤與工作量(15分)

1、出勤(5)

(1)曠工一天扣2分(一天內無請假行為)。

(2)事假一天扣0.5分,請假累計4小時扣0.2分,閒班請假半天扣0.2分。上班期間請假要面請面消,否則依時順延。

(3)事病假、法定假按規定執行。

事病假:1、超過一週(5天以外)須到教育局請假。2、凡有病住院不能上班,須有診斷書方可准假,一天扣0.2分,沒有診斷按事假處理。

法定假:1、凡正常婚產喪假,在規定期間休假,不扣分,不發滿勤獎,超期休假按事假處理。(直系親屬包括公婆、父母、爺奶、外公婆、兄弟姐妹)。2、每年度累計病假40天(不含休息日)以上,一年累計事假15天以上,年度考核只能評為合格檔次。

2、工作量(10)

一年內無請假行為且能夠完成所擔任的工作量,視為滿工作量可得5分,如有不能完成者,據情況由考核小組評定賦分。

二、一日工作(50)

(1)幼兒吃間食時不組織,秩序亂,不衞生每次扣0.5分。

(2)盥洗時不組織,亂,幼兒不洗手,不用自己毛巾每次扣0.5分。

(3)不組織幼兒進餐,不教幼兒正確使用餐具,幼兒進食不衞生,秩序亂每次扣0.5分。

(4)看午睡睡覺、離崗、不能照顧全體幼兒每次扣0.5分。

(5)午睡後不按時起牀,每次扣0.5分。

(6)上班時間講閒話、幹私活、吃東西、化粧、離崗、打電話、串班講話等每次扣0.5分。

(7)參加重要會議期間撥打或接聽電話,每次扣0.5分。

(8)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9)留長指甲,帶班時間披頭髮、帶長耳環、穿高跟鞋每次扣0.5分。

(10)拿飯時不使用布罩,每次扣0.5分。

(11)規定的配班時間不配班,不能協助教師指導幼兒學習,到伙房送取物品時隨意逗留。每次扣0.5分。

(12)不能按時消毒毛巾、水杯等,每次扣0.5分。

(13)提前到食堂取間食餐具等,每次扣0.5分。

三、教育筆記(5)

計劃、總結、教育隨筆、試卷、反思、體會、業務學習自學筆記等,取平均分。(5)

四、家長工作(7.5)

1、每學年各班自行召開一次家長會,有計劃、有記錄、有總結可得2分,否則每人扣2分。(2)

2、每月更換家園聯繫內容一次。否則每次扣0.5分。(1)

3、有針對性的做好家長工作,積極主動地爭取家長配合。否則每次扣1分。(2)

4、接待家長投訴,所在班級教師依情節每次扣1-3分。

五、值周與其他工作(5)

1、按時值早晚班,詳細記錄值班日記,否則每次扣0.5分。

2、班級管理

(1)幼兒發生事故(按縫針算),依情節輕重依次扣1.5分、1分,當月不得安全獎。教師因工作失誤造成事故者可一票否決。

(2)幼兒物品管理不好丟失的,由所在班級教師負責賠償,若將責任上交到幼兒園,使幼兒園造成重大損失的,班級教師責任者此項不得分,同時當月不得安全獎。

(3)班級物品按數登記、交接,發現丟失、損壞,責任者必須賠償,扣1-3分,貴重物品損壞,責任者當月不得安全獎。

六、工作成績(15分)

設定崗位基分:8分;

崗位要求:熱愛幼教事業,愛護幼兒,具有全心全意為幼兒服務的思想。全面細緻地照顧幼兒一日生活,培養幼兒良好的衞生習慣。對吐、便到衣服上的幼兒要及時予以清理並及時與家長進行良好溝通。定期換洗牀單、枕套、枕巾、窗簾、晾曬被褥、消毒玩具。認真執行衞生保健制度,隨時搞好室內外衞生。掌握本班幼兒既往傳染病史及易感兒,杜絕傳染病蔓延。

1、本人獲園以上榮譽稱號,依次得1分、1.5分、2分、2.5分、3分。

2、參加東港市級及以上的大型比賽為幼兒園獲獎,指導教師依次得1分、1.5分、2分、2.5分。

3、園級以上優秀班級,所在班級教師依次得1分、1.5分、2分、2.5分、3分。

4、幼兒園以上優質課依次可得0.5分、1分、1.5分、2分、2.5分。

5、丹東市級以上優秀論文依次可得0.5分、1分、1.5分。

6、科研材料撰寫者依獲獎級別可得1分、1.5分、2分。

7、獲獎課題參與者依貢獻多少分別得2分、1.5分、1分。

8、環境佈置、區角操作材料投放等幼兒園組織的評比活動中依等級分別得1.5分、1分、0.5分。

9、經驗材料等在園級及園級以上進行交流者依次得0.5分、1分、1.5分、2分、2.5分。

10、教師榮獲的各種榮譽,同類取最高得分,各種榮譽必須有案可查。

11、此項最高分不能高於15分。

七、進修與學習新知識(2.5)

1、進修:參加高一層次學歷的進修,專科得1分,本科得1.5分。

2、學習新知識:參加繼續教育學習,依據參與學習情況可得1分、0.8分和0.5分。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9

為加強湟源縣縣級試點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增進縣級試點公立醫院活力,維護縣級試點公立醫院公益性,根據《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青發〔20xx〕9號)、《青海省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方案》(青政辦〔20xx〕111號)和《青海省14所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方案》(青政辦〔20xx〕75號)精神,制定本試行辦法。

一、考核對象

在縣政府領導下,由衞生行政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我縣2所改革試點縣級公立醫院實行考核。

二、考核內容

縣級試點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內容應與地方年度工作目標緊密結合,互相銜接。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綜合管理: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實施藥品零加成和降低醫藥費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實施醫院精細化管理、承擔基層醫療機構人員培訓任務、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強化財務和價格管理、依法執業等。

(二)醫療質量管理:醫療核心制度執行情況、服務數量、服務質量、醫療費用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情況、醫療安全管理等。

(三)羣眾評價與監督:院務公開、病人滿意度調查、社會監督評價、醫院職工滿意度調查等。醫患溝通與羣眾滿意度。

具體考核指標詳見《湟源縣2所縣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基本指標及分值表》和《湟源縣2所縣級公立醫院滿意度調查樣表》(附件1、2)。

三、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組。在縣級政府的領導下,由縣級衞生行政部門牽頭,與財政、人社等部門成立考核小組,對試點縣級醫院進行績效考核。

(二)建立考核專家庫。由縣級考核小組根據績效考核涉及的專業,聘請相關業務技術與管理專家建立考核專家庫。每次考核時,隨機抽取一定數額的專家參加績效考核。

(三)考核主體。縣級考核小組及其考核專家組依據《青海省14所縣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基本指標及分值表》,對縣級試點醫院進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與週期。通過查閲文件資料、現場檢查、問卷調查、機構負責人述職、內部員工和羣眾訪談等多種方法進行考核。

縣級考核小組依據本辦法不定期進行檢查,每年10月中旬進行1次集會考核。

(五)公示與複核。考核結果要在試點縣級醫院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由縣級考核小組或州(地、市)級衞生行政部門組織複核。

州(地、市)級衞生行政部門於每年11月底前對縣級考核結果進行復核。省衞生廳進行不定期抽查複核。

(六)結果上報與反饋。縣級考核小組要於每年11月底前將考核結果進行彙總(詳見附表5),逐級報至市、省級衞生行政部門,並及時反饋試點縣級醫院。

四、考核評價

(一)績效值計算。定量指標績效值計算方法為兩種:凡要求有所增加或增長的正向控制指標,如年住院人次等,指標績效值按此公式計算:績效值=實際完成值/目標值×標準分值;凡要求有所減少的反向控制指標,如次均門診費用增長率,指標績效值按此公式計算:績效值=目標值/實際完成值×標準分值。

定性指標按照考核項目的具體評分辦法扣減相應的標準分,得出實際績效值。

各單項扣分最多扣完本項分,不累及其它項得分。各單項工作績效值之和為被考核單位的總績效值。

(二)考核評價。考核實行百分制,試點縣級醫院考核結果分為三個等次:分值85分以上為優秀,60-85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三)考核結果運用。考核結果作為縣級財政安排補助資金的依據。考核合格的,撥付當年全額補助資金;考核不合格的,扣減補助資金,並通報批評,限期整改,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負責人職務。具體辦法由各地根據實際制定。

五、工作要求

縣級衞生行政部門細化2所縣級試點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完善考核辦法,創新考核方式,增強操作性,提大學聯考核質量。2所縣級試點公立醫院在縣級衞生行政部門的指導下,依據相關制度抓緊制定內部崗位績效考核標準及內部分配管理辦法,建立按崗付酬、按工作業績取酬的內部分配激勵機制,定期對職工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職工個人收入掛鈎,實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醫務人員收入差距,並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重點傾斜,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各地要嚴肅考核紀律,嚴禁編造、篡改考核資料,嚴禁利用考核謀取個人利益,嚴肅查處弄虛作假行為,確保考核客觀公正。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將予以通報,追繳經費,並依法追究責任。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10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範的中國小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全市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範圍:全體教職工。

三、考核領導小組和考核時間:

每一學年或每學期以教育局規定時間進行考核。本考核為一學年計分,若以月考核作相應折算。

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楊在初

副 組 長:孫金和、楊永華、王席陶。

成 員: 楊子鑌、許衞、程大俊、年級組長、魏玉仲、楊清華、樑安生、武斌。

四、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無論什麼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

考核共計100分,其中師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一)師德(10分)。政治方向明確,教育思想端正,職業道德高尚。

1、理論學習(2分)

①積極認真參加集體(教研組學習、學校政治業務學習、校外學習)學習,主動自學自悟,記好記全學習筆記。學習期間無遲到、早退、缺席,並認真做好筆記者得滿分。

②無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遲到一次扣0.1分。

④筆記不全者視情況扣0.2分。

2、職業道德(8分)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廉潔從教,為人師表,達到者得滿分。有如下情況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違背規範,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現象,每次扣1分。

②有亂收費、亂訂資料情況,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當,引發家長告狀,產生較大負面影響,每人次扣2分。

④學期內受黨政紀處分和治安處罰者扣5分。

⑤教師穿着儀表、舉止不文明者發現一次扣0.1分。諸如:穿奇裝異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褲進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內吸煙,坐課桌,隨地吐痰,扔雜物,説話粗野等不文明行為。

⑥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師德得分為0。

⑦把學生趕出課堂,每人次扣0.1分。體罰或變相體罰(如毆打、漫罵學生等),每人次扣0.3分。留懲罰性作業,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師為人師表,行為在社會上引起較大積極影響,加0.2分。

⑨不分份內份外,積極主動關心學校各項工作,完成其他臨時性任務,維護學校聲譽,為集體做出貢獻的教師,酌情加節0.2分以上。

⑩學生測評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

(二)、出勤(10分)。忠於職守,工作積極主動,一絲不苟,完成任務好。遵守工作紀律,服從工作安排,顧全大局,有責任心,愉快接受臨時性工作,積極參加義務活動。

1、工作紀律(5分)

①一學年病事假在八天內不扣分。在八天以外,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曠工1天扣3分,出勤的10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不假離校以曠工計。

②本人結婚婚期7天內不扣分,產假90天內不扣分,本人的直系親屬婚喪在5天內不扣分。公派學習、公假不扣分(學歷函授學習、外出培訓等)。

③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的不享受績效補貼。a、本學期累計曠工達20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以上的;b、脱產學習的;c、解除聘用合同的;d、停發工資的;e、借調在教育系統之外的。

2、工作態度(5分)

①違反工作紀律,如課內時間閒談、玩電腦遊戲等,發現一次扣0.1分。

②強調個人原因,不完成學校工作,工作被動,推推動動,應付差事,每次扣1分。

③上班時擅自離崗,每次扣0.2分。

④擅自調課每次扣0.1分,上課遲到,每次扣0.1分,上課時間無故接聽手機扣0.1分,中途脱堂,每次扣0.1分。

⑤全勤:按學期考核,若無事假、病假與遲到等缺勤的算全勤,加3分。

(三)教育教學工作量(30分)

1、教師課時數

(1)與教學內容有關的

①課時折算辦法

a、學科教學科時數

單班語文、數學、英語=1.2,單班物理、化學=1.15,九年級單班政治、歷史、四五年級英語=1.1,單班政治、歷史、生物、地理=1.05,單班體育、音樂、美術、微機、國小思品、科學及地方課程=1.0,跨年級的學科只一次性另加1.0課時。

b、教學自習課時

自習課=0.8。

c、教學輔導課時數

所有學科輔導=0.6。

d、在學期進行中,因教學任務需要,臨時安排接(代)課時,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門主課,所接(代)課的 =1.5,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一個頭的主課,所接(代)課的 =1.4,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個頭的主副課,所接(代)課的 =1.35,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個頭的副副課,所接(代)課的 =1.3,自習課=1.1, 學科輔導=0.9。

②教師課時數

以一週每位教師課時總量與①中權重計算出每位教師的周課時數。

(2)與授課班級內學生人數有關的

(班級人數/學校班平均人數-1)÷2+1

(3)與學段有關的

①一、二、三,=0.85

②四、五年級,=0.9

③六年級, 七、八年級,=0.95

④九年級=1.0

(4)其中(1)、(2)、(3)的相應的權重的積為教師課時總數。其中副校級另加平均工作量的2/3,主任、會計另加平均工作量的3/5,主任、出納另加平均工作量的1/2,幼兒教師以平均工作量計入,後勤人員由考核委員會評定工作量。

2、教師工作量學年得分

教師學年度教育教學工作量÷教師學年度人均教育教學工作量×30分。

(四)教育教學過程(20分)。崗位專業知識及基本功紮實、過硬,工作中具有不斷創新能力;主動獲取新知識、新信息,不斷完善知識結構,掌握運用現代化教學或辦公手段的能力;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善於做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對學校、班級、學科工作組織、管理、協調能力;具有教改實踐、教學評價、教研科研的能力。

1、教育教學常規工作

①不按時限制訂工作計劃,或雖制訂但任務不明確,重點不突出,措施不具體,無創見,進度不合理,扣0.5分。

②不重視工作中的信息反饋,個人實踐資料積累不及時,期末無一定價值的總結或報告,期末查無記錄,扣0.5分。

③不積極參加各項教科研活動,每缺1次扣0.1分。

④認真備課,教案能體現現代教學理念,超前備課,教學目標明確,有實現目標的教學過程,有教學反思和強化訓練題及板書設計;有創意不照搬教師用書。由教導處對每次檢查的教案評出abcd四等級,每次b等級扣0.1分,c等級扣0.2分,d等級扣0.3分。

⑤無學生平時成績記錄(建立過程性評價記錄)、成長活動記錄不齊全,經檢查有一項扣0.5分。

⑥對學生要求不嚴,學生作業缺交嚴重,且書面髒亂、潦草,任課教師無改進措施,批改不合要求。由教導處對每次檢查的教案評出abcd四等級,每次b等級扣0.1分,c等級扣0.2分,d等級扣0.3分。

⑦所任課堂學生紀律差,教師維持無效,以致逐漸形成亂堂,每發現一次扣0.1分。

⑧教導處等的常規檢查送檢不及時,每次扣0.2分,缺檢每次扣0.5分。

⑨教師學期累計聽課少不於15節,每少1節扣0.2分;教研活動無故缺席1次扣0.1分。

⑩監考:履行監考職責,監考期間,不離開考場,不隨意走動,監考時寬嚴適度,學生不能出現徇私舞弊,否則扣2分;閲卷:按要求閲卷,保質保量地批閲試卷,不能出現人為抬高得分或壓低得分。否則扣2分。

2、公開課或校考評小組採用推門進課堂方式對教師聽評課,一次或多次聽評取平均分。由教科室學期結束時對教師的上課情況確定abcd四等級,b等扣1分,c等扣2分,d等扣4分。

(1)教學過程

①以新課標為依據,吃透課本內涵。

②課堂內容適當,重點突出,難點突破適宜。

③講課思路清晰,節奏適當。

④鼓勵獨創的教學風格,鼓勵創新思維的培養。

⑤注重學生思維品質的培養,培養學生髮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收集處理信息的能力。

⑥鼓勵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實踐能力,鼓勵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建立學習和生活的聯繫,加強學科之間的整合。

(2)教學方法:

①強調自主、合作、探究性學習。

② 教學方法有利於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有利於課堂生動、活潑,有利於學習內容的接受和能力的培養。

(3)教師基本功:

①衣着得體、教態自然、有親和力。

②語言規範、標準,富於表現力和感染力。

③能處理教學過程中隨機出現的問題。

④板書工整合理,規範科學。

3、未及時完成學校各處室交辦工作一次扣1分。

(五)教育教學業績(30分)。育人成效明顯,學生綜合學業水平提高,教師在教育教學方面實現自我積累。

1、教育教學質量(20分)

(1)學校設立三級教學成績質量指標。

(2)教學成績以期末統考為考核對象,以期會考試為參考。達到一級指標積分20分(a率6分,b率6分,c率6分,全b率2分),視為教學成果顯著;達到二級指標,積分18分(a率5分,b率6分,c率5分階段,全b率2分),視為教學效果良好;達到三級指標,積分16分(a率4.5分,b率5分,c率4.5分,全b率2分),視為教學效果一般;教學成績低於三級指標,積分10分(a率3分,b率3分,c率3分,全b率1分),視為教學效果較差。a率:一年級和二年級為總分的92%,三、四為總分的85%,五為總分的82%,六、七、八、九年級為總分的76%;b率:一年級和二年級為總分的75%,三、四、五為總分的65%,六、七、八、九年級為總分的60%;c率:一年級和二年級為總分的60%,三、四、五為總分的50%,六、七、八、九年級為總分的40%。

注:①、若教辦有統一進行成績分析或教育局對有些年級進行成績分析時,以此數據為準進行考核。

②、若中途接班以接班的基礎為基數,根據升降酌情加減分。

(3)任教兩科或兩科以上得分綜合取平均值。

(4)凡未參加學業期末質量檢測的學科,視勞動紀律、工作態度、完成情況、活動開展等由考評委綜合評定等級。a等:18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10分。

2、教育教研成果(10分)

①所教班級班風正,學風濃,學生學習行為習慣好。由考評委定出abcd四個等級,b等計8分,c等計6分,d等計3分。

②評為優質課、説課、優秀教案、教學案例、評選的獲獎論文、課件及科技作品、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獲教育先進工作者、勞動模範、模範班主任、等加分區、縣、市、省、國家各為1、2、3、4、5分。

③班主任、教研組長工作責任心強,工作及時到位,成績突出者加2分。

④獲校級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值周等榮譽稱號的記 1分。

⑤有課題實驗並有實驗方案及實驗記錄材料的教師加2分,取得成果的,按等級區、縣、市、省、國家各為1、2、3、4、5分。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11

為加強湟源縣縣級試點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增進縣級試點公立醫院活力,維護縣級試點公立醫院公益性,根據《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青發〔20xx〕9號)、《青海省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方案》(青政辦〔20xx〕111號)和《青海省14所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方案》(青政辦〔20xx〕75號)精神,制定本試行辦法。

一、考核對象

在縣政府領導下,由衞生行政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我縣2所改革試點縣級公立醫院實行考核。

二、考核內容

縣級試點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內容應與地方年度工作目標緊密結合,互相銜接。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綜合管理: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實施藥品零加成和降低醫藥費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實施醫院精細化管理、承擔基層醫療機構人員培訓任務、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強化財務和價格管理、依法執業等。

(二)醫療質量管理:醫療核心制度執行情況、服務數量、服務質量、醫療費用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情況、醫療安全管理等。

(三)羣眾評價與監督:院務公開、病人滿意度調查、社會監督評價、醫院職工滿意度調查等。醫患溝通與羣眾滿意度。

具體考核指標詳見《湟源縣2所縣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基本指標及分值表》和《湟源縣2所縣級公立醫院滿意度調查樣表》(附件1、2)。

三、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組。在縣級政府的領導下,由縣級衞生行政部門牽頭,與財政、人社等部門成立考核小組,對試點縣級醫院進行績效考核。

(二)建立考核專家庫。由縣級考核小組根據績效考核涉及的專業,聘請相關業務技術與管理專家建立考核專家庫。每次考核時,隨機抽取一定數額的專家參加績效考核。

(三)考核主體。縣級考核小組及其考核專家組依據《青海省14所縣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基本指標及分值表》,對縣級試點醫院進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與週期。通過查閲文件資料、現場檢查、問卷調查、機構負責人述職、內部員工和羣眾訪談等多種方法進行考核。

縣級考核小組依據本辦法不定期進行檢查,每年10月中旬進行1次集會考核。

(五)公示與複核。考核結果要在試點縣級醫院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由縣級考核小組或州(地、市)級衞生行政部門組織複核。

州(地、市)級衞生行政部門於每年11月底前對縣級考核結果進行復核。省衞生廳進行不定期抽查複核。

(六)結果上報與反饋。縣級考核小組要於每年11月底前將考核結果進行彙總(詳見附表5),逐級報至市、省級衞生行政部門,並及時反饋試點縣級醫院。

四、考核評價

(一)績效值計算。定量指標績效值計算方法為兩種:凡要求有所增加或增長的正向控制指標,如年住院人次等,指標績效值按此公式計算:績效值=實際完成值/目標值×標準分值;凡要求有所減少的反向控制指標,如次均門診費用增長率,指標績效值按此公式計算:績效值=目標值/實際完成值×標準分值。

定性指標按照考核項目的具體評分辦法扣減相應的標準分,得出實際績效值。

各單項扣分最多扣完本項分,不累及其它項得分。各單項工作績效值之和為被考核單位的總績效值。

(二)考核評價。考核實行百分制,試點縣級醫院考核結果分為三個等次:分值85分以上為優秀,60-85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三)考核結果運用。考核結果作為縣級財政安排補助資金的依據。考核合格的,撥付當年全額補助資金;考核不合格的,扣減補助資金,並通報批評,限期整改,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負責人職務。具體辦法由各地根據實際制定。

五、工作要求

縣級衞生行政部門細化2所縣級試點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完善考核辦法,創新考核方式,增強操作性,提大學聯考核質量。2所縣級試點公立醫院在縣級衞生行政部門的指導下,依據相關制度抓緊制定內部崗位績效考核標準及內部分配管理辦法,建立按崗付酬、按工作業績取酬的內部分配激勵機制,定期對職工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職工個人收入掛鈎,實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醫務人員收入差距,並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重點傾斜,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各地要嚴肅考核紀律,嚴禁編造、篡改考核資料,嚴禁利用考核謀取個人利益,嚴肅查處弄虛作假行為,確保考核客觀公正。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將予以通報,追繳經費,並依法追究責任。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12

第一條:愛崗敬業

1、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教育法規,做到“奉獻於事業,服務於學生”。(2分)

2、服從學校安排,認真、及時完成學校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2分)

第二條:熱愛學生

3、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2分)

4、不侮辱學生人格,不損傷學生身心健康。(1分)

第三條:嚴謹治學

5、工作日不上網遊覽與教學無關的信息,上課時間不隨便接聽電話,嚴禁在工作日中餐飲酒。(2分)

第四條:團結協作

6、尊重同事與領導,互相幫助,互相關心,團結友愛,不吵架、罵人。(1分)

7、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説,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背後不議論同事,不搬弄是非。(1分)

第五條:尊重家長

8、樹立與家長平等地位的意識,尊重家長,不訓斥家長,對家長切忌語言粗魯(1分)

9、及時做好家校聯繫工作,主動上門做好家訪工作,不隨意叫家長到學校。(1分)

第六條:遵紀守法

10、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教師職業道德。(1分)

11、不做有損學校形象、教師形象的事,不向家長及學生索要財物等。(2分)

第七條:遵守公德

12、樹立東甸子國小教職工的良好形象。(1分)

13、衣着整潔大方,不穿奇裝異服,不濃粧豔抹,不穿背心、拖鞋,不在公共場所吸煙。(1分)

14、要愛護公物,損壞公物要賠償。(1分)

15、考勤事病假一天扣一分。曠工一天扣3分。(1分)

第八條:安全工作

16、教學活動一定遵循教育規律,不違背兒童的生理特點,避免發生傷害事故。

17 、加強教學管理,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教師師德考核將一票否決:

1、玩忽職守,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受到上級通報批評的。

3、違法亂紀,在社會上造成極大影響的。

説明:

1、細則內容違反一次扣一次,直到扣完為止

2、一票否決的老師本年度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

3、扣分累計達20分及以上者本學期年度考核定為基本合格與不合格。

4、無故曠工

考核採取教師互評、學生評議、隨時考評、家長評議等方式。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13

班主任是學生工作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派往各學生班負責全面管理和教育的幹部,為便於管理,提高效率,特制定如下規定:

1. 實行班主任責任制。由班主任全面負責所負責班級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2. 抓好班風建設。以學風建設為核心,通過組織各種集體活動,充分調動全體學生的積極性,爭創“良好學風班”、“文明班級”和“先進團支部”。

3. 抓好班級學生幹部隊伍建設。認真選拔、培訓學生幹部,指導他們創造性開展班級工作。負責向學校推薦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向學生團委推薦優秀團員參加黨校學習,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4. 做好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通過兩課教學、班團活動做好學生日常管理工作;要經常深入教室、宿舍、食堂等學生活動場所,全面瞭解學生思想動態,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注意建立暢通的信息溝通渠道,重大突發事件必須及時處理,並在四小時內向學校相關部門報告。

5. 抓好學生日常管理工作。綜合測評、評先評優,學生獎貸學金評定,困難補助評定與發放,組織勤工儉學、社會實踐等,並且要按規定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積極協助學校做好違紀學生的處理,以及處理後的思想工作。

6. 按學校規定組織檢查查學生上課、出操、出勤等情況。

7. 重要活動、重大事件和突發事件必須到場。

8. 經常與任課老師交流本班學生情況,實現班主任工作與教學的有機結合。

9. 日常工作做到“五個有”:即工作有筆記,會議有記錄,期初有計劃,期末有總結,考核有書面材料。

10. 抓好“十類重點學生”,建立重點學生檔案。對學優生,學生幹部,有專項特長學生的基本情況要做到心中有數,注意發揮他們的示範教育作用;對貧困生,有心理障礙學生,受學業警示學生,受處分學生,留級生要特別關注,定期與他們談話,進行必要的心理疏導和學習、生活指導,制定幫扶措施。

11. 按時參加班主任會議,學生工作會議,班主任培訓等。

12. 完成學校各部門交給的其他工作。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14

1、清理垃圾

上午8:00前、下午2:30前打掃並及時清理垃圾

地面未打掃、宿舍內或門口堆放垃圾。

整改、通報衞生不達標、考核記―0.5分。

2、地面有污水

地面乾淨、整潔

污水佔地面的三分之一

通報衞生不達標、考核記―0.5分。

3、被子疊放

被子乾淨、疊放整齊

二分之一被子未疊

整改、通報衞生不達標、考核記―0.5分。

4、存放銷售商品

無存放銷售商品

存放銷售商品。

整改、通報衞生不達標、考核記―1分。

5、宿舍飼養寵物

嚴禁飼養任何寵物

飼養寵物

整改、通報、記過處分、考核記-10分。

6、檢查衞生時必須起立迎接,態度温和,不得頂撞檢查人員,不得與檢查人員發生衝突。

與檢查人員發生衝突

情節嚴重者,考核記-5分;態度不端正者,考核記-2分。

7、陽台地面乾淨,不堆放雜物。

陽台髒亂,考核記-1分。

備註:一經發現以上任意一項的情況,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通報批評,並取消該宿舍本學期全部的優秀宿舍榮譽。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匯川區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的規範化管理,完善進駐部門窗口和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機制,強化工作責任、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政務服務規範化建設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20xx〕36號)、《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的意見》(黔府辦發〔20xx〕42號)、《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遵府辦發〔20xx〕54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遵義市政務服務中心進駐部門及窗口績效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遵府辦發〔20xx〕6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中心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二條中心成立考核領導小組,考核領導小組由區政務服務中心班子成員、各科室負責人組成。

第三條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科(政務投訴督查科),具體負責各項考核工作。

第三章 考核方法

第四條考核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採取日常管理和工作績效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考評方式如下:

(一)中心對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員的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根據考核情況兑現獎勵。

(二)中心對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員的考核均採取倒扣分制,基礎分為100分,獎勵加分20分,按照考核評分標準進行扣分、加分。

(三)月度考核於次月上旬進行,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工作績效,對上個月各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員進行量化評分。季度和年度考核根據區政務中心統一安排進行。

(四)考核結果公示5天,公示期內,對考評結果有異議的,可向考核領導小組申請複議。

第四章 考核範圍及內容

第五條本辦法考核範圍是進駐區政務大廳的各部門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員。

第六條考核內容主要是對進駐部門窗口建設、服務質量和人員管理等方面進行考核;對窗口工作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核。

第七條 對部門窗口的評分標準

(一)窗口建設(60分)

1.審批職能整合進駐。(10分)

按要求將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職能集中到一個內設機構並整體進駐政務大廳的得10分。

2.事項進駐到位。(10分)

將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全部納入窗口辦理,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①未按規定將事項納入中心集中辦理的,每項扣2分。

②應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事項發現體外循環或兩頭受理的,或窗口受理申請後,要求申請人再到原單位申報、遞交材料、找領導簽字、繳費或領取批文、證照的,每件次扣3分。

3.人員進駐到位(10分)

行政審批職能部門應明確窗口分管領導,並按要求派駐工作人員到窗口工作。本項共1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①部門領導需定期到窗口指導工作,每月至少1次(綜合窗口每季度至少1次),缺1次扣2分。

②窗口工作人員不是在編人員的,扣3分。首席代表不是部門中層以上在編幹部,扣5分。

③未經政務服務中心同意中途更換窗口工作人員的,每人(次)扣5分。綜合窗口部門未明確窗口聯繫人或更換聯繫人後,未報區政務服務中心備案的,每次扣6分。

4.窗口授權到位(12分)

審批職能部門要對窗口充分授權,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發證等必須在窗口受理後直接辦結,實現“中心之外無審批”。本項共12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①部門主要負責人未與窗口首席代表簽訂規範的授權委託書的,扣3分。

②部門對窗口授權不充分或授權落實不到位的,扣2分。

③除有法律規定的特殊環節外,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發證等環節未在政務大廳完成的,每件次扣2分。

5.按規定使用審批系統辦件(18分)

進駐中心的窗口單位按規定使用全省統一的行政審批系統開展工作得18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①受理事項未及時錄入審批系統或錄入信息不完整、不規範的,每件次扣1分。

②區級部門自行開發的審批系統不開放數據端口或拒不遷移審批系統的,扣3分。

(二)服務質量(40分)

1.規範辦件(20分)

按承諾時限規範辦件的,得2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①超過承諾時限辦理或對網上申報件不及時處理,且屬窗口部門責任的,超1天的,每件扣1分,超過1天以上的,每件扣3分。

②未如實填寫特別程序申請理由、辦理結果等信息或不規範使用特別程序功能規避時限要求的,每件扣3分。為規避辦件超期將未辦結事項擅自作辦結處理的,每件扣5分。

③對已正式受理的承諾件,不出具受理通知書的,每件次扣1分。對符合受理要求的申請事項,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經審查不符合辦理要求不予許可的事項,不向申請人説明退件原由,或退件手續不規範的;不按操作程序辦理審批件的,每件次扣2分。

④認真執行中心並聯審批有關制度和規定,按要求參加聯審會議,配合協同辦理並聯審批事項,並按要求限時辦結。不配合或消極配合的,每件次扣3分。

⑤按要求使用省政務服務中心統一的示範文本,事項辦理檔案規範完整,抽查發現檔案不規範完整的每件次扣1分,無檔案的扣3分。

2.及時更新辦事指南(5分)

按要求製作本部門辦事指南(含審批流程圖和審查工作細則),並提供相關申請表格和示範文本。審批事項和內容發生變化的,應在政策文件或區政府公告下達後一月內及時修訂辦事指南。本項共5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①未編制辦事指南的,每項扣2分。

②辦事指南信息不規範、不準確,不提供相關申請表格和示範文本的,每項扣1分。

3.投訴管理(15分)

服務態度好,辦事效率高,得15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①當事人投訴窗口部門服務態度不好或未依法辦理審批服務事項,經查證屬實的,每件扣3分。

②中心轉給部門處理的羣眾投訴或諮詢(含網上諮詢),未在規定的時限內答覆或答覆不全面、不規範的,每件扣1分。

(三)獎勵加分(20分)

工作成績突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所在窗口可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過20分:

l.受新聞媒體或有關部門表揚的,按一件事不重複獎勵的原則,市級部門及主流媒體表揚的加3分;省級部門及主流媒體表揚的加6分;國家級部門及主流媒體表揚的加10分。

2.將承諾件改為即辦件的每項加1分;主動提出壓縮承諾時限並有效實施的每項加1分。

3.窗口積極配合並聯審批、綠色通道服務工作,受到當事人和有關部門及領導肯定的,每次加2分。

4.窗口積極參加中心組織的活動,為中心爭得榮譽的,每次加2分。

5.辦事羣眾對窗口單位及人員給予贈送錦旗、書面表揚,並將相關信息簡報報送中心的,每件次加1分(本項加分最高不超過3分)。

6.在應對處置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加2分;積極為中心改進政務服務工作和加強中心建設建言獻策,被採納和推廣使用的,每件次加2分。

7.窗口獲得季度“優秀窗口”獎勵的,在窗口年度考核中每次加2分。

(四)一票否決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所在窗口當月考評得分為0分。

1.擅自設立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或者仍在執行已公佈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

2.窗口因投訴舉報,發生與投訴人拉扯、吵鬧等過激行為的。

3.窗口有違規收取費用的或未統一將收費事項集中到中心行政事業性收費窗口繳費的。

4.窗口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5.窗口及工作人員有違紀違法行為的。

6.窗口當月被相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被新聞媒體負面曝光的。

第八條 對窗口工作人員的評分標準

(一)思想品德(10分)

思想作風正,大局觀念強,服務態度優,遵守紀律好,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l.違反中心規章制度、不服從管理的,每次扣3分。

2.因服務態度不好引起投訴,經查情況屬實的,每次扣5分。

(二)業務技能(10分)

瞭解中心各項運行程序和運作制度,熟悉崗位業務知識,熟練使用辦公自動化設備,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強的協調能力,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l.未按《辦事指南》要求辦理事項的,每件次扣2分。

2.當事人對辦理事項結果不滿意,經查實屬窗口工作人員責任的,每件次扣3分。

3.未按規定及時將辦件資料錄入審批系統或數據不完整、不準確的,扣3分。

(三)工作紀律(30分)

嚴格遵守中心的工作紀律,得3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出勤情況。

①上班遲到、早退(以中心指紋考勤機打卡記錄為準),每次扣1分。

②每月請假(有人頂崗)的累計1天扣1分,請假(無人頂崗)的每半天扣1分。

③擅自脱崗每次扣2分。

④曠工半天扣5分,曠工1天扣10分。

⑤一次未打卡(無請假記錄)的扣1分;早上兩次或下午兩次未打卡(無請假記錄)的,按曠工半天計算;一天未打卡(無請假記錄)的,按曠工1天計算。

⑥參加中心組織的會議、活動遲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無故缺席的,每人次扣5分。

⑦窗口人員請假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並將經單位領導簽字或辦公室蓋章的假條傳真至政務中心,不按規定請假的每次扣3分。

2.未按規定着裝和佩戴工作牌上崗的,每次扣2分。

3.上班時間在工作場所抽煙、吃東西的,每次扣2分。

4.上班時間串崗聊天、嘻戲打鬧、打瞌睡的,每次扣2分。

5.窗口辦公用品、辦公設備、辦公資料及花卉亂擺放、零亂無序、不整潔的,每次扣1分。

6.未經允許,私拉亂接電線或使用大功率用電器、暖風機等設備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

7.非工作需要,從事與工作、學習無關的活動(玩手機、看小説、看視頻、炒股、網購和玩遊戲等),每次扣2分。

(四)工作實績(20分)

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工作成績顯著,骨幹作用突出,得2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1.對辦件羣眾的諮詢進行推諉,導致羣眾不滿意,經查情況屬實的,每次扣5分。

2.首次接待申辦人沒有一次性完整地告知需提交的申報材料,導致申辦人2次以上提供所需材料,經查證屬實的,每次扣3分。

3.收、退件手續不規範,報送不及時,不按操作程序辦理事項的,每次扣3分。

4.未按標準化建設要求規範審批檔案管理的,每件扣1分。

(五)網上辦事(20分)

嚴格落實“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要求,做好本單位網上辦事大廳相關工作,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1.窗口人員必須每天登錄貴州省網上辦事大廳,未按要求登錄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

2.將本級行政職權目錄中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納入網上辦事大廳,未全部納入的扣2分。

3.精準編制行政審批事項辦事指南,並將辦事指南錄入到貴州省網上辦事大廳。發現網廳中事項辦事指南信息錄入不完善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

4.未使用全省統一的行政審批系統辦理行政審批業務,逃避電子監察的,每發現一起扣10分。

5.未運用全省統一的行政審批系統同步辦理行政審批業務,每發現一次扣2分。

6.辦件超時,審批系統裏每出現一起黃牌辦件扣3分,每出現一起紅牌辦件扣5分。

(六)交辦任務(10分)

保質保量完成中心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1.每個窗口每月報送窗口工作簡報一篇,未報送的扣5分。

2.不服從中心工作安排和調度的,每次扣2分。

(七)獎勵加分(20分)

窗口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加分,最高加分不超過20分:

1.為羣眾排憂解難,熱情服務,特事特辦事例較典型,並將相關信息簡報報送中心,經確認屬實的,加3分。

2.因正當履職引起服務對象的不解,甚至遭到服務對象過激言行攻擊而保持理智,未將事態擴大的,加3分。

3.為提高辦事效率,提升羣眾滿意度,創新工作方法,簡化優化辦事程序,方便羣眾辦事,取得良好效果的,每個加3分。

4.積極參加中心組織的活動,為中心爭得榮譽的,加5分。

5.受新聞媒體或有關部門表揚的,按一件事不重複獎勵的原則加分,區級部門及媒體表揚的加5分;市級部門及主流媒體表揚的加10分;省級部門及主流媒體表揚的加15分;國家級部門及主流媒體表揚的加20分。

6. 當月提供延時服務,或者在工作時間外提供預約服務、上門服務,經確認屬實的,對提供服務的窗口工作人員每次加2分。

7. 及時總結窗口工作經驗,撰寫窗口工作簡報,在完成既定簡報任務的基礎上,每寫一篇簡報被區級以上媒體採用的,加3分。

8.依託貴州省網上辦事大廳,積極開展網上諮詢、網上預審、網上辦理行政審批的,加1分。

(八)一票否決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窗口工作人員當月考評得分為0分。

1.在受理或辦理審批事項過程中出現吃、拿、卡、要等不廉潔行為的。

2.將在中心受理申請材料帶回原單位辦理或要求服務對象到原單位去諮詢、受理、辦理審批服務事項,或要求服務對象到原單位去取批件或證件的。

3.與服務對象發生爭執、吵鬧等行為且不聽勸告,造成影響較惡劣的。

4.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5.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被相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被新聞媒體負面曝光的。

第五章 考評結果的運用

第九條 對部門窗口的考核

(一)窗口的年度考核結果反饋進駐部門,並在一定範圍通報,同時抄送區委、區政府、區紀委(監察室)、區直機關工委,按一定分值記入進駐部門年度目標管理總成績。

(二)季度考核:按月度考評平均值計算,排名前三名的,獲“優秀窗口”稱號。

(三)年度考核:按季度考評平均值計算,排名前三名的,獲“文明示範窗口”稱號。

第十條 對窗口人員的考核

(一)窗口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作為其該年度考核最終結果,記入個人檔案,並抄報區人社局、區紀委(監察室)、區公務員局。

(二)月度考核:

1.月度考核分達到90分(含90分)及以上的,每人每月發放績效考核獎500元;月度考核分在85(含85分)—90分的,每人每月發放績效考核獎450元;月度考核分在80(含80分)—85分的,每人每月發放績效考核獎400元;月度考核分在70(含70分)—80分的,每人每月發放績效考核獎300元。

2.每月請假累計1天(有人頂崗)的,扣績效考核獎10元;每請假半天(無人頂崗)的,扣績效考核獎10元;曠工半天扣績效考核獎50元,曠工1天扣績效考核獎100元;曠工3天及以上,當月無績效考核獎。

(三)季度考核:按月度考評平均值佔80%、政務中心綜合打分佔20%,按照參加考核人數總數的20%評選“優秀工作人員”稱號,其中,“五星優秀工作人員”按參加考核人數總數的3%評選,獎金500元,“三星優秀工作人員”按照參加考核人數總數的7%評選,獎金300元,“兩星優秀工作人員”按參加考核人數總數的10%評選,獎金200元。

(四)年度考核:按照月度考評平均值佔80%、政務中心綜合打分佔20%來評定公務員考核等次,優秀等次名額佔所參加考核人數總數的20%,且不佔原單位優秀比例。考核結果經區人社局批准後,計入個人年度考核檔案。

(五)下列人員不參與年度“優秀”評選,按實際情況給予評定。

1.在中心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

2.試用期人員、臨聘人員。

3.累計事假超過1個月(含1個月)或病假超過2個月的(含2個月)。

4.在月度考核中有被一票否決的。

5.造成安全事故或給中心造成巨大財產損失的。

第十一條 考核結果每月公開通報。

第十二條 窗口單位和窗口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務中心進行約談,並給予通報批評。

1.不服從政務中心統一管理、經教育後仍不改正的;

2.連續兩次月度考評低於70分、影響工作績效和窗口總體印象的;

3.因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

第十三條 窗口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回派出單位。

1.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要求,情節惡劣的;

2.一年內被兩次約談、通報批評的;

3.被行風監督員、效能辦、媒體等批評或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破壞政務中心團結,煽動不良情緒,對政務中心形象造成嚴重影響的;

5.因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細則由匯川區政務服務中心負責解釋,中心管理層人員績效考核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 本細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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