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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績效考核辦法(通用16篇)

幹部績效考核辦法(通用16篇)

幹部績效考核辦法 篇1

第1條績效考核目的

1、績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間內科學、動態地衡量員工工作狀況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過制定有效、客觀的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評定,以進一步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質。

2、績效考核使各級管理人員充分了解員工的工作狀況,通過對員工在考核期內的工作業績、態度以及能力的評估,充分了解其工作績效,並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薪酬調整、股權激勵、人事變動等激勵手段。

第2條績效考核作用

1、瞭解員工對組織的業績貢獻。

2、為員工的薪酬決策提供依據。

3、為員工的晉升、降職、調職和離職提供依據。

4、瞭解員工對培訓工作的需要。

5、為人力資源部規劃提供基礎信息。

第3條績效考核原則

1、公開的原則,即考核過程公開化、制度化。

2、客觀性原則,即用事實標準説話,切忌帶入個人主觀因素或武斷猜想。

3、反饋的原則,即在考核結束後,考核結果必須反饋給被考核人,同時聽取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做出合理解釋或及時修正。

4、時限性原則,即績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內被考核人的綜合狀況,不溯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不能以考核期內被考核人部分表現代替其整體業績。

第4條績效考核時間安排

績效考核包括月度績效考核、季度績效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

1、月度績效考核適用於勤務系列、技術系列(不含副總工)、管理系列的主管人員(不含銷售人員)。

2、季度績效考核適用於副總工、各部門經理、副經理和主管(不含銷售管理人員)。

3、年度考核:適用於本制度適用的所有人員。

第5條考核小組組成

1、組長由總經理擔任,負責提出年度績效考核總體要求。

2、副組長由分管人力資源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監督考核過程並負責處理考核中出現的突發事件。

3、執行組長(負責日常業務的執行)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擔任,負責組織安排各部門負責人為部門各崗位做績效考核。

4、組員由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擔任,負責按時完成對直接下屬的績效考核,指導並監督本部門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

5、人力資源部作為辦事機構,負責收集整理各部門考核結果並統一備案。

第6條考核小組職能

1、成立考核小組是為了組織、實施、監督績效考核工作。

2、小組成員負責按時完成對適用於副總工、各部門經理、副經理和主管(不含銷售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指導並監督本部門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審查批准分管部門的考核結果。

3、考核小組不定期抽查部門考核結果,並針對不合理的考核結果及時提出建議並糾偏。

4、負責修正公司現有考核制度與考核實際情況可能存在的矛盾,從而使績效考核制度簡明有效並易於操作,最終提高被考核人的工作業績。

5、負責處理考核過程中被考核人的申訴工作,以確保績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開展。

幹部績效考核辦法 篇2

第一章 總 則

一、考核目的

根本目的:1、建立科學、有效的績效管理機制,客觀、公正地評價員工的績效與貢獻,實現公司整體績效的放大和提升。

2、為公司員工獎懲提供參考依據。

3、作為公司成員提高競爭意識和責任意識的手段。

直接目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工資分配、業績提成、任務獎金和崗位異動的參考。

二、考核範圍

創業投資擔保公司所有在職員工,包括:

1、公司總經理

2、副總經理

3、總經理助理

4、部門各部長

5、客户經理及後勤各崗位人員

三、考核原則

1、以提高員工績效為導向,重獎輕罰原則;

2、以定量的業績為依據,客觀、公平、公正原則;

3、個人績效目標與公司目標保持一致原則;

4、反饋與提升的原則:即把考核的結果,及時反饋,並對完成績效的過程進行指導。

四、考核組織和責任

1、綜合管理部根據公司指導思想,廣泛徵求意見,負責制訂考核辦法,並予以組織實施。

2、總經理及分管領導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目標任務,給各業務部門分配年度及月度工作任務,並根據考核辦法對各部門月度及年度具體完成業績予以考核。

3、分管領導負責向總經理彙報考核情況並提供分析報告,並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4、各業務部門負責人如實向財務部提供目標達成數據,財務部審核後報分管領導審批,最後報總經理批准簽字執行。

5、分管領導對考核結果的完整、公正、合理性負責,總經理對考核結果負有監督責任。

第二章 業務部門(前台)考核辦法及獎懲操作方法

一、考核辦法

以績效為導向,對經營過程中可量化或可行為化的關鍵指標予以考核。

二、適用人員

前台各業務部門:包括大地拍賣公司、個貸部、融資擔保部各部門、工程履約部(含各分公司及辦事處)、投管公司。

三、考核週期:除大地拍賣公司及投管公司某些業務項目採用年度考核外,其餘部門均執行自然月度考核,季度兑現。

四、考核操作辦法。

單位 考核指標 獎勵辦法 處罰辦法

融資擔保部(1-6部) 融資收入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完成月目標任務:

1)發放全額績效工資;

2)享受實際保費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按實際保費收入0.5%給予獎勵;

2)完成公司制訂的年度總目標,月度所處罰的績效工資全額補發。

3、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超出部分按2%給予提成獎勵。其中1%在年底給予獎勵,剩下1%在解保後給予業績獎勵。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月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

2、完成當月目標任務90%,發放本月績效工資100%,完成當月目標任務80%,則發放本月績效工資90%,以此類推。

3、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目標任務且低於60%,調整崗位或降薪。

工程履約(含各分公司及辦事處) 保費收入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完成月目標任務:

1)發放全額績效工資;

2)實際到帳保費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按實際保費收入3%給予獎勵。

2)完成公司制訂的年度總目標,月度所處罰的績效工資全額補發。

3、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各分公司和辦事處,超出且實際到帳保費收入部分均在原提成比例基礎之上增加5%給予業績提成獎勵。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

2、完成當月目標任務90%,發放本月績效工資100%,完成當月目標任務80%,則發放本月績效工資90%,以此類推。

3、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目標任務且低於60%,調整崗位或降薪。

個貸部 保費收入 管理人員及內控人員: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完成月度目標任務:

1)發放全額績效工資;

2)實際保費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按實際保費收入2%給予獎勵;

2)完成公司制訂的年度總目標,月度所處罰的績效工資全額補發。

3、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超出部分按5%給予業績提成獎勵。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月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

2、完成當月目標任務90%,發放本月績效工資100%,完成當月目標任務80%,則發放本月績效工資90%,以此類推。

3、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目標任務且低於60%,調整崗位或降薪。

個貸部 業務員具體考核為:

1、完成目標任務,享受基本工資和業績提成;

2、超額完成目標任務,除享受全額基本工資和業績提成,還給予以下獎勵:每遞增10萬元,基本工資增加100元。 1、未完成目標任務,無基本工資,按實際業績提成。

2、連續三個月無業績,公司暫時凍結社保繳費,且由個人全額承擔社保費用。

拍賣公司 標的物金額及所收佣金的比例。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年度績效工資,年底根據目標任務達成率予以考核發放,年底具體考核為:

1、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一次性發放月度提取的全額績效工資;

2)實際業績提成;

3)按實際所收佣金____%給予獎勵。

2、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超出部份按____%給予業績提成獎勵。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年度目標考核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90%,發放每月所提取全部績效工資,完成年度目標任務80%,則發放績效工資總額90%,以此類推

3、年度目標任務完成低於___%,調整崗位或降薪。

投管公司 諮詢服務收入、資金拆借業務收入及對外投資收益 由於投管公司某些業務涉及年底考核,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30%作為績效工資,其中20%為月度指標考核,10%作為年底指標考核,具體辦法如下:

月度指標考核(諮詢及資金拆借等):

1、完成月度目標任務:

1)享受全額績效工資;

2)實際業績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按3%給予獎勵。

2)完成公司制訂的年度總目標,月度所處罰的績效工資全額補發。

3、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超出部份按____%給予業績提成獎勵。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30%(月度考核指標20%+年度考核指標1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本月績效工資的發放與當月完成目標任務的比值成正比。如:完成目標任務90%,則享受績效工資的90%,完成目標任務80%,則享受績效工資80%,以此類推。

2、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目標任務且低於40%,調整崗位或降薪。

關於年度考核指標:

1、未完成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提成。

完成目標任務90%,發放每月所提取全部績效工資,完成目標任務80%,則發放每月所提取績效工資總額90%,以此類推。

幹部績效考核辦法 篇3

第一條考核目的

為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對公司及個人工作的實施進展情況進行有效的跟進和調控,發現優秀人才,加強溝通與激勵,提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從而為公司經營戰略方針和經營目標的制定和調整提供有力的參考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核範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考核,並適用於本辦法。

第三條考核原則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觀的原則為主導;

2、以崗位職責任務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

3、考評工作中,堅持對事不對人,重視工作態度和團隊合作精神,以發展的眼光進行考核。

第四條考核時間

1、公司實行定期考核制度,並分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進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進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項目或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五條考核形式

各類考核形式有:上級評議、同級同事評議、自我鑑定、下級評議、外聯客户評議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時段及各種考核形式本身特點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過程中分別佔有不同的權重。

第六條考核辦法

考核採取等級評估、目標考核、相對比較、重要事件或綜合等辦法,具體根據日常工作記錄、檔案、考勤情況、部門和員工書面報告、重大特別事件等進行。

第七條考核內容

1、主任級以上員工考核,包括所轄部門總體績效情況和個人績效表現兩部分,其中,所轄部門總體績效考核結果所佔個人考核權重為60%,主要依據所管轄部門整體工作的考評結果綜合評定;個人績效表現權重為40%,主要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項目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ⅰ。

2、公司基層員工考核,依據個人實際工作表現,內容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項目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ⅱ。

3、業務人員根據個人任務總額確定每月銷售最低限額和目標銷售額,作為當月績效考核量化依據。若當月無銷售任務,對應無績效工資。

4、考核設立加分項和扣分項,分別對應公司獎勵與懲罰條例、考勤制度等相關內容其中,各項目部業務人員每超額完成目標銷售額1萬元加1分,每低於最低銷售額1萬元扣1分。其他部門員工有突出貢獻,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顯重大失誤,每次扣1分。

第八條專項考核

1、試用期考核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對試用期表現優秀或較差者,可建議提前轉正或適當延長試用期;

2、後進員工考核

對公司認定為後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3、個案考核

對員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項目可即時提出考核意見,並決定是否給予獎勵或處罰。

4、調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擬訂崗位職務調配人選時可提出考評意見,作為員工任職或工作參考。

第九條考核程序

1、月、年度考核開始前,由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説明考核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下發有關考核量表。

2、考核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和鑑定,有關的各級主管、同級同事、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並填寫考核量表彙總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據考核辦法統計考評對象的總分,並彙總各部門考核情況,提交公司管委會審核考核結果。

4、管委會根據當期工作開展的主、客觀因素影響審核確定考核結果。

5、人事部公佈考核結果,並對考核對象提出相應改進意見,請員工作出崗位工作目標與計劃。

6、考核結果存檔,分別存入人事部、員工個人檔案、考核對象部門。

第十條考核結果

1、根據考核的具體情況,結果一般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差等五個檔次。其中:

①考核總分≥90分,優秀,當月實發績效工資100%;

②90分>考核總分≥80分,良好,當月實發績效工資80%;

③80分>考核總分≥60分,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60%;

④60分>考核總分≥50分,較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

⑤50分>考核總分,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結果優秀次數累計達8次以上者可參加年度考核評優;不合格次數累計達3次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解聘。

幹部績效考核辦法 篇4

第一條考核目的

為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對公司及個人工作的實施進展情況進行有效的跟進和調控,發現優秀人才,加強溝通與激勵,提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從而為公司經營戰略方針和經營目標的制定和調整提供有力的參考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核範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考核,並適用於本辦法。

第三條考核原則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觀的原則為主導;

2、以崗位職責任務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

3、考評工作中,堅持對事不對人,重視工作態度和團隊合作精神,以發展的眼光進行考核。

第四條考核時間

1、公司實行定期考核制度,並分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進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進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項目或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五條考核形式

各類考核形式有:上級評議、同級同事評議、自我鑑定、下級評議、外聯客户評議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時段及各種考核形式本身特點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過程中分別佔有不同的權重。

第六條考核辦法

考核採取等級評估、目標考核、相對比較、重要事件或綜合等辦法,具體根據日常工作記錄、檔案、考勤情況、部門和員工書面報告、重大特別事件等進行。

第七條考核內容

1、主任級以上員工考核,包括所轄部門總體績效情況和個人績效表現兩部分,其中,所轄部門總體績效考核結果所佔個人考核權重為60%,主要依據所管轄部門整體工作的考評結果綜合評定;個人績效表現權重為40%,主要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項目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

2、公司基層員工考核,依據個人實際工作表現,內容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項目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

3、業務人員根據個人任務總額確定每月銷售最低限額和目標銷售額,作為當月績效考核量化依據。若當月無銷售任務,對應無績效工資。

4、考核設立加分項和扣分項,分別對應公司獎勵與懲罰條例、考勤制度等相關內容其中,各項目部業務人員每超額完成目標銷售額1萬元加1分,每低於最低銷售額1萬元扣1分。其他部門員工有突出貢獻,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顯重大失誤,每次扣1分。

第八條專項考核

1、試用期考核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對試用期表現優秀或較差者,可建議提前轉正或適當延長試用期;

2、後進員工考核

對公司認定為後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3、個案考核

對員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項目可即時提出考核意見,並決定是否給予獎勵或處罰。

4、調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擬訂崗位職務調配人選時可提出考評意見,作為員工任職或工作參考。

第九條考核程序

1、月、年度考核開始前,由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説明考核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下發有關考核量表。

2、考核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和鑑定,有關的各級主管、同級同事、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並填寫考核量表彙總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據考核辦法統計考評對象的總分,並彙總各部門考核情況,提交公司管委會審核考核結果。

4、管委會根據當期工作開展的主、客觀因素影響審核確定考核結果。

5、人事部公佈考核結果,並對考核對象提出相應改進意見,請員工作出崗位工作目標與計劃。

6、考核結果存檔,分別存入人事部、員工個人檔案、考核對象部門。

第十條考核結果

1、根據考核的具體情況,結果一般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差等五個檔次。其中:

①考核總分≥90分,優秀,當月實發績效工資100%;

②90分>考核總分≥80分,良好,當月實發績效工資80%;

③80分>考核總分≥60分,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60%;

④60分>考核總分≥50分,較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

⑤50分>考核總分,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結果優秀次數累計達8次以上者可參加年度考核評優;不合格次數累計達3次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解聘。

幹部績效考核辦法 篇5

IT運維體系不同於研發,他的工作量不容易衡量,在質的方面無法統一標準就沒有辦法衡量量的問題。如何保證運維的工作量的準確評估我想有幾個方面;第一,對於員工的考核要分成幾個層次,個人能力,組織貢獻,一幫一導師。我們企業之初也是簡單的依據個人技術能力來評定每年的薪資的漲幅,其實這個是錯誤的。

他只佔有其中40%-50%的成分。一個員工的價值是對於企業的貢獻程度有多少來決定,一個人的能力只代表他自己,他的離開也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麻煩。所以如果它的存在能夠帶動一個團體的能力上漲,或者針對企業一類問題的技術解決能夠有效地進行發揚和傳播那麼這樣的人才是我們最需要的。

另外就是一幫一的導師制度,我們可以讓他們結對,在每半年員工能力考核的時候,會針對帶幫對象的成長速度和技術能力級別進行考核如果該員工滿足加薪的標準,那麼他的導師也將會得到20%-50%的一次性獎金獎勵。在年底考核時根據該導師的貢獻度進行加薪考評。另外一個手段是通過投訴管理系統的完善來進行團隊的技術能力持續穩定發展,這是一個不小的工程,這個方案是我在20xx年提出的。

簡單的來講就是將現有的投訴處理平台進行改進,納入進去一些管理工具和平時維護的一些經驗。也就是把平時的維護文檔和經驗全部錄入系統。包括客户端和服務器端的故障檢測小工具。當客户來的投訴會首先經過故障分析工具在

幹部績效考核辦法 篇6

一、總則

為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實現勞動貢獻與薪酬回報相掛鈎,進一步調動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參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省屬其他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甘人社廳發〔20xx〕63號文)精神,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機關各科室和機關全體在職人員(含借調和借用到機關工作三個月以上的工作人員)正常上班期間(除公休、節假日)的績效考核管理工作。但下列人員不予兑現當月績效工資。

1.當月請病、事假累計10天及以上的職工(含婚、喪、產假及函授學習);

2.當月曠工累計3天及以上的職工;

3.停薪留職、內退、長期請假、脱崗或不上班的職工;

4.借調到外單位工作的職工;

5.脱產學習的職工。

三、績效工資基數及資金來源

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標準,作為職工績效考核基數。績效工資資金來源由籌措。

四、考核時限

機關績效工資實行月考核兑現制,每月月底由各科室

完成對本科室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工作。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分值

績效考核實行百分量化和定性將結合的考核制度。百分量化分值由兩部分組成:工作紀律佔50分,工作成績佔50分(附表一)。

(一)工作紀律。即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態度表現情況,包括服從領導工作安排、遵守機關管理制度、日常工作態度及出勤等,該項佔50%。

(二)工作成績。即所承擔或分工負責的具體工作和職責範圍的基礎工作完成情況,包括完成工作所具備的工作能力、工作完成的效率、結果、成績等,該項佔50%。

(三)考核等次劃分。考核等次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項,考核成績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為合格等次,70分以下為不合格等次。

六、績效考核步驟及績效工資計算

(一)績效考核步驟

1.各科室負責人負責本科室工作人員的考勤工作,督促本科室工作人員逐日簽到,工作人員請假、曠工、公差外出及公休節假日必須在考勤簽到表(附表二)上標註清楚。

2.各科室工作人員由所在科室主要負責人按辦法進行逐項考核,形成本科室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表(附表一),連同本部門工作人員考勤簽到表(附表二)一併上報分管領導進行審核。

3.各科室在規定考核時限內,將經分管領導簽字的工作人

員績效考核表、工作人員考勤簽到表於次月1日前交行政辦公室彙總。

4.行政辦將機關所有工作人員月績效考核結果彙總後交勞資科,由勞資科根據此辦法計算績效工資,並由財務科按月負責兑現落實。

5.機關工作人員月績效考核資料由行政辦公室審核後交勞資科負責保存。

(二)績效工資計算

對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的人員兑現當月績效工資。並按照請假每1天扣20元,曠工每1天扣100元的標準計算績效工資。

七、附則

(一)各科室負責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嚴禁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現象發生,一經發現,將取消本科室相關人員績效工資兑現資格。

(二)在考核中,當被考核人調入、調出(含退休)時,當月在崗時間不足半月者,按半月兑現績效工資;超出半月,按照全月兑現績效工資。

(三)協理員另行考核。

(四)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具體事項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幹部績效考核辦法 篇7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公司員工考評目的

(一)通過績效考核,傳遞組織目標,促使員工提高工作績效,達到“培養員工、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糾正員工偏差、使之更好地為公司服務,達到公司與個人之間的雙贏”的目的。

(二)加強公司的計劃性,改善組織的管理過程,促進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

(三)客觀、公正地評價員工的績效和貢獻,為薪資調整、績效薪資發放、職務晉升等人事決策和組織員工培訓提供依據。

(四)反饋員工的績效表現,加強過程管理,強化各級管理者的管理責任,促進其指導、幫助、約束與激勵下屬。

(五)季度績效考核主要目的在於:通過對1個季度內工作計劃安排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工作業績,為員工績效工資提供必要的依據,也為人力資源部門對員工的晉升、降職、解聘和崗位調整提供依據,從而有效提升公司整體績效。

(六)年終考核目的:評價年度員工和部門工作績效,為年終獎金髮放,工作效率,崗位目標執行、人事調整政策評價提供依據。第四季度直接進行年度考評。

第二條:理念

(一)以目標計劃為基礎,以關鍵業績量標準/指標對績效進行考核,強調績效的達成。 (二)強調績效管理過程,而不是簡單的結果評判。 (三)注重考核結果面談,通過考核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第三條:考核原則

(一)相對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內,考核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較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在1年內考核的方法具有一致性。另外,在必要的時候,基於適當的原因可對考核的具體指標及權重分配做相應的調整。

(二)客觀性:考核要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工作情況,主管人員注意記錄員工的工作表現,以事實説話,避免由於光環效應,親近、偏見等帶來誤差。(三)公平性:對同一職類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最大限度地防止評估結果的不一致性和偏見性。 (四)公開性:每位員工都必須清楚體系是如何運作的,考核結果員工應簽名,有意見可表述、申訴,無簽名考核結果同樣有效。

(五)保密性:主管及被考核者不能將考核結果泄露給第三方(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必要的參與者除外)。 (六)管理人員主導性: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要正確認識績效考核體系在員工管理中所起的作用,如果大部分人把實施本體系作為一個負擔,則考核制度要做出相應修改。

(七)定期化與制度化

績效考核既是對員工工作情況的過去和現在的考察,也是對他們未來工作行為進行預測,將員工績效考核定期化、制度化,有助於全面瞭解員工潛能,及時發現組織中的問題,從而促進企業的發展。

(八)溝通與反饋

考核評價結束後,人力資源部或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與被考核者進行溝通,將考評結果告知被考核者。 (九)考核實施部門

人力資源部門組織企業各部門負責人對員工進行評估。

第四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正式員工。考核對象具體分為:部門主管、行政、市場、技術、財務、人力資源各類人員。

第二部分 考核規定與流程

第一條:考核要素

(一)年度經營目標計劃及季度工作關鍵業績指標達成情況

(二)辦公室提供的員工辦公秩序管理考核標準、行政違紀記錄和崗位違紀記錄 (四)被考核者的上級主管人員提供的季度工作關鍵業績指標工作記錄 (五)員工月報

第二條:考核責任

(一)原則上實行自評、直接上級主考、人力資源主辦複核相結合的多級考評體制。

(二)直接上級和被考核者共同承擔考核責任。被考核者作為一級考核者進行自評,直接上級作為二級考核者進行主評;人力資源主辦及被考核者所在部門負責人對考核結果負有監督、指導責任,按季度工作關鍵業績指標工作記錄確保兩級考核者之間考核結果的公正、客觀性。

(三)在審核最終結果時,考核小組根據監督情況,調整考核分數上下浮動限制為總分的5%。 (四)年終考核由公司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小組成員為體現公正、公平、公開原則由員工代表,職能部門負責人、管理者代表等組成,具體成員由管理層會議決定,人數應為奇數,最少3人,最多7人。

第三條:考核責權 (一)人力資源部門:

(1)負責制定及定期修訂績效考核方案並報總經理批准 (2)負責組織績效考核工作

(3)負責培訓參與考核各級管理人員 (4)負責監督及控制考核工作的全過程 (5)考評分的彙總和考核資料的歸檔 (6)考核結果與薪資掛鈎,計算並報批實施 (7)辦理考核領導小組委託的相關工作

(二)一級考核者(員工本人)和二級考核者(員工直接上級)

(1)瞭解考核的程序及方法 (2)確保考核的公正、公平

(3)對責任範圍內的直線下級進行考核

(4)考核後對被考核者進行詳細的工作指導和輔導

(三)由人力資源主辦會同被考核者所在部門的負責人嚴格審核考核表及工作計劃的真實性,確保考核結果的公正、公平

(1)嚴肅處理違背考核宗旨,以權牟私的個人

(2)負責考核工作的整體性和及時性,並有計劃地按公司戰略規劃和年度工作目標、年度經營目

標推行新的考核體系。

(四)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

(1)擬定相關考核細則報總經理批准,負責年終考核方案的組織執行 (2)考核工作的柔性調控和協調. (3)重大申訴、投訴考核事件的處理。

第三條:考核權限

每位員工由自己進行自考,直接上級進行主考,人力資源主辦會同被考核者所在部門的負責人進行審核,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對考核全過程進行指導、監督並負最終審核責任。

第四條:申訴

(一)各類考評結束後,被考核者有權瞭解自己的考評結果,考核者有向被考核者通知説明考核結果的義務。

(二)被考核者如對考評結果存有異議,應首先通過溝通方式解決。解決不了時,有權向人力資源主辦進行申訴,人力資源主辦應及時聯繫申訴人的直接上級所在的主管部門進行復議並在一週內給予明確答覆:如果被考核者對申訴處理仍有異議,可以向考核領導小組提出申訴,由考核領導小組負責進行最終複議。

第五條:考核面談

績效面談應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級與被考核者單獨進行,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根據需要可選擇地參與。

第三部分 各類人員考核的具體實施

第一條:季度績效考核的實施

季度考核分為員工自評和直接上級考評兩個環節,考核依據是員工的績效期間工作表現記錄和實際工作業績、崗位職責説明、週報。考核表中,若部分崗位的當月考核不涉及到某項具體指標,則該項目評分按其明細分值的滿分計算。

(一)員工自評

員工根據本崗位的考核表給自己評分,員工應認真、嚴肅、客觀地進行自評打分,員工自評是員工自省和反映真實自我的重要機會,也是直接上級考評的依據之一。

(二)直接上級考核

直接上級根據員工的績效期間表現和實際工作業績給員工進行評分,直接上級應本着對事不對人的客觀態度對下級進行評分。為避免對下級可能存在的信息失真,在評分時應適當參照員工的自評情況。

(三)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複核員工自評和直接上級評分後,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要進行最後的把關複核,防止人為因素影響考評的客觀性。

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複核無異議後,按以下權重彙總計算:

第二條:考核結果與係數的換算

(一) 考核人員分類及對應的考核辦法:

(二)員工的績效月薪係數直接參照各員工的最終得分確定:

係數 = 員工的最終得分÷100(如:某員工的最終得分為85分,則係數為0.85)

員工的當月績效工資 = 績效獎勵額度 × 係數(如:某員工的績效獎勵額度為500元,考核係數為0.85,則員工的績效月薪為425元)

(三)年度(崗位)績效素數的計算

中層管理人員年年度(崗位)績效係數 =年終(崗位)績效得分 × 80% +季度績效得分 × 20% 非管理層員工年度(崗位)績效係數 = 季度(崗位)績效得分的1/4 × 60% +年終(崗位)績效得分 × 40%

第三條:績效管理過程

(一)績效計劃。考核期初,被考核人和直接上級在總結上期績效的前提下,結合當前的工作重點,以關鍵業績指標體系為指引,經充分溝通,共同確定本期的工作計劃與目標。每個目標或標準遵循SMART原則,即“具體、可衡量、可達到、以結果為導向以及時間性”的原則。

(二)績效輔導。計劃的實施過程是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共同實現目標的過程,上一級主管有責任輔導與幫助下屬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技能;下屬有責任向上一級彙報工作進展情況,並就工作問題求助於上級。

(四)在此基礎上確認下期工作計劃與目標。由被考核者和考核者共同確認考核結果。被考評者如對考核者的考核評價結果有異議、經溝通未取得共識時,可以按規定向人力資源主辦申訴。

第四條:季度績效考核工作流程

(一) 由公司績效考核小組對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所管下屬員工的季度績效進行統一考核。 (二) 考核程度是員工自評、直接上級考評。

(三)上一季度考評在下一個季度開始時間,1日為員工自評,2-3日為主管評分,4日人力資源部統計分數並進行排序,5日提交管理層審核,公示優秀與不及格人員分數,無異議8日提交財務部核發績效工資。

第五條:年度績效考核流程

(一)公司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對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其所管下屬員工的季度、年度績效進行統一考核。 (二)年終考核在次年1月5-10號進行,15日前彙總考核結果報財務部。

(三)年度績效考核由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績效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全程監督、指導,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復核。

(四)年度考核權重比例分配

第四部分 考核結果及運用

第一條:考核等級

考核等級主要是對員工績效進行綜合評價的結論。

考核級別劃分:A(優秀)、B(良好)、C(合格)、D(差)、E(不合格)

第二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依據考評結果的不同,公司對每個員工給予不同的處理。

(二)對新入職員工、調動新崗位的員工、在公司全年工作時間不足三個月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的,經考評委員會批准可以不參加年度考評,考評結果視為中。

(三)績效考核工資比例

(四)獎懲措施

對員工自評主動放棄者,自評得分為零,連續二次不參與自評則作“不合格”處理,對考核主管故意不公正考核或因個人恩怨考核時應取消該項考核結果。被考核者為考核小組成員時應迴避。

上述各類人員的半年度績效得分參照考核等級表中劃分等級。

第五部分 附 則

第一條 解釋權

本制度的解釋説明權屬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二條 實施細則

本制度未盡事宜及相關實施細則,由公司辦公室與各部門共同補充,由總經理核准後實施。公司根據此管理制度規定,擬定員工考核辦法。第三條 修改、廢除權

本制度的最終決定、修改和廢除權屬公司。 第四條 實施時間

本制度的實施時間為20xx年9月1日

幹部績效考核辦法 篇8

為貫徹落實《20xx——20xx年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為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個人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充分發揮考核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工作人員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形成獎優罰劣、優勝劣汰的工作機制。根據《中共晉江市委、晉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晉江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晉委〔20xx〕166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結合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探索建立健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指標體系、績效考評體系、績效運用體系,努力規範公務行為、優化服務環境、提高工作效能,為我鎮跨越發展、科學發展以及打好城建戰役,建設美麗安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分級考核與分類考核相結合的原則。根據職務層次、工作分工情況,把考核對象劃分為科級幹部、內勤工作人員和下村工作人員三種類別,分級分類進行考核。

2、堅持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在設置考核指標時,要努力減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標,儘量把考核內容具體化、數量化,切實增強考核指標的針對性和可比性。

3、堅持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在採取年度考核時,要以季度考核情況為依據,把績效考核的時間關口前移,做到平時跟蹤管理、定時檢查評估、及時兑現結果,切實增強績效考核的時效性。

4、堅持組織評價與社會評價相結合的原則。在組織民主測評時,除了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評價”的評價方式,還要注重公眾評議,形成完善的評價機制。

5、堅持精神激勵與物質激勵相結合的原則。在運用績效結果時,除了使用績效考核獎金等物質激勵外,注重把績效考核結果與精神激勵和政治激勵掛鈎,不斷拓寬績效結果的運用範圍和領域。

三、實施範圍和對象

1、納入考核範圍和對象:鎮機關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鎮國土資源所、勞動保障事務所、司法所、行政執法中隊、環保執法中隊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人員、事業編制人員、工勤人員參加鎮機關考核,考核等次人數單獨核算(等次仍須嚴格按照規定比例控制),不佔用所在鎮名額。考核等次由各市直主管部門最終確定,考核獎金由市直主管部門兑現。

2、不納入考核範圍和對象:鎮機關處級以上幹部、離崗待退人員、長期在編不在崗人員、20xx年7月1日前退休人員。

四、績效考核內容

根據《晉江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晉委[20xx]166號)的有關規定,安海鎮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核根據職務層次、工作分工情況進行分類考核,即科級幹部、內勤工作人員及下村工作人員。

1、科級幹部績效考核內容。主要指“個人執行廉政準則”及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情況、重點項目完成情況、分管工作完成情況、組織協調工作情況(詳見附件2)。

2、機關內勤、下村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內容。主要考核工作實績,即工作完成成效。具體考核內容包括履職情況、測評情況及加減分情況(詳見附件3、4)。

五、績效評價方法

(一)科級幹部考核內容

科級幹部日常工作性質及範圍與一般幹部有所不同,因此考核內容也有一定的區別,具體內容如下:

1、“個人執行廉政準則”及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情況;(20分)

2、重點項目完成情況;(40分)

3、分管工作完成情況;(20分)

4、組織協調工作情況。(20分)

(二)機關內勤、下村工作人員考核內容

1、履職情況(80分)

①崗位目標(40分)

內勤人員:按時按質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工作情況,按時按質完成上級業務部門日常工作情況。

下村人員:為民辦實事情況、制止“兩違”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情況、計生落實情況。

②重點目標(30分)

參與拆遷、徵地等重點項目工作完成情況。

③公共目標(10分)

出勤情況。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扣1分/次;曠工扣2分/天。

2、測評情況(20分)

內勤人員:鎮領導班子、機關幹部職工根據被考核對象平時的工作態度、為人處事等綜合表現,酌情評分。

下村人員:鎮領導班子、機關幹部職工根據被考核對象平時的工作態度、下村頻率、為人處事等綜合表現,酌情評分。

3、加、減分情況

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10分,通報批評和新聞曝光扣10分;受縣處級以上表彰獎勵5分,通報批評和新聞曝光扣5分;突(偶)發事件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含媒體表揚的)獎勵5分,失職扣5分;在省以上報刊雜誌上發表論文、新聞報道等的,獎勵3分;工作失誤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造成嚴重後果的扣5分;違法違規行為引發上訪或行政訴訟的扣5分;未參加組織活動及規定培訓學習者扣5分;本單位領導認為需要增減的其它獎扣5-10分。

(三)等次評定標準

鎮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成員根據被考核對象的考核得分,按從高到低原則,對其依次排名,排名在總人數25%之前的評為“優秀”,排名在總人數25%-30%的評為“良好”,其餘的除個別情況需評為“不稱職”之外,均評為“稱職”。考核得分相同的,等次評定由領導組研究、決定。

六、績效考核程序

(一)科級幹部績效考核程序

1、考核準備。撰寫自我鑑定材料(詳見附件2)。

2、考核得分。鎮黨政主要領導根據被考核對象的工作表現及鑑定材料,給予評分(詳見附件2)。

3、最終評定。鎮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成員根據被考核對象得分排名情況,給予評定。

4、結果反饋。考核結果通知考核對象本人,並在鎮政府大廳公示,公示日起7個工作日內被考核對象對考核結果如有異議,可向鎮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申請複核或申訴。

(二)機關內勤、下村工作人員績效考核程序

1、考核準備。整理考核相關材料,填寫個人績效工作台賬(詳見附件3、4)。

2、自我評分。被考核對象根據崗位目標、重點目標工作完成情況,客觀進行評分(詳見附件3、4)。

3、考核得分。工作點點長及部門負責人要查看被考核對象個人績效工作台賬,客觀地根據其當季履職情況、測評情況和綜合表現等因素,給予初步評分。下點領導及分管領導再進一步對其進行考核評分,所得分值為被考核對象的考核得分。

4、最終評定。鎮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成員根據被考核對象得分排名情況,給予評定。

5、結果反饋。考核結果通知考核對象本人,並在鎮政府大廳公示,公示日起7個工作日內被考核對象對考核結果如有異議,可向鎮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申請複核或申訴。

七、績效結果運用

安海鎮將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物質激勵、精神激勵和政治激勵的主要依據,與考核獎金、年度考核、職務調整、獎勵懲戒及職業發展等掛鈎,

1、考核獎金按當季個人績效考核“優秀”、“良好”、“稱職”三個等級進行發放,即“優秀”等級發放2100元、“良好”等級發放1800元、“稱職”等級發放1500元(績效考核不稱職,不給予發放獎金)。

2、當季請假累計超過15個工作日的不能享受“優秀”等次獎金;當季退休人員和調離本鎮人員按在職月份享受“稱職”等次獎金;當季新錄用(聘用)或外縣(市、區)新調入人員工作不滿20個工作日的、當季請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的、當季被效能告誡的、受立案調查在立案期間的不定等次,不享受績效考核獎金;當季曠工累計超過2個工作日的,確定不稱職等次;受黨紀政紀處分在處分期間的,當季不稱職,以後按年度考核規定確定等次或不定等次;受立案調查的暫緩兑現績效考核獎金。

3、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從季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中評選、產生,對於季度考核被評“優秀”等級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限額內,可以直接確定為年度考核“優秀”,並作為該年度評先評優的推薦人選。

4、對於季度考評被評為 “不稱職”等次一次的,年度考核一般確定為“稱職”或以下等次;被評為“不稱職”等級兩次及以上的,直接確定為不稱職。

5、對於當年度績效考核多次獲評“優秀”等次的人員,在幹部提拔使用上給予優先考慮或推薦;在幹部培訓時,作為優先安排人選。

6、對於當年度績效考核獲評“不稱職”等次的,給予一定期限的待崗處理。

幹部績效考核辦法 篇9

根據晉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晉江市委、晉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晉江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晉委【20xx】166號)文件精神,結合本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範圍和對象

梅嶺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本實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實行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員同時納入績效考核實施範圍。長期在編不在崗人員(不能享受績效考核獎金)、當季退休人員(按在職月份享受固定績效考核獎金)、離崗待退人員(在離崗待退期間沒有違法違紀行為,固定享受稱職等級獎金)不納入績效考核實施範圍。

司法、土地、勞務等市直單位派駐梅嶺街道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參加街道績效考核,街道將提出初步考核意見,並將考核情況書面反饋市直主管部門,由各市直主管部門確定最終考核等次。

按照職務層次,考核對象按科級幹部、中層幹部(含工作點副點長)和一般工作人員三個類別分開考核。

二、績效評價辦法

1、基本原則

以“誰主管、誰負責、誰評價”為原則,採取自上而下的評價方式,形成上級考核下級、一級考核一級的組織評價機制。

2、考核分數計算辦法

各項工作得分由該項工作的直接領導對照每個工作人員個人績效工作台賬、工作目標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質量給予打分,常規工作總分為50分,如果同時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區工作,則每項為25分;重點項目工作滿分為40分,如果同時兼任兩個項目,則每個項目為20分;如果無參加重點項目工作,常規工作得分則以總分90計;考勤分值總分為10分,根據考勤情況計分,全勤得10分,遲到一次扣1分,遲到10次或以上該項不得分,曠工一天扣5分,曠工兩天或以上該項不得分;獎懲附加分根據獎懲情況酌情加分或扣分,加減分值最高為10分。考評得分=(常規工作得分+重點項目得分+考勤得分+獎懲附加分)×60%+黨政領導測評分值×40%。其中,黨政領導測評分值按測評結果排名計,排名前25%得分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為80分,其他得分為70分。

三、評價等級設定

根據績效考評得分情況,從高到底排列,分為“優秀”、“良好”、“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考評得分高於90分以上的,評為“優秀”等次;考評得分75分—89分的,評為“良好”等次;考評得分60分—74分的,評為“稱職”等次;考評得分60分以下的,評為“不稱職”等次。績效考核“優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員比例按三個考核類別分別控制在人數的25%以內和30%以內。

當季請假累計超過15個工作日的不能享受“優秀”等次獎金。當季退休人員和調離本市人員按在職月份享受“稱職”等次獎金。

下列人員參加考核不確定等次:當季新錄用(聘用)或外縣(市、區)新調入人員工作不滿20個工作日的、當季請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的、當季被效能告誡的、受立案調查在立案期間的。

下列人員參加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當季曠工累計超過2個工作日的,受黨紀政紀處分或在處分期間的當季確定不稱職,以後按年度考核確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績效考核程序

績效考核工作按照“計劃、總結、評估、反饋”的流程,對各項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動態管理。開展績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個步驟進行:

1、制定績效計劃。根據上級工作任務和本單位工作職能,各科室按目標時序進度安排,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並把工作計劃細化到考核對象。考核對象應根據自己的崗位在每季度初填寫好《工作目標量化評分表》,並報送街道績效辦。

2、做好工作紀實。按照績效計劃安排,考核對象應做好績效工作記錄,工作記錄在《晉江市績效管理工作日記》上,工作日記記錄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況。考核對象應按月份、季度和年度進行工作總結,逐條列舉工作目標和進展情況、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個人績效工作台賬。在填寫《梅嶺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績效工作台帳》應儘量把工作內容細化、量化。個人績效工作台賬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門收集後報送至街道績效辦,由街道績效辦統一管理。

3、組織績效評估。全體考核對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寫《梅嶺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評分表》,並經各項工作的直接領導評價、打分後,於每季度首月5日前彙總至街道績效辦。街道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實際需要,召開述職評議會,對考核對象上一季度工作績效完成情況進行評定,由街道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在逐級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確定考核等次。主要領導績效考核等次應在與單位績效評估暨“五大戰役”考評結果以及單位獎勵懲戒情況掛鈎。績效考核結果按幹部管理權限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4、做好績效反饋。在績效考核結果確定後,對照職能工作目標,指定專人向考核對象反饋考核結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考核對象的績效情況進行講評,主要是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明確方向。績效考核結果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廣泛接受幹部羣眾的監督。

五、績效考核結果運用

績效考核結果運用是指把績效結果與個人利益掛鈎,把績效結果作為物質激勵、精神激勵和政治激勵的主要依據。

1、與考核獎金掛鈎。“優秀”等次人員每季度獎勵2100元,“良好”等次人員每季度獎勵1800元,“稱職”等次人員每季度獎勵1500元。

2、與獎勵懲戒掛鈎。把績效考核與年度考核、評先評優表彰結合起來。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從季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中評選、產生,對於季度考核被評為“優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限額內,可以直接確定為年度考核優秀,並作為年度評先評優的推薦人選。。對於季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等次兩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被評為一次“不稱職”等次的,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對於有計生、綜治、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一票否決情況的,按相關規定確定考核等次。

3、與職業發展掛鈎。堅持把績效考核與崗位調整、選拔任用和學習培訓結合起來。對於當年度績效考核多次獲評“優秀”等次的人員,在幹部提拔使用上給予優先推薦;在幹部培訓時,作為優先安排人選。對於當年度績效考核獲評“不稱職”等次的,給以一定期限的待崗處理,採取跟班學習、強制培訓等措施,幫助待崗人員整改提高,並依據培訓結果和能力條件重新安排工作;對於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辭退。

幹部績效考核辦法 篇10

為充分發揮局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創造性,最大限度地激發廣大工作人員的潛能,切實加強局機關和事業單位隊伍建設,根據公務員考核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市政府建設規範化服務型政府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指導思想

按照建設規範化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科學地評價局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和服務的效果,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的水平,推動以人為本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的建立,減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則

建立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目標考核與績效考核相結合,績效考核與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相結合的績效評估考核體系,堅持考核的客觀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進和完善獎懲激勵約束機制。

三、考核範圍和內容

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為被考核人。

考核內容主要是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表現。側重從思想政治、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三個方面考核;

2.能:指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側重從政策理論水平、業務工作能力、協調管理能力、開拓創新能力及文字表達能力四個方面考核;

3.勤:指工作態度和敬業表現.側重從出勤情況和工作表現兩方面考核;

4.績:指工作量、工作質量、效益和貢獻。側重從本職位設置的考核要素與量化指標的實際完成情況方面考核;

5.廉:指廉潔從政表現。側重從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的執行情況方面考核。

四、考核標準和等次

考核的標準:局機關公務員以《職位職責説明》和所承擔的年度工作目標任務為基本依據制定;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年度工作目標任務為基本依據制定。考核的等次分為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合格)、不稱職(合格)四個等次。

1.優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熟悉業務,工作勤奮,服務熱情,有改革創新精神,績效突出。

2.稱職(合格):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較好地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熟悉業務,熱情服務,工作積極,能較好地完成工作目標任務。

3.基本稱職(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質基礎,業務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工作作風存在明顯不足,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完成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誤。

4.不稱職(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未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失職,造成嚴重失誤。

五、考核量化

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實行百分制。各部分的比重為“德”佔20分、“能”佔25分、“勤”佔10分、“績”佔35分、“廉”佔10分。其中82—100分可推薦為優秀,62—81分確定為稱職,41—61分確定為基本稱職,40分及其以下確定為不稱職

六、考核實施

(一)平時績效考核

平時績效考核由局機關、各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自行組織實施。被考核人要對本職位職責、本年度工作目標、交辦的工作任務與實際完成情況等在平時績效考核記錄本上如實做好紀錄。局機關各科室(科長、主任)和各事業單位負責人作為本部門主考人應不定期對其進行檢查審核並負責填寫有關內容。

(二)年度績效考核

年度績效考核以平時績效考核為基礎,在每年第四季度結合目標考核一併進行。其基本程序為:

局機關考核工作程序:

1.被考核人填寫《國家公務員年度績效考核登記表》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核登記表》。

2.主考人根據被考核人的平時績效考核情況和個人年終總結,在民主評鑑的基礎上寫出評估意見,提出考核等次意見。分管局領導是所分管科室科長(主任)的主考人,各科室科長(主任)是本科室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及一般工作人員的主考人。局機關中層幹部由局考核領導小組進行考核。民主評議以科室為單位,由全科室統一對被考核人進行民主評議;局機關中層幹部和事業單位班子成員由局考核領導小組組織所在科室、單位全體職工評議。

3.局考核小組對各主考人提出的考核等次和評估意見進行審核,並提出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意見,報局黨組討論決定;

4.局黨組研究決定後,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上報相關部門審核;

5.局考核負責人簽署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

6.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人,並由其簽署意見。

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程序:

1.被考核人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核登記表》

2.主考人根據被考核人的平時績效考核情況和個人年終總結,在民主評鑑的基礎上寫出評估意見,提出考核等次意見。事業單位班子成員的考核由局考核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進行,分管局領導在民主評鑑的基礎上提出被考核人考核等次意見,局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審核並提出考核意見後報局黨組討論決定。各事業單位班子成員的民主評議由局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在本單位全體人員中進行。

3.各事業單位人員的考核工作根據市人事局和我局的通知要求,由本單位組織進行,在提出考核等次意見後報局辦公室會同相關科室審查後報市人事局審定。

4.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人,並由其簽署意見。

(三)當年軍隊轉業幹部,調任、轉任、掛職鍛鍊、外出學習培訓、因公致傷以及受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的年度考核按市組織人事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七、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公務員在年度績效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等次的,具有依照相關規定晉職、晉級、晉升工資的資格。績效(表現)特別突出的,可按照《國家公務員獎勵暫行規定》,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給予記功或嘉獎。

(二)公務員年度績效考核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以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為標準,發給一次性年終獎金。

(三)連續2年以上獲優秀等次的公務員,在晉職或竟爭上崗時任職條件可適當放寬。

(四)公務員在年度績效考核中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可視同稱職等次正常晉升級別和職務工資檔次。

2.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

3.不發給一次性年終獎金。

4.公務員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次年前3個月為誡勉期。在誡勉期內,應接受不少於10天的培訓學習。誡勉期間,主考人應對其進行誡勉談話,並作談話記錄。誡勉期滿,被誡勉人應做出誡勉期間的思想、學習、工作的書面總結。

5.公務員在被確定為基本職稱等次的次年,仍不能達到稱職或稱職以上等次的,確定為不稱職。

(五)公務員年度績效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不發給一次性年終獎金。

2.當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予以降職。降職決定按照公務員管理權限由任免機關在3個月內作出。降職後,其職務工資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職務工資檔次。其原級別在新任職務對應級別內的,不降低原級別;原級別高於新任職務對

應最高級別的,降到新任職務對應的最高級別,並將本人原級別工資額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職務對應的最高級別倒級工資標準,若本人原級別工資額等於新任職務對應的最高級別的倒級工資標準的,不得降低級別工資。

3.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局各事業單位對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的使用可參照以上規定和其他有關政策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八、考核的組織

局成立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局機關、各事業單位行政執法人員的年度績效考核工作。考核小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領導、局紀檢組長、局辦公室主任、各單位一把手和局辦公室負責人事的代表組成,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領導任組織,日常工作由局辦公室承辦。

各事業單位參照以上辦法成立績效考核工作小組。

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幹部績效考核辦法 篇11

第一章 總 則

一、考核目的

根本目的:1、建立科學、有效的績效管理機制,客觀、公正地評價員工的績效與貢獻,實現公司整體績效的放大和提升。

2、為公司員工獎懲提供參考依據。

3、作為公司成員提高競爭意識和責任意識的手段。

直接目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工資分配、業績提成、任務獎金和崗位異動的參考。

二、考核範圍

創業投資擔保公司所有在職員工,包括:

1、公司總經理

2、副總經理

3、總經理助理

4、部門各部長

5、客户經理及後勤各崗位人員

三、考核原則

1、以提高員工績效為導向,重獎輕罰原則;

2、以定量的業績為依據,客觀、公平、公正原則;

3、個人績效目標與公司目標保持一致原則;

4、反饋與提升的原則:即把考核的結果,及時反饋,並對完成績效的過程進行指導。

四、考核組織和責任

1、綜合管理部根據公司指導思想,廣泛徵求意見,負責制訂考核辦法,並予以組織實施。

2、總經理及分管領導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目標任務,給各業務部門分配年度及月度工作任務,並根據考核辦法對各部門月度及年度具體完成業績予以考核。

3、分管領導負責向總經理彙報考核情況並提供分析報告,並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4、各業務部門負責人如實向財務部提供目標達成數據,財務部審核後報分管領導審批,最後報總經理批准簽字執行。

5、分管領導對考核結果的完整、公正、合理性負責,總經理對考核結果負有監督責任。

第二章 業務部門(前台)考核辦法及獎懲操作方法

一、考核辦法

以績效為導向,對經營過程中可量化或可行為化的關鍵指標予以考核。

二、適用人員

前台各業務部門:包括大地拍賣公司、個貸部、融資擔保部各部門、工程履約部(含各分公司及辦事處)、投管公司。

三、考核週期:除大地拍賣公司及投管公司某些業務項目採用年度考核外,其餘部門均執行自然月度考核,季度兑現。

四、考核操作辦法。

單位 考核指標 獎勵辦法 處罰辦法

融資擔保部(1-6部) 融資收入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完成月目標任務:

1)發放全額績效工資;

2)享受實際保費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按實際保費收入0.5%給予獎勵;

2)完成公司制訂的年度總目標,月度所處罰的績效工資全額補發。

3、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超出部分按2%給予提成獎勵。其中1%在年底給予獎勵,剩下1%在解保後給予業績獎勵。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月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

2、完成當月目標任務90%,發放本月績效工資100%,完成當月目標任務80%,則發放本月績效工資90%,以此類推。

3、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目標任務且低於60%,調整崗位或降薪。

工程履約(含各分公司及辦事處) 保費收入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完成月目標任務:

1)發放全額績效工資;

2)實際到帳保費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按實際保費收入3%給予獎勵。

2)完成公司制訂的年度總目標,月度所處罰的績效工資全額補發。

3、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各分公司和辦事處,超出且實際到帳保費收入部分均在原提成比例基礎之上增加5%給予業績提成獎勵。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

2、完成當月目標任務90%,發放本月績效工資100%,完成當月目標任務80%,則發放本月績效工資90%,以此類推。

3、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目標任務且低於60%,調整崗位或降薪。

個貸部 保費收入 管理人員及內控人員: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完成月度目標任務:

1)發放全額績效工資;

2)實際保費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按實際保費收入2%給予獎勵;

2)完成公司制訂的年度總目標,月度所處罰的績效工資全額補發。

3、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超出部分按5%給予業績提成獎勵。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月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

2、完成當月目標任務90%,發放本月績效工資100%,完成當月目標任務80%,則發放本月績效工資90%,以此類推。

3、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目標任務且低於60%,調整崗位或降薪。

個貸部 業務員具體考核為:

1、完成目標任務,享受基本工資和業績提成;

2、超額完成目標任務,除享受全額基本工資和業績提成,還給予以下獎勵:每遞增10萬元,基本工資增加100元。 1、未完成目標任務,無基本工資,按實際業績提成。

2、連續三個月無業績,公司暫時凍結社保繳費,且由個人全額承擔社保費用。

拍賣公司 標的物金額及所收佣金的比例。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年度績效工資,年底根據目標任務達成率予以考核發放,年底具體考核為:

1、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一次性發放月度提取的全額績效工資;

2)實際業績提成;

3)按實際所收佣金____%給予獎勵。

2、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超出部份按____%給予業績提成獎勵。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年度目標考核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90%,發放每月所提取全部績效工資,完成年度目標任務80%,則發放績效工資總額90%,以此類推

3、年度目標任務完成低於___%,調整崗位或降薪。

投管公司 諮詢服務收入、資金拆借業務收入及對外投資收益 由於投管公司某些業務涉及年底考核,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30%作為績效工資,其中20%為月度指標考核,10%作為年底指標考核,具體辦法如下:

月度指標考核(諮詢及資金拆借等):

1、完成月度目標任務:

1)享受全額績效工資;

2)實際業績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按3%給予獎勵。

2)完成公司制訂的年度總目標,月度所處罰的績效工資全額補發。

3、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超出部份按____%給予業績提成獎勵。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30%(月度考核指標20%+年度考核指標1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本月績效工資的發放與當月完成目標任務的比值成正比。如:完成目標任務90%,則享受績效工資的90%,完成目標任務80%,則享受績效工資80%,以此類推。

2、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目標任務且低於40%,調整崗位或降薪。

關於年度考核指標:

1、未完成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提成。

完成目標任務90%,發放每月所提取全部績效工資,完成目標任務80%,則發放每月所提取績效工資總額90%,以此類推。

幹部績效考核辦法 篇12

為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個人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充分調動廣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根據《中共晉江市委、晉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晉江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晉委[20xx]16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結合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探索建立健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指標體系、提高工作效能,為我市科學發展、跨越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績效考核工作應堅持以下五個原則

(一)分級考核和分類考核相結合的原則。把考核對象劃分為科級幹部、中層幹部和一般工作人員三個層級,分層次進行考核。

(二)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在實施考核過程中,各部門應儘量把考核內容具體化、數量化,切實增強考核指標的針對性和可比性。

(三)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在採取年度考核時,要把績效考核的時間關口前移,做到平時跟蹤管理、定時檢查評估、及時兑現結果,切實增強績效考核的時效性。

(四)組織評價與社會評價相結合的原則。在進行測評時,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評價”,採取自上而下的評價方式,形成上級考核下級、一級考核一級的組織評價機制。

(五)精神激勵和物質激勵相結合的原則。除了使用績效考核獎金等物質激勵外,還要注重把績效考核結果與精神激勵和政治激勵掛鈎,不斷拓展績效結果的運用範圍和領域。

三、實施範圍和對象

街道辦事處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市直單位派駐基層所站中的土地所、勞動保障事務所、司法所、行政執法中隊的工作人員先參與街道日常考核,考核等次人數單獨核算,不佔用街道名額,街道考核確定初步等次後報送相關主管部門,確定最終考核等次;其他派駐單位以主管部門考核為主,街道意見為輔。

四、組織機構

成立羅山街道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吳丹紅(街道黨工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洪冬森(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 組 長:陳聰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王向陽(街道黨工委副書記)

張連僑(街道黨工委副書記)

李榮沛(街道紀工委書記、企業黨委書記)

成 員:陳海鳴(街道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長)

丁君明(街道黨工委祕書)

黃若凡(街道黨工委組織委員)

尤祖來(街道黨工委宣傳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吳其仁(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柯清哲(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許文市(街道辦事處科技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李榮沛同志任辦公室主任,丁君明同志任副主任,吳松江、楊清潭、吳春生、鄭月婷同志為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方法

(一)績效考核內容

1、工作績效:為主考核工作量、工作完成質量、工作完成時效等情況;

2、工作態度及綜合素質:為主考核工作態度、執行能力和落實首問責任制、節約型機關建設等情況;

3、考勤:根據《機關考勤制度》執行,由黨政辦公室負責實施,考勤實行指紋考勤,每個月統計並公示,按季度彙總計算得分。積分標準如下:曠工1天扣5分;遲到、早退每1次扣1分;事假(含參加街道會議、統一行動請假的)每滿3天(次)扣1分;病假每滿10天扣1分。(對違反街道請(休)假制度的行為,依照相關規定處理。)

4、獎勵和懲罰:(1)獎勵:工作方式方法創新,成效顯著,受到市以上部門表彰或作典型推廣的,每項加5分;(2)懲罰:由工作不力致本單位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因工作失誤給本單位、部門造成嚴重後果或產生不良影響的每次扣1~2分,嚴重的每次扣3~5分;因工作失職被羣眾投訴,經查實首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三次及以上扣5分。

(二)績效考核辦法

實行季度考核,在每年的1月、4月、7月和10月,對考核對象上一季度工作績效完成情況進行評定。個人績效考核得分=分管領導考核評分—考勤扣分+獎勵加分—處罰扣分。

1、做好工作紀實。被考核對象要做好績效工作記錄,工作記錄在《晉江市績效管理工作日記》上,工作日記記錄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況。被考核對象應按月份、季度和年度進行工作總結,逐條列舉工作目標的進展情況、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個人績效考核工作台賬。

2、實施考核評分:按照考核內容要求,根據被考核對象在落實部門工作、駐社區工作、重點項目工作和街道中心工作等情況進行考核評分。街道辦事處及所轄各部門要根據業務工作或階段性中心工作要求具體制定工作落實考核細則,為考核評分提供依據(如計生、安全生產獎懲機制等)。實施考核時,中層幹部、一般工作人員由各分管領導進行考核評分,兼任多項崗位的,由多名分管領導分別考核評分,取平均分為最後得分;黨政成員副職(含人大工委主任、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由街道主要領導進行考核評分;街道主要領導由市分管領導進行考核評分。

3、彙總計算得分:黨政辦負責計算考勤情況,街道各部門每季度第一個月8日前上報前一季度應獎勵、處罰的情況,由街道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彙總,計算出最後得分。

4、研究確定等次:根據考核得分情況,由黨政會討論並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分別確定三個考核層級的“優秀”、“良好”、“稱職”和“不稱職”等次人員。各考核層級的“優秀”、“良好”等次人員比例分別控制在總人數的25%以內和30%以內。

(1)下列人員參加考核不確定等次:①當季新錄用(聘用)或外縣(市、區)新調入工作不滿20個工作日的;②當季請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的;③當季被效能告誡的;④受立案調查在立案期間。

(2)下列人員參加考核確定為“不稱職”: ①當季曠工累計超過2個工作日的;②受黨紀政紀處分在處分期間的當季確定為“不稱職”,以後按年度考核規定確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3)其它:①當季請假累計超過15個工作日的不能定為“優秀”等次;②當季退休人員和調離本市人員按在職月份享受“稱職”等次獎金。

六、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與考核獎金掛鈎。設立績效考核獎金,考核獎金按人均每季度1800元發放,即“優秀”2100元、“良好”1800元、“稱職”1500元,不定等次和“不稱職”的不享受績效獎金。

(二)與獎勵懲戒掛鈎。堅持把績效考核評價與年度考核、評先評優結合起來。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從季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中評選、產生。當年度有三次以上季度考評優秀的,在街道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限額內的,可以直接確定為年度考核優秀,並作為當年度評先評優的推薦人選。對於季度考評被評為“不稱職”一次的,年度考核一般確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兩次以上的直接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對於有計生、綜治、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一票否決情況的,按相關規定確定考核等次。

(三)與職業發展掛鈎。堅決把績效考核與崗位調整,選拔任用和學習培訓結合起來。對於當年度績效考核多次獲評“優秀”等次的幹部,在幹部提拔使用上應給予優先考慮或推薦;在幹部培訓時,作為優先安排人選。對於當年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等次的,給以一定期限待崗處理,採取跟班學習、強制培訓等措施,幫助待崗人員整改提高,並依據培訓結果和能力條件重新安排工作;對於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辭退。

幹部績效考核辦法 篇13

1.總則

1.1制定目的

為了對員工的工作業績、能力、態度進行客觀評價,達到調動員工積極性,促進工作效率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1.2適用範圍

部門經理及以下在冊人員。正副總監、正副總師(含總助)以上職務人員由總經理負責。試用期人員不參加考核。

1.3權責單位

(1)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2)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由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1.4管理單位

人力資源部為本辦法管理單位。

1.5考核機構

(1)公司考評委員會由公司領導組成。

(2)部門考評小組由部門經理和主管以上人員組成。

1.6考核權責

(1)正副總監、正副總師(含總助)以上職務人員,由總經理直接或授權有關部門進行考核。

(2)主管以上幹部由直接主管負責初考,總監(或分管副總)負責復考,人力資源部備案。階段考核和年終考核由考評委員會審核,總經理批准,人力資源部備案。

(3)員工由直接主管負責初考,部門經理復考,再由總監審核,人力資源部備案。

2.考核規定

2.1考核區分

考核分月度考核、階段考核、年終考核三類。

每階段和年度考核結束後,公司將依考評結果組織召開例會或以簡報的形式予以通報,總結上期工作,明確下期任務。

2.2月度考核

(1)考核統計週期為自然月度週期,月度考核於次月1日~2日進行。每月15日之前(含15日)試用期結束的員工參加月度考核。

(2)總監依據月度KPI指標完成情況對下屬各部門進行考核。

(3)月度考核主要依據工作能力及態度進行考核。績效考核表於每月2日前送人力資源部備案。其中,對部門經理考核時KPI考核項目所得的分值等於部門考核的分值。

(4)每月3日人力資源部將考核後確定的部門績效薪資額度通知各部門,由總監、部門經理填報《員工月(階段)考核薪資發放表》或《幹部月(階段)考核薪資發放表》,於5日前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發放。

2.3階段考核

(1)階段考核統計週期:

“五.一”為當年2月份~4月份;

“十.一”為當年5月份~8月份;

“春節”為當年9月份~次年1月份。

(2)階段考核定為“五.一”、“十.一”和春節前,時間另行通知。

(3)考核步驟同月度考核。考核內容主要依據經營業績、對公司貢獻程度及預算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2.4年終考核

(1)每年初進行上一年度的考核。

(2)考核步驟同月度考核。考核內容主要依據經營業績、對公司貢獻程度及預算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3)進公司不滿半年的人員不參加年終考核。

2.5考核評分標準

2.5.1考核評分標準如下:

考評指標的評分為5分制,即滿分為5分。5、4、3、2、1分別代表其區間得分標準。按照考核項目的實際值計算出應得分數(四捨五入,保留一位小數)。

上區間標準值點-實際值

應得分數=上區間標準值點對應分數-----------------

上區間標準值點-下區間標準值點

例1:

指標得分標準資料來源

54321

當月銷售收入1500萬元1300萬元1100萬元900萬元700萬元財務部

銷售部門當月銷售收入1250萬元,則其得分的計算方式為:

1300-1250

應得分數=4---------=3.8

1300-1100

例2:

指標得分標準資料來源

54321

人力資源規劃規劃超前,極好的輔助經營活動開展規劃合理,完全滿足經營活動要求規劃基本合理,基本滿足經營活動要求規劃存在問題,不能滿足經營活動要求規劃發生偏差,妨礙經營活動開展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規劃工作成果介於5分和4分之間,則該指標當期考評得分為4.1~4.9分(保留一位小數)。

2.5.2出勤考核

公司月份出勤情況依據所設條件予以考核和計算:

(1)全月遲到四次以內,且無早退、曠工或其他事病假記錄者,紀律性項可不扣分;

(2)全月遲到兩次以內,無早退、曠工記錄,其請事病假記錄僅一次,紀律性項可不扣分;

(3)全月遲到兩次以內,請事病假一次以內,自第三次遲到或第二次請事病假,按紀律性項扣三分之一分,至全額扣除為止;

(4)全月凡有早退或曠工(全月遲到超過六次也以曠工論),紀律性項不予給分。

2.6考核得分計算方法

(1)月度考核得分即為當月考評分數。

(2)階段考核得分計算:

階段考核得分=本考核階段內各月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係數

1 階段考核評分≥3.5;

係數= 0.5 1<階段考核評分<3.5;

0 階段考核評分≤1;或者出現月度考核得分≤1。

例:“十.一”階段考核得分計算:

設其中5月、6月、7月、8月的月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為4分。

如階段考核評分為3.5分,則階段考核得分為4分*1=4分;

如階段考核評分為2分,則階段考核得分為4分*0.5=2分;

如階段考核評分為1分,則階段考核得分為4分*0=0分;

(3)年終考核得分計算

年終考核得分=本年度內各月度及階段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係數

1 年終考核評分≥3.5;

係數= 0.5 1<年終考核評分<3.5;

0 年終考核評分≤1;或者出現月度或階段考核得分≤1。

2.7考核列等

(1)考核得分4.5~5.0分(含4.5分)為A等

(2)考核得分3.5~4.4分(含3.5分)為B等

(3)考核得分2.5~3.4分(含2.5分)為C等

(4)考核得分1.1~2.4分(含1.1分)為D等

(5)考核得分0~1.0分為E等

2.8年終考核列等限制及調薪方式

(1)員工考核列等比例及調薪方式原則上為:

A等10%,升3級;

B等25%,升2級;

C等40%,升1級;

D等20%,不升級;

E等5%,降一級並調整崗位或解除勞動合同

(2)經理(含經理)以下幹部考核列等比例及調薪方式原則上為::

A等3%,升2級;

B等7%,升1級。

(3)經理以上人員由辦公會議討論,總經理提議,董事長審批。

3.其它事項

(1)新進人員試用期滿後,由所在部門填報《試用期滿考核表》,送人力資源部作為聘任工作依據。

(2)員工考核由人力資源部督導複查,以期公平。

幹部績效考核辦法 篇14

第1條績效考核目的

1、績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間內科學、動態地衡量員工工作狀況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過制定有效、客觀的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評定,以進一步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質。

2、績效考核使各級管理人員充分了解員工的工作狀況,通過對員工在考核期內的工作業績、態度以及能力的評估,充分了解其工作績效,並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薪酬調整、股權激勵、人事變動等激勵手段。

第2條績效考核作用

1、瞭解員工對組織的業績貢獻。

2、為員工的薪酬決策提供依據。

3、為員工的晉升、降職、調職和離職提供依據。

4、瞭解員工對培訓工作的需要。

5、為人力資源部規劃提供基礎信息。

第3條績效考核原則

1、公開的原則,即考核過程公開化、制度化。

2、客觀性原則,即用事實標準説話,切忌帶入個人主觀因素或武斷猜想。

3、反饋的原則,即在考核結束後,考核結果必須反饋給被考核人,同時聽取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做出合理解釋或及時修正。

4、時限性原則,即績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內被考核人的綜合狀況,不溯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不能以考核期內被考核人部分表現代替其整體業績。

第4條績效考核時間安排

績效考核包括月度績效考核、季度績效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

1、月度績效考核適用於勤務系列、技術系列(不含副總工)、管理系列的主管人員(不含銷售人員)。

2、季度績效考核適用於副總工、各部門經理、副經理和主管(不含銷售管理人員)。

3、年度考核:適用於本制度適用的所有人員。

第5條考核小組組成

1、組長由總經理擔任,負責提出年度績效考核總體要求。

2、副組長由分管人力資源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監督考核過程並負責處理考核中出現的突發事件。

3、執行組長(負責日常業務的執行)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擔任,負責組織安排各部門負責人為部門各崗位做績效考核。

4、組員由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擔任,負責按時完成對直接下屬的績效考核,指導並監督本部門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

5、人力資源部作為辦事機構,負責收集整理各部門考核結果並統一備案。

第6條考核小組職能

1、成立考核小組是為了組織、實施、監督績效考核工作。

2、小組成員負責按時完成對適用於副總工、各部門經理、副經理和主管(不含銷售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指導並監督本部門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審查批准分管部門的考核結果。

3、考核小組不定期抽查部門考核結果,並針對不合理的考核結果及時提出建議並糾偏。

4、負責修正公司現有考核制度與考核實際情況可能存在的矛盾,從而使績效考核制度簡明有效並易於操作,最終提高被考核人的工作業績。

5、負責處理考核過程中被考核人的申訴工作,以確保績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開展。

幹部績效考核辦法 篇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1、為公平、公正、科學地評價員工工作績效,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突出對優秀員工的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效地促進工作績效改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2、創建規範的考核平台,進一步規範、統一、完善工廠考評體系,更好地指引各部門開展考評工作;

第二條 原則

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原則,真實地反映被考核人員的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第三條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部工廠各科室人員及各分廠、車間辦公室人員。

第二章 考核體系

第四條 考核內容

1、 工作業績(佔80%):分專項工作和日常工作兩大項。專項工作是指員工月度工作計劃中的工作內容(包含臨時增加的計劃外工作),專項工作考核根據員工月度工作計劃完成的進度和質量進行評價。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據日常工作完成的質量、進度及相關指標達成情況進行考核(如考核採購員的及時供貨率、考核質量主管的質量指標達成情況等)。由於各部門、各崗位工作性質的差異,專項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佔的比重由各部門自行調節,但比例一旦確定後應在半年內保持比例的穩定性。

2、 工作能力和態度考核:考核員工為達到工作目標所需的各項知識、技能以及員工的敬業精神、團隊協作精神、執行力和快速反應能力等,各分項的考核權重由各部門自行制訂;

3、 加分項:考核員工創新、自主學習和特殊貢獻等方面。

考核內容

權重

綜合考核得分

工作業績

專項工作

80分

兩項比例由各部門靈活掌握,但總和為80分不變。

得分=專項工作+日常工作+工作能力和態度+加分項

日常工作

工作能力和態度

20分

加分項

3分

第五條 考核方式

採用逐項打分、三級考核的方式,先由員工自主考核,後由直接主管評分,最後由部門主管考核,員工自主考核作為參考,以部門主管考核評分作為最終考核結果。

第六條 考核細則

由於各部門工作性質與工作內容存在差異性,工廠不制定統一的考核細則,只規範考核的主要內容及各部分內容所佔的比重,考核細則由各部門自行制定,報管理部會審後執行。

第七條 考核週期

每月考核一次。各部門於每月3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管理部。

第八條 考核流程

下發考核表——員工自主考核——直接主管考核、簽名——部門主管考核、簽名——員工簽名確認。

第九條 考核檔案管理

各部門考核結果由本部門自行存檔,並將副本上報管理部,由管理部將考核結果彙總、分析後存檔。考核檔案的保存期為兩年。

第三章 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十條 考核結果等級分佈

等級

A

B

C

參考分數段

95以上

80—95

80以下

意義

分佈比例

2

7

1

分值Pi

1.5

1.0

0

注:考評結果分A、B、C三個等級,分數段僅供評級參考。

1、考核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

2、為表揚先進,激勵後進,考核結果應拉開一定的檔次,各部門的考核結果A:B:C的比例應控制在2:7:1範圍內,建議在計算各級別人數時採取四捨五入的方法。

3、為提高員工績效考核的透明度,要求各部門於每月10日前在部門內部

公佈考核結果。

第十一條 績效提升

1、員工應根據自身考核情況,發現工作中的不足之處,提出績效改進計劃,並採取培訓或自主學習的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提升工作績效。

2、對考核成績為C者,須填寫《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附表三)制定書面改進計劃。《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由所在部門保留,必要時管理部抽查。

第十二條 未位淘汰

員工績效考核的評定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或崗位輪換的重要參考依據,連續兩個月考核結果為C或半年內3次C的員工將被淘汰。

第十三條 員工績效工資

某員工績效工資=部門績效工資總額*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Mi* Pi)/∑(Mi* Pi)

Mi=某員工績效工資標準額度(基本工資的20%)

Pi=考核結果對應分值

第十四條 提薪與升職

1—12月考核結果有六次以上(含六次)為A,且一年中未出現過C者,工資提升一級,9次以上(含9次)為A,且一年中未出現過C者,則工資提升二級。另外,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升職的重要參考依據,一年內月度績效考核出現過兩次C者,本年度內不能晉升。

第四章 考核面談

第十五條 考核面談必須及時進行,並貫穿於考核的全過程。通過面談達到讓被考核者瞭解自身工作的優、缺點,並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第十六條 考核面談主要由直接主管進行。直接主管每月必須所有屬下員工進行面談;部門主管必須每月與A及C級員工面談。

第十七條 部門主管應指導績效考核結果為C的員工編制績效改進計劃,並監督執行;

第五章 考核申訴

第十八條 如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直接主管提出,若不能達成共識,可向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主管應從公平、公正、科學的角度,在三天內給予合理的答覆。

第十九條 若員工對部門主管的答覆仍有異議,則可向管理部提出申訴,管理部在詳細瞭解情況的基礎上,一週內給予答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考核結果上報和公佈的及時性、比例分佈的合理性、考核檔案管理及面談等將列入基礎管理對所在部門進行考核,每出現一項不符合扣基礎管理考核分5分,對有時間要求的項目每延期1天扣5分。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本部工廠管理部負責制訂、解釋及修訂;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三月一日起開始實施。

幹部績效考核辦法 篇16

1.按時間劃分

(1)定期考核。企業考核的時間可以是一個月、一個季度、半年、一年。考核時間的選擇要根據企業文化和崗位特點進行選擇。

(2)不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方面是指組織中對人員的提升所進行的考評,另一方面是指主管對下屬的日常行為表現進行紀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同時也為定期考核提供依據。

2.按考核的內容分

(1)特徵導向型。考核的重點是員工的個人特質,如誠實度、合作性、溝通能力等,即考量員工是一個怎樣的人。

(2)行為導向型。考核的重點是員工的工作方式和工作行為,如服務員的微笑和態度,待人接物的方法等,即對工作過程的考量。

(3)結果導向型。考核的重點是工作內容和工作質量,如產品的產量和質量、勞動效率等,側重點是員工完成的工作任務和生產的產品。

3.按主觀和客觀劃分

(1)客觀考核方法。客觀考核方法是對可以直接量化的指標體系所進行的考核,如生產指標和個人工作指標。

(2)主觀考核方法。主觀考核方法是由考核者根據一定的標準設計的考核指標體系對被考核者進行主觀評價,如工作行為和工作結果。

綜上所述,對各級人員的考核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知識(專業知識、行業知識、社會閲歷等)、工作業績、工作能力(組織能力、協調能力、溝通能力等)、工作態度、工作方法、工作效率、組織紀律、道德品質、配合度、學習精神、團隊精神、成本意識、目標達成、績效改進等。不同職級的人員考核的重點不盡相同,各考核點所佔分值權重不一樣,但績效改進是每一位被考核者都必須包含的內容,它是落實績效考核PDCA循環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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