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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部門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保衞)部門績效考核實施細則1

第一章 總 則

部門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第一條 根據《吉林油田公司薪酬分配及績效考核實施辦法》(吉油企法[20xx]26號)精神,為進一步開源節流、降本增效,實現有質量有效益可持續發展,強化績效考核政策的激勵作用,充分調動廣大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堅持以指標為引領、以安全為底線、以政策為槓桿,通過實施標準化、精細化管理,突出目標分解、責任落實、過程管控和獎懲兑現,通過建立內部承包經營與員工基本收入掛鈎、薪酬水平與整體創效能力聯動等政策機制,有效落實各級經營管理責任,牢固樹立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的理念,結合保衞(武裝)部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保衞(武裝)部機關及基層各單位。

第三條 績效考核遵循的基本原則:

(一)工效掛鈎原則。根據公司核定工資獎金額度,完善與效益緊密掛鈎的薪酬決定機制,激勵員工依靠價值創造掙回核定的工資獎金及超額效益分成,突出“掙薪酬”思想。

(二)強化激勵原則。在保證員工基本收入的基礎上,薪酬分配重點向基層一線和貢獻大的崗位傾斜,平衡好各類各層級員工的收入分配關係,實行嚴考核硬兑現,發揮薪酬激勵作用。

第二章 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第四條 建立效益類、營運類和約束類相結合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一)效益類指標是全面衡量價值創造和實現效益的指標,具體包括經營性現金流、利潤、控虧額、經費控制等指標。

(二)營運類指標是衡量運營質量和效率的指標,具體包括油氣商品量、開發管理水平、工程和服務質量等指標。

(三)約束類指標是衡量履行責任、規範管理和防範風險的指標,具體包括安全環保、黨風廉政建設、依法合規經營、輿情風險控制、工程結算管理等指標。

第五條 按照單位性質劃分,保衞(武裝)部為經費控制類單位,指標及權重分配原則如下:

效益類考核經費控制指標,權重佔40%;營運類考核管理和服務質量等指標,權重佔60%。

第六條 績效指標、權重和目標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整。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調整等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由受約人提出書面申請,經保衞(武裝)部績效考核委員會批准後執行。未獲批准的,仍以原指標、權重和目標值為準。

第七條 考核期內有人員調整的,執行所任崗位績效合同

第八條 推行全員績效考核,按管理權限逐級簽訂績效合同。保衞(武裝)部主要領導與班子副職簽訂,保衞(武裝)部主管領導與機關部門正職、基層單位正職簽訂,機關部門正職、基層單位正職與本部門副職、一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班組或崗位操作員工簽訂。通過層層簽訂績效合同,把責任落實到每個管理單元、壓力傳遞到每個崗位、考核覆蓋到每個員工。實現“三全、四清、五強”。“三全”即: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四清”即:崗位職責清、考核標準清、工作目標清、獎罰結果清;“五強”即針對性強、操作性強、執行力強、員工認知度強、激勵性強。

第三章 員工績效獎金兑現

第九條 員工績效獎金包括月度績效獎金、年度績效和專項獎。

第十條 員工月度績效獎金根據月度和累計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兑現。

月度績效獎金、年度績效獎金與相應績效考核結果掛鈎兑現,實行獎罰平衡。

第十一條 月度績效獎金考核兑現辦法

(一)員工月度績效獎金實行月度考核預兑現,年度考核總兑現。績效考核辦公室每月按照公司下撥獎金計劃確定月核定獎金額度,根據有關政策和考核結果確定機關和基層單位的單元獎金基數。

(二)月度績效獎金按照公司下撥獎金計劃,根據月度考核結果,按月申請兑現發放。機關部門基本獎按照綜合評價結果考核兑現;基層單位基本獎由承擔考核任務的各部門按照安全環保、經費控制、基礎工作管理等考核指標制訂考核附則,每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績效考核辦公室彙總,按照考核結果預兑現月度績效獎金。扣罰部分可用於對優秀單位或工作表現突出的個人的獎勵。月度考核兑現本月未執行完的,從第二個月開始繼續執行,直至執行完成為止。具體考核辦法如下:

1.機關考核辦法

機關部門基本獎按照綜合評價結果考核兑現。綜合評價按主管領導評價佔40%,基層單位評價佔60%的比例計算最終得分。打分內容包括:工作量完成情況及工作質量、部門協調及服務基層態度、執行力和勞動紀律情況等。

2.基層單位考核方法

基層單位基本獎考核主要是基層日常管理工作達標情況,考核由績效考核辦公室負責組織,由承擔考核任務的各部門按照 “保衞(武裝)部績效考核附則”進行考核。在月度基礎獎中提取20%用於安全環保考核,按照《安全環保業績考核實施細則》、《HSE過程管理考核實施細則》和《生產運行績效考核實施細則》,每月、季和年組織業績考核,對各科室和基層單位安全環保業績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提取10%用於人事、基層建設考核,根據人事、基層建設考核細則對對各科室和基層單位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等,具體權重分配如下:

業績分值=∑部門檢查分數×部門權重係數×100%

業績分值金額=員工人數×最低獎金基數/100

3.月度績效獎金計算方法

各科室、基層單位月度獎金總額去掉業績考核中扣除的業績分值與業績分值金額乘積為本科室、基層單位月度績效獎金。

4.相關規定

各團支部書記(青工組組長)完成共青團工作任務且有資金來源情況下,在正常獎金基礎上,每人每月獎勵50元。

保衞(武裝)部計劃生育員每月在正常獎金基礎上獎勵60元,基層單位計劃生育員每月在正常獎金基礎上獎勵30元。

主動承擔辦公樓衞生的員工每月在正常獎金基礎上獎勵1200元。

第十二條員工年度績效獎金兑現。根據績效合同指標完成情況兑現,由績效考核辦公室組織進行考核,按照公司有關要求並結合考核結果,制定兑現方案,經保衞(武裝)部黨政班子會議通過後予以發放。

員工年度績效獎金總額=年度績效獎金基數×綜合績效分值/100×核定員工人數

第四章 專項獎兑現

油氣超產獎按照收繳被盜原油數量,依據各科室、基層單位在打擊盜油工作中的表現和貢獻情況,由保衞(武裝)部黨政班子會議決定具體的分配方案,績效考核辦公室負責兑現。

公司兑現的其他專項獎,由保衞(武裝)部績效考核辦公室統一管理。主管部門制定兑現方案,由主管領導審核通過,報部長審批同意後,績效考核辦公室負責兑現。

第五章 設立部長獎勵基金

第十三條 提取保衞(武裝)部年度獎金總額的1%作為部長獎勵基金,用於在安全環保、基層建設、精細管理、急難險重、宣傳報道、評先選優、上級機關組織的各類競賽活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達到公司先進水平、獲得優異成績、取得獎項和名次的集體或個人進行獎勵。

各科室、基層單位申請部長獎勵基金,需制定獎勵方案,由主管領導審核批准,經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後,由績效考核辦公室兑現。

第六章 各級人員獎金係數

第十四條 根據公司績效考核政策相關規定,按照年初下發的獎金計劃,核定每月獎金髮放額度,設定保衞(武裝)部各級人員崗位係數,具體標準如下:

正科級廠長(經理)助理、副總師、安全副總監為月核定獎金額度的2.8倍,正科級為月核定獎金額度的2.0倍,副科級為月核定獎金額度的1.8倍;基層站隊長正職、副高級職稱為所在單位單元獎金基數的1.8倍;基層站隊長副職、中級職稱為所在單位單元獎金基數的1.3倍;其他一般管理人員為所在單位單元獎金基數的1.2倍;班組長為所在單位單元獎金基數的1.1倍,各基層單位視實際工作情況可略作調整並報績效考核辦公室備案。按公司規定,護衞一隊獎金按一線標準核算,護衞一隊員工獎金為其他部門或單位單元獎金基數的1.4倍。

第七章 績效考核組織與績效管理

第十五條 為保證保衞(武裝)部績效考核工作有效實施,成立績效考核委員會。

主 任:x峯

副主任: 李x信

成 員:劉x輝

績效考核委員會負責審定績效考核政策,審議績效合同,監控績效合同執行,審批考核結果及獎懲方案。

績效考核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綜合管理科。負責實施日常績效考核,反饋績效考核結果,擬定獎金兑現方案,按審批結果組織兑現;指導、檢查、監督各單位和部門績效考核工作的實施。

第十六條 各考核部門要對負責考核的績效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動態監控,及時提出改進措施;要保證考核數據質量,加強採集數據時的溝通,統一口徑,確保考核結果科學準確、客觀公正、上下認同。

第十七條 建立績效警示制度。關鍵績效指標未完成的單位,由保衞(武裝)部績效考核委員會與其主要負責人溝通談話,幫助分析問題、改進工作。

第十八條 績效考核程序:

(一)各考核部門依據績效考核實施細則,一級考核一級,權利下放,上下聯動,考核、確認各項績效指標完成情況,於每月5日前送交績效考核辦公室。

(二)績效考核辦公室對考核結果進行統計、彙總、分析,編制績效獎金兑現方案。各基層單位、各科室須嚴格按本單位月度考核結果兑現績效獎金;年度績效獎金、專項獎經保衞(武裝)部績效考核委員會審定後兑現。

(三)績效考核辦公室根據保衞(武裝)部審定的績效考核結果,及時下發績效考核公報。

第十九條 各基層單位、各科室如果發生重大決策失誤、較大以上安全責任事故、較大環境污染事故、重大質量責任事故、重大違規違紀、未完成黨建工作、費用超支、發生職工犯罪以及不穩定事件,給保衞(武裝)部、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財產損失的,按照公司績效考核委員會的考核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各基層單位、各科室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直接向保衞(武裝)部績效考核辦公室提出,確有問題的,經核實批准後進行相應調整。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建立完善全員績效考核制度。根據本單位、本部門具體情況,全面落實績效考核政策,分層次制訂績效考核實施細則,逐級簽訂績效合同,將各項經營管理責任層層分解到位,獎金分配要與效益和貢獻相掛鈎,向一線艱苦和關鍵崗位傾斜,進一步建立健全全員、全方位的內部激勵與約束機制,真正體現獎優罰劣,保持獎金分配的合理差距。

第二十二條 各基層單位要結合實際,參照本細則和公司標準化管理要求,制定本單位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在本細則下發10日內將考核細則上報績效考核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三條 本細則如有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悖的,一律以上級規定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細則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細則由保衞(武裝)部績效考核辦公室負責解釋。

(技術部)部門績效考核實施細則2

一、制定目的

為加強部門班組建設,對員工的工作業績、能力、態度等進行客觀評價,調動員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各項生產經營目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考評細則。

二、班組績效考評小組

為使班組建設工作紮實有效的開展,成立質量技術部班組績效考評小組。每月召開專題會議,定期對班組進行績效考評。

組長:雷朝紅,負責班組建設的長遠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批准有關班組建設的規章制度,統一領導和協調解決班組建設工作中的難點、熱點問題。負責班組建設的各項工作的日常管理。定期組織檢查、指導和考核班組建設工作。

副組長:杜利平 曹建新 李芳(組長休假或出差期間承擔組長的相應職責)。負責班組安全管理、日常分析、業務學習和崗位練兵及技改技措、儀器設備管理、勞動紀律、黨工團等所有業務的檢查、考核、評比工作。每月30日前(可根據公司要求的上交日期,適當調整)召開考評組人員會議,對上月班組、員工績效進行考評,對績效考評結果進行審核。

成員(安全員、專工、技術員、辦事員):邱丕軍、張彩霞、祁福平、劉鵬、羅蕊、趙建懷、張軍、趙小轉,負責班組安全、分析和儀器設備管理及勞動紀律等的檢查、考核、評比工作。羅蕊,負責班組日常請假、考勤、黨工團等的檢查、考核、評比工作。

考評小組成員、班長於每月30日前將當月考評週期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考勤、勞動紀律及稿件等的考評情況(註明加減分的理由)統計完成後,用電子版的形式交於劉鵬,劉鵬於下月5日前進行總結並組織召開上月考評小組會。

三、適用範圍

根據公司要求,以當月1日至當月30日作為本月考評週期,依據《質量技術部班組績效考評細則》的具體內容,對質量技術部六個班組進行當月績效考評。

四、班組績效考核標準:見附表1

五、班組績效計算方法

班組績效分值是班組當月實際得分除以班組人數(人員請假或換班組,依據實際上班天數確定班組人數(每月22個工作日,按上班天數確定),員工病假、事假、換班所扣分值不算到班組,只算到個人。對於換班班組的員工,要求相關班組長嚴格按照考勤統計相關員工分值)。

六、季度、年度評比獎懲辦法

*班組內出現安全事故或嚴重違章違紀(被公司通報的),取消本季度及本年度班組績效評優資格。

*每季度進行一次班組績效評優,第一名的獎勵400元,最後一名的扣300元。一年內連續三個月排名最後一名的班組,班長、副班長,均降一級。違反安全規定、勞動紀律者(被公司通報的),對於各項評優、晉級等一律施行一票否決制。

*每年度進行一次班組績效年終評優,無重大違章根據名次上報為板塊或公司級先進班組,公司給予相應的獎勵。第二名中心給予獎勵。

*全體員工每半年組織一次綜合考試(作為績效考評依據,下半年按技術比武成績計)。

*員工年度排名計算辦法:50%*全年績效得分+30%*全年理論考試成績+20%*全年民主測評得分

七、個人績效計算辦法

班長依據中心三級考評中本班組涉及績效分值,視工作情況,對班組內員工進行分值分配後。中心依據各班組返回的員工績效分值,按班長、副班長、主檢、副檢、普檢四檔進行排名。

每季度按照排名進行一次獎懲,各檔次人數在10人以下的獎懲各1名,10~15人的獎懲各2名,15人以上的獎懲各3名,獎懲人對應AD檔,剩餘人前50%為B檔,後50%為C檔。

獎懲1名的按獎勵400元,考核按300元執行;

獎懲2名的按獎勵400元、300元,考核按300元、200元執行;

獎懲3名的按獎勵400元、300元、200元,考核按300元、200元、100元執行。

同檔次內有與獎懲範圍內人員分值一樣的人員,並列參加獎懲。若當月無任何得分,則默認為對應組內最後名次,但其分值按參加考評最後一名得分-0.5計算,但不大於0分(如張某是所有主檢組參加考評中最後一名,得分12分,李某主檢休長假不參加考評,則李某默認0分為最後一名;若張某得分-5分,則李某為-5.5分)。多人休長假且當月無分的,按天數(同檔內的按當月天數計算,當月天數一致的,並列最後一名)確定名次,當月雖上一天班,但有分的按實際分算。最後一名與第一名相差30%以內,可免於考核。病假、產假超倆月不參與季度經濟責任制考聘。

八、班組基本分

給予每人每月5分做為安全基本分,只要在上班期間無安全事故、事件,即得5分,當月未上班或上班期間出現安全事故、事件的不得分。

為了便於班組長管理班組,按人均2分(班組參加當月考評的人員),給予班組基本分,此基本分由班組長依據班組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分配。但是相關職能人員依據當月班組工作的實際情況,有權進行減扣。

九、具體經濟獎懲考核按《質量技術部經濟責任制獎懲條例》執行。

十、本考評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對上述未提及事宜,由考評領導小組成員集體討論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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