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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精選16篇)

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精選16篇)

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 篇1

為鞏固我院省級精神文明單位創建成果,進一步加快精神文明創建步伐,規範內部管理,整治內外環境,改進服務質量,提高工作效能,促進司法公正,推動法院各項工作科學發展,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再上新台階,努力實現創建全國精神文明單位目標,結合法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書記講話精神,全面展現新時期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文明司法形象,以“展現文明禮儀,建設文明法院”為主題,以爭創“文明法庭”、“文明法官”為重點,不斷豐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內容,創新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設水平,圓滿完成創建工作目標任務,促進法院物質文明、政治文明與精神文明協調發展。

二、文明單位創建主要考核任務(總分100)

(一) 領導重視精神文明建設(30分)

庭、科、室各部門領導班子重視,把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擺在重要日程,計劃周全,目標明確,措施具體,責任落實。

1、各部門一把手親自抓創建工作,領導機構健全,把文明單位建設業績納入幹警考核內容;各相關職能科、室以及工、青、婦組織職責明確,實行齊抓共管。4分。

2、各部門每季度至少要召開1次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本庭室文明單位創建工作。4分,每季度0.5分。

3、各部門領導班子要結合各項專項教育活動,在創建工作中要關心幹警的工作生活,積極為羣眾、為幹警辦事實;建立學習庭室、學習園地。6分。

4、制定庭室領導學習制度、學習考核制度,堅持理論學習,把文明單位建設理論納入計劃。4分。

5、建立完善的科室、文明法官幹警的評選、考核、獎勵制度,並列入本庭室評優評先的考核條件。4分。

6、認真落實市、區文明委各項工作任務,並積極參與全省文明單位、文明行業的創建活動。4分。

7、各項活動資料齊全、規範,並有本部門特色。4分。

(二) 政治思想道德建設(37分)

着力加強本部門幹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強道德意識,強化道德實踐,規範道德行為,提高道德修養,全面提高幹警思想道德和素質。

1、各部門要制定抓好乾警政治理論、形勢政策、理想信念教育和經濟、法制、成人教育、科技等知識綜合素質的培訓計劃措施。3分。

2、堅持弘揚和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核心,利用重要紀念日、節慶日開展集中性教育活動。有全面的活動記載3分。

3、政治思想教育有宣傳陣地(法院內網、電教設備、板報、櫥窗、報欄、簡報等),且管理有力。缺一項減0.5分。3分

4、制定部門行為規範,並貼上牆,經常性地開展職業道德建設活動。2分。

5、“窗口”行業服務部門,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性誠信主題教育和實踐活動。共4分,每次1分。

6、各部門要積極開展 “公民道德建設月”活動,有活動記載3分。

7、要求各部門幹警熟記公民基本道德規範和法官道德規範。抽查、測試,每項1分,共計3分。

8、各部門要積極開展 “五好文明家庭”評選活動。3分。

9、各部門羣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活躍,積極參加市區和法院系統組織的各項文化活動。不參加的扣3分。

10、各部門辦事程序要公開、規範、高效的制度;抓廉政、抓作風、抓形象、樹行業新風。4分。

11、要制定服務承諾制度。每一項1分,共3分。

12、要開展本部門幹警開展崗前崗位職業道德、技能培訓活動,有培訓計劃和活動記錄共3分,缺一項扣1.5分。

(三)軍民團結建設(10分)

各部門要加強團結,牢固樹立“三個離不開”思想,團結協作,擁軍優屬,軍民促進。

1、把部門團結教育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教育經常,認真召開每年至少兩次專題會議。納入日程的1分,有會議記錄1分,共2分。

2、“團結教育”有計劃、領導班子召開專題會議,總結上半年、安排下半年的工作,有記錄。2分。

3、“團結教育”開展至少一次內部、外部聯誼或其他形式的活動。2分

4、積極參加“駐村聯户,幫扶共建”活動,至少完成1次“送法下鄉”行動任務。2分。

5、開展形式多樣的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慰問、聯誼共建活動,有活動記載。共2分。

(四) 環境衞生創建(18分)

1、有衞生制度、職責明確,工作落實,活動經常,共6分。

2、樓院整潔,道路硬化、庭院綠化、環境美化,無衞生死角,無垃圾亂扔,有一項扣1分,共6分。

3、加強生態環境建設、積極參與植樹綠化、環境整治,要積極創建花園式單位。共6分。

(五)社會治安工作(3分)

1、加強民主法制建設,落實治安防範措施,按各庭室簽訂的責任狀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3分。

(六)計劃生育工作(3分)

1、嚴格按照法院與區婦聯簽訂的計劃生育責任狀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3分

三、保證措施(9分)

1、要建立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運作工作機制和目標管理體系,合理安排,有組織、分步驟落實各項創建任務。3分。

2、積極營造文明氛圍,大力總結推廣宣傳身邊先進典型,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作用和品牌效應,樹立“學先進、樹正氣、講團結、求發展”文明氛圍。3分。

3、完善機制,各部門要完善考核機制定期檢查、督促創建工作的落實情況;落實激勵機制,對創建中表現突出的個人進行表彰,對工作不力的進行批評處理。3分。

四、考核標準

各項考核總分為100分,90——100為優秀文明庭科室;80分——89分為合格文明庭科室; 80分以下為不合格庭科室。其中不合格庭科室年底評先進科室、個人實行一票否決。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 篇2

一、考評原則

根據《河南省文明單位建設管理條例》和《關於省級文明單位評選與管理辦法的規定》,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細化項目,量化標準,堅持羣眾評議與現場考核相結合,查閲資料與考試測驗相結合,定量考核與定性評價相結合,部門把關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綜合評價申報單位的創建成效。

二、考評內容

主要考評班子建設、業務工作實績、創建活動情況、管理規章制度、單位環境面貌、治安秩序狀況、服務中心工作等七個方面,具體細化為32項,綜合進行評價。

三、考評方法

縣(市、區)、市直文明辦在各單位申報的基礎上進行初選,按照市文明辦分配的推薦名額進行進行推薦。市文明辦在進行資格認定、年度複查、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組織力量進行考評。

考評採取羣眾評議、考試測驗、查閲資料、查看獎項和實地考察等方法進行。考評實行百分制,其中:羣眾評議20分,考試測驗20分,查閲資料25分,實地考察25分,查看獎勵10分。

1、羣眾評議。抽取被考評單位在職人員總數的60%參加評議,最多不超過50人,其中:在崗的單位領導和中層科(股)室負責人原則上全部參加。統一使用省文明辦印製的“羣眾評議表”採取無記名方式,按照“優、良、一般、差”四個等次進行評議,由考評組當場計分並公佈結果。

2、考試測驗。考試測驗採取統一時間、統一考場、集會考試的辦法進行,每個申報單位從參加評議的人員中抽取20人(30人以下單位抽取10人)參加考試,參加測試人員必須是本單位的幹部職工。現場監考人員按照單位花名冊、工作證、身份證三統一的要求進行把關。考試內容主要包括:時事政治、精神文明創建、思想道德建設、文明禮儀知識、省情等。統一使用省文明辦印製的《省級文明單位考評測試卷》,以閉卷形式進行考試。每場考試開始時,由省文明辦隨機確定試題,當場啟封試卷進行測試。考試結束後,由市文明辦工作人員現場封裝好試卷,專人保管,組織評卷並在一週內公佈測試成績。

3、查閲資料。主要查閲近三年以來(含當年)創建文件、會議記錄、創建簡報、活動資料、規章制度等,對照“省級文明單位現場考核表”,當場計分。

4、查看獎項。重點查看近三年(含當年)獲得的獎項。綜合獎:省部級獎項加3分,地廳級獎項加2分,縣(處)級獎項加1分;單項獎:省部級每項加2分,地廳級每項加1分。獎項得滿10分為止。

5、實地考察。考察工作、生活環境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陣地等,對照“省級文明單位現場考核表”,當場計分。

四、考評時間

根據省文明委《關於推薦20xx年度省級文明單位的通知》要求,市文明辦將於8月上中旬對各縣(市、區)、市直文明委推薦的20xx年度省級文明單位進行考評。具體考評時間另行通知。按照省文明辦統一安排,8月28日進行考試測驗。各申報單位參加考試測驗人員名單務於8月6日前報市文明辦創建科。

五、考評要求

1、嚴格考評方法。嚴格按照省文明委《關於推薦20xx年度省級文明單位的通知》精神進行考評。考評組不得隨意增減考評項目,變更考評方法。嚴格執行評選標準,杜絕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現場考評結束後,要及時向被考評單位反饋現場考評分數。

2、嚴肅考評紀律。各縣(市、區)、市直文明辦及考評組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評選工作相關規定,不得做影響公正考評的事情,不得影響被考評單位正常的工作、生產秩序,不準借考評之機向被考評單位收取任何費用。要自覺做到清正廉潔,嚴守紀律,嚴禁收受禮品和紀念品,不得接受與考評工作有關的宴請和娛樂活動。

3、各縣(市、區)、市直文明辦要協調被考評單位對創建工作進行認真總結,並寫出書面彙報材料,一式5份,考評時交考評組。

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 篇3

一、思想政治工作和領導班子建設(15分)

第一條 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同志為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2分)

第二條 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議事規則、程序健全;按規定召開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協作,凝聚力、戰鬥力強。堅持黨的羣眾路線,帶頭轉變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及時解決羣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努力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2分)

第三條 堅持中心組學習制度,有年度學習計劃,堅持每年集中學習時間不少於12天,每月不少於1次(4分)。按規定做好一次一報工作和中心組學習年度工作總結及時上報工作(2分)。

第四條 建立學習型機關,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黨員經常性教育工作,建立健全黨員教育培訓制度(1分)。處級幹部要採取辦學習班、培訓班、報告會等形式,脱產學習、交流和研討(1分)。

第五條 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針。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定期研究部署機關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在人員、經費等方面給予保障(2分)。機關幹部的任免、調動、獎懲等工作,認真聽取機關黨委、機關紀檢組織的意見(1分)。

二、業務工作(10分)

第六條 認真制訂年度業務工作計劃或工作要點,任務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切實可行。(2分)

第七條 解放思想、開拓進取,及時研究解決改革、發展、穩定中的重大問題,創造性地開展工作。(2分)

第八條 利用各種途徑和渠道,廣泛開展業務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幹部職工的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2分)

第九條 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務。(4分)

三、基層黨組織建設(15分)

第十條 部門單位機關黨委(直屬總支、支部)按時換屆(2分)。配齊配強專職黨務幹部,機關人員在50人以下的不少於2人。未設機關黨委的部門單位也按此規定掌握(2分)。專職副書記列席黨組(黨委)有關會議(1分)。

第十一條 嚴格黨內生活,堅持“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2分)。領導幹部親自講黨課,黨員到課率不低於80%(1分)。

第十二條 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做好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的評選工作(1分)。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員發展細則》的要求,認真做好黨員發展工作(1分)。

第十三條 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黨費,做好黨內統計工作(2分)。

第十四條 機關黨委書記、專職副書記和機關紀委書記按要求參加省直機關工委召開的會議(1.5分)。認真抓好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1.5分)。

四、黨風廉政建設(15分)

第十五條 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職責明確、措施有力、落實到位(2分)。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有關規定,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保證責任落實(2分)。

第十六條 嚴格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堅決貫徹中央、省委關於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從嚴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對典型問題在一定範圍內通報曝光(2分)。

第十七條 嚴格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認真處理羣眾來信來訪,強化抓早抓小(2分);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堅決整治侵害羣眾利益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不掩蓋、不推諉(2分)。嚴格執行紀律審查有關規定,主動上報應上報的問題線索(1分)。

第十八條 定期分析研究本部門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強化長效機制建設(1分)。

第十九條 積極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強化警示教育,對本部門本單位發生的違紀違法問題,及時深入剖析、汲取教訓(2分)。注意發現、總結、宣傳廉潔勤政先進典型(1分)。

五、羣團工作(15分)

第二十條 工青婦組織健全,工作有專人負責,主要負責人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實。按時換屆,工作制度健全(4分)。按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工會費、團費(4分)。

第二十一條 工會組織認真貫徹落實《工會法》,切實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職能,維護職工合法權益(2分)。

第二十二條 共青團組織抓好團員青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設,開展好“青年志願者”、“青春建功”等活動,充分發揮團員青年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2分)。

第二十三條 婦女組織積極貫徹《婦女發展綱要》,維護婦女合法權益,開展適合婦女特點的各項活動,發揮婦女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的重要作用(3分)。

六、文明創建(30分)

第二十四條 把本部門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列入重要工作議程,成立文明創建工作領導小組(1分)。制定文明創建年度工作要點,在人員、政策、經費、設施等方面給予保障(3分)。

第二十五條 深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充分利用新媒體、宣傳欄、展板、網站等,開展理想信念、公民道德及政策形勢教育,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等宣傳教育活動(2分)。

第二十六條 加強“四德工程”建設,大力選樹宣傳時代楷模、道德模範、“山東好人”、最美人物以及身邊好人好事,積極弘揚社會正能量(4分)。

第二十七條 積極開展道德宣講活動,完善道德講堂機制,規範開展經典誦讀活動(1分)。

第二十八條 積極傳播文明風尚,深入開展文明旅遊、文明交通、文明上網宣傳教育(1分)。積極開展“講文明、樹新風”活動,注重對職工文明禮儀教育,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節儉的生活方式(1分)。

第二十九條 健全志願服務機制,成立志願服務隊伍(2分)。建立常態化、規範化志願服務制度(2分)。開展深入持久的學雷鋒志願服務活動,大力倡導“學習雷鋒、關愛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積極組織幹部職工開展助人為樂、無償獻血、扶貧濟困等社會公益活動。志願服務規範持久(2分)。

第三十條 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積極開展“我們的節日”活動,在春節、元宵節等傳統節日,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活動。積極向幹部職工推薦經典書目、篇目(1分)。

第三十一條 工作生活環境美化、靚化,有單位內部衞生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單位辦公、生活區域環境整潔、衞生、美觀,物品擺放整齊有序(1分)。

第三十二條 厲行勤儉節約,有節約型單位創建方案、制度和工作措施,開展節水、節電、節約用紙等活動,在單位所屬餐廳、食堂、賓館、飯店等實施“文明餐桌行動”(1分)。

第三十三條 加強信息溝通交流,積極開展創建工作經驗交流活動,定期向省直文明辦報送單位文明創建相關材料和工作信息,年度內報送信息不少於2次(2分)。

第三十四條 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1分),積極參加協作區活動(2分)。承擔協作區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務(1分)。

第三十五條 切實做好部門單位普法規劃、實施工作,推動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開展形式多樣、各具特色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2分)。

七、負面清單

第三十六條 領導班子成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處分或行政撤職、開除公職處分的,按每人次計算,在基本分中分別扣除10分。

第三十七條 幹部職工(領導班子成員除外)被追究刑事責任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按每人次計算,在基本分中扣除10分。

八、附加分

第三十八條 單位年度內受到中央、國務院命名錶彰的,加5分。

第三十九條 單位年度內受到全國系統、行業或省部級表彰的,加3分。

第四十條 個人年度內受到黨中央、國務院命名錶彰的,加3分。

第四十一條 個人年度內受到全國系統、行業或省部級命名錶彰的,加2分。

第四十二條 工作成績顯著,其經驗做法被省委、省政府或中央有關部委肯定並宣傳推廣的,加2分。

第四十三條 經驗做法被國家級或省部級報刊雜誌刊登,加1分。

第四十四條 系統(行業)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成績顯著,其經驗做法被中央及省文明辦表彰、推廣或在中央及省文明辦召開的會議上做典型發言的,加2分。

第四十五條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明紀律,積極主動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受到上級紀檢機關肯定表彰的,加2分。

第四十六條 在省直機關工委召開的會議上作典型發言的,加2分。

第四十七條 機關黨建工作經驗做法,被省直機關工委《機關黨的工作》簡報、《機關黨建》雜誌專門報道的,每次加0.5分。

第四十八條 三年內擔任過協作區祕書長單位並積極開展工作的,加2分。

第四十九條 在省直文明委工作會議上作典型發言或在省直文明辦舉辦的各項活動中獲得表彰獎勵的,加1分。

第五十條 參加全省城鄉文明牽手共建的單位,加2分。

第五十一條 志願服務組織或個人獲得全國表彰的,加5分;獲得省部級表彰的,加3分。

第五十二條 獲得全國道德模範、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稱號、入選中國好人榜的,加3分;獲得全省道德模範、全省道德模範提名獎、山東好人十大年度人物稱號、入選山東好人榜、獲得山東好人之星稱號的,加2分。

九、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細則中第一項至第七項中的分數為基本分數,用於考核文明單位的等次級別。第八項加分,主要作為申報評選省直文明單位或推薦上報上一級文明單位榮譽稱號的參考分數,不計入基本分。

第五十四條 受表彰或獲得榮譽稱號的單位,必須出具授予稱號或給予獎勵的部門單位印發的正式文件、證書。

第五十五條 本細則適用於黨的組織關係隸屬於中共山東省委省直機關工作委員會管理的省直部門單位各級文明單位。

第五十六條 本細則由山東省省直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五十七條 本細則自20xx年10月11日起施行。20xx年7月27日印發的《山東省省直文明單位考核細則(試行)》(魯直文明委〔20xx〕5號)同時廢止。

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 篇4

1 後勤工作必須樹立為教育服務、為師生服務的觀念,提倡勤儉辦園的精神,按照後勤各項工作規範、制度,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2、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有計劃地使用經費,從嚴掌握開支,依法收取有關費用。

3、加強財務管理,編制好各類財產物品的帳冊,落實使用部門、班級、個人的責任制,每學期期末做檢查、清理。

4、購物必須由分管領導統一辦理。

5、購物必須兩人以上,購來物品一律由倉庫保管員驗收入庫、簽字。

6、購物發票必須由分管領導、購物人簽字,經園長審核簽字後,方可報銷。

7、領物要做好出入庫手續。

8、幼兒園購置一切財產必須登記註冊。

9、幼兒園發放的一切固定財產和耐用物品必須落實到各部門、班級、個人專人負責保管並妥善使用,如遺失酌情賠償。

10、對於違規操作損壞的財產必須照價賠償,並及時彙報便作修理。

11、認真執行“進庫、出庫、驗收、盤點”四個環節,加強食堂管理。

12、做到專款專用,教工與幼兒伙食嚴格分開。

13、每月十日前,會計必須結清上月伙食帳,並結算報表上報分管領導與園長,按規定時間退費給家長,退夥單由班主任簽字,家長簽字。

14、每月10號按時向家長公佈上月幼兒伙食費使用情況。

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 篇5

第一條:考核內容: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廉潔從教、為人師表等八個方面,詳見《XX學院師德考核評價標準》(附件一)。

第二條:考核範圍:全校教職工。

第三條:考核工作小組:有工會具體負責考核。

第四條:考核時間:每年7月份。

第五條:考核的過程和結果運用:

1、根據考核內容被考核人進行自我考核打分。

2、級部或科室根據工作表現有主要負責人進行考核打分。

3、考核小組進行綜合評價。根據需要,對評價標準中部分項目,採取由學生及學生家長問卷評定的辦法。

4、學校考核小組對每個教師的考核等次,張榜公佈考核結果;被考核人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在接到考核結果的3天內申請複核,學校考核小組在收到申請後10日內提出複核意見。公示期滿並無異議後,將師德師風考核材料交被考核人簽字,最後存檔。

5、考核結果分為優秀(90分以上)、合格(89-70分)、不合格(69分以下)三個等次。其中自我評價佔20% ,級部或科室評價佔30%,考核組評價佔50%(參考學生以及家長評價)。

6、師德師風考核結果,要作為職務評審、職稱評定、崗位聘任、表彰獎勵等的重要依據。

7、師德師風考核等次優秀的,在職務評審、職稱評定、崗位聘任、表彰獎勵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8、師德師風考核不合格的,當年不得晉升職務、崗位等級,不得評先評優,按有關規定扣處績效工資,教師違反師德規範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應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撤銷教師資格、解聘。

9、 對違反下列中的任何一條者,師德考核為不合格。

(1)不諷刺、挖苦、歧視以及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不向學生及家長索要錢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學錢交易”。

(3)不向學生亂收費,不擅自徵訂複習資料或推銷學習資料及學習用品等

(4)不搞有償家教,不得在校外社會培訓機構兼職、兼課。

(5)不得以獲取利益為目的介紹、暗示或強制學生接受家教或到培訓機構培訓。

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 篇6

為進一步規範社區專職治安員日常行為,使其真正發揮作用,履職盡責,文化社區警務室制定社區專職治安員職責及考核辦法,要求社區專職治安員履行職責,做好工作。

社區專職治安員職責

1、在工作上堅決服從社區民警的指導、安排;

2、嚴格着裝要求,做到上崗着裝整齊,佩帶齊全;

3、在社區民警的指揮、安排下組織帶領社區可整合的治安力量進行巡邏防範,巡邏必須到位,並做好記錄;

4、經常對居民進行“四防”教育,維護好社區的治安程序,並及時處理居民的事件糾紛;

5、深入羣眾之中,傾聽羣眾意見,瞭解羣眾疾苦,盡力為羣眾排憂解難,切實做好服務羣眾的有關工作;

6、對轄區居民進行信息採集工作,及時收集、上報涉及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的各類信息;

7、清楚轄區的出租房屋户、流動人口,做到經常登記、檢查;

8、勇於同危害社會治安及其他違法犯罪分子做鬥爭,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小劣跡青年、“兩勞”釋放人員的幫教工作;

9、認真配合民警做好逸夫中學周邊環境的治安管理工作,及時處理各類治安突發事件,維護校園正常的工作秩序;

10、堅持文明執勤、提高警惕、講禮貌、講原則、講方法、態度和藹、理智冷靜,樹立 “ 服務第一 ” 的思想,不做出格的事;

11、不準擅離崗位,工作期間不準嬉笑打鬧、看書報、打牌下棋、吃東西、睡覺和進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

12、完成民警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考核及獎懲

1、治安員實行上崗簽到制度;

2、治安員每月對所做工作進行總結、彙報;

3、對治安員進行季度考核,考查治安員對轄區的出租房屋户、流動人口是否登記,是否瞭解情況;考查治安員是否進行巡邏防範工作;

4、治安員在巡邏期間抓獲違法犯罪人員的,給予一定的獎金獎勵;

5、在治安員的巡邏防範下,轄區內的可防性案件下降的,對治安員進行相應的獎金獎勵,有突出貢獻的上報上級機關給予表彰和評優記功;

6、對於違反工作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消極怠工,工作精神不振,出現冷、橫、硬、推現象的,多次批評教育不改者上報上級機關對其解除勞動合同

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 篇7

1、德育處給全體老師進行值周班級考核細則培訓,每週值周班級於前一週週五班主任、下週執行校長、值日領導利用晨會進行相關培訓,明確任務,掌握方法,落實細則。

2、值周班級順序:五年一,五年二,四年一,四年二,四年三,三年一,三年二三年三,三年四。(可能會因執行校長調整提前通知相應調查整)

3、值周班級全本成員佩帶陽光笑臉牌上崗,嚴格履行《值周班級宣言》,負責檢查全校各班校風、校紀,對樹立良好的校風責任重大,值周班級要做到熱心服務,認真負責,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要做到人扔我撿,人塗我擦。既要發揚民主,又要敢於批評。同時注意自身模範作用,注意自身的儀表禮貌。

4、值日要求:

(1)準時值日、禮儀值日、文明值日。值日期間做到“安靜、嚴肅、認真、公正、公平、公開”。 嚴格執行“三定”值日要求(定時、定點、定人)。工作中大膽管理,態度和藹,文明用語,如遇問題,及時尋求執行校長幫助,及時解決問題。遇到學校任何違反規章制度或不良行為的都要上前制止或主動改掉。

(2)值周班級應成為學校最美的一道風景,如遇到紙彎一彎腰撿起來、制止不良行為、幫助任何有困難的學生等。學校所有行為也是值周班級的一面鏡子。不要採取非正常方式激化矛盾,違者值周班級每人次扣0.1分。在值週期間如果有舉報值周生不認真,亂用職權的,扣除班級值周分數。值周班級學生在值週期間如果有違犯所規定的內容則加倍扣分。當值日過程中出現突發事件或遇到困難,要及時向執行校長彙報。

5、值周班級具體職責:

(1)學校各處和樓梯的值周學生站崗時間為:課間全部到位。請各班由班主任自行安排。(學校樓梯、走廊、衞生間、室外廁所、院內重點設值周班級學生值勤)

(2)室內衞生間各安排學生一名,監督學生文明洗手,是否有玩水現象。

(3)室外衞生間課間男、女衞生間各安排學生兩名,檢查學生文明入廁、廁所內紀律及是否按要求沖廁所。

(4)校園至少設三名學生值勤,檢查學生有序排隊、文明禮儀、課間紀律。

(5)課間重點檢檢查學生整體紀律、有序排隊、文明禮儀、衞生情況。一、二、三樓每層走廊至少設兩名學生值勤,三層樓東、西樓梯拐角處各安排一名學生。

(6)課間跑操時由執行校長帶領10名學生重點抓好主樓細節和廁所紀律。(具體人員班主任和執行校長協調)

(7)中午安排學生在餐廳負責檢查各班吃飯紀律,督促吃完飯做手指操,檢查是否光盤,檢查倒餐盤和走出餐廳的紀律。(具體人員班主任和執行校長協調)

(8)午飯後檢查午間遊戲和眼保健操、課前一枝歌。

(9)值周班級每天將值周情況填好記錄單(德育處設計),班主任週五7:30前把值周班值周情況發給執行校長做週報。每個週五中午把值周班級記錄本和笑臉牌交給大隊輔導員,值周班級上個週五中上午課前到大隊輔導員處領取。

6、值周班級評價。德育處設計《陽光神小值周班級評價表》,內容包括職責的方方面面,根據本週實際值周情況、記錄本記錄等項目,由執行校長、值日領導和德育處做出最終評定,並進行公佈,統一列入班級考核。

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 篇8

幹事考核將採取先主後客的方法,也就是由各部門在每月初提交一名優秀幹事侯選人(六人以上含六人幹事部門提交兩名優秀幹事候選人)及一名較差幹事候選人名單,優秀候選人需由部長説明有何“加分”因素,如優秀寢室,當月獻血,見義勇為等,各部門部長在每月22日前交到各分管,在由組織部收齊,然後對這些侯選人進行客觀考核,最終在會上確定每月優秀幹事及較差幹事。

幹事客觀考核也將採取分數制,體育部、監治部、學習部、生活部每部門各25分,滿分:100分。

體育部:簽到率95%以上(含)25分,85%――95%為22分,75%――85%為19分,不足75%為15分。

學習部:晚自習全到者為25分,1――2次缺勤為22分,3――4次缺勤為19分,5次及5次以上缺勤為15分。

監治部:無晚歸晚起現象25分,1――2次出現晚歸晚起為22分,3――4次晚歸晚起為19分,5次及5次以上晚歸晚起為15分。

生活部:無最差寢室為25分,出現1次最差寢室為20,2次出現最差寢室為15分,3次出現最差寢室為0分。

附:一月內,各候選人所在寢室被評為優秀寢室者加5分/人附加分。

一月內,所在部門部長、副部長級參加會議、活動等無缺勤或遲到情況,各候選人加7分/人,部長在會議、活動中請假者,由副部長到會或組織本部門活動的,各候選人加5分/人。

注:優秀幹部每月評選6――8人,優秀幹事每月評選人數不定,不合格幹部及幹事每月評選人數不定,具體人數由會討論決定。連續每月兩次被評選為不合格幹部或幹事,直接除名。

以上為化學化工學院學生幹部考核條例,所做考核結果只供老師及各部門參考,優秀幹部將在學生辦公室公佈,連續兩次被評為較差幹部則給予內部處分。

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 篇9

1、生產車間(場所)嚴禁吸煙,吸煙至休息室。

2、生產車間(場所)地面清潔無油污,牆面無油漬、無明顯劃痕,按班組劃地承包,班組做不到每人一次罰款20元

3、廢油及時處理,嚴禁倒入下水道。廢油桶(壺)每日及時清除,不得留滯生產車間(場所)。一次違規罰款20元。

4、保持機、手工具清潔,手工具置於車內,保持工具車清潔無油污,工具按層擺放有序,工具車內不得放置與修車無關的物品,下班後整理清潔工具車,並按規定擺放整齊。機工具使用後及時放於規定區域。一次違規罰款10元。

5、嚴格執行“三不落地四清潔”,油污不得落地,不慎落地及時處理不留痕跡,工件擺放整齊歸位,不給人以雜亂感。

6、統一着裝,保持清潔。使用文明語言,不與用户爭執。不得向用户索煙,不接受用户宴請,不接受消費,一經查實,作待崗處理

7、工作場所一天一小掃,每台車輛作業完畢後,及時清理場所,一週一大掃,確保場所、機具整齊清潔。

8、工具櫃枱上方禁止擺放物品,工作衣、工作鞋帽應置於休息室,並確保休息室清潔整齊。

9、嚴禁油手、污手試車,保持在修車內清潔,嚴禁在車內休息閒聊、聽收錄機,違者一次罰款20元

10、保持總成修理間乾淨整潔,所有物品整齊地擺放在貨架上,地面、牆壁不得有油污。

11、安全文明小組每週檢查一次,發現違規吸煙者處以50元/次罰款,並責令當場糾正違規行為。

12、中午嚴禁喝酒,發現一次處以50元次罰款。

13、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每週負責工房衞生的班組,應將門窗及電力設施關好後方可離去。違規一次罰款50元。

14、及時洗滌工作服,不及時洗工作服,工作服看上去較髒的,發現一次罰款5美金。

15、廠長為各生產班組文明生產監督人。

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 篇10

1.按照期初公佈的值周工作人員安排,明確值周任務。

2.前一週的週日下午,組織值周班級開會,佈置工作,確定一週重點,分配崗位。會議有記載。

3.週一至週五每天早讀前深班級檢查學生到校、個人衞生、佩帶紅領巾等情況;一週遲到或脱崗2次,此項不得分;

4.中午、下午分別在上課前30、15分鐘,深入班級檢查學生自學情況;一週遲到或脱崗2次,此項不得分;

5. 課間,在校園巡視學生活動情況,制止不有危險的活動;

6.督促學生打掃並保持好校園衞生,任何時間段內,校園公共場地明顯的髒亂而無人管理一次扣2分。

7、大課間活動組織學生做校園集體舞,若一週內延誤填兩次,此項不得分;

8.中午、下午放學時組織學生站隊,反饋當天檢查情況。不反饋存在問題的一次扣1分。一週遲到或脱崗2次,此項不得分;

9.兩飯期間到住宿點檢查宿舍衞生(一週至少4次,少一次,扣2分。)

10.每天放學後,填寫好一天值周情況(校務日誌和值周檢查記載本);一天一填,若一週內延誤填兩次,此項不得分;

11.與值周領導每天溝通值周結果,與扣分班級班主任或班幹部及時交流,對學生進行正面教育,督促改進;

12.及時發現和處理學生出現的問題,如違紀、傷害事故、教師未到崗管理等現象,能解決的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及時上報。若在值周教師巡視時間,出現重大問題,值周教師卻因未到崗巡視而未及時發現,此項不得分;

13.認真填寫《校務日誌》。根據一週整體值周情況,完成值周小結;並在週一晨會上宣讀;

14.與下一週值周老師做好交接工作;《校務日誌》和值周檢查記載本以及《班級量化考核細則》,若至週一早自習下尚未移交,此項不得分;

15、每晚8:30分要到住宿點檢查學生住宿情況。(一週5次,少一次扣一分。)

16、學生離校後,出現嚴重的水電浪費現象,並給教學設備造成潛在性威脅的沒有及時報告、處理的,一次扣2分。

總評

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 篇11

一、考核對象

辦公室、產業科教科、法制科、經營管理科、農技110服務中心,畜牧獸醫局、糧棉站、蔬菜辦、農機管理總站、特產站、土肥站、植保植檢站、種子管理站、農業執法大隊。

二、考核內容

執行紀律、廉政建設、服務企業、行風建設和效能建設

三、計分辦法

執行紀律30分,廉政建設20分、服務企業20分、行風建設10,效能建設20分,總分為100分。各單位考核實際得分乘以15%後計入綜合考核分。在作風和效能建設方面有創新,有特色,獲得區級以先進單位或被上級、領導批示推廣的,按照創先爭優綜合考核辦法規定直接加分。

四、考核程序

1、自評申報。各單位結合年度工作總結,對照考核內容和評分細則進行自查考評,並填寫《衢江區農業局作風和效能建設考核細則(考核評分表)》,向局創先爭優綜合考核辦公室申報。

2、組織核查。由局創先爭優綜合考核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核查。

3、結果應用。局創先爭優綜合考核辦公室對各單位作風和效能建設考核情況進行彙總,考核結果計入局創先爭優綜合考核相應分值。

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 篇12

1、掌握會計制度和有關法規、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專款專用。

2、按規定編制部門預算,合理使用資源,做好財務分析和考核。

3、按照會計制度,填制轉帳憑證,做好記帳、算帳、結帳、報帳工作。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帳目健全、數字準確、定期對帳(包括核對現金實有數)、經常分析。並及時記帳,按時結帳,如期報帳。同時做好工資核算工作。

4、嚴格票據管理,保管空白收據和部分印章(印鑑中私章一枚)。收據領用要登記,收回要銷號。

5、保管好所有財務憑證,及時整理、裝訂歸檔,定期編制各種會計報表、統計資料,年終提交決算報告等。

6、遵守和維護財經紀律,執行財務制度,實行會計監督,負責會計稽核。對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不予辦理,並積極做好維護財經紀律的宣傳工作。

7、成立財政支付中心後,在網上按時編制月度用款計劃並上報中心。及時核對中心下達的可用用款額度,同時關注額度的使用情況。

8、在國庫集中支付軟件系統中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核併發送給中心。

9、會計調離本崗位時,要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及會計檔案資料、預算資料、印章、票據、有關文件、債權債務和未了事項,向接辦人移交清楚,並編制移交清冊,辦妥交接手續。

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 篇13

為了更好地對農村公益性崗位工作進行規範化管理,發揮從業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在履行好勞務協議的前提下,特制定保潔員考核辦法。

一、 凡在工作期間,決不允許私下轉讓工作崗位,一經

發現扣除當月勞務費,如第二次發現解除勞務協議。

二、 無故曠工者,每礦工1天扣2天勞務費。請假要經

公司領導同意,連續曠工3天以上者(包括3天),解除勞務協議。

三、 保潔員每天上、下午各清理1次(包括雨天、星期

六、日),災害性天氣除外(如颱風、暴雨、暴雪、冰雹等天氣)。五一、國慶、春節可根據實際情況由公司統一安排休息,未按上述規定到崗到位作業者,視作曠工處理。

四、 對出勤不出力,被檢查發現問題的,第一次考評為

“基本合格”,扣勞務費50元,第2次檢查發現問題的考評為“不合格”,扣勞務費100元,第3次檢查發現問題的即解除勞務協議。

五、 六、 七、 八、 2 在協議期間有違法犯罪行為的,解除勞務協議並提交公安司法機關查處。 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公司統一分配和管理,無理取鬧者,根據情節輕重扣除部分勞務費或直至扣除全部勞務費,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務協議。 公司考核可按“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進行考核,對考核優秀的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警告,對一年內有2次以上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務協議。 公司對保潔從業人員的每次考評在公開欄內進行公佈,接受羣眾監督。

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 篇14

幼兒園財務管理細則為本園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的效益,促進幼教事業的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會計法》等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幼兒園自身特點,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幼兒園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園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幼兒園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園內經費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幼兒園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幼兒園財務狀況。

一、關於財務管理體制

1、園長要對本單位的財務工作全面負責。

2、單獨設置財務機構的幼兒園,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幼兒園財務活動在園長的領導下,由上級財務部門統一管理。沒有單獨設置財務機構的幼兒園,實行"集中管理,分園核算"的體制。園內設會計、出納各一名,記流水帳,在園長領導下,管理園內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財務機構報帳。

3、幼兒園財務人員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有權要求本園所有人員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紀律和財務會計制度,有權參與本單位經費編制計劃、簽訂經濟合同等有關財務活動,有權監督、檢查本單位有關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及財產保管等情況。

二、單位預算管理

幼兒園應本着"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每學期的經費預算。

1、編制方法:

收入預算:應考慮幼兒園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

支出預算:根據幼兒園本身財力可能、幼兒園正常教育活動和發展計劃,妥善安排其他各項必需支出。

2、預算編制的審批:

每學期初幼兒園財務領導小組成員商討通過將本學期的經費預算情況作詳細安排。(人員工資,大型維修及設備,日常開支),報上級財務主管部門審核批覆並備案。重大事件需調整預算經通過財務領導小組討論並上報批准。

三、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學費收入,其他收入(捐資助學、固定資產出租、利息、興趣班收入等)。

2、幼兒園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幼兒園收入帳户,統一管理,統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幼兒園支出是指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內容包括: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公務費、修繕費、業務費、設備費、其他費用等。

2、幼兒園支出應嚴格執行國家財務規章制度及上級主管部門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另附),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幼兒園結合本園情況規定,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按預算正常執行,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

對於大型的維修及設備購置應預先經財務小組協商簽字,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備案方可支出執行。

幼兒園應加強工程項目的預算,把好質量管理等環節,防範決策失誤等有關舞弊行為。工程結束後,報請審計部門審定,工程款項由局與施工單位核算。

五、資產管理

幼兒園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等。

1、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及應收、暫付款、借款、存款等。

幼兒園應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的內部管理控制制度。

①對貨幣資金收支保管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准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應相互制約,確保貨幣資金的安全。

②審批人應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准制度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審批。

③幼兒園因公個人用款時應按照提交用款申請、支付審批,支付複核,辦理支付等程序執行。會計、出納應按簽字齊全、票據規範、支出合理等認真複核後方可辦理支付手續。

④單位對於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中決策和審批,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單價滿1000元或一次性支出滿20xx元的設備或維修項目)。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範貪污,侵佔,挪用貨幣資金的行為。

⑤對於大額的支出應使用轉帳支票,不得以現金直接支付。

⑥現金收入應當及時存入銀行,不得用於直接支付單位自身的支出。

⑦以幼兒園為單位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授權批准程序,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

⑧單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帳,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帳外設帳,嚴禁收款不入帳。

2、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幼兒園應根據: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結合本園具體情況,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的明細目錄。幼兒園應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些全面的清查盤點,一般的報廢、轉讓經財務領導小組批准後核銷,大型、貴重的設備應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主管部門批准後核銷。

六、代管款管理

幼兒園的代管款包括代辦費,伙食費。幼兒園應對代辦費、伙食費進行獨立核算。

1、代辦費:幼兒園應嚴格按有關教育局或有關單位規定收取代辦費金額,並嚴格控制代辦費的支出項目,嚴禁支列無關的費用,代辦費應每學期結算支出明細,向家長公佈、清退餘款。

2、伙食費:幼兒園應按規定的標準收取幼兒伙食費。支出幼兒一餐兩點、淨水、餐後水果及食堂使用的水電煤氣費等其他成本。

應根據制定的帶量食譜採購每日食品,嚴格控制採購的量。

不得在幼兒伙食費中列支無關的內容。

教師伙食應與幼兒伙食嚴格分開,單獨建帳,保證幼兒伙食專款專用,嚴禁擠佔幼兒伙食費。

食堂應建立物品進庫、出庫、每日過秤記錄,每月進行盤庫。

七、財務清算

幼兒園發生劃轉、撤併或園長、主管會計離任、外調時,應進行幼兒園財務清算。在上級主管部門監督指導下,對園內的財務、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理,做好移交,接收的交接工作,並妥善處理各遺留問題。

八、財務報告

1、各幼兒園應根據每月經費的作用情況,編制月財務報表,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對於一些財務變動情況及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應附説明,對於存在的問題應提出改進措施。

2、學期末應對本學期收支情況進行財務分析,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及大型維修、設備支出佔事業支出的比率,並與制定的預算作對應比較。

九、財務監督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幼兒園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幼兒園必須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並建立嚴密的內部監督制度。

2、幼兒園的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後監督三種形式,各園可根據實際情況對不同的經濟活動不同的監督方式。

3、幼兒園的財務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4、中心會計定期對所轄幼兒園進行財務指導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要求整改,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十、未盡事宜報請上級主管部門作出審批後方可執行,嚴禁自作主張。

十一、本管理細則自

年 月 日起試行。

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 篇15

為確保“七小”活動學習效果,工區根據段下達的文件制定了“小懲罰”用來約束和管理班組員工,以促進成員的自警、自律、自覺提高崗位盡職能力,自覺作好本職工作。“小懲罰”以扣分的形式來約束班組員工的行為,每月得分98分以上為優秀,98分至90分為良好,90至85分為合格;85分以下為不合格,不合格者則免去評先樹優的資格,並提出批評。

一、作業質量及態度

要求:

認真按時完成工、班長佈置的日工作量,並達到質量要求、出工、收工時多帶工具、愛護工具、材料,工作積極主動,及時向工、班長彙報工作情況,工作狀態端正。

考核標準:

1、作業質量不達標並造成返工者扣5分/次

2、未完成日工作量者扣2—6分/次

3、工作中不愛護工具造成損壞,丟失者扣

4、作業中不節能降耗、造成浪費者扣5分/次

5、由於個人原因而影響工區工作進度取消當月評分資格,並取消評先樹優資格

二、作業安全

要求:

嚴格履行《安全管理體系》及《設備管理體系》認真貫徹“冬四防”、“夏四防”的要求,遵守公司、段、下發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考核標準:

1、不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者扣5分/次

2、不聽從指揮者扣5分/次

3、工作現場有“三違”現象者扣3分/次

4、發生事故苗子,每起扣5分

5、存在安全隱患或整改不及時每項扣3分

6、設備故障處理不及時每人次扣2分

7、在禁煙工作場所吸煙者扣10分/次,如發生類似事件,在公司、段處罰後,工區加罰當事人50元

8、酒後上崗者扣10分/次,如發生類似事件,在公司、段處罰後,工區加罰當事人50元

9、作業中不接受安全員的監罰、檢查者扣5分/次

10、坐在鋼軌上休息扣5分/次

三、社會治安及安全法規

考核標準:

1、騎摩托車“三證”不齊或不戴頭盔者扣5分/次

2、發生人身輕微傷害及以上者扣5分/次

3、積極參加普法教育和學習,自覺遵章守法,並保證年內無“黃、賭、毒”和打架鬥毆現象的發生。如發生此類事件,在公司、段處罰後,工區加罰當事人50---100元

四、加分條件

要求:

積極主動參加上級組織的技術比武、競賽、演講和義務獻血等活動,為工區的管理工作,安全生產提合理化建議,防止事故受到上級獎勵,參加有關考試、比賽獲獎者、團結互助、拾金不昧、助人為樂、見義勇為受到上級表揚和積極參加其他公益活動。

加分標準:

1、在技術比武、競賽和演講中,個人獲前3名當月加5—10分

2、防止事故受到上級獎勵者當月加3—10分

3、提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者當月加10分

4、參加義務獻血當月評最高分,次月加10分

5、助人為樂、見義勇為、拾金不昧受到段、公司以上表揚者當月加10分

6、工區管理設備評為紅旗後,每人次加5分

7、工、班長參加工區管理工作,並具體安排現場作業,對自己的工作量有一定的影響,因此對工、班長每月加10分

文明單位創建考核細則 篇16

一、各基層單位管理人員不盡職而發生管理區域內萬元以下物資被盜,按實際損失價值10%一次處罰責任單位;發生萬元以上物資被盜,按實際損失價值5%一次處罰責

單位。

二、對監守自盜者,追回其所盜物資及所獲贓款,並按其所盜物資價值的50%處罰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私自處理公司物資器材,按監守自盜處罰責任者;情節嚴重者,移交紀檢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四、發生公司院內和可預防性案件,按被盜物品價值的10%~20xx年度綜治風險抵押金的5%~50%。

五、對公司所屬基層單位發生的案件,依照鑽井工程技術公司《重大案件防範責任查究通報制度》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權制實施辦法》的規定予以查究或否決。

六、對瞞案不報、內外勾結、監守自盜、違規違紀者,依照採油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追究制度》處理,設立舉報電話;。

七、對積極舉報違法犯罪活動、抓獲重大違法犯罪人員、破獲重大刑事案件、查清重大治安案件的有功人員,由黨羣辦負責整理事蹟材料,報綜治委給予適當獎勵。

八、在維護採油廠治安秩序中,符合見義勇為條件者,依照管理局《見義勇為獎勵基金實施辦法》予以獎勵;成績突出者,為其向上級機關推薦請功。

九、在保護國家財產中做出突出貢獻者,由廠工會報請立功。

十 、對全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紮實,�取得明顯成績的單位,年終授予綜合治理“模範單位”、“先進單位”榮譽稱號,並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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