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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情況彙報(通用6篇)

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情況彙報(通用6篇)

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情況彙報 篇1

根據州人大常委會20__年度工作要點安排,本次會議聽取和審議《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關於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情況的報告》。為做好提請審議工作,由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東任組長,州人大監察司法委、州中級法院組成調查組,於7月22日至25日分別到彌渡、祥雲、劍川三個縣法院和州中級法院進行調研,具體察看了兩級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及應用情況,聽取了相關工作情況彙報和有關部門的意見建議。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情況彙報(通用6篇)

一、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工作的基本情況

20__年以來,全州兩級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和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部署安排,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大力推進全州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兩級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在服務大廳、服務職能、服務機制建設等方面取得了長足進步,訴訟服務工作卓有成效,訴訟服務中心已成為全州兩級法院便利訴訟平台和文明司法窗口。

(一)準確定位工作,有力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全州兩級法院充分認識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的重要意義和作用,認真按照上級法院關於訴訟服務中心標準化、規範化、科技化建設的要求,結合實際,主動作為,着力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州中級人民法院在高標準建設本院訴訟服務中心的同時,有力指導推進各縣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各縣市法院立足自身實際,想方設法落實場地、資金和服務功能設施設備,全面完成規範化訴訟服務中心建設,訴訟服務工作紮實有力開展。20__年,州中級法院和3個基層法院的訴訟服務中心被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優秀訴訟服務中心”、6個基層法院的訴訟服務中心評為“規範訴訟服務中心”。

(二)規範創新工作,全力提升訴訟服務水平。一是完善服務職能。全州兩級法院按照便利訴訟的要求和訴訟服務工作職責,合理設置各類服務窗口和功能室,進行訴訟引導和立案指導,明示訴訟須知和訴訟文書格式,推行安檢、案件自助查詢、文書打印拷貝、網上查詢、訴訟風險評估、遠程接訪等服務措施,實行流程化、信息化管理,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訴訟服務,切實做到便民利民。二是抓好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立案、案件繁簡分流、司法救助、服務承諾、首問負責、信訪接待、監督投訴等制度,通過規範完善工作措施制度,提升訴訟服務工作質效。三是加強人員配備。全州兩級法院克服案多人少突出的工作困難,按照訴訟服務的工作性質和工作要求配備必要的人員,明確崗位工作職責和服務要求,盡力為羣眾提供到位的訴訟服務。四是突出人性化服務。設置導訴台引導羣眾訴訟、提供諮詢服務。設置休息區、家事室、心理室、母嬰室等,配置相關訴訟服務文具用具,踐行司法親民為民。五是創新延伸服務。全州兩級法院從各自實際情況出發,在規範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的同時,因地制宜打造賦予法治文化和本地人文文化內涵的訴訟服務大廳,進行法治宣傳教育、鄉情民風教育,創新訴訟服務內涵,延伸訴訟服務職能。州中級法院將立案大廳融入全院法治文化建設,豐富訴訟服務新內涵;劍川縣法院民俗家居式訴訟服務大廳建設,實行白漢雙語服務,宣傳劍川人文法治文化,訴訟服務地方特色鮮明;祥雲縣法院高標準訴訟服務大廳建設,為羣眾提供一站式全功能服務;大理、洱源和雲龍三市縣法院開展“金花調解員”“阿鵬調解室”“鄉村能人特邀調解員”特色訴訟服務,展示全州兩級法院訴訟服務工作的創新作為。

(三)抓實訴調對接,探索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一是持續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各縣市法院成立專門訴調對接中心,深入探索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司法審判訴調對接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進一步加強非訴訟化解矛盾糾紛工作,從源頭上減少不必要訴訟發生。二是繼續重視做好信訪工作。健全完善信訪工作機制,成立信訪領導工作小組,堅持院長接待日製度,實行“定責任人、定包案領導、定化解期限”的信訪責任制,促進申訴信訪工作規範有效開展,努力在訴訟服務和審判執行各環節減少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

二、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定位有待深化。全州兩級法院總體上實現訴訟服務中心標準化、規範化、科技化建設,但從各基層法院的情況看,除大理市、祥雲縣等少數法院受理案件數量突出外,其他法院處於一般情況,訴訟服務中心工作量與建設要求不完全對應,需要在統一要求的前提下,結合各自實際合理確定訴訟服務中心的規模和具體功能,既滿足當前現實需要,也符合未來發展要求,科學推進訴訟服務中心現代化建設。

(二)案件繁簡分流工作需要加強。隨着法治建設的進步、經濟社會的發展,推行案件登記立案制度改革,大量矛盾糾紛進入法院訴訟,非常必要對一般矛盾糾紛簡化程序辦理。當前全州兩級法院案件繁簡分流工作已經着手推進,但系統性、規範性還有差距,多部門聯動工作仍然薄弱,矛盾糾紛非訴解決和訴前化解不足,仍需進一步加強工作。

(三)智慧法院建設和運用有待強化。全州兩級法院智慧法院和訴訟服務中心科技化建設走在了全省法院先進行列,但是,在科技化設施設備的熟練運用和服務功能全面發揮上還有差距,專業人員人才不足,信息化訴訟服務水平有待提高。

(四)法治宣傳和延伸服務需要推進。全州兩級法院緊緊圍繞“以人民為中心”新要求,全面落實訴訟服務中心提檔升級,為便民利民訴訟提供了很好的服務平台。但是,訴訟服務工作還存在羣眾和社會了解認識不足,需要進一步加強宣傳介紹,拓展社會認知,創新延伸服務。

三、進一步加強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工作的建議

(一)提升司法理念,發揮服務職能。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是人民羣眾表達訴求、解決糾紛、參與司法的主要場所,也是實現司法功能、體現司法公開、展現司法形象的重要窗口。全州兩級法院要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提升司法理念,提高工作站位,充分發揮訴訟服務職能,落實便民利民措施,完善訴訟服務機制,加強信息化智慧法院運轉,為人民羣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訴訟服務。州中級法院要按照訴訟服務中心提檔升級工作要求,全面推進全州兩級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現代化建設,切實發揮訴訟服務中心服務人民羣眾訴訟、服務人民法院審判、服務中心大局工作的職能作用。

(二)促進規範服務,力求服務質效。根據全州兩級法院各自審判職能、案件受理情況和不同基層法院的實際情況,精準定位訴訟服務中心的職能,在規範統一要求的基礎上,合理確定訴訟服務中心功能,規範訴訟服務中心工作制度和要求,強化及時有效訴訟服務,提高服務質效。深入推進智慧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重視加強訴訟服務信息化科技運用,推廣訴訟服務業務網上辦理,創新網上訴訟服務內容,通過新科技為訴訟參與人提供一體化、全方位、高效率的訴訟服務。

(三)實行繁簡分流,推進多元解紛。推進訴訟程序簡捷化,建立簡易程序辦案訴訟服務快車道,實現案件繁簡分流、簡案快審、繁案精審。強化訴調對接工作,把訴調對接機制建設與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有機結合,建立起集訴訟服務、立案登記、訴調對接等功能於一體的訴訟服務綜合平台。進一步重視加強矛盾糾紛訴前化解工作,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促進建立“社會調解優先,法院訴訟斷後”工作機制,推動矛盾糾紛從事後處理向源頭預防轉變,通過訴訟服務司法資源與社會資源整合協調,依靠各方面力量形成訴訟服務工作合力。

(四)抓好宣傳推動,創新延伸服務。以訴訟服務為主旨,深入宣傳訴訟服務中心的職能職責、服務內容、便民措施,提高訴訟服務工作的羣眾知曉率,促進社會對訴訟服務工作的認知與認同。以青少年學生為主體,通過訴訟服務中心平台主動開展訴訟服務開放日、模擬法庭、以案釋法等專門活動,促進法治宣傳教育。通過規範化和與當地實際相結合的特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宣傳法治文化、司法文化、鄉情民風文化,賦予新時代法治宣傳教育新內涵,創新和延伸訴訟服務工作。

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情況彙報 篇2

搭建“立案直通車”拓寬立案渠道

林區中院在立案中,除做好窗口立案外,還先後開展了網上立案、自助立案、預約立案和跨域立案,積極拓寬立案渠道,尤其是跨域立案,訴訟案件的原告或執行案件的申請人通過到沒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立案申請,藉助法院間的網絡系統,由管轄法院受理的工作模式,極大方便了不在管轄法院所在地居住的當事人立案,截至目前,兩級法院已辦理11件跨域立案案件。

開展網上調解化解糾紛提效率

為提高化解糾紛的效率和效果,林區中院依託人民法院調解平台,進行訴前、訴中網上調解,實現網上訴調對接,當事人利用電腦或手機通過網絡即可在調解人員的組織下進行在線調解、製作調解協議和在線司法確認。為做好糾紛調解工作,林區中院已與9家律師事務所建立律師調解機制,參與訴前及訴中的調解工作;7個基層法院除律師外還邀請人民調解員、社區工作人員、林業局幹部等共同參與調解工作,極大地方便了當事人解決糾紛。

案件繁簡分流審判效率明顯提高

林區中院明確簡單案件與複雜案件的區分標準和分流規則,以隨機分案為主、指定分案為輔,簡單案件交由速裁團隊及時審理,系列性、羣體性或關聯性案件由同一審判組織審理,新類型及疑難複雜案件,交由專業審判團隊審理。讓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從而提高審判工作效率、縮短辦案週期,使當事人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公正的裁判結果。

立案信息全公開案件進展一目瞭然

林區中院依託12368訴訟服務平台向案件當事人同步短信推送訴訟案件審判流程信息,包括已立案通知、變更適用程序通知、延長審限通知、扣除審限通知、中止審理通知、恢復審理通知、文書送達通知等7個節點信息,方便當事人及時瞭解案件進展情況。

健全完善便民措施訴訟服務更貼心

林區中院製作了“訴訟引導圖”,使當事人全面掌握訴訟環節和流程;提供了各種便民設施物品、常用訴訟文書電子版文本及“四大公開”網站快捷方式,便於當事人使用和查閲;建設微法院,使當事人通過微信即可上傳訴狀、申請立案、接收送達、網上交費,還可以同“微法院”智能互動,瞭解訴訟流程、常見法律問題,獲取訴訟風險提示。

據悉,下一步林區中院及轄區基層法院將全面開展訴調一體對接機制,做好調解指導,強化訴調統籌銜接,做到能調則調,當判則判;並進一步推動建設應用在線調解平台,做到調解數據網上流轉,為當事人提供在線諮詢評估、調解、確認、分流、速裁快審等一站式解紛服務;進一步深化案件“當場立、自助立、網上立、就近立”改革,讓當事人少跑路,快立案。

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情況彙報 篇3

通過學習《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深入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的意見》以及各省市區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的工作經驗,結合我院的工作實際,現將我院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情況做如下彙報。

一、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情況

(一)訴訟服務大廳初步建成

我院於20__年初遷入新辦公樓,在新辦公樓建設之初就考慮到訴訟服務中心的建設需要,因此,訴訟服務大廳的面積擴大了幾倍,達到平方米,預留出適當的面積,增加服務功能。現初步實現了立案信訪窗口查詢諮詢、聯繫法官、訴訟收費、司法救助、登記立案、訴調對接、受理申請、信訪接待、立案調解、訴訟保全等職能。立案大廳現設有八個服務窗口、一個網上登記立案體驗區、一個訴前調解室、四個展示台、可以容納50餘人的休息區,每個窗口都標明其職能,每個展台都放置法律文書樣式、各類常見訴訟須知和宣傳材料。大廳還設有LED顯示屏,可以隨時發佈最新通知。在法院正門及一樓設立三間信訪接待室,建立遠程視頻接訪系統,將立案及訴訟服務場所與信訪接待場所相分離。建有無障礙通道,方便特殊羣眾出入。在一樓顯著位置設置案卷查閲室,方便當事人、律師查閲卷宗材料,同時提供筆墨、紙張、複印等服務。

(二)繼續發揮訴前調解功能作用

在立案庭設立訴前調解組,繼續推進完善具有我院特點的“一元推三元、巡迴接訴前、訴前強訴訟、調解放在先”的“四三二一模式”,設立訴前調解室,專門負責訴前調解。

(三)繼續完善電子法院建設

全院電子法院系統建立完成,在立案庭設立電子法院訴訟服務體驗區,設專人負責網上立案指導、諮詢,給律師、當事人、公眾發放《吉林電子法院使用手冊》,配備電腦、高拍儀、打印機等硬件設備,方便當事人網上立案和網上訴訟。現階段,當事人也已基本熟悉網上立案流程,對通過登錄吉林電子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瞭解案件基本情況反響良好,民事一審案件網上立案率已達到35%以上。

(四)訴訟服務中心人員配備

立案一庭現有人員9人,其中員額內法官3人,員額外法官3人。負責窗口立案審查及登記立案5人,負責訴前調解、訴前保全4人。立案二庭現有人員5人,其中4人負責信訪接待,1人負責評估拍賣。

二、訴訟服務中心建設中存在的不足

(一)對訴訟服務中心整體認識不足

職責分工不明確,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辦事公開制、崗位目標考核制等規章制度沒有落實,沒有形成各部門相互協調的總體工作格局,將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看成是一個或幾個部門的事,沒有整合各部門共同參與。

(二)訴訟服務大廳中部分輔助性服務沒有展開

立案窗口訴訟引導、審務公開、材料收轉、判後答疑等服務沒有展開。送達文書由業務庭輔助人員送達、投訴建議歸監察室管理、訴訟費用歸吉林銀行收取,這些審判輔助性服務都分散在各部門,沒有由訴訟服務大廳統一管理。由於沒有引入具備市場服務經營資質的第三方,未能提供如打字、傳真、電話、銀行、快遞、茶飲等商業服務,故圖書查詢、商品購買、手機充電、郵寄快遞、銀行取款、心理諮詢等社會性服務還無法提供。

(三)審判服務落實不充分

由於訴前調解人員缺乏,訴前調解工作近幾年開展的不理想,也僅僅是對少量簡單民事案件進行訴前調解,而對於司法確認、民事速裁、先予執行等審判服務無法落實到位。也未能在我院為其它組織開展行業調解、商業調解、行政調解等提供平台。

(四)電子法院訴訟服務功能還有挖掘空間

網上立案只限於民事一審案件,對於行政一審案件、執行案件的網上立案還沒有開展。電子卷宗、網上繳費業務沒有開通,導致當事人在網上立案之後還需要到立案庭提交紙質材料才能立案繳費,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當事人的負擔。

(五)訴訟服務中心人員配備不足

立案調解人員不足,滿足不了大量訴前調解案件的需求。司法確認、民事速裁、小額訴訟、先予執行工作人員也沒有充實到訴訟服務中心。訴訟服務大廳沒有審判業務部門的人員值班,當事人聯繫法官困難,導致當事人與法官溝通不暢,易積累負面情緒。訴訟引導、審務公開、材料收轉、判後答疑、送達文書、投訴建議、訴訟費收取等服務也缺少人員的配備。

三、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的下一步打算

(一)進一步提高全院對訴訟服務中心的認識

設立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職責分工,切實承擔起職責範圍內的訴訟服務中心建設責任,形成全院共同支持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的工作格局。要採取紮實有效措施,積極開展訴訟服務中心主題宣傳活動,大力宣傳訴訟服務中心的創新舉措、典型經驗和工作成效,進一步擴大訴訟服務中心的影響力和輻射面,增進人民羣眾的瞭解,爭取社會各界對建設工作的廣泛支持,為訴訟服務中心的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完善訴訟服務大廳功能設置

設置“訴訟服務中心”標識,將訴訟服務大廳分為訴訟引導區、立案服務區、候訴服務區、調解服務區、信訪服務區、綜合服務區,並整合各項功能,將訴訟服務從後台搬到前台。設置“法律志願者服務窗口”,鼓勵律師或具備專業知識的志願者參加志願服務,為當事人無償提供訴訟諮詢和幫助,方便律師參與涉訴信訪案件化解。選擇性引入具備市場服務經營資質的第三方,提供筆墨、紙張、複印、打字、電話、傳真、快遞、茶飲等商業服務。設置金融機構現場服務窗口,實現訴訟費等費用的現場交納。建立特殊羣體“綠色服務通道”,對涉及民生、殘疾人等弱勢困難羣體的案件,優先提供服務。

(三)建設訴調對接平台,加強訴非銜接工作

在原有經驗的基礎上,將對外銜接通道引入訴訟服務中心,開闢專門場所,為其他組織開展行業調解、商業調解、行政調解等提供平台,建立婚姻家庭、保險、醫療、消費、交通等領域的聯動化解機制。進一步做好和拓寬“婦女兒童維權直通車”、“維軍權法庭”、“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醫患糾紛調解室“等系列工作,今年打算與區殘聯聯合開展針對殘疾人的司法救助活動。

(四)深入挖掘電子法院的訴訟服務功能

着手實施行政一審網上立案、執行案件網上立案。完善案件卷宗流轉機制,規範案件在不同審判環節的流轉與銜接,探索網上立案電子卷宗收取,逐步開通網上繳費功能,開展網上諮詢、在線調解、訴訟指南等服務,為糾紛解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

(五)充實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

選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工作經驗豐富、善做羣眾工作、勤勉敬業的幹警充實到訴訟服務中心的各個崗位。加強隊伍更新,實行定期輪崗;初任法官和擬任中層領導的人員應當到訴訟服務中心鍛鍊,將中心作為培養鍛鍊幹部的基地。探索實行勞務外包,可以根據崗位的不同實行人員分類配備,嘗試將非審判由退休法官、志願者擔任,形成一支由法官和司法輔助人員為主,專家、律師、學者、志願者積極參與的訴訟服務隊伍。關心愛護訴訟服務工作人員的身心健康及時調節他們的精神狀態,瞭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對他們的工作給予及時肯定和鼓勵。應比照信訪人員的補助標準,給予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一定的撫慰性補助;積極組織開展有益的文體活動,舒緩壓力,激發工作積極性和成就感。

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情況彙報 篇4

茂名市茂南區法院踐行黨的羣眾路線,創新服務羣眾載體,在試行鎮(街道)設立“便民訴訟服務中心”,方便羣眾就近化解矛盾糾紛和諮詢法律,密切與羣眾的聯繫,取得明顯成效,受到黨委、政府和羣眾的一致好評。

一、設立鎮街便民訴訟服務中心的背景和原因

茂南區下轄8個鎮、7個街道辦事處和1個開發試驗區,轄區面積487平方公里,人口84萬,共有129個村委會和85個居委會。近年來,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羣眾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對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需求日益迫切。尤其是基層法庭調整撤併後,轄區僅有公館和鎮盛兩個中心法庭,羣眾參與訴訟活動不方便,有了糾紛不知道怎麼通過法律渠道解決,一些基層矛盾糾紛未能及時得到有效化解。為解決基層羣眾反映的訴訟難問題,茂南區法院積極探索構建方便羣眾訴訟和為羣眾提供法律服務的新平台,推進設立“便民訴訟服務中心”,將基層法庭的職能延伸到轄區各個鎮街。

通過在不設人民法庭的鎮、街設立便民訴訟服務中心,解決好司法服務“最後一公里”問題,妥善化解基層矛盾糾紛,是基層法院貫徹落實黨中央、最高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關於健全基層綜合服務平台、設立訴訟服務點方便基層羣眾參與訴訟活動要求的一項創新舉措。便民訴訟服務中心與原有的“一村(居)一法律工作站”工作制度形成鎮(街)村(居)銜接、功能互補的便民法律服務聯動機制,建立覆蓋區、鎮、村三級法律服務網絡,完善“訴非銜接”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訴調銜接”、相互配合的工作體系,提升司法為民工作水平,為基層羣眾提供全方位的便捷、優質的司法服務。

二、設立鎮街便民訴訟服務中心的做法和措施

為切實推進便民訴訟服務工作,有效化解基層各類矛盾糾紛,茂南法院在區委的支持下,積極探索,多措並舉,為基層羣眾參與訴訟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務和其他法律幫助。

一是精心組織,全面推進。在區委、區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茂南法院率先於4月17日在新坡和露天礦兩個鎮街設立便民訴訟服務中心,為當地基層羣眾提供便捷的訴訟引導、巡迴審判、訴前聯調、法律諮詢等司法服務,熱心為羣眾化解矛盾糾紛,取得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5月28日,茂南區委召開常委會議,充分肯定茂南法院便民訴訟服務工作,決定在全區推廣設立鎮街便民訴訟服務中心,將便民訴訟服務輻射至全區16個鎮街和開發區。目前,擬建的14個鎮街便民訴訟服務中心已全部安家落户,加上轄區內的另2個鎮設立的中心法庭,糾紛化解觸角覆蓋至全區16個鎮街和開發區。

二是法官掛點,調紛止爭。法院每個審判業務庭掛點負責指導一個便民訴訟服務中心開展工作,確保每個服務中心有一名院庭領導、一名法官、一名書記員和一名退休法官經常到現場工作。平常每個中心每天都安排一名富有辦案經驗、善於做羣眾工作的退休老法官到中心開展工作,與當地法律工作站律師、鎮村幹部等有關人員一起為前來求助的羣眾化解矛盾糾紛。同時,從當地鎮村幹部中聘請一兩位聯絡員,配合中心老法官將便民訴訟服務工作做細做實,實行“有案辦案、無案答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遇到有複雜疑難的重大糾紛時,掛點業務庭的法官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做釋法説理和矛盾糾紛調處工作。業務庭法官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帶案到鎮村街居基層開庭、調解,方便基層羣眾訴訟。

三是明確職責,服務到位。便民訴訟服務中心的職責是為羣眾提供訴訟引導、立案審查、巡迴審判、訴前聯調、法律諮詢、法制宣傳和信訪接待等七位一體“一站式”現場訴訟服務,做到“辦事一站式、服務零距離”,依法及時妥善處理轄區內各類民商事糾紛和社會矛盾。對鄰里、婚姻家庭、土地權屬等糾紛不拘泥於調處糾紛的程序、形式、時間與地點,通過委託調解、聯合調解等方式,最大限度地促成案結事了;對房屋拆遷、徵地補償、交通事故賠償、勞動爭議、房地產物業等糾紛,則藉助房產、國土、勞動、公安、司法等相關職能部門的專業優勢,分類聯合調解,力求矛盾糾紛在訴前通過“過濾”得以分流化解。因工地發生意外而導致妻子身亡的柯某到新坡鎮便民訴訟服務中心求助,服務中心法官會同有關鎮幹部積極組織僱主和屋主與柯某協商,當天促成三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柯某當場獲得賠償十幾萬元。便民訴訟服務中心便捷、高效的服務令柯某感到十分滿意。

四是無縫銜接,聯動共建。便民訴訟服務中心與一村(居)一法律工作站互相銜接,法律工作站就象伸向村(居)司法服務的“上站點”,便民訴訟服務中心就象伸向鎮街司法服務的“落站點”,形成訴調無縫對接格局,實現司法服務“一條龍”,全程為基層羣眾提供便民服務。中心法官會同村居法律工作站律師進行跟蹤服務,採取預約上門巡迴調解的方式,聯合化解糾紛,力求矛盾糾紛化解快、不出村。糾紛如調解成功,矛盾化解的,由法院確認調解協議;糾紛經服務中心法官會同法律工作站律師多次做釋法説理和調解工作,仍未能達成協議的,由中心法官引導到法院立案進入訴訟程序,依法由法院審判庭作出裁決,最終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矛盾糾紛。石鰲塘村委會與朱某等人物權糾紛,多次組織協商、調解未果。經引導進入司法程序後,服務中心法官和村法律工作站律師一起做釋法説理和溝通工作,最終説服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原告給予被告一定經濟補償,被告將所佔用的房屋交付給原告處理。糾紛得到妥善解決,使影響市某重大項目建設的涉案樓房得以順利拆遷。又如:茂南城郊開發區便民訴訟服務中心法官與村(居)法律工作站律師聯調聯動、跟蹤服務,妥善調一宗拖了兩年多的交通損害賠償糾紛,為在車禍中嚴重受傷致交通事故四級傷殘的受害者楊某追回損失16.2萬元,取得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五是建章立制,規範程序。建立接待登記制度,規範接待程序,做到“三有三落實”,即有接待記錄、有工作日誌、有反饋意見,落實工作時間、落實工作目標、落實監督檢查。為保證訴訟服務中心各項功能常態化和規範化運行,該院還制定了有關規範便民訴訟服務、工作流程、訴調對接等行為的一系列工作制度,並建立了相應的考核制度,力爭把矛盾化解工作做到“田間地頭”。

三、設立鎮街便民訴訟服務中心的成效和影響

鎮街便民訴訟服務中心熱情為羣眾提供法律服務,妥善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努力將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切實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深受基層幹部羣眾的歡迎和好評。

一是化解了大量矛盾糾紛。截至10月底,14個鎮(街)便民訴訟服務中心共調處糾紛341宗,其中調解成功202宗(工傷糾紛23件、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31件、追討工資糾紛17件、婚姻家庭糾紛56件、相鄰關係糾紛23件、涉農糾紛21件、物權糾紛19件、其它糾紛12件),引入訴訟47宗,息訴罷訪59宗,繼續協調處理33宗。如:阿英丈夫在公司上班時突然瘁死在辦公室,多次向公司索賠無果後求助茂南開發區便民訴訟服務中心,經中心法官的傾力調解,當場領到賠款32萬元;76歲的退休工人周伯因病重住院,得不到佔用其住房的兒子小周的照顧,無奈將兒子告上法庭,經服務中心法官的協調勸解和説理教育,使小周認識到錯誤,主動向周伯認錯和道歉,並保證以後每週探望一次父親,表示在經濟上給父親一定補償,取得了周伯的諒解,父子和好如初;某街道3個村(居)委會的羣眾認為,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某公司徵用其大量土地卻沒有對村(居)民予以補償就辦理了土地使用權證是違法的,醖釀集體上訪索要補償,便民服務中心法官與街道辦領導聞訊後,第一時間組織羣眾代表做解釋工作,法官從土地權屬的性質、徵地補償規定以及處理徵地歷史遺留問題的政策等方面對羣眾進行釋法説理和説服教育,使羣眾心悦誠服地放棄了上訪的念頭。

二是法制宣傳深入民心。把法制宣傳作為便民訴訟服務中心的主要任務之一,通過編印發放“以案説法”宣傳手冊、巡迴審判執行、開設法制講座、走訪釋法答疑、派發宣傳資料、展出宣傳版畫、開展法律諮詢等方式,進村入户開展法制宣傳,讓法律走進千家萬户,引導羣眾有事找法、做事依法、辦事用法。截至10月底,法官深入村居傾聽羣眾訴求、接受法律諮詢602多人次,製作以案説法大型宣傳版畫20幅巡迴展出,印製、派發以案説法案例手冊10000份,發放法律宣傳資料3500餘份,走訪企事業單位66家,走訪羣眾413户,下鄉開庭36次、調解235次,到學校、企業上法制教育課7次深受基層幹部羣眾的歡迎和好評。

三是密切了與羣眾的關係。便民訴訟服務中心在提供訴訟引導、訴前調解、就地開庭或調處糾紛、法制宣傳、法律諮詢等便民法律服務中贏取羣眾信任,同時邀請羣眾參與調處糾紛,聽取羣眾對化解矛盾糾紛和司法工作的意見建議,在加強與羣眾的互動交流中,密切與羣眾的關係,增進與羣眾的感情。

四是創出化解矛盾糾紛新經驗。便民訴訟服務中心邊工作邊思考,邊實踐邊總結,創出“分流化解,編織糾紛‘過濾網’;訴調對接,設置糾紛‘緩衝帶’;全員參與,構築糾紛‘隔離牆’;全面覆蓋,遍設糾紛‘解碼器’”等化解基層矛盾糾紛的特色做法,受到了羣眾的歡迎和好評,《人民法院報》、《南方日報》等中央、省媒體和省委《每日彙報》、《廣東省依法治省辦簡報》等上級機關信息簡報對茂南區設立便民訴訟服務中心的做法經驗進行了宣傳推廣。

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情況彙報 篇5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鞏固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主線,進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有效提升司法服務羣眾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實現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現就全面推進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1.通過建設訴訟服務大廳、訴訟服務網、12368訴訟服務熱線,構建人民法院面向社會的多渠道、一站式、綜合性訴訟服務中心,方便當事人受尊重地集中辦理除庭審之外的其他訴訟事務,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深化司法公開,擴大司法民主,努力實現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2.訴訟服務中心是為法院各部門搭建的對外服務平台。各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能和訴訟服務中心整體運行要求承擔訴訟服務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羣眾訴訟。

3.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堅持“面向羣眾、面向基層、面向實際”的原則。根據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和保障人民羣眾知情權、監督權的實際需要確定功能設置、服務流程、服務標準。將基層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作為重點,高度重視提升人民法庭訴訟服務水平。注重地區差別和層級差別,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分步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注重依託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積極拓展服務功能,豐富服務內容,創新服務手段。

二、訴訟服務大廳

(一)基礎建設

1.訴訟服務大廳應當有明顯標誌,方便羣眾出入,並建有無障礙通道;面積要滿足功能發揮的實際需要。

2.信訪接待場所和其他訴訟服務場所分開設置,做到佈局合理、莊重大方、寬敞明亮、整潔衞生;在保障安全有序的前提下,採用“櫃枱式”“窗口式”等開放辦公方式;根據條件和實際需要,可以為殘疾人等弱勢羣體開闢綠色通道,提供優先服務。建立遠程視頻接訪系統,實現與上下級法院的互聯互通。

3.設置休息座椅、飲水器具和衞生服務設施;提供筆墨紙張、複印、打字、電話、傳真、網絡等服務,有條件的可以提供與訴訟有關的其他商品服務。

4.為當事人提供來訪須知、訴訟指南、風險告知書等訴訟指引資料,配備電子觸摸屏等自助查詢設備。

5.在明顯位置公佈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法院和大廳工作人員的相關信息。

6.配備手持安檢儀、液體檢測儀、通道式X光物檢儀及防爆桶、防火毯等安檢設備。

(二)主要功能

1.訴訟引導、法律宣傳。由專人負責接待,根據來訪人員的目的將其引導至相關區域,進行必要的訴訟指引和法律宣傳。

2.登記立案、先行調解。接收案件材料,辦理登記立案手續、核算訴訟費;為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提供用於查詢案件信息、查閲案卷的驗證密碼;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提供司法救助,根據規定辦理訴訟費的減、緩、免除。確有需要的,為當事人提供上門立案、節假日預約立案服務。有條件的可以設置金融機構現場服務窗口,實現訴訟費等費用的現場繳納。

設立調解工作室,由法官、專職人民調解員等進行訴前調解或立案調解,開展訴調對接工作。

3.受理申請、材料收轉。接受當事人等提出的財產保全、證據保全、委託鑑定等申請,形式審查後轉相關部門辦理。特殊情況下,提供緊急辦理申請事項的服務。

接收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提交的訴訟材料,轉交法官或合議庭。

4.查詢諮詢、聯繫法官。通過窗口接待、觸摸屏、網絡等手段和形式,為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提供承辦法官、審判組織、流程信息等案件信息查詢服務。為當事人等提供法律諮詢,有條件的可以提供與訴訟相關的心理諮詢。提供專門的閲卷室方便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根據規定查閲卷宗,並提供掃描、複印等服務。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需要聯繫法官的,及時幫助聯繫,有正當理由並得到法官同意的,安排與法官在專門的地點會見。

根據條件和實際需要,可以設置律師或志願者服務窗口,由律師或具備專業知識的志願者為當事人無償提供訴訟諮詢和幫助。積極爭取將律師在訴訟服務大廳的無償服務納入法律援助範圍。

5.文書送達、判後答疑。在合議庭與當事人已有約定後,為當事人提供窗口送達訴訟文書服務。當事人對裁判提出疑問的,通知合議庭答疑。

6.信訪接待、投訴建議。接待處理申訴信訪;開展遠程視頻接訪。

設投訴信箱,接受舉報投訴與意見建議,轉相關部門處理。有條件的可以設置紀檢監察窗口。

(三)崗位要求

1.導訴人員可以由非審判人員擔任,應當使用文明、規範的語言詢問來訪人員的目的,介紹辦事程序,指引辦事地點,開展法律宣傳。

2.立案法官發現當事人起訴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並徵得當事人同意的,及時移交調解。對不符合調解條件的,告知訴訟風險,及時辦理登記立案手續。對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指導當事人補齊;不能當即立案的,説明原因,並約定立案時間;不符合登記立案條件的,進行法律釋明並作出指引。

先行調解人員應當根據合法、自願的原則進行調解。當事人不願意調解或不能達成調解協議的,及時轉入立案、審判程序。

3.受理申請崗位由民事、行政審判部門和執行部門輪流派駐法官、法官助理當值。應統一常見申請的形式要求。接收申請材料應當開具收據,認真審查;對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指導當事人補齊;符合形式要求的及時移交相關部門辦理。

4.材料收轉、查詢諮詢、聯繫法官崗位可以由非審判人員擔任。收轉材料應當認真核對、登記,開具收據,保證及時交接。要驗證查詢人身份,及時幫助查詢,或指引使用自助查詢設備查詢。應當認真聽取來訪人員的諮詢,耐心回答問題,詳細解釋法律規定,提供訴訟指引。

5.窗口文書送達崗位人員可以由非審判人員擔任。送達文書要嚴格依照法律規定進行。當事人當場對裁判文書提出疑問的,應當即刻通知合議庭答疑,或由合議庭與當事人預約時間答疑。

6.信訪接待法官應當及時接待來訪人,認真審查申訴材料、聽取意見,完整記錄來訪信息。能夠當場解答處理的當場解答處理,不能當場處理的,按規定約定期限處理。對集體訪等非正常上訪,及時報告,妥善處理,防止矛盾激化。

7.設立紀檢監察窗口的,投訴建議崗位由紀檢監察部門派駐人員擔任;未設立紀檢監察窗口的,可以由其他非審判人員擔任。應當及時依照相關規定辦理、轉辦舉報投訴,並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定期彙總意見建議轉相關部門。

8.安全保衞人員由法警擔任,要嚴守崗位,文明執法,認真履行安檢職責,確保場所安全與秩序。

三、訴訟服務網

(一)基礎建設

1.建立訴訟服務網,完善法院公開信息、案件流程信息、訴訟電子檔案等數據庫,作為訴訟服務網的支撐。實現訴訟服務網與審判流程公開平台、裁判文書公開平台、執行信息公開平台(司法公開三大平台)的相互鏈接、資源共享。

2.建立通訊服務系統,實現與訴訟服務大廳、訴訟服務網、12368訴訟服務熱線信息共享、互聯互通。

3.完善案件流程管理系統、網上辦公系統,實現與訴訟服務網、通訊服務系統數據的及時交換。

(二)主要功能

1.信息查詢、訴訟指引。自案件受理之日起,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憑查詢密碼登錄網頁查詢案件信息。公眾直接登錄網頁查詢法院機構、人員、工作流程、生效裁判文書、常用法律法規等公開信息和訴訟指引信息。提供常用的起訴狀、答辯狀、申請執行書、授權委託書等文書格式電子文檔,供當事人等查看和下載使用。通過通訊服務系統,以短信、微信、微博、移動通訊應用客户端等方式主動向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推送案件主要流程節點信息,或根據查詢申請推送相關案件信息,以及主動向社會公眾推送公開信息。

2.預約立案、網上立案。當事人通過網絡提交案件材料,經立案法官在線審查,符合登記立案條件的,預約當事人、代理人到訴訟服務大廳辦理立案手續。

探索建立訴訟行為真實性識別機制,實現立案法官在線登記立案。探索建立網上繳費系統,為當事人提供訴訟費等費用的網上支付服務。

3.受理申請、材料接收。當事人等通過網絡提出財產保全、證據保全、委託鑑定等申請,法官在線審查,符合形式要求的,預約申請人到訴訟服務大廳提交書面申請。探索建立訴訟行為真實性識別機制,實現法官在線審查、處理相關申請。

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通過網絡上傳案件材料,法官處理後回覆。

4.聯繫法官、網上閲卷。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通過網絡請求與法官通話、約見法官,或在特定案件公共交流平台上給法官留言,法官處理後回覆。

在訴訟檔案電子化的基礎上,提供網上閲卷服務。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經密碼驗證後,通過網絡按照相關規定查閲卷宗或下載。

5.網上信訪、預約接訪。當事人上傳申訴材料,提出申訴請求,信訪法官通過網上信訪系統在線辦理並答覆當事人。當事人在網上提出預約接談申請,信訪法官審查後預約排期。

(三)崗位要求

1.訴訟服務網由專門的機構、人員管理維護,確保正常運轉;相關部門要負責及時更新公開信息,審判人員、輔助人員要及時錄入案件信息,確保信息查詢功能與訴訟指引功能的有效發揮。

2.網上立案法官應當認真審查當事人提交的案件材料,符合登記立案條件的應當及時通知當事人、代理人到訴訟服務大廳辦理立案手續或直接決定立案。對提交材料不齊全的,在網上一次性指導當事人補齊。不符合登記立案條件的,回覆釋明法律並作出指引。

3.網上辦公系統法官個人終端都是訴訟服務網的一部分。當事人等提交的申請和材料經數據交換到達法官個人終端,承辦法官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及時辦理回覆。

4.網上信訪法官應當認真審查申訴人提交的申訴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處理,並完整的填寫處理意見和理由,在網上答覆當事人。

四、12368訴訟服務熱線

(一) 基礎建設

1.開通12368訴訟服務熱線,設置專門的接聽場所,配置必要的工作設施,實現與案件流程管理系統、網上辦公系統、訴訟服務網、通訊服務系統的有效銜接,共享基礎數據庫。

2.有條件的可以實現信息語音化,建立自助語音應答系統。

(二)主要功能

1.信息查詢。自案件受理之日起,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撥打熱線通過自助語音查詢案件信息;未建立自助語音應答系統的,由座席員接聽後查詢答覆或通過通訊服務系統推送查詢結果。

2.訴訟諮詢。提供常見程序性法律問題的諮詢。

3.聯繫法官。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撥打熱線要求聯繫法官的,幫助聯繫。

4.預約服務。根據條件和實際需要,提供幫助預約節假日立案、上門立案等服務。

(三)崗位要求

1.座席員可以由非審判人員擔任,負責熱線的接聽、記錄、相關事項的答覆和轉辦。應當保證工作日熱線暢通,耐心傾聽來電並做好記錄。對於查詢諮詢事項要全面準確地答覆;要求聯繫法官的,應當及時幫助聯繫,不能及時聯繫上的,留言法官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來電人。應當準確記錄舉報投訴和意見建議,及時依照相關規定轉辦,並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2.服務熱線應當有專門的管理維護人員,已建立自助語音應答系統的要保證24小時正常開通運行。

五、制度建設

各級人民法院要根據訴訟服務大廳、訴訟服務網、12368訴訟服務熱線的功能,制定工作規則,規範運行程序,加強相互銜接,確保三大訴訟服務平台規範、高效運轉。重點要建立以下制度:

1.規範服務制度。三大訴訟服務平台均應當明確各項服務項目的辦理時間、期限和要求,並嚴格落實,確保訴訟服務規範化。

2.崗位責任制度。對三大訴訟服務平台的各個崗位實行定崗、定人、定責,做到職能清晰、任務明確、權責一致。接待來訪、接聽來電的首位工作人員是首問責任人,應認真負責地做好來訪接待、電話接聽與登記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的事項,及時辦理;對職責範圍外的事項,及時移交有關部門和人員,並將移交、轉辦情況及時回覆來訪、來電人員。

建立科學的考核機制,對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單獨考核。

3.辦事公開制度。各項訴訟服務工作的流程和結果應當留有記錄並方便羣眾瞭解查詢,自覺接受羣眾監督。三大訴訟服務平台均應當建立羣眾滿意度評價系統。

4.庭長值班制度。審判業務部門輪流安排負責同志在訴訟服務中心值班,指導處理疑難事項,協調各部門開展工作。

5.督促提示制度。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均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相關訴訟服務工作。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的,審判管理系統應當以一定的方式逐級提示其上級管理者進行督促。

6.文明接待制度。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應當統一着裝上崗,做到精神飽滿、儀表端莊,舉止得體,服務周到、用語文明,工作高效、方法適當。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視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堅持院長親自抓,各部門通力配合。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總體要求和各地基礎條件、實際需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建設時間進度,積極抓好落實。

2.統一名稱。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場所統一使用“訴訟服務中心”名稱。

3.加強機構建設。各級人民法院可以依託立案庭也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構建訴訟服務中心日常管理部門。要注重增強協調力度,重大事項由分管領導召集各部門參加的協調會研究處理,確保工作高效。

4.加強隊伍建設。按照“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優良、品德高尚”的要求,為訴訟服務中心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加強業務培訓,實行定期輪崗;初任法官和擬任中層領導的人員應當到訴訟服務中心鍛鍊,將中心作為培養鍛鍊幹部的基地。可以根據崗位的不同實行人員分類配備。非審判崗位可以由退休法官、志願者擔任,並可以探索實行勞務外包。

5.注重宣傳。各級人民法院要充分利用各類社會媒體和法院系統自有媒體,加大對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的宣傳力度,增進人民羣眾的瞭解,爭取社會各界對建設工作的廣泛支持。

6.強化監督考核。上級人民法院要強化措施,加強對下級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的考核、驗收,推動建設工作不斷深入。

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情況彙報 篇6

為全面推進訴訟服務中心規範化建設,加快建設“智慧法院”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進一步提升訴訟服務功能,完善訴訟服務工作機制,我院大力推進“互聯網+訴訟服務”建設,完善各種硬件措施,以最大限度的服務人民羣眾、服務審判執行、服務司法管理。為人民羣眾提供更為優質高效便捷的訴訟服務,現將我院的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情況彙報如下:

一、訴訟服務中心基礎建設

我院全面構建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聚焦多元調解、立案服務、分調裁審、審判輔助、涉訴信訪五大功能,圍繞建機制、定規則、搭平台、推應用四個環節,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加強機構人員整合,促進業務功能融合,形成流程全貫通、業務全覆蓋、機制無縫銜接的服務體系。

1.設立殘疾人通道。在訴訟服務中心門前我院為殘疾人提供了綠色通道,為其提供便利。

2.設立安檢區域。所有來院羣眾需憑本人身份證通過安檢進入法院,同時獲得一個專屬的小票,憑票辦理各項訴訟業務。我們在門口設有存包櫃,這裏配置了安檢門、手持安檢儀、通道式X光物檢儀等設備,提高安檢能力,防止違禁物品進入審判區域,保證審判活動的安全性,同時我們還人性化地配備了一名女性安檢員。

3.立案窗口。設有包括民商事、刑事、行政、執行、申訴等各類案件窗口、全域通辦窗口、訴前訴中保全保函處理窗口、卷宗檔案查詢窗口、材料掃描窗口、收退費窗口,當事人可以根據需要到各個窗口辦理各項業務。當事人立案後,我們會為當事人提供案件查詢碼,可以憑藉這個編碼進行後期各項關於訴訟進度和結果的查詢。最裏面的窗口是收費窗口,通過和銀行溝通,當事人繳納訴訟費在這裏就可以直接辦理了,同時我院還支持刷卡、微信、支付寶等多種支付方式,很大程度上為當事人提供了方便。如果是特殊困難的羣眾,我們經過嚴格審查,是可以為他們減、免訴訟費用的,最大程度的減少當事人的負擔。同時窗口還配備了窗口對講設備,方便當事人與立案工作人員的交流。

4.設立等候區坐席。在大廳內部的等候區坐席,還設立了便民飲水機,提供了各種常見訴訟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各類文書的樣本,當事人可以坐在這裏填寫材料。

5.設立導訴台。有導訴員1名,為來訪羣眾提供訴訟指引、諮詢和法律宣傳。同時在導訴台後設置了電子信息大屏幕,由我院機房進行控制,用於發佈開庭公告、失信人員名單、最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工作流程等信息。

6.信訪接待室。我院專門設立了信訪接待室,與立案窗口實行分離接待,專門接待信訪羣眾。信訪接待員也是由有着豐富審判經驗和較強溝通能力的法官負責此項工作。

7.自助服務。為了全力打造“一站式”訴訟服務,真正意義上的便民、惠民,並促進審判流程信息公開,加大司法公開力度,我院在訴訟服務中心一樓大廳配備了訴訟服務自助終端機、訴狀輔助生成機、自助閲卷機、訴訟風險智能評估自助終端機等各類自助機器。當事人只要在自助機上按提示操作就可以為當事人提供相對應的訴訟幫助,這不僅讓當事人能夠全面瞭解法院建設、部門設置、立案指南、舉證須知、風險提示等相關內容,還可以為當事人提供訴訟便利、降低訴訟成本、提高訴訟效率,對全面建設“一站式”訴訟服務平台起到了關鍵作用。

8.配備信息化服務區,當事人可以在這裏進行網上立案,打印、複印,掃描,接發傳真等。我們現在有三大司法公開平台,即裁判文書公開平台、執行信息公開平台、審判流程公開平台。公眾可以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類似案件的判決結果,以達到預見判決結果的作用,進而減少訴訟。

二、多元化解設施建設

1.設立程序分流員。在立案窗口設立了1名程序分流員,對可以先行調解的案件引導當事人進入相關的調解程序。

2.刑事速裁調解室和民事速裁調解室。為了實現“繁案精審、減案快審”我們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了速裁團隊,所有的案件進入法院後由立案庭進行分流,符合速裁條件的由速裁團隊審理。

3.人民調解員調解室。我院人民調解由社區有着豐富調解經驗的調解員進行訴前調解,簽訂調解協議等。當事人要求對調解協議效力進行確認的,可以在法院立案。

4.律師調解室。由法律援助的律師對有需要的當事人進行法律諮詢等法律援助服務。

5.檢察官工作室。當事人認為法院在審判執行工作中不當行為,可以向檢察院提出,由檢察院對我們法官在審判執行工作中的行為進行糾正和監督。

我們全部接待室和閲卷室均配有同步錄音、錄像設備,不僅提供了良好的公開、透明的工作環境,便於工作人員與來訪當事人之間的交流和溝通,更加保障了訴訟服務中心良好的管理秩序,維護了法院的辦公形象。

6.梨樹縣金融消費糾紛調解中心。本中心設立在我院內部,配備2名資深調解員,對各類涉金融、經濟類糾紛訴訟進行先行調解,不僅對經濟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中心的設立也為多元化解更上一層台階提供了支持。

7.工會調解工作室。對涉勞動爭議糾紛的案件鼓勵和引導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調解等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法院+工會”這種模式既能案結事了、化解爭議,又能節省雙方當事人的時間、精力,節約司法資源及行政成本。

8.執行案件調解室。由我院回聘的資深退休法官擔任執行案件的調解員,不僅有效緩解了執行壓力,也很大程度地幫助執行案件申請人解決了執行難的問題。

9.審判庭。我院的審判庭現已全部實現同步錄音錄像,審判過程全程留痕,真正的實現法院的數字化。這樣的審判庭我們共有十三個,一樓有三個,二樓有九個,其中包括一個專門審理離婚繼承等家庭關係糾紛的“家事法庭”,三樓有一個審判庭。圍繞法庭審判工作需要,利用網絡、多媒體、數據庫等先進技術,為法官、書記員、當事人參與訴訟提供輔助支撐,使所有訴訟參與主體在歷經庭審程序的過程中都能聽得清楚、看的明白,同時先進的技術設備保證庭審全過程都能夠便捷、快速、高效。

10.科技法庭。配備4台高清攝像機,分別用於法官席、公訴席、辯護席、被告席的視頻採集,從多個不同角度獲得聲像同步的庭審畫面,利用一台高清庭審主機,將法庭內的音視頻信號進行轉換,並通過2台液晶電視展現出來。在法庭排期上,與本院的審判流程管理軟件進行銜接,通過智能預定,避免法庭排期衝突;在證據展示上,通過配置多證據展示設備和計算機終端,展示DVD證據、實物證據、電子證據等多種形式的證據;在庭審筆錄的記錄和保存上,筆錄定時自動保存,確保書記員庭審筆錄有效記錄;退出書記員庭審系統時,庭審筆錄自動上傳,減輕書記員工作量的同時,避免筆錄漏傳。

我們的審判庭可以實現新浪網庭審的直播。通過新浪網進行庭審的直播可以讓觀看的人感受到法庭審判的真實氣氛,通過真實案例瞭解法律規定及其適用,直觀的形式不僅有效降低了法院的神祕感,更有效地進行普法宣傳,對人們未來的行為選擇起到了指引作用。庭審的直播讓法院的行為置於陽光之下,將極大促進司法公正,有效防止司法腐敗,提高司法公信力。

11.訴訟服務中心的兩側牆壁均設置了法院文化宣傳展板。法院文化建設作為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必然要求,對法院整體工作和隊伍建設起到了推進作用。法院文化建設有利於提高社會公眾對司法的認同感與信任度,促進公眾將社會活動自覺納入法律規範的運行當中。

12.遠程接訪中心。通過與上級法院、檢察院,同級看守所、派出所進行信號對接,可以在這裏實現遠程庭審、提審和遠程接訪,實現面對面的交流,最大程度的減輕當事人的訴累。針對一些因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場的關鍵證人,我們也可以在這裏實現遠程舉證、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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