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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瓦提縣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工作調研情況彙報

阿瓦提縣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工作調研情況彙報

阿瓦提縣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工作調研情況彙報

阿瓦提縣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工作調研情況彙報

阿瓦提縣人大常委會

XX年7月3日

地區人大工委、縣委:

按照地區人大工委內部明電的安排部署,6月30日—7月1日,縣人大常委會會同縣委基層組織建設辦公室、民政局、民宗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基層組織建設專題調研組,重點對我縣4個鄉鎮、8個村級黨組織建設情況進行了調研,並對其他鄉鎮作了面上的瞭解,在肯定了近幾年縣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中好的作法和成功經驗的基礎上,也找出了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分析了存在問題的原因,並有針對性地提出了部分建議和意見,進一步推動了我縣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為開展好鄉鎮和村一級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提供了借鑑。

一、基層組織建設整體情況

阿瓦提縣轄15個基層黨委,其中鄉鎮黨委8個,企業黨委2個,5個縣直機關黨委,8個黨組,15個黨總支,378個黨支部(其中村黨支部119個),黨員總數為8255名,其中農村黨員5629名(含鄉鎮機關及站所黨員);農村黨員中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的472名,中專(高中)文化的1110名,國中及國中以下文化的4047名;有村組幹部829名。近幾年來,我們開展了爭創“五好”鄉村黨組織、人民滿意縣直部門、羣眾滿意鄉鎮站所、“五好”學校黨支部、“六好”社區黨支部等活動。目前,全縣有2個鄉黨委被地委命名為“五好”鄉鎮黨委,1個村被地委命名為“紅旗村”;86個村黨支部被縣委命名為“五好”村黨支部,2個村被縣委命名為“紅旗村”。在縣委十屆六次全委擴大會議上,命名了4個“六好”社區黨支部、6個“五好”縣直機關黨支部、7個“五好”學校黨支部。

二、基層組織建設取得的成效

近年來,我縣基層組織建設工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xxxx”重要思想及黨的xx大、xx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圍繞經濟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為目標,突出重點,分類指導,統籌兼顧,狠抓落實,形成了“黨委龍頭活、各級班子強、鄉村基礎實、配套組織全、整體效能好”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新格局,為建設和諧、文明的阿瓦提縣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組織保證。

(一)齊心協力抓落實,形成了基層組織建設工作合力。一是加強領導,成立了基層組織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完善了“一把手”抓黨建責任制和“包扶幫帶”制度,制定了科學合理的考評細則形成了齊抓共管、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二是聯繫指導,健全和落實了領導幹部黨建工作聯繫點制度,建立領導幹部“四同”工作機制,規定了縣級、科級領導幹部每年下鄉駐村的具體目標任務,各級領導幹部通過與農民“四同”,加強對聯繫點黨建工作的指導。三是強化督導,縣委每年召開1—2次規模較大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現場會(觀摩會),每季度對鄉鎮黨建工作進行一次考核,不定期地對基層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落實了基層黨委抓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的責任。

(二)選賢任能抓“龍頭”、帶班子,造就了一支堅強有力的幹部隊伍。一是拓寬渠道選人,着力搞好鄉村班子的選配,全縣8個鄉鎮黨委書記的平均年齡由XX年的39.8歲下降到現在的36.1歲,下降了3.7歲;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由XX年的3人上升到現在的8人。通過班子換屆選舉和集中整頓,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平均年齡38.7歲,比XX年下降了5.1歲。二是強化培訓育人,突出抓好乾部教育培訓,重點抓了新提拔的鄉鎮領導幹部、新參加工作的鄉鎮幹部及新任村支部書記、主任的崗前培訓、黨校輪訓、赴外培訓和學歷教育。目前,鄉鎮科級幹部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107人,佔科級幹部總數的70.8%;村幹部中具有高中(中專)以上學歷的206人(其中大專11人),佔村幹部總數的23.5%。三是轉變作風帶人,加強幹部作風建設。建立了縣級領導幹部“四同”日記、信訪接待日、首問責任制等制度, 1+1助學機制和扶貧共建機制,全縣30多名縣級領導每人聯繫3户貧困户,400多名副科以上幹部和700多家特困户簽訂了扶貧幫困協議,縣直90多個單位與對口村建立了扶貧幫困聯繫點。

(三)因地制宜抓基建,規範了鄉鎮“4211”工作機制。一是實施“五小”工程建設,5個鄉鎮都建起了機關幹部宿舍、食堂、澡堂、閲覽室、娛樂室,總投資446萬元,總建築面積6018平方米,營造拴心留人的好環境。二是制定完善了《阿瓦提縣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制度彙編》,使鄉鎮各項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按章辦事。

(四)創新思路建機制,推行村級組織規範化管理。一是制定出台了《阿瓦提縣村級組織規範化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在全縣118個行政村全面推行了村級組織規範化管理。二是創新工作機制,推行村幹部星級化管理,每年按照村幹部星級化管理實施辦法,對村兩委主要領導年度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在考核定等的基礎上,按照一定條件對村主要幹部進行授星升級。目前,全縣共有五星級以上村幹部43名,其中八星級村幹部19名,七星級村幹部4名,六星級村幹部11名,五星級村幹部9名;今年我們為14名八星級村幹部辦理了養老保險,交養老統籌費68544元。三是加強村級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把政治素質好、年紀輕、文化高、懂經營、善管理的高中畢業生、退伍軍人、實用技術骨幹、經濟帶頭人納入視野,重點培養,每個村都培養選拔了5名左右的後備幹部,解決村幹部後繼乏人的問題。

(五)從嚴要求抓管理,提高了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一是堅持對黨員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以支部為單位,每年年初,由黨支部制定黨員工作目標,實行百分制,半年初評,年底總評,並與“爭先創優”相結合。二是開展農民黨員設崗定責,將農民黨員設崗定責納入鄉鎮季度目標考核內容,指導鄉鎮及村黨支部結合實際,合理設置崗位,引導農民黨員根據自己的特長積極競崗,把黨員放在最合適的崗位。目前,全縣有近3000名無職黨員通過競爭上了崗;今年“七一”縣委對20名人優秀上崗黨員進行了表彰。二是嚴把黨員“入口”,疏通“出口”,重點在青年知識分子、農村致富能手、回鄉退伍軍人及大中專畢業學生中發展黨員,積極培養和吸收其中的先進分子加入黨組織,較好地改善了黨員隊伍的分佈和結構。近五年來,全縣共發展黨員1519名,平均每年發展303名;新發展的黨員中女黨員456名,佔發展黨員總數的30.6%,35歲以下的1305名,佔發展黨員總數的86%,中專以上文化程度的874名

,佔發展黨員總數的57.5%。同時加大不合格黨員的處置力度,疏通“出口”,對長期不參加黨的活動、不交納黨費、不發揮作用,且民主評議為不合格的黨員,給予了組織處置。近五年先後對22名不合格黨員進行了勸退、除名等處理,保持了黨員隊伍的純潔性。

三、基層組織建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雖然全縣各級黨組織都十分重視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狠抓落實,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還不能完全適應目前社會形勢的發展,面臨許多新的問題,需要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去探索好的方法,真正夯實基層組織工作。

(一)鄉鎮政權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1、領導班子加強自身建設不夠。有的鄉鎮黨委主要領導發揮班子成員作用不夠,往往是主要領導説幹啥就幹啥,班子缺乏活力,副職工作沒有主動性,形不成核心力量。有的班子成員少數民族語言掌握不夠,工作能力不強,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農村工作的需要。

2、領導班子作風不夠民主。主要領導缺乏民主意識,重大問題的決策不注意徵求班子其它成員的意見,天長日久,導致班子成員之間不夠團結,工作上相互溝通不夠,不能形成整體合力。

3、鄉鎮債務負擔沉重,財力匱乏,無錢辦事。在調研中我們發現,大部分鄉鎮都不同程度地欠有外債,多的上千萬,如英艾日克鄉。形成的原因既有歷史問題,又有現實原因。特別是税費改革後,各鄉鎮各項經費明顯少於費改税前,只能以少數量的集體土地承包費維持鄉鎮機關辦公經費的不足。對於爭取到的國家和自治區公益性的建設項目則因為沒有配套資金投入,只好負債建設。長此下去,鄉鎮負債勢必越來越重。

4、農民羣眾對調整產業結構的重要性理解不夠。由於我縣是一個產棉大縣,農民的大部分收入來源於棉花,對於發展林果業、畜牧業的積極性不高,特別是對林果業種植抱有牴觸情緒,不願意種植,或者白天種、晚上撥的現象時有發生。

5、鄉鎮人員普遍缺編,“4211”機制運轉比較困難。我縣大的鄉有60多個編制,但實際人員只有40多個,缺編較大。除卻領導幹部、駕駛員、財務人員,真正分配到各科室的人員就所剩無幾,每天到基層調研、視察、檢查的工作組不斷,基層每天都處於疲於應付上級單位的檢查中,無xx學、輪休。

6、羣眾上訪現象困擾鄉鎮。目前,羣眾上訪可以説是經常發生,有理的也上訪,無理的也上訪。由於大部分上訪問題是涉法案件,當地鄉鎮無力解決,而按照信訪案件屬地管理的要求,鄉鎮還要負責將上訪人員接回當地,大的鄉鎮每年的接送費用就達十幾萬,基層工作十分被動

7、宗教管理工作依然任重道遠。出國朝覲人員一年比一年多,這些人員中有的是經過宗教管理部門依法批准出國朝覲的,而有的是借經商名義通過第三國出國朝覲的。去年我縣出國朝覲人員共有150人,沒有經過批准的就達99人。這些出國朝覲人員中某些宗教狂熱分子回國後,對基層羣眾的不法宣傳與煽動一直沒有停止過,婦女的衣飾、打扮、生活方式也在悄悄地發生着變化,非法宗教活動和地下講經點時有發生。

8、宗教場所管理工作還比較艱鉅。目前,我縣清真寺建設數量超過村委會辦公室和中國小的總和,全縣共有清真寺367座,而中國小校為112所,村委會121個。農民羣眾對改善基層辦公條件態度消極,但對修建和裝修清真寺的熱情卻熱情高漲,主動捐款,清真寺裝修的比村委會辦公室漂亮,兩者之間反差較大。

9、縣直機關派往基層掛職幹部作用發揮不明顯。現在,掛職幹部由於沒有帶薪下鄉,沒有和鄉鎮的幹部同考勤,鄉鎮管理起來難度較大。

10、土地灌溉用水難的問題困擾基層羣眾,反映強烈。近幾年,截止調研時,有些村的棉花地還沒有灌上一次水,羣眾對此意見較大。

11、提高的三老人員養老費尚未及時兑現。XX年和XX年,自治區人民政府公開承諾每年增加1000萬元,用於提高農村三老人員養老費,但時至今日,這筆資金還沒有到位,仍按我縣原有標準發放。

(二)村級政權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1、村幹部對發展村級經濟思路不清,缺乏長遠發展規劃,缺乏積極性和創造性,平時只是應付上面的工作,沒有真正將自己的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例如,沒有認識到協助好相關單位修好鄉村路面、建好防滲渠就是為羣眾辦實事,總認為是替別人做事,思想認識不到位。對於鄉鎮拍賣閒置的土地搞小城鎮建設有意見,沒有用發展的眼光看問題。

2、村上無錢為羣眾辦事,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分配到村的每年只有3000元左右的錢,這筆費用還不夠上級要求訂報刊雜誌的錢。上級的建設項目要求村配套資金,但税費改革後,村委會根本沒有足夠的錢來搞配套,為民辦實事實在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3、制度不健全,管理跟不上,特別是財務收支兩條線制度基本上沒有落實,造成鄉村財務管理混亂。

4、改善黨員結構,補充新鮮血液不夠。基層農村黨支部沒有把有致富能手列入培養對象,把黨員培養成有一技之長的致富帶頭人,而把培養對象放在老實、貧窮的羣眾身上,有的故意培養自己的親戚朋友,形成家族勢力圈。

5、村級幹部待遇低。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補貼一年大約在3000—4000元左右,村副職領導補貼在1000—1500元之間,影響了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四、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鄉鎮工作存在問題的原因

1、鄉鎮幹部思想還不夠解放,仍然用計劃經濟管理手段指導現在市場經濟工作,不適應現在新的形勢發展要求,也是造成當前幹羣關係緊張的原因之一。

2、基層工作難度加大。隨着羣眾民主法制意識的提高,羣眾越來越注重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而基層幹部對農民羣眾管的過寬,大至種植品種、小至施多少化肥都無微不至替羣眾操心,羣眾的依賴性也由此形成。工作中為完成任務,稍不注意就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羣眾就此也是十分反感,造成農村基層幹部工作難度加大,部分基層幹部畏難情緒嚴重,幹羣關係緊張。

3、上級黨委、政府制定的政策和下達的任務同農村實際情況不相適應。農村工作是“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很多工作最終必須要在基層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和業務部門往往不瞭解實際情況,對農村工作要求過高,提出的工作標準過高,脱離農村的實際,導致農村幹部疲於應付。如在產業結構調整中,有的基層鄉村人均3畝多地,如果再強行

要求種植林果苗,農民羣眾當然不願意。林果業發展這麼多年了,農民們沒有見到實效,也是基層羣眾不願種的一個重要原因。

4、政策變化和空頭承諾影響基層黨委的積極性。在調研中,各鄉鎮普遍反映在實行“4211”工程時,上級承諾劃撥專項資金100萬,但等到建成後僅給基層15萬。上級黨委政府出台優惠政策和部門承諾的許多補貼事後不能兑現,特別是發展林果業和畜牧業的有關政策,基層幹部羣眾對此意見較大,嚴重挫傷了基層幹部的積極性,同時在無形中也損害了農村基層黨組織的羣眾中的威信。

5、出國朝覲人員過多。受國際國內形勢的影響,不法宗教活動依然暗流湧動,出國朝覲人員關口較寬,1993—1994年我縣出國朝覲人員僅有10—20個,1995年就達80—100個,這對1996年—1997年全縣範圍出現的宗教狂熱潮不能不説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為此,從1997年開始,大規模的集中整治活動拉開帷幕,至此已經九個年頭了。去年以來又出現的這股朝覲熱潮,應當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二)村組織工作中存在問題的原因

1、村隊幹部待遇低,崗位缺乏吸引力。據瞭解:目前我縣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年平均工資為3000元左右,村副職小隊長年平均工資為1000元左右,具體數額根據村隊的耕地、人口數和年終考核情況而定,低於農民人均純收入。這點工資還不夠他們的手機、電話費和摩托車油費,還不夠一次的請客招待費。

2、村集體經濟薄弱,債務負擔重。集體經濟薄弱一直是困擾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老大難問題。據瞭解:目前我縣還有不少空殼村,但為了應付基層目標責任考核,一般都避而不談。集體經濟薄弱使村黨支部興辦各項事業舉步維艱。税費改革後,可用資金進一步減少。據瞭解,全縣各村負債問題普遍存在。伴隨負債的還有大量的遺留問題。比如有的村幹部將土地以每畝30—40元的低價承包出動,一包就是20年、30年,在位時將承包費一次收清花完,後任村幹部無錢辦事,羣眾對此意見很大。

4、村隊幹部收費任務重,沒有精力做其它工作。在調研中,絕大多數村幹部反映,他們的工作精力80%以上用於清收農業税和水費,再就是完成鄉鎮安排的硬任務,即沒有精力也沒有能力帶領羣眾致富奔小康。

5、鄉鎮站所履職不盡責。實行“4211”工程後,部分站所移交鄉鎮政府管理。但是,部分站所工作不細緻,履職不盡責,造成草場移作其他用途,土地面積增加,而配額水量沒有增加,必然導致土地灌溉用水緊張。鄉鎮土管所劃分宅基地甚至不通過鄉鎮政府。

6、少數基層幹部不願過多管理宗教活動。由於基層幹部和宗教人士大都處在一個鄉村,平時抬頭不見低頭見,基層幹部擔心對宗教活動管理過嚴後對自己家庭有影響,怕報復的心理還是較重的。因此,對一些不法宗教活動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導致地下講經點出現時當地村幹部和羣眾無人上報反映。

五、今後鄉鎮工作的幾點建議

1、充分發揮選人用人的導向作用,調動農村幹部的工作積極性。要改革基層幹部選拔機制,不搞“一刀切”。要加大對鄉鎮幹部培養選拔力度,積極培養和提拔優秀人才,努力從組織渠道鍛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風過硬、能力較強的鄉鎮幹部隊伍。

3、加強上級決策的針對性和連續性。上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樹立為農業、農村和農民服務的意識,在制定政策、下達任務時,充分考慮農村的實際情況和農民的實際利益。要按照市場經濟規律來引導農村調整產業結構,而不是搞新的強行攤派。要在農民自願的前提下,多做政策引導、技術服務,為民排憂解難工作,這樣制定出的政策和下達的任務農民才樂於接受,農村基層黨組織才會有威信。

4、加強對鄉鎮、村重大、長期決策的管理。在調研中我們發現一種現象,鄉鎮、村主要領導一換,立刻會產生許多遺留問題。原因一是上任領導決策中有短期行為,二是上任領導未執行完的決策被下任領導否定。説到底是領導的短期行為和錯誤的政績觀在做怪。

6、要提高鄉村幹部的待遇。一是能否將村兩委班子主要負責人年補貼工資調整到6000元左右。二是能否將其它村委會成員也納入到養老保險中。三是能否對在鄉鎮工作的幹部增加1—2級浮動工資,調離鄉鎮後不再享受。

7、完善掛職幹部管理制度。掛職幹部不在村上拿工資,在村上沒有產業,不與民爭利,他們在村上掛職有着當地人不可替代的優勢。但是,要進一步完善這部分幹部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將其工資轉到掛職所在地,方便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統一管理。

8、按照新頒佈的信訪工作條例,制定相應的地方信訪工作管理規定,對於哪些無理取鬧重複上訪的人員應該給予治安處罰,並由個人承擔上訪的一切費用,維護正常的上訪秩序。

9、要加大對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投入。在調研中,有的黨員反映:在農村,清真寺修的一個比一個漂亮,黨支部就是沒錢改善辦公條件。要真正增加投入,把基層陣地建設好。

10、適當增加中央財政對鄉鎮轉移支付力度,為鄉村辦公益事業提供一定的資金支持。

11、因地制宜做好產業結構調整工作。產業結構調整牽涉到自然環境、生物學特性、土壤面積、羣眾接受能力等方方面面的因素,在實際工作中不能一刀切。在達到一定規模的基礎時,要把管理作為今後產業結構調整的一個重點工作來抓,做到既保數量,更求質量。

12、千方百計採取措施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以解決無錢辦事的問題。要堅持村級財務收支兩條線制度,挑選有業務知識、責任心強的人擔任這一職務,積極推行村級財務實行鄉鎮監督審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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