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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管理制度(通用8篇)

基礎管理制度(通用8篇)

基礎管理制度 篇1

㈠.安全目標

基礎管理制度(通用8篇)

1.人員傷亡事故發生率為零;2.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發生率為零;

3.重大火災事故發生率為零;4.重大交通責任事故發生率為零;

5.爭創'無事故工程'。

㈡.安全管理體系

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根據該工程的特點設專職安全員,各施工班組設兼職安全員,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體系。

㈢.安全管理制度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安全組成員由項目經理、安全員、分包單位負責人、作業長等組成。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第一責任人,具有安全管理資質的專職安全員負具體管理責任。項目部安全組實行定期安全例會制度,每月必須召開1~2次安全例會。

2.建立施工方案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編制分項工程施工方案時其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且應進行交底討論,審批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符合實際針對性強的原則。

3.項目經理部每月組織一次專業施工單位,分包單位參加的聯合檢查,各專業施工單位,分包單位也必須每半月組織一次本單位安全檢查。班組兼職安全員應在施工過程中隨時對安全操作,安全措施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專業施工單位,分包單位專職安全員,項目部安全員負責日常安全檢查及重點項目跟蹤檢查。安全檢查做到全面全員全過程控制,隱患整改率為100%。

4.對各施工管理人員、作業班組人員、分包單位一方面通過簽訂明確了雙方的責、權、利的安全合同(協議),另一方面加強對其進行監督檢查等管理活動的開展:①其施工方案、安全預測對策表、技術交底記錄等有關方案資料進行檢查;②不定時地到施工現場進行檢查,並嚴格按有關協議條款進行考核。

5.落實安全管理的崗位責任制、確認制、聯保互保制、旁站制、日清制等各項制度

6.有違反規定、釀成事故者,嚴格按照《武漢鋼鐵公司安全管理法規》(1990年月發行)中第二篇有關法規:武漢鋼鐵公司關於嚴禁違章作業的規定(修訂)、武漢鋼鐵公司傷亡事故管理細則(修訂)等文件執行,進行主要責任、相關責任追究相關部門予以經濟行政或刑事處罰。

㈣.安全管理要求

1.凡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實行驗收或準用證制度,未領取驗收合格通知書或準用證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3.各項工程在施工前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好各項工程安全技術專項方案,並向各作業班組長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在由作業班組長向操作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並做好交底記錄入檔。

4.所有從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種工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繫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單位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進行登記批准,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

6.施工現場不準赤腳,不準穿託鞋、高跟鞋,不準穿裙子,不準光膀子,女職工作業要將長髮綁紮好後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間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腳手架上看書、睡覺,不準在腳手架上爬上爬下,不準乘提攔上下,不準動用非本工種的機具設備,不準由高處向下拋扔物品,不準任意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不準隨意在施工場所吸煙,不準灑後上崗。

8.工地辦公室、庫房、伙房、警衞室、職工宿舍等臨時設施嚴禁使用電爐子、電褥子,職工宿舍不準安裝插座。

9.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氣產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閘箱、電器元件)等,必須持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出廠產品合格證和省安監總站頒發的產品準用證,無產品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和產品準用證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器產品不得使用。

10.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器產品,每週進行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安全生產,並做好檢查、維修記錄入檔。

11.按規定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器產品定期進行檢驗和試驗,對檢驗、試驗不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器產品要堅決報廢,不得使用,並做好檢驗、試驗記錄入檔。

12.安全帽、安全帶使用要求

⑴.安全帽

①.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安全帽不準斜歪倒戴,帽代要繫緊。

②.安全帽必須符合標準要求,並要經常進行檢查,發現損傷、裂痕等異常情況應立即更換。

⑵.安全帶

①.凡在2米以上高處作業(無防護時),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高掛低用,防止操作碰撞,使用3米以上繩時要加緩衝器。

②.安全帶必須符合標準要求,並要定期進行檢測試驗,對檢測試驗不合格的安全帶要堅決報廢,不準使用。

③.安全帶上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隨意更換。

㈤.安全要求(規定)與防護措施

1.現場臨時用電一般規定

⑴.必須建立健全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級崗位責任制,應加強施工現場的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管理。技術部門和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現場的值班與維修電工應負責管轄各自職責範圍內的電氣設備及線路的正常運行。

⑵.對施工用電總容量在50kw以上或有特殊用電要求的工程項目,應進行專項用電設計。對於50kw以下現場也應有用電方案。編制的設計方案,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後方可實施,安裝完畢後,應由工程施工和動力設備部門驗收簽字。並送安全部門備案,方可設入使用。

⑶.用電設計方案基本內容如下:①.主要電氣設備的名稱、型號、功率和平面佈置;②.確定電源進線,變(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的位置及線路走向;③.進行總用電負荷計算;④.繪製相應的現場用電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⑤.選擇變壓器、導線截面以及控制、保護器件的規格;⑥.制定現場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

⑷.臨時用電工程中,線路與設備安裝、維修,必須由持證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技術要求相適應。

⑸.對於施工現場的電氣設施必須達到以下要求:①.凡是能觸及或接近帶電體的地方,均應採取可靠絕緣與屏護等措施或保證安全距離;②.各類導線的選型,應嚴格保證規定的安全載流量,安裝、敷設應保證安全;③.所有電氣設備的工作性能和絕緣強度應處於完好狀態,且在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的保護範圍內;④.所有電氣設備都應有過載和短路保護,對於垂直運輸機械還應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動等安全聯鎖裝置;⑤.起重機械的照明迴路應接在起重機總電源開關的外側,並單獨防護,在總開關切斷電源時,照明不應斷電;⑥.現場重要(或危險)部位,應有醒目的電氣安全標誌。

⑹.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以下電氣安全制度:①.各類電氣設備、設施安全技術操作規程;②.電氣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③.電氣設備、線路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制度;④.各類電氣事故的預防及處理辦法;⑤.考核及獎懲規定。

⑺.施工現場不得帶電作業。

⑻.發生電氣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並立即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及時按事故報告規程上報。

2.配電房安全要求

⑴.現場臨時配電房應緊靠變壓器側,應通風良好,並採取防雨雪、防火、防小動物出入的措施。設立明顯的安全標誌,其耐火等級不得低於3級。並配有符合要求的滅火器材。

⑵.成列的配電屏和控制屏,應裝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裝置。各配電線路應做編號,註明用途標記,配電盤兩端應與重複接地線及保護零線做電氣連接。配電盤或配電線路維修時,應懸掛'有人維修,禁止合閘'標誌牌。停、送電操作時,必須由專人監護執行。

⑶.當施工現場配有自備發電機組時,其電源開關與外電網電源開關之間,應裝設防止同時合閘的機械聯鎖裝置或雙設閘刀,發電機組應採用三相四線制中性點直接接地供電系統,中性點單獨接地,接地電阻不大於4歐姆。

3.輸配電線路安全要求

⑴.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輸電幹線,採用電纜埋地或局部架空敷設。

⑵.電纜敷設時,其要求如下:

①.電纜穿越施工現場建築物、道路等處,以及引出地面2m或引至地下0.2m處,必須設內壁光滑無毛刺的保護套管,管口應密封;

②.電纜與其附近的熱力管道的平行距離不得小於2m,交叉距離不得小於1m;

③.電纜接頭應設在保護箱內,做到防水、防塵,牢固可靠,按規範做好絕緣包紮,保證絕緣強度,不得承受外力;

④.橡皮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牆壁或電杆設置,並採用絕緣可靠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綁紮。兩固定點間距應保證該電纜所能承受的荷重,其最大弧垂距地(樓層)不得小於2.50m。

⑶.施工現場臨時配電幹線,若架空敷設時,必須採用絕緣銅(鋁)線,架設在專用線杆(架)上,嚴禁架設在樹木或其他易造成電線破損或導電的物體上。

⑷.電杆採用砼杆或木杆。砼杆不得有露筋、裂紋;木杆不得腐朽、扭曲,其梢徑不小於13cm。

⑸.按照導線機械強度要求,絕緣銅線截面不小於10mm2;絕緣鋁線不小於16mm2。跨越鐵路、主要道路、通航河流時,電力線路檔距內架空絕緣線:銅線最小截面不小於16mm;鋁線不小於35mm2的多股導線。橫跨高度:架空線路跨戟鐵路、公路時與路面最大弧垂應不低於6m。

⑹.現場臨時線路架設,應明確使用期限,期滿須立即拆除。

⑺.高層建築的臨時供電,必須採用電纜埋地穿管引入。垂直敷設的電纜應利用所建工程的豎井、垂直孔洞等採用鋼製套管保護引上,並儘量靠近用電負荷中心,固定點每層不得少於一處。水平敷設宜沿牆固定,距樓層平面不得少於1.8m。

4.配電箱安全要求

⑴.施工現場配電系統應設置室內總配電屏和分配電箱或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分級供電,各級配電裝置的容量應與實際負載匹配。動力、照明應分別設置。

⑵.配電箱、開關箱製作安裝應滿足下列要求:①.配電箱採用鐵板或其他防火絕緣材料製作,做到通風、散熱、防雨、防火;②.箱內各種電器,應安裝在金屬或其他絕緣板上(非木質板),並緊固於箱內。金屬底板應與箱體作電氣連接;③.正常不帶電箱體金屬外殼,底座等必須接零(地),且通過專用端子連接,並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各電氣連接線應採用絕緣導線,接頭可靠,不得外露;④.進、出線必須採用橡皮絕緣電纜,進、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端面,並加保護圈。進(出)線應做好防水彎,不得承受外力。

⑶.總配電箱電器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並裝設總自動開關、漏電保護器和分路自動開關。

⑷.各級配電箱中使用的各種電氣元件和漏電保護器應符合國標質量要求。

⑸.各級配電箱中的漏電保護器,應合理佈置,起到分級、分段保護作用。

⑹.漏電保護器應嚴格按產品説明書使用,並定期進行試驗和作好運行記錄。對閒置已久和連續使用一個月以上的,應檢查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⑺.安裝電流型低壓觸電保安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觸電保安器應完好無損,動作靈敏可靠,並應根據實際負荷電流的大小來合理選用;

②.被保護的線路和電氣設備應絕緣良好,觸電保安器的電流標位應正確選擇;

③.穿過觸電保安器的導線,應絞合在一起,用紗帶或膠布包好,並放在中心。觸保器前後200mm範圍內集束不應散開;

④.觸電保安器應遠離交流電磁場,如變壓器,電流互感器、電動機等,與這配用的交流接觸器安裝距離應在400mm以外;

⑤.通過觸電保安器後的零線,不得重複接地,僅允許做工作零線,被保護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宜採用保護接地;

⑥.若採用保護接零,其保護零線應從觸電保安器開關前出引。

⑻.每台用電設備應有專用的開關,必須實行'一機一閘',嚴禁一閘多用。

⑼.動開關電器只准用於直接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小於3kw的動力電路。各級配箱應明確專人負責、做好定期檢查、維修和清潔工作。

⑽.配電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與前一級相對應的電源開關切斷,並懸掛醒目'停電檢修'標誌牌。

5.電動機械手持工具安全要求

⑴.各類施工機械的電氣裝置應實行專人負責制,必須按規程定期檢查,未經動力(機具)部門檢查,確認合格的設備,不得使用。

⑵.現場使用的各類低壓電器設備應銘牌清晰,其絕緣電阻不得低於0.5兆姆。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性能和防雨措施。

⑶.各類電氣設備的電源線(負荷線),必須按其容量選用無接頭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對於潛水電機的負荷線應採用防水護套電纜,長度不得小於1.5m。

⑷.手持電動工具應配用漏電保護器,平板振動器、磨石子機、打夯機、水泵等頻繁移動機具的操作扶手,必須採用絕緣措施,電源線不得超過50m,並設專人調整,嚴禁纏繞扭結使用。

⑸.焊接設備應放置防雨,乾燥通風處,其外殼應完好。一、二次側的接線柱應有防護罩保護。一次側電源線使用的橡皮電纜長度不得超過5m;二次側使用的橡膠銅芯軟電纜,長度不宜超過30m,均不得絞繞使用。

⑹.施工現場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開關電源線、插頭等必須完好無損,其電源線長度不得超過5m。

⑺.各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執行國標gb3787-82,gb3883-12-83,一般場所可選用ⅱ類工具;在潮濕場所和金屬構架上作業,採用ⅲ類工具,並配有額定漏電電流不大於30毫安,動作時間小於0.1秒的漏電保護器下使用。

⑻.在易燃、易爆或腐蝕性氣體的場所,應採用防爆型手持電動工具和電器。

⑼.在多灰塵和潮濕地區或易觸及人體的場所,應採用封閉型低壓電器。

6.接地與防雷安全要求:

⑴.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等,除有特殊規定外,均應有可靠的接地(零)保護。

⑵.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供電系統中,必須採用接零保護,且須設專用保護零線,不得與工作零線共用。

⑶.專用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或由配電室的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

⑷.在中性點不直接接地供電系統中,則必須採用接地保護。

⑸.所有電氣設備的保護零線應以並聯方式與零幹線連接。零線上嚴禁裝設開關或熔斷器。

⑹.嚴禁利用大地做零線或相線。

⑺.重複接地線與保護線相連,與電氣設備相連接的保護零線應用截面不小於2.5mm2的絕緣多股銅線。保護零線除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複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中間處和末端處作重複接地。

⑻.施工現場的塔式起重機,井字架和金屬腳手架,當其高度超過20m時,要設置防雷和重複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大於10歐姆。

7.施工現場照明安全要求:

⑴.現場的照明線路,必須採用軟質橡皮護套線,並配有漏電保護器保護。燈具的金屬外殼應接地(零)保護。

⑵.照明燈的相線應經開關控制,不得將相線直接引入。

⑶.移動式碘鎢燈的金屬支架應有可靠接地(零),燈具距地高度不得低於2.5m。

⑷.高壓鏑燈安裝支架應堅固可靠,並要有防雨措施。

8.深基坑土方開挖安全保證措施

⑴.確保支護結構安全的關鍵,挖掘過程中,抓鬥距圍護體至少30cm以上,避免撞擊。

⑵.挖掘機、運輸車只能停在路基箱上,不宜直接停在水平支撐上。場內運輸道路應按設計要求製作。

⑶.對圍護體和管線進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

⑷.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度,進出口處專人指揮,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挖機迴轉範圍內不得站人,尤其是土方施工配合人員。

⑸.基坑周邊用鋼管扣件成高度1200mm的欄杆。

⑹.做好各級安全交底工作。

9.支護結構安全防護

⑴.對支護結構進行必要的監測。監測是保證支護結構安全的最重要的手段,是實行科學管理,'信息化'施工的基礎,我公司在所有重大工程中均對深基坑支護結構實行監測,保證了基坑支護的安全。本工程從支護結構施工開始起即開始監測,對監測結果進行跟蹤分析,嚴格控制其發展變化動態,並將監測結果定期通報有關部門。

⑵.避免在支護結構附近堆放材料。

⑶.做好基坑內的排水降水工作,防止基坑內積水而使基坑土體惡化影響支護結構穩定。

⑷.做好局部範圍內的'支護結構補救工作,對於少量的支護結構滲漏水處,及時採取措施予以堵漏,防止其擴大;對於路面開裂也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救治,防止危及整個支護結構。

10.垂直運輸和聯絡

⑴.井架、施工電梯等提升裝置的地面進料口,應設自動升降鋼質網門或其他防護設施。門上必須設置醒目標誌,網門未關閉不得提升或吊物。地面進料口及通道上方需設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予分隔封閉。

⑵.各種上垂直運輸接料平台,必須搭設牢固。在接料平台的兩側,除設防護欄杆外,還必須加扎安全立網或竹笆。平台口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杆。

⑶.起吊重物時應綁紮牢固、安放平穩,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紮牢固後方可起吊。標有綁紮位置或記號的物件,應按標明的位置綁紮起吊。

⑷.起重吊運作業時,應設警戒線,非吊運人員不得入內,吊臂和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非載人起重機載乘人員。

⑸.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

⑹.採用對講機進行上下聯絡,必須由指揮人員專用,不得他人隨意亂用。遇有緊急情況時,指揮人員必須立即向工地負責人報告,由工地負責人統一指揮,並採取應急措施。

11.防火和防雷設施

⑴.建立防火責任制,將消防工作納入施工管理計劃。工地負責人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的同時,應進行防火教育。定期開展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

⑵.嚴禁在高層建築腳手架上吸煙或堆放易燃物品。

⑶.在腳手架上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氧氣瓶和乙炔發生器應放置在建築物內,不得放在走道或腳手架上。同時,應先將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採用非燃燒材料的隔板遮蓋,焊接完成後,及時清理滅絕火種,沒有防火措施,不得在腳手架上焊接或切割作業。

⑷.在走道處及每隔二層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滅火器材。

⑸.鋼管腳手架、附着式井字架和施工電梯等設施,當其高度超過周圍建築物時應設避雷裝置,並經測試合格方能使用。

12.洞口及周邊防護設施

洞口臨邊防護一般規定:嚴禁操作人員任意拆除或變更安全防護設施。若施工中必須拆除時,須經工地技術負責人批准後,方可拆除或變更。施工完畢,應立即恢復,不得留有後患。

預留洞口的安全防護:

⑴.邊長或直徑為20~50cm的洞口,可用鋼筋砼板或固定蓋板防護。

⑵.50~150cm的預留洞口,可在澆搗砼前用板內鋼筋貫穿洞徑,不剪斷網筋,構成防護網,網格以15cm為宜。

⑶.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應設防護欄杆兩道,護杆高度分別為40cm和100cm,洞口下張設安全網。

樓梯口防護:

⑴.凡樓梯均必須設置安全防護攔杆,並根據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張設安全網。

⑵.欄杆的材料,可選用鋼管或質量合格的毛竹搭設,當樓梯跑邊空間距離較大時,必須選用鋼管進行搭設。

13.施工機械安全防護

施工機械安全防護一般規定:

⑴.各種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與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方準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⑵.各種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懂得所操作機械的性能、安全裝置。熟悉安全操作規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維護保養。

⑶.工作時,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集中思想、服從指揮、謹慎操作,不得擅離職守或將機械隨意交給他人操作。

⑷.交付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必須性能良好,防護裝置齊全,生產及安全所需備品配套,並經設備部門和現場負責人認可,方能使用。

⑸.起重機行駛與停置時,必須與溝渠、基坑、輸電線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按計算)。

⑹.機械設備進入作業點,單位工程負責人應向操作人員進行作業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詳細交底。

14.挖掘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施工前應做好地質、水文和地下設施的調查和勘察工作,並熟悉施工方案。

⑵.開挖作業應從上至下分層進行,禁止超越該機規定的作業高度。

⑶.挖掘機作業時,禁止剷鬥從運土車輛駕駛室頂上越過。

⑷.挖掘機履帶到工作面邊緣,最少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離。

⑸.挖掘機停置或下班後應離開工作面,斗子須落地放置。

15.裝載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裝載機作業前,應做好各項檢查和試車後,方可作業。

⑵.作業時機身周圍及剷鬥、動臂下方不得站人或走動。行駛時,駕駛室外嚴禁站人,下坡禁止脱檔滑行,遇有坡道與急彎應低速行駛。

⑶.公路行駛時,應注意瞭望,低速前進,嚴格執行交通規則。

⑷.停置時應選擇平地放置,並將剷鬥落下。

16.機動翻斗車安全操作要求

⑴.在施工現場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km/h。

⑵.料斗必須安裝預防意外自翻保險裝置。

⑶.各種制動與燈光必須齊全有效。

⑷.方向器自由行程,必須調整到標準值且不大於10度。

⑸.卸料時應距坑邊1m以上停車卸料,並設置擋墩。

17.空氣壓縮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固定式空氣壓縮機必須安裝穩固,基礎應符合要求。移動式空壓機放置時,應保持水平,輪胎應用楔塊墊塞並制動。

⑵.空壓機作業環境應保持清潔、乾燥。貯氣罐須通風良好,周圍15米以內不得進行焊接和熱加工。

⑶.貯氣罐和輸氣管應按規定進行水壓試驗。氣壓表、安全閥和調節器等每年至少做一檢驗。

⑷.各聯接部位應緊固,閥門啟閉靈活,傳動部位應有防護裝置。

⑸.電動空氣壓縮機運行中,如遇斷電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通電後經檢查方可重新起動。停機時應及時卸去負荷,放出各級冷卻器和貯氣罐內的油水和存氣。

⑹.不得用汽油或煤油清洗機身或管道上的油污或用火烤清除油污和輔助發動機器。

18.蛙式打夯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必須安裝偏心塊防脱保險和電源線防拉脱緊固裝置。

⑵.用電安全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護'規定條款。

19.鋼筋彎曲機切斷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室外作業應搭設機棚,作業場地周圍應有一定的工作空間,機械上方不得有輸電導線。

⑵.切斷機刀片,應無裂紋、缺損,並安裝牢固、不得鬆動。

⑶.彎曲機的定位檔鐵,中心軸、成形軸必須牢固可靠無鬆動。

⑷.工作台必須與切斷機下刀口、或彎曲機平台在同一水平上。

20.對焊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焊接設備在室外使用時,應搭設機棚,做到防雨防潮,保持通風乾燥。

⑵.對焊機夾具應牢固,行程限位應可靠,保持冷卻水系統正常工作。工作部位照明燈具應裝有防濺防燙護罩。有氣動、液壓系統的對焊機,壓力機構應動作靈活,氣動液壓系統應無泄漏,壓力錶靈敏可靠。

⑶.焊機作業場地周圍10m內應無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發生器、氧氣瓶和焊接間的距離不得小於10m。不夠時應採取隔離措施。

⑷.用電安全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護規定'執行。

21.混凝土泵車安全操作要求

⑴.液壓系統卸荷閥起動壓力必須按使用説明書調正至規定值。

⑵.進料斗上必須裝有完整的防護棚欄。

⑶.各指示儀表必須靈敏可靠,指示正確。

⑷.作業前必須將泵送設備停放在水平位置,並楔緊輪胎,防止泵車偏移造成翻車。

⑸.隨機須配備金屬網籃,以收集清理管道而排出的泡沫橡膠及砂石。

⑹.泵車料斗注料最低位置應在攪拌軸以上,否則因空氣渦流會將砼從集中料斗中吹出傷人。

⑺.高層泵送泵機出口處壓力較大,管道易磨損,故易發生管道爆裂事故,除應經常檢查外,一般在補充新管時,應首先裝在泵機出口處。

基礎管理制度 篇2

為了進一步加強教育處的內涵建設,促進處室各項工作規範化、科學化、可持續化管理和發展,經教育處辦公會議研究決定,處室內部基礎管理具體分工如下:

一、處室祕書:()

工作職責:

①負責處室內部基礎管理工作的檢查和質量控制工作。

②負責處室內務管理工作:處室安全、衞生、領取辦公用品等工作。

③負責處室主要電話記錄和文件的收發,重大事宜及時彙報工作。

④負責處室電子檔案和文質檔案管理與歸檔工作。

⑤負責處室宣傳報導工作。

⑥負責處室會議在“一週安排”上的登記工作。

⑦負責處室財務的報銷,相關費用的發放等工作。

⑧負責處室文件材料的印刷,派車等辦公工作。

⑨負責處室主要會議場地安排、佈置和人員通知工作。

二、處室宣傳員:()

工作職責:

①負責每月25號前做好處室重大工作在“杏苑報”等新聞媒體的宣傳報導工作。

②負責處室在醫院oa網上信息發佈,本處與其他處室發佈信息下載歸檔工作。

③負責處室在醫院外網上的信息發佈,處室外網維護工作(每半月一次)。

④負責處室重大事宜的攝影和影像資料存檔工作。

⑤參加醫院相關部門組織的宣傳員工作會議,及時傳達醫院宣傳工作信息。

三、處室考勤員:()工作職責:

①負責指導全處同志規範填寫考勤記錄本。

②負責每月考勤記錄本上交,領取新的考勤記錄本工作。

③負責全處同志考勤,及時上報總支考勤員。

④負責發放全處同志的公休假票。

⑤參加醫院相關部門組織的考勤員工作會議,及時傳達醫院考勤工作信息。

四、處室福利員:()

工作職責:

①負責做好工會、後勤、經管辦等相關部門發放的福利、獎金領取與發放工作。

②負責做好處室自辦福利分發工作。

③負責策劃處室集體活動,豐富處室業餘文化生活。

④負責處室集體活動場所的聯繫及各項準備工作。

五、處室印章管理員:

周密同志:分管“xx省中醫院圖書館”印章和“南京中醫藥大學圖書館分館”印章;徐民民同志:分管“xx省中醫院教育處”印章、“南京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教育處”印章;“xx省中醫院學術委員會”印章;“xx省中醫院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印章、“xx省中醫院繼續醫學教育審核章”印章、“省中繼教”章、“崗位培訓”章、“學術活動”章、“進修錄取通知”章、“教育處”章。其中:陳理副處長:負責周密、徐民民同志所分管的印章審核工作;重大的人事推薦、對外交流等工作蓋章,報韓旭處長審批。

六、處室安全管理員;

:負責圖書館的安全管理工作;王大壯同志:負責教育處、504、604等教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處室檔案管理員:

丁一君同志:負責圖書館的各種文件、資料等檔案(含電子文檔)管理工作;王大壯同志:負責教育處的.各種文件、資料等檔案(含電子文檔)管理工作,同時負責教育處、圖書館的所有收文、發文登記工作。

八、處室財產管理員:

丁一君同志:負責圖書館的圖書、雜誌、報紙、電腦、複印機、電話等設備和設施管理工作,同時負責相關各抽屜、櫥櫃、門等鑰匙的保管工作;王大壯同志:負責教育處的電腦、投影儀、複印機、傳真機、電話等設備和設施管理工作,同時負責教育處各抽屜、櫥櫃、門等鑰匙的保管工作。

九、處室臨牀一線聯繫點分工:

:內科 藥劑 機關

陳理:門診 外科 後勤

注:加強民主管理意識,自覺接受臨牀一線醫務人員監督,工作主動下沉,積極與一線溝通,每月至少聯繫1次,相關問題及時向處長彙報,協商解決。

基礎管理制度 篇3

1、安全管理目標

1.1、管理方針

在施工管理中,我們要始終如一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管理方針,以安全促生產,以安全保目標。

1.2、管理目標

杜絕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事故,一般工傷事故頻率控制在0.5‰以下,確保安全生產。

1.3、管理目標分解圖

2、安全管理體系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是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整個管理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包括為制定、實施、審核和保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和安全管理目標所需的組織結構、計劃活動、職責、程序、過程和資源。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不僅是為了滿足工程項目部自身安全生產的要求,同時也是為了滿足相關方(政府、投資者、業主、保險公司、社會)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持續改善和安全生產保證能力的信任。

2.1、組織機構

以項目經理為首,由生產副經理、總工程師、棟號責任工程師、專業安全工程師,各施工隊及各施工班組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員組成本標段工程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2.2、安全生產責任制

1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安全生產等,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

2、生產副經理經理:直接對安全生產負責,督促、安排各項安全工作,並按規定組

織檢查、做好記錄。

3、項目總工程師:制定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和分部工程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實解決施工過程中不安全的技術問題。

4、機電負責人:保證所使用的各類機械的安全使用,監督機械操作人員保證遵章操作,並對用電機械進行安全檢查。

5、棟號長(專業工程師):負責上級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實施,制定分項工程的安全方案,進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監督並參與班組的安全學習。

6、其他部門:生產調度室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控制加班加點,保證勞逸結合;財務部門保證用於安全生產上的經費;後勤、行政部門保證工人的基本生活條件,保證工人健康;材料部門應採購合格的用於安全生產及勞防的產品和材料。

2.3、安全管理制度

1編制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制度

除施工組織設計對安全生產有原則要求外,凡重大分項工程的施工分別由施工隊、項目經理部編制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措施要有針對性。施工隊編制的措施由項目總工程師審批,項目部編制的措施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

2安全技術交底制

施工員向班組、土建負責人向施工員、項目總工程師向土建負責人及施工隊層層交底。交底要有文字資料,內容要求全面、具體、針對性強。交底人、接受人均應在交底資料上簽字,並註明收到日期。

3、特殊工種職工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對電工、電氣焊工、起重吊裝工、機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實行持證上崗,無證者不得從事上述工種的作業。

4、安全檢查制度

項目部每半月、施工隊每十天定期作安全檢查,平時作不定期檢查,每次檢查都要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限期整改。對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給單位或當事人以經濟處罰,直至停工整頓。

5、安全驗收制度

凡大中型機械安裝、腳手架搭設、電氣線路架設等項目完成後,都必須經過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試車或投入使用。

6、安全生產合同制度

項目經理與公司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勞務隊與分公司簽定'安全生產合同'、操作工人與勞務隊簽定'安全生產合同'並訂立'安全生產誓約';用'合同'和'誓約'來強化各級領導和全體員工的安全責任及安全意識,加強自身安全保護意識。

7、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制度'

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嚴格查處。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責任者未受到教育、沒有預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得放過。

2.4、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既是施工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方面工作。

1、安全教育的全員性:安全教育是企業所有人員上崗前的先決條件,任何人不得例外。

2、安全教育的長期性:安全教育貫徹了每個工作的全過程,貫穿了每個工程施工的全過程,貫穿了施工企業生產的全過程。因此,安全教育的任務'任重而道遠',不應該也不可能是一勞永逸的。

3、安全教育的專業性:安全生產的管理性與技術性結合,使得安全教育具有專業性要求。

3、安全技術措施

3.1、安全防護

3.1.1、腳手架防護

(1)外牆腳手架所搭設所用材質、標準、方法均應符合國家標準。

(2)外腳手架每層滿鋪腳手板,使腳手架與結構之間不留空隙,外側用密目安全網全封閉。

(5)安全網在國家定點生產廠購買,並索取合格證。進場後,由項目部安全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3.1.2、'四口'防護

(1)通道口:用鋼管搭設寬2米、寬4米的架子,頂面滿鋪雙層竹笆,兩層竹笆的間距為800mm,用鐵絲綁紮牢固。

(2)預留洞口:

邊長在500mm以下時,樓板配筋不要切斷,用木板覆蓋洞口,並固定。樓面洞口邊長在1500mm以上時,四周必須設兩道護身欄杆,如圖3.1.1。

豎向不通行的洞口用固定防護欄杆;豎向需通行的洞口,裝活動門扇,不用時鎖好。

(3)樓梯口

樓梯扶手用粗鋼筋焊接搭設,欄杆的橫杆應為兩道。如圖3.1.2。

3.1.3、臨邊防護

地下室基坑周邊均需用粗鋼筋製作成護欄,高度不小於1.2m,外面掛的安全網,刷紅白警戒色。

3.1.4、交叉作業的防護

凡在同一立面上、同時進行上下作業時,屬於交叉作業,應遵守下列要求:

(1)禁止在同一垂直面的上下位置作業,否則中間應有隔離防護措施。

(2)在進行模板安拆、架子搭設拆除、電焊、氣割等作業時,其下方不得有人操作。模板、架子拆除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應設立警戒標誌,專人監護。

(3)高空作業人員應帶工具袋,嚴禁從高處向下拋擲物料。

(4)嚴格執行'三寶一器'使用制度。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按規定要求使用安全帶和安全網。用電設備必須安裝質量好的漏電保護器。現場作業人員不準赤背,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鞋。

3.2、分項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3.2.1、鋼筋工程

(1)工程所用的`鋼筋全部在加工場集中加工,鋼筋加工前由負責鋼筋加工的工長對加工機械(切斷機、彎曲機、對焊機、調直機等)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進行交底,並由機械技師所有機械性能進行

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2)綁紮邊柱、邊樑鋼筋應搭設防護架,高空綁紮鋼筋和安放骨架,須搭設防護架或馬道。

(3)多人全運鋼筋、起落、轉停動作要一致,人工傳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鋼筋堆放要分散,穩當,防止傾角和塌落。

(4)綁紮3米以上柱、牆體鋼筋時,搭設操作通道和操作架,禁止在骨架上攀登和行走。

(5)綁紮框架樑必須有外防護架的條架下進行,外防護架高度必須高出作業面1.2米,無臨邊防護不繫安全帶不得從事臨邊鋼筋綁紮作業。

3.2.2、模板工程

(1)支設柱模和樑模板時,不準站在樑柱模板操作和樑底板上行走,更不允許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

(2)支模應按工序進行,模板在沒有固定好之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否則模板受外界影響容易倒塌傷人。

(3)高空臨邊作業時,有高外墜落和掉下材料的危險,支模人員上下應走通道,嚴禁利用模板、欄杆、支撐上下,站在活動平台上支模。,要系安全帶,工具要隨手放入工具袋內,禁止拋任何物體。

(4)模板拆除應經工長統一安排,操作時應按先外后里分段進行,嚴禁硬撬、硬砸或大面積撬落和拉倒,不得留下鬆動和懸掛的模板。拆下的模板應及時運到指定地點,清理刷隔離劑,按規格堆放整齊備用。高空作業嚴禁投擲材料。

3.2.3、混凝土工程

(1)使用振動器的作業人員,穿膠鞋,戴絕緣手套,使用帶有漏電保護的開關箱。

(2)嚴禁用振動棒撥鋼筋和模板,或將振動棒當作錘使用,操作時使振搗棒頭到鋼筋裏或其硬物而受到損壞。

(3)用繩拉平板振動器時,拉繩要求乾燥絕緣,振搗器與平板保持緊固,電源線固定在平板上。

(4)混凝土泵輸出的混凝土在澆搗面處不要堆積過量,以免引起過載。

4、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

本工程有塔吊3台、中小型機械設備若干,要消除機械傷害事故,重視機械的安全使用是十分重要的。機械在使用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重點考慮三大機械:

1、統一要求

1)、塔吊司機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凡有不適合登高作業的疾病者,不得擔任司機。

2)、三大機械配有足夠的司機,以適應二班或三班制施工的需要。

3)、塔吊運作時設專人指揮。司機和指揮人員持證上崗。

4)、執行上班檢查、定期保養、定期小、中、大修制度,不允許帶病運轉。

5)、塔吊、輸送泵的管道、提升井架要按機械説明要求,預埋鐵件固定在建築物上,並應牢固穩定。

6)、塔吊按要求設置防雷裝置,接地要符合要求。

7)、塔吊如遇六級以上大風、暴雨、濃霧、雷暴要停止運作。嚴禁司機酒後上崗。

2、塔吊安全使用

1)、塔吊運轉、頂升必須嚴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2)、吊高限位器、力矩限位器必須靈活可靠,吊鈎、鋼絲繩保險裝置應完整有效。零部件齊全,滑潤系統正常。電纜、電線無破損或外裸,不脱鈎、無鬆繩現象。零星、細碎物資應有不致漏出的容器盛裝。起吊後應在立地3m左右高度觀察吊物正常後才繼續起吊,並作水平轉動動作,吊重之下不得站人。

3)、塔吊安裝完畢,經南京市勞動局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3、混凝土輸送泵使用安全

1)、每班班前須檢查泵體各部位、油路系統、電氣系統,一切正常後再開動泵機。

2)、停止輸送後應對泵體、管路進行清洗,以備下次再用。

3)、管道接頭和垂直段的附強裝置必須牢固可靠,螺栓應擰緊。應經常檢查螺栓鬆緊情況,以防止鬆脱造成事故。

4)、向溜槽內鏟送砼的人員,應有牢固不滑的站板,防止混凝土漿液濺起後滑。

5)、輸送泵應搭防砸、防雨、防曬的防護棚。

6)、泵送設備的停車制動和鎖緊制動應同時使用,輪胎應楔緊,水源應正常和水箱儲滿清水,料斗內應無雜物,各潤滑點應潤滑正常。泵送設備的各部螺栓應緊固,管道接頭應緊固密封,防護裝置應齊全可靠。各部位操作開關,調整手柄,手輪,控制桿,旋塞等應在正確位置。壓力系統應正常無泄露。

7)、裝備好清洗管的清洗用品,作業前,必須先按規定配製的水泥漿潤滑管道。無關人員必須離開管道。應隨時監視各種儀表和指示燈,發現不正常時,技師調整或處理。入出輸送管堵塞時,應進行逆向運轉返料斗,必要時拆管排除堵塞,泵送工作應連續作業,必須暫停時應隔6-10分鐘,泵送一次,若停止較長時間後,泵送時,應逆向運轉一至二個行程,然後順向泵送。泵送時料斗內應保持一定數量的混凝土,不得吸空。

8)、應保持水箱內儲水,發現水質渾濁並有較多砂粒時及時檢查處理。泵送系統受壓力時,不得開啟任何輸送管道和液壓管道。液壓系統的安全閥不得任意調整。蓄能只能衝入氨氣。

9)、作業後,必須將料斗內和管理內混凝土全部輸出,然後對泵機、料斗、管道進行清洗。用壓縮空氣衝壓管道時,管理出口端前方10米內不得站人,並應用金屬網籃等收集衝出的泡沫橡膠及砂石粒。

4、其他中小型機械安全使用

1)、中小型機械應在操作場所懸掛安全操作規程牌,操作人員應熟悉其內容,並按要求操作。應持證上崗,操作時專心致志,不得將自己的機械交他人操作。機械要做到上有蓋、下有墊,電箱要有安全裝置,要有漏電保護裝置。

2)、對電鋸、鋼筋機械,其傳動部分應有防護罩,電鋸應有安全裝置,要有漏電保護裝置。

3)、電焊機一次線接機處,應有保護罩,電線不得任意布放,放置露天應有防雨裝置。手把線不亂拉,手把要絕緣,不跑電、不隨意拖地。

4)、攪拌機應放平、安穩,離合器、制動器要靈敏可靠。

5)、乙炔瓶上應有明顯標誌。瓶上應有防震圈,要防暴、防曬。

5、安全用電管理

5.1、安全用電技術管理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按有關要求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2、用電由具備相應專業資質的持證專業人員管理。

3、用電設施的運行及維護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經醫生檢查無妨礙從事電氣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電氣知識,考試合格並取得合格證書。

3)掌握觸電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參加工作的維護電工、臨時工、實習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在正式電工帶領下,方可參加指定的工作。

5.2、巡視

1、惡劣天氣易發生斷線、電氣設備損壞、絕緣降低等事故,應加強巡視和檢查。為了巡視人員的安全,在觀察家要做好。

2、架空線路的巡視和檢查,每季不應少於1次。

3、配電盤應每班巡視檢查1次。

4、各種電氣設施應定期進行巡視檢查,每次巡視檢查的情況和發現的問題應記入運行日誌內。

5、接地裝置應定期檢查。

5.3、用電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現場需要用電時,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用電管理部門批准,通知維護班組進行接引。

2、接引電源工作,必須由維護電工進行,並應設專人進行監護。

3、施工用電用畢後,由施工現場用電負責人通知維護班組,進行拆除。

4、嚴禁非電工拆裝電氣設備,嚴禁亂拉亂接電源。

5、配電室和現場的開關箱、開關櫃應加鎖。

6、電氣設備明顯部位應設'嚴禁靠近,以防確電'的標誌。

7、施工現場大型用電設備等,設專人進行維護和管理。

6、安全消防措施

6.1、現場安全消防組織機構

1、管理組織

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針對本項目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質安副經理為副組長,各安全工程師、專業工程師、施工隊隊長、現場保安員為組員。

2、職責與任務

1)定期分析施工人員的思想狀況,做到心中有數。

2)經常檢查消防器材,以保證消防的可靠性。

3)經常檢查現場的消防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定期對職工進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認識,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做到召之即來,團結奮鬥。

3、義務消防隊

1)本標段工程以本項目經理為義務消防隊隊長、以項目安全負責人為副隊長,項目施工人員組成義務消防隊員。

2)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和撲救火災。

6.2、防火教育

1、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2、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

6.3、消防安全措施

1、機電設備

1)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女工髮辮要挽入帽內。

2)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可使用。

3)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並設置單一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4)施工機械和電器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發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轉中修理。

5)電氣、儀表、管道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規定進行,運轉時不得擦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範圍內。

6)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時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於下表的規定。

輸電線路電壓1kv以下1-20kv35-110kv154kv220kv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m)1.52456

7)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

8)受壓容器應配備相應的安全閥、壓力錶,並避免暴曬、碰撞;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氧炔燃焊割,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2、焊接工程

1)電焊工

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帶手套側向操作。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帶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嚴禁帶壓力的容器或管理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焊接儲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乾淨,並將所有孔口打開。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工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並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腳手架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並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多台電焊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須接地,並應有隔光板。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並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火災隱患手,方可離開。

2)氣焊工

氣焊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使用危險品的有關規定。氧氣瓶與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於10米。乙炔瓶要放在空氣流通好的地方,要立放固定使用,嚴禁卧放使用。施工現場附近不得有易燃物、易爆物品。裝置要經常檢查和維修,防止漏氣。同時要嚴禁氣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災危險。夏天不得放在日光下直射或高温處,温度不要超過35℃。使用乙炔瓶時,必須配備專用的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每變換一次工作地點,都要進行上述要求檢查。

氣焊工必須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點:瓶閥開啟要緩慢平穩,以防止氣體損壞減壓器。在點火或工作過程中發生回火時,要立即關閉氧氣閥門,隨後再關閉乙炔閥門。重新點火前,要用氧氣將混合管內和殘餘氣體吹淨後進行。

3、可燃可爆物資存放與管理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化學類易燃品和壓縮可燃性氣體容器等,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其庫房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求應符合公安部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使用後的廢棄物料應及時消除。

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明火作業

1)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品,必須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衞部門審批,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有效。

2)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主管部辦理審批手續,並採用嚴密的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3)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准,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明火。使用明火時,要遠離易燃物,並備有消防車器材。

4)現場設吸煙室,場內嚴禁吸煙。

5)現場從事電氣焊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辦理用火手續,並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隨身應有滅火器具,再焊接過程中不準離開崗位。

5、季節施工

1)大風大雨前後,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現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2)腳手架、塔吊、易燃易爆倉庫等應設置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現場道路應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滑措施。

4)夏季作業應調整作息時間,從事高温作業的場所,應加強通風和降温措施。

7、現場堆料防火措施

材堆放不要過多,垛之間應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以防自燃。

8、治安保衞措施

為了維護社會治安,加強對施工現場保衞工作的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確保施工現場保衞工作的正常有序,促進建設工程順利進行,按時交工,根據本項目實際每週對現場保衞工作進行一次檢查,對現場保衞定期檢查提出的問題限期整改,並按期進行復查。檢查內容如下:

1、加強對全體施工人員的管理,掌握各施工隊伍人員底數,檢查各隊的職工'三證'是否齊全,無證人員、非施工人員立即退場,並對施工隊負責人進行處罰。

2、加強對職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施工場內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鬥毆。

3、施工現場保衞值班人員必須佩帶袖標上崗,門衞及值班人員記錄完整明確。

4、施工現場易燃、易爆物品設有專庫,專人負責保管,進出料記錄明確,做好成品保護工作,並制定具體措施嚴防盜竊,破壞和治安事故的發生。

5、門衞值班記錄

1)、外來人員聯繫業務或找人,門衞必須先驗明證件,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工地。

2)、門衞值班每天記錄完整清楚,值班人員上班時不得睡覺、喝酒,不得隨意離開崗位,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3)、進入工地的材料,門衞值班人員必須進行登記,註明材料規格、品種、數量,車的種類和車號。

基礎管理制度 篇4

【概念】

會計基礎工作管理制度是企業對會計核算和會計管理服務的基礎性工作做出的規定。會計基礎工作是一個比較廣泛的概念,它會隨着會計職能的擴展而不斷髮展。因此,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管理制度是要結合企業內部管理的需要和會計管理職能的發展來確定的。

【技巧】

制度的寫法是條文式,即把制度內容分條款逐一寫出,其結構可分為標題、正文和結尾3部分。

1.標題。由制定單位、工作內容和文種3部分組成。有的制度標題中不寫制定單位,而將它寫在結尾。

2.正文。這是制度的主體部分。寫條款前可加一小段引言,簡要、概括地説明制定這項制度的原因、根據、目的等情況,接着逐條寫各項內容。一個企業內部的制度也可以不寫引文,直接寫條款。條款寫完後還要寫明此項制度從什麼時間開始執行。

3.結尾。條款寫完後要寫明制定單位、公佈日期。企業內部的制度行文不必蓋章,如是政府機關或某個系統制定的需廣泛下發執行的制度,必須在落款處加蓋公章,以增強其真實性和嚴肅性。

會計基礎工作管理制度的制定應當遵循三個原則:

1.應當體現本企業的生產經營、業務管理的特點和要求;

2.應當科學、合理,便於操作和執行;

3.應當根據管理需要和執行中的問題不斷完善。會計基礎工作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內容。原始記錄管理制度: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等的格式設計、填制方法、審核要求、移交手續、銷燬程序等。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互相牽制的會計機構的設置,會計人員的配備和分工,會計人員的職責和權限。定額管理制度:制定和修訂定額的依據和程序,定額的執行方法,定額的'考核和獎懲辦法等。計量驗收制度:計量檢測手段和方法,計量驗收管理的要求,計量驗收人員的責任和獎懲辦法。財產清查制度:財產清查的組織,財產清查的範圍,財產清查的期限和方法,對財產管理人員的獎懲方法。

基礎管理制度 篇5

化工公司基礎設施管理程序

1、目的

以預防/保養為手段,確保基礎設施正常使用,滿足服務能力,特制定本程序。

2、適用範圍

本公司內的所有基礎設施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均適用之。

3、職責

3、1使用作業人員:負責基礎設施的日常保養。

3、2行政部經理:負責維護和保養的不定期抽查確認。

4、定義(無)

5、作業內容

5、1基礎設施的管理與保養計劃:

5、1、1凡影響到本公司產品及服務質量的設施(如電腦、汽車、通訊設施等),為確保其質量等,須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建立'基礎設施一覽表'及必要時(主要設施)建立'基礎設施履歷表'並統一管理其保養作業。

5、1、2本公司的基礎設施的類別大致分為:車輛類、電腦類等。

5、1、3每年的12月份由維護人員,依'基礎設施一覽表'及'基礎設施履歷表'記載狀況,必要時制定基礎設施的年度保養計劃。

5、2保養實施作業:

5、2、1基礎設施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監督,使用作業人員及內務人員執行保養作業。

5、2、2基礎設施的.保養分為三級,一級為日常保養;二級為定期保養;三級為不定期保養(即基礎設施在日常保養和定期保養之外,基礎設施異常時進行的基礎設施的保養)。

5、2、3保養人員依基礎設施保養規範之規定進行一、二級保養,其保養記錄於'基礎設施保養記錄表'中。

5、2、4作業員做一級保養髮現基礎設施異常,必要時經'內部聯絡單'形式通知內務人員聯繫維修;以上維修記錄記錄於'內部聯絡單'上,若遇有基礎設施有更換零件時則由內務人員記錄於'基礎設施履歷表'上。

5、2、5保養的確認由本部門負責人進行不定期確認,原則上每兩週抽查一次。

5、3基礎設施的維護、維修作業:

5、3、1當基礎設施進行維護、維修時,內務人員應掛放'維修中'牌,並在必要時切斷電源以防他人發生意外。

5、3、2當基礎設施出現異常本公司內務人員無法修理時,由內務人員填寫'內部聯絡單',交人事行政部經理批准後,通知外部專業人員來公司維修或送外維修。該種外修後的基礎設施試用時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同內務人員確認,維修記錄於'基礎設施履歷表'上,以供為日後保養提供參考,必要時內務人員需對資料彙總分析並做糾正、預防措施。

5、4若基礎設施有一個月不使用,基礎設施可停止保養,但須在停用的設施上標識'停止使用'。

5、5基礎設施報廢流程:

5、5、1基礎設施不堪維修或遺失時,則由行政經理確認無誤後,在'基礎設施履歷表'上簽字批准作報廢處理。

5、5、2經行政經理批准報廢的基礎設施,由內務人員在'基礎設施一覽表'上註明已報廢,不需再依保養計劃排定保養作業。

5、6記錄與保存:基礎設施保養記錄表、內部聯絡單由內務人員保存半年,基礎設施履歷表由內務人員保存至該基礎設施報廢后一年。

6、附件

6、1附件一、基礎設施一覽表

6、2附件二、基礎設施履歷表

6、3附件三、基礎設施保養記錄表

7、參考文件

7、1質量記錄管理程序

基礎管理制度 篇6

一、總體要求

工程分公司負責各井隊原始資料的驗收和檢查工作。並且經常檢查督促鑽井隊搞好資料收集和管理工作,嚴格細緻認真驗收井隊上交的'資料,定期歸檔。

各鑽井隊工程技術員負責本隊基礎資料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要求原始資料填寫的項目齊全、數據準確、字跡清晰、書寫認真整齊,一律用藍黑鋼筆,工程班報和泥漿班報由技術員和泥漿大班檢查驗收、審定簽字。在檢查和驗收過程中要按照iso-9002標準要求運行。對本隊各項基礎資料及上交資料必須高標準嚴要求。

二、鑽井隊基礎資料明細項目

1、鑽井工程班報表

2、鑽井泥漿班報表

3、井史

4、鑽井液完井總結

5、鑽井液使用情況記錄

6、鑽井單井卡片

7、鑽頭卡片

8、記錄儀卡片

9、鑽具記錄

10、套管記錄

11、鑽具台帳

12、鑽開油氣層申報審批記錄

13、井控例會記錄

14、幹部24小時值班記錄

15、井控逐級彙報記錄

16、技術交底記錄

17、工程地質設計

18、坐崗觀察記錄

19、起下鑽灌泥漿記錄上牆內容:

20、鑽井工程設計大表

21、鑽井施工運行大表(四條曲線)

22、九項制度

三、基礎資料填寫要求

1、鑽井工程班報和泥漿班報

1.1、按兩班制填寫,即零點到12點,12點到24點。設備報表也是如此填寫。三種報表必須保證時間統一、數據統一、泥漿性能統一。如果達不到三統一,上交資料不予驗收返回重新填寫,而且按照有關經濟責任制進行考核。

1.2、對工程班報表和泥漿班報表在填寫過程中一律要求正楷字體、字跡清晰、數據準確、真實、項目齊全。特別是時效分析要準確無誤,保證原始資料不準抄補。

2、井史填寫要求:

井史中固井質量、水泥返高三項由工程分公司填寫,其他項目由井隊技術員逐項填寫,在填寫過程中,字跡要清晰、一律書寫正楷字、數據準確、項目齊全、圖表清晰,凡小數點的數據均取兩位小數。技術總結要詳寫(包括鑽進工程、泥漿、固井三個方面)。

3、泥漿完井總結

3.1、泥漿完井總結填寫,必須按iso-9002標準進行,要求是正楷字,使用藍黑鋼筆、字跡清晰、數據準確、項目齊全。

3.2、總結中必須分析泥漿成本、盈虧原因及測井成功率情況。

3.3、總結中必須分析全井施工情況以及複雜情況分析,提出下步改進措施。

4、鑽井液使用情況記錄填寫時,必須使用藍黑鋼筆、正楷字、字跡清晰、數據準確。表明廠家、數量、批次、是否合格及化驗單編號、使用井段、數量及結存數量。

5、鑽井單井卡片填寫要求:項目齊全準確、使用正楷字。

6、鑽頭卡片:鑽頭卡片編號必須和井史表8鑽頭序號填寫一致。項目齊全準確,字跡工整。

7、記錄儀卡片:必須保證每口井不能缺張,而且要進行分析,項目齊全準確、字跡工整。

8、鑽具記錄:項目齊全準確,必須標明內外徑尺寸,使用正楷字,其它要求見鑽具管理規定。

9、鑽具台帳:按照其內容進行填寫。要求:字跡工整

10、申報審批記錄:每口井在鑽開油氣層前50-100米向公司井控領導驗收小組提出申請,批准之後方可打開油氣層。

11、井控例會每週召開一次,並認真做好記錄,字跡要工整清晰。標明時間、人數和主持人。

12、幹部24小時值班記錄:每口井從鑽開油氣層前50-100米至完井都要進行值班,並認真記錄。字跡工整清晰。而且不能一人填寫,必須值班人親自填寫。填寫內容除了施工情況和技術要求,必須對井控工作作出總結,提出下步重點要求。

13、把逐級彙報情況認真記錄好,包括彙報時間,並把逐級彙報制度訂在首頁。

14、技術交底記錄:必須在每口井開鑽前,鑽進複雜地層前、鑽開油氣層前、下套管前認真向職工進行交底,並做好詳細記錄。

15、坐崗觀察記錄填寫要求:見井控管理制度要求。並按照要求記錄,字跡必須正楷字。

16、起下鑽灌泥漿記錄填寫要求見井控管理制度。

17、設計大表、運行大表、九項制度要上牆掛在泥漿房內。生產井必須有設計、實際和預測密度曲線。探井必須有設計、實際和預測密度、監測密度曲線。

四、基礎資料驗收規定

1、開發井基礎資料上報驗收規定:

井史、工程班報、記錄儀卡片、鑽井液完井總結、鑽井液班報、鑽井液使用情況記錄、單點膠片及鑽井單井卡片完井5天內由井隊技術員親自上交,工程技術分公司資料室進行認真驗收歸檔,其他人代交不予驗收。

2、探井基礎資料上交驗收規定:

井史、工程班報、記錄儀卡片、鑽井液班報、鑽井液完井總結、鑽井液使用情況記錄、單點膠片、鑽井單井卡片、開鑽驗收書、全井鑽井、鑽井液、固井施工總結,完井5天內由井隊技術員上交,工程技術分公司資料室驗收歸檔。鑽井隊每月上報時效一定要和井史、班報相符,每月上報時效時間為當月月末早八點,不準遲報。否則按經濟責任制考核。為了使上述規定和要求,能更好貫徹落實,使工程基礎資料管理達到正規化、標準化,並能按iso-9002要求運行,實行現場檢查和單井驗收相結合。即月檢查、月考核,半年進行評比。分一類、二類資料,沒有達到一、二類資料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工程資料管理考核細則進行處理。

基礎管理制度 篇7

基礎管理考核分為內務管理考核、工作環境、遵章守紀三大考核指標。

1、內務管理考核

(1)認真組織參加公司的`會議、學習、義務勞動及各種活動,無故不認真組織一次扣10分,無故不參加一人次,扣2分。

(2)檔案資料、台帳記錄、標語標誌、管理規定符合要求,否則一次扣5分。

(3)單位管理不規範、不協作、推諉扯皮、上交矛盾一次扣5分。

(4)內部事務處理不公正、不透明,造成不良影響者,一次扣5分。

2、環境衞生

(1)環境衞生按規定進行認真清理,確保乾淨整潔。未按要求整理一次扣5分,一處不乾淨扣2分。

(2)花木及時清理,按時按要求澆水。否則一項扣2分。

(3)工作環境凌亂,物流不規範,設施、物資、物品不按規定置放,一處扣2分。

(4)公共財物損壞、浪費,除照價賠償外,一次扣5分。

3、遵章守紀考核

(1)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打架鬥毆、酗酒鬧事、散佈流言蜚語、影響和諧穩定,否則一次扣20分。

(2)違犯各項規程及規章制度,每違犯一項次扣2分。

(3)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按時簽到、簽退,否則一項次扣5分。月出勤天數達15天以上,月出勤天數每少一天扣2分。

(4)不服從公司指揮調動、不令行禁止、否則一次扣5分。

(5)不抵制違章、違紀行為,隱瞞重大違章、違紀行為,否則一次扣5分。

4、本月無違章違紀,各項工作全部達標加2分。

基礎管理制度 篇8

1 目的

為加強安全基礎設施管理,保證安全基礎設施完好,杜絕因安全基礎設施損壞而導致的各類事故發生,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企業安全基礎設施管理的一般規定。

本文件所指的安全基礎設施包括:機具旋轉部位的防護罩;各層作業平台及平台的階梯、護欄;溝壕、坑洞蓋板、圍欄;安全通道、作業站室的逃生通道、安全標識等。

3 職責

3.1 各廠、部、科按照文明生產區域分工對自己所負責區域的安全基礎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找檢修單位進行處理。

3.2 廠檢修車間、機械車間、機動科按照設備維修分工對基礎設施進行建設或維修。

3.3 安全部門負責全廠安全設施的管理和考核。

2 管理內容和要求

4.1 安全基礎設施採取區域責任分工,誰主管、誰負責,堅持誰損壞、考核誰的`原則,連帶考核責任單位第一領導。

4.2 安全基礎設施直接關係到職工作業時的安全基本保障,任何人不得隨意拆除、改動或損壞。確因檢修或施工需要臨時變動安全設施、或開挖坑洞、溝壕,開工前必須向生產安全科申請,同時做好可靠的臨時防護和保護措施,經生產安全科同意後方可動工。

4.3 在檢修或施工作業完成第一時間要對上述部位進行可靠的恢復,並通知生產安全科驗收後,方可拆除臨時防護設施。

4.4 安全基礎設施責任分工

按照文明生產區域分工執行。

4.5 維修責任分工

按照設備維修分工執行。

4.6 安全基礎設施損壞考核辦法

4.6.1 機具旋轉部位防護罩沒有或不起作用一處考核所轄負責單位200元,考核責任單位第一領導100元。

4.6.2 登高階梯損壞一處考核責任單位200元,責任單位第一領導50元。

4.6.3重點部位平台防護欄杆、安全通廊防護欄損壞,一米以內按200元、超過1米按每延長米200元累計考核。責任單位第一領導按責任者考核的50%比例考核。

4.6.4 其餘各處防護欄杆按每延長米100元考核,責任單位第一領導按50%比例考核。

4.6.5 各處平台上損壞出現坑洞一處按200元考核,責任單位第一領導按責任者考核50%比例考核。

4.6.6 對臨時檢修移動、拆除的安全防護設施未經生產安全部門同意隨意動工的一處考核責任者500元,責任單位第一領導200元,發生事故的追加事故考核。

4.6.7未經生產安全部門同意施工開挖的坑洞、溝壕一處考核500元,未做可靠的安全臨時防護考核1000元,責任單位第一領導按責任者考核50%比例考核,發生事故追加事故考核。

4.6.8 安全基礎設施的維修、恢復按安全隱患整改對待,對不能按時限、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考核責任單位第一領導200元,發生事故追加事故考核。

4.6.9考核的獎金50%用於整改這些隱患維修單位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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