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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體制改革會議上的講話

司法體制改革會議上的講話

我國司法體制改革是在特定的歷史條件和社會背景下展開的,是社會面對政治、經濟等形勢發展要求而進行司法觀念、制度的整體轉型,是一場複雜而浩大的系統工程,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司法體制改革會議上的講話,僅供參考。

司法體制改革會議上的講話
司法體制改革會議上的講話篇1

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四項改革試點啟動以來,經黨中央和批准,我們已連續三年召開推進會,推動改革一步一個腳印向前邁進。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全面貫徹黨的和xx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南,交流經驗、完善政策,切實增強改革的信心與決心,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精神上來,堅定不移地推動司法責任制改革在各級法院檢察院全面開展。

一、進一步統一思想、增強信心、知難而進,堅定不移地推動司法責任制改革全面開展

司法體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中居於重要地位,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司法責任制改革作為司法體制改革的基石,是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必由之路,對提高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義。當前,司法責任制改革正處於全面推開的重要時刻。歷史經驗告訴我們,每當重要關頭,統一思想、凝心聚力是應對挑戰、奪取勝利的重要法寶。毛澤東同志曾經指出:“掌握思想教育,是團結全黨進行偉大政治鬥爭的中心環節。如果這個任務不解決,黨的一切政治任務是不能完成的。”各級政法領導幹部要從全局和戰略高度,深刻認識司法責任制改革的重要性、緊迫性,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精神上來,堅定信心和決心,當好改革的促進派和實幹家。

我們的信心和決心,來自於對黨中央決策的理性認同,來自於對實踐成果的準確把握。經過兩年試點,司法責任制改革成效逐步顯現。一是試點法院檢察院迴歸辦案本位,優秀人才向辦案一線流動趨勢明顯,一線辦案力量增加20%左右,85%以上司法人力資源配置到辦案一線。二是廣大政法幹警尤其是在一線辦案的法官檢察官擁護支持改革,多辦案、辦好案的積極性、責任心明顯增強,司法隊伍活力不斷迸發。三是符合司法規律的體制機制逐步形成,法官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得到確立,院庭長不再簽發未參與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審委會、檢委會討論案件數大幅減少,司法隊伍專業化、職業化水平正在提高。四是辦案質量效率穩步提升,人均結案數、當庭宣判率上升,上訴率、發回改判率下降。有的法院入額法官年人均結案增加200多件,一審服判息訴率提高10多個百分點。五是在改革落實到位的地方,把法官檢察官選好了、司法輔助人員配齊了、責任明確了、待遇落實了,不增加編制,也能緩解案多人少矛盾。有的法院在收案增長40%左右的情況下,通過改革,結案增長60%左右。六是司法公信力不斷提高,試點法院檢察院工作報告獲得的贊成票達到新高,一些試點省市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下降30%左右。實踐充分證明,黨的xx屆三中、四中全會決定推進的司法責任制改革,方向是正確的,試點是成功的,實際效果是好的。

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司法責任制改革是司法領域一場深刻的自我革命,改的是體制機制,動的是利益格局,“傷筋動骨”在所難免。隨着試點工作逐步深入,也暴露出一些問題,改革的難度加大。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不僅需要增強推進改革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而且需要知難而進、攻堅克難的膽識和勇氣。這既是對我們工作能力水平的考驗,又是對思想政治素養的考驗。

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週年大會上指出:“歷史總是要前進的,歷史從不等待一切猶豫者、觀望者、懈怠者、軟弱者。只有與歷史同步伐、與時代共命運的人,才能贏得光明的未來。”現在,全面推開司法責任制改革的歷史重任已經落到我們肩上。作為黨的領導幹部,應該勇敢擔當起來,決不能退卻、推諉。回顧我們黨95年奮鬥歷程,每一次勝利、每一個進步,無不凝聚着一代又一代中國共產黨人的無私奉獻和巨大犧牲。特別是在血雨腥風的革命鬥爭年代,無數前輩為了民族獨立、人民解放,笑對“死神”、慷慨赴難,有的甚至連愛情的甜蜜都還沒有嚐到,就把最寶貴的生命獻給了黨和人民的事業。今天,我們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仍需要從這種奮鬥、犧牲精神中汲取強大力量。在座的都是政法系統領導幹部,要有這樣一種思想境界:遇到難題、面對抉擇時,首先想到的是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而不是個人得失。這是對黨性觀念強不強、敢不敢擔當的直接檢驗。黨把我們放在這麼重要的位置上,我們只有盡職盡責地把工作做好,才能對得起黨和人民的重託。我們要始終牢記為共產主義奮鬥終身的誓詞,自覺把有限的工作時間投入到無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中,切實做到在崗一天、盡責一天。只要是對黨和人民有利的,對司法事業長遠發展有利的,就要堅定不移地去謀劃、推動、落實。要敢於衝破思想觀念束縛、破除利益固化藩籬,推動司法責任制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進展,努力創造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司法文明。

二、進一步完善政策,最大限度激發全面推開司法責任制改革的內生動力

試點是發現問題、完善政策的過程。兩年來,司法責任制改革推進過程中遇到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司法人員普遍關注的一些重要政策尤其是職業保障政策不完善、落實不到位。對此,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領導下,中央司改領導小組會同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在深入調研論證、廣泛聽取意見基礎上,對相關職業保障政策提出了完善的意見,並已報請中央領導同志同意。

第一,完善員額制改革政策,適當增加基層法院檢察院員額比例。試點情況表明,中央確定的以省為單位、以政法專項編制為基數的39%的員額比例,總體上是符合實際的。大多數單位反映,這一比例已經夠了,不少單位最終入額比例遠低於39%,有的還不到30%。

同時,一些單位也反映,政法專項編制是多年前確定的,近年來雖有所調整,但增幅遠低於案件增速,不能滿足實際需要。為了緩解案多人少矛盾,不少單位招錄了一些事業編制、聘用制人員,部分人員已成長為業務骨幹。確定員額比例的基數時,對這部分業務骨幹都不考慮,也不盡合理。這些意見,都有一定道理。我國地域遼闊,不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差異大,在確定員額比例和基數時不宜一刀切。對大多數單位,應當堅持39%的員額比例不動搖。考慮到我國80%左右的案件在基層,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區、縣法院檢察院,可考慮把事業編制人員納入員額比例的基數,以留住原來在一線辦案的業務骨幹。在此基礎上,如果這些地區仍存在案件多、辦案人員不夠的,可考慮把員額比例提高到40%左右。具體比例和基數,由各省區市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把握。員額配置時,要向辦案部門傾斜。對其他主要業務部門,也可從實際工作需要出發,配置一定數量的員額,以留住現有優秀人才。

對法院檢察院領導幹部入額問題,各地比較關注,希望中央司改領導小組明確政策。我們感到,對領導幹部入額,要從工作需要出發,嚴格把握,形成正確導向。對從事審判檢察工作的領導幹部,以入額為宜,這有利於他們履行好領導職責。當然,領導幹部入額,要按標準和程序參加遴選。如果遴選都不參加,誰會服你?同時,領導幹部入額後,要親自辦理一定數量的案件。這樣做,才能讓領導幹部自己有底氣、廣大司法人員服氣,才能發揮好領導幹部業務指導作用,帶動全院辦案水平的提高。有的地方規定,庭長辦案數不低於法官平均辦案數的70%、副院長辦案數不低於庭長平均辦案數的50%、院長辦案數不低於副院長平均辦案數的30%。這有一定合理性。各地要積極探索領導幹部既能抓好行政管理工作又能多辦案、辦好案的正確導向,樹立領導幹部行家裏手的良好形象,促進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員額制是實現法官檢察官專業化、職業化的重要基礎制度,是實行司法責任制的前提,目的是把最優秀的人才吸引到辦案一線,以提高辦案質量、效率和公信力。為了實現這一目的,必須保證入額法官檢察官政治素養、專業素質、辦案能力、職業操守過硬。這就要求各級法院檢察院對具有法官檢察官資格的人員進行遴選時,要以考核為主、考試為輔,在堅持政治標準基礎上,突出對辦案業績、職業操守的考核。採取考試方式時,要重點考察分析案件事實、歸納爭議焦點、正確適用法律、製作司法文書等實際能力。這樣做,無論是經驗豐富的老同志,還是年輕業務骨幹,都有機會通過遴選入額,既防止簡單地以考分劃線,又防止簡單地論資排輩。

對未入額法官檢察官,我們要保護好他們的積極性。在他們轉為司法輔助人員後,原來享有的津補貼保留不變。同時,要加快完善錄用、聘用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和書記員制度,探索建立法學專業學生、實習律師到法院檢察院實習、擔任司法輔助人員制度,儘快配足配好司法輔助人員,推動形成責任和分工明確、協作緊密的辦案團隊,提高辦案質量效率。

第二,完善工資制度改革政策,形成向基層一線辦案人員傾斜的激勵機制。去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出台了《法官、檢察官工資制度改革試點方案》,明確了法官檢察官、司法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工資水平分別高於當地其他公務員一定比例的相關政策,這對調動廣大司法人員積極性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在制定實施辦法過程中,經測算,也發現一些問題。為了落實責權利相統一原則,增強改革的內生動力,中央司改領導小組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在深入調研論證基礎上,對工資制度改革政策作了適當調整,已報請中央領導同志批准。總的考慮是,除司法警察外,法院檢察院內部是三類人員、兩種待遇。其中,員額法官檢察官、司法輔助人員工資收入分別高於當地其他公務員一定比例,司法行政人員工資收入在實際操作中按司法輔助人員的政策辦理。實際上,司法行政人員大多是法院檢察院的業務骨幹出身,相當一部分具有法官檢察官資格,從事的工作也是圍繞辦案這一中心工作展開的,從廣義上講,也是司法輔助人員。在此基礎上,對法院檢察院工作人員現有的審判檢察津貼、辦案崗位津貼、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補貼額度,予以保留。在個別地區,如果改革後發現員額法官檢察官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低於司法警察的,要託到略高於司法警察平均工資收入水平。

為了樹立正確的分配導向,確保基層一線辦案人員尤其是辦案數量多、質量高的人員成為最大受益者,我們要合理確定績效考核獎金在工資收入中的權重,建立與辦案數量、質量直接掛鈎的績效考核獎金分配辦法。這樣,可以防止簡單地按行政職務去套,造成原來工資收入高的增幅偏高、低的增幅偏低的狀況。各地法院檢察院要配合有關部門,在做好測算基礎上,科學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儘快把這些好政策落實好。

第三,完善職務序列改革政策,進一步拓寬基層一線辦案人員職業發展空間。法官檢察官職務序列改革的目標,是建立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晉升制度,實行按期晉升、擇優選升,從源頭解決一線辦案人員職級低、發展空間有限、職業尊榮感不強等問題。

去年10月以來,中組部牽頭制定了《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試點方案》《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和書記員職務序列改革試點方案》及配套文件,體現了向基層和一線辦案崗位傾斜的原則。在市、縣兩級法院檢察院,提升了高等級職務比例,打破了職務晉升的“天花板”。以縣級法院檢察院為例,法官檢察官可晉升為三級、四級高級法官檢察官,個別在基層長期任職、工作特別優秀的法官檢察官還可晉升為二級高級法官檢察官。晉升年限也比其他公務員縮短。同時,在縣級法院檢察院,司法輔助人員可以晉升三級、四級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和書記員。這些政策,為基層一線司法人員提供了廣闊的職業發展空間,將從根本上改變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爭搶行政職務的狀況。各級法院、檢察院要配合有關部門,加強政策解讀,努力使廣大司法人員形成良好的職業預期。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積極穩妥推進職務序列改革。要堅持向基層一線辦案人員傾斜的政策導向,新增的高等級職務要嚴格選拔標準,確保長期在基層一線辦案的人員受益,防止政策執行變味走樣。

第四,在艱苦邊遠和民族地區,適當降低司法考試門檻。目前,在一些艱苦邊遠地區,一線辦案法官檢察官少,個別基層法院甚至連組成合議庭都困難。在一些民族地區,缺乏懂當地民族語言的“雙語”法官檢察官。推進法治中國建設進程中,既需要居廟堂之高的“司法精英”,又需要紮根基層的“平民法官”。近年來,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制定艱苦邊遠地區公務員錄用意見時,對這些地區錄用司法人員已給予一定的特殊政策,以解決當地人才招不進問題。在這些地區,我們要在抓好有關意見貫徹落實基礎上,進一步探索實行與內地有一定差異的政策,適當降低司法考試門檻,讓當地符合條件的人才進得來。在一些民族地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具有“雙語”特長的法律工作者,遴選時可在法學知識要求上適當降低標準,以有利於吸納當地優秀人才。當然,對按特殊政策招錄的司法人員,在任職地域上應有所限制,主要在招錄地任職。中央政法單位要注意發現、總結基層創造性探索,適時修改完善相關制度。

第五,堅持問責和免責相結合,完善司法責任追究制度。制定科學合理的司法責任追究制度,是確保辦案質量、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選擇。這既有利於增強司法人員辦案責任心,又不會挫傷其積極性。去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的《關於完善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已非常清楚地明確了錯案問責和免責的條件。對故意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因重大過失造成錯案或其他嚴重後果的,特別是對因刑訊逼供、打擊報復、徇私枉法等情形造成冤假錯案的,必須依法追究司法責任。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又研究制定了《關於建立法官檢察官懲戒制度的意見(試行)》,明確規定由省一級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負責對法官檢察官是否承擔司法責任提出建議。這就提高了懲戒決定的權威性和公信力。人的認知能力、科技發展水平往往受制於特定的社會歷史條件。根據司法職業特點,對辦案中存在的瑕疵,如果不影響案件結論正確性的,不宜追究司法責任。由於司法是衡平和裁斷的藝術,因對法律的理解或對案件事實的判斷不一致造成錯案的,也不宜輕易追究司法責任。各級政法機關要加強政策解讀、宣傳引導,讓廣大司法人員全面、正確理解這些政策,防止影響辦案積極性。

第六,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地實行人財物統一管理。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初衷是為了減少外部不當干擾。隨着全面依法治國戰略佈局的推進、領導幹部插手案件記錄通報問責等一系列制度的實施,外部干預大為減少,司法環境明顯改善。同時,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不同地方司法保障水平差別大。比如,新疆、西藏、內蒙古等自治區地域遼闊,轄區內不同地方司法保障水平也不一樣,實行財物省級統一管理,確實存在困難。各省區市推進這項改革時,可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不強求步調絕對一致。條件具備的,由省級統一管理或以地市為單位實行統一管理;條件不具備的,可暫緩實行。需要指出的是,無論是否實行省級統一管理,市、縣黨委及其政法委對政法機關的思想、政治領導不變,市、縣法院檢察院黨組仍要向同級黨委定期彙報工作,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仍是同級黨委政法委員會成員。市、縣法院檢察院要正確處理與同級黨委及其政法委的關係,確保黨管政法的原則落到實處。市、縣黨委政法委要把工作着力點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協調各方職能、統籌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履職、創造公正司法環境上,更好地保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保障憲法法律正確統一實施。

上述政策,事關司法人員切身利益,事關司法責任制改革順利推進,事關司法事業長遠發展。其中,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已經批准的方案、明確的政策,各地要結合實際,抓緊貫徹執行。隨着司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還會遇到新情況、新問題。對此,我們要把中央頂層設計和基層創造性探索更好地結合起來,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及時予以研究解決。對屬於地方職責範圍內的問題,地方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認真研究解決;地方解決不了的問題,要及時向中央深改辦報告。

三、統籌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和相關改革,進一步提高整體效能

司法體制改革是系統工程,各項改革之間關聯度高、耦合性強。黨的以來,黨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司法體制改革舉措,各地要抓好貫徹落實。

第一,積極推進法院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進一步提高司法效能。目前,一些地方法院檢察院一方面案件數量多、一線辦案人員少,另一方面人浮於事現象突出。我到一些地方調研瞭解到,有的縣級檢察院,只有30多人,卻設了15個科室,有的甚至一人一科、兩人一科。有的同志説:“提了一名科處長,就少了一名辦案人員”;“如果只選員額、不改機構,科處長佔了員額而主要精力不在辦案上,還要對案件進行審批,法官檢察官就發揮不了主體作用,司法責任制就落實不了”。吉林省檢察機關作為第一批“吃螃蟹”的,敢於向這一痼疾開刀,由省檢察院帶頭,全面開展內設機構改革,讓一大批業務骨幹迴歸辦案一線,提高了辦案效率。這種奮發有為、積極探索的精神,應予充分肯定。中組部牽頭制定的職務序列改革試點方案,拓寬了司法人員職業發展空間。我們不應再為司法人員爭取行政職級而設置很多的機構。最近,中央編辦也已明確,內設機構改革中,原有編制、領導職數及待遇不核減。這解除了內設機構改革的後顧之憂。各級法院檢察院要立足於挖掘內部潛力,把內設機構改革作為司法責任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以縣級法院檢察院為重點,積極推進內設機構改革試點。有條件的省、市法院檢察院,可在充分調研基礎上,開展內設機構改革試點。改革中,要堅持扁平化管理和專業化建設相結合,統籌考慮內設機構改革和辦案組織建設,進一步優化司法職能。原有的機構要減少,但法定的工作程序不能減少,確保既提高司法效率,又提高司法質量。鑑於各地情況差異大,上級法院檢察院要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尊重、支持基層創造性探索,不得要求他們對口設置機構,不得以劃撥編制、經費、裝備等辦法變相施壓。

第二,探索推動司法業務管理監督由微觀向宏觀轉變,提高管理監督科學化水平。向法官檢察官放權後,有的同志擔心會不會產生更多司法不公、司法腐敗問題。試點的經驗表明,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實際上,改革後,法官檢察官權責一致了,其承擔的責任不是輕了,而是重了。同時,實行司法責任制,不是片面強調“去行政管理”,更不是“去管理監督”,而是院庭長行政管理的內容、方式、方法要作改革:從微觀的一般個案審批、文書籤發,轉向宏觀的全院、全員、全過程的案件質量效率監管和把握。這樣,司法質量效率不是降低了,而是提高了。我們要進一步轉變觀念,通過健全類案指引、案件質量評估、司法業績考核、錯案責任倒查等制度機制,並充分運用信息化平台,對案件辦理做到全程留痕,推動由人盯人管理監督向制度機制約束轉變,促進管理監督科學化、程序化、公開化,從整體上提高司法質量和水平。

第三,推進繁簡分流,努力在更高層次上實現司法公正和效率相統一。解決案多人少問題,不能簡單寄希望於通過增加編制、人員來解決,而是要通過改革,從制度機制上研究採取措施。對案件實行繁簡分流,是許多國家應對“訴訟爆炸”、兼顧公正效率的共同選擇。我們要根據案件難易、標的額大小、刑罰輕重、認罪與否等情況,推進繁簡分流,完善小額程序、速裁程序、簡易程序、普通程序相配套的多層次訴訟制度體系,努力實現訴訟程序多樣化、精細化。正在試點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刑事訴訟的“快車道”。據統計,適用速裁程序的案件,檢察院審查週期平均縮短至5天,法院10日內審結的佔92.3%,庭審一般10分鐘內完成,當庭宣判率達96.2%,上訴率僅為2.1%。兩年試點期限即將屆滿,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要全面總結試點經驗,完善取證、舉證規則和證據標準,適當擴大適用範圍,推動從偵查、起訴到審判全程提速,努力使公正更快實現。

第四,試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進一步提高刑事訴訟效率。從一些國家實踐看,實行辯訴交易制度,是刑事案件數量劇增、證據標準更嚴背景下提高刑事訴訟效率的重要途徑。我國未建立辯訴交易制度,但黨的xx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完善刑事訴訟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舉措,體現了傳統文化的仁愛理念和現代司法的寬容精神,有利於提高司法效率、修復社會關係。中央政法委會同中央政法單位,研究制定了試點方案,經全國人大會授權後將盡快開展試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要依法合理設計從寬處罰幅度,既明確預期,鼓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又規範檢察官量刑建議權、法官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值班律師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自願性。兼顧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合法權利,加強監督制約,防止發生權權交易、權錢交易等問題。

第五,積極穩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努力實現懲治犯罪和保障人權相統一。以審判為中心,是審判程序的最終裁判功能決定的,是實現程序正義、防範冤假錯案的關鍵舉措。最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關於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意見》。推進這項改革,不是要改變公檢法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訴訟格局,而是要按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要求,建立科學規範的證據規則體系,促使偵查、起訴階段的辦案標準符合法定定案標準,確保偵查、起訴、審判的案件事實證據經得起法律檢驗。要正確理解和貫徹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原則制度,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懲罰。處理好庭審實質化和庭審方式改革的關係,既確保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揮關鍵性作用,又不搞庭審繁瑣主義,讓有限司法資源和寶貴庭審時間用於解決最重要的問題,提高庭審質量效率。

第六,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引導更多糾紛以非訴方式解決。近年來,一些地方積極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使大量矛盾糾紛通過非訴方式解決,緩解了司法渠道的壓力。我們要善於統籌各方資源,完善訴調對接機制,構建和解、調解、仲裁、公證、行政裁決、行政複議和訴訟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為人民羣眾提供更多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方式。拓寬社會力量參與糾紛解決的制度化渠道,更多地吸收律師參與信訪、調解等工作,吸收專家參與技術性領域糾紛解決工作。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構建開放靈活、高效便民的矛盾糾紛在線調解、協商機制,推動矛盾糾紛網上解決。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各級法院檢察院要落實好主體責任。對自身努力能夠解決的問題,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善於找準切入點、突破口,確保取得實際成效。對需要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幫助解決的問題,要主動向黨委和政府彙報,與有關部門多溝通協調,積極爭取理解和支持。各級法院檢察院領導幹部到基層調研,對一些創造性探索,要多從幫助角度,研究提出完善的建議,不要隨意指責、批評,防止挫傷他們的積極性。各級法院檢察院從事司改工作的同志要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學習領會黨中央精神、總結推廣成功經驗、發現解決實際問題上。各級黨委政法委要善於運用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方式,重點做好統一思想、把握方向、協調政策、強化督導等工作。對法院檢察院職責範圍內的改革事項,要發揮好法院檢察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不要包辦代替。對法院檢察院辦不了、辦不好的重大改革事項,要積極幫助協調。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既事關司法人員切身利益,也備受社會關注。我們要統籌好政法資源和社會資源,加大對黨中央精神的正面解讀、引導,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識。對廣大司法人員,要説清、説透相關改革的政策取向、主要內容,澄清模糊認識。每項改革啟動前,要精心做好動員部署、專題培訓、政策解讀工作,把為何改、改什麼、怎麼改向廣大政法幹警講清楚,以贏得理解支持,確保改革蹄疾而步穩。同時,要把與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改革講清楚,增強他們對改革的知曉度、認可度。對容易引發社會誤讀、誤判的改革,要有針對性地做好輿論引導工作,講清楚我國司法體制改革的背景、性質、目標,推動全社會形成擁護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

公安改革、司法行政改革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公安機關正在深入貫徹落實公安改革“1+3”意見方案,推動提高公安工作整體效能。司法行政部門正在深入推進監獄制度、社區矯正制度、律師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司法鑑定管理體制等改革,推動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各級黨委政法委要加大統籌協調力度,推動有關部門切實抓好各項改革舉措的落實。對貫徹落實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幫助解決。

全面推開司法責任制改革,使命神聖、任務艱鉅。我們唯有勇往直前、攻堅克難,才能趕上時代腳步、擁抱美好未來。我們要在以同志為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不忘初心、繼續前進,努力創造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司法文明,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貢獻。

司法體制改革會議上的講話篇2

同志們:

今天,我們召開西寧市法院全面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動員會,全面安排部署市法院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此次會議十分重要。剛才,正濤同志宣讀了市中院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稍後,蘇榮書記、邱峯副院長還要作重要講話,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切實貫徹落實。今年7月份中央、省委、最高法院、省法院、市委都對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我們要切實貫徹落實以上會議精神,堅決落實中央、省委關於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決定,把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作為下半年的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好,進一步明確各項工作要求,堅定不移地推進司法體制改革。

一、統一思想,明確方向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是黨的和xx屆三中、四中全會作出的重大部署,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國司法制度是黨領導人民在長期實踐中建立和發展起來的,符合我國國體和政體,符合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總體上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相適應。同時,隨着改革開放的全面深化,隨着依法治國的全面推進,隨着人民羣眾司法需求的日益增長,我國司法制度還存在一些不適應的地方,比如對法官按普通公務員管理,不符合司法職業特點;司法人力資源配置不合理,不利於提高司法效率;法院人財物管理地方化,不利於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這些體制機制問題的存在,不僅制約了司法應有的定分止爭、權利救濟、制約公權等功能的發揮,而且影響到社會公平正義、社會和諧穩定的實現,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黨的以來,以同志為的黨中央着力破解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對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作出了系統化的頂層設計,把我國司法體制改革推進到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

開展司法體制改革,是司法領域的一場深刻變革。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涉及“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落實,涉及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涉及國家司法體制的完善和革新。特別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具有整體聯動作用,法院司法改革作為其中重要一環,成功則推動改革和法治全局,失敗則影響改革和法治全局,因此,在司法改革的問題上,我們要正確處理改革全局和局部的關係,牢固樹立改革的大局觀,自覺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謀劃、在大局下推動改革,必須自覺把思想認識統一到黨的xx屆三中全會精神上來,統一到重要講話精神上來,統一到中央、省委確定的司法體制改革的要求上來。

中央、省委、最高法院、省法院、市委有關文件和領導講話,全省司法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和法院實施方案,充分體現和貫徹了司法體制改革精神和政策取向,是我們開展試點的基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我們一定要加強學習,牢牢把握司法體制改革的目標、方向、尺度、標準、“牛鼻子”。司法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司法改革的方向是要更好堅持黨的領導、更好發揮我國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司法改革的根本尺度是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改革的標準是人民羣眾的滿意度;司法改革的“牛鼻子”就是司法責任制改革。我們只有準確把握改革的總體要求和發展方向,才能深刻理解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才能切實增強推動司法體制改革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才能確保改革沿着正確的道路健康發展。

二、加強領導,工作到位

司法體制改革是一項政治任務,試點工作全面推開後,工作量很大,任務很繁重,順利推進改革,完成改革任務是對我們的考驗,必須加強領導。院黨組要擔負起主體責任,及時成立相關機構,積極研究相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真抓實幹、攻堅克難,強化協同配合,細化責任分工,對改革事項進行科學分解,做到各項改革任務都有具體部署、具體規劃、具體要求,確保司法改革工作按照既定的規劃、進度和目標紮實有序推進。院黨組和各位院領導要勇於擔當,切實擔負起改革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的責任。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落實一把手負總責,親自抓,其它院領導聯點的做法,加強領導,精心指導。從現在開始,市法院領導分別聯點7個基層法院,聯點領導要切實負起責任,從啟動到驗收都要具體參與、督促指導。我院也成立了司法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治部。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明確改革任務、科學謀劃思路、逐項分解細化、制定有效措施,不折不扣地把改革任務逐一落到實處。要緊密跟蹤掌握進展情況,及時發現、解決遇到的問題,推動試點工作健康深入開展,取得實效。當前,司法改革進入全面鋪開、攻堅克難階段,利益的調整必然會受到各種阻力和干擾,面對法院改革發展的新形勢和新要求,我們要圍繞司法體制改革統一思想認識,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司法體制改革全過程。院領導和各部門領導要廣泛開展談心活動,主動了解和掌握幹警的思想動態。在改革實施中要堅持和貫徹羣眾路線,充分聽取幹警意見,廣泛凝聚改革共識,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地制定實施相關政策;要針對深化改革引發的利益格局調整,教育引導幹警正確認識我省省情,正確對待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和改革中的職務調整、崗位調整,自覺服從改革需要和組織安排,切實做到正確理解改革,真心擁護改革,堅決支持改革,積極參與改革,為司法改革措施的完善和落實提供強大的思想保障。

三、尊重規律,吸納經驗

在青海省法院司法體制改革全面鋪開之即,我們西寧中院要積極借鑑先行試點法院的成功經驗,自覺遵循司法規律,堅持原則、不折不扣地按照省委和省法院的部署和要求,紮實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既要確保改革的方向、目標、原則符合中央精神,又要在具體措施上積極探索實踐,把司法體制改革作為西寧法院重中之重的任務抓緊抓實抓好。目前,全省法院完善司法責任制、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制度、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等四項改革工作已經在省委的正確領導和先行試點法院的努力下,初步完成了改革任務,相關制度得以確立。我們西寧中院一方面要高度重視先行試點經驗和成果,積極主動地學習借鑑省內先行試點法院和其它試點省份的經驗和做法,另一方面要結合西寧市法院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圍繞四項改革,在遵循框架意見和實施方案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大膽實踐,進一步完善相關工作機制,落實好已經形成的各項改革措施,通過形成制度進一步固化改革的成效。要按照《青海省司法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和《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全面推進全省法院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精神,逐條對照實施方案提出的任務和措施。要堅持謀定而後動,啟動試點工作之前,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學習中央、省委、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相關文件精神,統一思想認識,並結合西寧中院實際制定本院的實施方案,報請省法院審核,經省委政法委批准後組織實施。在改革實施中我們必須嚴格按照《試點工作方案》進行試點,決不能自行其是、另搞一套。要進一步增強推進司法改革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以對人民司法事業負責、對黨負責、對歷史負責的態度,奮發有為、攻堅克難,着力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着力破解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障礙,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四、突出重點,全面推進

省委和省法院對全面鋪開司法體制改革已經作出重大部署,《青海省司法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確定要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責任制,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財物省級統一管理體制等任務和措施。這4項改革,在人民法院司法體制改革中居於基礎性地位,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重點和着力點。我們要按照省委和省法院《實施方案》、《推進方案》的精神及要求,圍繞4項重點工作,切實抓好推進落實。

(一)關於法官員額制改革

法官員額制改革是按司法規律配置審判人力資源,實現法官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重要制度,是實行法院人員分類管理的基礎,也是完善司法責任制的基石。建立法官員額制,就是要實現人員分類管理,讓優秀法官資源集中到審判一線,建立以法官為中心、以服務審判工作為重心的法院人員配置模式。中央已經確定把政法專項編制數的39%作為法官員額比例上限,法官、司法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的佔比分別為39%、46%和15%。我們在司法改革中法官員額比例必須控制在青海省司法體制改革方案確定的範圍內,要嚴格執行中央確定的法官員額比例和相關政策,不僅不能突破,而且首批入額還要留有餘地。按照法官員額控制目標的85%進行遴選,預留15%的法官員額比例,用於首批未入額法官培訓後擇優入額和從符合條件的律師和法學專家等法律從業者中擇優選任。

根據《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全面推進全省法院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精神,入額法官遴選範圍包括20xx年12月底前已經任命的審判員、助審員。入額遴選程序,依照省上制定的統一的遴選標準和程序,按照“入額申請、資格審查、政審複核、專業考試、實務考核、差額提交、組織紀檢部門把關、遴選委員會專業面試考察、黨委審批、人大任命”等10個環節。入額的法官,除符合法官法的規定外,還要綜合考量政治素養、廉潔自律、職業操守和專業素質、辦案能力、從業經歷、信息化應用等。入額必須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真正把政治素質好、辦案能力強、專業水平高、審判經驗豐富的優秀法官選到辦案一線,不搞論資排輩、遷就照顧。

法院領導幹部入額問題。全面試點開始後,院領導按照省法院的規定也要首批入額,並按省委的要求統一考核入額,實務考核的一項非常重要內容,就是必須親自辦案,達到不低於本院人均辦案數量20%的標準。院領導應當包括院長、副院長和其他具有法官身份的院級領導。領導幹部進入法官員額,必須作為主審法官履行審判責任,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要帶頭“啃硬骨頭”、辦疑難案,決不允許弄虛作假,掛名辦案。

(二)關於完善司法責任制

司法責任制改革要堅持貫徹中央精神、迴應羣眾期待、體現司法規律相統一,以科學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為前提,以明晰的審判組織權限和審判人員職責為基礎,以落實審判責任為關鍵,以有效的審判管理和監督制度為保障,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最高法院《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即將出台,我們要認真抓好落實,着力構建科學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真正做到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改革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按照省法院的要求,入額法官均要承擔起主審法官的職責。獨任審判案件由獨任法官全權負責,獨立簽發裁判文書。合議庭審判的案件,法官等級相同的由承辦法官擔任審判長、主持審判活動;法官等級不同時,由等級高的擔任審判長,或由庭長指定;院長、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時擔任審判長。按照承辦法官起草、合議法官簽署意見、審判長簽發的順序審籤裁判文書。涉及民族宗教、社會穩定等案件,要完善內部審批程序,不能由獨任法官、合議庭簡單裁判。要制定法官和院庭長權力清單,既要實現絕大多數案件由獨任庭和合議庭獨立進行裁判,又要科學把握審判權和審判管理權、審判監督權的關係,防止把審判權的“獨立”行使等同於“孤立”行使,防止把“去行政化”變成“放任不管”。

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合理界定審判委員會職能,強化審判委員會總結審判經驗,討論決定審判工作重大事項的宏觀指導職能。規範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範圍,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和涉及國家外交、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大複雜案件外,審判委員會主要討論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完善審判委員會議事規則,建立審判委員會會議材料、會議記錄的簽名確認制度。建立審判委員會決議事項的督辦、回覆和公示制度。建立審判委員會委員履職考評和內部公示機制。優化審判委員會組成,抓緊落實吸收優秀法官參加審委會的改革要求。

落實錯案責任追究制度。要建立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真正把“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要求落到實處。要從司法規律和辦案工作實際出發,明確錯案責任追究的界定標準,提升法官辦案責任心和履職積極性。要把錯案與錯案責任區分開來,不是所有的錯案都需要追究責任。法官在審判活動中,故意違法或者因重大過失導致裁判結果錯誤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承擔違法審判責任。雖然裁判結果錯誤,但法官沒有違法審判行為,沒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不能對法官進行追責。要把故意徇私枉法、重大過失釀成錯案與一般性的工作差錯區分開來,適用不同的責任追究和處理程序,保障法官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受追究。

(三)關於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

健全職業保障制度是貫徹責權利相統一原則,形成相應激勵機制的重要保證。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配合中央組織部研究建立法官單獨職務序列。初步考慮是法官職務序列以法官法規定的四等十級為基礎,法官等級與行政職務層次完全脱鈎,在法官員額制基礎上實行單獨管理。建立與單獨職務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基本思路是,按照基本工資十津貼補貼十績效獎金三部分確定法官薪酬。同時,適當提高司法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待遇,確保隊伍穩定。薪酬制度要體現權責利一致的原則,向一線辦案法官傾斜,加大績效獎金和辦案津貼的權重,鼓勵多辦案、辦好案。

(四)關於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

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是確保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重要改革舉措。關於這項改革,中央《框架意見》和《指導意見》都有比較明確的政策要求,我們要按照中央政策積極穩妥推進人財物統一管理體制改革。這項改革主要涉及三個方面,一是對中央政法專項編制的統一管理。全省法院中央政法專項編制由省編辦與省法院統一管理,統籌調配使用,合埋安排配置。二是對法官和領導幹部的統一管理。主要是建立法官統一由省級遴選、管理並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機制。對於法院領導幹部的統一管理,中級、基層法院院長由省級黨委(省委組織部)管理,其他領導班子成員按照省委組織部即將出台的辦法管理。三是對經費的統一管理。主要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經費由省級政府財政部門統一管理機制,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

五、統籌兼顧,相互促進

現在全省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已步入關鍵階段,我們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主動加強與人大、政協等有關方面的溝通,主動向黨委、政府彙報工作,主動加強與上級部門及有關方面的彙報溝通,充分聽取意見,積極爭取支持,形成整體合力。在重點推進四項改革任務的同時,要積極穩妥、統籌兼顧推進司法體制和審判機制改革,既要堅定不移朝着司法體制改革目標努力,又要推進公正司法機制各項改革任務的整體落實。

在下半年我院案件持續上升的情況下,我們要妥善處理好司法改革與審判執行工作的關係,堅持“兩手抓、兩促進”,做到統籌兼顧,相互促進,以改革推動工作,用工作成果檢驗改革成效,不斷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同志們,司法改革已進入攻堅期,西寧中院面臨的任務艱鉅而繁重。我們要堅定信心,發揚“釘釘子”精神,腳踏實地,攻堅克難,以時不我待,勇於擔當的精神,堅決落實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好司法體制改革試點任務,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

司法體制改革會議上的講話篇3

同志們:

最近,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20xx至20xx年《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以下簡稱《實施綱要》),將商務領域作為推行綜合執法的重點領域之一,為今後商務執法工作指明瞭方向。商務部、中央編辦聯合下發了《關於商務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確定在北京、忻州等10個城市開展試點,明確了改革目標、試點範圍和具體任務。高虎城部長對這項工作非常重視,主持召開會議進行了專題研究,提出了明確要求。

今天商務部召開商務綜合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會議,主要任務是深入學習領會《實施綱要》和《指導意見》精神,交流工作經驗,部署開展改革試點工作。剛才,北京、江蘇等7個地區的同志介紹了當地改革試點推進情況、交流了工作體會,我認為都很好,有些經驗可複製、可推廣。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提高對商務綜合執法體制改革重要性的認識

近年來,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強商務法律體系建設,強化商務領域執法監管,規範商務執法行為,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是商務法律體系逐步健全。商務部成立以來,立法工作取得長足進步,內貿法律體系逐步健全。截至目前,共出台了1部法律(《拍賣法》)、3部行政法規(《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和《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42部部門規章,涉及直銷、商業特許經營、典當等8個特殊行業,報廢汽車、原油、成品油等5類特殊商品以及零供關係、單用途預付卡等5類特殊領域。作為內貿流通基本法的《商品流通法》已上報國務院;典當等領域規章修訂工作正在穩步推進;地方商務立法工作取得突破,青島市制定了國內首部地方性商品流通法規《商品流通市場建設與管理條例》。

二是商務執法取得積極進展。近年來,以中央財政資金為依託,積極推動地方建立健全執法隊伍,加強執法力量。據統計,目前全國約有20xx支商務執法隊伍,1.8萬餘名執法人員;26個省份的1200餘個市縣建設了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中心或聯繫站點;一些地方還配備了必要的交通、通訊、檢測與防護裝備,查處的商務領域違法違規案件逐年增加。

三是執法規範程度不斷提升。為規範商務執法行為,商務部20xx年出台了《商務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對處罰管轄、監督檢查、立案調查、處罰決定、送達執行、執法監督等作了全面詳細的規定。同時,還制定了現場檢查筆錄、立案通知書等27個執法文書示範格式。各地商務主管部門依據上位法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培訓考核、重大案件集體討論、過錯責任追究、自由裁量權等多項制度規範,製作了多種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執法文書格式,確保了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商務執法工作依然滯後於實際需要,存在一些問題。突出表現在:一是思想認識不足。一些地方對商務執法工作認識不到位,認為商務執法干與不幹一個樣、幹多幹少一個樣,甚至指望別的部門會主動替自己履職盡責;二是執法能力欠缺。執法隊伍和力量薄弱,經費、裝備、設施等保障條件匱乏;三是執法行為不夠規範。執法程序不完善,執法人員資格管理不嚴格,自由裁量權過大;四是執法工作存在盲區。一些重要領域執法缺位、不到位等問題比較突出,許多法律法規沒有得到有效執行。因此,各地必須以問題為導向,牢固樹立依法行政、依法履職意識,充分認識商務執法體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把做好改革試點作為當前商務工作大事,抓好、抓實。

(一)推進商務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是貫徹中央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戰略、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舉措。提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xx屆三中全會提出“三個依法、三個法治”建設要求,xx屆四中全會的主題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xx屆五中全會進一步對加強法制政府建設提出要求。提出的“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重要的組成部分。多次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汪洋副高度重視商務法治建設,特別強調“建立規範的市場秩序是商務工作頭等重要的事情”;在內貿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工作會上,汪副指出要探索內貿流通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創新執法模式。我們通過推進商務綜合執法體制改革,理順執法職責、整合執法職能、科學設置執法層級、加強執法力量,可以使商務領域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得到更好地落實,商務系統法治化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二)推進商務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是商務系統依法履職、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必然要求。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大力推動簡政放權,減少行政審批,從而更多地激發市場活力,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商務領域取消和下放了一大批行政審批事項,但是,取消和下放不意味着不管,特別是一些特殊行業,管不好可能會發生系統性風險,要引起我們的高度警惕。也多次強調,在大量減少行政審批後,政府要更多轉為事中事後監管,切實做到“放管結合”。如何加強商務領域事中事後監管,執法無疑是其中非常重要、也最為直接的手段。面對這麼多特殊行業、特殊商品和特殊領域的監管職責,必須把加強和改善執法工作擺在非常突出的位置。

(三)推進商務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是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完善現代市場體系的迫切需要。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是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對於推進現代流通業發展,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營商環境好了,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才能充分發揮,價格和供求信號才不會扭曲,要素和商品才能夠自由流動。隨着改革開放的深入和法制的不斷健全,我國營商環境總體向好,但仍存在一些問題,比如誠信體系缺失,侵權假冒行為屢禁不止等。為什麼有些企業常説“寧掙外貿一分利、不賺內貿一毛錢”,就是因為有時做國內生意交了貨卻遲遲收不到貨款。去年,國務院專門下發了49號文件,召開常務會議對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等工作進行部署。開展商務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強商務執法工作,提升監管執法效能是一項重要舉措,能夠激勵守法守信,懲戒違法失信,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

總之,我們要將思想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政府的戰略部署上來,從全局和戰略高度認識商務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重要性,切實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

二、準確把握商務綜合執法體制改革的基本原則

《指導意見》已經印發各地,此次改革的主要思路和任務都已明確,這裏我想強調幾個大的原則供大家參考。

(一)要把體制機制改革作為解決執法問題的根本之策。過去幾年,商務執法工作主要靠中央財政資金項目引導推動,解決了一時之需,但沒能解決深層次矛盾和長遠發展問題。只有深入推進體制改革,建立形成長效機制,才是商務執法工作的基本方向,也是解決當前存在突出問題的治本之策。體制機制改革核心是理順商務執法做什麼、誰來做、如何做、怎樣做得更好等問題,涉及到執法職能、機構、程序和方式等四個方面,具體來説就是要釐清行業管理與行政執法職能的關係,探索相對集中處罰權;探索機構調整和整合,精簡執法機構和隊伍,減少執法層級,加強基層執法;完善執法程序,規範執法行為以及創新執法方式,提高監管效能。各地要緊緊扭住體制機制改革這條主線,從上述四個方面着手,結合當地實際,積極探索創新。

(二)要把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作為衡量工作效果的最終標準。內貿流通領域制定了這麼多法律法規規章,但落實情況不是很好。據前期的摸底調查,大部分省份只在成品油、特許經營、典當等少數領域開展了執法工作,做出過行政處罰。多個領域相關法規規定的法律責任沒有得到全面落實,有法不依、違法不究的現象仍然存在,監管缺位、不到位的問題比較突出。這要求我們在改革過程中,必須突出問題導向,有的放矢,不能為了改革而改革,為了綜合而綜合。要把全面履行監管職責,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作為執法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要把該管的是否管好、管到位,是否有效改善營商環境作為衡量執法工作成效的根本標準,立足實際需要,着力抓好落實。

(三)要把重點領域內綜合執法作為改革試點的主要方向。針對長期以來行政執法領域存在的多頭、分散、重複、交叉問題,xx屆四中全會提出推行綜合執法體制改革,要求把行政執法權綜合起來,集中行使,《實施綱要》重申了這一要求,明確了今後一個時期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總體方向。總的看,集中優於分散,綜合執法有利於優化行政資源配置,提高執法效率,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對於綜合的模式,各地區、各部門開展了有益探索,有的實行包含三、五個部門執法職權的“跨部門小綜合”,個別地方還實行囊括20多個部門執法職權的“跨部門大綜合”。但是,當前改革試點的主要任務依然是四中全會提出的重點領域“內部綜合”。《指導意見》按照這一要求,從商務工作實際出發,明確要求各地把探索部門內綜合執法作為改革試點的主要方向。對於綜合的範圍,《指導意見》規定的6個重點行業一定要納入,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結合實際進行更大範圍的綜合。已將商務執法職權交由“跨部門綜合”的,要做好深化和對接,不能只交職能、不交職責,更不能因為綜合,造成好管的事搶着管,不好管的事沒人管,形成監管真空和缺位。

(四)要充分發揮地方特別是基層實踐探索創新的主體作用。商務執法工作的重點在基層,難點也在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只有與基層一線實踐緊密結合,才能真正產生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指導意見》明確了改革的總體要求和主要方向,但把試點的主動權交給地方,強調要充分發揮地方特別是基層的主體作用。各地要切實轉變按照中央指定內容“照方抓藥”的工作方式,充分發揚改革擔當精神,積極試,大膽闖,勇於突破創新,做到規定動作不走樣,自選動作出亮點。另外,省級和市級商務主管部門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同樣擔負着大量監管執法職責,在很多行業領域內處於監管執法一線,改革中不能簡單地“減少執法層級”,將本該自己承擔的執法職責一放了之,造成省、市執法工作“機關化”、“貴族化”。

三、紮實推進執法體制改革的重點任務

《指導意見》雖然針對試點地區,但改革工作是面向全國的,各地都應該結合本地區工作實際,積極推進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在這裏,我着重強調幾項重點任務。

(一)全面梳理執法職責。《指導意見》明確將6個領域納入商務綜合行政執法試點範圍,涉及1部法律(《拍賣法》)、2部條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和3部規章(《典當管理辦法》、《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首先,各地要對照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梳理相應的執法職責權限,明晰履職內容,明確執法方式,優化操作流程,為職能整合打好基礎。有條件的地方要將這項工作拓展到其它商務執法領域。其次,要縱向理順省、市、縣(區)三級的執法職責,明確委託和授權執法範圍與邊界,橫向理清與平行部門的職責邊界,避免多頭執法、重複執法或者相互推諉。第三,要搞清楚地方立法和部門規章之間的效力關係,找準職能,正確適用相關法律規定。在此基礎上,制定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用以指導開展執法工作。

(二)推進執法職能整合。在釐清執法職責的基礎上,要將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等行政執法職能與政策制定、准入許可、行業促進等行政管理職能相對分開,並探索執法權相對集中行使,讓“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從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執法效能。目前,各地在推進執法職能整合方面主要有三種做法,第一種是專職商務執法隊伍統一負責日常監管和執法,比如北京、徐州、烏魯木齊的做法;第二種是兩個機構分別履行事中與事後的監管職責,比如崑山的做法;第三種是執法工作交由商務執法機構承擔,日常監管職能仍由行業管理科室負責。當然,執法職能整合並不限於上述模式,各地完全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加以探索,最終目標是要“批管分離”,形成商務部門內的監管執法機構與行業管理機構既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銜接配合、信息共享、協調聯動的運行機制。

(三)加強商務執法能力建設。打鐵還得自身硬。當職責職能理清理順之後,能否把工作抓好、落實,關鍵還要看執法能力建設的水平。首先是機構問題,執法機構是執法工作的依託,各地要明確承擔商務綜合執法職責的機構,並通過內部整合、優化結構,盤活存量、挖掘潛能等方式,加強商務執法力量,保證執法機構專業化與執法人員專職化。其次是隊伍問題,不僅要保證數量,還要保證質量。各地要科學配置執法力量,推動執法力量向基層傾斜、向執法一線傾斜。同時,改革過程中也要注意隊伍的相對穩定性,避免因為改革“過渡期”而造成執法工作脱節、斷檔,更不能借“改革試點”之名,行“人事安排”之實,搞一刀切、大換血,背離改革初衷。第三是執法保障條件問題。《實施綱要》明確規定,行政機關履行執法所需經費,由各級政府納入本級政府預算,保證執法經費足額撥付;改善執法條件,合理安排執法裝備配備、科技建設方面的投入。各地要吃透文件精神,運用好政策,想方設法健全商務執法經費保障體系,組織開展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改善必要的執法條件。

(四)大力規範執法行為。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各地一方面要嚴格商務執法程序,細化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執法全過程記錄與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實踐中,北京、天津、甘肅等地出台了自由裁量基準,這些做法都很好,應該大力推廣。另一方面要嚴格執行重大案件的法制審核制度,落實執法責任追究制,加強執法監督與信息公開,推行法律顧問制度,提高執法辦案水平與準確性。省、市要加強對轄區內執法工作的指導檢查,積極推進執法“雙隨機”制度。此外,還要加強執法人員管理,嚴格執行考核和持證上崗制度;要強化教育培訓,着力培養知法懂法、熟悉辦案程序、適應綜合行政執法要求的高水平執法人員。要嚴明紀律,每個執法人員都要樹立依法執法和文明執法的理念。

(五)創新執法監管方式。積極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實行智能監管。當前,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蓬勃發展,正在深刻影響政府治理手段和方式。我們要主動適應這種發展趨勢,積極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探索“互聯網+商務執法”,推動開展遠程在線監管和移動執法,逐步改變“人盯人”的傳統監管方式,解決商務執法力量不足的問題。要積極運用大數據,提升監測分析與預警能力,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通過預防性監管與服務型執法,降低執法成本,提高執法效率。大力推動信用分類監管。誠信是市場經濟的基石,要充分發揮信用對市場主體的內在約束作用,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懲戒機制。要加強商務信用體系建設,依託行政執法記錄建立企業和經營者誠信檔案,根據不同主體的信用狀況實行分類監管,提高監管針對性和有效性。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維護市場正常秩序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做好商務執法工作,離不開市場主體守法、行業組織自律和社會公眾的監督。12312舉報投訴服務號碼是商務系統一個重要的信息渠道、服務窗口和對外宣傳平台,各地要重視併發揮好其應有作用,暢通社會公眾舉報投訴渠道,擴大社會公眾認知認可度與市場主體參與度。

(六)加強執法聯動配合。要加強商務執法跨區域協作與上下聯動,探索下沉執法、網格化監管等方式,在減少執法層級的同時,確保監管執法全覆蓋。要注重與其他有關監管部門之間的協同配合,建立部門間監管執法信息共享、案情通報制度,發揮聯動執法的作用。要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明確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增強刑事打擊效力。

面對艱鉅繁重的試點工作任務,各試點省份、試點城市商務主管部門要樹立“一盤棋”意識與全局觀念,大力破障闖關,統籌推進體制改革。要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領導進行專題彙報,主動與機構編制等部門溝通對接,最大限度爭取關心與支持。要深入研究,精心設計時間表與路線圖,細化措施步驟,明確實施階段、時間節點與推進方式。要突出主體責任,將任務分解到位、落實到人,組織好各階段經驗總結與交流學習,務求試出可複製推廣的典型經驗。此次10個試點城市之外的地區務必要主動作為,參照《指導意見》的要求開展相關工作,力爭執法工作再上新台階。

商務部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也要圍繞改革中心任務主動作為,加強研究,發現薄弱環節,通過商務執法改進行業管理,促進行業發展,根據執法層面反饋的問題加強法規的立、改、廢、釋工作。

同志們,20xx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也是商務執法體制改革的立柱架樑之年。試點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大家一定要凝心聚力,紮實進取,確保這次試點能試出經驗、試出成果,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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