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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精選25篇)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精選25篇)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1

加強學校學生食堂飯菜價格管理,增強透明度,確保學生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特制訂本定價管理規定: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精選25篇)

一、定價依據

1、主、輔原料成本;

2、就餐人數;

3、規定成本比例。

二、定價分類

1、按餐定價;

2、可選擇性菜餚定價。

三、按餐定價公式

現場核定每餐主、輔原材料成本/就餐人數/70%=每餐學生伙食費價格。

四、可選擇性菜餚定價

1、主食(飯、粉等)定價=現場核定每餐主食原、輔材料成本/就餐人數/70%。

2、可選擇性菜餚定價=現場核定菜餚主、輔料成本,逐份打出菜餚,按公示計算每例價格,即現場核定菜餚主、輔料成本/打出菜餚例數/70%。

五、定價人員組成

由學校食堂負責人、食堂管理員、學校校務監督委員會成員、膳食委員會學生或家長代表參與,食堂託管的由託管餐飲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共同參與。

六、定價公示

按餐定價或有可選擇性菜餚定價後,將飯菜定價在食堂窗口進行公示。接受學生、家長及監督。

七、價格調整

考慮市場原材料價格變化,波動幅度在20%以內的,維持原價;波動幅度在20%以上時,菜價應作相應調整。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2

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學生食堂飯菜價格穩定工作,認真落實五部委《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學生食堂工作的意見》(教發[20__]7號)和省教育廳《關於穩定高校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切實做好新學期高校學生食堂工作的通知》(蘇教發函[20__]64號)精神,加強學校學生食堂飯菜價格管理,確保學校的穩定,特製本辦法。

第一條 定價管理的原則

一、穩定性原則。學生食堂飯菜價格,不僅關係到學生的利益,也關係到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二、公益性原則。認真落實食堂飯菜價格成本核算,切實加強學生食堂的管理與監督,堅持微利保本,不隨意定價。

三、節約性原則。建立健全監控機制,規範食品加工、減少浪費,確保飯菜衞生安全和質量,節能降耗。

四、透明性原則。增強食堂價格管理的透明度,師生共同參與監督。

第二條 定價要求

一、基本大夥

1.高中低檔菜品比例3:4:3,保障學生食堂中、低檔菜餚比例不低於70%,保障菜不少於30%。

2.對於基本伙食保障的食堂菜品的價格上限:單價不超過2元(其中1元及1元以下菜品不少於4種);平價菜不少於40%,單價不超過4元;特色菜價格最高不得超過5元。每份菜的成品重量:無湯汁的菜為每份100g至150g;帶汁的菜為每份175g至225g;帶湯的菜為每份不少於350g。必須提供充足質量的免費湯,保障菜和免費湯必須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全時段供應。

3.午、晚餐試行“5元套餐”檔口,滿足貧困學生就餐需求,學校將按就餐人次給予3元/人補貼。

4.毛利率需控制在38%以下。

5.師生滿意度測評每月不得低於85%。

二、特色餐廳

1.毛利率需控制在43%以下

2.菜品售價不做統一要求,米飯允許免費續加。

3.師生滿意度測評每月不得低於85%。

4.免費湯必須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全時段供應。

第三條 定價程序

一、對原材料的價格進行線下市場調研和線上平台調研,比對原材料上一年價格,推算出食材平均成本價。

二、統計分析菜餚主料、輔料、調料比例,報備經營品種。

三、菜餚核算後,把核算價格和實際價格進行比較,制定出價格標準,報後勤管理處審核。

第四條 調價程序

一、價格調整條件

1.學生食堂需保持飯菜價格穩定,當食品類價格指數季度同比漲幅達20%以上時,可提出申請。

2.確定需調價的菜餚,根據該菜餚用料價格在現價基礎上作全年評判,確定全年基本原材料價格。

二、價格調整流程

1.由學生食堂提出申請,由後勤管理處組織邀請學校各方代表參與評判並公示。

2.經校長辦公會議通過。

第五條食堂飯菜價格的確定與調整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核程序,不得隨意定(調)價。

第六條加強食堂物資的採購管理,所有食材集中採購,規範物資採購制度與程序。

第七條由後勤管理處、夥管會、各學生食堂等代表組成的.三級監控體系,接受全校師生監督。

第八條本辦法由後勤管理處生活服務中心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3

為加強我園食堂飯菜價格管理,增強透明度,確保幼兒合法權益,社會穩定,特制訂本定價管理規定:

一、定價依據

1、主、輔原料本錢;

2、就餐人數;

3、規定本錢比例。

二、定價:幼兒每餐按7元收取,每月收取一次。

三、定價人員組成由我園食堂負責人、食堂管理員、家委會參與。

四、定價公示

飯菜定價在班級羣及時告知家長的方式進行公示。接受家長監督。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4

為了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接受師生及社會監督,方便學校食堂管理,學校建立了食堂一週普食譜和價格公示制度。

一、成立了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為成員的學生食堂管理委員會,負責對食堂食品安全、衞生、食堂伙食質量監督管理。

二、學生食堂每週五上午組織食堂有關人員制定下週食譜,食譜必須食物多樣,營養搭配均衡。

三、學校食堂每週一上午,向全體師生公示一週食譜。

四、學校食堂還必須每天想全體師生公示當天的食品、肉類、蔬菜等價格情況。

五、食堂負責人每週要聽取學校師生對本週食譜的合理化建議,便於及時改進。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5

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學生食堂飯菜價格穩定工作,認真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學生食堂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強學校學生食堂飯菜價格管理,確保學校的穩定。特制訂定價管理規定:

一、定價管理的目的:

(一)學生食堂飯菜價格,不僅關係到學生的利益,也關係到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二)要切實加強學生食堂的管理與監督。認真落實食堂飯菜價格成本核算,堅持微利保本的經營原則,合理制定伙食成本核算和定價準則,不隨意定價。

(三)要加強食堂物資的採購管理,對食堂物資實行集中採購和配送,制定和完善物資採購制度,規範物資採購程序,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儘量降低伙食物資的進價。

(四)建立監控機制,抓好食品加工過程管理,規範操作、減少浪費、節能降耗,千方百計降低食堂價格,確保其質量和衞生安全。

(五)要增強食堂價格管理的透明度,讓學生參與監督工作。

二、定價管理的原則:

(一)在制定價格時要充分體現公益性原則。

(二)在市場原材料價格持續調整的情況下,學校食堂體現其公益性、服務性原則,做好飯菜價格的穩定工作,採取分步調整的方式,實現平穩過度。體現對學生的關心和關懷。

(三)食堂飯菜價格的調整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核程序,通過各種渠道徵求學生和教職工代表的意見,做到不隨意定(調)價。

三、定價的具體辦法:

注:售價為全成本核算價格加X%利潤率,即為實際售價。

(三)操作程序:菜餚定價核算,按以下幾個步驟進行:

1、對原材料的市場價格進行調查,並比對了原材料一年價格,推算出了一年的平均價格。

2、對菜餚逐個調查。如對菜餚的價格、主輔料、四季價格進行統計。

3、餐飲中心召開餐廳經理會議,選出餐廳代表(廚師)參加核算。

4、餐飲中心和餐廳廚師代表對菜餚進行實際操作,用實際情況找數據。

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①確定菜餚的主輔料;

②對原材料進行稱量(包括毛料重量、淨料重量、調料重量);

③現場加工菜餚;

④加工後,現場逐份打出菜餚。

5、菜餚現場加工後,餐飲服務中心和餐廳對成品的菜餚,根據計算公式進行核算。

6、菜餚核算後,把核算價格和實際價格進行比較,制定出價格標準。

四、調整價格的具體操作過程:

1、由餐廳提出意見,經餐飲中心上報後勤管理處,由後勤管理處公示組織邀請學校各方代表參與評判。

2、確定需調價的菜餚,根據該菜餚用料價格在現價基礎上作全年評判,確定全年基本原材料價格。

3、對原材料進行稱量(包括毛料重量、淨料重量、調料重量)

4、現場加工菜餚;

5、加工後,現場逐份打出菜餚。

6、菜餚現場加工後,各方代表根據計算公式進行核算。把核算價格和實際價格進行比較,確定價格後進行公佈。

五、監控體系

(一)飯菜價格監控體系:由學校工會→後勤管理處→餐飲中心→各餐廳→學生膳管會等代表組成的五級監控體系,歡迎全校師生監督。

(二)菜餚價格調整體系:餐廳→餐飲中心→產業管理處→學生會權益部(學校工會)等五方代表參加的聽證會體系。

六、價格調整説明:

(一)在市場原材料價格波動同比上下調幅在20%以內的,維持原價;同比上下調幅在20%以上時,菜價應作相應調整。

(二)食堂伙食其盈虧率建議控制在±4%以內。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6

為確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進一步提高食堂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保障師生在食堂的飲食安全,根據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學校針對食堂建立行政領導輪流陪同學生就餐制度。

2、學校定期指定一名以上行政領導、食堂管理員或教師代表進行陪餐。學校統一制定陪餐安排表,並交由食堂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3、陪餐人員負責對當餐食堂飯菜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認真評價,負責對食堂衞生環境、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負責徵求就餐學生的意見建議,並做好陪餐記錄。

4、陪餐記錄由學校統一印製,內容應包括日期和餐次,飯菜的品種名稱、外觀、口味、質量等的直觀評價,學生反饋意見,發現的問題和整改情況,陪餐人簽名等。陪餐記錄必須由陪餐人員在本次陪餐後詳細記載。

5、陪餐人員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指出,並要求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整改糾正:

①食堂衞生環境較差、物品擺放雜亂的;

②食堂防蠅、防塵、防鼠設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員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專用工具直接接觸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從業人員職業行為要求的;

④飯菜口味過淡或過鹹的;

⑤飯菜加工距銷售時間過長的;

⑥餐飲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⑦其他應當及時整改糾正以確保食品安全衞生的情況。

6、陪餐人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制止,並督促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飯菜未採取防蠅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蠅嚴重污染的;

②食堂製作涼拌菜或提供冷飲的;

③上餐剩飯菜下餐繼續加工銷售的;

④土豆有發青、發芽現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燒透的,冷凍食品未達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飯菜有發黴變質等感官問題的;

⑦飯菜有明顯的口味異常;

⑧飯菜質量較差,學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學生食品安全衞生的情況。

7、陪餐人員就餐後發生頭暈、嘔吐、腹痛、腹瀉、嗜睡等明顯症狀,排除自身身體原因的,應當立即向校長報告,並對當餐同類食品就餐學生進行跟蹤觀察。

8、陪餐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對不認真記載陪餐記錄、不及時指出整改問題的,給予批評教育;對危害學生健康的安全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或不及時制止、出現明顯中毒或感染症狀不及時報告,造成惡劣後果的,視情況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9、陪餐人員因故不能陪餐的,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由學校領導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員陪餐,並做好相關工作。

10、食堂管理人員應認真聽取陪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12、校長每學期應至少陪餐四次(每月一次),同時要加強對食堂陪餐情況的檢查,定期通報檢查情況。

20xx年9月2日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7

為進一步提高食堂的食品質量和服務水平,保障學生的飲食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1、學校每餐由學校領導進行陪餐,一名值班校長,兩名值班主任,餐費自理,以確保當餐所提供的食品都有領導陪餐,並能聽取一定比例就餐學生的意見。

2、陪餐人員應按照安排,隨同學生一起就餐。負責對食品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認真評價,負責對食堂衞生環境、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負責徵求就餐學生的意見建議,並做好陪餐記錄。

3、陪餐記錄由學校統一印製,內容應包括日期和餐次,食品的品種名稱、外觀、口味、質量等的直觀評價,學生反饋意見,發現的問題和整改情況,陪餐人簽名等。陪餐記錄必須由陪餐人員在本次陪餐後詳細記載。

4、陪餐人員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指出,並要求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整改糾正:

①食堂衞生環境較差的;

②食堂防蠅、防塵、防鼠設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員未穿戴工衣、帽,女工作人員留長髮、戴首飾的,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專用工具直接接觸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從業人員職業行為要求的;

④食品口味過淡或過鹹的;

⑤食品加工距銷售時間過長的;

⑥其他應當及時整改糾正以確保食品安全衞生的情況。

5、陪餐人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制止,並敦促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①食堂食品未採取防蠅措施,食用前受到蚊蠅嚴重污染的

②食堂製作涼拌菜或提供冷飲的;

③食品有發黴變質等感官問題的;

④食品有明顯的口味異常;

⑤食品質量較差,學生反映突出的;

⑥其他危害學生食品安全衞生的情況。

6、陪餐人員就餐後發生頭暈、嘔吐、腹痛、腹瀉、嗜睡等明顯症狀,排除自身身體原因的,應當立即向學校報告,並對當餐同類食品就餐學生進行跟蹤觀察。

7、陪餐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對不認真記陪餐記錄、不及時指出整改問題的,給予批評教育;對危害學生健康的安全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或不及時制止、出現明顯中毒或感染症狀不及時報告,造成惡劣影響的,視情況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8、陪餐人員因故不能陪餐的,應及時向學校報告,由學校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員陪餐,並做好相關工作。

9、陪餐實行成本核算制,由學校根據食品成本,每月或每季度核算一次,交由學校從個人績效中進行抵扣。杜絕免費陪餐,不得以陪餐等理由加重學生的經濟負擔。

10、伙房管理人員應認真聽取陪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11、校長每週至少陪餐一次,同時要加強對食堂陪餐情況的檢查,定期通報檢查情況。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8

1、食品採購員必須到持衞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並按關規定進展索證。

2、嚴禁採購腐敗變質、害毒、未經校驗或檢驗不合格、超過保質期或其他不貼合衞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3、嚴格食品驗收過程,對採購食品的品名、數量、價格、關證件、感官性狀逐一檢驗,並每日做好驗收記錄。

4、食品儲存庫房由專人管理,並定期檢查,處理變質或超保質期食品。

5、食品保存應分類、分架、離地隔牆,並標明進貨日期,先進先出。

6、食品加工按標準進展:葷素食品清洗切配分開;生熟容器顯著標記;烹飪時燒熟煮透;不許製售冷葷、涼菜。

7、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穿插污染。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食堂指設於學校(含托幼機構,下同),供應學校學生、教職員工等集中就餐的餐飲服務提供者。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全日制學校食堂,包括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普通中等學校、國小、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等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四條學校食堂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確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 食品安全責任

第五條學校應承擔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明確相關機構及負責人的食品安全責任並公示。

學校校長是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堂(含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食品安全負首要責任,食品安全管理員和其他食品從業人員負直接責任。

第六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依法實施食品經營許可,開展日常監管,查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第七條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管理工作,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將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對下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的考核內容,督促學校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第八條衞生計生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員救治、衞生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指導學校開展傳染病的防控工作。

第九條(社會共治)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義務監督員制度,成立由學校、經營方、就餐人員代表等組成的監督員隊伍,有條件的學校要引入家長代表及社會公益組織、志願者機構代表等組成的監督員隊伍,引入社會監督,加強社會共治。

第十條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 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第一節 持證經營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學校申辦學校食堂應以學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作為申請人,申辦《食品經營許可證》。

第十二條學校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應選擇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資質的單位,並建立准入和退出機制。不得將學校食堂承包給沒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經營,嚴禁社會經營單位將學校食堂經營進行分包或轉包。

中國小校(含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學生食堂宜由學校自主經營,自行管理。

第十三條《食品經營許可證》應懸掛在學校食堂就餐場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四條學校食堂應嚴格按照許可經營項目在許可有效期內開展經營。不得超範圍、超期限經營。

第十五條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量化評定等級應當達到B級以上(含B級)。

在中、大學聯考等各級政府確定的重大活動期間承擔為考生供餐的學校食堂或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級評定應當達到A級。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級評定為A級的,在申報縣級以上政府和國家級、省級評選評優時應優先考慮。

第十六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關鍵崗位責任制度和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應當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制度、食品採購查驗、加工製作和貯存過程控制管理制度、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食品留樣制度、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以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制度。

關鍵崗位責任制度應當包括學校校長或主要負責人、經營方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食品進貨查驗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專間(備餐間)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消毒保潔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食品貯存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等制度。

食品安全崗位責任制度及操作流程應上牆張貼在相應崗位區域。

第十七條學校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按規定要求配備經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員應取得國家或省認可的'食品安全相關資質。

供餐人數30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應當有獨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團隊,團隊負責人應為專職的高級食品安全管理員,並相應配備1名以上專職的中級或高級食品安全管理員。

供餐人數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學校食堂應當配備專職的高級或中級食品安全管理員。

其它學校食堂根據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級別的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社會經營的學校食堂,學校和經營者應當分別配備相應級別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第十八條學校和食堂經營者應賦予食品安全管理員相應的權責,確保其能夠完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

食品安全管理員應每日實施對人員健康狀況、當天食品採購查驗以及食品加工製作過程等情況管理控制。

學校分管食堂的負責人應至少每月組織並參加一次對食堂食品安全狀況檢查評價。

學校校長或主要負責人應定期聽取食堂食品安全狀況彙報,研究解決食品安全有關事項。並應至少每季度組織並參加一次對食堂食品安全狀況檢查評價。

學校應當建立檢查評價記錄。對檢查評價中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或風險的,學校及食堂經營者應當立即按照法律法規要求採取整改措施,必要時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學校應當結合實際,建立和完善中層以上管理幹部陪餐制度。

第十九條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含臨時工作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全省統一格式的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第二十條學校食堂應建立從業人員每日晨檢制度,並做好記錄。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出現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以及《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目錄》所列等病症的,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第二十一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定期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和考核,每年參加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集中培訓時間不少於8學時。

學校或學校食堂經營者應當定期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將培訓情況記入檔案。

第二節 場所與設備設施

第二十二條學校食堂食品處理區應當設置在室內,按照原料進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佈局,並應防止食品在存放、運輸、操作過程中產生交叉污染。

食品加工處理流程應為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清潔操作區、準清潔操作區、一般操作區宜通過地面材質或顏色不同進行區分。

新建、擴建、改建的學校食堂在施工前應當將建築設計圖紙送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專業技術機構進行規範性審查。

第二十三條學校食堂的備餐間應當按專間要求設置。

第二十四條在教室或就餐場所分餐的托幼機構、學校可不設備餐專間,但應根據情況設置相應的成品暫存場所。

成品暫存場所應當按專用操作場所進行設置。

第二十五條從供餐單位統一訂餐的學校食堂需現場進行分餐的,其分餐場所應當符合專用操作場所設置要求。

第二十六條食品加工的工用具、存貯設備設施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用於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的工用具及容器宜通過形狀、材質、顏色區分,並做到標識明顯、定位存放。

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和容器應專用。

第二十七條學校食堂餐飲具消毒應以熱力消毒為主,化學消毒僅限於因材質或大小原因無法熱力消毒的餐飲具。

採用化學方式消毒的應嚴格按照有關要求設置足夠的水池,嚴格執行並落實消毒液濃度、浸泡時間及沖洗等要求。

第二十八條學校食堂應全面推行“明廚亮灶”建設,採用設立透明式、視頻監控式廚房等方式向就餐者展示食品加工製作關鍵場所和關鍵過程,保障就餐者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第三節 食品採購和貯存要求

第二十九條學校食堂應當選擇相對固定的食品供貨商。採購米、面、肉、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料,應與供貨單位簽訂包含食品安全內容的供貨協議。

第三十條學校食堂採購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查驗並索取供貨者的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資料。採購大米還應每批次索取包含重金屬指標的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在商場、超市等採購的食品應當保存好每日進貨票據;在農貿市場採購的食品,應由供貨方、採購人員在採購單據上簽字後妥善保管。不得采購無票證或票證不符的食品。

第三十一條學校食堂採購食品應當做好食品採購驗收和登記,建立食品進貨台賬,確保食品可追溯。

從固定供貨商採購且供貨票據信息齊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記記錄,但應按照時間順序分類整理、妥善保管好有關票據。

鼓勵學校食堂建立使用電子台賬,記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採購和使用情況。

第三十二條學校食堂除嚴禁採購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外,還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嚴禁採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

(二)不得使用防腐劑、乳化劑、穩定劑等食品添加劑;

(三)沒有完整標識的散裝油等其他散裝食品;

(四)禁止採購、使用和銷售含鋁膨鬆劑、人工着色劑以及含鋁面製品、含人工着色劑的肉製品和調味品;

(五)中國小校(含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技工院校的學生食堂不得製售生食類、冷食類(不含水果)食品和裱花蛋糕;

(六)嚴禁違規加工製作野生毒蕈、鮮黃花菜等高風險食品;

(七)儘量不採購四季豆等豆類。在加工製作四季豆等豆類和豆漿等食品時須確保燒熟煮透。

第三十三條食品貯存應當分類、離牆、離地存放,標識明顯。洗滌用品和減滅有害生物用品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貯存在食品倉庫。

食品及原料應當按品種分類存放。貨架應根據存放情況加貼標識,標註食品及原料的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相關信息,並及時更新。

拆袋後的大包裝原料、散裝食品應當採用符合食品包裝材質要求的容器存放,並加貼標識。

食品添加劑應設專櫃或專區存放,並顯著標識“食品添加劑”字樣,製作存放品種清單。

第三十四條食品及原料應當根據貯存的要求進行冷凍或冷藏。冷凍冷藏設施內的食品應當分類分層放置,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成品、半成品應當盛裝在容器內,並加蓋或用保鮮膜覆蓋。

第三十五條食品及原料的使用應當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及時清理銷燬變質和過期食品及原料。

第三十六條從供餐單位訂餐的學校食堂應選擇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且具備集體用餐配送資質,並達到食品安全等級評定B級以上的單位訂購。應對供餐單位的食品安全狀況、供餐能力、運輸車輛等進行實地考察,並按照要求對訂購的食品進行查驗。

供餐單位運送食品的車輛應配備符合條件的加熱保温設備或裝置,確保食品在運輸過程中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並確保食品從製作完成到食用時間間隔不得超過4個小時。

學校食堂不得訂購生食類、冷食類食品(水果除外)和裱花蛋糕等高風險食品。

第四節 加工過程控制要求

第三十七條學校食堂在加工製作食品時,應嚴格按照各功能(區)間與設備設施的用途和加工規程進行,不得隨意變更、交叉使用。

動物性、植物性、水產品食品原料應分池清洗。

各切配區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應立式存放。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按照標識嚴格分開使用。原料、半成品、成品應分開存放。

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於地上。

第三十八條學校食堂在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腐朽變質或者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九條烹飪食品應燒熟煮透,烹飪後的食品應在備餐間暫存。烹飪後至食用時間超過2小時的,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

第四十條供餐後剩餘的食品應冷藏,且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再次食用時,應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經高温徹底加熱後方可供應食用。

不得將剩餘食品與新加工食品混合加工後出售。

第四十一條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當遵循不用或者少用的原則。不得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應當存放於專用設施或區域中,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準確稱量,並建立完整的使用登記記錄。

第四十二條餐具、飲具等工用具清洗消毒應嚴格執行清洗消毒管理控制制度,並確保消毒達到規定的效果。

餐具、飲具的保潔設備設施應確保潔淨、密閉,並有明顯標識。保潔設備設施內不得存放雜物或私人物品。

第四十三條學校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應當留樣。食品留樣應按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在專用冷藏設施並在5℃左右的條件下冷藏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於100g,並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

第四十四條從業人員應當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髮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戴飾物,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衞生。

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應更換成專間專用工作服並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洗手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

第四十五條學校食堂供餐需分送各班級教室的,應當配備數量足夠的運送、存放等工用具,並保證送餐過程中的清潔衞生。每次運送食品前應對運送工具、容器等進行清洗消毒,運送裝卸過程中應密閉加蓋。

第四十六條學校食堂食品加工用水應符合國家標準GB5749《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規定。

第四十七條學校食堂應加強食品加工經營場所環境衞生管理,保持環境整潔,排水溝渠通暢,地面無積水、無積垢,設備設施正常運轉。

第四十八條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應存放於標識清楚、密閉的容器中,並日產日清。

餐廚廢棄物應交由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單位或個人處理,學校食堂經營者應與其簽訂合同,索取其經營資質等相關證明文件複印件,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台賬。

第四章 事故應急與處置

第四十九條各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衞生計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級政府制訂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求,明確各部門在應急處置中的具體職責。並根據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

第五十條學校食堂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學校(包括學校食堂經營者)和事發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教育行政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衞生計生部門應當在本級政府領導下,按照應急預案及時做出反應,依法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第五十一條學校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並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列入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培訓內容,並適時組織開展模擬演練。

學校應在食堂就餐區張貼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等,並加強對食堂從業人員、學生和教職工事故應急報告和處理的宣傳。

第五十二條學校應急聯繫人或其他人員接到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學校(包括學校食堂經營者)食品安全管理員或食品安全主要責任人報告。

學校接到報告後,應迅速採取下列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一)立即停止經營活動,保護現場,包括可疑食品、嘔吐物,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

(二)組織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人員;

(三)按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的規定,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教育部門或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報告;

(四)配合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開展的調查處置工作,並按照要求提供有關信息、資料和樣品;

(五)事故處理結束後,學校食堂應在有關部門指導下對被污染的食品和接觸過被污染食品的容器、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進行清洗、消毒等處理。

第五十三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遵照法律法規要求,會同同級衞生計生、教育行政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組織做好對事故的現場控制、調查取證、信息發佈等工作,並開展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及相關單位和人員事故責任的認定、追究等工作。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依法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流行病學調查報告。事故最終調查報告和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要逐級上報當地政府、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

第五十四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衞生計生部門應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新聞發佈工作機制,加強信息發佈前的溝通和論證,及時、統一、客觀、準確發佈權威信息。

第五章 監督與管理

第五十五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強化日常監管,落實春秋兩季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專項檢查工作,指導並督促學校食堂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

第五十六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會同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定期召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員會議,通報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情況、發現問題及整改要求等事項。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會同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定期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責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員進行集中培訓和考核。

第五十七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學校食堂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時,應當重點對下列事項進行檢查:

(一)經營許可情況及保持狀況;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配備、培訓及在崗履職情況;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制訂情況;

(四)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情況及檔案建立情況;

(五)學校和食堂經營者定期對食堂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自查的情況,以及對發現問題的整改、處理情況;

(六)食品處理區及公共區域的環境衞生、設備設施運行、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潔等情況;

(七)對食品貯存、加工製作等過程的管理控制情況;

(八)其他需要重點檢查的情況。

第五十八條學校食堂應主動公開米、面、油及肉等大宗食品原料的採購和檢驗證明等信息,以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學校主管部門的日常檢查、食品安全等級評定等情況。

第五十九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級評定未達到本規定要求的,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日常檢查的頻次,必要時應聯合學校主管部門開展對學校食堂開辦者和經營者的約談。

第六十條學校食堂主動公開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主管部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或風險未及時進行整治、消除隱患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增加日常監督檢查頻率和力度,必要時應聯合學校主管部門開展對學校食堂開辦者和經營者的約談。

第六十一條各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根據相關政策和要求,組織指導學校科學制定學校食堂建設規劃,全面推進學校食堂的標準化建設等工作,健全和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考核機制,定期進行食品安全的督導檢查,對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和風險及時處理。

第六十二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切實做好學校等人羣聚集單位的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同時應會同學校主管部門指導學校加強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識宣傳,提高對食源性疾病的辨別、防控能力。

第六十三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衞生計生等部門要進一步完善信息通報與聯合督查工作機制,強化溝通協商和協調協作。

第六十四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舉報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學校主管部門應做好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舉報受理、查處和反饋工作。

第六十五條學校和學校食堂經營者在食品加工經營過程中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六條上一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衞生計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下級部門有下列行為的,應重點開展督查督辦:

(一)對行政區域存在的學校食堂行業性食品安全問題,未及時組織整治,造成不良影響的;

(二)未按本規定定期組織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應急演練的;

(三)隱瞞、謊報、緩報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

(四)行政區域內發生學校食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時妥善處置,造成事故擴大或者蔓延,或造成不良影響或後果的;

(五)行政區域內發生學校食堂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一年內連續發生學校食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六)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未按法律法規和本規定要求對學校食堂開展經營許可和日常監督檢查,或者超越法定職權准予許可的;

(七)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未落實對學校食品安全宣傳、日常管理,以及未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

(八)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未按規定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和提交調查報告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六十七條供餐人數在50人以下的學校以及以簡單加工學生自帶糧食、蔬菜或以為學生熱飯為主的規模小的農村學校其供餐場所可不列入本規定的範圍。

第六十八條本規定由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東省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九條)本規定自文件發佈之日起30日後施行,有效期五年。

(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負責有關政府非税收入的執收工作;

(二)向社會公佈本單位負責執收的政府非税收入項目及依據、範圍、對象、標準、期限、程序、緩減免事項等內容;

(三)建立健全內部財政票據領用、保管、使用、核銷等制度,設立票據專管員;

(四)負責開具政府非税收入票據,並按確定的執收方式及時、足額上繳收入;

(五)按規定向同級財政部門編報本單位政府非税收入年度收入計劃;市級執收單位應當督促各縣(市、區)執收單位,根據分成規定及時提出資金上解申請;

(六)負責登記本單位執收的政府非税收入台賬,並及時與同級財政部門和代理銀行對賬;

(七)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自覺接受財政、監察、價格、審計等部門和人民銀行的檢查和監督;

(八)執收單位不得隱匿、轉移、截留、坐支、挪用和私分政府非税收入;

(九)依法做好政府非税收入執收管理的其他工作。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10

一、自覺辦理衞生許可證和年度驗審手續。

二、確保伙食質量,防止食物發黴腐敗變質,嚴防食物中毒。

三、嚴格執行各項衞生制度,生熟食分開存放,刀具、砧板分開使用,快餐盤、碗、筷要嚴格消毒,按規定做好留樣。

四、炊事員應注意個人衞生,必須持健康證上崗,工作時間應穿工作服,不戴戒指,勤剪指甲,每學年要進行一次身體健康檢查。

五、注意環境衞生,保持廚房、餐廳的整潔,每天勤打掃,每週一大掃,保持窗台玻璃明淨。

六、配備防蠅、防塵設施及冷凍設備,及時消滅蒼蠅、蟑螂和老鼠。

七、配合政教處、總務處、工會進行愛惜糧食教育,節約用電用水。

八、接受校內外有關部門的檢查和指導。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11

一、食品安全及營養餐責任追究制度

(一)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1、食品必須無毒、無害、符合國家衞生標準。若採購購買了腐爛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等食物或動物及其製品,將追究採購員的責任。

2、不符合衞生標準,將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以及摻假、仿造的食品進入到庫房,將追究庫管員的責任。

3、若有毒、有害或被有毒有害食品污染的食品以及不符合國家衞生要求的食品進入到食堂(小賣部)或操作加工間,將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4、將不符合國家衞生標準的食品銷售到師生員工中,可能對師生員工的健康造成危害的,將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5、若生、熟不分造成交叉污染,餐具、容器沒有洗淨、消毒,造成不良後果的將追究操作員的責任。

6、沒有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的措施,造成消化道傳染病和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將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

7、沒有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消防知識、設備安全防護知識、急救知識、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方面的教育,造成人身傷害及事故的將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

8、在工作期間未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留長指甲,戴手飾或染指甲、吸煙;餐具未按一洗、二刷、三清、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操作的,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9、不管是過渡承包食堂、小賣部或是引資建設的食堂、小賣部或學校自辦的食堂、小賣部,其食品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是學校,學校校(園)長是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者是直接責任人。若不履職盡責,玩忽職守,出現了食物中毒事故將追究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責任,按責任大小追究直接責任人、間接責任人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行政與法律責任。

(二)營養餐責任追究制度

1、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營養餐責任人要做出書面檢查,並通報批評:

①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未張貼上牆、制度未專檔存放。

②各項制度形同虛設,執行不力。

③未配備食品專用儲藏室,儲藏室、食堂操作間雜亂。

④儲藏室無防鼠、防蠅、防火、防盜、防破壞相關措施。

2、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對營養餐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或撤職等行政處分:

①確定享受營養改善計劃學生名單過程中,不按文件規定核定學生人數,弄虛作假,套取國家資金的。

②對因管理不善導致學生丟棄、浪費營養食品,造成惡劣影響的。

③對學生浪費食品的行為處理不當,經媒體曝光,給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工作抹黑,造成惡劣影響的。

3、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將相關責任人員移交司法機關查處,追究刑事責任:

①對擠佔、挪用、截留、剋扣、套取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專項資金,造成一定影響的。

②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專項資金賬務管理上混亂、支付不合理等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

③對因保管不善、加工不規範等造成學生羣體性食物中毒等嚴重衞生安全事故的。

二、食堂食品留樣與試嘗制度

(一)、為了確保食品衞生安全,食堂必須堅持食品留樣與試嘗制度。

(二)、每餐每樣食品至少取100克分別存放在清潔的容器裏(不能用餐盤),保存時間為48小時。

(三)、留樣食品應放於有蓋子或食用薄膜封口的容器內並分類標籤,不能混裝,存放於專門的冰箱內。

(四)、留樣食品應分早、中、晚三餐,每餐存放一格,48小時後,無師生髮生食物中毒現象才能處理。

(五)、食品留樣應專人、專管並做好記錄,以備查驗。

(六)、供餐前30分鐘,安排人員試嘗當餐所供應的所有食品(注意:一樣食品一個試嘗人,不能幾樣食品都是一個試嘗人,否則試嚐出了問題,不知是那一樣食品有問題),如無異常,才能向師生供應;試嘗後,試嘗者在記錄本上簽字。

三、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一)、輕微食物中毒

1、及時救治中毒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並詳細講述事情發生經過。

2、停止食物銷售,保護現場,封存可疑食品,安撫好其他輕微的中毒者,並立即與醫院聯繫,送往治療。

3、保護現場,關閉有關通道門,控制員工和外來人進出、接觸,通知並協助有關部門調查。

4、進行內部清理,並由部門負責人尋找中毒原因,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相應的調查。

5、留樣食品及留樣記錄備好送有關職能部門化驗、檢查。

(二)、重大食物中毒

1、立即停止食物銷售供應,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彙報,並向衞生和食藥監局等相關部門報案,配合醫務人員進行搶救。

2、封閉內部通道,關閉大門,不準工作人員和外來人員進出、接觸,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並準備好員工健康證及食品留樣記錄、留樣食品。

3、保護好現場,進行內部清理,尋求中毒原因,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調查,並如實回答調查人員的問話。

4、化學性食物中毒要追究原料來源源頭,看是否是人為破壞,並對所有現場人員進行現場詢問,檢查有無化學毒素,配合有關部門調查。

5、把留樣食物及留樣記錄及時送往有關部門化驗、檢查,並準備好各種餐用具送交衞生部門進行化驗。

6、對輕微中毒者無需送醫院的,要現場進行安撫、救護,進行疏導,保持現場穩定。

7、積極做好一切善後親屬的安慰工作,安排好他們的生活,使影響降低到最低點。

四、原材料採購索證制度

(一)、根據食堂所列的採購入圍企業名單,考察相關商家目前的經營實體、經營狀況後,進行集中招標採購米、面、油、肉等大宗物資。

(二)、根據食堂所列的採購品種,考察相關商家經營實體及經營狀況後,採購調料製品、調味品等,並索取商家的營業執照、衞生經營許可證、質量檢驗報告(複印件)。

(三)、進行自送的物資、家禽、動物食品,須索取商家的營業執照、衞生經營許可證、檢疫合格證(複印件)。

(四)、進行部分自送物資如紅腸、煙燻等製品,須索取商家的營業執照、衞生經營許可證、合格證等相關證件(複印件)。

(五)、採購人員直接採購幹雜製品時,要了解供貨商的經營狀況、信譽等,並索取對方的相關證件(複印件)及售貨發票。

(六)、採購所有的原材料時,須認真仔細查看所購產品的生產日期、生產地址、註冊商標、保質期限、標籤、QS標誌等,禁止採購“三無”產品。

(七)、採購員採購蔬菜無法取得對方的生產資質情況時,需要求對方提供聯繫方式、聯繫人、聯繫地址等。

(八)、應取得對方資質而未取得的,應按照食堂相關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九)、所有的原材料索證記錄應由採購、保管、辦公室各保留一份備查。

五、庫房管理制度

(一)、庫房要由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庫房物資的驗收、出入庫、儲存、保管等日常工作。

(二)、庫房物資實行“先進先出”的作業原則,並按物資類別決定物資的儲存方式及擺放位置。

(三)、物資驗收過程中,要嚴把質量關,不得短斤少兩、以次充好、以假亂真。

(四)、庫房管理人員每週對庫房內的物資進行檢查,發現黴變、破損、過期等物資要立即進行處理。

(五)、每天定時對庫房內的物資進行規範化整理,對地面、貨架、門窗、牆壁進行全面清潔。

(六)、每月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發現消防隱患,要及時向相關領導彙報,進行整改。

(七)、庫房管理人員要嚴格庫房物資進、出庫手續,嚴禁事後補辦,做到帳物相符,隨時接受單位主管或財務稽核人員的抽查。

(八)、庫房要每月進行盤點,檢查貨物實存數與明細帳目是否一致,每季度要進行盤存,並填制盤存報表。

(九)、庫房物資如遇貶值、報廢、報損、盤盈、盤虧等,要及時上報食堂負責人,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未經批准的,庫房管理人員原則上不得擅自處理。庫房管理人員禁止採取“盈時多送,虧時剋扣”的違紀做法。

(十)、庫房管理人員下班離開前,應巡視庫房門窗、電源、水源是否關閉,以確保庫房內的物資安全。

六、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一)、液體劑原料每公斤可使用0。15克糖精,如製作饅頭、發糕、油炸粱糕等。

(二)、使用天然食用色素檸檬黃、靛藍、胭脂紅和蘇丹黃為0。1克/公斤;黃梅、紅瓜及青絲屬水果製品,其使用量限制在5克/公斤內。

(三)、對於用葉綠素做翡翠色菜餚,須在綠色汁中滴一點鹼液以保持綠色的穩定,其鹼的量限制在6克/公斤內。

(四)、使用香料等添加劑,特別是肉豆蔻、茴香、桂皮等香料因含有黃樟素致癌作用,因此其投放量應限制

(五)、食品中應用亞硝酸鹽時,須嚴格按要求投放。使用量應限制在0。15克/公斤內。

(六)、添加劑設置專人保管,其領用須經管理人員同意後才能領用,不得使用已變質或受污染的食品添加劑。

(七)、添加劑的使用,須由專業製作加工人員操作,嚴禁非專業人員擅自取用。對其使用種類及數量須由專人記錄在案。

(八)、專人採購,嚴禁與食品及其原輔材料混裝混放。

七、原料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操作員工應進行必要的消毒程序後,方可進入操作間進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加工前認真驗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質量,嚴禁加工不合格原材料。

(三)、待加工原料進行清洗後,分類存發,按存放時間進行前後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四)、加工植物類原材料,應根據菜品及烹調的具體情況來定。對蔬菜原料進行撿摘剝削等加工處理;對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時侵入水中,瀝乾水分,置於相應盛器內。

(五)、水產品和肉類產品加工應除盡污穢雜質,按用途進行原料加工,加工後嚴禁落地存放。鮮凍食品應解凍後進行粗加工,加工時避免損傷鮮活水產品肉質。

(六)、活禽類加工應放血完全、褪毛乾淨、取內臟徹底;肉禽類清洗後無血、毛,魚類清洗後無鱗、鰓、內臟,保持清潔衞生,不同原材料進行分開加工,防止污染。

(七)、加工乾料,先按用途歸順原料種類,根據不同類型的原料進行不同的加工;對於需鹼發的乾料,應注意鹼發要點,保證原料的最大膨脹度。

八、烹調製作管理制度

(一)、操作員進入必要的消毒程序後,方可進入操作間進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烹製前,必須對烹製材料進行檢查,嚴禁烹製變質食品及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三)、熟食品應存放在專用的經過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四)、依據廚房既定標準的烹調,按既定的味型標準,準確調味;避免調味品相互交叉。

(五)、根據菜餚的質感要求,選擇烹製方法,運用火力,掌握時間,保證菜餚成菜火候,使出品菜符合製作要求。

(六)、各類原料的熱處理應儘量保存原料的營養成分,必要時可用一些製作工藝的輔助原料進行保護。

(七)、根據菜餚的原料要求,對不同性質的原料進行初步處理。如:焯水、水煮、過油、汽蒸、走紅等達到處理的效果,保證菜品的質量。

(八)、根據飲食規律和就餐時間及特點,調整好菜餚出品順序和節奏,保證銷售品種以及菜品的温度,保證質感和口味的穩定。

(九)、在烹調中,廚師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減少、降低製作中的隨意性,嚴禁任何違規操作和影響菜餚質量的製作手法。

(十)、剩餘熟食品放入熟食箱,隔離、存放超過四個小時的熟食品,應回鍋加熱透後供應。

九、麪食製作管理制度

(一)、操作員進入必要的消毒程序後,方可進入操作間進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產品必須按照食堂的執行標準及麪點的經營要求,按用途區別品種,並對所需粗加工原料進行分檔、切割處理。

(三)、根據用途、品種和配料標準,對米、面等糧食原料進行處理加工。將構成麪點的各種配料按規格配製標準、分別種類放置。

(四)、須使用廚房既定標準調味品。既定味型標準對餡料準確調味,並避免調味品相互交叉污染。

(五)、根據麪點的質感要求,選擇熟制方法,運用火力,掌握時間,注意面品的成熟火候,達到最佳效果,保證產品的質量。

(六)、根據麪點種類的具體要求,配齊相關原料,按照操作規程加工成各式皮胚和麪胚。

(七)、製作麪點成品時,須嚴格按品種規定的質量要求,按皮胚和餡料的搭配比例進行製作。

(八)、根據白案原料的性質及存放要領處理和保存原材料,半成品應分類處理。嚴禁混合存放。

(九)、製作面品半成品時,應生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

(十)、按食品添加劑使用衞生標準使用添加劑。

(十一)、工作結束後,將刀、砧板、容器、用具、枱面、發酵麪缸、面機等食品機械洗刷乾淨。

十、原料配餐管理制度

(一)、操作員工在進入必要的消毒程序後,方可進入操作間進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認真做好配餐原料的衞生。對配餐原料要分類擺放,不得交叉污染,特別是半成品原料。生熟原料的隔離要按先後順序,不能生熟相互污染。

(三)、配餐前須檢查原料質量是否合格,並進行配份、成本、售價核定。

(四)、配餐時應使用稱量、計數和計量等控制工具。對配餐原料進行核對,達到質價相符。

(五)、嚴禁使用不妥當和不協調的配餐方式,以保證原料營養成分。

(六)、在配餐中,須按原料性質進行配置;嚴禁使用不合理的原料及相互配餐:如帶酸性物質的原料,不能與綠葉素較強的匹配;植物蛋白不能與較強的果酸原料匹配等。

(七)、配菜盆與出菜盆分開,並保持清潔衞生。

(八)、設專人管理冰箱,定期化霜,清理;食品分類存放,生食品與半成品隔放。

十一、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從業人員(含班級分餐員)須參加基礎衞生培訓、持有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健康證時效為一年。

(二)、從業人員(含班級分餐員)辦理健康證須統一組織在指定地點進行體檢。

(三)、辦證人員需在體檢處進行初步的衞生知識培訓。

(四)、從業人員(含班級分餐員)健康證辦理須本人進行,嚴禁代檢、代查;嚴格遵守體檢注意事項。

(五)、體檢未合格的從業人員(含班級分餐員),體檢負責人應告知當事人未合格原因,並將體檢單交於本人;待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健康證到期再進行體檢的人員,檢查未合格的應立即停職、禁止進入加工間、禁止與原材料接觸和進行分餐,並進行復查,複查仍不合格的將予以解聘,複查合格者則恢復原崗位工作。

(七)、從業人員(含班級分餐員)在崗期間,健康證原件交個人保管,其複印件交食堂統一存檔管理,以備查閲。食堂在健康證即將失效前10天,由各食堂負責人統一組織體檢辦證。

(八)、健康體檢到期而未辦理的從業人員(含班級分餐員),應立即組織辦理,直至領取新的健康證後方能上崗工作。

(九)、學校食品衞生管理員、各食堂負責人須每天對從業人員個人健康、衞生情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

十二、從業人員衞生知識培訓制度

(一)、待聘從業人員須在健康證辦理處進行初步的衞生知識培訓。

(二)、新聘從業人員須經崗前紀律、安全、衞生知識培訓後方可上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參加崗前培訓的,學校應另行安排時間為其進行“補課”。

(三)、培訓時間、地點由學校統一計劃,並由相關負責人對培訓過程進行監督、考核與記錄。

(四)、每年對從業人員進行兩次以上系統的衞生知識培訓,並至少保障每年有一次由藥監部門指導的培訓。

(五)、學校結合季節特點,每年組織開展突發腸道疾病及其他季節性多發疾病專題衞生知識培訓。

(六)、參加培訓人員應嚴格遵守培訓紀律,認真聽講,做好筆記,切實提高自身衞生知識水平。

(七)、待聘從業人員參加崗前培訓後,經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崗,直到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工作;在職從業人員參加衞生知識培訓,考核成績與年終考核掛鈎。

十三、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堂在清洗餐具、用具時,應做到“四池分開”,並在水池的明顯位置註明標識。

(二)、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過程中須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沖洗”,不得減少任何環節。

(三)、清洗時,在水池裏放入5—10/1000的洗潔劑,注入熱水,將洗潔劑攪拌均勻,水温控制在40℃;再將餐具、用具內的雜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鐘後進行清洗。

(四)、洗淨後,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應放入蒸車內進行消毒,蒸汽温度保持100℃,蒸煮時間為15—30分鐘;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須用藥物浸泡進行消毒(藥物濃度為1—3/10000),浸泡時間15—30分鐘。

(五)、對每餐未用的餐具,必須收回洗碗間用清水沖洗,進行消毒後,方可再用。

(六)、食堂每日用完後的菜墩、菜刀必須放在適量的消毒液中進行浸泡,浸泡時間為15—30分鐘;不能進行浸泡的不鏽鋼桌、不鏽架等用具必須定期用適量濃度消毒夜進行擦試。

(七)、待消毒後的餐具、用具、器皿乾燥後,應放入指定的位置,並加蓋封存,防止細菌浸入。

(八)、食堂應設定專人對餐具、用具、器皿等進行清洗、消毒和保管。

(九)、消毒車及消毒存放後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必須保持清潔衞生,不得存放任何與其無關的物品和有害物質。

(十)、洗碗間及消毒間須保持整潔、衞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害氣體、污物、易爆物品等。

(十一)、下班時,專職管理人員應鎖好餐具間及洗碗間的門窗。

十四、衞生檢查制度

(一)、根據行業要求和食堂的實際,制定衞生檢查、監督、考核管理體系及相應的衞生管理標準,以保證食堂自律,保持衞生、乾淨、整潔、明亮。

(二)、食堂應根據本部門的實際狀況,制定相應的衞生自查計劃,並派專人負責落實。

(三)、食品衞生管理人員應每天不定時的對食堂及食堂餐、用具、設施設備進行抽查,並對存在的問題作好記錄,及時向食堂負責人提出改進意見。

(四)、抽調相關衞生管理人員組成專項衞生考評小組,每週五對食堂衞生狀況進行全面檢查,並作好衞生檢查記錄。

(五)、衞生檢查考評小組應將檢查抽查情況向負責人彙報並及時向食堂及相關部門進行內部通報。

(六)、食堂應根據本週內所通報的衞生狀況和相關要求,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整頓落實,必要時向衞生檢查考評小組遞交書面材料。

(七)、食堂衞生狀況經多次通報仍沒有落實和整改的,食品衞生管理人員有權對相關負責人進行批評和相應處罰;衞生執行情況將與年終考核掛鈎。

(八)、衞生檢查考評小組應按照所制定的各項衞生標準,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日常衞生大檢查,對存在衞生隱患的地方,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必要時作內部通報批評。

(九)、所有檢查資料須在學校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報交與辦公室存檔保存,以備查閲。

金堂縣教育局成都市金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製

20__年二月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12

1、燃氣間內經常保持清潔,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存放燃氣的房間,嚴禁火種,嚴防明火入內。

3、設置專職安全員,定期(每月)檢查燃氣設施安全,發現問題後做相關處理,處理不了的要及時上報綜合部。

4、送氣時要做好交接,檢查鋼瓶的檢驗期限及檢驗合格證。

5、每餐使用完燃氣之後,由當天值班員負責關好閥門並檢查氣體有無泄漏,確保無泄漏方能離開。

6、燃氣點燃之前,應檢查液化氣開關,灶內是否有液化氣味道,以防外漏。點火時人要站在爐門側面。

7、如發現室內有液化氣味,先將門窗打開,關閉任何電器開關,不查明原因,不得點燃。

8、懷疑燃氣管線有漏氣時,不可用明火進行檢查測試,應用肥皂泡檢查有無泄漏。

9、燃氣一旦失火,千萬不要驚慌,立即切斷氣源,關閉電閘。及時疏散人羣,確保人身安全,儘量減少損失。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13

一、所有就餐同學必須履行相關手續,憑食堂磁卡,按服務程序正常在食堂就餐。

二、就餐同學必須愛惜糧食,珍惜金錢,反對鋪張浪費。

三、就餐同學必須相互關心,互相謙讓,自覺排隊,不得爭先恐後,不得為後到同學代購飯菜。

四、就餐時必須愛護食堂環境,保持餐桌、座位、地面衞生,嚴禁飯菜亂倒亂灑。

五、就餐時不得大聲喧譁,不得敲打餐具、餐桌,杜絕在食堂 內起鬨。

七、按時就餐,不得提前,不得故意拖延時間。有特殊情況,事先與事務處聯繫。

八、就餐同學必須愛護食堂公物。如有損壞,必須按價賠償。

九、就餐同學必須尊重食堂工作人員,自覺服從餐廳管理。

一、所有就餐同學必須履行相關手續,憑食堂磁卡,按服務程序正常在食堂就餐。

二、就餐同學必須愛惜糧食,珍惜金錢,反對鋪張浪費。

三、就餐同學必須相互關心,互相謙讓,自覺排隊,不得爭先恐後,不得為後到同學代購飯菜。

四、就餐時必須愛護食堂環境,保持餐桌、座位、地面衞生,嚴禁飯菜亂倒亂灑。

五、就餐時不得大聲喧譁,不得敲打餐具、餐桌,杜絕在食堂 內起鬨。

七、按時就餐,不得提前,不得故意拖延時間。有特殊情況,事先與事務處聯繫。

八、就餐同學必須愛護食堂公物。如有損壞,必須按價賠償。

九、就餐同學必須尊重食堂工作人員,自覺服從餐廳管理。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14

1.學校(幼兒園)食堂每餐必須指定1名負責人進行陪餐,每週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並交由食堂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2.陪餐人員在值勤當天吃學生套餐,負責對當餐飯菜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評價,負責對食堂環境衞生、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負責徵求就餐學生的意見建議,並做好陪餐記錄。陪餐記錄包括日期和餐次,飯菜的品種名稱、外觀、口味、質量等的.直觀評價,學生反饋意見,發現的問題和整改情況等。陪餐記錄由陪餐人員在當次陪餐後詳細記錄。

3.陪餐人員發現食品安全隱患的應立即指出,並監督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及時整改。

4.陪餐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對不認真記載陪餐記錄、不及時指出整改問題的,給予批評教育,對危害學生健康的安全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或不及時制止、出現食物中毒或感染症狀不及時報告,造成惡劣後果的,視情節進行嚴肅的責任追究。

5.陪餐實行成本核算制和自費制。食堂每月根據食品成本進行核算後統一收取陪餐人員的陪餐費用。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15

一、如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學校行政領導迅速趕赴現場,及時組織教師和相關人員搶救治療食物中毒人員,儘可能按就近、相對集中的原則進行搶救處理。

二、立即用電話向市疾控中心、衞生執法監督所、市教育局、當地政府彙報,報告中毒情況、發生時間、主要症狀、中毒人數等。

三、全力保持學校的穩定,全體教職工統一認識、統一思想,作好輿論導向和家長羣眾的安撫解釋工作,避免教師、學生、家長和其他人員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亂。如懷疑是人為投毒,應立即向當地派出所報告。

四、嘔吐有利於毒物排出,病人發生嘔吐時,切忌止吐。學校安排人員配合醫院、醫務人員妥善救治病人,並派人到醫院守護中毒病人,有什麼情況便於及時彙報、解決和處理。

五、學校領導應派有關人員保護好現場,保管好供應給學生的食物,對可疑的食物和留樣食品立即封存。待現場調查取證結束後,按照教育局、市衞生執法監督所的要求進行處理。

六、學校領導和有關人員要密切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學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工作,對發生食物中毒的學生逐一進行個案調查,內容包括主要症狀、最早發病時間,如實説明24-48小時前的進餐情況等,做好學生思想工作,讓學生積極配合醫院醫務人員進行治療,遵守醫囑,爭取早日康復。

七、食管辦迅速通知班主任、生活老師到現場,安撫本班學生,校醫到現場指導急救辦法。並由校長報教育局申請該班或全校停課。

八、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車能迅速運輸患者。後勤人員、保安到現場維持秩序,關閉校門,疏導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員湧入學校影響正常的急救工作。

九、班主任組織其餘學生回到教室,並從心理學角度疏導學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羣體臆病現象,等待學校領導的通知。

十、患者送往醫院後,當班行政、政教處人員留守學校外,其餘行政人員、涉及班的班主任應到醫院慰問、安撫患者。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16

1. 食堂從業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學院、食堂的各項規章制度,樹立大局觀和為師生服務的思想,辦好伙食,為學院的穩定和發展作貢獻。

2. 自覺服從後勤管理處和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從事不正當或非法的經營活動。

3. 食堂從業人員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規定,嚴禁出售假劣、腐爛變質食品和有病、害的獸禽肉類。

4. 食品採購員不得采購病死的任何肉類、變質蔬菜和食品,所採購回來的食品必須經管理員檢查合格後方可加工。

5. 食堂人員要做到勤剪指甲、勤換衣服,上崗前必須整齊穿戴工作服,洗淨手,不準戴任何手飾上崗。

6. 食堂嚴禁加工油脂酸敗、腐爛變質的食品,一經發現將處以重罰。

7. 食堂人員必須做到餐具的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程序,餐桌、餐廳要隨髒隨抹隨打掃,保持整個餐廳桌椅、地面明亮清潔。

8. 加工食品的刀具案板應生熟分開,不得混用,冰櫃應生熟分放。下生上熟。

9. 加工場所要隨時打掃,保持清潔衞生,地面要衝洗。

10. 各食堂臨時保管室存放物資必須上架並且要有標籤,食品和非食品要分開,且要注意保質期,以防變質生蟲,沒用完的物資必須及時封口,防止老鼠和蟑螳。

11. 凡在食堂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三證'齊全,否則不得使用。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17

一、食堂管理人員要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責任人職責,嚴格執行學校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規定。

二、食堂必須按要求將餐廚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廁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三、餐廚廢棄物實行分類管理,分別處理。食品原料粗加工產生的垃圾(菜葉、根鬚、動物內臟、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處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蓋子,運往學校垃圾站,由環衞工人轉運處置;泔水類垃圾(食物殘渣、飯、菜、湯水、鍋底、留樣處理物等)按規定倒入專用泔水桶,由餐廚油脂回收企業或養殖户回收。

四、泔水類垃圾按要求要與回收方簽訂回收協議書,註明泔水類垃圾回收用途,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廚廢棄物處置安排專人負責,建立完整處置台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定期報告總務處,並接受監督檢查。

六、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加強對食堂餐廚廢棄物處置工作的檢查監督,對不按規定處理餐廚垃圾的'食堂,責令立即改正,並給予相關人員一定的處罰。

學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度

一、學校要對全體師生進行食品安全的防範自我保護及救助方法的宣傳、教育。

二、食堂一旦發現食品、飲水等有問題,要求學生馬上停用,並立即向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彙報,協助學校爭取急救措施和補救辦法。

三、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應立即報告班主任或課任教師和醫務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課任教師和醫務室或食堂應立即報告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衞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衞生防疫機構報告。

四、按病人的情況立即送有關醫院治療,協助衞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六、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18

為切實搞好學校食堂餐飲服務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從源頭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發生,為學校師生營造一個安全、衞生的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管理機構,明確職責

第一條成立學校食堂餐飲和食品衞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為組長,分管副校長為副組長,校醫、分管食堂的處室主任、專(兼)職食堂管理員、各年級組長以及班主任等為領導小組成員。

第二條建立健全食堂餐飲和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建立健全食堂餐飲服務和食品衞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

第四條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衞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食品加工操作間和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衞生與安全。

第五條實行事故責任追查制度。事故責任追查做到“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教師、學生未受教育不放過。

第六條加強學生飲食衞生教育,科學引導,教育學生不購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七條積極組織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參加食品衞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

第八條主動配合上級教育、衞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檢查、評比和考核工作,對各相關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及時整改。確定專人收集、整理、歸檔食堂管理資料。

二、食堂設備與環境衞生要求

第九條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第十條食堂的佈局應當合理,應有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食堂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設有獨立的粗加工間、原料庫、更衣室、操作間。

2、操作間有瓷磚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製成的牆裙(1.5m以上)、排氣扇、紗門紗窗、密閉的廢物桶,下水道出口處有防鼠金屬隔柵。

3、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於清洗與排水;

4、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衞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設備。

5、原料庫有防鼠、防蟲、防黴、防潮措施,原料離地離牆10cm存放,保持空氣流通。

第十一條使用耐磨損、易清洗無毒材料製造或建成的餐飲具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具備2個消毒池,並不得與蔬菜、肉類清洗的設施混用。要做到四分開:餐具洗清分開,原料葷蔬清洗池分開,切配用具生熟、葷蔬分開,貯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開,並有明顯的文字標識。

第十二條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消毒後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櫃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並在餐飲具貯存櫃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櫃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第十三條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衞生標準或要求。洗滌、消毒劑必須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櫥櫃),並有明顯的標記。

第十四條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第十五條必須取得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堂從業人員要持有健康證及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並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衞生行政部門的衞生監督。

三、食品採購衞生要求

第十六條嚴格把好食品的採購關。必須到持有食品生產、流通許可證及產品合格的生產、經營單位採購食品,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索票;大宗食品採購應相對固定,以保證其質量。禁止採購以下食品:

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3、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衞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七條採購大宗食品及其原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索取檢驗合格證。

第十八條採購的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必須在包裝標識上按照規定標出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質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包裝標識必須清楚,容易辯識。

第十九條採購食品添加劑必須選購國家允許使用、定點生產的食用級食品添加劑。

第二十條採購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食品使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相應的衞生標準,對人體安全、無害。

四、食品貯存及倉庫衞生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條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離牆離地存放,各類食品要有明顯標誌,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櫃存放。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第二十二條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雜物及個人生活物品。

第二十三條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刀具用完後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條食品倉庫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正常運轉。

第二十五條食品進出倉庫應專人驗收、登記,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檢查清倉,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長蟲,及時將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清理出庫。

第二十六條食品倉庫應經常通風、清掃,保持乾燥和清潔。

五、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範圍要求

第二十七條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櫃應有明顯區分標誌,宜設外顯式温度(指示)計,以便於對冷藏、冷凍櫃內部温度的監測。

第二十八條食品在冷藏、冷凍櫃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第二十九條食品在冷藏、冷凍櫃內貯藏時,為確保食品中心温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温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第三十條用於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櫃,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温度達到要求並保持衞生。

第三十一條冷藏:指為保鮮和反腐的需要,將食品或原料置於冰點以上較低温度條件下貯存的過程,冷藏温度的範圍應在0~10℃之間;冷凍:指將食品或原料置於冰點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凍狀態的貯存過程,冷凍温度的範圍應在-20℃~-1℃之間。

六、食品加工衞生要求

第三十二條每天應有監管人員對食堂食品進行檢查,食堂炊事員必須採用新鮮潔淨的食品原料製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三十三條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加工後的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不得向學生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

第三十四條不得製售冷葷涼菜。

第三十五條食品在烹飪後至出售前不超過2個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應當在高於60℃條件下存放。

第三十六條食堂剩餘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温徹底加熱後,方可繼續出售。

第三十七條清洗池應做到葷、素食品分池清洗,上下水通暢,並具一定容積的帶蓋容器。

第三十八條粗加工過程中葷、素食品必須分開存放。

第三十九條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潔。加工後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衞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防塵防蠅設施齊全,使用正常。

第四十條工作人員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衞生。

七、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潔衞生要求

第四十一條手工清洗步驟:

1、刮掉餐具表面食物殘渣、污垢。

2、用洗滌劑溶液洗淨餐具表面。

3、用清水衝去殘留的洗滌劑。

4、洗劑與清衝分池進行。

第四十二條主要使用以下方法消毒:

1、煮沸消毒:該方法即經濟又可靠,消毒時把洗淨的餐具全部浸泡在水中,煮沸並保持10分鐘以上開水煮、消毒後餐具密閉保存。

2、蒸汽消毒:將餐具放入蒸箱內,温度達到100℃並保持10分鐘以上。

3、乾熱消毒:通常採用遠紅外或電烤消毒

,控制温度120℃並保持10分鐘以上。

4、使用消毒藥片消毒時,要達到規定的濃度,消毒時間須達到15分鐘以上。消毒後需用潔淨水沖洗。

第四十三條保潔

1、清洗並消毒後的餐飲具要自然濾幹或烘乾,不應使用手巾、餐布擦乾。

2、清洗並消毒後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專用保潔櫃,不應過早置入桌上。

八、食品留樣要求

第四十四條為師生提供的每餐、每樣食品都必須由專人負責留樣。

第四十五條留樣要求:留樣食品不少於100克,分別盛放在已消毒密閉的容器中,等留樣食品冷卻後,必須用保鮮膜密封好(或蓋上),防止樣品被污染。並在外面標明留樣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貼好標籤後必須立即存入專用留樣冰箱內,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留樣時期、食品名稱,便於檢查。

第四十六條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其他食品,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後方可倒掉。

九、食堂從業人員衞生要求

第四十七條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衞生的基本要求。

第四十八條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

第四十九條建立晨檢制度,發現發熱或腹瀉情況時,應立即報告有關主管人員,並應立即離崗就診,待恢復健康或診斷明確才能重新上崗。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衞生的人員,立即調離工作崗位。

第五十條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必須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便後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時有吸煙、擤鼻涕、挖耳朵等不良行為。

5、工作服定期換洗,保持清潔,一旦髒污,隨時更換;冷菜間等專間操作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勤洗澡,勤換工作服,勤理髮,勤剪指甲。

6、切實落實日常責任分解職責,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能帶入食品處理區;在食品處理區內禁止吸煙、吃東西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保證責任區域內衞生整潔。

7、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脱去工作服;需清洗的工作服應放在食品處理區之外。遵守員工儀表儀容制度,大方整潔。

第五十一條熟練掌握本崗位的操作規程,遵守本崗位衞生制度。

十、學校食品衞生安全事故快速處理要求

第五十二條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後,應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在第一時間(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時限及程序向區教委體藝衞科、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聯繫電話:區教委體藝衞科:

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協助衞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區衞生監督所執法人員進行調查,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採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第五十三條本規定製度自公佈之日起試行,原有相關規定作廢。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19

為了強化食堂管理,確保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根據衞生部門有關規定及學校相關規章制度,結合食堂具體情況,特制定以下基本管理制度。

一、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認真學習並貫徹執行中央,地方各衞生部門下發的各項衞生管理規定條例等。

二、所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經健康衞生檢查,並持有健康證方可上崗。

三、嚴格學習制度。

四、劃分崗位清潔衞生區域,制定崗位責任制,落實責任,獎懲逗硬。

五、嚴把食品採購關,食堂採購員應按照衞生部門有關規定進行採購,必須到持有衞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索證,禁止採購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混有異物,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六、食堂保管員應嚴格按照食品採購規定,對採購的食品逐一驗收,對不合格食品拒絕驗收,並報告食堂管理員,查清責任。對驗收入庫的,必須逐項登記,採取先進先出的方法,保證食品新鮮,安全。

七、食堂員工應有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必須堅持更衣洗手,消毒後方可進入操作程序,如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病狀時,須脱離工作崗位,治癒後方可上崗。

八、嚴格保衞安全制度,嚴禁非食堂員工隨意進入食堂的操作間,食品保管庫房,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

九、嚴格餐具清洗規定,切實執行“一洗、二清、三消毒”的餐具清潔程序,保證餐具的清潔衞生,防止傳染病的防生。

十、堅持食品留樣制度,對學校一日四餐的各類留樣食品分批次全部進入專用儲藏冰箱,並表明標識做好記錄、備查。

十一、食堂工作人員不得在食品加工及銷售場內吸煙。

十二、食堂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工號牌上崗。

十三、食堂管理人員,每日對所有食堂工作進行逐項檢查並詳細登記。

1、加強宣傳和教育,使全體師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狀表現。

2、課任教師和班主任每天主動關心學生的健康狀況。

3、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時,必須逐級上報,不得瞞報。

4、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後應立即停止供應一切食品,保護現象,並將中毒師生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5、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後,應立即將有關情況上報區教委及衞生行政部門。

6、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20

1、食品留樣由專人負責。

2、每天供應的各種菜餚(包括含餡的面製品)應當分別在冰箱內留樣24小時。

3、每種菜餚留樣量為50克以上。

4、留樣負責人員做好每天的留樣記錄,一次檢查不留樣罰5元。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21

學校食堂食品試嘗留樣管理制度食品試嘗留樣,是預防師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檢驗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據。為確保師生食品衞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樣試嘗制度。

一、每餐堅持飯菜留樣,並在留樣容器盒上標明菜名、日期、時間等。

二、飯菜留樣應留足數量(不少於100克),儲存於專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攝氏度左右。

三、每天堅持飯菜試嘗,由管理人員指定專人分別進行試嘗,並按《食品留樣試嘗情況登記表》進行逐項登記。

四、飯菜留樣必須堅持48小時。

五、學校分管領導不定期進行抽查並按食堂當天菜譜記載情況,逐一對照檢查,若發現食堂沒有堅持飯菜試嘗留樣,應按學校安全責任目標管理和食堂衞生責任追究制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22

1、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衞生法律和衞生知識培訓;

2、制定食品衞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衞生狀況並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衞生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並提出處理意見;

4、對食品衞生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5、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督促患有有礙食品衞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6、建立食品衞生管理檔案;

7、配合衞生監督機構對本單位的食品衞生進行監督檢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8、參與保證食品衞生有關的其他管理情況。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23

學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僅用量大、週轉快,而且與進餐者直接相關,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潔,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過就餐環節,病菌或病毒就會進入體內,造成腸道傳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發生與流行。為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衞生法》和《傳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一、餐具洗消程序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應當遵守國家制訂的操作規範及衞生要求,嚴格按照洗消程序進行消毒:

第一步是用熱水洗去食物殘渣(水温以50~60℃為宜);

第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殘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為宜);

第三步是消毒,可採用物理的或者化學法殺滅餐具上的殘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

第四步是沖洗,即用清潔衞生的清水沖洗掉餐具上的殘留藥物;

第五步是保潔,即將洗淨消毒後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潔設施內備用,以防止再污染。

二、餐具洗滌消毒人員應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餐具如何進行消毒呢?

目前國內外餐具消毒方法一般有兩類:一類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熱力滅殺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紅外線等;另一類是化學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學消毒劑滅殺滅病原微生物。但後一類有一定副作用,對人體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國家對用於餐具的化學消毒劑實行嚴格管制,必須經省以上食品衞生監督機構審查批准方能生產、使用。目前,經國家批准常用於餐具的消毒毒劑有滅菌片、Te-101片、84肝炎消毒液等。其中,滅菌片有含氯量高、穩定易保存,入水後易崩解等優點,成為餐具消毒的首選毒劑。以上兩類中,以物理消毒法最理想。

幾種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衞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鍋應呈桶狀、鍋底稍平,水量適度,以竹籃盛裝餐具,當水沸時,將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時,取出備用,就是沸進沸出。

(2)蒸汽消毒法。這是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種多樣,有簡易蒸汽消毒法、鍋爐蒸汽法、電熱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80℃上,保持30分鐘即可。

(3)滅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藥物兑自來水0.5公斤的比例配製消毒液,然後將洗淨的碗盤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內,浸泡3-5分鐘。

(4)84肝炎消毒劑消毒法。用自來水配製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來水加入84肝炎消毒劑10毫升),將洗淨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鐘,取出備用,配製均用自來水,不得用熱水。

三、加強餐具洗滌消毒工作的管理食堂指定人員負責餐具容器、用具洗滌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經常化。並可通過以下檢查方法檢查其工作質量:

1)感官檢查。首先檢查洗滌人員是否按洗滌程序操作,有無弄虛作假,省略消毒程序;

2)檢查消毒設備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無消毒液,消毒櫃的温度等;最後檢查備用餐具的衞生質量,一般來講,衞生質量較好的餐具應當是內外壁和底部無油膩,呈現本色。

3)餘氯試紙檢查法。這是一種快速直觀的檢查方法,適用於使用氯制消毒的餐具,其靈敏度很高,殘留餘氯在5ppm時也能檢出。具體操作法是取餘氯試紙一小塊,投入備用碗盤內接觸殘留液,數秒後進行觀察,若試紙變為淡紫色或深藍色,表明該餐具已消毒,其顏色的深淺與消毒劑濃度的高低相關,一般要求試紙呈深藍色(其餘氯濃度約300ppm),若試紙仍為白色,證明該餐具未經消毒液消毒。

4)細菌學檢查法。一般由國家食品衞生監督機構使用。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24

為保障師生的飲食安全衞生,提高食堂服務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食堂由總務處負責管理,由總務處派專人負責,食堂承包期間由承包人具體負責。

二、食堂工作人員要證件齊全,炊事員要有健康證和衞生許可證,校醫務室應對炊事人員進行衞生培訓。

三、食堂人員要注意個人衞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換衣服,上班時間要穿戴工作衣帽。

四、食堂廚具,餐具要及時清潔,無油膩,存放消毒碗櫃,統一消毒。

五、把好食物的採購、出售、保存關。食物要妥善保存,生熟食品要隔離,生熟砧板要分開,有防蠅防鼠、防塵設備,防止食物發黴、變腐、變質,防止食物中毒。不出售變質、過期食品。

六、剩菜剩飯要妥善處理。用剩的食品要到進指定的容器內,並加蓋。

七、食堂要隨時保持清潔,物品要放整齊。每餐後必須對桌椅和堂內地板進行清洗,每週五下午大掃除大清洗一次。

八、堅持食物驗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結,帳物相符。每月清點一次,有總務處監督。

九、搞好飯菜的質量,保證飯菜質量。食堂人員的服務態度要平和,提高服務質量。

十、食堂人員要按時上下班,遵守操作規程,愛護食堂用具和設備,不準吵架打架。

十一、就餐人員要遵守食堂秩序,排隊取餐,節約糧食,愛護衞生,愛護公物。公物如遭損壞,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和賠償。

十二、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注意防火防盜。非就餐人員不得進入食堂,非相關人員不得進入廚房和保管室。

學校食堂價格公示制度 篇25

一、學校食堂所有廚具設備、設施、用具實行文明操作,按規範標準操作與管理。

二、學校食堂內所配廚具、用具,使用人有責任對其進行保養、維護、因不遵守操作規程和學校食堂紀律造成設備工具損壞,丟失的照價賠償。

三、學校食堂配備的一切廚具、用具、餐具(包括零部件)不準私自帶出,不準租借給他人使用。

四、學校食堂配備的一切廚具、用具、餐具應愛護使用,輕拿輕放,避免人為損壞。

五、學校食堂配備的廚具、用具發生故障後須聯繫專業人員檢查維修,不得擅自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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