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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通用15篇)

人事管理制度(通用15篇)

人事管理制度 篇1

一、總則

人事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為了規範公司員工行為,創造一個秩序井然的管理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試用員工)。

三、辦公室管理制度

1、簽到

1、1員工務必親自簽到,由他人代簽,一經發現,按曠工論;

1、2員工簽到以簽到時間為準,發現有填寫不實者,按曠工論;

1、3遲到15分鐘以內,每次罰款5元;

1、4遲到15分鐘至一小時,每次罰款20元;

1、5無故遲到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1、6對於曠工員工第一、二次,每次罰款50元以示警告,如發生第三次,則做勸退處理;

1、7未簽到,一次罰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辦事不能按時簽到者,須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時間

2、1早8點45分—晚17點30分(星期六下午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節假日除外);

2、3辦公室晚上20點30分關門。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務必加班的,需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報部門經理審批;

3、2<加班申請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3、3員工加班時應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儘早完成,以保證自我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員晚上20點30分以前務必離開辦公室。

4、請假

4、1員工因故不能在規定的工作時間正常出勤,應事先請假。

4、2假別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傷或其他生理原因請假,為病假。請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銷假時務必出具真實有效的相關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論;病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2事假

員工因個人私務原因請假,為事假。事假為無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過四天,全年不得超過15天,各部門經理應嚴格控制。

4、2、3婚假

員工因本人結婚請假,為婚假。婚假准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過10天,且不得分次請,婚假銷假時務必出具真實有效的結婚證明。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4產假

女性員工因生育請假,為產假。產假為三個月,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4、2、5喪假

員工因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請假,為喪假。喪假准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過7天。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6工傷假

員工因從事公司安排工作、維護公司利益發生意外受傷需要請假,為工傷假。工傷假期根據醫療期而定,工傷假為有薪假。

4、3請假程序

4、3、1員工請假應以“誠實守信”為原則,如有發現弄虛作假,公司將予以辭退;

4、3、2員工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

4、3、3員工請假需先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及行政部部經理審批;

4、3、4請假半天,經部門經理批准;請假一天,經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批准;請假一天以上,經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總經理批准;

4、3、4<請假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4、3、5員工在外請假的,回公司一個工作日內須補交請假單到行政部備案。沒有請假單或假期到期沒有按時出勤者,有薪假按無薪假論,無薪假期間工資按基本工資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響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視其加班狀況予以適當調整。

5、出差

5、1員工因公司事務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為出差。

5、2員工出差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一個工作日以內經部門經理審批;一個工作日以上經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出差申請單>交行政部備案。

5、3如遇緊急狀況不能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回到公司後要在一個工作日內補交到行政部,沒有或超過一個工作日按事假計。

6、網絡管理

6、1員工在工作時間上網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玩遊戲等;

6、2不允許藉助公司名義登陸收費網站,一經發現,除費用自理外,公司要嚴肅處理;

6、3員工凡公司事務務必使用nar統一郵箱,不得使用私人郵箱,並且公司郵箱管理員能夠瀏覽相關工作資料。

6、4下班後離開辦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關掉電腦。

7、行為舉止

7、1在辦公區要着裝整潔、得體,持續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準在公共辦公區吸煙、喝酒及大聲喧譁;

7、3持續周圍環境衞生,不得隨意亂扔垃圾等雜物。

四、電腦的管理

1、公司為每台電腦進行編號、備案,每個人負責維護好自我的電腦;

2、電腦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維修、維護。

五、電話的管理

1、本公司的電話,主要是作為方便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如有特殊狀況,月底要主動索取電話費清單,承擔私話費用。

2、員工打電話,用語應儘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3、總機接外線電話時,電話鈴聲響不應超過兩次,要儘快接起;

4、總枱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____公司”當對方告知分機電話時,説“請稍等!”,如分機佔線,説“電話佔線,請稍後再打!”接聽內線電話的用語為:“您好,總枱!”,其他資料視情回答,總的要求是規範、簡潔、禮貌。

5、員工要使用好自我的內線電話機,接聽電話時要輕拿輕放,出現故障要及時上報行政部維修;如果純粹個人因素導致電話機的損壞,要按價賠償。

六、宿舍管理制度

1、為使員工宿舍持續良好的清潔衞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辦法。

2、凡有以下狀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傳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統由宿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3、1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持續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户。

3、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掉(尤其夜晚及風雨)。

4、本公司帶給員工宿舍以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5、有下列狀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門:

5、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5、2留宿親友者。

5、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5、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並送醫院。

6、員工對所居住宿舍,要愛護公共設施、公司財產,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7、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8、公司領導得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並聽從有關指示。

9、住宿員工有下列狀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並呈報行政部議處:

9、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9、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9、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9、4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9、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9、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9、8有偷竊行為者;

10、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長或主管人員檢查。

七、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1、為了使辦公用品的採購工作能夠規範、有序的進行,各個部門須在週五前將所需辦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購買;如有緊急需要,須經行政部經理同意後方可購買;

2、辦公室用品用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務必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污,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4、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行政部經理審批,購置大宗、高級辦公用品,務必報總經理批准後始得購置。

5、辦公人員領用辦公用品,務必按實際需要領用,親自籤領,不得代領。

八、辦公設備的管理

1、辦公設備登記、編號辦公設備購買後要在行政部登記,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使用部門、購買價格、預計使用年限、購買地等基本資料,同時由行政部進行編號備案。

2、辦公設備的使用

2、1公司員工使用辦公設備前要先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不允許在不瞭解的狀況下隨便使用。

2、2公司員工在使用任何辦公設備時如果發現有任何問題,要隨時通知行政部維修,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2、3公司員工要注意維護好辦公設備,有惡意損壞者,一經發現和查處,要嚴肅處理。

3、辦公設備的維護、維修

3、1辦公設備由行政部或外來維護人員定期進行維護。

3、2辦公設備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

3、3由於個人因素導致辦公設備的損壞,由個人負責維修費用。

人事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權限

第四條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管理公司人事檔案資料。

三、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四、負責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五、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六、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七、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八、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九、負責公司各項保險、福利制度的辦理。

十、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説明書的編制。

十一、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資源規劃。

十二、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係的處理。

第六條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人員需求計劃;部門主管決定部門經理以下職員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晉降;部門主管推薦本部門職員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員需求

第七條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狀況,認真填寫後,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總經理根據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來確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員的規模和部門設置。

第九條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職員的選聘

第十條各部門根據工作業務發展需要,經總經理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的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

二、從公司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報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各部門編制滿後如需要增加人員,填好《人員增補申請表》後,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上述人員的申請獲得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招聘所需人員。

第十三條求職人員應聘本公司,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所有求職人員應先認真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由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初試。

二、初試合格後,應聘人員詳細填寫《應聘人員工作履歷表》和《應聘人員工作經歷、社會關係狀況表》,然後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與業務部門主管複試。

三、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聘要經總經理面試透過。

四、複試合格後,通知應聘人員一週內等結果。

五、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表格所反映的狀況進行調查。核實無誤後,報總經理審批,由人力資源部門通知應聘人員到崗,並辦理體檢手續。

第十四條體檢合格後,人力資源部通知應聘者報到,所有應聘人員的材料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存檔備查。

第五章職員報到

第十五條所有招聘錄用的新職員正式上班當日先向人力資源部報到,並以其向人力資源部報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條報道當天所有新職員須攜帶:

一、兩張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證、户口薄、原件和複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和複印件;職稱證明原件和複印件,服務自願書、醫院體檢表;

第十七條擔保書

一、本公司的所有員工均需辦理擔保手續,並經人力資源審核後方可報到;

二、擔保人須是具有正式職業、有固定住房、北京户口。

三、凡為本公司員工與擔保的員工有配偶或直系親屬關係者,不能做擔保。

四、被擔保人如有下列狀況之一者,擔保人應負賠償職責:

1、虧空公款或借用財物不還者

2、偷竊、丟失本公司資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義向外詐騙、招搖有確鑿證據者

4、故意毀壞本公司的設備或其它物品者;

5、營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為導致本公司受損害者

6、移交不清或棄職潛逃導致本公司受損害者

五、擔保人因故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經同意後方能解除擔保職責;

六、擔保人應於員工離職半年後而無未了事項時方能解除擔保職責,保證書自動失效;

七、公司每年定期對保,並在認為必要時,隨時辦理對保;

第十八條

一、本市的員工要將檔案轉入本公司,由公司統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狀況不能將檔案調入的,經人力資源主管同意後,暫緩辦理,並同時攜帶原單位出示的《離職證明》,下崗人員出示《下崗證》;

二、如果是外地職員須辦理完《就業證》或《暫住證》方可上崗,《就業證》或《暫住證》、《畢業證書》的原件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否則視為拒聘,員工離職時交換本人;

第十九條

一、報到當日,人力資源部應向新職員介紹公司的簡介以及有關人事管理規章制度,並由人力資源部主管與其簽定《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試用員工自留。

二、辦理報到手續領取下列資料:

1、員工手冊

2、員工資料卡(填寫交行政中心)

3、辦公桌的鑰匙

第二十條新職員辦理完報到手續後,人力資源部門領其到用人部門試用,由部門主管理解,並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條人力資源部根據試聘合同中的工作級別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財務部門,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六章:職員試用

第二十二條新職員一般有三個月的試用期。

一、新員工試聘期間按公司《職員考勤及休假、請假管理制度》能夠請事假和病假,但試聘期按請假天數順延。試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職員要求辭職,沒有工資。

二、新職員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隨時解聘。

第二十三條試用期的考核

一、新職員在試用期滿後,人力資源部將《職員轉正考核表》發給試用的新員工,新職員根據自身狀況,實施求是填寫表中的“評核資料”和考核資料中的“自評部分”。

二、部門主管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並寫出初核評語。

三、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間的出勤狀況,如實地填寫考勤狀況。

四、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第二十四條轉正

用人部門根據考核結果,在新職員試用期滿之後一週內,做出同意轉正,延長試用或不擬錄用的決定,並將該《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

第二十五條提前結束試用期:

一、在試用期間,對業務素質、技能、工作適應潛力及工作成效個性出色的新職員,試用部門主管能夠提前結束試用期,並將《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人力資源主管、總經理批准。

二、在試用期內,對明顯不適合某崗位或不適合錄用的職員,試用部門能夠提前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職員轉正考核表》,經部門主管或人力資源部主管批准後,安排在其他崗位試用或提前辭退試用職員。

第二十六條考核結果的評定

一、考核辦法採用項目評分發進行,考核資料分成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標準,每個標準限定一個最低分數,下一個標準的最低分數到該標準的最低區域為分數選取區間。

二、考核結果的評定標準:

1、考核結果95分以上提前轉正晉升工資;

2、考核結果85—94分按期轉正晉升工資;

3、考核結果75—84分按期轉正不予晉升工資;

4、考核結果60—74分延長試用期;

5、考核結果低於60分試用不合格,不擬聘用;

第七章職員錄用

第二十七條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人力資源部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資源部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資的起算日期自試用期滿之日計算。

第二十八條《職員聘用合同》按公司經營年度一年簽定一次。聘用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狀況,將繼續聘用。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年中新進職員,轉正後聘用合同簽到公司經營年度終了。

第二十九條人力資源部根據《職員聘用合同》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新職員本人,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八章職員培訓

第三十條為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工作技能,公司舉辦各種培訓並根據業務的需要和員工的表現選派優秀的員工參加IBM、CA、Lotus、微軟、培訓機構等舉行的各種培訓。

第三十一條員工的培訓分為職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一、職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資料為:

1、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2、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説明;

4、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二、在職培訓:員工不斷的研究學習本職技能,各級主管應隨時施教,提高員工的潛力;

三、視業務的需要,挑選優秀的員工參加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回公司後將學習的資料傳授給其他同事;或邀請專家學者來公司做專題培訓。

第三十二條為加強培訓管理,使理解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公司制定培訓協議書,凡參加IBM舉辦的一些重要項目培訓的員工,在理解培訓前應與公司簽訂協議;並遵守下列條款:

一、保密條款:

對在培訓過程中所獲得和積累的技術,資料等相關信息(包括軟、硬件),乙方在培訓後立即叫技術中心統一保管;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貝、傳授或轉交給其它公司或個人。

二、服務期條款

具體服務期的規定如下:員工每完成1個項目培訓,其服務期為二年,培訓前公司服務的年限按一半折算為培訓後的服務期。

三、賠償標準條款:

乙方理解培訓後如未按照甲方服務期要求執行的,乙方應按服務逐月等份遞減的原則向甲方培訓補償費。培訓補償費繳納公式為:

培訓前服務年限為M1,培訓所花費用Y。

培訓後服務年限為M2,培訓補償費為X。

應服務期限為M3,年限以月份為單位。

X=Y(M3-1/2M1-M2)/M3

第九章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第三十三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職責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户,帶給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信息產品。

三、牢記“用户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四、員工要具備創新潛力,透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持續同步。

五、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實行四小時答覆制(即所有上級安排的任務,均須在四小時內答覆工作進度)。

六、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七、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八、要善於協調,融入羣眾,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羣眾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十、明確公司的奮鬥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三十四條職員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職員應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

二、職員應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請示上級,遵照指示辦理;

三、職員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用心進取;

四、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遵守四小時覆命制,把1%做到100%。

六、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七、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佔公司財務;

八、職員務必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務必協同辦理,應遵從上級指揮,予以協助;

九、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十、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紀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對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節;

十二、執行員工手冊;

第三十五條工作時間八不準:

一、不準聊天、吵鬧;

二、不準無故離崗、串崗;

三、不準打私人電話閒聊天;

四、不準唱歌、聽音樂;

五、不準看閒書、玩遊戲;

六、不準上班時間接待親友或辦私事;

七、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八、不準瀆職、失職,貽誤公務;

第十章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第三十六條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七條工作時間

實行每週五個半天工作日,每一天工作7小時(週六除外)

週一及週五:9:00---17:30工作11:45---13:00為午餐休息時間週六:9:00---12:00

第三十八條遲到、早退或曠工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從每月月初開始累計遲到(早退)按分鐘計算扣除當月工資,1分鐘扣除1元,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並再加罰款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每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5。5天,連續曠工3天者,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第三十九條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禁止讀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不允許聊天,不允許打私人電話,因公外出應請示主管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餘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業務素質。

第四十條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經部門主管同意,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寫加班申請單,並交行政中心備案。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公司規定經理級以下人員為計酬加班,為5元/小時。經理級以上人員為不計酬加班

第四十一條: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定。

一、節假日:

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2天)、春節(3天)等法定休假日,參照政府機關規定執行。

二、工作年假:工齡滿一年以上、業績突出的員工,經主管報請總經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15日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第四十二條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務必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事假申請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准,報總經理批准。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狀況除外)。經過批准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於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後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日,累計當月5。5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第四十三條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病假申請單”,並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50%的工資(特殊狀況除外)。經過批准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工作幫手網foXer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於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並於上班後補填請假單。

第十一章工資待遇

第四十四條、職員待遇按照《儀科惠光公司薪資方案》執行。

一、職員的工資由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住房補助、呼機補助、午餐補助、銷售提成、獎金、福利等部分組成。

二、基本工資統必須為x元。

三、職務工資依照職員所在職務的素質要求、工作量與職責的輕重而定,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職員轉正後,福利補助包括呼機補助x元/月、午餐補助x元/月、住房補助x元/月。

五、工齡補助: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職員,每年增加x元的工齡補助。

六、獎金:

1、銷售提成:根據各業務部門的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2、每月獎金和年終獎金按照《職員考核辦法(試行)》中的“獎金核發”部分執行。

七、全勤獎勵:全年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在年終一次性發放全勤獎。

第四十五條

一、職員工資發放日期:職員工資,採用月工資制,於每月9日發給(如遇節假日提前或順延)。

二、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與人力資源部主管聯繫;

三、新進員工自報到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具體計算公式為:

(員工基礎工資+崗位工資)/本月的工作日總天數Х實際工作天數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六條、職員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其中職員轉正考核按照本規定中第五章規定的辦法執行,每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則按照《儀科惠光公司人事考核辦法》執行。

第十三章人員調動與晉升

第四十七條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職員的工作崗位,職員也能夠根據本人意願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職員的調動分為部門內部調動和部門之間調動兩種狀況:

一、部門內部調動:是指職員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實際狀況,經考核後,具體安排,並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二、職員部門之間調動:是指職員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考核後擬調入部門須填寫《職員調動、晉升申報表》,由所涉及部門的主管批准並報總經理批准後,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四十八條晉升制度:

一、為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制定此辦法。

二、晉升分四種:1、職等職務同時升遷;2、職等上升、職務不變3、職務上升、職等不變4、與職務無關的資格晉升

三、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績一向在優秀者,再考察該職員以下因素:

1、具備較高的職位技能2、有關工作經驗和資歷3、在職工作表現及品德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5具有較好的的適應性和潛力。

作為後備幹部儲備庫。

四、職位空缺或需要設立時,思考後備幹部儲備庫。

五、晉升:分定期不定期

1、定期:每年4月1日,根據人事考核辦法(另行規定)和組織經營狀況,統一實施。

2、不定期:(1)破格提升:職員在平時人事考核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者,隨時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額控制在10%左右,體現向業務人員傾斜。

(2)工齡工資:每在公司服務滿一年,工齡工資增加x元,五年後不再增加。

六、晉升操作規程:

凡部門呈報晉升者,部門準備下列資料:1、《職員調動、晉升申報表》2、員工的人事考核表3、主管鑑定4、具有説服力的事例5、其他相關材料

人力資源部則根據該表中調整的資料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十四章獎懲

第四十九條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展規劃或業務管理規範提出合理化推薦,並給公司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第五十條

公司對以下狀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貪污、盜竊、毆鬥、詐騙、索賄、受賄、私吃回扣、經手錢財不清、拖欠錢財不償、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職責人或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製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玩忽職守、職責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範、給公司業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者;

八、竊取、泄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記過處罰規定或國家法律行為;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

若職員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職責,公司有權起訴;

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核資料。

第十五章離職與解聘

第五十一條職員要求調離本公司,應提前十五天向該部門主管提出書面離職申請,在未得到批准前,應繼續工作,不得先行離職,否則扣發該月工資。

第五十二條公司根據職員的表現或經營策略,需要解聘員工,應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職的職員。

第五十三條職員因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或試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應由所在部門主管填寫《解聘職員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批准,一線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須上報總經理批准。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並通知被解聘人員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五十四條上述各種原因結束聘用或試用關係的職員,在接到正式通知後,均應向人力資源部領取《移交工作清單》,按該清單要求,在離開公司之前辦完有關工作移交手續,其應領取的工資,應於上述手續辦妥後再予發給。

第五十五條將人事關係調入公司的職員,應於一個月之內,將人事關係調出。超過一個月的,公司將按月收取存檔費(收費標準: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x元/月)如超過三個月仍未將人事關係調出的,公司將與有關單位聯繫,辦理退檔手續。

第五十六條由公司統一管理的《就業證》、《暫住證》、《畢業證書》的離職職員,在辦理完有關手續後,人事部將其歸還職員。

第十六章福利

第五十七條:

一、保險: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定,公司的骨幹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療保險。

二、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狀況而定。

三、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端午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四、外出郊遊: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遊。

五、工作休假:工齡滿一年,業績突出的員工,經申請報總經理批准,可享受每年五天的休假;工齡滿兩年,業績突出的員工可享受每年七天的休假。

六、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狀況行政中心組織人員慰問。

第五十七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能夠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人事管理制度 篇3

總 則

第一條、 為有效規範企業人事作業程序,促進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軌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的制訂,充分體現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理念。

第三條、 本公司各級及員工均應遵守本管理規定。

第一章 招募甄試

第一條、 本公司招募人員實行平等競爭、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 行政人事部門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部門職位需求、職位分析體系、員工流動率等規劃人力資源需求,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表,報總經理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三條、 行政人事部門招募實施前,須將擬招募崗位、工作職責、工作人員條件制訂“職務説明書”作為人事招募的依據。

第四條、 公司錄用員工,必須具備下列相關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敬業精神強、為人誠實、工作踏實,具有一定忠誠度。

(二)、招募一般職員需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三年以上。

第五條、 招募人員應根據人員需求種類不同,而選擇適宜的招聘信息發佈渠道,如新聞媒體、網絡、人才市場等。

第六條、 招募信息發出後,會收到應徵資料,經審核後,對合格應徵者發出“初試通知單”通知前來本公司接受甄試。

第七條、 不合格應徵資料,歸檔一個月後銷燬,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還。

第八條、 人事行政部門對應徵者組織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據職責、崗位的不同,採取相宜筆試和麪試。

(一)、筆試包括下列:

1. 專業測試(由職能部門擬訂試題);

2. 心理測試(適合)。

(二)、面試

面試可採取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兩種形式。

第九條、 經初試合格的應徵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組織複試。經複試合格報總經理審批後正式錄用。

第十條、 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發給《報到通知單》請新錄用員工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照片2張,辦理報到手續。

第十一條、 人事行政部門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教育及訓練,引領新進人員熟悉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管理人員

第二章 試用

第一條、 新進人員根據工作性質不同,試用期為1-3個月,屆滿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權限劃分,逐級考核。

第二條、 試用期滿,員工需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連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條、 一般人員轉正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轉正,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核,報總經理批准。

第四條、 員工轉正後享受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 任命變動

第一條、 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學歷”、“任人為賢”的用人原則,充分根據員工的績效表現、個人特徵,予以員工相應職位。

第二條、 主管以下的員工任命變動,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依據員工的考核業績,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並報人事行政部門批准;主管級以上員工任命變動,人事部門組織考核後,由總經理批准,並交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條、 調職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表》,送調職單位會籤,轉人事部門簽註意見後,呈總經理批准。

第四條、 員工異動及薪資調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門出具薪資調整通知單,呈總經理批准後,交財務部作業。

第四章 終止/解除合同

第一條、 員工因故辭職,必須提前半個月向人事行政部門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後,報人事行政部審批同意並呈交總經理批准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條、 員工離職手續辦妥,相關物品、資料移交後,財務部門方可辦理結帳手續。

第三條、 收到員工離職申請書時,人事行政部門應即時與離職人員面談,探詢將離職員工之離職原因,並避免不必要之離職。

第四條、 資遣

因公司經營方針政策變更,需對在職人員進行重新調配,某些不能或不適合其他職位的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一個月通知與其協商解除勞動關係,並將按每工作一年補一個月薪水為補償金,6個月以內的正式員工給予半個月補償金,予以適當經濟補償。符合資遣規定者,人事行政部門將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辦妥後始可發給資遣費。

第五條、 解聘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 職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者;

c.觸犯有關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離職面談,並處理好相關續後工作。

第六條、 移交

(一)、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辦公用品、檔案資料、相關業務函件列具清交。

(二)、員工離職時,應造具相關清冊。

第五章 薪資

第一條、 公司根據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制定相關工資政策。

第二條、 工資為月薪制,當月工資於次月十五日發放,遇節假日提前一日發放。

第三條、 工資由崗位工資、生活補貼、工齡工資、效益工資、全勤工資五部分組成。

第四條、 凡全月請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全勤獎,並扣除按底薪比例計算的當天薪資。

第五條、 薪水評估:薪水回顧為每年之中國農曆年初,各職工會因上一年表現而獲公司薪水調整。

第六章 員工福利

第一條、 休假:

(一)、員工每年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休假由公司參照國 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二)、員工結婚時間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僅適用於初婚,婚假期內薪水照發。

(三)、試用期滿的女員工,生育可享受正常產假90天。

(四)、員工及配偶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喪假3天。

(五)、凡工作滿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帶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頂。

第二條、 員工轉正後可享受相應生活補貼。生活補貼包括:住房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補貼等。

第三條、 員工生日公司將按50元以下標準計發生日禮物。

第四條、 員工及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時,由公司組織探望,探望費用每次不超過100元的開支。

第七章 考勤及請假

第一條、 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為打卡。

第二條、 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時打卡,事後應及時報人事行政部門,作註明。

第三條、 每週工作時間五天半,週一至週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週六:9:30---13:00。

第四條、 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外出單》送人事行政部門核准,交前台登記。

第五條、 員工請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呈核,可由家屬或同事代為之外。必須本人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門提出,因病請假,需持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療證明。

第六條、 員工請婚假、喪假、公假、工傷假、產假等假,需事先出具書面請假申請表,並經相關部門批准。

第七條、 假期核准權限:一般員工請假1-3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准,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准,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第八條、 遲於規定時間上班五分鐘為遲到,每遲到一次:十五分鐘以內扣工薪20元;十五分鐘以上到半小時者,扣工薪30元。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取消當月全勤獎。

第九條、 凡曠工一天取消當日出勤工資,並罰款100元。全月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第八章 考核

第一條、 考核目的

(一)、對員工履行本職工作的態度、能力和實績等方面進行考核,以達到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目的;

(二)、為工資、獎勵、升降、調動與教肓培訓提供人力資源信息與依據;

(三)、通過考核,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進一步引導、激勵和管理員工。

第二條、 考核原則

(一)、以客觀事實為依據;

(二)、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序與方法為準繩;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晉升考核、年終考核四種。

第四條、 考核圍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細化為具體指標進行考核。

第五條、 上崗、轉崗、晉升員工應以“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第六條、 員工考核結果,將作為晉級、工資晉升、獎勵的依據。

第七條、 員工考核結果,將存於個人資料檔案中,並予以登錄。

第八條、 員工培訓考核成績也將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管理人員

第九章 培訓

第一條、 培訓是提高企業員工素質及工作技能,增強團隊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員工都有責任、有義務接受培訓。

第二條、 培訓管理工作應努力做到制度化、層次化、標準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條、 培訓考核成績將作為考核重要依據,優秀者頒發證書,並予以獎勵;不合格者予以通報批評,重新參加培訓,直到合格為止。

第四條、 培訓內容

(一)、新進員工必須接受崗前培訓、企業文化知識、員工手冊培

訓以及崗位專業知識培訓;

(二)、員工轉崗、晉升必須接受轉崗、晉升培訓;

(三)、公司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接受管理培訓;

(四)、全體人員定期接受職業道德培訓;

(五)、成功學培訓、員工潛能培訓;

第五條、 公司鼓勵員工利用休息時間自修本崗位專業知識。

第六條、 人事行政部門應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分析開發新的課程,並組織講授;培訓完畢要進行跟蹤調查。

第七條、 培訓採取在職培訓、崗位輪訓、封閉培訓、實地工作培訓、函授、請外訓、送培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十章 員工檔案

第一條、 員工檔案是公司人事部門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職員工的個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 員工檔案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情況材料組成,其必備材料包括:

1. 招工、錄用、聘請、畢業分配報到材料;

2. 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

3. 員工登記表、個人履歷表;

4. 身份證複印件、擔保書;

5. 工資待遇審批表、保險福利冊;

6. 員工考核表、獎勵、處分材料;

7. 勞動合同書、離職手續辦理表等。

第三條、 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閲本人及其系親屬檔案。

第四條、 外來單位需查閲檔案的,必須有相關手續,並經人事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查閲。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一條、 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批准之日起執行。

第二條、 本制度解釋權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門。

人事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規範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係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三、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四、關於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或修訂之。

第二章 錄用

第三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准後,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並辦理甄選事宜。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採用考核和麪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並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准後,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後,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一、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二、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三、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五、服務承諾書。

六、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四、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七、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第十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後,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 工作守則

第十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於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五、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後方可離開。

六、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衞生。

七、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八、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鬥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九、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十、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十一、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十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す司總部:上午:8:00—12:00は攣紓2:00—6:00ひ院筧纈械髡,以新公佈的工作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委託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日處理。

第十五條:實行彈性工作制的,採取由各部門主管記錄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含加班時間),本人確認,部門備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2、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超過十五分鐘後,才打卡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在卡上簽字或書面説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需經主管簽字證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應由部門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時間考核表上簽字。

二、曠職(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處。

2、委託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處。

3、員工曠職(工),不發薪資及獎金。

4、連續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發給資遣費。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七條:本公司依照兼顧企業的維持與發展和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第十八條: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資、獎金和補貼。

第十九條:月薪工資在次月15日前發放或存入員工在內部銀行的帳户。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條:按國家規定,員工除星期日休息外,還享有以下有薪假日:ぴ旦:1天(元月一日) 春節:3天(農曆七年級、二、三)だ投節:1天(五月一日) 國慶節:1天(十月一日)由於業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於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條:一般員工連續工齡滿二年時間後,每年可獲得探親假一次,假期為6天,工齡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長2天,最長15天。員工探親假期間,原待遇不變。

第二十二條:探親可以報銷火車硬座票及長途汽車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負責。未婚員工探親只能探父母,已婚員工探親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條: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的路費報銷,可以享受假期。連續工齡每滿四年可報銷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費,不另給探親假。

第二十四條:春節休假或探親的員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節假,在公司工作的職工按國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規定發給加班工資或值班補貼,如安排補休,則不計發加班工資和值班補貼。

第二十五條:對於放棄休假或探親假的員工,公司給予其應休假當月全部收入的獎勵。

第六章請假

第二十六條:員工請假和休假可分為八種,其分類、審批及薪資規定見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七條:加班費的計算:一般員工加班工作時間記為員工的有效工作時間,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工資按原基本工資標準的100%計算。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時間按實際加班工作時間的兩倍計算,加班工資按原基本工資標準的200%計算。

第二十八條:責任人員平時加班工作時間,經部門經理認有效工作時間,不計發加班工資,在考核月度獎金中加以考慮。

第二十九條:員工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就其加班時間按曠職(工)論處。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條:公司要根據需要安排員工出差,受派遣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

第三十一條:員工出差在外,應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紀守法,按公司規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費用。

第三十二條:公司對出差的員工按規定標準給報銷費用和交通費用。並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具體標準見公司的意見辦理。

第三十三條: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後,應及時向主管敍職,並按規定報銷或核銷相關費用。

第九章培訓

第三十四條:為提高公同工的業務、知識技能及發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本公司日益迅速發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第三十五條:新員工進入公司後,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於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員工進入公司的前三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留用。

第三十六條: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第三十七條:對於培訓中成績優秀者,除通報表彰外,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物質獎勵,未能達到者,可適當延長其培訓期。

第三十八條: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在相應的《員工培訓登記卡》上,《員工培訓登記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員工檔案內。

第三十九條:公司對員工在業餘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並視不同情況可給予全額報銷學雜費、部分報銷學雜費、承認其教育和培訓後的學歷等支持。

第十章調職

第四十條:公司基於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藉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第四十一條:各部門主管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才職相稱”。

第四十二條: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書後,限在一月內辦完移交手續,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三條: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個人公開或透露。

第四十四條:員工不得泄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凡是意見涉及公司的,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對外發表。

第四十五條:明確職責,對於非本人工作職權範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

第四十六條:非經發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複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第四十七條: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第四十八條:發現其他員工有泄密行為或非本公司人員有竊取機密行為和動機,應及時制止並向上級領導彙報。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九條:員工考核分為:

一、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三個月)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具“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裁批准後正式錄用。

二、平時考核:由各部門依照通用的考核標準和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進行,通用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表由人事部與經理室共同擬製及修訂,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由部門經理負責擬製及修訂。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每6個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員每三個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員可由主管和副總經理決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條: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的考核結果由各部門保存,作為確定薪酬、培養晉升的重要依據。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的考核結果由總經理室保存,作為確定部門業績、對公司的評價、薪酬及獎勵、調職的依據。

第五十一條:考核人員,應嚴守祕密,不得有營私舞弊或貽誤行為。

第十三章獎懲

第五十二條:員工的獎勵分為以下三種:

一、嘉獎:由員工的直屬主管書面提出,部門經理批准,獎給不超過二百元的現金或紀念品

二、表彰: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書面提出,總經理批准,獎給不超過一千元的或紀念品,同時由總經理簽署表彰證書。

三、特別獎:由員工所在部門的經理書面提出,總經理及相關委員會評議後,總經理批准,並由人事部備案,每年公佈一次,員工除獎給一定額度的獎金和發給由公司總經理簽署的證書外,還可根據實際情況晉升1—3級工資。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嘉獎: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務者。

二、培訓考核,成績優秀者。

三、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

四、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

五、在艱苦條件下工作,足為楷模者。

六、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七、發現職責外的危機處理,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防止損害者。

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對銷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進建議,經採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災難,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三、遇有意外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四、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五、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別獎:

一、兢兢業業,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者。

二、熱情為用户服務,經常得到用户書面表揚,為公司贏得很高信譽,成績突出者。

三、開發新客户,市場銷售成績顯著者。

四、對有其它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六條:員工的懲罰分為五種:

一、罰款:由主管或有關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批准後執行。

二、批評:由員工的主管或有關人員書面提出,報部門備案。

三、記過:由員工所屬經理書面提出,主管經理審核、批准,報人事部執行,並下達通知,受記過者同時扣發當月獎金。

四、降級:由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經理審核批准後報人事部執行。

五、除名:由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經理批准後執行。

第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款或批評:

一、工作時間,擅自在公司推銷非本公司產品者。職責所需,經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時間,躺卧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個人過失致發生錯誤,情節輕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六、不按規定穿着或佩帶規定上班者。

七、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八、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場所喧譁、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十、對同事惡意辱罵或誣害、偽證,製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響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公司明文規定其它應處罰款或批評的行為。

第五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擅離職守,致公司受較大損失者。

二、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變更作業方法,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四、一個月內受到批評超過三次者。

五、一個月內曠工職(工)累計達二日者。

六、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範,影響公司聲譽者。

六、其它重大違反規定者。

第五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級:

一、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同類業務或在其它兼職者,或在外兼營事務,影響本公司公務者。

二、一年中記過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於公司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實際影響較輕者。

第六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仁,或相互鬥毆者。

三、在公司內賭博者。

四、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毀、塗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級二次者。

八、無故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曠職累計達十二日者。

九、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人事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權限

第四條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管理公司人事檔案資料。

三、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四、負責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五、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六、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七、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八、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九、負責公司各項保險、福利制度的辦理。

十、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説明書的編制。

十一、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資源規劃。

十二、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係的處理。

第六條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人員需求計劃;部門主管決定部門經理以下職員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晉降;部門主管推薦本部門職員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員需求

第七條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狀況,認真填寫後,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總經理根據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來確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員的規模和部門設置。

第九條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職員的選聘

第十條各部門根據工作業務發展需要,經總經理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的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

二、從公司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報部門主管、人

人事管理制度 篇6

一、現在企業人事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人力資源規劃、招聘及任用、員工培訓、工資與福利、績效考核與獎懲、考勤與休假、人事檔案、員工守則(或權利與義務)、勞動合同與卸職管理等。

二、在大企業人力資源規劃是企業發展、人才培養工作的重要內容,小企業一般就統歸在員工招聘的規定中了。

三、有的大企業人事制度就叫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小企業主要沿用那種以人事工作為主的管理制度。但是有的規定是必不可少的,如人事任免手續、勞動合同的簽定與管理、保密制度在人事制度中的體現、人事檔案管理等,如果企業的考勤制度和薪資制度獨立成文,可以在人事制度中引用,如“見××制度”等,如果沒有獨立成文也應該制定在人事制度中。

四、制度章節的設定形式。簡單明瞭的形式就是將每一項內容制訂為一章,每個具體事項制訂為一條。

下面是根據本人經驗列出的小企業人事制度基本提綱:

第一章:總則

宗旨、原則、主要負責部門及其職責。

第二章:員工招聘

招聘計劃的制定與落實,包括招聘方案的制定、審批、發佈;

應聘的接待與審查,面試負責部門、內容及錄用的決定、不予錄用的情形;

錄用手續、錄用後的試用期,試用期轉正的申請、考評與審批。

第三章:員工任用

根據領導批示簽訂勞動合同,必要的明確勞動合同中的崗位責任、保密條款;

崗位責任、任用期間的調(升)職。

第四章:員工培訓

培訓計劃、形式、內容、要求、考核等。

第五章:績效考核

考核的標準、形式、期限、結果(獎懲)等。

第六章:薪資及待遇

企業或崗位基本薪資構成、等級標準;福利待遇、薪資的調整。

第七章:考勤及休假(可引用)

第八章:卸職管理

辭職、辭退、合同終止的勞動關係解除、資遣退職等辦理程序。

第九章:員工守則(可引用)

勞動紀律、職業道德、文明禮儀等行為規範 。

第十章:人事檔案管理

員工個人人事檔案的建立、人事信息管理、人事手續中的文件歸檔管理等。

2.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條 公司的用人原則: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第三條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適用,保持動態平衡。

第四條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正、公平、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位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位員工的工作業績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並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第五條 公司涉及人力資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 員工招聘管理

第六條 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通過各種途徑面向社會招聘。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的任用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以“職位説明書”為依據,採用面試和筆試兩種方式,依實際需要任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並用;若需筆試,試卷由用人力資源部提供。

第八條 各崗位人員的派任,均依總公司統一調控為準則。

第九條 員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門需規範填寫《員工需求申請表》,並按要求通報相關領導審批,批准後交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選擇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併發布招聘信息。

3、人力資源部收集應聘人員的求職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以及其它有關業務資歷材料。

4、人力資源部主持面試,用人部門或公司領導視情況參加,並在《應聘人員登記表》中填寫意見。

5、面試後兩天內,由人力資源部向合格的人才發出通知,並辦理報到手續。

6、經核定錄用人員應按規定日期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妥下列手續: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

②填寫《員工檔案登記表》;

③交驗個人身份證、畢業證以及其它相關證件(如職稱證、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

④辦理經濟擔保。

第十條 擔 保

1、凡公司員工均須辦理擔保手續,擔保形式如下:

①最高學歷證原件

②鄭州市固定房產複印件及該房產所有人書面擔保。

上述兩種形式,任選其中一種即可。

2、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不能擔任保人。

3、擔保人所負一切擔保責任,決不因被擔保人的工作地點有所不同而藉口推脱。

4、公司於每年定期“對保”,並在認為必要時隨時辦理“對保”。

5、被擔保人離職一個月後,如無手續不清或虧欠公-款等情況,即向本人發還經濟擔保相關資料。

第三章 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

第十二條 公司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均為一年。

第十三條 連續兩年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者,公司提供或繳納基本養老及醫療保險

第十四條 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須承諾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第十五條 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1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並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意願,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籤且未作説明者,即視為自動待崗(待崗期間無薪)。

第十六條 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簽,員工又不能聯繫到新工作部門時,勞動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員工不願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人力資源部於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

第十八條

第四章 檔案管理

第十九條 員工檔案是為每位員工建立的內部管理資料,包括員工的有關招聘、錄用、合同、考核、薪資、獎懲、培訓等材料,建立此檔案旨在方便內部管理。

第二十條 員工檔案自員工報到之日起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動態管理歸類,依員工順序號進行存放保管,由人力資源部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第二十一條 公司員工內部檔案應及時、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資源部門統一保管,各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遞交人力資源部保管。若員工個人情況有變更,如:姓名、籍貫、文化程度、專業技能等,員工應以書面方式及時準確通報人力資源部,以便員工檔案內有關記錄得以相應更正。駐外機構在當地招聘的人員須建立詳細的人事資料存檔備查,並將所應聘人中的主要個人資料整理,彙總後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檔案的準確,檔案管理人員應隨時對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員工離職時,其檔案應以年度為單位歸入離職人員檔案,保存期限為兩年。

第二十三條 員工人事檔案的使用

1、員工人事檔案是為公司決策部門提供各種人事方面的基本依據,併為人事統一分析提供資料。

2、查閲、借閲員工檔案的人員須是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且只能查、借其下屬檔案;查閲、借閲員工檔案的人員須填寫《檔案查閲(調閲)登記本》,檔案借出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

3、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閲者不得私自增刪,塗改,泄露檔案材料內容。

第二十四條 員工檔案僅供公司內部使用。

第五章 員工管理

第二十五條 凡屬公司的員工,公司對其擁有管理、調度和分配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服從公司安排是每個員工第一素質。

第二十七條 公司各部門員工自進入公司起,就應受到公司文化體系的教育、培訓,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 各部門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

第二十九條 員工應尊重和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信息,非經許可不得對外公佈;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自以本公司名義開展各種活動。

第三十條 員工在服務期間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或兼任公司外的職務。

第三十一條 員工應盡忠職守,並保守業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三十二條 員工應愛護一切公司財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公司。

第三十三條 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態度謙和,不亢不卑,並不得有驕傲滿足等損害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 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鬥毆,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秩序妨礙紀律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 所有員工須按公司規定積極參加公司會議及各項活動,期間違紀者按平時規定的3倍處罰。

第六章 考勤休假

第三十六條 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行政人員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六。

2、公司實行的作息時間為: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若需調整作息時間則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三十七條 考勤管理規定

1、 公司考勤記錄實行打卡制,員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後兩次打卡,無論任何情況均需打卡;

2、 公司嚴禁代人打卡,代人打卡被發現者,第一次對雙方當事人各處以罰款50元,第二次對雙方各處以罰款200元,並各記大過一次;

3、 考勤卡上空白處以《出差、請假登記本》上的內容為依據,不在由人力資源部填寫。

第三十八條 考勤內容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未打卡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3、擅離職守: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4、曠工: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半小時,或未經准假而不到崗者。

第三十九條 考勤處罰

1、員工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以後逐次累加10元;

2、一個月遲到、早退合計5次(含)以上者記大過一次,第一次被記行政大過者罰款200元,第二次被記行政大過者罰款1000元;

3、曠工半天(遲到半小時以上,或者早退半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計)扣1天半的工資;

4、曠工1天扣3天工資;

5、在一個月內曠工兩天(含)以上,或者全年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上者,予以辭退;

6、調休、出差、請假若在《出差、請假登記本》上無記錄,以曠工論處,但因突發事件或急事不能先行告假、出差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後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出差、請假登記本》

第四十條 休假規定

1、除規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員工均應依本規定請假。

2、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單》事先報主管批准,並按規定辦妥工作代理人,經審批後,方得離開,否則以曠工論。但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後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請假單》。

3、假期已滿,但未銷假,又未續假者,也以曠工論。

4、批准權限:部門經理假期必須由總經理批准,員工3天(含)以內的假期由部門主管領導批准,3天以上的假期由總經理批准。

第四十一條 根據國家及公司的規定,請假分為以下幾種:

1、病假:員工本人因身體不適需要到醫院就醫,而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為病假;年累計病假不超過10天(含)的,為半薪假,超過10天的為無薪假。病假必須向考勤員出示醫院相關證明,無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2、事假:員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為事假;事假為無薪假,如未滿一個工作日的,按鐘點計算。

3、婚假:員工或其親屬結婚可以申請婚假,婚假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證明申請。

①員工本人結婚的,婚假為 5天,晚婚者7天;

②員工子女結婚的,可請婚假2天;

4、產假:女方為無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帶薪假

5、喪假:有薪假

①員工父母,配偶喪之的,可請假5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喪之的可請假3天。

第四十二條 公司住外營銷人員每月可帶薪休假3天,但休假須經部門經理批准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當月未休息者,可享受全勤獎60元;累計6個月全勤獎者,可報銷所負責市場到鄭州往返車旅費,同時享受7天特別帶薪假。

第四十三條 國家法定節日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元旦(一天) 五一(三天) 國慶(三天) 春節(七天)共計14天

第四十四條 若因業務需要,本公司可臨時變更休假日或於休假日照常上班。

人事管理制度 篇7

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規範企業人事作業程序,促進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軌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的制訂,充分體現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理念。

第三條、本公司各級及員工均應遵守本管理規定。

第一章招募甄試

第一條、本公司招募人員實行平等競爭、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門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部門職位需求、職位分析體系、員工流動率等規劃人力資源需求,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表,報總經理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三條、行政人事部門招募實施前,須將擬招募崗位、工作職責、工作人員條件制訂“職務説明書”作為人事招募的依據。

第四條、公司錄用員工,務必具備下列相關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敬業精神強、為人誠實、工作踏實,具有必須忠誠度。

(二)、招募一般職員需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三年以上。

第五條、招募人員應根據人員需求種類不一樣,而選取適宜的招聘信息發佈渠道,如新聞媒體、網絡、人才市場等。

第六條、招募信息發出後,會收到應徵資料,經審核後,對合格應徵者發出“初試通知單”通知前來本公司理解甄試。

第七條、不合格應徵資料,歸檔一個月後銷燬,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還。

第八條、人事行政部門對應徵者組織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據職責、崗位的不一樣,採取相宜筆試和麪試。

(一)、筆試包括下列:

1、專業測試(由職能部門擬訂試題);

2、心理測試(適合)。

(二)、面試

面試可採取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兩種形式。

第九條、經初試合格的應徵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組織複試。經複試合格報總經理審批後正式錄用。

第十條、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發給<報到通知單>請新錄用員工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照片2張,辦理報到手續。

第十一條、人事行政部門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教育及訓練,引領新進人員熟悉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試用

第一條、新進人員根據工作性質不一樣,試用期為1-3個月,屆滿前由人事行政部帶給考核表,依分管權限劃分,逐級考核。

第二條、試用期滿,員工需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連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條、一般人員轉正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轉正,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核,報總經理批准。

第四條、員工轉正後享受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變動

第一條、公司遵循“重潛力不重學歷”、“任人為賢”的用人原則,充分根據員工的績效表現、個人特徵,予以員工相應職位。

第二條、主管以下的員工任命變動,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依據員工的考核業績,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並報人事行政部門批准;主管級以上員工任命變動,人事部門組織考核後,由總經理批准,並交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條、調職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表>,送調職單位會籤,轉人事部門簽註意見後,呈總經理批准。

第四條、員工異動及薪資調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門出具薪資調整通知單,呈總經理批准後,交財務部作業。

第四章終止/解除合同

第一條、員工因故辭職,務必提前半個月向人事行政部門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後,報人事行政部審批同意並呈交總經理批准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條、員工離職手續辦妥,相關物品、資料移交後,財務部門方可辦理結帳手續。

第三條、收到員工離職申請書時,人事行政部門應即時與離職人員面談,探詢將離職員工之離職原因,並避免不必要之離職。

第四條、資遣

因公司經營方針政策變更,需對在職人員進行重新調配,某些不能或不適合其他職位的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一個月通知與其協商解除勞動關係,並將按每工作一年補一個月薪水為補償金,6個月以內的正式員工給予半個月補償金,予以適當經濟補償。貼合資遣規定者,人事行政部門將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辦妥後始可發給資遣費。

第五條、解聘

(一)、貼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職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者;

c、觸犯有關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離職面談,並處理好相關續後工作。

第六條、移交

(一)、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辦公用品、檔案資料、相關業務函件列具清交。

(二)、員工離職時,應造具相關清冊。

第五章薪資

第一條、公司根據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制定相關工資政策。

第二條、工資為月薪制,當月工資於次月十五日發放,遇節假日提前一日發放。

第三條、工資由崗位工資、生活補貼、工齡工資、效益工資、全勤工資五部分組成。

第四條、凡全月請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全勤獎,並扣除按底薪比例計算的當天薪資。

第五條、薪水評估:薪水回顧為每年之中國農曆年初,各職工會因上一年表現而獲公司薪水調整。

第六章員工福利

第一條、休假:

(一)、員工每年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休假由公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具體狀況制定。

(二)、員工結婚時間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僅適用於初婚,婚假期內薪水照發。

(三)、試用期滿的女員工,生育可享受正常產假90天。

(四)、員工及配偶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喪假3天。

(五)、凡工作滿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帶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頂。

第二條、員工轉正後可享受相應生活補貼。生活補貼包括:住房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補貼等。

第三條、員工生日公司將按50元以下標準計發生日禮物。

第四條、員工及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時,由公司組織探望,探望費用每次不超過100元的開支。

第七章考勤及請假

第一條、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為打卡。

第二條、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時打卡,事後應及時報人事行政部門,作註明。

第三條、每週工作時間五天半,週一至週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週六:9:30——-13:00、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外出單>送人事行政部門核准,交前台登記。

第五條、員工請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呈核,可由家屬或同事代為之外。務必本人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門提出,因病請假,需持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療證明。

第六條、員工請婚假、喪假、公假、工傷假、產假等假,需事先出具書面請假申請表,並經相關部門批准。

第七條、假期核准權限:一般員工請假1-3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准,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准,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第八條、遲於規定時間上班五分鐘為遲到,每遲到一次:十五分鐘以內扣工薪20元;十五分鐘以上到半小時者,扣工薪30元。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取消當月全勤獎。

第九條、凡曠工一天取消當日出勤工資,並罰款100元。全月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條、考核目的

(一)、對員工履行本職工作的態度、潛力和實績等方面進行考核,以到達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目的;

(二)、為工資、獎勵、升降、調動與教肓培訓帶給人力資源信息與依據;

(三)、透過考核,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進一步引導、激勵和管理員工。

第二條、考核原則

(一)、以客觀事實為依據;

(二)、以考核制度規定的資料、程序與方法為準繩;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晉升考核、年終考核四種。

第四條、考核圍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細化為具體指標進行考核。

第五條、上崗、轉崗、晉升員工應以“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第六條、員工考核結果,將作為晉級、工資晉升、獎勵的依據。

第七條、員工考核結果,將存於個人資料檔案中,並予以登錄。

第八條、員工培訓考核成績也將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九章培訓

第一條、培訓是提高企業員工素質及工作技能,增強團隊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員工都有職責、有義務理解培訓。

第二條、培訓管理工作應努力做到制度化、層次化、標準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條、培訓考核成績將作為考核重要依據,優秀者頒發證書,並予以獎勵;不合格者予以通報批評,重新參加培訓,直到合格為止。

第四條、培訓資料

(一)、新進員工務必理解崗前培訓、企業文化知識、員工手冊培

訓以及崗位專業知識培訓;

(二)、員工轉崗、晉升務必理解轉崗、晉升培訓;

(三)、公司管理人員務必定期理解管理培訓;

(四)、全體人員定期理解職業道德培訓;

(五)、成功學培訓、員工潛能培訓;

第五條、公司鼓勵員工利用休息時間自修本崗位專業知識。

第六條、人事行政部門應根據公司具體狀況,分析開發新的課程,並組織講授;培訓完畢要進行跟蹤調查。

第七條、培訓採取在職培訓、崗位輪訓、封閉培訓、實地工作培訓、函授、請外訓、送培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十章員工檔案

第一條、員工檔案是公司人事部門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和任用中構成的在職員工的個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員工檔案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狀況材料組成,其必備材料包括:

1、招工、錄用、聘請、畢業分配報到材料;

2、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

3、員工登記表、個人履歷表;

4、身份證複印件、擔保書;

5、工資待遇審批表、保險福利冊;

6、員工考核表、獎勵、處分材料;

7、勞動合同書、離職手續辦理表等。

第三條、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閲本人及其系親屬檔案。

第四條、外來單位需查閲檔案的,務必有相關手續,並經人事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查閲。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批准之日起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解釋權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門。

人事管理制度 篇8

第一則總則

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則管理權限

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三、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四、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五、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六、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七、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説明書的編制。

八、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主管規劃。

九、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係的處理。

第三則職員錄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公司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公司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

<職員聘約合同>時效可由公司與職員雙協商簽定,最底期限不得少於一年。聘約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狀況,自動續約。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公司。

完備調離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職員在離職前務必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公司將按曠工或自動除名處理。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調離手續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員,臨時確沒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後,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7)職員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職員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8)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職員意願安排總部人力主管或職員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職員意見。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職員可透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申訴。

第四則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職責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牢記“用户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三、員工要具備創新潛力,透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持續同步。

四、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五、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六、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七、要善於協調,融入羣眾,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羣眾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九、明確公司的奮鬥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兼職

職員未經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者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單位的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5)主管級及以上職員兼職。

個人投資

職員能夠在不與公司利益發生衝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經營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户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帶給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保密義務

1、職員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職員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1、職員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帶給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狀況、業務數據。

行為的自我決定與諮詢

職員在不能清楚決定自我的行為是否違反本準則時,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1以該行為能否毫無保留地在公司公開談論,為簡便的決定標準;

2向主管或總經理提出諮詢。

理解諮詢的部門應給予及時、明確的指導併為當事人保密。

職員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職員務必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則制度;

二、職員務必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

三、職員務必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用心進取;

四、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

六、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佔公司財務;

七、職員務必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務必協同辦理,應遵從公司指揮,予以協助;

八、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九、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內應有的禮儀:

第一條職員務必儀表端莊、整潔。具體要求是:

1、頭髮:職員頭髮要經常清洗,持續清潔。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長,應經常注意修剪。女性職員塗指甲油要儘量用淡色。

3、鬍子:鬍子不能太長,應經常修剪。

4、口腔:持續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5、女性職員化粧應給人清潔健康的印象,不能濃粧豔抹,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第二條工作場所的服裝應清潔、方便,不追求修飾。具體要求是:

1、襯衫:無論是什麼顏色,襯衫的領子與袖口不得污穢。

2、領帶:外出前或要在眾人面前出現時,應配戴領帶,並注意與西裝、襯衫顏色相配。領帶不得骯髒、破損或歪斜鬆弛。

3、鞋子應持續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不得穿帶釘子的鞋。

4、女性職員要持續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麗。

5、職員工作時不宜穿大衣或過分雍腫的服裝。

第三條在公司內職員應持續優雅的姿勢和動作。具體要求是:

1、站姿:兩腳腳跟着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頸脖伸直,頭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兩臂自然,不聳肩。

會見客户或出席儀式站立場合,或在長輩、上級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後,應儘量坐端正,把雙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後伸,或俯視前方。

要移動椅子的位置時,應先把椅子放在應放的地方,然後再坐。

3、公司內與同事相遇應點頭行禮表示致意。

4、握手時用普通站姿,並目視對方眼睛。握手時脊背要挺直,不彎腰低頭,要大方熱情,不卑不亢。伸手時同性間應先向地位低或年紀輕的,異性間應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間的禮貌:進入房間,要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再進。進入後,回手關門,不能大力、粗暴。進入房間後,如對方正在講話,要稍等靜候,不要中途插話,如有急事要打斷説話,也要看住機會。而且要説:"對不起,打斷您們的談話"。

6、遞交物件時,如遞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對着對方的方向遞上去,如是鋼筆,要把筆尖向自我,使對方容易之後;至於刀子或剪刀等利器,應把刀尖向着自我。

7、走通道、走廊時要放輕腳步。

無論在自我的公司,還是對訪問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裏不能一邊走一邊大聲説話,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裏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禮讓,不能搶行。

第五則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標準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6:30晚上7:00—10:00合標準工作時間:11小時

週六至週末:上午9:30—12:00下午2:00—6:00晚上7:00—9:00合標準工作時間:8小時30分

修改部及管理層人員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進展狀況靈活安排,但每一天必需填寫個人一週活動表,每週一向上級彙報。修改部工作人員外出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週一向上級彙報

遲到、早退或曠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後,職員要由本人親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應及時填寫請假單報負責人簽字,然後送主管備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簽到必需至電通知主管。發現替他人打卡,每次會扣除雙方薪金各100元。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並再加扣除薪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6天,連續曠工超過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作除名處理,公司不負責其一切善後事宜。

請假須填寫請假單,獲得批准並安排好工作後,才可離開工作崗位,同時對請假進行備案。

請病假務必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15分鐘內,致電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級主管,且應於病假後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帶給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推薦休息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病假累計半年以上者,至第七個月起按崗位薪金數額的70%為基數發放。

請事假將被扣除當日薪金全額。

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准給予公假,薪金照發。

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主管備案。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需外出應請示主管(修改部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週一向上級彙報)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餘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工作潛力。

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務必通知部門主管。加班時需填寫加班記錄。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凡加班人員於加班時不按規定工作,其有偷懶、睡覺、擅離工作崗位或變相賭博者,經查獲後,記過或記大過。經理級以下人員每晚加班2小時,第二天可晚工作一小時作為休息時間。每累記加班24個小時,或連續加班12個小時沒有休息,可申請一天帶薪假期,或相當於三天工資的加班補助金。管理層為不計酬加班。

加班請假:

1、操作人員如有個性事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領班聲明(領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諉)否則一經派定即須按時到退。

2、連續加班階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向領班或值日值夜人員以請假單請假。

3、公休假日加班,於到班前發生事故不能加班者,應以電話向值日人員請假,次日上班後再檢具證明或敍明具體事實,填單補假(註明加班請假字樣),此項請假不予列入考勤。

4、在加班時間中如因機械故障一時無法修復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繼續工作時,值日值夜人員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定。

節假日

國家規定的大型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3天)、春節(8天),給予休假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一、工作年假:工齡滿一年以上、業績突出的員工,經主管報請總經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2周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二、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務必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員工請假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准,報總經理批准。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狀況除外)。經過批准的申請單交公司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於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後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日,累計當月6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三、探親假:與配偶分居兩地,每年職員可享受一次為期15天的探親假;未婚、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年職員可享受為期7天的探親假;

四、婚假:職員結婚給婚假10天假期,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

五、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給假5天。

六、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員工請假單”,並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50%的工資(特殊狀況除外)。經過批准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於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並於上班後補填請假單。

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併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

過期仍未痊癒者可依退休規定命令退休。

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進行經濟處罰、停職或開除。

(二)病假逾期能夠未請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時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個性核准者不在此限。

特准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併計算。特准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請假者務必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六則工資待遇

一、工齡補助: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職員,每年增加____元的工齡補助。

二、獎金:銷售提成:根據各業務部門的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三、全勤獎勵:全月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發放全勤獎金。

四、職員工資發放日期:職員工資,採用月工資制,於每月底發給。

五、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直接與經理聯繫;

第七則獎懲

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展規劃或業務管理規範提出合理化推薦,並給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公司對以下狀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盜竊、毆鬥、詐騙、索賄、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製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玩忽職守、職責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範、給公司業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則制度者;

八、竊取、泄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記過處罰規定或國家法律行為;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

若職員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職責,公司有權起訴;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核資料。

第八則福利

一、保險: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定,公司的骨幹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療保險。

二、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狀況而定。

三、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端午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四、外出郊遊: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遊。

五、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狀況公司組織人員慰問。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能夠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本制度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執行

人事管理制度 篇9

第一則 總則

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則 管理權限

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職責:

一、 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 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三、 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四、 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五、 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六、 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七、 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説明書的編制。

八、 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主管規劃。

九、 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係的處理。

第三則 職員錄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公司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公司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

《職員聘約合同》時效可由公司與職員雙協商簽定,最底期限不得少於一年。聘約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情況,自動續約。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公司。

完備調離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職員在離職前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公司將按曠工或自動除名處理。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調離手續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員,臨時確沒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後,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7)職員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職員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8)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職員意願安排總部人力主管或職員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職員意見。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職員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申訴。

人事管理制度 篇10

一.工作態度

1.按公司及各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説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3.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狀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4.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

5.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

6.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二.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衞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持續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6.工作時間內持續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説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三.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四.公司及其所工作酒店財產

公司及各個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公司及各個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務必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我公司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公司出勤制度

一.公司員工務必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1.遲到:在列隊或集合後點名開始時未到者記遲到,遲到一次罰款50元並記紀律單一張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能夠自由安排活動之前離開,不經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點到時不在者既早退,早退一次罰款50元並紀律單一張。

3.曠工:月累計兩次以上遲到或早退,既算曠工一天。未經直接上司批准沒來上班曠工一天,扣除當天工資的三倍,月累計兩次或連續曠工兩天計自動離職。

二.員工務必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1.病假

2.確因某種原因不能上班的員工,應事先請假,如有特殊狀況,應設法於當日通知部門主管,並得到許可,否則視為曠工。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員工宿舍應輪流負責清掃,持續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

二.不得在宿舍內酗酒.鬥毆.賭博.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宿舍不得留宿親友。

三.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帶,違反規定帶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職責自負。

四.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如有在外留宿,請事先通知部門主管。由於在外留宿發生何意外,公司拒不負職責。

五.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員工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公司工資管理制度

一.工資結構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業績工資。

二.工資計算方法

1.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2.業績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三.辭退離職工資計算

1.辭退:公司有權辭退任務不貼合公司發展需要的人員,人員辭退後其工資按標準發放,有保證金給予退還。

2.自動離職:不按照程序辭工或月累計曠工兩次,連續兩天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發房任務補償.工資和保證金。

公司獎罰制度

一.獎金結構

1.模範員工獎金每月由各個項目主管人員依工作敬業態度及考核成績中,挑選一至兩名工作表現優異的從業人員進行評核(評核資料包括: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服務熱情,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於每月月初朝會中表揚並頒發100元,以激勵員工士氣。

2.考勤獎勤務滿一年以上者,則支付半個月的本薪作為當期績效獎金勤務半年以上者,獎勵300元,以鼓勵員工。

3.年終獎由各部門主管人員視整年各人勤務的表現,包括工作效率.服務態度.敬業精神.出勤率.突出成績.貢獻度等多項評核,並依據考核成績核發年終獎。支付一個月的本薪作為嘉獎!

二.員工罰款結構

缺勤: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罰款100元。

人事管理制度 篇11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要看公司規模大小而定,我朋友説日本的員工管理制度個性完善,要是你看得東日語的話能夠去看看,反正我是看不懂啦。

第一章入職指引

第一節入職與試用

一、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入職

第二節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半,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7、5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

12:00-13:30為午餐休息

週六:上午:8:30-12:00為工作時間

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間經人事部門審查後實施。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務必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務必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回到,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回到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准權限: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加班

(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2)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150%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200%

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300%

(3)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

(5)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7、考勤記錄及檢查

(1)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狀況於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審核後,報人事部門彙總,並對考勤準確性負責。

(2)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

(3)對於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節人事異動

一、調動管理

1、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並報人事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准。

2、批准後,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3、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4、員工本人應於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文件存檔備查,並於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信息置換。

5、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於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後轉送人事部門審核,高級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務必經總裁批准。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人事部門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並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善。

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6、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信息資料置換。

三、辭退管理

1、見本手冊第一章第二節六1及六2。

2、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後報總裁批准。

3、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並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

4、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5、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6、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後,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料信息置換。

第二章行為規範

第一節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務必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係,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公司內有親屬關係的員工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帶給擔保或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户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帶給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繫中,若發生回扣或佣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六、保密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帶給公司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狀況、業務數據等。

第二節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着、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粧豔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持續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並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並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複印、傳真。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務必按規定保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用心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推薦,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能夠推薦制定相應的制度。

第三節獎懲

一、獎懲種類

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二、獎勵條件

1、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蹟者

2、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善方案或合理化推薦,採納後具有成效者

4、用心參與公司羣眾活動,表現優秀者

5、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變,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7、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

8、為社會做出貢獻,併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透過者

三、懲罰條件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3、貪污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4、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

5、泄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

6、謾罵、毆打同事領導,製造事端,查證確鑿者

7、工作時間內打架鬥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

8、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

9、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

10、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

11、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12、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

13、因疏忽導致設施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14、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

15、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理解領導推薦批評者

17、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

18、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

19、玩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

四、獎懲相關規定

1、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2、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狀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思考對象:(1)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2)學習培訓機會(3)職務晉升、加薪(4)公司高層領導年終接見

3、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後過。可相互抵消的功過如下:(1)大過一次與大功一次(2)記過一次與記功一次(3)警告一次與表揚一次

4、表揚三次等於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於大功一次,記過三次等於大過一次。

5、各級員工獎懲由所在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申報單》,集團總部員工及各子公司中級以上員工獎懲,經人事部門查證後核定,記功(記過)以上獎懲需經總裁審批,子公司其餘員工獎懲由人事部門查證後,經總經理審批。

6、各項獎懲事件,需書面通知本人,酌情公佈,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受處罰員工如有不服可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門申訴,人事部門經核查後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

第三章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節薪酬

一、薪酬

1、原則:以貢獻、潛力、態度和職責為分配依據,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2、適用對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3、薪酬組成: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

(1)崗位工資根據工作崗位和崗位所需要的技能確定,不同崗位對應不同的崗位工資級別。

(2)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時間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時間來確定。

(3)學歷工資根據員工所具有的學歷水平來確定。

(4)績效工資根據公司對員工考評結果確定。

4、工資制度

(1)年薪制。適用於公司總裁、副總裁及其他經總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工資總額=基本工資+年終獎金。

(2)提成工資制。適用於從事營銷的工作人員。工資總額=崗位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年終獎金。

(3)結構工資制。適用於中基層管理人員、生產技術人員、職能人員、後勤管理人員。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後勤服務人員。

(5)計時工資制。適用於工作量波動幅度大的生產操作工人。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計時工資。

(6)新進人員工資:試用期內一般定為招聘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70%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5、公司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酬,付薪日期為每月15日,支付上月薪酬。若遇節假日,順延至最近工作日發放。試用期員工以現金形式領取,正式員工以個人銀行帳户形式領取。

二、調整機制

1、集團薪酬管理是根據公司實際發展狀況,聯繫市場薪資水平與人力資源供求狀況實行“市場化動態薪酬管理”。管理委員會於每年底進行"議薪",人事部門根據公司效益及社會同行業工資變化狀況,提出薪資水平合理化調整推薦後報管理委員會審議。

2、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的依據:

(1)公司範圍的工資調整。根據經營業績狀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全公司範圍的員工工資水平。

(2)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3)職級變更。員工職級發生變動,相應調整其在該職級內的基本工資。

(4)員工在年終考核中,工作績效低下者,將被下調崗位薪金。

(5)根據員工即期表現上浮或下調其崗位薪金,以及時激勵優秀、督促後進。

3、崗位薪金晉級,新崗位薪金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下月一日起執行;崗位薪金降級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第二節福利

1、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體員工在法定工時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體員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帶薪(視為上班)假日:a、元旦(公曆1月1日)b、春節(農曆新年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c、勞動節(公曆5月1日、2日、3日)d、國慶節(公曆10月1日、2日、3日)e、婦女節(3月8日,女員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結婚時,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產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可申請有薪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晚育的順產120天,難產135天。男26週歲、女24週歲以上初育為晚育。

(5)男員工護理假7天,晚育者為15天(限在女方產假期間,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6)慰唁假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請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親屬在外地的,帶薪路途假另計,路費自理。

(7)工傷假因工受傷休假視為上班,具體狀況按國家社會保險法規辦理。

(8)公假員工參加國家法律規定的義務或公益活動、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入學或資格考試經所在部門及人事部門批准的,可按上班時間計發薪資。

(9)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憑縣、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其中十天以內病假按基本工資80%計發病假工資,累計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資50%計發病假工資,醫療期限的確定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10)休假規定員工提前15日向直接主管及人事部門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間,協商安排休假具體事宜。因工作原因,未能休以上(3)-(7)項假期的,按休息日加班標準給予工資補貼。

2、保險:公司為正式員工辦理養老、工傷、生育、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

3、賀儀與奠儀

(1)正式員工結婚,公司將致新婚賀儀人民幣300元。

(2)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去世,公司將致奠儀人民幣300元。

4、過節費公司視經營狀況在法定節日或公司紀念日發放賀金或賀禮。

5、健康檢查:公司每兩年出資為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6、員工活動:公司不定期舉行各種員工活動。

第四章培訓、考核與發展

第一節培訓管理

一、培訓目的:塑造企業文化,促進人力資源增值,提升經營績效。

二、培訓原則:員工培訓需求與公司發展需要相結合。

三、公司培訓管理的常設機構是培訓組,隸屬人力資源部,:除培訓發展主管外,其餘崗位均為兼職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在集團範圍內選拔產生。

四、公司培訓分為一級培訓、二級培訓。

1、一級培訓由人力資源部主辦,負責集團中級以上人員(含分子公司總經理)管理培訓,集團總部員工自我管理培訓及新員工職前培訓、外派培訓等。

2、二級培訓由集團各中心或分子公司主辦,負責本單位業務培訓、崗位培訓及外派培訓。培訓結束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五、培訓積分制

1、培訓組每年初將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及培訓需求調查結果,確定培訓課程設置及相應學分,參加培訓並透過考核者即可獲得學分。培訓組同時為每位學員建立培訓檔案,記錄每年度培訓測試成績、積分。

2、各崗位培訓積分標準由培訓組每年度調整一次。正式員工績效考核將結合本人全年培訓積分進行,積分不達標者績效考核將受影響。員工晉升務必獲得擬晉升職級資格的培訓積分,否則僅提升為代理職務。3、公司全員培訓及個性要求的重要培訓,無論積分是否達標,均需參加。4、公司規定的培訓課程,人事部門將嚴格考勤。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有特殊狀況不能參加的應向人事部門請假。

六、員工自我培訓

1、公司鼓勵員工利用工作之餘參加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學歷學位考試、職稱考試、執業資格考試。資歷考試如確需佔用工作時間,可憑培訓考試機構的證明,經人事部門主管負責人審核,獲准後按公假處理。

2、員工在職參加與本崗位有關的學歷教育或培訓時,確需佔用週六工作時間的,可憑入學證明,經部門及人事部門負責人審核、獲准後,按公假處理。但當臨時有重要工作安排或工作需要時,應服從公司安排。3、對於取得更高學歷學位、職稱、資格者,公司將作為員工晉級的重要依據。

七、培訓費用報銷

1、人力資源部根據年度培訓規劃制定一級培訓費用預算,報總裁批准。

2、二級培訓費用由集團各部門及分子公司根據培訓計劃提報預算,經人力資源部審查後報總裁批准。

3、集團總部外派培訓費用1000元以內,由人力資源部審批,1000元以上由總裁審批;子公司外派培訓在預算範圍內的由本公司總經理審批。訓費用超過1000元者需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培訓結束後培訓資料及獲得證書原件由培訓組存檔,經培訓主管簽字後,方可報銷費用。

4、員工培訓後在公司工作時間未滿《培訓協議》約定年限,公司有權按協議追究相應職責。

第二節績效考評

一、考評目的

1、透過對員工潛力、努力程度以及工作業績進行分析評價,把握員工工作執行和適應狀況,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及教育培訓方向,合理配置人員,明確員工工作的導向。

2、保障公司高效運行。

3、充分發揮激勵機制作用,實現公正合理及民主管理,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評原則

1、以績效為導向原則。

2、定性與定量考評相結合原則。

3、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4、多角度考評原則。

三、考評週期

1、月度考評:月度考評的主要資料是本月的工作業績和工作態度。月度考評結果與工資直接掛鈎。生產人員進行月度考評。

2、季度考評:季度考評的主要資料是本季度的工作業績和行為表現。季度考評結果與下一季度的月浮動工資直接掛鈎。第四季度直接進行年度考評。事務人員、營銷人員、技術研發人員、管理人員(高層管理者外)進行季度考評。

3、年度考評:年度考評的主要資料是本年度的工作業績、工作潛力和工作態度,進行全面綜合考評,年度考評作為晉升、淘汰、評聘以及計算年終獎勵的依據。公司所有員工均進行年度考評。

四、考評程序:相關考評者對被考評者提出考評意見,人事部門將考評結果進行彙總,並報考評委員會審批,由被考評者的直接上級將審批後的考評結果反饋給被考評者,並就其績效和進步狀況進行討論和指導。人事部門將考評結果歸檔,同時用於計算績效工資及獎金。

五、結果分級:考核等次分為五級,分別是優、良、中、基本合格、不合格。隔級上級根據所管部門人員數綜合思考,確定考核等次,但“優”不得超過分管總人數的10%,“優”與“良”之和不超過分管總人數的30%。

等級優良中基本合格不合格

定義超越崗位常規要求;完全超過預期地達成了工作目標完全貼合崗位常規要求;全面達成工作目標,並有所超越貼合崗位常規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地達成工作目標基本貼合崗位常規要求,但有所不足;基本達成工作目標,但有所欠缺不貼合崗位常規要求,不能達成工作目標得分90分以上80-89分70-79分60-69分60分以下

六、結果使用考評結果可作為以下幾類人事工作的依據:

1、職務晉升:年度考評為優或連續兩年年度考評為良的員工,優先列為職務晉升對象。

2、職務降級:年度考評一次不合格或連續兩年基本合格的員工給予行政降級處理。

3、工資晉升:年度考評為優或年度考評連續兩次為中等以上的員工,在本工資崗位級別內晉升檔次。

4、降檔:季考評連續兩次不合格的人員進行工資降檔;年終考評結果不合格或連續兩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進行工資降檔。

5、培訓:根據績效統計分析結果,制訂培訓規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

6、職業發展指導:根據績效統計分析結果及雙向溝通,修正員工職業發展設計。

七、申訴及處理

被考評者對考評結果持有異議,能夠直接向管理委員會申訴。管理委員會在接到申訴後,一週內務必申訴的資料組織審查,並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訴者。

第三節職業發展

一、公司為每位員工帶給持續發展機會,鼓勵員工透過工作和自我學習不斷提高自己。在出現職位空缺狀況下,具有敬業、協作、學習、創新精神的員工將獲得優先的晉升和發展機會。

二、結合個人特長及在公司崗位職責,員工填寫《員工職業發展規劃表》、《員工潛力開發需求表》,人事部門協助員工所在部門為每位員工建立職業發展檔案。

三、人事部門根據新員工入職前的職稱、學歷及調整後的崗位設定級別。試用期滿合格,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潛力及表現確定轉正定級意見。

四、新員工入職後,由部門負責人擔任職業輔導人,幫忙新員工明確職業發展方向,促進員工個人發展。被輔導人的工作表現及未來在公司職業發展將成為考核部門負責人指標之一。

五、員工職業發展通道

職務職級管理類專業技術類業務類1高層管理人員資深師資深業務員2中層管理人員高級師高級業務員3基層管理人員師二級業務員4助理師一級業務員5員初級業務員

六、如果貼合以下條件,員工將有機會獲得晉升:

1、職業道德良好2、工作業績突出3、工作潛力強4、熟悉擬晉升職務工作5、上年度考核成績“良”以上6、完成規定培訓積分

第五章員工權益

一、勞動安全

1、公司為員工帶給安全的工作環境及必要的勞動保護。

2、在災害條件下堅守崗位的員工,當人身安全面臨危險時,應撤離至安全地帶。

3、保管公司財產的員工,接到預警信號後,在確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公司財產安全。

二、權利保障:

1、員工享有法律規定和公司制度賦予的諮詢權、推薦權、申訴權與保留意見權,公司對這些權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2、對下列狀況,員工有權提出申(投)訴以得到公正待遇:

(1)認為個人利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

(2)對處理決定不服;

(3)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

(4)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

3、申(投)訴方式:

(1)逐級申訴或向公司人事部門、集團監察委員會直至總裁提出申(投)訴;

(2)可書面或面談兩種方式申(投)訴;

(3)《申(投)訴書》務必具名,否則可能難以得到解決。

(4)受理申(投)訴者應在五個工作日內給予回饋。

(5)對處理結果及反饋意見不滿意的可繼續向上一級申訴。

人事管理制度 篇12

一、 人事調動制度

條一條 人員調動必須堅持崗位工作需要,專業對口,按正常程序辦理。

第二條 院內各科室調動按下列程序辦理:

1、醫師調動,由醫務科提出,會同人事與有關科室協商後,報主管院長,院部討論批准。

2、護理人員調動,由護理部提出,會同人事與有關科室協調後,報主管院長,院部討論批准。

3、後勤人員調動,由後勤有關科室提出,經人事與有關科室商定後,報主管院長,院部討論批准。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隨時調動任何工作人員。上述院內調動,都必須由人事管理處填寫科室調動表,任何人接到通知後應及時到新崗位報到。

第三條 外單位人員要求調入我院,必須是崗位專業急需人員,調入對象需由相關職能部門考核、評定後遞交院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條四條 外單位調入人員自調入之日起,工資參照正式職工發放,獎金等福利參照同類(同年工作)人員執行。

第五條 對要求調出人員,在科室工作允許的前提下,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所在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相關職能,經院部同意,由人事科辦理調出手續。

二、 畢業生入院制度

第一條 我院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接收相關專業應屆大、中專院校的畢業生。

第二條 人事管理處負責擬定本年度用人計劃、具體條件及招錄方案,提交院辦公會議討論。

第三條 人事管理處根據院辦公會議的討論結果,對外發布招聘信息,進行按規定要求的招考。

第四條 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招考工作,並將考試成績報院部,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錄取名單

第五條 畢業生的人事關係逐步由區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三、 引進外地專業技術人員制度

第一條 對專業技術人中的培養應立足於本院,對一些本院緊缺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採用引進的辦法予以解決。

第二條 相關職能部門和人事科負責對應聘人員的考核資格審定,遞交院長辦公會議討論確定試聘期限、崗位職責、經濟待遇等。

第三條 試聘期一般不得低於三個月,試聘期過後,相關職能部門應對試聘人員的業務能力做出書面的評定,由分管院長遞交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正式聘用事宜。

第四條 同意正式聘用後,由人事與應聘人員簽訂相應的聘用合同。

第五條 外地專業技術人員的人事關係應由區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四、 衞生技術人員准入制度

第一條 人事處審核資格(身份證、畢業證書、執業證書、資格證書、職稱證書)

第二條 通過院部初步考核,填寫招聘人員報名表。

第三條 醫務處(護理部)或所在科室對其業務考核並複核其資格。

第四條 考核合格者,各職能科室交院部簽署意見同意錄用。

第五條 體檢。

第六條 按專業進行崗前培訓。

第七條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執業醫師》等有關規定,報當地衞生局審批或備案。

五、 醫院協議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醫院協議用工管理工作,經院部研究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醫院招收各類協議工,首先由人事管理處根據醫院人員編制情況,按照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制定用工計劃和工資福利待遇標準,報院部批准後負責辦理招收錄用、簽訂合同,核定工資等手續,並負責辦理調配、獎懲、福利待遇、辭退等事項,錄用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時,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執業准入規定辦理。

第三條 醫院招收協議工,由人事管理處簽署勞動合同後統一調配給所屬各職能科室,由用工科室直接管理,用人科室負責考勤、考績,提出獎懲或辭退意見,由財務科編報工資表,經人事管理處審核後執行。

第四條 招用的協議工須持本人的身份證及相應的學歷證書和資格證書,年齡在十八週歲以上,體檢合格方可錄用。

第五條 協議工錄用期控制在一年以內但不超過三年,合同期滿繼續留用須續簽合同,新錄用協議工試用期為3~6個月,如發現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和不符合錄用條件者不再留用。

第六條 協議工違反國家政策法令和醫院規章制度,工作不負責的、發生重大差錯、服務態度差、不服從分配、不能完成本職工作者醫院有權隨時辭退或酌情予以處罰。

第七條 錄用外單位離退休人員和待業人員,涉及原單位爭議時,醫院不負責合同以外事宜,對爭議之外由協議工本人出面和原單位協商,協調無效時和醫院終止勞動合同。

第八條 協議工工資待遇按照勞動法規,參加社會標準實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勞分配原則,以雙方協議達成的工資標準執行。

第九條 協議工工資福利待遇參照院內相關執行。

六、 考勤制度

第一條 全院實行考勤制,各科室負責人負責全體科員考勤工作,每月如實填寫考勤表,並於次月5日前報人事管理處。

第二條 各科考勤必須專人負責,每日的考勤情況要真實地記錄在考勤表上,符號要準確,有差錯改動時,須經科室領導批准後,由考勤員更改,個人不準隨便改動。

第三條 全院職工要嚴格遵守考勤請假制度,各科領導應嚴格按請假制度把關,按規定批假。對於因無組織紀律擅離崗位的職工按曠工論處,嚴重曠工累計滿一個月或連續曠工15天者,醫院報上級部門予以除名。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1、無故不參加應到會議的;

2、科室負責人未知下屬人員去向的;

3、病假當日不交病假證明書(急診除外)或未與科主任、護士長請假者;

4、假期已滿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

5、請假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院者。

第四條 建立銷假制度。各類人員請假期滿回院必須向人事科銷假,除不可抗拒原因未按時銷假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七、 請假制度

第一條 假期的種類、名稱及時間

一、探親假。請假條件:工作滿一年後從第二年起,已婚職工與配偶或未婚職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團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的可享受探親假。

其假期規定如下:

1、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職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職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軍隊配偶除外),有下列情況者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假待遇:1)、職工當年結婚、離婚、喪偶的;

2)、見實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待遇,期滿轉正為正式職工後,上半年轉正的,當年享受探親待遇,下半年轉正的,下半年起享受探親待遇;

3)、當年六個月(累計)以上長期病假者;

4)、產假和哺乳假期間與家屬團聚一個月的;

5)、女職工請哺乳假者(享受探親假待遇的,其探親假時間工資可以照發,路費按規定報銷)。

6)、外來人員;

7)、配偶或父母不論用什麼方式,在規定的時間內團聚過的。

二、婚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規定的加12天。婚假和未婚職工探父母的當年只能享受一種,晚婚假可以另加。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三、喪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

四、產假:

1、正常分娩假期90天, 難產或多產的加15天,(包括產前按排15天以內的產前假)。

2、符合晚育條件的男方享受5~7天的護理假。

3、哺乳假:凡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在領取獨生子女證後,經本人申請,領導批准方可請哺乳假,哺乳假原則上不執行。

五、放射(療)假,每年給假一次,假期30天。

六、年休假:

1、休假對象:

凡本院職工(正式在編),只要符合文件規定休假條件的均能享受休假。退休返聘人員和借用期滿一年以上借用人員也參照執行。

2、假期標準:

參加工作滿5年不滿10年,休假7天(其中後半年參加工作者3.5天)

參加工作滿10年至20年者,休假10天;

參加工作滿21年至30年者,休假15天;

參加工作31年以上休假20天。

3、下列情況之一的當年或下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1)、當年病假、療養假累計超過45天的;

2)、當年請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

3)、當年病假、事假相加超過45天的;

4)、當年產假90天的。

4、符合享受年休假條件的工作人員,如當年已享受探親假或六年一次探望父母假期的,其年休假時間減半。

5、當年享受年休假後再請事假,其事假天數累計超過上述規定時間的,則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6、假期審批手續仍按醫院請假制度,逐級批准,報人事科備查。

七、病假:員工就診應經保健科同意後去相關科室就診(急診例外)。員工住院經保健科同意後,由業務院長審批。出院後辦理請假手續(所有員工不得掛家庭病牀)。

八、事假:請事假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本人申請:事假三天以內由科主任或護士長審批,三天以上由科主任或護士長簽署意見後報所屬職能部門審批。

第二條 請假的程序、手續及審批權限

一、除七天節假日和星期天以外的各類假期都必須到人事科辦理請假手續,病假憑醫師診斷證明,其它假期必須書寫請假條,並需通過逐級按規定審批權限批准後,方為有效。

二、病假經本院保健科出具證明,報科主任、護士長批准有效,外單位病假條醫院不予承認(特殊情況例外)。年休假由科室主任護士長審批。一週以上的病事假均須經分管院長最後審批(未經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做曠工處理)。探親假、婚喪假等需經科室、職能、分管院領導批准方可,請假條一律交人事管理處備案。

三、科主任、護士長的各類假期需所屬職能科室批准,分管院長簽字尚可,職能科室負責人請假需經院長批准。

四、職工放射(療)假、年休假,由本人申請,科室安排,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報系統主管部門審批(醫療系統由醫務科、護理系統由護理部,院辦等由所在科室審批),報人事科備案。全體中層以上幹部外出,均需報院部批准(由相應分管領導簽字方可),人事管理處備案。

五、婚假: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後,報系統主管部門批准,送人事管理處備案。

六、喪假:先填申請單,經科室負責人簽名,職能科室簽署意見後報人事管理處備案。

七、 產假:憑準生證和產科醫療證明,科室領導簽署意見,月末報考勤時附考勤月報表上,報人事管理處登記。

八、哺乳假:由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所屬職能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院部批准,報人事管理處登記。原則上不執行。

第三條 假期的使用

一、探望配偶,假期一次用完,不得分開和跨年度。確因工作需要,當年無法安排,由科室提出書面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報院部批准,可跨年度使用。

二、未婚職工探父母,假期須一次用完,不跨年度。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不得延期下一輪使用。

四、放射(療)假,可分開使用,跨年度作廢。

五、年休假:經批准後可分開使用,跨年度作廢。

六、婚假(以結婚登記時間為準),當年使用,跨年度作廢。

七、此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院部。

八、新職工上崗前教育制度

第一條 為了使新職工上崗前瞭解醫院的基本情況,儘快轉換角色,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特制訂本教育制度。

第二條 對新職工進行上崗前教育,使其瞭解醫院的工作性質、目的任務和有關的政策法令、規章制度、本人的崗位職責及應遵守的職業道德等。樹立以病人為中心觀念。

第三條 教育內容:

1、醫德醫風教育;

2、員工手冊學習:有關文件與政策法令;

3、醫療相關知識:醫療安全與管理;

4、崗位職責;

5、規章制度。

第四條 教育時間:3~4天。

第五條 教育形式:

學習有關文件材料,請院部領導作報告,介紹醫院概況,提出要求。請院辦人事、醫務、護理、保衞、物業管理等有關科室介紹醫院的規章制度,並提出要求。

第六條 新職工上崗前教育結束後需填寫《幹部履歷表》、個人信息表。

第七條 上崗前教育具體由人事處組織實施。

人事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員工守則

一、標準

以公司利益為重,努力工作、團結協作、鑽研業務、用心進取、不斷提高服務意識,為公司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做出應有的貢獻,以贏得客户的滿意並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

二、行為規範

為保證工作秩序,員工應遵守下列行為規範

(一)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並簽到。

(二)接聽工作電話,語氣要温柔,言語要有禮貌並簡潔明瞭,嚴格執行崗位規範,對於本部門其他員工或其他部門的電話有義務轉達和告知。

(三)員工在崗期間,不準看非工作性的報紙和雜誌;不得使用公司電腦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例如:聊天,網絡遊戲等),一經發現處以200元的罰款。

(四)員工在崗期間,不準處理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準串崗、脱崗;嚴禁長時間打私人電話,嚴禁因私打長途電話。除規定人員外,其他人不得輕易在公司上網,如特殊需要,需經經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五)員工須按規定及時上交在公司內拾到的任何物品;愛護辦公設備,節約辦公耗材、下班之前應及時關掉電源(包括電腦、電燈等),關好門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嚴禁用公司的電腦等設備進行私人圖片、文件、照片等的處理或打印之類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違反此規定的,將處以100-300元的罰款;

(六)如員工無特殊原因,應迅速趕赴公司完成工作任務;如聯繫不上,並對公司造成損失或延誤工作者,視情節輕重分別處於警告、罰款等處罰。

(七)員工應絕對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經經理批准,不得將公司的技術、資料、計劃、決定等商業機密向其他非相關人員甚至公司以外的員工透漏、複製或者發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對於情節和後果嚴重者,公司將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職責的權利。

(八)員工如遇特殊狀況不能到崗上班,須提前按公司規定的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九)員工下列個人狀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部門經理和辦公室。

三、儀容儀表

員工的儀容儀表關係到公司的形象和聲譽,同時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體體現。

(一)員工務必以飽滿的工作熱情進入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內應持續良好的精神面貌,語言禮貌,舉止端莊;

(二)上崗時員工須持續良好的個人衞生,不得留過長的指甲,身體及口腔不得有異味(上班前不得飲酒及使用刺激性氣味食品)

(三)員工工作時間務必講普通話;服裝要時刻持續清潔平整,男員工不得穿拖鞋、布鞋、露腳趾涼鞋在辦公時間內進入辦公區。

(四)員工髮型要大方端莊並梳理整齊,頭髮要持續清潔,不得留怪異髮型。

1.住址和電話。

2.發生事故和特殊狀況時的任何聯繫辦法。

(一)公司員工個人收入、各種報銷、福利等不得向他人告知,否則公司予以除名處理。

(二)員工務必遵守公司和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

(三)嚴禁員工在外兼職,如有發現公司保留隨時辭退的權利,且該員工不享有兼職期間的工資和獎金。

第二章:考勤規定

一、總述

(一)主管負責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釋及完善,組織檢查和分析考勤的執行狀況及管理工作,並於當月25日統計上月的出勤狀況。

(二)考勤資料包括出勤、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病假、婚假、喪假、法定假日等。

二、日常出勤規定考勤制度

(一)每週工作時間為:星期一星期六。

(二)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本公司所有人員均按規定簽到。

(三)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即為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即為早退,早退當天按曠工處理。實際到崗和離崗時間均以考勤記錄時間為準。

(四)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申請,經理批准後報人事部備案。事假、病假屬無薪假,即員工請假期間,不計工資;

(五)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者在徵得直接主管領導批准的狀況下,由直接主管領導簽字,交辦公室備案,否則視為曠工;如果直接主管領導出具虛假證明則將承擔連帶職責,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與處罰。

(七)、遲到早退的處罰規定

1.遲到或早退3次,15分鐘以內罰款30元,15分鐘30分鐘以內罰款50元,3060分鐘罰款100元,半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論處。

2.發現一次不簽到罰款50元。

3.凡每月遲到或早退超過二次者,依情節輕重給予提醒、警告、張榜等處分,屢教不改者除名。

三、曠工的處罰規定

1.沒有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准離崗1小時以上者及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依曠工論處;

2.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且無正當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

3.不服從公司的崗位調配而拒絕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4.委託或代替他人簽到者,一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處分,同時罰款300元。

5.員工無故曠工一次扣人民幣100元,兩次扣人民幣300元,連續礦工兩日,或一年曠工累計三日者,公司將予以開除。

6.凡請假須填寫“請假申請單”並報辦公室,特殊原因電話通知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

7.如需外出提前向辦公室説明外出原因,否則視為早退。

※部門主管違反規定按上述標準加倍處罰。

四、日常規定

1.公司內部員工不允許用一次性水杯喝水,如有發現罰款50元。

五、請假規定

除非特殊狀況,員工請假務必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到辦公室領取《請假申請單》,並依人事權限給予審批後方為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1.員工因病或非因公受傷請假一天以內者,應補辦請假手續;

2.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傷請假超過一天者,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連續病假3天以內有直接由直接主管上級批准,3天以上由主管領導批准。

3.員工到醫院看病視為病假,以實際離崗時間填報病假申請單,辦理請假手續。

4.員工醫療期自病假之日起計算。

六、事假規定

1.員工確因私事須親自處理,可請事假。事假務必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辦理相應請假手續;

2.請假期滿,如需延長,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方可延假。如遇急事無法在事前辦理手續時,可採用通訊辦法報告相應主管上級,事後補辦手續;

3.員工因特殊原因遲到,經補辦請假手續可作為事假處理;

4.員工連續請事假兩天以內有直接主管上級批准,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批准。

5.病假、事假為無薪假。

七、加班規定

1、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於辦公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如員工無特殊原因拒絕加班而對公司造成損失或延誤工作者,視情節輕重分別處於批評、罰款、除名等處罰。

2、離開時按規定籤卡。

3.員工於加班後填寫“加班備案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再由主管領導批准後,將備案單交回辦公室備案。公司將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由主管安排倒休。

4.公休日加班可補休,補休時間由主管批准安排,交辦公室備案辦公室無備案的不予承認。

第三章:衞生制度

一、午後在公司用餐者,餐後應第一時間處理好就餐後留下的飯盒及雜物。

二、用心參加公司的每一次大掃除,平時要持續個人辦公枱和電腦桌的乾淨整潔,嚴格杜絕紙張、雜誌、工具書等物品亂堆亂扔。

三、公司內嚴禁隨地吐痰,亂丟垃圾。

第四章:辦公用品的購買

1.統一限量,控制用品規格以及節約經費開支,所有辦公室用品的購買,都應由辦公室統一購買。

2.定購數量: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狀況以及消耗水平,向辦公室主任報告,確定定購數量,務必以書面形式提出正式申請,經主管經理審批確定後,通知送貨單位在指定時間內將辦公用送到公司。

3.採購方法:在辦公用品庫存不多或者有關部門提出特殊需求的狀況下按照成本最小的原則,訂購所需要的辦公用品。

4.支付:收到辦公用品後,對照訂貨單開具支付發票,經主管及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後,轉交給出納負責人支付或結算。

5.發放:辦公用品原則上由公司統一採購,分發給各部門,如有特殊狀況,允許各部門在提出“辦公用品申請書”的前提下就近採購,在這種狀況下,辦公用品管理部門有權進行審核。

長遠辦公用品發放規定

一、本公司為規範辦公用品的發放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二、公司各部門應本着節約的原則領取、使用辦公用品。

三、各部門須指定專人管理辦公用品。

四、各部門於每月31日前將下月所需辦公用品計劃報給辦公室,辦公室於每月6日前一次性發放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

五、採購人員須根據計劃需要採購,保證質量。

六、辦公用品入庫和發放應及時記帳,做到帳物相符。

七、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挪用辦公用品及其他物資,物品要做到類別清楚、碼放整齊。

長遠辦公用品管理規定

一、為使辦公用品管理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辦公用品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回收管理品及管理品四種。

1.消耗品:鉛筆、膠水、膠帶、大頭針、圖釘、筆記本、複寫紙、標籤、夾子、橡皮等。

2.管理消耗品:簽字筆、熒光筆、修正液、電池等。

3.回收管理品:墨盒、碳粉、色帶等。凡使用過的紙張不得自行撕毀,全部交到前台登記以便使用。

4.管理品:剪刀、美工刀、訂書機、啟釘器、直尺、打孔機、鋼筆等。

三、消耗品應限定人員使用,自第三次發放起,務必以舊替換新品,但純消耗品不在此限。

四、管理品移交如有故障或損壞,應以舊換新,如發現丟失,負責人員按價賠償。

第五章:技術員制度

一、技術員每週一須交本週計劃,且每一天下班前需寫工作日誌並放於工作台面備查;

二、技術員未寫日誌、週報的,每次罰款10元,每月三次未寫日誌,週報者記大過一次,罰款50元,每月五次未寫日誌、週報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總經理抽查未寫日誌、週報而業務主管未對業務員作相關處理,業務主管每次罰款30元。

第六章:業務員制度

一、業務員每一天需寫業務日誌,整理好自己範圍內的業務資料,每週需寫業務週報,隨時理解上級主管的檢查;

二、業務員未寫日誌、週報的,每次罰款10元,每月三次未寫日誌,週報者記大過一次,罰款50元,每月五次未寫日誌、週報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總經理抽查未寫日誌、週報而業務主管未對業務員作相關處理,業務主管每次罰款30元。

第七章:假期制度

一、享有國家公佈的法定假期。

二、婚假:員工可享有5天無薪婚假,外縣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員工申請婚假,需出示結婚證或有效證明。

三、喪假:員工遇有直系親屬的喪事,可有三天無薪假期,外縣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

四、分娩假期:公司女性員工,可享有無薪分娩假期,假期為產後四星期,連續受僱兩年以上的第一胎分娩假期,則能夠享有2/3底薪的基本工資的分娩假期。

第八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員入職第一天,應按要求認真填寫準員工檔案,如發現所填個人資料有任何捏造、虛構等,公司將無條件開除。

二、正式員工因特殊原因離職者,務必提前一個月向經理提出辭職申請,否則公司將不予辦理工資結算等辭職手續。員工離職時,應將所有公司財物、硬件資料、設備以及鑰匙歸還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 篇14

一、總則:

1.1為進一步規範公司人事管理,提高員工整體素質及公司管理水平,使公司保持可持續發展狀態,結合公司發展實際,制定本制度。

1.2 適用範圍:本公司全體員工。

二、員工招聘:

2.1 公司新聘人員一律由辦公室統一面試、建立員工檔案、錄用、分派。各管理處可自行預招員工,進行第一輪面試篩選,面試符合條件者將應聘人員檔案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另行安排面試,合格者錄用。

三、員工錄用標準:

3.1 公司所有員工年齡一律控制在55歲以內,身體健康。超過55歲在崗者工作期間發生的任何安全問題由個人負責。

3.2 夫妻及直系親屬不得在同一單位上班。特殊情況由公司辦公室統一合理調配。

3.3 對外來沒有家室的人員,確保有家庭地址及聯繫電話,身份明確。

四、員工試用

4.1 新進基層員工試用期為一個月,公司管理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而工作表現合格者將成為本公司正式員工。

4.2 經考核,試用期不合格者,公司無條件即時辭退。

五、員工離職與辭退

5.1 新進員工在10天以內自動離職,10天以內無工資。

5.2 員工在試用期內和合同期內提出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交申請,對未辦理手續而擅自離職者,每日按曠工處理,公司不發放工資,並保留追索其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權利。

5.3 員工離職最後一個月若未滿勤,將按試用期工資發放,不再參與補助與考核。

5.4 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及檢查工作質量連續三次不合格者,公司無條件辭退。

六、調職與晉升:

6.1 員工所在崗位不勝任或有過失者,公司視具體情況做出降職、免職、調離或辭退決定。

6.2 同一崗位新老員工的交接時間不得超過三天,同一崗位新老管理人員的交接原則上不超過一週。

七、 工作日、休假

7.1 總公司辦公室人員每月休班4天,也可一個月集中休4天,當月其他時間不再調休,管理處主任每月休2天。

7.2 公司規定節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1天,“十一”3天。

7.3 基層員工每月休假1天。(各管理處可以根據情況自行調配休假時間)

7.4 婚假:依國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給予婚假7天。

7.5 以上規定休班時間均屬帶薪休息時間。

7.6 直系親屬去世可申請3天的喪假。

7.7 病假可憑醫院證明申請3天病假,病假無工資,超過3天,當月無任何獎金或補助,超過3天,必須總經理批准方可超假,未批准而超假每日按曠工處理,超假7日給予開除。

7.8 事假每月不得超過3天, 3天到7天由副總經理批准,7天以上需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單報辦公室備案,由辦公室交財務結算。

八、 工資

9.1 工資模式:工資總數=崗位工資+考核工資+補助工資+提成

9.2 各崗位員工工資及試用期崗位工資見《公司薪酬表》。

9.3 獎懲

9.3.1 依照員工職責與考評給予員工獎金或罰款。

9.3.2 年底優秀員工獎30元。

九、附則

10.1本制度由辦公室編制並負責解釋,由總經理籤批。

10.2本制度自x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未盡事宜參考本公司有關規定。

人事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祕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持續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職責。

第三條員工每是工作8小時,星期六.日及紀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所延長時數為加班,可給加班費或補休。

第四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之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採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務必1星期調整1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託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狀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8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係,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後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能夠未請事假及個性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癒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能夠個性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結婚可請2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

(五)產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產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併入計算)。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徵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狀況決定。(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狀況決定。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餘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癒,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個性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並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准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准,其餘人員均由直屬核准,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准。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一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個性休假

(一)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20xx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20xx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第十六條個性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之範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狀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後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閒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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