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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精選29篇)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精選29篇)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員工的考勤管理,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有序高效經營,經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特對公司考勤制度做進一步規範。具體如下: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精選29篇)

一、工作時間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10月至次年4月);

下午13∶30—17∶30(5月至9月)。

如有調整,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正常的工作日為週一至週五,週末實行雙休制。

二、遲到、早退考勤辦法

(一)員工每天到崗後在公司門口考勤機打卡,員工忘記打卡時,上交忘打卡説明(不包含非公事遲到),經部門經理、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後,交行政部留存,如未填寫,按遲到處理。員工忘打卡一月不超過兩次(含兩次),兩次以上按事假處理。

(二)員工到上班時間未到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提早離開視為早退,無故缺勤視為曠工。

(三)遲到、早退15分鐘之內每一次扣20元;遲到、早退15鍾以上1小時以內,每一次扣30元;遲到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半日處理,曠工一律按實際工作天數扣除日標準工資的三倍。

(四)原則上公司允許員工每月3次遲到時間累計不超

過60分鐘,如超出此標準,公司將依據員工考勤統計給予經濟處罰。

(五)未經領導批准,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律按實際工作天數扣除日標準三倍工資,連續曠工3日或全年累計超過7日者,給予辭退。

三、病假考勤辦法

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應提前或於病假後上班二個工作日內補填《請假單》,由部門經理、分管領導簽字後交行政人事部備案(病假5天內由總經理籤批,5天以上由董事長籤批)。病假需出具正規醫療機構的病假證明,公司扣除員工累計病假天數工資的一半。

員工因個人因素打架、鬥歐等原因入院不享受病假。公司保留核實員工健康狀況、醫療證明的權利,以決定員工是否康復並適合原崗位工作。

四、事假、公出考勤管理

(一)員工請事假應於請假前一日或假後2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辦理請假手續,經部門經理、分管領導籤認後,遞交行政部存檔。1天以內者報分管領導批准,1天以上者( 不含一天 )需報總經理批准,5天以上者報董事長籤批。員工一年事假超過15天的,不享受公司年終獎。

(二)員工公出辦事,需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後,在行政部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未在行政部登記的按曠工處理。

(三)如有緊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來公司的,可電話告知部門領導,待返回公司後補辦手續,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五、員工因加班調休的,需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後,填寫《調休申請單》,交至行政部,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六、此通知即日起執行。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2

公司各部門:

因近期公司員工正常上下班做息時間存在紀律鬆散現象,對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為了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企業良好形像,根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現將有關規定重申如下:

一、 工作時間

1、每週實行五天工作制,即週一至週五,週六、日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時間(5月1日—本年9月3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8:00

3、冬季工作時間(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30

4、如有特殊情況的部門可自行調整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

二、 考勤執行範圍

公司各部門按照實際情況記錄員工考勤。

三、 監督與管理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執行《考勤管理制度》,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行政部將依據員工打卡情況及《請假單》計算員工出勤。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寫未打卡説明並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後送行政部備查。如因外出辦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將情況告知部門經理及行政部考勤負責人,並回公司後填寫外出登記表。

2、員工上、下班執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兩次,上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後打卡為有效打卡;無效打卡必須執行籤卡程序,否則視為曠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別給以警告、記過和辭退。

(1)在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內,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樂捐10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每次樂捐20元;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樂捐當天工資)。一週之內遲到、早退三次以上或者一個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五次的給予扣除當月全勤獎,七次以上的,予以辭退。(特殊情況除外)

(2)無故缺勤30分鐘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後當日內未補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獲批准的,視為曠工處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發現一次,雙方當事人樂捐50元/次,並給與通報處理。

4、請(休)假。員工請(休)假須履行請(休)假手續,實行逐級申請、複核、審批手續(所在部

門—-行政部---總經理室)(三天以上的請(休)假須提前2天報總經理室審批)。

(1)請假:

a) 員工到行政部領取《請假單》,註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 部門經理根據員工需要給予審批意見;管理層人員由上一級領導簽署意見;

c) 不論請假是否批准,員工均需將《請假單》於休假日期前行政部;

d)《請假單》由行政部統一管理,經理隨時可以抽查員工在崗情況;

e) 請病假必須於上班時間前2小時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且應於病假後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

(2) 批假權限:

a) 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b) 員工請假2天以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行政部審核;

c) 員工請假3天以上(含3天)由總經理室審批;

5、加班

(1)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不提倡員工加班。員工若因工作需要,確須加班,則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請,填制《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報一聯交行政部備案,以便人事專員查崗。 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請,則視為無效加班。

(2)員工加班,參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加班時應實行打卡

制度,打卡時間按照公司規定或依照加班申請單註明的加班起止時間為準。

(3)員工平時加班及節、假日上班,其工資核算方法參照《薪酬管理

制度》。

(4)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准給予公休,薪金照發。

(5)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行政部備案。

注:1.以上內容,特殊情況除外。

2.員工樂捐款項不計於公司財政收入,月底經由行政部統計,組織安排活動,作為活動經費,超出部分將由公司承擔(金額視情況而定)。

四、本通知自20xx年9月9日起執行,請各部門相互轉告,嚴格執行。

特此通知。

*8有限公司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3

集團公司各部門:

因近期公司員工正常上下班做息時間存在紀律鬆散現象,對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為了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企業良好形像,根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現將有關規定重申如下:

一、 工作時間

1、每週實行五天工作制,即週一至週五,週六、日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時間(5月1日—本年10月3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3、 冬季工作時間(11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4、如有特殊情況的部門可自行調整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部審核,董事長批准後方可執行;

二、 考勤執行範圍

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及工程各項目部按照實際情況記錄員工考勤。

三、 監督與管理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執行《考勤管理制度》,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人力資源部將依據員工打卡情況及《請假單》計算員工出勤。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寫未打卡説明並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後送人力資源部備查。如因外出辦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將情況告知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並回公司後填寫外出登記表。

2、員工上、下班執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四次,上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後30分鐘內打卡為有效打卡;無效打卡必須執行籤卡程序,否則視為曠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別給以扣罰工資、警告、記過和辭退。

(1)在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內,遲到或早退每次處以扣薪10元;遲 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一個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五次以上的,給予扣除當月全勤獎。

(2)無故缺勤30分鐘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後當日內未補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獲批准的,視為曠工處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發現一次,扣除雙方當事人50元/次,並給與通報處理。

4、 請(休)假。員工請(休)假須履行請(休)假手續,實行逐級申請、

複核、審批手續(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室)(三天以上的請(休)假須提前2天報總經理室審批)。

(1)請假:

a) 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請假單》,註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 部門經理根據員工需要給予審批意見;管理層人員由上一級領導簽署意見;

c) 不論請假是否批准,員工均需將《請假單》於休假日期前人力資源部;

d)《請假單》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經理隨時可以抽查員工在崗情況;

e) 請病假必須於上班時間前15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部,且應於病假後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

(2) 批假權限:

a) 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b) 員工請假2天以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人力資源部審核;

c) 員工請假3天以上(含3天)由總經理室審批;

5、加班

(1)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不提倡員工加班。員工若因工作需要,確須加班,則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請,填制《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報一聯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以便人事專員查崗。 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請,則視為無效加班。

(2)員工加班,參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加班時應實行打卡 制度,打卡時間按照公司規定或依照加班申請單註明的加班起止時間為準。

(3)員工平時加班及節、假日上班,其工資核算方法參照《薪酬管理 制度》。

(4)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准給予公休,薪金照發。

(5)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四、本通知自20xx年4月18日起執行,請各部門相互轉告,嚴格執行。

特此通知。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4

(一)負責本鄉鎮、社區食品衞生、學校衞生、生活飲用水衞生、醫療衞生和公共場所衞生、職業放射衞生等摸底調查,建立本底資料檔案。

(二)協助縣衞生監督機構開展本鄉鎮、社區醫療衞生和公共衞生領域日常監督檢查,按要求製作現場檢查筆錄或填寫日常監督記錄。

(三)開展本鄉鎮、社區衞生許可現場初步審查,並出具初步現場審查意見。

(四)按照縣衞生監督機構的要求負責本鄉鎮、社區管理相對人衞生法律法規和基本衞生知識宣傳。

(五)按照縣衞生監督機構的要求負責本鄉鎮、社區衞生監督相關信息的收集和報送。

(六)負責本鄉鎮、社區羣眾舉報投訴的登記、報告和協助縣衞生監督機構開展羣眾舉報、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基本情況調查。

(七)協助縣衞生監督機構參與本鄉鎮、社區衞生違法案件的初始調查和處理。

(八)參與縣衞生監督機構在本鄉鎮、社區的衞生專項執法檢查行動。

(九)完成區衞生監督機構交辦的其他衞生監督工作。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5

為了確保公司各崗位員工在工作中通訊暢通,高效有利的為公司服務,本着工作人性化管理的原則,經公司研究決定,對各崗位員工通訊費用補貼規定如下:

一、通訊費用補貼管理原則:

1、手機通訊費額度的給予以工作業務需要為原則;

2、手機通訊費用實行額度制管理;

3、公司統一額度標準:手機話費額度標準 ;

4、移動通訊設備為員工自配設備。

二、通訊費用補貼管理辦法:

1、公司手機實行通訊費用補貼額度制管理。額度分為長期額度和臨時額度兩種。長期額度為事先確定,在較長時間內不變化的額度;臨時額度為當月發生調整的額度。

2、額度內通訊費補貼,在每月工資中以現金形式體現。

3、公司只負責補貼額度內手機話費,超額度通訊費由個人自理。因特殊性工作導致手機話費超額,可申請臨時話費額度。臨時額度申請時間為話費產生次月的1-20日。確因工作需要導致話費長期超支,經相關領導審批,總經理同意後可修改為長期額度。

4、公司座機話費是公司員工公用話機產生的費用,由公司統一管理。禁止利用公司電話長時間聊天,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處於200元以下的罰款處罰。

三、手機通訊費用補貼具體標準如下:

公司總經理:500元

公司副總經理:400元

項目經理:300元

各部門主管: 200元

各項目組成員:150元

各部門一般員工:100元

四、要求

1、公司員工工作中必須保持通信暢通;

2、公司員工如自配通訊工具臨時性故障無法聯絡,第一時間須採用其他方式與公司聯絡,並在三日內解決自配通訊工具。

3、公司員工如變更通訊號碼,須在公司總經辦備案。

五、本規定自通知之日起實行。

貴州省清鎮市奇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二Oxx年十月三十日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6

1.財務會計人員要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業銀行賬户。

2.出納人員簽發支票時須以有關人員辦理的手續齊全的有關憑據為依據,不得私自簽發支票、空白支票和遠期支票,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影響公司信譽。

3.“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月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發現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企業賬面與銀行賬面的餘額相符。

4.“銀行存款日記賬”要按月結清,月底,貨幣資金餘額明細賬必須與總賬核對相符,會計、出納要在日記賬與總賬上交叉加蓋本人印章,做好對賬記錄。

5.出納員對個人借支未及時還清者,有權催收和拒絕辦理新的借款手續。

6.集團公司內各單位銀行賬户的開立本着“合理佈局、統一規劃、履行審批、統一管理”的原則。

7.各公司、厂部的銀行賬户開設,一般情況下在集團公司指定的銀行金融系統範圍內辦理。特殊情況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在其它金融機構開設,但須經集團公司財務總監批准。

8.集團各公司及下屬單位銀行賬户的開設必須是在公司指定的銀行金融機構內。下屬單位一般情況下在銀行開立賬户數不得超

9.各公司及下屬單位的資金餘額實行上限管理。公司根據各公司、厂部的經營規模、業績水平、資產狀況核定其流動資金。對超過公司核定流動資金限額以上的,各單位不得佔用並及時劃撥回集團公司財務部指定的賬户。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7

第一章 總 則

為深化學校內部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強教育教學管理,構建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養和業務素質的教師隊伍,提高辦學效益,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細則。

本細則包括總則、聘任、行為規範、教學工作要求及考核辦法、附則五項內容。

第二章 聘 任

一、教師實行聘任制。聘任教師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

二、教師聘任工作由校長負責,在聘任過程中應當充分發揮校委會的監督作用。

三、教師任職的基本條件

1.對中國傳統文化具有一定的認識和感悟,並能身體力行。

2. 依法持有教師資格證書。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忠於黨的教育事業。

4.男性教師年齡在60週歲以下,女性教師年齡在55週歲以下,身體健康 。

5.具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教育教學能力。

四、聘任工作的基本程序

教師聘任工作根據上級要求一般每學年進行一次,實行雙向選擇,時間一般安排在暑假期間。基本程序如下:

1.學校向教師公佈教學崗位設置情況和任職條件,供教師選擇。

2.教師根據自己的能力和意願,提出應聘申請。

3.教學管理部門根據崗位職責要求和教師意願以考試方式進行初選,報校長室審批。

4.學校根據工作需要,參考個人意願以講課形式進行再選,確定聘任。

5.公佈聘任結果,簽定聘任合同

五、學校根據上年度考核情況,可以對教師不予聘用;在學期中途,可以根據教學管理考核情況對責任教師予以解聘;教師可以應聘也可以拒聘或辭去教師職務。

六、學校解聘教師或教師辭聘,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三章 教師日常行為規範

一、禮儀規範

1.在校衣着整齊,化粧自然得體,不濃粧豔抹。

2.舉止端莊,語言文明,禮貌待人。謙虛謹慎,尊重同志,同事間應搞好團結,不打架吵嘴,相互學習,相互幫助,關心集體,維護集體榮譽,共創文明組,不打擊誹謗在教育教學上作出成績積極向上的教師。友愛同事,團結合作,真誠待人,同事見面主動鞠躬問好。

3.尊重、關心、愛護學生,學生問好應還禮,自覺使用普通話。

4.進入教室、參加各類會議均應把手機調至震動檔,不得接聽手機。

二、教育教學規範

1.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每位教職工都要主動關心每位學生及各種校內突發事件。

2.課前準備要充分,提前一分鐘站到教室門口,上課鈴響準時進入教室(專用教室教師必須帶領學生進入),中途不得離開課堂,不接待家長。

3.上下課規範行禮、問好、道別,準時下課不得拖堂。

4.上課精神飽滿,教態自然親切,教學語言規範,使用普通話,板書字跡工整清晰。

5.面向全體學生,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及時抓差缺。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

6.重視德育在學科中的滲透,多渠道,全方位地抓好學生思想道德。

7.活動課兼任教師要落實好崗位職責,保證四到位(場地、人員、器材、輔導),切實抓出效果。

8.嚴禁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上網聊天或玩遊戲等與教學天關的娛樂活動。

9.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繫,做好家訪工作,增強教育合力。

10.樹立良好學風,刻苦磚研業務,探索教育規律,改進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三、生活規範:

1.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中途外出要請假,回來要銷假。

2.按時參加各類會議及教研活動,做好筆記。

3.值日教師每天做好辦公室清潔衞生工作,保持辦公室整齊、美觀、舒適。

4.多層次、多渠道關注學生,主動糾正學生不良衞生習慣。

5.愛護學校公物,節約用水用電。

6.食堂排隊打飯,安靜就餐。

四.學習規範:

嚴格按照學校安排的學習任務和學習內容參加學習,具體參見《蘭州大方經典學校德育學習方案》和《蘭州大方經典學校德育培訓方案》。

第四章 教學工作要求及考核制度

一、教學工作要求

(一)備課:備課是根據課程標準的要求深入把握教材的首要環節,是上好課的前提,具體包括備學生與備教材兩部分。

1.備學生:學生是學習的主體,全面瞭解學生、貼近學生是整個教學的核心。學生的心理、身體狀況、興趣趨向及意志力等諸多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影響着教學的正常進行與教學效果的彰顯,因而教師備課時首先要結合學生原有的基礎制定切合實際的學科教學計劃,經過備課組共同研究修改、教研組通過和教務處審批後實施。如中途需要變更授課計劃,須經教務處批准。

2.備教材:教師必須反覆認真地學習課程標準,鑽研教材,並根據教學要求,須超前一週備課並寫好教案,上課前對教案反覆修改,嚴禁無教案上課。經驗比較豐富的中老年教師可寫簡案,其他教師寫詳案。不論詳案簡案,每節課都必須制訂明確的教學目標和清晰的教學過程,要提出突出重點、把握關鍵和分散難點的措施,合理安排教學結構,選擇恰當的教學方法,教有反思,改有記錄。

3.備課組全體教師要及時集體備課,共同研究相關教學段的要求、教學內容中的重點、難點及其處理方法,共同探索在教學過程中對學生進行啟發思維的手段,統一教學進度、教學要求、基本達標檢測試題。

附:比較規範教案基本內容

1.教學課題 2.教學達標要求 3.課型 4.教學重點、難點 5.教具準備

6.教學過程(包含備學生) 7.小結 8.板書設計 9.作業設置 10.教學反思

(二)上課:上課是整個教學工作的中心環節,上好課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

教學目標明確。要根據教學目標安排好教學的各個環節,使每節課的教學目的和要求符合課程標準要求,符合學生的實際。

教學內容正確。教學內容要注意科學性和思想性的統一,對概念、定義的表述,對原理、定律的論證,以及對事例的引用,都要準確無誤。要抓住關鍵,突出重點,並注意新舊知識的銜接,把握教材的內在聯繫,符合學生的認知規律。要挖掘教材的思想性,將德育滲透於教學之中;重視非智力因素的培養,管教管導,教書育人。

教學方法恰當。教學方法既是科學,又是藝術;既要符合認知規律,又要充分發揮學生的創造性。要貫徹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的原則,要正確處理好兩者的關係。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教育手段,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教學基本功紮實。教師要努力提高演講、解題、示範、實驗操作、製作教具等方面的基本功。語言要準確、規範、精練、生動,富有啟發性和吸引力,用普通話授課。板書要正確、工整、清楚、簡潔,佈局結構合理,體現講課的重點和過程。要注意儀表美,教師儀表要端正大方,教態要親切、自然,表情、動作要自然生動。體育教師上室外課要穿運動鞋。

嚴格上課規範。教師應該在上課前1分鐘到教室門口候課,隱性督促學生做好上課準備。上下課要嚴肅師生禮儀。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拖堂,不擅自調課、不提前下課,不中途離開教室;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要重視教學衞生,注意糾正學生的坐立姿勢。

(三)作業的佈置和處理:作業是課堂教學的延續,是鞏固和檢查教學效果的重要手段。

佈置作業要依據課程標準和教材要求進行精選,作業量要適當,注意減輕學生過重的負擔,每天的課外作業總量不超過1.5小時。

凡佈置的作業,教師必須先行鑽研,對各種解法都要心中有數,並根據作業的難易和容易出現的問題,都要心中有數。

教師應要求學生認真、按時完成作業,做到字跡端正、整齊清潔,過程完整,格式規範。不準抄襲作業。

要認真及時批改作業,不錯改、漏批,批註要工整,符號要統一,記分要客觀公正、規範。作業成績以優、良、中、差評定,並註明批改日期。評語要鼓勵性,批改方式可多種多樣,但要講究實效。對基礎差的學生,提倡面批;對作業中出現的問題,教師要做好記錄,並及時評講;對做錯者,要令其課後訂正。

關於作業要做到“四有四必”:有發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評,有評必改。

(四)輔導:輔導是課堂教學的必要補充,是實行分類指導、提優補差不可缺少的環節。

輔導應針對學生的不同程度。因人制宜。對基礎差的學生要熱情關懷,重點輔導,幫助他們端正學習態度,掌握學習方法,提高學習能力,培養好的學習習慣,使他們能完成學習任務。對學習成績優異者,應充分發揮其特長和優勢,組織好課外學習小組,以促進其進一步提高。

輔導可採用集體輔導、個別輔導、同學間互幫互助及組織學習“一幫一”小組等多種形式進行。

課外輔導要有計劃,有準備,有目的,有記載。輔導時要有全局觀念,兼顧其他學科。

(五)練習:

(六)成績考核與評定:考核是對學生的知識、能力的綜合檢查,是教學評價的一個重要手段。

各科教學要加強平時的學業考查,應該把課堂提問記分、課堂練習記分、作業記分、週末考查折算為平時成績。

考前教師要幫助學生進行復習,考試命題要依據課程標準和教材,從學生實際出發,着重考查基礎知識和靈活運用知識的能力。試卷要難易適當,分量適中,內容科學,卷面整潔。

要認真監考,嚴肅考試紀律,嚴禁作弊,及時認真地處理考試中出現的違紀事件,實事求是的反映學生的真實成績。

期中、期末考試後,應該認真閲卷,並及時做好成績(等級)統計和質量分析工作,認真研究並改進教學措施。

二、教學工作考核制度

為切實提高教學質量,實行“教師自查、教研組集中查、學校(教務處)統一查”,定期檢查教師的教案、學生作業,每日進行上課巡查,對檢查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情節嚴重者將予以處罰。如以下行為則屬於扣分項目:

1.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有私定教輔材料並違反規定亂收費行為。

3.曠職一天或曠課一節。

4.不積極參加集體備課和校本培訓。

5.在學校組織的考試中,監考、閲卷老師違反有關規定。

6.上班遲到、早退,上課遲到、早退、中途離開課堂、擅自調課,擅自停課。

7. 私自隨意變動上課時間或地點。

8.未按規定完成教學工作。

9.未參加政治學習、升旗儀式、教研活動、備課活動等。

10.未履行請假手續離崗。

11.值日工作不及時到位。

12.上課、集體活動時間、會議時間接打手機。

13.未按照規定完成學校佈置的其它工作。

14.搞有償家教。

15.其他違法行為。

第五章 附 則

本細則適用於全校所有教學人員(含教師、教學輔助人員、教學管理人員)。

本細則解釋權在校長室。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8

為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提高公司員工防火安全意識,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創建企業文明生產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禁煙範圍:

1、公司內公共場所、道路、廣場等公共區域禁止吸煙;

2、各車間除吸煙區外的所有區域禁止吸煙;

3、辦公樓所有辦公室、會議室、廁所、樓梯、過道等區域禁止吸煙;

4、食堂、廁所及走廊禁止吸煙;

5、有重要客人時,會議室經批准後方可吸煙;

6、車間、辦公樓根據具體情況設置固定吸煙點,。

二、禁煙對象:

1、公司所有員工;

2、進入公司的外來人員。

三、管理職責:

(一)管理部

1、負責本管理規定的制定和監督實施;

2、負責對違規人員(部門)的處理。

(二)保安公司

1、保安公司負責公司內公共場所、道路、廣場等公共區域的禁煙管理;

2、保安人員負責對上述區域進行不定期巡查,發現違規行為,有權依照本規定進行制止和處理(通知管理部開具處罰單)。

(三)各部門

1、各部門(單位)主管領導,為本部門(單位)禁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2、各部門(單位)負責本部門(單位)責任區的禁煙管理,發現違規行為,有權依照本規定進行制止和處理(通知管理部開具處罰單)。

(四)總經辦

總經辦負責會議室,各辦公樓、廁所、樓梯、過道,食堂及走廊等除保安公司和各部門負責以外的公共區域的禁煙管理;發現違規行為,有權依照本規定進行制止和處理(通知管理部開具處罰單)。

四、處罰條例:

1、凡發現在禁止吸煙場所、區域內吸煙者,第一次罰款20元,以後再發現加倍處罰(第一次20元,第二次40元,第三次80元)。

2、違規吸煙,不服從管理,態度惡劣者,另外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罰款100元、全公司通報批評、停職檢查、留廠查看、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3、凡在各部門(單位)禁止吸煙的責任區內發現煙頭、煙盒,對責任區的部門(單位),每次每個罰款10元。發現3次以上,對部門(單位)的第一責任人罰款50元。發現5次以上,對部門(單位)的第一責任人罰款100元,並進行全公司通報批評。

4、凡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道路、廣場,辦公樓走廊、過道,會議室等公共區域發現煙頭、煙盒,對保安公司或總經辦,每次每個罰款10元。

5、對違規者給予罰款處理的,由各管理口開具罰款通知單,被罰者將罰款交到財務部。三天內不交的,在其工資中加倍扣除。

6、對部門(單位)給予罰款處理的,由管理部開具罰款通知單,在部門(單位)第一責任人的工資中扣除。

五、附則

1、本規定從發佈之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相牴觸的地方,按本規定執行。執行以後公司如有新的規定另行通知。

2、本規定的解釋權歸管理部。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9

一、教師簽定三年勞動合同,考核上崗,上崗前屬實習期不享受獎金待遇。

二、教師上崗後必須穿工作服,佩掛工作牌,不履行者一次扣10元。

三、教師必須履行了生值日,中午值班等職責,並不得在外兼職,中午值玫時間請假一次扣5元。

四、工作時間不得接聽電話,手機必須關機或調靜音,發現一次扣10次。

五、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孩子,發現一次停發當月獎金,累計2次,記過一次,工資降一級,累計三次開除。

六、不準接收家長吃請及收禮,如有情況及時向主任反應,違者扣發當月獎金。

七、任何人不得浪費水電做到人走關閘,人走上鎖,發現不關電閘者一次扣20元。

八、上班時間不準穿奇裝異服,不留長指甲,不梳披肩發,不濃粧豔抹。

九、工作時間:每週為五天工作日,休兩天,早9:00--晚6:00。

十、每天上午9:30開例會,並嚴格執行會議精神,遲到一次扣5元,累計3次扣當月獎金。

十一、對本中心規定不得外傳的消息,如教學具體方法、教案等中心機密內容一律保密,不得外傳。如違者扣除當月獎金。

十二、本中心發放的辦公用品嚴禁回家私用。發現一次扣5元

十三、每季度水電費最低的班級(以水電錶為準)獎10元,反之水電費最高的班級,浪費嚴重者扣5元。

十四、獎金髮放參照獎金制度。

十五、出現重大事故的班級,扣發當月全部獎金,連續出現3次重大事故者,班主任自動離崗。

十六、本中心員工不得大喊大叫,一驚一乍,影響老師形象,發現一次扣10分,累計3次開除。

十七、所有員工上下班必須按時打卡,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

十八、上班時間不得串崗,不得隨意請假,更不準中午或其它時間外出,不管時間長短,按遲到計算。

十九、入園後不講普通話,無論什麼原因一次扣5元。

二十、對於領導安排工作不服從者,降級處分(可以提更好的意見)

二十一、對活動不積極參於,並私下議論,扣發當月獎金。

二十二、要護公物,不隨意採摘花果,並保護好幼兒園設施和各種玩具器材,講究衞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違者扣5元

二十三、如與其它制度相抵解以此為準

家長入園規章制度

一、家長出入幼兒園,儀表要整潔,談吐舉止文明禮貌為幼兒園樹立良好的榜樣。

二、遵守園內各項制底,按時交費(收費時間每月1---5號)按時接送幼兒,因事病、缺勤要及時請假,家長和幼兒患傳染病時,必須及時告知幼兒園。

三、尊敬老師引導幼兒積極與幼兒園配合,主動於幼兒所在班級的老師取得聯繫及時反映瞭解幼兒情況共同教育好幼兒。

四、遇到幼兒之間發生矛盾糾紛,請家長採取正確方法給予引導教育或和本班級教師反映,恰當解決,不得訓訴恐嚇任何幼兒,以確保幼兒身心健康。

五、家長和幼兒園工作人員保持正常關係,不得請客送禮,協助幼兒園樹立良好園規。

六、要護公物,不隨意採摘花果,並教育幼兒協助保護好幼兒園設施和各種玩具器材,講究衞生,不在園內吸煙,不隨地吐痰,不騎車進園,不亂扔雜物。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0

為了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免受火災危害,保證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儲存管理

1、庫房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堆,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於兩米,根據庫存物品的不同性質、類別確定垛距、牆距、樑距。儲存量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限額。

2、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場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牴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並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的堆垛應當佈置在温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並應當有專人定時測温。

5、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6、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閃點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温措施。

8、化學易燃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檢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庫或歸垛。

10、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庫房、露天堆垛、罐區,不準進行分裝、試驗、封焊,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這些作業時,事先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並採取安全措施,進行現場監護,備好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須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後方可離開。

11、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12、在庫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

13、庫區和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二、裝運管理

1、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並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2、進入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戴防火罩,並不準進入庫房。

3、運輸易燃、可燃物品的車輛,一般應當將物品用苫布苫蓋嚴密,隨車人員不準在車上吸煙。

4、對散落、滲漏在車輛上的化學易燃物品,必須及時清除乾淨。

5、各種機動車輛在裝卸物品時,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物品。各種車輛不準在庫區、庫房內停放和修理。

6、庫房、堆場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三、電源管理

1、庫房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需要安裝時,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的電力設計技術規範和本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2、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庫房,應根據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設備。

3、各類庫房的電線主線應架設在庫房外,引進庫房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料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庫房悶頂架電線。

4、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應當使用60瓦以上的燈泡。

5、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庫區如需架設臨時電線,必須經公司領導批准,使用時間不超過半個月,到期及時拆除。

6、每個庫房單獨安裝開關箱,並設在庫房外,且安裝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在庫區及庫房內使用電器機具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電線要架設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擊、砸碰和車輪碾壓。

8、電器設備除經常檢查外,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

庫房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四、火源管理

1、庫區內嚴禁吸煙、用火。 2、公司電暖氣的使用由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3、公司電暖氣的維護、維修由電工部門負責。

4、為保證安全,電暖氣不得隨意挪動。

5、電暖氣上不得覆蓋、晾曬任何物品、衣物以防止火災。

6、電暖氣上不得噴水、附近不得存放溶媒及易燃物品。

7、電暖氣的使用時間由管理部門統一規定,為避免超負荷使用,任何人不得隨意調試、更改使用時間。

五、消防設施

1、倉庫區域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供水。

2、庫房、貨場應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並佈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整好用。寒冷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機等消防設備採取防凍措施。

4、倉庫應當裝設消防通訊、信號報警設備。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1

為維護企業安全,保證車輛、物品出入廠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規定:

一、管理責任:

車輛出入廠大門應遵循本規定,由保安人員負責管理。

二、免檢車輛:

公司總經理、助理及以上級別人員的車輛、公司辦公車輛為免檢車輛,隨時放行。

三、廠商車輛:

1、供應商送貨車輛經門衞查對貨物後允許放行入廠,車輛出門時經門衞檢查後空車放行。如果有其它物品裝載於同一車內者,須由貨物驗收部門負責人在入庫單簽字證明,安保部審核簽發出門證,經門衞查對登記後放行。

2、裝運本公司各種貨物的車輛及公司內部各車間物資出廠,憑主管部門核發的證明文件,安保部審核簽發出門證,經門衞查對登記後放行。

3、運輸本公司產品出廠的車輛憑出門證經門衞核對後放行。

4、進廠施工單位自帶備用工具或物品(含施工單位、樣品及其進廠裝運成品的設備容器等)入廠,應由施工單位填寫工具、物品進廠申請單,一式兩聯,入廠時安保部保存,出廠時由安保部審核,經門衞查對放行。

5、外出修繕、修造、加工物品,需要攜帶返回廠的樣品(含採購、修造樣品)送外校正儀器,自備裝運物品的容器或其它應用攜返的物品,應由主管部門填具“工具物品進廠清單”,一式兩聯(入廠時間抽存第一聯、第二聯由經辦人自存為返廠的憑證)。安保部審核簽發出門證,經門衞查對登記放行。

四、參觀車輛:

1、公司總經理助理及以上級別人員陪訪的參觀車輛免檢放行。

2、其它車輛由總經辦通知安保部,經門衞查對登記後放行。

3、到銷售部、供應部的客户車輛登記放行。

五、其它規定:

1、公司員工私家車輛及客商來公司的非運輸車輛禁止進入廠區。

2、車輛進入廠區必須減速慢性,廠內車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

3、車輛進入廠區必須遵循服從有關部門的安排,禁止亂停亂放。

4、門衞對存在問題的車輛禁止放行,依照本規定索取相關證件,並報告安保部。

5、車輛出入廠區的各類證明文件除繳有關部門外,由安保部專人管理,存檔備查。

六、私家車、自行車、摩托車:

1、禁止自行車、摩托車攜帶任何私用物品進入廠區。

2、自行車、摩托車按順序停放在車棚內。

3、自行車、摩托車進出門崗要下來推行。

4、私家車輛停放在辦公樓院內。

七、違規責任:

1、公司員工車輛違反本規定視情況由其個人及主管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2、供應商、外協單位車輛違反本規定,視情況由車輛駕駛員、供應商、外協單位、業務部門承擔相應的責任。

3、車輛運輸本公司物品出廠的,按價值10倍以上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送交司法機關。

4、車輛在廠區內造成的破壞,視情況由駕駛員或主管業務部門承擔全部經濟賠償。

5、禁入廠區車輛進入廠區的,視情況給予50——1000元的罰款。

6、門衞違反本規定隨意放行車輛出入的,每人每次罰款100元。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由門衞承擔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司法部門。

本規定由安保部負責落實執行,及有關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X公司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2

一、責任單位

雁峯區非税收入徵收管理局

二、責任人

區非税收入徵收管理局實行局長負責下的崗位分工責任制,局長主持局內全面工作,其他同志按照崗位分工承當各自的工作任務。非税收入徵收管理責任人為局長、承辦人。

三、徵收管理依據

《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條例》(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0號)

四、徵收管理範圍

區財政局是區非税收入徵收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區有關部門單位是區非税收入的執收單位。納入非税收入管理的部門單位,包括區級國家機關,履行或代行政職能的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全額預算管理、差額預算管理、定額補助、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以下統稱“事業單位”),以及上述部門單位的派出機構。

非税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五、徵收管理制度

1、實行以票管收。執收單位統一到區非税局申請領取非税執收票據。執收單位收取非税收入時,必須按規定向繳款義務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財政票據,否則繳款義務人有權拒付。

2、非税收入專户管理。各項非税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區財政非税收入匯繳結算賬户。未經區財政部門批准,任何部門單位不得私設收入過渡性帳户,也不得將屬於非税收入性質的資金繳入單位設在財政的其他資金帳户。

3、非税收入入庫管理。非税收入實行收繳分離制度,按照“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政府統籌”的模式進行規範管理。

根據“兩支兩條線管理”的原則,非税收入管理局每月按規定分收入級次、科目類別或執收單位、收入項目定期劃繳國庫或財政專户。財政部門對執收單位實行綜合預算,根據單位工作和事業需要安排相關經費。非税收入管理局每年度向政府提出資金統籌的方案,經批准後將統籌資金轉為財政預算收入。

六、徵收方式

(一)非税收入採取直接徵收和委託徵收兩種方式。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了執收單位的非税收入項目,由法定執收單位直接徵收;法定執收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委託其他單位徵收的,應簽訂委託協議,並報非税收入管理局備案。採取委託徵收方式的,應當對受委託單位的徵收行為實施嚴格監督,並承擔受委託徵收行為的法律責任;受委託單位在委託範圍內,以委託單位的名義徵收非税收入,不得轉委託。非税收入管理局可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設立徵收窗口或執收點。

(二)非税收入採取直接繳款和集中匯繳兩種繳款方式。

1、直接繳款。執收單位在辦理收款業務時,應當向繳款義務人出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繳款書》。通過轉賬方式繳納非税收入款項的,繳款義務人須到其開户銀行辦理繳款手續,其中,繳款義務人開户銀行是非税收入代理銀行的,非税收入應直接劃解財政部門在該代理銀行設立的“非税收入匯繳結算賬户”;繳款義務人開户銀行不是非税收入代理銀行的,資金繳入執收單位或繳款義務人選擇的非税收入代理銀行主辦行。通過現金方式繳納非税收入款項的,由繳款義務人就近到非税收入收款代理銀行繳款。

2、集中匯繳。集中匯繳只適用於按有關規定向繳款義務人開具《湖南省非税收入專用收據》的非税收入執收單位。非税收入執收單位按有關規定向繳款義務人開具《湖南省非税收入專用收據》並收取款項後,由執收單位按日分收費項目彙總並填表制《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繳款書》,將所收款項集中繳入示範區“非税收入匯繳結算賬户”。

七、監督檢查

1、建立完善局務會制度,局內明確分工,每個辦事環節經辦人都要簽名以示負責,局內全程記錄辦理過程並歸檔保存。

2、局內對執收單位徵收非税收入情況監督檢查,每半年不少於一次。

3局內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每年不少於一次。

4、通過公開公示的形式接受社會監督。

5、接受區財政局有監督管理職能科室的監督檢查。

6、接受人大、政協等方面的監督檢查。

八、責任追究。參照以下條例處理:

一、執法股室工作人員在行政執法中,由於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行政過錯責任:

(一)違反規定辦理財政收支預算審核、批覆或者調整的;

(二)違反規定辦理資金撥付的;

(三)違反規定辦理各類賬户的開設、變更或撤銷的;

(四)違反規定徵收基金、罰款或收費的;

(五)違反規定辦理預算收入退庫的;

(六)違反規定辦理減、免税費的;

(七)違反規定辦理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的;

(八)違反規定辦理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的;

(九)違反規定參與或干預政府採購中的商業活動的;

(十)違反規定實施行政處罰的;

(十一)違反規定發放罰沒票據或者收費票據的;

(十二)違反規定辦理國有資產產權糾紛調處和行政裁決的;

(十三)違反規定辦理行政複議案件的;

(十四)沒有法定依據委託有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的;

(十五)指派沒有執法資格的人員實施行政執法的;

(十六)違反規定不履行或故意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

(十七)違法制定涉及管理相對人權利義務的規範性文件,造成行政複議被糾正或行政訴訟敗訴的;

(十八)違反規定實施或不予行政許可的;

(十九)違反規定實施財政監督檢查的;

(二十)其他依法應當追究的行為。

二、追究行政過錯責任,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理:

(一)責令寫出書面檢查,進行批評教育;

(二)通報批評;

(三)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四)扣發全部或部分目標管理獎;

(五)調離執法崗位或停職離崗培訓;

(六)責令辭職或辭退;

(七)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八)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單處或並處。在追究上述過錯責任的同時,應對錯誤的行政行為進行糾正。

九、環節流程略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3

一、總則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誌,是企業權力的象徵。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見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請表》)

(二)法人個人名章、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部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並經廣州市公安局備案。

(三)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自行決定其形體、規格。

(四)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啟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記,並統一在行政部留樣保存,以便備查。(見附件:表2《印章登記表》)

(二)新印章啟用前應由行政管理中心下發啟用通知,並註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範圍。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範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總經理(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範圍使用,不得超出範圍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1 、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 、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 、公司章程、協議。

6 、員工調動。

7 、員工的任免聘用。

8 、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1 、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 、各類經濟合同等。

(三)公司總經理(法人)個人名章,主要用於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文件。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於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於公司內部工作聯繫使用,不得對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職責

(一)公司總經理

負責公章的使用審批工作。

(二)行政部

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印章使用審批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人

負責各職能部門專用章的審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員

1、負責印章的保管。

2、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台帳。

3、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4、負責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行政部專人負責管理。

2、專項業務章(財務章、合同專用章等)由財務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法人個人名章,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4、各部門須將印章管理員名單報行政部備案。

5、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見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記表》)

6、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範圍,經審批後方可用章。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台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見附件:表4《印章使用登記表》)

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或部門總監/經理私章由法人或總監/經理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後方可使用。

4、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專業人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後辦理並執行登記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託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9、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係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行政部經理審批後,方可蓋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註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託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並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行政部經理報告,並備案,配合查處。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准,及時將停用印章送總經辦封存或銷燬,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燬的登記檔案。(見附件:表5《印章停用申請表》)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4

為淨化校園環境,保障師生健康,創建“無煙學校”,為廣大師生創建一個優美、潔淨、舒適、文明的校園環境,按照無煙學校標準,結合學校實際,我校特制定控煙規章制度如下:

一、學校控煙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控煙工作,保證控煙制度的落實,並將控煙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

二、校園內實行24小時全日制禁煙,任何人(包括外來人員)都不得在校園內吸煙。

三、學校的教室、青少年活動中心、會議室、教師辦公室、學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做到不敬煙、不勸煙,客人遞煙應婉言謝絕。

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辦公室室長負責本辦公室及教職工的禁煙工作。外來人員的禁煙工作,由負責接待的有關部門和教師負責,進行逐級管理,責任到人。並做到室內無抽煙者、地面無煙蒂和煙灰。

四、互相監督,積極配合,發現吸煙、勸煙、遞煙現象及時勸阻。

五、學校大門口設立“創建無煙學校”標誌,教學樓、青少年活動中心、會議室、圖書室、教師辦公室、走廊、廁所等公共場所張貼禁煙標誌,並禁止擺放煙具。

六、大力宣傳吸煙的害處以及禁煙的好處,各科教師能將“吸煙有害健康”的知識有機融到教學中。人人都知曉“吸煙可導致心腦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識,人人都自覺遵守本校的禁煙制度。

七、教職工在校園內吸煙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

八、對外來人員,門衞有責任提醒,讓其知曉學校禁煙規定,如有違反將追究門衞責任。

九、學生的各級別評優將嚴格遵守控煙規章制度,否則一票否決。

七、其它事項

1、本制度從20xx年5月起實施。

2、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在學校控煙工作領導小組。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5

1、物業服務收費必須遵守省市頒佈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2、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六個原則:等價交換原則、誰受益,誰出錢的原則、差別原則、優質優價原則、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原則、公開原則。

3、服務收費的標準依據:一是合同的約定;二是法律的規定。

4、服務收費項目包括:

(1)綜合服務費,包括保潔費、保安費、綠化養護費、垃圾清運費、物業員工工資、福利、保險費、辦公費、培訓費、維修費固定資產折舊、社區活動費。

(2)公眾代辦性服務費,為業主代繳水、電、煤氣等;

(3)專項服務費,對業主的房屋的自用部分及自用設備的維修和小區內停車管理服務等服務的費用;

(4)特約服務費,房屋裝修、家電維修、家庭衞生、代購商品、搬運等。

5、服務費的收取標準:依據業主房產證標明的建築面積收取。

6、服務費收取的方式:採取包乾制。

7、服務費的收繳和追討程序:

(1)發送收費通知單(按季度收繳);

(2)首次追繳,第二季度發送第一季度的催繳通知單;

(3)再次追繳,發催繳通知單,並上門收取;

(4)按法律程序處理。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6

一、目的:

為規範集團配置移動電話的使用,明確費用標準,特制訂本規定

二、管理部門

集團配置的移動電話號碼統一由集團行政部管理。

三、使用管理:

1、集團根據需求配置移動電話卡,公司負責提供電話卡和額定話費,不負責提供話機,配置移動電話號碼的人員需保持24小時開機。

2、人員如發生變動,必須將所配置電話卡和所配置話機交接給本崗位接任者,暫無接任者,所配置電話卡及話機由集團行政部收回。

3、集團按照標準承擔相應職位人員的話費,話費採取由集團行政部每月按標準集中預存,取整補齊方式(注:取整補齊是指如果每月200元話費標準,但上月有節餘85元,本月單位只負責再予繳納120元)。每月月末集中預存下月話費,未滿月預存費用用完者,自行繳納話費,以保持電話暢通。

4、對於部分原配置話機者,集團擁有所配置話機的所有權,配置話機人員享有使用權,僅限於本人使用,不得轉讓他人;話機如無法正常使用,話機交集團行政部銷帳,使用人自行購置手機,以保持電話暢通。

5、集團配置移動電話用於工作交流溝通使用,不得用於辦理私事之用。

6、為統一管理,使用人不得擅自修改移動電話卡的服務密碼,如確有必要修改時,需及時到集團行政部報備。

7、使用人不能隨意變更電話卡的話費套餐,不允許使用電話卡內的話費消費購物,不允許綁定QQ會員等網絡增值服務。

8、使用人員需作好手機充電等自我管理,無特殊情況月累計三次因移動電話無法接通被投訴的人員,將處以50元罰款。罰款在下月手機繳費金額內扣除。

9、手機發生故障(丟失、沒電、欠費)期間,除儘快恢復電話暢通外,應及時向集團行政部或上級領導説明情況,並提供其他聯絡方式。

四、費用標準:

以(元/月)為單位,單位承擔每月話費數額不超過標準限定,超過部分個人承擔。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7

為進一步規範幹部職工因公出差管理、差旅費報銷標準,嚴 格控制差旅費支出,根據鈦業公司《關於轉發的通知》文件規定(綜合〔20xx〕61 號),現將海 綿鈦廠因公出差辦理流程、差旅費報銷的有關事項規定如下,請 各單位遵照執行。

一、幹部職工因公出差辦理流程

(一)出差前

1、幹部職工在接到因公出差的任務時(若是多人一同出差, 指定一個聯繫人,便於出差前後相關事宜的聯繫) 應到綜合科填,寫《因公出差請銷假手續單》(作為出差後差旅費報銷憑據之一), 經廠長審批同意後,到綜合科備案,並回本單位綜合員處辦理請 假手續,綜合科將不定期抽查各單位對因公出差人員的考勤記錄 情況。

2、出差前訂票(火車票、飛機票等)工作,一般情況下由出 差人員自行聯繫訂購,若需綜合科代訂的,由出差人員提前將所 需票款交於綜合科後進行代訂。

3、需辦理借款的,必須在借款單上註明出差事由、地點、線 路、出差時間、人員等,經財務科初審、廠長簽字後方可辦理借 款。科級幹部不得辦理借款。

(二)出差期間

在出差期間,因出差任務增加或變化,需改變出差線路、時 間或需訂購飛機票(需在指定地點購票)等情況,請出差人員及 時與綜合科聯繫,做好電話備案記錄。

(三)出差後費用報銷

因公出差的幹部職工(若是多人出差,由指定聯繫人辦理), 應自行粘貼好票據請廠長簽字後,自行到財務科報銷。

因公出差的幹部職工,出差回單位後,應先到綜合科銷假並 拿回《因公出差請銷假手續單》 連同票據一起在兩週內自行到財, 務科辦理報銷手續。逾期不到財務科報銷的考核 50 元/人.次。

二、幹部職工因公出差報銷規定

(一)乘坐飛機的規定

1、因公出差需乘坐飛機的,需在出差前到綜合科辦理《乘坐 飛機申請表》,經廠長審批同意後,方可乘坐飛機。

2、按規定可以乘坐飛機的,必須在攀枝花攀鋼國際旅行社有 限責任公司訂購飛機票,並加蓋“攀枝花攀鋼國際旅行社有限責 任公司票務中心”印章,方可報銷。

(二)住宿費開支的規定

1、出差期間的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內憑據報銷。出差期間無 住宿發票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一般幹部職工 處級以上幹部 600 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其他直轄市、省 一般地區 會、特區 500 400

注:特區包括珠海、汕頭、廈門、海南

2、同一次出差期間可以平均計算日住宿費。

3、凡在出差地有公司接待機構的,出差人員必須在當地的公 司接待機構住宿,住宿費憑據據實報銷。上述接待機構滿員同意 外住(總服務枱出具滿員證明)或乘坐早班飛機、火車需住機場、 車站附近旅館的,住宿費可憑據在限額內報銷。

4、職工外出開會,由會議主辦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根據會 議通知和有效憑據,據實報銷住宿費。

(三)出差補助標準

1、出差補助每人每天 80 元,其中伙食補助 50 元、市內交通 費補貼 20 元、通訊補貼 10 元。出差天數按自然天數計算。已經 享受移動電話費用補貼的人員,不得在出差期間重複享受通訊費 補助。

2、幹部職工到本市郊區出差,需在外就餐的,出差補助每人 每天 30 元。

3、幹部職工因工作需要,經組織安排到外市參加培訓學習, 往返途中享受出差補助。學習期間餐費自理的,短期(一個星期 以內)培訓學習期間,按出差享受出差補助;長期(超過一個星 期)培訓學習期間,補助標準為 30 元/日。

4、在本市參加業務培訓學習,不享受出差補助。

三、此管理規定在執行過程中,若相關費用報銷標準有調整, 以財務文件為準。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8

一、宿舍住宿人員及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

二、寢室內或寢室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和寬帶網線。

三、宿舍內除允許使用的電腦、電視、收錄機、手機充電器、枱燈、空調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大功率電器的行為,凡宿舍存放電磁爐、熱得快、電飯煲等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處以50—200元的罰款。

四、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宿舍管理員,由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後果自負。

五、為充分併合理使用資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費,特擬訂電費收取方法如下:

1、計費方式:公司春秋兩季(3、4、5、9、10、11月)補貼電費每月60度、夏冬兩季(6、7、8、12、1、2月)補貼每月150度一個房間, 超出電費價格按當地工業用電最低費用標準收取0.8元/度;超支電費由住宿人員按住宿天數平均承擔,每月月度30日為電費結算日;

計費公式:

宿舍每天個人超支電費=本月超支總電費/宿舍全部人員住宿天數 個人當月超支電費=宿舍每天個人超支電費*本人當月入住天數

2、收取辦法:超支電費每月將在員工薪資中扣除。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9

1、 夜班值班時間每天晚上7:00至次日早上8:00;

2、 值班人員每日需按時到崗,逾期未到者,且未履行請假手續視為曠工。第一次曠工扣罰50元,第二次曠工扣罰100元,第三次曠工遣回總公司人教處;

3、 值班人員值班期間需保持通訊暢通;

4、 值班人員當班期間嚴禁酗酒或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熱力站;

5、 值班人員需保持站內衞生,不得在站內隨意丟棄生活用品;

6、 值班人員不得擅自調崗;

7、 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如遇特殊情況,需第一時間聯繫熱力站站長。

8、 值班人員每日需按時簽到,每月最後一名值班人員需將簽到表送回分公司管理所,並領取下月簽到表。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20

1、護士值班室內衞生由每日大夜班負責打掃,標準包括更換垃圾袋、整理牀單元、保持地面及衞生間內清潔無水漬、桌面物品擺放有序無殘留食品。

2、護士值班室內兩張牀單元,有被服的為休息區,嚴禁堆放工作服及其它雜物,禁止穿工作服坐卧。被服、冰箱由每月一號、十五號大夜班負責管理。被服清洗、晾曬、更換;冰箱內殘餘食品丟棄、擦拭。

3、工作人員所有鞋一律放置在鞋架上,除晾曬、清洗外一律不允許隨意放置(包括室內牀下)換季後,暫不穿着的鞋子由個人收起,避免佔用公共空間。

4、白天值班室內衞生由中班護士負責維護,標準為桌面無殘留食物,物品擺放有序。食物殘渣丟棄在走廊公共垃圾筒內,避免垃圾過滿溢出。

5、值班室衞生由護士長隨時督察,發現不合格或不打掃的責令重新清理,直至合格才予下班。

以上規定旨在為大家營造良好的工作與休息環境,望大家共同遵守,工作愉快。

20xx年6月8日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21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公司員工差旅費管理,根據集團文件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員工出差本着業務需要、厲行節約、反對旅費,費用包乾、超標自負的原則執行。

第二章 出差審批程序

第三條 員工因業務需要調派出差的,應做好相關的準備工作,並將待辦的工作安排好交接。

第四條 員工出差前要根據具體事宜填寫“出差申請單”,標明出差人、部門、職務、前往地點、出差任務、計劃出差天數、返回時間等,按以下規定提請核准(出差申請單樣本見附件):

1、一般員工出差由部、室負責人簽字後送分管副總簽字;部、室正副職以上人員出差須由總經理審批。

2、公司副總級幹部出差以及各級職員到國外出差均由董事長,執行總裁或董事會批准。

第五條 出差申請單填寫一式兩份,按以上規定提請核准後,一份送行政部門考勤崗位備案,一份由出差人員憑此單到財務部預借差旅費。

第六條 差旅費預借由出差人填寫借款單,財務部根據出差時間、業務需要和出差標準等核准借款數額,經財務經理或會計主管人

員核批後,報總經理審批。

第三章 費用標準

第七條 員工出差按級別實行住宿費用、膳食費、市內交通費包乾使用,節餘歸已,超支自負的辦法。

第八條 職員到集團分、子公司或下設的服務中心出差,對方提供食宿的,不予報銷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若對方只提供住宿,按每天60元給予伙食補貼,辦公室應建立健全出差人員回訪制度,杜絕弄虛作假現象的發生。

第九條 出差交通工具及補貼標準

根據路途長短及出差人員級別按以下標準選擇相應的交通工具: 1、公司副總級以上幹部原則上可以搭乘火車(軟)硬座以上、動車、高鐵二等座以上。

2、部門正副級幹部及一般員工可以搭乘火車硬座/硬卧、動車、高鐵二等座。

3、各級職員出差原則上不準帶車,特殊情況由總經理審批; 4、各級職員出差須搭乘飛機的,事先須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

批准。擅自乘坐飛機的,按機票面額的30%報銷或按相同路程火車硬座票面額報銷。

5、夜間乘坐火車在6小時以上(晚8點至凌晨6點)的可以購買卧鋪,或按硬卧票價30%予以補貼。白天乘坐火車硬座在8小時以上可以購買卧鋪,或按硬座票價的30%給予補貼。

6、 員工出差當天返回的,給予每天60元的膳食補貼,沒有住宿補助;實際出差天數超過一天,食宿標準按實際住宿天數給予補助,往返途中每天給予60元的膳食補貼。

7、 員工出差,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天數計算。出差當天往返機場、火車站、等的大巴、地鐵費用憑據報銷。

第十條 因工作需要,下級陪上級出差,其住宿費可以參照上級標準執行。

第十一條 職員外出參加會議需交會議費的,嚴格按會議通知標準執行。會議費包括住宿費的,不再享受住宿包乾費用。

第十二條 職員到國外出差實行預算制,經公司董事長批准後執行。

第十三條 職員出差由公司派車的,不報銷交通費,食宿費標準參照第七條。

第四章 費用報銷程序

第十四條 出差人員返回後,應在一週內辦理完報銷手續。無特殊原因,不時間報銷的,將按公司其它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報銷程序:

1、出差人根據本制度有關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後並持出差申請單到財務部費用崗位進行審核,參加會議的應附會議通知。

2、財務部費用崗位嚴格按制度規定和標準進行審核:根據車票、出差時間與回返時間確定報銷人員出差天數;根據住宿發票確定住宿天數、住宿包乾費用總額;根據差旅費標準審核費用是否超支和票據是否合法。弄虛作假的,一律不得報銷,超過規定標準的一律進行核減。經審核無誤後在差旅費報銷單上簽字確認,並登記台帳。

3、出差人員持財務部費用崗位審核確認後的差旅費報銷單,經出差審批人籤準(一般員工由部門負責人籤準)後由財務總監及總經理籤批後予以報銷。

第十六條 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准予據實報銷。

1、乘坐交通工具必須根據其乘座標準出具購票證明單(發票),無故繞道的,繞道部分不予報銷,確需臨時繞道的,應電話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搭乘公司交通工具的不報銷交通費及市內交通費。

2、出差期間發生的傳真、郵寄等費用按電信局、郵局收據為準。經辦人在票面上應註明事由。

3、因公攜帶的行李託運費、物件寄存費應有正式的運費收據。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出差期間有公休日或法定節假日的,返回後一天內可適當安排輪休,乘夜間車在6小時以上返回的,可根據工作情況安排返回當天休息一天。出差7天以內不輪休,一週以上不超過二週補休1天;二週以上補休2天。在公司放假期間出差原則上可補休同等時

間。

第十八條 員工出差本着節約時間、節儉費用、提高辦事效率的原則,公事辦完後要立即返回,不得繞道探親、不準遊山玩水、不無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一經查實,除扣減差旅費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出差期間嚴禁請客送禮(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准),嚴禁收受禮品。對違犯者除嚴肅批評外,所需費用一律自己承擔。

第十九條 員工因公負傷須到外地治療的,需經公司領導同意批准,方可據實報銷路費及治療費,給予每天60元的膳食補貼;需要陪護的,經領導同意後,差旅費參照因公出差人員費用標準執行。

第二十條 員工因公出國(境)的,住宿、伙食、交通標準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附國家有關部門相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本管理辦法自20xx年4月1日起實行。

第二十二條本管理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22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單位公章(以下簡稱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續,杜絕漏洞發生,促進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規範化,確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確、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專人管理公章。公章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未經批准其他人員不得動用,專管人員也不得將公章交給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專管人員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辦公室應指定人員代管,專管人員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項。公章專管人員調離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二、嚴格審批手續。使用印章應堅持“先批准、後用章”的原則。批准人應當在公文送審稿或用章資料原件上簽字。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無法簽字的,經請示批准人同意後,可先加蓋單位公章,同時將蓋章後的材料複印備存,並註明請示人、請示時間,事後補辦簽字手續。

三、審批權限。

(一)單位行政章。所有上行文、重要平行文、下行文中涉及全局性工作、重要政策、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規章制度、規範性文件等,須報經(單位一把手)簽字批准後用章。其他一般對外工作聯繫函、回覆函、議提案答覆意見等平行文和一般下行文,須報經分管副職領導簽字批准後用章。凡以單位名義制發的各類證書等,需蓋鋼印的,須報經分管領導簽字批准或持相關文件辦理,並加蓋單位證件專用章。

(二)單位黨組印章。須報經單位黨組書記簽字批准後用章。

(三)單位領導名章。須報經單位領導本人或委託的其他領導簽字批准後方可用章。

(四)業務章。按業務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批准後用章。

(五)財務章。政府採購支出、業務經費支出、出國費用支出、慰問支出以及其它支出金額超過人民幣1000元的支出等重要支出須報單位一把手批准,一般支出由分管副職批准。與銀行賬户開立、變更、撤銷、支付等事項須加蓋單位法人章,由一把手簽字。

(六)辦公室等處室印章。經處室分管領導或處室主要負責人簽字批准後用章。其中,對外用章,須經分管領導批准;對內可由處室主要負責人批准。

(七)因專項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須經專項工作主要負責人簽字批准後方可用章。

四、使用登記。用章人員要認真填寫《用印登記簿》,登記內容包括:編號、時間、用印單位或人員、用印事由(或文件名)、文件字號、發往單位、用印數量、批准人姓名、經辦人姓名等。

五、蓋章位置要準確、恰當,印跡要端正清晰,公章的名稱與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公章除外),不漏蓋、不多蓋。嚴禁在空白介紹信、空白便函、空白證件等上用印。

六、嚴格控制將公章帶出單位外使用,確因工作需要帶出使用時,須經主要領導批准,並由印章專管人員攜帶外出使用。

七、需刻制新公章時,須報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後,由辦公室公章專管人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章單位刻制。新公章啟用時,要進行登記,並印發啟用通知,明確啟用新公章、作廢舊公章的年月日。停止使用的舊公章,應按規定上交、封存。

八、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關於公章管理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23

1、目的

減少產生火災的條件,確保接收站安全。

2、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接收站所管轄的範圍。

3、術語

4、職責

4.1 接收站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處室,其主要職責是:

4.1.1 對進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1.2 門衞人員對進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員進行禁煙提示和檢查。

5、管理內容

5.1 以下區域禁止吸煙:

5.1.1 裝置周界圍牆內目前指定為非吸煙區,例如:操作室,控制室,工藝區,試驗室,碼頭區等。

5.1.2 接收站辦公樓內的所有區域。

5.1.3 食堂內的所有區域。

5.1.4 接收站交通工具內。

5.1.5 接收站門衞室。

5.2 禁煙要求:

5.2.1 在接收站大門口處張貼"禁止吸煙"標識。

5.2.2 到訪者,供貨商,顧客和承包商均被耍求遵守吸煙制度。

5.2.3 到訪者,供貨商,顧客和承包商需將隨身攜帶的煙火寄存在門衞方可進入。

5.2.3 火柴與打火機:除持有經批准的工作許可證外,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它形式的明火。違反本制度規定將被視作嚴重違紀行為。

6、相關文件

7、記錄和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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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24

各課室:

為促進就餐管理,引導員工有序用餐,營造和諧、健康的就餐氛圍,特制定以下規定。 1.就餐時間為:

一線員工:午餐:10:50-11:20( 11:20-11:50需回車間)。晚餐:16:00-16:30( 16:30-17:00需回車間),就餐時間為30分鐘;

後勤管理:午餐:11:00-11:30( 11:30-12:00需回辦公處),就餐時間為30分鐘(總經理及因客户外出就餐不受限制);

2.公司員工須在規定的就餐時間(特殊情況除外)有序排隊,文明就餐。就餐過程須維護公共衞生,殘食剩湯須倒入回收桶。就餐完畢後,員工須自行清洗各自碗筷,不得隨意移動餐桌、餐椅,有意污損、踐踏、破壞者需按價賠償。

3.員工就餐實行刷卡或餐票方式,考勤卡餘額不足時,可自行告之人事行政課,人事行政課將上報總部後勤保障部辦理充值。

4.遺失考勤卡應及時向人事行政課掛失補辦新卡(收取考勤卡50元/張,工作證5元/張)。

5. 員工應嚴格遵守就餐時間,如有提早就餐者(特殊情況除外),將以小時為單位按曠工處理;

6、以上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2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各企業銀行賬户管理,保證資金安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層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第三條 集團公司財務與產權管理部為銀行賬户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各企業銀行賬户的開立、變更、撤銷、使用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四條 本辦法所指銀行賬户為各企業在商業銀行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開立的基本存款賬户、一般存款賬户、臨時存款賬户和專用存款賬户。

第二章 銀行賬户審批權限

第五條 集團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直屬企業開立的銀行賬户,須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集團公司審批;原有銀行賬户的變更或撤銷,須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六條 分公司管理企業、子公司所屬企業開立的銀行賬户,須以正式文件形式報上一級企業審核後統一上報集團公司審批;原有銀行賬户的變更或撤銷須由各分公司、子公司統一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七條 上市公司銀行賬户開立、變更及撤銷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三章 銀行賬户開立、變更、使用和撤銷

第八條 開立銀行賬户只限於國有商業銀行和集團公司認可的其他金融機構,同時須滿足集團公司結算中心和財務公司銀行賬户體系和資金管理的要求,不得在非認可的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開立銀行賬户。

第九條 銀行賬户必須由本企業財務部門統一開户,統一管理,嚴禁違反規定多頭開户,嚴禁出租和轉讓賬户。

第十條 各企業原則上只可開立兩個賬户:一個基本賬户(即支出户);一個一般賬户(即收入户)。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有特殊規定的可以申請開立專用賬户。需要設立臨時機構、異地臨時經營和註冊驗資,可以申請開立臨時賬户。

第十一條 基本賬户和一般賬户均統一納入集團公司結算中心和大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管理。為滿足結算要求,須選擇同一家銀行開立基本賬户和電(熱)費結算一般賬户。網上銀行可以選擇中國工商銀行或者中國建設銀行。

第十二條 銀行賬户核算內容

(一)基本賬户用於核算各企業的支出;

(二)一般帳户(收入賬户)用於核算各企業的電(熱)費收入;

(三)納税、還貸等專用賬户用於規定的用途,不得存放其他資金;

(四)臨時賬户只能用於核算臨時機構的支出。

第十三條 銀行賬户開立程序

(一)申請開户。以正式文件提出申請,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新成立企業需要提供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文。

(二)審批賬户。集團公司根據各企業的申請進行審批。

(三)開立賬户。各企業按照批覆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四)辦理網上銀行登記。

第十四條 集團公司對各企業銀行賬户實行年檢制度,每年年底,各企業對截至上年12月31日保留的所有銀行賬户填寫《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銀行賬户年檢申請表》(見附表1),集團公司根據審核情況簽發年檢結論和年檢處理決定。

第十五條 集團公司財務與產權管理部將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各企業銀行賬户存款限額。

第四章 銀行賬户管理責任和監督

第十六條 集團公司建立銀行賬户管理檔案制度,統一管理各企業銀行賬户開立、變更、銷户情況,並對各企業銀行賬户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第十七條 各企業主要領導、主管財務領導、財務負責人、直接責任人要對本企業的銀行賬户負責,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本辦法的規定,作好銀行賬户的管理工作。

第十八條 各企業須明確銀行賬户管理直接責任人,直接責任人須具備會計人員從業資格,並依照本辦法規定,正確辦理賬户開立、變更、銷户、年檢手續,建立健全本企業賬户管理檔案。 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作以下處理:

(一)責令限期糾正錯誤;

(二)給予通報批評,並結合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對違紀單位給予經濟考核或行政處分;

(三)有關人員如有循私舞弊、貪污受賄、縱容違法行為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考核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集團公司財務與產權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20xx年6月10日發佈的《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銀行賬户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附表1.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銀行賬户年檢申請表

2.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銀行賬户開户審批表

3.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網上銀行申請表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26

1目的

本管理規定通過規範對大專院校學生在本公司的實習管理,以提高實習生實踐的實效,促進公司對實習生的有序管理,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2 範圍

2.1適用於經公司面試通過擬錄用且與公司簽訂就業協議的應屆畢業生;

2.2 適用於在校大學生(非畢業生)。 3 職責

3.1 人力資源部是公司實習生實習管理的歸口部門,根據實習生提出的需求,組織實施實習生實習;

3.2 各部門根據實習生的實習需求,結合部門實際確定帶教員工,完成實習內容,做好實習生的實習評估;

3.3、安全質量部負責與實習生簽訂《實習生安全承諾書》;

3.4實習生認真完成實習內容,並在實習結束後,做好實習小結。

4.1 程序 4.1 實習的審批

4.1.1 由學生本人向人力資源部提交簡歷和健康體檢證明,填寫《實習生實習申請表》;

4.1.2 人力資源部對實習生提供的資料審核後報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安排培訓。

4.2 實習管理

4.2.1實習生必須尊重本公司的文化和理念,遵守規章制度、安全質量操作流程;

4.2.2 按照公司安全管理的要求,實習生在上崗實習前由安全質量部與其簽訂《實習生安全承諾書》;

4.2.3 根據公司實際和實習生的個人情況,由人力資源部安排實習,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指定一名員工以一對一的形式培訓實習生;

4.2.4 實習生根據要求完成各項實習任務,在實習期滿一週內提交“實習小結”;

4.2.5 帶教員工對實習生實習期間的情況做出評估;

4.2.6 與公司簽訂就業協議的實習生若評估不合格,公司則將其退回所在院校的就業指導中心。

4.3 實習時間

4.3.1 實習時間不少於一個月;

4.3.2 實習期間請假,須經帶教人員同意,如每週請假超過一天需經人力資源部同意;

4.3.3經公司面試且擬錄用的應屆大學畢業生在實習期間公司不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如確因公司工作需要,必須延長實習生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實習生加班費;

4.3.4 在校實習生在公司實習不得安排加班;

4.4實習生的待遇;

4.4.1 實習生實習期間不享有員工的相關待遇;

4.4.2 公司提供工作日免費班車;

4.4.3 經公司面試且擬錄用的應屆大學畢業生,實習前簽訂實習生實習協議,實習期間公司支付基本生活補貼,根據實際出勤天數按月支付生活補貼,每月750元,公司不提供免費午餐;

4.4.4 其他在校實習生公司不支付生活補貼,但免費提供工作用餐。

5 工作流程

責任部門

/責任崗

流程

質量記錄

6 記錄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27

第一條 目的

1.加強對空調的啟動、使用和責任管理,確保空調安全運行,更好地為廣大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

2.本着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能降耗的原則。

第二條 適用範圍

1.本制度所指空調包括公司所有辦公場所、生產場所、食堂等區域的空調設備。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責任劃分

1.空調使用實行“專人負責制”,由部門負責人及項目經理全權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有關責任人和員工應根據本制度規定使用、管理好空調,切實保障空調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並避免能源浪費。

2.空調一旦出現故障,有關現場責任人應及時向辦公室統一聯繫維修。

第四條 空調使用條件

1.空調作為辦公設施,僅限於在辦公期間使用,不允許在非辦公時間使用空調。

2.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如需通風換氣要先關閉空調。下班要提前15分鐘關閉空調,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

3.嚴格控制空調機使用開啟温度,夏季室內温度高於28攝氏度方可開啟製冷系統;冬季室內温度低於12攝氏度方可開啟制熱系統。

4.空調的啟用要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開啟,嚴禁在冬天開啟製冷或夏季開啟制熱,否則,將會把壓縮機造成嚴重性損壞,影響正常的使用。

5.空調啟用温度要適中;制熱温度應設置在26度以下,製冷温度應設置在24度以上;以免空調長時間工作,壓縮機發熱影響正常使用。

第五條 空調的使用與責任管理

1.空調作為辦公設施,僅用於各辦公室在辦公期間使用,不允許在非辦公期間使用空調,辦公人員離開或辦公室無人的情況下應關閉空調器,嚴禁室內長期無人空調機照開。

2.各部門應做到下班提前將空調關閉,中午、晚上非工作加班的情況下不得開啟空調機,辦公室將定期、不定期的檢查,一經發現空調未關閉者按每人每次50元罰款,款額將從工資中扣出。

3.各部門要對所屬部門內空調遙控器進行妥善保管,造成丟失或損壞的,要照價賠償。當空調出現故障時,要及時報修,不得私自維修,長時間不用空調應將插頭拔下、做好防塵處理,同時將遙控器內裝電池取出。

4.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

5.為了保持空氣清新及個人和他人的健康,請不要在辦公室開空調期間吸煙。

第六條 違規責任

1.凡違反上述“空調使用條件”開啟空調的(特殊情況事先經批准的除外),給與現場責任人罰款50元/次。

2.凡發現辦公室(區域)人員已下班離開工作場所,空調仍開放的,

3.凡發現私自拆裝空調、挪動空調、開啟空調外殼等情況的,給與違規操作者罰款50元/次,若無人承認違規操作的,由現場責任人承擔監督管理不力責任。

4.凡空調遙控器保管不當,導致違反本制度規定開啟空調的,除按上述對應條款處罰外,同時給與遙控器保管人罰款50元/次。

5.凡空調遙控器造成丟失或損壞的,由遙控器保管人照價賠償,賠償金額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6.如涉及使用不當或者故意損壞,由使用部門或故意損壞者負責修理或承擔賠償責任,辦公室將視設備損壞情況對故意損壞者做出相應的處理。

7.凡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由辦公室就處理情況通告全公司,罰款金額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七條 附則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其修改和補充須經總經理同意並簽署之後,方可執行。

天津開發區浩強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28

一、為創造一個整潔、乾淨、安全、舒適的就餐環境,做好後勤服務工作,保證員工就餐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1、本規定包括員工就餐管理及食堂衞生環境管理。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職工食堂及全體員工。

二、員工食堂就餐時間為早餐:7:00--7:20 午餐:11:30--11:50 晚餐:18:00--18:20,就餐時間如有變化另行通知,請所有員工按時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遲就餐時間,應提前通知辦公室,以便食堂做好準備。

三、距家3公里以內的員工除工作需要外,原則上不得在食堂吃午餐。

四、就餐人員必須按需盛飯打湯,以吃飽為原則,不許故意造成浪費。

五、員工用餐後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點,不得在食堂隨意亂放,食堂工作人員清洗完餐具後方可下班。

六、食堂內不準抽煙,不隨地吐痰,不準大聲吵鬧,請文明用餐。

七、講文明、講禮貌,尊重食堂人員,對食堂管理服務有意見,可向辦公室提出,不能與食堂人員爭吵。

八、愛護食堂的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或損壞,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九、外來人員、訪客等就餐需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安排食堂。

十、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訂並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准後施行。

行政辦公室

20xx年6月14日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_加強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29

一、目的

食堂是公司為員工提供的一種福利,為了規範就餐卡發放、使用管理,保證用餐的良好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持就餐卡的所有員工。

三、職責

行政部:負責食堂刷卡設備及就餐卡的使用管理、充值等。

人力資源部:負責就餐卡的發放、回收工作。

四、管理辦法

(一) 就餐卡的辦理及回收

1、就餐卡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首次辦卡需繳納10元押金。

2、員工離職時需將就餐卡交還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將就餐卡押金退還員工,就餐卡丟失的應給予賠償。

(二) 就餐卡的充值

1、就餐卡首次充值:人力資源部根據持卡員工的工作情況,核算實際就餐次數後,由行政部進行首次充值。

2、就餐卡定期充值:按照核定的每月就餐次數,每月最後一日由行政部充值。充值時,卡內剩餘次數全部核銷,不做隔月使用。

3、員工因工作調整,就餐情況有變化時,人力資源部及時通知行政部,對就餐卡充值次數進行變更。

(三)就餐卡的使用及管理

1、一人一卡刷卡就餐,無卡或忘記帶卡的,食堂有權停止供餐;

2、使用過程中,持卡人要愛惜就餐卡,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不得留存於食堂,不得出現故意彎折、亂塗亂刻等損害就餐卡的行為出現。一經發現上述情況,將取消該員工所有福利待遇並追償其經濟責任。

3、行政部要定期檢查就餐卡使用情況,合理充值,及時糾正就餐卡使用中出現的問題,保證食堂刷卡就餐的正常進行。

4、刷卡設備故障時,食堂要第一時間報行政部,行政部及時維修,並做好用餐記錄工作,保障食堂記錄的連續。

(四)就餐卡掛失與補辦

1、就餐卡丟失及損壞後,持卡人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掛失、補辦新卡。

2、就餐卡丟失或損壞,沒有及時掛失補辦,出現一切後果,其責任由個人承擔。

3、就餐卡丟失或人為損壞,補辦按工本費10元/張收取。

4、拾到他人就餐卡應主動上交行政部或本人。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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