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行政公文 >通知 >

精選加強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

精選加強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我鄉規劃控制區的建設管理,合理使用建設用地,嚴格控制新增違法建設,維護良好的建設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市域高速公路、國省幹線公路兩廂及重要河流兩岸建設管理的通知》(瀏政發〔2017〕2號)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精選加強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

一、規劃建設管理範圍

(一)禁止建設區:指城鄉規劃區外從公路用地(國、省道公路水溝外2米;縣鄉公路水溝外1米的範圍內為公路用地)和重要河流(**河)兩岸用地(行洪斷面)外邊緣起向外的距離,其標準為:國道不少於20米;省道不少於15米;高速公路用地(含匝道)不少於30米;高速公路連接線不少於20米;瀏東公路不少於15米;**河不少於50米;蒙華鐵路(含站場用地界)60米以上。

(二)控制建設區:高速公路、國省幹線公路兩廂及**河兩岸500米範圍內、禁止建設區外的用地;

(三)高速公路、國省幹線公路及**河流經行政村等城鄉規劃區的區段,按照城鄉規劃要求控制。

二、規劃建設管理要求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禁止建設區內批准建設各類建築物及設施。

(二)控制建設區內的建設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

(三)全境範圍內土地上禁止新建豬舍。

(四)控制建設區內的各項建設須採取“設施先行,統一管理”的建設方式,避免零星建設。

(五)未依法辦理項目審批手續,不得擅自在控制建設區內進行建設。確需在未納入城鄉規劃的控制建設區內選址建設重大項目的,應由鄉經濟發展辦牽頭,經國土、規劃、城建、林業、交通、環保、水務等部門聯審後,按程序報鄉人民政府審批,依法辦理報建手續。

(六)各村民委員會應依據城鄉規劃,積極引導控制建設區內的村民建設集中居民點。未納入城鄉規劃又確需在控制建設區內建房的,須經國土所、規劃建設環保站嚴格審批,嚴格控制,確保建設效果。

(七)嚴格保護控制建設區內的自然生態,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挖山取土、採伐、採挖林木,破壞自然山體。經有關部門批准改變地形地貌的,應及時進行綠化美化,確保人工建設與自然環境的有機協調。

三、規劃建設管理制度

(一)巡查制度。成立聯合執法巡查工作小組,定期組織開展巡查,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土地違法案件及違章建築的發生。

(二)聯審制度。對需在控制建設區內建設的用户實行《新增電力用户申請審批單》制度,從源頭上遏制違法建設。

(三)舉報制度。對在禁止建設區和控制建設區範圍內擅自修建各類違法建築的,設立有獎舉報制度。(舉報獎勵辦法詳見《溪江鄉人民政府關於對在禁止建設區和控制建設區範圍內擅自修建各類違法建築實行舉報獎勵的通告》。)

四、規劃建設管理責任

(一)各村民委員會為本轄區規劃建設管理範圍的責任主體,應嚴格按照“屬地管理”,結合城鄉環境整治,將規劃建設管理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加大對轄區內規劃建設管理範圍的巡查力度,會同執法主體及時制止、查處違法建設。

(二)未經批准,在城鄉規劃區內擅自修建各類違法建築的,由鄉人民政府依法查處;不在城鄉規劃區內由國土部門牽頭依法查處。

(三)在高速公路及其互通連接線、國省幹線公路兩廂禁建區建設的,由公路部門牽頭依法查處。

(四)對規劃建設管理範圍內已建成的違法建築,由相關執法主體會同責任主體依法予以查處。

(五)在規劃建設管理範圍內隨意挖山動土、破壞景觀的,由國土、林業等部門牽頭依法查處。

(六)規劃建設管理範圍內的建設管理工作納入到鄉政府對各責任主體的年度績效考核範圍,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各單位要嚴格把關,履行職責,對工作不力,失職失察的,將依法依規追究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對玩忽職守或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將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標籤: 精選 規劃 管理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xingzheng/tongzhi/r8dq6q.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