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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規章制度(通用4篇)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通用4篇)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1

目的:為了提高公司人員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通用4篇)

範圍:全體員工

權責:人力資源部

一、工作時間安排

1、公司實行10.5小時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滿28天者可享有2天有薪假期,採用輪休制。

2、由人事部負責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考勤依據

1、本公司考勤依據為:指紋打卡、請假條時間,加班證明單來進行人員的薪資結算工作。

2、員工應遵守工卡管理規定以及假期管理規定。

三、打卡時間

1、公司全體人員必須按照公司所規定各級別工作時間及排班表進行打卡。

2、因出差無法按時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門主管和人事部進行籤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檔備總經辦查核。

四、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或部門要求集合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均視為曠工。

五、本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打卡。

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店長以及總經理核准予不打卡者。

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請書並經主管,總經辦核准者。

3、因事請假經核准者(請假時間以獲批下班打卡開始)。

4、臨時事由,無法打卡者,事後説明理由,由主管證實,人事部可給其補籤卡。

六、正常打卡人員:

1、按照上下班出入時間進行打卡,嚴守秩序,不可插隊。

2、應於規定時間前打卡,打卡後不得隨意進出商場,不得外出。

3、下班者應在下班時間超過後,方可打卡外出,時間未到不得在打卡處等待。

4、業務務人員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

5、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未辦理請假手續在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的,經發現者按曠工處理。

7、上下班時間,由防損部防損員監督打卡情況,如遇打卡機故障應及時通知辦公室並記錄當時人員考勤情況。

七、須遵照公司規定的時間打卡上、下班。上、下班必須按規定時間打卡,不打卡者視為缺勤,加班不打卡者視為未加班,規定如下:

1、遲到、早退1至10分鐘罰款10元,10至30分鐘罰款30元,超過半小時不足四小時的扣除1天工資,超過四小時的扣除二天工資處理。當月發生早退和遲到無當月全勤獎。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當月各種獎勵的評選資格。

2、無故不上班,視作曠工,曠工半天扣發全月獎金和一天基本工資,曠工一天將扣發全月獎金和三天基本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將按自動離職處理。

3、未打上、下班卡的扣當天工資,如卡鍾壞而導致打不到卡由部門主管簽名上交人事部主管或店長簽名,如沒有出示相關證明的當曠工處理,

4、特殊情況漏打卡,需要及時向主管説明並進行補籤,否則視曠工處理。但每個月不能超過3次,否則扣除全勤獎。

八、全勤獎

每月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記錄,且按規定打卡者享有100元全勤獎。

九、指紋損壞要及時到人事部更換,遺失由部門開具證明到人事部補辦。

十、加班

1、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按時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不提倡延時或加班。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書經店長批准後交人事部,以備查核。

2、員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而需計發加班工資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報,報店長或人事經理審批後交人事部核查備案,人事部按規定將員工加班準確計入《考勤統計表》後交財務部計發加班工資。

3、凡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合理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而超時工作的不計加班(不包括盤點此類)。

十一、其它相關規定參考《員工手冊》及相關制度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上下班制度

1、按照國家規定,學校執行每週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教師每天具體到校與離校時間由學校根據季節另行規定。

2、教師每天上、下午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上下班。值日領導與值日教師按學校規定的值班時間到校,並履行值班職責。

3、值日領導每天按上午、下午到校時間定時清查兩次人數,凡規定時間內未到教室、辦公室等工作場合者,視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上離校者,視為早退;未請假或無故不上班者,視為曠工。另外,上午、下午不定時至少清查一次,未見者視為脱崗事故一次。

二、請假制度

1、教師因事因病請假要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有對口醫院的醫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請假前須先自行協商調好課,並報教導處備案後,再憑書面請假條辦理有關請假手續。

2、請假半天以內由分管考勤工作的領導批准;半天以上兩天以內由校長(或指定的領導)批准,中層以上幹部請假需由校長批准,二天以上由學區批准。

3、婚假、產假、喪假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4、假期完畢或提前中止假期須及時找相關領導辦理消假手續,提前終止假期而未消假,視為休完全假;超假未按時上班,視為曠工。

三、上課制度

1、教師須按教導處安排的課表上課,凡因私事請假須將協商調課情況報教導處備案,凡因公事調課由教導處發調課單。

2、無論因公因私,調課行為一旦成立,上課教師須對課堂教學負完全責任;若不經過教導處而私自調課或各種原因造成誤課,課堂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均由學校課表所規定的教師承擔。

3、課堂教學“十不準”:不準坐教(因病除外);不準串門聊天;不準接聽撥打電話;不準看報刊雜誌;不準織毛衣、帶小孩;不準以任何藉口(如拿粉筆、拿作業本等)離開教室;不準不帶教材、備課本上課;不準拖堂;不準酒後上課;不準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辦公制度

1、學校實行教師坐班制,除了上課或學校指定的其它工作外,上班時間均要到辦公室坐班,因事外出無論時間長短均要向分管考勤工作的領導請假,並告知當日值日領導,經批准後方可離崗。

2、辦公期間,不準串門聊天,不準打牌下棋,不準帶小孩,不做與辦公或教學無關的事情。

3、講文明,講禮貌,舉止文明,不説髒話,不大聲喧譁,不干擾他人工作。

4、使用電腦時不玩遊戲,不聊天,不瀏覽不適宜的網站。

5、講究公共衞生,不隨地亂丟亂扔亂吐,不亂寫亂畫亂張貼,整理好個人辦公桌上物品,做到存放有序,整潔美觀。

五、會議制度

1、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會議,不準遲到早退,不隨意進出。

2、帶好會議筆記本,作好會議記錄。

3、會議期間,將移動電話調為振動(或無聲方式),會場內一律不允許接聽或撥打電話。

4、不講小話,不看報紙雜誌等,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5、每週教師例會原則上不批假。

六、有關規定

1、教師考勤將記入教師個人檔案。

2、婚、喪、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假,各項工資照發。

3、病、事假須按規定辦理好請假手續,不得電話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4、值日領導秉公辦事,認真履行當日職責,上、下午各查崗一次。並作好遲到、病、事假、曠工、脱崗失職記載,若出現失職地方,視為脱崗事故一次。

5、每學期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累計最多者,期末綜合評估定為最低等。

6、病假超過一個月無法上班者,停發年終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

七、獎懲辦法

1、學校每年從學校勤工儉學收入中提取專項資金用於教職考勤管理,獎勵對象為在學校上崗的教職員工。

2、設全勤獎,當月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現象的,視為全勤。在本校上崗的教職工,學校根據每月的考勤記載,凡出全勤者發給10元的全勤獎,當月考勤獎共發50元。(凡由於學校或上級安排而因公誤勤者,不扣全勤獎。)

3、根據考勤記載,每遲到一次或早退一次,每次扣全勤獎1元,超過10次的取消當月全勤獎

4、誤課一次扣10元。

5、每人每月允許請事假(病假)半天,不扣全勤獎,超出部分,無論事假和病假,每請假一天,扣全勤獎金10元。曠工半天或發生嚴重教學事故的取消該教師當月考勤獎。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3

為了加強我校教職工管理,建立規範的考勤管理制度,根據上級部門教職工管理辦法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婚假: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7天。

2、產假:女教師產前產後給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並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增加30天,如系難產或多產者,產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師妻子在政策內生育,可給護理假10天。

3、喪假:凡教職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給喪假7天,主要親屬的給喪假3天。

4、住院假:教師因病住院,憑醫保結賬單據,可按住院時間給予批假,屬於手術治療的,花費在一萬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養假。

5、考試假:教職工參加教學業務方面的各類培訓、進修,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提供相關證明)。

説明:(1)以上五種情況在固定期限內屬於公假,超出標準的按病事假對待,記扣標準按固定標準執行。(2)住院超過10個工作日,進修、培訓超過30個工作日的,不享受學期考勤獎。

二、其他假

1、病事假:教師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標準給予扣除:1---5天內為公休假,學校將給滿勤教師每天獎勵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個月者,可去休息日記扣;超過半個月者連同節假日連續記假。

2、哺乳假:教師產假滿後,由於身體原因可給一學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不享受30%的校管績效工資。

3、親情假:教師父母、子女在城內醫院住院期間,教師向教導處提出申請,學校只考勤教師的上課和會議情況,不考勤其在崗情況。如外出治療者,按事假對待;子女當年大學聯考,教師每天可提前離校一節,但不能影響正常工作。

三、其他考勤

1、守職管理:

(1)學校在隨機查崗時,教師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進行不同標準的經濟懲處。凡在晨讀或數輔時間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綜合評價中扣除一分;其他時間查崗不在單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綜合評價分5分。

(2)凡一學期內,在學校臨時查崗中有四次不在學校的教師,停發一個月的校管績效工資;超過10次的,停發半年校管績效工資。

(3)教師曠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過三個工作日或累計5個工作日的停發一個月的績效工資,並按上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教師經常性遲到早退,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可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或組織處分。

2、課堂管理:

教師隨意脱離課堂,按曠工半天對待,扣除100元,一學期超過三次停發一個月績效工資。

3、會議管理:

(1)教師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的各類會議,請假一次扣除40元,曠會一次扣除100元,如當日請假者不累加扣除。

(2)會議尚未結束,提前請假離會的扣除30元,擅自離會的按曠會對待。

(3)教師因為頂課誤會的需向組織會議的領導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4、公開課管理:

(1)學校安排的公開課活動,本教研組的人員必須全員參與。因請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節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曠課對待;因為頂課或領導成員外出工作,不能聽課的需向教研組長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長按每學期聽課40節標準考核,少一節課扣除20元;專職總務人員不考核聽課情況。

四、審批權限:

教職工請假5天內由教導處審批登記,並負責安排教學任務;6——30天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校委會成員請假在一個月內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校長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五、相關補充

1、學校每學期給滿勤教師獎勵200元,作為考勤的基礎性津貼。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辦法在學期績效工資中扣除。

2、臨時代課教師請假的記扣標準為其他教師的一半,曠工曠職同其他教師一樣。

3、教職工一學期內請假在一個月以上者取消當年年度考核及職稱評優資格。

4、男55週歲,女50週歲以上的教師,如因病需請假,由本人提出申請,通過縣級四部門審批,方可請假或提前離崗,財政工資全發,學校待遇不給。

5、班主任請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貼10元,滿一個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貼全部取消。

6、臨時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補助10元,連續兼任一個月,領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貼。

7、由學校安排教師臨時接替他人上課者,每節課補助20元(含作業批改;輔導課不另外計課時),如通過多人相互調課的,按照課時差距給予補貼。如不進行新課教學,照班者每節課補助5元。

8、學期中途因人事變動,學校進行的工作調整,教師新增加的課時不按上條對待,如工作量較重的可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9、學校集體安排的加班、開會等,教師出現缺勤、曠工情況,一律按上班時間缺勤、曠工對待。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4

一、指導思想:

為了進一步營造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努力提升學校辦學質量,逐步建立起規範合理的學校管理體制,根據我校的校情和師情,以及上級有關規定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特制定機場國小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具體制度規定:

(一)病事假考勤管理辦法:

1、病假辦法:

(1)教職工病假1-7天,每天扣除10元,按照病假處理,教職工還須向教導處提供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單。

(2)教職工連續病假一週以上者,按照月結構工資實得金額÷22天,作為病假一天實際扣發的金額,有一天算一天。

2、事假辦法:

(1)教職工事假1-7天,每天扣除10元

(2)教職工事假一週以上者,按照月結構工資實得金額÷22天,作為事假一天實際扣發的金額,有一天算一天,。

(3) 原則上每學期事假不超過3天,超過3天,學校將扣除20%的學期工作獎勵。(確因直系家屬發生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除外)

3、長病假辦法:

(1)女職工因懷孕引起的身體不適或者疾病,無法正常工作,需要較長時間休息和治療的,經本人提出申請,學校在人事可以安排的前提下,允許女職工請產前長病假,給予特殊的照顧,時間以三個月至一個學期為限,中途不能用上班幾天來中斷連續的病假,影響學校正常的課務安排。

(2)因身體疾病造成職工無法正常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較長時間治療的,經本人提出申請,可以請長病假。長病假工資按照國發(1981)52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3)長病假期間不參加學校的結構工資。

註明:女職工因懷孕需要請產前長病假,必須按時將醫生出具的病假單交到學校教導處。職工在長病假期間不允許到其他單位工作,一經發現,學校將視作曠工。職工在長病假期間可以享受節日福利獎勵,但學校的階段性工作獎勵不享受。

(二)各種特殊假的考勤管理辦法:

1、學歷考試、進修:

(1)教職工參加高一層次學歷進修原則上應與自己從事的崗位和專業對口。

(2)教職工參加學歷進修應該利用業餘時間進行,不能影響正常的工作。

(3)教職工在上班時間需要參加學歷考試的,不能享受100%全勤。

(4)教職工參加與專業相關的進修和培訓,由本人向學校提出申報,經同意後原則上每學期參加一至二門,作為公假處理。因進修培訓需要調課的,由教導處統一調整,不能私自調課。

2、婚假:

(1)正常婚假:根據《婚姻法》規定,到齡青年正常婚假為3天,視作正常上班。

(2) 晚婚假期:根據《婚姻法》規定,到齡青年晚婚假為10天,視作正常上班。

(3) 再婚假期:按照正常婚假為3天,視作正常上班。

註明:婚假期間,如果遇到法定假期,可以順延法定假期的天數。

3、喪假:

(1) 教職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岳父母、公婆逝世,可請喪假三天,視作正常上班,因喪事超出的假按照事假處理。

(2) 教職工的祖父母,外公外婆逝世,可請喪假一天,視作正常上班。

(3) 教職工的其他親屬逝世,需請假的按照事假處理,不享受喪假待遇。

4、產假:

(1)女職工產假按照計劃生育法規定條例執行,正常生育產假90天,晚婚晚育產假120天。

(2)男教師護理假:女方屬於晚育的,男教師可以享受3天護理假,女方不屬於晚育,男教師可以享受1天護理假,享受護理假視作正常上班。

註明:晚育和晚育護理假期間,如遇到法定假期,可以順延法定假期的天數。

6、計劃生育假:

(1)相關計劃生育假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2)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女職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醫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病假處理:

A、第一次人工流產後及因放環、絕育等失敗而再次人工流產後,已修滿規定假期的。

B、未採取絕育、放環等而再次人工流產

7、人情假:

(1)教職工每學期可以享受二個半天的人情假,視作正常上班,但不能享受100%全勤獎勵;請人請假應事先請假,原則上不調課。

(2)教職工每個月可以有一次下午2點離校去醫院看病,視作正常上班,但第二天必須憑醫院的掛號單或者病歷卡到教導處銷假。

(3)教職工因子女參軍、大學聯考、會考、出國留學送機原因,可以享受一天人情假,視作正常上班,可以享受每學期的全勤獎勵。

註明:教職工無法及時出具醫院看病的有效憑證到教導處辦理銷假手續,視作事假處理,類似情況二次以上視作曠工。

三.批假權限和請假手續:

1.確有需要請事假的,半天向教導處請假,半天以上的事假向校長室請假,同意後填好出門單,交門衞室方可離校,同時還須將自己的相關工作委託給其他老師。

2.原則上星期五下午學校有教職工學習,所以不請人情假(特殊情況除外)

3.原則上請假應該由請假人直接向教導處或者校長室請假,不委託他人代請假。

4.教職工在上班途中遇到突發事情,應該先向學校及時告知,以便學校能做好課務調整工作,事後再主動補假。

四.教職工違反勞動紀律處理辦法:

1.遲到:

A、每月允許一次8點15分前到校,超過一次遲到,一次扣10元。

B、8:15—9:45到校,扣除當天課時工資的四分之一。

C、9:45以後到校,扣除當天課時工資的二分之一。

2.早退:

A、校內早退一次扣30元,超過一次視作曠工。

B、教職工外出教研、培訓、學習時早退一次扣50元,超過一次視作曠工,扣除30%學期工作獎勵。

3.曠工:

A、不履行請假制度,無故不來上班,視作曠工。

B、曠工半天,扣除當月結構工資的二分之一;曠工一天,扣除當月結構工資,並給予行政處分。

C、曠工二天,扣除當月基本工資和結構工資,扣除本學期的工作獎勵,並給予記大過處理。

D、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開除公職。

五.考勤管理:

1.教職工的考勤工作由教導處負責管理。

2.學校每學期設立全勤獎,根據教職工一學期出勤情況予以考核。

3.考勤管理工作中嚴禁弄虛作假或者徇私舞弊,一經發現,追究責任制和師德一票否決制。

4.學校如果制定的有關條款與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相牴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予以調整。

5.本方案經教代會審議通過後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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