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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工作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工作管理制度 篇1

物業保潔主管職責標準

工作管理制度(通用14篇)

物業保潔主管在服務中心主管領導下,負責實施住宅區的物業保潔工作,美化、淨化居住環境。其職責如下:

一、物業保潔工作的現場管理,及時瞭解物業保潔員的思想和生活動態,解決疑難問題,並定期向服務中心主管彙報。

二、嚴格按保潔物業管理作業程序和保潔物業標準及檢查考核評分標準,實行工作檢查制度,包括:自查、互查、主管檢查、抽查、服務中心定期檢查等檢查制度,考核結果切實與員工工資掛鈎。

三、合理配置住宅區內保潔物業和清掃工具的數量,合理配備保潔物業人員,確保住宅區內不留衞生死角。

四、堅持每一天巡視住宅區2次,有效制止各種違章現象,現場督導保潔物業工作。

五、經常檢查商場、店鋪,落實“門前三包”職責,嚴禁擺攤設點,佔道經營。

六、負責保潔物業內務管理工作的安排和實施,每月組織召開保潔物業狀況分析會,總結一週保潔物業工作。

七、負責物業保潔員的崗位技能培訓工作。

八、負責業主家庭鐘點服務的安排及落實工作,確保服務質量。

九、帶領物業保潔各班完成服務中心安排的臨時任務。

物業保潔組長職責標準

物業保潔組長在物業保潔主管領導下,負責實施住宅區物業保潔工作,美化、淨化居住環境。具體崗位職責如下:

一、熟悉住宅區樓宇結構、單元户數、樓座排列、車行道、人行道分佈及面積,綠化地分佈及面積。

二、堅持高質量、高標準,根據公司作業指導書制定車行道、人行道、樓梯走動道、商場、大堂等具體作業程序和物業保潔標準,檢查考核評分標準和獎懲措施,經物業保潔主管批准後組織並實施。

三、合理配置住宅區內垃圾桶數量、分佈地點,垃圾轉運車,清掃工具數量及保管場所,合理配備物業保潔人員,住宅區內不留衞生死角。

四、住宅區物業保潔工作實行“劃片分區包乾”作業管理,做到員工之間任務劃定清楚、職責明確、檢查、考核標準公開,獎懲對象明確。

五、嚴格本部門考勤制度。對物業保潔員,每一天定時集中講評,對全年出全勤,無遲到早退員工,報請服務中心主管給予獎勵。安排好員工節日期間的探親活動,確保住宅區內保潔工作有條不紊。

六、堅持每一天巡視住宅區2次,有效制止住宅區亂貼字畫、廣告,外牆亂寫亂畫,亂倒(拋)垃圾,隨地吐痰等不良現象;培養業主愛護小區清潔衞生的自覺行為,現場督導保潔工作。

七、經常檢查商場、店鋪,落實門前“三包”職責,嚴禁隨地擺攤設點,佔道經營。

八、嚴格執行保潔工作檢查制度,實行自檢、互檢、組長檢查、主任抽查,服務中心定期大檢查五級檢查制度,檢查、考核結果切實與員工收入掛鈎。堅持把職責區域、職責人、考核評分定期公開,廣泛理解業主監督。

九、定期組織員工學習,關心員工文化生活,倡導在平凡崗位上,幹出不平凡事蹟。

十、完成服務中心主管交辦的其他任務。

保潔員職責標準

保潔員職責標準如下:

一、守崗位,按時上下班。上班佩戴工作卡,做到服裝整潔、乾淨。

二、熟悉各自分工所負責範圍內的清潔衞生狀況,對所負責範圍內衞生全面負責。

三、每日和分2次清運垃圾到中轉站。

四、每日負責清掃公共走廊、樓梯、電梯、停車場、綠地、公共設施周邊環境等1次。每週清潔樓道扶手2次,清潔公共場所門窗1次,並持續區內公共面積無紙屑、煙頭、污垢等,持續清潔衞生。

五、每日巡視各職責範圍的清潔衞生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做好工作記錄。

六、用心參加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水平,自覺學習有關清潔衞生知識,提高個人素質。

七、處理與清潔衞生相關的其他事宜。

清潔工職責標準

一、清潔工務必依時清潔大堂、走廊、樓梯等共用地方。

二、勸喻各業主勿將垃圾桶或袋置於走廊、樓梯等公用地方,請將其放入通往樓梯門旁的垃圾桶內,以免影響衞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發現有雜物置於走廊、天台或樓梯間,應勸喻業主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無法找到業主,清潔工除自行清理外,還應將狀況登記在服務中心記事本內,向上級報告。

四、如發現天台、天井等公用地方積污水,應立即清理。難以清理的地方,可暫時淋上油渣,防止蚊蟲繁殖,再研究處理辦法。

五、如發現本樓宇的污水渠和沙井等堵塞或破爛,應迅速安排修理。

六、勸喻業主淋花時要個性留意,不要將水淋到陽台外,以免影響下層和下方行人。

七、如發現冷氣機或發出超多熱氣或噪音時,勸業主從速修理,以免影響鄰居和市容衞生,並根據城管條例,對影響市容者報行政執法機關處理。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頭勸業主切勿拋垃圾出窗外,也不得將可引致淤塞的雜物投入廁盆和污水渠內。

九、若上層業主的水喉或水渠破爛而導致下層天花板滲水,則通知上層業主修理;如無結果,則應詳細記錄及請示上級處理。

十、如有不顧公共衞生的業主,經多次勸告仍不改善,應做詳細記錄並報告上級和有關衞生部門。

樓內外保潔員職責標準

一、每一天對樓內外清掃,樓道內、停車場、綠化帶等,持續乾淨,定時清運樓內垃圾。

二、每日需對樓內信箱、標牌、牆面等公用部分進行保潔工作。

三、每日需對樓內消防箱、防盜門、天台等公用通道的外露管理進行保潔工作。

四、每月需對走道燈罩進行清潔工作,以持續乾淨整潔。

五、每次使用完保潔工具,器具應清洗乾淨,統一存放於指定地點,並及時補充或申領保潔工具。

六、定期對樓內外蚊蟲、鼠害進行消殺,確保無“四害”。

七、對樓內外來訪人員的可疑狀況,及時與保安員聯繫。

八、每月需對豎井、井道、溝渠全面清洗一次,定期進行消殺。

九、完成保潔組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以上各項考核制度,期望各位執行。

工作管理制度 篇2

一、原始記錄填寫制度

1)數據要持續完整性。

2)要用專用的記錄表格填寫檢查全過程,按此記錄出具檢驗結果,字跡清晰、工整。

3)填寫記錄要按計量法規單位填寫。

4)操作者務必在檢驗記錄單和檢驗結果單上簽字,由部門主管審核,並對記錄結果負責。

二、化驗室藥品玻璃儀器、儀器管理制度

1)對常用藥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齊,標籤要清晰。

2)各種藥品及試劑要分類保管。

3)儀器設備要由使用人員和管理人員一齊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並建立儀器登記。

4)儀器發生故障或損壞等事故立即報告管理人員。

5)每年一次對儀器設備的使用狀況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對不能使用的儀器設備提出報廢報告,院長同意後處理。對法定的強制檢定的器具要定期檢定,取得檢定證書,不合格計量器上報院領導。

三、檢驗制度

1)樣品按標準方法取樣,取樣後立即做樣,防止樣品發生變化。

1

2)在檢驗過程中,樣品由檢驗人員保管,持續樣品不被污染直至檢驗結束。

3)在取樣前要持續冷凍狀態(直至送檢前)。發現異常數據後要進行儀器裝置、試劑盒方法步驟的檢查,並分析查明原因,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予以正確處理。

四、化驗室安全衞生制度

1)化驗室每一天要清掃,持續整潔衞生,儀器設備要佈局合理,持續乾淨。

2)檢驗用的樣品要存放整齊,不可亂堆亂放。

3)一切不容物質或濃酸、濃鹼,嚴禁直接倒入水池,以防堵塞腐蝕水管,濃酸濃鹼應稀釋到適應濃度後才能倒入下水道。

4)消毒時要認真仔細,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注意高壓滅菌鍋的安全使用。

5)檢驗工作結束後,操作人員應洗手消毒,對室內進行全面清理、擦拭和消毒,並做好安全檢查,方可離開檢驗室。

6)化驗室工作完畢後,詳細檢查化驗室的門、窗、水、電安全後方可鎖門。

工作管理制度 篇3

化驗室工作制度

1、化驗室持續乾淨、整潔、衞生、器械使用後及時清洗、清理、需滅菌的應及時滅菌。藥品、試劑使用後及時歸放原處,切勿亂放。

2、持續化驗室肅靜,工作時不得高聲談笑,不準吸煙、飲食。

3、化驗人員進入化驗室工作時,務必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手套、拖鞋,出門時及時更換。

4、化驗人員務必熟悉所用器械、儀器的性能,熟練掌握操作方法。

5、化驗人員進行化(檢)驗時務必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做到技術操作無誤。

6、化驗人員進行化(檢)驗時,務必做好詳細記錄,結束後按要求做好總結。若需出具化(檢)驗證明或報告,務必經化驗室負責人簽字,其證明報告如實出具。

7、化(檢)驗涉及刑事或民事糾紛的病料,務必先行索取行政、司法部門的證明,無證明者不得化(檢)驗。

8、化(檢)驗後的病料如需保留,則應保存一段時間後再進行無害化處理,不得

隨意亂拋,並對剖檢場地清洗、消毒。

9、化驗人員應愛惜器械、儀器,合理使用藥品、試劑,離開化驗室時,注意關水、關電、節約水電。

10、注意安全。劇毒、易燃、易爆化學藥品由專人妥善保管,並建立使用登記手續。

11、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禁止個人在化驗室內冷藏或烘烤食品,化驗室的器械、儀器及藥品外借,需經主管站長的批准,並出具借條。

12、化驗人員違反技術操作規程或不負職責造成事故時,要追究當事人職責。

20__年六月一日

化驗室工作制度

1、檢驗單應由醫師逐項填寫,要求字跡清楚,目的明確。急診檢驗單上要註明“急”字。

2、收標本時要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標本不貼合要求的應重新採集。對不能立即檢驗的標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檢驗,一般應於當天下班前發出報告,急診檢驗標本,要隨時做完隨時發出報告。

3、要認真核對檢驗結果,正確填寫檢驗報告單,簽名後發出報告。檢驗結果與臨牀不貼合或可疑時,應主動與相關臨牀科室聯繫,重新檢查。發現檢驗目的以外的陽性結果應主動報告。

4、特殊標本發出報告後應保留二十四小時。一般標本和用具應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應高壓滅菌後方可洗滌。對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標本應於指定地點焚燒,防止交叉感染。

5、保證檢驗質量,定期檢查試劑和校對儀器的靈敏度。定期抽查檢驗質量。

6、建立實驗室內質量控制制度,以保證檢驗質量。

7、要用心配合醫療、科研,開展新的檢驗項目和技術革新。

8、菌種、毒種、劇毒試劑、易燃、易爆、強酸、強鹼及貴重儀器,應指定專人嚴加保管定期檢查。

9、實驗室診斷為傳染病者,要及時正確填寫傳染病報告卡,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工作管理制度 篇4

化驗室工作制度

一、認真執行各種技術操作規程,保證檢驗質量。

二、嚴格執行查對制度。

1)採取標本時:查對牀號、姓名、性別、年齡、檢驗目的;

2)收集標本時:查對姓名、性別、年齡、標本數量和質量;

3)檢驗操作時:查對試劑、項目、化驗單與標本是否相等;

4)檢驗結束時:查對檢驗目的、結果;

5)出報告時:查對姓名、檢查目的。

三、檢驗工作人員衣帽整潔,離開檢驗室更換工作服,以免環境污染。

四、普通檢驗一般應於當天發出報告,急診檢驗應在檢驗單上註明“急”字,隨採隨檢,及時發出報告,對不能及時檢驗的標本要妥善保管,標本不貼合要求應重新採集。

五、認真核對檢驗結果,填寫檢驗報告單,做好登記,簽名後發出,檢驗結果與臨牀不符或可疑時,應重新檢查,發現檢驗項目以外的“陽性”結果應如實報告。

六、檢驗結束後,要及時清理器材、容器、被污染的器皿應高壓滅菌後方可洗滌,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七、採血務必持續一人一管一針,嚴格無菌操作。

八、劇毒、易燃、易爆、強酸、強鹼等試劑和藥品以及貴重儀器應指定專人保管定期檢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九、檢驗室應持續清潔、整齊、各種儀器要及時保養、維修、定期檢查試劑和校對儀器靈敏度。

十、下班時檢查檢驗室水、電等,安全後方可離去。

工作管理制度 篇5

學校的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到辦學質量,學校的信譽和學生的健康成長,也關係到家庭的幸福、社會的穩定。因此,我們必須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強化學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範知識,加大學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確保師生平安。

1、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範、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長任組長,主管副校長任副組長,有相關處室主任、教師參加組成“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安全工作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工作人員崗位制。做到任務落實到部門,責任落實到專人與崗位職責掛鈎,與考核掛鈎,使各種安全防範落實到實處,努力創建安全文明校園。

3、班主任是基層安全工作責任人,負責班級學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設良好的班風,加強安全隱患的防範,加強安全監管的力度,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和家長通報情況。

4、值周領導和值周教師要對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監控負責,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發現安全事故及時預以補救和解決。

5、德育處處要加大對違紀學生的查處力度和後進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並加強對各班安全工作的檢查督促。

6、任課教師做到每節課點名,發現情況及時告訴班主任及德育處。師要加強體育課和體育活動的安全監督,對體質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學生要及早發現並採取相應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7、教務處要加強實驗室器材、藥品尤其劇毒藥品保管、使用。教師在實驗室上課,要嚴格按照實驗室規定,教育學生遵守操作規程,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8、門衞要把好大門關,堅決杜絕無關人員進校,謝絕校外車輛入校,進校車輛在上課期間需熄火推行,加強校園治安管理。

9、值周領導、教師、宿舍管理人員要核對就寢學生數,發現未到學生及時聯繫,防止校外人員進入寢室推銷、偷竊、詐騙等,嚴防學生打架、行竊,發現情況及時報告。發現學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緒及時通報班主任及學校領導。

10、總務處要加強對校內食堂的管理,切實做好飲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的發生。同時加強對學校的校舍、場地及其他公共設施的定期安全檢查,加強消防器材、電力器材的保管和維修,保證器材處於可正常使用狀態,及時對有安全隱患的部位進行整改,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要加強對特殊設備的檢查、維修。

11、全校教職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時制止學生不安全文明行為。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當發現學生突發疾病和傷害事故時都有責任採取措施及救護傷害學生。

底圩鄉中心學校

20xx年9月1日

工作管理制度 篇6

餐廳餐飲管理制度

儀容儀表要求制度

一、上班務必按規定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號牌,統一發型,只准穿肉色。(黑色襪男員工)

二、女服務員:上班要化淡粧,不準濃粧豔抹,長髮要盤起,短髮但是肩,留海不超過眼睛,頭髮不準染色,不準梳過於誇張的髮型。

三、男服務員:頭髮不準染髮,不留鬍鬚,勤修面。

四、不準留長指甲,不得塗有色指甲油。不準用刺激性很強的香水。

五、上班時間不準戴手鐲、耳環、項鍊等飾物。

六、工作服要整潔,無油漬、無皺痕。

七、上班前不準吃大蒜,大葱,檳榔等刺激性,帶異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過高的事物,飲料。

八、不能當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觀的動作,如抓癢,摳鼻子,挖耳朵,梳頭髮,剔牙,大呵欠等,打噴涕應適當遮掩。

九、檢查儀容,儀表應到衞生間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處。

十、凡違反以上規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衞生工作制度:

A、個人衞生

一、勤洗澡、勤換衣、勤洗頭髮、不能有頭屑、身體不能有異味。

二、工作服要勤洗、勤換、不得有油漬、皺痕和異味。

三、大、小便後要洗淨、擦乾。

B、區域衞生

一、地面無雜物、桌椅按要求擺放整齊美觀。

二、桌面無油漬、無塵灰,餐具無破損、無油漬、無灰塵、無水滴、無茶漬,餐具務必消毒。

三、工作台要乾淨、整齊、物品按要求擺放一致,托盤、水壺要乾淨、無污漬。

四、不準亂扔果皮紙屑,不能隨地吐痰。要隨手撿拾地面雜物,講究公共衞生。

五、門窗、牆壁要持續光亮,無灰塵、無油漬、無蜘蛛網。

六、衞生間要持續乾淨、整潔、無異味,衞生工具擺放整齊。

七、各班組衞生分片包乾到人,每一天派人輪流值班,持續衞生清潔。每週六搞大掃除。

八、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罰5——20元。

勞動紀律

一、提前十分鐘到崗,換好工作服,檢查好儀容、儀表。

二、上班時間站立規範,不得倚牆、靠椅,不準聚一齊閒談,上班按規定時間在自己區域站立規範,面帶微笑迎接客人的到來。嚴禁以工作場地作為休息場所,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三、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動問好點頭致意,不能視而不見。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四、客人來了要説歡迎光臨,拉椅讓座。在服務過程中請使用禮貌用語,客人買單要致謝,客人離時要送客,請客人慢走,並誠心歡迎客人下次光臨,使用禮貌用語(送客至門口),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五、不準與客人爭吵,要記住客人永遠是對的,不準向客人索取物品與小費。若因態度問題導致客人不買單,給酒店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六、拾到客人物品務必上交吧枱或上一級領導保管,並儘快與客人取得聯繫,不準私自留藏,佔為已有。一經發現,罰款20—200元並後果自負。

七、如遇客人較多時,不得私自離崗。離崗要上報領班(包括上洗手間),領班安排人員頂崗後,才能離開。否則所造成的後果由本人承擔,並罰款20元/每次。

八、不準在餐廳內奔跑,不準在餐廳、包廂、公共場所大吼大叫、大聲説話,違者視情節輕重罰1—5元。

九、不得罷工,或三五聚集鬧事,嚴禁向外界人員透露酒店的商業機密或抵毀酒店形象,違者開除處理。

十、員工務必參加班前會及平常的業務培訓,違者一次罰款5元。

十一、在工作中隨時服從,工作完後再提出見解,不得當眾與領導爭辯,否則視情節輕重,罰款50—100元,並在班會上作書面檢討。

十二、上班時間不準吃東西,更不準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違者罰款50—200元,情節嚴重者開除。

十三、不準帶包進入工作場所,違者罰款5—20元。

十四、下班後不準在酒店逗留,違者罰款5元。

十五、熟悉業務知識,瞭解每一天供應的菜式及酒水、熟記菜單酒水單,如因業務不熟,造成客人不滿情緒的,視情節輕重,初次罰款5—50元,下崗培訓三天(不計工資),所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十六、上班時間務必使用普通話,違者一次罰款1—5元。

十七、不許利用職務之便少記客人所用食品,一經發現罰款50—100元。

十八、不許向客人只推薦有開瓶費的酒以此誤導客人,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罰款10—50元。

物品管理制度

一、酒店所有設備設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罰款50—100元/次。

二、不準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飯,發現一次罰款5元。

三、服務員不能隨意開放空調私自使用,客人走後應立即關掉空調、電燈、電視,違者罰款5—20元。

四、每一天務必檢查空調、消毒櫃、燈光、衞生間下水道、電視機、煤氣灶具開關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異常立即上報領班或主管安排人來維修。

五、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強行使用,否則造成的後果由本人承擔。

六、下班前務必檢查一切電器設備的開關是否關掉、門窗是否關好,領班檢查到某區域沒關電器設備開關,該區域服務員罰款20元/次,所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七、酒店配發給服務員的一切物品,服務員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或使其恢復原樣。

八、若有發現故意損壞酒店設備、設施者,作重罰開除處理。

九、若客人損壞了酒店物品也應要求賠償。但語氣要委婉,不得對客人無禮。

十、每月盤點一次工作用具、傢俬及酒店各種設備設施。損耗與賠償方案按具體狀況實施。(另行通知)

傳菜員的崗位職責與獎罰制度

一、按規定着裝,做好每日開餐前的準備工作,檢查好開餐所需物品是否齊全。如不齊全,應立刻做好補充工作,如因此對在開餐過程中所造成的後果及損失由職責人承擔。

二、熟記各類菜的佐料單;熟記單號、包廂位置;熟記下單、上菜時間、上菜順序。如有跟錯菜料、記錯餐桌位置、上錯菜、延誤下單、上菜時間,顛倒上菜順序,所造成的損失及後果,由職責人承擔,並罰款5—20元。

三、及時參加班前會,熟記班會資料,用心主動配合好服務員的工作。

四、完成好上級領導安排的一切任務。

五、堅決把好食品衞生關,做到變味、變質食品不上餐桌,違者罰款50—100元。

迎賓員崗位職責與獎罰制度

一、遵守上下班制度,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二、按規定着裝,化淡粧。為客人服務時應彬彬有禮,熱情大方,態度程度和謁可親,面帶微笑,使用禮貌用語,並行鞠躬禮。

三、主動熱情為進出的每一位賓客、路人拉門。違者視情節輕重罰款1—10元。

四、及時參加班前會及平時的業務培訓,服從領導指揮。

五、瞭解每日的客人就餐狀況,並作記錄,熟各包廂、台號、位置,熱情正確的引導客人就位。如有發生帶客帶錯包廂或態度問題被客人投訴,每次罰款5—20元,兩次加倍。

六、熟記常客姓名及單位,要熱情、準確的稱呼客人,違者罰款20元/次。

工作管理制度 篇7

廚房處罰評分標準

1、遲到、早退每分鐘處罰5分、5分鐘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

2、工作衣帽不整潔、工號牌位置不正確、每次5分。

3、不服從領導安排,有牴觸性者處罰15-18分。

4、廚房各崗位衞生分擔區不整潔,經指出仍不淨者,組長處罰5分,職責人處罰10分。

5、下班時,各崗位做好剩餘菜品、原料的存貯,如因存貯不善造成菜品變質、變味、按價賠償並處罰13分。

6、偷吃、偷拿廚房食品原料者,雙倍賠償並處12分。

7、工作態度及端正,因自身情緒造成菜速、菜質不貼合要求者處15-18分,造成客人嚴重投訴者,買單並處20分。

8、廚師職責心不強,造成湯鍋水燒乾,菜餚燉枯,蒸籠食品蒸過了、菜品蒸爛了、米飯煮糊了、原料貯存不當造成廚房成本增大者,職責人賠償損失並罰20-25分。

9、工作粗心,引起客人對廚房菜餚質量進行投訴者,處罰5-18分。

10、弄虛做假或搬弄是非,製造予盾,拉幫結派、影響同事間的關係者、罰15分。

11、不按操作規程生產,損壞廚房設備和用具者,按價賠償並罰5一10分。

12、廚師將過期變質食物加工出售,造成客人食物中毒者,承擔民事職責並罰20分。

13、歐打他人者,開出並處罰20分。14、違反廚房所有規章及管理制度者,視情節輕重,處罰5-25分。

15、累計扣分到達5分以上10以下為警告、到達10分罰款10元,10分以上每分鐘加罰10元、每月累計扣分到達30分以上辭退處理

工作管理制度 篇8

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做好學校防汛工作的文件精神,確保學校防汛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崗位責任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加強值班工作,遇到大風、大雨等惡劣天氣領導要在崗;學校值班電話、值日領導電話、校長電話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

2、學校進行制度性的安全排查,側重進行校舍、設施的安全狀況和學生違紀行為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

3、學校密切關注天氣預報,遇到颱風、大雨等直接影響學生上學的惡劣天氣時,要提前與教育局聯繫,經教育局同意,及時發出停課通知,學生在校時有大雨,學校要提前與教育局取得聯繫,經同意可以提前放學;放學時遇到颱風大雨,或通知家長接送,或將學生暫時留校看護,嚴禁冒大風大雨放學。

4、學校建立包括各種應急、上級各部門、學校教職工、學生家長以及與學校相關的交通部門等組成的應急通訊網絡

5、強化班主任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的意識和責任。班主任嚴格落實相關工作:班主任必須確切掌握每一個學生的家庭電話;調查和確切掌握每一個學生家庭周邊的地勢環境狀況與危險隱患,與家長溝通,對家長提醒到位;要對學生認真進行自護自救、聯繫、報警等常識教育;班級要認真做好學生防颱防汛應急組織落實工作,每一個學生必須在組織中,杜絕失控,發生汛情時,一切行動聽指揮。

6、發生險情和意外時,人人必須一切行動聽指揮,學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7、責任追究。發生安全意外事故,學校將根據事故的事實以及相關責任人的履行安全崗位工作職責的狀況進行責任追究。

工作管理制度 篇9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長與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等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責任,

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焦偉現

副組長:張振輝、程現軍、張中立

組員:郝濤濤、孫增發、張強、張占強、各年級主任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應及時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上交學校。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衞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繫,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

他社會工作,未經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擋土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消防、用電線路、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學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趙縣第二中學

20xx.6

工作管理制度 篇10

1、採購食品原料要新鮮,索取與每批(種)食品標識(標籤)的生產經營者名稱、品名、生產日期、批號或代號等相符的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

2、特殊營養食品、保健食品、新資源食品等,應索取規定的產品批准證書。

3、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劑應索取生產許可證明。

4、採購新鮮肉類食品應索取衞生防疫部門檢驗合格證明。

5、出口轉內銷食品應當索取食品衞生監測檢驗機構的檢驗合格證或者化驗單。

6、進口食品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監督檢驗機構的進口食品衞生檢驗合格證書,進口保健食品還應索取<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

7、帶給的食(產)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所代表的產品批號、品種,務必與實際經銷的該食(產)品批號、品種相符。不得重複使用。

8、對供貨商不出具有關衞生部門的檢查合格證或化報告驗單,取消供貨資格。

9、採購定型包裝食品,食品標籤務必貼合要求,不得采購使用無標籤食品。

10、庫房內定型包裝食品務必貼有標籤。

11、票證與實物的規格、型號、質量不相符應拒絕入庫,由採購員退庫、索賠。

工作管理制度 篇11

公司保密制度範本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發展和利益,保守公司祕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個性注意不泄漏公司祕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的祕密。

第三條: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發展和利益,在必須時間內只限必須範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證券狀況銀行帳户帳號;

2、專有生產技術及新生產技術;

3、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4、人事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5、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6、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貿易渠道;

7、其他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祕密事項。

第五條:非經批准,不準複印、摘抄祕密文件、資料。

第六條:公司祕密應根據需要,限於必須範圍的員工接觸。

第七條: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祕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製、收發、傳遞、保管。

第八條: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祕密。

第九條:記載有公司祕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務必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務必立即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十條:對保守公司祕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後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條:信息室、檔案室、計算機房等機要部門,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也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工作管理制度 篇12

1、設備維修與保養制度:

1)正確使用,精心保養,隨手關閉設備或機台電源,定次上油潤滑機器,清除設備沉積的垃圾;

2)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實際定檢定人操作;

3)設備必須專人使用、專人保養、若設備或機台出現技術性能故障,應及時通知專業技術人員修理;

4)保障設備結構的完整,不得隨意拆卸或自行維修、不得調換其它設備或機台上的零件;

2、設備事故與處理

1)設備因非正常損壞或正常磨損之故障,致使停產修理或延誤生產降低效能者,均為事故

2)不論及事故大小,一旦發生設備故將,操作者立即切斷電源,並及時報告幹部和維修人員搶修;

3、設備或機台維修保養規則

1)設備或機台必須服從部門管理人員指派,專人使用、專人保留、專人保養、不得任意調換,違者予以作警告處分處理;

2)不得私自動用或調換他人設備或機台,違者給予作記小過處理;

3)設備機修技術人員,要定期進行設備表面的清潔,定次上油潤滑機器、清洗機器、清洗機台內部的污垢和垃圾,保障設備的最佳性能;

4)設備或機台操作人員,離開工作台,應隨手關閉電源,減少機械運轉,磨損或意外事故的發生,違者作警告處分處理。

二、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1、公司全體員工,特別是管理幹部、品檢員、應該強化質量意識,堅持產品質量高於一切的思想;

2、優秀的產品質量是靠精心製作出來的,而不是靠檢查出來的,在作業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嚴格按照工藝流程操作規範進行操作;

3、進廠的原材料、大底、輔助材料、配件等一切物料,必須經品管組檢驗後方可使用;

4、因設備調整不到位或有問題,應請維修師傅及時調整到位

5、前道工序流轉到後道工序的製作品,後道工序操作者檢查存在的質量問題,按下列辦法處理:

1)經品檢員確認的返修品,開具返修單,現場生產幹部根據返修單的超額比例就務必開出相應的處罰單。

2)經品檢員確認的報廢品,則由品檢員開具報廢單,那麼現場幹部根據報廢單所報廢的數量開具補料單。

3)造成返修品、廢品流轉到下通工序的品檢員,處於操作者相同的處罰金額

4)造成返修品、廢品流轉到下通工序的組長,處於操作相同的處罰金額

6、操作者在製作過程中,必須對領到的配件或材料進行認真仔細的檢查,不合格的嚴禁使用,如果不認真負責,對返修品、廢品繼續使用加工,所造成的損失,除對前通工序處罰外,也會對本工序操作者進行更嚴厲的處罰。

7、嚴格質量檢查紀律,堅持三檢制度,即首件必檢,中間抽查,逐件檢驗和自檢、互檢、專檢,對不合格品決不放過的原則。

8、品管在檢驗過程中,對檢驗出的質量問題,應現場詢查,分析是否因工藝流程錯誤,設備是否運轉正常或調試不正確,操作技術達不到,操作人員精神狀態不佳等原因造成的,根據造成質量不良品的原因,應立即報告給組長或課長,採取有效措施迅速解決。

9、堅決做到,對待質量問題公正無私,對返修品及時開出返修單,對報廢品立即開出處罰單,以利及時補料。

10、各車間新款型體的鞋子上線生產前,根據樣品鞋、色卡製作工藝流程單的要求,達到熟練的掌握,以利嚴把質量點,對於難點、重點加強巡視檢查,把容易產生質量問題的地方消化在生產過程中。

11、對於常見的易髮質量問題,必須制定解決易發生質量問題的分析會,總結制定出相應的操作方式、動作,應注意的事項等,把問題消化在生產過程中。

12、對於一個鞋型普遍存在的製作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召開現場分析會或直接請板師,技能人員到現場解決問題,杜絕批量事故。

13、生產過程中出現嚴重的質量問題,應立即命令停止生產,並迅速召開質量問題現場分析會,找到解決的辦法後再行生產,發現個別操作者的操作技能達不到該工序工藝之要求的,有權要求組長更換其工序工作崗位,確保生產出高質量的產品。

14、品檢員必須認真作好每位操作者的日質量檢驗記錄,為分析,解決質量存在的問題,加強質量工作的管理提供強有力的依據,為產品質量優秀者提供表彰的依據,為產品質量劣差者提供批評處罰的依據。

15、對於處罰過程的接近合格能使用的產品,回用時,必須呈報領導,方可流入工序繼續生產。

16、品檢員在作業現場抽查質量時,切實擔負起兼職工藝流程,操作規程督導員的職責。

三、開發部管理制度

1、遵照業務部和生產部的生產計劃安排,堅決服從開發部制定的日工作進度安排的工作量,每人每天必須完成任務。

2、根據業務部,生產部下達的工作計劃,制定本部門的月設計製作計劃,日工作量的進度安排,制定的原則是:

1)首先必須優先保證客商訂單所要的樣品、確認鞋,斬刀試作樣品鞋的完成時間

2)其次安排根據市場流行要求,公司開發的新型體、新款式、新配色的品種。

3)安排二次開發的品種,如:重新配色,配大底等。

3、開發部制定的設計,製作月計劃和日工作量進度表,月中調整計劃和日工作量進度表,編制完成後交業務部、生產部、以利各部門追蹤進度和生產材料購進情況。

4、板房經理根據技術人員的分工職責,合理分解工作計劃任務到每個人,建立個人考核辦法。

5、板房技術人員必須絕對的服從上級幹部的安排,遇客人緊急情況,需作任務的臨時調整時,技術人員應積極的配合,以保證靈活的機動性,確保工作計劃的順利完成。

6、接到業務部轉來的客商的有關資料後,立即先開出材料採購單。

7、當制板房接到樣品製作單、指令單時,首先應制作模具紙板後,再製作其全紙板。

8、設計、制板、拆板、放板、定額、工藝文件,模具要有明確的分工與合作,對樣鞋全套資料作業完成後,師傅、板房經理應嚴格審查,簽發後負全責。

9、制定工藝流程製作單時,應將重要部位技術難點作明確特別標記,並加註文字説明和局部圖時,以利生產過程的控制,從而達到保證質量的目的。

10、開發部應及時的與業務部,生產部,加強開發前一階段的信息,情況的交流,溝通,如材料斬刀、大底施始進度等建立行之有效的聯絡通道。

11、積極有效的做好國際、國內同行業的新的材料、型體款色、配色、技術、工藝、模具等資料情報的收集、整理建檔存放。

16、努力作好以開發或生產的“紙板、色卡”的歸類建檔存放工作、確保二次開發的有效性。

17、板房之一切技術資料,設計工具,儀器不準拿出生產區,不能使用時,以舊換新。

四獎罰條例

1、對員工向公司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經採購確實行之有效,給公司帶來明顯經濟效益的,視其程度給予(30—200元)獎勵。

2、管理有方或工作表現突出者,給予作(10—100元)獎勵。

3、本人操作之工序,質量保持較穩定者(10—30元)獎勵。

4、凡未經書面批准請假而缺勤者,視為曠工,曠工一天罰50元,月累計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處理,公司將扣發其本人尚未發放的全部工資。

5、思想不集中,粗心大意而導致他人受傷或財產受損的罰30—100元/次。

6、非正當理由而拒絕上級分配任務的,罰50元/次以上嚴重者開除。

7、在禁煙區內吸煙者,罰20元/次。

8、下班後不清潔工作崗位或不按要求擺整齊工具者罰10元/次。

9、人離開工作崗位,機動電器(針車機、截斷機、前邦機等)之電源未關者罰10元/次

10、盛膠水、天燃水、白電油等物品時,桶未上好蓋者罰30元/次。

11、凡發現拿鐵錘或其它工具敲打有裝白電油,天然水等易燃物品之桶罰100元/次。

12、在上班時間內,個人工作區域物品未能有序擺放者亂扔亂丟物品者(成品鞋、鞋面、工具等),罰10元/次。

13、個人工件區域(枱面、地面)衞生較髒者5—10元/次。

14、未經批准留宿他人或上班時間留外來人員在公司宿舍者,罰50元/次。

15拿滅火器玩耍者,罰50元/次。

16、發現前道工序有明顯之問題,而繼續操作者,罰10—30元處理。

17、鞋面上、成品鞋上發現有針尖和尖鋭金屬者,罰50元/次。

18、用錯膠水、處理水者,罰30元/次。

19、大、小包裝:裝錯顏色、鞋號、碼數、單腳、箱數,罰30元/盒。

20、指令單、聯絡函之內容出差錯者,罰50元/次。

工作管理制度 篇13

廚房管理制度

一、行政總廚

直接領導:董事會或總經理管理對象:各廚師長聯繫範圍:公司各部門

工作職權:

1、據公司董事會或總經理指示,負責公司廚政系統日常工作調節,部門溝通,做到“上傳下達”。

2、師隊伍技術培訓規劃和指導。

3、負責公司廚政系統菜品、原料研究開發、廚政管理研究工作。

4、組織酒店對關鍵原料品質的鑑定工作。

5、對酒店廚師系統的考察和考核評級作總體把關和控制。

6、與酒店總經理共同處理各種重大突發事件。

7、負責組織對菜品的設計和審計工作,不斷了解菜品動態和動向。

工作職責:

1、進行廚政作業管理的巡察、解決各種疑難技術問題。

2、進行廚師脱產培訓、在崗培訓指導。

3、調節各廚房廚師的人員配置,並將處理意見報公司總經理審定。

4、組織制定酒店原料的採購,供應與存儲規劃,並對其作業管理流程進行密切監控。

5、對酒店菜品烹飪作業過程進行檢查、指導、確保酒店菜品數量與品質的正常供應。

6、根據總公司規劃,定期組織菜品研究與開發,並負責完成各個時期菜品研發職責指標。

7、根據公司總經理指示,參與和組織國家級和國際大型餐飲,食品學術研討交流會議與活動。

8、對酒店重大烹飪作業任務親自指揮指導。

9、負責對廚政管理制度執行狀況進行監督和糾正。

工作管理制度 篇14

化驗室規章制度

1目的

為了規範檢驗、試驗秩序和行為,實現生產分析檢驗和試驗活動的有效性和時效性,準確帶給質量數據,到達質量體系貼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檢驗和試驗活動全過程及與之相關的過程。

3檢驗室管理制度

3.1與檢驗無關的人員不能隨意進出檢驗室。

3.2檢驗人員在檢驗室內不得進行與檢驗工作無關的活動。

3.3檢驗室內應持續整潔,物品定置放置。

3.4已過有效期的標準滴定溶液以及渾濁或變質的試劑溶液不能用於檢驗工作。

3.5檢驗項目結束後須將檢驗用器具清洗乾淨,併為其再開展做好準備工作。

3.6盛裝在滴定管內的標準滴定溶液須於當天檢驗工件結束後倒掉,並將滴定管清洗乾淨後管口向下夾在滴定架上。

4檢驗室安全規定

4.1穿着規定

4.1.1進入檢驗室,務必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產現場取樣,務必按規定戴安全帽、防護手套、防護眼鏡或面罩,個性是取液體的酸性和鹼性產品,防液體飛濺入眼;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劑、特定化學物質等化學藥品操作檢驗,務必要穿戴防護器具(口罩、手套、眼鏡)。

4.1.3需將長髮及鬆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涼鞋或者腳部暴露的鞋子進行檢驗操作,要穿有保護性的鞋子(防止檢驗溶液或樣品濺傷)。

4.1.4操作高温的檢驗,務必戴手套。

4.2飲食規定

4.2.1禁止在化學品存放區和試驗室內吃東西、喝飲料、存放食物和飲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的冰箱、冰櫃或者儲藏櫃中,禁止使用檢驗設備做飯吃,燒開水喝。

4.2.3使用化學藥品後需先洗淨雙手方能進食。

4.3物品存儲、領用及操作相關規定

4.3.1易燃、易爆、易揮發性藥品,應遠離熱源和火源,在通風良好的低温場所保管,不得與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齊。身上沾有易燃物時,應立即洗淨,否則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現場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過10L。

4.3.2劇毒藥品須與一般藥品分開保管,發生撒落時,應立即作解毒處理。

4.3.3領取化學試劑或者藥品時,應確認容器上標示名稱是否為需要的檢驗用藥品,注意藥品危害標示和圖樣,察看試劑或藥品的安全數據單(MSDS)。

4.3.4一切試劑瓶都要有標籤。嚴禁將用完的原裝試劑空瓶不更換標籤而裝入別種試劑;嚴禁試劑入口,如需以鼻鑑別時,應將試劑瓶遠離口鼻,以手輕輕扇動,稍聞其味即可,嚴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較高的狀況下開啟易揮發的試劑瓶時,應先把試劑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時間,且不可使瓶口對着人臉,以防超多液體衝出傷害人體。

4.3.6檢驗過程中對於易揮發及易燃的有機溶劑,如需加熱時,應在水浴鍋或嚴密的電熱板上進行,嚴禁用明火直接加熱。

4.3.7取用腐蝕性藥品,如強酸、強鹼、高腐蝕性、有毒性的藥品等,應帶上防護眼鏡和手套,操作後立即洗手。如瓶子較大,應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強酸強鹼性、高腐蝕性、有毒性的藥品請在通風櫥進行操作,操作人員的頭應在通風櫥外,取有毒試樣時要站在上風口。根據其屬性、特點安全地進行取用、稀釋。

4.3.9稀釋濃硫酸等遇水劇烈放熱試劑時,務必在燒杯等耐熱容器內進行,而且要把試劑緩慢加入水中,絕對不能將水加入到該類試劑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時應檢查其是否有裂紋或壞損,留意劃傷。

4.3.11嚴禁一切將化學試劑、製劑、藥品等帶出檢驗室和用於非檢驗工作的行為,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4.4用電安全規定

4.4.1檢驗室內的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務必貼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檢驗設備用電務必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着火。

4.4.2檢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板、箱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均應持續完好可用狀態,室內照明器具也應持續穩固可用狀態。

4.4.3可能散發易燃、易爆氣體或粉體的檢驗室內,所用電器線路和用電裝置均應按相關規定使用防爆電氣線路和裝置。

4.4.4檢驗室內所用的高壓、高頻設備要定期檢查。設備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務必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

4.4.5檢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電爐取暖,務必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經批准後,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因實驗需要拉接的臨時線務必保障安全,用畢應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濕請勿接觸電器用品或電器設備,嚴禁使用水槽旁的電器插座(防止漏電或感電)。

4.4.8質檢人員在檢驗工作結束或離開檢驗室時務必及時關掉電源及水源。

4.5氣瓶使用安全規定

4.5.1氣瓶應專瓶專用,不能隨意改裝其它種類的氣體。

4.5.2氣瓶應存放在陰涼、乾燥、遠離熱源的地方,易燃氣體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小於10米;氫氣瓶最好隔離。

4.5.3氧氣瓶嚴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氣瓶內氣體不可用盡,以防倒灌。

4.5.5開啟氣門時應站在氣壓表的一側,不準將頭或身體對準氣瓶總閥,以防萬一閥門或氣壓表衝出傷人。4.5.6用時應將氣瓶加以固定,並確認用途無誤後方能使用。

4.5.7質檢組長每月應對使用的氣瓶檢查管路是否漏氣,壓力錶是否正常。

5標準物質管理制度

5.1標準物質是指標準樣品、容量基準試劑、標準溶液和標準滴定溶液。

5.2標準樣品、容量基準試劑和標準溶液的保存按該物品存放條件進行,並填寫標準物質使

用記錄。

5.3標準滴定溶液的配製和標定按GB/T601或有關方法進行,並填寫配製、標定原始記錄。

5.4標準滴定溶液的有效期為二個月,有效期滿應重新確定溶液濃度。

5.5標準溶液和標準滴定溶液渾濁或變質後在不污染環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報廢處理。

6檢驗用化學試劑和藥品管理制度

6.1試劑、藥品購回後,質檢科應進行核對,對不適用的及時提出退換。

6.2按化學試劑的理化性能進行存放,對貴重和屬毒害品的化學試劑和物品實行專人保管、分發,監督使用狀況。

6.3非標溶液、雜質標準溶液的有效期為六個月,有效期滿不能用於檢驗工作。

6.4對失效的化學試劑、自配的各種溶液在不污染環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報廢處理。

7檢驗樣品管理制度

7.1檢驗樣品的管理是指檢驗樣品的採取、保管和處理的規定。

7.2採樣人員應遵守《工業用化學產品採樣安全通則》,同時,應熟悉並遵守氯鹼化工企業安全事項,在任何狀況下,採樣者都務必確保所有被打開了的部件和採樣點按要求重新關掉好,並確保採樣操作安全進行。

7.3所用採樣設備(包括工具和容器)要與待採物料的性質相適應,例:強鹼性產品用塑料瓶盛裝、強酸性產品用玻璃瓶盛裝、三氯氫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裝等。裝有樣品的容器,密閉後應將其置於塑料桶或保温箱中,避免由於樣品容器的破損及由此引起的危險。

7.4採樣前應在容器上作好標識,標明樣品名稱等資料。採樣時應戴防護鏡、橡膠手套、穿勞保服(必要時戴防塵罩),強酸和強鹼的腐蝕作用很快,濺到身上後立即用水沖洗;採樣閥泄漏時立即報告相關工序人員處理;在工序採樣時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採樣過程應保證樣品不帶進其它外來雜質,避免樣品吸潮等,確保所採樣品的真實性。清洗採樣容器用的待檢物料,將其返相應的待檢物料收集處。

7.6公司生產所需原輔料按《原輔料質量》中第5條進行。

7.7過程產品檢驗樣品的採取在生產工藝確定的取樣點進行。對氣體、液體樣品用待檢物料置換取樣器具2-3次後再採樣;用乾燥清潔的取樣器具採固體樣品。過程產品的檢驗樣品可不保留,檢驗樣品在下次採樣時將其回到工序相應的待檢物料收集處;氣體樣品應用相應的液體(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處理。

7.8液體NaOH、KOH產品在包裝過程中用清潔的塑料瓶,並用待檢物料置換2-3次後取車槽中任意部位的鹼液作為檢驗樣品;鹽酸用廣口瓶在貯槽取樣點取放掉前部約2L後的產品作為檢驗樣品;次氯酸鈉溶液用清潔的塑料瓶在貯槽取樣點或車槽中取任意部位的產品作為檢驗樣品;液氯產品在包裝時在包裝管道取樣處取排氣約2分鐘後的產品為檢驗樣品,樣品不保留;三氯氫硅產品用清潔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貯槽取樣點或車槽中取任意部位的產品作為檢驗樣品。檢測後對樣品貼標籤對其進行標識:樣品名稱、批號、取樣時間等。液體樣品的保存期為4天,到期後將其回到工序相應的待檢物料收集處。

7.9片狀氫氧化鉀產品由KOH片鹼包裝人員從包裝線上每1小時提出一袋產品置於樣品存放處,兩鹼成品質檢人員按批用取樣勺取樣於自封袋中,取樣量約1kg,將樣品混勻裝於清潔乾燥的塑料瓶中,貼標籤對其標識。國內KOH樣品保留一個月,出口KOH樣品保留6個月,到期後由質檢人員將其回到生產分廠;取樣勺用畢後用純水沖洗3-4遍,晾乾,備用。

7.10聚氯乙烯樹脂產品由PVC產品包裝人員在包裝線上按批取樣,用取樣勺取一勺/40袋於樣品桶中,取樣量約1kg。PVC成品質檢人員將樣品混勻裝於清潔乾燥的廣口瓶中,貼標籤對其標識。樣品保留一個月,到期後由質檢人員將其回到生產分廠。

8檢測設備維護管理制度

8.1質檢科應對強制檢定的檢測設備加強監督檢查,確保使用的檢測設備合格並在有效期內。

8.2所有檢測設備、計量器具都應標明其校準狀態,對無標識的計量器具不能用於承載量值傳遞的檢驗工作中。

8.3操作人員應嚴格按《檢測設備操作校準規程》進行操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做好記錄並告知質量管理人員。

8.4當檢測設備由於過載、誤操作、顯示可疑結果或表示有缺陷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標識,待修理或消除影響因素並經驗證證明其狀態貼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將處理過程記

錄於設備檔案中。

8.5將檢測設備的運行狀況如實填寫於使用記錄中。

9檢驗數據處理制度

9.1檢測過程中要按方法規定進行雙平行或多平行測定,其結果應貼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數據處理與結果計算要遵循數值修約規則(GB/T8170),有效數字不得隨意捨棄。

9.3當發現結果異常或結果偏差與方法規定有偏離時,檢驗人員應認真檢查記錄、計算過程、操作過程、試劑、方法、樣品等,找出原因後有針對性地進行復驗。

9.4複驗結果仍然出現分析結果離散性大,則將信息反饋質檢部門;質檢部門根據檢驗過程的異常狀況組織相關人員分析原因並採取糾正措施。

10檢驗報告及原始記錄管理制度

10.1質檢部門編制統一的原料、過程產品及成品的檢驗報告和原始記錄。

10.2分析數據應及時填入原始記錄,需計算的分析結果在確認無誤後填寫。分析者應對原始記錄的真實性、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計算公式及計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10.3檢驗報告中的檢測項目和數據應與原始記錄一致。

10.4檢驗報告應及時報送有關部門、工序或人員。

10.5原料、成品檢驗報告和過程產品檢驗原始記錄按月整理成冊,做好標識,歸案保管。

11質量檢驗事故處理規定

11.1質量檢驗事故是指由於質檢人員失職導致產品退貨、帶給錯誤生產信息導致生產極異

常或監督抽查不合格的質量事故。

11.2質量檢驗事故發生後,應及時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據原因,制定糾正或預防措施。

12檢驗比對制度

12.1不定期組織質檢人員參加潛力比對。

12.2與上級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進行1次/年比對實驗。

12.3用鈉、鐵等有證標準物質使用不同檢測儀器進行1次/6月比對實驗。

12.4不定期開展對保留樣品的再檢驗工作。

13“三廢”處理制度

檢驗過程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稱為實驗室“三廢”。為了保證質檢人員的健康及防止環境污染,檢驗室三廢排放也應遵守環境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13.1廢氣

少量的廢氣可由通風裝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氣體採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處理後排放。

13.2廢液

檢驗過程中產生的廢液進行分別收集,處理後排放。處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將廢酸慢慢倒入過量的含碳酸鈉或氫氧化鈉的水溶液中或用廢鹼互相中和,中和後用超多水沖洗。

b)鹼液用1+1鹽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沖洗。

c)重金屬(砷、鉻、汞)廢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鈉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澱,收集後由公司委託有資質的單位處理。

d)可燃性有機物收集後置入煤中焚燒處理。

13.3廢渣

a)電石渣收集後返PVC分廠乙炔工序電石渣漿池。

b)廢棄的有害固體藥品嚴禁倒在生活垃圾處,集中後返試劑經銷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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