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教師管理制度範文(通用14篇)

教師管理制度範文(通用14篇)

教師管理制度範文 篇1

教職工管理制度

教師管理制度範文(通用14篇)

第1條 學校對教職工負有管理權,所有教職工必須服從學校管理、遵守學校規章,服從領導安排。

第2條 全校教職工要認真行使《憲法》和《教師法》賦予的權利,樹立主人翁思想,關心學校發展,積極參政議政,有權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監督學校領導幹部的施政活動。

第3條 教職工要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接受黨支部和校長的領導,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質,以身作則,勤奮工作。

第4條 教職工在行使自己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搞第二職業。

第5條 教職工必須維護國家利益,遵守社會公德,遵守勞動紀律,維護珍惜學校榮譽,敢於同一切不法分子作鬥爭。

第6條 教職工要依照《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規定,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正確辦學方向,關心學生,教書育人,為培養“四有”新人貢獻一切力量。

第7條 嚴格學籍管理制度與“中國小教學常規”。學校領導及教師不得隨意開除學生或責令學生停課,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保障學生受教育權利。學校和每個教師要認真履行兩項承諾:不得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不亂收學生一分錢。

第8條 加強德育教育,把思想工作放在學校工作首位,把德育工作滲透到各科教學中,把育人落實到各項工作中。

第9條 全校教職工要認真學習國家頒佈的與學校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維護學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教育學生樹立法制觀念。

第10條 伙房管理人員依照“食品衞生防疫條例”的規定,嚴把食品衞生關,防止銷售劣質食品,炊事人員一年一次到防疫站檢查身體。食堂應保持清潔衞生、無鼠無蠅,確保師生身體健康。

第11條 教職工提倡晚婚晚育,優生優育,貫徹省《計劃生育條例》,做計劃生育的模範。

第12條 會計出納嚴格財經紀律,健全財務制度。按照《會計法》要求,採用一支筆審批簽字的辦法。根據財務管理規定和審批權限,保證合理開支。

第13條 教職工應教育子女遵紀守法、講究禮貌、好學上進、熱愛學校、愛護學校一草一木。不到教學區玩耍、不亂塗亂畫。要教育家屬搞好鄰里團結,不許打架鬥毆,互相謾罵,更不許挑撥離間,製造事端,否則學校可根據情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報請有關部門處理。要教育家庭遵守社會公德,團結互助,開展“五好家庭”評選活動。

第14條 教職工不得看黃色書刊、錄相,不上黃色網站,不得聚眾賭博,不得有偷竊行為與其他違法行為。

教師管理制度範文 篇2

1、 教師要熱愛學生,關愛學生,以正面教育,鼓勵表揚為主,以正確的價值觀引導學生,以自己的良好行為習慣潛易默化地影響學生。

2、 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3、全勤的教職工每月發給全勤獎30元,有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的,無全勤獎,另外遲到、早退者在當月的工資中扣除5元/次,曠工者扣20元/次。

4、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5、工作中造成輕微責任事故,如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有上述情況之一,教師本人負責向家長解釋,並承擔相應費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責任事故,導致幼兒需要住院治療的,教師必須承擔50%的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轉學,或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屬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全責。扣發當月獎金,若無不安全事件發生,當月兑現50元安全獎。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丟失或損壞,需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後果,按失職處理。

7、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面對家長,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

8、各班放學後,必須在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衞生,保證安全。 師生外出活動時,注意及時關燈、空調、電扇等。

9、同事之間應該團結互助,不斤斤計較,嚴禁同事之間鬧情緒,互相詆譭、有損教師形象的事件發生。(出現此類事件,批評、教育不改正者且情節惡劣者,為了維持教師隊伍有良好的師德師風,做勸退處理)

教師管理制度範文 篇3

一、十個必須

1、教師必須認真備課、上課、批改作業、做好實驗、輔導學生、檢測學生。

2、教師必須既教書又育人、管理好課堂紀律、教室內不得起鬨鬧事。

3、教師必須接受學校聽課、查課安排,服從年級組、教導處及學校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調整,聽取同事、年級、教導處、學校的意見建議。

4、教師必須刻苦鑽研業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有效提高教學質量,保質保量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5、教師必須加強對學生的教育與管理,積極配合班主任、年級組、教導處、政教處、學校教育管理學生,敢説敢管遇見的、查實的、反映的學生違紀行為或不良習俗。

6、教師必須舉止文明、儀表整潔、語言得體、以身作則,在學生面前作好遵紀守法、言行文明、愛護公物、勤儉節約、保持清潔等方面的表率,除測試或生病等特殊情況外,應當站着上課。

7、教師必須關注學生學習,倡導“勤奮、競爭、進步”的學風,重視優生、鼓勵差生、注重優生弱科輔導和差生轉化教育,力求將學生的精力、注意力、心思集中在學習上,營造康中學生“人人都努力、個個有進步”的學習氛圍。

8、教師必須尊重學生家長,與學生家長平等相處,對來訪或請來的家長,給一張笑臉、讓一個座位,加強與家長的橫向聯繫,爭取家長的支持與配合,充分利用家庭教育。

9、教師必須依法執教,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加強團結協作、謙虛謹慎、相互學習、相互幫助、關心集體、維護學校榮譽,自覺投身於“文明校園、和諧校園”創建活動之中。

10、教師必須遵守“全員聘用制”的相關規定,接受職稱評聘分開制度等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新舉措。

二、十不準

1、不準口中有酒氣上課;

2、不準在教室內吸煙、飲酒;

3、不準在上課期間接打電話、手機;

4、不準在上課期間走出教室幹別的事(生病和學校安排除外);

5、不準在上課期間(監考)看與上課(監考)無關的書籍、做與上課(監考)無關的事情;

6、不準在上課時間和學生做與學科無關的遊戲;

7、不準諷刺、挖苦、歧視學生,平等對待家庭經濟有差異或學習基礎有差異的學生;

8、不準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更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9、不準犯錯教或誤導等知識性錯誤。

10、不準只管教書不管紀律。

三、違紀處理辦法

1、違反“十不準”之第1、2、3、4、5、10款,每查實一次,扣當月津貼100元,一學期上三次的取消當年評先選優資格,扣發學校年終一次性獎勵。

2、違反“十不準”之第6、8款,第2款之行課期間在教室內飲酒者,進行停課檢查處理;後果嚴重或影響惡劣的,直接解聘。

3、違反“十不準”之第7、9款的,根據違紀情節、影響程度,進行個別教育、書面檢討、限期整改、扣發津貼、扣發工資、停課學習檢查等處理。

4、對不按“十個必須”之第2、5款工作的,每查實一次,扣發當月津貼100元,一學期上三次的取消評先選優資格、扣發學校年終一次性獎勵。

5、對不按“十個必須”之第3款工作的,直接停課處理。

6、對不按“十個必須”之第1款工作的,其處理辦法由教導處另行規定。

7、對不按“十個必須”之第10款工作的,按全員聘用制相關規定處理。

四、本制度由教導處會同有關部門按月執行。

教師管理制度範文 篇4

寧鄉小新星教育教師管理制度

第一條 常規管理制度

每位老師既是授課老師又是班主任,對所帶班級全體學生學習期間的學業成績、行為習慣、思想品德、安全全面負責。為推進學校各項日常管理工作的有序進行,加強教師隊伍管理,特約定以下條款:

1、教師上班期間需衣着整潔,儀表儀容符合教師形象,講普通話;

2、教師上班、下班需簽到、簽退,除開休息日,其他時間按時簽到,教師必須在課前30分鐘到校並進入教室,下班簽退時間以放學時間往後推10分鐘為準;上下課執行簽到制度,嚴禁代簽到、簽退;

3、教師上班簽到後需到各自教室做好一切上課準備工作。入班後先板書再複習課文。沒有特殊情況上課期間不允許批改作業。按鈴聲上下課,管理學生紀律、安全。教室的衞生由各班老師管理,桌椅要時時保持整潔;有秩序排路隊放學。教師沒有按時到校入班或課前準備時間從事與教學活動無關的事,以遲到論處;

4、上課之前必須給學生點到,認真填寫學生考勤登記表,未到者,需給家長打電話詢問並登記相關情況,遲到學生及時通知前台處理,做到及時與缺課學生的家長聯繫,主動預約補課;一人未補罰10元每人。

5、按計劃完成教學任務,課前提前備課,寫好教案。教案(包括會議記錄)每月25號之前交一次(隨機抽查),交予教務長進行檢查,課堂上必須認真輔導學生;

6、老師必須精力集中、精神飽滿、心情愉快的進入課堂。不允許在上課時間會客、接打私事電話,電話一律調為無聲狀態,排除干擾,認真上課。

7、增強安全意識,強調安全教育,經常安全提示,確保學生校內不發生安全事故。發生安全事故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老師處

罰,下課後在教室休息,管理學生安全,如學生出現流血、受傷情況,該班任課老師負50%責任,學校負50%;

8、教師因故不能按時上課,至少應提前7天告知相關負責人;請假、遲到每月都扣全勤,請假必須提前7日以上,未經批准屬於曠工(特殊情況除外);

9、老師上完課離開教室時關閉教室內的電燈、空調、門窗等

10、因工作需要,需向學校借教學工具等,需在相關負責人處詳細登記,並註明歸還時間,在規定歸還時間內不能歸還的需向相關負責人説明具體情況,損壞和丟棄需照價賠償;如需要打印資料請向劉Sir 申請,並要求劉Sir 幫你打印出來。

11、每學期召開一次家長會,總結本學期學生的學習情況,展示學員一學期的學習成效,內容形式由教師自行安排, 並上交策劃方案;

12、每學期進行一次期中與期末測試。並將成績記錄在學生《成長檔案》中,認真填寫期末評語與通知書,嚴禁找他人代寫,並做好勸學工作,鞏固生源;

13、為保證教學質量,教師每月需存放100元的教學質量保證金,存滿1000/人為止;

14、辭職書(需提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提交辭職報告,口頭形式不予承認,否則教學質量保證金不退)

第二條 獎勵制度

為維護學校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鼓勵先進,調動教師的積極性、創造性、保證各項任務的完成,學校對於表現傑出或在工作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教師給予如下獎勵:

1、優秀輔導教師獎:輔導學生在市級以上比賽中獲獎的老師給予獎勵;

市級金獎輔導老師獎金50元、銀獎30元、銅獎20元 ; 省級金獎輔導老師獎金100元、銀獎80元、銅獎50元;

國家級金獎輔導老師獎金200元、銀獎150元、銅獎100元;

2、節日補助: 三八節 端午節 中秋節 教師節 春節(補貼根據學校效益相應補助);

3、高温補助:200元;

4、團隊旅遊:每年旅遊一次,根據業績分配旅遊路線 暑、秋季鞏固率(不包括春季)學校總體鞏固率在百分之80以上,旅遊費用不低於1200元,總體鞏固率在百分之70以上旅遊費用不低於600元,總體鞏固率低於百分之69以下取消旅遊。

6、保險(含試用期3個月至滿12月後):養老保險150元/月;

第三條 處罰制度

1、如發現有代簽到、簽退者,扣5元;

2、嚴禁遲到早退,違者扣10元/次。無故早退或中途離開課堂者,扣20元/次。開會遲到,扣5元/次,無故缺席者,扣10元/次;

3、事假需事先調好課,學校不安排代課,除婚假,喪假(直系親屬)之外,請假一次(請一節課或一天、兩天,性質一樣),無全勤獎並扣10元。未經請假,無故曠工,無全勤獎並平時曠工扣75元每次,週末曠工扣100元每次。病假需本人(危、重可親屬代替) 親自向校長請假,學校安排代課,否則學校不予安排代課,若所任教班級無人上課便以曠課或礦工論處;

4、每學期老師應主動與每個學生家長聯繫四次以上(包括家長會),每月制度相對的電話教學任務,並寫好電話記錄,瞭解學生在家學習情況。如果有電話停機或是打不通的必須註明,並及時登記好,每月月底上交學校電話交流表,沒有完成電話教學任務者,如果有電話停機或是打不通的必須註明,如果有一個沒有打的一個學生罰5元。

5、上課時老師不準接打電話、聊天,玩手機,下課後嚴禁

老師趴在課桌上睡覺,發現一次,扣10元;

6、每月25號之前上交教案、會議記錄,未完成教案的老師每月扣50元;

7、在學校本部上課及到各教學點上課的老師,應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被學校或家長投訴(經核查後與投訴情況相符合),第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被投訴,罰款50元,第三次被投訴,自動解除勞動合同(反應情況和建議不算);

8、老師拒絕執行學校有關規定,當班時不服從校方管理,拒絕工作或緊急情況不服從校方指派工作的,(如招生期間調度安排,公開課指定安排,學校組織的師資培訓等活動)扣100元;

9、教師按時負責打掃好教室衞生,如果發現沒有打掃扣20元/次(無紙屑,無泥印等);

10、教師上完課離開教室時,未關閉教室內電燈、門窗等,每人扣2元/次,空調未關,每人扣20元/次;

第四條 溝通途徑

學校的成功,有賴於全體教師之間能相互信任、尊重及諒解,因此,學校極力鼓勵教師與學校負責人做如下溝通:

1、提出意見:教師有任何建議,可直接向學校負責人提出,由學校酌情加以考慮,對有建設性的提議將給予相應的表彰;

2、尋求工作問題上的輔導(商討個人發展計劃);

3、申訴不滿:教師如對學校安排工作有不滿之處,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資料內容將會保密,學校也會予以詳盡審查,任何匿名的投訴,學校將不予處理。

為更高效的實施本管理制度實行簽名制:

學校代表人(簽字)

學校任課教師(簽字) 第五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教師管理制度範文 篇5

輔導班教師規章制度

一、教師不得打罵學生,要尊重學生,愛護學生,為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盡心盡責。如發現有教師無視學生的權益並對學生造成傷害的,我們將做出解聘處理,並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二、所有教師必須認真負責,對學生負責,對家長負責,對自己作為一名教師的職業負責。課前認真備課,讓自己的每一堂課內容充實、生動有趣、秩序井然。課後認真做好學生的輔導工作,做學生的朋友!

三、上班不遲到,不無故缺課,出勤與工資掛鈎,有事要離開的必須向主管人員寫出書面請假條並徵得同意後方可離開,並對自己請假期間的課程做出適當的安排。

四、教師在工作過程中要積極配合,發揮整個團體的集體力量,更好地搞好輔導班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學效果。

五、值日教師要盡全力做好當天的值日工作和學生的出勤情況,確保學生安全,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

六、教師在任何時候都要把學生的安全和自身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對學生負責的同時也要對自己的安全高度警惕。在整個輔導班期間任何教師在課間不得讓學生搞危險性較大的活動。

七、所有教師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幫助,相互體諒,為共建和諧高效的教師團隊而努力。對道德行為不良的教師我們將立刻做出解聘處理。

八、各輔導教師要積極主動地與學生和學生家長溝通交流,全面瞭解學生的,以便更好地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九、任何教師對輔導班的管理、教學或自己的工資待遇等問題持有不同意見者,可以直接向主管人員反映,我們將通過討論後作出適當的調整,全面維護每一位教師的切身利益。但如果有教師對學校的管理等持有不同意見時,不是主動地和我們取得溝通來解決問題,而是試圖藉此煽動其他教師鬧事或者對學生的輔導敷衍,打亂正常的教學秩序,損害教師和學生的利益,破壞輔導班的公共財產,我們將立刻做出解聘處理,工資一分錢不發,必要的時候我們會採取必要的措施追究相關責任。

教師管理制度範文 篇6

國小教師規章制度

一、所有老師都要嚴格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標準,做到為人師表,愛崗敬業,恪盡職守,兢兢業業完成本職工作。

二、教師上班期間要莊重、文明,衣着大眾化,不穿奇裝異服,不穿拖鞋,不染彩發,不化怪裝。與學生交流一律使用普通話,在任何場合不得講粗話、髒話。對學生,對家長,對來人都要以禮相待。

三、教師實行全天候坐班制,即週一至週五每天7::00—18:00,堅持全天在校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教學和辦公。正常上班期間教師有事需離開學校要履行請假手續。

四、教師因事、因病請假,必須寫出書面請假條由相關人員安排好工作經領導批准方可生效。非特別特殊情況杜絕電話請假。(病假一天以上者要出示相關正規醫院病例及證明)不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杜絕教師之間私自調課,否則雙方均以曠課論處。教師請假每學期累計不得超過10天,否則以自動辭職論處。

教師曠課1節扣款80元,並視情節及後果追究責任。病事假半天以上者中學按50元/天(電話請假60元/天),,國小按40元/天扣款(電話請假48元/天),教師請假按6元/節扣款(電話請假7元/節)。特殊情況電話請假加20%扣款。班主任、跟車老師請假半天以上按月津貼平均值扣款,同時按同標準補貼代職人員,代課教師要上課,不得看自習。

學校指定人員負責考勤,逐人做好各種記錄,每週一小結,每月一統計存檔,作為工資兑現和期末考評等依據。

五、教師上課要做到“十不”:(1)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離開課堂;(2)不拖堂;(3)不帶手機;(4)不接待來人(特殊情況除外);(5)不做與教學無關的事;(6)不坐着講課;(7)不在課堂抽煙或酒後上課;(8)不敲打黑板和講桌警示學生;(9)不訓斥、諷刺、挖苦、侮辱學生;(10)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如違規視情節扣本月考評分,並負有關經濟責任,直至解聘)。

六、教師辦公期間要保持辦公室安靜,需要交流時要適當放低聲音,不得影響他人辦公、學習,更不能大聲喧譁甚至嬉戲。

七、所有教師都要準時參加每週的教師例會和其他臨時性會議或集會,參加時要認真做好記錄,關閉手機。教師上班和例會一律實行簽到制。教師例會請假一次扣款10元,遲到一次扣5元,缺勤一次扣款20元。

八、教師休息時間要保持宿舍安靜,需要加班不得影響休息,耽誤第二天工作。住校教師週一至週五晚上如需外出不得超過21:00返校,雙休日不得超過21:30返校,否則門衞不予開門。

九、體育課整節課都要認真上好,不得讓學生自由活動,變相“放羊”,但可提前5分鐘整隊帶回教室休息,為下節上課做好充分準備。

十、教職工來人來客要在門衞處履行登記手續,未經學校允許不得在學校食宿。 任何教師不得在校內對學生進行有償補課和有償輔導,否則予以解聘。

教師管理制度範文 篇7

為提高河南工程學院外籍教師的教學管理和服務水平、確保外籍教師的教學質量和教學效果,國際教育學院特制定外籍教師助課管理辦法。

一、助課方式

為每位外籍教師配備一名中籍英語教師,負責輔助外教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和外教各項教學材料的蒐集、規範與存檔。

二、助課內容

1.每學期期初為外教發放英文校歷、外教課表、外教教材和平時成績登記冊等教學資料並對其使用進行講解;

2.按照學校要求,按時收繳並整理外教的授課計劃、教案等教學資料,對其正確撰寫有指導有審核義務;

3.收繳並整理外教期末考試試卷、試卷答案與評分標準、命題審核表等資料,負責審核,達到學校要求;

4.協助外教順利開展期末考試,指導外教錄入期末考試成績;

5.核查外教錄入系統成績是否與試卷、平時成績記錄冊成績一致,確認外教成績錄入無誤後提交,導出成績單和試卷成績分析表;

6.分發試卷成績分析表讓外教填寫,完成後收齊、核查、打印並放入試卷袋;

7.收繳外教考試試卷及平時成績記錄冊、整理並完善外教考試課、考查課的本專科試卷檔案袋;

8. 及時解決或上報外教教學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如教室能否正常使用、辦理調停課手續等;

9. 其它涉及到外教教學的相關事宜。

三、助課津貼

對外教助課教師進行課時補助,每學期補助課時標準為所負責外教同一學期總課時量的15%,課時按月申報,計算在教師月工作量中,按月發放。

四、補充説明

助課教師的工作以課時量的形式計入到其全年工作量。

五、本辦法自20__年1月1日起執行。

教師管理制度範文 篇8

中國當代民辦教育發展到今天,已經走過20多年的發展歷程。民辦教育的地位已經由原來的“補充作用”逐漸演變到與公立教育“共同發展”的格局,民辦教育也逐漸在更廣的範圍內被人們所理解和接受。《民辦教育促進法》的出台進一步為民辦教育的發展提供了更為寬鬆的環境。與此同時,隨着各類民辦教育機構數量的增多,民辦教育市場逐漸走向成熟和理性,民辦學校的辦學理念、辦學模式、管理模式等方面已呈現多元化趨勢,各個民辦學校的發展也由規模擴張逐漸轉向追求辦學質量和提升辦學品牌。在民辦學校注重內涵發展的今天,民辦學校教師羣體,日漸成為影響民辦學校生存和發展的核心因素,受到民辦教育的辦學者、管理者及理論研究者的關注和研究。

新世紀以來,我市民辦教育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僅以廣德縣為例,目前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就有10所,學生數達到全縣學生數的近30%。在民辦教育蓬蓬勃勃的發展的今天,如何辦好民辦教育,除了具備必備的硬件條件和相應的教學設備設施外,關鍵是要加強教師管理。在制約民辦教育發展的眾多因素中,教師流動性和素質問題尤為突出。

教師流動性過大,是民辦學校發展過程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少數民辦學校在創辦的第一學年教師的流動率在50%以上。教師流動頻繁,不僅不利於學校形成一個穩定的具有長遠目標的教師團體,增加了師生間相互瞭解的難度,也可能對學生的心理、情感等方面的發展產生消極影響,從而無法實現學校的教育目標。更有甚者,因教師的流動帶來生源的流失和家長的不信任則直接危及到民辦學校的生存問題。

近年來,國家在公立教育尤其是基礎教育的投入加大,民辦學校在與公立學校在辦學硬件上的差異性在縮小,民辦學校吸引家長的硬件優勢逐漸的喪失。此外,部分原民辦學校的辦學特色在公立學校中開始出現或得到強化,如小班化教育,也因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就學人口減少目前已在不少公立學校試行。英語、計算機等特色教育在社會大環境下,公立學校也逐漸得到了普及和強化。此時,民辦學校都已深刻認識到優秀師資已成為現階段家長擇校的重要砝碼。

隨着民辦教育機構的不斷湧現,民辦學校之間的競爭也日益加劇。在民辦教育發展的新階段,這種競爭的形式也由對生源數量和對優質生源的淺層次競爭延伸到學校內涵的競爭,而內涵競爭,應深入到教學質量的提高,為學生服務的意識中來。提高教學質量靠什麼?靠很多“軟”性的因素,如教學特色、教學改革等等,但最基本的還是師資,這是內涵競爭的重要板塊,也是決定民辦學校在競爭中能否取勝,能否在現階段去的更大的生存和發展空間的重要因素。因此,他們為此展開了對優秀教師資源的競爭,同時,也為如何穩定現有的優秀師資、開發現有的教師資源加強了教師管理的研究工作。

民辦學校教師是伴隨着民辦學校的出現而產生的,其規模隨着民辦教育的發展而壯大。但是,民辦學校教師來源複雜,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辭職、停薪保職、請假。在民辦學校發展的初期,民辦學校需要一批成熟的骨幹教師來撐起,因此不惜高薪來聘請原公辦學校的優秀教師。而部分中青年教師因不滿公立學校的體制、待遇、人際關係、生存環境等,離開公立學校,到民辦學校工作,一是追求高待遇,希望得到的待遇與自身的價值相匹配;二是希望換個環境(他們大多在一所學校一干就是十多年,不少人都有“懷才不遇”之感),尋求更廣闊的發展空間。他們大都是原學校的骨幹教師或中高層管理幹部(主管教學副校長和教導主任、副主任居多),他們的教育思想已成熟,職業理想已經穩定,業務能力與水平較高,體力和心理能力都較強,這批教師是民辦學校得以生存、發展的中堅力量。

2、大學畢業生。由於國家的大學生就業政策從以前的統招統分改變為自主就業,20__年以後畢業的大學生分配普遍面臨就業壓力,難以找到理想的工作,使得不少大學生在選擇就業時自願來到民辦學校工作。還有一些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大學畢業生,如電大、函授、成人大學等學校的畢業生,由於沒有編制,工作也難找,民辦學校的創辦實際上為他們提供了新的就業機會,再加上,剛走出校門,思想相對開放,沒有過多的顧慮和羈絆。這批教師是民辦學校教師的重要組成部分。

3、退休。含正常退休、病退、內退等。民辦學校的老教師基本上都是這種情況。他們經驗豐富,教學能力強,在退休教師羣體中,事業心強,耐不住閒,敬業精神佳。退休後本着發揮餘熱或二次創業的想法,到民辦學校,一可以解決退休後的不習慣和寂寞,二可以從較高的報酬中體驗到自己的價值。

4、外地人員。多來自經濟欠發達的地區,教育投入嚴重不足,教育教學設施落後,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相對較差,教師地位很低,工資待遇很差,或是因為家庭、感情等原因來到民辦學校。他們大都有一技之長,能力很強。

以上教師來源的調查分析,我們可以看出,民辦學校的教師來源實際上並不單純,在管理上難度很大。民辦學校教師一踏入民辦教育,兩個嚴峻的問題就擺在面前:一是喪失了有力的保障,二是面臨着激烈的市場競爭。優秀教師難求、難留,教師流動性大,學校團隊的共同價值觀難以形成,諸如此類的問題反映出民辦學校教師隊伍的不良心態。調查研究表明,民辦學校教師羣體中普遍存在着諸如失落感、浮躁感、壓抑感、憂慮感和漂泊感等不良心態,嚴重影響着民辦學校教師隊伍的穩定和學校的可持續發展。

一些教師來到民辦學校後,待遇的確有了較大的提高,但與他們當初的期望值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心中不免產生一種“酸溜溜”的感覺,此為失落之一。更讓他們感到失落的是,原來在公辦學校時的那種榮譽感和成就感沒有了。他們所來到的民辦學校大都辦學時間不長,在社會上沒有多少名氣,生源質量不好,校風、學風也遠不及公辦重點學校,教師的教學工作一時難以見到明顯的成效;教師在學生和家長心中的地位似乎也一落千丈(一些學生和家長把教師看成是“打工仔”),有的學校管理者(主要是辦學者)對教師也不夠尊重;社會上包括一些教育行政部門對民辦學校的教師還心存偏見,教師理應參與各種社會活動,享受法律賦予的各種政治權利的渠道嚴重受阻,到了民辦學校一下子變成了“二等公民”,評優、晉級、出外參加社會活動都沒自己的份了。工作壓力大了,勞動量增加了,但自我價值實現的成就感卻失落了。同時,民辦學校為了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和發展,其運營和管理常常帶有濃厚的急功近利色彩。虛假的宣傳、浮誇的成績和形式主義的包裝,多於紮紮實實的教學研究和科學有效的教學常規管理;新理念、新口號多於求真的思考和務實的探索。在對教師的管理和要求上,要求教師付出的多,給教師創造的專業發展機會少。一些民辦學校沒有最基本的教學常規管理制度,沒有集體備課活動,也沒有教學科研氛圍,更談不上旨在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的教師培訓制度。有的學校反倒是制定了一系列限制教師專業發展的不合理的規矩,如不準教師在職參加學歷進修,限制教師考編制、公務員等,限制教師外出參加學術交流活動等。民辦學校的教師就像一架不上油的教書機器,年復一年,照本宣科,逐漸變得心浮氣燥,只把教書當成謀生的手段,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拋卻了幹一番事業的雄心壯志,失去了專業發展的成長感,工作責任感也大打折扣。再則,民辦學校的教師有一種壓抑的心態——沒有幸福感。調查表明,由於對原工作地區的人文環境和經濟發展現狀不滿,對自己的生活狀態不滿而“離家出走”的教師佔了85%以上。顯然,對於大多數在職教師來説,丟掉鐵飯碗,來到民辦學校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工作得更開心,生活得更幸福。然而,來到民辦學校以後卻發現事與願違。對於辦學者來説,教師是“打工仔”,不再是學校的主人,舉止言行都要看“老闆”的臉色。除了按要求完成繁重的教育教學工作以外,學校的任何決策、決定都與教師無干,不該問的不能問,該説的也不敢説,就連與自己切身利益有關的規章制度的制定和政策的出台,教師也幾乎沒有任何知情權和發言權。少數民辦學校沒有建立工會組織,即使有工會,也是形同虛設,從來沒有召開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對於學生和學生家長來説,教師只是“服務員”,家長是學校的“衣食父母”,學生是教師的“上帝”。服務稍有不周,就會遭到投訴,輕者扣發工資,重者捲鋪蓋走人。教師在學校和教育教學中的主體、主導地位蕩然無存,內心感到十分壓抑,這就造成了教師主體精神喪失。幾乎所有的民辦學校都是全寄宿制學校,學生在校期間,教師必須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務”,無形中增加了大量的管理和教育任務,工作時間被無限制地延長;很多的民辦學校都實行結構工資制,基本工資和課時津貼是教師工資的主要來源,教師的高待遇實際上是通過成倍地增加工作量得來的。難怪有教師抱怨説,他們掙的都是“血汗錢”。有的學校還經常對教師提出不合理的工作要求,教師們的自主時間和空間被擠佔的所剩無幾!調查表明,民辦學校教師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負擔一般是公辦學校教師的1.5~2倍。教師疲於應付,哪有時間研究學問、更新知識?更不可能有時間享受休閒生活。不止一位教師告訴筆者,兩個星期一次的週末休息,想做的唯一的一件事就是美美地睡上一大覺。處於這種超負荷、超高壓狀態下的教師哪裏會有絲毫的幸福感受?可見教師的自主時空被嚴重侵佔。筆者曾做過的調查問卷中有這樣一個問題:“假如公辦學校給你同民辦學校一樣高的工資待遇,你願意回到公辦學校嗎?”選擇“願意”的佔了98%!筆者在進一步的訪談中瞭解到,教師不願意繼續留在民辦學校的主要原因是沒有安全感。他們來到民辦學校的起點工資較高,但大多數學校沒有建立穩定的教師待遇保障制度,沒有形成正常的增資晉級機制。而近年來,公辦學校教師實行了績效工資,工資增長速度加快,有的已接近民辦學校教師的工資水平。在一些民辦學校,除了工資收入以外,教師幾乎沒有任何與公辦學校同等的福利待遇,一些學校甚至不按規定為教師辦理社會保險,教師最擔心的是患重大疾病後的醫療保障問題和退休後的養老問題。還有部分中年教師對所在學校的發展沒有信心,擔心學校一旦關門,由於自己喪失了年齡優勢,再難找到工作單位,不如趁壯年,早點回到公辦學校。這是教師中憂慮的心態——沒有安全感。

教師不良心態的存在,嚴重影響着教師隊伍的穩定,影響着學校凝聚力的形成,最終影響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學校管理者應從“人本主義”的管理思想出發,調整內部管理,消除教師不良心態。因此,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都要重視民辦學校教師管理,學校管理者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1.感情真誠留人

教師的職業是一種應具有相當自主權的專業性職業,教師的勞動是充滿個性的集體勞動,是以自主權為前提的創造性勞動,教師羣體從總體上來看是具有較高科學文化知識,較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並以自我實現為主導價值取向的人羣,教師需要的最鮮明特點是強烈的精神需要與必要的物質需要的緊密結合和高度統一。作為知識分子的教師,他們有物質上的需求,他們希望得到與他們自身勞動價值相匹配的經濟待遇,但他們的物質需求中包含有豐富的精神內容,比如,他們需要有寬敞的住房,是為了自己有一個安靜的學習空間和工作環境;他們需要有先進的實驗儀器和自動化的辦公設備,是為自己在創造精神財富的實踐活動中,能更充分地發揮自己的才能智慧,並及時獲得學習和工作所需要的新信息;他們需要較高的物質待遇,但他們更需要得到尊重。他們從事的是創造性的精神勞動,他們在創造精神財富中的主體精神和自主意識應該得到充分的認同和尊重。儘管他們來到了民辦學校,但他們作為教師的身份沒有變,他們從事創造性勞動的性質和特點沒有變,因此,不能把教師當作“打工仔”看待,也不能不顧教育自身的規律而對教師的工作提出種.種急功近利的苛求。筆者所在的學校的管理者首先從根本上改變對待教師的態度,對教師廣施情感,時時處處表現出對教師的關心、愛心、熱心和誠心,與教師相互溝通,相互理解和信任;學校建立健全了學校工會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讓教師參與學校的管理,強化教師當家作主的意識,淡化“打工仔”的觀念;董事會和校領導非常關心教師的業餘生活,為教師提供方便周到的生活服務,組織教師開展有益於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想方設法為教師排憂解難,以消除教師的後顧之憂,使他們安心工作。如教師有紅白喜事,學校領導均親自到場,並由工會協助教師處理到最後;教師及其父母、配偶生日,學校工會提前表示祝賀,並給出一定時間讓教師表示孝心和與家人聯絡感情;教師在子女升學、就業或配偶的工作等方面遇到困難,學校行政和工會盡量想辦法解決;大禮拜外地教師不回家校長親自問寒問暖,解決食宿等問題。通過這些舉措,讓教師覺得學校是他的強有力的靠山,感受到學校對他的尊重、關心、愛護及人生價值的肯定,從而換來教師的“湧泉之報”,這不僅能促使教師們安心工作,而且能激發他們巨大的工作熱情,在自己的崗位上勤勉奉獻,建功立業。

在強調教師要熱愛學生的同時,也要教育和引導學生及其家長尊重教師,尊重教師的人格,尊重教師的勞動。不要簡單地把師生關係看成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更不能把正在成長中還需要教師教育和引導的學生看成是教師的“上帝”。要在建立平等和諧的師生關係的基礎上,充分尊重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的主導地位,尊重教師在教育學生過程中的話語權和管理權,保證教師合理正當地行使對教育偶發事件的處置權,包括對違紀學生實行必要而恰當的強制教育措施的權力。學校管理者應致力於和諧人際空間的營造,在校園內提倡以“愛”為主導,人與人之間互敬互助,相互學習,彼此體諒,使全體員工心情舒暢、精神飽滿地投入工作。筆者所在的學校就在師生中深入開展“愛生敬業”和“尊師愛校”活動,每逢教師節,必然會在校園內掀起“我愛我師”的熱潮。在學校制定的校規中還特別作出了“不準頂撞教師”的規定。同時,採取多種措施加深教師與學校之間的感情,形成了和諧融洽、積極向上的氛圍,從而增強了學校的凝聚力。

有效的情感投入是一種激勵方式。知識分子重感情、重友誼,他們的知識和才能,希望得到領導的肯定和賞識。領導給教師以感情投入,能融洽員工關係,形成凝聚力,產生戰鬥力。民辦學校的教師棄家外出,甚至冒着風險在這裏工作,除需要得到物質利益的回報外,還希望工作順利,幹得開心。領導者必須處事公道、辦事公正,與教師相處要真誠、融洽,環境氛圍要寬鬆、和諧。

感情真誠,把教師當同事、當朋友,領導的關心就能產生極大的心理效應,能提高教師的主人翁責任感;尊重教師的人格,尊重他們的開拓精神,充分信任他們,積極為他們創造工作條件,給他們以從事教育科研的機會。

感情真誠,教師有説話的機會,有傾訴的渠道,有發泄的地方。

感情真誠,虛心聽取教師的意見和建議,只要是對工作有利的,都應採納;使他們意識到領導的重視,意識到自己在集體中的地位。

感情真誠,允許教師犯錯誤,也允許他們改正錯誤;對不良行為,要批評,要教育,但批評要有根有據,教育要入情入理,要使他們明白,批評、教育目的是為了他們能及時地適應學校工作,能儘快地自我完善。

2.待遇優厚留人

影響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關鍵因素是師資水平,但高素質的教師隊伍不一定保證學校教育有較高的社會效益。如果教師“身在曹營心在漢”,不安於職守,工作三心二意,出工不出力,學校教育質量必定下降。穩定教師隊伍,必須解除教師的後顧之憂,讓教師安心,才能更充分地調動教師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學校要通過改革校內人事制度和工資分配製度,使優秀教師的待遇不斷得到提高,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

當前人才競爭激烈,要能吸引並穩定優秀教師,沒有優厚的待遇是困難的。優厚的待遇,一是經濟報酬要高,二是生活條件、工作條件要好。

待遇留人,就是把分配政策、獎勵政策與福利政策公開,有條例,有規章,一切按文件辦事,不搞隨意性。堅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學校不能有特殊員工,也不能有照顧特殊員工的制度。

待遇留人,學校要教育那些比較注重個人利益的教師處理好大利與小利的關係,使他們認識到,事業發展了,學校興旺了,大家都光榮,福利都會得到提高。

待遇留人,必須體現多勞多得、優質優酬的原則。物質分配的差別,待遇報酬的差異,正是民辦學校管理上的靈活性。

待遇留人,學校也決不忽視精神力量的作用。人的物質慾望是無止境的,沒有精神支拄,即使物慾一時得到了,滿足了,也可能糾纏於點滴小事,計較於些微得失。

當然,薪酬不是萬能的,如果把薪酬作為一個完全引導教師行為的事來做,管理就在退步。學校更重要的是提倡奉獻與創造精神。教師的勞動,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如果沒有“捧着一顆心來,不帶半根草去”的精神信念,就不能做好民辦教育工作。

3.事業發展留人

一流的人才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有一個超乎利益之外的追求。用事業來激勵教師想事業、幹事業、成就事業;放手任用幹部和教師,在任用中發現優秀人才,培養他們,使其成為學校事業的骨幹、教師羣體的示範者。讓那些立志成就事業的教師能夠鴻圖大展。這是穩定教師隊伍的首要原則。

民辦學校的教師來自各地,但教師工作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情感都是同樣神聖的。學校要用正確的辦學理念凝聚和引導教師形成共同的教育價值觀。如筆者所在的學校明確提出的“一切為了孩子的未來發展”的辦學理念,已經成為教師規範自己教育行為的行動綱領,教師在實踐這一辦學理念的過程中,職業道德修養自然得到了提升。學校還要創造條件和機會,讓教師更多地參加對外學術交流和學習活動,鼓勵教師不斷進行業務進修,自覺更新專業知識,努力使自己成為學者型、研究型和專家型的教師。通過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活動幫助教師找回曾經迷失的自我,重樹自信,再度揚起教育理想的風帆。

事業留人,就是讓教師樹立與學校興衰相依、榮辱與共的意識,讓大家都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使那些試圖”借船下海”的教師能調轉船頭與學校同舟共濟,使那些乾乾、看看的教師有用武之地,不僅得心應手,而且幹得開心。

事業留人,就是要善於把領導的意圖、學校的決策變成教師的共識,並轉化為他們自覺的行動和要求,為他們創造成功的機遇,滿足他們貢獻才智、成就事業的需要。

另外,為了穩定民辦學校教師隊伍,一是建議政府出台具體可行的民辦教育人才政策。二是政府對民辦學校的編制問題要大開綠燈,資金可由學校自己解決。三是允許公、民辦教師互相流動,公辦學校教師到民辦學校任教,原編制應保留,並給予檔案調資;民辦學校教師到公辦學校任教,工齡繼續計算,工資待遇按國家規定辦理。四是各種教育、教學活動要對民辦學校一視同仁,減少民辦學校教師的失落感。五要把《民辦教育促進法》中有關民辦教師和公辦教師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的精神貫徹落實到各個層面,政府應建立激勵機制,鼓勵優秀本科畢業生和研究生到民辦學校任教。同時在政策法規許可的條件下,多給民辦學校教師一些優惠,使民辦學校的教師進得來、穩得住、留得長。

目前,隨着社會的發展和觀念的轉變,民辦學校教師也由當初的衝動、迷茫、失落變得更加成熟、理性,教師羣體在年齡結構、來源地區、流動原因等方面與初期相比發生了顯著變化。“心態決定命運”,教師團隊的心態對一所學校的生存和發展起着決定性的作用。因此,加強教師心態研究,並據此調整學校的管理策略,對建設優秀教師團隊,確保民辦學校的可持續發展,無疑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學校管理者應該從“人本主義”管理思想出發,從尊重教師、關心教師、培養教師和激勵教師入手,調整學校內部管理策略,穩定教師隊伍,實現學校的可持續發展。

教師管理制度範文 篇9

第一條為了鼓勵和規範公民舉辦民辦中國小,保障民辦中國小及其教師和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民辦中國小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條例。

關聯法規:

第二條公民個人單獨或者合夥自籌資金,面向社會舉辦的全日制普通國小、普通中學)(簡稱民辦中國小),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民辦中國小的管理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責協助教育行政部門做好民辦中國小的有關管理工作。

第四條民辦中國小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保證教育、教學質量,並接受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的依法管理、督導、評估和審計。

第五條民辦中國小及其教師和學生依法享有同公辦中國小及其教師和學生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第二章 民辦中國小的設立

第六條申請舉辦民辦中國小的公民個人,應當具有合法的身份證明和經濟擔保。

第七條設立民辦中國小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擬任校長應當遵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5年以上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經歷以及與其辦學層次相適應的學歷水平,並經過崗位任職資格培訓;

(二)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辦學章程;

(三)有適應辦學規模、相對穩定、具備任職資格、結構合理、能夠勝任教學和管理工作的專兼職教師和管理人員,專職教師不低於教師總數的40%,達到退休年齡的教師不得超過教師總數的50%。

(四)自有教學場所和設施達到當地同類公辦中國小辦學場所和設施標準,辦學設計規模應達到同類公辦中國小最低班型標準;

(五)有與辦學設計規模相適應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其中自有辦學資金不低於50%。

關聯法規:

第八條設立民辦中國小,必須與公辦中國小統籌規劃,合理佈局。

設立民辦高級中學(含完全中學),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後報省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民辦初級中學,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報省教育行政部門備案;設立民辦國小,由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九條申請舉辦民辦中國小,應當向有審批權的教育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辦學申請書;

(二)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任學校董事會成員和校長以及擬聘任教師的資格證明文件;

(四)擬辦學校的資產及經費來源的證明文件;

(五)擬辦學校的章程和發展規劃;

(六)擬定學校的名稱和內設機構情況;

(七)自有教學場所的合法證明;

(八)審批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申請舉辦民辦中國小的,審批機關於每年第三季度前受理,於第二年4月底前以書面形式答覆。

審批機關對批准設立的民辦中國小,發給《辦學許可證》。

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民辦中國小,應當依法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開展教育、教學活動。

第十一條民辦中國小應當有獨立規範的學校名稱。學校名稱不得冠以“中華”、“中國”、“國際”和“遼寧”等字樣。

第三章 辦學與管理

第十二條民辦中國小可以設立校董事會。設立董事會的學校在董事會領導下,校長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校董事會人員的組成、推選、聘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校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選舉與罷免董事長;

(二)聘任與解聘校長;

(三)制定學校發展規劃;

(四)決定學校經費的籌集方案,審核學校的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管理學校的經費與資產;

(七)修改學校的章程;

(八)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民辦中國小可以向市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從師範院校和非師範院校師範專業應屆畢業生中選聘教師;也可以從辭職、退休的中國小教師和社會其他人員中自主聘任具備教師資格的人擔任教師;聘任外籍教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民辦中國小應當與受聘任教師簽定聘任合同。聘任合同內容應當包括聘任期限、職務、職責、工作條件、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及違反聘任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

第十六條民辦中國小按照所在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招生的規定,面向當地自主招生。

民辦中國小不得設立分校或者校外辦學點。

第十七條民辦中國小的招生廣告(含招生簡章,下同),必須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取得證明,方可刊登、播放、張貼、散發。

出具證明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證明文件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民辦中國小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課程計劃和教學大綱實施教育、教學,選用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和省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教材。

第十九條實行寄宿制的學校應當在學生入學前,與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就學生人身安全、保健等問題簽訂合同。

第二十條民辦中國小應當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並按照中國小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賬簿。對學校中的國有資產、舉辦者投入到學校的資產和學校辦學積累的資產,應當分別登記建賬,並按照規定建立會計報告制度,接受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督。

舉辦者不得在學校成立後抽逃資金。

第二十一條民辦中國小應當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門和物價部門制定的不同類別、不同條件學校每年對學生收取的學雜費標準,根據自身情況提出執行標準,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及物價部門核定,領取收費許可證。

民辦中國小按照學期或者學年收費,不得超收;不得向學生收取建校費、儲備金、辦學基金及其他不合理費用。

民辦中國小因發佈虛假招生廣告造成學生退學的,應當退還收取的全部費用;因其他情況需要退費的,按市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退費辦法和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民辦中國小應當確定各類人員的工資福利開支佔經常性辦學費用的比例,報審批機關備案。

民辦中國小的積累只能用於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辦學條件,不得用於經商辦企業或者其他校外投資。

第二十三條民辦中國小的生活設施、儀器設備、圖書等配備必須達到《遼寧省中國小辦學設施標準化標準》規定的標準。由政府支持徵用的土地及建造的校舍不得改變用途。

第四章 保障與扶持

第二十四條民辦中國小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縣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按照公益事業用地辦理,並可以優先安排。

第二十五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民辦中國小財產,不得擾亂和破壞民辦中國小的教育教學秩序。

第二十六條民辦中國小的教師資格確認和職稱評定工作,納入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管理。

第二十七條民辦中國小從師範院校和非師範院校師範專業畢業生中聘任的專職教師,合同期滿後,經本人申請,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以調轉到公辦學校工作。

第二十八條民辦中國小的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資、社會保險和福利,由學校依法予以保障。

民辦中國小學生學籍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第五章 解散與變更

第二十九條民辦中國小不能實現教育目標,或者因故無法開展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應當解散。

民辦中國小解散,應在一個學期結束之前提出申請,由原審批機關核准。

審批機關對核准解散的民辦中國小,應當收回《辦學許可證》,並予以公告。

民辦中國小解散的,應當依法到原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民辦中國小解散時,所欠債務由學校和舉辦者承擔,提前收取的學費應當退還給學生,退還後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民辦中國小在進行資產清算時,應當首先留足安置學生的費用;其次支付所欠教職員工的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償還學校所欠的債務。對清算後的剩餘財產,按照舉辦者的實際辦學投入予以返還。

第三十一條民辦中國小解散時,舉辦者應當妥善安置在校學生。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中國小解散時,審批機關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安排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繼續就學。

第三十二條民辦中國小與其他學校合併或者需要變更學校名稱、性質、層次,應當報審批機關批准;變更其他事項,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

民辦中國小變更的,應當依法到原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擅自舉辦民辦中國小,或者設立民辦中國小分校、校外辦學點,或者採取隱瞞、虛報、偽證等手段騙取《辦學許可證》的,由審批機關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舉辦者虛假出資或者在學校成立後抽逃資金的,由審批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應出資金額或者抽逃資金額2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審批機關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不確定各類人員的工資福利開支佔經常辦學費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照規定的比例執行,或者將積累用於經商辦企業及其他校外投資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審批機關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六條違反有關規定亂收費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多收的費用,並由物價部門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七條濫發文憑的,由審批機關宣佈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頒發證書資格。

第三十八條管理混亂、教育教學質量低下、未達到標準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教育行政部門限期整頓,給予警告;情節嚴重或者經整頓仍達不到要求的,由審批機關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九條擅自發布招生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拒不改正或者因發佈虛假廣告造成影響的,由審批機關責令停止招生,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

第四十條生活設施、儀器設備、圖書等配備達不到規定標準的,由審批機關責令限期達到標準;拒不執行的,責令停止招生。

第四十一條侵吞、私分、攜款潛逃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佔有辦學經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擅自拆除、變賣、出租校舍和房產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二條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行政部門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或者對民辦中國小疏於管理,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擾亂和破壞民辦中國小教育教學秩序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實施行政處罰,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執行。

關聯法規: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對掛靠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自籌資金,面向社會舉辦的普通國小、普通中學的管理,可以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四十六條本條例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教師管理制度範文 篇10

1、舞蹈室是供教師組織學生進行舞蹈興趣訓練專用,由舞蹈教師負責管理。

2、學生進入舞蹈室上課或訓練請先脱鞋,將鞋子放在指定地點,並擺放整齊。

3、愛護公物,不得亂摸亂動亂塗鏡子和地板。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4、嚴禁在舞蹈室進食,不得攜帶食物和其它與學習無關的東西進舞蹈室。

5、請自覺保持舞蹈室的清潔衞生,亂丟紙屑等雜物抓到就是一頓炮拳飛腳。

6、舞蹈室的一切設備,未經老師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7、舞蹈課上完後,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8、舞蹈教室是舞蹈教師對學生進行舞蹈教學的場所,其它活動未經許可不得在本室進行。

9、每天最後一節,受課教師要安排學生清潔室內衞生。每次訓練後要關好窗,鎖好門。

重點注意:

1.學生之間在不經雙方家長同意下,不允許在舞室發生超友誼行為。

2.吸煙的同學和老師請自覺到吸煙區過癮。

3.按時上課,有事請假。酌情補課,逾期不予受理。

4.由於個人原因中途退學,學費一概不予退還。

5.定期對師資進行評價及課業驗收,當月評出最佳老師冰予以口頭獎勵和大紅花。

教師管理制度範文 篇11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學區教師隊伍管理機制,推進師資隊伍建設,建立一支政治合格、業務精良、結構合理、紀律嚴明的教師隊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認真學習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及各項法律法規。要求廣大教師認真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青海省教師職業道德十禁要求》,履行崗位職責,愛崗敬業,教書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為人師表。事業上有責任心,育人上有摯愛心,工作上有自信心。要堅持教育必須為“三農”服務的思想。

第二條:教師要養成崇高敬業精神,不斷加強思想政治、業務理論學習,每天堅持1-2小時自修。並與實踐經驗相結合,不斷學習和研究教育教學理論,且要寫好教學反思和教學案例。轉變教育觀念,及時掌握新信息、教育動態、政策方向。積極推行素質教育,努力實施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第三條:教師的學歷要達到規定學歷,尚未達到的要通過離、進修,函授,自學等渠道在2-3年內達到規定學歷,即:國小中專以上,中學大專以上(45歲以上者除外)。

第四條:教師的儀表要端莊,行為端正,作風正派,服裝整潔、大方,談吐文明,教師不準留怪髮型,不準穿奇裝異服。保持周邊衞生清潔,處處起表率作用。違反以上行為者,每發現一次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五條:加強對學生的組織紀律教育,對學生各方面的要求和各科的教學要嚴格按照教育規律進行,加強正規訓練,規範各種行為和教學。加強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堅決制止社會不良風氣對校園、對課堂、對學生的侵蝕。

第六條:上課期間不準賭博或陪同他人酗酒,更不準酒後進教室或學生宿舍。發現上述情況一次罰金100元以上,酒後鬧事、打架鬥毆、製造矛盾引起是非者、無故頂撞和謾罵領導者,每出現一次罰金200元以上。並通報批評,在學校大會上做書面檢查等處理。若再次出現上述行為者加倍罰款。

第七條:上課期間不準離堂、遲到、早退,不準隨意外出,不準隨意脱崗、拖堂,要準時進入課堂。若有違反,每發現一次處以50元以上的罰金。

第八條:每學期制定出相應的計劃。要有學期、年度和階段性的總結和經驗交流材料。要認真按照“三表”(即課程表、時間表、課外活動表)進行工作(“課外活動”不僅指單一的課外活動,還指一系列實踐等活動)。未按“三表”工作的,每發現一次處以50元以上的罰金。

第九條:要做好校園內的綠化、美化、文化建設工作。要及時辦好黑板報,學習專欄等宣傳欄目,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第二課堂教學活動,豐富學生的課餘文化生活,使課內外有機地結合起來,要做最大的努力使各種教學儀器、圖書資料、電教設備等教學資源充分得到開發和利用,若發現有可利用的教學資源而未加利用的,每發現一次罰50元。要加強學生的身心健康教育。上午第二節課不準拖堂按學校的要求組織學生認真準確地做好“兩操”。要經常性地開展豐富多彩的體育活動,增強學校的吸引力。

第十條:加強公共衞生和安全防範教育,要求各校、各班每週進行一次相關知識講座、競賽、檢查、評比等活動,若因失職而發生問題,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500-1000元的經濟處罰,並追究其責任、賠償經濟損失。每週組織不少於一次的大掃除,要求全體教師必須參加。若不參加者,每發現一次處以50元以上的罰金。若無組織者,對班主任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十一條:要求每位教師要高度重視“兩基”工作,做好對在校學生的鞏固工作,對流失的學生要及時與家長、學校、鄉政府取得聯繫,積極深入地進行動員,使其重返校園。對鞏固成效好的班主任或學校給予一定的獎勵。因工作不當或失職而造成重大影響或學生輟學、轉學較多的,對班主任及學校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二條:不準隨意代周、代班、代課、私自調課若遇特殊情況確實需要代周、代班、代課

的,經校領導批准後方可有效。一切責任由被代者承擔。若私自有上述行為者,雙方均處以50元以上的罰金,並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要嚴格執行收費有關規定標準收取,不準向學生亂收費,更不準向學生及家長進行變相收費。若出現亂收費或變相收費的要退還相應的款項,並處以500元以上的罰款和行政處分。

第十四條:加大力度做好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工作成效好的進行50元以上的獎勵,造成一定影響的處以50元以上的處罰(具體問題由校委會研究處理)。

第十五條:做好辦公室值日及財產手續的交接工作。整齊有序地擺放作業本、教學用具、各類文件、報刊、儀器、桌凳等。經常保持室內衞生清潔。

第十六條:每個教師要樂意接受黨支部、團委、少先大隊、工會、總務處、教務處安排的工作,按期高質量地完成任務。藉故推託和不服從安排的視其情節處以200元以上的罰金。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若有故意阻礙和無故不參加者,當年不評優、不評先,並處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十七條:按時參加學校和其他部門在學校召開的各類大小會議,若不參加者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開會時,做好記錄,自覺遵守會場秩序,不開“小會”、不吸煙,進入會場後關閉手機,若在會議中有上述行為之一的每發現一次罰金5元。

第十八條:每天放學或半月假及節日放假時,各班主任,各室負責人對自己的教室、宿舍、辦公室等務必關閉電源,關好窗户,鎖好門鎖。否則,一經發現,一次罰金50元以上,造成損失的按原價賠償。

第十九條:值周教師嚴密組織升降國旗儀式。值周教師要公平、公正、如實地對各班級的紀律、衞生和“兩操一活動”及“兩自習”情況做好詳實記錄,抓好住校生管理工作。班主任、值周教師努力組織學生充分發揮監督崗的作用,認真填寫值週日志及相關監督表,並按要求及時上報。若發現記錄不實者,罰金50元以上。

第二十條:嚴格實行學生插班的規定,教師無權私自接受和調換同年級的學生;不歧視、不驅趕學生,若發現有上述行為者,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一條:教師考勤

1、教職工在工作期間一般不允許請假。每月事假超過2天或病假超過4天,扣發日平均工資總額的50%,事假超過3天、病假超過10天,扣發日平均工資(以上天數不含本數)。教師考勤每月兑現一次,年終滿勤者獎勵100.00元,每學期事假累計不得超過7天,每超1天,扣發日平均工資總額的50%。

2、教師在工作期間不準請婚假外出旅行,特殊情況准假不得超過5天。直系親屬喪假不超過7天。本人因病需請假住院,必須持縣以上醫院證明經校長簽字由主管局長請假。長期患病難以堅持工作的,經縣以上醫院證明,學校提出具體意見,由教育局批准病休:1個月以上2個月以內發80%的工資;3個月(包括3個月)以上發70%工資。工資等事項按人事部門的規定執行。

3、女教工產假、節育假按《青海省計劃生育條例》執行。在寒暑假中生育者,開學後不得從頭享受產假,只能補夠所規定的天數。

4、各村小負責人沒有請假權,教師2天以內的事假由副校長批准,3天以上的由校長批准,村小教師請假,必須要有負責人的簽字,否則不予批准。3天以上請假,經學區校長簽字由主管局長批准請假;學區校長1天以內的請假可以由學區校委會研究批准;1天以上須經教育局主管局長批准。

5、下列情況按曠工論處:

1)、工作時間無正當理由和請假手續而不到校;

2)、本人不到校,委託他人口頭請假、捎帶請假條或事後補假(特殊情況除外);

3)、編造假情況造成請假事實;

4)、辦理調動手續時無故超過報到期限;

6、因本人卧牀不起或直系親屬病危急需護理、交通事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到校上班者,可在查清情況後,按病事假處理,並補辦請假手續。

7、凡曠工一天,扣發兩天日平均工資總額,依次類推。曠工5天以上,除經濟處罰外,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8、未經批准擅自放假或推遲開學時間一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30%,以此類推,並追究學校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9、上課時間一律不允許睡覺,凡是睡覺、不上早操、不上課間操、不上早晚自習的教師或不跟班的班主任,每發現一次處以5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二、在工作當中造成重大工作失誤的一次扣除200元以上的工資。並處以一定的行政處分。一般性工作失誤處以50元以上的罰金。

工作失誤的認定

重大工作失誤

①、財產、聲譽、安全、受重大損失的。

②、上級檢查中工作不力,受批評處罰的。

③、違法亂紀被有關部門查處的。

④、在其他活動中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⑤、在批改作業時超日期批改的。

一般性工作失誤

①、升降國旗、值周每缺一次計一次。

②、學生代教師批改作業的,每發現一次計一次。

③、跟班教師不配合班主任工作的,每發現一次計一次。

④、上班期間會客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的每出現一次計一次。

第二十三條、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完成所規定的工作任務,視其情節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四條、在教室內吸煙、在課堂內接打電話、在上正課時間安排學生整堂課做作業、讓學生到辦公室改作業或到其他場所站隊批改作業者,每發現一次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五條、對上級的政策、要求、法律法規等宣傳不到位者,每出現一次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六條、在學校財產管理中,有舞弊行為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嚴重的,視其情節給予100元以上的罰金,並責令賠償。

第二十七條、對出工不出力的,每發現一次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八條、不損壞集體名譽,學區內部事務要不外傳、不擴大、不變相宣傳,若有違反上述行為者,每發現一次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九條、教師之間要加強團結,互信互助,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説,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不拉幫派、不搞分裂、不鬧矛盾。若出現因不團結、鬧矛盾而造成工作失誤,產生不良影響的,各處以2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三十條、特殊情況經校委會研究決定。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自規定之日起試行。

二○xx年三月四日

教師管理制度範文 篇12

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

1、全體教職工務必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2、全勤的教職工每月發給全勤獎30元,有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的,無全勤獎,另外遲到、早退者在當月的工資中扣除1元/次,曠工者扣5元/次。

3、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間,教師不能隨便換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4、因工作造成一般職責事故,如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有上述狀況之一,教師本人負責一切費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職責事故,導致幼兒需要住院治療的,教師務必承擔50%的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走失,造成嚴重後果的,屬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全責,扣除工資100元/次。

5、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變動,務必交清,如有丟失或損壞,需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後果,按失職處理。

6、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應對家長,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避免與家長爭吵,

7、各班室下班後,務必在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衞生,保證安全。

8、教師有事情務必請假,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經園長批准而離開崗位者按曠工論處。

9、值班老師應遵守值班時間,比正常上班時間早到半小時,下班時遲走半小時,當班或值班時間,不能因私事離開孩子

10、一月公佈一次出勤。並將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11、教師要認真備課,堅持超前備課,保證每節課都要有教案,無教案不進教室上課。

12、教師要認真組織好幼兒一天學習、生活。大型玩具沒有老師保護禁止幼兒玩耍,幼兒離園時要護送到安全地帶

13、學期結束,各方面表現優秀,且班級無重大安全事故的,獎勵教師100元。

教師管理制度範文 篇13

第一章 教師的職業道德修養

一、愛國守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和義務。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敬業奉獻。忠誠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對工作高度負責,勤勤懇懇,兢兢業業,甘為人梯,樂於奉獻。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不對工作敷衍塞責。

三、熱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維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健康發展。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教書育人。實施素質教育,遵循教育規律,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培養學生良好品德,塑造學生健全人格,啟發學生創新精神。不違規加重學生課業負擔,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

五、為人師表。知榮明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衣着整潔得體,語言規範健康,舉止文明禮貌。謙虛謹慎,團結協作。平等對待學生家長,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不以粗魯言行對待家長。廉潔奉公,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責之便謀取私利。

六、終身學習。樹立終身學習理念,遵守教師培訓制度,不斷學習,與時俱進,自覺更新教育觀念,完善知識結構,潛心鑽研教育教學業務,不斷提高教書育人的能力水平。

第二章 教師的主要職責

一、承擔教學工作:

1.參與教學計劃、實習計劃和教學大綱的制訂。

2.承擔課程基本建設任務,包括編、選教材及編、選輔助教學資料等。

3.承擔課程的講授、輔導答疑、課堂討論、指導學生進行技能訓練等教學任務。

4.積極參加教育學、教學法的研究活動,參加教學改革。

二、承擔學校分配的教研任務,努力做學者型、專家型、“雙師型”教學工作者。

三、教書育人:

1.教書育人是每個教師的崇高職責。教師不僅要傳授知識和技能,也要在教學工作中注意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培養良好的道德情操和思想作風。

2.教師要經常關心學生的學習和思想情況,關心學生的全面成長培養學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質和健康的身體素質,力促身心俱健。要兼任並努力做好學校分配的學生管理工作。

第三章 開課前的基本準備

一、制訂教學大綱:一門課程的教學大綱是實現培養目標和要求的教學指導性文件,是編寫教材、組織教學、進行教學評估的主要依據。沒有教學大綱的課程不能開課。教學大綱要根據教學計劃的要求、該課程教學目標和計劃課時量制定,經教務處批准後,認真實施。

二、做好教學安排:

每學期分屬教研室應根據學校教學工作安排,分別制定出自己的學期教學工作計劃、主要教學活動安排日程表。於開課前由各教研室主任報教務處。

教學進度表是各門課程每學期授課的具體實施計劃,擔任各門課程的教師要在開學後的一週內,按照教學計劃或實際安排的上課時數,填寫本門課程的教學進度表並上報教研室、系,經批准後認真執行。

教學計劃和課程進度計劃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適應性、可行性和穩定性。教學計劃一經審定批准,不得隨意改動,必須按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各門課程教學內容或教學進度需調整時,需經教研室及教務主任批准。

教務處對教學計劃和教學進度完成情況定期進行檢查、監督。

第四章 課堂教學

一、備課

認真備課是保證課堂教學質量的必要條件。教師在接受教學任務後,應根據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認真備課,撰寫教案,配備必要的練習題和思考題,並安排好教學進度。

備課要有必要的深度和廣度,要不斷補充、修訂和更新老教案,吸收新材料、補充新知識和新成果。

個人備課要有超前意識,要落實先周備課。個人備課要規範化,教案要工整、實用。要具有教學目標、教學重點、教學難點、教學方法、授課時數、教(學具)具準備、教學步驟、板書設計、課堂小結、教學札記等十個要素。要重視現代化教育手段的普及應用,突出培養學生的動手操作能力。

實施集體備課制。為儘可能避免在平行課程的授課標準和教學進度上產生過度差異,確保教學、考試統一標準,促進教研室內集思廣益,互相協作,特規定凡同一年級同一專業內二人以上平行講授的課程須定時、定期進行集體備課。

各教研室在開學初,要根據本教研室的具體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集體備課計劃。

集體備課每月一次,由教研室教師參加,由教研室主任根據教學需求,安排備課內容。

任課教師在集體備課時應注重互通信息,互相學習,共同探討課堂教學方法,每個教學單元要明確具體目標、重點和難點,提高教學效果和教學質量。

主講教師應按照教學大綱要求,認真書寫教案,宣講時做到簡明扼要,重點突出,系統規範,條理分明,講解清楚。參加集體備課的教師應閲讀主講教師教案,並對教案及主講教師的宣講提出意見和建議,做出評價。

集體備課須做好備課記錄,填寫《教師集體備課記錄表》。集體備課情況列入教師教學檔案。

新教師備課必須有老教師、骨幹教師專人輔導,所有教師不備課不允許上課。

為提高備課質量,教務處除了對教師備課進行不定期抽查外,每學期定期組織評估組進行檢查,各教研室主任於每週週五時間將任課教師的備課薄送教務處驗收,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新教師首次授課,應充分做好教學準備工作。熟悉所授課程的教學大綱,認真鑽研教材,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基本技能及各章節的基本要求。明確重點、難點。精心編寫教案、講稿。

新教師應當提前兩週將備課筆記、教案與指導教師進行交流。同時,隨時準備接受教務處的抽查。

二、課堂授課

各教研室要認真執行培養(教學)計劃,完成教學任務,保證課堂教學秩序的穩定。

1、教師講課時,要嚴格按照校歷、教學進度表和課程表進行教學。不得隨意更改授課時間、地點和調整教學進度。

2、 要嚴格遵守教學紀律,按時上、下課,不得擅離教學崗位。

3、 任課教師上課時應攜帶課本、本人教案、學生成績記錄表、點名冊及必要的教具進入教室。

4、 未經批准,不得隨意停課、調課或讓人代課。

5、 期末不得提前結課,上自習或是放任自流。

6、 任課教師不得在上課時間內做與授課無關的事情,如接聽、撥打電話,無故離開教室等。要求學生關閉所有的通訊工具。

7、教師儀表要端莊大方,舉止自然。課堂語言準確、精煉。

8、 尊重學生,不侮辱、謾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9、非教學活動應儘量安排在課外活動時間內進行。任何教研室、班級和個人不得佔用教學時間。

10、 教師要加強學生出勤管理,嚴格學生考勤。

(1)、實施課堂點名制度,不能放任自流,認真記錄缺席學生的姓名及原因,填寫《教師上課學生管理記錄表》。任課教師每天上完課後將《教師上課學生管理記錄表》交教務處。

(2)、沒有假條而缺課的同學,一律按照曠課記錄。

(3)、學生缺課時數超過本學科總時數1/3者,不得參加本學科考試,並不予補考。

11、課堂講授和練習是教學的主要手段。其基本要求是:

(1)、講授內容要符合教學大綱要求,具有思想性、科學性、系統性和實用性。

(2)、要講究教學方法,實行“啟發式”,避免“注入式”;要理論聯繫實際。

(3)、注重實際效果,講究授課藝術,充分利用現代化教學手段,以確保良好的教學效果。

(4)、教師應按照學校規定認真維護課堂紀律,妥善處理課堂上發生的一切學生問題。

三、聽課和講評

1、任課教師之間要堅持互相聽課、互相學習,每人每學期聽課不得少於30節。新上崗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得少於40節。

2、校領導和教務處應不定期聽課,教務處也應有目的地組織聽課活動。聽課後要組織教師進行講評和總結。

四、任課教師須根據每門課程的性質、特點佈置相應的作業(含實踐性作業)或帶有研究操作性質的討論題。

對學生作業的管理:

1.佈置學生做作業的目的是檢查學生的學習情況,幫助學生鞏固和進一步掌握所學知識和技能。

2.教師應根據課程的性質和內容,給學生布置適量的課外作業。所佈置的作業要涵蓋所有學習領域且總量不超過2小時。

3、對學生的作業,提倡全批全改。特殊情況或班級人數過多或少數作業量大的課程,可適當減少批改量,但不得少於學生人數的二分之一,且要輪換。

4、 教師應按時批改作業,教師批改作業要認真仔細,具體指出作業中的優點和存在的問題;並作專門記錄,在適當時間給學生詳細講解。

5、教師對學生完成作業的數量和質量情況進行記載,對學生按時交作業、補交作業和未交作業要區別登記,對批改的作業要簽署日期、記載成績。學期作業並按一定比例(30%)記入學生本課程平時成績,包括口頭作業。

6、對潦草、馬虎、不符合要求的作業,應退回令學生重做;對遲交或缺交作業者,應視情節給予扣分,對抄襲作業者給予批評教育,並以缺交作業論處。

7、對缺交作業的學生應加強督促教育,每學期缺交作業總量達二分之一者,平時成績按零分計算。

8、教師佈置和批改作業的情況,要接受教務處的隨機抽查,作為對教師教學工作考核內容之一。

五、課外輔導

1、課外輔導、答疑是課堂教學的重要補充。

2、輔導一般以個別答疑為主。對共同性的問題也可組織集體輔導。對能力差的學生要加強個別指導。

第五章 學生成績考核

一、各門課程應按教學計劃在期末進行考試或考查。成績考核工作包括考前輔導、命題、閲卷、評分、講評、補考等。

二、命題原則應以教學大綱為依據,有一定的廣度和覆蓋面,既考核學生對知識的掌握程度,又考核學生的技能。期末考試應有難度不同的A、B兩份試卷,其中一份備作補考用。

三、嚴肅考試紀律。考前教師不得圈定考試範圍。嚴格執行學校關於考試和監考的規定。除特殊情況需經教務處批准外,不允許主考教師以外的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查閲考卷。

四、考核成績評定:

1、有平行班的專業必須實行統一命題、統一評分標準。有條件的課程要努力做到考教分離(由直接授課教師以外的人命題、閲卷、評分)。技能操作考試要有兩位教師在場,缺一無效。

2、教師應在教務處規定的時間內將課程的考試成績單和經過評閲的考卷以及考試情況的分析、總結交教務處。考試成績—經評定,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

五、必修課期末考試不及格者應進行補考。補考一般在開學後前兩週內舉行。補考不及格者應重修此門課程。選修課考試不及格者不補考,可重修或另選其他課程,以取得相應學分。

第六章 教學紀律

一、對已排定的課表,未經教務處批准不得私自更改。

二、教師因故需變更已確定的授課任務時,須在開課前一週內提出書面報告,經教務處報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調動。不得在臨開課前倉促提出此種要求。

三、教師因公外出或病假、事假不能授課,由教務處同意後指派教師代課。

四、教師因故需要調課,要提前向教務處申請,由教務處安排調課,不允許任何教師以任何理由私自調課。

五、教師上課不遲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課。

六、教師應嚴格按教學大綱和校歷進行教學,不得任意增減課時,改變教學內容,提前結束課程,或提前舉行考試。

第七章 教學工作考績

一、對教師教學工作的考核是檢查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環節。每個教師都應自覺接受和主動配合對教學工作的考核。

二、考核教師的教學工作要從出勤、工作量、備課、授課、作業佈置和作業批改、理論學習及教學研究、學生綜合評教、教學效果等方面進行。具體辦法參照《臨沂市第一職業中專<教師工作考核評估實施細則>》。

三、對教師教學工作的考核應制度化。考核結果歸入個人檔案,作為職稱評定、職務聘任、獎金髮放、優秀教學成果獎評定等的依據。

四、教師的個人發展計劃

1、專業教師應根據本人情況,制定3年期個人發展計劃。上交教務處。

2、教研室依據教師個人發展計劃,協助本人將計劃分解,按教學改革、教研、論文等項目進行量化。督促、協助教師實施。

第八章 教研活動制度

教研活動一般是指以教研室為單位,由教研室主任組織的教學研究活動。通過教研活動達到增強教師業務素質,更新教育觀念,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目的。

一、教研室每週進行一次教研活動,教研活動內容、時間、地點不得輕易改動,各位教師必須準時參加。

二、各教研室每學期根據教學改革要求,從教學實際出發,確定幾項教研專題,積極引導教師進行教學改革實驗,努力做到人人有課題,人人搞教研。

三、提倡教師撰寫教學專題總結或教研論文,鼓勵教師向報刊或出版社投稿。每學期期末召開一次教學經驗總結交流會,任課教師每學期寫一篇較有價值的教學論文或教學反思,爭取獲市級以上獎勵。

四、 各教研室成員均要按要求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實施本人出席簽名制。參加活動情況與期末評估、考核掛鈎。

五、教師必須積極、按時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級培訓、學習活動。各教研室負責本教研室的考勤。

六、凡因病、因事不能參加的教師必須請假,徵得教研室主任同意,並記錄在案。因故(因公外出、病假除外)一學期3次以上(含3次)未能參加教研學習活動的在教研室內通報,期末考核不能評優;凡無故缺席教研活動的全校通報批評,期末考核不能評優。

七、學期或學年結束時,做好教研工作總結和個人教學工作總結,存入檔案,作為晉級、評比的一個依據,對教學教研有突出成績的個人和教研室,給予獎勵。

教師管理制度範文 篇14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進一步調動全體教師的積極性,不斷提高我校教育教學質量,依據鎮政府教委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廣泛聽取教師的合理建議,特制訂如下考勤考績獎懲制度:

一、考勤

1、值日教師應按上午、下午預備前,晚上8:30記好當天出勤、缺勤和代課情況,並註明缺勤原因,以便備查。

2、課前教師均按時來校,機動的早上不得按在有課前讀上午,學校按每週四個標準課時發給考勤費。

3、晚上住校辦公每週需住三個晚上,每晚發住勤一元。

4、課時津貼按每天六節課計算,每節課發津貼費0.2元,代課、請假、缺課均按此標準發、扣,並記入個人業務檔案。

5、班級學生數超過規定標準(標準班機45人,含代雙班的),學校按每生1.5元分別發給語、數教師作為超班補貼。

6、教師用電、用水實行包乾,學校按每期每人補貼100元。

7、有事請假,一節課向教導處請假,一節課以上必須先向校長辦公室、教導處請假,得到批准安排好課程後,方可離校;值日教師請假一定要安排好安全值日,方可離校,否則責任自負。

8、在正常的教學時間內,應嚴格按日課表上課,一般不準私自調課,不準遲到或早退,遲到和早退按缺勤記錄,遲到或早退一次記扣0.2元,連續兩次以上者扣除1元,連續三次以上者記曠課一次。

9、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包括晚住校)內,不準打牌,不準進行賭博活動。

10、班主任應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班級管理、環境衞生等)授課教師也應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級管理工作,學校每期發給班主任津貼100元,非班主任教師津貼25元。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影響或發生事故的班級,扣發該班班主任和授課教師全期津貼。

11、婚、產、建房、病、喪假。

①就地結婚和旅行結婚,分別准假一週和兩週。

②產假公辦教師按國家有關規定準假,民、代教師准假一個月,請假人的課程由學校統一=安排。

③建房假按每建房一間准假兩天累計。

④病假視實際病情准假。

⑤喪事假直系親屬准假一週,旁系親屬准假兩天。

12、履行請假手續(包括長短假),假期沒有考勤費,不履行請假手續,無故曠課,課堂上無教師上課,每節課罰該任課教師五元,扣一分並記入個人檔案。

13、考勤記錄應準確無誤,校負責人審批後,一學期一結算。

二、考績

1、各種計劃內16分、備課40分、作業批改44分,累計100分。

①語文要求:語文練習,基礎訓練冊一課一做一批改,低年級(包括學前班)天天有寫字或寫話,且有適量的課外作業;三、四、五年級作文每單元一篇,有周記,作文批改有眉批和尾批。備課(包括學前班)應按計劃進度,符合要求,均為詳案。

②數學要求:數學練習一天一次一批改,基礎訓練冊一練習一批改,且有適量的課外作業,備課(包括學前班)應按計劃進度,符合要求,均為詳案。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xuexiao/z764ej.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