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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宿舍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1

為了搞好員工宿舍,加強治安,保障員工有一個清潔、舒適、安靜、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特規定如下: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通用14篇)

⑴ 入職員工由人事部統一安排房間、牀位,憑人事部簽發的住宿單到員工宿舍入住.

離職人員必須在離職3天之內搬離宿舍,由舍監收回鑰匙並開退宿證明後,再到人事部辦理手續.

⑶ 已入住員工退宿須提前3天到人事部註銷,否則按在住員工一樣交納各種雜費(水電).

⑷ 未經人事部同意住宿員工不準私自調房、調牀.

⑸ 公司員工若提供鑰匙及私配給非公司人員者,除取消其住宿資格外,另罰款處理,若喲失竊,並追究其責任.

⑹ 員工宿舍範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⑺ 各員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衞生習慣,自覺維護宿舍安全,搞好室內外衞生,按值日表輪流打掃衞生,以保持宿舍衞生

⑻ 嚴禁將垃圾等雜物投入下水道、廁所內和拋出窗外.

⑼ 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及房屋結構佈局,不準擅自改動或拆卸,若有損壞照價賠償,並追究責任.

⑽ 員工物品擺放整齊,不亂擺亂放,不佔用人行道,不許將物品擺放在空牀位上,以防損壞牀板.員工嚴禁在宿舍內吸煙,違者罰款處理.

⑾ 愛護公物、節約能源,不在牆壁上亂寫亂畫、不浪費水電,注意白色污染和環境保護.

⑿ 嚴禁將公司物品帶回宿舍使用,公司將隨時抽查員工牀鋪、衣箱等物件,若出現公司物品,罰款處理.重者將無薪解僱.

⒀ 來訪人員要事先登記、並抵押有效證件,經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入員工宿舍.被訪員工上班後,來訪人員不得在宿舍逗留,違者視其情節罰款處理.

⒁ 員工宿舍嚴禁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男女混居,晚0:00後外來人員必須離開宿舍.男女員工禁止竄房,違者罰款處理.

⒂ 為保證員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後,白天14:00以前,宿舍謝絕會客.特殊情況,經宿舍管理員同意後,在宿舍外接待.

⒃ 為保證員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後到白天14:00以前,嚴禁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娛樂活動;杜絕色情活動及吸毒品的違法行為,違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⒄ 宿舍嚴禁以任何形式聚眾賭博,違者沒手賭具、賭資並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⒅ 未經同意不得私用別人物品、以免造成誤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偷盜他人財務之行為,將受到開除並交公安機關.

⒆ 將社會公德,宿舍裏不準大放收錄機,出門關門應輕聲,上下樓梯不準大聲喧譁.若有同樓的人員投訴,將取消其住宿資格,嚴重者將無薪解僱.

⒇ 保持高度防火意識不準私拉亂接電線和使用高功率電器,宿舍內禁止煮飯,不準用電爐、電熱器,並做到人走燈滅、風扇停,注意節約用水,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管理人員.

火警: 119 匪警電話: 110 急救電話: 120

3. 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⑴ 嚴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雜物,保障通道暢通.

⑵ 人人知道消防滅火器的位置,嚴禁隨意挪放.

⑶ 人人知道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 嚴禁宿舍員工私拉電線插座及使用電飯鍋、電炒鍋、電熱水等電器,一面引起電線短路失火.

⑸ 嚴禁宿舍員工做飯,並使用明火照明.

⑹ 人人做到人走燈關.

⑺ 工程部定期維修、保養宿舍電源開關設備.

⑻ 宿舍管理人員每隔3小時,查看一次宿舍情況.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2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為了搞好員工宿舍,加強治安,保障員工有一個清潔、舒適、安靜、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特規定如下:

⑴入職員工由人事部統一安排房間、牀位,憑人事部簽發的住宿單到員工宿舍入住。

⑵離職人員務必在離職3天之內搬離宿舍,由舍監收回鑰匙並開退宿證明後,再到人事部辦理手續。

⑶已入住員工退宿須提前3天到人事部註銷,否則按在住員工一樣交納各種雜費(水電)。

⑷未經人事部同意住宿員工不準私自調房、調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⑸公司員工若帶給鑰匙及私配給非公司人員者,除取消其住宿資格外,另罰款處理,若喲失竊,並追究其職責。

⑹員工宿舍範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狀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⑺各員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衞生習慣,自覺維護宿舍安全,搞好室內外衞生,按值日表輪流打掃衞生,以持續宿舍衞生

⑻嚴禁將垃圾等雜物投入下水道、廁所內和拋出窗外。

⑼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及房屋結構佈局,不準擅自改動或拆卸,若有損壞照價賠償,並追究職責。

⑽員工物品擺放整齊,不亂擺亂放,不佔用人行道,不許將物品擺放在空牀位上,以防損壞牀板。員工嚴禁在宿舍內吸煙,違者罰款處理。

⑾愛護公物、節約能源,不在牆壁上亂寫亂畫、不浪費水電,注意白色污染和環境保護。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⑿嚴禁將公司物品帶回宿舍使用,公司將隨時抽查員工牀鋪、衣箱等物件,若出現公司物品,罰款處理。重者將無薪解僱。

⒀來訪人員要事先登記、並抵押有效證件,經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入員工宿舍。被訪員工上班後,來訪人員不得在宿舍逗留,違者視其情節罰款處理。

⒁員工宿舍嚴禁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男女混居,晚0:00後外來人員務必離開宿舍。男女員工禁止竄房,違者罰款處理。

⒂為保證員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後,白天14:00以前,宿舍謝絕會客。特殊狀況,經宿舍管理員同意後,在宿舍外接待。

⒃為保證員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後到白天14:00以前,嚴禁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娛樂活動;杜絕活動及吸的違法行為,違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⒄宿舍嚴禁以任何形式聚眾賭博,違者沒手賭具、賭資並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⒅未經同意不得私用別人物品、以免造成誤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偷盜他人財務之行為,將受到開除並交公安機關。

⒆將社會公德,宿舍裏不準大放收錄機,出門關門應輕聲,上下樓梯不準大聲喧譁。若有同樓的人員投訴,將取消其住宿資格,嚴重者將無薪解僱。

⒇持續高度防火意識不準私拉亂接電線和使用高功率電器,宿舍內禁止煮飯,不準用電爐、電熱器,並做到人走燈滅、風扇停,注意節約用水,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管理人員。

火警:119匪警電話:110急救電話:120

3、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⑴嚴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雜物,保障通道暢通。

⑵人人明白消防滅火器的位置,嚴禁隨意挪放。

⑶人人明白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嚴禁宿舍員工私拉電線插座及使用電飯鍋、電炒鍋、電熱水等電器,一面引起電線短路失火。

⑸嚴禁宿舍員工做飯,並使用明火照明。

⑹人人做到人走燈關。

⑺工程部定期維修、保養宿舍電源開關設備。

⑻宿舍管理人員每隔3小時,查看一次宿舍狀況。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  目的

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為員工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第二條 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寢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衞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寢室長每月2日前,須核對本宿舍住宿人員及宿舍內的所有餐廳財產報宿管員,再由宿管員報餐廳辦公室。

3.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衞生值日表。

4.寢室長有義務向酒樓辦公室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第三條 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 的形式報宿管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1次,宿管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填寫夜歸證明單。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管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兩次者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造成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第四條 衞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衞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衞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衞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衞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相應的處分。

第五條 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50元,人的處罰。

3.不得使用電爐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門。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第六條 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元,次的處罰。

2.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户的方向,枕頭置於牀的另一頭,牀單平整,其他牀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牀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於各自牀下,並置面盆於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牀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飾品等雜物。

8.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門,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罰款20元,次。

第七條 管理規定

1.23: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餐廳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餐廳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2.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重罰。

3.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鑰匙回收,並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製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4.宿舍內嚴禁打架鬥毆,因打架鬥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5.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7.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並將複印件交行政人事部門備案。

8.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4

員工宿舍是賓館為員工帶給舒適、安全的休息和學習場所。為了保證有良好的住宿環境,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室內注意持續清潔,不許亂扯繩、拉線、釘牆、貼畫等。

2、愛護公物,損壞照價賠償。

3、配給個人的物品需完好無損。

4、不許帶外人進入宿舍,離職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5、禁止進入異性人員宿舍。

6、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以及使用各種電器等。

7、不許在宿舍燒煤爐、做飯、燒水、看黃色書刊、聚賭等。

8、不許在宿舍大聲喧譁和進行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9、不許在宿舍飲酒。

10、講究個人衞生,持續室內外清潔,不得向窗外、走廊、樓下潑水、丟廢棄物,更不得在走廊、平台上隨地大小便。

11、住宿員工須在晚24時前歸宿就寢,值班晚歸人員除外,過點後寢室長或宿舍管理員有權拒絕開門。

12、當晚有事不能回宿舍者,須向寢室長或宿舍管理員寫出書面請假條,不得擅自夜不歸宿,當月累計兩次者,清出宿舍。

13、個人物品要妥善保管,提高警惕,防火防盜。

14、自覺維護宿舍衞生。

15、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人離水關。

16、每間宿舍設有寢室長1名,負責宿舍內務衞生及安全管理。

17、宿舍門鑰匙由寢室長掌握,不得交與他人。

18、所有在住員工,應互相監督,對舉報者,事實清楚,將給予獎勵。

19、在住員工每月交納10元衞生費,從工資中扣除。

注:對違反以上制度的員工,賓館將處以每次1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另行處理。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5

一、1、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酒店全體員工的共同利益。

2、宿舍實行定置管理,員工服從酒店統一安排,實行統一編號,對號安排牀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換住房和牀位,不得擅自拆離牀位,違者每次扣5元。

二、全體員工進入宿舍區應做到:

1、不影響他人休息,上下樓梯腳步輕。

2、不準大聲喧譁、吵鬧。

三、宿舍衞生管理制度:(管理層將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項要求的寢室均做扣10元處理):

1、保持宿舍的內務衞生乾淨, 各宿舍內應該做到窗明鏡亮,被褥疊放整齊,桌椅擺放整齊,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2、保持各宿舍牆面原有面貌,嚴禁亂貼亂劃亂釘;

3、地面無紙屑、果皮、瓜殼等雜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紙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內。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必須擺放整齊。衣服、被褥在規定位置晾曬。

四、不準往走廊和窗户外倒水或扔東西,發現一次扣5元。

五、保持公共衞生間和各公共區域的清潔,不準亂扔衞生紙、塑料袋、舊牙膏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違者每次扣15元,並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費用。

六、未經允許不得在外住宿;

酒店將按員工的休、請假情況不定期檢查員工的歸寢情況。

七、所有員工必須在23:00之前歸寢(正常上晚班除外),未經休、請假回家,又未及時歸寢者,發現一次扣10元處理,重犯者作待崗直至開除處理。特殊情況需及時向寢室長或管理層請假,未經批准而未及時歸寢者每次扣5元。

八、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違者每次扣10元並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開除處理或移送公安機關。

九、會客管理制度:

1、酒店男女宿舍不得互訪,違者每次扣5元。

2、未經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父母、兄妹等直系親屬來探望,確需留宿者應提前向經理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留宿。留宿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二天。

十、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水用電。

1、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爐,未經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電器設施,違者每次扣10元,並沒收設備。

2、故意損壞公共門鎖、桌椅等設施照價賠償並扣10元處理,性質惡劣或屢教不改者作除名處理。

3、寢室應做到人走燈熄、熄燈就寢,隨手關燈。

4、隨手關好水籠頭和電器開關。

5、23:30時後員工娛樂室停止一切活動,違者每次10元處理。

十一、嚴禁亂拿亂翻同事的物品,不準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亂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書信、日記,違者每次扣30元,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三、自己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及時報總經理配合公安機關處理。

十四、室內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十五、積極主動全員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內禁使用明火,發現火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報告處理,以免引起火災事故,造成損失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十六、團結友愛,和睦相處。

1、做到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説,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

2、講文明風格、不準罵人、吵架,違者進行嚴肅處理。

3、宿舍嚴禁打架、鬥毆及酗酒,違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辭退,造成傷害的,一切費用由肇事者自理並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七、宿舍鑰匙由酒店辦公室統籌管理、分配、複製,其他人員非經同意不得複製,違者每次扣10元。

十八、本制度解釋權屬御粥坊,修訂權屬總經理辦公會。

(宿舍每間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清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門户等;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

3、檢查本寢室員工的歸寢情況。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主管及親友並送醫院。)

十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實行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6

學生宿舍住宿管理

一、學生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統一調配、統一安排。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調換房間或牀位。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二、新生入校時憑住宿費收據到宿管中心交納傢俱押金,由宿管中心發放鑰匙才能入住,入住後一週內每位學生交一張一寸彩色相片辦理住宿證(以班為單位),簽定《學生住宿協議》。在住宿期間如違反協議,按協議條款處理。

三、學生畢業、出國或休學、退學時,應在接到通知後規定日期內到宿管中心各小區辦公室交還房間鑰匙、住宿證、辦理離校退宿手續後方可退還住宿押金(在校期間違反學生宿舍管理條例扣罰款項的,應先扣後還);如退宿手續辦理完後,還繼續佔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門有權責令其遷出,有權強行將其行李轉移、保管,拒不執行者依據學校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四、宿舍門鎖、鑰匙統一由宿管中心配備、統一管理.嚴禁任何人私自配鑰匙和調換門鎖,違者除責令其恢復原樣外,並視其情節輕重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如因其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責任人負責。個人鑰匙要妥善保管好,丟失鑰匙要即時向宿管中心報失登記。如因丟失鑰匙而造成失竊者,由責任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五、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宿舍的門上應貼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製的牀位表和衞生輪值表,舍長具體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及衞生、內務檢查,並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傢俱檔案和住宿檔案。

六、未經宿管中心批准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外來人員。親人來訪一律住學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來人者,按每天10元處罰。

七、女生宿舍原則上不準異性及非住宿人員進入。因公務或工作需要進入者,需佩帶工作證或宿管中心批條,在門衞處登記後,方可進入。

八、住宿的學生要講道德、講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員及其勞動,接收工作人員的詢問和指導,主動配合工作人員開展各項管理工作。態度不好並惡語傷人或夥同他人起鬨者,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7

一、總則

1.目的

為保證員工有一個清潔、衞生、安全的住宿環境和秩序,保證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住宿員工。所有員工和宿舍來訪人員,在宿舍內務必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應服從宿舍管理人員執行本《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的管理。(4)

二、住宿與退宿手續

1.住宿

1.1本公司宿舍只帶給給本公司員工居住,未經批准不得留宿外來人員。1.2員工入住宿舍前需填寫《入住申請表》,經部門領導及行政部經理書面批准後,由宿舍管理員安排房間,併發放相關住宿用品,。

1.3住宿人員務必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統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間、鋪位入住.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調房。

1.4住宿日期以實際搬入時間為準,不得晚於預計時間3日,超過3日的牀位不再保留。

2.退宿:

員工退宿時,須在行政部辦理退宿手續,並退還鑰匙和住宿時所領取的物品。離職人員最晚需在離職當日辦理退宿手續。

三、日常管理

1.為確保上班辦公環境,工作日洗漱時間不得晚於早8:00.

2.宿舍房間內及公共區衞生的清掃衞生工作由住宿人員負責,實行輪值制度,以持續宿舍清潔、整齊。宿舍管理人員不定時檢查宿舍衞生,不合格者給予相應處罰。

3.公司(宿舍)大門晚上關掉時間為:週日~週四22:00,週五、週六22:30,住宿人員務必於大門關掉前回到宿舍。如在外留宿須電話告知門衞/宿舍管理員。

4.工作時間任何人不得隨意回到宿舍,如有特殊狀況須部門經理申請並通知宿舍管理員,違反者罰款50元,重者按曠工處理。

5.午休時間非住宿人員未經同意不得在宿舍休息,違者扣除當月住房和交通補助。

6.休息時間不使用高音器材、大聲吵鬧、不進行有噪音活動,22:30後不得用洗衣機洗衣服,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7.自覺愛護宿舍設施,不得隨意拆遷,搬動宿舍設施,損壞時要及時通知宿舍管理人員。宿舍區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不準堆放雜物、養寵物。

8.宿舍內禁止自行安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禁止使用電水壺、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發現使用一次,處以50元罰款。

9.注意防火、防盜、出門關好門窗,最後一人離開宿舍需關燈關空調,發現一次不關者,處以50元罰款,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遭受不應有的損失。

10.宿舍內禁止賭博、酗酒、吸煙、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為,違反者取消住宿資格。

四、費用

1.住宿費:享受住房補貼的住宿者,每月需繳納100元住宿費,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水電費:每年6-9月份每個宿舍繳納100元水電費用該宿舍人員平攤,其他月份為每月10元/人,每月由宿舍管理員核算,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維修費:大家共用的電熱水器、洗衣機等公共設施,如有損壞,需住宿使用人員平均分擔。

五、其他

1.如有直系親屬探訪需留宿須向總經理申請並由宿舍管理員統一安排,未經同意不得私自帶外人入住,違者每次罰款50元。

2.每月宿舍管理員與另一位住宿人員共同抽查宿舍衞生,評分並排行,連續3個月最後一名的宿舍,取消此宿舍全體人員住宿資格。

3.凡違反本規定者,將根據其性質、情節、態度、影響和後果的不同,給予批評,罰款;態度惡劣、拒不悔改者或多次重犯取消住宿資格。

六、附則

1.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制定和解釋。

2.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生效。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8

為了確保員工宿舍乾淨整潔、清潔衞生,確保人身、財產安全,特定製如下制度,請自覺遵守執行:

1、每間宿舍住四人,為每位員工配置牀位一個,被褥一套(棉被、棉墊、枕頭各壹);

2、員工務必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牀、卧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多佔或挪動牀位;

3、牀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或攜眷住宿;

4、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譁、打架、酗酒及賭博等不正當違紀行為;

5、愛護公物,不準在牆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6、嚴禁在宿舍範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

7、自覺節約水、電,並由入住員工承擔水、電管理等費用;

8、自覺養成良好社會公德和衞生習慣,持續宿舍內外環境衞生清潔;

9、宿舍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自行輪流打掃並經常持續房間的清潔與整齊(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衞生者,可找同房間的另一人頂替);

10、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11、經常清理屋頂的蜘蛛網;

12、個人棉被、墊被起牀後須疊整齊;

13、煙灰、煙蒂、瓜果皮及廢棄物不得丟棄地上;

14、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務必收入櫃內;

15、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16、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

17、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熱炊具、電熨斗、電爐、酒精爐及各種高功率電器,人離熄燈,斷電源以保證安全;

18、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

19、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

20、宿舍房門、衣櫃門鑰匙及淋浴卡在綜合部領用,員工搬出宿舍退還綜合部。鑰匙如遺失,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換鎖費用;

21、員工離職時應隨即搬出宿舍,並在離宿舍時通知綜合部,由綜合部派員清點接管,未移交者,企業不予辦理各種離職手續;

22、住宿人員若違反上述有關規定者,視狀況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23、綜合部不定期組織有關部門檢查、評比;

24、本規定解釋權、修改權歸綜合部;

25、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9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1、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不準在牀上抽煙,不得在宿舍內聚餐、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2、保護好宿舍設施、器具設備及門窗棚壁的完好,損壞者按價賠償,故意損壞者加倍罰款,若責任不清或知情不舉,宿舍集體賠償。貴重物品自行帶好,注意提防盜賊。(宿舍設施、器具設備及門窗棚壁均屬公司財產,每位入住員工須繳納公司財產押金100元,按程序辦完離職手續立即返還押金。)

3、宿舍衞生須輪流負責打掃,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扔廢紙、果皮和髒物,不準在宿舍亂寫亂畫,不準向公共通道亂扔垃圾,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衞生清潔。

4、夜間最遲應於23時前返回宿舍,在外發生意外,一律由本人負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5、嚴禁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節約用水,用電,最後離開房間要檢查關掉所有電源。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防火、防意外。

6、員工離職應於離職日當天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不得誤拿別人財物。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持續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辦法。

二、範圍:

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資料:

(一)、住宿管理

1、住宿人員在申請住宿之前應填寫《員工住宿申請表》,經總經理批准後,由綜管部統一安排備案。

2、公司宿舍,原則上主管以上人員一人一間,員工兩人一間。住宿房間及牀位由綜管部統一安排,住宿員工不得擅自更換房間及牀位。特殊狀況擊需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給予調整房間或牀位。

3、公司宿舍管理費用每間100元,由員工承擔;兩人一間的,由兩人平攤該項費用。

4、住宿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物,須羅列清單,經員工個人與綜管部清點確認後簽字。入住人員只限員工本人。

5、住宿員工不得將宿舍轉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員。特殊狀況下,需留宿外人時須提前填寫書面申請,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留宿。

6、住宿員工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員工離開宿舍須鎖好房門,貴重物品應注意保管,遺失自行負責。

7、住宿員工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內設施,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須折算賠償。

8、公司宿舍水、電不得浪費,請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9、住宿員工退房時須辦理移接手續,清點財物。凡居住期間,財物有損壞的,須折算賠償。

10、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桌椅、衞浴設備、管道、門窗、牀鋪等)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住宿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處罰。

11、公司領導或綜管部如在適宜時間檢查宿舍,員工不得拒絕,並聽從相關整改推薦。

(二)、紀律管理

1、住宿員工務必按時就寢,晚上22:00後不得大聲喧鬧或發出大的噪聲或在異性宿舍逗留。

2、宿舍區不能成為犯罪窩點,嚴禁酗酒、打架、偷盜、賭博等不良活動。

3、電視、音響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不妨礙他人安寧為原則。

4、住宿員工不得於宿舍區室外或室內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5、住宿員工不得破壞宿舍區任何公共設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

6、未在公司內住宿員工在宿舍區活動時亦須遵守所有規定。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內不得擅自加裝使用1500W以上的電器,禁止使用電爐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亂接電線,不使用漏電電器。

2、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3、住宿員工不得於牀上抽煙,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應妥善放置。

(四)、衞生管理

1、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動物,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門口、窗外潑水、亂扔雜物。

2、住宿員工個人牀上用品起牀後須擺放整齊,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須擺放整齊或收入箱櫃。

3、住宿員工洗曬衣物須在天台指定區域或宿舍晾曬,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雨天除外)。

4、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公司食堂垃圾桶內)傾倒。

5、住宿員工房間內衞生自行清潔整理。

6、住宿員工房間門口個人物品應擺在架子(自行購置)上,不得直接擺在地上。

(五)、探訪管理

1、夜間外人探訪時應在綜管部門衞處登記探訪人姓名、與被探訪人關係及進出時間,由被探訪人簽字確認,否則不準探訪。

2、外人探訪需借宿須出示總經理籤準的借宿單,不需借宿的須在22:00前離廠。

3、探訪人活動區域僅限宿舍區,不得在其它區域擅自逗留。

4、探訪人須遵守公司所有相關規定,如有違紀行為由被探訪人承擔相應職責。

(六)、遷出管理

1、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須先經綜管部人員檢查。

2、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於離職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四、對違反以上任何規定的住宿員工,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處罰,乃至取消住宿資格。

五、附則

本辦法經總經理核准後頒佈實施,由綜管部負責解釋並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11

學生宿舍區的衞生內務管理

一、學生不準在宿舍區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垃圾放在垃圾桶內。不準在陽台、走廊、過道、門口、消防設施旁堆應雜物。否則,當垃圾處理。

二、學生要保持室內的整潔衞生。學生起牀後,應疊好被褥、蚊帳;毛巾、衣物、鞋襪、水桶、餐具、口盅等生活用品要擺放整齊有序;桌面書本要保持整齊。宿舍內務檢查不合格達三次的宿舍,給予停電七天處理。

三、不得把硬性、難溶化的東西(如報紙、衣物、塑料袋、瓶類等)丟入便盆及下水管道內。如屬以上東西堵塞管道的,原則上自行疏通,需要宿舍中心派人疏通的,所需費用由該宿舍負責:分不清責任的,其疏通費則由堵塞層以上(含堵塞層)同管道的宿舍分攤負責。

四、學生不得在宿舍牆壁上亂塗亂畫亂張貼:除指定的宣傳欄外,宿舍任何地方不準張貼、釘釘子。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五、學生要自覺愛護宿舍內門、窗、鎖以及消防設備等公用設施。發現自然損壞的,應及時報告宿管中心,以便安排專人免費維修;因使用不當或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壞,維修所需費用由該宿舍或當事人負責;如屬人為損壞的,雙倍賠償井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禁止私自拆換,不能維修復原的由宿舍成員照價賠償。

六、宿舍區內公共衞生由專職人員清掃,宿舍內衞生由舍長安排值日生輪流打掃,上午7:30分前,各值日生應清掃室內衞生,並把垃圾掃到門外兩側,然後由專職管理人員清除。超過上午7:30,把垃圾掃出門外的,按亂扔垃圾處理。

其 它

一、學生處有關部門及宿舍管理員將根據本規定,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住宿生的情況,井將檢查結果及時通報各院系。每學期組織開展“文明宿舍”評比活動,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並在綜合測評中適當加分。對於內務衞生、紀律、文明方面表現差或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二、宿舍成員違章違紀而本舍其它人員不配合揭發肇事者的,則按集體違章處罰。

三、凡是不按期交納罰金的,超期十天以上的,從第十一天起對該宿舍停電處理。

四、不遵守我中心有關規定的學生,給子取消住宿資格處理。

五、本規定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負責執行並解釋,從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12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衞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宿舍管理員安排的衞生項目進行打掃,包括倒垃圾。

3、宿舍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衞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及個人物品亂擺亂放者,經宿舍管理員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質檢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處罰10元—100元)。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處罰20元—100元)

5、公用洗手間隨用隨衝,如得到舉報便後不衝池者,處罰50元。(舉報者獎勵20元)

三、管理規定:以下處罰(10元—500元),情節嚴重者開除。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衞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彙報至行政質檢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

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23: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酒店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

3、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重罰。

4、在宿舍內禁止打架鬥毆,因打架鬥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情節嚴重者開除。

5、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7、員工宿舍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宿舍管理員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8、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四、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五、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元/次的處罰。如沒有主動承擔責任者,將對該宿舍員工每人處罰10元。

2、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户的方向,枕頭置於牀的另一頭,牀單平整,其它牀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牀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於各自牀下,並置面盆於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牀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9 日起正式執行,特此通告!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13

一、目的: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衞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衞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籤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

四、衞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衞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衞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衞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衞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開燈時間:夏季 晚19:30-23:30分 冬季 早05:30-08:00分 晚 18:00-23:30分

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5分/人的處罰。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分/次的處罰。

2、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户的方向,枕頭置於牀的另一頭,牀單平整,其它牀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牀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於各自牀下,並置面盆於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牀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衞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彙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將每日就寢情況彙報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組織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衞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櫃鑰匙回收,並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製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鬥毆,因打架鬥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並將複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八、衞生檢查規定:

1. 每週一14:00各部門派一名主管級(含)以上人員到行政辦公室報到,由後勤部主管統一安排衞生檢查相關事宜;

2. 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及時安排參加衞生檢查之人員,否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3. 參加衞生檢查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否則處以30元/次的罰款,如遇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參加者,應及時彙報部門負責人,由其部門負責人安排他人蔘加;

4. 參加衞生檢查之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原則進行評分,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5. 根據每月評分總和之平均值評選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兩名,被評為最佳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分的獎勵並予以通報表揚,如被評為最差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分的扣罰並予以通報批評,以上獎罰均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14

1、住宿員工應經綜合部批准後,到財務部預交押金100元,方可按照批准的房間及牀位入住。對未經批准私自入住及私自調換房間者處50元罰款並予以清退。

2、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舍長的管理,違者予以警告並處10---5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責令搬出宿舍。

3、愛護宿舍內的門、窗、牀、衣櫥等公共財物,造成損壞按原價賠償。

4、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手機、項鍊、戒指、現金、充值卡應做到隨身攜帶以免丟失和被盜。

5、嚴禁盜竊他人物品,違者按盜竊價值10倍罰款並予以除名;情節嚴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不得將宿舍房門鑰匙轉交他人使用或保管,違者處20元罰款/次;對因此而發生的室內物品丟失、被盜,追究轉交人的賠償責任。

7、住宿人員上班、外出等室內無人時,嚴禁非本宿舍人員進入,違者予以警告並處50元罰款/人次;期間,室內發生物品丟失、被盜追究其相關責任者的賠償責任。

8、禁止在室內、樓道、房間門口堆存垃圾、雜物;不準在樓道內洗頭、洗澡、潑水,違者處10元罰款/次。

9、不準從樓上往下倒水、扔垃圾,違者處10元罰款/次。

10、嚴禁將外人帶入宿舍內;嚴禁容留親戚、朋友或辭職、辭退人員在宿舍內住宿,違者處50元罰款/次。

11、未經批准男同志不得進入女宿舍樓內,一經發現或被舉報處50元罰款/次。

12、保持室內整潔,不準亂貼、亂掛、亂畫,違者處10元罰款/次。

13、晾曬衣物應在指定地點,嚴禁在樓梯走廊內上搭下掛,違者處10元罰款/次。

14、講究集體公德,不準在宿舍及樓道內跺腳、嬉戲、大聲喧譁、打鬧追跑,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處20元罰款/次。

15、厲行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風扇無人空轉等浪費現象,違者處20元罰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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