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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通用21篇)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通用21篇)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篇1

一、醫院成立醫療廢物管理小組,負責貫徹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設專職工作人員負責醫療廢物的日常管理。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通用21篇)

二、按《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醫院產生的廢物分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兩類,醫療廢物分為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損傷性廢物和放射性廢物。

三、嚴格對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分類,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包裝,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用黃色垃圾袋包裝,損傷性廢物用利器盒包裝,放射性廢物用紅色垃圾袋包裝,同時設有警示標識和記錄標籤。

四、隔離的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使用雙層包裝袋,並及時密封。如包裝物或容器的外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進行消毒處理或增加一層包裝。

五、各科室按要求分類收集醫療廢物,按規定的線路和時間運送醫療廢物。運送的醫療廢物必須密封包紮,確保無破損、滲漏。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均統一運送醫療垃圾中轉站集中存放,並進行交接登記

六、醫院設立垃圾中轉站,中轉站為密封式,具有防鼠、防蠅、防盜功能,設專人負責。所有垃圾日產日清,醫療廢物交具環保資質的垃圾焚化廠作無害化處理。設有醫療廢物交接登記聯單和記錄。

七、任何人都不得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八、醫院對新上崗工作人員進行醫療廢物管理的崗前培訓,定期對在職工作人員進行醫療廢物管理知識進行培訓。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篇2

一、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有關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院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項工作要求及安全防護知識。

二、嚴格按照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執行。收集、運送醫療廢物的人員要有嚴格的防護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等。

三、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每次運送或貯存結束後立即進行手清潔和消毒。

四、要掌握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存及處置過程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損害的措施及發生後的處理措施。

五、醫療廢物暫存處禁吸煙及飲食,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六、每日對運送車輛及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對暫時貯存處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七、在收集、運送、暫存醫療廢物的過程中,要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的發生;要掌握髮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八、定期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九、感染管理科經常對衞生安全防護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等工作。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篇3

1、使用後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由取得當地環保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集中和處置單位同意收集處理,不得出售給個體商販,廢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單位收集處理。

2、醫療一次性廢物應分類放置於防滲漏、防鋭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容器內,須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説明。由專人使用專用的轉運工具按照確定的時間、路線轉運到指定貯存地點。轉運工具和容器使用後應當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

3、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壞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在標籤上註明,進行集中處理。

4、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然後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置。

5、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和輸血器等物品必須就地進行消毒毀形。放入專用收集袋進行集中處置。

6、鋭器不應與其他廢棄物混放,用後必須穩妥安全地置入鋭器容器中進行集中處置。

7、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應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各科室產生的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後,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8、禁止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9、定期每月向環保行政主管部門上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月報表,每年上報年報表。

10、嚴格管理,定期檢查。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篇4

一、嚴格執行《醫療衞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掌握髮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瞭解醫療廢物處理工作流程。

二、按《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醫療廢物進行分類, 各類醫療廢物不能混合收集, 不得超過包裝袋容量的3/4滿, 並註明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 做好交接登記工作。放入包裝物或容器內的醫療廢物不得取出。每日對盛裝容器進行清洗、消毒。

三、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四、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交由藥檢局處理。

五、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温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 應交設備科送泉州市技術監督局統一處理。

六、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 應當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後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七、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 並及時密封。

八、嚴禁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 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堆放醫療廢物。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篇5

1、建立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法定代表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檢查、督促、落實本單位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防止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行為發生。

2、使用後的一次性醫療器具和容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進行消毒和毀形處理;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按照類別分置於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説明的防滲漏、防鋭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內。

3、對每天產生的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三年。

4、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不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5、不隨意丟棄醫療廢物;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不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6、認真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及時將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

7、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時,應及時採取減少危害的緊急處理措施,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同時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篇6

一、為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膠鞋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二、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清創,對創面進行嚴格消毒處理,必要時進行血源性傳播疾病的檢查和隨訪,並上報院感科。

三、被HBV陽性病人血液、體液污染的鋭器刺傷,應在24h內注射乙肝免疫高價球蛋白,同進進行血液乙肝標誌物檢查,陰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篇7

一、運送人員每天下午4:00--5:00時從各科室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從高樓層到低樓層的路線從南側樓梯走道送至醫療廢物暫存間,並鎖好門窗。

二、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籤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廢物暫存間。

三、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四、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並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五、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鋭利邊角、易於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六、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後,應當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mg/L)對運送工具(推車及容器)進行擦拭或浸泡,運用醫療廢物的專用車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篇8

1、醫療廢物運送人員應當對收集的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保存三年以上。

2、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在接收醫療廢物時,應外觀檢查醫療廢物的包裝與標識,並盛裝於週轉箱內或桶內,不得打開包裝袋取出醫療廢物。對包裝破損、包裝外表污染時應當重新包裝。對拒不按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包裝的,運送人應當立即向感染管理人員報告。

3、實行危險廢物轉移登記本,由縣衞計委指定的醫療廢物管理人員和醫院醫療廢物管理人員交接時共同填寫,保存時間為年。

4、建立醫療廢物處置月報制度,並於每月10日前將醫療廢物總量向縣衞計委醫政醫管股上報,同時報送電子版資料。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篇9

一、醫療廢棄物必須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

二、按《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要求建立醫療廢棄物專用的密封貯存室,標明標誌並加鎖,防止醫療廢棄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

三、由門診指定專人對輸液管和注射器類(經過消毒、毀形)、玻璃器皿類、組織血液樣本、試管或其它類進行分類,分別用易燃無毒的軟包裝袋密封裝好,並貼上分類標識卡。

四、分類包裝好的醫療廢棄物由清潔工人送至存放醫療廢棄物的貯存室的專用密封桶中。

五、定期由後勤人員將醫療廢物送至縣衞生局指定地點,針頭等類物品定期焚燒處理。並如實填寫收運交接時間、種類、數量的醫療廢棄物轉移聯單和經辦人簽名。

六、醫療廢棄物貯存室每天由清潔工人清洗,並用2500mg/L的含氯消毒劑噴灑消毒。

七、對有關接觸處理醫療廢棄物的人員定期進行知識培訓。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篇10

1、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有關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機構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項工作要求及安全防護知識。

2、嚴格按照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執行。

3、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每次運送或貯存結束後立即進行手清洗和消毒。

4、要掌握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處置過程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後的處理措施。

5、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處禁止吸煙及飲食,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6、每日對運送車輛及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對暫時貯存處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7、在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醫療廢物過程中,要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的發生。要掌握髮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8、定期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9、感染管理科經常對衞生安全防護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等工作。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篇11

1、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包裝。

2、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3、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籤上註明。

4、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護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後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5、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後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6、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並及時密封。

7、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8、醫院內醫療廢物產生地點應當有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者文字説明。

9、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10、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11、運送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到內部指定的暫時儲存地點。

12、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者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露和擴散,並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13、醫院應當建立醫療廢物暫儲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

14、醫院應當將醫療廢物交由市衞生局指定的回收單位進行處理。

15、醫院要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三年。

16、醫療廢物轉交出去以後,應當對暫時儲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17、醫療廢物有醫院統一回收,禁止任何工作人員轉讓、買賣。

18、醫院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要求及時採取緊急處理措施。並在處理工作結束後,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篇12

1、科室必須建立醫療廢物交接登記制度,與廢物處置工作人員進行交接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廢物處置工作人員與醫院醫療廢物暫存點進行交接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3、醫療廢物暫存點建立醫療廢物登記制度,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篇13

一、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工作制度

1、按照《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醫療廢物分置於黃色塑料容器內,並認真檢查有無破損。

2、醫療廢物按照醫療廢物分類進行收集不能混裝。

3、隔離傳染病人生活垃圾歸在感染性廢物中,並用雙層黃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及容器外表面貼有警示標識和標籤(標籤上註明: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和備註)。

5、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物及時消毒後運送。

二、醫療廢物內部運送工作制度

1、運送人員在轉運前檢查包裝或容器的標識、標籤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地。

2、運送人員每天在下午4:305:00用專用工具將醫療廢物運送至集中焚燒地點。

3、運送醫療廢物要防止滲漏、遺撒,運送人員做好自我防護。

4、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後對運送工具進行清潔和消毒。

三、醫療廢物交接登記、工作制度

各科室與責任人交接醫療廢物時登記日期、種類、數量、經辦人簽名,登

記資料保存3年。

四、醫療廢物職業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教育職工提高對醫療廢物管理的認識。

2、對從事收集、運送、處置等人員進行培訓。

3、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本院醫療廢物管理規章制度

4、掌握專業技術、安全防護、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緊急處理知識。

5、對從事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體檢,必要時進行免疫接種。

6、工作中被鋭器刺傷時,按鋭器刺傷處置要求進行處理。

五、醫療廢物暫存場所管理工作制度

1、醫療集中醫療廢物暫存地必須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處。

2、醫療廢物暫存處要要有嚴密和封閉措施,防止滲漏,避免陽光直射,貯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由專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3、專門管理人員按時對醫療廢物暫存處噴灑藥液,以防鼠、防蚊蠅、防蟑螂。並進行清潔消毒。

4、醫療廢物暫存地設有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緊張吸煙、禁止飲食”的警示標識。

5、嚴格禁止醫療服務與生產垃圾混放、轉讓或買賣。

6、暫存病理性廢物,儘可能採取低温或防腐貯存。

六、醫療廢物管理培訓制度

1、對全員進行醫療廢物相關知識培訓,提高工作人員對醫療廢物管理的認識。

2、向個科室發放本院《醫療廢物管理實施方案》,通過對醫院感染管理網絡人員培訓再由網絡人員組織本科室學習。

3、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處置等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培訓。

4、組織保潔人員學習相關法律,工作要求,操作方法和安全防護知識。並掌握鋭器傷後處理方法。

七、醫療廢物處理過程中發生事故報告制度

1、發生在醫療廢物流失、泄漏、護散和意外事故時,採取相應的緊急措施,並在48小時內向衞生局報告。

2、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12小時內向區衞生局和疾控中心報告,並按規定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2小時內向衞生局和疾控中心報告,並按規定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4、發生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事故,或者證據證明傳染病的`事故有坑發生時,應當就《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

八、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輸液(血)器回收制度

1、 一次性注射器、輸液(血)器用後消毒供應室回收。

2、 消毒供應室應安排專人回收,專門地點盛放,並做好個人防護。

3、 各病區、科室回收的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輸血器必須統一用黃色垃圾裝盛放,針頭等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存放在密閉的利器盒內。

4、 各科室回收的數量必須登記,由送、收人雙簽字,供應室應每月統計彙總數量。

5、 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儘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其他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6、 對污染區消毒從最輕區域向最嚴重區域進行,並對所有使用過的工具進行消毒。

7、 參加處理工作人員做好安全防護。

8、 處理結束後,組織對事件起因進行調查,並採取有效防範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鋭器傷後處置方法

1、 如不慎被鋭器刺傷,應立即採取相應保護措施,清創,對創面嚴格消毒處理,並進行血源性傳播疾病的檢查和隨訪。

2、 被HBV陽性病人血液、體液污染的鋭器刺傷,應在24小時內注射乙肝免疫高價球蛋白,同時進行血液乙肝標誌物檢查,陰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10ug、5ug、5ug按0月、1月、6月間隔。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篇14

一、根據衞生部、國家環保總局《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醫院產生的醫療廢物實施分類管理並實行登記制度。

二、醫療廢物的回收登記工作由總務科指定的專職回收人員具體負責。

三、醫療廢物的回收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

四、登記應準確、及時,數量真實並認真填寫,項目齊全,籤全名。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五、如將醫療廢物交由取得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應依照危險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六、醫療廢物專用《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保存時間為5年,不得隨意丟棄。以備環保部門和上級衞生部門檢查。

七、對每一批次醫療廢物交接的.數量和重量進行認真、準確的登記,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八、醫院感染管理科負責對醫療廢物的回收登記進行監管。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篇15

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衞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為加強我院的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切斷病源性的傳播途徑,有效地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精神,特制定我院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1、各臨牀科室、門診部主任、輔助科室負責人、社區服務中心負責人為本部門醫療廢物管理責任人,要經常性組織本科室人員認真學習《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增強管理意識,落實部門醫療廢物管理職責。

2、各科室對產生的醫療垃圾按《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分類收集,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醫療廢物要置於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容器內。

3、盛裝醫療廢物前,認真檢查醫療廢物包裝物或容器有無破損、滲漏。盛裝醫療垃圾達到包裝袋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袋的封口緊實、嚴密,以防在運送過程中遺撒。

4、化學性廢物中,批量報廢的化學試劑要交專門機構處理。

5、批量報廢含有汞的體温計、血壓計等醫療器械要交專門機構處理。

6、醫療廢物中有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在交醫療廢物集中處理前,應當就地消毒處理後按感染性廢物處理。

7、放入包裝袋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包裝袋或容器的外表被感染性廢物污染處要進行消毒處理或增加一層包裝。每個包裝物或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中文標籤,同時填寫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

8、醫療廢物運送人員每天將分包裝的.醫療廢物按規定時間、路線運送到醫院暫存地點並加鎖防盜,醫療廢物在院暫存時間不應超過2日。

9、收集運送醫療垃圾的專職人員要按要求做好自身保護,避免與醫療廢物直接接觸,同時防止包裝物或容器的流失或破損而造成醫療廢物的泄漏。

10、醫院醫療廢物暫存處必須由專人負責,應定期對暫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並做好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等安全措施。

11、醫療廢物暫存處管理負責人應當做好對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進行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數量、交接時間、處理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三年。

12、醫院感染管理專職人員要加強對醫療廢物管理的監督,定期向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彙報,特殊情況隨時報告。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篇16

(1)加強全員醫療廢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訓,捉高其管理的意識,人人蔘與管理,落實到位,責任到人。

(2)嚴格醫療廢物的分類管理。醫療廢物分為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上述廢物必須分類,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廢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體液、排瀉物污染的棉球棉籤、紗布、注射器、輸液皮條等一次性醫療物品、廢棄的被服、被隔離收治的傳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菌種、廢棄的醫學標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方法:病區、門診、檢驗科、產房、手術室等科室所使用後的棉球、棉籤、紗布,注射器、輸液皮條等感染性醫療垃圾、傳染病區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專用的黃色塑料袋存放。

——損傷性廢物:包括廢棄的醫用針頭、縫合針、解剖、手術、備皮刀、玻璃試管等。管理方法:病區、門診、檢驗科、產房、手術室將廢棄的醫用針頭、縫合針、解剖、手術、備皮刀放入專用的利器盒中。

——藥物性廢物:包括過期、淘汰、變質或者被污染的廢棄的藥品。管理方法:藥劑科、病區、門診等科室如有上述藥物性廢物一律用黃色塑料袋存放。 醫務人員、行政辦公室、醫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醫療廢物前,仔細檢查塑料袋有無破損、滲漏,存放的醫療廢物只能到達塑料袋的3/4後必須進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內的.所有醫療廢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區必須按照醫院規定的時間和道路運送醫療廢物、垃圾至醫院指定的暫存點。

(5)存放垃圾的容器、運送垃圾的車輛每日用含氯消毒劑1500/l或0 5%過氧乙酸進行消毒和清潔。

(6)對一次性醫療廢物,由專人進行回收,做好交接、數量登記,交科室當班人員簽名。

(7)醫院醫療廢物一律由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進行處置。醫療廢物暫存區域禁止吸煙、飲食,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定期用含氯消毒劑1500/l或0.5%過氧乙酸進行消毒和清潔。

(8)各科室不得私自處理上述任何污染廢物,如發現有違規者,由所在科室的負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後勤保障制度(通訊、車輛、設備、藥品、物資保障制度)

〔1〕、成立以分管院長為組長的物資保障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通訊、車輛、醫療設備、藥品和防護物資的需求方案和分配方案的制定,溝通與屬地突發事件工作指揮部物資保障組的聯繫渠道,保證醫療應急救援一線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醫療機構應急處置工作的醫療設備、常用藥品、防護物資的根本情況,瞭解相關的供求狀況,多渠道組織資源。

〔3〕、對局部採購困難的藥品,制定採購預案,疏通供應渠道,確保藥品的供應。

〔4〕、對緊急需求的物資、藥品、設備提出調配的方案,並負責落實。

〔5〕、必須保持車輛24小時處於待命狀態,不得用於非救援工作,駕駛員必須做好出車前、途中、完成任務後的車輛自檢自查工作;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常規急救藥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設備、急救藥品和器材使用要紀錄完整。

〔6〕、物資保障成員要保障通訊暢通,不得因通訊因素影響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篇17

一、醫療廢物的回收工作由指定的專人負責,後勤負責對醫療廢物回收全過程進行監管。

三、運送醫療廢物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標準預防原則做好個人防護和手衞生管理。

四、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隔離的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使用雙層黃色塑料袋包裝密閉收集,不得取出。

五、使用有明顯醫療廢物標識並達到防滲漏、防遺撒、無鋭利邊角的專用車輛,按照指定的`醫療廢物運送時間、路線,將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

六、在運送醫療廢物過程中應當確保安全,不得丟棄、遺撒醫療廢物,不得將不符合要求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防止醫療廢物的流失、泄露和擴散,並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七、運輸醫療廢物的專用車輛不得運送其他物品。使用後的運輸工具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後,應在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場所內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八、對回收的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九、禁止在運送過程中隨意遺撒、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向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盜賣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十、職業暴露防護用品配置齊全,專職回收人員熟練掌握職業暴露處理流程。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篇18

1.各科室所產生的醫療廢物必須嚴格按照衞生部和國家環保總局關於《醫療廢物分類目錄》標準分類放置。

2.科室所用醫療廢物分類放置容器(包裝袋、利器盒、週轉桶等)必須符合衞生部、國家環保總局的有關規定。

3.放入包裝物或容器內的感染性、病理性、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4.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5.包袋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6.隔離的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後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其所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袋物,並及時密封。

7.禁止醫療衞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轉讓、買賣醫療廢品。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和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8.發現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及時向院感辦報告。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篇19

1、各科室對在診療、護理、免疫等醫療活動過程中產生的醫療廢物,要按照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及時分類收集,禁止在病房和工作部位隨意丟棄。

2、收集部位要有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者文字説明。

3、收集醫療廢物要使用符合要求的容器和收集袋。

4、容器上必須有明顯的中文警示標識,每天清潔並用化學消毒劑消毒;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袋、容器外表面應當有中文標籤,中文標籤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説明。

5、放入包裝袋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6、盛裝的醫療廢物和普通垃圾達到包裝袋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密、結實。

7、包裝袋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袋。

8、應指定專人,根據廢物的產生情況,於每天按規定時間將本科室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和普通垃圾按規定路線運送至指定地點。

9、做好數量或者重量的.交接、登記、簽字,登記內容包括科室名稱、醫療廢物的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雙方簽字等。

10、定期組織學習國家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法律法規、省市及醫院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規定和要求。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篇20

嚴格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運送、暫存流程,做到依法管理,有效控制醫院感染,保證醫療安全和患者的健康。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管理規定。

1.醫療廢物暫存站工作人員每天按規定時間將本科室醫療廢物(感染性、損傷性)進行密封運送,嚴禁泄漏、擴散。

2.在收集運送醫療廢物前必須做好個人防護工作,穿工作服,帶工作帽、口罩、防水圍裙、袖套、乳膠手套、膠鞋,各種防護用品定期清潔消毒(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鐘)。

3.醫療廢物暫存站的醫療廢物轉移到市環保局指定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應嚴格執行醫療廢物轉移交接制度,交接時認真填寫危險廢物轉移四聯單。資料保存時間3年。如有以下情形時,應該做相應的處罰:

1、醫療垃圾收集人員應經常性的對醫療垃圾進行巡視,發現混有生活垃圾應及時清理,未及時清理的。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

2、醫療垃圾收集人員應經常性的對生活垃圾進行巡視,發現混有醫療垃圾應及時清理,未及時清理的。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

3、走廊,樓梯、病房內發現醫用棉棒、輸液袋、引流袋針頭等醫療垃圾。應及時清理。未及時清理的。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

4、在運送醫療垃圾時,出現泄漏、破損等情況的。未及時清理。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

5、醫療垃圾袋未貼標示或有缺項的。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1

6、運送人員未按照確定的時間、路線轉運到指定貯存地點,擅自改變運送線路。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

7、運送醫療垃圾未使用專用包裝物、封口未緊實、嚴密。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

8、抽查醫療垃圾袋,發現有混裝的,每發現一次。按標示對相關責任人扣罰10元。

9、運送醫療垃圾未進行登記,未有送交人簽名,接收人簽名的,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10、運送的所有醫療廢物如使用後的輸液瓶(袋)、輸液器等,未收集、運送到醫療垃圾暫存站,私自賣掉的,每發現一次,扣罰500元。

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篇21

一、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應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於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容器內。不得與生活垃圾混放。感染性廢物放置於黃色塑料袋內,生活垃圾放置黑色塑料袋內,有傳染性的廢物放置雙層黃色塑料袋內,利器放置於利器盒內,裝滿3/4時應封袋和封口,專人回收後集中處置。

二、廢棄的人體組織、器官、胎盤等高度污染的病理性廢物,應放置於雙層黃色塑料袋內用密閉容器運送。

三、特殊感染病人使用後的醫療廢物及生活垃圾,應放置於雙層黃色塑料袋內,專人密閉回收。

四、針頭、刀片等利器使用後必須穩妥地置於利器盒內,不得與其它醫療廢物混放,利器盒禁止重複使用。禁止將使用過的一次性針頭重新套上針頭套。

五、使用後的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使用後立即毀型,放置於黃色塑料袋內密閉存放,針頭放置於利器盒,3/4滿扎封袋、封口,由專人回收集中處置。嚴禁盜賣和隨意丟棄。

六、使用後的一次性採血、穿刺用注射器等,應連同針頭一起放置於利器盒內。3/4滿時封口,由專人回收後集中處置。

七、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由專門機構處理。

八、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温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應當由專門機構處理。

九、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後,再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十、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具有傳染性的排泄物,應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後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做到不泄露、不擴散、不污染環境。

十一、建立醫療廢物分類登記、交接制度,科室與專職收集人員雙方簽字,資料保存3年。

十二、收集和運送醫療廢物專職人員應加強個人防護,穿工作服、帶口罩、帽子、厚質手套等,必要時穿膠靴、戴防護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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