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檔案管理制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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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管理亦稱檔案工作。是檔案館(室)直接對檔案實體和檔案信息進行管理並提供利用服務的各項業務工作的總稱,也是國家檔案事業最基本的組成部分。現在,就來看看以下三篇關於公司檔案管理制度的文章吧!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司檔案管理工作,保證檔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順工作程序,明確工作職責,杜絕資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檔案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1、公司檔案工作實行二級管理,一級管理是指公司綜合管理部的統籌管理;二級管理是指各部門的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2、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員負責公司所有檔案資料的統一收集管理,各部門的檔案管理員負責本部門檔案資料的使用管理。
3、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檔案管理規定,認真細緻地做好檔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發揮檔案資料的作用。
4、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員有責任對二級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每年對二級檔案管理進行一次檢查驗收。
第三條 歸檔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戰略發展、生產經營、企業管理及工程建設等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資料均屬歸檔範圍。
2、凡屬歸檔範圍的文件資料,均由公司集中統一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擅自留存。
3、歸檔的文件資料,原則上必須是原件,原件用於報批不能歸檔或相關部門保留的,綜合部保存複印件。
4、凡公司業務活動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辦後均要及時歸檔;以公司名義發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備查。
5、業務活動中涉及金融財税方面的資料,由財務部保存原件;屬於人事方面的資料,由人力資源部保存原件;屬於工程建設方面的,由規劃建設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門應將涉外事務的複印件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6、由公司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應保留三份原件,綜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財務部及合同執行(或簽訂)部門各保存一份。特殊情況只有一份原件時,由綜合部保存原件。
7、在歸檔範圍內的其他資料,由經辦人整理後連同有關資料移交綜合管理部檔案室。部門需要使用的可複印或複製,歸檔範圍外的由各部門自行保管。
第四條 檔案保管制度
1、公司綜合管理部設存放檔案的專門庫房,各部門應根據保存檔案數量,設置存放檔案的箱櫃,並具備防火、防潮、防蟲等安全條件。
2、歸檔資料要進行登記,編制歸檔目錄。
3、檔案管理員要科學地編制分類法,根據分類法,編制分類目錄;根據需要編制專題目錄,完善檢索工具,以便於查找。
4、檔案要分類、分卷裝訂成冊,保管要有條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學。
5、庫存檔案必須圖物相符,帳物相符。
6、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所管理的檔案資料,瞭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規律。
7、根據有關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確定檔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終據此進行整理、剔除。
8、經確定需銷燬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編造銷燬清冊,經公司領導及有關人員會審批准後銷燬。銷燬的檔案清單由檔案員永久保存。
9、嚴格遵守檔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檔案流失的防護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員調離崗位前必須做好資料移交工作,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五條 檔案借閲制度
1、檔案屬於公司機密,未經許可不得外借、外傳。外單位人員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借閲。
2、借閲檔案資料,須經檔案保管部門負責人批准。閲檔必須在辦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攜帶外出。需要借出檔案的,須經檔案保管部門負責人批准。
3、借閲檔案,必須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4、借出檔案材料的時間不得超過一週,必要時可以續借。過期由檔案管理員催還。需要長期借出的,須經分管副總經理批准。
5、借出檔案時,應在借出的檔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標明卷號、借閲時間、借閲單位或借閲人,以便查閲和催還。
6、借閲檔案資料者必須妥善保管檔案資料,不得任意轉借或複印、不得拆封、損污文件,歸還時保證檔案材料完整無損,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7、借出檔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丟失時,要及時追查,並報告主管部門及時處理。
8、重要檔案、機密檔案不得借閲,必須借閲的要經分管副總經理同意,必須外借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二級檔案應根據資料的性質和部門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須保留的儘量留複印件,其餘資料交綜合管理部統一保存。
第七條 本制度從二Oxx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範本
1、總則
1、1為了加強對檔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為公司的發展和經營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稱的檔案,是指公司各個部門以及個人在從事工作和經營管理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對公司有保存價值和利益關係的各種文字 、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資料和記錄。
1、3公司所有部門和個人均有保護公司檔案的義務。
1、4公司的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方式,共同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便於公司在經營中的借鑑和利用。
1、5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檔案資料的管理。
2、檔案管理的機構與職責
2、1公司的檔案工作實行部門收集保管,辦公室統一歸檔的原則。
2、2公司辦公室為公司檔案管理的主管部門,對公司的檔案資料實行統一的歸檔和日常管理,並對公司各部門的檔案管理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具體工作由辦公室的檔案管理員負責。
2、3公司各部門為檔案管理的分管部門,負責管理本部門的檔案資料。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均應指定專人(兼職檔案員)負責收集、保管本部門的檔案資料並督促其及時歸檔。
2、4辦公室的檔案管理員和各部門的兼職檔案員均為公司的檔案工作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名單須報到辦公室進行備案,各部門的檔案工作人員如有變動須及時通知辦公室。
2、5檔案工作人員出現工作變動或離職時,應將其經辦或保管的檔案資料向接辦人員交接清楚,嚴禁擅自帶走或銷燬。
2、6所有檔案工作人員應忠於職守,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嚴守公司祕密,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檔案內容。
3、檔案管理
3、1檔案的歸檔
3、1、1公司應歸檔的檔案資料包括:行政文書檔案、人事檔案、營銷業務檔案、財務檔案、設備儀器檔案、生產技術資料檔案和基建項目檔案等。
3、1、2對於應當立卷歸檔的材料,各部門須按照規定,定期向本部門的檔案工作人員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據為已有。
3、1、3除人事檔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外,其它檔案資料均由辦公室負責整理分類,立卷和歸檔管理。人力資源部的檔案管理亦遵循本制度。
3、1、4公司各部門(人力資源部除外)的檔案工作人員應於每年的12月20日將本部門本年度的檔案材料移交到辦公室。
3、2檔案保管
3、2、1公司所有檔案資料均進行專人、專櫃管理。
3、2、2檔案管理員應做好檔案資料的立卷、案卷排列和編制案卷目錄等工作。具體的立卷工作,相關部門的檔案工作人員應配合檔案管理員進行。
3、2、3檔案工作人員應做好案卷的準確、及時歸檔,並根據檔案的密級和保管期限的不同,分類進行管理。
3、2、4檔案工作人員應參照國家的規定和公司<保密制度>,對檔案資料進行密級劃分,並確定保管期限,上報董事會,經批准後執行。
3、2、5所有檔案資料劃分四個密級:普通級、祕密級、機密級和絕密級。具體劃分標準見<保密制度>。
3、2、6檔案工作人員應注意檔案資料的保護工作,檔案的存放地點要做到“八防”:防塵、防潮、防火、防盜、防鼠、防蟲、防黴、防光。
3、2、7對於檔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級的變更和解密,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3檔案的查閲、借閲
3、3、1公司員工查閲、借閲檔案時,應嚴格辦理查閲(借閲)手續,由檔案管理員對查閲(借閲)人、所查閲檔案名稱、查閲(借閲)時間和歸還時間進行詳細登記。
3、3、2查閲(借閲)密級檔案時,如查閲人為<保密制度>中知曉範圍外的員工或公司外部人員,須填寫<檔案查閲(借閲)申請單>,經檔案管理員審核,批准人審批後方可進行查閲(借閲)。公司員工不得查閲(借閲)檔案內容與本身工作無關的檔案。
3、3、3檔案查閲(借閲)的批准權限:普通檔案由辦公室主任審批;祕密級檔案由行政總監審批;機密級檔案由總經理審批,絕密級檔案由董事長審批。
3、3、4原則上檔案原件概不外借,檔案室可對常用的檔案資料複製副本,供需要部門借閲,副本在使用部門使用完畢後,由檔案室回收、保管和銷燬,其處理等同於檔案原件。
3、3、5查閲、借閲公司檔案者應愛護檔案,不得在文件上作任何標記、標誌和塗改,不得損壞檔案。
3、3、6嚴禁公司員工未經允許私自對檔案資料進行復印和複製,否則將按照公司<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3、4檔案的銷燬
3、4、1對於超過保管期限或確已失去價值的檔案,檔案工作人員應定期銷燬。銷燬前,檔案管理員應將銷燬檔案3、4、2清單上報辦公室主任,經辦公室主任審核,報批准人批准後,方可銷燬。
3、4、3任何人不得私自銷燬檔案。普通檔案和祕密級檔案的銷燬由總經理審批,機密級和絕密級檔案的銷燬由董事長審批。檔案的銷燬具體見<檔案銷燬程序>。
3、4、4檔案銷燬時應有2人以上進行現場監督,嚴禁私自銷燬檔案。
4、附則
4、1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制訂,並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
4、2本制度報總經理批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4、3本制度施行後,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與本制度有牴觸的制度以本制度為準。
4、4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實用的企業檔案管理制度
1.目的
規範全公司的檔案管理。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所屬各部門檔案管理。
3.管理原則
分類分部門管理,行政部統一監管。
4.職責與權限
4.1各部門必須設兼職的檔案管理員,規範部門檔案管理。
4.2行政部不定期對各部門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每月至少抽查一次),對違反本制度的部門有權進行處罰。
5.檔案的分類
(1)證照類:如營業執照及各類證照。
(2)文件類:分外來文件和內部文件。
(3)制度類。
(4)合同類。
(5)計劃總結和會議紀要類。
(6)財務類。
(7)圖紙類:工藝文件、圖紙、説明書等。
(8)人事管理類:人事檔案、培訓記錄、健康檔案、安全、消防等等。
6.檔案的歸口存放部門
(1)公司級檔案存放在行政部。
(2)其它檔案由歸口部門負責存放。
7.檔案建檔要求
建立檔案時要有檔案編號和檔案目錄。
8.檔案裝訂
檔案須裝訂成冊保存,某些特殊珍貴的手稿、照片等,採用卷盒、相冊等保管。
9.保存年限
原則上公司重要檔案永久保存,進行檔案銷燬時經公司領導批准。
10 檔案日常管理
10.1 借閲
10.1.1 借閲手續
(1)各部門經辦人員因業務需要借閲檔案時,應出示經公司領導批准的《檔案資料借閲登記表》,經辦人在公司借閲登記表上簽字後方可借閲。
(2)檔案歸還時,檔案管理員填寫歸還日期。
10.1.2 檔案借閲審批權限
(1)證照類:由公司總經理或者其授權人審批。
(2)文件類:由行政部審批,財務、技術類等重要文件借閲須由總經理或者其授權人批准。
(3)制度類:由行政部審批。
(4)合同類:由公司總經理或者其授權人審批。
(5)計劃總結和會議紀要類:由行政部審批。
(6)財務類:由總經理或者其授權人審批。
(7)圖紙類:由總經理或者其授權人審批。。
(8)人事管理類:人力資源部審批。
10.1.3 借閲人不得轉借、拆卸、調換、損壞、複印所借檔案。
10.1.4 借閲人必須在規定期限內歸還所借檔案資料。借用檔案原則上當日必須歸還,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七天。
10.1.5 若人為丟失或損壞檔案,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行政部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內部行政或經濟處罰。
10.2 銷燬
10.2.1 公司任何個人或部門非經公司批准,不得銷燬公司檔案。
10.2.2 銷燬前按照清冊清點,銷燬時由行政部監督銷燬,銷燬後相關人員在清冊上簽名,並將監銷情況存檔。《檔案銷燬審批表》由行政部永久保存。
10.3 移交
10.3.1 需要進行移交的檔案,需由檔案員編制《檔案移交登記表》,報公司負責人審核批准並指定其監交人後,方可進行移交。
10.3.2 移交前,按照清冊清點;移交後,在清冊上簽字,《檔案移交登記表》一式兩份,移交方和接收方各一份並永久保管。
11. 如有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公司對其進行行政、經濟處罰,嚴重時移交司法機關。
12.附則
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經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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