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衞值班管理制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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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衞值班管理制度 篇1
一、門衞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二、校門必須24小時上鎖,實行全天候封閉管理。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四、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五、寄宿學生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准,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景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指定陪同人員,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再持請假條到門衞處填寫外出登記表後,方能與陪同人員一同離校。門衞嚴格登記並要妥善保存學生請假資料。
六、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景經門衞批准除外)。
七、凡外出學生,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必須有指定陪同人員,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衞必須認真檢查,並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後通知學生領取。
八、門衞負責校門一帶衞生保潔,堅持每一天清掃一次。
九、門衞負責收發學校報刊雜誌。
門衞值班管理制度 篇2
1、學校門衞實行24小時值班。定時打點巡更。
2、門衞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門衞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本校學生出校門須有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7、早晚按時開關大門。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
門衞值班管理制度 篇3
一、校園巡查應遵循“預防為主、確保重點、維護秩序”的原則。
二、每天24小時負責校園的巡邏執勤和安全管理、檢查、監督工作,維護校園的秩序和安全。
三、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人身傷害、防交通事故的“四防”工作。預防和制止校園內違法犯罪活動以及災害事故。
四、必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執勤時間內嚴禁喝酒。認真填寫巡查記錄,對當班時發生的情況應明確交代和詳細的文字説明。
五、加強對要害部位、重點部位的巡查,做到勤檢、勤看、勤查,不放過任何疑點,發現可疑情況和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置並立即向學校報告。
六、協助處置校區非法集會、起鬨、打架鬥毆等突發事件。
七、做好外來人員的登記工作,對進入校園內的閒雜人員以及從事商業活動的人員要嚴加盤查,必要時送學校處理。
八、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防爆器材和設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參加消防安全的宣傳、檢查及器材的維護和管理工作。發現火情要及時撲救,並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報告;情況緊急時,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求助。
九、用好管好屋內的監控,保持其正常運行。
十、隨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門衞值班管理制度 篇4
一、值班教師在學生放學,升降國旗,早操、課間操和其他集體活動時,應根據值班安排到達指定位置,認真履行值班職責。
二、值班期間應及時糾正制止學生上下樓梯、進出門口速度過快、互相擁擠的現象。學生因故摔倒在地,值班教師馬上命令後面的學生停止前進,及時扶起摔倒的學生,避免事態惡化。
三、隨時清理可能堵塞樓道、樓梯、樓門、校門的學生、家長、車輛和物品。
四、週一升國旗,週二至週五教師早操時,值班教師應停止廣播操等集體活動,提前守候在值班地點。如因故不能到崗,應主動協調同事予以頂替。
五、學生參加課間操、降旗儀式和放學時,值班教師聽到下課鈴聲後,應馬上停止教學活動,爭取第一時間出現在值班崗位上履行職責。
六、如有出差、外出辦公、臨時請假等客觀因素,值班教師應主動協調同事代替值班,並將頂班教師姓名和頂班時間報告總務主任。
七、學校根據教職工任課年級、班級和辦公室,制定輪流值班安排表。
門衞值班管理制度 篇5
一、門衞巡邏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遲到、早退,不準擅離職守。
二、門衞巡邏人員要盡職盡責,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情,不得在值班室閒談或搞娛樂活動。
三、加強門衞管理,嚴格進出人員出入手續,對攜帶公共物品外出者要查驗。
四、加強外來人員管理,做好出入登記,必要時需查驗證件手續,無正當理由一律不準進入幼兒園。對於不能説明事由或者不能出示有效證件的來訪人員,一律不得放行。
五、有來訪者,應與相關人員聯繫並做好登記後方可入內。
六、幼兒園師生離園後,巡邏值班人員要實行清園,檢查用電設備是否全部關閉,鎖好所有的安全防護門。
七、配合值班領導做好幼兒的入園、離園安全工作,發現師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報告。
八、雙休日無師生活動時,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園內。
九、嚴格交接班手續,詳細記錄值班情況,搞好室內外衞生,確保良好的值班環境。
十、不經允許,對強行闖入幼兒園者,門衞要立即報警並報告幼兒園領導和值班負責人,採取措施最大限度保護師生的安全。
門衞值班管理制度 篇6
一、門衞、值班、巡查人員應嚴格遵守值班制度,保持高度的工作責任心。
二、接班人員需提前5至10分鐘做好接班準備,交代未辦事宜和已轉辦事項。
三、當班人員對受理事項要負責落實,對未盡事項,要及時轉報有關部門和分管領導。
四、夜班值班人員當班期間,不允許帶外單位人員到值班室陪同值班。
五、交班前要做好室內清潔衞生工作。
六、護場人員值班期間對看護區域進行安全巡視,嚴禁在值班室或調度室內休息,飲酒或閒聊以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七、在工作期間嚴禁中途脱崗,睡覺。
八、護場人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應互相在記錄本上籤上正常過異常及交接班人姓名。
九、值班人員對收班車輛要認真做好車內設施的記錄工作。
門衞值班管理制度 篇7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衞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門衞管理制度如下:
一、車輛管理
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校且不準停靠在校門口,可以停靠在校門外楊山路南側;需進校車輛須經領導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入內,同時必須按指定路線行駛停放;運輸工具或材料的工程車輛和攜帶物品外出者,應憑主管部門的批條可以進出校門。
二、學生出入大門規定
1、走讀生早晨6:30後可以進入學校,下午5:40要離校;住校生週日下午3:00後可以進校,週五下午3:30要離校。
2、走讀學生在上放學期間正常進出校門並必須着裝學生校服(無校服者門衞要盤問登記反饋,否則不準進入學校)。
3、住校生從週日下午來校至週五下午離校期間,不準私出校門。
4、學生如有特殊情況(生病等)出校門,必須憑班主任或值班領導的批條(批條由德育處統一制定,班主任統一領取),並在約定時間內按時返回學校。學生出校時,門衞收回出門證並予以登記。學生返校時,憑出門記載進入學校。
5、學生翻越圍牆進出學校,一律按違紀進行處分。
三、學生家長來校看望學生有關規定
1、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平時不接待來訪者。家長需經邀請並辦理相關手續後來訪。家長主動來訪需要經過被訪者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來訪。(門衞應驗查家長的有效證件如:身份證、工作證等)
2、住校生家長來校送衣物不得進入學校,需在門衞登記領取回執並由門衞負責通知學生領取。
3、週日下午3:00後住校生返校時,隨同家長經門衞確認後可以進入校園。
4、週六週日因活動需要進校的學生或人員需主辦者的説明同意後方可進校,否則不得入內。主辦者要對準許進校的人員負責。
四、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
1、校外人員因事來訪的,經被訪者同意後並辦理相關手續後進入校園(門衞要檢查入校人員的有效證件如:身份證、工作證等)。
2、校外人員無正當理由到校或形跡可疑者,門衞值班人員不得讓其進入校園。如果外來人員強行入內,門衞值班人員要強行制止並及時報警,以防止意外發生,必要時採取強制措施。
3、學校受訪對象接受校外人員來訪,應在《來訪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來訪人員離校時,應將該表的《回執》交回門衞值班室。
4、門衞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如果因執行封閉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損害,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五、物品進出規定
1、學生及員工攜帶物品出校門,必須出示有關部門出門證件。
2、外單位物品進入校內,嚴格驗看送貨單,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工程車輛出校門必須有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經檢驗核實後方可放行。
六、違規的處理措施
1、學生違反上述規定,由門衞交德育處處理,德育處扣減班級考核分,並通報班主任,嚴重者將給予紀律處分。
2、門衞違反上述規定,除德育處批評教育外,還應按事業局考核規定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七、檔案管理
門衞負責人要每月分類整理檔案資料。相關表格要提前到德育處或校辦領取。
全體師生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火、防盜、防毒措施,強化安全防範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發現任何意外事故跡象,及時報告學校或公安部門。
門衞值班管理制度 篇8
一、進場設備驗收
1、進入施工現場的生產設備,由安全科監管項目部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試運行情況、隨機附(備)件、工具、外觀質量、合格證明、技術資料、保修書、認為供應方應提供的其它資料等。
2、設備經安全科、項目技術人員初步驗收,對不合格的產品可向供應方提出退貨或更換、對確認為合格的產品必須報項目監理工程師複驗,新購置的產品設備經複驗合格後需辦理設備交接手續,有關參驗人員需做好交接驗收簽證記錄,並保存。
3、驗收合格產品設備應及時登記入冊並建立設備台帳。
二、使用安裝
1、設備使用由項目安全員和機械員具體負責監管,實行定人定機定崗,大型設備(塔吊等)實行機長負責制,嚴格按機械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並做好技術安全交底,明確職責。
2、設備安裝前必須報安全科審查,安全科應認真核查,安裝單位的資質、安裝上崗人員的資格、裝拆專項方案,合同簽訂和安裝位置是否與施工組織設計相吻合。
3、設備安裝後需經安全科驗收,驗收合格後,報項目監理工程師複驗,大型機械設備(塔吊、人貨兩用電梯、型鋼井架等)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嚴禁未驗收先使用。
4、安裝單位必須提供安裝過程的相關資料,項目部根據相關資料,驗收記錄,檢測報告,記入安全台帳。
三、維修保養
1、設備保養分級:
一級保養——對施工機械設備的潤滑和堅固聯結件的作業。
二級保養——對施工機械設備進行堅固聯結件,調整傳動及制動機構的作業。
三級——四級保養——對施工機械設備進行解體檢查,更換零件及除繡補漆的作業。
2、分級保養的時間週期:
a)每次保養週期間隔不超過8小時;
b)一級保養週期不超過100小時進行一次;
c)二級保養週期不超過300小時進行一次;對行走動臂式塔機、型鋼井架、
人貨兩用電梯每轉場前進行一次;
d)三級保養週期不超過800小時進行一次;
e)四級保養週期不超過1600小時進行一次;
f)新的或大修出廠的施工機械設備在走合期滿後進行一次走合保養。
3、設備運行管理
(1)大型設備機械設備運行每班必須進行交接班手續,交班者在交班前應清潔、整理工作場地、隨機維修工具、運行記錄等。接班者應檢查機械是否正常及交班前工作是否完畢,然後接班。
(2)項目部的大型設備應建立隨機檔案,包括合格證明、技術資料、使用説明書、機械交接記錄、運行狀況記錄、運行工時記錄及維修、保養記錄等,由項目部保存。
(3)每班的設備操作人員應按設備實際運行時間作為設備運行工時及運行狀況記錄,累計的運行工時作為設備保養的依據。
4、維修保養編制和執行
(1)年初項目部應制定生產設備維修保養計劃。對機械設備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計劃與保養相結合。大型設備的維修保養應委託生產廠者或有資格的廠家進行維修,並對設備維修保養做好記錄。
(2)設備維修保養由項目部自行負責,項目部機修人員具體操作,操作人員必須在上下班或交接班前進行檢驗設備技術性能,確保生產設備安全運行。
(3)設備不得帶病運轉,確保操作人員與設備的安全,發現不規範的操作時應馬上責令改正,做好記錄,發現嚴重問題時應停止操作,報項目經理處置。
(4)工程竣工後,設備退出工地前應進行一次徹底保養,使設備技術性能儘可能恢復到設備説明書要求的水平。
(5)安全科應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部生產設備進行檢查其維修保養情況,發現機械性能不能達到其技術要求能力,應責令暫停使用。
四、生產設備配置
1、經營部在編制標書,工程部編制大型施工組織設計前,參加投標的項目部應及時提供投入該項目的設備清單,供編制參考。
2、項目部如需某大型設備而不具備時,可向社會有相應能力的公司租賃。
在租賃前應雙方簽訂租賃合同,並索取設備相關資料。架體、設備安裝驗收制度
1、井架須為型鋼井架,生產廠家必須提供上級主管部門鑑定的產品合格證及生產許可證。
2、井架在搭設和拆除前必須編制詳細的搭設和拆除方案,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編制和落實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能有效保證搭、拆的順利進行。
3、井架在安裝完畢後,必須經上級安全主管部門或公司安全科驗收合格,簽字蓋章,掛合格證後方可使用。
4、架體中各類安全設施必須能靈活使用,如:防護柵、停靠裝置、防墜裝置,及附牆裝置必須滿足安全要求。
5、加強井架及設備的維修保養,有關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門衞值班管理制度 篇9
一、學校開(關)門時間:
上午:7:00~11:30;下午:2:00~5:30;晚上:6:30~8:50(注:超過關門時間,非校內人員無任何證件者一律不得入內。)
二、門衞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按章辦事,接傳電話,及時處理、報告突發事件。
三、門衞人員認真做好報刊收發、通訊聯絡工作,外來郵件要妥善保管,並及時通知收件人領取。
四、門衞人員早上、中午、晚上做好校內巡邏工作,防止學生爬牆外出,防止不法分子投毒或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及時檢查辦公樓、教學樓、宿舍樓的鎖門工作,關掉不必要的照明設備。
五、外來人員、外來車輛進校,值班人員必須詢問,對可疑人員、車輛進出要及時彙報,嚴禁精神病患者、拾荒者、閒逛人員進入學校。
六、家長來訪,必須先在門衞處等候,並辦理登記手續,家長不準隨意上宿舍樓、教學樓。
七、在上課期間,不準任何同學隨意進出校門,特殊需要的,要有教師批條。住讀生離校前要填寫好離校登記表內的內容,門衞要過問家長的身份,嚴格把關。門衞人員不能私自讓學生隨意離校。
八、學生在校期間,門衞人員不準幫任何學生賣(買)東西。
九、要保持門衞室的衞生清潔,無關人員不得在門衞室內逗留。
門衞值班管理制度 篇10
1、巡邏人員在巡邏時要保持高度警惕,做到機警,反映靈敏,處事果斷,保持高度的自衞意識和防範意識。
2、巡邏人員巡邏時每組不能少於2人,每半小時在巡邏區域內巡邏一次。重點要加強對辦公樓、車間庫房及公司財務存放地的巡邏。
3、巡邏人員巡邏時要攜帶警棍、手機、對講機、巡邏燈等防範及巡邏必備用具。
4、巡邏人員要盡職盡責,不得脱崗、不得睡覺、不得從事與巡邏無關的事宜。
5、巡邏時發現可疑人員、可疑情況或有現場作案情況要立即通知當晚所有值班巡邏人員對可疑人員或案發現場進行圍堵,同時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6、巡邏人員要加強責任心,提高警惕,克服麻痺思想,認真負責。
7、巡邏人員要了解和熟悉單位內部區域情況,熟悉巡邏路線,熟悉防範重點,熟悉重點保衞部位,熟悉報警方式,熟悉與單位值班帶辦領導的聯繫方式。
8、巡邏人員在案件高發期和節假日,要加強單位內部的巡邏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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