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十篇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十篇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篇1

1.學校大門是安全保衞工作的重要部位,管理好門衞是每一個教職工、家屬、學生應主動配合的義務。學校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謝絕所有校外閒雜人員進入。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十篇

2.校大門前嚴禁擺攤設點和停放機動車輛,所有財物進出學校都要經保安查驗,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門衞檢查許可不得出入校門,所有車輛一律按劃定或保安臨時指定位置有序擺放。

3.本校學生進入校門一律佩戴、主動出示胸卡,無胸卡者一律要查驗登記。上課時間(含課間休息)師生謝絕會客,學生家長約見老師一律在門衞值班室電話聯繫、會面。老師約見學生家長一律憑“預約條”,上課和課間學生不得外出,特殊情況須持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批假條”。

4.凡來我校辦公事者須經門衞保安同意並辦理來訪登記手續,外單位來我校體育鍛煉或開展其它活動須經保衞科、校領導批准同意並且以口頭、電話或文字的形式直接告之門衞,他人轉告無效。連續來校三天以上的須到保衞科辦理“臨時出入證”。

5.對違反上述規定者門衞保安應妥善處置,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者值班、保安人員有權處理,情節嚴重者交保衞科或送公安派出所處理。

6.門衞保安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完成保衞科交辦的其它任務。上學、放學高峯應主動維持交通秩序,防止校外不良青少年對我校學生進行騷擾、誘惑。對工作不負責任、擅離職守、造成不良後果者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篇2

1、值班人員必須以高度的責任感和警惕性堅守崗位。

2、值班人員按學校規定時間開啟和關閉大門。

3、出進人員和車輛應接受和配合門衞值班人員的檢查,門衞認定可疑的,有權盤查。否則,門衞值班人員應拒絕其進出學校。

4、外來車輛入校,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准予進入。

5、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的物品進入學校。

6、校門周圍不準寄放任何物品,以保證出入暢通;

7、值班人員應及時指揮車輛出入、停靠,確保大門暢通無阻。

8、值班人員對出入學校的人員,應嚴格進行登記,並收妥有關憑證或。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篇3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衞制度:

1、學校門衞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學校公物管理制度

一、學校要經常對師生員工加強愛護公共財務的教育,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破壞公物為恥的思想意識,保持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的優良作風。

二、總務處對保管人員明確保管責任制,務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盜等工作,安全可靠,經常保養,教學、辦公用品按規定審批手續輸發放。

三、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和維修。總務處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和其他人員對校產校具進行盤點,檢查,瞭解使用保管情況,並向校長提出損耗和報廢報告,維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進行,急需修理的則及時進行修理。

四、嚴格執行賠償制度,對因責任事故損壞或遺失公物,師生員工一視同仁,必須按有關規定賠償,對因管理人員工作不善造成人為損壞或丟失的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學生畢業和教職工調出,所借公物應如數收回,不得帶走或轉讓他人,缺少、損壞的.要按價賠償,對學校一些貴重或市場短缺的物品,如損壞丟失或故意佔為己有,要加倍賠償。

五、校產校具管理人員要定期全面檢查校產校具使用、管理情況,並公佈檢查結果。學校對工作認真負責、愛校如家的管理人員予以獎勵,對因工作失職而導致損失者和破壞公物屢教不改者,除按規定賠償外,還要按情節予以紀律處分。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篇4

一、學生獎勵方案

1、每週行為規範優勝班級評比加1—3分

2、作為班級之星、校園之星評比的一個項目

3、每學期末評比“校園安全小衞士”,發給獎狀,並記入檔案

4、

在各級各類評比中,同等條件下,獲得過“校園安全小衞士”的同學優先考慮。

二、教職工獎勵方案

(一)班主任獎勵方案

1、作為學年末班主任考評的`一個項目,加分的具體分值視班內學生舉報的次數與價值決定。

2、在優秀班集體評比中,同等條件下,獲得“校園安全小衞士”同學人次多的班級優先考慮。

(二)教職工獎勵方案(包括班主任)

1、安全事故及事故隱患舉報事項一經核查屬實,將給予舉報人一定的精神獎勵或物質獎勵。

2、對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隱患的舉報人,給予精神鼓勵。

3、對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隱患的舉報人,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4、對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隱患的舉報人,能在第一時間妥善解決或消除安全隱患的,在年終考核中加1—5分,同時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5、同一內容如有多人舉報的,則獎勵第一舉報人。

説明:已列入學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舉報項目,不再予以獎勵。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篇5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衞制度:

1、學校門衞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學校對學生實行封閉管理,住宿生有事需持班主任、宿管老師簽字的請假條方可離校。走讀生來校和放學須憑胸卡,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走讀生請假需持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離校。

7、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篇6

根據上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以下制度:

1、開、關門時間:

冬季:早上6:50開,晚上9:40關;

夏季:早上6:30開,晚上10:10關。

2、早上學生到校後直到下午放學業,除中午回家吃飯的同學外,其餘同學不得出校門,中午回家吃飯的同學必須憑特殊校牌方可進出校門,校牌不可轉借、轉讓;無理取鬧或強行進出者,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後果的要後果自負。

3、學生及家長外來人員上課時間不得到校內會見學生和老師,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領導批准。

4、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和搭人,未經許可的機動車不得進入校內,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5、禁止收購、買賣東西等其它閒雜人員進校。教職工來客和家長來訪,門衞應查詢核實,學校友鄰單位及領導來校也應該接受查詢。其它外來人員應無條件接受門衞查詢並作好登記,經門衞允許後方可入校,如強行入校,情節嚴重者由治安室外理或報請派出所處理。

6、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學校騎車、打球和進行影響學校工作、教學秩序的活動。

7、從早上7:50至晚上19:00為門衞值班時間,冬季從早上8:00—至晚上18:00。如果在此時間內擅自離開崗位者,看時間長短,按曠課折算處理。

8、門衞未站崗時間應對校內安全每天至少進行兩次巡查,有異常及時登記報有關領導解決。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篇7

1、學校門衞值班人員負有確保全校師生的人生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的重要職責,應始終提高警惕,增強安全意識,準時上崗,不得擅自離崗。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學校門衞值班人員應參加上級相應機構和學校組織的崗位培訓,應儘量做到持證上崗;接受學校組織的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職責。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4、維護好上、放學期間校門口秩序,制止學生、家長在校內騎自行車,督促師生自行車、電瓶車有序、規範擺放。保持門衞室及周圍的'清潔衞生。

5、按時做好大門的開關工作,做到門開人在。

6、課間不允許學生外出,如有外出學生須有由相關教師簽字的請假條,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離校。

7、對違反學校紀律的學生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對事件進行記錄,或直接向班主任直至政教處反映。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9、晚上值班要定時巡視校園,發現問題要及時彙報或報警。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篇8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衞管理制度:

1、學校門衞實行24小時值班。

2、門衞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門衞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本校學生出校門須有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7、早晚按時開關大門。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篇9

學校門衞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如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准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本校教職工憑學校統一製作的工作證進入學校,本校學生憑校牌進入學校。

2、門衞室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衞室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4、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門衞室對照學生證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校通報、登記、引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門衞處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必要時,要求外來人員將有效證件(身份證、工作證)放在門衞室,待離校時領走。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衞室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衞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衞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並登記後進入。

(四)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教職工車輛進入學校要先與門衞室打招呼,並按學校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

3、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學校工作人員的引領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驗制度

1、門衞室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2、門衞室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進行查驗,憑學校簽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單,查驗核實並登記後方可放行。

3、門衞室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要按照規定時間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監守崗位,及時開關校門。

二、對外來人員要熱情接待,問清來由,並填寫好來校登記表,做到不隨意放行,也不與外來人員吵鬧。

三、嚴禁車輛在上課時間進入校園,確因辦理公務進入者,經許可後方可駛入,並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

四、對攜帶、運載物品出校門人員,要嚴加盤問,見證明信後方可放行。

五、嚴禁小商、小販和拾破爛者進入校園。

六、值班人員在中午、下午放學時間負責檢查、維持學生放學路隊秩序。

巡邏制度

為認真做好學校治安保衞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創建一個安全、安定、文明的教育環境,特制定治安巡邏制度如下:

一、巡邏人員要按時到崗,盡職盡責,做到不遲到、早退或無故離崗。

二、巡邏人員要在早、午預備鈴前和課外活動等時間對校園內外進行巡邏,檢查有無違法亂紀現象及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三、巡邏人員要對每天的巡邏情況及時做好記錄,以備查找。

四、若遇到特殊情況,要妥善處理,並及時向領導彙報。

門衞制度

為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師生安全,對外來人員及校內人員進出校門作如下規定:

1、外來人員進出校門必須嚴格盤查登記。來訪人員須與學校被訪人員電話聯繫對接,經身份確認登記,並填好會客聯繫單後方可進入校園,離開學校時需記錄好離校時間。

2、上學放學時,家長接送孩子時須在校門外等候不得進入校園,各類車輛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不影響其它車輛通行。

3、允許進入校園的車輛校內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4、所有學生在校期間中途不能出校門,如遇生病等特殊情況必須向班主任請假登記後,通知傳達室並在家長接送時方可出校門。

5、保安人員要嚴格履行職責,上班期間身着保安制服,攜帶安保器械,在學生上下學時段必須站到校門口指揮和巡視,發現問題向值班領導報告並及時處理。

學校公共衞生管理制度

1、全校師生員工必須樹立講衞生光榮、不講衞生可恥的新風尚,人人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

2、講究個人衞生,衣着整潔,不亂吃零食,不帶食品、飲料(飲用水除外)進入教學區,注意鍛鍊身體,預防疾病發生。

3、維護公共衞生,不隨地吐痰,不隨地丟食物渣和廢紙等雜物,不亂倒垃圾。

4、教師不在公共場所吸煙,學生不吸煙。 5、定期進行衞生常識宣傳,召開衞生知識和疾病預防知識講座。

6、加強對食品衞生的監督,指導和督促環衞工人,搞好公共廁所的清潔工作,積極組織開展滅鼠、滅蠅、滅蚊、滅蟑螂活動。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篇10

為維護好校園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衞工作規定如下:一、門衞工作人員要憑證文明上崗、認真執勤。保持門衞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衞室。

二、進校人員必須登記掛牌,門衞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繫,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保持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政教主任簽名的出門單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後,才能放行。

六、做好報紙、信件、雜誌的收發工作,教工訂購的物品,到門衞室領取。

七、確保學校上課和下課鈴聲的準確,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八、確保學校監控錄像圖像清晰,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九、門衞工作人員要做好教學樓、綜合樓、行政樓的每天開關門工作,和人員清場工作。

十、門衞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衞室始終有人執勤。篇三: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衞管理制度:

1、學校門衞實行24小時值班。

2、門衞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門衞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本校學生出校門須有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7、早晚按時開關大門。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xuexiao/0poq33.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