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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門衞管理制度十二篇

公司門衞管理制度十二篇

公司門衞管理制度 篇1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保衞工作,明確門衞值班人員的責任,切實保障院內的正常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營造和諧優美的工作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門衞管理制度十二篇

一、門衞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執行《公司門衞安保制度》,恪盡職守、文明執勤。

二、門衞值班人員要做到二十四小時值勤。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並作好記錄。

三、凡進入本院內人員均須驗明身份,對外來人員憑介紹信或有效證件本人登記後才允許入內。若有特殊情況,應聯繫被訪人同意後,方可進入。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院內。

四、門衞人員應保持院內清潔、衞生、安靜;嚴禁在門衞值班室內飲酒、打牌、逗留無關人員、閒聊、打鬧;值勤人員要講文明禮貌,不得態度粗暴刁難來客來訪。

五、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入院內均需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凡協作單位、施工單位的非本院內物資進入院內時,需在門衞值班室登記,末經登記的物資不得放行;凡購買、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資運出須持有效證明,經核對無誤後方可放行。

六、門衞負責調動、管理和維持公司的上下班車輛停放秩序。外來車輛進入院內,應先檢查詢問並作好登記,不得亂停亂放。

七、門衞保安人員負責做好郵件的登記、簽收、分發工作;院壩衞生打掃和花草修枝澆水,督促垃圾按時清運;員工下班後,關好大門並經常巡查,不得離崗。

八、以上制度,必須嚴格執行。若有違規,一經發現,一次公司進行批評教育;二次處罰金100元;三次處罰金500元;若屢教不改,作離崗處理。

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集團綜合辦。

十、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X有限公司

公司門衞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維護公司資源和生產安全,確保人員、車輛、物資出入安全有序,提高公司形象。

二、範圍:

公司所轄的所有場合之出入管理與值班管理。

三、門衞崗位職責

(一)負責廠區人員、物資出入等管理工作;

(二)負責並督促公司員工上下班打卡考勤,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考勤紀律;

(三)做好廠區安全保衞及巡查工作;

(四)對非本公司人員、車輛進出廠區要實行查詢登記;

(五)信件、報紙以及快遞及時送至辦公室,密件或限時信件及時呈送有關領導;

(六)做好責任區域內的衞生環境打掃和保持工作。

四、人員出入管理

(一)公司員工

當班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公司,除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採購、司機等外勤人員外,其它員工確需外出,應如實填寫員工外出單,交門衞處;部門主管以下員工外出,須由所在部門主管審批;部門主管外出,須由分管該部門的副總審批;不符合上述手續者,門衞不準放行。強行外出者,應立即上報總經辦,按照曠工半天處理並通報批評。上班期間非因公外出,外出時間將按月累計。因公司原因造成的提前下班(如缺料、斷電等特殊原因),憑行總經辦通知門衞處後方可離開。

(二)外來來訪人員

1、有人員來訪時,值班門衞應先詢問來訪目的,確定來訪人員所屬類別。

2、若重要人員(重要客户、政府人員等)來訪,無需填寫《來訪登記表》,值班門衞要做好車輛停放指引工作,並且及時通知相關接待人員,做好迎賓工作。

3、若一般性人員來訪(業務合作方、供應商等),按以下流程辦理:

(1)如有提前預約,值班門衞應要求來訪者出示有效證件核實來訪者身份,確定無誤後引導來訪者到會議室等候;

(2)如無提前預約,值班門衞應詳細詢問受訪人信息及來訪事由等信息,並打電話與受訪人核實。在徵得同意後,由來訪人員出示有效證件並填寫《來訪登記表》,並在門衞室等候。對拒絕填寫或不如實填寫《來訪登記表》的來訪人員,門衞值班人員有權禁止其進入公司。

(3)若受訪人不在公司,也沒有及時委託公司其他人員代為接待,此種情況下,門衞值班人員應當禁止來訪人員進入公司。

(4)進入公司的來訪人員來訪結束後,門衞值班人員應要求受訪人在《來訪登記表》簽字後,方可讓來訪人離開公司。

(5)一般性的人員來訪時,值班門衞應該指引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處。特殊情況需要進入廠區的,應徵得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同時,門衞值班人員應做好車輛進出公司時的安全檢查工作。

4、如有特殊人員來訪(蓄意滋事者等),門衞值班人員應做好解釋、勸説工作。對不聽解釋或勸説無效仍強行進入公司的,門衞值班人員應向行政部報告情況,由行政部人員酌情處理。對情況嚴重的可直接撥打報警電話(110),請公安機關出面幫助處理。

五、物資出入管理

(一)公司物資

物資出廠需倉庫管理員開具出庫單報部門主管簽字批准後,門衞根據單據核對物品無誤並登記後方可出公司。

(二)外來物品

供貨商送貨入公司,應辦理外來人員登記手續,並註明送貨的產品名稱;出公司時,門衞根據物資入庫票據,核對無誤後放行。

六、車輛管理

(一)公司單位車輛

1、公司車輛外出

a)運送物資外出,駕駛員應主動出示出庫單,接受門衞值班員檢查和登記;

b)外出採購,駕駛員應主動接受門衞值班員登記後方可外出;

2、門衞值班員應對車輛進行停放引導,維持停放秩序;

3、進出車輛如有損壞公司財物,門衞值班員應報總經理辦公室,責其照價賠償;

4、上班期間乘車外出的公司員工(除司機外),也需持有外出單。

(二)外來車輛

1、外來車輛因公進入公司,應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填寫會客單,並將有效

證件置於門衞處後方可進入公司。會客結束後,憑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換回有效證件方能離開公司。

2、郵局、快遞以及物流公司等車輛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廠區。廠區內人

員郵件、包裹等物品,由門衞簽收、登記,後通知收件人至門衞處領取。

七、日常巡查管理

1、巡查時間:下班後對廠區進行巡查,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夜間每三小時巡查一次;

2、巡查範圍:公司廠區內;

3、巡查時做到多看、多聽,若有問題,立即報總經辦;

4、巡查時注意人身安全,遇突發事件立即向總經辦彙報,並對事件做詳細記錄。

八、各類緊急情況處理

(一)火災應急處理預案

1、若發現火情,值班門衞應立即趕往火災現場確認並及時通知總經辦,迅速切斷所屬電源;

2、如果火勢在可控範圍內,應當立即採取有效的滅火措施,正確使用廠內消防器材、滅火器進行自救;

3、如果火勢災情較重,應當立即報警(119),報警時要闡述清楚單位、地址、起火部位、燃燒物品、報警人姓名、手機號碼;

4、報警後,值班門衞應及時開啟公司大門,確保通道暢通,並引導消防車進入;

5、視火勢大小,及時正確的引導相應的人員疏散及開展重要物資搶運作業;

6、指揮引導在廠員工正確使用廠內消防器材、滅火器自救,採取積極滅火措施,控制火勢發展,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盡最大努力搶救受災物資和設備。

(二)盜竊應急處理預案

1、若發現可疑人員,門衞值班人員應當立即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對其進行跟蹤、監視、查問等;

2、若發現盜竊行為或者盜竊者欲逃離現場,門衞值班人員應當立即對其進行阻攔並報告總經辦;

3、總經辦相應負責人應立即到現場瞭解事件情況,必要時可以報警(110),請求公安部門協助調查解決;

4、竊盜處理以後,分析產生原因,對防範不到位的方面及時整改,並向相關部門報告備案。

(三)打架鬥毆應急處理預案

1、發現相關人員有較大情緒或發生爭吵時,值班門衞應主動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穩定事態的發展,以防止事態的擴大;

2、如果發現雙方衝突過大而發展至打架鬥毆,值班門衞在勸解無效,對雙方的過激行為無法進行有效約控制時,應立即通知行政部到現場進行阻止;

3、如果鬧事雙方持有兇器,值班門衞應當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將兇器攔下,如果無法進行有效控制時,應當立即通知行政部並報警(110)請求公安部門協作解決,對衝突過程中受傷人員,應當立即實施有效可行的搶救措施。

九、考核

(一)門衞室及周邊要保持乾淨,物品放置應定位規範。

(二)無關人員不得在門衞室逗留、閒聊、嬉笑、打鬧、藉故刁難、糾纏執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三)值勤人員態度粗暴,不文明不禮貌,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嚴肅理;

(四)負責並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嚴禁員工打完卡又藉故離開公司。門衞要好違規違紀人員的登記,並及時向公司總經辦上報。

(五)未按規定實施人員、物資、車輛出入登記及檢查及日常巡視管理,一經發現每次處罰30元。若因此造成公司物資流失的,按規定承擔賠償。如在值班過程中挽回公司物資流失,發現不安全隱患,避免公司經濟損失的,公司將視請給予表彰、獎勵。

十、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報總經理辦公室協調。

公司門衞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保衞工作,明確門衞值班人員的責任,切實保障院內的正常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營造和諧優美的工作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門衞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執行《公司門衞安保制度》,恪盡職守、文明執勤。

二、門衞值班人員要做到二十四小時值勤。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並作好記錄。

三、凡進入本院內人員均須驗明身份,對外來人員憑介紹信或有效證件本人登記後才允許入內。若有特殊情況,應聯繫被訪人同意後,方可進入。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院內。

四、門衞人員應保持院內清潔、衞生、安靜;嚴禁在門衞值班室內飲酒、打牌、逗留無關人員、閒聊、打鬧;值勤人員要講文明禮貌,不得態度粗暴刁難來客來訪。

五、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入院內均需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凡協作單位、施工單位的非本院內物資進入院內時,需在門衞值班室登記,末經登記的物資不得放行;凡購買、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資運出須持有效證明,經核對無誤後方可放行。

六、門衞負責調動、管理和維持公司的上下班車輛停放秩序。外來車輛進入院內,應先檢查詢問並作好登記,不得亂停亂放。

七、門衞保安人員負責做好郵件的登記、簽收、分發工作;院壩衞生打掃和花草修枝澆水,督促垃圾按時清運;員工下班後,關好大門並經常巡查,不得離崗。

八、以上制度,必須嚴格執行。若有違規,一經發現,一次公司進行批評教育;二次處罰金100元;三次處罰金500元;若屢教不改,作離崗處理。

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集團綜合辦。

十、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重慶市華升建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公司門衞管理制度 篇4

一、 總則

(一) 門衞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縮影,是體現管理水平的標準之一,為強化門衞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員工和保安人員。

二、 管理辦法

(一) 保安人員要求嚴格遵守執行《保安工作條例》、《保安服務協議書》等規章制度,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二) 保安人員要做到二十四小時輪流執勤,每兩小時巡視巡邏公司一次。發現違紀、偷竊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和向上級彙報並作好記錄。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發現員工違紀違規行為,要及時向主管部門彙報,協助處理。

(三) 保安人員必須出門站崗執勤。

(四) 警衞室要保持乾淨和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範,不能在警衞室內吸煙。無關人員不得在警衞室逗留、閒聊、嬉笑、打鬧、藉故刁難、糾纏執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執勤人員態度粗暴,不文明不禮貌,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雙方協議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 嚴格執行員工出入制度。當班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公司,確需外出,應如實填寫員工出入證或憑出車單出入。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外出,須由所在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以上員工外出,須經總經理室審批;不符合上述手續者,保安不準放行。強行外出者,應立即上報人事行政部。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公司,經被訪人同意,憑有效證件,準確填寫會客單後,佩戴“來賓證“方可進公司;,會客結束後,憑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歸還”來賓證“後,方能離開公司。外來人員一時沒有聯繫上被訪人,可在警衞室內的會客室或指定地方等候。嚴禁閒雜或與公司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公司。

(六) 公司員工上班時間不得進行私人會客,特殊情況須經所屬部門領導同意,但只能在警衞室內的會客室進行會客。

(七) 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褲者,不得進入公司內。

(八) 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質出入公司均需辦理有關手續。凡協作單位、施工單位的非本公司物質,進入公司時,需在警衞室登記,未經登記的物質不得放行;凡購買、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質運出公司須持有財務部出具的出門證,經核對無誤後方可放行;凡節假日、上班前、下班後,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資,須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放行。

(九) 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制度,外來車輛進公司需嚴格檢查,作好登記。摩托車、自行車(食堂購菜、送水車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車輛外出須憑出車單,如無出車單,保安有權拒絕放行(副總經理以上領導除外)。車內人員一律憑出門證(副總經理以上車輛除外),否則不予放行。

(十) 嚴禁代人打卡或仿造考勤或打完卡又藉故離開公司。保安要作好違紀違規人員的登記。並及時向人事行政部門上報。

(十一) 對違反本制度又不服從保安管理者,執勤人員有權強制執行,由此造成飛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三、 附件

(一)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人事行政部。

(二)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公司門衞管理制度 篇5

為維護公司資源安全,確保人員、車輛、物資出入安全有序,提高公司形象,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人員出入管理

(一)、公司員工

當班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公司,公司老闆、總經理、厂部以及人事部、採購部、司機等外勤人員除外;員工須憑廠牌進入廠區。

(二)、外來人員

1、外來人員因事需進入公司,應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填寫《來客登記表》,方可進入公司。外來人員一時沒有聯繫到被訪人,可在門衞室內或指定地方等候。嚴禁閒雜或與公司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公司。

2.對來訪人員,使用“請問”、“您是哪個單位的”、“您找誰”、“您有預約嗎”、“您有什麼事”、“對不起”、“請您出示證件”、“請您填寫來賓登記表”、“請您稍候”、“請他來接您”、等等文明用語,做到禮貌待人,文明值勤。

3.客户來訪,問明情況,並填寫《來客登記表》,登記完畢,向來訪客人説明行走路線,發放臨時廠牌,方可進入公司。

4.應聘人員來訪,應出示有效證件,並填寫《來客登記表》,發放臨時廠牌,(臨時廠牌出廠時收回,如丟失需交工本費10元)方可進入公司。

5.夜間外來人員來訪,無預約的一律不準入內,不予接待。

6.未經總經理或厂部同意,任何人不得將客人帶進車間參觀、拍照、錄像。

7.凡被我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勞務關係者,未經公司厂部同意的,門衞不得放行。如遇強行闖入者,門衞應立即通知公司相關領導處理,如在夜間強行闖入者,應立即報警後通知相關領導。

(三)、職工親戚、朋友來訪

1.廠內員工非經允許不得私自帶外人進入辦公區域。

2.員工家屬及家屬朋友、親戚來廠訪客,必須辦理登記手續,不得在公司區域閒逛,嚴禁進入車間參觀、拍照、錄像。

二、物資出入管理

(一)、公司物資

物資出廠(包括產品外協和加工成品),由公司厂部開具《派車任務單》或倉庫開具出庫單報相關人員簽字批准後,門衞根據單據核對物品無誤並登記後方可出公司。

(二)、外來物品

1、供貨商送貨入公司,應辦理外來人員登記手續;出公司時,門衞根據物資入庫票據或放行條,核對無誤後放行。

2、外來人員或車輛帶物品進入時,門衞人員需瞭解物品情況,如有危險品、易燃等,除高層領導核准外嚴禁進入.

三、車輛管理

(一)公司車輛外出

1、公司領導(本公司車輛)外出時,門衞值班員需自行登記車牌號立即放行。

2、門衞值班員應對車輛進行引導、停放,維持停放秩序;(各類車車位將規劃區域)

3、進出車輛如有損壞公司財物,門衞值班員應報公司辦公室,責其照價賠償;

(二)外來車輛

外來車輛因公進入公司,應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填寫《來客登記表》後方可進入公司。會客

結束後,憑放行條或厂部電話放行離開公司。

四、日常安全巡視管理

1、巡視時間:夜間每兩小時巡視巡邏一次;

2、巡視範圍:公司廠區;

3、巡視時做到多看、多聽,發現有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處理並報告厂部辦公室;

4、下班後對廠區進行巡視,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

5、如發現火警、電器漏電、設備故障、建築物險情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

通知有關部門主管。

五、門衞崗位職責及應遵守的條例

1、遵紀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2、嚴格執行本公司門衞管理制度,堅守崗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

3、不得酒後上崗或擅離崗位。

4、對非本公司人員、車輛進出廠區要實行查詢登記。

5、信件、報紙及時送至辦公室,密件或限時信件及時呈送有關領導。

6、做好大門20米區域內的衞生環境整治和清理。

7、隨時清掃門衞室,保持門衞室乾淨衞生。

8、值勤期間,要做到大門隨開隨關,注意安全。

9、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褲者,不得進入公司內。

10、值勤人員必須文明執勤,不得態度粗暴,故意刁難員工、外來人員、公司客户及合作伙伴,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如情況屬實,每次處50~200的罰款。

六、工作考核

1、未按規定實施進出人員、物資、車輛出入登記、檢查及日常巡視管理,一經發現每次扣減當月收入10元。若因此造成公司物資流失的,按有關規定承擔賠償。

2、如門衞工作人員其言語和行為有抵毀或有損公司(德勝、坎達爾)形象和利益的情況,一經發現,立即作開除處理。

3、如在值班過程中挽回公司物資流失,發現不安全隱患,避免公司經濟損失的,公司將視情況給予表彰、獎勵。

七、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報公司厂部協調,協調不成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裁決。

公司門衞管理制度 篇6

  一、總則

(一)門衞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縮影,是體現管理水平的標準之一,為強化門衞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員工和保安人員。

二、管理辦法

(一)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執行《保安工作條例》、《保安服務協議書》等規章制度,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二)保安人員要做到二十四小時輪留值勤,每兩小時巡視巡邏全公司一次。發現違紀、偷竊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和向上級彙報並作好記錄。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發現員工違紀違規行為,要及時向主管部門彙報,協助處理。

(三)保安人員必須出門站崗值勤。

(四)警衞室要保持乾淨和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範,不能在警衞室內吸煙。無關人員不得在警衞室逗留、閒聊、嬉笑、打鬧、藉故刁難、糾纏執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值勤人員態度粗暴,不文明不禮貌,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雙方協議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嚴格執行員工出入制度。當班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公司(含工程建設工地),確需外出,應如實填寫員工出入證或憑出車單出入。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外出,須由所在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以上員工外出,須經總經理室審批;不符合上述手續者,保安不準放行。強行外出者,應立即上報人事行政部。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公司,經被訪人同意,憑有效證件,準確填寫會客單後,佩戴'來賓證'方可進公司;會客結束後,憑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歸還'來賓證'後,方能離開公司。外來人員一時沒有聯繫上被訪人,可在警衞室內的會客室或指定地方等候。嚴禁閒雜或與公司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公司。

(六)公司員工上班時間不得進行私人會客,特殊情況須經所屬部門領導同意,但只能在警衞室內的會客進行。

(七)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褲者,不得進入公司內。

(八)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入公司均需辦理有關手續。凡協作單位、施工單位的非本公司物資,進入公司時,需在警衞室登記,末經登記的物資不得放行;凡購買、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資運出公司須持有財務部出具的出門證,經核對無誤後方可放行;凡節假日、上班前、下班後,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資,須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放行。

(九)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制度,外來車輛進公司需嚴格檢查,作好登記。摩托車、自行車(食堂購菜、送水車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車輛外出須憑出車單,如無出車單,保安有權拒絕放行。副總經理以上領導除外。車內人員一律憑出門證(副總經理以上車輛除外),否則不予放行。

(十)嚴禁代人打卡或仿造考勤或打完卡又藉故離開公司。保安要作好違紀違規人員的登記,並及時向人事行政部上報。

(十一)對違反本制度又不服從保安管理者,執勤人員有權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公司門衞管理制度 篇7

一、總則

(一) 門衞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縮影,是體現管理水平的標準之一,為強化門衞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員工和保安人員。

二、管理辦法

(一) 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執行《保安工作條例》、《保安服務協議書》等規章制度,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二) 保安人員要做到二十四小時輪留值勤,每兩小時巡視巡邏全公司一次。發現違紀、偷竊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和向上級彙報並作好記錄。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發現員工違紀違規行為,要及時向主管部門彙報,協助處理。

(三) 保安人員必須出門站崗值勤。

(四) 警衞室要保持乾淨和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範,不能在警衞室內吸煙。無關人員不得在警衞室逗留、閒聊、嬉笑、打鬧、藉故刁難、糾纏執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值勤人員態度粗暴,不文明不禮貌,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雙方協議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 嚴格執行員工出入制度。當班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公司(含工程建設工地),確需外出,應如實填寫員工出入證或憑出車單出入。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外出,須由所在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以上員工外出,須經總經理室審批;不符合上述手續者,保安不準放行。強行外出者,應立即上報人事行政部。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公司,經被訪人同意,憑有效證件,準確填寫會客單後,佩戴"來賓證"方可進公司;會客結束後,憑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歸還"來賓證"後,方能離開公司。外來人員一時沒有聯繫上被訪人,可在警衞室內的會客室或指定地方等候。嚴禁閒雜或與公司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公司。

(六) 公司員工上班時間不得進行私人會客,特殊情況須經所屬部門領導同意,但只能在警衞室內的會客進行。

(七) 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褲者,不得進入公司內。

(八) 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入公司均需辦理有關手續。凡協作單位、施工單位的非本公司物資,進入公司時,需在警衞室登記,末經登記的物資不得放行;凡購買、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資運出公司須持有財務部出具的出門證,經核對無誤後方可放行;凡節假日、上班前、下班後,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資,須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放行。

(九) 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制度,外來車輛進公司需嚴格檢查,作好登記。摩托車、自行車(食堂購菜、送水車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車輛外出須憑出車單,如無出車單,保安有權拒絕放行。副總經理以上領導除外。車內人員一律憑出門證(副總經理以上車輛除外),否則不予放行。

(十) 嚴禁代人打卡或仿造考勤或打完卡又藉故離開公司。保安要作好違紀違規人員的登記,並及時向人事行政部上報。

(十一) 對違反本制度又不服從保安管理者,執勤人員有權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三、附則

(一)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人事行政部。

(二)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篇五:物業公司保安、門衞管理制度

一、實行24小時着裝值勤,自覺遵守值班制度,做到愛崗敬業,忠於職守,文明執勤,優質服務。

二、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防災害為重點的“四防”工作。

三、按規定時間開啟、關閉大門和偏門,對進入小區的外來與暫住人員進行查詢。

四、嚴格遵守巡邏制度,不脱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五、做好車輛出入小區管理工作,及時制止車輛亂停放、損壞公共設施、損壞綠化的行為,努力維護小區正常秩序。

六、認真做好難以投遞的報刊、雜誌、信件、電報等收件登記,及時處理。

七、制止廢品收購人員及小商販進入小區,制止亂貼廣告行為。

八、保持值班室及主入口區域的清潔衞生,督促做好轄區內的保潔和綠化養護工作。

九、盡力為住户排憂解難,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公司門衞管理制度 篇8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保衞工作,明確門衞值班人員的責任,切實保障院內的正常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營造和諧優美的.工作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門衞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執行《公司門衞安保制度》,恪盡職守、文明執勤。

二、門衞值班人員要做到二十四小時值勤。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並作好記錄。

三、凡進入本院內人員均須驗明身份,對外來人員憑介紹信或有效證件本人登記後才允許入內。若有特殊情況,應聯繫被訪人同意後,方可進入。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院內。

四、門衞人員應保持院內清潔、衞生、安靜;嚴禁在門衞值班室內飲酒、打牌、逗留無關人員、閒聊、打鬧;值勤人員要講文明禮貌,不得態度粗暴刁難來客來訪。

五、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入院內均需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凡協作單位、施工單位的非本院內物資進入院內時,需在門衞值班室登記,末經登記的物資不得放行;凡購買、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資運出須持有效證明,經核對無誤後方可放行。

六、門衞負責調動、管理和維持公司的上下班車輛停放秩序。外來車輛進入院內,應先檢查詢問並作好登記,不得亂停亂放。

七、門衞保安人員負責做好郵件的登記、簽收、分發工作;院壩衞生打掃和花草修枝澆水,督促垃圾按時清運;員工下班後,關好大門並經常巡查,不得離崗。

八、以上制度,必須嚴格執行。若有違規,一經發現,一次公司進行批評教育;二次處罰金100元;三次處罰金500元;若屢教不改,作離崗處理。

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集團綜合辦。

十、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____有限公司

公司門衞管理制度 篇9

  一、總則

維護公司資源安全,確保人員、車輛、物資出入安全有序,提高公司形象。

二、範圍

公司所轄的所有場合之出入管理與值班管理。

三、人員出入管理

(一)公司員工

當班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公司,除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採購、 司機等外勤人員外,其他員工確需外出,應如實填寫員工外出單,交門衞處;部門主管以下員工外出,須由所在部門主管審批;中層幹部外出,須由分管該部門的副總審批;不符合上述手續者,門衞不準放行。強行外出者,應立即上報總經辦,按照曠工半天處理並通報批評。上班期間非因公外出,外出時間將按月累計。因公司原因造成的提前下班,憑公司辦公室通知門衞處後方可離開。

1、外來人員因事需進公司,應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填寫會客單,並將有效證件置於門衞處後方可進入公司。會客結束後,憑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換回有效證件方能離開公司。外來人員一時沒有聯繫上被訪人,可在門衞室內或指定地方等候。嚴禁閒雜或與公司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公司。

2、因基建施工或設備設施維修等長期滯留廠區的,需憑個人有效證件,在公司辦公室辦理外來人員登記手續,領取臨時出入證,並憑證出入,業務結束後到公司辦公室辦理出入證註銷手續。

四、物資出入管理

1、公司物資

物資出廠,由市場部開具放外協單或倉庫開具出庫單報部門主管簽字批准後,門衞根據單據核對物品無誤並登記後方可出公司。

2、外來物品

供貨商送貨入公司,應辦理外來人員登記手續,並註明送貨的'產品名稱;出公司時,門衞根據物資入庫票據,核對無誤後放行。

五、車輛管理

(一)公司車輛及租賃公司場地辦公的單位車輛

1、公司車輛外出

a)運送物資外出,外協員或駕駛員應主動出示外協單或出庫單,接受門衞值班員檢查和登記;

b)外出採購,外協員或駕駛員應主動出示主管部門簽發的派車單,接受門衞值班員登記後方可外出;

c)公司副總以上領導外出,門衞值班員需登記車牌號和駕車人後方可放行。

2、租賃公司場地辦公的單位車輛,公司將統一配發車輛出入證,門衞值班員憑證放行;

3、門衞值班員對車輛進行引導、停放,維持停放秩序;

4、進出車輛如有損壞公司財物,門衞值班員應報公司辦公室,責其照價賠償;

5、上班期間乘車外出的公司員工,也需持有外出單。

(二)外來車輛

1、外來車輛因公進入公司,應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填寫會客單,並將有效證件置於門衞處後方可進入公司。會客結束後,憑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換回有效證件方能離開公司。

2、郵局、快遞公司等車輛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廠區。廠區內人員郵件、包裹等物品,由門衞簽收、登記,後通知收件人至門衞處領取。

六、日常巡視管理

1、巡視時間:夜間每兩小時巡視巡邏一次;

2、巡視範圍:公司廠區;

3、巡視時做到多看、多聽,若有問題,立即報公司領導;

4、下班後對廠區進行巡視,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

5、巡視時注意人身安全,遇突發事件立即彙報,並對事件做詳細記錄。

七、安全

1、值勤期間發現有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處理並報告辦公室;

2、如發現火警、電器漏電、設備故障、建築物險情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主管;

3、值勤期間,要做到大門隨開隨關,門衞室隨時要保持有人,以保證人員、物資、車輛進出得到有效控制。

八、門衞的工作權限

1、門衞有權對出入廠區的各種閒雜人員,非本廠區人員進行詢查過問,未經公司相關部門同意,有權制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車輛及人員進入廠區;

2、上班時間有權拒絕無本部車間主管簽名的請假條員工出門;

3、門衞有權拒絕推銷員及未經公司同意的人員進入廠區,有權對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調查,對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九、其它

1、門衞室及周邊要保持乾淨,物品放置應定位規範。無關人員不得在門衞室逗留、閒聊、嬉笑、打鬧、藉故刁難、糾纏執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值勤人員態度粗暴,不文明不禮貌,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2、負責並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嚴禁員工打完卡又藉故離開公司。門衞要好違規違紀人員的登記,並及時向公司總經辦上報。

十、考核

未按規定實施人員、物資、車輛出入登記及檢查及日常巡視管理,一經發現每次扣減當月收入20元。若因此造成公司物資流失的,按規定承擔賠償。

如在值班過程中挽回公司物資流失,發現不安全隱患,避免公司經濟損失的,公司將視請給予表彰、獎勵。

十一、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報公司辦公室協調,協調不成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裁決。

公司門衞管理制度 篇10

為維護公司資源安全,確保人員、車輛、物資出入安全有序,提高公司形象,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人員出入管理

(一)、外來人員

1、外來人員因事需進入公司,應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填寫《來客登記表》,方可進入公司。外來人員一時沒有聯繫到被訪人,可在門衞室內或指定地方等候。嚴禁閒雜或與公司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公司。

2. 對來訪人員,使用“請問”、“您是哪個單位的”、“您找誰”、“您有預約嗎”、“您有什麼事”、“對不起”、“請您出示證件”、“請您填寫來賓登記表”、“請您稍候”、“請他來接您”、等等文明用語,做到禮貌待人,文明值勤。

3. 客户來訪,問明情況,並填寫《來客登記表》,登記完畢,向來訪客人説明行走路線,發放回執單,方可進入公司。

4.應聘人員來訪,應出示有效證件,並填寫《來客登記表》,發放回執單,(回執單出公司時收回)方可進入公司。

5. 夜間外來人員來訪,無預約的一律不準入內,不予接待。

6.凡被我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勞務關係者,未經公司同意的,門衞不得放行。如遇強行闖入者,門衞應立即通知公司相關領導處理,如在夜間強行闖入者,應立即報警後通知相關領導。

(二)、職工親戚、朋友來訪

1.公司員工非經允許不得私自帶外人進入辦公區域。

2. 員工家屬及家屬朋友、親戚來廠訪客,必須辦理登記手續,不得在公司區域閒逛。

二、車輛管理

(一)公司車輛外出

1、公司領導(本公司車輛)外出時,門衞值班員需自行登記車牌號立即放行。

2、門衞值班員應對車輛進行引導、停放,維持停放秩序;(各類車車位將規劃區域)

3、進出車輛如有損壞公司財物,門衞值班員應報公司辦公室,責其照價賠償;

(二)外來車輛

外來車輛因公進入公司,應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填寫《來客登記表》後方可進入公司。會客結束後,憑回執單或公司電話放行離開公司。

三、日常安全巡視管理

1、巡視時間:夜間每壹小時巡視巡邏一次;

2、巡視範圍:公司大樓區域;

3、巡視時做到多看、多聽,發現有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處理並報告厂部辦公室;

4、下班後對公司區域進行巡視,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

5、如發現火警、電器漏電、設備故障、建築物險情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主管。

6、節假日期間加強要害地方的巡邏、檢查。要做到勤檢查,勤巡邏,嚴禁外來人員進入公司區域,確有特殊情況需進入,必須經公司領導同意,門衞登記過後方可進入。值班期間嚴禁喝酒並酒後上崗,違者情節嚴重者,公司予以開除處理。

四、門衞崗位職責及應遵守的條例

1、遵紀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2、嚴格執行本公司門衞管理制度,堅守崗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

3、不得酒後上崗或擅離崗位。

4、對非本公司人員、車輛進出公司要實行查詢登記。

5、信件、報紙及時通知各部門,密件或限時信件及時呈送有關領導。

6、值勤期間,要做到大門隨開隨關,注意安全。

7、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褲者,不得進入公司內。

8、值勤人員必須文明執勤,不得態度粗暴,故意刁難員工、外來人員、公司客户及合作伙伴,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如情況屬實,通知保安公司進行處罰。

本制度即起執行

公司門衞管理制度 篇11

一、總則

門衞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縮影,是體現管理水平的標準之一,為強化門衞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體制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員工和門衞人員。

三、管理內容

1.門衞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的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2.門衞人員要做到衣着整潔,講究儀表,以禮待人,語言文明。 值班室要保持乾淨和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範,無關人員不得在警衞室逗留、閒聊、嬉笑、打鬧、藉故刁難、糾纏門衞。違者,視情節嚴重,嚴肅處理。門衞人員態度粗暴,不文明禮貌,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將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門衞人員值班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得睡覺,如違反者負激勵50元/次。

4.做好報刊收發工作,對電匯、掛號信函要及時登記,通知、交送有關部門和人員。

5.嚴格執行員工出入制度,當班員工原則不得離開公司,確需外出,需如實填寫員工外出申請表,須由所在部門主管審批,未有外出申請表者,門衞不準放行,強行外出者,應立即上報公司領導,未有部門主管簽字外出者,屬於私自外出,負激勵50元/次,每月月底由人事部去門衞收取,並作為工資考核依據。

6.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不得進行私人會客,特殊情況須經所屬部門領導同意,但只能在門衞室房會客進行。不得超過20分鐘。

7.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褲者,不得進入公司,門衞不予放行進行公司,則予以均負激勵20元/次。

8.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入公司均需辦理有關手續。凡協作單位的非本公司物資,進入公司時,需在門衞室登記,未經登記的物資不得放行,凡公司物資外出須持有相應的出門證,經核對無誤後方可放行,出門證由倉庫保管開具的相應單據其中一聯作為出門證。

9.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制度,外來車輛進公司需嚴格檢查,並做好登記。摩托車、電動車(食堂購菜、送貨車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

10.對違反本制度又不服從門衞管理者,執勤人員有權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附則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公司門衞管理制度 篇12

一、目的

為規範公司門衞值班制度,嚴控值班工作記錄,維護良好的企業形象和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確保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受損害,有效推動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和經濟的快速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責任

1.負責公司安全保衞工作,做好出入車輛及外來人員的檢查、登記,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廠區管理制度。

2.負責來訪及業務聯繫人員的接待工作。做到態度熱情、細緻周到。對重要的來訪和業務聯繫,應迅速、準確地彙報主管部門。

3.對進入公司的車輛引導其停放在公司規定的指定區域。

4.負責公司信函、報刊等郵件的收發工作。

5.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期間的廠區安全保衞工作,對緊急情況和災發事件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三、內容及要求

1.門衞值班人員要維護公司形象,注重個人形象與禮節,着裝規範、整潔,保持好值班室及所屬室外周邊的環境衞生。

2.門衞值班執行二十四小時輪流值班制,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忠於職守,晚上0:00—06:00鎖門,此時間段非特殊原因不得開門。如需請假時,提前安排好接班人員,並對工作做詳細交接。

3.門衞值班人員嚴禁將閒雜人員帶入門衞室值班室飲酒、吸煙、閒聊,不準在值班期間幹私活、辦私事。

4.門衞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責任感,認真負責的填寫《值班日誌》和值班報告,如實向主管部門反應情況,重要信息及時反饋給有關部門。

5.門衞要熟知公司基本情況,要掌握公司主要部門辦公地址及電話號碼,要有較強的鑑別力和認真的工作態度,要熟練掌握防火、防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6.負責節假日、下班後的安全工作及檢查各辦公室、車間門窗、設備是否關好,負責公司室外環境的花草樹木的施肥、澆灌及修剪工作。

7.門衞值班期間要加強對廠區的巡視,每兩小時一次,巡視區域巡視箱上簽名記錄。

四、門衞的工作權限

1.門衞有權對出入公司的.閒雜人員、非本公司人員詢查過問,未經公司相關部門同意並未辦理相關證件(如:《訪客登記證》、《客户出入證》)和手續的,有權制止任何車輛及人員進入廠區。

2.上班時間有權拒絕無《請假條》、《因公外出審批單》、《派車申請單》、《出差申請單》員工或公司車輛出門。

3.上班期間有權拒絕無《物品出門證》或《物品(客户)出門證》的公司裝載物品車輛或外單位車輛出門。

4.上班期間有權拒絕對用工部門沒有辦理《臨時出入證》的臨時用工人員禁止進入廠區。

5.門衞有權拒絕推銷員及未經公司相關部門領導同意的人員進入廠區,有權對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調查,對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6.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門衞有權制止在公司公共場所吸煙人員。

五、處罰標準

1.門衞值班期間對未辦理《訪客登記證》、《客户出入證》讓其進入廠區的,發現一次罰50元。

2.門衞值班期間對未辦理《請假條》、《因公外出審批單》、《派車申請單》、《出差申請單》員工或公司車輛讓其出門的,發現一次罰20元。

3.門衞值班期間對未辦理《物品出門證》或《物品(客户)出門證》私自放行的,發現一次罰50元。

4.門衞值班期間沒有到巡視區域巡視的,發現一次罰20元。

5.如門衞或同他人監守自盜的,按所盜物品價值十倍處罰,並立即開除,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因違反規定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者,視其情節進行加倍處罰,必要時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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