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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門衞值班制度

國小門衞值班制度

為加強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障師生的安全,維護學校秩序,特定如下門衞制度:

國小門衞值班制度

一、門衞工作人員按學校的管理要求盡心盡責做好門衞工作,按時上下班,上班時間不能離開崗位。

二、值班人員要根據作息時間的安排,按時開、關校門。不到進校時間,學生不準進校。學生進校後,無特殊情況不準出校。必須出校的學生,應由班主任開具證明,其他情況一律不準學生外出。另外,遲到的學生也須登記班級姓名後方准許入校。

三、堅持出入登記制度,學校上課後,外來人員不能隨意入內,來訪者門衞須問清事由,經許可、登記方可入校。

四、節假日和每天靜校後,學生不得進入學校。閒雜人員無論何時一律不準進入學校。

五、家長到校與教師聯繫,或來賓因公到校,須經傳達室值班人員同意,並登記。

六、值班期間不準擅離職守,不準找人頂替,有事請假。不準做與值班無關的事情,不準私自放行人和車輛。

七、在無學校批准的情況下,門衞值班人員要制止任何人將任何學校公物帶出校門。

八、門衞值班人員要保證值班室及校門內外衞生區域整潔衞生

九、門衞人員要及時開關校門,下班後要對各門窗進行檢查,並及時關閉未關的門窗。

十、門衞人員要嚴格執行值班制度,並做好值班記錄,確保校園安全。

十一、若因門衞工作失職,造成的學校安全事故,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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