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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門衞值班制度(精選3篇)

國小門衞值班制度(精選3篇)

國小門衞值班制度 篇1

一、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國小門衞值班制度(精選3篇)

1、在校上課期間,在校用中餐學生午休時間,門衞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門衞人員驗證後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牆進入校內者。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急事或公務需外出,在門衞“離崗登記表”上做好登記方可出門,門衞不得私自為不登記教師開門。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衞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並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2、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門衞應要求其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3、學生家長到校聯繫工作或瞭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繫或電話聯繫,確認屬實後,做好登記後,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衞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三、值班職責

1、學校門衞設一人,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要做好記錄。

2、門衞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

3、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後半小時開大門,其餘時間關閉大門開小門。

4、搞好值班室衞生,要長期保持乾淨

5、要認真核對書報雜誌,準時送入各辦公室。

6、夜間值班人員要及時與白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並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要到校園各處巡察,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制止,並緊急向學校彙報或及時報警,確保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警。

匪警:110 火警:119 交通警:112 急救中心:120

7、學校門衞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馬圈子鄉九年一貫制學校

國小門衞值班制度 篇2

為加強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障師生的安全,維護學校秩序,特定如下門衞制度:

一、門衞工作人員按學校的管理要求盡心盡責做好門衞工作,按時上下班,上班時間不能離開崗位。

二、值班人員要根據作息時間的安排,按時開、關校門。不到進校時間,學生不準進校。學生進校後,無特殊情況不準出校。必須出校的學生,應由班主任開具證明,其他情況一律不準學生外出。另外,遲到的學生也須登記班級姓名後方准許入校。

三、堅持出入登記制度,學校上課後,外來人員不能隨意入內,來訪者門衞須問清事由,經許可、登記方可入校。

四、節假日和每天靜校後,學生不得進入學校。閒雜人員無論何時一律不準進入學校。

五、家長到校與教師聯繫,或來賓因公到校,須經傳達室值班人員同意,並登記。

六、值班期間不準擅離職守,不準找人頂替,有事請假。不準做與值班無關的事情,不準私自放行人和車輛。

七、在無學校批准的情況下,門衞值班人員要制止任何人將任何學校公物帶出校門。

八、門衞值班人員要保證值班室及校門內外衞生區域整潔衞生

九、門衞人員要及時開關校門,下班後要對各門窗進行檢查,並及時關閉未關的門窗。

十、門衞人員要嚴格執行值班制度,並做好值班記錄,確保校園安全。

十一、若因門衞工作失職,造成的學校安全事故,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罰。

國小門衞值班制度 篇3

一、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值周教師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工作職責,不得擅離職守。學生在校上下課期間,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每天早晨6:40準時到校開門,允許到校學生及時進入;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請假條,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牆進入校內。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急事或公務需外出,在門衞“離崗登記表”上做好登記方可出門,門衞不得私自為不登記教師開門。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衞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校長聯絡核實,並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2、非本校人員進入學校,門衞應要求其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主動詢問、登記、不經允許不得讓其進入校園。

3、學生家長到校聯繫工作或瞭解學生情況徵得班主任同意後可進入校園,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校園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繫卡,確認屬實後,做好登記,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衞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6、負責門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販進入校園買賣,門前嚴禁擺設攤點。

7、對危害學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權採取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並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或帶班教師。

8,嚴格執行校內物資出門制度,保證學校財產安全。

9、夜間值班人員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要到校園各處巡察,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制止,並緊急向學校彙報或及時報警,確保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警。

10,凡違反門衞制度,造成的後果由當班人員負全責,嚴重者追究其刑事責任。

11、教師帶值班詳見附表。

西照川鎮東川初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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