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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門衞管理制度十三篇

國小門衞管理制度十三篇

國小門衞管理制度 篇1

賈村國小門衞管理制度

國小門衞管理制度十三篇

一、開、關門時間:

1、早晨開門時間:7:30關門時間8:00

2、中午放學開門時間:11:30關門時間12:00

3、下午開門時間:14:40關門時間:15:00

4、下午放學開門時間:18:00關門時間:18:00

説明:開門、關門時間指大門開關時間,小門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開、關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學生家長及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門衞室進行登記,經過與學校值周教師聯繫同意後方可進入。

2、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由家長接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門衞人員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3、家長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把物品送給學生時,門衞將物品登記,並聯系班主任老師來取。

4、穿拖鞋和背心的外來人員一律不能進入校內,不能在校園內吸遊煙。

三、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門衞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四、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衞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

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

2、學校門衞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五、其他規定

1、門衞要對門衞室及校門周圍進行清掃,保持經常性的整潔乾淨。

2、禁止門衞從事食品及文具等經營活動。禁止校門前擺攤設點,保證門口暢通無阻,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保證校門前師生的安全。

3、因特殊情況離開崗位前,要鎖好校門,防止門前失控。

4、禁止從事經營活動的人員進入校園;禁止把學校物品和廢紙賣給拾廢品的;禁止拾廢品及其它社會閒散人員進入校園。

5、節假日,放學後時間,未經學校領導事先同意,外來人員(包括學生)一律不得進入校門。

6、按時檢查學校水,電開關。

7、完成學校交給的其它臨時性任務。

國小門衞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加強學校門衞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工作,門衞值班人員要講文明、講禮貌,樹立學校的第一形象,並遵守如下制度: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並填寫登記。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者電話聯繫,確認後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繫工作,門衞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相關部門或行政人員聯繫。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外來務工人員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門衞或校門口。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人員不得留宿校內。

6、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有關證明和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出。中午休息和放學時間,值班人員應加強門衞檢查。

7、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8、進校車輛必須登記,按指定位置停放。

9、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證明,門衞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

10、門衞接班人員未到崗前,前班人員不得離崗下班。

11、交接班前,前班人員應做好交接班準備,後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位,查看執勤記錄,清點保安器械和公物,待雙方確認安全無誤後,前班人員方可下班。

12、做好夜間巡查、節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門衞人員要勤巡邏、勤檢查、勤觀察,確保安全。

13、每次巡邏檢查後,都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如實記清巡查時間,線路、部位、情況、採取什麼措施等,當班人員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責任區各部位進行閒聊、休息、睡覺、更不能提前記錄或做假記錄。

14、門衞保證學校報警系統處於正常狀態,規範使用,做好記錄。

15、認真履行門衞人員職責,不做與門衞工作無關的事。

18、住宿班管理制度

國小門衞管理制度 篇3

學校門衞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如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准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門衞室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2、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衞室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3、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出門證,門衞室對照學生證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校通報、登記、引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門衞處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必要時,要求外來人員將有效證件(身份證、工作證)放在門衞室,待離校時領走。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衞室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衞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衞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並登記後進入。

(四)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教職工車輛進入學校要先與門衞室打招呼,並按學校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

3、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學校工作人員的引領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驗制度

1、門衞室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2、門衞室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進行查驗,憑學校簽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單,查驗核實並登記後方可放行。

3、門衞室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六)家長接送孩子制度

接送時間:冬季:上午7:10後送學生入校,11:00接孩子離校。下午1:00送孩子入校,4:30接孩子離校。

秋季:上午7:10後送學生入校,11:00接孩子離校。下午1:30送孩子入校,5:00接孩子離校。

夏季:上午7:10後送學生入校,11:30接孩子離校。下午2:00送孩子入校,5:30接孩子離校。

注意事項:各個班主任必須保證來接的孩子的家長親自接走,如有特殊情況,須向家長、孩子求證後方可放行。門衞必須注意觀察,嚴防陌生人接走孩子。

國小門衞管理制度 篇4

國小門衞管理制度

一、學校門衞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衞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衞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潔,儀表端莊,説話和氣,講究文明。

二、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衞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四、對到校辦事的外來人員實行電話聯繫並進行登記,否則,不準進入校內。門衞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責任,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

五、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憑學校領導批准的出入證明,並經門衞查驗無誤後方可離校。在上課時間離開學校的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續,並接受門衞人員的檢查。

六、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衞人員必須認真檢查,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七、為確保學校公共財產的安全,門衞人員對攜帶校內公物離開學校者,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必須配合。

八、為了維護學校秩序,保障校園安全,門衞人員必須積極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叫賣和非本校車輛進入學校。

九、門衞人員應當拒絕和勸阻學生到校門口購物;不準代替學生到校門外購物。

十、學校門衞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執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國小門衞管理制度 篇5

一、門衞必須24小時在崗,(早上6:30開校門,6:40鎖校門,8:00開校門,9:00鎖校門。下午4:00開校門,5:00鎖校門,8:00開校門,8:10鎖校門,校門開着的時間段,必須隨時注意校門口出入人員動向。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開校門。)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後勤人員開校門後應立即鎖上,學校教職工必須遵守作息時間(開鎖校門時間)配合門衞工作。

二、外來人員(上級領導檢查工作)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對非本校人員(上級領導)進校要嚴格門禁制度。因聯繫公務需要進校的,門衞要查驗並登記本人的有效證件(身份證),詢問事由,規範完整填寫登記表格,並聯系校內有關人員,確認是否接待後,決定是否允許進入學校。對放行人員,門衞應告知其處理完事情後馬上出校,出校時填寫外來人員出校記錄。對外來人員進出校時所攜帶物品要注意觀察留意,必要時進行查問。

三、寄宿學生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准,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指定陪同人員,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再持請假條到門衞處填寫外出登記表後,方能與陪同人員一同離校。門衞嚴格登記並要妥善保存學生請假資料。學生遇傷、急病等緊急情況,急需出校而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應迅速確認,放行出校,並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值日教師。

四、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衞批准除外)。

五、凡外出學生,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必須有指定陪同人員。

六、教職工親友來校探視,必須由本校教職工親自登記,陪同進出。

七、門衞對操外地口音、持外地證件的人員要求進校或帶學生出校要認真查驗證件並聯系相關部門,確認後放行,對形跡可疑的人員要仔細盤查。

八、遇學校組織重大活動如考試等,原則上不接受訪問〔特殊情況先請示校領導〕。

九、門衞負責校門一帶衞生保潔,堅持每天清掃兩次。

十、門衞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或未認真執行的,學校將視其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並追究其相應責任。

國小門衞管理制度 篇6

為嚴格門衞管理,確保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門衞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衞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衞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潔,儀表端莊,説話和氣,講究文明。

二、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衞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三、學校對學前班至二年級學生實行家長接送制度。在放學時間,教師門衞人員對離校學生要逐人查驗,確認無誤後放行。對未有家長接送的學生,必須有班主任批准的手續證明,方可放行離校。

四、學校對到校辦事的外來人員實行電話聯繫並填寫會客單,否則,不準進入校內。門衞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責任,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

五、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按出勤機並經門衞查驗無誤後方可離校。在上課時間離開學校的學生,必須持有老師的批准手續,並接受門衞人員的檢查。

六、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衞人員必須認真檢查,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通知有關部門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七、學校教職工實行持證上崗。凡到校上班的老師、職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佩戴上崗證,否則,門衞人員有權拒絕進校。

八、為確保學校公共財產的安全,門衞人員對攜帶校內公物離開學校者,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必須配合。

九、為了維護學校秩序,保障校園安全,門衞人員必須積極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叫賣和非本校車輛進入學校。

十、門衞人員應當拒絕和勸阻學生到校門口購物;不準代替學生到校門外購物。

十一、學校門衞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執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國小門衞管理制度 篇7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衞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保衞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在行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保衞人員查驗後由學生接送人簽字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值班人員處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保衞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衞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衞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學生家長要進入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登記後進入。

(四)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值班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值班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並登記。

2、學校值班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學校值班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進行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國小門衞管理制度 篇8

一、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在校上課期間,門衞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門衞人員驗證後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牆入校。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急事或公務需外出,應按學校請假、考勤制度辦理請假手續,在門衞做好登記後方可出門,門衞不得私自為不請假教師開門。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衞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並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2、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門衞應要求其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3、學生家長到校聯繫工作或瞭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學校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繫或電話聯繫,確認屬實後,做好登記後,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衞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三、值班職責

1、學校門衞設二人(值周教師),分白班和夜班輪流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交班時要做好交班記錄。

2、門衞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

3、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後10分鐘開大門,其餘時間關閉大門。

4、搞好值班室衞生,要長期保持乾淨。

5、要認真核對書報雜誌,準時送入各辦公室。

6、夜間值班人員要及時與白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並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要到校園各處巡察,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制止,並緊急向學校彙報或及時報警,確保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警。

匪警:110 火警:119 交通警:112 急救中心:120

7、學校門衞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20xx.09

國小門衞管理制度 篇9

一、崗位要求

1、學校安保教師應加強自身學習,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技能,要自覺樹立從事安保工作的榮耀感和責任心,留意培育愛崗敬業的職業精神,無私無畏的道德、品德,主動熱忱的效勞意識,精明強悍的防衞本事,努力爭做一個有抱負、有道德、守紀律、肯奉獻的新一代安保員。

2、學校安保員在自覺、自律的根底上,必需承受相關的'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擇優錄用前方可上崗。安保教師要珍惜崗位,鑽研業務,除能勝任日常的門衞安保工作外,還應正確保管和使用防暴器具等,要具備肯定的安保救防學問和應對突發大事的力量。

二、文明值勤

1、學校安保教師要堅持文明值勤,樹立良好形象。標準配戴,站姿端正,坐姿大方,留意保持儀容儀表的端莊乾淨。要留意文明用語、微笑效勞、堅持原則、認理服人。要忠於職守、嚴於律己、廉潔奉公、留意保密。

2、學校安保教師要做到在崗期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打瞌睡、不串崗閒聊、不幹私活、不會私客、不準與校內外人員發生爭吵、謾罵,動粗鬥毆。

三、安保防範

1、學校安保教師要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學生離校制度,貨物車輛進出校制度等,對因公來校人員,要禮貌用語,熱忱接待。對私自擅入人員,要堅持原則,堅決勸阻,把好大門,對個別學生無理由混出學校及社會閒雜人員混入學校,要堅決制止,切實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學校安保教師要提高警覺,加強防範。一旦發生險情事故,要臨危不懼,挺身而出,掌握局面,愛護現場並準時報警。要切實幫助學校、社區、公安、消防等部門做好防盜、防災、防事故、防破壞工作,為學校安全和社會治安作奉獻。

四、承受監視

1、學校安保教師要心繫崗位,用情職業,安保教師有權利和義務就加強學校安保工作向有關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能主動提出改良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2、學校安保教師在崗期間應識大體,顧大局,遵章守紀,要自覺承受派出單位和用人學校的考核,對存在的問題與缺乏,要虛心聽取意見,努力加以整改。

國小門衞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維護學校的工作秩序。保證人身及學校財產安全,防止發生意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考勤管理:按學期結算,所有對門衞人員的扣款用於獎勵滿勤(除請事假、病假、特假、護理假、婚假、喪假和曠工、曠會工人)門衞人員。

考核辦法:對每位工人的考核實行100分制,工作考核佔70分,民主測評佔30分,按學期考核,期末彙總結算並執行。

一、工作考核(佔70分)

(一)考勤考核管理

1、門衞人員肩負學校開關校門和安全保衞重任,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按時上崗,不得擅自離崗。門衞人員共二人,實行每人24小時輪崗值班(含雙休日、節假日),8小時為一班崗。未按時到崗5分鐘視為遲到,擅自離崗10分鐘視為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一班崗。遲到一次扣款5元,扣考核分1分;早退一次扣款10元,扣考核分2分;曠工一班崗扣款100元,扣考核分10分。請人代崗必須是本校門衞人員,且在請人代崗前要報告(可電話報)行政值周(雙休日報上週行政值周,節假日報值班領導)知曉,未報告視為私自請人代崗,私自請人代崗或請非本校門衞人員代崗的視為曠工,按曠工扣款標準扣款。

2、門衞人員請假制度:門衞人員如自行請人代班每月可請機動假一天不扣款,請事假一天扣款20元,但必須自行請另外一位門衞人員代自己值班,自己無法請另外一位門衞人員代崗的,學校按80元/班崗請人代崗。病假、護理假、喪假、特假參照《仁懷市雲安學校20xx-20__學年度教職工考勤制度》標準執行。

3、門衞人員要及時做好來客來訪登記,交接班記錄,並做好傳呼工作。

4、凡來訪人員、學生家長,須問清情況填寫來訪登記單,徵得有關人員同意後,方可放行。

5、按時做好大門的開關工作,做到門開人在。開門時要看是否有人用手抓在鐵門上,如有,須提醒放手確認安全後方可開門;關門時,要觀看清楚是否有人員、車輛未通過完,待通過完後才可關門;無論開門或關門,如因本條所列的情況或其它工作失職造成人員傷亡、車輛損壞由值班門衞負全部責任。

6、課間不允許學生外出,如有學生確需外出,須有相關教師簽字的請假條,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離校。

7、第四條和第六條規定之登記,發現門衞人員未登記一次或登記不實扣款10元,扣考核分2分;並責令其補登完善。

8、閒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不得放進校園。

9、外單位機動車輛(含摩托車)未經學校批准,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其他為學校服務的車輛經學校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園。本校人員、車輛進出校園可不作登記。

10、值班期間要不定時巡視校園,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重大問題要及時彙報或報警。

11、門衞人員如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須承擔主要責任。

12、門衞人員要隨時關注校園附近的學生動態,如發現有打架或對校園師生的不安全情況要及時制止和處理,情況嚴重的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校領導處理。否則,造成事故由門衞人員負主要責任。

13、門衞室內財產由學校財務人員登記造冊,如有損壞,查出當事人的由當事人賠償,未查出的由門衞人員賠償。

14、飲酒上班一次扣款10元,扣考核分2分;醉酒上班作曠工處理。扣款100元,扣考核分10分;無論飲酒或醉酒,都不能繼續上班,由學校按80元/班崗請人代崗,凡飲酒與醉酒上班造成一切不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由值班門衞全部負責。

15、門衞室用電器(含學校大燈)在值班人員睡覺前必須關閉,如未按時關閉,一次扣款100元,扣考核分2分;並且造成的一切不安全後果由值班人員全部負責。

16、不能讓非門衞人員在門衞室逗留,學校有公務事或特殊事要處理的除外。

17、門衞人員要禁止學生在大門處購買小吃或將零食帶入校園。

18、樹立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的思想,講究職業道德,文明服務,態度和藹,主動熱情,禮貌待人,熱愛本職,認真負責。

二、民主測評(佔30分):

每學期將組織學校行政、師生對門衞人員工作滿意度進行民主測評,測評結果將作為下一年續聘與否的主要依據。

1、學期結束由學校考核小組綜合學生(每班推薦1人)、教師(含學校管理人員7人、教師代表3人)代表對門衞工作滿意度打分,其中學生打分佔10分,教師打分佔20分。

2、此程序由學校考核小組組織進行。

三、考核結果運用

1、對門衞人員的考核基礎分為100分,每月扣分在此基礎上遞減,當月或期末彙總公佈,作為學期(年度)考核、獎金髮放和評優選先的重要依據。

2、所有門衞人員扣款全用在門衞人員的滿勤,如無滿勤,則將扣款平均分發給考核分總分前一名的門衞人員。

3、每學期結束後由學校考核小組根據考核結果和平時表現推選1名優門衞人員進行表彰。

4、對學期考核分在70分以下者進行談話整改,學期考核分出現一次60分以下者,下一年不予續聘。

四、予以立即解聘的幾種情況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公安或其它執法部門查處的;

2、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或未按時上交個人計生材料的;

3、出現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情況嚴重的;

4、因操作不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5、飲酒鬧事造成打架、事故、未完成工作或不聽勸解的;

6、參與社會賭博造成社會輿論或重大影響的;

7、帶頭罷工鬧事的;

8、私自將學校財產等帶出校園的;

9、弄虛作假的;

10、其他影響學校正常教學工作的情況;

五、學校有權處理超出此制度之外的其他情況。

六、此考核管理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含雙休日、節假日)。

仁懷市雲安學校

20xx年2月28日

國小門衞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衞制度:

1、學校門衞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國小門衞管理制度 篇12

1.負責門衞人員必須保證每天24小時不斷崗,有事外出必須請假,並有人臨時頂替。

2.門衞代表着學校的形象,因此值班時要講究文明禮貌,做到既堅持原則,又不發生爭吵。

3.值班時門衞人員不允許做與值班無關的事情,如打撲克、洗衣服等等。

4.每天學生上學、放學時,必須同值班教師一起在門前執勤,負責學生出入,並攔截社會閒雜人員入內。

5.中午和假日要鎖好大門,不放學校附近的閒雜人員到學校打球,或帶孩子到校園內玩耍。

6.上班時間一切車輛不許放入校內;一切非本校人員到校找校長、教師的,門衞要用內部電話聯繫,不經本人同意的一律不允入內。

7.家長找孩子有事的,可通過班主任傳話;個別需見孩子的要經班主任同意,讓孩子在傳達室同家人見面。

8.門衞除履行以上職責外,還要負責校園內花草樹木的澆水、施肥、剪枝,以及學生離校後的關燈、關窗、關水等事宜。

9.學生在校期間一律不準外出,有病去叫班主任通知家長接回。

10.及時接收各級各部門的電話。接電話時要禮貌用語,並及時向學校和有關人員傳達電話內容,不能誤事。

11.一旦有外來人員來校滋事或找師生打架,門衞人員要挺身而出,及時制止事態的發生,必要時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物品進行自衞。如果因工作失職造成學生、教師被毆打和財務被盜等事件,要追究門衞人員的責任及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國小門衞管理制度 篇13

為嚴格門衞管理,確保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門衞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衞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衞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潔,儀表端莊,説話和氣,講究文明。

二、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衞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四、對到校辦事的外來人員實行電話聯繫並進行登記,否則,不準進入校內。門衞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責任,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

五、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憑學校領導批准的出入證明,並經門衞查驗無誤後方可離校。在上課時間離開學校的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續,並接受門衞人員的檢查。

六、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衞人員必須認真檢查,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七、學校教職工實行持證上崗。凡到校上班的老師、職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佩戴上崗證,否則,門衞人員有權拒絕進校。

八、為確保學校公共財產的安全,門衞人員對攜帶校內公物離開學校者,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必須配合。

九、為了維護學校秩序,保障校園安全,門衞人員必須積極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叫賣和非本校車輛進入學校。

十、門衞人員應當拒絕和勸阻學生到校門口購物;不準代替學生到校門外購物。

十一、學校門衞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執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門衞對出入校門的人員,有權檢查學生證。凡騎車進出校門者,應主動下車推行。在教工上、下班時或學生上學、放學時,門衞必須在門外值勤。外單位車輛進校前,應檢查證件、問明事由;車輛出校前,應示意停車接受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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