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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衞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門衞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篇1

藝術學校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門衞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1、學校校門實行門衞制度,學生、臨時工等進出校門一律憑出入證

2、門衞對校外來校辦事人員要熱情接待,問明來意,查閲證件,並填寫會客登記單,否則不準進入。上班時間一般不會私客,政治學習、全校性大會一律不會客。

3、上課、自習時間,學生一律不得外出,確有要事,需持班主任批准的假條,因病需外出治療的`,憑班主任或值班老師批准的假條方可出校。

4、校內教職工、學生一律不準私自安排外來人員在校住宿,確因特殊情況須經分管領導或物業科批准登記,否則,造成後果概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5、攜帶大件包裹物品出校時,應出示本人證件,門衞有權檢查並進行登記,攜帶公物(包括材料、設備)要有校內有關部門加蓋公章的出入證明,否則門衞有權扣物,並交物業科處理。

6、外單位大小汽車入校,須經門衞允許,方能進入,並在指定地點停入,不準在校內鳴放喇叭,不準在校內停放過夜,載物機動車輛出門,應接受門衞檢查,自行車經過大門應自動下車推行,違反者予以批評教育。

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為維護好本單位環境秩序及管理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衞管理制度:

一、門衞行為要求

(一)着裝整潔。

(二)熱情接待來訪羣眾。

(三)盡職盡責,工作期間不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四)品行良好,無不良嗜好。

(五)遵紀守法,服從工作安排。

二、門衞工作職責

(一)對外來人員加強檢查,制止身份不明人員進入單位。

(二)加強對外來車輛進出單位管理,指揮、督促院內車輛有序停放,下班期間及節假日,除經領導批准,禁止外來車輛進入院內。

(三)嚴禁無牌及嚴厲不明車輛進入院內;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人員及車輛進入院內。

(四)加強院內巡察,經常性對水、電、營房設施進行檢查,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五)及時開關電梯及電梯空調,下班後及時鎖好車庫、院門。

(六)遇到雷電、火災、暴風雨等特殊情況,對營區加強檢查,主動做好安全防範工作,遇突發安全事故時及時彙報。

(七)嚴禁擅離崗位,嚴禁請人代崗,遇有特殊情況須請假時,應經領導批准。

(八)嚴禁上班期間飲酒、賭搏、睡覺。

(九)嚴禁私接電源、亂拉電線。

(十)負責收取郵件、包裹、報刊,做好登記並及時分發到各個科室。

(十一)保持院內環境整潔,每天早晨上班前及下班後,負責清掃大門口附近及院內衞生、停車場廁所衞生,保證無明顯污跡。

二0 年七月十八日

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篇3

附小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1.門衞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衞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衞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衞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衞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衞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防盜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火爐是否熄火等。

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 門衞人員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覺悟與自身素質,進一步增強為校為生奉獻的精神,增強為生服務意識,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的意識,正確處理糾紛和矛盾,愛崗敬業,認真、負責、努力工作。

二、 門衞人員要着裝上崗(試用期無制服的`用袖標即可),精神抖擻,堅守工作崗位,崗上不得躺卧、溜達,不得看書、看報、玩手機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吸煙、吃東西。

三、 學生、老師及工作人員憑證進入校區,要嚴查證件。

四、 大件物品出門要持“物品攜出證”。

五、 學生晚上超過入校時間回校要做好登記。

六、 大膽管理,文明用語,禮貌待人,態度和諧,舉止文明得體,尊重他人人格,不得使用侮辱性語言和肢體動作。

七、 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出現值班空檔。

八、 門衞值班人員要對外來車輛進行嚴格檢查(警車、消防車等公務車除外),查清去向,出校園時要查看是否私自拉有學校物品。

九、 門衞值班人員要積極配合公安、消防工作,努力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和服務管理工作,積極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 搞好值班室及值班點的衞生,東西排放有序、整潔,登記內容清楚齊全。

十一、 所有人員必須愛護公物、裝備,如無故損丟應照價賠償。

編後語:安保處懇切希望廣大教職工、學生配合並監督安保,為共建美好和諧校園,我們一起努力。

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執行保安任務的人員,必須規範着裝,各種標誌配帶齊全,舉止文明,認真負責地堅守工作崗位,並保持工作範圍的地面場所清潔衞生。嚴禁工作期間在工作場所吸煙。

2、保安人員有權監督檢查出入校門的物品、車輛證件等。來往學校執行公務的人員,驗明證件後方可準行。

3、學校大門在早、中、晚學生出入後隨即關閉;側門於晚上11時落鎖。

4、正常上課期間學生一律不能走出校門,確需請假出門者,必須持有本人請假條、班主任簽字和政教處批准的字據;課間和課外活動期間不允許學生出門購物。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業務對口部門或者主管領導批准不得入校,准入車輛一律從後門出入,進入校園車輛由保安督促其按指定車位停放。

6、禁止一切肩擔叫賣的小商販、收買、拾荒人員進入校園。外單位需要借用設施組織活動的.,須事先聯繫,經校長同意後,門衞接到通知方可進入。

7、非保安值班人員不得在保衞值班間閒座,不得與值班人員閒談,值班保衞人員按規定時間做好交接班,未經批准不能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允許請他人代為值班。

8、遇到突發事件,當班保安要前後們互相通氣,機智處理,及時彙報學校主管領導,按照程序啟動相關預案。

9、保安人員既要嚴格執勤,又要禮貌執勤,熱情服務,用自己的良好素養塑造學校文明形象。

10、保安人員要愛崗敬業,妥善處理好履行崗位職責、遵守紀律、服務學校三者之間的關係。

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學校門是安全保衞工作的重要部位,管理好門衞是每一個教職工、家屬、學生應主動配合的義務。學校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謝絕所有校外閒雜人員進入。

2.校門前嚴禁擺攤設點和停放機動車輛,所有財物進出學校都要經保安查驗,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門衞檢查許可不得出入校門,所有車輛一律按劃定或保安臨時指定位置有序擺放。

3.本校學生進入校門一律佩戴、主動出示胸卡,無胸卡者一律要查驗登記。上課時間(含課間休息)師生謝絕會客,學生家長約見老師一律在門衞值班室電話聯繫、會面。老師約見學生家長一律憑“預約條”,上課和課間學生不得外出,特殊情況須持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批假條”。

4.凡來我校辦公事者須經門衞保安同意並辦理來登記手續,外單位來我校體育鍛煉或開展其它活動須經保衞科、校領導批准同意並且以口頭、電話或文字的形式直接告之門衞,他人轉告無效。連續來校三天以上的須到保衞科辦理“臨時出入證”。

5.對違上述規定者門衞保安應妥善處置,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者值班、保安人員有權處理,情節嚴重者交保衞科或送派出所處理。

6.門衞保安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完成保衞科交辦的其它任務。上學、放學高峯應主動維持交通秩序,防止校外不良青少年對我校學生進行騷擾、誘惑。對工作不負責任、擅離職守、造成不良後果者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門衞人員必需時刻提高警覺,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展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衞人員應仔細查驗來人的'合法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學校保衞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證件,否則門衞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臨時拘留,準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衞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需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需在課餘時間進展,假如正在上課,必需先在門房等候。

6、上課期間(只要一進校門)學生未經教師籤條批准,任何人不能離開校園,教師也不準不籤條就同意學生離開校園。否則,造成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7、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8、門衞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準時檢查樓道、辦公室、試驗室、電教室防盜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火爐是否熄滅等。

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篇8

崗位職責

一、門衞必須堅守崗位,按時開關大門。如需暫離開幼兒園大門,必須及時關門。

二、幼兒出入園門要有大人陪伴,防止幼兒獨自跑出幼兒園。

三、嚴格執行外來人員登記報告制度。來訪人員進出園必須進行登記,尋找園長者須園長同意後方可進園。

四、做好幼兒園院內的環境衞生及綠化工作,保持美觀整潔。

五、加強幼兒來園離園時的車輛停放管理,指揮家長將自行車、摩托車等停放在指定地點,排列有序。

六、放學後,及時巡查幼兒園各室門窗、電源、水源是否關好。作好幼兒園財產保衞工作,以防失竊事件發生,確保幼兒園安全。

七、加強節假日的門衞工作,維護園內附近的清潔衞生,不得放外來人員進園玩耍遊樂。

八、管理幼兒園的環境設施和各種玩具及幼兒園的.小型維修。

九、做好報刊、信件轉發工作。

十、夜間注意防火防盜,發生意外事故,及時報警。

十一、做好園領導分配的其他有關工作。

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開、關門時間:

1、早晨開門時間:7:30關門時間8:00

2、中午放學開門時間:11:30關門時間12:00

3、下午開門時間:14:40關門時間:15:00

4、下午放學開門時間:18:00關門時間:18:00

説明:開門、關門時間指大門開關時間,小門可依據實際狀況隨時開、關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學生家長及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需在學校門衞室進展登記,經過與學校值周教師聯繫同意前方可進入。

2、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別狀況由家長接出校門時,必需持有班主任教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門衞人員查驗登記前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3、家長如有特別狀況需要把物品送給學生時,門衞將物品登記,並聯系班主任教師來取。

4、穿拖鞋和背心的外來人員一律不能進入校內,不能在校園內吸遊煙。

三、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門衞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制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四、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衞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展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展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

2、學校門衞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前方可放行。

五、其他規定

1、門衞要對門衞室及校門四周進展清掃,保持常常性的乾淨潔淨。

2、制止門衞從事食品及文具等經營活動。制止校門前擺攤設點,保證門口暢通無阻,關鍵時刻能敏捷處理各類狀況,保證校門前師生的安全。

3、因特別狀況離開崗位前,要鎖好校門,防止門前失控。

4、制止從事經營活動的人員進入校園;制止把學校物品和廢紙賣給拾廢品的;制止拾廢品及其它社會閒散人員進入校園。

5、節假日,放學後時間,未經學校領導事先同意,外來人員(包括學生)一律不得進入校門。

6、按時檢查學校水,電開關。

7、完成學校交給的其它臨時性任務。

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為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完成各項保衞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門衞治理制度如下:

一、車輛治理

出租車一律停靠在校門外,外來車輛須經校長等有關處室同意後,方可入內,但必需按指定路線行駛,運輸工具或材料的工程車輛可以進入校門,攜帶物品外出者,應憑主管部門簽發的“出門單”或有關人員託付。

二、學生出入大門規定

1、學生上午在到校時間前20分鐘可進入校園,下午在上課時間前40分鐘可進入校園。

2、進入校園後不得無故外出,如有特別狀況出校門,必需經值日領導或班主任教師的許可,並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

3、寒、暑假,節假日,沒有特別狀況不得進入校園。

三、學生家長來校探望學生有關規定

1、上課期間,如遇特別需要,學生家進步入校園,必需在校門口進展登記。

2、中午、下午放學時,家長需要指定位置接孩子放學,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教學區域。

四、外來人員來訪規定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衞要問清事由,準時與有關人員聯繫,並填好會客單。

2、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需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展。

五、物品進出規定

1、學生及員工攜帶物品出校門,必需出示有關部門出門證。

2、外單位物品進入校內,嚴格驗看送貨單,並準時通知有關部門。

做好門前保潔工作,提高警覺,加強防火、防盜、防毒措施,強化安全防患意識,增加自我愛護力量,發覺任何意外事故跡象,準時報告學校或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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