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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通用24篇)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通用24篇)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節考勤管理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通用24篇)

一、工作時間公司每週工作六天。其中:

冬季:

週一至週六:上午:9:00 - 18:00

夏季:

週一至週六:上午:8:30 - 20:30

二、考勤

1 、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 1 )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 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 2 )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

3 、請假

( 1 )病假

a 、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致電部門負責人。

b 、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 、出差

(1)員工出差前報負責人批准,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負責人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並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第二節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 、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 、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 、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係,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 、公司內有親屬關係的員工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全體合夥人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 、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 、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 、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 、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 、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 、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 、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 、投資於公司的客户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 、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繫中,若發生回扣或佣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六、保密義務:

1 、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第三節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着、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暴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粧豔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長話短説,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七、嚴禁將任何辦公用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用具,並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複印、傳真。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保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 、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第四節獎懲

一、懲罰條件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2

一、為了規範管理及給大家創造一個安全、衞生、文明、整潔的休息環境,特制訂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所有住宿員工。

二、凡住宿員工均應自覺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積極配合查房等相關工作。

三、凡住宿員工之間要文明交往、和睦相處、互諒互讓、互勉互助,每間寢室推選一名室長並負責寢室的管理,住宿員工應服從室長安排。

四、日常住宿管理

1、員工應按照宿舍管理員安排的房間、牀位入住,並辦理相關入住手續。未經許可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及牀位的。

2、任何員工不得帶非本公司員工進入宿舍或在宿舍留宿。除例行檢查或公務外,男(女)員工不得隨意進入女(男)員工的宿舍。如發現帶外人留宿或男女混宿者,將取消住宿資格。

3、寢室鑰匙發放給每室每人一把,鑰匙只限本人使用,不準私配或轉借他人。員工出門時,請勿忘攜帶鑰匙。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4、住宿員工應於每月17日按規定繳納水電費、清潔費、電視費等相關費用。

5、員工不得在寢室內追逐、大聲喧譁、嬉笑打鬧;不得在寢室內大聲播放音樂;不得在寢室內吹口哨、起鬨等,以免影響他人休息。晚班下班的員工,應保持安靜,切勿影響寢室內或外住宿人員的休息。

6、嚴禁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等有傷風化之行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以除名。

7、員工離職退房時,應按規定於3日內辦理退房手續,包括:清點財物、結清費用、歸還鑰匙、清潔所使用物品與牀位、退還住宿押金等。

8、員工應保持寢室內的衞生整潔,做到:地面無雜物;物品擺放整潔;被子疊放整齊;牀上、下物品擺放有序;鞋子在牀下排放一直線;衞生間要經常刷洗,保持乾淨。寢室衞生由室長負責,輪流打掃。

9、每間寢室只允許一個上鋪有序地放置物品,其他空牀位不得放置任何物品;不得在寢室天花板、走廊、衞生間等隨處懸掛物品;不得在牆壁、設施上亂貼、亂畫;不得在宿舍區域內張貼告示等。

10、員工所住寢室內,造成下水道及衞生間堵塞的,由責任人承擔該項清理費;未明確責任的,由該寢室人員分攤該項清理費。

11、不準在寢室、走廊、衞生間等處隨地吐痰及亂丟東西,不準往窗外扔雜物,垃圾應倒入指定垃圾桶內,不得在走廊等公共區域丟棄垃圾。

12、宿舍廚房僅作煮飯、燒菜之用,員工在廚房內使用完畢後,應將灶台、水池、廚房地面擦洗乾淨,並及時關閉電源和水龍頭。

13、不得在廚房水池內洗頭或洗衣服。凡在公用廚房燒飯、燒菜的員工應按月支付相應的水電費用。

14、自行車應停放在指定位置,有序擺放,禁止在寢室內、走廊等擺放。

15、禁止在寢室內吸煙。第一次發現處以30元罰金;第二次發現處以50元罰金並給予嚴重警告;第三次發現給予辭退處理;如造成嚴重後果者將承擔法律責任。

16、注意寢室內安全用電。寢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的電器(如熱得快、電爐、電熱毯等);寢室內禁止使用各種明火器具;違者沒收並處以50元的罰金,如造成嚴重後果者將承擔法律責任。

17、注意安全,防火防盜防爆。員工最後離開寢室的,應將燈、門、窗、所有的電源關閉,包括充電器應及時拔掉,以免發生充電器爆炸事故,一旦發生事故,由責任人自行承擔。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帶,如有遺失,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18、正確使用宿舍內的一切電器設備,如:空調、電視機、淋浴器等,禁止違規操作,操作不當造成損壞,照價賠償。愛護寢室內的公共設施,如:牀、門鎖、門、窗、燈、水龍頭、淋浴器具、洗臉盆、馬桶等等,不得故意移動或損壞設施,違者處以20―100元罰金,或照價賠償。

19、注意節約水電資源,做到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和水龍頭。

20、員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寢室或動用他人物品,否則一經發現以盜竊嫌疑論處,視情節輕重處理或交公安機關。

21、寢室內不得私藏國家違禁品、易燃品、管制刀具和被派遣公司財物,如被發現將沒收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嚴禁在宿舍內藏匿、觀看、傳播不健康的報刊、書籍、碟片及其他音像製品,如被發現處以罰金50元並沒收。

五、宿舍檢查與處罰

1、宿管處每日對寢室的安全、衞生、整潔工作做不定期檢查並做記錄,對每次檢查結果予以公佈。

2、在檢查過程中,對達標寢室予以表揚,對存在問題的寢室應及時整改,如不及時整改則按規定予以處罰。

3、處罰規定:違反上述款項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嚴重警告、開除及20―500元罰款等處罰。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實行,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所有。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3

第一條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範化管理,本公司員工應按本規定的要求着裝。

第二條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第三條男職員的着裝要求:夏天着襯衣、系領帶;着襯衣時,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繫袖釦;着西裝時,要佩戴公司徽。不準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類(包括皮涼鞋)。

第四條女職員上班不得穿牛仔服、運動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並一律穿肉色絲襪。

第五條女職員上班必須佩戴公司徽;男職員穿西裝時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應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上。

第六條部門副經理以上的員工,辦公室一定要備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動或重要業務洽談時穿用。

第七條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髮梳理整齊。男職員發不過耳,並一般不準留鬍子;女職員上班提倡化淡粧,金銀或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第八條員工違反本規定的,除通報批評外,每次罰款5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三次以上的,扣發當月獎金。

第九條各部門、各線負責人應認真配合、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一月累計員工違反本規定人次超過三人次或該部室員工總數20%的,該負責人亦應罰100元。

關於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發放的規定

(一)公司制服的發放,必須是本公司的正式調入職工和已正式辦理了招工手續的合同制職工。借調人員、聘用人員和臨時工(含試用)的制服發放,先公司墊付,然後以在本公司服務的實際工作年限折舊報銷。

(二)各類人員工作服裝

1.公司的幹部、職工(含借調、聘用和臨時工)按其所從事的工種發放工作服裝。

2.凡是從事工種工作的職工,按工作時間最長的工種發給工作服裝。

(三)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的製作(購買)和管理。

1.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由公司總務部統一加工製作(購買)和發放。

2.對於公司制服和工作服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

3.對於調離公司的人員(含借、聘、臨工),要求收回服裝不足使用年限部分的成本費。成本費的計算公式:每年攤銷費=服裝價格&pide;使用年限

4.制服要按公司要求統一着裝,妥善保管,遺失自費補做。

(四)本規定從下文之日起執行,具體有關細則由公司人培部負責解釋。

(五)員工制服、勞保用品使用年限表附後。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4

一、 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繳利潤,濫發獎金,揮霍浪費國家資財,損公肥私,使國家和企業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有貪污盜竊、投機倒把、敲詐勒索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七)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二、 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可以給予一次性罰款。

三、 對職工給予開除處分,須經廠長(經理)提出,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決定,並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的勞動或者人事部門備案。

四、 對職工給予留用察看處分,察看期限為一至二年。 留用察看期間停發工資,發給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應低於本人原工資,由企業根據情況確定。(註解:關於留用察看人員待遇問題,現按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七日《勞動人事部關於解決留用察看人員經濟待遇問題的通知》執行。)留用察看期滿以後,表現好的,恢復為正式職工,重新評定工資;表現不好的,予以開除。

五、 對於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必要的時候,可以同時降低其工資級別。

給予職工降級的處分,降級的幅度一般為一級,最多不要超過兩級。

六、 對職工罰款的金額由企業決定,一般不要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二十。

七、 對於有第十一條第(三)項和第(四)項行為的職工,應責令其賠償經濟損失。賠償經濟損失的金額,由企業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從職 本站工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額一般不要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夠迅速改正錯誤,表現良好的,賠償金額可以酌情減少。

八、 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名。

九、 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徵求工會意見,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辯,慎重決定。

十、 審批職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五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三個月。

職工受到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者被除名,企業應當書面通知本人,並且記入本人檔案。

十一、 在批准職工的處分以後,如果受處分者不服,可以在公佈處分以後十日內,向上級領導機關提出書面申訴.但在上級領導機關未作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然按照原處分決定執行。

十二、 職工被開除或者除名以後,一般在企業所在地落户。

如果本人要求遷回原籍,應當按照從大城市遷到中小城市、從沿海地區遷到內地或者邊疆、從城鎮遷到農村的原則辦理。

符合本條規定的,企業主管部門應當事先同遷入地的公安部門聯繫。遷入地公安部門應當憑企業主管部門的證明,辦理落户手續。遷回農村的,生產隊應當准予落户。

十三、 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的職工在受處分滿半年以後,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在滿一年以後,受到留用察看處分的職工在被批准恢復為正式職工以後,在評獎、提級等方面,應當按照規定的條件,與其他職工同樣對待。

十四、 對於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職工,應當按照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十五、 對於濫用職權,利用處分職工進行打擊報復或者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包庇的人員,應當從嚴予以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5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脱崗,不竄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午餐時間未到提前就餐者視同早退。

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後上班,違者每次罰1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50元。

5、各部門、車間必須在早7:50前組織召開班前會,8:00後所有人員需進入工作狀態,違者每次罰30元。遲到、早退、脱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6、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嚴禁員工打架鬥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5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並直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xx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辭退處理,曠工7天扣罰xx月工資並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9、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佔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並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後,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1、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降職、開除的處分,並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3、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50元處理:

(1)員工出廠,除正常下班時間以外必須持有出門證(出門證需註明出廠時間和返回時間同時門衞室要做好登記)。無出門證出廠門衞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廠或報公司管理部處理。

(2)着裝得體,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着裝要求的,車間主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衞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遊戲。

(5)不服從企業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7)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倉庫、財務部門等。

(8)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9)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譁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0)沒有健康的衞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衞生的。

1)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2)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3)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

4)設備、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

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採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6)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煙區域吸煙的,造成損失的並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7)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衞生,關好門、窗的。

14、存在以下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100元處理:

(1)不經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礦工除扣發xx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2)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代打卡的,給予雙方處理。

(3)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4)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後,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5)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6)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7)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並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衝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15、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予以辭退並處罰款200元:

(1)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曠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2)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3)嚴禁酒後進廠返工,對於有明顯飲酒跡象的,值班保安有權拒絕入內。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範,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6)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7)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後不改正者。

(9)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

16、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考慮進行獎勵,其中嘉獎,每次獎勵30—50元。立功,每次獎勵100元以上。突出表現的,由企業另行研究給予獎勵。

(1)弘揚正氣,見義x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x(物)不昧者,行為足以嘉獎或立功者。

(3)及時發現並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嘉獎或立功。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嘉獎或立功。

(5)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責任,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嘉獎或立功。

(6)連續長期對使用的設備進行良好的保養,使設備長期處於良好的運作狀況,得到設備管理人員或車間主任的確認。嘉獎或立功。

(7)非本屬職能者,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嘉獎或立功。

(8)工作崗位中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並得以認定,嘉獎或立功。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積極為客户、商户服務,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評。給予嘉獎或立功。

17、員工因違紀受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xx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18、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19、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6

(1)凡拒絕執行公司決策及部門主管指揮、調度者,公司可以作出包括解聘在內的處罰決定。

(2)公司外派執行任務,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到達指定地點,否則按違紀處理並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3)在公司工作期間,拉幫結夥,搞小團活動者,一經發現,立即予以解聘。

(4)工作時消極怠工,擅離職守,私自外出者,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停職檢查,無悔改表現者,將予以解聘。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要承擔經濟責任。

(5)在工作場所吵架,無論何由,一律停職檢查並一次扣除當月工資的50%,態度惡劣,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者,將予以解聘,損壞公物,造成經濟損失者,需照價賠償。

(6)遲到、早退者,一次予以警告,兩次扣除月工資30%,三次則視為不可原諒過失予以辭退。

(7)凡沒有履行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者,一律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除日工資的200%,並在本部門做公開的書面檢查,曠工兩天以上者,視為不可原諒之過失,予以自退,一切責任自負。

(8)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假公濟私,做私下生意,貪污受賄,偷盜或詐騙公司財務者,均視為不可原諒之過失予以辭退,凡觸犯法律,構成犯罪者,由公司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9)對於缺乏職業道德,工作不負責任者,發現後立即解聘。

(10)除公司會議場合要求討論分析問題之外,無論是在公司內部還是外部,凡不按公司要求宣傳企業,信口開河,貶低企業形象者,一經發現,無論何人,降一級工資,罰款500元,如情節嚴重或經教育不思悔改者,將予以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1)無論任何場合,不得超越公司公開刊登的內容議論公司領導,凡造謠散佈小道消息者,立即解聘。

(12)妄自尊大,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影響團結的行為,一經查實,對部門負責人予以嚴重警告以上的和行政處分,罰款100-1000元,情節嚴重,給予辭退。

(13)對公司文件精神,要求,傳達不實者,一經查實,對部門負責人予以嚴重警告以上的行政處分,罰款100-1000元,如重要文件精神因傳達不及時或未傳達,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將依據經濟損失情況,按30%----50%的比例,予以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並就地免職或解聘。

(14)對意志不堅定者,發現其行為後立即解聘。

以上處罰決定,由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報公司人事部門批准執行,被處罰員工,如有理由認為處罰不當,可以向主管部門,人事部直至總經理提出申訴,最後裁定。對敢於舉報違反紀律和自由主義錯誤行為的幹部經核查情況屬實者,將予以獎勵並加以保護。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7

為了對公司駐各工廠員工的規範管理,根據公司規章制度相關條款,特制訂以下制度:

1、上班時儀容儀表不整潔每次罰款20元。

2、廚房員工遲到早退曠工等按《考勤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3、上班時間無佩戴工號牌者,接觸熟食不戴口罩、手套、圍裙等,每次罰款20元。

4、上班時大聲嬉笑、喧譁或追逐打鬧每次罰款10元。

5、上班時擅離工作崗位每次罰款50元。

6、工作未完成或故意拖延、未交接清楚離崗者罰款200元。

7、工作時間內沒在指定吸煙區吸煙者每次罰款50元。

8、工作時間內喝酒或非工作時間喝酒影響到後續工作者處以200元罰款。

9、不服從上司安排,頂撞上司者罰款50元,情節惡劣者解僱或開除。

10、對賓客不禮貌導致客人投訴,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每次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勸退或解僱。

11、在餐廳設備、服務設施等公共區域亂塗、刻者每次罰款100元,並照價賠償。

12、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病假醫院證明,否則以曠工論處。

13、不參加例會、大掃除及培訓課程者每次罰款50元。

14、隨地吐痰、亂扔雜物者每次罰款30元。

15、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按價賠償;如:損壞廚房設備、廚具者。

16、工作態度不端正罰款100元,情節惡劣者開除。

17、搞小圈子,挑撥離間及謊報消息或編造有損公司及他人利益者罰款300元,情節惡劣者開除。

18、偷竊公司物品者開除,嚴重者送司法部門處理。

19、拾到他人遺失物不報者罰款200元,並追回物品。

20、利用工作之便損工肥私,私自扣留公司物品或故意浪費公司資源的,罰款500元並開除,情節嚴重者送司法機關處理。

21、沒有經過相關主管批准隨意倒掉剩餘已加工食品和非加工食品者,每次處以200元罰款。

22、駐廠期間公司所有駐廠人員沒經過廠方許可進入工廠不允許進入的區域玩耍或者在工廠內撿垃圾者,每次處以200元罰款。

23、駐廠期間違反工廠相關規定,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個人員工個人承擔,另處以300元罰款。對於給企業形象造成重大影響者,予以開除。

24、員工駐廠期間,須遵守工廠的作息時間,且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譁,以免影響工他人休息,如有違反處以每次100元罰款。

25、員工駐廠期間,不僅要愛護食堂衞生,同時也要維護廠區衞生,不得隨地扔垃圾,不得從得上往樓下扔任何物品。如有違反,給予每次200元經濟處罰。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除了承擔相應經濟責任外另作開除處理。

説明:

1、類似以上行為視情節處理。

2、以上或類似以上行為屢教不改者勸退或開除。

3、罰款在每月工資中扣除,並於員工公告欄公佈。

4、扣罰金額用於獎勵表現優秀之員工。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8

一、為提高工作質量和辦事效率,保證工作人員正確、高效地實施管理與服務,防止工作過失行為發生,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工作過失,是指工作人員因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以致影響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貽誤管理與服務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三、工作過失責任追究,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懲處與責任相適應,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四、工作人員在實施管理與服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工作過失責任。

1、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應予受理、許可而不予受理、許可的;

2、不予受理、許可不告知理由的;

3、無規定依據或違反規定、技術規程、規範、標準、工作程序實施許可的;

4、超越權限實施許可的.;

5、對涉及不同部門的許可,不及時主動協調,相互推諉或拖延不辦,或者本部門許可事項完成後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門的;

6、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工作未達到標準要求的;

7、對屬於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推諉、拖延不辦的;

8、缺乏調查研究、工作浮誇,提供不實數據、虛假資料等論證依據,影響經營決策正確性的;

9、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造成工作失誤的;

10、其他違反內部管理制度貽誤工作或損害公司利益的。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9

目錄

總則

員工招聘與培訓教育

勞動合同管理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

勞動安全衞生與勞動保護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獎勵與懲罰

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宿舍與食堂管理

附則

總則

第1條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説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3條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説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員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公司用於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20xx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男性連續工齡滿20xx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xx年,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症的增加100%。

第2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祕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8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期滿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30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解除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31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公司依本規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23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依本規定第23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32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33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條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並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6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7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增加10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週歲以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為3至24個月:

(1)、實際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9個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12個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xx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勞務工的醫療期為15日至90日:不滿一年的,為累計15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長不超過90日。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9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温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40條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41條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42條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43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44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5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6條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7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8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9條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50條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並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第51條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52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税;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53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54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勞動安全衞生與勞動保護

第55條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56條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條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8條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9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60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着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説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衞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衞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係,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於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後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祕密。

第61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後,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衞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並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八章獎勵與懲罰

第62條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錶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63條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於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64條對有下列事蹟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於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於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65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66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後每次書面警告1次,並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幹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衞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准,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後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户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7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並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閲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牀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8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係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佔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祕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9條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10

1.目的: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2.考勤範圍:

2.1公司在冊員工。

2.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3.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衞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衞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4.考勤打卡時間:

4.1 冬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晚班 17:30至23:30

夏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晚班 18:00至24:00

5.有關規定:

5.1考勤規定

5.1.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託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5.1.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説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後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衞。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5.1.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5.1.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1.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5.1.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 工 天 數 0.5天 1天 1.5天 2天 2.5天 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 10% 25% 40% 60% 80% 100%

5.1.7持卡的員工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發現損壞或丟失,應馬上向辦公室人員申請補領考勤卡,並支付工本費10元。若丟失後不及時補領,空缺的考勤記錄視同無打卡處理;

5.1.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5.1.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閒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煙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煙,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煙)。

5.2請假、外出手續

5.2.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後補辦。5.2.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週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幹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5.2.3請假同意後《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衞後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5.2.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籤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幹部需經副總經理批准。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衞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2.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採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籤具《出門單》。

5.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5.3.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温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3.2外地員工(不包括温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 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温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幹、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5.3.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温州至某市某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5.3.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6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5.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5.7.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後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批准;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5.7.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5.7.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衞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5.8其他售後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5.9本制度**年2月9日修訂,**年2月13日開始執行。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公司科學、規範的人才選拔和晉升管理機制,充分發掘公司內部人力資源潛能,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管理幹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 管理幹部選拔是指公司副主任以上管理職級的選拔,員工晉升是指公司一般員工職級晉升和提升薪資。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項目部、各部門。

第五條 人力資源部為公司管理幹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的管理部門。

第二章 管理幹部的選拔

第六條 管理幹部選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級推薦。

第七條 逐級推薦可以通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推薦、人力資源部推薦、員工推薦或自薦三種途徑進行。

第八條 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職位空缺及員工發展需求情況,推薦人員須依照公司聘任審批權限經逐級審批後,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聘任或任命手續。

第三章 員工晉升管理

第九條 公司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員工薪資提升調整,公司員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均有機會獲得薪資的提升,具體按公司年薪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根據審批可獲得破格晉職晉級:

1.在工作崗位上作出突出貢獻和成績顯著者;

2.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使公司獲得較大效益者;

3.為公司贏得較高社會榮譽或挽回較大經濟損失者。

第十條 員工晉職晉級的審批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將推薦意見填入《員工晉升審批表》,經過分管領導審批後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推薦意見應包括考核情況、突出業績、工作能力和水平評價、工作態度和表現評價及潛質等5個基本方面;

2.人力資源部根據部門推薦意見,對員工的工作情況等進行調查瞭解和核實,並作出審核意見報人事分管領導審核;

3.人事分管領導作出審核意見後,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4.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審批結果及時落實員工薪資、福利、職級的調整。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12

(一)考勤請銷假和外出告示制度

1、大廳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不串崗聊天。

2、上班時間:上午:8:00—11:45,下午2:30—5:45、

3、工作人員因事(病)等原因需要請假的,應事先填寫請(銷)假條,經主管會計、帶班主任加註意見後,中心主任批准,方可休息,上班後及時銷假。

4、上班時間因公外出辦事,需向帶班主任請示,由帶班主任統一安排,離崗告示,不得隨意缺崗、離崗,影響正常報賬業務。

5、帶班主任負責考勤檢查,記錄當日工作人員出勤情況,辦公室月終進行統一彙總。

6、大廳實行崗位健康補助,按實際考勤每人每天5元,按月考核發放,缺勤一天扣5元,遲到一次扣2元。

(二)值班(日)制度

1、大廳實行領導(主任、副主任)帶班、工作人員輪流值班日製度。

2、值帶班人員各負其責,確保大廳安全、有序、乾淨、整潔。帶班領導早上7:40到崗開門,組織值日人員清掃大廳內外衞生,下班後,檢查機房、保險櫃、電腦、門窗、水管、電源,確認安全後上好門鎖,最後離開大廳。

3、值日人員早上提前半小時到崗,負責櫃枱及辦公桌灰塵擦拭、大廳內外地板清潔,下班後把大廳內外、微機房、更衣室、檔案室、衞生間、盆花、裝飾瓶、防盜門、牆壁等擦拭乾淨,並將垃圾放到指定點,做到地板乾淨,櫃枱乾淨,拖布、抹布乾淨,用品存放整齊。

4、每週星期一早上大廳全體工作人員進行清理,包括清理衞生死角,澆、剪花草,整理個人辦公桌、抽屜內外資料等。

5、每月初進行一次大清洗,包括擦洗玻璃、衞生間,整理機房、檔案室、更衣室,清洗窗簾、牀單等。

6、大廳全體工作人員要遵守值日製度,各負其責,互相監督,有良好的行為習慣,共同創造和維護乾淨整潔、和諧愉快的辦公環境。

(三)計算機操作規程

1、大廳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計算機基礎知識,提高操作技能。

2、大廳計算機統一編號,工作人員固定使用並設置個人操作密碼,由系統管理員統一管理。

3、操作人員嚴格按規定步驟開、關計算機,按操作權限進出和使用財務軟件系統,不得登錄與本核算組無關的其他賬套,不得擅自動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拷貝與工作無關的其他軟件系統。

4、財務數據由系統管理員統一定期備份,定點保存。

5、計算機發生故障,由系統維護員檢查處理,發現不規範操作要及時予以糾正。

6、服務器工作室由系統管理員管理,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嚴禁擅自更改數據庫數據。

(四)違反工作紀律處理規定

1、大廳全體工作人員應當遵守中心統一制定的內部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反工作紀律。

①遲到、早退、擅離工作崗位,無故缺勤;

②工作時間玩電腦遊戲、上網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聊天、炒股、看電影及與工作無關的錄像視頻;

③違反大廳計算機操作規程,安裝各類與業務無關的軟件,感染計算機病毒,影響財務數據安全的;

④工作時間亂串崗位、聚眾聊天,大聲喧譁;

⑤不履行值帶班制度,值日敷衍,值帶班記錄馬虎的;

⑥不愛護公共財物和辦公環境,舉止行為不文明的,吸煙、吃零食、亂扔紙屑。

⑦辦事推諉扯皮、敷衍塞責、貽誤工作;

⑧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⑨對辦事羣眾態度生硬冷漠,工作作風簡單粗暴;

⑩其他違反內部管理規定,造成不良影響或貽誤行政管理工作的;

2、大廳工作人員違反紀律,情節輕微,首次違反並給予訓誡和教育;兩次以上出現違紀行為,責令寫出書面檢查,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給中心造成不良影響的,除責令做出書面檢查,予以通報批評外,本年度不予評優評先,績效考核不予獎勵;情節特別嚴重,被上級檢查發現,媒體報道,妨礙優化發展環境,影響全區機關工作效能的,從重處理,建議調離核算中心。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13

一、目的和範圍

1、為了加公司制度的管理,確保生產秩序,保證生產車間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有效規範每個員工的勞動行為,使其盡到勞動責任,結合本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全廠車間在職員工和實習期員工。

二、管理機構和職責

1、生產車間主任是全廠車間勞動紀律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各工序組長的勞動紀律。

2、組長是本組勞動紀律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本組職工的勞動紀律。

3、各組長應加強對勞動紀律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並與經濟責任制掛鈎,對違反者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車間主任核實真實性並及時上報到人事部。

4、各工序組長要及時關注車間機器運轉狀況、員工工作狀況(員工精神狀態、工作熟練程度),隨時指導員工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於本人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車間主任反映。

三、工作紀律:

1、公司所有生產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組長或車間主任等管理人員安排,有爭議必須按照“先執行後申議”的原則,對拒不執行管理人員安排的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管理人員視情節輕重給出相應處罰;屢犯不改的解除勞動合同開除處理。

2、公司員工一律不準參與和支持鬧事;一律不準組織、煽動、參與未經批准的罷工、遊行;一律不準參與和支持一切非法組織的非法活動,違者一經查實,一律開除處理。

3、生產員工要做好“品質三員”,即本工序的生產員、上工序的檢驗員、下工序的服務員。時時刻刻注意,對任何一點小事都不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產,監督上工序的生產,服務下工序的生產,保證從自己手中流出的產品無品質缺陷。

4、生產員工要將生產後的半成品放置相應的區域,並整齊擺放好,貼好產品標識卡(註明產品名稱、數量和生產日期)。

5、打包後的成品填寫入庫單並讓車間主任簽名確認後方可入庫,放入相應的成品區域擺放整齊,貼好產品標識卡。無產品入庫單堅決不能入庫。

6、非設備操作人員,在未經允許或有監控人員在場指導情況下,嚴禁私自操作操作設備;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7、公司現配備有電鈴,員工上班、吃飯、下班時間嚴格按鈴聲響起後執行,發現有上班鈴聲響起還未到崗的或下班鈴聲未響已經離開崗位的按照公司考勤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8、下班時整理作業現場,關閉所有設備電源開關,搞好工作場地衞生,關好門、窗,上好門鎖,各工序組長和車間主任負責監督檢查。

四、出勤紀律:

1、工作時間內必須佩戴上崗證。統一配戴在左邊胸前,未按規定佩戴上崗證者,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若上崗證殘舊、破損、污染,憑舊上崗證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換領,上崗證遺失補辦每次扣款30元。

2、員工必須按規定的工作時間親自打卡,每天早上上班和晚上下班各一次,未按規定打卡嚴格按照員工管理制度中的考勤管理執行對應處罰。

3、員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機出現故障無法打卡時,須及時將考勤卡交車間主任簽字説明。未打卡也未及時補籤者,按未出勤處理。

4、嚴禁代打卡現象,違反者嚴格按公司考勤制度中的打卡制度執行對應處罰。

5、考勤卡如有遺失及時到人事部補辦,補辦必須出具經車間主任簽字確認失卡期間的在崗證明。

6、嚴禁在考勤卡上亂塗亂劃,對打卡不規範,描寫或塗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處理。

五、安全操作規範:

1、生產車間組長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使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後,方可設入使用。

2、員工在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仔細閲讀機器説明書,保證產品質量的同時要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車間主任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向班長或車間主任報告。

5、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負責作業。

6、車間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然險物品進入。

六、行為紀律

1、攜帶公司物品出廠一經發現,賠嘗該物品市場價格雙倍處罰,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在班時間統一着裝公司配發的工作服,衣着不整(如穿拖鞋、短褲、光膀子等),不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場合大聲喧譁,影響他人工作或休息的,扣10元/次。

3、凡配有摩托車或自行車上下班的員工上下班注意安全。騎摩托車者出入大門上下班期間須戴頭盔,否則,扣5元/次,不聽勸告者後果自負。

4、破壞公共環境衞生,亂扔雜物,如發現車間垃圾含有價值物,經查實每次對車間主任和責任人視情罰款30—500元不等。

5、禁止在廠區、餐廳、倉庫、車間內吸煙,發現一次罰款30元。如需抽煙必須到廠區外。

6、故意損壞公共財物,除賠償損失外,視情罰款100—10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

7、在公司內酗酒滋事者,給予當事人罰款100—500元並辭退。

8、對公司領導或外來客户行為或語言不尊者,視情罰款30元/次,為企業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給予嚴肅處理直至辭退。

9、違反會議或培訓紀律(遲到、無故不到者、大聲喧鬧影響他人、手機鈴響、擾亂會議秩序),給予員工每次30元罰款。

10、餐廳就餐不按順序排隊、加塞者,罰款20元/人次;浪費飯菜過多者,罰款30元/次;

11、其他違規違紀和不服從管理的行為,均視情節給予當事人嚴重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以上所有制度在公佈之日起嚴格執行,在下一新制度出來之前作廢。各部門必須極力配合!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14

(一)用水用電管理

1、不得使用電爐、熱的快等自備電器取暖、燒水、煮飯。

2、上班時將宿舍燈具、電視機關掉,下班時將辦公室燈具、電腦關掉,嚴禁長時間無效開機。

3、當日值班人員負責門口照明燈以及院內室外公共場所燈具的晚上開啟和天亮時關掉事項。

4、及時關閉自來水閥門,不出現長流水。

5、發現線路、管道出現斷裂、滲漏現象或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辦公室報告。

6、不得私拉亂接,隨意改動原供電線路。

7、裝有空調、電視、電腦的房間做到人走機關,嚴禁長時間開機,嚴禁無人狀態下開機,不得將空調温度設置過低。

8、綜合辦公室對公司院用水用電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上述規定者一次處罰10-100元,並予以通報批評。

(二)差旅費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專項費用的管理辦法,以逐步適應現代企業管理要求。根據集團公司和呂梁煤電公司有關規定,並結合運銷分公司實際。特制定差旅費管理辦法,望遵照執行。

1、因公出差必須填制差旅費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經理審批後方可外出。

2、差旅費報銷要註明出差時間、地點、事由、路線、出差人數等事項,由單位負責人及經理審批後,到公司財務科報銷。

3、嚴格按出差時間及路線報銷,超出審批範圍的費用自行處理。帶車外出,只報銷住宿費及補助。按集團公司規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須在集團公司辦事處,否則不予報銷。

4、對於因公出差報銷車、路卡等票據,當事人要詳細註明事由、時間、起止路線等,經單位負責人、分管領導及經理審批後到財務處報銷。財務人員要按規定嚴格審查,凡不符合財務規定的財務處一律不予報銷。

5、各科室人員外出辦事、到上級部門報送資料不準坐出租車,凡出租車票,費用不律不予報銷。

(三)通訊費用管理

1、通訊費用按核定標準使用,固定電話超支由工資支付。

2、所有人員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回集團公司本部換號需事先通知綜合辦,不在服務區時,必須向綜合辦告知就近固定電話,不得因聯繫中斷影響工作,否則停發手機通訊費用補貼。

3、各單位必須控制固定電話費用支出,禁止外單位人員撥打無關電話。

4、手機通訊費用公司綜合辦統一按標準和在崗人數做表,經理審核發放。

(四)業務招待費管理

1、凡公司內部一般辦公人員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標準在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到食堂就餐,不準上煙、上酒、上飲料,超標準招待的必須經經理或書記審批。

2、綜合科要嚴格完善審批手續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帳,詳細説明每次招待的時間、事由、人數、金額等。

3、因工作關係需要安排客飯時,分管經理要提前與綜合科聯繫,有關單位到辦公室具體辦理客飯手續。

4、各單位發生客飯時,首先到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按開具的客飯金額經分管經理簽字後,交由經理審批方可進行就餐,如遇特殊情況可先就餐,事後補辦就餐手續。

5、上級部門業務檢查、型會議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統一安排。

(五)磁卡電話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有效控制電話費的超標,杜絕非辦公性濫用電話,運銷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從20__年元月份起用磁卡電話,有關規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執行。

1、話費分配:科級幹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員每月30元。

2、用户卡實行一人一卡的辦法,每人保護好自己的個人卡,防止丟失、損壞。丟失、損壞者自費申請補辦磁卡。

3、因特殊情況費用不夠時,經運銷公司經理批准可向綜合辦申請補費;

4、工作人員不準隨意變更磁卡電話設置,因此造成話機不能使用,責任自負;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綜合辦統一充費,剩餘話費可用於次月使用;

6、不得在電話線上串接其它普電話機,否則沒收普通電話機,取消使用公司電話資格。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公司科學、規範的人才選拔和晉升管理機制,充分發掘公司內部人力資源潛能,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幹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管理幹部選拔是指公司副主任以上管理職級的選拔,員工晉升是指公司一般員工職級晉升和提升薪資。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項目部、各部門。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為公司管理幹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的管理部門。

第二章管理幹部的選拔

第六條管理幹部選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級推薦。

第七條逐級推薦可以通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推薦、人力資源部推薦、員工推薦或自薦三種途徑進行。

第八條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職位空缺及員工發展需求情況,推薦人員須依照公司聘任審批權限經逐級審批後,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聘任或任命手續。

第三章員工晉升管理

第九條公司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員工薪資提升調整,公司員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均有機會獲得薪資的提升,具體按公司年薪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根據審批可獲得破格晉職晉級:

1、在工作崗位上作出突出貢獻和成績顯著者;

2、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使公司獲得較效益者;

3、為公司贏得較高社會榮譽或挽回較經濟損失者。

第十條員工晉職晉級的審批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將推薦意見填入《員工晉升審批表》,經過分管領導審批後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推薦意見應包括考核情況、突出業績、工作能力和水平評價、工作態度和表現評價及潛質等5個基本方面;

2、人力資源部根據部門推薦意見,對員工的工作情況等進行調查瞭解和核實,並作出審核意見報人事分管領導審核;

3、人事分管領導作出審核意見後,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4、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審批結果及時落實員工薪資、福利、職級的調整。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2、酒店員工管理規章制度範本

1、準時上下班,提前10分鐘到前台報到,由領班召開班前會,佈置當日工作任務及注意事項。

2、上班時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而影響工作。

3、儀容儀表整潔乾淨,女員工不留披肩,男員工不留鬍鬚。

4、員工用膳應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在工作區域吸煙,吃零食。

5、上班時不得打私人電話。

6、員工不得進入客房休息,洗澡,看電視等。

7、客房鑰匙須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放置。

8、在工作區遇到客人應禮貌問候。您好!

9、保持工作區域的整潔和安靜,與客人説話聲音以對方聽清為限,同事間交談不得聲喧譁,嚴禁在走廊內聲叫喊。

10、聽從上級在工作的安排,上班時間嚴禁會客,或與同事閒聊。

11、與同事相處,友好合作,不發生金錢或物品上的借貸關係。

12、員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求私利。

13、員工不得私收小費、禮物或侵吞客人遺留物品。

14、員工不得在酒店內賭博,酗酒。

15、員工不得收藏,傳閲,複製動,穢畫刊,書籍和錄像,客房內收出的報刊雜誌一律交上級處理。

16、員工不得偷盜酒店公私財物。

17、員工未經客人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更不準隨便給小孩食物。

18、交接班時應將未完成的工作或特別事項交接清楚,接班人未到達,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先行下班。

19、清掃房間時不得任意移動房內的.行李物品,嚴禁翻動客人物品,如確要移動客人物品,在清掃完畢後,要馬上移回原處。

20、不得隨意丟棄房內的紙張,印刷品(除非放在垃圾筒內)。

21、進入客房要嚴格按照進房程序進行。

22、每班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養成隨時檢查自己職責內尚有何事沒做,何事待辦的習慣。所有電話必須做出電話記錄並落實。

23、客人不在房內,不得讓客進入。

24、客人詢問,要熱情回答,不可説“不”。

25、對客房內的可疑情況,要及時彙報。

26、應謹記酒店內時常保持整齊,清潔如發現任何地方有垃圾和紙屑應該主動把它拾起,放進廢物箱。

27、其它部門人員需要進入房間工作時,必須有本樓層服務員的陪同。

28、不得隨便缺席,如有急事或特殊情況,要提前通知辦公室或主管。

29、不得在酒店內接待親威朋友來。

30、不得將個人的私事私物帶回酒店。

31、直呼客人及上司的名字,應禮貌地稱“X先生”或“X女士”。

32、不要太依靠自己的記憶力,養成做筆錄的習慣。

33、使用機器前後需做檢查是否完好及做保養工作。

34、嚴禁浪費公司資源及清潔用品。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16

第一章入職指引

第一節入職與試用

一、用人原則:

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

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入職與適用

1、薪資確認:由用人部門總經理提出薪資建議,並經過人力資源部薪酬部門審核後上報審批。

2、錄用審批:薪資審批需經過部門或職能部門形成會議決議,管理人員的錄用需以得到總經理批准。

3、聘用:由招聘人員向候選人溝通薪資,並確認入職日期和發出員工聘用書。

4、入職體檢

員工在入職時必須提交有效的體檢證明,方可被公司錄用。公司每年定期為員工安排體檢,如發現員工患病、身體健康條件不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公司將視情況調動其職位或建議病假。如發現員工患有精神病或按國家法律法規應禁止工作的傳染病的,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5、個人檔案

公司將為所有員工建立個人檔案。新員工在入職當天需將3張1寸彩色照片、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學歷證原件複印件、職稱原件複印件、相關證書原件複印件、原單位離職證明交人力資源部,以便存檔查閲。如員工提供不真實、錯誤資料或有任何虛構,經查屬實,將受到公司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公司可按規定單方解除勞動關係。若員工個人資料有變更,需於變更後七日內報人力資源部,請特別留意。

6、入職培訓:人力資源部在新員工入職當天,為其介紹並學習公司相關制度,並介紹新同事。

7、試用期: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至6個月: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合同期限滿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8、勞動合同管理

風險提示: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諮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閲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1)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即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員工領取勞動合同時應當簽收。

(2)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簽字、公司加蓋公章方能生效。

(3)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4)勞動合同內容具體以最終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為準。

第二節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

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半,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7.5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

12:00-13:30為午餐休息;

週六:上午:8:30-12:00為工作時間;

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間經人事部門審查後實施。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忘打卡者須經部門主管簽字認可,否則視為曠工,每月不超過一次,第二次扣款5元,第三次扣款10元,超過三次的每增加一次扣款20元。

(3)以下情況視為曠工:

1)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崗的,未按請假流程請假或假滿後未經批准擅自不到崗的;

曠工時間以0.5天為計算單位,每次不足3個小時的計為0.5天,超過3個小時(含3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2)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的;

3)上班時間脱崗,辦理私事或拒絕工作的;

4)提供虛假證明騙取休假的;

5)員工未提出辭職申請或未辦理正常離職手續即離開公司的。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准權限

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加班

(1)員工完成本職工作自行延長工作時間不屬於加班,經部門經理或以上管理人員批准的延長工作時間視為加班。人力資源部根據遞交的《加班申請表》及當月考勤打卡記錄核實加班時間。所有加班均以打卡時間和《加班申請表》共同確認的時間為準,沒有打卡記錄和《加班申請表》的不計做加班。如有加班需求,須於下班前一小時填寫《加班申請表》,認真填寫加班事由、時間、加班工作內容,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遞交到人力資源部進行備案後方可執行;因緊急任務來不及事前履行審批手續的,須在加班後24小時內補辦審批手續,公司提倡所有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相關工作內容,不提倡加班,確因本身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須填寫《加班申請表》,並經公司相關領導批准方可視為加班,否則一律不視為加班。

風險提示: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

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註,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2)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x基數x150%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x基數x200%

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x基數x300%

(3)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7、考勤記錄及檢查

(1)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於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審核後,報人事部門彙總,並對考勤準確性負責。

(2)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

(3)對於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節人事異動

一、調動管理

1、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並報人事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准。

2、批准後,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3、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4、員工本人應於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文件存檔備查,並於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信息置換。

5、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於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後轉送人事部門審核,高級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准。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人事部門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並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經公司確認後予以結算薪資、開具離職證明等事宜,開具離職證明的內容應當載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

4、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6、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信息資料置換。

三、辭退管理

1、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後報總裁批准。

2、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並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

3、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返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

4、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5、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後,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料信息置換。

第二章行為規範

第一節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係,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公司內有親屬關係的員工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户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繫中,若發生回扣或佣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公司將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祕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而是該祕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祕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於商業祕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祕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祕密採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為,便於舉證,有利於企業藉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祕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六、保密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第二節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着、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粧豔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並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並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複印傳真。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保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第三節獎懲

一、獎懲種類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二、獎勵條件

1、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蹟者

2、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合理化建議,採納後具有成效者

4、積極參與公司集體活動,表現優秀者

5、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變,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7、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

8、為社會做出貢獻,併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通過者

三、懲罰條件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3、貪污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4、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

5、泄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

6、謾罵、毆打同事領導,製造事端,查證確鑿者

7、工作時間內打架鬥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

8、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

9、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

10、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

11、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12、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

13、因疏忽導致設施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14、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

15、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領導建議批評者

17、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

18、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

19、玩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

四、獎懲相關規定

1、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2、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考慮對象:

(1)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

(2)學習培訓機會

(3)職務晉升、加薪

(4)公司高層領導年終接見

3、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後過。可相互抵消的功過如下:

(1)大過一次與大功一次

(2)記過一次與記功一次

(3)警告一次與表揚一次

4、表揚三次等於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於大功一次,記過三次等於大過一次。

5、各級員工獎懲由所在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申報單》,集團總部員工及各子公司中級以上員工獎懲,經人事部門查證後核定,記功(記過)以上獎懲需經總裁審批,子公司其餘員工獎懲由人事部門查證後,經總經理審批。

6、各項獎懲事件,需書面通知本人,酌情公佈,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受處罰員工如有不服可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門申訴,人事部門經核查後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

第三章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節薪酬

一、薪酬

1、原則:以貢獻、能力、態度和責任為分配依據,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2、適用對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3、薪酬組成: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

(1)崗位工資根據工作崗位和崗位所需要的技能確定,不同崗位對應不同的崗位工資級別。

(2)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時間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時間來確定。

(3)學歷工資根據員工所具有的學歷水平來確定。

(4)績效工資根據公司對員工考評結果確定。

4、工資制度

(1)年薪制。適用於公司總裁、副總裁及其他經總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工資總額=基本工資+年終獎金。

(2)提成工資制。適用於從事營銷的工作人員。工資總額=崗位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年終獎金。

(3)結構工資制。適用於中基層管理人員、生產技術人員、職能人員、後勤管理人員。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後勤服務人員。

(5)計時工資制。適用於工作量波動幅度大的生產操作工人。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計時工資。

(6)新進人員工資:試用期內一般定為招聘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70%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5、公司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酬,付薪日期為每月15日,支付上月薪酬。若遇節假日,順延至最近工作日發放。試用期員工以現金形式領取,正式員工以個人銀行賬户形式領取。

二、調整機制

1、集團薪酬管理是根據公司實際發展情況,聯繫市場薪資水平與人力資源供求情況實行;市場化動態薪酬管理。

管理委員會於每年底進行議薪;人事部門根據公司效益及社會同行業工資變化情況,提出薪資水平合理化調整建議後報管理委員會審議。

2、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的依據:

(1)公司範圍的工資調整。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全公司範圍的員工工資水平。

(2)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3)職級變更。員工職級發生變動,相應調整其在該職級內的基本工資。

(4)員工在年終考核中,工作績效低下者,將被下調崗位薪金。

(5)根據員工即期表現上浮或下調其崗位薪金,以及時激勵優秀、督促後進。

3、崗位薪金晉級,新崗位薪金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下月一日起執行;崗位薪金降級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第二節福利

1、 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體員工在法定工時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以當年度國務院職能部門公佈的休息安排為準。

(3)婚嫁:在本公司工作期間領取結婚證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員工申請婚假必須在領取結婚證後1年內提出,否則視為放棄。

員工申請婚假,需至少提前兩週向人力資源部遞交已審批通過的結婚休假申請,並做好假期工作交接。申請婚假的員工必須按公司規定提交《結婚證》複印件並提交原件供核對,核對後返還,附在休假申請表後,一併送人力資源部登記。

(4)產假

女員工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享有有薪產假。

①員工休產假前須提供結婚證、生育服務證、户口本、診斷證明等有關計劃生育證明原件;並提供員工本人簽字確認的證件複印件。複印件人力資源部存檔。如無法提供以上證明原件而休產假的均按照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及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②女員工懷孕流產的,應根據醫院診斷證明,妊娠不滿四個月的,給予15天的產假;妊娠在四個月以上的,給予42天的產假。

③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根據《xx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有X日產假。男員工依法享受陪產假。

④難產可額外再享受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⑤享受生育保險的員工,產假期間工資和產前檢查、生產費用由社保機構支付

(5)喪假: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請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親屬在外地的,帶薪路途假另計,路費自理。

(6)工傷假因工受傷休假視為上班,具體情況按國家社會保險法規辦理。

(7)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受傷請病假者,要提供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醫生簽名及加蓋醫院公章的有效證明,每月可享受1天的帶薪病假,不能提供該證明的,按事假處理或加班調休衝抵。帶薪病假可累積使用。超過年度帶薪病假的天數,按日基本工資標準的80%發放病假工資。員工因病無法到崗工作的,應至少提前兩小時通知部門經理或人力資源部,並在返回工作崗位後及時補齊病假申請。如員工上班時因病須接受治療,應先得到部門經理批准,看病後,未被醫生認可病假的需立即回崗位上班。

(8)休假規定員工提前15日向直接主管及人事部門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間,協商安排休假具體事宜。

2、保險:公司為正式員工辦理養老、工傷、生育、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

3、賀儀與奠儀

(1)正式員工結婚,公司將致新婚賀儀人民幣300元。

(2)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去世,公司將致奠儀人民幣300元。

4、過節費公司視經營情況在法定節日或公司紀念日發放賀金或賀禮。

5、健康檢查:公司每兩年出資為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6、員工活動:公司不定期舉行各種員工活動。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17

一、我國事業單位合同管理現狀

1、管理者缺乏法律意識

目前,我國多數事業單位領導者對合同管理的重視度偏低,且法律意識十分淡薄。部分領導者只有在合同糾紛發生時才意識到需要採用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未能做到從合同簽署初期就及時與相關法律人士聯繫,諮詢相關信息,利用法律至始至終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從而有效規避合同風險。

2、合同管理人才匱乏

在事業單位中,合同管理工作對專業性及技術性的要求普遍較高,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較強的綜合素質。這不僅需要擁有過硬的專業技能,對法律相關知識有充分的瞭解,還要懂經濟,會管理,並能真正運用到實際中。但就目前來看,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嚴重缺乏此類綜合素養較強的人才。一方面,特定的專職人員少之又少;其次,現有的管理人員缺乏相關專業知識的積累,致使合同管理水平難以提高。

3、合同流程管理缺乏控制

目前,事業單位存在多個部門擁有多個的現象,很大程度加大了管理的難度。通常情況下,事業單位合同管理主要有兩大環節,分別是合同的簽訂環節與合同的履行環節,可具體到立項審批,市場調查,合同的起草、審查、簽訂、落實,結算款項以及合同糾紛的處理等。許多事業單位針對合同流程管理的銜接能力較弱,合同在簽訂前的市場調查工作管理不到位,在簽訂中的審查管理不給力以及簽訂後的落實監督管理不具體。同時,合同簽訂後,未能建立專門的合同歸檔部門,未能完善合同簽訂全過程的監督管理體系,導致合同後期管理工作舉步維艱。

二、事業單位強化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1、增強法律保護意識

《行政事業單位管理辦法》

行政事業單位合同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縣政府及其行政事業單位合同簽訂行為,減少因合同簽訂、履行不當造成的損失,有效維護政府及部門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縣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責、提供公共服務或從事民事法律行為時,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協議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書(以下統稱合同),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行政事業單位,是指縣政府及其所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派出機構、直屬機構、開發區管委會和各鄉鎮人民政府。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類型:

(一)國有土地、灘塗、水域、森林、荒山、礦山等自然資源的租賃、發包、承包、出讓合同;

(二)國有資產的建設、養護、出租、承包、買賣合同;

(三)行政徵收、徵用、委託合同;

(四)政府採購合同;

(五)政府特許經營合同;

(六)政策信貸合同;

(七)行政事業單位委託的科研、諮詢合同;

(八)行政事業單位簽訂的招商引資合同;

(九)行政事業單位借款合同;

(十)計劃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業單位簽訂的其他合同。

第四條 政府及政府部門的法制機構具體負責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門應協助政府法制機構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行政事業單位簽訂合同的,應當明確承辦部門和承辦人具體負責合同的談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縣政府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承辦部門是指具體負責合同前期工作的有關部門;在以縣政府部門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承辦部門是指縣政府部門的辦事機構。

第六條 合同承辦部門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合同項目的調研、評估、提供初步意見;

(二)審查合同相對方的主體資格、資信、履約能力;

(三)負責訂立合同的協商與談判,合同文本的擬定與修改;

(四)將合同文本等資料報本部門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五)縣政府或縣政府授權或委託簽訂的合同應當及時報送縣政府法制機構審查;

(六)根據法制機構要求提供相關材料,配合法制機構對合同進行監督、檢查;

(七)負責合同履行,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和發現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八)負責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與履行、變更、解除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並負責按規定整理、移交。

第七條 行政事業單位訂立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第八條 行政事業單位訂立合同一般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市場調查。凡需要訂立合同的項目,應當進行市場調查,形成書面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並根據合同標的物的市場狀況和合同內容的具體要求,提出要約邀請或要約事項,報送單位負責人審定並簽署意見。

(二)資信調查。對潛在的簽約對象,應當對其註冊登記情況、股權結構、經營業績、管理水平、財務狀況、行業聲譽、以往信用情況等進行調查研究,形成書面資信調查報告報送單位負責人審查。

(三)談判。合同標的額巨大或法律關係複雜的合同,應由單位負責人和具有相應技術、經濟和法律知識的人員組成談判小組或招標小組。

(四)擬定合同文本。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合同內容的具體要求,做到標的明確、內容齊全、條款完備、責任明確、用語規範嚴密。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部門已印製格式合同的,按格式合同要求確定合同內容。

(五)合法性審查。合同在正式簽約前,應當交由單位法制機構或者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不得簽訂合同。

第九條 縣政府重點工程項目或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並且合同標的額500萬元以上的項目,應在合同簽訂前報送縣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以縣政府或以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簽訂合同,由縣政府法制機構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十條 合法性審查採用書面審查方式,送審單位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送審單位應當提交以下材料:合同當事人身份證明;合同當事人資信證明;合同文本以及相關法律文書。

第十一條 需要辦理合同所涉及事項的審批、合同登記、備案或者需要辦理合同公證等法律事務的,依法或者依合同約定辦理。 第十二條 合同一般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合同主體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合同標的或者項目的詳細內容;

(三)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四)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及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

(六)合同變更、解除及終止的條件;

(七)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八)生效條件、訂立日期。

第十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在訂立合同時,禁止有下列行為:

(一)以欺詐、脅迫、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訂立合同的;

(二)超越行政事業單位職權範圍作出承諾或義務性規定的;

(三)利用合同低價折股或者無償、低價轉讓國有資產的;

(四)利用合同違法發包、分包、轉包,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利用合同壟斷經營、限制競爭,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

(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直接或間接以行政機關名義為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提供擔保的;

(七)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第十四條 行政機關訂立合同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一)對合同當事人的資產、資質、信用、履約能力等情況進行全面瞭解;{行政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制度}.

(二)選擇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時,優先選擇臨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涉外合同應當優先約定適用我國的法律和仲裁規則;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應當明確,並設立合同變更和終止條款,如:遇到國家政策、法律變化,本地規劃調整、本地重大市政工程項目建設等,難以履約的,合同無條件變更或終止;

(四)涉及國有資產出租的,合同期限不高於五年;

(五)涉及國家祕密和商業祕密的,應當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五條 行政事業單位法制機構應當從以下方面對合同進行法制審核:

(一)合同主體的資格、資質及履約能力;

(二)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合同文本的規範性;

(五)聘用單位負責人員集體討論決定受聘人員;

(六)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人與受聘人員協商訂立聘用合同。

第十一條 受聘人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不得被聘用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祕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上工作。聘用工作組織成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遇有上述親屬關係的,應當迴避。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18

(一)請銷假制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辦公紀律,規範請銷假管理權限和程序,保持公司高效有序運作,特制定本規定。

1、運銷分公司所有人員無論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須辦理請銷假手續。

2、所有請假人員必須按規定辦理正規請銷假手續,期滿後,辦理銷假手續。請銷假的基本程序為:個人填寫請假條——逐級審批——調度室備案--期滿到調度室辦理銷假手續。

3、按照逐級負責制的運行規則,各級管理人員的請銷假實行逐級審批制。具體為:公司副經理請假,須經公司經理批准;三天以上須經呂梁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公司副科級以上人員請假,須分管經理同意,公司經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員請假,三天以內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分管經理批准;三天以上必須經理批准。

4、請假期滿不能按時返回的,須託他人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按請假程序執行。

5、未經批准,擅自離崗或期滿未辦理續(銷)假手續人員,一律按曠工論處。對不及時銷假和虛擬原因請假、超假不歸者,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教育、通報直至行政處分,並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6、建立考勤制度,專人負責,認真執行考勤登記,嚴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團公司開會、出差等)須辦理離崗手續。

8、公司所有人員請銷假手續在公司綜合辦備案。

(二)運銷分公司機關工作人員守則

為轉變機關工作人員的作風,強化勞動紀律觀念,體現團結協助的團隊精神,保證銷售工作順利有序的開展,特作以下規定:

1、工作時間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準在電腦室娛樂,否則發現一次處罰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負責人按時參加班前會,按職責劃分書面彙報前一天工作情況,接受領導工作安排,對相關事宜提出建議,統一思想,達到共識。

3、科長不在時,相關科室人員全部參加,就各自分管業務進行彙報,做到有事請假,凡不參加者一次罰款10元。

4、機關所有人員每日早6:45分按時起牀,7:00做好班前會準備,否則一次罰款5元。

5、各種會議期間一律關閉手機,否則一次罰款5元。

6、機關人員積極參加集體勞動、公益性活動,特殊情況向經理請假,否則一次罰款10元。

7、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假3天以內,由科長簽字,副經理批准。3天以上必須經理批准,否則視同曠職,曠職一次處罰20元,按銷假時間算起,綜合科存檔。

8、凡享受手機費補貼工作人員,不準停機、關機,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綜合科告知聯繫方式,凡出現一次聯繫不上取消手機補貼並處罰20元。

9、司機夜間輪流出車,做到有事提前請假,否則處罰司機20元。

10、保持良好的辦公秩序,不得在辦公場所嬉戲、打鬧、高聲喧譁,不得串崗聊天,不得將小孩帶入辦公場所,上班時間不許打撲克、玩電腦遊戲或做其它娛樂活動。

11、主動熱情接待來客,實行首問負責制,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應積極辦理,不得拖拉推諉。對屬於他人或其他部門職責範圍的事項,應負責帶到並介紹給有關人員;不清楚歸屬範圍的事項,應帶到辦公室或單位領導處詢問,不得推諉。

12、對來客應用語禮貌,舉止文明,辦事認真負責,為來人提供優質服務,不得冷落、訓斥、辱罵來人。13、辦公時間不得安排私人來,對未經預約的私人來,應儘量縮短時間,同時不得影響他人工作;不得用辦公室的電話打私人電話,如有急事需使用的,應儘量縮短談話時間,嚴禁因私事打長途電話及信息電話。

14、機關工作人員,人人負責監督執行,凡觸犯規定,由綜合科負責記錄,建立台帳。月末工資中扣減,並做通報。

(三)考勤制度和輪休辦法

為了保證公司各部門、各環節運轉正常,各項工作能夠有條不紊按秩序開展,更好的服務於用户,樹立良好的形象,現將加強考勤管理和實行輪休制的規定通知如下:

1、各單位必須嚴格加強考勤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實行上午下午雙考勤,並保存好原始考勤記錄,每月底統一交回綜合辦備案,作為計發工資、獎金依據。

2、嚴格請銷假制度,按照“兼顧公務、工作允許”的原則,逐級審批,假條保存在綜合辦,返回及時銷假,不準逾期。特殊情況延期須經公司經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員,月工作日不得少於制度工作日22天,否則不得享受當月獎金,並按缺勤天數核減工資。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數計發加班工資和超額獎金。出勤日計算方法:月天數減去請假日,12點以前離崗按整日計算,12點以後按半日計算。每人每月允許請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因公務出差、下礦等原因離崗時,須告知其他工作人員和綜合辦,不得因離崗而影響工作。

5、所有工作人員不分節假日,一律實行輪休制。兼顧工作需要,綜合辦排出輪休表嚴格執行。其它時間不得請假離崗,特殊情況下調整必須經公司經理同意。

(四)計算機及網絡使用的管理辦法

為加強工作紀律和辦公電腦使用管理,促進辦公自動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規定:

1、各科室使用計算機應以辦公、學習、科研為主,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看影視碟片及其它與工作、學習、科研無關的活動,禁止qq聊天、視頻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更改計算機原已設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安全、泄露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一經發現查實,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3、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黃色遊戲和看黃色影片,嚴禁查閲、調用、複製、傳播網絡中動、黃色的影像製品,刊物和計算機軟件,禁止瀏覽不良網站,破壞ie瀏覽器。一經發現即按國家有關法規進行處理,並追究刑事責任。

4、各科室要求網上辦公的業務,需上網的內容必須上網。

5、嚴禁私自進行計算機聯網。

6、計算機擁有者必須妥善保管自己的計算機,如向他人違紀使用提供便利,計算機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擔責任。

7、各科室加強辦公電腦的電源檢查,下班時要關閉電源,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否則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80%。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19

第一條 為了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晉升管理辦法。

第二條 晉升較高職位依據以下因素:

1.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能;

2.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3.在職工作表現與操行;

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

5.具備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

第三條 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從內部人員中選拔;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第四條 員工晉升分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形式。

1.定期:每年的12月25—28日根據考核評分辦法和公司運營狀況,統一實施晉升計劃;

2.不定期:員工在年度進行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可以即時提升;

3.試用期員工成績卓越者,由試用部門推薦提前轉正晉升。

第五條 晉升操作程序

1.人力資源部門依據公司規定於每年規定的期間內,依據考核資料協調各部門主管提出的晉升建議名單,呈請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規定;

2.凡經核定的晉升人員,人力資源部門通過行政部以通報形式發佈,晉升員工則以書面形式個別通知。

第六條 晉升核定權限

1.副總經理、部門經理、特別助理與由總經理核定;

2.各部門主管,由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提議並呈總經理核定;

3.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由各部門主管提議,呈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核定;

第七條 各級職員接到調職通知後,應在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並人力資源部通知財務部門。

第八條 凡因晉升變動職務,其薪酬由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條 員工年度內受處罰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晉升職位。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20

1、公司員工要自覺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凡無故遲到早退者每分鐘罰款2元,超過30分鐘取消當日考勤並加罰50元。

2、公司員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須以請假條的形式親自向部門領導或主管領導請假,批准後方可離開。未經批准或未請假不來者,按曠工對待。曠工一天罰款100元,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若有事需要離開,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否則取消本日工資,並加罰30元。

4、無部門主管人員批准,員工不得私自換崗、頂崗、調班,發現一次取消雙方當天(班)考勤,並對每人罰款30元;若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者負全部責任。

5、在工作中,員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串崗、脱崗、睡崗,不準玩耍瘋鬧,不準高聲喧譁,不準聚眾閒談,不準把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東西帶進工作場所,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凡違者每次罰款50元。

6、員工上班期間嚴禁在工作場地會客,如確有急事,必須向本部門領導請假後,在筏作區域進行,否則每次罰款30元。

7、公司員工上班期間一律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違者一次罰款30元,並責令其立即更正。進入果汁車間工作的員工必須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從鞋靴消毒池內走過。違者每次罰款30元。

8、公司員工不得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公司或生產崗位,違者對當事人及門衞人員每次罰款30元。

9、嚴禁在公司區域內吸煙、吐痰、亂扔雜物,違者罰款20元,員工不準吃公司的蘋果和飲用產品。凡發現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罰款50元,發現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罰款100元,數量較的予以辭退。

10、員工擅自動用不屬於自己分管使用的設備、車輛,一次罰款20元。若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者負全部責任。

11、工作中嚴禁打架鬥毆,凡違犯者,責任各方一律取消當天(班)考勤,並按情節輕重處50-500元罰款,如有受傷者,由肇事人負擔其一切費用,並報請機關備案,可視情況決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門(各工序)劃分的衞生區域必須每天打掃,並保持清潔,檢查時發現不合格的,每次罰款30元(責任落實的直接罰責任人,未落實的罰部門領導)並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處罰。

1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透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員工不得進入車間。違者罰款30元。

14、工作期間員工必須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完成好本職工作。否則的處以50-100元罰款,態度特別惡劣的予以辭退。

15、員工必須經常洗澡、洗頭、理髮、剪指甲保持個人衞生。進入車間的員工須穿戴整齊潔淨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頭髮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飾等可能掉進產品、設備、包裝容器中的物品,嚴禁染指甲和化粧。凡違者每次罰款30元。

16、員工在進入車間之前,必須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鈉消毒液(或4%高錳酸鉀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對其靴子進行消毒。凡違者每次罰款30元。

17、車間員工離開車間工作區必須換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嚴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廁所。違者罰款30元。

18、員工在生產車間嚴禁吃飯、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飲料等。凡違者每次罰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員對本工序記錄必須按要求填寫清楚、記錄真實,不許在記錄表上亂寫亂畫,若達不到標準的每張罰款10元。

20、各生產車間交接班時,必須一對一交班,若發現提前離崗、脱崗的一次罰款50元,若因交接不詳而出現嚴重後果的,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元以上罰款。

21、各生產車間在交接班時,設備出現故障沒有排除,員工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並要積極配合維修人員,否則罰款100元。

22、生產過程中,車間各工序員工要不定期的對運行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因此出現設備故障的罰款50元,操作人員通知維修人員而維修工沒有及時採取措施出現問題的,罰款維修工100元。

23、對各工序的運行設備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如因缺少潤滑油或齒輪油而出現故障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嚴重者按設備事故處理制度處罰。

24、工作中員工玩忽職守、擅離職守等造成重損失,除包賠損失外,並根據情節的輕重處以100-500元的罰款,情況嚴重的,予以除名。

25、嚴禁公司人員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不正當行為,若發現除退回贓款外,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0-1000元罰款,連續三次被查獲,予以除名。

26、對盜竊公司財物的員工,一經發現,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100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除名。

27、員工要愛護公司財物,凡無故損壞公司財物的,要照價賠償。並根據情節處以50-100元罰款。對故意損壞公司設備、設施的,除包賠全部損失外,並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8、公司職工凡被國家機關收審的,公司立即予以辭退。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21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嚴格勞動紀律,規範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員工休息時間,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支付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三、出勤管理細則

1、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時間:員工上班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時間:員工出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工作日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及下班離崗時間,每天打卡兩次。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考勤監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須登記。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須到公司前台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單》, 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領導批准後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視情況按事假/曠工處理。

5、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及時打卡的員工,由公司前台做好記錄,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審批。

6、綜合管理部前台及薪酬專員負責考勤記錄彙總與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門/分公司的考勤統計彙總,經部門/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後核算工資,考勤及工資資料上報總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核查,最後經公司領導籤批後交財務部複核並下發工資。

7、考勤記錄作為員工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及年度評優活動的參考依據。

四、缺勤規定

1、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及時在公司前台登記,忘記打卡一次取消當月全勤獎;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經前台或公司同事提醒後扔不執行打卡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任何請假或外出手續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2、遲到或早退:員工未按工作時間規定到崗或離崗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取消當月全勤;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5元/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扣罰10元/次;遲到1小時以內扣罰20元/次,超過1小時扣罰半天工資。

3、曠工:員工未辦理請假或外出手續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離崗,或各種假期逾期無續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以及偽造出勤記錄等行為視為曠工。曠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曠工累計3天或年曠工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勞動關係自動解除,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且員工當月工資不予發放。

五、請假制度與假期類別

(一)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審批權限逐級上報獲批准後方可休假。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無法提前請假者,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30通過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假有關手續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短信請假或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對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未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後兩個工作日內內補齊有效證明。

4、請假時間在兩小時以上不滿半天者,按請假半天處理;請假時間在半天以上不滿一天者,按請假一天處理。

5、請假審批權限

(二)事假

1、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處理的可申請事假。

2、員工請事假一個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門可申請另聘臨時工補缺。

3、事假為無薪假期,請事假者扣發日薪金;

4、如請事假之前存在調休假,可用調休假衝抵事假,不扣發工資。但必須是調休在前,請假在後,即調休假不可提前預支。調休時須在《員工請假申請單》上註明具體調休時間,經綜合管理部考勤專員核實並寫明調休情況後按審批權限逐級籤批方可調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員工結婚,經批准後酌情給予婚假。請婚假前須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結婚證明,且結婚登記日期在入職公司之後。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產假

1、公司正式女職員可依法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實行晚育(已婚婦女23週歲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懷孕女員工需在休假前1個月辦理請假手續,向所在部門及綜合管理部提交《員工請假單》及相關醫院證明,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4、公司正式男職員在配偶計劃生育期間,可申請10天帶薪看護假期。

5、女職員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員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公司辦理報銷。

6、產假結束後,如需續假,經批准後按事假處理。

7、哺乳期女員工在勞動時間內享受1小時哺乳時間,可申請提前1小時下班。

6、小企業員工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職工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7時4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6時,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三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員工上班前應做好上班準備工作,應檢查機器各部位是否能正常運轉並做好衞生清理工作,下班後應把所有的工具各就各位,把物品整理歸類。

第四條公司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領導,由領導報至財務部,據此核發工資及獎金。

第五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領導簽字批准,沒經領導批准的.,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六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至30分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七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九條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次扣半天工資,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曠工一天扣二天工資,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以上者公司給予辭退。

第十條每位員工每月有二天休假,如一個月因工作沒有休假者,多工作一天。該天發一天半工資。請假一天,扣除當天工資,扣發當月全勤獎

第十一條全體員工每月需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務,生產員工有生產任務,銷售人員有銷售任務,辦公人員有辦公公務,若完不成任務者,扣發10%至50%的工資,三個月無業績者,給予辭退。

第十二條員工(含試用期員工)凡有以下一條或多條功績者,公司給予不低於100元的獎勵。

1、超額完成任務或在改進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績者;

2、工作中敢於堅持原則,對弄虛作假、嚴重違財經紀律、污、盜竊、破壞公共財產者膽揭發、勇於鬥爭有功績者;

3、在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並採取措施,避免重事故發生,以及保護公司財產和利益有突出貢獻者;

4、主持正義,積極維護社會治安,維護企業的工作秩序,勇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有功績者;

5、工作態度端正,主動為公司分憂解難,為公司節省開支,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公司採用者。

6、全月生產無次品者

7、其它有重成績者

第十三條全勤獎金每月50元。

第十四條所有員工在工作中應遵守以下規定,若違犯下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發現一次給予不低於5元的罰款

1、按操作規範工作,服從工作分配,若違犯者輕者罰款重者辭退。

2、車間內操作工作使用工具、模具、產品、材料應整齊放在一定的位置。

3、機器工作時,保證在崗在位,不得離崗串崗。

4、工作疏忽造成產品不合格,外發人員貨物數量發錯,產品、配件不合格將負責重複工作的加工費、差旅費、物流費、毀壞的材料費。並處以50100元的罰款。

5、車間內垃圾放入垃圾桶內,如車間內隨意丟垃圾、工具,找到當事人的罰款10元。找不到當事人,在崗工人每人處罰5元。

6、在車間內的工作衣、手套掛好,放在一定的位置。

7、在車間內禁止吸煙,人走電斷,各種機器燈停止工作;由工作失誤造成事故者,輕者後果自負,重者上交。

8、人為損壞的工具、機器、模具,造成的經濟損失自負。

9、對違規操作,工作馬虎造成個人身體傷害後果自負。(注意:操作規範由技術人員指導學習,不懂不能操作任何機器,違者處罰50元。)

10、上班期間,生產一線員工不準接打私人電話,電話工作時間關機或交給辦公人員保管。

11、每月生產一線員工產莆品率超過正常範圍的,多生產一張次品,罰款10元。

12、車間主任不能按職責要求內容工條款工作失職造成公司損失的一次50——100元。技術員不能按職責要求內容工作造成工人待工,窩工或模具,機械損壞一次50元,2次100元,3次辭退。

第十五條所有員工在工作中應遵守以下規定,若違犯下述規定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1、對承辦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實行;

3、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4、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5、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

6、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7、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不準在上班期間嬉向鬧,更不準在上班期間吵架打架。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22

煤礦安全事故的發生,其主要原因之一是人的不安全行為造成的,為預防煤礦安全事故發生,對人員不安全行為加強管理是至關重要的,為此特制定對人員不安全行為管理制度,請礦屬各單位及全體幹部員工認真貫徹執行。

一、總則

對員工不安全行為的管理包括對不安全行為的檢查(互檢、自檢、抽檢)、觀察預警、識別研究、評審等。對不安全行為的責任追究執行礦安全問責制度。

二、對不安全行為的檢查

1、安監科作為本礦的安全監督檢查機構,負責對全礦井生產過程中各類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管理。礦、區隊各級管理人員對人員不安全行為均負有監督檢查、糾正的義務。現場作業中首先要確保個人按章作業,同時也要互相監督提醒其他人員不違章作業。

2、檢查執行定期檢查和動態檢查相結合的辦法,定期檢查原則上每週三次,遇有特殊情況增加檢查頻率時具體調整;動態檢查由職能科室人員、機關跟班人員實行24小時不定時的對各作業點進行巡迴檢查,檢查要覆蓋生產全過程、全方位。

3、定期檢查每週與綜合管理體系檢查相結合,具體由各專業檢查組組長召集,檢查線路、人員安排由專檢組組長安排。

4、動態檢查除礦領導及各職能部門、專檢人員日常隨機進行檢查外,還要以“小分隊”的形式組織突擊抽查,“小分隊”的檢查具體由安監科負責牽頭組織,檢查成員根據檢查範圍和專業由組織人隨時召集有關職能部門人員機動性的組合。

5、不定期檢查要重點突出中夜班的檢查,“小分隊”檢查頻次原則上每旬組織一次。

6、檢查必須對照煤礦安全規程、規程措施、崗位標準、崗位責任制等進行,要高標準、嚴要求。

7、檢查要把重點放在採掘、“一通三防”、頂板管理、機電運輸、輔助運輸和外委施工隊伍現場管理上,對於井下重點工程和安裝回撤、打眼放炮工程、大型器材長距離運輸等易發生不安全行為的作業環節進行重點監控。

8、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作業行為,應現場予以糾正,並根據情節給予當事人及責任單位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不安全行為組織進行責任追究,提出經濟處罰、待崗培訓直至行政處理意見,並要及時通報全礦。

9、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不安全行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業區域存在無法保證人員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一切作業活動。

10、各單位每週由單位第一責任人牽頭組織一次定期的針對現場不安全行為的糾正巡查工作,巡查要覆蓋所管轄區域生產作業全過程、全方位。

11、跟班隊長負責對每班人員的作業行為不定時的進行巡迴檢查,特別對重點崗位、關鍵作業環節要採取重點監控。對本單位不安全行為人員要給予處理,對情節嚴重的不安全行為要上報安監科進行處理。

12、區隊要建立自檢記錄,要詳細記錄檢查時間、存在問題、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複查整改落實情況。區隊要建立人員不安全行為管理台帳,對不安全行為要有分析改進計劃。

13、班組長為本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隨時瞭解掌握本班員工的工作生活情況,察覺他們工作中的情緒變化。不定時對全班人員作業行為進行抽查,不時提出要求,提醒注意事項,超前控制不安全行為和事故的發生。

14、班組成員要相互關照,發現不安全行為立即給予警告或提醒,必要時要進行強行制止。班組作業崗位各自分工負責、責任明確,又相互制約,必須形成無隱患、無缺陷、無違章的作業氛圍。

15、每週班組要在區隊管理人員的指導下開展一次安全活動,組織討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日常作業中的不安全行為班組成員要客觀的指出,力求今後工作中杜絕。

16、各單位每月召開一次不安全行為管理分析會,對本單位出現的不安全行為從制度、崗位職責、人員家庭因素等方面進行分析,並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防範措施。

17、各級管理人員對人員不安全行為等日常檢查要使用文明用語,檢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員工的原則,不能給被檢違章人員造成心理壓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發二次違章造成事故。

18、各部門對每次檢查出的人員不安全行為要上報安監科,由安監科建立台帳,具體要對不安全行為人員姓名、所在單位、違章時間、違章情況、處理結果等情況詳細記錄在案。

三、員工不安全行為觀察與預警

健全不安全行為的管理機制,通過觀察及預警,及時發現問題,採取措施予以制止或糾正不安全行為,降低不安全行為的發生率。

1、針對新上崗、經常出錯、喜歡冒險等容易出現不安全行為的員工,各單位要制定作業任務觀察計劃,並按計劃實施。

2、由單位的管理人員按照規程、任務工序對觀察對象的作業全過程進行觀察。

3、觀察時要根據編制的觀察表進行,確認作業過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為並詳細記錄。

4、觀察結束後,與作業人員進行溝通和交流,將觀察結果進行分析和評價,提出控制措施和處理意見。

5、班組要按擬定的控制措施進行分解落實,限期糾正,對於當時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採取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6、在不安全行為管理例會上,對發生頻率高、危險性高、涉及到多工種的不安全行為進行重點通報,明確不安全行為的糾正焦點,積極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及時扭轉不安全行為頻發的趨勢。

7、通過徵集和民主討論,掌握易於操作、切實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斷改進不安全行為的管理工作。

四、對員工不安全行為識別與研究

1、行為痕跡主要是看不安全行為發生後是否可追溯。有痕不安全行為的特點是:人員發生不安全行為在一定時間內會留下一定的行為痕跡;無痕不安全行為的特點是:只有在行為發生的過程中才能發現,而不會留下可追溯的痕跡。

2、針對不安全行為痕跡的特點,對於無痕不安全行為的管理控制必須要加強現場的監督檢查,加大對不安全行為的處罰打擊力度。

3、對於有痕不安全行為的管理,各級管理人員現場檢查發現不安全的行為痕跡後,要立即通知當班職能科室、機關跟班人員到現場進行責任認定。

4、職能科室、機關跟班人員到現場後,要及時聯繫責任區域跟班隊長到現場,根據現場不安全行為的痕跡,落實具體的責任人及責任區隊。對於痕跡的認定存在技術難度的,要通知礦生產辦、設備辦等生產技術部門人員到現場進行認定。

5、對於一般的不安全行為,按照不安全行為處罰條例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處罰處理。對可能造成人身傷害事故及重大以上機電運輸事故的不安全行為,組織進行責任追究落實,並下發通報進行處理。

6、採掘、機、運、通各專業檢查人員,必須對所管範圍進行經常性抽查,及時準確進行不安全行為痕跡識別,對易發生事故地段要重點監督,對有不安全行為跡象的人員進行特別關注,反覆提醒警告。

7、對不安全行為的痕跡識別主要管理部門為安監科,要建立“三違”及事故管理台帳,劃分不安全行為類別,通過對不安全行為的研究,找出不安全行為發生的規律,制定相應的控制管理措施。

五、員工不安全行為評審

1、安安監科每月對各單位員工出現的不安全行為進行彙總,分析不安全行為發生的原因及規律,採取針對性的控制措施。

2、通過每月召開的安全例會針對不安全行為情況的動態分析等管理審查,尋找工作上的差距,提出具體的糾正不安全行為的措施。

3、每年底對不安全行為發生的原因進行研討,找出不安全行為引發的心理狀態,掌握髮生的規律,為制定控制措施提供依據。

4、安監科每年底對全礦不安全行為管理情況進行綜合審查,對於管理制度、措施、檢查考核等存在的不足之處,進行修訂完善和改進。

5、日常員工安全行為規範按照《員工崗位行為規範》執行,各級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要不斷進行補充完善。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23

為了創造一支以店面利益至高無上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服務於每一位客户,商店嚴格規章制度,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一、值日生需提前到崗,7:50前衞生打掃完畢,衞生包括室內、衞生間、室外門臉玻璃,櫃枱由個人負責,保持清潔明亮。

二、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店面形象,透露店面機密,精神飽滿地進入工作狀態,不得面帶倦意,坐姿、立姿都要大方得體。

三、員工本着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做好本職工作。

四、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上班時間不得嬉笑、打鬧、睡覺而影響本店面形象,遲到30分鐘扣50元,30分鐘後扣100元,當天未來者按曠工處理,早退人員扣100元,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曠工三天當自動離職處理,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經過經理同意方可請假。

五、工作時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超過1分鐘,不許用店面電話打私人電話,如有違反1次罰款20元,下次再犯則罰款50元。

六、員工服務態度:

(1)熱情接待每位顧客(您好!金立手機專賣店);微笑是每個銷售人員的基本表情,面對顧客應表現出熱情、真誠、親切、友好、專業、不準不理不睬。

(2)瞭解各產品性能,向顧客合理的介紹,説話語氣要輕。

七、員工獎罰規定:

(1)全勤獎力60元,遲到、早退,每分鐘扣罰1元;曠工一天扣罰120元,工作時間不允許請假,請假10分鐘罰5元,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資,未經批准按照曠工處理,週六日不得請假。

八、衞生區域不清潔扣罰5元一次,衞生未整理乾淨者扣罰5元一次。

九、上班時間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超過1分鐘,違者扣罰5元一次,工作時間不得玩微信、QQ等違者罰10元。

十、辭職條件

(1)員工合同期滿後方可離職,離職將發放所有工資,合同期滿後如繼續續約者當次獎勵100元。

(2)如需離職者須提前3個月提呈辭職報告,書寫詳細理由批准後方可離職,離職只發工資,不發提成。

公司宗旨:敏鋭觀察和自我創新,以時尚品質、温馨、潮流為產品風格,以信譽、創新、完美經營為理念,以包裝精美、質量上乘、價格合理、服務優質、信譽良好為追求目標!

第一章、作息制度

一、公司上班時間為7:30~19:30(3月1日—11月30日),9:00~17:30(12月1日—2月28日)。

二、每月休息日3天。

三、法定節假日同公司《員工手冊》

四、考勤統計及評價

1、洗車主管負責每月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

2、考勤獎懲辦法。

①遲到。遲到0~30分鐘扣5元,遲到30~60分鐘扣元,遲到60分鐘以上扣15元。

②早退。早退10~30分鐘扣5元,早退30~60分鐘扣10元,早退60分鐘以上扣15元。

③曠工。曠工一次扣20元。

④請假。請假半天扣10元:請假一天扣10元及當日獎金

⑤請假超期。一天扣20元。

第二章、員工禮儀

一、員工上班時間必須着工作服,工服必須整潔乾淨

二、正確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設備,提高工作效率。

三、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蠻對待,挪為私用。

四、有客户來洗車或諮詢時,馬上熱情接待,並問好,顧客離開時應致謝並道"謝謝您的光臨"

五、顧客車上的任何物品,不能動、拿,違反者將處50元罰款,嚴重者將除名

六、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執,遇到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通知洗車主管。

七、凡與顧客發生爭執的,一次處10元罰款,情況嚴重者將予以開除。

第三章設備工具使用、採購、申領

一、每月25日前洗車主管將下月的用品彙總製表,報公司綜合部採購,緊急物品價格在200元以內,洗車主管可先行採購再憑相關票據報銷。

二、洗車房的設備的管理、維護落實到個人(見設備清單),責任人必須按時檢查及維護,發現問題應立即通知洗車主管。

三、發到個人手裏的工具應保管好,工具使用期限內損壞、丟失,再申領時費用從個人工資中扣除。

第四章崗位設置及獎金方案

一、洗車房設四個崗位:洗車主管、機器管理員、洗車工、收銀員。二、洗車主管負責洗車房的管理工作。

三、機器管理員負責洗車機的開機和洗車台次的初始登記工作。

四、洗車工負責機洗後車輛清潔工作。

五、收銀員負責洗車費的收取、洗車卡的辦理和洗車款的整理核對工作。

六、獎金方案

崗位名稱

基本工資

獎金

備註

洗車主管

800元

2.2元*月台次/擦車人數

享受新年、中秋節每次每人100元的過節費。

洗車工

150元

2.2元*月台次/擦車人數

機器管理員

1000元

月台次*0.15元

收銀員

600元

月台次*0.2元

七、新招聘員工頭三天為試用期,不發任何工資,試用合格從第四天起計發工資。

第五章洗車流程

一、車輛來廠後機器管理員將洗車價格及相關事項告知顧客,要求顧客將車開到合適的位置,並開具三聯《銷售單》;紅聯、綠聯交顧客作為交款依據。

二、車輛經機洗完畢後,洗車主管及洗車工將車輛指引到擦車位,洗車工將進行車內洗塵、外觀擦拭,同時告知顧客拿《銷售單》到交款處,交洗車款。

三、收銀員接到顧客銷售單應詢問顧客是現金還刷卡(會員卡)結帳,現金結帳收銀員收取現金後,應在銷售單上簽字,並將綠聯交顧客,顧客要求開發票的按受到的金額開具發票;刷卡結算的應打印銷售小票並要求顧客在小票上簽字,同時將銷售綠聯及小票副聯交顧客,洗車工憑銷售單(綠聯)上收銀員的簽字放車,由於洗車工的疏忽導致跑單的,一次扣洗車工20元。

四、收銀員每天仔細核對洗車款,分清現金消費、刷卡消費和洗車卡的銷售款項並在規定時間與公司財務人員核對,同時作好洗車房的日報表。

五、洗車房為長期洗車的顧客提供會員卡及洗車優惠:

1、優惠卡價值300元,可洗車20次,每次15元,本卡一年內有效,超期後充值後可繼續使用。

2、貴賓卡價值600元,可洗車40次,每次15元,本卡二年內有效,超期後充值後可繼續使用。

一:日常考勤與管理辦法

1、目的:為加強分行對員工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提高工作效率。

2、上班時間:早9:00--晚21:00(值班者8:45--21:30)。

3、用餐時間:中午12:00-13:00晚上:18:00-19:00,凡在工作期間睡覺者一經發現,違規者罰款50元。

4、時間標準: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未經有效請假,遲到1-10分鐘罰款10元,11-30分鐘罰款20元30-60分鐘罰款50元.一個月內遲到五次以上者,直接開除理。

5、工作期間員工需外出辦事,即離開工作崗位,需填寫《出勤登記表》,未按要求填寫或填寫不清的,違規者罰款20元。

6、手機關機,或者不接聽電話者每次罰款50元。

7、國順B組所有人員因公早間不到公司簽到,必須提前一天報部經理或祕書備案。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8、打卡必須本人親自執行,禁止代打卡,若經發現,被代打卡者和代打卡者一律處罰。

二:個人儀容、儀表職場着裝

1、有工裝的員工要求每天着工裝,佩戴工牌,制服要保持乾淨、整潔,違反者罰款50元。

2、無工裝的員工不能着奇裝異服,要求着職業裝,保持乾淨,整潔。標準:男女必須着襯衫(純色系的白色或者與公司現行工裝色系一致襯衫);衣着搭配得當,冬季要求着V字領毛衣,下裝着正裝深色系列(黑色、藍黑色)、黑色皮鞋,嚴禁卷露衣袖、褲腿、敞胸露懷等,違反者罰款50元。

3、任何員工工作期間禁止穿牛仔系列(如牛仔褲、牛仔裙)、短褲及涼鞋、球鞋違,違反者罰款50元。

注:人員休息與着工裝無衝突,只要參加培訓、會議等就必須按要求着工裝,否則按違反着裝要求處理。

4、男員工必須統一短髮,襯衣只能內扎,着裝要整齊、挺拔,違反者罰款50元。

5、女員工可化淡粧,髮型文雅得當,過肩長髮必須束起來;不得佩戴華麗飾品及誇張飾物,違反者罰款50元。

三:日常行為規範

1、工作期間不允許看報紙、雜誌(剪報除外)、不聚眾閒聊與工作無關之事、不允許大聲喧譁、不吃任何食物,用餐時不吃帶異味的食物,不準飲酒及含酒精的飲料,違反者罰款50元。

2、計算機不得存儲與工作無關的檔案(例如:遊戲等),上班時間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例如:上網聊天等)。違反者罰款200元。情節嚴重可以直接辭退。

四:每週業務員工作量

1、開盤六套少一套罰款5元。

2、每天更新50條少一罰款5元。

3、帶看8檔少一檔罰款20元。

4、收鑰匙每月3把少一把20元。

5、委託和備案各3個少一個罰款5元。

6、值班人員負責當天刷新搜房幫200條以上,及剪報、違規者罰100元。

7、被罰款者必須當天將錢繳到經理手上,完成當月目標業績2倍者可退回罰款。

企業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 篇24

1.目的

為實現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資源績效,公司組織員工參加提高業務技能水平、質量意識、誠信意識等的各種培訓,提升員工綜合素質,增強員工的質量安全責任感、企業團隊精神,維護公司的誠信環境,確保各崗位工作人員能夠更好地勝任工作。為做好此項工作,公司特制定本程序。

2.適用範圍及方式

2.1本程序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培訓和教育的控制管理。

2.2員工培訓和教育遵循學習與工作相結合,多種培訓教育方式相結合,短期、業餘、自學、集中培訓等相結合的原則。

2.3培訓教育工作堅持“培訓、考核、使用、待遇”相結合的原則,各個崗位人員必須“先培訓,後上崗”。

3.職責

3.1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負責公司各部門培訓教育的管理工作。

3.2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培訓教育工作。

4培訓教育內容和形式

4.1培訓內容

培訓的內容主要為法律法規、質量意識、誠信意識、管理知識、專業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等。

4.1.1入廠教育:新員工進入公司必須接受入廠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公司簡介、生產工藝、人事政策、薪酬福利、獎懲規定、企業文化、勞動時間、體檢、休假、相應的法律法規、工作紀律、執行力、合理化建議、安全、質量、誠信等內容。

4.1.2崗前教育:作業員工上崗(換崗)前必須接受崗前教育,由培訓老師採取“一對一”的'教育方式,教育主要內容包括:崗位職責、生產操作規程/流程、設備操作規程、緊急預案處理、衞生規範要求、工作疑難指導等內容。

4.1.3安全教育:員工在崗工作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教育主要內容包括:安全基礎知識、安全規章、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消防知識、事故處理預案等內容。

安全教育分為公司、部門、崗位三級。

公司級安全教育側重培訓安全組織、安全生產知識、消防知識、勞動紀律等。

部門級安全教育側重安全事故處理預案、部門規章制度。

崗位級安全教育側重點在崗位安全培訓、設備安全操作培訓。

4.1.4管理知識、專業技術知識

最高領導層、幹部(包括後備幹部)的培訓:角色轉變、職業技能提升、管理技能培養、執行力建設等培訓。

工程技術人員:技術管理培訓、崗位業務技能培訓等。

客户服務培訓:優質客户服務、禮儀知識培訓等。

其他行政部門:職業精神與職業素質培訓等。

4.1.5誠信教育培訓:全體員工必須接受誠信教育,誠信教育主要包括誠信管理體系標準;與誠信有關的法律法規;食品安全質量管理;誠信文化建設;失信預防及應急措施;相關技能;法律、質量、安全、環保等意識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等內容。

4.1.6體系(iso、haccp等)的培訓:體系內審員培訓、體系標準宣貫、關鍵控制點(ccp)操作培訓等。

4.2培訓形式

4.2.1講座:公司定期、不定期邀請公司內外培訓講師就生產、設備、經營、管理舉辦培訓、教育講座,豐富員工知識。

4.2.2委外培訓(學習考察):組織員工外出學習考察拓寬視野,學習先進技術或管理經驗。

4.2.3輪崗培訓:是將作為重點培養對象的員工調動工作崗位,使其能夠熟悉並適應不同崗位的工作,達到提高綜合業務素質的目的。

4.2.4技能培訓:根據崗位的需要,對員工進行的以熟練實際操作、提高技能為目的的培訓。

4.2.5業餘自學

公司鼓勵員工利用業餘時間自己學習,參加業餘學習一般不應占用工作時間,不影響工作效率。

員工如因參加學習、考試影響工作,經部門領導同意後憑相關證明,不扣發工資和獎金。

員工自己參加的社會學歷教育(函授、網絡教育、自學考試等)凡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公司對員工取得的學歷證書予以承認。

員工外部培訓取得的資格證書的管理執行《證照證件管理制度》。

5.培訓組織

5.4.1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負責進行培訓需求調查,根據【培訓需求調查】編制年度培訓教育計劃,見【年度培訓計劃表】。

5.4.2每次培訓前,培訓主管部門要提前編制培訓的工作程序,安排好場地、時間、設備、培訓資料等相關資源。

5.4.3每次培訓時,培訓主管部門要組織參訓人員簽到,填寫【培訓簽到表】,做好【培訓記錄】,收集培訓效果評價意見和建議。

5.4.4相關部門因工作需要進行的臨時培訓,應提前一週與培訓主管部門(外培)溝通,協商確定相關培訓資源(時間、場地、講師、內容、考核等)。

5.4.5培訓後,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會同相關部門對培訓有效性進行評價,可以通過理論考試、操作考核、業績評定和觀察效果等方法,評價培訓的有效性,評價被培訓人員是否具備了所需的能力。年終,由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進行全年培訓總結,總體評價培訓計劃實施的有效性。

5.5培訓檔案

5.5.1公司保存培訓記錄,建立【員工委外教育培訓檔案】,並進行培訓效果評價。

5.5.2培訓記錄主要記錄公司組織的培訓活動,反映公司培訓工作完成情況。

5.5.3培訓記錄包括:培訓目的或主題、培訓簽到表、培訓過程記錄、培訓考核表。

5.5.4員工培訓檔案主要記錄員工個人參加的培訓教育活動。

5.5.4培訓檔案管理參照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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