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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行政管理規章制度(通用3篇)

企業行政管理規章制度(通用3篇)

企業行政管理規章制度 篇1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企業行政管理規章制度(通用3篇)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六、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八、本公司的員工聘用、入職、試用、調遷、休假、值班、考核、獎懲、薪資、福利待遇、職務任免、辭退等事項,除國家相關部門規定外,皆按本規定執行。

九、為實現本企業的總體經營和管理目標,公司奉行“以人為本、客户至上、團結上進、鑄就輝煌”的企業理念和精神,各級公司員工均應遵守本規章制度。

十、本規則是勞動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員工違反本規章制度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公司行政制度

1、公司所有員工均應執行統一作息時間:早上08:30到崗,遲到30分鐘均視為曠工,下午18:00彙總當日工作後打卡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如有遲到/早退,處以5元/次的罰款,曠工處以50元/次,一月有三次曠工者作辭退處理。

2、業務員和內勤工作人員,需按照工作要求做好每日工作報表記錄和有關電腦票據錄入,工作要求做到

日清,當日工作當日完成,如果未達到公司規定的相關標準,檢查發現罰款20元/次。

3、所有公司員工個人物品存放有序,公共物品用後及時復位,辦公桌及辦公室必須隨

時保持整齊乾淨,所有物品擺放有序,重要文件、資料、單據和物資一律入櫃,否則一經發現罰款10元/次。

4、公司員工在辦理業務過程中,應對客户提供耐心細緻的服務,不得與客户發生爭執和糾紛,對客户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做好記錄並給予及時處理,不能引起客户不滿和投訴,若因此對公司造成經濟和聲譽損失者,罰款50元/次。

5、員工每月請病、事假不得超過3天(病假根據實際病情而定),請事、病假或休假需填寫事、病或休假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後方可休息。未經批准請假、休假者 ,一律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次。請病假超過三天者,需出示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證明,假條一律交行政部備案,病、事假期間不計發任何工資。

6、員工在上班期間需佩戴工作牌上崗,在辦公區域要注意自己的行為規範、要大方得體,不得在辦公區域大聲喧譁、吸煙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違規者罰款5—20元/次(罰金視違規情節輕重而定)。

7、公司員工在上班期間不得無故脱崗,按公司規定完成安排的工作,並服從部門領導安排。若有違規者罰款10元/次。

8、公司員工無故損壞公司財物需照價賠償,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打私人電話和把公司財物據為己有者一律罰款10—20元/次(視情節輕重而定)。

9、對泄露公司商業機密和損壞公司利益者,一律罰款300元。

10、對將公司公-款據為己有者和攜款潛逃者,一律報案並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11、對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品行、工作能力、業績和綜合考評差着,公司可隨時解除聘用關係。

12、對公司內部管理和市場銷售、拓展能提出合理、切實可行並行之有效的建議和意見者,公司給予該員工適當的獎勵。

13、公司員工在工作中由於表現突出和業績優秀者,公司給予適當的獎勵。

14、在公司遇到突發情況時,員工能及時出面為公司挽回經濟者,公司給予適當的獎勵。

15、公司每月根據員工日常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等綜合考核,並評選出兩名優秀員工,並給予優秀員工200元/人以資鼓勵。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始實行,最終解釋權歸管理部執行!

20__年三月二十四日

企業行政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薪酬與考勤管理制度:

工作時間:上午9:30-12:00;下午13:30-18:00(週末雙休);

1、員工上下班時必須簽到打卡,不允許代打卡現象發生。

2、員工考勤包括遲到、早退、事假、病假、曠工。

遲到:上班時間開始後1小時以內未到崗者。如電話請假主管領導批准後補辦手續的,計半天事假;未請假者計曠工半天。

早退:下班時間結束前1小時內提前離開公司者。下班提前1小時以上離開、經主管領導批准的,按事假計;未請假者計曠工。

曠工:上班時間開始後1小時以上未到公司者,下班時間結束提前1小時以上離開公司者;超過遲到、早退時限到崗或離崗,且未提前請假的,記半天至一天曠工;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經查明雙方均按曠工論處。

病假: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總經理批准,登記考勤表,銷假時必須出具醫院證明或就醫記錄或買藥發票,否則按事假處理。

事假:一天以內需提前請假,填寫請假單,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休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在上班後半小時內向其主管領導經請假,並在上班後補辦請假單;事假兩天或以上者,需提前由本人填寫請假單,由總經理籤簽字批准後方可按事假處理;未按上規定辦理的,均按曠工處理。

3、遲到、早退、曠工處罰標準:

月度累計遲到、早退次數不超過 3 次(含 3 次)者,由人力資

源部出書面警告;月度累計遲到、早退次數超過 3 次者,每次

扣除工資 50 元。

上班時間超過 1 個小時未到崗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一天固定工資;上班時間超過 3 個小時未到崗按曠工一天處理,扣除二天固定工資;月累計曠工二天,扣除四天固定工資,且不享受當月績效獎金;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公司按自動離職處理,由於曠工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公司有權追

究其責任。

4、因通勤車故障、事故原因,造成員工未按時刷卡,所在部門考勤人員做出情況統計,經行政管理部核實後按正常出勤處理。

5、因辦理業務等工作需出外勤的,應提前請示部門領導並填寫外出單。月末由本部門考勤員統計上報行政管理部。

二、會議管理制度:

會議是公司議事、決策的主要方式,是保證企業正常運行的必要手段。會議的目的在於集思廣益,促進溝通,統一思想,提高行動能力,進而解決問題。因此,必須加強對公司會議的管理,精簡數量,講求質量,提高會議效率,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1、 會議構成 : 公司會議由每週例會、每月例會、年度例會構成。

2、會議內容 :

(1) 討論-公司每週的經營與生產等事項做出研究、決策、部署和安 排。

(2) 研究、分析公司在近期在經營發展中出現重要問題,並制定解決措施與

方案。

(3) 研究制定生產和銷售的目標、長期、近期規劃及執行計劃。

(4) 評估各部門的工作表現。

(5) 部署各部門工作,並予以支持引導。

(6) 貫徹落實做出的決議、安排。

(7) 部門主管彙總本週的工作情況,彙報成績,指出錯誤,並提出改進措施,

以及需請總經理或其他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

(8) 各部門經理概述下週工作計劃,具體實施步驟與完成日期。

3 、會議制度:

(1) 參加會議期間只有彙報一週工作的業務員可以打開電腦,其餘都關閉電腦;

(2) 參加會議都需把手機調製靜音模式不可玩手機,如有客户急找方可接聽電

話。

三、工作紀律:

1)準時上班:如果你在正常時間不能到達公司,必須儘快通知部門經理,並説明理由以及預計可到達工作地點的時間;

2)保密:請嚴格遵守《保密協議》,對公司的商業計劃、業務經營、技術情報、財務、人事、薪酬、經營成本、盈虧情況、內部會議、決策措施等具有保密義務,遵守公司的各項保密制度;

3)工作時間:與工作無關的網上瀏覽、聊天、視頻、遊戲等都要避免發生。首次發現罰款50元並計入員工活動基金;第2次發現,按當天曠工處理;發現三次及以上,即立即勸退。

四、獎懲制度:

獎懲內容:每週跟進拜訪:每個星期15個新增,2個拜訪;

獎懲規則:每週跟進拜訪統計第一名團隊獎勵200元,沒有完成指標最後一名懲罰100元。

(一)獎懲有據: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目標、員工業績表現等;

(二)獎懲及時:公司管理人員對有利於公司未來發展、業績提高的行為,應該及時給予獎勵;並及時發現、糾正、懲罰員工錯誤或不當的行為,減少公司損失,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獎懲公開: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並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四)有功必獎,有過必懲: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嚴防特權發生。

企業行政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執行總則

為加速公司的長遠發展和總體效益,提升公司知名度和市場佔有率,同時也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1、本公司的員工聘用、入職、試用、調遷、休假、值班、考核、獎懲、薪資、福利待遇、職務任免、辭退等事項,除國家相關部門規定外,皆按本規定執行。

2、為實現本企業的總體經營和管理目標,公司奉行“以人為本、客户至上、團結上進、鑄就輝煌”的企業理念和精神,各級公司員工均應遵守本規章制度。

二、公司行政制度

1、公司所有員工均應執行統一作息時間:早上08:30到崗,遲到30分鐘均視為曠工,下午18:00彙總當日工作後打卡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如有遲到/早退,處以5元/次的罰款,曠工處以50元/次,一月有三次曠工者作辭退處理。

2、業務員和內勤工作人員,需按照工作要求做好每日工作報表記錄和有關電腦票據錄入,工作要求做到 日清,當日工作當日完成,如果未達到公司規定的相關標準,檢查發現罰款20元/次。

3、所有公司員工個人物品存放有序,公共物品用後及時復位,辦公桌及辦公室必須隨時保持整齊乾淨,所有物品擺放有序,重要文件、資料、單據和物資一律入櫃,否則一經發現罰款10元/次。

4、公司員工在辦理業務過程中,應對客户提供耐心細緻的服務,不得與客户發生爭執和糾紛,對客户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做好記錄並給予及時處理,不能引起客户不滿和投訴,若因此對公司造成經濟和聲譽損失者,罰款50元/次。

5、員工每月請病、事假不得超過3天(病假根據實際病情而定),請事、病假或休假需填寫事、病或休假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後方可休息。未經批准請假、休假者 ,一律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次。請病假超過三天者,需出示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證明,假條一律交行政部備案,病、事假期間不計發任何工資。

6、員工在上班期間需佩戴工作牌上崗,在辦公區域要注意自己的行為規範、要大方得體,不得在辦公區域大聲喧譁、吸煙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違規者罰款5—20元/次(罰金視違規情節輕重而定)。

7、公司員工在上班期間不得無故脱崗,按公司規定完成安排的工作,並服從部門領導安排。若有違規者罰款10元/次。

8、公司員工無故損壞公司財物需照價賠償,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打私人電話和把公司財物據為己有者一律罰款10—20元/次(視情節輕重而定)。

9、對泄露公司商業機密和損壞公司利益者,一律罰款300元。

10、對將公司公-款據為己有者和攜款潛逃者,一律報案並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11、對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品行、工作能力、業績和綜合考評差着,公司可隨時解除聘用關係。

12、對公司內部管理和市場銷售、拓展能提出合理、切實可行並行之有效的建議和意見者,公司給予該員工適當的獎勵。

13、公司員工在工作中由於表現突出和業績優秀者,公司給予適當的獎勵。

14、在公司遇到突發情況時,員工能及時出面為公司挽回經濟者,公司給予適當的獎勵。

15、公司每月根據員工日常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等綜合考核,並評選出兩名優秀員工,並給予優秀員工200元/人以資鼓勵。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始實行,最終解釋權歸管理部執行!

20__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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