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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化管理制度十篇

標準化管理制度十篇

標準化管理制度 篇1

為了規範化公司安全管理及安全生產,全員遵守安全管理規定,根據目前公司發展需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標準化管理制度十篇

1、嚴格執行公司十四條禁止規定。

2、廠區內禁止吸煙,包括衞生間(除固定吸煙室)違者罰款200二次予以辭退

3、安全通道嚴禁阻塞佔用,違者罰款200-500元(第一責任者為車間主管)

4、用電設備高壓設備嚴禁無關人員靠近,維修人員要檢修高低壓用電設備及機台,手報聲光系統,維修時要懸掛有人工作牌,有人監護,無關人員禁止操作高低壓設備。

5、任何個人或部門無緊急事故不得挪用和借用消防設施設備,包括滅火器和水帶槍頭。

6、各部門車間內必須做到2-3米之內消防栓滅火器不能遮擋,直接責任人車間主管,有效監管,如果觸犯罰款,第一次面壁思過,第二次進行罰款200-500元

7、車間員工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下班穿反光服,騎車遵守交通規定佩戴頭盔,嚴禁酒後駕駛,超速載人,違者罰款50-100元

8、車間動用電氣焊,角磨機,切割鋸等易產生火花作業必須辦理動火證,並在有人監護,做好必要防護配好滅火器方可施工。

9、員工上班時間禁止使用手機,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之事,第一次面壁思過,班組長車間主管附帶責任,第二次各級處罰50元。

10、非專業員工不得靠近或者進入有限空間,違者罰款200-500元。按程序經審批進入現場作業有人監護。

11、貨梯使用規定:遵守“人先入貨後入”規定,如果因違反規定產生的損失照價索賠,直接的班組長車間主管宣貫不到位取消當月績效考評,嚴重予以記大過降級。

標準化管理制度 篇2

1.指標管理

1.1不發生人身輕傷及一類以上障礙;

1.2控制二類障礙和人員違章行為;

1.3不發生火災事故;

1.4兩票合格率100%;

1.5設備五防閉鎖裝置投運率100%;

1.6設備完好率達到100%、設備一類佔有率達到95%;

1.7斷路器無油化率100%;

1.8嚴重、危急缺陷消除率100%;

1.9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投入率100%;

1.10繼電保護裝置正確動作率100%;

1.11 110kv或220kv母線電壓合格率大於98%;

1.12母線月度電能不平衡率330、220kv不大於±1%,110kv及以下不大於±2%;

1.13無功裝置、有載調壓裝置處於完善狀態,可用率應為100%。

2、安全管理要求

2.1安全目標管理

2.1.1集控站(監控中心)每年應根據公司和工區安全管理目標,結合所轄各變電站的實際情況和本年度設備檢修、操作計劃,有針對性地編制、上報本站的安全管理目標。

2.1.2安全管理目標應結合所轄各變電站的設備、人員和工作實際,提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組織、技術措施。

2.1.3按期對年度安全管理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小結和分析,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2.2安全活動管理

2.2.1集控站(監控中心)安全活動每月應組織全站人員至少進行1次;根據倒班方式,每週進行一次本值人員參加的安全活動;遇特殊、重大安全活動,應儘可能組織全體成員集中學習。

2.2.2安全活動應建立專用的“安全活動”記錄簿,記錄應真實、清晰、完整。對缺席人員應及時進行補課,並做好補課記錄,由本人親自簽名在安全活動記錄上。

2.3反事故措施和安技勞保措施管理

2.3.1集控站(監控中心)應根據上級反事故技術措施及安全勞動保障措施的具體要求,制訂本站“兩措”計劃,並定期對本站設備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落實。

2.3.2集控站(監控中心)“兩措”計劃制訂應包括:內容、落實時間、責任人等。

2.3.3集控站(監控中心)所轄無人值班變電站進行大型作業,應提前制定本站相應的反事故措施,確保不發生各類事故。

2.3.4集控站(監控中心)應配合主管部門按照反事故措施及安全勞動保障措施的要求,根據集控站(監控中心)實際情況進行實施。

2.3.5做好反措執行單位施工過程中的配合和驗收工作,對現場反措執行不利的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2.3.6集控站(監控中心)應配合主管部門定期對反事故措施及安全勞動保障措施的落實進行檢查、整改。

2.3.7定期對本站反事故措施及安全勞動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總結、備案,並上報有關部門。

2.4工作票、操作票管理

2.4.1變電站已執行的“兩票”應按月彙總裝訂並統一保存在集控站(監控中心),保存期為一年。

2.4.2站長應對當月已執行的“兩票”進行審核,並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講解。

2.4.3第一種工作票應提前一日送達(或傳真、局域網傳送)集控站(監控中心),但傳真的工作票不能許可。第二種工作票應事先通知集控站(監控中心),可在集控站(監控中心)人員到達變電站後履行許可手續。工作票不允許代簽或電話簽發。

2.4.4集控站(監控中心)當值工作許可人接到工作票後,應根據工作任務和無人值班變電站設備實際運行情況,認真審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善並符合現場條件。特別重要和長時間的工作票,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制定詳細的配合方案。

2.4.5集控站(監控中心)當值值班長帶好經審核合格的工作票到無人值班變電站現場核對並履行許可手續,許可完畢後及時彙報集控站(監控中心)做好記錄,同時對現場工作進行安全監督。

2.4.6工作票終結後,現場值班長應及時向集控站(監控中心)和相關調度彙報,做好記錄。

2.4.7無人值班變電站計劃性停電檢修工作,由調度部門在前一日通知集控站(監控中心)停電檢修設備及時間,集控站(監控中心)接到通知後,由站長安排操作人員,準備好操作票,逐級審核合格後,次日按操作時間按時到達變電站,由現場值班長直接聯繫當值調度員進行操作。

2.4.8無人值班變電站應將運行設備控制把手始終保持在“遠控”位置,在事故、異常等特殊情況時,集控站(監控中心)人員可根據調度命令,在集控站(監控中心)進行開關的拉、合操作。

2.4.9當值值班人員在無人值班變電站現場進行操作前,必須做好禁止集控站(監控中心)遙控操作該站設備的相關措施。

2.4.10倒閘操作前,現場操作人員應認真核對現場的運行方式,並在五防閉鎖機上進行模擬預演,確認無誤後使用防誤閉鎖裝置進行規範化操作。並聯系集控站(監控中心)當值人員監視、核對設備狀態及相關信息。

2.4.11倒閘操作結束,運行人員在核對現場的運行方式正確後應及時向集控站(監控中心)彙報,雙方應核對運行方式正確。

2.5、閉鎖管理

2.5.1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加強變電站閉鎖裝置管理,指定班站閉鎖管理(兼職)專責,嚴格執行萬用鑰匙使用制度。

2.5.2集控站(監控中心)所有運行人員必須熟悉所轄變電站所有“五防”裝置的工作原理、正確使用方法和管理辦法,做到“四懂三會”(即懂防誤裝置的原理、性能、結構和操作程序;會操作、維護和管理)。新上崗的運行人員應進行使用防誤裝置的培訓。

2.5.3防誤裝置的主機不能和辦公自動化合用,嚴禁與因特網互聯,網絡安全要求等同於電網二次系統實時控制系統。

2.5.4集控站(監控中心)人員巡視設備時,也應對防誤裝置進行檢查,運行人員要檢查防誤裝置是否積水、積塵,檢查防水、防潮、防霧措施是否完好,模擬屏或顯示屏顯示的設備位置是否與實際位置相符。

2.5.5集控站(監控中心)防誤裝置解鎖鑰匙應存放在變電站專用鑰匙盒內,並進行封存保管。若確需使用解鎖鑰匙,需經工區主管生產領導批准,並做好相應的登記批准手續後,方能使用。

2.5.6對遙控設備應嚴格執行公司關於操作人和監護人分別輸入口令的制度。

2.5.7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加強值班運行人員五防閉鎖系統的培訓學習,並繪製建立各變電站五防閉鎖解鎖流程圖。

2.5.8五防閉鎖裝置缺陷應納入設備管理,對缺陷應及時聯繫相關人員進行維護和消除。新設備投運前,必須先經五防閉鎖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五防閉鎖裝置不完善,嚴禁新設備投運。

2.6、防汛、防風、防寒、防高温工作管理

2.6.1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對所轄的變電站根據本地區的氣候特點和設備實際,制訂相應的設備防高温、防寒和防風措施。

2.6.2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制定防汛預案,在集控站(監控中心)和無人值班變電站內應根據下表配備防汛設備和防汛物資,防汛設備在每年訊前要進行全面的檢查、試驗,潛水泵的消防帶應接好,電源盤的插頭等應處於完好狀態。防汛物資要定點存放,並有台帳。

2.6.3定期檢查開關、瓦斯繼電器等設備的防雨罩應完好,端子箱、機構箱、動力箱等室外設備箱門應關閉且密封良好。

2.6.4雨季來臨前對可能積水的地下室、電纜溝、電纜隧道及場區的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和疏通,做好防進水和排水措施。

下雨時對房屋滲漏、下水管排水情況進行檢查、疏通。

雨後檢查地下室、電纜溝、電纜隧道等積水情況,並及時排水,設備室潮氣過大時做好通風。

2.6.5變電站應根據本地氣候條件制定出切實可行防風管理措施,颳大風時,應重點檢查設備引流線、阻波器、瓦斯繼電器的防雨罩等是否存在異常。

2.6.6定期檢查和清理變電站設備區、變電站圍牆及周圍的漂浮物等,防止被大風颳到變電站運行設備上造成故障。

2.6.7冬季氣温較低時,應重點檢查開關機構內的加熱器運行是否良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機構箱要採取防寒保温措施。

2.7、安全用具管理

2.7.1集控站(監控中心)和各無人值班變電站應設置專用安全工具室,並按照相關標準進行配置、歸放、試驗、檢查、維護和定置管理。

2.7.2集控站(監控中心)和變電站應配備足夠數量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各種安全工具應有適量的合格備品;集控站(監控中心)人員應會正確使用和保管各類安全工器具。

2.7.3各種安全工器具應有明顯的編號,絕緣杆、驗電器等絕緣工器具必須有電壓等級、試驗日期的標誌,應有防雨罩,有固定的存放處,存放在清潔乾燥處,注意防潮、防結露。

2.7.4集控站(監控中心)安全工具在交接班時和使用前應認真檢查,發現損壞者應停止使用,並儘快補充。

2.7.5各種安全工具均應按《安規》規定的週期進行試驗,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不得超期使用。

2.7.6攜帶型地線必須符合《安規》要求,接地線的數量應能滿足本站需要,截面滿足裝設系統短路容量的要求。導線應無斷股、護套完好、接地線端部接觸牢固、卡子應無損壞和鬆動,彈簧有效。存放地點和地線本體均有編號,存放要對號入座。

2.7.7各種標示牌的規格應符合安全規程要求,並做到種類齊全、存放有序,安全帽、安全帶完好,數量能滿足工作需要。

2.7.8絕緣工器具應每月進行一次定期烘烤,每次烘烤時間不少於兩小時,並建立烘烤記錄(自動烘烤除外)。

2.7.9裝有自動烘烤裝置的安全用具室,自動烘烤裝置應納入正常巡視範圍,每次巡視時應對自動烘烤裝置啟動、復歸的可靠性進行檢查。

2.7.10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對所轄無人值班變電站的安全、操作工器具進行定期檢查並做好記錄。

2.7.11對損壞、丟失或缺少的安全用具,應由集控站(監控中心)及時彙報主管單位安全員修復和補充。

2.7.12安全用具室及其設施應定期進行清掃和維護。

2.8、消防管理

2.8.1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嚴格執行公司關於消防管理的各項制度,健全所轄變電站“三圖兩冊兩表”,三圖:消防安全網絡圖、消防器材定置圖、消防巡視路線圖;兩冊:滅火器材配置充裝登記冊、滅火器清冊;兩表:防火牆定置表、消防報警裝置地址編碼表。

2.8.2無人值班變電站消防器材的配置應符合《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的規定,集控站(監控中心)應每季度檢查所轄變電站的消防器材的放置、完好情況並清點數量,記入相關記錄,每半年應對滅火器全面檢查一次,重點檢查滅火器壓力是否正常、乾粉是否結塊等。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充裝。

2.8.3消除器材應定點放置,室內的應裝箱放置在門口牆邊等方便取用但不阻塞通行的地方;室外的應裝箱存放在乾燥、防陽光直曬的地方。箱子上應有“滅火器箱”標誌,滅火器應逐個編號並同配置圖對應。

2.8.4無人值班變電站的電纜隧道、夾層、豎井、設備區、配電室、蓄電池室、保護室和庫房應有消防設施,控制盤、保護盤、配電盤和端子箱、機構箱等電纜孔應用防火材料封堵。

2.8.5變電站配電室或設備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設備區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放置在專門地點加強管理,並按規定要求使用,施工後立即運走。

2.8.6變電站內易燃易爆區域禁止動火作業,特殊情況需要到主管部門辦理動火手續,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8.7有消防報警裝置的變電站,每月應對裝置的報警功能檢查一次,每季應對裝置的報警功能全面檢查一次,全面檢查時全部探頭應逐個進行,並要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2.8.8防火牆兩側1-1.5米內及電纜夾層、豎井內的電纜應塗刷防火塗料,阻燃電纜可不塗刷。

2.8.9户外電纜溝內每隔60米應設防火隔牆;在電纜溝內進入配電室、電纜豎井的入口處應設防火隔牆。防火隔牆應有標誌。

2.8.10運行人員應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每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活動,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演習,並做好記錄。

2.8.11變電站應結合本站實際制定完善的消防預案,預案內應有本站主變滅火裝置、煙霧報警裝置和消防器材的使用説明。

2.8.12運行人員應熟知火警電話、報警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9、防盜管理

2.9.1無人值班變電站的大門、控制室、配電室、安全用具室等生產場所門窗正常應關閉、上鎖,工作結束後應進行檢查,確認門窗已關閉。

2.9.2裝有防盜報警系統的應對報警裝置各探頭每季度進行檢查、試驗一次,以確保報警裝置完好,存在故障的要及時上報處理。

2.9.3工作人員、外來人員進入無人值班變電站進行工作、參觀、學習等活動應事先與集控站(監控中心)聯繫,辦理相關手續、出示有關證件,經集控站(監控中心)人員核實後陪同進入,並在變電站出入登記中作好出入登記記錄。

2.9.4新建變電站應按照無人值班變電站的標準設計,底層一般少設門窗,並加裝防盜設施。

2.9.5防盜系統的報警信號應送至集控站(監控中心),防盜系統應經常處於開啟和監視狀態。值班人員一旦發現有可疑人員擅闖變電站,應立即報警和通知值班保衞部門。

2.9.6集控站(監控中心)運行人員在巡視無人值班變電站設備時,應兼顧安全保衞設施的巡視。

2.9.7無人值班變電站的留守人員應定期對變電站大門、圍牆、重要設備周圍及其它要害部位進行巡視,發現問題及時通知集控站(監控中心)值班人員。

2.9.8無人值班變電站圍牆不得隨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確需拆除的,必須事先與有關部門聯繫,徵得同意,制定出有效的防盜措施後方可拆改。

2.10、防小動物管理

2.10.1集控站(監控中心)、無人值班變電站生產場所應有防小動物措施,定期檢查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

2.10.2各設備室的門窗應完好嚴密,出入時隨手將門關好。

2.10.3設備室通往室外的電纜溝、道應嚴密封堵,因施工拆動後及時堵好。現場施工每日結束後,及時檢查封堵電纜穿孔。

2.10.4各設備室不得存放糧食及其它食品,應放有鼠藥和捕(驅)鼠器。鼠藥應擺放整齊。鼠藥盒和捕(驅)鼠器械應編號,放置地點也應標註。變電站應有防小動物措施定置圖,鼠藥盒、捕(驅)鼠器械及其放置地點的編號、定置圖的編號三者一致。每月進行防小動物設施檢查並做好記錄。

2.10.5配電室、蓄電池室、主控室的通風孔,應裝有百葉窗或鐵絲網罩。每半年應對通風孔的百葉窗和網罩檢查一次,損壞的應及時修復,修復不了的應及時更換。

2.10.6户外設備區有小動物洞穴時,應及時投入鼠藥後進行填埋。

2.10.7變電站內嚴禁飼養家禽、家畜。

2.10.8變電站設備區內禁止種植糧、油、葵、豆等植物。

2.10.9各開關櫃、電氣間隔、端子箱和機構箱應採取防止小動物進入的措施,高壓配電室、低壓配電室、電纜夾層室、豎井、蓄電池室、主控室、保護室、主變門應有防鼠擋板,防鼠擋板高度為40釐米,上部10釐米應有防絆跤警示標誌。開放式開關櫃的高壓配電室、低壓配電室、户外站用變的二次出線、場區動力分線箱等相間距離較近的部位,應採取熱縮絕緣措施。

2.11、無人值班變電站特殊狀態管理規範

2.11.1當發生事故、重大異常、防汛抗台、火災、水災、地震、人為破壞、災害性天氣、重要保電任務、綜合自動化設備通信中斷等情況都視為特殊狀態。

2.11.2無人值班變電站發生特殊狀態時,集控站(監控中心)當值值班長是特殊狀態處理的現場指揮者,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對策措施並組織人員實施。

2.11.3集控站(監控中心)應立即派運行人員到無人值班變電站現場,對站內設備等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情況向集控站(監控中心)值班長、調度等相關部門彙報。

2.11.4特殊狀態處理過程中,在無人值班變電站的集控站(監控中心)人員可直接與調度部門聯繫處理。

2.11.5在特殊狀態處理告一段落後,相關運行人員應及時向集控站(監控中心)彙報處理過程。

2.11.6特殊狀態處理結束後,運行人員應在現場作好相關記錄,集控站(監控中心)的運行人員亦應在集控站(監控中心)作好相關記錄。

2.11.7在無人值班變電站發生特殊狀態期間,應改為有(少)人值守變電站。

2.11.8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對無人值班變電站可能發生的特殊狀態定期進行防範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並整改。

2.11.9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對無人值班變電站可能發生的特殊狀態制定事故預案、應急方案並經上級部門審核批准。集控站(監控中心)根據電網(或站內)接線、設備實際情況,組織站內運行人員進行鍼對性的反事故演習。

2.12、安全設施及交通標誌的規範化管理:

2.12.1變電站內設備及設施標誌應符合《電力生產企業安全設施規範手冊》中有關規定的要求。

2.12.2變壓器和設備架構的爬梯上應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標示牌,爬梯門應分別編號。

2.12.3蓄電池、電纜夾層室等易燃易爆物品室的門上應有“禁止煙火”標誌。

2.12.4變電站透明玻璃門上應貼有防撞警示條,警示條應規範、統一、美觀。

2.12.5停電工作使用的臨時遮攔、圍網、布幔和懸掛的各種標示牌應符合現場情況和《安規》的要求

2.12.6變電站內道路的交通標誌應符合有關交通法規的要求。

2.12.7變電站户外設備區應根據檢修工作需要安全措施的具體情況,設置足夠數量的安全圍攔插杆基座,基座數量應滿足各種檢修工作所需安全措施的要求。

2.12.8 35kv及以上的刀閘在操作區應有操作人和監護人的操作站位標誌。操作站位標誌的設置,應使操作人和監護人在操作時處於安全位置,防止刀閘瓷柱斷裂造成人身傷害。操作人和監護人站位區應用紅、綠色塑膠貼膜或紅、綠色地磚鋪設,大小為邊長600mm的正方形。

2.12.9在變電站上空有引流線的通道入口處,應有限高標誌。限高標誌應符合《安規》表2-2的要求。通道旁還應設限高標尺。

2.12.10在變電站大門口應有限速5公里的標誌。

2.12.11在進入設備區的門口應有“必須戴安全帽”的指令標誌。

2.12.12變電站馬路兩側的道牙,應用反光漆塗成黑黃相間色,具體規格尺寸應根據道牙實際確定。

2.12.13變電站內通行的道路上、運行人員巡視的通道上,如果地面上有高差300mm及以上的管線或其它障礙物,則在其上設“防止絆跤線”標誌。

2.12.14在樓梯的第一和最後一個台階上,以及人行高差在300mm及以上的台階邊緣上(如電纜溝蓋板),應設“防止踏空線”標誌。

2.12.15在配電櫃、保護屏、控制屏、直流屏前0.6m處,應設“安全警戒線”標誌。

2.12.16在變電站地下設施的入口蓋板上、滅火器箱前、配電室門口應設“禁止阻塞線”標誌。

2.12.17電纜溝防火牆上部電纜蓋板上應有防火牆標誌。

2.12.18設備區應有與巡視路線圖相符的巡視路線標誌。

3、技術管理要求

3.1巡迴檢查制度

3.1.1集控站(監控中心)應編制所轄變電站標準化巡視作業卡,並嚴格執行。

3.1.2值班人員應按規定認真巡視檢查設備,提高巡視質量,及時發現異常和缺陷,及時彙報調度和上級,杜絕事故發生。

3.1.3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地按巡視週期、巡視路線、項目對設備逐台逐件認真進行巡視。設備異常狀態要做到及時發現,認真分析,正確處理,做好有關記錄並向上級彙報。

3.1.4凡是運行、熱備用、冷備用或停用的設備,不論是否帶有電壓,都應同運行設備一樣進行定期巡視和維護。

3.1.5正常或特殊性巡視週期,應按本規程規定及上級有關特殊要求執行。如保電期、節假日。

3.1.6值班人員進行巡視後,應將巡視範圍,異常情況記錄在值班記錄中,發現的設備缺陷記錄在缺陷記錄中。

3.1.7變電站的設備巡視檢查,一般分為正常巡視(含交接班巡視)、全面巡視、熄燈巡視和特殊巡視。

a.正常巡視

1)集控站(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至少每週持卡對所管轄變電站設備巡視一次,每月對所轄變電站至少進行一次熄燈巡視。

2)集控站(監控中心)值班人員當班期間,某個變電站有工作時(工作許可、操作)工作結束後,必須對該站設備巡視一次。

3)運行人員對無人值班變電站進行巡視,應首先對綜自系統發出的歷史事件信息進行檢查瀏覽,並結合發出的歷史信息,對全站設備進行巡視檢查,核對並復歸打出的保護的信號,對直流、所用系統及土建防汛設施做重點巡視。

4)變電站巡視按照《標準化巡視卡》所規定巡視內容進行,巡視過程中及巡視完畢後,必須及時做好有關記錄。

b.特殊巡視檢查的內容,按各公司《變電運行規程》規定執行。遇有以下情況,應進行特殊巡視:

1)大風前後的巡視。

2)雷雨後的巡視。

3)冰雪、冰雹、霧天的巡視。

4)設備變動後的巡視。

5)設備新投入運行後的巡視。

6)設備經過檢修、改造或長期停運後重新投入系統運行後的巡視。

c.異常情況下的巡視。主要是指:過負荷或負荷劇增、超温、設備發熱、系統衝擊、跳閘、有接地故障情況等,應加強巡視。必要時,應派專人監視。

3.1.8設備缺陷近期有發展時、法定節假日、上級通知有重要供電任務時,應加強巡視。

3.2、記錄管理

3.2.1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具備各類完整的記錄,格式按省公司規定執行。各種紙質記錄至少保存一年,重要記錄(設備驗收記錄、繼電保護調試記錄、事故異常記錄等)應長期保存,pmis中所填記錄應及時備份。

3.2.2所有運行生產記錄均應錄入生產管理系統(pmis)。

3.2.3使用微機運行管理系統(pmis)的集控站(監控中心),數據庫中記錄應定期檢查並備份。

3.3、技術資料管理

3.3.1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建立專用資料室,由資料員(兼職資料員)負責對資料的建立、存放、保管。

3.3.2集控站(監控中心)對所轄變電站的技術資料統一保存在集控站(監控中心)資料室。變電站不再單獨存放資料。

3.3.3集控站(監控中心)技術資料的建立應以站為單位,分櫃保管。並對規程制度等公用資料進行統一保管。

3.3.4集控站(監控中心)所有資料均應有目錄和清冊,並進行統一編號,所有資料的存放要做到齊全正確、存放整齊,查閲方便。

3.3.5資料員負責各類資料的整理、健全,負責及時對新增加和變更設備的資料進行整理歸檔。

3.3.6各種規程制度、技術資料及專業書籍均應建立借閲登記簿,對借閲的各種資料和書籍應及時登記,並要求借閲人簽名,歸還後及時註銷,資料員應定期對資料的借閲與歸還情況進行檢查清點。

3.3.7圖紙資料應妥善保管,不允許個人私自挪用,避免破損、丟失、髒污。

3.3.8技術資料應分類分項建立安裝、調試及技術資料,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如數移交圖紙資料。新建、擴建、改建過程中要及時收集設備相關資料,並進行歸檔。

3.3.9由於設備變動或接線修改引起圖紙不符合實際,應和有關單位聯繫進行修改或重新繪製。

3.3.10非變電站內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資料室進行查看資料,不得將資料借給非本單位人員,特殊情況應有集控站(監控中心)站長批准並打有借條並限期歸還,借條存放於原有圖紙盒內。

3.3.11資料室內應保持整潔,廢紙應及時清理,嚴禁吸煙,不準存放易燃物品,不準使用明火照明和電爐取暖。

3.3.12進入資料室人員在工作完後離開時應認真進行安全檢查,切斷室內電源,關閉門窗。

3.4、圖紙資料管理:

3.4.1無人值班變電站的圖紙應由集控站(監控中心)資料員統一管理,並按圖紙編號存放在集控站(監控中心)所轄相應變電站資料櫃內。

3.4.2資料員應建立所管轄無人變電站圖紙、資料清冊,每年對圖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保證圖紙齊全完整。

3.4.3無人值班變電站應具備的圖紙,圖紙應實現電子化,方便瀏覽、查閲。

一次主接線圖

站用系統圖

直流系統圖

正常和事故照明接線圖

繼電保護、遠動及自動裝置原理和展開圖

全站平、斷面圖

gis組合電氣氣隔圖。

直埋電力電纜走向圖。

接地裝置佈置以及直擊雷保護範圍圖。

地下隱蔽工程竣工圖。

開關、刀閘操作控制迴路圖。

3.5、設備基礎資料管理

3.5.1各變電站應具備以下設備資料

一、二次設備使用説明書

出廠試驗報告

設備合格證

安裝交接有關資料

設備型式規範

一、二次設備安裝調試報告(包括向量圖)

3.6、設備履歷管理

3.6.1設備履歷應按下列單元分類建立:

主變壓器單元:包括主變壓器、調壓裝置、斷路器、隔離開關、電流互感器、避雷器、電壓互感器等。

站用變壓器單元:包括斷路器、隔離開關、電流互感器、電纜、站用變壓器、接地變壓器、消弧線圈、接地電阻等。

無功補償裝置單元:包括調相機、並聯電抗器組、並聯電容器組等。

出線單元:包括斷路器、隔離開關、電流互感器、阻波器、耦合電容器(pt)、線路避雷器、電力電纜等。

旁路單元。

母聯單元

母線單元:包括電壓互感器、避雷器、支柱絕緣子、母線等。

直流單元:包括充電機、蓄電池、直流屏。

防誤閉鎖裝置單元。

防雷接地單元:包括所有避雷針和接地裝置。

土建單元:包括除設備構架外的`全站土建房屋、場地、電纜溝道(包括全站照明、防盜報警、消防報警裝置等)。

公用單元:繼電保護隨相應的一次設備為同一單元。全站其餘的公用繼電保護、自動、控制、信號裝置為公用單元。

微機監控系統為一個單元(包括後台監控機、變送裝置)。

3.6.2設備履歷應建立如下資料:

本單元一次系統單線圖、設備雙重編號;

本單元一、二次設備、銘牌圖片

設備參數、設備投運、變更記錄;

設備修試情況統計表;

開關跳閘記錄表(設備跳閘時間、原因);

嚴重及危急缺陷記錄表(嚴重、微機缺陷消除情況);

事故及重大異常運行記錄表(主要説明設備異常運行的時間、狀態);

設備大修(技改)記錄表(主要説明大修、技改的時間及大修情況);

3.7、試驗報告的管理

3.7.1資料室保存近5年來的各類試驗報告,5年以前的試驗報告按站統一封存在規定地點,封存時應建立詳細目錄。

3.7.2試驗報告應保存完整,試驗工作結束後應在兩週內返回試驗報告。

3.7.3試驗報告應按站分類(包括大修、預試、油化、色譜、微水、鹽密測試報告及保護調試、二次設備向量報告)保存在相應變電站的資料櫃內,按分類填寫詳細目錄,目錄內應註明試驗日期。

3.7.4設備更換後,應做好新、舊設備的調試、試驗、安裝報告的替換工作。

3.7.5對等其它類別的試驗報告可另建單元存放。

3.8、培訓管理

3.8.1根據本單位實際可安排安全規程、調度規程、運行規程、現場運行規程的學習。每季末進行一次考試,總結學習效果。

3.8.2集控站(監控中心)每月組織進行一次全站人員參加的反事故演習活動。

3.8.3集控站(監控中心)每月每班進行一次事故預想,根據所轄變電站的設備運行方式、設備運行狀況、氣候特點、預防季節性特點等薄弱環節,做出有針對性地事故假想予以安排、實施,

3.8.4集控站(監控中心)組織進行每月一次技術講課和每人每月一題技術問答。

3.8.5集控站(監控中心)進行每人每月一題的現場考問。現場考問可按班進行考問,由班長命題班員答題的辦法開展,班長由站長、技術員命題考問,以達到互相學習、互相幫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3.8.6集控站(監控中心)在崗位培訓中,應將兩票的培訓作為重點內容進行,對兩票必須熟知。

3.8.7集控站(監控中心)人員每人必須自己動手繪製所轄變電站的相關圖紙,建立自己的繪圖本。繪圖本中至少有以下圖:一次設備接線圖、斷路器控制信號迴路、直流系統、站用系統、交流系統控制、合閘網絡、線路控制信號、線路保護、主變控制信號、主變保護等接線圖。

3.8.8集控站(監控中心)每年根據公司、工區培訓計劃制定出站上詳細的培訓實施計劃,必要時根據設備、運行方式的變化進行更新修訂和添加新的培訓內容。

3.8.9站長或者主管培訓的副站長,對當月的計劃培訓進行監督完成,每月初對上月的各種培訓完成情況做全面的檢查,糾正不足,提出整改措施,並在相關記錄上簽字確認。

3.8.10針對運行人員業務技術薄弱環節,結合設備改造,培訓中增加新設備、新技術的內容。

3.9、培訓資料管理

3.9.1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建立所有人員的技術培訓檔案,將各種培訓資料存入個人培訓檔案。

3.9.2集控站(監控中心)培訓資料由資料員負責建檔保管,存於資料室內。

3.9.3各種相關培訓資料的補充、制定,應根據公司、工區、集控站(監控中心)培訓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4、設備管理要求

4.1定期試驗輪換制度

4.1.1本制度適用於集控站(監控中心)和所轄變電站內所有一、二次設備,同時包括通風、消防等附屬設備。

集控站(監控中心)內設備除應按有關規程由專業人員根據週期進行試驗外,運行人員還應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對有關設備進行定期的測試和試驗,以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對於處在備用狀態的設備,各單位應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定期投入備用設備,進行輪換運行,保證備用設備處於完好狀態。

各單位應根據本制度的要求,並結合實際情況,將有關內容列入集控站(監控中心)的年月固定工作中,並建立相應的記錄。

4.1.2設備定期試驗制度

集控站(監控中心)應每日對監控系統的各種信息切換檢查。

無人值班變電站蓄電池每月普測一次單體蓄電池的電壓,測量值保存小數點後兩位。

集控站(監控中心)所轄各站事故照明系統每月試驗檢查一次。

電氣設備的驅潮電熱裝置應在每年4月份檢查一次,可用鉗型電流表測量回路電流的方法進行驗證。

裝有微機防誤閉鎖裝置的變電站,運行人員每半年應對防誤閉鎖裝置的閉鎖關係、編碼等正確性進行一次全面的核對。

對於變電站內長期不調壓或有一部分分接頭位置長期不用的有載分接開關,在一年內有停電機會時,應在最高和最低分接間操作幾個循環,試驗後將分頭調整到原運行位置。

對於變電站內不經常運行的通風裝置,運行人員每半年應進行一次投入運行試驗。

直流充電模塊正常應退出一隻備用,每季度輪換投運。

變電站內的備用站用變(一次不帶電)每年應進行一次啟動試驗,並試驗站用備投裝置是否切換正確。試驗操作方法列入現場運行規程;長期不運行的站用變每年應帶電運行一段時間。

變電站內的漏電保安器每半年應進行一次試驗。

4.1.3設備定期輪換制度

備用變壓器與運行變壓器應半年輪換運行一次。

一條母線上有多組無功補償裝置時,各組無功補償裝置的投切次數應儘量趨於平衡,以滿足無功補償裝置輪換運行要求。

因系統原因長期不投入運行的無功補償裝置,每季度應在保證電壓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一定時間,對設備狀況進行試驗。電容器應在負荷高峯時間段進行;電抗器應在負荷低谷時間段進行。

對gis設備操作機構集中供氣站的工作和設備氣泵,應每季輪換運行一次,將具體輪換方法寫入集控站(監控中心)現場運行規程。

4.2、缺陷管理

4.2.1所有人員發現設備缺陷後,均應由運行人員作好記錄,運行人員應認真分析,準確定性,按缺陷管理流程執行。

4.2.2檢修人員處理缺陷後,應及時向運行人員交底,運行人員驗收合格後,應做好記錄,註明缺陷已消除。集控站(監控中心)每月應統計、上報發現缺陷和缺陷處理情況。

4.2.3遇有停電檢修、預試等工作時,集控站(監控中心)應事先統計停電間隔缺陷內容,交檢修單位進行處理,消除後應及時做好記錄,並及時將pmis系統內缺陷消除。

4.2.4發現嚴重、危急缺陷,集控站(監控中心)站長應嚴格執行“及時彙報制度”立即上報(站長不在,由值班長直接彙報),督促儘快處理,必要時採取相應的措施,防止造成事故。

4.2.5發現一般缺陷應及時登記在pmis系統中,按缺陷管理流程執行。

4.2.6各類缺陷除應做好交接班記錄、值班記錄外,還必須錄入生產管理系統(pmis)程序,建立圖形化缺陷檔案。

4.2.7對缺陷的處理情況進行及時檢查跟蹤,缺陷消除時間應嚴格掌握,危急缺陷消除時間自發現不應超過24小時;嚴重缺陷消除時間自發現不應超過1周,最遲不超過一個月;一般缺陷消除時間自發現不應超過1年。年內嚴重、危急缺陷消除率100%,一般缺陷消除率80%。集控站(監控中心)應督促檢修單位及時消除缺陷,提高所轄變電站缺陷消除率。對在規定時間內不具備條件消除的缺陷,註明原因,由主管部門統一協調安排處理。

4.2.8設備缺陷未消除前,運行人員應加強檢查,監視設備缺陷的發展趨勢。

4.2.9消缺工作應列入各單位生產計劃中。對危急、嚴重或有普遍性的缺陷要及時研究對策,制定措施,儘快消除。

4.2.10年末總結分析全年的缺陷管理情況,並提出下一年度的缺陷處理計劃。

4.3、設備定級、評價管理

4.3.1設備定級工作是掌握和分析設備技術狀況,加強管理,提高設備健康水平的一項有效措施,是編制大修、改進工程的依據,各單位生產管理部門負責設備定級及評定管理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4.3.2設備定級工作每年進行二次,各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在每年6月、12月進行所轄變電站設備定級工作。

4.3.3變電設備以台為單位每年對主要設備進行定級,定級單位:主變壓器、電抗器、開關回路、母線、消弧線圈、電力電容器、中央信號和自動裝置、監控系統、站用系統、全站直流系統、直擊雷保護和接地裝置、通訊電源、土建設施、防誤閉鎖裝置。

4.3.4設備定級分為一、二、三類,一、二類設備為完好設備,要求各變電站設備完好率在100%,一類率在80%以上。新裝和大修後的設備應滿足一類設備的要求,經運行單位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運行。

4.3.5設備定級後,設備主管單位應針對三類設備問題,立即擬定升級的措施計劃,並積極落實。對二類設備的問題也應安排計劃,有步驟地使其升級。

4.4、變電站設備標誌管理

4.4.1運行設備必須具有標誌牌,主設備及間隔還應有設備雙重名稱(名稱和編號)。

4.4.2變電站設備標誌應做統一規定,以便統一管理,其具體式樣要求可參照《無人值班變電站設備標識規範》進行。

標準化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公司技術進步,穩定和改進產品質量,提高公司效益,根據《標準化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標準化管理工作的目標和任務、標準內容、標準化實施等規定和辦法。

第三條公司標準化管理的任務是:在近期內建立起公司的技術標準體系,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的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體系。技術標準體系是企業標準體系的主體,是企業組織生產、技術和營銷活動的技術基礎。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標準化管理工作在技術總監的領導下,由標準化計量管理室(以下簡稱標準化管理室)歸口管理。各有關部門設立兼職標準化員,其業務工作受標準化管理室領導,兼職標準化員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五條標準化管理室職責:(詳見標準化計量管理室部門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標準化的法律、法規,制定公司標準化管理制度及其實施細則,並進行監督檢查。

(二)組建公司標準化管理組織系統。

(三)承擔或指導企業標準文件的擬訂和報批工作。

(四)管理公司標準化技術文件。

(五)協助培訓部對專(兼)職標準化員進行培訓。

(六)承擔標準化事宜的對外聯絡工作。

第六條專(兼)職標準化員的職責是:

(一)在標準化管理室指導下,協助所在部門領導做好本部門標準化管理工作。

(二)在本部門內貫徹執行公司標準化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

(三)承擔或協助本部門負責的標準文件的擬訂、報送初審工作。

(四)監督本部門實施有關標準的情況,及時向本部門領導或標準化管理室彙報。

(五)收集本部門對標準化管理工作的建議和要求,負責提出本部門修改、增定標準文件的報告。

(六)積極接受標準化培訓,努力鑽研業務工作。

第七條公司標準化管理機構(崗位)圖示:

第三章技術標準內容

第八條技術標準建立的.途徑與目標:收集國內外有關標準信息,採用或制定出具有國內先進水平的標準。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由有關部門分別擬訂標準文本草案,最終由標準化管理室規範文本,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第九條技術標準的構成:以與質量有關的技術標準為主體,同時包括安全、衞生、能源、環保、定額等技術標準。具體構成見下圖:

第十條產品標準:公司登記採用輕工業部技術標準"q/cyss001-香精香料"作為組織公司生產、檢驗及銷售各種產品的依據。本標準是強制性標準,必須嚴格執行。

第十一條生產用原料標準:對每種原料都編出相應的原料驗收標準,用於驗收、使用與存貯。

第十二條生產用半成品(料)標準:每種反應香基都編出半成品標準,用於驗收、投料或轉序。

第十三條檢

測的通用方法(標準):對不同試樣測定相同項目,儘量使用相同或相近的方法。

第十四條生產工藝類標準:是規範生產工藝的文件,每種生產工藝都應制定標準指導生產過程。

第十五條產品包裝材料、產品包裝質量標準:涉及每種包裝材料、器具及使用要求、標識、包裝質量要求系列文件,是確保產品外部質量形象的保證。

第十六條

公司要適時制定營銷、售後服務、生產現場-環境以及安全技術、能源、定額等內部使用技術標準,以便安全文明生產,保證產品質量,提高企業信譽。

第四章產品標準登記與審驗

第十七條凡符合涵蓋範圍內的產品已作了登記;凡屬生產超出涵蓋範圍的產品,應增補企業產品標準並依法辦理登記,在企業內外執行,是強制性標準。

標準化管理制度 篇4

一.圍牆、圍擋標準

1、市區內所有施工現場、外地大型工程圍牆、圍擋標準必須採用集團公司統一形式,總高度不得低於2.5米。一般施工現場圍擋總高度不得低於1.8米。

2、如由於特殊情況,暫不能圍擋的,要在該區域設臨時欄杆或用軟隔離作封閉處理及安全警示標識,夜間設警示紅燈,待條件具備時按規定做好圍擋。

3、施工現場所有從業人員應佩戴工作卡。

二.文明施工及標識標牌

1、進出口硬化標準:

(1)進出口路面必須採用砼進行硬化。

(2)進出口處應設置洗車設施,清水貯池、污水回收沉澱池、並配有高壓水槍,由專人管理。

2、現場硬化標準:

(1)辦公區、生活區、作業區、人行道路應做砼、水泥方磚硬化處理。

(2)基礎施工階段主要道路可採用毛石、石粉進行硬化;主體施工階段以後必須採用砼硬化處理。主要道路寬應不低於4米;其它道路寬應不低於2.5米。

三。 場容場貌管理:

(1)施工現場必須劃分施工區、物料擺放區,並用黃黑相間鋼管進行劃分、圍護,並設置標誌、標識牌,明確責任人。

(2)現場的道路兩側,機械設備基礎周邊、外腳手架基礎周邊、降水井等特殊部位要合理應設置排水溝,排水溝應當砌築抹灰,保證排水通暢。

(3)樁基工程或基槽施工等,要按標準設置泥漿溝、沉澱場地,保持現場整潔、經沉澱場地過濾的水方可排入市政管網。

(4)現場宜設置職工吸煙室,不得隨意吸煙和亂扔煙頭。

(5)現場宜根據條件設置綠化與美化設施。

四. 材料堆放管理:

(1)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物品必須分類單獨存放,做好標誌,設專人管理。

(2)作業場所應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材料集中堆放,裸露的場地、散裝物料及土方應採取覆蓋、固化、設置圍欄。

(3)建築材料、構件、器具必須按總平面佈置圖所標定的位置定置擺放。

(4)料堆要整齊、牢固,要設置標有名稱、品種、規格、產地等內容的標牌。

(5)建築物內施工垃圾的清運,應採用相應容器或管道運輸,嚴禁凌空拋擲。

五. 現場標識標牌管理:

(1)現場必須設置集團公司標準的“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工程建設目標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衞牌、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

(2)在臨街及較大工程醒目處必須設置中澤建工集團標識。

(3)“五牌一圖”應當設置在大門內側附近或辦公室前。

(4)現場的明顯處,應當書寫或懸掛安全標語。要建立宣傳欄,定期宣傳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知識。

(5)要按安全警示標牌平面佈置圖所標註的位置,應當正確懸掛各種標準警示標牌,個別危險區域要設置警戒線並設專人負責。

六. 區域管理:

(1)施工現場的施工區域應與辦公區、生活區分離,辦公、生活區要遠離施工區域30米以上。對於現場確有困難,滿足不了此要求時,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對辦公區、生活區進行安全防護,以保證職工安全的辦公、生活環境。

(2)施工現場應設置符合集團公司標準的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淋浴間、開水房、文體活動室、醫務室、密閉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設施等臨時設施。並要求穩固、安全、整潔。現場醫務室應設置保健藥箱。有條件的應配備擔架、氧氣袋、止血帶等,嚴禁在現場發生違反社會綜合治理事件。

七。 現場住宿管理:

(1)現場住宿不得私拉亂接電線,不得違章使用電器。

(2)宿舍應設置2米×1米的制式化雙層牀鋪,人均佔有建築面積不得少於2.2平方米,宿內淨高度不低於2.4米,通道寬度不得少0.9米,每間宿舍居住人員不得超16人。室內衞生設專人負責。

(3)宿舍內應設置生活用品專櫃,有條件的宿舍宜設置生活用品儲藏室。

(4)宿舍內應設置垃圾桶、鞋櫃(架),生活區內應提供為作業人員晾曬衣物架,有條件的現場,應設置必要的探親室、夫妻間等專用房間。

八. 食堂、淋浴間、盥洗池、廁所等設施管理:

(1)食堂必須設置在遠離廁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場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2)食堂炊事人員應持體檢健康證上崗。

(3)食堂宜設置單獨的製作間,儲藏間,使用清潔能源。製作間灶台及其周邊應滿貼瓷磚。地面應做硬化及防滑處理,天棚要做吊頂處理並配備必要的排風設施和冷藏設施。

(4)食堂外宜設置密閉式泔水桶,並應當日清運。

(5)淋浴間內宜設置滿足作業人員需要的淋浴頭。洗漱池宜使用節水龍頭。

(6)施工現場宜設置水衝式廁所。廁所地面應硬化。高層建築施工超過8層以後,每隔四層宜設置臨時廁所。廁所應設專人管理,做到無明顯異味。

(7)生活區、施工區宜設置飲用開水設施,由專人負責。

(8)文體活動室宜配備電視機、書刊、棋牌等文體活動設施、用品。

九. 現場消防管理:

(1)必須建立消防管理制度,成立現場消防組織機構,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措施,合理地配備消防器材,並且定期複檢,確保齊全有效。

(2)加強安全防火宣傳教育,應設置消防保衞牌,其內容要結合現場實際並符合有關要求。

(3)高層建築(30米以上)施工時宜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源及足夠揚程的水泵,並逐層設置消火栓。

(4)動火應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辦理審批手續,並有監護措施。

十. 主體防護:

主體施工階段必須制定安全防護方案,搭設腳手架,在腳手架內側掛綠色合格密目安全網(20xx目以上)進行封閉防護,腳手架架體必須保持密閉,安全整齊、清潔,如密目安全網發生破損或污染要及時更換。作業層擋腳板應搭設在外立杆的內側其高度不應小於180mm;上欄杆上皮高度應為1.2m。腳手板應滿鋪、鋪穩,離開牆面120-150mm,自頂層作業層的腳手板往下計,每隔12m滿鋪一層腳手板,每隔6m滿鋪一層竹笆。

十一。 “四口”防護:

“四口”防護設置必須設置有效,充分起到防範作用,具體應:

(1)樓梯口防護:每層樓梯口應在模板拆除後及時安裝防護臨時護欄,臨時護欄採用φ48×3.5的鋼管組合而成,上杆離地高度約1.2m,下杆離地高度約0.6m,或採用集團公司統一工具式防護設施。

(2)電梯井口防護:電梯井口應在模板拆除後及時安裝防護欄杆,防護欄杆採用鋼筋焊接成網狀,並在電梯井牆上採用膨脹螺栓進行固定,或採用集團公司統一工具式防護設施。

(3)預留洞口、坑井防護:預留洞口及坑井應根據具體情況採取不同措施進行防護。

①樓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邊尺寸不大於25cm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蓋設,蓋板應能防止挪動移動。

②樓板面等處邊長為25-50cm的洞口、安裝預製構件時的洞口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為蓋板蓋住洞口,蓋板應能保持四周擱置均?,並有固定位置的措施。

③邊長在50-150cm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的網格,並在其上鋪滿竹笆或腳手板。

④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杆,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

⑤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誌外,夜間還應加設紅燈示警。

⑥尚未安裝欄杆或欄板的陽台與挑平台周邊,雨棚與挑檐邊,無外腳手架的層面與樓層邊,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杆。

十二。 臨邊防護:

臨邊防護設置設置必須符合規範要求,充分起到防範作用,具體應:

(1)基坑周邊、樓層周邊、屋面臨邊及料台臨邊等重點部位的防護欄杆設置高度為1.2m,防護欄杆應由上下兩道橫杆及欄杆柱組成,上杆離地高度為1.2m,下杆離地高度為0.6m。基坑周邊在欄杆下邊設置固定高度為20釐米的擋水牆,砂漿抹面。夜間施工時應設置警示紅燈。

(2)防護欄杆必須由上而下用安全網封閉,在欄杆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於18cm的`擋腳板。

(3)臨邊施工區域對人或物構成威脅的地方均搭設防護棚,以保證人、物的安全。

臨時用電標準

十三。 系統設置管理:

(1)現場施工臨時用電設置必須採用tn-s中性點接地三相五線制保護接零系統。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使用dz20t系列塑料透明斷路器。

(2)開關箱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的要求,箱內漏電開關不得大於30ma/0.1s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要求,陰暗、潮濕作業場所應選用不大於15ma/0.1s的漏電動作開關。

(3)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必須採用集團公司標準樣式。

十四。 電器元件選擇與配電管理

(1)配電箱選擇應滿足jgj46-20xx要求,漏電保護器應與dz20t系列塑料透明斷路器及設備容量相匹配。

(2)現場所有配電導線宜使用橡套軟電線,不得采用塑料線、花線,不允許用鐵絲、銅線代替保險絲。

(3)臨時用電線路宜採用電纜埋地敷設,潮濕和易觸碰的場所照明採用不大於36v的安全電壓。

(4)現場使用的配電箱、線路、用電設備、零配件應齊全有效,無裸露,標識無脱落,外觀清潔,擺放整齊。

(5)配電室宜具有防雨雪、防曬功能,滅火器材必須齊全有效。

機械設備管理

十五。 起重機械設備按規定登記備案、起重機械安拆必須選擇有資質的單位並經具備資質的檢測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並將登記備案標示懸掛顯著位置。

十六。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十七。 各類機械設備安全裝置應齊全有效,並懸掛“三定”作業標誌牌做到“定人、定機、定崗”,同時應設專人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做好有關維護保養的書面記錄。

十八。 所有進場機械設備驗收記錄應齊全有效。

十九。各類機械設備應在顯著位置噴設企業標識。

安全生產管理

二十 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制定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落實到人,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二十一 必須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和安全文明工地達標目標)。目標分解到人,操作具體。

二十二 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符合規範要求,經過審批並組織實施。

二十三 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有本人簽字,分部分項內容齊全,針對性強。

二十四 必須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

二十五 必須建立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和使用領用台帳。

二十六 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新進場人員必須組織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項目經理及專職安全員必須持有“三類人員”考核證。

二十七 必須建立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二十八 影像資料留置

為便於管理與申報,各項目部應分別將三個階段的安全施工照片進行拍攝彙總,分別為基礎階段安全施工照片(包括大門、標誌牌、基坑周邊防護、總配電箱、生活區、辦公區);主體階段安全施工照片(分配電箱、開關箱、臨邊洞口防護、各種機具、全封閉防護網、安全通道及護頭棚);裝修階段安全施工照片(吊欄及其他防護);其他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有特點的做法。

標準化管理制度 篇5

一、新建園裝修與設施設備管理

通常一所新園最開始涉及的管理就是裝修與設施設備的採購,這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如果做好了可以減少在今後工作中的重複改造,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裝修管理中的問題

1.幼兒園首先思考的是定位的問題。是自然生態式的幼兒園還是高端現代化的幼兒園,要確定風格才能裝修,避免風格雜亂;另外,整個幼兒園要定一個主色調,避免色彩繁多造成視覺污染;其次,要規劃每層樓班級與功能室的裝修,如:班級與各種幼兒圖書室、美術操作室等是不一樣的裝修風格。

2.消防設施要找消防專業人士指點。如走廊上的指示燈正確的是鑲嵌在牆體裏和牆一樣平整,避免孩子被刮傷,而非我們通常的做法突出在牆體外。地面一定是平整的,通道處一定不能有物品阻礙。廚房的出口處一定是有一扇防火門,廚房裏一定有感煙報警系統。

3.幼兒衞生間的裝修是重要工程,多少蹲位、多少水龍頭、多少小便池、毛巾掛鈎間距、離牆不得少於10公分,消毒櫃、洗衣機的擺放,幼兒在什麼位置喝水、什麼位置放口杯櫃,合理利用空間的學問很大。

(二)設施設備的管理問題

1.幼兒的課桌、椅、玩具櫃、睡牀、被子大小與色彩一定要按照國家或本省的標準來進行採購,小中大班的尺寸不一樣,要分開採購不能一個尺寸。各班級招收多少幼兒需要配多少設備,要詳細規劃,儘量一次到位,免得分批配備有色差。

2.幼兒園有條件的就安裝全覆蓋的wifi,每個部門安裝電話便於辦公,更重要的是保障孩子安全全園安裝攝像頭,最好能與110聯網。

3.教師的辦公用品要統一規格,造型、顏色做到規範、整齊。如:辦公桌、凳、資料櫃、沙發、會議室凳子,小到資料盒、筆筒顏色、大小一致,都需要做到統一規劃。

二、新建園機構設置與教師管理

一所新建園的領導班子大多數都是由工作經驗豐富的老教師組成,老師大多都公招進入幼兒園,組成了新建園的教師隊伍。新建園最重要的是做好穩定工作。因為老師來源比較複雜,有剛出校門的學生,有在公立、私立園代課的老師,有一直從事其他職業的幼教老師。不同環境、不同性格、不同處世方法、不同成長經歷的老師,都想在新園裏大顯身手,思想的火花可以説碰撞最為激烈。作為園長,應該做好以下幾件事情:

成立園務委員會:對園長提出的`重大決策進行審議,並制訂實施方案,供園長在決策時參考,並對園長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幫助。

民主選舉成立黨支部;將黨員同志集中管理,在集體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民主選舉成立工會是幼兒園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幼兒園民主管理與監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起着橋樑作用。

伙食管理委員會:參與幼兒園伙食管理工作,每月對幼兒伙食費的收支情況進行監督。

家長委員會:家長委員會主要幫助家長了解幼兒園的工作計劃和要求,協助幼兒園的工作;及時反映家長對幼兒園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協助幼兒園組織交流家庭教育的經驗。

根據需要設行政組、教研組、後勤組、信息組、安全組等,保證工作的正常運轉。

三、園所文化建設與特色管理

1.確定目標

新建園的園長一定要思考幼兒園的辦園理念、辦園目標、辦園特色、孩子培養目標、教師培養目標、家長服務口號等,新建園不同於老園有沉澱、有積累,但是思考清楚後確定辦園方向,朝着這個目標前進,圍繞這個目標進行管理,也是可行的。其中辦園特色需要做好本園教師素質與能力的調查後再確定。所有文化建設的提出都必須符合《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的精神,不能違背孩子的身心發展規律,進行強化訓練。

2.校園文化建設環境創設

校園文化環境創設主要通過LOGO、目標宣傳、3-5年規劃、幼兒各種課程、親子活動、環境佈置呈現出來,從精神層面上反映幼兒園的辦園方向與靈魂。

3.文化建設管理一定要接地氣

防止只是口號的現象,一定要接地氣,才能真正達到園長最初辦園雄心勃勃的心理期望值。堅持自己的辦園方向,一步一個腳印踏實走下去,才能實現目標,切不可糊塗了一年又一年,到頭來自己想辦個什麼樣的幼兒園都找不到北了。

標準化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物流基礎管理,規範物資倉儲管理標準,促進物流管理精細化,提高物流管理水平,降低物流管理成本,根據集團《中國網通物流管理實施辦法》,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有限公司各省(直轄市)分公司,有限公司總部及各直屬單位的自有倉儲庫區的標準化管理。

第三條倉儲管理是企業物流管理的基礎組成部分,實行倉儲標準化管理,準確提供存儲物資信息,有利於支撐企業生產和輔助市場經營,是實現倉儲服務和費用成本之間經濟平衡的根本基礎。

第四條倉儲標準化管理是做好物資保管工作的必備條件,是保證物資質量完好、數量準確、快收快發的重要手段。倉儲標準化管理包括倉儲庫區佈局,倉儲配套設備設施以及裝卸、搬運,碼放,保管,盤點,安全保衞等一系列相關行為的標準化管理。

第二章庫區佈局

第五條倉儲庫區的佈局必須做到全面規劃,因地因物制宜。應以“科學合理、節約適用、方便作業”為原則,倉庫面積利用率不低於75%。按使用功能劃分庫內區域,以方便物資的收發操作和盤點保養;按經濟節省的原則劃分運輸通道,以高效使用倉儲空間,保證物資的快速裝卸、搬運和收發;按物資類別屬性劃分碼放位置,儘可能提高物資的收發效率。

第六條倉庫佈局合理,圖牌配備齊全,警示及引導標記明顯。

第七條庫區內環境整潔、道路通暢、標識明顯,各項規章制度上牆張掛(崗位責任制、安全規定、作業流程等);設立庫區平面示意圖,明示辦公區、作業區、儲存區、待收待發區、大小通道和方向指示。

第八條物資排列規範,做到庫區有編號、架位有標牌,庫房內嚴禁存放私人物品。

第九條庫區的佈局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有完整的經消防安全部門驗收合格的防火、防盜、防水等安全設施。

第十條庫容庫貌整潔,庫區做到日清理、月清掃,經常檢查和維護庫區環境。

第三章配套設施設備

第十一條倉儲配套設備設施應根據存儲物資的特性相應配備。存儲大型設備或器材,應配有吊裝設備,以便於裝卸搬運;存儲有温控要求的物資,應配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供暖裝置,以保證物資質量的安全。

第十二條倉儲配套設備設施必須建立管理、使用、維修、保養制度。各省採購與物流部門應根據自有庫區倉儲規模的大小和分佈情況,配備所需的設備,採取分級管理,由專人負責,確保設備的完好和儲運業務的正常進行。

第四章裝卸與搬運

第十三條物資進、出庫的裝卸、搬運、移動作業應根據實際情況使用人工或機械設備(包括吊車、叉車、剷車、自動升降機等)進行操作,大宗貨物應採用統一規格的托盤貨物裝載方式。

第十四條裝卸作業時,現場工作人員必須按勞動作業安全防護標準着裝,嚴格執行物資搬運、裝卸、鏟吊以及危險品防護操作規程,按照包裝標誌明示要求進行操作,搬運時要儘量保持物資水平狀態,輕拿輕放,確保人身、物資和機具安全。裝車的同時要考慮卸車的方便,裝卸任務完成後要及時清掃現場,檢查有無丟失的工具和物品。

第五章物資碼放

第十五條物資碼放要根據物資特性、自然因素、外部環境的要求,做到科學分類,合理碼放,妥善保養。

第十六條專業化物資碼放標準

(一)分類:不同品種、規格、型號的物資分開碼放;

(二)固定:碼放穩定、不偏不倚、不歪不斜;

(三)定量:碼放單位(垛、層、行、包)力爭整數,儘量採用五五式碼垛法、托盤式碼垛法,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

(四)整潔:碼放成行成線、標誌清晰、無雜物積塵;

(五)方便:碼放要易於搬運、裝卸、檢查、操作;

(六)節約:節省庫位、人力、物力、財力;

(七)規矩:距牆0.3米、距地0.1米、距頂0.5米、垛距0.5米、架距0.6米、小作業通道0.8米、大作業通道1.5米、機械通道2.5米、排水暢通、墊物平實。

第十七條物資的碼放要面向通道,分層擺碼,以方便物資在倉庫內的移動、存放和取出,保證操作作業的安全性,防止物資在搬運、裝卸過程中受損。

第十八條倉庫物資的排列走向應由左到右、由前到後,按順時針方向擺放各類物資;相同類型不同規格的物資應由小到大,位牌所列物資應是上管下、左管右、前管後。

第十九條包裝標準化的物資宜碼放在托盤或貨架上,包裝非標準化的物資應對應於其形狀規則選擇不同碼放方式,或通過將其裝入特殊的保管設備中使其在包裝上標準化。

第二十條物資碼放必須防潮濕、通風,在碼放物資時須使用襯墊材料(枕木、木板、鋼板等)進行地面鋪墊。對於露天存放的物資,應及時進行苫蓋,以防止陽光、雨雪、風沙、塵土等對物資形成侵蝕、損害。

第二十一條物資存儲位置必須設有標牌,明確標示物資的名稱、規格、庫區貨位、計量單位、新舊程度、入庫時間、供應商名稱、保管人員等信息(專用物資註明使用方向),拴掛在貨架上或擺放在貨垛正面明顯的位置,以方便物資的盤核、保養與發放。

第二十二條專項物資(拆舊物資、報廢物資、暫存物資和防汛救災物資)應依照其使用特性單獨劃分專區進行碼放。

標準化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控制動火作業行為,使之風險降至最低,減少和避免火災事故和其它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的生產安全。

二、定義

1、動火作業:指在廠區內進行焊接、切割、加熱、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電鑽、砂輪等可能產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

2、易燃易爆場所:主要指我公司塗裝及噴砂場、油庫、氣站、危險品倉庫、材料庫、油品及油漆稀料、前處理劑等化學品儲存及使用場所、液化氣瓶儲存室、變配電室、相互禁忌作業可能引起火災的區域。

三、職責

1、擔當部門:主要指在公司內進行的維修、改造、施工等臨時性作業的部門,如設備管理部、生產技術部等。負責動火申請,《安全作業許可書》辦理,動火現場的清理及監護等;對擔當的承包方在公司區域內動火時,《安全作業許可書》的初審及動火作業狀況監督。

2、承包方:負責動火作業時的申請,《安全作業許可書》辦理,動火現場的清理及監護等;負責配合、落實擔當部門、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範及整改、預防措施。

3、安全環保課:接受動火申請,負責批准《安全作業許可書》;檢查動火作業的安全狀況及督促現場改善。

四、動火作業的分類

1、動火作業分類:公司內的動火作業分為A級、B級、C級三類;

2、A級動火作業: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易燃易爆場所指本規程第二款第2條規定的區域。

3、B級動火作業:在公司區域內除易燃易爆場所外,有關部門或承包方進行的臨時性的維修、改造、施工等動火作業。

4、C級動火作業: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線區域內進行的固定的長期性動火作業。

5、遇節假日、雙休日或特殊情況時,除C級動火作業外,公司內進行的其它動火作業一律按A級動火作業升級管理。

五、安全操作規程

1、 C級動火作業要求、B級和A級動火作業基本要求

(1)動火作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遵守公司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焊割工必須具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2)動火作業前,操作者必須對現場安全確認,明確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種可能或潛在噴濺的區域,該區域周圍10米範圍內嚴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學品、紙箱、塑料、木頭及其它可燃物等),確保動火區域保持整潔,無易燃可燃品。

(3)對確實無條件移走的可燃品、動火時可能影響或損害無條件移走的設備、工具時,操作者必須用嚴密的.鐵板、石棉瓦、防火屏風等將動火區域與外部區域、火種與需保護的設備有效的隔離、隔絕,現場備好滅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時可不定期將現場灑水浸濕。

(4)高處動火作業前,操作者必須辨識火種可能或潛在落下區域,明確周圍環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規定確認、清理現場,以防火種濺落引起火災爆炸事故;室外進行高處動火作業時,5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

(5)凡盛裝過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氣體、其它可燃介質、有毒介質等化學品及帶壓、高温的容器、設備、管道,嚴禁盲目動火,凡是可動可不動的火一律不動,凡能拆下來的一定拆下來移到安全地方動火;特殊情況下必須動火時,要保證容器、設備、管道處於常温、常壓狀態,通過切斷、加裝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證動火設備或管道與生產系統的物料徹底隔離,動火前必須檢查分析容器、設備、管道中的化學品性質及周圍環境,利用空氣、惰性氣體(氮氣、氬氣等)、水蒸汽、水等經過充分的吹掃、清洗、置換後,經反覆確認無危險隱患後,方可動火;該動火作業屬於A級動火,擔當部門必須辦理《安全作業許可書》,並派人監火,現場備好滅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時可不定期將現場灑水浸濕。

(6)使用氣焊割動火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丙烷氣瓶間距不小於5米,二者與動火作業點須保持不少於10米的安全距離,氣瓶嚴禁在陽光下曝曬,氧氣瓶口及減壓閥、閥門處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嚴禁橫躺卧放;運輸、儲存、使用氣瓶時,嚴禁碰撞、敲擊、劇烈滾動,且氣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氣瓶傾倒。

(7)動火作業前應檢查電焊機、氣瓶(減壓閥、膠管、割炬等)、砂輪、修整工具、電纜線、切割機等器具,確保其在完好狀態下,電線無破損、漏電、卡壓、亂拽等不安全因素;電焊機的地線應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亂搭亂接,以防接觸不良、發熱、打火引發火災或漏電致人傷亡。

(8)動火作業結束後,操作人員必須對周圍現場進行安全確認,整理整頓現場,在確認無任何火源隱患的情況下,方可離開現場。

2、 A級和B級動火作業特殊要求

(9)A級和B級動火作業時,擔當部門必須按規定負責組織辦理《安全作業許可書》,嚴格落實“三不動火”原則,即沒有經批准的《安全作業許可書》不動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實不動火,現場無人監護不動火;擔當部門負責組織落實動火監護人,動火監護人要嚴格履行看火職責,及時處理、消除火災隱患。

(10)B級動火作業由擔當部門或操作人員進行作業前安全確認,安全環保課根據情況確定是否派人協助確認;A級動火作業必須經安全環保課進行作業前安全確認,擔當部門或操作人員協助確認,經安全環保課確認許可,落實《安全作業許可書》要求及有關防範措施後,操作人員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11)A級和B級動火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清理現場,動火區域周圍十米嚴禁放置任何油漆稀料、油品、氣瓶、其它化學品等易燃品及包裝材料、木料等可燃品,並明確監火人,現場備好滅火器材及水源,必要時應在動火區域灑水浸濕。動火作業時,火種可能進入塗裝室、油庫及其它高危區域時,應將該區域灑水浸濕。

(12)A級動火作業時,擔當部門應組織操作人員(外協承包方)進行危害辨識,制定安全動火方案,落實防火安全措施;A級動火作業現場的通風設施要保持良好,尤其是塗裝場所、油庫、氣站等;在易燃易爆場所揮發性氣體氣味較濃時,嚴禁動火,應打開門窗,保持良好的通風置換,在無明顯氣味時方可動火。

3、安全作業許可書

(13)《安全作業許可書》由擔當部門負責組織操作人員、外協承包方提出動火申請,經擔當部門初審後,到安全環保課辦理。安全環保課終審批准《安全作業許可書》。

(14)《安全作業許可書》一式兩份,辦證人員一份,安全環保課一份;辦證人員持《安全作業許可書》到現場,檢查動火作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認安全措施可靠並向動火人、監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項,並將《安全作業許可書》交動火人;動火作業完畢後,《安全作業許可書》要交給擔當部門存檔保存。

標準化管理制度 篇8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石油企業工業動火的基本原則、技術要求、分類等級及其管理內容與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陸上石油與天然氣勘探、開發、儲運、油田基本建設和其他易燃易爆區域的動火作業。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J50257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範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工業動火hotwork

在油氣、易燃易爆危險區域內和油氣容器、管線、設備或盛裝過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使用焊、割等工具,能直接和間接產生明火的施工作業。

3、2

置換displacement

用清水、蒸汽、氮氣或其他惰性氣體將作業管道、設備內可燃氣體替換出來的一種方法。

3、3

現場監督monitoring in fields

在動火作業中,按照動火措施進行施工現場檢查監督。

4、總則

4、1工業動火實行工業動火申請報告書制度。申請報告書應詳細説明動火作業範圍、確定危害和評估風險、制定交叉作業防範措施。

4、2動火作業申請報告書只在簽發的一個場所、一個作業班次有效。一級工業動火申請報告書有效時間不超過8h,如在動火作業本班不能完成,作業應在交接班時重新確認,進行技術交底,並由接班相應人員簽字後方可持續有效。二級工業動火申請報告書有效時間不超過3d,三級、四級工業動火申請報告書有效時間不超過5d。

4、3在易燃易爆危險區域內,應嚴格限制動火,凡能拆下來的設備、管線應移到安全地方動火。

4、4油氣集輸泵站進行多處動火時,相連通的各個動火部位不應同時進行。上一處動火部位的施工作業完成後,方可進行下一個部位的施工作業。

4、5在動火作業準備過程中,施工單位應與生產單位密切配合,進行危害識別、制定動火方案、做好變更管理及應急預案。

4、6生產單位和施工單位應指定動火作業監督人和監護人,負責動火現場的協調和管理,並檢查和確認動火措施的落實。

4、7動火施工現場應根據動火級別、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車。

4、8動火作業期間,如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動火作業。

5、工業動火等級劃分

5、1動火分級原則

根據動火部位爆炸危險區域危險程度、影響範圍及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工業動火分為四級。

5、2一級動火

a)原油儲量在10000m3以上(含10000m3)的油庫、聯合站,圍牆以內爆炸危險範圍內的在用油氣管線及容器本體動火。

b)容量大於5000m3儲罐(含5000m3,包括原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氣水罐等)、容器本體及附件動火;

c)天然氣櫃和容量大於400m3(含400m3)的石油液化氣儲罐動火。

d)容量大於1000m3(含1000m3)成品油罐和輕烴儲罐的動火;

e)直徑大於426mm(含426mm)長輸管線、在輸油(氣)幹線上停輸動火或帶壓不停輸更換管線設備的動火;

f)天然氣淨化裝置、集輸站及場內的加熱爐、溶劑塔、分離器罐、換熱設備的動火;

g)天然氣壓縮機廠房、流量計間、閥組間、儀表間、天然氣管道的管件和儀表處動火;

h)天然氣井井口無控部分動火。

5、3二級動火

a)原油儲量在1000m3~10000m3的油庫、聯合站,圍牆以內爆炸危險區域範圍內的在用油氣管線及容器本體動火;

b)容量小於5000m3儲罐、容器本體及附件的動火;

c)容量小於400m3石油液化氣儲罐的動火;

d)容量小於1000m3成品油罐和輕烴儲罐的動火;

e)容量1000m3~100003原油庫的原油計量標定間、計量間、閥組間、儀表間及原油、污油泵房的動火;

f)鐵路槽車油料裝卸棧橋、汽車罐車油料灌裝油台及卸油台、輸油碼頭及油輪碼頭內外設備及管線上的動火;

g)輸油(氣)站、石油液化氣站內外設備及管線上以及液化氣充裝間、氣瓶庫、殘液回收庫等的動火。

5、4三級動火

a)原油儲量小於1000m3(含1000m3)的油庫、集輸站圍牆以內爆炸危險區域範圍內的在用油氣管線及容器動火;

b)容量小於1000m3(含1000m3)的油罐和原油庫的計量標定間、計量間、閥組間、儀表間、污油泵房的動火;

c)在油氣生產區域內的油氣管線穿孔正壓補漏動火;

d)採油井單井聯頭和採油井井口處動火;

e)鑽穿油氣層時沒有發生井湧、氣侵條件下的井口處動火;

f)輸油(氣)幹線穿孔微正壓補漏、腐蝕穿孔部位補焊加固的動火;

g)焊割盛裝過油、氣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質的桶、箱、槽、瓶的動火;

h)製作和防腐作業中,使用有揮發性易燃介質為稀釋劑的容器、槽、罐等處的動火。

5、5四級動火

a)在天然氣集輸站(場)、輸油泵站、計量站、接轉站等生產區域內非油氣工藝系統動火;

b)鑽井作業過程中未打開油氣屋、試油作業未射孔前,距井口10m以內的井場動火;

c)除一級、二級、三級動火外,其他非重要油氣區生產和在嚴禁煙火區域的生產動火;

6、工業動火審批程序及權限

6、1一級動火前,由施工單位填寫動火申請報告書(見圖A、1),經二級生產單位主管安全技術的'領導或其授權人組織有關部門審查後上報,由局級安全部門審查,報主管安全技術的局領導或其授權人批准。

6、2二級動火前,由施工單位填寫動火申請報告書(見圖A、2),經二級生產單位生產技術部門、安全部門組織審查後,報二級生產單位主管安全技術的領導或其授權人批准。

6、3三級動火前,由施工單位填寫動火申請報告書(見圖A、3),經二級生產單位技術、安全部門組織審查後,報二級生產安全技術部門批准。

6、4四級動火前,由施工單位填寫動火申請報告書(見圖A、4),經生產單位上一級安全部門組織審查後,報生產單位上一級安全技術部門批准。

7、動火條件

7、1動火作業人員要求

7、1、1參加動火作業的焊工、電工、起重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7、1、2動火作業人員應遵守生產單位的動火作業安全制度。執行“申請報告書沒有批准不動火,防火監護人不在現場不動火,防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的原則。

7、1、3動火作業人員應正確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

7、2動火監護人員要求

7、2、1動火監護人員有責任守護動火作業人員的安全。

7、2、2動火監護人員應經過嚴格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7、2、3動火監護人員應熟悉並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備消防知識,會熟練使用消防器材,熟知應急預案。

7、2、4動火監護人員在接到動火申請報告書後,應逐項檢查落實防火措施。

7、2、5動火過程中若發現異常情況,動火監護人員應立即通知動火人員停止動火,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7、2、6動火完工後,動火監護人員應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無火種存在方可撤離。

7、3動火監督人員要求

7、3、1動火監督人員應經過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動火監督時應佩戴明顯標誌。

7、3、2動火監督人員應熟悉動火區域或崗位的生產過程、工藝流程和設備狀況,具有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

7、3、3動火監督人員在接到動火申請報告書後,應逐項檢查落實防火措施。

7、3、4當發現動火部位與動火申請報告書不相符合,或者動火安全措施不落實時,動火監督人員有權制止動火。

7、3、5當動火出現異常情況時,動火監督人員有權停止動火。

7、3、6對動火人不執行“三不動火”又不聽勸阻時,動火監督人員有權收回工業動火申請報告書,並報告安全管理部門。

7、3、7動火監督人員動火過程中不得離開現場。動火完工後,動火監督人員應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無火種存在方可撤離。

7、4機具要求

7、4、1採用電焊進行動火施工的儲罐、容器及管道等應在焊點附近安裝接地線,其接地電阻應小於10Ω。施工現場電氣線路佈局與要求應符合GBJ50257的要求。

7、4、2電焊機等電器設備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並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7、4、3各種施工機械、工具、材料及消防器材應擺放在指定安全區域內。

8、動火作業要求

8、1動火作業隔離要求

8、1、1工業動火前應首先切斷物料來源並加好盲板,經徹底吹掃、清洗、置換後,打開人孔,通風換氣,經檢測氣體分析合格後方可動火。如超過1h後,應對氣體進行再次檢測,合格後方可動火作業。

8、1、2需動火施工的設備、設施和與動火直接有關閥門的控制由生產單位安排專人操作,作業未完工前不得擅離崗位。

8、1、3應清除距動火區域周圍5m之內的可燃物質或用阻燃物品隔離。

8、1、4動火施工區域應設置警戒,嚴禁與動火作業無關人員或車輛進入動火區域。

8、1、5動火作業人員在動火點的上風作業,應位於避開油氣流可能噴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但在特殊情況下,可採取圍隔作業並控制火花飛濺。

8、2動火作業氣體測試要求

8、2、1凡需要動火的儲罐、容器等設備應進行內部和周圍環境氣體分析,氣體分析應包括可燃氣體濃度、有毒有害氣體檢測、氧氣和氮氣濃度檢測分析。分析報告單附在工業動火申請報告書上。

8、2、2動火施工中,動火點及操作區域空氣中可燃氣體濃度應低於其爆炸下限的25%。若採取強制通風措施,其風向應與自然風向一致。

8、2、3在動火施工全過程中,動火監護人應跟蹤檢測可燃氣體濃度。

8、3動火作業進入有限空間要求

8、3、1進入設備、設施及油罐內部動火應進行氣體檢測和複查,測試合格後方可入內。

8、3、2所有可能影響該有限空間的物料來源都應被切斷。

8、3、3制定應急預案,並有專人監護。

8、4高處動火作業要求

8、4、1高處動火作業應具有有圍欄和扶手的固定作業平台,並經專業人員確認;設立防落物設施;佩戴全身安全帶,使用自動鎖定連接、人造纖維繩索。

8、4、2在架空管線及腳手架上施工的人員,應系安全帶。

8、4、3遇有五級以上(含五級)大風不應進行高處動火作業,遇有六級以上(含六級)大風不應進行地面動火作業。

8、5動火作業動土作業要求

8、5、1動土作業應完成以下作業危險分析:所有地下管道、電纜、光纜應確定方位;地面堆土、堆物應加以控制,進行必要的支撐以防滑坡。

8、5、2埋地管線動火施工,操作坑大小應根據實際情況(如管徑、埋深等)來確定,操作坑的深度,坡度應方便施工和動火作業人員逃生。

8、5、3在埋地管線操作坑內進行動火作業的人員應系不燃材料的安全繩。

8、6動火作業帶壓不置換動火要求

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中,由管道內泄漏出的可燃氣體遇明火後形成的火焰,如無特殊危險,不宜將其撲滅。

標準化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暨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石化)的標準化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中國石化標準化工作的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標準化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受國家標準化主管部門委託,完成歸口管理的石油和石油化工專業領域內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定和修訂任務;根據中國石化生產建設、經營管理、新產品開發、市場銷售和加快與國際慣例接軌的需要,組織制定和修訂中國石化企業標準;貫徹實施標準並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

第三條積極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參加國際標準化活動;開展標準化研究,逐步建立與國際上主要石化企業標準技術水平相當的中國石化企業標準體系。

第四條標準化工作是中國石化科學管理的基礎,是科學技術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納入中國石化的發展規劃和計劃。

第二章機構職責

第五條中國石化標準化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管理體制。各級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標準化管理機構,配備專職人員,歸口管理標準化工作。第六條科技開發部是中國石化標準化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標準化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制定中國石化標準化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建立並完善中國石化標準化體系。組織編制中國石化標準化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完善中國石化承擔的石油、石化國家標準(含國家軍用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定與修訂任務;組織制定和修訂中國石化企業標準,並組織實施;

(四)管理協調中國石化各業務主管部門的標準化工作;

(五)指導下屬單位的標準化工作,並對執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管理石油化工行業有關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和技術歸口單位的標準化業務工作;

參加石油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工作,管理設在中國石化內的有關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標準化業務工作;

(七)負責中國石化企業產品標準的備案;

(八)負責所管理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中國石化企業標準化經費的申請和分配,並檢查監督資金的使用;

(九)歸口對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的聯繫,歸口管理有關的國際標準化工作,組織參加國際標準化組織的活動和業務交流,組織標準化研究和學術交流;

(十)組織中國石化標準化技術成果評選和標準化工作的表彰獎勵。

第七條中國石化主管生產、銷售、工程和安全等部門標準化工作的主要職責是:

(一)監督檢查下屬單位的標準化工作,協調解決標準實施中的`問題;

(二)配合標準化主管部門搞好本部門的標準化工作;

(三)集團公司工程建設部負責石油化工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管理和制定、修訂工作。

第八條分(子)公司標準化主管部門負責本公司的標準化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據本制度和有關規定,制定本企業的標準化工作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修訂企業標準並申報備案;

(三)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中國石化企業標準;

(四)監督檢查本企業執行標準的情況,解決標準實施中的問題;

(五)參與工程作業、新產品開發、技術改造和技術引進中的標準化工作,提出標準化要求、做好標準化審查;

(六)負責本企業標準化知識普及教育和業務培訓;開展標準化效果的評價,總結標準化工作經驗;

(七)建立健全標準化管理制度,建立標準檔案,蒐集國內外標準化信息資料;

(八)承擔上級標準化主管部門下達的標準化工作任務。

第九條中國石化各專業標準化機構的組成及職責是:

(一)石油化工專業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是負責本專業範圍內全國性標準化工作的技術組織,由中國石化推薦,經國家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其職責按《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章程》執行。

(二)石油工業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是負責本專業範圍內全國性標準化工作的技術組織,由石油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核聘任的科技人員組成,其職責按《石油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章程》執行。

(三)專業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由中國石化根據標準化工作的需要指定有關單位擔任,並報國家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負責本專業範圍內的標準化技術工作,其職責按《石油產品標準化專業技術歸口單位工作細則》執行。

(四)受科技開發部委託,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標準化室協助科技開發部完成有關標準化管理的具體工作。

(五)受科技開發部委託,石油勘探開發研究院、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和北京化工研究院協助科技開發部完成對企業產品標準的備案。

第三章標準的制定與修訂

第十條石化標準分國家標準(含國家軍用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和協議標準。需要在全國範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國家標準。

沒有國家標準,而又需要在全國石油化工行業範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石油化工行業標準。

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為了提高產品質量,企業可以制定比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更先進的產品技術標準。

根據特殊要求,供需雙方可以對某一具體產品或服務簽訂協議標準。 中國石化企業標準分為兩級:

第一級,需要在中國石化統一的標準(以下簡稱一級企業標準),由科技開發部統一組織制定和管理。

第二級,在分(子)公司範圍內適用的標準(以下簡稱二級企業標準),由分(子)公司標準化主管部門統一管理。

第十一條制定標準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二)有利於保障人身安全、身體健康和保護環境;

(三)有利於合理利用資源,推廣科技成果,促進技術進步,提高產品質量,增加經濟效益;

(四)適應市場需要,符合使用要求,與相關標準協調配套,有利於產品的通用互換,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五)有利於促進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對外貿易,積極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第十二條國家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由科技開發部組織專業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或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完成,由中國石化上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審批、編號和發佈。具體要求按《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執行。

標準化管理制度 篇10

1 目的

確保安全記錄完整、準確、清晰,以證明安全體系有效運行,併為實現可追溯性、證實作用以及採取糾正、預防措施提供客觀證據。

2 範圍

1 本程序適用於酒店安全管理體系所涉及的所有安全記錄的管理。

2 本程序規定了安全記錄的分類、形式、編制、審核、編號、格式修改、填寫、收集、存檔、貯存、借閲、銷燬的要求。

3 職責

1 保衞部是安全記錄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修訂本程序,並負責監督執行。

2 各單位負責人負責批准本單位的安全記錄清單與記錄歸檔管理。

4 管理要求

1 質量記錄的標識、編號、填寫、保存、保護、借閲、複製和銷燬執行質量體系的記錄控制程序。

2 各專業職能部門下發的記錄,必須制定填寫標準和要求的規定,使記錄填寫標準統一化。

3 記錄管理工作程序見圖一。

4 安全記錄的分類

安全記錄的分類見表一。

表一 安全記錄分類表

5 安全記錄的形式

5.1 書面、照片。

5.2 電子媒體、磁帶、磁盤。

6 安全記錄的編制、審核及批准

6.1 各單位根據安全活動的需要建立安全記錄表格時,由使用單位編制後送交本單位領導審核及批准並報主管部門備案。

6.2 安全記錄的使用單位在送審安全記錄表格時,應由本單位領導在會審單上確定其保管地點和保存期限,並將保管地點和保存期限通知各使用單位。

6.3 安全記錄保存期限一般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具有永久性保存價值的記錄,應整理成檔案,長期保管;

二、有保管時間要求的安全記錄,則按要求時間保存;

三、無保管時間要求的安全記錄,一般保存期限一年。

7 安全記錄的編號

7.1 為保證安全記錄有唯一的標識,每一種安全記錄表格應有唯一的編號,編號由安全記錄所在部門的主管領導指定專人進行,方法如下:

7.2 記錄分類

將記錄統分為四類,對照的字母分類為:

檔案類記錄:DA 管理類(審批、備案、登記的表格):GL

檢查類:JC 記錄類(包括值班、生產等的格式記錄):JL

7.3 專業

按主管部門分為:

安全:AQ 辦公:BG 保衞:BW 工程:GC 企管:QG 安全標準化:AQB

7.4 單位編號

7.5 順序號

由組織編寫的部門按照單一的記錄分類、專業分類、部門排序,給記錄表賦予一個單獨的號碼,組織編寫的部門同時建立一個記錄清單,明確記錄使用的範圍、對象、頻率,防止一號多表或一表多號。

7.6 年代號

年代號由一個四位數字組成,代表記錄的編制年代,如“20xx”代表20xx年編制。

7.7 記錄編號位於記錄的首頁右上角,距頁邊不小於1釐米,新時期羅馬四號字體。

8 安全記錄格式的修改或換版

8.1 安全記錄格式有修改需求時,由提出部門按《變更管理程序》填寫“變更申請審批表”,並附修改後的格式樣品,在申請單中陳述修改的理由和依據,經安全記錄所在部門的主管領導審核批准後編號、印刷、使用,並報主管部門備案。

8.2 使用新格式的安全記錄取代原舊的記錄表格,各使用單位應在新表格投用時,立即收回舊錶格,並自行銷燬。不允許在使用場所出現新舊記錄交替使用的現象。

8.3 安全記錄的格式修改由各單位在“安全記錄清單”備註欄上記錄格式修改時間。

9 安全記錄的填寫

9.1 所有安全記錄都應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填寫要求字跡清楚,填寫正確、完整和及時。

9.2 安全記錄上應寫明年、月、日及記錄人簽名,簽名時要寫全名,必須是記錄人本人簽字。

9.3 安全記錄表格的填寫應遵循下列要求:

一、對有要求的記錄欄目,做到字跡清晰、持久,內容完整,具有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

二、對於記錄空格,用“以下空白”章或用“——”符號註銷;

三、當遇到缺項時,填寫“缺項”;當問題記錄結果為無問題,填寫“無”;

四、技術性安全記錄數據不變,須重新抄上,管理性安全記錄豎向整格內容相同,可用“同上”或“〃”表示;

五、從某行開始以下全空,在此行左上角用“以下空白”章或用““——”符號填滿;

六、安全記錄不能隨便更改,若確因筆誤需更改時,用“—”(文字可用“0”)符號註銷,在符號上方由本人更正重新記錄。對外發送的文件內容更改除用上述規定的符號更改外,還需有更改人的簽名與更改日期。

10 安全記錄的收集與歸檔

10.1 各單位負責對本單位主管的(自己編號的)安全記錄和所有安全記錄列出總的“安全記錄清單”。

10.2 每年12月份各單位安全記錄人員負責收集主管範圍內各“安全記錄清單”中自己主管的部分與主管部門進行核對,主管部門將年度核對清單報安全管理部備案。

10.3 各單位將使用完的安全記錄按“安全記錄清單”上的保存地點、保存期限按編號、時間順序進行裝訂、編目、歸檔。

10.4 保衞部依據各部門上報的“安全記錄清單”編制酒店年度“安全記錄總覽表”,以便各單位部門查詢。

11 安全記錄的保存

11.1 各單位應按照相關檔案管理要求,指定專人管理,保存環境符合要求,防止因日曬、雨淋、受潮、黴變、鼠咬、蟲蛀、火災而損壞。

11.2 所有安全記錄的保存應便於存取和檢查。

11.3 電子媒體安全記錄由使用單位自行妥善保存。

11.4 記錄的保存時間在記錄清單中逐個註明。

12 安全記錄的借閲

12.1 借閲安全記錄須辦理借閲手續,各單位在借閲安全記錄時應填寫“記錄借閲登記表”,並要求借閲人簽名。

12.2 若需外借,需經歸檔單位領導批准。保密安全記錄外借必須經文件主管部門領導同意。

12.3 合同有要求時,在商定期內安全記錄可提供給顧客或其代表評價時查閲。

13 安全記錄的銷燬

根據安全記錄的保存期限,各歸檔單位對到期安全記錄由保管人員填寫“安全記錄銷燬登記表”由主管領導批准進行銷燬。

5 附則

1 本辦法由標準辦公室起草,並負責解釋。

2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3vxey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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