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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作業管理制度(通用6篇)

標準作業管理制度(通用6篇)

標準作業管理制度 篇1

流程和作業標準

標準作業管理制度(通用6篇)

標準條文

組織應根據成本動量標準的要求制定、執行和保持文件化的流程和作業標準,並確保:

a)流程和作業得到識別和定義;

b)流程和作業實施的過程和要求得到規定;

c)成本動量要求得到規定並與成本動量標準保持一致;

d)必要時,得到測試和驗證,以確認其有效性和穩定性;

e)發佈前得到評審和批准併發放到使用處(見4.3.3)。

組織在執行流程和作業標準時應定期組織評審,評審的結果可能導致調整或修改標準的情況。組織應識別和實施這些調整或修改需求,並確保相關文件得到修改和相關人員獲得已變更的`信息。由調整或修改所引起的任何記錄應予保持(見4.3.4)。

目的和意圖

制定流程和作業標準是為了規範流程和作業,更好地控制成本動量發生的合理性和穩定性,充分發揮過程能力,實現預期的成本水平。

本要素條款給出了制定流程和作業標準的要求。

理解要點

●流程和作業標準是規範流程和作業的文件。組織應根據成本動量標準的要求制定、執行和保持文件化的流程和作業標準,並確保:

a)在標準中應識別和定義流程和作業,如生產一種產品都需要哪些作業,他們的生產順序是怎樣的;

b)在標準中應規定流程和作業實施的過程和要求(流程和作業應該如何實施);

c)成本動量要求得到規定並與成本動量標準保持一致;

d)必要時,對流程和作業進行測試和驗證,以確認其有效性和穩定性;

e)流程和作業標準在發佈前應得到評審和批准併發放到使用處(見4.3.3)。

●組織在執行流程和作業標準時應定期組織評審,評審的結果可能導致調整或修改標準的情況(見4.3.3)。組織應識別和實施這些調整或修改需求,並確保相關文件得到修改和相關人員獲得已變更的信息。由調整或修改所引起的任何記錄應予保持(見4.3.4)。

●流程和作業標準也是組織其他管理(如生產管理、質量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等)的基礎工作

與其他要素條款間的相互關係

本條款支持6.4成本動量標準條款。

標準作業管理制度 篇2

1、職責

(1)工程部主管負責維修工作的組織、監督以及對公司制定的《維修項目收費標準》以外的報修內容進行收費評審。

(2)客户服務部管理員負責具體記錄報修內容,及時傳達至工程部,並跟蹤、督促維修工作按時完成並進行回訪。客户服務部管理員下班後的報修由工程部值班員負責,並將報修單交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後交客户服務部備案。

(3)工程部維修人員負責報修內容的確認及維修工作。

2、程序要點

(1)園區各單位報修。

⑴.客户服務部管理員在接到園區各單位報修要求時,應立即填寫《報修記錄表》。

⑵.管理員在3分鐘內將記錄的報修內容(包括:園區各單位名稱、地址、聯繫電話、報修內容、預約維修時間等)填人《工程派工單》(一式三聯)相應欄目,並在兩分鐘內通知工程部前來領取維修單,工程部領單人在《報修記錄表》上簽收,將《工程派工單》(第二、三聯)領回工程部,第一聯留客户服務部備存。

⑶.工程部主管按照報修內容,安排維修人員的工作:

a)、如園區各單位報修內容屬《維修項目收費標準》中的.項目,園區各單位要求儘快前去維修的,應安排維修人員在接單後10分鐘內帶齊工具、備件到達維修現場;

b)、報修內容屬《維修項目收費標準》中的項目,園區各單位另有預約維修時間的,維修人員應按預約的維修時間到來前5分鐘帶好維修工具、備件到達維修現場;

c)、對於不屬於《維修項目收費標準》中的報修項目,由工程部主管在接單後15分鐘內對維修的可行性和維修費用作出評審,回覆園區各單位是否可以維修,經徵得園區各單位對維修費用的認可及同意維修後,再按上述時效和維修要求安排維修人員前往維修。

⑷.工程部維修人員到達現場後,應輕叩門三下或輕按門鈴,在有應答時,應使用標準語言:'我是管理處的維修工,這是我的工作證和您的報修單。在住户確認無誤後,説:'我可以進來維修了嗎',在園區各單位及住户同意後,換上一次性鞋套進入業主家中。

⑸.維修人員在維修時應首先對報修項目進行對比確認,不相同的,在《工程派工單》上如實填寫實際的維修項目及收費標準,並向園區各單位及住户解釋清楚。

⑹.維修人員向園區各單位出示收費標準、報修單位同意維修後開始維修;如報修單位不同意維修的應提醒單位考慮同意後再行報修,並及時返回工程部向工程部主管説明情況,與工程部主管一同在《工程派工單》上註明原因並簽名確認後交還客户服務部備案。

⑺.如果維修材料是園區各單位及住户提供的,維修人員應對材料質量進行驗證,並將驗證結果('合格''不合格''質量不佳'等)填寫在備註欄內。對於驗證不合格的材料,維修人員應主動提示園區各單位使用不當材料的結果,但應注意尊重園區各單位的選擇。

⑻.維修工作完成後,維修人員應按《維修項目收費標準》在《工程派工單》上註明應收的各項費用金額。並請園區各單位以及住户試用或檢查合格後,在《工程派工單》上簽名確認。

⑼.維修人員將《工程派工單》(第二三聯)交回工程部主管確認後將《工程派工單》(第二聯)送還到客户服務部,工程部同時填寫《維修收費登記表》後拿到客服部由收費員簽字並開收據,由工程部維修人員將收據第二聯送還到各單位或住户手中。

(2)本規程作為相關人員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標準作業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 為了加強燃氣設施動火作業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控制火災事故發生,使動火操作做到規範、有序、安全,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動火等級劃分,按動火的危害程度及影響範圍分為三級。

1、一級動火:我公司天然氣次高壓管網、城區中壓管網、站場生產區、閥室的工藝管網和壓力容器、存放易燃腐蝕有毒有害物品而無法隔離的庫房等處的動火操作。

2、二級動火:站場區內非天然氣系統、中低壓調壓站(櫃、箱)內的動火作業。

3、三級動火:低壓燃氣管道上的動火作業。

第三條 審批權限及手續

1、一級動火、二級動火由動火部門提出,生產運行部經理審核後,報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調度指揮中心審批,然後再報公司生產副總、總經理批准,並由動火作業提出部門存檔。

2、三級動火由動火部門提出,生產運行部審核後,報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調度指揮中心審批,然後再報生產副總批准,並由動火作業提出部門存檔。

第四條 動火申批表的內容

1、動火內容及目的。

2、施工動火日期、時間、級別、操作方式

3、動火作業方案:

①地點範圍、位置,包括:文字和附圖(包括施工場地平面工藝圖,動火作業點)、工作坑位置、消防器材等。

②組織分工包括:所有負責人及成員的職責分工。

③施工器材設備及材料。

④作業程序包括:文字評述,對作業程序的安排。

⑤動火安全措施。

⑥審批部門簽字,領導審批意見

第五條 監護

1、動火單位和生產單位應在動火現場同時設監護人,共同監督檢查動火現場情況,監護人行使監督權。

2、動火前要做動火分析,嚴防易燃易爆氣體泄漏,動火現場的可燃氣體濃度低於爆炸下限的20%方可施工動火,動火取樣時間不得早於動火前30分鐘,分析頻率由批准動火人決定,分析人員對分析數據負責。

3、非動火工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施工現場。

4、動火現場5米內應做到無易燃物、無積水,便於施工人員在危急情況下迅速撤離。

5、動火現場應按照安全要求配備和佈置消防設備和器材。

6、氧氣瓶與乙炔瓶相距7米以上,且不準放在室內走廊或電線下面。

7、動火完工後,監護人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沒有火種存在後方能離開。

8、遇有五級以上大風(含五級)和陰雨天氣不準動火,但在特殊情況下可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並經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作業。

第六條 本規定未盡事宜,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據現場情況制定具體操作細則。

第七條 本規定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標準作業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條、為確保工作人員進行危險作業時,其事先做妥一切安全處理、防護提高作業時的危險意識已達到零事故的目標。

第二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確保作業安全。

第三條、認真貫徹執行“勞動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崗位操作規程”。

第四條、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發證,才能上崗操作。

第五條、危險作業審批

(一)、在進行項目部危險作業前,應由執行部門填寫“危險作業申請單”,由項目部批准,特別危險的作業須由公司安監部審批;

(二)、對於進行危險作業的單位應制定危險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報項目部審批;特別危險的作業須經安全技術論證報請主管副經理審批。

第六條、危險作業的實施

(一)、作業前,項目部應根據作業內容和可能發生的事故,有針對性的對全體危險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

(二)、危險作業使用的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危險作業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

(三)、危險作業現場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現場管理要求。作業現場內應整潔,道路暢通,應有明顯的警示標誌。

(四)、危險作業過程中實施單位負責人應指定一名工作認真、責任心強,有安全意識和豐富實踐經驗的人作為安全負責人,負責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危險作業單位和作業負責人應對現場驚醒監督檢查。

(五)、對於違章指揮,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時安全員或安全負責人有權停止作業。

(六)、危險作業完工後,應對現場進行整理。

第七條、本項目部危險作業範圍

(一)、高空作業(高度在2米以上,並有可能發生墜落的作業);

(二)、起重作業;

(三)、爆破作業;

(四)、電氣焊作業;

(五)、處理易燃易爆、危險化學毒品等物質的作業;

(六)、潛水作業;

(七)、電工作業。

第八條、進行危險作業時,必須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並在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安全員、監護員的組織或監護下,才準施工。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如下:

(一)高處作業: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高處作業的安全守則如下:

1、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的人不準從事高處作業,患深度近視眼病的`人也不宜從事高處作業。

2、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大霧、雷暴等惡劣氣候的露天場所,不能登高作業,夜間登高作業需有足夠照明。

3、作業條件:高處作業均需事先搭好腳手架或採取防墜落措施。在沒有腳手架或沒有欄杆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採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4、現場管理:應設圍欄或其他明顯的安全界標,除有關人員外,不準其他人員在作業地點的下面通行或逗留。進入高處作業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戴好安全帽。

5、防止工具、材料墜落。高處作業時,應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應鋪木板;用繩工具;上下層同時作業時,要採取隔離措施。

(二)起重作業:起重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指揮證進行作業,並認真執行其中安全操作規程,嚴格遵守一下“十不弔”的原則:

1、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

2、斜牽斜掛不準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

4、散物捆紮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

5、吊物上有人不準吊;

6、地下埋設物不準吊;

7、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時不準吊;

8、現場光線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

9、稜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

10、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三)爆破危險作業

1、實施爆破作業,必須嚴格遵守下列五項規定:

(1)、有專(兼)職安全監督員或指定專人負責安全;

(2)、由持有《爆破員作業證》的爆破員作業;

(3)、在危險區域邊界設置崗哨和標誌;

(4)、爆破前必須有信號,危險區內人員必須撤至安全地點;

(5)、必須在爆破後進行現場檢查,確認安全後,才能發出解除警戒信號;

2、必須嚴格執行爆破作業操作規程;

3、爆破器材的組裝、加工等危險性作業必須在專門場所進行,嚴格在放炮現場庫房內進行;

4、領用爆破器材不得超過當班用量,所需爆破器材由安全監督員或專門負責人和爆破員共同核定填寫領料單,並共同簽字後交單位負責人簽字,然後憑此簽字的領料單到保管員處領料,剩餘爆破器材,經核實並由領料人簽字後退回倉庫,不得帶回家中或隨便存放在別處;

5、保管好爆破現場的爆破器材,嚴防被盜丟失,嚴禁贈送、轉賣、轉借爆破器材,嚴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魚、炸獸;

6、嚴禁在接觸爆破器材時吸煙、用火。

標準作業管理制度 篇5

(一)各年級建立家庭作業審批制度,《審批單》有時間、學科、作業內容、預計完成時間、審批人五項內容,班主任每天一審批,一週一彙總送交教導處備案。實現學校總控、教導主任把關、任課教師負責、班主任協調有機統一。

(二)學校每學期召開學生座談會、家長會,瞭解作業量和作業批改情況,針對問題及時調整,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改考試方法,改變考試難度過大的做法,積極推行分層教學,因材施教,實施課堂教學分層、作業分層、評估分層,力爭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允許學生作力所能及的選擇,讓學生在自己選擇的可接受的平台上,充分體會到學習的樂趣。

(三)創新作業形式。佈置系統性、多樣性、趣味性的書面作業、實踐性作業和探究性作業,積極探索佈置跨學科綜合性作業。

(四)注重作業設計。要切實提高作業設計質量,將作業設計工作納入校本教研工作體系,確保作業難度符合學生實際,不得超過課程標準要求。鼓勵分層佈置作業,佈置彈性作業、個性化作業,注重設計探究性作業、實踐性作業,探索跨學科作業、綜合性作業,進一步創新適應不同學生學習需要的作業形式。

(五)學校教導處產格監督各學科各年級書面作業總量。嚴格執行規定:實行各學科作業統籌把關制,建立教導處牽頭、學科主管領導落實、學科年級組長協調、班主任負責、各科教師配合的工作機制,做好各學科作業的統籌平衡工作。教導處不定時抽查作業或訪問學生,發現問題馬上整改。

(六)規範作業佈置。課後書面作業以教材課後練習、學校統一徵訂的教輔資料為主,其他課後的探究性學習、習作練習、閲讀及書寫訓練等學業安排佈置,均應根據課程計劃及課程實施情況安排。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標準和課程方案,科學制定並認真落實教學計劃,不隨意增減課程難度,不隨意加快教學進度,不佈置難度水平超過課標要求的作業。堅決杜絕給學生布置機械性、重複性、高難度的作業,雙休日及節假日不得加大作業量,不準用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或變相懲罰學生,特別是教師不得通過微信、釘釘等班級交流羣佈置家庭作業。

(八)嚴禁教師使用微信羣、羣佈置作業。作業應當堂布置,嚴禁使用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和審核的教育類APP佈置作業。學校統一規範使用微信羣、QQ羣,不得在羣裏發佈學生完成作業情況、考試成績、批評表揚、拉票評比、搶紅包等內容。

(九)佈置作業要避免難題、怪題,注重學生基礎訓練,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十)嚴控書面作業總量。嚴格控制好每天作業總量,書面作業時間不超過60分鐘。

(十一)加強作業完成指導。教師充分利用課堂教學時間加強學生作業輔導,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和時間管理能力;提高作業設計質量;加強作業與備課、上課等教學環節的一致性,提高教師的作業設計能力。

(十二)創新作業形式,嚴禁佈置重複性、懲罰性的低效作業。按照學生實際和學習內容佈置系統性、多樣性、趣味性的書面作業、實踐作業和探究性作業,積極探索佈置學科綜合性作業。採用“基礎作業+彈性(特色)作業”的模式,“彈性(特色)作業”要體現分層,靈活要求,供學生自主選擇。

標準作業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規範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確保二次供水水質符合衞生檢驗標準。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物業管理處轄區內水池(箱)的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三、職責

1、機電維修部主管負責定時檢查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2、維修管理員具體負責二次供水管理。

四、程序要點

1、二次供水管理要求

(1)機電維修部主管每月5號之前檢查小區內每個水池(箱),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在自己的工作日記上。

(2)二次供水管理由維修部管理員專職負責。維修管理員應持有經衞生防疫站認可的《健康證》。

(3)每個水池(箱)應結構守好、無滲漏,檢視門應上鎖,水池(箱)周圍及頂蓋應清潔、乾淨。

(4)水池(箱)應每隔3個月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員應持有經衞生防疫站認可的《健康證》。

(5)清洗消毒水池(箱)時應提前兩天通知服務中心,由服務中心通知有關用水部門和用户做好儲水準備。

2、水池(箱)清洗消毒安全注意事項

(1)在水池(箱)內作業時,光源需採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最好用手電筒或應急燈。

(2)抽污水的潛水泵應裝漏電開關,漏電開關應提前試驗並確認動作可靠。

(3)在水池(箱)消毒人員需載防護眼鏡和口罩,如果在水池(箱)內感到頭暈、氣喘,則應馬上離開水池(箱)到外面呼吸新鮮空氣。

(4)上下水池(箱)時應把緊扶手、踩穩鋼梯,嚴防跌落。

3、水池(箱)清洗消毒前的準備工作

(1)1:100滅菌淨水溶液或市衞生防疫站配製的消毒液。

(2)潛水泵、應急照明燈或手電筒。

(3)掃把、尼龍刷、尼龍繩、膠桶、眼鏡、口罩、膠手套。

4、水池(箱)清洗消毒程序

(1)排放水:

a、排放水時應提前關閉水池(箱)時水閘閥,讓水池(箱)水位用到接近消防用水水位,以免浪費;

b、為確保用户正常用水,排放幹水池(箱)的時間應控制在1.5小時以內。

(2)清洗消毒:

a、清洗:

剷出水池(箱)內泥沙及各種沉積物;用掃把或泥龍刷從水池(箱)頂部、四周牆壁、底部依次反覆刷洗;

如果仍未洗乾淨應再進行刷洗直至乾淨為止。

b、消毒:

――用掃把或尼龍刷蘸取1:100的滅菌淨水溶液(可防疫站配製的消毒溶液),依次反覆刷洗消毒;之後將水池(箱)蓋好封閉半小時; ――用清水沖洗一遍整個水池(箱),排出消毒水溶液; ――重複用清水沖洗一遍並排出消毒水溶液。 c、注水:清洗消毒工作全部結束後,清理收拾好所有工具。打開閘閥向水池(箱)內注水,達到調定的水們後加蓋上鎖。

5、取樣送檢

(1)用乾淨的礦泉水瓶從水池(箱)中部撮500ml水並在瓶子中部貼上標籤,標籤上應寫明送檢單位及送樣日期。

(2)水樣當天由機電維修部主管安排人員送至市衞生防疫站檢測。

(3)如果合格,則應重新洗滌和消毒水池(箱)直至合格為止。

6、水池(箱)清洗消毒工作全部結束後,應完整、規範、清晰地把情況記錄在《水池(箱)清洗消毒記錄表》內,並於每次小區內全部水池(箱)清洗消毒工作結束後3天內由維修部主管把記錄整理成冊交機電維修部存檔,保存期為兩年。

五、記錄

《水池(箱)清洗消毒記錄表》

六、相關支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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