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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標準管理制度(精選13篇)

生產標準管理制度(精選13篇)

生產標準管理制度 篇1

1總則

生產標準管理制度(精選13篇)

1.1為了驗證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充分性、適宜性、有效性,確保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符合性,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素質,建立風險分析和預控機制,規範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要求,人、設備、環境、管理處於良好狀態,並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範化建設,完成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發電廠的安全生產標準和建設的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領導小組

組長:總廠長

副組長:生產副總廠長、總工程師

成員:生產副總師及各生產單位行政正職

職責:全面負責廠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管理各項工作,審核批准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計劃,對各部門評審報告進行評價,審批管理評審計劃和管理評審報告,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存在的問題研究確定糾正方案,提出改進意見,聽取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彙報。

2.2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環部)

主任:安環部主任

副主任:行政部主任、技術部主任

成員:安環部、生產技術部、行政部管理人員

職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落實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並領導各生產單位開展定期自評工作;組織各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各項工作;每年進行不小於一次的自評工作;負責制定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管理制度及安全績效考評實施細則,作為年度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監督制度與實施細則的貫徹執行;負責標準化實施情況,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負責績效評定工作的實施、落實、組織和協調;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報告的編寫工作。

2.3各生產單位職責

按要求進行本單位標準化自查評工作,對自查評查出的問題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後進行整改,並接受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監督。

3程序

3.1自評工作

3.1.1各單位按照領導小組的`工作安排進行自評工作,並將自評結果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3.1.2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生產單位的自評情況進行彙總後,安全生產管理、作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方面的自評情況交安環部進行核實並監督整改;生產設備設施方面的自評情況交生產技術部核實並監督整改;防火、防盜及交通方面的自情況交安全保衞中心進行核實並監督整改。

3.2績效評定的實施

3.2.1生產副總廠長組織召開績效評定會議。

3.2.2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實施情況進行自評,以驗證各項安全生產製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提出改進意見。

3.2.3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工作報告,主要內容:安全生產目標以及各單位分解的安全目標完成情況;生產現場安全狀況、隱患及整改情況與安全標準化的要求存在的差距等。

3.2.4評價報告以正式文件下發,將結果向各單位進行通報,並將評價結果作為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3.2.5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價結果要明確下列事項

系統運行效果。

.出現的問題和缺陷,所採取的改進措施。

.統計技術、信息技術等在系統中的使用情況和效果。

.系統各種資源的使用效果。

.績效監控系統的適宜性以及結果的準確性。

.與相關方的關係。

3.2.6各單位報告標準化實施的績效,規章制度的貫徹,隱患及整改情況,並提出改進、變更、糾正預防建議。

3.2.7會議做好記錄、備案。

3.3通過績效評定,就以下幾個方面找出存在的問題

3.3.1安全管理過程中的安全責任制的貫徹、安全職責的履行、系統運行、檢查監控、隱患整改、考評考核等。

3.3.2安環部將存在的問題彙總,制定糾正預防的管理方案,納入下一週期工作實施方案中。

3.3.3標準化績效評定結果,包括標準化取得的績效,存在的問題,安環部將最終評定結果發至各單位,各單位立即進行整改糾正,或修訂工作計劃。

4績效評定結果考核

根據績效考評實施細則,按績效評定結果,對各單位標準化工作情況納入到年終績效考評當中。

5附則

5.1本制度由安環部負責解釋。

5.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6支持性文件

6.1發電廠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實施細則

6.2發電廠績效管理制度

生產標準管理制度 篇2

一、門店營業員均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各自的職責接受培訓教育。

二、質量管理部負責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並負責建立職工教育培訓檔案。

三、培訓方式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訓,並應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四、新錄入員工、轉崗員工上崗前須進行質量教育與培訓,主要培訓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衞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崗位職責、各類質量台帳、記錄的登記方法等。培訓結束後統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五、參加外部培訓及在職接受繼續學歷教育的人員,應將考核結果或相應的培訓教育證書原件交行政部門驗證後,留複印件存檔。

六、企業內部培訓教育的`考核,由質量管理部組織,根據培訓內容的不同可選擇筆試、口試,現場操作等考核方式,並將考核結果存檔。

七、培訓和繼續教育的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主要依據,並作為員工晉級、加薪或獎懲等工作的參考依據。

生產標準管理制度 篇3

一、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質量為本”的標準化理念,強化質量基礎管理,增強全體員工的標準化意識,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安全生產事故,以質量保安全,構建安全質量管理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領導,建立健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機構。明確隊長是本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第一責任人。安監處負責牽頭組織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考核工作。

2.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規劃。每年年底,制訂出下一年的達標規劃,經分管領導審閲後報安監處,安監處彙總並經安全礦長審核後報公司研究,最終確定礦達標規劃。各基層連隊根據規劃制訂逐月分解計劃,認真實施,精細達標。

3.建立質量標準化驗收標準。嚴格工程質量檢查驗收,每完成一項工程,都要組織相關科室按照質量標準化的標準進行驗收。

4.建立質量標準化獎罰制度。為促進質量標準化工作的開展,每年制定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規劃,確定獎罰標準,嚴格進行考核兑現。

5.開展質量標準化宣傳活動。為營造“趕優爭先”質量標準化工作氛圍,大力開展質量標準化競賽活動,以點帶面,全面促進標準化水平的提升。

6.積極開展質量標準化學習活動。為不斷提高質量標準化水平,要採用“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開展專業與專業、礦井與礦井之間的觀摩、學習。

二、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現場文明生產是基層連隊建設的一個重要環節,直接體現了一個基層連隊的管理水平與形象,為了提高基層連隊質量標準化水平,提升基層連隊建設內涵,特制定基層連隊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1.正確協調生產過程中人、物、環境三者之間關係,提高和改善生產現場管理水平,從而為杜絕隱患、增加效益提供保障。

2.保持工作現場環境整潔。施工後現場要打掃乾淨,本崗位設施無灰塵、無積水、無跑冒滴漏等現象,設施牌板懸掛整齊,促進施工現場秩序井然有序,保證均衡生產。

3.備用設施、物料管理有序,牌板齊全。基層連隊文明生產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執行,保持施工現場環境衞生。

4.基層連隊職工在現場安全文明生產中,互相尊重,互講誠信,勞動保護佩戴齊全,持證上崗,形成規範的作業習慣,積極創造出安全整潔的現場生產環境。

生產標準管理制度 篇4

(一)為規範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和文明生產工作,搞好班組安全生產,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安全培訓和應急管理(或調度和地面設施)專業“班組安全建設-制度建設”對班組安全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工作是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工作,班組必須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工作,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

(三)班組作業地點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審批、貫徹、簽字齊全有效;新工人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熟知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特員必須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四)作業現場的頂板管理、機電運輸、通風瓦斯、粉塵防治、爆破等符合規程要求。

(五)作業現場的'各種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配置齊全,各種安全警示標誌清晰醒目。

(六)作業現場物品用料擺放整齊,標識清楚,保證安全出口暢通。

(七)按規定佩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八)嚴格落實班前、班後會和交接班制度,工作環境應清潔、衞生。

(九)每月由區隊負責人、技術員及煤礦各業務部門組織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評定工程等級。

生產標準管理制度 篇5

為做好我廠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建立完善我廠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改進企業安全管理,實現我廠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和標準化,對安全標準化工作進行檢查評價,及時發現問題並採取糾正措施,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機動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考評指標》自評

二、自評依據

《機動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

三、機構組織

我廠成立以廠長為組長,副廠長為副組長和安全科及其他職能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為成員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組。

四、自評組職責

1、負責編制實施我廠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計劃。

2、編制自評檢查表,按預定計劃開展自評工作。

3、對自評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及時提出整改和完善措施。

4、負責對自評報告結果監督落實跟蹤改進。

五、自評內容

1、自評每年進行一次。

2、次年1月上旬,各部門將安全標準化運行情況進行自評,編制自評報告,報自評小組。

3、次年1月下旬我廠自評小組根據各部門情況,在我廠範圍內進行檢查評價,編制我廠自評報告,提出進一步改進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意見,報我廠廠長批准後實施。

六、自評方式

1、自評人員根據計劃進行自評,通過面談、提問、查閲文件、現場查看、測試等方式收集客觀證據,並記錄自評結果。

2、自評依據《機動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進行,要求認真作好記錄。

3、自評後,自評組審閲所有自評結果,以書面形式開列不符合項,通知被審核部門,以使不符合項得到確認,並有針對性展開不符合項的治理。

七、改進與完善

對需整改的問題,由評價小組下發不符合項整改通知單到責任部門,限期治理,評價小組對實施情況進行跟蹤驗證。

八、自評報告

自評報告應由自評組長編寫,對自評、考核情況進行總結。

九、自評計劃、自評檢查、自評報告、不符合項報告等資料由安全科歸檔。

生產標準管理制度 篇6

一、質量管理部是負責對不合格保健食品實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機構。

二、質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購、上櫃和銷售。

三、不合格保健食品須存放在不合格品區,掛有紅牌標誌,不合格品區設專人、專帳管理。

四、質量管理部在檢查保健食品的過程中發現不合格保健食品,應出具保健食品停售通知單,及時通知銷售部門立即停止銷售,追回售出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時移不合格品區。發現假、劣產品,要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貨。

五、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抽查、檢驗判定為不合格保健食品時,或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食品藥品檢驗部門公告、發文、通知查處發現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時,應立即停止銷售,並追回售出的不合格藥品,將不合格保健食品移不合格保健食品庫。

六、在櫃過期失效、破損保健食品由保管員填寫“過期/破損產品報告單”經質量管理部簽字確認後移入不合格品區。

七、銷後退回、配送退回的質量可疑保健食品,質量驗收員及時填寫“保健食品質量複檢通知單”,報質量管理部確認不合格後,移不合格品區。

八、對於質量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確認,質量管理部需憑自檢報告單、省(市)藥檢所報告單、質量公告(報)、中國醫藥報、sfda網站、上級主管部門藥監文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報損和銷燬應有記錄,保存二年。

十、質量管理部每半年對不合格保健食品情況進行分析,分清質量責任,以便及時制定糾正、預防措施,減少經濟損失。

十一、不合格品區中保健食品不得隨意進出,必須憑質量管理部的通知,如違規操作發生質量事故,責任人將承擔一切後果。

生產標準管理制度 篇7

一、所有入庫保健食品都必須進行外觀質量檢查,核實產品的包裝、標籤和説明書與批准的內容相符後,方准入庫。

二、保管員應根據保健食品的儲存要求,合理儲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儲存於冷庫(温度2-10℃),需陰涼、涼暗儲存的儲存於陰涼庫(避光、温度不高於20℃),可常温儲存的儲存於常温庫(温度0-30℃),各庫房的相對濕度應保持在45-75%之間。

三、保健食品應離地、隔牆放置,各堆垛間應留有一定的距離。搬運和堆垛應嚴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裝圖示標誌的要求規範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須牢固、整齊,不得倒置;對包裝易變形或較重的保健食品,應適當控制堆放高度,並根據情況定期檢查、翻垛。

四、應保持庫區、貨架和出庫保健食品的清潔衞生,定期進行清掃,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黴、防蟲、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五、應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儲存條件,做好倉庫的防曬、温濕度監測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對庫房的温濕度進行檢查和記錄,如温濕度超出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

六、應根據庫存保健食品的流轉情況,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質量情況,發現質量問題應立即在該保健食品存放處放置“暫停發貨”牌,並填寫《質量問題報告表》,通知質管部複查並處理。

生產標準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動全省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築施工企業和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住建部《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暫行辦法》(建質〔20xx〕111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包括建築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和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建築施工項目是指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工程項目)。建築施工企業是指在我省從事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專業承包單位。

第三條全省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具體考評工作由各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以下簡稱考評主體)實施。

省級考評主體負責全省特級、一級(含專業承包一級)、中央在陝建築施工企業和所監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市級考評主體負責本轄區二級(含專業承包二級)建築施工企業和所監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縣級考評主體負責本轄區三級(含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下建築施工企業和所監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第四條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應當堅持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五條鼓勵應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第六條各級建築業協會要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的宣傳、教育及相關培訓工作。

第二章工程項目考評

第七條考評主體對本轄區已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並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築施工項目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第八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建立以工程項目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項目標準化自評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

第九條工程項目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負總責,由總包、專業承包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等相關人員共同組成自評機構開展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項目首次開展自評的時間為辦理監督手續當月起。

第十條工程項目自評機構每月依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開展安全標準化自評工作,項目自評材料須留檔備查;在對施工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檢查評分時,屬於專業承包單位施工的,應註明該單位名稱。建設、監理單位對項目自評材料進行審核並簽署意見,發現自評工作不認真或安全隱患未消除的,責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評。

第十一條工程項目因特殊情況中止施工時,總承包單位應向工程項目考評主體出具經駐工地監理機構及建設單位簽署的中止考評報告,報告中應説明中止原因;復工前,總承包單位向工程項目考評主體出具復工報告以及對施工現場進行自查的相關資料。

第十二條工程項目考評在自評的基礎上進行。工程項目考評主體應當在實施日常安全監督時同步開展工程項目考評工作,並抽查項目階段性自評情況,指導監督工程項目自評工作。

第十三條工程項目完工後辦理竣工驗收前,由建築施工企業向工程項目考評主體提交《陝西省建築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申請表》(附件1)及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材料。主要包括:

(一)項目建設、監理、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名錄及變更文件資料;

(二)建築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月自評表;

(三)建築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月自評彙總表;

(四)企業對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季度評價彙總表;

(五)工程項目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情況;

(六)工程項目施工期間因安全生產受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獎懲情況(包括通報表揚、表彰獎勵、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等);

(七)工程項目考評主體要求的其他資料。

第十四條工程項目考評主體收到建築施工企業提交的考評資料後,以工程項目自評為基礎,結合監督檢查情況,對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行評定,在10個工作日內向建築施工企業下發《建築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告知書》。項目考評結果告知書中應包括項目建設、監理、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等單位及其項目主要負責人信息。項目自評資料不符合要求,或與實際狀況不符的,項目考評主體書面説明理由並退回資料。

第十五條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的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綜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為“優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十六條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工程項目,優先評定為優良。

(一)獲得全國建築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省級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觀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受到省級以上有關部門表彰獎勵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術和標準化研發方面獲得專利或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的。

第十七條工程項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為不合格:

(一)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不再統計行政處罰次數);

(二)因存在安全隱患在一年內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項目考評主體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的;

(三)月自評資料不健全、不連續或企業未對項目標準化工作進行季度檢查評分的;

(四)辦理竣工驗收前建築施工企業未提交工程項目自評及申請材料或項目自評材料弄虛作假的。

第三章企業考評

第十八條考評主體應當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建築施工企業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

第十九條建築施工企業(含外省進陝企業)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機構,依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xx)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並向考評主體報備,自評工作每年進行一次。

第二十條建築施工企業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時,應提前90日向考評主體提交《陝西省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申請表》(附表2)及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年週期自評表;

(二)近三年內企業承建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彙總表;

(三)因安全生產受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獎懲情況(包括通報表揚、表彰、獎勵、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等);

(四)承建項目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情況;

(五)考評主體規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級考評主體考評的企業,應提前90天向省建築業協會安全分會提交有關資料,省建築業協會安全分會對企業提交的申請資料完整性進行審查,將符合要求的資料移交省級考評主體進行考評。

第二十一條企業考評在企業自評的基礎上進行。考評主體收到建築施工企業提交的材料後,經查驗符合要求的,以企業自評為基礎,結合企業自評報告、企業承建項目考評結果,評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在20個工作日內向企業發放《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告知書》。

第二十二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或複核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彙總得分在80分(含)以上為“優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為“不合格”。

第二十三條建築施工企業在考評週期內(三年)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並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評為優良:

1、竣工項目考評優良率達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實行關鍵崗位實名制管理的;

3、省級文明工地數量達到已考評項目總數量10%以上;或者獲得全國建築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2個及以上、或者獲得省級文明工地觀摩工地1個及以上的;

4、獲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表彰獎勵的;

5、在施工安全技術和標準化研發方面獲得專利或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的。

第二十四條建築施工企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為不合格:

(一)未按規定開展企業自評工作或自評結果低於70分的;

(二)企業近三年所承建的項目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不再統計行政處罰次數);

(三)企業近三年已竣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率超過5%的。

第四章獎勵和懲戒

第二十五條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情況記入安全生產信用檔案。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的建築施工企業,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整改,在企業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時,重新複核其安全生產條件,對整改後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為“整改後合格”,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七條對於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的`建築施工企業及項目,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責令企業主要負責人(法人、總經理、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在30日內重新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對重新考核合格的,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對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經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合格或優良的建築施工企業及項目,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評主體撤銷原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直接評定為不合格,並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罰。

(一)提交的材料弄虛作假的;

(二)漏報、謊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的;

(三)考評過程中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五章考評管理

第二十九條外省進陝建築施工企業和外省進陝建築施工企業承建的工程項目考評結果,由省級考評主體彙總,省廳每年12月轉送至企業註冊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第三十條考評主體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制度、流程,加強考評管理。各級考評主體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轄區考評工作,並將其單位、姓名、電話報省考評主體備案。

第三十一條各級考評主體在對轄區企業進行考評時,可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佈的該企業在外市(區)及外省項目考評情況、結合該企業在轄區的實際,做出考評結果;各市(區)將轄區項目考評結果統計後,於次月前5個工作日向省考評主體報送。對企業考評結果原則上每季度報送1次。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每月中旬在陝西建設網公佈各市(區)上報和外省轉送的項目考評結果以及企業考評結果。

第三十二條對於工程項目或施工企業因受到行政處罰、通報批評、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等不良行為被評定為不合格的,或因獲得通報表揚、表彰、獎勵等業績被評定為優良的,均以各級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門的文件為準。

第三十三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年週期自評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評主體提交該年度週期自評表,但應提供本細則第二十條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個年週期計起。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細則》自20xx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xx年5月21日自行廢止,有效期五年。

生產標準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推進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規範

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管理,強化安全基礎管理,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標準化持續改進和不斷提高,根據國家、行業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通過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提高生產裝置、設施、設備的技術水平,全面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保障水平。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所屬地面生產經營企業。

第二章職責

第四條集團公司、二級公司參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aq/t 9006—20__)及行業制定的《安全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分細則》,結合行業、企業實際,制定《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規劃》和《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分細則》,並組織評級驗收。

第五條生產經營企業制定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方案,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並動態管理。

第六條集團公司每半年對二級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行一次指導、考核;二級公司每季年對所屬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行一次指導、檢查、考核;生產經營企業每月進行一次自查自糾。

第三章實施

第七條各單位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使全體幹部職工充分認識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的重要性,熟知各要素及相關內容要求,做到全面參與。

第八條實施過程中要編制工作計劃,保證人力、物力、財力,並對階段性工作定期進行分析、總結,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完成標準化建設工作。

第九條創建工作,要抓規範、抓過程、抓實效;對達到標準化一級的單位要重點抓鞏固、二級的單位着力抓提升、三級的'單位督促抓改進;對未開展標準化創建工作的單位,抓指導、抓促進、抓達標。

第四章考核

第十條集團公司、二級公司、全資及控股企業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機制,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評比工作;對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按時達標的單位可自行獎勵。

第十一條考核評比要嚴肅、認真,不走形式、不走過場,樹典型,進行獎優罰劣。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解釋權屬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生產標準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為了驗證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符合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保證安全生產標準化持續有效的正常運行,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的全面完成,不斷提高安全績效,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評審與持續改進管理工作。

3.引用標準

3.1《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aq/t9006)

4.管理職責

4.1總經理負責組織實施管理評審。

4.2主管安全副總負責向總經理報告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的運行情況,協助實施管理評審。

4.3辦公室負責收集、彙總並向總經理提供管理評審輸入信息和編制管理評審的輸出文件,對輸出整改問題組織整改並跟蹤、驗證。

4.4安全科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運行情況的彙總,並提交管理評審。

4.5各科室、車隊按安全生產職責負責提供管理評審資料,制定管理評審提出的問題的糾正措施並實施。

4.6安全科負責對各科室、車隊安全績效考核。

5.內容及要求

5.1形式

5.1.1管理評審應以會議的形式進行和開展。

5.1.2總經理主持評審會,公司副總以上行政領導、各科室、車隊負責人均應參加會議。

5.1.3管理評審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兩次時間間隔不應超過十二個月;當體制、組織機構或生產流程等發生重大變更時,可酌情增加管理評審。

5.2內容

5.2.1組織機構的適宜性,包括機構、崗位、人員和其他資源配置;

5.2.2需要進行改進/變更的範圍;

5.2.3未完成的工作;

5.2.4上次評審結論的處理情況;

5.2.5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

5.2.6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情況;

5.2.7現場安全狀況與標準化規範的符合情況;各項安全生產製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5.2.8資源要求。

5.3準備

5.3.1辦公室編制管理評審計劃,內容包括:評審時間、評審方式、評審地點、評審參加人員、評審目的、評審內容。管理評審計劃經總經理批准後及時通知各科室、車隊,各科室、車隊應在會議前30天將管理評審的輸入內容以書面形式上報辦公室;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評審資料。

5.4輸入

5.4.1各科室、車隊按要求向辦公室提供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安全責任制的執行情況、現場安全狀況與標準化規範的符合情況、安全管理實施計劃的落實情況的`測量評估情況、日常考評考核的結果,糾正、預防措施的跟蹤驗證方面的信息;各相關標準及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及自評的結果等安全生產信息,形成管理評審輸入報告。

5.4.2辦公室將各科室、車隊提交的管理評審輸入資料整理後交安全管理負責人審核,作為安全管理負責人在管理評審會上報告本公司安全標準化的執行情況,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及管理評審計劃的依據。

5.5實施

5.5.1管理評審會議由辦公室組織總經理主持,與會人員對評審內容進行討論、評價,辦公室做好會議記錄。

5.5.2辦公室根據評審記錄,編制管理評審報告,內容包括:評審目的、評審日期、評審內容和結論及改進事項、採取的糾正預防措施。評審報告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5.6輸出

5.6.1總經理對管理評審會議討論情況做出結論,並就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明確存在問題的責任部門,確定糾正/預防措施。

5.6.2辦公室根據管理評審會議記錄編寫《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評審報告》,經分管安全副經理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按文件發放形式發放至各部門。

5.6.3“管理評審報告”的內容包括:目的、依據、範圍、評審內容綜述、糾正/預防措施、整改進度等。其中評審內容應對安全管理過程中的責任履行,系統運行,檢查監督,隱患整改,考評考核等情況進行客觀的表述。

5.7結果跟蹤、驗證、持續改進

5.7.1責任部門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評審報告》上的要求,填寫《糾正/預防措施表》並組織實施。

5.7.2辦公室負責對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跟蹤、檢查、驗證、記錄,並負責向安全管理負責人報告。

5.7.3所有與管理評審有關的記錄由辦公室整理、歸檔保存。

5.7.4安全科結合日常安全生產標準化運行各方面情況,每年對各科室、車隊安全績效實施考核,填寫《部門績效考核表》。

生產標準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

為驗證本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管理工作。

3職責

3.1副總經理全面負責績效評定工作;

3.2安全主任負責報告安全生產標準化執行情況、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負責績效評定工作的實施、落實、組織、協調。

3.3行政部負責績效評定計劃的擬定、收集並提供績效評定所需的資料,負責對績效評定的糾正、預防和改進措施進行跟蹤和驗證。

3.4各相關部門負責提供績效評定所需資料。

3.5責任部門負責設施糾正、預防措施。

4程序

4.1標準化績效評定頻次和週期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相鄰兩次績效評定的間隔時間不超過12個月。

4.2績效評定輸入

4.2.1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收集日常評定考核的結果,糾正、預防措施的跟蹤驗證方面的信息。

4.2.2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提供上次績效評定提出的糾正、預防措施實施的跟蹤情況。

4.2.3行政部收集人力資源方面的信息。

4.2.4資材部收集相關方管理方面的信息。

4.2.5設備課收集生產設備設施標準及其他要求執行情況的信息。

4.2.6生產部收集生產與安全管理“五同時”執行情況的.信息。

4.2.7生產部收集相關標準、制度實施、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的信息。

4.3績效評定準備

4.3.1上述部門應將收集的信息提交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整理後交管理者代表審核,作為管理者代表在績效評定會上報告本公司安全標準化執行情況,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及績效評定計劃的依據。

4.3.2在績效評定會議兩週前,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將績效評定計劃報副總審批,併發至各相關部門

4.4績效評定實施

4.4.1副總經理主持績效評定會議

4.4.2安全主任彙報安全生產標準化執行,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和上次評定會議提出的糾正、預防措施實施情況。

4.4.3各相關部門就績效評定內容進行彙報並提出改進/變更或糾正/預防措施建議交會議討論。

4.4.4參加會議人員應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字。行政部負責做會議記錄。

4.5績效評定內容

4.5.1組織機構的適合性,包括人員和其他資源配置;

4.5.2公司內各種規章制度的符合性、執行的有效性;

4.5.3需要進行改進/變更的範圍;

4.5.4未完成的工作;

4.5.5上次評定結論的處理情況。

4.6績效評定輸出

4.6.1副總經理對評定會議討論情況作出結論。就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作出正式評價,分清和落實存在問題的責任部門,確定改進/變更或糾正/預防措施。

4.6.2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根據績效評定會議記錄編寫《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報告》,經管理者代表審核,副總批准後,按文件發放形式發放至各部門。

4.7績效評定結果跟蹤、驗證

4.7.1責任部門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上的要求,負責實施改進/變更或糾正/預防措施。

4.7.2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對改進/變更或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跟蹤、檢查、驗證、記錄,並負責向管理者代表報告。

4.7.3所有與績效評定有關的記錄由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整理、歸檔保存。

4.8績效評定結果考核

4.8.1對取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及未按要求完成標準化工作的責任單位或個人,執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規定。

4.8.2對未按糾正/預防措施要求,進行整改的責任單位或個人加重處罰。

4.8.3考核按100分計,其中事故考核佔50%,日常安全管理佔50%,90分以上為優秀,85~89分為良好,80分~84分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為不合格。考核為優秀的部門方具備評選先進的資格;考核不合格的部門領導,年終績效考評將受到一定影響。

5、相關文件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6、相關記錄

6.1《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計劃》

6.2《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

6.3《糾正/預防措施報告》

6.4《安全生產要素變更通知》

6.5《會議簽到表》

生產標準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醫院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檢查和評估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情況,及時發現問題並採取糾正措施,持續改進安全管理績效,實現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結合醫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本醫院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管理。

第三條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為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管理機構。

第四條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管理職責:

(一)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

(二)負責按照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編制、實施醫院年度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計劃,建立績效評定檔案;

(三)負責按照制定的績效評定計劃組織實施績效評定工作;

(四)負責檢查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實施情況,對績效評定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制定糾正、預防措施,落實醫院相關部門對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情況的考核;

(五)負責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評定結果向全院職工通報;

(六)負責績效評定有關檔案進行存檔管理。

第五條績效評定內容及要求

績效評定內容及週期:醫院應從目標、組織機構和職責、安全生產投入、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訓、生產設備設施、作業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職業健康、應急救援、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以及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等方面,每年至少1次進行安全標準化進行績效評定,並按照安監部門與上級衞生部門的`要求,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計劃和措施,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條績效評定方法:查閲文件和記錄、詢問、現場檢查等。

第七條績效評定過程

(一)計劃

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於每年年底前制訂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計劃,交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執行。但在發生下列情況時,必須及時重新制定績效評定計劃:

1、組織機構、組織規模、重要領導人發生重大變化;

2、外部環境、法規、標準發生重大變化;

3、發生傷亡事故;

4、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進行重大調整。

(二)檢查

1、按照評定標準對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情況進行評定,並如實填寫《醫院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評定表。

2、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根據本單位評定情況,在醫院範圍內組織綜合檢查和評價。

(三)整改

各科室針對檢查出的不符合項應及時進行整改,制定糾正、預防措施,並填寫《安全生產標準化不符合項整改情況表》。

(四)跟蹤驗證

1、各科室應及時對整改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驗證,並做好相應記錄。對驗證後仍不合格的由責任科室重新制定、實施整改措施,並重新驗證,直至確認有效。

2、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對各科室檢查出的不符合項進行跟蹤驗證,對驗證後仍不合格的由各科室重新制定、實施整改措施,並重新驗證,直至確認有效。

(五)報告與分析

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於每年12月25日前編制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

生產標準管理制度 篇13

一、企業員工每年必須在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衞生檢驗機構體檢一次,體檢除常規項目外,應加做胸透以及轉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不得參與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工作。

三、員工患上述疾病的,應立即調離原崗位。病癒要求上,必須在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後才可重新上崗。

四、公司發現有患傳染病的職工後,相關接觸人員必須立即進行體檢,確認未受傳染的,方可繼續留崗工作。

五、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向部門領導報告自己及家人身體情,特別是本制度中不允許有的疾病發生時,必須立即報告,以確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六、在崗員工應着裝整潔,佩戴工號牌,勤洗澡、勤理髮,注意個人衞生。

七、應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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