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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社會治安基層基礎工作彙報

關於加強社會治安基層基礎工作彙報

今年初,市委提出了“圍繞保增長這一中心任務,抓穩定保增長、抓黨建促增長”的工作方針,把維護社會穩定上升到全局的高度,作了重要部署。按照市委的這一總體要求,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安排,我帶領相關人員,到公安、司法、信訪等部門和漢陰、鎮坪、嵐皋等縣區,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情況進行了走訪調查,與相關縣區、部門負責同志就綜治基層基礎工作有關問題進行了探討。雖然時間較短,調查瞭解的不夠全面,但感受很深,受益匪淺,現談一些認識和想法。

關於加強社會治安基層基礎工作彙報

一、綜治基層基礎工作的主要特點及成效

近年來,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認真落實“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羣結合,依靠羣眾”的綜治工作方針,突出“平安創建”這個主題,綜治基層基礎工作不斷加強,呈現三個明顯特點。一是工作制度比較規範。通過推進規範化建設,進一步明確了基層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治保會、調委會等基層綜治組織的職責任務和工作程序,鄉、村綜治工作做到了“四有”,鄉鎮綜治辦建有“八冊四薄”,村、社區綜治組織建有“五冊四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社會治安聯防、流動人口管理與服務等,各項制度規範統一,台帳資料管理規範。二是基層組織健全有力。鄉鎮機構改革後,各鄉鎮綜治委主任均由鄉鎮書記或鎮長擔任,綜治辦主任由鄉鎮副職擔任,配有專兼職綜治工作人員,村(社區)綜治組織健全,羣防羣治力量不斷壯大,據統計,全市現有治安中心户長37145人、樓院長3540人,治安巡邏隊2831個、隊員25979人,構建了強大的基層綜治工作網絡。三是技防物防措施全面加強。九縣一區三台合一報警中心建設全面完成,“天眼工程”、電子警察系統建設紮實推進,城鎮主要交通道口、重點要害部位、公共複雜場所、城市主要商業街道、大中型集貿市場的技防措施覆蓋率達到100%,新建城鎮住宅小區樓寓電控防盜門、消防設施等技術防範設施建設落實較好,基層公安警力佔到全部公安警力的90%以上,基層綜治工作經費均高於中省規定水平,社會治安防控能力顯著提高。

綜治基層基礎工作的加強,提高了綜治工作和平安建設水平,奠定了維護社會穩定的基礎,取得了三方面的明顯成效:一是在矛盾糾紛化解上取得了新成效。各地始終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充分發揮基層網絡人員的作用,加強對矛盾糾紛和突出問題的排查化解,使大量的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XX年,全市共排查矛盾糾紛16940件,成功調處16449件,調處率為97%。二是在平安創建上取得了新成效。全市建立了各行各業、各個層次的平安創建標準,每年命名錶彰一批平安鄉鎮、平安村和社區、平安家庭,各地爭先創優的意識進一步增強,創建工作各具特色、亮點紛呈,創建水平不斷提高。目前,全市已命名平安鄉鎮154個,已命名平安村、社區近1800個,命名平安家庭20餘萬户,平安創建已經延伸到社會的各個層面、各個角落。三是在提高羣眾安全感上取得了新成效。各地深入推進“嚴打”整治鬥爭,集中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和偵破命案專項行動,下茬整治突出治安問題和治安混亂地區,殺人、放火、爆炸、xx等嚴重刑事犯罪立案數分別呈下降趨勢,社會治安形勢明顯好轉。XX年,在全省公眾安全感調查中,我市社會治安滿意率達到了93.31%,位居全省第二;平安建設知曉率上升近13個百分點,增幅居全省第一。

二、綜治基層基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總體來看,全市綜治基層基礎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創建平安安康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思想認識有待提高

個別地方對綜治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足,缺乏憂患意識,安排部署多,創新措施少,工作落實還不夠有力,沒有真正做到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兩手抓、兩手硬。少數綜治成員單位責任意識較差,“穩定壓倒一切”的意識淡漠,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

(二)工作進展不夠平衡

全市綜治工作整體推進的力度較大,但少數綜治基層組織抓基層基礎工作措施不力,對轄區內的不穩定因素,往往“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一些基層組織和綜治工作人員的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不及時、不細緻,工作缺乏主動性。對重點人羣的管理服務工作不夠到位,法制教育和思想轉化工作不夠深入。

(三)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是一項政策性、法律性很強的工作,要求基層綜治工作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工作能力及政治、業務素質。有的綜治人員運用法律、行政手段解決矛盾的能力不強,工作經驗和方法相對欠缺,有的致使一些矛盾糾紛未能及時、就地、有效化解,在羣眾中的公信力不高。

(四)協調配合不夠緊密有些地方基層綜治委(辦)、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信訪等單位在人力資源整合方面還有缺失,在矛盾糾紛“聯調”、治安“聯防”、警務“聯勤”、突出問題“聯治”、基層平安“聯創”的過程中還沒有形成合力。

(五)治安防控難度較大

受經濟發展的影響,社會就業壓力逐年增大,加之外出務工人員大量返鄉,流動人口大幅增加,“兩搶一盜”、流竄作案、團伙犯罪時有發生,摸牌賭博現象屢禁不絕,因鄰里糾紛、利益糾紛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比較突出,防範控制的難度日益增大。

三、加強綜治基層基礎工作的對策措施

事實充分證明,基層實則整體強,基礎穩則全局安。對基層基礎建設的重視程度,決定着工作落實的力度和效果,影響着未來發展的後勁和基調。我們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創造性地落實好中省關於加強綜治基層基礎工作一系列措施,不斷提高綜治工作水平,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當前,重點應抓好以下幾點:

(一)狠抓隊伍建設這個關鍵

要整合工作力量。在鄉鎮黨委政府和綜治委的領導下,整合公安、司法、信訪、民政、法庭、人民武裝等基層維穩工作力量,建立協作配合、精幹高效、便民利民的工作平台,落實工作例會、首問責任、情況報告、分流督辦、檢查考核等工作制度,實行社會治安聯合防控、矛盾糾紛聯合調解、重點工作聯勤聯動、突出問題聯合治理、基層平安聯合創建。要加強基層政法綜治隊伍建設。按照只能加強、不能削弱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層政法單位建設,重視抓好治保會、調委會和單位內部治安保衞組織建設。要提高人員素質。按照分級負責的要求,以鄉鎮(村)綜治幹部、治保調解人員、中心户長、院樓長、治安志願者、保安協警人員為重點,分層次開展培訓,確保每個工作人員每年至少參加一次集中學習培訓,全面提高依法調解矛盾糾紛、參與社會治安管理、情報信息蒐集報送等方面的工作能力。

(二)做實做細各項基礎性工作

要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放在首位,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着力在排查工作經常化、精細化上下功夫,着力在矛盾化解的實效性、成功率上求突破,堅決把矛盾和隱患消除在基層,化解在基層。以縣區為單位,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把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納入縣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下大力氣解決好防控布點、防控力量、防控措施、經費投入等問題,加強和改進城鄉社區警務工作,着力構建點線面結合、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的治安防控網絡,牢牢掌握城鄉治安工作的主動權。要以人口服務與管理工作為重點,管住流動人口中的高危人羣,強化對社區矯正人員、“xx”分子、吸毒人員等的管控,落實青少年羣體的教育、管理和服務、救助措施,切實打牢社會治安工作的基礎。

(三)充分發揮人民羣眾的主體作用

警力有限,民力無窮。要針對我市山大人稀、警力不足的實際,按照社會化、市場化、職業化、規範化的總體思路,以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社會治安防控、社會穩定信息收集、法律宣傳服務等基礎工作為重點,充分發揮治安中心户長、樓院長、治安巡防隊、綜治協管員等羣防羣治隊伍的作用,充分發揮廣大幹部和黨員、團員的模範帶頭作用,築牢維護社會治安的第一道防線。

(四)深入推進基層平安創建活動

不斷完善各行各業平安創建工作的標準,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政法機關和各行政主管部門基層組織的職能優勢,切實推動平安鄉鎮、平安村、社區、平安單位、平安校園、平安旅遊景點、平安大道、平安和諧家庭以及無毒社區(村)、無xx社區(村)創建活動。要建立嚴格的基層平安創建考核考評、獎懲激勵和動態管理機制,對已命名的平安鄉鎮進行定期回訪、考核,對能保持成果、並不斷推進工作創新的,推薦申報創建省級平安鄉鎮;對工作出現滑坡的,要進行警示,連續兩次受到警示的,予以摘牌。要加大平安建設的宣傳力度,提高全市平安建設知曉率,不斷開創全市平安創建工作的新局面。

(五)落實黨委政府的領導責任

進一步強化縣區、鄉鎮黨委政府保穩定就是保發展的意識,把對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視,貫穿到指導思想、工作重點、力量配置、考核獎懲等各個方面、各個環節。注重典型引路,鼓勵和倡導基層首創精神,大力培育先進典型,學習推廣典型,每年開展一次評先表彰活動,形成爭先恐後、勇創一流的良好局面。要嚴格實行責任制,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組織建設的情況作為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檢查與考評。對綜治組織建設薄弱、工作不力的地方,要加強督促檢查,促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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