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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訂立勞動合同(通用4篇)

企業訂立勞動合同(通用4篇)

企業訂立勞動合同 篇1

地址:_________

企業訂立勞動合同(通用4篇)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簡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執行;

2.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製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發給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並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 6週歲至未滿 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_____》,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衞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優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脱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四)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的第(五)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達到《培訓合同》要求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國家規定的違紀辭退、除名、開除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如原為本企業固定職工轉為全員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緩三至六個月時間辦理有關手續:在此期間乙方有接收單位的,甲方應當按乙方原身份為其辦理調動手續。緩辦手續期間,停止享受企業的一切工資、勞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屬違紀辭退、除名、開除者外)時,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按乙方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月生活補助費計算標準是乙方離崗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因乙方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應按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計算標準與前述生活費計算標準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辦理調動手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和醫療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並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六)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七)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應按規定向對方做出賠償。乙方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或住房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

十三、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企業訂立勞動合同 篇2

一、合法原則勞動合同內容應該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不能違反法律規定製定一些內容(如:禁止任職期間談戀愛、禁止結婚、禁止結婚、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等剝奪勞動者權利的規定),即使合同中有約定,也會被認定為無效。

二、公平原則

1、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等應當公平、合情合理。

2、用人單位不能利用本身強勢地位,約定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利。

3、用人單位不能單方面制定一些霸王條款或格式合同強加於勞動者,約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能顯失公平。

三、平等自願原則

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雙方法律主體是平等的,也就是人格是平等的。

用人單位不能利用強勢主導地位強迫或威脅利誘勞動者違反本人意願的情況下簽字。

四、協商一致原則

1、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體現當事人的合意。

2、用人單位不能趁機利用勞動者的弱勢地位或急於找到工作的迫切需要心理,強迫或利誘勞動者簽字同意。

3、用人單位一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或協議,在其單方格式合同或協議中不能約定免除或者減輕用人單位法定責任,排除或限制勞動者相關合法權利,如果違背了協商一致原則,仲裁委員會和(或)法院在審理時會不給予支持,應當認定為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五、誠實信用原則

勞動合同內容應當遵循道德標準、講究信用、恪守諾言、誠實不欺,在不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當今國家正推行“依法治國”理念,國家法律體系也會越來越完善。同時勞動者的法律意識也越來越強, 所以最後奉勸一些別有用心的用人單位不能再像以前一樣隨意地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應該遵守國家法律,以人為本,善待員工、尊重人才,將員工當做公司的寶貴財富,鞏固穩定勞動關係,勞資雙方最終達到雙贏局面。另外,如果説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經勞動者屢次提出仍拒不糾正的,可以及時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或工會進行舉報投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企業訂立勞動合同 篇3

甲方名稱:_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乙方對甲方公司情況、管理制度等充分了解的情況下,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固定期限形式:自 _年 月 日起至 _年 月 日止。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重慶市璧山縣建設賓館3層

第三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教師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經營情況、工作需要,以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業績、考核結果,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和相對應的工作級別,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四條

(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平均每月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有關報酬依據《勞動法》及甲方內部管理制度辦理。

第五條甲方每月10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在甲方處的工作年限、獎懲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工資待遇。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七條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任何一方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如下內容均系用人單位的重大規章制度,如出現如下情況之一,除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乙方除無權獲得任何經濟補償,並需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未終止與其他僱主訂立的勞動或聘用合同;或者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同時受聘於其他僱主的。

(2)乙方在教育、學歷、工作經歷、身體狀況等方面有隱瞞、造假、虛報等與事實不符的情況。

(3)乙方未能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應對所有與甲方有關的商業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財務、客户、產品、銷售等信息)予以保密。

凡未經甲方批准不得將甲方有關資料(含複印峻、電子資料)帶離工作場所,擅自傳播和複製(拷貝)甲方有關資料,離職時未歸還所有屬於甲方的文件、物品均屬於未能保守商業祕密的行為。

(4)乙方嚴重違反員工手冊的規定。

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已經詳細瞭解員工手冊內容,承諾嚴格遵守。

乙方累計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三次以上的視為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雙方確認造成甲方損失1000元以上的為重大損害;

4.乙方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違反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此處及時是指在乙方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的前提下,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如遇乙方違反勞動合同、勞動紀律,或遇不可抗力、節假日順延支付等情況,不視為未及時;

3.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4.因違反使勞動合同無效的;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沒有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

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後才能支付。

乙方工作交接未辦結的,無權領取經濟補償。

乙方離職時的工作交接手續、應當履行的義務等依照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執行,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提供相關資料、信息和文件,以確保甲方能夠及時為乙方辦理轉移手續。

乙方承諾按照甲方要求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在乙方未辦理完畢前,甲方可以暫時不為乙方辦理轉移手續。

第九條競業限制條款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祕密的資料移交甲方,並保證兩年內不在璧山縣行政地域範圍內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工作,且不在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爭。

第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乙方申明: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業已獲得公司的相關文件,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及以後頒佈或修訂的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企業訂立勞動合同 篇4

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是指在勞動合同訂立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應當遵循的法律準則。《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了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相比《勞動法》增加了"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1、合法的原則

合法原則,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為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合法是勞動合同有效並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前提條件,它的基本內涵應當包括以下方面:

(1)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必須合法。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主體合法,即當事人必須具備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是指必須具備法人資格或經國家有關機關批准依法成立,必須有被批准的經營範圍和履行勞動關係權利義務的能力,以及承擔經濟責任的能力;個體工商户必須具備民事主體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勞動者的主體資格,是指必須達到法定的最低就業年齡,具備勞動能力。任何一方如果不具備訂立勞動合同合同的主體資格,所訂立的勞動合同違法。

(2)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必須合法。目的合法,是指當事人雙方訂立勞動合同的宗旨和實現法律後果的意圖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就業,獲得勞動報酬;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是為了使用勞動力來組織社會生產勞動,發展經濟,創造效益。

(3)訂立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內容合法,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確定的具體的權利與義務的條款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工作內容、工資分配、社會保險、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以及勞動安全衞生等多方面的內容,勞動合同在約定這些內容時,不能違背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

(4)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與形式合法。程序合法,是指勞動合同的訂立,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所規定的步驟和方式進行,一般要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步驟,具體方式是先起草勞動合同書草案,然後由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協商一致後簽約。形式合法,是指勞動合同必須以法律、法規規定的形式簽訂。《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明確了訂立勞動合同的形式,並對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行為追究責任,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2、公平的原則

《勞動合同法》增加"公平"為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是要求在勞動合同訂立過程及勞動合同內容的確定上應體現公平。公平原則強調了勞動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對勞動合同內容的約定,雙方承擔的權利義務中不能要求一方承擔不公平的義務。如果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內容顯失公平,那麼該勞動合同中顯失公平的條款無效。如因重大誤解導致的權利義務不對等,對同崗位的職工提出不一樣的工作要求,對勞動者的一些個人行為作出限制性規定等,對於勞動者,顯失公平的合同違背了勞動者的真實意願。因此,《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勞動合同無效。

3、平等自願的原則

(1)平等,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雙方當事人是以勞動關係平等主體資格出現的,有着平等的要求利益的權利,不存在命令與服從的關係,任何以強迫、脅迫、欺騙等非法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均屬無效。這一原則賦予了雙方當事人公平地表達各自意願的機會,有利於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自願,是指訂立勞動合同必須出自雙方當事人自己的真實意願,是在充分表達各自意見的基礎上,經過平等協商而達成的協議。這一原則保證了勞動合同是當事人根據自己的意願獨立作出決定的;勞動合同內容的確定,必須完全與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相符合。採取暴力、強迫、威脅、欺詐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

4、協商一致的原則

協商一致,是指當事人雙方依法就勞動合同訂立的有關事項,應當採用協商的辦法達成一致協議。這一原則是維護勞動關係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基礎。這條原則重點在"一致",只有通過協商達到統一,才能真正體現平等自願的原則。如果在訂立勞動合同時,雙方當事人不能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勞動合同就不能成立。…

5、誠實信用的原則

誠實信用,是合同訂立和履行過程中都應遵循的原則。《勞動合同法》增加"誠實信用"為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表明當事人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誠實,雙方為訂立勞動合同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雙方當事人在訂立與履行勞動合同時,必須以自己的實際行動體現誠實信用,互相如實陳述有關情況,並忠實履行簽訂的協議。當事人一方不得強制或者欺騙對方,也不能採取其他誘導方式使對方違背自己的真實意思而接受對方的條件。有欺詐行為簽訂的勞動合同,受損害的一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在國外,僱員隱瞞重要事實,即使雙方已經簽訂勞動合同,僱主也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我國《勞動法》沒有相應的規定,《勞動合同法》在明確了以欺詐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同時,對當事人存在這種情形的,允許另一方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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