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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勞動合同(4篇)

企業勞動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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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勞動合同(4篇)

鑑於甲方願意聘用乙方為全日制的勞動合同制員工;

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上述聘用;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及本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在互盡告知義務的基礎上,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定期合同;

本合同的固定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為期年個月,其中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試用期,為期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一崗多職的工作原則,基於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

甲方聘請乙方在部門工作,主要從事崗位,該崗位為乙方的主體崗位;除主體崗位外,乙方上級主管可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調整乙方的主體崗位。

第四條乙方應按甲方所規定的工作內容、範圍及職責,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可對乙方工作進行考核。

三、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五條乙方工作地點:。

第六條勞動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定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甲方應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務,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允許乙方作出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七條勞動條件:

1.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環境,保障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工資支付: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稱“工資”是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包括獎金、國家及公司規定的各種補貼和津貼。

1.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根據本公司先行工資制度標準確定乙方工資。試用期內工資元,轉正後工資為元;乙方在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以人力資源部的考核及部門經理考核為準),獎金為元。

2.甲方於每月10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九條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變崗變薪的制度,基於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崗位調整時對乙方的工資標準予以相應變更。

第十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的狀況或乙方實際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以人力資源部的考核及部門經理考核為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方為乙方依法購買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應按國家所規定的休假制度,予以乙方符合條件的各類法定節假日,婚喪、生育等帶薪休假待遇。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的,由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病情證明,按有關政府規定的或甲、乙雙方的約定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醫療期的時間由指定的治療醫院提出意見,並經本公司住所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醫療期間享受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工資改發工傷津貼。

第十五條乙方因工傷亡或非因工傷亡等待遇,按有關法律規定及公司有關規定程序執行。

六、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適用全公司員工的),應經合法程序(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並公示。

第十七條甲方制訂的專項規則(適用乙方的),簽訂本協議時已詳盡告知。

第十八條乙方對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有效的各項規章、規則,表示已知並確認無異議。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操作規程及工作範圍;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視具體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的,可變更本合同條款。

第二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上海市有關政策及本公司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應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本合同方可繼續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在試用期內,乙方必須10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辦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條試用期滿轉正後,在合同期限內,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應賠付甲方一個月實際工資收入。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2.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3.乙方因與甲方就出資培訓深造或資助購房等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為依據)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為依據)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乙方提供的簡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學習經歷與工作經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紹的其培訓經歷、榮譽經歷或職稱、學歷有虛假的情形視同為屬於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⒈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⒉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⒊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也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規章制度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⒈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⒉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⒊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屆滿,但乙方有第三十條約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該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條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業、撤銷、解散、破產的,本合同可以終止,但甲方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四條合同雙方若要求續簽本合同,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天內,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0日內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乙方必須履行工作移交義務,按照甲方移交規定程序全面、適當地辦理移交。

十一、保密協議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期間或離職後,對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業祕密有保密義務。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賠償。本條所指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悉,能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甲方的客户及相關業務信息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

十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賠償額根據法律、法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程度確定。

第三十八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履行工作移交義務的,按該項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間為計算依據,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上一個月的工資收入為標準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九條在本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經協商另籤專項協議的(如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等),該專項協議為本合同附件,專項協議對違約責任的約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該專項協議為準。

十三、勞動爭議

第四十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時,適用勞動爭議程序。

第四十一條甲、乙雙方發生的勞動爭議可先行協商解決,也可自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的一方,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第四十二條甲、乙雙方確認,在本合同中註明的地址、通訊送達地、聯絡電話是各類文書、文件送達地。若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未告知的,所發生的法律後果由未告知方自行負責。

第四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簽署的姓名和筆跡,確認為用於本合同履行期間(包括服務期內)對其他所相關文書的有效簽名。

第四十四條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瞭解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並願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條甲、乙雙方確認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公司公告的各類通知,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四十六條甲方已經將公司的基本情況(包括乙方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經瞭解該情況,雙方在此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如與國家、本市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定之日起須經甲乙雙方籤蓋公章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條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原勞動合同作廢。

甲方:xxx 乙方: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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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工單位)名稱:____性質:____

地址:____電話:____

法人代表: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

籍貫:____現住址:____

乙方屬性:(在□打上√號)

原固定工 □

合同制工 □

臨時工 □

商品糧或農村糧:____身份證號碼:____

深勞合03號

單位勞同書

深圳市勞動局制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關規定,考核後、同意招、聘、僱____為本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廣東省經濟特區勞動條例》及《深圳經濟特區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同意簽訂本合同,並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工作任務及工種: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崗位,承擔____工作任務,為____工種,因生產情況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種,如乙方認為難於適應甲方調整的崗位、工種、可申請離職。

二、合同期和試用(熟練)期:

合同期從一九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熟練)期從一九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試用(熟練)期滿,甲方應及時對乙方進行考核,合格者定級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辭退(延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如過期不考核,視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三、勞動時間、報酬、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1.勞動時間:每週實行____日工作制,每日為____小時制,每月預計加班____小時,月加班時間超過48小時,必須經雙方同意,不得強制。

2.勞動報酬:

(1)按規定甲方結匯後的職工工資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現行有關規定辦法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的崗位、責任、技術水平、工作(業務)性質,暫定為每日工資____元×25.5天=月工資____元。普級加薪每年的月工資增__元至____元不等。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可在本合同雙方約訂欄中約定,甲方因故停工連續____天以上,或月累計____天以上,每天發給乙方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甲方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日按拖欠工資的1%賠償乙方損失。

(2)獎金。應按單位的經濟效益和乙方的勞動貢獻定,一般每月____元

至____元;年終獎金每年視效益另定。

(3)加班工資:法定日節為____%。公休假日和平時為____%。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____元作為夜餐津貼。

3.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①甲方必須按規定辦理為乙方的退休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按規定繳納保險金(臨時工的社會保險每月自付____元,先由甲方支付,後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臨時工不享受待業保險待遇,在未實行工傷保險前及甲方沒有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傷、殘、亡的,按國家或市府現行規定、辦法執行;②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滿但在治療期內的,甲方應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____年以下的____%,____年至____年為____%;____年至____年為____%;____年以上為____%;其醫藥費報銷____%,或每月發給乙方____元包乾使用。需住院治療的應經公司批准,其住院的醫藥費應實報實銷。③乙方是已婚女工的,產假期間甲方發給100%的月工資及生活補貼和全勤獎。④在合同期內,乙方服務每滿一年,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每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____天,夫妻生活在一地,與父母異地的,每滿四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____天。臨時工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再續簽合同的可安排探親假,其探親假為:滿一年以上的,每年探親假為____天,在批准探親期間,均發給月工資及各種補貼(不影響年終獎);路費按規定報銷或實行包乾制。⑤法定節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假天數視為有薪假期;如有超過天數經批准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4.政治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間,有權參加員工大會和經選舉的員工代表大會,參加政治活動、技術文化學習、評選先進、晉級提拔及申請參加工會、黨、團組織。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情況下,甲方應允許乙方參加上述組織的活動。

四、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生產廠地和生產工具,如屬乙方個人專用工具應妥善保管,丟失應按使用年限折舊賠償。2.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崗位工作需要發給勞動保護用品:____丟失不補;保健食品(費),____。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元;4.膳食: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元。

五、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須遵守如下紀律: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3.愛護單位財產,不得無故損壞,不得貪污、盜竊單位財物;4.上班工作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看無關書報;5.保質保量(合理的)完成當班、當月任務,不得投機取巧;6.聽從指揮、服從調配,不得打、罵、吵鬧。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7.有事要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合同的解除及其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①雙方一致同意的;②符合本合同本條下述第3和第5項規定的;③乙方試用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本人不願意供職的;④乙方患病(不含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經治療復工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⑤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重整(整頓)期間需要裁減人員的;⑥甲方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經市(特區)勞動局確認無法調劑的富餘人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期自行解除:①甲方宣告破產;②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①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②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③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影響甲方聲譽的;④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不需追究刑事責任的;⑤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不得解除合同:①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3項所列情形的;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未能治癒恢復健康的;③患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④女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內的;⑤前往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國外探親在規定假期內的。

5.甲方有下列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①調整工種後所從事專業不對口,不能發揮技術特長的;②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③甲方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④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⑤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無有效的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⑥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⑦經有關部門批准,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國外定居的。

6.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或是否續訂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按有關程序辦理解除或續訂合同手續。

7.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對方直接經濟責任;如賠償培訓費或補償給對方____個月工資。

8.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發給補助費:①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②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四、五、六項和第五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拖欠工資的還應補發所欠工資及利息)。補助費標準按乙方在甲方服務的工齡計算:每滿一年的,計發解除勞動合同當年本人一個月的平均工資;滿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工齡計發;不滿半年的,計發半個月的平均工資。(注:臨時工轉為合同制工的,其臨時工工齡可連續計算,並按其在單位的累計工齡享受生活補助費。否則:不享受上述補助,而另謀工作;但乙方如要返回原籍地,應交回《臨時工勞動手冊》和《暫住證》,甲方可出具證明領回勞動保險金,並按實際需要發給遣散路費)。

9.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第④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____個月平均實發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政策規定有出入的,按特區現行勞動法規和政策執行。

九、本合同從簽訂日起,經勞動部門鑑證後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籤蓋章:

法定代表人籤:

乙方籤:

委託代表人籤:

合同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鑑證人員簽名:

鑑證機關蓋章:__年__月__日

注:(1)常年性生產的崗位,勞動合同期限一般不得少於三年,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

(2)本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續訂合同的,要重新辦理合同簽訂、鑑證手續。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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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單位或受委託的項目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本省勞動法律法規建立勞動關係,履行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並對有關問題作以下約定:

一、勞動合同期限

1、不足一個月時間的用工: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設試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用工:以_______工程完成之日(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為本合同的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從事(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報酬

1、工資計算方式:

(1)計時(每天或每月工資標準)

(2)計量(件)(單價數量)

2、工資支付方式: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資的,每月人民幣______元;按工作進度支付工資的預付_____ ‰,計人民幣______元,餘款待任務完成後全部付給。

甲方應制作工資發放花名冊,並由乙方本人籤或書面委託他人代簽,領取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工傷保險

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其中每月繳納的工傷保險費計 _____元。

五、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及其它約定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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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標準的企業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 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 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 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 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待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 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籤):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標籤: 勞動合同 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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