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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債務實施方案(精選3篇)

化解債務實施方案(精選3篇)

化解債務實施方案 篇1

為積極化解政府性債務,切實加強風險防控管理,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全面落實省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財政廳《關於地方債務化解方案的批覆》(蘇債辦〔20xx〕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加強政府性債務化解和風險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化解債務實施方案(精選3篇)

一、完善債務管理制度

(一)嚴格政府性債務預算管理。政府債務分類納入預算管理。一般債務收支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專項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中的財政補貼等支出按性質納入相應政府預算管理。各融資主體政府性債務中確需政府承擔償債責任的,根據財力狀況將償債資金納入預算管理。

(二)嚴格政府性債務限額管理。堅決杜絕隨意新增政府債務,除新增政府債券外,確保“化債方案”之外沒有新的隱性政府債務。

(三)合理編制並嚴格執行政府性債務年度計劃。規範編制全縣政府性債務年度收支計劃,根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建設規劃及綜合財力水平,合理測算未來三年在政府公益性項目建設上可以籌措安排的各類財政性資金,在債務限額內提出債務舉借建議。

(四)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今後政府投資項目一律先進入政府投資項目庫。在庫的公益性項目需要實施的,必須進行財力可行性評估,在財力允許且資本金已落實的情況下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否則不予安排;在庫的非公益性項目,根據專業領域由縣平台公司市場化運作。

(五)夯實政府性債務管理基礎。建立政府性債務核算、統計和定期報告制度。加強債務核算及統計工作,做到賬實一致。凡有政府性債務餘額的單位,每月向縣財政局報送財務報表和政府性債務相關統計報表。各融資主體舉借債務根據《金湖縣縣屬國有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暫行規定》(金政發〔20xx〕34號)文件精神,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二、穩步化解存量債務

(六)界定存量債務管理範圍。已進入財政部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系統的債務納入顯性債務管理;未進入財政部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系統,但已納入省財政全口徑統計範圍並被鎖定的債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將可能由政府承擔全部或部分償還責任的債務納入隱性債務管理。

(七)明確劃分債務償還責任。按照“誰舉借、誰使用、誰償還”的原則,明確政府和企業的責任,政府債務不得通過企業舉借,企業債務不得推給政府償還。今後任何部門不得新增各類政府債務。

(八)加快償還顯性債務。結合化解方案,將顯性債務中確需政府承擔償還責任的債務,納入財政預算並逐年化解。

(九)穩步化解隱性債務。積極拓寬籌資渠道,通過土地出讓收入、融資主體資產處置收益、向上爭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等方式,統籌安排償債資金,根據批覆的“化解方案”逐年化解到位。

(十)增強債務償還能力。統籌組織財政收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壯大可償債財力規模;積極培植財源,認真落實支持產業發展政策措施,加快培育一批穩定性強、税源基礎廣、貢獻力度大的產業;建立財政存量資金定期清理制度,將盤活的存量資金優先安排,提前償還高息債務;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支持,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增強地方政府自身償債能力。

三、規範融資舉債行為

(十一)強化鎮級債務管控。鎮級政府原則上不得新增債務;如經批准同意舉借債務的,必須有相應的經營性資產與之匹配;鎮欠縣級財政和縣級平台公司的債務必須負責償還,利息每半年結算一次,對化解存量債務成效顯著的鎮可給予相應的獎勵。

(十二)遏制違法違規舉債行為。釐清舉債融資行為的政策邊界和負面清單,堅決遏制違法違規舉債行為。嚴格執行預算法和國發〔20xx〕43號文件規定,嚴控新增債務,除新增政府債券外,確保“化債方案”之外沒有新的隱性債務。各類平台單位不再繼續承擔政府融資職能,不得采用行政委託或指定方式讓平台類單位承擔新的公益性項目,不得產生新的違法違規政府支出責任。嚴禁各類假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變相舉債的行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僅限於有經營性現金流、適合市場運作的公益性項目,不得采取回購社會資本方股權,或保底承諾、明股實債等方式進行變相融資。嚴禁假借政府購買服務名義變相舉債融資,政府購買服務必須堅持先有預算、後購買服務的原則,項目要嚴格限定在政府職責範圍、適合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服務事項內,不得將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貨物採購,以及建設工程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規範政府各類投資基金的設立、運營,政府不得以借貸資金出資設立投資基金,不得承諾回購其他出資人的投資本金,不得承擔其他出資人投資本金的損失,或者向其他出資人承諾固定回報或最低收益。規範融資平台注資行為,政府不得將公益性資產、儲備土地注入融資平台公司,不得承諾將儲備土地預期出讓收入作為融資平台公司償債資金來源。

(十三)規範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加強政策引導,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大力推廣PPP模式,規範選擇項目合作伙伴,引入社會資本,增強公共產品供給能力。縣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預算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完善財政補貼制度,分清債務償還責任。項目建設和運營過程中形成的債務由項目公司根據市場化原則負責償還。

四、加快平台公司轉型

(十四)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理順政府與融資平台公司關係,提升融資平台公司的融資能力,規範監督管理,促進市場化轉型,切實防範政府性債務風險。着力增強融資平台公司的`“造血”功能和抗風險能力,支持融資平台公司轉型為業務清晰、治理規範、運營高效、服務本地經濟發展的市場化主體。

(十五)增強融資擔保能力。繼續支持和壯大縣級擔保公司發展,同時,積極爭取省市擔保公司、再擔保公司對我縣融資工作的支持,為縣國有融資平台提供市場化擔保,進一步提升擔保公司擔保能力。

(十六)加強平台公司市場化運作。鼓勵平台公司參與全縣國有資本的運作運營,實現國有資產運營全域化。鎮級經營性資產納入縣級平台公司管理,實行控股或合作;對產業類投入項目,必須由收益財政承擔成本,可由平台公司進行投入,鼓勵片區開發;鼓勵和支持平台公司利用自身優勢加快轉型發展,各平台公司按照各自分工積極參與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平台公司經營收益除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適當上交外全部留用,以壯大平台公司實力或化解存量債務。

(十七)強化平台公司人才隊伍建設。平台公司要加強人才隊伍、風險管控等建設;鼓勵平台公司創新發展,開展金融、擔保、股權投資基金等新型業態的發展;平台公司要相互支持,錯位競爭,良性發展,實現縣域資產效益最大化。

(十八)鎖定平台公司的債務。全面釐清平台債務,依法依規合理劃分政府與融資平台的償債責任。明確化解目標,制定化解計劃,保證平台公司良性運行。

五、構建風險防控機制

(十九)建立應急處置機制。根據縣政府制定的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各融資主體相應建立債務應急處置預案,分類制定處置措施,有效應對突發債務風險。

(二十)開展預警監測。縣財政局應按照財政部、省財政廳相關規定,做好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及時實施風險評估和預警,做到風險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並將政府及其部門與其它主體簽署協議,承諾用以後年度財政資金支付的事項,納入監測範圍,防範財政風險。縣政府定期排查風險隱患,防患於未然。

(二十一)明確債務風險事件。債務風險事件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地方政府債券到期本息兑付出現違約;二是政府無法償還地方政府債務本息,或者因償還政府債務本息導致無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運轉支出;三是政府無法履行或有債務的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責任導致無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運轉支出;四是因到期政府債務違約,或者因政府無法履行或有債務的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造成重大羣體性的事件,影響極為惡劣。

(二十二)建立風險報告制度。債務人預計無法按期足額支付或有債務本息的,應當提前2個月以上向縣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報告,經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確認無力履行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後向縣政府報告。縣政府預計無法按期足額支付到期政府債務本息的,應提前1個月以上向市政府或省政府報告,並抄送市財政局或省財政廳。

六、強化監督與問責

(二十三)實行向縣委報告制度。自20xx年起,縣鎮兩級政府新上項目、舉借債務等重大事項,必須報縣委常委會研究批准。存量債務化解情況每年要在12月底前向縣委常委會報告。

(二十四)實行向同級人大報告制度。自20xx年起,縣鎮兩級政府建立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政府性債務運行情況的制度,將上年度政府性債務餘額、債務償還情況等作為關注事項列入年度政府預算報告,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

(二十五)實行政府性債務考核制度。將政府性債務管理及存量債務化解納入年度績效目標考核,並將其列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範圍。

化解債務實施方案 篇2

為認真執行上級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巡察反饋意見,現結合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標要求

(一)總體要求:以嚴禁新增債務為首要目標,建立控制和化解債務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按照“控制新債、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消化”原則,將化解村級債務與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規範財務管理、健全民主監督機制相結合,統一部署,規範操作,遏制債務增加勢頭,取得明顯成績效果。

(二)具體目標:自20xx年始,負債10萬元以下村當年實現零債務;

10—30萬元的村兩年內實現零債務;

30—50萬元的村三年內實現零債務;

50萬元以上村每年化解率達20%以上。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清理核實村級債務(20xx年5月底前)。各村(社區)要嚴格按照規範程序、口徑和內容,組織開展對村集體債務的全面清理核實。此次以20xx年村級債務化解基數為基礎,重點核查20xx年後債務變動情況。鎮政府將組織專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並根據清理核查結果填寫《鎮村級債務情況自查明細表》,5月底前由村主要負責人簽字審核後統一彙總上報至鎮政府。

(二)積極穩妥地化解村級債務(20xx年6月份以後)。鎮政府根據所轄村級核實結果、債務形成原因,建立村級控債、化債獎懲制度,積極主動化解村級債務。各村(社區)制定《xx村債務化解實施方案》,實行“一村一方案”,按照“誰舉債、誰負責”原則,明確償還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與個人,要把貧困人員的個人債務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優先化解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發展等方面的債務。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不定期對村級化債情況進行抽樣督查。

(三)總結驗收建章立制(20xx年1月)。各村(社區)上報20xx年底階段性化債成果,鎮政府彙總一併向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上報,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將對村級化債工作以及控債、化債長效制度進行檢查驗收,檢查結果報送市委、市政府。

三、化解措施

(一)逐步化解債務。優先化解因賬務處理不及時形成的債務,對實質性債務要制定還款計劃,逐年化解。

(二)節約支出化解債務。嚴禁各村新增債務,嚴控村級集體辦公費、報刊費、差旅費等非生產性支出,確因徵地拆遷、招商引資等需開支的,必須本着簡樸節約的原則,由鎮制定限額,超過部分一律不得入賬。

(三)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集體經濟收入。以村級合作經濟組織為載體,一是整合盤活各類集體資源,清理整頓顯失公平合同,實現保值增值。二是創新產業發展模式,推廣“黨組織+農户+基地+企業(合作社)”等形式,整合農村產業的生產、銷售、服務等環節。三是除上級補貼類、救濟類、應急類及專業技術要求較強的.資金項目外,承建、領辦30萬元以下的村級小型建設項目。四是整合土地全域整治、“土地銀行”、集體閒置資金募集投資等多項扶持政策,不斷拓寬集體經濟增收渠道。在不斷髮展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基礎上,穩步有序化解村級債務。

(四)規範財務管理,強化監督舉措。各村(社區)要嚴格執行《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十四項制度》要求,規範村級財務管理。鎮政府和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等將於每半年對村級債權債務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對各村(社區)上報數據進行核實,對錶實不一的村(社區)將實行督促整改,並將化解債務情況納入“三資”月度抽查工作,尤其是對債務重、矛盾多的村(社區)實行重點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各村(社區)也應成立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由村(社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負責組織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制定化解方案,落實化解任務。

(二)嚴明化解責任。建立村級債務化解責任制,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為化解村債第一責任人,對化解債務工作負總責,村(社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鎮政府將對化解工作中領導不力、任務落實成效不明顯的村(社區),予以嚴肅處理。

(三)確保取得實效。村級債務化解時間緊、任務重,各村(社區)應嚴格對照政策規定,結合“強改轉”作風建設抓好落實,確保取得明顯實效。

化解債務實施方案 篇3

債務沉重是當前制約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影響村級組織正常運轉的重要障礙。有效化解村級債務已成為鞏固農村綜合配套改革成果,促進農村和諧穩定健康發展,推進新農村建設的迫切需要。為此,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通知》(枝府辦發[20xx]46號)文件精神,結合本鎮實際情況,就我鎮化債工作講以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增強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20xx年鎖定村級債務以來,我鎮各村從實際出發,採取有力措施,積極化解村級債務,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截止20xx年6月底,全鎮村級債務總額為1051.55萬元,比20xx年鎖定債務1672.05萬元,減少620.5萬元,佔鎖定債務總額的37.11%。各村債務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化債較好的村有:橫店村84.9%、仙女村81.7%、桃店村76.5%、金湖村73%、青獅村72.6%。但大部分村下降幅度偏低,甚至達不到10%,化債進程遠低於預期,化債任務十分艱鉅。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村組幹部思想認識不到位,有的認為村級負債是普遍現象,缺乏緊迫感和危機感;有的認為村級債務已積重難返,主動性不強;有的認為村級債務情況複雜,擔心拔起蘿蔔帶出泥,影響農村穩定;有的村組幹部還抱着等、靠、要的思想,指望上面拿硬政策拿資金來解決;也有部分村債務重,集體經濟薄弱,對化債信心不足,望而生畏。對此,各村必須站在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重塑黨的基層組織在農民羣眾心目中的形象,增強影響力和號召力。

二、把握原則,確保化債工作合理合法

村級債務化解方案的'制定必須按照“逐筆清理、集中鎖定、先急後緩、先遠後近、統一支付、公開公正”的原則、並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鎮化債領導小組審批後執行。

(一)基數鎖定原則。我們所説的村級債務,是指20xx年全省統一審計鎖定,經過八年化解後餘下的債務總額。這次村級化解的任務也就是這一部分餘額。

(二)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償還債務要從實際出發,先急後緩,先個人後單位,先羣眾後幹部,先借款後應付款的原則,嚴禁借新債還舊債。

(三)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要依靠羣眾,充分發揚民主,廣泛發動羣眾參與,監督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各村化債方案的制定,債權債務的清查,審核結果的確認,都必須經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認可。化債結果要張榜公佈,接受羣眾監督。

三、多措並舉,確保村級債務化解工作取得實效

村級債務是當前農村工作的一大頑症。由於各村客觀情況的差異,化債工作沒有現存的模式可言,各村可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具體的辦法和措施,積極穩妥地做好化債工作。

(一)清產核資,明確權屬。據初步統計,税改以來,全鎮各村未列入村集體管理且不交承包費的閒置資源有5000餘畝,這是化解債務潛在的重要資源。《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上述土地資源歸集體所有,應該有償使用,經營户必須向村集體繳納承包費用。因此,各村要集中時間、集中精力、組建專班對20__年清理資產、資源時遺漏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之外的面積、機動地面積、“四荒地”面積、山地林地崗地面積等村集體土地資源進行全面清理登記,彙總後上報鎮財政所,以規範其權屬關係。村集體擁有的企業、基地、閒置房產、已開發的養殖水面等固定資產和多經地等也要再次進行清理核實,登記造冊,彙總後上報到鎮財政所。

(二)通過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化債。村級組織應以強村富民為目標,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中心,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因地制宜,選準符合本村實際的發展路子,不斷拓展增加村級經營性收入的新途徑。

1、發揮資源優勢,經營增收。各村要在清產核資、明確權屬的基礎上,對村營土地、資產的合同兑現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充分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不斷提高承包合同的兑現率。截止20xx年6月底,經三資監管後,發放各村到期通知書72份,村接通知後經招標、詢價發包,如期簽定承包合同11份,收取承包款638800元,極大地增加了村集體收入。但仍有61份到期承包資源閒置、尚未處置,村集體經濟陷入被動的困境。對已簽定承包合同但未履行義務的承包户,在收取到期合同款後,依約中止合同,並取消其承包資格。對強佔村級資產資源,未簽定承包合同的,依法強制收回,按規定程序組織發包。對誠實守信、履約積極的農户,村級資產資源發包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對債權人主動要求承包村級資產資源的,應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用以抵償債務。村集體“三資”經營收入,應主要用於化解村級債務。

2、提供社會化服務,培植新的增收點。圍繞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户需求,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社、農村經濟協會、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服務組織,為農民提供中介、流通和科技等微利服務,帶動農民搞好產業結構調整,以服務促經營,以經營養服務,增加村級收入。

3、盤活資產,變存量為增量。以明晰產權、規範管理為重點,深化村級小型水利設施、機電設備和林木資源等管理方式改革,探索增加村級收入的多種實現形式。通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承包、租賃等多種經營形式,引導農村存量資產合理流動和優化組合,提高經濟效益,促進村級收入增長。

4、招商引資,藉助外力增收。在保護耕地、穩定增加糧食產量的前提下,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通過農民入股和外商投資等多種途徑,發展旅遊觀光和休閒農業,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有條件的村,可以圍繞本鎮主導產業,通過領辦、聯合農户參股或掛靠農產品加工企業,組建農產品加工增值項目,創辦經營實體。

(三)積極引導,收取農户税收尾欠款。近幾年,關於啟動清收農業税尾欠的呼聲很高,根據中央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對於已具備一定經濟承受能力的農户,要深入細緻做好宣傳和思想工作,增強其權利義務對等意識和信用意識,動員其自願還債、主動還債。各村可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因村制宜,確定具體的清收辦法和措施。

(四)加強財務管理,壓縮費用化債。嚴格執行《仙女鎮農村集體經濟三資管理辦法》,強化村級財務規範化管理,規範村級財務預決算管理制度,嚴格村級財務收支行為,控制非生產性支出,節約更多資金化解村級債務。要大力壓減村級供養人員,合理確定村組幹部人數和補貼標準。嚴禁借考察之名組織的參觀、旅遊活動。要採取費用總額控制,限額包乾的辦法,大力壓縮費用開支,增強償債能力。每年從對村轉移支付資金中壓減不低於10%的費用作為化債基金,用於償還債務。

(五)利用好村域人脈資源,積極向外籌措資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沒山沒水,就勤跑腿。一説到化債,都有畏難情緒,有的村集體資產能賣的賣了,資源能發包的一包就是二十多年,債務能抵的抵了,少數村集體幾乎只剩下一個空殼,這些難處都客觀存在,但並不是沒有辦法。各村要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資源優勢,積極爭取幫扶項目,捐贈資金用於化解村級債務。

(六)建立化債基金,確保化債資金專款專用。鎮財政設立化債資金專户,實行分村建賬,專人管理。專户資金來源包括:市政府每年部分資金、鎮政府每年配套部分資金,作為完成當年化債任務村的獎勵資金;市直各駐村單位每年幫扶部分資金;收取的農户税費尾欠款;各村每年從轉移支付中節支10%的資金、村集體經濟收入中用於化債的資金等。各村要將用於化債的資金及時足額存入鎮財政專户,待各村專户資金足以完成當年化債任務時,連同市、鎮獎勵資金一併撥付到各村化債專户,專户的資金必須全部用於化債;各村存入的專户資金不能完成當年化債任務的,市、鎮兩級獎勵資金不予撥付。

四、強化組織領導,確保村級債務化解工作落到實處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鎮成立化債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周金鋒同志任組長,宋昌波、徐紅琴、嚴成斌同志任副組長,胡海清、杜國斌、許中羣、田中品、王法青、周海豔、李愛華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杜國斌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地點設在財政所。各村黨支部、村委會是化債工作的具體組織者和實施者,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實行民主決策公開運作,重大問題提請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駐村幹部要積極幫助、支持、指導村級債務化解工作,多途徑研究解決化債的難點問題,督促所駐村全面完成化債的目標任務。

(二)加強宣傳,典型引導。鎮化債辦要通過召開動員會議,懸掛橫幅,張貼標語,組織宣傳車、有線電視、調頻廣播、農村黨員服務中心信息平台等多種形式,宣傳化解村級債務的重大意義和市委、市政府的總體要求,增強村組幹部的主體意識,引導羣眾樹立和強化主人翁意識,自覺主動地支持和參與化債工作,營造良好的化債氛圍。對化債工作中湧現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將通過簡報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和推廣,堅定全鎮上下做好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信心和決心。

(三)建章立制,強化督辦。一是建立通報制度。定期通報各村化解村級債務進度,表彰先進,鞭策後進,及時總結推廣經驗。二是建立督查制度。根據通報情況,對村級財務管理不當,債務化解工作缺乏實效的村,鎮領導小組將組織重點督查。三是建立領導責任制。化解村級債務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分管領導具體抓,財政所督促抓,駐村幹部經常抓,村組幹部主動抓的工作機制,將化債工作情況納入對村工作的考核範疇,與任期目標考核掛鈎,與村組幹部工資掛鈎,與上級獎勵資金掛鈎,與駐村幹部的年度考核掛鈎。對債務鎖定後出現新增債務的村,主要負責人要説明情況;對債務化解不力的村,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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