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工作方案 >策劃方案 >

債務風險防範方案(精選3篇)

債務風險防範方案(精選3篇)

債務風險防範方案 篇1

根據中央關於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統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結合全市非金融企業債務風險初步排查情況,在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分別就市屬國有企業債務風險、政府融資平台債務風險排查防範作出安排部署的基礎上,重點就全市民營企業債務風險防範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債務風險防範方案(精選3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和推動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各項要求,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堅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起決定性作用基礎上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積極化解民營企業債務風險,促進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

二、目標任務

堅持“壓實責任、持續摸排、密切監測、分類處置”的總體思路,建立健全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分層次分類型加強對民營企業的指導幫扶和債務風險處置化解,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風險及重大社會風險。

(一)建立工作機制

發揮現有的安康市防範金融風險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設在市金融辦)作用,統籌全市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化解工作,指導各縣區制定債務排查化解方案,綜合運用各類支持政策,協作會商跨區域風險問題以及排查化解工作的督查考核和政策協調等。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印發的《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將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防範工作列入本級促進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領導小組的工作計劃,縣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牽頭抓總,承擔轄區內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防範和處置化解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要建立各級領導包抓制度,重點幫扶全市各縣區重點企業債務風險的化解。要建立應急反應機制,平穩有序處置轄內企業突發債務風險,嚴防負面輿情事件出現。

(二)持續排查監測

各縣區要結合區域特點和轄內民營企業債務特點,制定民營企業債務風險動態排查方案,加強風險監測,切實做到“情況明、底數清、早發現、早介入”。安康銀保監分局和各縣級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主動配合向各縣區政府提供民營企業信貸風險相關情況。縣區政府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重點對大型骨幹、行業龍頭、就業大户等民營企業進行摸排,確保應排盡排、重點突出。通過實地調研、包抓走訪等現場方式和企業三表、税務徵繳、信用信息等非現場方式,摸清企業資產現金、負債擔保、投融資等真實底數,夯實基礎工作。要根據排查掌握的風險數據,“一企一檔”建立名單,實行清單式,表格化管理,原則上“一季度一彙總一分析一上報”。各縣區每季度將逾期貸款金額在5000萬元以上、逾期時間在90天以上的企業列入存在潛在債務風險名營企業名單,並將債務風險情況報送市防範金融風險聯席會議辦公室。

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銀行安康中支、安康銀保監分局等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全市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防範工作,按季度向市防範金融風險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工作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報送。

(三)分類處置化解

各縣區要聚焦轄區內民營企業、分層次分類型加強指導幫扶和風險處置化解,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有關政策,結合不同企業債務情況、行業特點綜合施策。對遭遇流動性風險的民營企業要及時救助,對關係社會穩定的就業大户要重點關注,對限制性行業的殭屍企業要在做好債務處置和就業安置的前提下果斷出清。對列入存在潛在債務風險名單中的`民營企業,各縣區每季度要將分類處置化解情況於下一季度首月10日前報市防範金融風險聯席會議辦公室。

三、防範化解措施

(一)組織資金幫助民企紓困。在處置化解民營企業風險過程中,企業要擔負主體責任,要“以我為主”充分挖掘自救潛力,積極處量低效資產,理性投資,迴歸主業,嚴禁逃廢債務。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積極採取措施,幫助企業紓困。一是積極對接引入銀行、券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發起設立市場化紓困基金,對遇到流動性問題、有市場前景、信用良好的大中型骨幹民營企業實施財務救助,支持其通過股權、債權投入等方式化解債務風險。二是針對中小民營企業資金需求“短、頻、急”特點,市金融辦、人行安康中支和安康銀保監分局要共同推動金融機構創新產品,有針對性解決當下中小民企普遍存在的短貸長用、期限錯配問題,幫助民企緩解流動性壓力,維護企業信用。(各縣區政府牽頭,市工信局、財政局、金融辦,人行安康中支、安康銀保監分局配合)

(二)發揮銀行債委會作用。要強化債委會機制的指導作用,推動金融機構加強會商,開展聯合授信,按照“最大行牽頭,成員行配合,協會組織,監管推動,信息共享,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每季度更新債委會信息,動態掌握情況;“一企一策”研究穩貸、續貸方案,不簡單停貸、斷貸;組織銀團貸款支持有市場前景的企業,按照穩預期、穩信貸、穩支持的“三穩”原則支持暫時性經營困難的企業;加強金融機構聯合授信管理,防止多頭授信、交叉授信導致企業出現融資過度、槓桿率過高現象。(安康銀保監分局牽頭,市金融辦、工信局配合)

(三)支持民營發債企業穩健運行。督導民營企業債券發行人規範運作,穩健經營,妥善化解債務兑付、股票質押風險。加強與股票掛牌交易、債券發行市場聯繫,及時研判轄區發債民營企業風險情況,支持民營企業在各類股票交易市場掛牌。(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財政局、金融辦、人行安康中支、安康銀保監分局配合)

(四)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要按照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的總體安排,對市屬財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增資擴股,設立縣區分支機構,提升政府性融資擔保能力,加強對民營企業進行擔保的績效考核,切實發揮擔保的增信分險的撬動作用。要積極引導擔保機構創新反擔保方式,拓寬抵押品範圍,探索以企業品牌、專利、訂單等作為抵押品的科學評估和抵押方式,拆解轄內民營企業互保的擔保鏈問題,定點清除融資梗阻,破解融資困境。(市財政局牽頭,市工信局、金融辦配合)

(五)推進銀企信息充分共享。把金融服務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小微企業信貸產品信息查詢平台建設作為工作重點,一方面實現對市場主體的信用建檔,另一方面為小微企業查找符合自身需求的銀行信貸產品提供全方位、便利化的服務。推行第三方企業綜合信用等級評價制度,支持信用服務機構創新信用服務產品,為銀行機構識別信用風險、甄選客户、貸後管理等提供全流程、專業化的信用管理服務,有效防範信貸風險。(市發改委、人行安康中支牽頭,市電子政務辦、工信局、金融辦配合)

(六)強化司法保障。完善“府院聯動”工作機制,協調解決好出險企業案件受理審判執行過程中涉及的債務處理、職工安置、税收優惠等問題,嚴格區分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規範涉案財產的處理。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落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家財產權的各項政策措施。(各縣區政府協調本級人民法院落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統籌,夯實責任。切實強化安康市金融風險防控聯席會議對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化解工作的統籌和政策協調,有效指導各項工作開展。各縣區、各相關部門要增強政治擔當意識,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增強防範化解民營企業債務風險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儘快建立完善工作機制,配備精幹人員,啟動轄內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化解工作。本項工作的實施時間初定為2年(20xx-20xx年),之後視全市民營企業債務風險狀況另行統籌安排。

(二)緊密配合,強化協作。民營企業的債務風險成因複雜,排查化解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涉及企業多工作量大,處置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級各部門要緊密配合,及時溝通,有效協作,堅持分類施策,綜合運用經濟、金融、法律等各項政策措施排查處置好企業債務風險,債務摸排、監測要切實做好保密工作,確保取得良好效果。

(三)強化督導,加強考核。市金融風險防控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定期對各單位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和通報,通報情況作為市政府對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相關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對排查過程中領導重視程度不夠,工作機制不健全,排查過程流於形式,應急處置不當等問題,要視問題嚴重程度給予通報批評或提請市紀委監委、組織部進行行政問責和相應組織處理。

債務風險防範方案 篇2

為加快發展村集體經濟,有效控制和化解村級債務,根據《浙江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和《縣委、縣政府關於景寧畲族自治縣消除集體經濟薄弱村三年行動計劃》(景委辦發[20xx]72號)文件精神,制訂以下村級債務化解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制止發生新的不良債務為首要目標,以建立控制和化解債務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按照“摸清底數、分類處理、逐年消化,控制新債”原則,將化解村級債務與發展村集體經濟、規範“三資”管理、健全民主監督機制相結合,統一部署,規範操作,取得明顯減債效果。自20xx年起至20xx年,計劃通過三年努力,嚴禁新增債務(債務不含“一事一議”資金、專項應付款和暫收款),調優債務結構多措化解債務。核實確定債務基數後,根據債務基數逐年化解,20xx年化解總債務的30%,20xx年化解總債務的60%,到20xx年年底,基本完成債務化解任務,各村負債控制在合理範圍之內。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清理核實村級債務

提高認識,抓緊時間,嚴格按照程序,組織力量開展村級賬內賬外債務清理審核工作,對村級組織形成的各類債務進行全面核實,摸清底數,分類清理。賬外債務確屬村集體債務的,需經股東代表大會同意,公示後納入賬內核算,對村級債務清理結果進行認真審核,逐筆登記造冊,建立債務台賬和債務數據庫,鎖定債務基數。

(二)積極穩妥化解村級債務

根據村級債務形成原因,按照“誰舉債、誰負責”原則,明確償還責任,落實到具體個人。結合實際制定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採取切實措施,整合現有資金,優先化解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發展等方面的債務,要把農户、村級工程業主等個人債務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盤活閒置資產,清理低價合同或不合理合同,做足土地資源文章,增加村集體經營性收入;清收陳欠往來款,減少不合理開支。

三、化解措施

(一)明晰債務

提高認識,嚴格程序,組織力量開展村級債務清理工作,對村級組織形成的各類債權和債務進行全面核實,摸清底數,分類清理,從村級民主決策和管理上對現有債務進行全面清理和明確,對清理結果逐筆登記造冊,建立村級債務清單,並張榜公示。

(二)清除債務

對村級債務進行集中清理,對應由個人或其他單位(組織)承擔責任的,要按規定轉換債務關係;對債權單位確已撤銷或債權人已放棄債權的債務,要依程序及時予以核銷;對村集體歷史上形成的不良借貸資金,符合條件的要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積極爭取做呆賬、壞賬核銷處理;對多重債務關係,要積極開展三方或多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採取債權債務對口劃轉、相互衝轉賬抵賬等方式消化債務;降息減債,對借款本金和利息逐筆清查,清查結束後仍然滯留賬外的借款,村級組織將不承認。對涉及工程建設形成的債務,鄉政府將組織統一委託第三方進行再次審計,對先前形成的工程債務重新確認。村級借款利率一律降至金融部門規定的同期同檔貸款利率標準之內。對明知村裏沒有支付能力而盲目建設、因監管不力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工程款未控制在財政補助範圍內造成的欠款、借款一律取消利息(上級規定自籌的除外);減免債務,對於村裏欠所轄鄉鎮(街道)或部門的借款、欠款,政府要給予適當減免或免除。

(三)清收債權

全面查清村級集體各類應收款項和未兑現承包(租賃)合同,逐一制訂清收計劃,明確每筆應收款項清收時間節點,採取切實可行措施組織催收,確保“應收必收”。同時,對已籤的承包合同(協議)重新審定,對不合理的,明顯低價的承包合同,通過雙方依法平等協商、按照相應程序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規範“三資”

以收定支,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支出,嚴禁用集體土地徵用費、留用地和集體經濟發展資金用於村幹部報酬、商業性保險。等;福利費發放實行“先提取,後發放”原則,嚴禁福利費未先提取而予以發放;規範村集體工程項目管理,縣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安排的`涉及村級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生產開發項目,必須足額安排資金,需村級組織安排項目配套資金的要確保村級有足夠自有資金才予安排項目,各村要嚴禁沒有資金來源建項目,嚴禁擅自舉債擴大建設項目規模,嚴禁超標準建設形成村級債務,強化村級資金的收支管理,嚴格執行先理財後入賬、收支預決算、費用支出定額管理、非現金結算等制度,增加集體存量資金。

(五)建立制度

健全完善各項涉債管理制度,規範舉債程序,從源頭控減村級債務。一是建立新增債務申報審批制度。村級組織確需舉債的,在村集體研究通過的基礎上,必須事先報請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會議批准同意後再按照規定程序經村民(股東)代表會議表決。二是實施動態管理和監控制度、不得舉債興辦公益事業、彌補經費不足、墊各項費用;村級組織不得提供借款擔保,未經審批不得違規舉債;三是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擅自違規舉債的,按照“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大均鄉成立由鄉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駐村幹部及相關人員參加的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並設立辦公室,確定專職人員具體負責協調、指導和督促村按時保質完成村級債務化解工作任務,各村組建以黨支部書記為組長、村委主任為副組長、村監會主任及相關人員組成村級債務化解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做好村級債務化解工作。

(二)強化責任追究

強化監督考核,將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納入對村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各村要提高認識,切實把化解舊債、制止新債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根據村級經營管理需要和債務償還能力,對村級債務規模設置警戒線,凡是違反規定擅自借或盲目建設發生的村級債務,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處理;對造成損失的要追究主要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制定村級債務化解方案,並把村級債務化解工作列入村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與村幹部工資掛鈎,與上級獎勵資金掛鈎,對債務鎖定後出現新增債務的村主要負責人要説明情況;對債務化解不力的村,對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

債務風險防範方案 篇3

為認真執行上級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巡察反饋意見,現結合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標要求

(一)總體要求:以嚴禁新增債務為首要目標,建立控制和化解債務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按照“控制新債、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消化”原則,將化解村級債務與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規範財務管理、健全民主監督機制相結合,統一部署,規範操作,遏制債務增加勢頭,取得明顯成績效果。

(二)具體目標:自20xx年始,負債10萬元以下村當年實現零債務;

10—30萬元的村兩年內實現零債務;

30—50萬元的村三年內實現零債務;

50萬元以上村每年化解率達20%以上。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清理核實村級債務(20xx年5月底前)。各村(社區)要嚴格按照規範程序、口徑和內容,組織開展對村集體債務的全面清理核實。此次以20xx年村級債務化解基數為基礎,重點核查20xx年後債務變動情況。鎮政府將組織專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並根據清理核查結果填寫《鎮村級債務情況自查明細表》,5月底前由村主要負責人簽字審核後統一彙總上報至鎮政府。

(二)積極穩妥地化解村級債務(20xx年6月份以後)。鎮政府根據所轄村級核實結果、債務形成原因,建立村級控債、化債獎懲制度,積極主動化解村級債務。各村(社區)制定《xx村債務化解實施方案》,實行“一村一方案”,按照“誰舉債、誰負責”原則,明確償還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與個人,要把貧困人員的個人債務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優先化解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發展等方面的債務。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不定期對村級化債情況進行抽樣督查。

(三)總結驗收建章立制(20xx年1月)。各村(社區)上報20xx年底階段性化債成果,鎮政府彙總一併向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上報,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將對村級化債工作以及控債、化債長效制度進行檢查驗收,檢查結果報送市委、市政府。

三、化解措施

(一)逐步化解債務。優先化解因賬務處理不及時形成的債務,對實質性債務要制定還款計劃,逐年化解。

(二)節約支出化解債務。嚴禁各村新增債務,嚴控村級集體辦公費、報刊費、差旅費等非生產性支出,確因徵地拆遷、招商引資等需開支的,必須本着簡樸節約的原則,由鎮制定限額,超過部分一律不得入賬。

(三)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集體經濟收入。以村級合作經濟組織為載體,一是整合盤活各類集體資源,清理整頓顯失公平合同,實現保值增值。二是創新產業發展模式,推廣“黨組織+農户+基地+企業(合作社)”等形式,整合農村產業的生產、銷售、服務等環節。三是除上級補貼類、救濟類、應急類及專業技術要求較強的.資金項目外,承建、領辦30萬元以下的村級小型建設項目。四是整合土地全域整治、“土地銀行”、集體閒置資金募集投資等多項扶持政策,不斷拓寬集體經濟增收渠道。在不斷髮展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基礎上,穩步有序化解村級債務。

(四)規範財務管理,強化監督舉措。各村(社區)要嚴格執行《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十四項制度》要求,規範村級財務管理。鎮政府和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等將於每半年對村級債權債務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對各村(社區)上報數據進行核實,對錶實不一的村(社區)將實行督促整改,並將化解債務情況納入“三資”月度抽查工作,尤其是對債務重、矛盾多的村(社區)實行重點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各村(社區)也應成立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由村(社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負責組織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制定化解方案,落實化解任務。

(二)嚴明化解責任。建立村級債務化解責任制,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為化解村債第一責任人,對化解債務工作負總責,村(社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鎮政府將對化解工作中領導不力、任務落實成效不明顯的村(社區),予以嚴肅處理。

(三)確保取得實效。村級債務化解時間緊、任務重,各村(社區)應嚴格對照政策規定,結合“強改轉”作風建設抓好落實,確保取得明顯實效。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fangan/cehua/rw7zxq.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