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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月度之星評選方案(精選3篇)

企業月度之星評選方案(精選3篇)

企業月度之星評選方案 篇1

一、評選目的:

企業月度之星評選方案(精選3篇)

為進一步表彰先進,突出月度之星,在集團內部樹立員工學習的.楷模和標杆,激勵先進,鞭策落後;號召更多的人向先進員工學習,挖掘自身潛力,激發工作熱情,特舉辦此次“華廈之星”的評選活動。

二、評選時間及地點:

1、時間:

2、地點:

三、評選對象:

已上報先進事蹟的候選人:

四、參加人員:

集團公司及各子公司領導、員工代表若干名。

五、評選條件:

1.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者,方可參加評選。

2.熱愛企業,敬業愛崗,恪盡職守,團結進取。

3.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無違紀記錄,不無故曠工,早退。

4.工作中吃苦耐勞、任勞任怨;業務上刻苦鑽研、精益求精。

5.能及時圓滿的完成主管及領導交辦的任務。

六、評選方法:

1、成立“年評選委員會”,具體負責本次評選活動相關工作。評委組人員構成:

第一組:

第二組:

2、評選流程:

(1)候選人自我介紹。演講時間不超過10分鐘為宜,候選者可通過現場演講,事蹟材料演示等方式展示自己。

(2)候選人所屬部門或公司的其他人員(即“親友團”)對該候選人的其他情況作補充介紹。時間不超過5分鐘。

(3)評委組提問環節。評委組有針對性的提問,候選人作現場解答。

(4)評委組本着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就以上環節的綜合情況現場打分。滿分10分,候選人得分=第一組打分總和x50%+第二組打分總和x50%。分數最高者,即被評選為x公司先進員工,並張榜公佈。

七、獎勵方式:

評選確定先進員工的,由董事長親自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獲獎者進行工作經驗推廣的演講。

企業月度之星評選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貼近學生實際,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徑、新方法,轉變教育觀念,從學校德育工作的實際情況和學生成長的實際需要出發,避免“高、大、空、遠”的説教,真正從“近、小、實、親”做起。為此,學校政教處、團委決定在同學中開展第三屆“校園之星”評選活動。即:在同學身上找長處,在同學當中找榜樣,在同學當中樹新星。使同學們真正感到:學習的榜樣就在身邊,真實可親,實實在在。真正做到學生之間找差距、自尊自愛、自強自立。人人爭做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合格中學生,為樹立良好的校風而努力!

二、評選的'對象:

武漢市第二十三中學全體學生

三、評選內容及標準:

1.全面發展之星:為人誠信,熱愛生活,學習積極,成績優秀,待人友善,孝順父母,熱愛集體,勞動積極,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學生。

2.誠信之星:誠實守信,言行一致,不説謊話,不説大話,知錯就改,講信

譽,答應別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做不到要向對方説明情況,不隨意拿別人的東西,借東西及時歸還。3.勞動之星:熱愛勞動,積極參加校內外勞動,勤儉樸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動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勞動衞生習慣,堅持搞好班級和衞生區衞生,值日認真負責。衣着整潔,不亂扔垃圾,不亂塗亂畫,不隨地吐痰,珍惜勞動成果的學生。

5.禮儀之星:尊敬師長,孝敬父母,對人有禮貌,主動問好,見面行禮,尊老愛幼,同學友好相處,互相關心,互相幫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舉止文明,尊重他人,樂於助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6.孝順之星:孝敬父母,關愛長輩,理解、體諒父母,盡力為家庭分憂解難;

7.自強之星:不怕挫折,知難而進,自立自強,人格高尚;

四、評選方法及步驟:

1.各班利用自習課,由學生自主報名(或由班主任提名),推選“校園之星”候選人每班2名(為不同類型)。2.各班班長將本班2名“校園之星”候選人名單交到政教處,候選人需填寫武漢市第二十三中學“校園之星”推薦表並上報個人事蹟材料100-200字以內(以電子稿形式交到政教處肖老師處),於3月25日前交政教處審閲存檔。3.候選人事蹟材料將公佈在校園宣傳板上並下發到各班班長手中,同學們首先學習候選人事蹟然後於4月19日中午時間進行選舉,產生第三屆“校園之星”。

五、獎勵辦法:

(1)政教處將會同團委將評選出的“校園之星”在全校表彰大會上進行表彰,並在校園電子屏和學校宣傳欄上展示。

(2)班主任應在班內對“校園之星”優秀事蹟進行宣傳,號召大家向“校園之星”學習,鼓勵人人都來爭當“校園之星”。

企業月度之星評選方案 篇3

為加強公司企業文化建設,不斷增強企業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激勵工作業績突出、綜合表現優秀的員工,公司將開展“月度之星”、“季度之星”評選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評選原則

1、堅持全員參與,層層推動的原則;

2、寧缺毋濫,樹立典範的榜樣作用,激勵優秀員工;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評選週期

月度之星每月組織一次評選,季度之星每季度評選一次。

三、評選範圍

凡在本公司入職滿3個月的員工,均可參加評選。

四、名額分配

以各車間或部門為單位組織評選,每月可評選“月度之星”員工各一名或多名。季度之星可從“月度之星”中選取,也可從整個大團隊中選取一名。

五、評選標準

1、工作態度端正,熱情高漲、積極主動、服從調度,不計較個人得失,有樂於奉獻的精神。

2、善於溝通,關心他人、團結互助,有較強的團隊意識。

3、工作中,技能特長突出,能夠出色完成本職工作,熟知本崗位規定和知識,不發生工作差錯、違紀行為,能獲得同事的'好評。

4、敬業愛崗,忠誠於公司;認真對待自己的崗位,對自己的崗位職責負責到底。

5、工作創新能力強,學習能力強。

六、評選流程

1、部門推薦。各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的評選工作,對照評選指標,在本部門中產生優秀個人,並於當月25號前報部門經理,如當月沒有合適人選,可不報。

2、候選優秀個人公示。由生產部組織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對推薦和選取的人選進行資格審核,確定名單,審核後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的名單于下月的1-5日向全體員工公示上月“月度明星”候選人名單。公示期間,員工可就候選人是否合適當選“月度明星”向綜合管理部提出質疑,綜合管理部將予以核實,並根據實情作出處理。

3、公佈名單。公示結束後,最終召開頒獎會議,並將當選“月度明星”在公司宣傳屏幕上公示表彰。

4、“月度明星”評選流程除週期是三個月以外,其餘與“月度之星”流程相同。

七、獎勵辦法

1、獲得“月度明星”稱號的員工,可獲得由公司提供的獎金1000元,並頒發證書。

2、獲得“季度之星”稱號的員工,可獲得由公司提供的獎金3000元,並頒發證書。

3、“月度明星”、“季度之星”的評選結果將記入員工個人檔案,公司的優秀員工將從“月度明星”、“季度之星”評選結果中優先產生。

八、本方案在試運行階段,公司將視具體情形,有權作出調整,並逐步完善。

九、本方案自二○一五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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